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我所谈及的小说,虽各有不同,却都是从同一遥远传统一脉相承而来的。我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看到,“所谓小说,本是讽喻、教育、政治或宗教规劝、技术信息的载体,但这些只是枝节问题。小说真正而直接的目的,就是通过一系列取自自然的场景和一连串情感故事,来供人娱乐。”这个定义具有很强的概括性。我还知道,小说是在亚历山大时代开始受欢迎的,当时的生活足够清闲,人们得以从虚构人物的冒险和情感故事(或写实或想象)当中获取快乐,然而流传至今的第一部严格意义上的小说作品,却是一个叫朗吉斯的希腊人写的,名字叫《达佛涅斯与克洛伊》。从此之后,历经数代的起伏和变更,衍生出了本人一直在简要思考的小说,如《百科全书》所言,其直接目的就是通过一系列取自自然的场景和一连串情感故事,来供人娱乐。
不过我下面要谈的几本小说,对读者产生的效果截然不同,其写作意图也是与主题相关甚少,以至于不得不把它们单独划为一类。这些小说分别是《白鲸》、《呼啸山庄》和《卡拉马佐夫兄弟》,还包括詹姆斯·乔伊斯和卡夫卡的小说。小说家自然是不同于主教、男招待、警察、政客这类人的物种突变,而且是一而再地突变。但是生物学家告诉我们:大多数的突变是有害的,很多甚至足以致命。既然一个作家写什么样的书取决于他是什么样的人,而这又部分取决于其不同父母的基因染色体的组合,部分取决于环境,那么小说家往往不育就真是值得我们注意了;历史上只有两位生育力强的,那就是托尔斯泰和狄更斯。突变显然致命。不过这也无妨,因为牡蛎繁殖的是牡蛎,而小说家们生的却常常是傻瓜。我在这里所关注的这位特殊的变异人士,据我所知,没有留下什么文学后人。
我首先要谈的,是《白鲸》这部奇书的作者。本人已读过雷蒙德·韦弗的《赫尔曼·麦尔维尔:水手和神秘者》、刘易斯·蒙福德的《赫尔曼·麦尔维尔》、查尔斯·罗伯茨·安德森的《麦尔维尔在南海》、威廉·埃勒瑞·塞奇威克的《赫尔曼·麦尔维尔:思想的悲剧》,以及牛顿·阿尔文的《麦尔维尔》。我读得饶有兴味,从中获益匪浅,还了解到大量事实,这些事实对我不高的目标颇有帮助。但我决不敢说,自己比以前更加了解麦尔维尔这个人了。
根据雷蒙德·韦弗记述,有位“考虑欠周的批评家在1919年麦尔维尔诞辰百年的时候”写道:“由于某些反常的心理体验(对此从来没有明确的解释),他的写作风格、他的人生观,都经历了一次完全的改变。”我不太清楚为什么韦弗说这位没提名字的批评家“考虑欠周”。他偶然提到的这个问题,肯定会令每一个对麦尔维尔感兴趣的人感到迷惑。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人们仔细查阅他生平的每个细节、阅读他的信件和书籍,其中有些书只有靠坚定的毅力才能读下来,以此来发现某些或许对解开谜底有所助益的线索。
不过,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传记作家向我们提供的事实。从表面上看,也只有从表面上看,这些事实都很简单。
赫尔曼·麦尔维尔生于1819年。他的父亲艾伦·麦尔维尔和母亲玛丽亚·甘斯沃特均出自名门。艾伦是个教养良好、酷爱旅行的人,而玛丽亚则是个举止优雅、知书达理、信仰虔诚的人。结婚前五年,他们住在奥尔巴尼,之后又定居纽约。在纽约,艾伦的生意(他是个法国纺织品进口商)一度兴隆,赫尔曼也出生在这里。他在八个孩子当中排行老三。可是到了1830年,艾伦·麦尔维尔撞上霉运,全家迁回奥尔巴尼,两年后,他破产身亡,据说是死于精神错乱。他一个子儿也没给家里留下。赫尔曼进了奥尔巴尼男子人文学院,十五岁刚一离校就进了纽约州立银行,受雇为一名小职员;1835年,他到哥哥甘斯沃特的皮货店工作,第二年又到他叔叔在匹兹菲尔德的农场干活儿。他还在塞克斯区的公立小学当了一学期的老师。十七岁时,他出海做了水手。有关这一决定的原因,已经有很多解释,可我看不出还有什么原因比他自己所说的更清楚:“我为自己的未来勾画的计划全都不幸受挫;必须要为自己做点什么了,再加上天生喜欢四处漂泊的性格,这两个因素在我内心共同起作用,导致我出海当了一名水手。”他曾试过各种行业,都未获成功,根据我们对他母亲的了解可以猜得出:她丝毫没有遮掩自己的不满。他像之前或是之后的许多男孩子一样,选择了出海,因为在家里实在不开心。麦尔维尔是个很古怪的人,但我们没有必要在其颇为自然的举动中硬找出什么古怪之处。
他浑身透湿地到达纽约,穿着打了补丁的裤子和一件猎装,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但有一杆猎枪,是他哥哥甘斯沃特给他好卖钱的;他穿过城区,到了哥哥的一个朋友家里住了一晚,第二天和这个朋友一起到了码头区。找了一会儿,他俩碰到一艘驶往利物浦的船,麦尔维尔签约受雇为“练习生”,每个月三美元。十二年后,他在《雷德伯恩》里记述了自己往返的航程以及在利物浦的生活。在他眼里,这部分记述实在是粗制滥造,但实则生动有趣,所用英语也是简洁明了、轻松自然,是其作品当中最具可读性的之一。
他在随后三年里是如何度过的,人们不得而知。根据公认的记述,他在各个地方“教课”:其中一个是纽约的格林布什,一个季度六美元,并提供伙食;他给当地报纸写了大量文章。其中一两篇现在已被发现,文章没什么趣味可言,但从中能看出,他断断续续地读了不少东西,而且文中的有些习气,他一生都未摆脱过,那就是莫名其妙地提到虚构神灵、历史人物、传奇人物以及各类作家的典故。正如雷蒙德·韦弗巧妙所言:“他动用了伯顿、莎士比亚、拜伦、弥尔顿、柯勒律治和切斯特菲尔德,以及普罗米修斯和灰姑娘、圣母马利亚和天堂美女、穆罕默德和埃及艳后,把他们随意地挥洒在自己的作品中。”
