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部书记必须坚决履行党的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的“天职”和应尽的义务。《党章》总纲里讲:“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毛泽东同志明确指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党的纲领和政策,正是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科学表现。党在领导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事业和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的全部过程中,始终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
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这一宗旨,是区别于其他政党最根本的标志。中国人民革命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伟大成果,是来之不易的。它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七十余年的艰苦战斗得来的,是千百万在刑场上、战场上和各种战斗岗位上牺牲了的共产党员和党外革命者、建设者,用鲜血、用汗水浇灌出来的。下面,是一个共产党人的真实故事。
方志敏同志在1935年1月的一个寒冷的傍晚不幸被捕。两个国民党士兵以为找到了发洋财的机会,非常高兴:“哈,是个大官!油水一定不小!”他们用枪逼住方志敏同志,先摸腰,又摸口袋,浑身上下搜了一遍,却只找出一块怀表和一支钢笔。
“你们从我身上是找不到一个铜板的。”方志敏同志冷冷地说。
两个国民党兵拔出刺刀,把方志敏棉衣上的补钉一块块割开,可仍然什么也没找到。他们急红了脸,瞪着眼睛,举起一颗手榴弹,恶狠狠地喊道:“快把钱交出来,不然就炸死你!”
方志敏冷笑着说:“哼!你们不要做出那副难看的样子来,我是一个铜板也没有。我们革命不是为着发财的。”
贪婪的国民党兵怎能理解革命者的崇高思想呢?他们仍不死心,又在方志敏的鞋和袜子里搜了一遍,还在周围的树上、乱草堆里寻找一番,仍然是一无所获,才知道这个“大官”确实是没有“油水”可捞的。
方志敏同志在长期革命斗争中,一向过着十分艰苦的生活,他身体不好,经常吐血,但还是和战士们同甘共苦,没有粮食了,就吃野菜,穿的是亲手补了又补的破棉衣。他曾为革命筹集过数百万元的款项,但从来不私用一分一厘,一点一滴地用于革命事业。下面是方志敏同志在狱中所写的一段话,笔者愿与身为支书的同志们共同把这段话作为自己的座右铭。
“为着阶级和民族的解放,为着党的事业的成功,我毫不希罕那华丽的大厦,却宁愿居住在卑陋潮湿的茅棚!不希罕美味的西餐大菜,宁愿吞嚼刺口的苞粟和菜根!不希罕舒服柔软的钢丝床,宁愿睡在猪栏狗窠似的住所!不希罕闲逸,宁愿一天做十六点钟工的劳苦!不希罕富裕,宁愿困穷!不怕饥饿,不怕寒冷,不怕危险,不怕困难。屈辱、痛苦,一切难于忍受的生活,我都能忍受下去!这些都不能丝毫动摇我的决心,相反的,是更加磨炼我的意志!我能舍弃一切,但是不能舍弃党,舍弃阶级,舍弃革命事业。我有一天生命,我就应该为它们工作一天!”
二、正确处理党的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党的利益就是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党员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基层党组织的利益服从全党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的利益,暂时的利益服从长远的利益,这是共产党员必须遵守的马克思主义的原则。毛泽东同志说:“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自私自利,消极怠工,贪污腐化。风头主义等等,是最可鄙的;而大公无私,积极努力,克己奉公,埋头苦干的精神,才是可尊敬的。”支部书记在自己的思想和行动中,都应当使自己的个人利益和党的利益一致起来。当个人利益和党的利益不一致的时候,能够毫不踌躇、毫不勉强地服从党的利益,牺牲个人利益。
老一代的共产党员贾琏和高文华同志在处理个人利益与党的利益的关系上,给我们做出了光辉的榜样。1935年6月以后,中共河北省委、北方局一度与党中央失去联系,工作遇到许多困难,经费断了来源。在省委负责经济工作的贾琏同志心里十分着急,为了渡过难关,除了想其他办法外,她征得爱人高文华(当时是华北局负责人、河北省委书记)的同意,忍痛把自己四个小孩中唯一的一个男孩卖了50元大洋(在旧社会男孩能多卖钱),勉强维持了北方局、河北省委机关三个月的费用。全国解放后,她仍然保持革命的本色,在临终前,还嘱托家人,将平时省吃俭用而积存的一万元存款作为最后一次党费交给了党组织。
