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突然接到父亲的电话,十分意外。父亲什么时候给我主动打过电话呢?我怎么想都想不起来。电话都是母亲打。母亲是一个干脆利落的人,一是一,二是二,且总是报喜不报忧。可是这一次,给我打电话的是父亲。我一听父亲的声音,心里咯噔一下子。父亲颤着嗓音,激动地说:“家一,你回来一趟吧,我让人家给欺负了!”说完,父亲啪地扣上电话。我愣了半天,又不好再打回去细问。整整一晚上,我坐卧不安,父亲那颤动着的嘴角总在眼前晃来晃去。父亲让人家给欺负了,我这个做儿子的能不着急吗?可是又有谁能欺负我父亲呢?我把街坊邻居,全村的叔叔大爷,能想到的都想了一遍,觉得他们都不会欺负我父亲。
在我的记忆里,父亲这一辈子,从没跟别人打过架。不管发生什么事情,父亲总是慈眉善目地微笑。就连那年月,我们家成分不好,人家贴我们家大字报,年轻的父亲被扣上高帽子,扭着胳膊走街串巷,推上台挨批斗时,父亲也没有怨天尤人,后来,更没有跟批斗他的人结下什么梁子。父亲说,那是形势需要,人不得不走形式。我父亲在村里当过多年民办教师,也可谓桃李满天下。父亲人缘好,辈分高、年纪大、身板儿硬朗,又能主持公道,这几年,名正言顺地成为丁姓家族的族长。父亲排行老三,人们都喊他三爷。丁家庄外姓的人很少,可想而知我父亲在村里的地位。村里有什么婚丧嫁娶、父子反目、兄弟阋墙等事,都是要我父亲出面的。村里有什么大事需要定夺,村支书也总是先跟我父亲商量。
躺在床上,我想得头疼,也想不出谁能欺负我父亲来。但我知道,这一次,父亲真的是遇到了麻烦,持不住劲儿,才哆嗦着嘴唇给我打电话搬师求援。
我躺在床上,滚过来滚过去。迷迷糊糊中,自己似乎又变成了一个少年,在村北那片枣树林里懵懂地走着,又爬到村东那个破土窟上,茫然地盯着一望无边的黑乎乎的庄稼,时而有野花香气隐约飘来……接着,又似乎站在村西那片生满芦苇蒲穗的大池塘里。这片池塘是我童年时的乐园,如今怎么变成了一潭死水,且发出阵阵恶臭,我低头看去,只见两腿上爬满柳叶状的蚂蟥……
我大叫一声,从梦中醒来。旁边的妻子翻了个身,嘟哝一句:“神经病啊,大半夜的。”说完,又翻过身睡去了。我无法再睡,索性从床上爬起来。
来到书房,点上一支烟。想想自己从小村走进城市,读完大学到机关上班,多年的城市生活并没有改变我对农村的好感,也没有改变我的一些农村习气。特别是刚上班的那几年,别人都皮鞋锃亮,我却觉得穿布鞋舒服,好像脚下踩的还是黄土坷垃。领导放个屁,咱得考虑三天,可还是头脑简单,遇事不转弯,说话直,语气生硬,不会温柔不会含蓄。有时候也想拍个马屁,却拍不正,拍到马嘴上,人家尴尬咱也憋气。回到家吧,常常脱鞋上床忘了洗脚,被妻子骂下床,洗完再上来,心里很不是滋味。
我自己都没想到,混到四十好几,竟然也混成了这家行业报纸的副主编。就是当了副主编,一些毛病也改不了,比如我最怕上街,最怕街上拥挤的人群、一辆接着一辆的汽车,最怕听人的嘈杂声、汽车的喇叭声,最怕烟囱里冒出的黑烟和蓝色的汽车尾气。父亲说人要走形式,看来我即便是做了这个副主编,也跟不上形势。不得不承认,像我这样的人,做什么想什么都觉得有些吃力了。妻子说我这是城市发展恐惧综合征。我说倒没这么严重,也许是从小生在水青草肥的乡村的缘故吧。妻子使劲儿“呸”一声,撇嘴说:“就你那个小破村,还水青草肥呢?”
