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走边想-被遗忘的李白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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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白墓

    到马鞍山市的当天,我搁下行李便去了其下辖当涂县的李白墓园。墓园后面远远的晴空,是斜阳照耀的一抹青绿山影。那是被李白甘愿为之“一生低首”的谢朓称作“山水都”的青山。死后埋在青山,与谢朓作异代邻居,本是李白的遗愿。但这遗愿当时并没有能够落实,最终的落实,是半个多世纪之后的事。

    晚年的李白几经磨难,早已风光不再,以至潦倒到几近乞丐。他自己在诗里说“群凤怜客鸟,差池相哀鸣。各拔五色毛,意重泰山轻”,说白了就是靠人周济过日子。但这样的日子也过不下去,因为“赠微所费广,斗水浇长鲸”。61岁了,穷途末路的李白从金陵来到当涂,投奔当县令的族叔李阳冰,又放不下面子,便作诗先把族叔恭维一番,然后才曲折地说出自己的窘境,终被挽留。在此后的上年时间里,李白似乎有过一些快乐日子,常与李阳冰豪饮纵谈,“大笑喧雷霆”。当涂的山水李白是喜欢的,此前已写下许多名篇。不过,而今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白发如霜草”,更多的时候,只能是“扪心空叹息”了。到当涂的第二年十一月,他的“腐胁疾”已经病入膏肓,终于怀着满腔的悲怆饮恨而死。

    李白身后最大的遗产应该就是由他本人托付给李阳冰编集而成的《草堂集》。尽管李阳冰的序言里说李白“其言多似天仙之辞”,但这些“千载独步”、“力敌造化”的“天仙之辞”却当不得饭吃。李白后人的日子显然颇为艰难。他们无法按李白的遗愿把他埋在他生前想埋的地方,就是一个证明。

    五十五年后,宣歙池观察使范传正从父亲的诗文中发现自家与李家有“通家之旧”,凭了这层关系,他寻访到了李白的两个孙女,得知李白墓在其生前寄居的龙山,而“先祖志在青山,遗言宅兆,顷属多故,殡于龙山东麓,地近而非本意。”并且“坟高三尺,日益摧屺。力且不及,知如之何”。范传正“闻之悯然”,随后就请人“躬相地形,卜新宅于青山之阳”,把李白遗骸从龙山迁葬于相距六里的青山,并亲自为新墓碑撰写了序文。

    我很为这篇碑文所触动。它不仅清楚地记叙了李白子孙两代的生活情状,更重要的是刻画了他们的精神面貌。范传正找到李白两个孙女的时候,她们的父亲伯禽早已“不禄而卒”,一个哥哥出走十二年,“不知所在”,她们自己则“俪于农夫,救死而已”。但成了农妇的她们虽然“衣服村落,形容朴野”,却“进退闲雅,庆对详缔,且祖德如在,儒风宛然”;范传正劝她们“改适于士族”,就是改嫁给读书做官的人,她们的回答是:“夫妻之道,命也,亦分也。在孤穷既失身于下俚,仗威力乃求援于他门。生纵偷安,死何面目见大父于地下?欲败其类,所不忍闻。”

    这使范传正大为感动:“余亦嘉之,不夺其志”。而我则从中看到李白遗产的另一个层面,那就是——高贵与骄傲。那是骨子里的高傲,真正的贫贱不能移!