党的利益与党员个人利益虽然有时发生矛盾,但又是统一的、一致的,两者不是“水火不相容”的。由于党的利益集中地体现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其中也包括了党员个人的根本利益。在党的利益的发展中,就包括着党员个人利益的发展。拿实现“四化”来说,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得到改善,其中也包括党员个人的生活的改善。所以,每个党员都应自觉地把个人利益溶化在党的利益之中,把自己的前途和命运同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每个党员和支部书记应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同“四化”的实现联系在一起,主动地为党和国家分忧,为“四化”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支部书记要当好人民的公仆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这里所说的“普通一员”,是指共产党员在政治上、经济上同人民群众一律平等,没有任何特权,没有任何特殊利益,没有特殊享受。“普通一员”,是讲共产党员要把自己摆在与群众平等的地位,保持普通劳动者的本色。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成为苏联的最高领导者,但列宁仍然以“普通一员”要求自己,请看有关列宁的一篇题为“加薪的风波”的故事。
1918年初,因货币贬值,人民委员会总务处处长布鲁耶维奇,征得委员会秘书的同意,将列宁的月薪500卢布增至800卢布。因事先没有向列宁请示报告,列宁得知后非常气愤,立即宣布给予布鲁耶维奇以严重警告处分。
列宁于5月13日亲自起草了处分决定,全文如下:“鉴于您不执行我的坚决要求,即向我说明为什么从1918年3月1日起把我的薪金由每月500卢布提高到800卢布,鉴于您擅自根据委员会秘书尼姑拉·彼得罗维奇·哥尔布诺夫的同意,就提高我的薪金的公然违法行为,直接破坏了人民委员会1917年11月23日的法令,我宣布给您以严重警告处分。”
1920年召开联共(布)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期间,正赶上列宁50寿辰。在一次会上有位代表提议要为列宁祝寿,介绍他的生平事迹,全体代表热烈鼓掌,支持这个倡议。但列宁坚决反对,他站起来说:“切不可为我祝寿,同志们,我建议最好唱一支国际歌!”当国际歌唱毕,有些人不顾列宁的反对,发表演说,介绍他的生平和活动。列宁为了表示反对,离开了主席台,回到自己的办公室。
唐代思想家柳宗元曾提出:“为吏者,人役也”,即官吏是老百姓的仆役,他还阐述说:官吏不能奴役老百姓。靠种地为生的老百姓,拿出一部分粮食来养活官吏,为的是要官吏为他们公平办事。在封建社会,柳宗元的这种先进思想是不可能成为事实的。但在人民当家做主的今天就不同了,每一个党的干部都不能忘记自己是人民的仆役,自己的职责就是忠心耿耿地为人民谋利益,为老百姓公平办事。人民信任我们,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绝不能辜负人民的期望。
作为党的基层领导干部的支部书记,要忠于职守,一心为公,认真工作,埋头苦干;正确用权,不徇私情。做到:处理问题,秉以公心;解决纠纷,主持公道;遇到干扰,铁面无私。要时时、处处、事事谨慎地、正确地行使党员群众所赋予的权力。
党的干部必须树立牢固的公仆观,彻底扫荡当官做老爷的恶习。工人阶级政党同历代统治者相反,不是把人民当成自己的工具,而是把自己当作人民为完成特定历史任务的工具。共产党人所献身的革命事业,不是为了使自己成为统治者,而是为了人民的翻身解放,取得当家做主人的社会地位,为了人民的生活幸福。因此,党的干部同人民群众只能是公仆与主人的关系,而绝不能颠倒这种关系;只能做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主心骨、带头人,而绝不能成为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官老爷。
支部书记要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要有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精神,为国家、为人民的整体利益,甘做自我牺牲,而不能讲价钱,不思奉献,见利忘义,追逐私利;要公而忘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洁身自好,不贪财,不利用职务和工作的便利接受馈赠,不利用职权索贿受贿、贪赃枉法、中饱私囊。过去剥削阶级统治者曾经鼓吹清正廉洁,但实际上是做不到的。“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就是对他们中许多人所谓“廉洁”的真实写照。四、支部书记要时刻鞭策自己中国共产党是执政的党,执政党即是掌权的党,党的这种地位的变化,容易使一些意识不健康和意志不坚强的党员和党员干部,产生当官做老爷的特权思想,滋长利用职权搞特殊化、特殊享受的不良行为,从而脱离人民群众,丧失劳动人民普通一员的本色。列宁认为,执政党最大最严重的危险之一,就是脱离群众。因此,支部书记必须时时刻刻地提醒自己、鞭策自己:要永远做劳动人民的一员,防止和克服特权思想和特殊化行为,防止由人民的公仆蜕变为人民的老爷。