对妻子的这种态度,我很不服气。记得结婚后第一次回老家。我领着妻子,村前村后胡乱一通转,正值中秋,村北的枣树林里结满肥嘟嘟红玛瑙般的枣子,随意摘一个放进嘴里,又脆又甜。在村西,夕阳正红光满面,雪白的苇穗金光闪闪,风一吹,此起彼伏,一浪一浪传到远处,灰棕色的蒲穗不倒翁般摇晃的脑袋,整个池塘变成金黄色,鱼花泛起,波光闪闪。妻说:“太美了、太美了。”可是回过头来,她就把这些都忘掉了。
但不得不承认,这些都是多年前的乡村了。我知道这些年,乡村变化很大。有好的变化,也有不好的变化。尽管我说自己一直跟不上城市生活的节奏,可我对如今的乡村又知道多少呢?就是春节回家,也只不过三两天的时间,大伙坐在一起,不是喝酒打牌,就是说一些过年的话,即便是吹牛聊天,也是吹谁挣了钱发了财,要不就是聊五光十色的城市生活。农村人自己也不愿谈农村的事了。
可无论如何,我都没想到德高望重的父亲会让人家欺负。想到父亲那颤抖的嗓音,我心里火烧火燎。
天刚亮,我就跑到单位,把手头上的工作处理好,把会议采访、组稿定版、签字画押等等事宜都交代好,然后跟上面领导请好假。撅着屁股来到车站时,竟快到了吃午饭的时间。
二
如今这交通,倒是真的方便。我从县城汽车下来,没用十分钟,便坐上通往丁家庄的小公交。三十多里路,票价两块钱,也算便宜。尽管通往乡下的道路不够宽阔,但路面还算平坦,坐在小公交上,很少有颠簸。这是当年我在县城读书时,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县城的变化更是不敢想,街道宽宽的,还有漂亮的绿化带,十多层的大楼随处可见,几座高厦的上空彩旗飞展,十几米高的大红条幅从商厦顶端一挂到底,全是摩托车彩电电脑微波炉的广告,并且全是国内有名的品牌。那商厦的装潢和气派绝不亚于任何一座大城市。充满抒情味道的推销声跟音像店里的流行歌曲声混杂在一起,渗透出这座小城的繁华。对我来说,这一切都是陌生的。二十多年前,我曾经在这座县城里读过三年书,在梦中,我还时常光顾这座县城,出现最多的竟然是面粉厂的车间,因为那座四层的白色楼房,是当年这座县城的最高建筑。如今,我坐在小公交车上,透过车窗,极力地寻找捕捉一些能让我忆起过去的东西,那么一点点呢,比如一座楼、一条胡同、一棵树……但没有,并且,连一点点儿熟悉的气息都没有。有的只是那气派得让人吃惊的行政大楼。
我稍稍有些伤感。我知道,这是一座全新的县城,它属于这些在此生活居住的人。尽管它的名字没变,尽管我在填各种表格的时候都要写上这座县城的名字,但它已经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它了,远比一个几年不见小女孩变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要彻底得多。
汽车驶出县城的时候,我没有回头去看,是故意的。但紧接着,我立刻意识到,我的这种孩子气的做派,是多么滑稽可笑。这么多年,我身上的这种臭毛病竟然还没有抖搂干净。这让我很是恼火,恨不得扇自己两个耳光。我梗直脖子,朝窗外望去。
日光已经西斜,色泽也变成淡黄。刚过清明不久,正是麦苗拔高的季节,一排柳树嫩叶初展,在春风中,如同少女娇羞地扭动着身姿。我禁不住推开一点窗子,一股泥土的气息夹杂着麦苗的清香扑鼻而来。这是我熟悉的,我使劲儿抽一下鼻子,心里便突地生出许多亲切。我想,这是我喜欢的味道。
“家一。”我突然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轻轻的,试探性的。
我一回头。
“家一,真的是你呀。”
那声音猛地便高昂起来。对面,我看到一张四四方方的大脸,高高的颧骨把黑红黑红的皮肤撑得油光闪亮。此人看上去有五十来岁。
面熟。这是我的第一印象。还没容我细想,那洪亮的声音又如同铁锤似的砸过来:“我是你三明哥,咋,认不出来了?”
车上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我们俩身上。我有些窘迫和尴尬,但我还是笑着说:“三明哥,哎呀,胖了。”
“不年不节的,这个点回来干吗?”
三明问得直截了当,可我不想在这样的场合回答这个问题。我看到前面有人抽烟,于是掏出烟来,问三明:“车上能抽烟吗?”
“咋不能抽烟,抽就是,你以为这是在省城。”
我递给三明一支烟。三明接了,把烟举到眼前,说:“好烟。”
我笑了笑,又不好说什么。
我给三明点着烟。三明深深地吸一口,然后便开始问这问那,他似乎对我所有的事都非常好奇。家庭、孩子、职务、级别,以及我所居住的那个城市,我的脑袋都大了,但碍于面子,我又不好不应承。我哼哈着,嘟哝着,自己都不知道说些什么好。我只好掏出一张名片递给他。只听三明“哎呦”一声,估计把车上的人都吓了一跳。三明说:“你是个主编哪。”我的头开始隐隐作痛,我盼望汽车再开得快些,以便尽快结束这段不算长的路途。
在我的印象中,三明好像跟我差不多大,我们小时候应该在一起捉过鱼虾捕过蝉雀。前几年我常回家来过年,拜年时能碰在一起,印象中他的话并不多,也可能是当时人多,显不出来。但更可能是我此时的心态变了。是啊,我不愿意多说话。我在替父亲担忧。我真想问问三明我们家的情况。不过,三明好像不知道我父亲发生了什么事。要是本村人都不知道的话,看来也不是什么大事。想到这里,我心里稍稍好受了些。
兜里的手机突然响起来,我还没掏出来,又停了。三明笑着说:“我的手机号,你存一下。”我心里有些反感,手停在兜里,连看手机号的兴趣都没有了。这时候,三明掏出一盒普通的泰山烟,递过来一支。我稍作犹豫,便接了。我知道,如果我不接这根烟,肯定会伤到三明的感情。不存手机号没事,不接香烟不行。在这点上,我们老家的人是很计较的。
“家一,你是咱村最有出息的人了。这主编很厉害吧?”