    李白出身名门贵族,五岁诵六甲,十岁观奇书,十五好剑术,年纪轻轻就怀了“安社稷,济苍生”的志向仗剑远游,朝廷上执掌中书诏诰,江湖间诗歌横被六合。这样一个人,自然有充分的理由渴望“扶摇直上九万里”。但命运却恰恰戏弄了这个真正的天才,就像他戏弄那些真正的权贵。“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终至客死异乡,埋骨草野。巨大的自我期许和同样巨大的冷酷遭遇形成的反差,构成了李白一生最大的悲剧。对李白强烈的功名欲,后人不乏诟病:他为求引荐说过肉麻的话;受到朝廷召见就得意忘形;为求一逞故作隐士状,等等。但有一点我们却不可以不注意,李白的喜和悲,得意和失意,都为的是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的伸张,而不是世俗的荣华富贵;一旦受到打击,他立刻就可以“明朝散发弄扁舟”,而不是“摧眉折腰事权贵”。他的超拔于世的傲岸,使他在期望和煎熬中成就了一位伟大的诗人,而不是像常人那样沉沦为一个庸庸碌碌,蝇营狗苟的堕落肖小。“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余风激兮万世,游扶桑兮挂石袂,后人得之传此,仲尼亡兮谁为出涕?”(《临终歌》)纵使是不为世所用的牢骚,纵使是幻灭的临终绝唱,也像他在豪气冲天的时候高歌“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一样,那么大气磅礴,浪漫壮丽。

    范传正所说的“祖德”,首先就包括了这样一种高贵和骄傲。只是因为李白诗歌无与伦比的宏伟,使人们更多地仰慕他的艺术成就,而较少注重他的精神意义。对这份精神遗产的继承,在笑贫不笑娼,以无耻为荣的时尚面前,在那些借李白身世以自附的铺天盖地的诗文流露出的恶俗面前,也许是一种迂腐。但这迂腐正因为真切,正因为稀有,也正因为被忽略,才有了更深刻的尤其现实的价值。

    离开李白墓园,已是薄暮。我一再回望而默然无语。青山在霭霭的夕阳里,诗魂在深深的墓园中。我想,对这墓园,我最不会忘记的,一定是范传正立的那块《大唐翰林李公新墓碑》的序言,它因为后人的一再翻刻而格外清晰。使我觉得,当地人所说“青山有幸伴诗魂”,也无妨说是“李白有幸卧青山”。

    访问智慧

    ——林语堂故里

    一

    林语堂的祖厝在福建漳州市郊元宝镇。祖父是农民,被抓作挑夫而后失踪。父亲年少时挑糖果、豆仔酥在乡间叫卖,后来凭自修进了基督教会的神学院。然后成了传教士,举家来到龙溪平和的坂仔村。我们最先到达的便是这个已经成为一个小集镇的村庄。林语堂在这里出生。那间屋子尚在,是一间低矮的泥墙瓦屋,屋里仅有一张老式的架子床,是当年的旧物。他父亲担任神职的教堂的旧址上现在建了一个小学,跟他们的旧居在一个院子。

    童年的林语堂每天放学要同兄姐们一起弄菜园、打井水(那口井仍在)。二哥上大学,父亲不得不变卖了祖母传下的一幢小屋。二哥毕业留校,便津贴林语堂上大学。林语堂大学毕业教书,又资助弟弟上学。

    林语堂远去上海圣约翰大学念书的那年秋天,二姐出嫁。新娘子含泪微笑,送了弟弟四角钱。她说:“我们是穷人家,二姐只有这四角钱给你。你要立定决心,做个好人,做个有用的人,好好用功读书,因为你必得成名。”但她没有看到弟弟成名的那一天。次年,她因为鼠疫带着身孕去世。

    能不能去成上海,对中学毕业的林语堂来说是生死攸关。经常处于贫病交加中的父亲为借钱东奔西跑没有结果。忽然想起从前在漳州的一个学生,因为穷,冬天没有帽子。父亲送给他一顶瓜皮小帽,他感激得发誓:永不买第二顶帽子。现在听说他发财了。父亲赶到漳州找他。他很快就送了一百大洋到坂仔来。

    居于社会下层,却又对命运充满期望,当传教士的父亲的意志是儿子必须“读书成名”,到国外上最有名的大学。林语堂充分满足了父亲的愿望。大学毕业在清华大学教了三年英语使他获得领半官费奖学金的资格,得以往美国哈佛大学读硕士。官费停止后,他又去法国教华工识字,攒钱去德国读博士。最终向北京大学借了两千美元(实由胡适先生垫付)完成学业。

    林语堂太太的娘家是富商,鼓浪屿的“这个廖家谁都知道”,“写信的时候不必写地址,只写廖宅就可以了。”这样的人家,对尚未功成名就的穷牧师的儿子会取怎样的态度,是可以想象得到的。但林语堂太太对丈夫的聪明充满了信心,在娘家受到冷遇,“心情非常之坏”的时候,她对女儿说:“汝老爸真聪明!”