但他具有一种冒险精神,据猜想,可能是到了最后,他再也无法忍受生活的平淡无奇(这似乎是环境强加给他的)。尽管他曾经厌恶海员生活,但还是下定决心再度出海;1841年,他乘“阿库什尼号”捕鲸船离开新贝德福德,驶往太平洋。水手舱里的人粗俗野蛮、没有文化,只有一个例外,是个十七岁的男孩儿,名叫理查德·托比亚斯·格林。麦尔维尔是这样描写他的:“托比天生就有惹人喜爱的外表。身穿蓝色长衣和短腿裤的他是甲板之上样子最为漂亮的水手。他个头儿极矮、身材瘦小,手脚非常灵活。他原本就有些黝黑的肌肤被热带阳光晒得更深,浓密又黑亮的几绺头发包住鬓角,使他大大的黑眼睛更显幽暗。”
经过了十五个月的航行之后,“阿库什尼号”驶入努库希瓦,马克萨斯群岛中的一个小岛。两个小伙子厌倦了捕鲸船上的艰苦生活以及船长的粗暴,决定逃走。他俩偷偷在外衣的前部藏了很多的烟草、船上的饼干、白棉布(给土著的),往小岛的腹地逃去。几天之后,经历了种种坎坷的两人到了住有泰比人的山谷,受到对方的热情招待。此后不久,托比被打发走,其借口是去寻医问药,因为麦尔维尔在路上伤了腿,走路时疼痛难忍,实则却是筹划逃跑。泰比人可是出了名的食人族,从审慎的角度看,如果长时间指望他们一直保持善心可决非明智之举。托比再也没有回来,很久以后才发现,他被绑架到一艘捕鲸船上去了。根据麦尔维尔自己的说法,他在山谷里过了四个月。他受到了礼遇,还跟一个名叫法雅薇的女孩儿交上了朋友,同她一块儿游泳划船,除了害怕被吃掉之外,过得还算开心。后来碰巧有个捕鲸船的船长来到努库希瓦泊船,听说泰比人手里有一个水手。由于自己手下的许多船员半途逃掉,他就派了一整船的土著前去确保麦尔维尔获释。麦尔维尔(还是根据他自己的说法)说服土著允许他到海边,在冲突中用钩头篙杀死一人,成功逃走。
他如今所在的“朱丽叶号”上的生活,比“阿库什尼号”还要艰苦,在航行数个星期依然没有找到鲸鱼之后,船长把船开到了塔希提岛旁边。船员们暴动,很快就在帕皮提审讯后移交给当地监狱。“朱丽叶号”又雇了一批新的船员起航出海,囚犯们很快也都放了。麦尔维尔伙同另一个老船员(是个落魄医生,麦尔维尔管他叫“长鬼医生”)驶往邻近的茉莉亚岛,在那里受雇于两个农场主锄土豆。当初给马萨诸塞州的叔叔干活儿的时候,麦尔维尔就讨厌耕地,如今更别提是在波利尼西亚的热带骄阳下了。他跟长鬼医生离开了那里,靠当地土著的接济过活,最后又甩掉医生,说服一艘捕鲸船(他称其为“利维坦号”)的船长雇用自己。他搭乘此船去了檀香山。他在那儿都干了什么,谁也说不清楚。估计找了一份职员的差事。而后又在一艘美国护卫舰“美国号”上当了一名普通水手,一年之后,该船到达其家乡,他随即辞掉职务。
我们现在来到了1844年。此时麦尔维尔二十五岁。如今没有他年轻时的画像,但是从他中年时的画像来看,我们可以想象得到:他二十几岁的时候是个身材高大结实的人,强壮有力,眼睛非常小,但鼻子周正,气色很好,一头漂亮的波浪发。
他回到家里的时候,母亲和妹妹们已在奥尔巴尼的郊区兰辛堡定居。他的哥哥甘斯沃特也放弃了皮货店,成了一名律师兼政客;同样当律师的二哥艾伦定居纽约;最小的弟弟汤姆马上就要像赫尔曼一样出海,此时还只有十几岁。赫尔曼发现自己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好似“生活在野人当中的文明人”,他给急切的听众讲述自己的冒险故事;他们敦促他写一本书,他随即动笔。
他以前也试过写作,虽说都没怎么成功;可他需要挣钱,而写作对他而言(如同之前或之后众多受到了误导的作家一样),似乎是一个轻松之法。《泰比》(这是一本描述他暂居努库希瓦岛的书)完稿后,已到伦敦担任美国部长秘书的甘斯沃特·麦尔维尔将书稿交给了墨雷,对方接受了,后来由威利和普特南在美国出版。书的反响很好,受此鼓舞,麦尔维尔继续书写自己在南太平洋的历险,书名叫《奥穆》。
该书于1847年面世,同年,他娶了大法官肖的女儿伊丽莎白为妻,对方家庭与麦尔维尔家相识已久。年轻的夫妇搬到了纽约,住在第四大道103号艾伦·麦尔维尔的房子里,在一起的还有赫尔曼和艾伦的妹妹:奥古斯塔、范妮、海伦。这三位女士为何离开自己的母亲和兰辛堡,我们不得而知。麦尔维尔专心于写作。1849年,也就是他婚后两年、第一个孩子(是个名叫马尔科姆的男孩儿)出生后一年,他再度跨过大西洋,这次是以乘客的身份,去面见出版商安排《白外套》的出版事宜,他在这本书里描述了自己在“美国号”护卫舰上的经历。他从伦敦去往巴黎、布鲁塞尔,直至莱茵河畔。他的妻子在其沉闷的回忆录中这样写道:“1849年夏,我们仍在纽约。他写了《雷德伯恩》和《白外套》,同年秋去往英国将这两本书出版。从中并未得到多少满足感,只是因为思乡,匆匆赶回家,放弃了尊贵人士的诱人邀请——其中一个来自罗特兰德公爵,邀我们在贝尔沃城堡住一个星期——看他的航海日记。我们去了匹兹菲尔德,并于1850年夏天上船。在秋天搬到了箭头——1850年10月。”
箭头是麦尔维尔给匹兹菲尔德的一处农场所起的名字,这所农场是他用首席法官预先垫付的钱买下的,他带着妻子、儿女和妹妹们在此住了下来。麦尔维尔太太在她的日志中实事求是地写道:“在不利的环境下写《白鲸》或者《莫比·迪克》——他会一整天都坐在桌前,直到四五点钟也没写一个字——而后在天黑以后骑马去村子里——早晨起得很早,早饭前出外散步——时而劈木头作为锻炼。1853年春天,我们都很担心他的健康状况。”