我咧嘴苦笑,并不作答。
“你看,这报纸电视的,说个啥事,那些当官的真听呢,那当官的天不怕地不怕,哎,就怕你们这些人。”
听到这里,我禁不住乐了。我说:“事儿哪有这么简单啊。”
三明十分认真地说:“凡事当然不会这么简单,不过,你们说话确实管用着呢。”
好在这时候,汽车停在我们村口。三明家就在村东头,下来车,没几步他便到家了。分手时,三明言辞闪烁地说:“家一,我知道你为啥这时候回来。你肯定是因为三叔的事情。事情已经出了,要慢慢解决,万不可意气用事啊。城里有城里的规矩,咱村里也有村里的现实。你要需要我,就给我打电话。我那个侄子确实不是个东西。我和他爹都拿他没办法。”说完,三明叹一口气,又朝我挥了挥手。我还没咂摸过他话里的滋味,他便走远了。我的心里立刻蒙上一层阴影,双腿变得沉重起来。
三
此时已近黄昏,我挎着一个旅行包,朝村里走去。这几年,村子最大的变化,就是多了这条窄窄的沥青马路,尽管路面疙疙瘩瘩,两旁堆着许多大大小小的棉花棵子和玉米秸,但话说回来,这已经不错。用我母亲的话说:出门再也不用害怕踩两脚泥回来了。
在夕阳深红的光照中,村庄显得异常破败,牛栏、柴火垛,千疮百孔的老房子,就如同静止在过去的某一时刻。越往村里走,旧房子便越多,更让人纳闷的是,村庄如同被掏空了似的,我走半天,也没碰到一个人。以往我都是过年才回来,村里总是热热闹闹的。此时这静悄悄的感觉让我一点儿也不适应。再说,这跟县城的反差太大了。县城是那么热闹喧嚣,村里是这么静寂萧条。
父亲到底遇到了什么?这个问题在我心里已经想了不知道多少次。那颤抖的嗓音之外,又增加了三明那双闪烁的目光。难到欺负我父亲的是他的侄子?这个年轻人我肯定不认识,当然想不起他长的什么模样。可是,一个年轻人怎么会欺负到我父亲头上呢?我想不明白。离家越来越近了,我心里越来越忐忑不安。
我胡乱想着,猛地听到一阵鸡鸭乱叫的声音。有两个男孩子嘻嘻哈哈地跑过来,前面孩子的腋下夹着两只母鸡,后面孩子的怀里抱着一只大白鹅。他们跑过来的样子也像鸡和鹅,跩跩悠悠、趔趔趄趄。他们脸蛋通红,满脸兴奋,长得一模一样,如同一对双胞胎,也许就是双胞胎。他们跑过我身边时,都不约而同地瞅我一眼。抱鹅的孩子瞅我的时间稍长了一点儿,他一回头,脚底被绊了一下,一个跟斗摔倒在地。那只大白鹅飞出去好远,不过,落地时它只是晃了晃身子,然后稳稳地站在那里,优雅地扇呼几下翅膀,斜着眼嘎嘎地叫了两声。前面抱母鸡的男孩子也停下来,他笑弯了腰,那清脆的笑声就像鞭炮似的响起来。
那个摔跟斗的男孩子很快便爬起来,同时,他似乎不经意地朝我瞥一眼,眼珠黑黑的,满脸羞怯之意。
孩子的笑声传出去很远。小村似乎又活了。
我挎着旅行包继续往前走。远远的,就看到一群人围在一张桌子前,每个人都或提或抱着鸡鸭鹅等家禽。我还没来得及纳闷,便看到了人群中的母亲。母亲一手提着一只鸡,正踮着脚尖往前看。
我站在那里犹豫了片刻,是过去呢,还是直接回家?说实在的,我实在不愿意过去,我看到人群中多是上年纪的人,光是那一套礼节性的问候,也够我吃不了兜着走的,更别说这个节骨眼上,还不知道家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时候,人群中不知道谁喊一声:“三嫂子,那不是家一吗?家一回来了。”
母亲扭过头,一看果真是我,便有些不知所措,因为手里提着两只鸡。母亲竟然在原地转了个圈儿。
“先给三婶子打吧,家一回来了。”
紧接着,人们发出一阵笑声。
“狗日的二粮,净拿你三婶子开玩笑,不是给你三婶子打,是给你三婶子家的鸡打。”