党的基层组织在农村、在人民解放军连队,起领导作用;在国有企业和国家事业单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支部书记在我国社会基层组织,不是处于主要领导地位,就是参加这些基层组织的领导机构。“领导”不仅意味着责任和服务,而且意味着权力。一个人有了权力,如果不加强自身修养、锻炼,不严加鞭策自己,不时刻提高警惕,不主动接受被领导的群众监督、检查、批评,那么,这个人的公仆意识就会淡薄,甚至荡然无存,这个人就有可能:由勤奋逐渐变为懒惰;由踏实逐渐变为飘浮;由谦虚逐渐变为骄傲;由谨慎逐渐变为放肆;由诚实逐渐变为虚伪;由进步逐渐变为落后;由简朴逐渐变为奢侈;由知足逐渐变为贪婪;由求实逐渐变为浮夸;由民主逐渐变为专权;由公正逐渐变为私邪;由善良逐渐变为恶劣;由廉洁逐渐变为腐败;由公仆逐渐变为老爷;由高尚逐渐变为庸俗;由平庸逐渐变为卑鄙;由尽职逐渐变为渎职;由守法逐渐变为枉法;由动力逐渐变为阻力;由香花逐渐变为毒草。
上面所言,决不是笔者夸大其词、危言耸听。本书第四章中所提及的大贪污、受贿犯王建业、阎健宏不是变成毒草被铲除了吗!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宝森不是畏罪自杀了吗!
包括支部书记在内的所有党的干部,都应当过好“权力关”,要切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无数革命先烈用他们的鲜血、头颅换来的,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因此一定要珍惜,用权要慎之又慎。如果权力与“私”字结合起来,就会用错权,就会犯错误;如果权力被填不满的私欲所驾驭,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党支部书记是本单位党员和群众的带头人,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摆正自己公仆的位置。我们应当虚心向孔繁森一一这位“新时期的活雷锋”、“九十年代的焦裕禄”学习。
学习他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坚强党性,他舍弃了温暖的家庭,舍弃了比较舒适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舍弃了许多可以享受的东西,而两次赴藏,历时十载,为西藏的建设、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学习他热爱人民、服务人民的满腔热忱。孔繁森同志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为民解难、为民造福当作自己神圣的职责。在他看来,“一个共产党员爱的最高境界是爱人民”。他把藏族人民的疾苦看成自己的疾苦,把藏族人民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幸福。为了藏族人民,他可以献出钱、献出鲜血、献出健康乃至献出自己的生命。
学习他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高尚品德。西藏地区,高寒缺氧,交通不便,地广人稀,自然条件差,工作、生活条件都十分艰苦,他任职的阿里地区又是“世界屋脊的屋脊”。在那里坚持工作,需要多么顽强的意志,承受多大困难啊!可是,他不把这些困难看在眼里。孔繁森同志严以律己,清正廉洁,从不利用职权为个人谋私利。相反,他还用自己不高的收入长期收养藏族孤儿,常常为患病的藏胞送医送药,为有困难的藏胞慷慨解囊,克己为民,催人泪下。
学习他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他不尚空谈,而讲求实干。担任阿里地委书记后,他跨高山、涉深谷、过草原、访藏胞,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全地区106个乡,短短几个月时间,他就跑了98个,为制定建设新阿里的蓝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团结和带动当地干部和群众,扎扎实实地为改变贫困落后的面貌而奋斗,赢得了藏族同胞的爱戴和尊敬。
孔繁森同志是党的好儿子、人民的好公仆。笔者虽进入暮年,但愿和全国近300万党支部书记互勉,不断加鞭自励,誓做孔繁森式的好党员、好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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