当麦尔维尔在箭头定居下来以后,他发现霍桑就住在附近。他对霍桑的仰慕之情,很像一个小女生对老作家的仰慕,这种仰慕令沉默寡言、自我中心、含蓄矜持的霍桑感到有点不知所措。麦尔维尔写给对方的信可谓热情洋溢。他在一封信中写道:“能有幸与您相识,我深深感到,即使离开这个世界,自己也已经很满足了。”还有“与您结交所带给我的教益,超过我们不朽的《圣经》。”某个晚上,他会骑马来到位于利诺克斯的红房子,去谈论“上帝、来世,以及其他一切超出人类视野的事情”。不过这似乎令霍桑有一些厌倦。两位作家交谈的时候,霍桑太太便在一旁的台子上做针线活儿,在给母亲的一封信里,她这样描述麦尔维尔:“我可不敢说他不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他是一个拥有一颗真诚而热切的心、拥有灵魂和心智的人——对人生了然于心;他真挚、诚恳、恭敬,非常的温和而谦逊……他具有极为敏锐的洞察力;但让我吃惊的是,他的眼睛却并不大,也不深邃。他好像把一切事物都能看得很准;可就凭这么小的一双眼睛,他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我可真说不上来。这双眼也不怎么犀利,可说是普普通通。他的鼻子很挺,倒也颇好看,嘴巴很富有表现力和激情。他个头很高、身板很直,流露出一股自由、勇敢、果断的气息。谈话的时候,他不断比划、活力十足,完全沉浸在话题当中。没有什么风度,也谈不上优雅。有一回,一向生机勃勃的他变得异常安静,从他的眼睛(我可不喜欢这双眼睛)中能看出一种内敛而朦胧的神情,但同时又让人感觉到:他此刻正在深切注意眼前的事情。这是一种奇怪而懒散的眼神,但却蕴含着一种独特的力量。它似乎未曾穿透你,却将你吸引了过去。”
霍桑一家离开了利诺克斯;双方的友谊也告一段落,这段友谊,麦尔维尔这边可谓热诚深切,可在霍桑这边却泰然淡定,甚或有些尴尬。麦尔维尔把《白鲸》献给了霍桑。他读过此书之后所写的信已不复存留,可从麦尔维尔的回信来看,他似乎猜出霍桑并不喜欢这本书。公众和评论界也不怎么喜欢;而之后出版的《皮埃尔》反响更差。这本书遭到了蔑视和谩骂。他从写作当中收入甚少,可他不光要养活妻子、两个儿子跟两个女儿,可能还有他的三个妹妹。从他的信件判断,麦尔维尔发现耕种自己的农田很不合心意,跟在匹兹菲尔德给叔叔割干草、在茉莉亚岛挖土豆差不多。事实上,他从来就不喜欢体力劳动:“瞧瞧我的手——手掌上足有四个泡,都是这几天叫锄头和锤子给磨的。今天上午下雨了,所以我呆在屋里,所有的活儿都得暂停。我感到非常开心……”一个双手如此柔嫩的农夫是不可能耕种出什么收益来的。
他那担任首席法官的岳父,似乎按期在经济上帮助他家;此人不仅为人和善,而且十分敏锐,很可能正是他向麦尔维尔提出的建议,说他应当另寻生路。他还到处托人情找关系,想帮麦尔维尔弄到一个领事职务,但没有成功,于是麦尔维尔被迫继续写作。他生病了,首席法官再次伸出援手;1856年,他又一次出国,这回是去君士坦丁堡、巴勒斯坦、希腊和意大利,在回国途中,他通过讲座设法赚了一点钱。1860年,他最后一次出行。他最小的弟弟汤姆在同中国的贸易中指挥着一艘快船,“流星号”,就是乘着这艘船,麦尔维尔拐过了合恩角,驶到了旧金山;人们以为他仍然有足够的探险精神,可以借机去到远东,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要么是因为他讨厌他的弟弟,要么是因为弟弟开始对他不耐烦,他在旧金山下船回家了。随后数年,麦尔维尔一家的生活都极度拮据,但是首席法官在1861年去世,为女儿留下了一笔可观的遗产;他们决定离开箭头,从麦尔维尔富裕的哥哥艾伦那儿买下一处纽约的房产,而把箭头的房子作为预付部分移交给对方。
根据雷蒙德·韦弗的说法,假使麦尔维尔真的凭借书的版税赚取了一百美元,这倒是很不错的一年;1866年,他设法获得了海关检查员的任命,凭此每天就可收入四美元。第二年,他的大儿子马尔科姆在自己的房间饮弹身亡,但不知是故意自杀还是意外失手;他的二儿子斯坦威克斯离家出走,再也没有音讯。海关的这份微薄工作,麦尔维尔干了二十年;之后,他的太太从哥哥塞缪尔那儿继承了一笔钱,他也就退休了。1878年,在甘斯沃特舅父的资助下,他出版了一本两万行的长诗:《克拉莱尔》。去世前不久,他又写了(或者说重写了)一部叫《比利·巴德》的中篇小说。1891年,麦尔维尔去世,终年七十二岁,随后便被遗忘。
(二)
以上便是传记作者们所言的麦尔维尔生平简介,但是很明显,尚有诸多内容他们并未谈到。他们略过了马尔科姆的死,以及斯坦威克斯的离家出走,就好像这些事情无关紧要一般。毫无疑问,长子的不幸身亡令做父母的痛不欲生;毫无疑问,次子的失踪又令他们心烦意乱。当马尔科姆在十八岁时开枪自杀后,麦尔维尔太太肯定跟她的几个兄弟有信件往来;我们只能揣测,这些信都被压了下来。诚然,到1867年,麦尔维尔的声名已不比从前,但可以料想,这种事件的发生,还是可以使媒体想起他的存在的。这可是新闻,况且美国的报纸必定会毫不迟疑地大加挖掘的。对于这个男孩儿死时的情形,难道就没有什么调查?假如他是自杀,那是什么造成他这么做的?为什么斯坦威克斯要出走?他在家里的生活状况究竟如何,竟迫使其走上这一条路?又怎么会从此杳无音讯?就我们所知,麦尔维尔太太是一位善良慈爱的母亲,然而奇怪的是(仍然就我们所知),她好像并未采取任何措施同儿子取得联系。麦尔维尔的葬礼只有他的夫人和两个女儿参加,而且我们获悉,她们是仅有的仍旧在世的直系亲属,通过这一事实,我们只能推断:斯坦威克斯已经去世。根据记载,晚年的麦尔维尔非常疼爱自己的孙辈,可他对自己子女的感情却让人捉摸不透。刘易斯·蒙福德所写的麦尔维尔传记很有见地,他无情地描写了麦尔维尔与子女们的关系,读来十分可信。他好像是个残酷苛刻、没有耐心的父亲。