在人们的笑声中,我看到母亲提着鸡走上前去。我明白了,原来是给家禽注射疫苗,这几年不是禽流感闹得厉害嘛。我有些恍惚,人们都跟母亲开玩笑呢,看来家里并没有发生什么大事。眼前的景象,让我一下想起小时候排着队等待接受疫苗注射时的情景。那时候,免费的疫苗接种刚刚来到农村不久,父母听说只要是扎这么一小针,就不会生天花水痘,就不得百日咳、小儿麻痹,并且都是不要钱的,内心别提多高兴,觉得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好、就是好啊。如今,我母亲都赶上给鸡鸭注射疫苗的时代,看来,社会真的是进步了。这在原来,肯定是想都不曾想到的。记得小时候,我倒是最盼着来鸡瘟,因为鸡一死,我们就有鸡肉吃了。
母亲提着两只鸡朝我走过来。我伸手去接,母亲递给我一只。我一抬头,看到母亲的眼圈儿红了。当然,这肯定不是夕阳照的。从母亲的表情看得出来,家里肯定是出了什么事情。但这时候,我和母亲谁都没有说话。
我背着包,和母亲一人提着一只鸡,并排着往家走。
院子被母亲收拾得干干净净。虽说母亲已七十开外,但身体还算硬朗。我们家这四间老宅子,她和父亲一住就是一辈子。母亲从年轻就喜欢清静,如今身边没了孩子,倒也遂了她的愿,年轻时爱干净的习惯便显出来。
母亲把鸡扔到鸡舍里,说:“养了六只鸡,来来回回跑了三趟,多亏这是最后一趟,要不明天还要折腾。”
母亲拍打拍打身上的土,接过我的背包,一边走一边说:“你肯定饿了,我先荷包两个鸡蛋,给你垫巴垫巴。”
我说:“我还不饿,一会儿一块吃吧。我爹呢?”
母亲朝屋里努了努下巴。我便几步来到屋内。
父亲躺在床上,腰部以上盖着被子,两条腿露在外面,左腿蜷着,右腿膝盖以下缠着厚厚的白绷带,打着夹板儿,搭在两个摞在一起的枕头上。我心里咯噔一下子,忙问:“爹,腿,这是咋了?”再看我父亲,闭着眼,绷着嘴,一声不吭。还是跟在我身后的母亲说:“还不是让丁大筐家的那个狼羔子骑着摩托车撞的。”我忙问:“厉害吗?是不是撞得挺厉害?”母亲说:“在县医院拍了片子,说没断,只是裂了道缝儿,人家让保守治疗。都十来天了。”
我长长地吐一口气,说:“这么长时间了,咋不早告诉我呢?”
母亲说:“你爹不让,说这点小伤,躺一段时间就好了。他怕你忙。”
我有些着急,说:“再忙我也得回来呀。”可我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那昨天父亲打电话是什么意思呢?肯定还有别的事。我猛地想起什么来,问母亲:“丁大筐是不是三明他大哥?”母亲说:“不是是谁!一个奶养的,都是一路货色。”
我点点头,觉得这个三明可不是个简单的人。我隐约地明白了点什么。这时候,父亲叹了口气。我扭头看父亲,突然发现父亲的身子骨似乎短了许多,头发几乎全白了,脸上皱纹纵横,如同核桃皮一般。父亲真的老了。
四
一边吃着饭,一边跟父亲和母亲唠着嗑,我这才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明白。
原来,十天前,我父亲吃罢早饭,背着手去村南看春生二叔。春生二叔得的是胃癌,人快不行了,医院里都不收了。父亲来到小雪超市门口,想进去买箱牛奶。没想到,一辆摩托车从身后开过来,速度特别快。我父亲听到摩托车响,还没来得及扭过头来看,衣服便被摩托车把使劲儿带了一下子,整个身子转了个360度,一屁股摔倒在路边,右腿正好弹在一块石头上。父亲脑袋“嗡”一下子,本能地抬头瞥了一眼。摩托车倒是慢了一下子,开摩托车的人还回了一下头。我父亲一眼便认出那是丁大筐的儿子丁小尤。让人可气的是,摩托车猛一加油门,像一头受惊的骡子似的蹿得无踪无影。小雪超市的老板丁青峰跑出来时,只看见一个摩托车尾巴。丁青峰扶起我父亲,说:“三爷,你没事吧?”我父亲右脚刚落地,“哎哟”一声说:“不行青峰,腿疼。”丁青峰忙让人从屋里搬出一把椅子,我父亲坐下来,满身尘土,脸色姜黄,狼狈不堪。丁青峰问:“三爷,看清是谁了吗?”我父亲说:“是丁大筐的那个儿子,把头发染成红色的那个儿子。”丁青峰说:“我就知道是这个狗日的丁小尤,他刚买了辆新摩托,整天像个叫驴似的,沿着大街蹿过来蹿过去。”