    林语堂才华横溢,出类拔萃只是迟早的事情。

    坂仔的四面是绵延迤逦的山岭。宽宽的西溪河河弯弯曲曲地穿过绿绿的坂仔流向远处的山口。林语堂出生的那间泥瓦房就在河岸上。从屋旁的菜园绕过去,河岸上还留有一长排泥墙瓦顶的矮屋,是当年码头的店铺。铺门是那种一块一块拆装的板门。泥墙被经年的风雨击打得裸露出里面夹杂的卵石。板门也已经干枯而灰白,沉默地紧闭。时间让这些显然嘈杂喧闹过的建筑成了一群蹲在荒岸边咀嚼回忆的垂暮老人。

    西溪河已经变得壅塞,河中间新长出的绿洲浮在水面。河是早已不能行船。岸边向下斜伸的石阶还在,在杂乱的草里残缺不全。林语堂六岁在村塾发蒙,十岁始便离家在厦门鼓浪屿上教会小学。此后便无数次在这里上船下船,直至最后一次离去,再没有回来。

    林语堂最后一次从这渡头走出的那天,是个怎样的日子呢?蓝天、远山、阳光、田坂、河水、树和草也许依旧,只人事全非了。已经发生的无数故事,有多少已随风而逝,永无踪迹?又有多少将长留历史,不被忘怀?

    四十岁的时候,业已名满天下的林语堂写道:“我本龙溪村家子,环山接天号东湖,十尖石起时入梦,为学养性全在兹。”这片其实说不上有什么奇特之处的四面环山的乡坂,乃是孕育了一代文化巨子的摇篮。林语堂对这乡坂充满了感激。这乡坂给予他的确实太多。

    二

    上世纪六十年代,林语堂到香港。随行的女儿说,香港有山有水,像瑞士一样美。林语堂说,不够好,这些山不如我坂仔的山,那才是秀美的山。女儿问坂仔的山是什么样子,他说:青山,有树木的山,高山。香港的山好难看,许多都是光秃秃的。人们带他到山顶,那里有树木,是青山。但他坚持说,那也不像他坂仔的山,这里从山顶望下去四面是水。他说,环绕着坂仔的是重重叠叠的山,我们把坂仔叫做东湖。山中有水,不是水中有山。

    单从这些话里,并不能看出坂仔的山水有什么道理一定比香港的山水好。让人感觉到的,更多的倒是一个传统中国文人的乡土情结的执拗:

    “如果我有一些健全的观念和简朴的思想,那完全得之于闽南坂仔之秀美的山陵。因为我相信我仍然是用一个简朴的农家子的眼睛来观看人生。”

    任何一个天才,事实上都永不可能摆脱他的血脉所系的乡土。他的思想、才情、眼光、乃至他的为人处世之道,都必会与此紧密联系。林语堂自以为秀美之至却其实平凡的坂仔,给予林语堂“一个简朴的农家子的眼睛”,使他日后不论怎样的著作等身,声名显赫,腰缠万贯,都常取着一种平易的姿态:

    同太太上街,买到芒果冰淇淋,林语堂会马上给在家的女儿们打电话,他会让女儿们关门关灯,躺在地上跟他一起静听弦乐四重奏。他说这种音乐要在黑暗里才能充分欣赏。指导女儿读书,他认为“和”字比“教”字好,站在平等的未知起点上,从共同讨论问题入手,达成对知识的把握。

    看见在黄包车上挂着红绿灯笼招生意的妓女,太太会教训女儿:“她们是坏女人,是操皮肉生涯的,随便让男人碰她们的身体。”林语堂则说:“那些女人是因为穷,所以不得已要过这种生活,我们不要看不起她们。”