“其中有个女儿,她一想起父亲的形象来就深感某种憎恶……的确,当他花十美元购买一件艺术品、一张印版或是一尊雕像,而家里连面包都快没有的时候,她们的黑暗回忆还有什么可奇怪的?”憎恶是个十分强烈的字眼:我觉得“渴望”或是“气愤”更适合用来表达女儿们对父亲不够关心自己的感受。肯定还有什么别的因素导致她们的怨气。麦尔维尔似乎喜欢开一些她们没有兴趣的玩笑,如果你体会出言外之意的话,会怀疑他有时候酩酊大醉地回到家里。我必须得马上说明:这只是揣测而已。斯托尔教授在《思想史学报》上的一篇文章中表示:麦尔维尔“绝对是滴酒不沾”。对此我可不信。他是个喜欢聚首作乐之人,毫无疑问,作为一名水手,他很可能常跟其他人一同饮酒。我们知道,在他作为乘客首次去欧洲的时候,曾经彻夜不眠,跟一位名叫阿德勒的青年学者豪饮威士忌、高谈阔论;后来有朋友从城里来箭头看他的时候,在去附近名胜游览的路上,“听到好多香槟、金酒、雪茄之声”。麦尔维尔的部分职责是检查进港船只,可以确信的是,他到船上没多会儿就会被拖到下面喝几杯(除非那个时代的美国船长们跟今天的大不相同)。如果对生活倍感失望的他想从酒精当中寻求慰藉,也是很正常的。我得补充说明的是,他跟海关的众多同事并不一样,对自己的工作绝对是尽心尽责。
麦尔维尔是一个非常独特的人,基本没有什么明确的证据能够让你获悉他的性格;但是从其前两部书中,你可以比较清晰地知道他在年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就我而言,《奥穆》比《泰比》更具可读性。它是对麦尔维尔在茉莉亚岛经历的直接记叙,从总体上说可以当真,而《泰比》则像是一个事实与幻想的大杂烩。根据查尔斯·罗伯茨·安德森的说法,麦尔维尔在努库希瓦岛上仅仅呆了一个月,而不是他冒充的四个月,他在去泰比人山谷的路上所经历的奇遇并非他所说的那般惊心动魄,而他逃离这些所谓食人成性者的危险也没有那么大;此外,他所讲述的逃跑故事纯属无稽之谈:“整个逃跑情节本身十分地夸大与虚假,显然是匆匆写出来的,为的是把自己表现成一个英雄,而不是考虑故事符不符合逻辑、够不够生动细致。”麦尔维尔不该为此受到责怪;我们已经提到,他不停地为热心听众讲述自己的冒险故事,而谁都知道,每次讲故事的时候,你很难抵抗住诱惑而不把故事讲得好听一点、刺激一点。于是在动笔写作的时候,把自己在无数次讲述中已经任意渲染的故事写成中规中矩、缺乏刺激的内容,就实属为难了。事实上,《泰比》似乎就是麦尔维尔把当时各种游记中的内容汇编到一起,再加上对自身经历绘声绘色的描述而成的。勤奋严谨的安德森先生指出:麦尔维尔不光时不时地重复那些游记中的错误,还在不同场合使用了其原作者的措词。不过,不管是《泰比》还是《奥穆》,都是用当时的习语所写的上佳之作。麦尔维尔已经倾向于使用文学词语而非日常词语了:比如说,他喜欢把一栋楼叫做“大厦”(edifice);一个茅屋不是“靠近”(near)另一个,甚至不是在另一个“附近”(neighborhood),而是“毗邻”(vicinity);他更愿意“疲惫”(fatigued),而不是像大多数人那样“累”(tired);他宁可“显露”(evince)情感,而非“表现”(show)情感。
然而这两本书作者的形象十分清晰,我们不需怎么想象就能看出,他是一个耐劳、勇敢、坚决的年轻人,活泼热情,喜欢开玩笑,害怕工作但并不懒惰,快乐、亲切、友好、无忧无虑。跟所有这个年纪的年轻小伙子一样,他深深为玻利尼西亚女孩儿的美貌所陶醉,如果他不接受她们甘愿给自己的好意,那就不正常了。如果说他身上有什么不同寻常之处的话,那就是他对美有着由衷的喜爱,而年轻人对美往往是不怎么在意的。他对大海、天空、青山的精彩描写都蕴含着某种强烈的感情。他胜过其他二十三个水手的地方或许表现在他“生性爱思考”,而且对此很清楚。“我是属于沉思型的,”他在多年后写道,“当年出海的时候,我常常在夜里爬到高处,坐到其中的一根帆桁上,把身子蜷缩在夹克里,任自己的思绪自由驰骋。”
这个明显颇为正常的年轻人,却变成了写《皮埃尔》的那个愤怒的悲观主义者,我们对此该作何解释?是什么把这位平凡无奇的《泰比》作者,变成了富于想象、力量、灵感、表现力的《白鲸》作者?有些人认为,是一阵癫狂使然。这种观点被其崇拜者愤然地予以否定,似乎这是件可耻的事:当然了,这并不比心怀妒恨可耻到哪儿去。我在本文中无需论及《皮埃尔》。这是一本十分荒谬的书,其中有意味深长的话:麦尔维尔是在痛苦与辛酸中写这本书的,他的激情不时造就出有力而感人的篇章;可是事件不像是真的,人物动机没有说服力,对话也僵硬做作。《皮埃尔》给人以这样的印象:此书是在神经严重衰弱的情况下写成的。但这跟癫狂并不一样。假如真的有什么证据证明麦尔维尔曾经精神错乱的话,那么就我所知,也没有人出具过。还有人暗示:麦尔维尔在从兰辛堡搬到纽约以后,由于受到集中阅读的影响太深,以至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说他被托马斯·布朗爵士折磨得发狂,就如同说堂吉诃德被骑士的浪漫精神折磨得发狂一样天真幼稚,根本无法让人信服。不知道究竟怎么着,平庸的作家就变成了颇有些天才的作家。在这个充满性意识的年代,寻找性爱上的根源来解释如此奇怪的情况,是再自然不过的。
《泰比》和《奥穆》写于麦尔维尔和伊丽莎白·肖结婚之前。两人结合后的第一年,他又写了《玛迪》。该书的开头直接从他的船员经历接下去,而后就成了异想天开了。故事十分冗长,而且在我看来有些乏味。对于该书主题的解释,我实在比不上雷蒙德·韦弗:“《玛迪》所追求的目标,就是把那种圣洁神秘的愉悦感(在求爱期间曾触动麦尔维尔心弦)完完全全地支配:这份愉悦感,他在深爱母亲的苦痛中感到过;这份愉悦感,在他对伊丽莎白·肖的爱情中曾令其不知所措……《玛迪》是追寻逝去魔力的朝圣之旅……它追寻的目标就是伊拉,一个来自快乐之岛奥鲁利亚的少女。为了她,人们要进行一次穿越文明世界的航行;尽管他们(小说中的人物)寻找时机大谈国际政治以及其他一系列话题,伊拉终究没有找到。”