那天,我父亲自然没法去看春生二叔了。他一站起来,腿就疼得受不了。他说:“青峰啊,你给文成打个电话,让他开车来,拉我去医院拍个片子。”丁文成是村支书,也是我父亲的学生,对我父亲很尊重。他直接把我父亲拉到县医院拍了片子,结果还算不错,只是骨头裂了道缝儿。镇上有一家陈氏正骨,祖传秘方,在我们这块儿挺有名。文成又拉着我父亲回到镇上,在陈氏正骨贴了膏药,打了夹板。整整折腾了一天,回到家天已黑透。文成说:“三叔,你放心,你躺着好好养伤,明天我就让丁大筐拉着他儿子来给你赔不是。这治病吃药的钱,都得让这狗日的掏。”
可是,一眨巴眼好几天过去了,连丁大筐和他儿子丁小尤的影子都没见到。支书文成倒是又来过两趟。我父亲问起来。文成支支吾吾地说:“三叔你别着急,丁大筐这几天不在家,他儿子丁小尤找不到人。”到家来看我父亲的乡邻却说,他刚才还在村头看见丁大筐呢;还有人说,昨天晚上,丁小尤骑着摩托车,驮着他的狐朋狗友,从镇上喝酒回来,跟驴叫似的扯着嗓子唱呢。本来,这事儿一开始,我父亲并没有生多大气。即便是丁小尤撞倒他,一溜烟跑了,他觉得这毕竟是个乳臭未干的孩子。都是本家人,一个丁字掰不开。丁大筐拉着他儿子来喊声三爷,道个歉赔个不是,这事也就算了。
是我父亲把这事想简单了,想得过于美好,人家压根就不搭理你。文成再来,问我父亲说:“三叔,那天,你当真看清楚撞你的人是丁小尤?”我父亲说:“就是丁小尤,我看得清清楚楚。”文成叹一口气,说:“这狗日的丁小尤,他死活不承认呢。他说他连只蚂蚁都没轧到过。”我父亲恼了,说:“反了,翻天了,我活了这么大年纪,能像狗一样乱咬吗!苍天白日啊,他简直是睁着眼说瞎话。”
我父亲气得浑身哆嗦,这才一气之下给我打了电话。
我听着父母唠叨,肚子早给气爆了。我把筷子往桌子上一拍,“嚯”地站起来说:“我这就去找那个丁小尤,看看他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母亲说:“家一,不可莽撞,你是在外面有工作的人。你不知道,那孩子是个小痞子,头发不光染成红色,还一根根竖着朝天上长,整天跟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偷鸡摸狗,啥坏事都干,村里人都提防着他呢。你还是先找找文成,问问情况。”
母亲这么一说,我冷静下来。母亲说得很对,我跟一个小痞子吵架,也丢不起这个人。父亲受人尊重惯了,是一个极要面子的人,他心里窝着一团火,憋着一口气,就是想讨个说法。还是先找找文成去吧。他是村支书,又跟父亲念过书。我相信他是向着父亲的。
我点着一支烟,走出家门。夜晚的村子,真黑啊。我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才逐渐适应眼前的黑,一抬头,看到满天的星斗,这么多这么亮,让我感到吃惊,我好像已经许多年没有看到这么多星星了。村子更是静得出奇,静得连狗都不叫一声,静得让我产生了错觉,觉得此时已是深夜。这夜静谧得有些肃穆而古老。这才几点哪?我掏出手机来一看,七点二十分,新闻联播还没结束呢。实际上,我是喜欢这样的感觉的。如果不是父亲的事情压在心头,我会好好地呼吸一番小村春夜这迷人的气息——我又犯病了,一种不可救药的矫情病,一种自作多情的抖搂不干净的臭毛病。难道我不知道这仅仅是一种表象?天还是那个天,但地还是那个地吗?听母亲说,这年把来,村子已经没老没少地走了七八个人,全是癌。母亲指了指脚下,说,这地下的水,坏了。
我来到小雪超市,买了两瓶酒。老板青峰一看是我,热情地说:“叔,你回来了。”我说:“青峰,谢谢你那天把你三爷扶起来。”青峰挠着头皮说:“叔,你还跟我客气啥,你当这是城里呀。三爷好些了吗?”我点点头,说:“这不,那个丁小尤死活不承认是他撞的,你三爷把我叫了回来。”青峰想说什么,但欲言又止,眼光也开始有些躲闪。正如三明所说,村里有村里的规矩和现实,我理解青峰。我提着两瓶酒走出小雪超市,径直朝文成家走去。
