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水年华-请你好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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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丽钧

    一个女孩火海余生,经医务人员精心治疗,脸上和身上都未留下明显疤痕,但女孩的律师却向肇事方提出巨额索赔。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甚至有人说这个律师一定疯了。在法庭上,律师让女孩把脸转向众人,说:“请你们好好看看这张脸吧,它永远也不可能再笑了。”就这样,女孩顺利得到了那笔巨额赔偿金。

    不要说那女孩走运,再多的钱也买不来她脸上无价的笑靥了。我常常为某些比那女孩幸运的人悲伤——他们虽未被烈焰烧坏笑容,但却是彻头彻尾的笑的低能儿。他们总是舍不得往脸上支付那种灿若阳光的美好表情。他们只会讥笑、冷笑、媚笑、谄笑、皮笑肉不笑,却怎么也不会像一杆伟竹那样为最纯真的欢悦而忘情地笑弯一向挺直的腰身。据说人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会笑的动物,一个丧失了笑的功能的人是真正意义上的残疾人。

    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生命的美好,也让我们看到了生命的希望,懂得了信念和勇气的力量,也闻到了爱的芬芳。

    世界上最可爱的父亲

    文/彼岸澜花

    这是个简单的故事,但不易说。像寓言,有悲有喜。也像寓言,教人不可思议。

    ——这是意大利电影《美丽人生》片头的旁白。也许,看过这部电影的人并不多。但当我怀着沉重的心情看完第三遍时,还是久久不能释怀。

    它像是一部悲剧,却又处处充满着轻松的分子,时而叫人忍俊不禁;它像是一部喜剧,却又在愉悦的幽默气氛里,让人陷入了更深的心酸与沉痛。

    一个五岁孩子关于一辆坦克的梦,也是一个父亲编织的最美丽的谎言。

    影片的上半部,我们其貌不扬、瘦小且有些秃顶的主人公基度,用他特有的浪漫和幽默,赢得了女主角黛丽的心。她是他的公主,他亦是她的王子。他们的儿子祖叔华,继承了父亲的乐观、幽默和浪漫。这个天使一般美丽可爱的小男孩,最大的梦想就是拥有一辆坦克。

    祖叔华五岁生日的时候,和父亲基度一起被抓进德国纳粹的犹太集中营。母亲黛丽抱必死的信念,恳求火车站的一名德国军官。这个法国女人如愿和她的丈夫儿子一起,上了那辆满载着犹太人、通往死亡的列车。

    集中营里的祖叔华开始他苦涩的童话之旅的时候,没有饥饿和死亡。因为集中营被父亲描述成了一个游戏,赢得头奖即一辆真坦克的游戏。祖叔华只知道,先得一千分的赢坦克,“士兵扮恶人,又呼又喝”;他不能哭,也不能找妈妈,更不能肚子饿要点心吃,否则就会输掉游戏,输掉他梦想的那辆真坦克,被淘汰“回家”。

    集中营的人一天天变少。小小的祖叔华并不知道,那些输掉游戏“遗憾地回家”的人们,早已成了一具具白骨,甚至化成了烟灰。

    也许上天也在怜惜这个小小的天使。别的孩子和老人被派去澡堂——实际上是毒气室——连尸骨都没有留下,不爱洗澡的祖叔华躲了出来,逃过一劫。

    “游戏”规则不停地变换,从忍饥挨饿到耐心等待,从躲迷藏到静默游戏。祖叔华很努力、很认真地完成了每个游戏。因为父亲说,一个环节落后,我们就输掉了游戏。

    集中营对于小祖叔华,不是噩梦,不是痛苦,也不是恐惧,而是竞争激烈、险象环生、枯燥却充满诱惑的一场游戏。

    最后的一次躲迷藏,在那个小小的柜子里,祖叔华看到两个端着枪的士兵,父亲在前面表演着夸张的英国大兵的步子——祖叔华,爸爸被淘汰了,你要好好藏起来,因为你是最后一个,坦克明天就是你的。

    枪声划破了浓雾漫天的黑夜,祖叔华不知道,父亲此时跟他永别了。

    黎明来的时候,美国军队解散了集中营,解救了幸存下来的人们。

    小小的祖叔华得到了一辆真正的坦克,一辆墨绿色的十分威武的美国坦克。

    ——“这是我的经历,这是我父亲所作的牺牲,给我的最大的恩典。”

    当你看到坐在坦克里的祖叔华那对黑亮的大眼睛的时候,那便是世界上最清澈、最明媚的阳光。

    基度不是一个魔法家,却把集中营变成了祖叔华心目中离梦想最近的地方;他不是一个小说家,却把死亡的恐惧编织成儿子心里最刺激的乐趣;他不是上帝,却在离死亡最近的地方,让儿子活了下来,那么愉快地活了下来。