如果有人耽于猜想的话,会将这个奇怪的故事看作他对婚姻感到失望的最初迹象。要想揣测伊丽莎白·肖(也就是麦尔维尔太太)属于何种人物,我们必须依照存留不多的几封她所写的信。她并不擅长写信,而且信中所揭示的恐怕也远远不够,但它们至少证明,她很爱自己的丈夫,而且她是一个通情达理、心地善良、注重实际的女性,虽说有点狭隘和传统。她无怨无悔地忍受贫穷。对于丈夫的发展,她无疑感到十分迷惑,而他似乎一心要丢开《泰比》和《奥穆》给自己带来的声誉和名望,更是令她伤心不已,可她仍旧相信他、仰慕他,直至最后。她并不属于智慧型的女人,但她却是个善良、宽容、温柔的妻子。
麦尔维尔爱她吗?他在求婚期间可能写下的信没有得以存留,要说他当时是被一种“圣洁和神秘的喜悦”所触动,那只能是一种浪漫的设想。他是娶了她,但男人可不单单是因为爱情才结婚的。可能是他已过够了漂泊的生活,想要安定下来:这个怪人的一大怪处便是,尽管他号称自己“天生喜欢漂泊”,可在他少年时代首次去利物浦以及在南海生活的三年之后,他对冒险的渴望便日渐冷却。之后的行程只不过是旅游观光而已。或许麦尔维尔结婚是因为家人朋友都觉得他该结了,或许他结婚是为了抵抗那些让他沮丧的喜好。谁知道呢?刘易斯·蒙福德说“他跟伊丽莎白在一起的时候并不怎么开心,而离开她的时候也不怎么开心”,还说他不仅对她有爱情,而且“在漫长的分别时间里,欲望在内心积聚”,而随后却是匆匆满足并厌腻。他肯定不会是第一个发现以下现象的男人,即对妻子的爱,分开的时候要比相聚的时候多,对性爱的期待要比实现性爱更让人激动。我觉得麦尔维尔很可能对婚姻的束缚感到厌烦,或许妻子给与他的,没有他所期待的那么多,但他还是长期维持婚姻关系,让妻子为自己生了四个孩子。就人们所知,他对她始终都很忠诚。
凡是专心读过麦尔维尔的人,都不难发现他对男性美的欣赏。从巴勒斯坦和意大利返回后,他做过一次有关雕塑的演讲,专门谈到“望楼的阿波罗”这尊希腊罗马雕像。其主要价值就在于它代表了英俊貌美的青年男子。我已经谈过托比(就是和他一起逃离“阿库什尼号”的那个男孩子)留给麦尔维尔的印象了,在《泰比》当中,他又详细描述了自己交往的那些年轻人的身体之美。他们的形象比起同他调情的那些女孩子来可生动多了。但在此之前,十七岁的他乘船驶往利物浦时就跟当地一个名叫哈里·波尔顿的男孩儿交上朋友。以下是他在《雷德伯恩》里对此人的描述:“他属于那种身材不高但十分健美的小家伙,拳曲的头发、光亮的肌肉,就好像蚕茧里生出来的一样。他的肤色是一种泛着光彩的褐色,像女孩儿一样娇柔;他的双脚很小、双手很白;眼睛大大的,黝黑而柔美;诗歌不说,单是他的嗓音就有如竖琴。”有人曾怀疑这两个孩子匆匆去伦敦游玩的真实性,甚至是否真有哈里·波尔顿这个人;可如果说麦尔维尔创造这个人物是为了给故事增添一段有趣情节的话,他这么个充满男性气概的人居然塑造出一个如此明显同性恋的人物,就实在让人奇怪了。
在“美国号”快船上,麦尔维尔的好友是个英国水手,名叫杰克·蔡斯,“身材高大而结实,眼睛大而清澈,眉宇纤细,留着深棕色的大胡子”。“此人身上具有如此惊人的判断力和好感,”他在《白外套》中写道,“谁要是不喜爱他,就是不说实话,”接着又说:“不管你在何处随汹涌的波涛颠簸,亲爱的杰克,带上我最好的祝愿,愿上帝保佑你,不管你身处何方。”话语中透露出麦尔维尔罕见的柔情。这个水手给他留下的印象如此之深,以至于他专门为他写了一部中篇小说《比利·巴德》,这本书在五十年以后、麦尔维尔去世前三个月才完成。故事集中表现了主人公的惊人之美。正是由于这一点,才使得全船的人都很爱他,也正是由于这一点,才间接导致他的悲惨结局。
很明显,麦尔维尔是个受抑制的同性恋,根据我们的阅读所得,在当时的美国,这种同性恋要比今天普遍。一个作者的性取向如何,并不关读者的事,除非它影响到了作者的写作,就像安德烈·纪德和马塞尔·普鲁斯特那样;假如真是这种情况的话,而且事实就摆在你面前,那么很多看似隐晦难懂甚至不可思议之处,就会非常地简单明了。我对麦尔维尔的这一取向如此赘言,是因为这可以解释他对婚姻生活的不满;性爱上的挫败感引发他内心的变化,使得所有对他感兴趣的人摸不着头脑。
(三)
麦尔维尔读书缺乏条理性,但涉猎广泛。他似乎主要对十七世纪的诗人和散文家感兴趣,我们可以想见,他在这些人身上发现了一些东西,尤为适合他本人混乱的性格。至于他们对他的影响是有害还有有利,这纯属个人看法。他早期所受教育甚少,而且正因为如此,也并未怎么吸收后来学到的文化。文化这东西,不是一件现成的衣服伸手穿上就行,而是要吸收进体内、用来树立个性的养料,就如同食物增强发育期孩子的身体一样;它不是词藻华丽的修饰,更不是要炫耀你的学问,而是一种丰富灵魂的方式,得来实在不易。