    厨房的大师傅和洗衣服的娘姨趁主人一家出门,公然在主人夫妇的床上偷情。却被突然因故折回的主人当场撞见。太太理所当然地大发雷霆,非要赶走那两个佣人。林语堂“大笑,替大师傅求情——他烧的菜实在好吃——保住了他的差事”。

    第一次到美国,“生活完全改变了,不再有佣人,一切自己做”。林语堂“对擦皮鞋很起劲。他站在路上仔细观察擦皮鞋的黑人小童怎样把皮鞋擦得发亮,然后教我们怎样在鞋上抹油,用条软布劈劈啪啪地擦,擦出来的鞋和小童的一样光亮。他说,在浴缸里洗澡之后顺手用水抹一下澡缸,便不会留下圈子。他也起劲地这么做”。

    《京华烟云》继《生活的艺术》之后,再次被美国的“每月读书会”选中。林语堂成为美国文艺界“社交场合的宠儿”。但在民间场合,他“从不露自己的身份”。”收到崇拜者的信——“每天可以有四五十封”,他让女儿替他回信,“他总是口述得头头是道,标点符号,另起段,什么都讲得清清楚楚”。

    最能表现林语堂中国农家子的人格特点的,莫过于他的民族心理的保守。

    住在上海,让林语堂很痛心的一件事是“中国人和洋人接触,无不胁肩谄笑,毕恭毕敬,满口Yes,sir,中国人越是洋奴,洋人越看不起。我既以殖民自居,人也以殖民视之,所以在上海公共场所看不见有礼貌的西人”。

    而在三十年代的美国,“中国人的形象是留辫子、抽鸦片、迷信、好赌,是怯懦的动物”,大多数的小孩都会唱一首侮辱中国人拖长辫子的歌。林语堂教诫女儿们:“我们在外国,不要忘记自己是中国人。外国人的文化与我们的不同,你可以学他们的长处,但绝对不要因为他们笑你与他们不同,而觉得自卑,因为我们的文明比他们悠久而优美。无论如何,看见外国人不要怕,有话直说,这样他们才会尊敬你。”

    女儿要上学了,林语堂不给她们取英文名字,“因为他认为中国人不要有英文名字才好”。取英文名字的中国人是“中文不会好”的“洋行职员”、“西崽”一类,他们给自己取名约翰、保罗、彼得、杰米,以便“让西洋大班叫起来方便”。尽管林语堂很悲悯地声明“这本不足深责”,但他骨子里的轻视是明显的。他并且以此调侃取了英文名字“亨利”的末代皇帝溥仪:“所以溥仪在日本天皇羽翼之下,尽可称皇称帝。到了中国关内想要复辟,就有点困难。单那一套洋服及那英文名字就叫人灰心,你想‘亨利亨利’,还像个中国天子之称吗?”

    几十年最重要的光阴都在欧美捱过,并且用英文完成了最重要的卷帙浩大的著译,林语堂却对西装充满了成见。他怀了奚落的口吻给穿西服的中国人分类:“满口英语,中文说得不通的人必西装”;“在外国骗得洋博士,羽毛未丰,念了三两本文学批评,到处横冲直撞,谈文学,盯女人者,亦必西装”;“月薪百元的书记、未得差事的留学生、不得志之小政客等,华侨子弟、党部青年、寓公子侄、暴富商贾及剃头师傅等又为一类”。他认定这些人穿西装的心理虽各有不同,“总不外趋俗两字而已,如乡下妇女好镶金齿一般见识,但决说不上什么理由”。

    在林语堂看来,“中装中服,暗是与中国人之性格相合的,有时也从此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中文程度”。一个人的年事渐长,素养渐深,事理渐达,心气渐平,必然断弃其洋装,“还我初服无疑”。“或是在社会上已经取得相当身份,事业上已经有相当成就的人,不必再服洋装而掩饰其不通英语及其童稚之气时,也必断然卸了他的一身洋服。”