五
文成刚吃罢晚饭,脸膛红红的,桌子上的一堆鸡骨头还没有收拾。看到我提着酒进屋,一拍大腿,说:“家一呀,你早过来会儿多好,要不这样,让你嫂子再弄个肴,咱哥俩再喝点儿。”说着起身要拿酒,我忙拉住他,笑笑说:“我哪还有心情喝酒?你挺恣啊,天天还自己喝二两。”文成苦笑一声,说:“老弟,你可别挖苦我,你哥我弄了两台挖掘机,天天靠在工地上,今天这还是回来得早。晚上不喝点儿,这腰也酸来腿也乏,不服不行,马上就老了。”文成边说笑着,边招呼嫂子泡茶。
文成开门见山,说:“家一,你回来也好,咱得想想办法。这事儿你也清楚了,真有点挠头,碰到丁小尤这么个王八蛋,死活不承认。你说吧,当时又没别人看见,难办哪。”我说:“文成哥,你知道,我爹一辈子没讹人,他是个要面子的人,他只是心里憋着一口气。那个丁小尤,他光不承认也不行啊。”文成叹一口气,说:“三叔是啥人,我能不知道?一辈子知书达理,光为别人着想,年龄稍长点的,没有不知道的。可碰到的是丁小尤这么个不懂事屁孩子。”我说:“孩子不懂事,难道他爹丁大筐也不懂事?”我有些激动。文成愣了片刻,说:“走,咱去找找丁大筐。”
很快,夜色把我和文成裹了起来。显然,这脚下的路,文成比我熟得多。我跟在文成身后,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远处,传来一辆机动三轮车的马达声,接着便引来几只狗的齐吠。我掏出烟,说:“文成哥,来,抽支烟。”文成停下来,黑影里,接过我递给他的烟。我边点烟边说:“村里也太静了,狗这么一叫,心里倒踏实些。”文成吸一口烟,说:“比起原来,如今咱丁家庄人少多了,有点办法的人都走了。我跟你说实话,家一,这个支书,我早就不想干了,不是老人,就是妇女小孩,干个啥劲儿?我去镇上辞了好几次,辞不掉。像咱这偏远的地方,村干部没法干,瞎操心不说,到头来啥事都埋怨你。一年给你那三瓜两枣的,还不够买两条好烟的。”听着文成的叹息,我竟一时无话可说。黑影中,两个烟头一闪一闪的,如同荒野里舞动的鬼火。初春的夜晚,寒气依然袭人,我禁不住哆嗦了一下子。
随着文成一声“到了”,我们停下脚步。夜色中,眼前的门楼显得高大宽阔,两边翘起的门檐像极了两只昂头的小兽。文成拍打着门环,沉闷的声音显得空洞无力。院子里传来咳嗽声,紧接着一声谁啊。文成说一声:“我。”很虚幻的感觉。门“吱”一声开了。文成和我走进院子。借着从窗户里传出的灯光,丁大筐看清是我,说:“呦,这不是家一兄弟嘛,稀客稀客,快进屋。”
一进屋,丁大筐家的摆设和装饰着实把我惊了一下。52寸的平板电视里正播放着抗战连续剧。台式空调、双开门冰箱、红木沙发桌椅,沙发后面还摆着一台硕大的按摩椅……这比支书文成家阔气多了。丁大筐很热情的样子,又是端茶,又是递烟。
“大筐哥这日子过得不错啊。”
“再好能比得上兄弟你?我听说你当啥主编,那多厉害。”
“那都是虚的,现在,有钱才是真厉害。”
“我哪有啥钱,我这是打肿脸充胖子,捞个面子而已。你说是吧文成?”
文成深吸一口烟,又缓缓地吐出来,说:“守着家一,别说恣话了。丁小尤那小子呢?”丁大筐一听这话,尴尬地咧咧嘴,说:“今天晚上小尤不回来了,跟他几个朋友在县城里喝酒,说是住在同学家。”文成说:“城里乱七八糟的,你倒是放心。”丁大筐嘿嘿一笑,说:“我不能看他一辈子吧。再说,一个男孩子,吃不了大亏。”文成又点着一根烟,说:“大筐,我不是说你,你也太自私,哦,你男孩子不吃亏,人家女孩子吃了亏你就高兴了。”丁大筐瞅我一眼,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可不是这个意思。你当个支书,说话就愿意上纲上线的。”文成说:“那好,咱不上纲上线,这不,家一也回来了,你说,三叔这事咱咋办?”