为了写《白鲸》,麦尔维尔做了一项非常危险的试验,他为自己制定的风格模仿了十七世纪的作家。处理好的话,这种风格会令人难忘,具有诗一般的力量,但它毕竟只是一种仿拟。倒不是瞧不起这种手法,仿拟也会产生撼人的美感。公元前一世纪的作品,米洛斯岛的维纳斯雕像,便是仿拟作品;后来罗马的拔刺少年亦是如此。人们起先都以为它们是公元五世纪中期雕塑家的作品。伟大的锡耶纳画家杜乔模仿的是十二世纪早期的拜占庭绘画,而非两个世纪以后、他自己所处时代的拜占庭绘画。可是当一名作家试图进行仿拟的时候,他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即几乎无法保证连贯性。就像约翰生博士的老校友爱德华兹先生发现,由于心情兴奋而根本无法进行哲学探讨一样,在仿拟作品中,当代的词语会很自然地闯入作者脑海,干扰他故意使用的那些词语。“要写出宏大的著作,”麦尔维尔写道,“必须选择一个宏大的主题。”很明显,他认为必须要用庄重的文体来写这个主题。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声称麦尔维尔没有听觉;我不知道他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麦尔维尔具有非常好的节奏感。他写的句子不管有多长,总的来说都非常均衡。他喜欢高调的措辞,而他运用的庄重词汇实际上也使他屡屡获得美的效果。有时候,这种倾向导致他重复使用同义词,比如说,他所谓的“umbrageous shade”(阴翳蔽日)其实就是树荫而已,然而你不能否认,其声音十分圆润。有时候,我们被“hasty precipitancy”(匆匆的仓促)这种冗辞搞得不知所措,却肃然起敬地发现,原来弥尔顿就曾写过“Thither they hasted with glad precipitance”(他们愉快而仓促地匆匆前去)这种句子。有时候,麦尔维尔用人们意料不到的方式驾驭普通词汇,并常常因此取得新奇的效果;即使你感觉他的用法已经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也不该草率地拿“hasty precipitancy”来责备他,因为他有权这么做。当他提到“redundant hair”的时候,你想到的或许是少女的嘴唇上方绒毛很多,而不可能是年轻小伙子头上的毛发很浓密,可如果查词典的话,你就会发现,“redundant”的第二个意思非常广泛,而弥尔顿也写过“redundant locks”(浓密的头发)。
在《白鲸》当中,麦尔维尔为自己设下的写作难关就是通篇都要保持这种修辞水平。内容必须同风格一致。作家往往不敢过于感伤或是幽默,可麦尔维尔却常常两者兼具,让人读起来很不舒服。
他的品味并不确定,有时候,他为了显得富有诗意,最后却搞得荒唐可笑:“可是谁也不能干扰亚哈的思绪,他有如一尊钢铁雕塑,习惯性地矗立在后桅绳索旁,一只鼻孔心不在焉地嗅着巴士群岛的甜美麝香气(温柔的恋人必定在这香气扑鼻的丛林里漫步),另一只鼻孔则有意地吸入新海域那咸咸的气息……”用一个鼻孔闻一种气味,用另一个鼻孔闻另一种气味,这可是个了不起的本事;实则根本不可能。我对麦尔维尔偏好古词和诗歌用词的做法不敢苟同,他用o'er代替over,nigh代替near,ere代替before,还使用anon和eftsoons;它们给本来雄厚刚健的行文带来一丝陈腐俗丽的气息。他拥有广博的词汇,有时候他都无法控制。只要写下一个名词,他总是忍不住添上一个形容词mystic,用这个词,似乎是要表达奇怪、神秘、惊异、可怕等等他在当时想要的一切意思。斯托尔教授在我提到的那篇文章中(此文如同他的所有文章一样具有极佳甚至是极强的判断力)颇有道理地将之斥为“伪诗体”。在这篇文章中,斯托尔教授谈到了麦尔维尔的一个肯定让读者很心烦的特点,那就是他特别偏爱来自分词的副词。或许就是由于这一点,斯蒂文森才说麦尔维尔没有听觉,因为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些构词的声音大多不够悦耳,实在没什么可取之处。我注意到最难听的就是whistlingly,可斯托尔教授还举了其他的词,比如说burstingly,suckingly,而且他可以再举上一百个类似的例子。牛顿·阿尔文所写的《美国作家系列》里的一部著作可谓煞费苦心,但在我看来却固执有误,该书列举了麦尔维尔自造的词汇,如footmanism、omnitooled、uncatastrophied、domineerings[1],似乎认为这些词语为其文体增添了格外的光彩。它们确实加强了文体的特性,但肯定没有增加其美感。假如麦尔维尔受过再正统一点的教育、品味再确定一些的话,他完全可以不必扭曲自己偏好的语言,照样取得心目中的理想效果。
麦尔维尔作品中的对话跟日常讲话大相径庭,风格化十足。由于“皮阔得号”上的主要人物均为贵格会教徒,麦尔维尔使用第二人称单数进行叙事再自然不过了,但我认为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他发现如此一来,将会符合他心中积藏已久的目的。他很可能觉得,这样能给所叙述的对话带来一些宗教风格,给所用措辞增添一丝诗意。他在区分不同人物说话这方面没有多少才能:这些人物讲起话来全都差不多,亚哈像手下的副手,副手像木匠与铁匠,都是辞藻华丽,用了大量暗喻和明喻。魁魁格觉得自己马上要死了,躺在事先为自己做的棺材里,而丧失理智的混血小男孩皮普“钻到了他的面前。轻声呜咽着,一手抓着魁魁格的手,一手摇着他的小鼓”。以下则是他对这个土著所讲的话:“可怜的流浪汉呀,你是不是厌倦了这种生活了,你是不是想换个地方呀,那么你要去哪里呀?你是不是要去一个叫做安第烈斯的地方呀?海浪会把你送到那美丽的地方去的。如果你真的到了那地方,请你帮我找一个叫皮普的人,他早就失踪了,可能已经去了安第烈斯。你如果真的找到他的话,请一定要安慰安慰他,要知道,他的心中很烦闷呀。另外你再告诉他,他留下的小手鼓就在我手里。魁魁格,安心去吧,我会用它来给你敲死亡进行曲的。”这一幕中的大副斯达巴克“从舷窗向下望去”,他喃喃低语道:“我听说人在得了伤寒症之后,不知不觉间就会讲一些古语,经过一番探秘发现,原来在他们早已淡忘的童年时代,就曾听到一些玄虚的学者讲过这些古语。所以在我看来,可怜的皮普呀,他的这番奇异又可爱的疯癫话,带来了我们天堂家园的神圣讯息。不是天堂的话,他还能从哪儿知晓?”