    我不知道林语堂这些见解到底源于十足的自信还是源于深切的悲哀。在一个积弱积贫的国度和时代,一个单纯质朴的农家子,几乎全然在强劲的外来文化的浸染中生长,却始终保守着那份本土文化的骄傲(这骄傲还表现在他在美三十年而不入美国籍),我相信这是林语堂发生世界影响的一个原因。与此同时,当下莫衷一是的全球化时代的中国文化价值定位以及当代人的价值选择,我相信也是林语林从尘封中走出的一个很自然的原因。

    三

    林语堂直到今天仍然同时被诟病和被激赏的,是他对幽默、性灵、闲适的提倡。我不具备对这桩历史公案作出切实的评判的起码学养和能力,只隐约知道,作为“论语派”代表人物的林语堂当时是很惹起了严正的知识分子的不满的。

    而林语堂对指责的回应,仍是不失幽默:

    “某月日,日本陷秦皇岛,迫滦河,觉得办公也不是,作文也不是,抗日会不许开,开必变成共产党,于是愿做商女一次,乘春日游杭。该当有人说,将来亡国责任,应由幽默派文人独负的吧?因为听说明朝之亡,也是亡于东林党人,并非亡于吴三桂、李自成、魏忠贤。其实,这样也好,近日推诿误国责任颇成问题,国民党推给民众,民众推给政府,政府推给军阀,军阀一塌刮子推给共产党,弄得鸡犬不宁,朝野躁动。如果有一人能代众受过,使问题解决,天下太平,从此不再听推诿的话,也是情愿的。”

    谑而不虐,颇有妙悟,让人生会心的微笑。

    当历史的风烟渐渐沉落,我们离当时的语境越走越远,林语堂的幽默和闲适,作为一种纯粹的人生姿态和文化格调,无可避免地显现出其现实的价值。

    恬静自足的南国风习,仁爱宽容的基督教义,深蕴内在的道家精神,加上非凡的聪慧与博学,酿成了林语堂式的平和雍容的中庸哲学。

    “我们承认世间非有几个超人——改变历史进化的探险家、征服者、大发明家、大总统、英雄——不可,但是最快乐的人还是那个中等阶级者,所赚的钱足以维持独立的生活,曾替人群做过一点点事情,可是不多;在社会上稍具名誉,可是不太显著。只有在这种环境之下,名字半隐半显,经济适度宽裕,生活逍遥自在,而不完全无忧无虑的那个时候,人类的精神才是最为快乐的,才是最成功的。”(《谁最会享受人生》)

    这段文字可以说是林语堂的人生宣言,也是他的人生写照:

    “我在中学以第二名毕业,在圣约翰亦然。毕业第二名似是我一生学校教育中的运气,我也曾分析其因果如下:大概在各学校中都有一个傻小子,如我一样聪颖,或者稍逊一筹的,然而比我相信积分而且能认真攻读课堂内的功课而为我所不能的。我相信如果我肯在功课上努力一点,便不难得到冠军,不过我不干。第一,我向来对于课程不太认真;其次,凡做什么事我一生都不愿居第一的。这也许是由于我血液里含有道教徒元素。”

    许多今天甚至愈益看得神圣的传统教条,林语堂当时就弃之若屣。太太只会生女儿,他说,女儿和儿子一样好;女儿每晚花许多钟头做功课,他总是劝阻,“不要再做了,分数不要紧”。他不重视学位,连博士学位都不重视:“荣誉毕业生的名堂算是什么?”

    在林语堂的生活的艺术中,读书的艺术无疑属于华彩部分,也是我最觉喜欢的部分:

    “读书本是一种心灵的活动,向来称为清高。‘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所以读书向称雅事乐事。”倘若“或为取资格,得学位,在男为娶美女,在女为嫁贤婿;或为做老爷,踢屁股;或为求爵禄,刮地皮;或为做走狗,拟宣言;或为写讣闻,做贺联;或为当文牍,抄账簿;或为做相士,占八卦;或为做塾师,骗小孩……诸如此类,都是借读书之名,取利禄之实。皆非读书本旨。”