丁大筐一听这话,看上去倒踏实多了。他给我和文成添满茶水,这才坐下来说道:“家一,我们都是丁家人,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三叔在村里的威望谁不知道?我也跟着三叔念过书,三叔对我也不错,这事我不能躲啊。再说,三叔治病那点钱,对我来说根本算不上啥。可是你那个大侄子小尤说,确实不是他撞的。他说不是他撞的,我这个当爹的要是承认了,他会对我有看法的。要是有个人站出来说,三叔就是小尤撞的,这事也好说,可是没人这么说。你说我有啥办法?我也是两难呀。”
丁大筐说得头头是道,我竟一时不知道话从什么地方说了。我被憋得脸色通红,猛吸两口烟,说:“可是,我爹说就是你家小尤,他看得很清楚。他这么大年纪了,他能说谎吗?”
丁大筐听完我的话,身子从沙发这头挪到沙发那头。他说:“这样,我这就给小尤打电话,我把免提打开,守着你们,咱当面问问他。”说着,他便摁了一串号码。接着,电话里传出激昂的音乐声。响了半天,音乐声才像潮水一般退去。丁小尤的声音猛地冒出来。
“爸,有事吗?”由于摁了免提,所以声音很大,电话里闹哄哄的,好像是在酒桌上。
“还不是你三爷那事。你文成叔在这里,你家一叔也回来了。你说你三爷到底是不是你撞倒的?也不是多大的事,你实话实说就是。”
“咋就没个完了?说不是就不是。啥三爷五爷的,牲口毛我都没碰到一根。”丁小尤在电话里吼起来。隔着电话,我都似乎能闻到一股酒味。
“你好好说话不行,你叔他们都在这里听着呢。”
“我就这么说话,咋了?有啥牛逼的?不就是在省里编个破报纸吗?我再说一遍,说不是我撞的就不是我撞的。惹我急了,我弄死他们全家!”说罢,电话“啪”地合上了。
“你个鳖羔子。”
丁大筐使劲朝电话里骂了一句,他抬起头,朝我咧咧嘴,说:“你看这个狗日的,太不像话了。”
文成火嗞啦地说:“是不像话。大筐,子不教父之过啊。”
我能说什么呢?我什么都没说。我站起身,朝外走去。丁大筐在后面说了些什么,我一个字都没有听进耳朵里。出来大门,走出去好远,文成才追上来。文成说:“家一,你别生气,你看到了吧?丁小尤就是这么个玩意儿。丁大筐再有钱,就是管不了他这个儿子。”
我倒真的不再生气。我毕竟是学文的出身,读过几本历史书。我知道,像这样的痞子流氓,自古就没有少过。
六
回到家,我当然不能说去丁大筐家的事。我装着很轻松的样子,跟父母说:“我跟文成哥聊天呢,文成哥还是那么能聊。他说人家医生说了,你这伤没事,最多躺一个月,这不,十天都过去了。明天我去一趟镇上的陈氏正骨,再请人家来给你换换药,看看恢复得咋样?”本来,我是想多陪二老说说话,可我害怕再说到丁大筐一家人,我害怕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便说自己昨晚一宿没睡好,困了。
母亲早就给我在另一间屋里铺好被窝。昨天晚上没睡好,今天从一大早就折腾,也确实累了,洗洗脚便躺进被窝。夜倒是真静,是那种无边无际的静。可我还是睡不着。怎么办呢?我在想,父亲的腿倒无大碍,慢慢静养就是。可我明白父亲给我打电话的目的,无论如何,我得给老人家一个答复吧。报社里一大摊子事,我也不能在家里多待。黑灯影里,我悄悄地坐起来,点着一支烟。盯着时明时暗的烟头,我一下子想到三明,想到三明那张黑红油亮的脸。对呀,三明是丁大筐的亲弟弟呀。我呆愣片刻,心里禁不住一阵兴奋,忙摸起枕边的手机,摁开一看,上午那个引起我反感的未接电话果然还在上面。这一刻,我却像见到宝贝似的,小心翼翼地把它存起来。
也真奇怪,存上三明的电话后,困意接踵而至,闭上眼睛,没用五分钟便睡着了。这一觉睡得踏实。醒来时,已是早上的八点钟。父母已经吃罢早饭。母亲笑眯眯地看着我说:“饭在锅里热着呢。”
我边吃着饭,边跟父亲说:“昨天我和文成哥给丁大筐打电话了。丁大筐在外地跑业务,态度倒是挺好,他说他会处理好的。那丁小尤是个十七八岁的屁孩子,整天不在家,你就别强求他能做什么。再说,他要真到咱家里来,你见到他能不生气吗?”父亲目光无神地盯着灰蒙蒙的窗户,眼珠儿一动不动。
饭后,我慢慢地踱出家门,沿着胡同往北走,来到一处荒芜的宅院里。我给三明拨通了电话。
“三明哥,听出我是谁来了吗?我是家一。”
“咋能听不出来,大主编嘛,你的电话我存了。你有啥吩咐?”