当然,小说里的对话必须要具备风格。原封不动地复制生活会话会让人无法忍受。这是个程度问题。对话肯定也要逼真,以免吓着读者。亚哈在对二副斯塔布提到白鲸的时候,高喊道:“我要环绕这无尽的地球十周;而且还要直接潜入地下,终究要将他宰杀!”对于这种夸夸其谈的论调,你只能付之一笑。
尽管如此,麦尔维尔所写的英语还是不同凡响的,尽管有人对此会持保留意见。如我所言,他的风格有时会使其辞藻过于华丽,但其巅峰时期的文体之宏伟大气、铿锵有力、恢弘气势,还有极强的表现力,据我所知,还没有哪个现代作家能够达到。这的确让人不时想起托马斯·布朗爵士的华丽文辞以及弥尔顿的恢弘时代。我请读者格外注意一下:麦尔维尔如何巧妙地将水手们日常工作时的普通航海术语融入其作品的精美画面中。这样做的效果,就是为《白鲸》这支肃穆的交响曲带来一丝现实感、一点新鲜海盐的味道。每一位作家都有权以自己的巅峰状态接受评判。麦尔维尔的巅峰水平有多高,读者可以阅读《海峡奇情》那一章来自行决断。在描写情节的时候,他做得很出色、很有力,其庄重的写作风格极大地加强了震撼效果。
(四)
只有凭借《白鲸》,麦尔维尔才得以跻身伟大的小说家之列,而凡是读过我写的东西的读者,都不会指望我把这部小说列为寓言。有那种想法的读者,你只能另寻别处。作为一名不乏经验的小说家,我只能站在自己的立场谈论这个问题。小说的目的是提供审美上的愉悦,它没有什么使用目的。小说家的任务不是推动哲学理论,那是哲学家的事儿,他们可以做得更好。不过既然有些颇具才智的人把《白鲸》看成是一则寓言,那么我最好还是谈谈此事。他们是把麦尔维尔自己的说法当成反话了:“他害怕,”他曾写道,“自己的作品被看作恐怖的神话,或者更糟糕、更可恶的是,被看作骇人听闻、让人难以忍受的寓言。”当一位经验老到的作家说了一席话,我们认为他此话当真,而非评论者所言,这并不算轻率吧?诚然,在一封写给霍桑太太的信中,他坦言自己在写作的时候,曾有“一种朦胧的感觉,觉得整部书可以套用寓言的结构”;但这并不能证明,他真的打算写一部寓言。或者是不是有这样一种可能:即使这种解释成立的话,那也是出自偶然,而且(就像他对霍桑太太所言表明的那样)他对此也是感到十分的惊慌。我不知道评论家是如何写小说的,但我了解小说家如何写小说。他们并不是看到一个一般性的命题,例如“诚实才是上策”或者“闪闪发光者,未必尽黄金”,然后就说“咱们来写一篇相关的寓言吧”。一群通常由相识之人所联想到的人物激发了他们的想象,与此同时,或者过上一段时间,一件事情或一连串事情(有亲身经历的、道听途说的,或是凭空编造的)突然浮现在他们脑海中,使得他们能够适当利用这些事情来发展头脑中已经出现的主题,具体做法则是将人物与事件协调起来。麦尔维尔并不耽于幻想,至少在他试图幻想的时候(比如在《玛迪》当中),栽了个大跟头。的确,某些评论家因此批评他缺乏创造力,我觉得这实在没道理。真实情况是,当他拥有深厚的经验基础(不论是他自己的还是别人的经验)来支撑自己时,他的创造便更具说服力,但大多数小说家都是如此,当他有这种经验的时候,想象的翅膀便自由驰骋、强健有力,而当他没有这种经验的时候(比如说《皮埃尔》),他就胡写乱写。麦尔维尔确实生性“爱思考”,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开始沉迷于玄学,雷蒙德·韦弗奇怪地将之称为“溶解在思想中的痛苦”。这是一种狭义的观点,对此人们可以给予适当的关注,因为这涉及到的,都是灵魂遭遇的最重大问题。麦尔维尔处理这些问题的方法并不是属于理性的,而是非常感情化;他之所以有某种想法,是因为他有这样的感觉,但这并不妨碍他的诸多思考为后人所铭记。我本该想到,刻意写一部寓言,需要作家具有一种思想上的超然态度,而麦尔维尔并不具备。
斯托尔教授已经指出,对《白鲸》的象征主义解读其实是十分荒谬可笑、彼此矛盾的,也受到了并无恶意的公众的责骂。其言凿凿,本人无需再作赘述。可是出于对这些评论家的辩护,我还是要说:小说家并不是复制生活,而是根据其目的编排生活。他要根据自身的独特性情来处理手头的资料。他绘制的是一幅连贯的图画,但其图案要依照读者态度、兴趣、个性的差别而变化。那冰雪覆盖的阿尔卑斯山顶雄姿勃发、直冲云霄,根据你的偏好,可以把它看成是人类期待同上帝融合到一起的象征;或者呢,由于一座山脉会被地层深处那剧烈的震动所掀翻(如果你乐意相信的话),那么你可以把它看成是人类邪恶欲望的象征,这种阴沉的欲望将要毁掉此山;或者你想赶时髦的话,也可以把它看成一种生殖象征。牛顿·阿尔文将亚哈的象牙假肢视为“一种双关的象征,既代表他的阳痿,亦代表针对他的独立男性法则”,而将白鲸视为“原型父母,是父亲,没错,但也是母亲,因为她成了父亲的替代者”。艾勒里·赛德维克称:该书正是因为其中的象征才伟大,在他看来,亚哈代表着“人与人的情感,他热衷思索、目的明确、笃信宗教,全力以赴地对抗天地间的神秘伟力。他的对手莫比·迪克就是这个神秘伟力。它并非其缔造者,但与宇宙之法则(抑或无法则)中的公正无私别无二致,而这种公正无私,以赛亚虔诚地认定是上帝所造”。刘易斯·蒙福德把白鲸看作恶的象征,把亚哈同白鲸的较量看作善恶之间的较量,而善的力量最终被击败。这种看法有一定的道理,而且也很符合麦尔维尔那忧郁的悲观主义思想。