    “学校专读教科书,而教科书并不是真正的书。”“读一部小说概论,到底不如读《三国》、《水浒》;读一部历史教科书,不如读《史记》。”“且学校所教非慎思明辨之学,乃记问之学。记问之学不足为人师。”“书上怎么说,你便怎样答,一字不错,叫做记问之学。”“学堂所以非注重记问之学不可,是因为便于考试,如拿破仑生卒年月,形容词共有几种……事实上与学问无补……要用时自可在百科全书去查。又如罗马帝国之亡,有三大原因,书上这样讲……然而事实上问题极复杂。有人说罗马帝国之亡,是亡于蚊子(传布寒热疟),这是书上所无的。”

    “整个世界就是大学堂,在学校里能学到的东西不如从校外所见所闻能得到的知识;只要养成爱读书的习惯,一部字典在手,凭自修,什么学问都能学到。”

    林语堂在教会学校读书读到大学,三十岁在北大教英文时忽然觉悟自己对中国文、史、哲各科的知识还不如他对西方同类学科了解,由而发愤自修,乃成大师。

    他对女儿的教育亦取此道。他什么地方都带女儿去:去中国馆子叫条子;去瑞士滑雪;去意大利探火山口;去法国下“地狱”娱乐场;去美国百老汇看脱衣舞……他“觉得我们什么都应该看看”,“出门、走路、看戏,也乱看乱学,文学乎,不文学也”。

    女儿以优异的成绩中学毕业,富有的父亲果然不要她上大学,要她踏入社会做事,念“文学所取材的人生”。这选择的结果是女儿后来成为美国耶鲁大学的中文教授、美国《读者文摘》中文版总编辑、著名作家、翻译家。

    “读书人每为‘苦学’二字所误。”“人生快事莫如趣,而且凡在学问上有成就的,都由趣字得来。”“读书本来是至乐的事。”“读书是一种探险,如探新大陆,如征新土壤”,“读书是灵魂的壮游,随时可发现名山巨川、古迹名胜、深林幽谷、奇花异卉”。

    女儿们在美国学校学不到中文,林语堂便和她们一起读书:

    “笑话得很,一点没有定规。今天英文,明天中文,今天唐诗,明天聊斋——今古奇观、《宇宙风》、《冰莹自传》、《沈从文自传》,当天报纸。忽讲历史,忽讲美国总统大选,忽讲书法,都没一定”;地理书只看清地图,余者考前再念,及格则已。“而且看电影上各地风景就是地理”;元曲、《琵琶行》、李白的诗,“喜欢就选读,不喜欢就拉倒——但是如果喜欢,就是心中真正的喜欢,这个喜欢,这个‘好学’之‘好’,就是将来一切学问的泉源”;“最要紧,还在指出书中的趣味,尝尝读书的快乐”;“把做人与读书合为一谈”。“因得其‘致’便知其味,不至开卷昏昏”;“庄子与西厢同等看待。韩(愈)文与《宇宙风》同等看待,而且在我看来,宁可少读韩文,不可少读现代通行文章”。“学问之事,是与看《红楼》、《水浒》相同,完全是个人享乐的一件事……若不能用看《红楼》、《水浒》的方法去看哲学史、经济学,就是不懂得读书之乐。”

    “兴味到时,拿起书本来就读,这才叫真正的读书,这才不失读书之本意……读书时,须放开心胸,仰视浮云,无酒且过,有烟更佳……或在暮春之夕,与爱人携手同行,共到野外读离骚经,或在风雪之夜,靠炉围坐,佳茗一壶,淡巴菰一盒,哲学、经济、诗文、史籍十数本狼藉横陈于沙发之上,然后随意所之,取而读之,这才得了读书的兴味。”

    “就兴味与程度相近的书选读,未有不可无师自通,或者偶有疑难,未能遽然了解,涉猎既久,自可融会贯通。”“一人找到一种有趣的书,必定由一问题引起其他问题,由一本书而不能不去找关系的十几种书,如此循序渐进,自然可以升堂入室,研磨既久,门径自熟;或是发现问题,发明新义,更可触类旁通,广求博引,以证己说,如此一步一步地深入,自可成名。”

    “一方面要几种精读,一方面也要尽量涉猎翻览……知其书名、作者、内容大概,也就不愧为一读书人了。”

