“知道我今年多大了吗?”曲云峰的声音苦涩、滞重。
“不惑之年了吧?”耿忠试探地答着。
“不错。你可知道这个岁数的男人最渴望拥有什么吗?”
耿忠语塞。毕竟他还没到这个年龄。
曲云峰的声音如泣如诉:“到了这个年龄,最渴望拥有的是一个温暖的家,犹如港湾一般,齐眉举案的贤妻,娇儿绕膝攀背。可是我……”他难过地说不下去了。
“大哥你……”耿忠很惊讶。
曲云峰神色迷茫,陷入了深深的回忆:“曾经……都拥有过。那是个多么美好的日子,太阳特别的明丽,月亮也特别的明朗……”
“大哥,后来呢?”
“一切都没有了!仿佛是一场梦,醒来,一切都没有了……”
“为什么?”
“一个下流无耻的小人,一场阴险卑鄙的暗算,使我失去了属于我的一切!”
耿忠毛发耸然:“大哥,我能知道得更多吗?”
曲云峰沉默不语,脸色异常悲愤,甚至不敢抬头注视窗外。耿忠回过神来,才知道车已停在路边。
整整待了十分钟,曲云峰缓缓推门下车。他的步子拖拉沉重,全然失去了平日的那种雷厉风行的气势。
他们朝着一扇巨大的铁栅栏门走去,门边的白底黑字牌上赫然写着:“××精神病院住院部”。
管理人员看来和曲云峰挺熟,没经过什么复杂的程序,只是办了个登记手续,便由一个护士模样的小姐领着他们进了住院部?
曲云峰颓然坐在院部办公室,吩咐护士小姐领着耿忠来到了一间单人病房门前。
房内,一个披头散发的妇女,怀里紧紧抱着一只枕头坐在地上,不停地用嘴去亲吻枕头,还喃喃地念叨着什么。一见有人,她马上转身用身子护住枕头,不时地扭过头来,对来人发出如狼嗥一般的狂叫。
护士小姐轻轻地对耿忠说:“只要醒着,她就是这样,她把枕头当作了她失去了的儿子……”
望着眼前的惨状,耿忠想起了一句话:“生不如死”。
曲云峰对耿忠讲述了下列一个故事。从他时断时续的叙述中,耿忠感觉到了他悔恨、悲痛、愤怒的心情,知道了那疯女人叫林琳。
当年,曲云峰与沈福康作为一对好朋友,一起从大兴安岭林场回到了上海,又进了同一个单位“延川实业公司”。就在沈福康当上经理助理、曲云峰担任供销处长的时候,他们俩同时爱上了本单位漂亮又娇媚的林琳姑娘,沈福康更是爱得如痴如狂。
林琳对沈福康虽有好感,最后却选择了她所钦佩的男子汉曲云峰。沈福康失败的原因就在于他过于狡诈与十足的霸气。
曲云峰与林琳结婚那天,沈福康用菜刀剁去了自己左手的小指,随后大病了一场。
林琳为此怦然心动,深感自已有愧于沈福康。在她的斡旋下,曲云峰与沈福康又成了一对好朋友。曲云峰对沈福康坦荡相处,沈福康想占有林琳的念头却日甚一日。他的霸气使他无法忍受他所倾爱的女人成为别人的妻子这个事实,尤其是这个事实昭示了一个严重的问题:他不如他的朋友曲云峰。
那年,昔日林场里的同事——一个憨厚的东北老乡到上海来找到沈福康,想和“延川公司”合作搞木材生意。沈福康暗示东北老乡去行贿供销处长曲云峰与总经理,东北老乡按沈福康的指示去办了。那时曲云峰刚有了个儿子,一念之差,收下了昔日同事的几万元钱,还送了点给总经理。谁知合约刚签好,便被人举报受贿,开头还硬着顶,后来人证物证,只好认罪,结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总经理也受到牵连而下了台。
曲云峰在服刑期,沈福康便隔三差五去安慰处于痛苦、自卑之中的林琳,使林琳对他感恩不尽。终于有一天,沈福康将林琳诱骗到家里,百般哄骗将林琳灌醉后强奸了。同时还恶劣地拍摄了许多林琳的裸体照,随后便以此要挟林琳,威逼林琳与曲云峰离婚。林琳为了保全自己的名声,违心地顺从了沈福康。
沈福康怕曲云峰不同意离婚,就假借探望曲云峰之际,告诉曲云峰林琳与自己发生了多次性关系,并拿出林琳的裸体照为证。
曲云峰大受刺激,愤然在离婚书上签了自己的名字。
沈福康如愿以偿,林琳成了他的妻子。但林琳对他的好感却丧失殆尽。沈福康占有了她的身子,但没有占有她的心。特别令沈福康恼怒的是她坚决不同意为他生孩子,理由是两个孩子带不过来。沈福康原本就把她与曲云峰的儿子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现在更不能容忍他的存在了。
孩子五岁那年,有一次林琳带他到公司里来,就放在沈福康的办公室里。上午十点,孩子莫名其妙地从七层楼高的窗户中堕落而死。
抱着儿子的尸体,林琳当即就疯了。
沈福康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当时他不在现场。
半年过后,曲云峰出狱,进了“延川公司”,来到当时他儿子摔死的地方挖了块土带走后,就再也没进过“延川公司”。
原来的总经理忧郁成病,后来患了肝癌,临终时他告诉曲云峰,当年写举报信的是沈福康。同时,又把从小就失去母亲的女儿文娟托付给了曲云峰。
耿忠咬着牙发誓;一定要杀了沈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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