不过寓言就像不好驾驭的动物;你可以拽住它的头,也可以拉住它的尾,而在我眼里,截然相反的解释同样讲得通。为什么我们就得把白鲸看成恶的象征?诚然,麦尔维尔让叙事人以实玛利呈现出亚哈的疯狂激情(即报复这头曾经毁了自己一条腿的畜牲),但这是他必须采用的艺术手法,首先是因为书中已经有了代表理智的斯达巴克,其次是因为他需要有一个人来分担(在某种程度上讲也是同情)亚哈的一意孤行,从而让读者接受这种安排,不会认为不合情理。而蒙福德教授提到的“无谓之恶”,指的就是莫比·迪克在遭受袭击时的自我捍卫。
“Cet animal est très méchant, Quand on l'attaque,il se défend.”[2]为什么白鲸就不能代表善而非恶呢?它身姿优美、体格庞大、力量无穷,遨游在自由的海洋中。而亚哈则愚蠢而傲慢,他冷酷无情、性格残忍、满心仇恨;他才是恶的力量呢;当双方最终遭遇的时候,亚哈连同其船上的那帮“形形色色的叛徒、流浪汉、食人者”全部覆灭,天道已行,沉着镇定的白鲸神秘离去,罪恶被击败了,而善的力量最终获胜。对我而言,这种解释似乎同别的解释一样有道理;因为我们别忘了,《泰比》就赞颂了那些没有被现代文明所腐蚀的高尚野蛮人,在麦尔维尔眼里,自然人是善的。
幸运的是,我们可以饶有兴味地阅读《白鲸》,而不必考虑它具有或不具有什么寓言或象征意义。我必须一遍遍地重申:读一部小说并非是为了获得教育、启发心智,而是为了获得思想上的享受,而假如你发现自己不能从中得到这种享受的话,那你最好就干脆别读了。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麦尔维尔似乎竭尽全力地避免让读者享受。他正在写的是一个怪异、新颖、令人战栗的故事,但也是一个直截了当的故事。传奇般的开篇让人赞叹。你的兴趣马上就被激发和控制住了。一个个出场的人物形象清晰,鲜活而可信。故事越发紧张,随着情节加快,你也越来越兴奋。故事的高潮极富戏剧性。我们搞不明白:麦尔维尔本已牢牢抓住读者的心,为什么偏偏故意放弃,反而时不时地停下来去写一些有关鲸鱼自然史(它的大小、骨骼、感情等)的章节?显而易见,这就像一个在饭桌上讲故事的人时不时停下来解释自己所用词汇的语源意义一样没有道理。蒙哥马利·贝尔金曾为《白鲸》的一个版本写过一篇颇有见地的导言,他在文中提出:由于这是一个有关追逐的故事,而追逐的最终结局必须一拖再拖才行,麦尔维尔写这些章节就是这个目的。对此我不敢苟同。如果说他真的是为了这个目的的话,那么在太平洋上的三年期间,他肯定目睹了很多事情,或是听了很多传说,完全可以写入自己的故事,从而更好地实现这个目的。我个人认为,麦尔维尔写这几章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同许多自学成才的人一样,他过于重视自己千辛万苦学到的东西了,所以无法抗拒炫耀这些知识的诱惑,就像在其早期作品中,他“随心所欲,通篇都是伯顿、莎士比亚、拜伦、弥尔顿、柯勒律治和切斯特菲尔德,还有普罗米修斯和灰姑娘、穆罕默德和埃及艳后、圣母马利亚和天国美女、梅第奇和穆斯林”。
就我而言,倒是可以饶有兴趣地阅读这些章节中的大多数,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们脱离了正题,破坏了故事的悬念,令人感到可惜。麦尔维尔缺乏法国人所说的l'esprit de suite(流畅下笔的灵感),谁要是说这部小说结构严整,那他可真够蠢的了。但是既然他这么写了,就自有其想法。你接不接受随你的便。他很清楚,《白鲸》不会讨人喜欢。他这人性格执拗,公众的漠视、评论家的猛烈攻击、身边人的缺乏理解,可能这些反而坚定了他的决心,坚持写自己想写的东西。你必须容忍他的奇思异想、他的反常品味、他的乏味玩笑、他的结构失误,因为他的语言频频出彩,他对情节的描述生动刺激,还有他对美的细微感受以及他那些“神秘”冥想中所蕴含的悲剧力量,正是由于此人头脑笨拙、不善推理,才让这些特点显得充满情感、触动人心。当然了,也正是由于亚哈船长这个险恶而庞大的人物贯穿始终,才赋予该书独特的力量。要想寻找这种宿命感(你所获知的有关这个人物的一切,都令你的内心充满这种宿命感),你必须去读希腊戏剧,而要想寻找具有如此可怕力量的人物,你必须去读莎士比亚。正是由于赫尔曼·麦尔维尔塑造了他,《白鲸》才成为一部伟大的巨著,不管人们对此有任何的保留意见。
我已经一再说过,为了真正洞悉一部伟大的小说,你就必须要对写这部小说的人有一个必要的了解。我觉得就麦尔维尔来说,倒是反过来更有道理。人们阅读和重读《白鲸》时所得到的有关此人的印象,似乎比其他任何地方得到的印象(有关其生活和环境)更加真实可信、明确具体;这是一个上天赋予其无穷禀赋,却又被罪恶天才毁坏的人,结果就有如一株龙舌兰,刚刚开出灿烂的花朵就枯萎凋谢了;一个忧郁哀伤的人,饱受自己躲之不及的本能所苦;一个意识到道德已经远离自己的人,痛感失败和贫穷的酸楚;一个内心渴望友情,却发现友情也没有价值的人。这就是我眼中的麦尔维尔,一个我们只能对之深怀同情的人。
注释:
[1]意思大致分别是“随从做派”、“一切手段的”、“没有灾祸的”、“专横之人”。
[2]法语,意思大致为“这个畜牲真真可恶;当我们进攻,它就防护”。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