    至于“群籍”的范围和获得,除去现成的图书馆外,偶然性、随意性、任从自然亦是一途。林语堂女儿详细记录了父亲的一次购书过程,可证一斑:

    “吃过午饭,父亲则去逛书店。那时,小书局大批翻印一折书。他买一大堆雇黄包车载回家,很得意。他花五分钱买一本《曼殊小说集》,五毛钱买一部《饮冰室全集》,七分钱买一本铜版《孟子集注》,三分钱买一本《随园诗话》,又三分钱买一本《陶庵梦忆》,又三分钱买一本《浮生六记》,一毛六买一本《曾文正公六种》,六分钱买一本《绝妙好词》,又六分钱买一本《白香词谱》,三分六买一本《郑板桥集》,一毛八买一本《龚定安史》,三分钱买一本《乌素堂文集》,一毛钱买一本《今古奇观》,一毛四买一本《儒林外史》,一毛六买一本《徐霞客游记》,八分钱买一本《虞初新志》,两毛钱买一部《明清十大名人尺牍》,又两毛钱买一部《近代十大名人尺牍》,七分钱买一本《苏黄尺牍》,三分钱买一本《李笠翁曲话》,七分钱买一本《桃花扇》,两毛半买一部《红楼梦》,四分钱买一本《莫泊桑小说集》,三分钱买一本《安徒生童话》,九分钱买一本《粉妆楼》,一毛钱买一本《孟丽君》,两毛钱买一部《经史百家杂抄》,四毛半买一部《十八家诗抄》。”

    林语堂说:“我花了三块钱买的书就够一个人自修国文两年了,如果花五块钱,岂不是有套相当完备的国文自修丛书了吗?”

    仅因此,我们便不能不承认,林语堂的人生哲学,充满了智慧上的优越感;便不难理解,林语堂何以会被西方读者视作“东方哲人”。

    四

    林语堂纪念馆建在一个山包上。四面是海一样的香蕉林,一条长长的甬道从香蕉林中间穿过,抵达那山道的脚下。然后是宽阔的台阶:分了多少层,每层多少级,均各有寓意。上边是个大平台——多宽多长也有讲究。纪念馆就建在这平台上,正面是一堵高墙,很巍峨、很肃穆,像个城堡。“城墙”的前面,是一尊林语堂穿着长衫、握着烟斗,满脸睿智微笑地坐在藤椅上的石雕。

    这“城堡”从高处俯视着前面不远的村庄,那里有林家的祖屋。“城堡”后面不远,是林家的祖坟。林语堂纪念馆处在他的祖屋和祖坟之间的中轴线的制高点上。

    这选址和设计的立意,让我想起那些政治上的大人物的陵墓。这与林语堂透彻通达的人生信念和行为方式,似乎有些不相协调。

    林语堂一生都没有离开政治,但他自己却总是在设法逃避政治对自己生活的可能的扰乱。

    除了早年担任过政府部门英文秘书之类的职务,林语堂从来没有担任过握有实权的政府公职——这与胡适先生有很大的不同,到七十岁之后,应邀担任的仍是大学的研究教授一类。即便是为国家抗战作宣传,他也没有政府赐予的什么名分和俸禄之类。相反,他离开重庆时把自己的房产借给了当时的“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北碚分会”,许多逃难到重庆的文化人在这里住过。老舍一家人从北平逃出后在这里住了两年多。后来这里作为“老舍旧居”而成为重庆市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也许我的感觉是错的,我总觉得林语堂一心只想做一个不失道义、讲究操守但自由自在的文化人,并不想在政治上有怎样的作为。即便他也介入过种种政治事件,比如“三一八”时支持学生与北洋政府作对;“四一二”后参与发起民权保障同盟;“二战”期间在美组织抵制日货,抨击美政府中立政策,就弱国外交向中国最高当局建言献策;以及晚年的反对“两个中国”,批评大陆“文革”,等等,所有这些,我以为那只是因为他觉得那是一个有良知的文化人应尽的社会和民族的责任,并非有什么个人功利上的所图。