“我哪敢吩咐你,你现在家吗?”
“我倒是在家,不过我九点多得去趟县城送货,下午回来。”
“你等我会儿,我马上就到。”
我径直朝小雪超市走去,几乎是一路小跑。我买了两箱最好的牛奶,来到村东的三明家。我把三明拉到屋里,也没跟他客气,把昨天我和文成去他哥哥家的情况大体说了说。当然,我不会说他侄子丁小尤要弄死我们全家的话。我说:“三明哥,你得帮我个忙。你知道,我爹是个死要面子的人,他在咱丁家被人尊重惯了,想不开,正在钻死牛角。”三明面露难色,挠着头皮说:“这个忙咋帮?他们这个样子,你让我……”我说:“三明哥,你啥都不用做,啥话都不用说,你下午回来后,提着一箱奶,到我爹眼前站站就行了。”三明吞吞吐吐地说:“可这事,要传到我哥和我侄子的耳朵里,他们不怪罪我?”我说:“这事只有你我知道,别人我只告诉文成。文成是支书,他心里装事,他不会乱说。他要说,也只能说你做得好。三明哥,话又说回来,咱们都姓丁啊,又不是仇家,你好歹喊我爹个三叔吧,去看看你三叔,你可以找出好多个理由来,你都可以说咱俩是从小拜把子的盟兄弟。”听我这么一说,三明脸色才有些舒展。他缓缓地点点头。
送我出来门,三明立刻变得活泛起来,他说:“家一啊,你个省城里的大主编,这么牛,你也不请你哥喝壶酒?”我愣了一下,忙说:“喝,一定喝,今天晚上就喝,我一会儿给文成哥打个电话,咱们去镇上喝。”三明的脸上立刻便乐开了花,他咧着大嘴,把黑红的脸膛撑得更加油亮。
从三明家出来,我朝绿油油的麦田走去。枣树还没有发芽,我看到远处的枣树林,就像一团团的雾霾似的包围着村庄。
春风是柔软的,却把我的眼窝吹得又辣又痛。
原载《北京文学》2015年第6期
点评
每个人都有一个故乡。这个故乡不仅是空间意义上的实指,也是精神意义上的所在。作家与其故乡(精神原乡)必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体验方式、感知视角的不同让作家笔下的故乡形象表现得千姿百态、多种多样。作家对故乡的体验方式简单来说无非三种:身心在场式,即一位作家一生都没有离开故乡,身体和心灵始终是合二为一的;身心分离式,即一位作家由于种种原因而长时间地游走他乡,直接导致了一种“身在他乡,而心在故乡”的精神状态,用宁夏作家季栋梁的话说,就是“我是乡下放进城里的风筝,飘来飘去已经二十多年,线绳还系在老家的房梁上”。还有一种就是,身心游走式,即由于诸多不可控的因素,身体和心灵各自游走,没有固定的依托点。这类作家往往有多个故乡,但最终也没有固定的精神皈依处,身心一并处于浮游状态,因而,其创作对“精神原乡”意义上的“故乡”的认知与表达不是很强烈。
《回乡记》中的“我”对故乡的态度应该介于后两种之间,即“我”对故乡怀着一种非常复杂的情感——想回去,是因为那是生命的诞生地,有着割舍不断的血缘和记忆;不想回去,是因为那里早已面目全非、人伦不再。同是一个族里的后生,骑摩托车撞伤了“我”父亲,非但死不认账,还动不动以武力相威胁。作为前辈的父亲再也不能依靠传统道德、老幼秩序来解决这件事情。他不但要忍受肉体上的疼痛,还要承受小辈对前辈不敬所导致的精神上的伤害。对于父亲来说,后者造成的伤害尤甚。“我”为解决这件事而回乡,但实践证明,我的到来无足轻重。为了维护父亲的自尊,“我”先后请求村支书、三明出面,方在表面上给父亲做了一个交代。很显然,面对这样一种局面,我也无能为力。“我就这么说话,咋了?有啥牛逼的?不就是在省里编个破报纸吗?我再说一遍,说不是我撞的就不是我撞的。惹我急了,我弄死他们全家!”当伦常颠覆,村痞当道,除了给父亲以善意的欺骗,然后愤然逃离,“我”还能有什么方式呢?想象中的故乡是温柔的、美好的,萦绕心间的是美丽的乡愁;现实的故乡是粗鄙的、落后的,挥之不去的是无以言说的愤慨。对我来说,“逃离”故乡,必然是一代代知识分子的宿命。
这篇小说的语言继承了乡土语言的特点。人、事、物天然合一。字里行间满蕴情怀。叙述语言精准老到。口语和方言的运用,尤见功力。
(张元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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