    一面是对道义的担当,一面是著书立说,即所谓立德立言,并且坚持特立独行的自主精神原则,便是一个传统的中国文化人人文关怀的全部。

    林语堂从写了全国最畅销的英文教科书开始,成了有丰厚版税收入的自由文化人。他第一部英文著作《吾国与吾民》在美国一经出版即成畅销书,被视作关于中国人和中国文化的经典之作。奠定他在国际文坛地位的《生活的艺术》高居《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第一名历五十二个星期。在欧、亚有近二十种译本并且四、五十年畅销不衰,单在美国就再版四十次以上。活到八十一岁的林语堂一生有关东西方文学、历史、哲学的著译多达八十种,差不多一年一本书。令人难以想象的数量巨大的写作,使他不得不把英文文本寄给国内的友人翻译中文版。他不遗余力地向西方人讲述中国,“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使“若干浅识的西方人则知林语堂而后知有中国,知有中国而后知有中国灿烂的文化”,成为“近百年来对国际宣扬中国传统文化贡献最大的一位作家与学者”。美国文化界曾将之列为“20世纪智慧人物之一”。林语堂在欧美的极大的知名度,甚至使他的观点给予西方舆论及政府决策以直接的影响。

    我最早关注“林语堂”这个名字,已是1983年。当时中国作协组织我们几个人在海南岛的农场采访,中间去过苏东坡流放的儋县,在书摊见到《苏东坡传》,作者是林语堂。

    好多年后我才悟到,尽管他自己说“我写苏东坡的传记没有别的理由,只是想写罢了”,但实际上,林语堂所以在中国无数的古典泰斗中单挑了一个苏东坡来写,是有着内在的必然的。甚至不妨说,林语堂写苏东坡,其实是写自己。

    林语堂在《苏东坡传》的序言中写道:

    “苏东坡比中国其他的诗人更具有多面性天才的丰富感、变化感和幽默感,智能优异,心灵却像天真的小孩——这种混合等于耶稣所谓蛇的智慧加上鸽子的温文……终其一生他对自己完全自然,完全忠实。他天生不善于政治的狡辩和算计;他即兴的诗文或者批评某一件不合意事的作品都是心灵自然的流露……他始终卷在政治漩涡中,却始终超脱于政治之上。没有心计,没有目标,他一路唱歌、作文、评论,只是想表达心中的感受,不计本身的一切后果。就因为这样,今天的读者才欣赏他的作品,佩服他把心智用在事件过程中,最先也最后保留替自己说话的权利。他的作品散发着生动活泼的人格,有时候顽皮,有时候庄重,随场合而定,但却永远真挚、诚恳、不自欺欺人。他写作没有别的理由,只是爱写……他感觉强烈,思想清晰,文笔优美,行动勇敢,从来不因自己的利益或舆论的潮流而改变方向……他固执、多嘴、妙语如珠,口没遮拦,光明磊落;多才多艺,好奇,有深度,好儿戏,态度浪漫,作品典雅,为人父兄夫君颇有儒家的风范,骨子里却是道教徒,讨厌一切虚伪和欺骗。他的才华和学问比别人高出许多,根本用不着忌妒;他太伟大,有资格待人温文和蔼。他单纯真挚,向来不喜欢作态……难怪他快快活活,无忧无虑,像旋风般活过一辈子。”

    “猿吟鹤唳本无意,不知下有行人行”,林语堂引此比照苏东坡,当然也可以比照他自己。

    林语堂的自我是一个很难攻破的堡垒。他“靠著作来证明”自己的完全独立的人格。无论当时还是后世,褒还是贬,供奉还是冷落,在他其实都是无所谓的事情。纪念一个值得纪念的人,尤其是林语堂这样的一个人,似乎不需要庙堂。他留给后世的财富,是由他的著述所承载的精神价值。对于这样一个卓尔不凡的人,少一些世俗的眼光和世俗的方式,也许反而会是对他的更切实的理解和更得当的纪念。

    注:文中未注明出处的引文,均出自林太乙所著《林家次女》(学林出版社2001年六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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