    我想起了朱自清的《背影》,那个迈着蹒跚的步子为他送一包橘子的父亲的背影,曾经给我的感动,是苍凉的、无助的。

    《美丽人生》里的这个父亲,最后一次迈着滑稽的步子消失在儿子的视野的背影,消失在浓雾弥漫的深蓝色光影中的背影,给我的感动,是心酸的、沉痛的。

    这个执着的父亲,小心翼翼地保护了儿子幼小的天真童趣的心,小心翼翼地保护了儿子美丽的缥缈的梦。观者不只是感动,更对他肃然起敬。

    ——我没有哭。只是心底的泪,泛滥成灾。良久。

    《美丽人生》英文原名Life is Beautiful(生命是美丽的)。基度,一个用心良苦的父亲,他用最美丽最动听的法语对祖叔华说:你是最后一个,坦克明天就是你的。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生命的美好,也让我们看到了生命的希望,懂得了信念和勇气的力量,也闻到了爱的芬芳。

    “一提起我,我就消失——沉默。”他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猜谜者。或者,他早就猜到,祖叔华最后一定会赢得那辆真正的坦克。

    这是世界上最可敬的幽默大师,也是世界上最可爱的父亲。

    让我们总是微笑相见,因为微笑就是爱的开端,一旦我们开始彼此自然地相爱,我们就会想着为对方做点什么了。

    闭上眼睛寻找爱情

    文/沙子

    大三的圣诞节,系里组织了一场晚会。最后一个节目,要求同学们表演一个求爱的小品,如果求爱成功就赠送一套音乐磁带;如果不成功,则要为大家唱一首歌。小品的主人公从在座的人中挑出。可是,主持人问了很多人,都不愿扮那个倒霉的人。

    正在准备用击鼓传球的方式指定主人公时,只见浩从座位上站起来,说:“让我试试吧。”

    主持人交给他一枝玫瑰,然后让他闭上眼,在晚会现场指定一位女生作为求爱的对象。

    主持人带着他转了几个圈,告诉他可以用手指定女生了。他的手指指向一个叫雯的女生。

    主持人给他们5分钟的时间准备,他们来到教室外,商量着如何表演。浩轻声对雯说:“为了那磁带,你可一定得答应我。”雯说:“那可不一定。”

    时间很快到了。

    教室里的灯光灭了,烛光把整个教室映得红彤彤的。

    浩来到雯的身边,温柔地说:“雯,我一直在偷偷地喜欢你,可我不敢告诉你。”

    浩说得很动情,教室里响起一片掌声。

    浩接着说:“你虽然不漂亮,但却可爱至极。”教室里又传来一阵笑声。

    “再过6个月,我们就要毕业了,你能接受我的表白吗?”浩把玫瑰送到雯的面前。

    雯说:“可是我并不喜欢你。”

    教室里响起了起哄声,友人替浩打气:“再试一次。”

    浩准备再试一次,他对同学们说:“请你们把蜡烛熄灭好吗?”同学们都把蜡烛吹灭了,只有浩手中那一枝还亮着。

    浩拿着那枝火焰微微晃动的蜡烛来到雯的面前,他轻轻叹了一口气,轻轻地对雯说:“你看我的眼,你就知道我爱你有多深。”

    雯抬头看他的眼,浩的眼眸深不可测,但转瞬之间,浩的眼中滑落一行泪,像珠儿一样掉入黑暗之中。

    雯惊了一下,她没有想到,浩会流泪。雯被浩的神情打动了,说:“那我答应你。”

    整个教室里爆发出欢呼声。灯亮了,浩站在教室中间,看着满脸绯红的雯微微地笑着。

    那次晚会后,浩跟雯成为一对恋人,后来他们又成为幸福的一对。

    雯曾问浩:“那次晚会你闭着眼为什么会指到我呢?”

    浩说:“那天我根本没闭眼。我知道这是我最后一次机会了。”

    女儿们知道,这个曾经给她们带来生命和伤害的爸爸,是母亲失而复得的爱情。

    爱比屋檐低

    文/郭姜燕

    爱情原来不是风花雪月。爱情的茧一层层剥开,里面是平静与温暖,是琐碎与重复,是那河里的鱼虾,是那进出屋檐下的低头。

    都说她傻。

    当时,他与她已经有了四个女儿,她却主动放走了他。

    他是上海的大学生,下放在她所在的江心小岛,她是岛上唯一的高中生,村小的代课老师兼扫盲班的老师。他来了之后,经常帮她,成了她的“老师”,爱情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结婚后,他成了村里第一个钓鱼的人。其实,沿河的人家都在河堤边架着渔网,想吃鱼,网一撒就有了,可他总爱在河边,执着一枝鱼竿。她就看着他笑,由着他钓,饭熟了也只低低地轻唤他,生怕惊跑了他的鱼儿。

    他被调回上海之前,彻夜流着泪,她却无忧无虑的样子,说,回去吧,安顿好了来接我们,然后打起了呼噜,睡得很熟的样子。他记得,她是不打呼噜的。

    他回到上海后,情况不如想得那样好,他提出过接她们过去,她拒绝了,说先顾好自己。

    后来,他结婚了。自然,先与她离了婚,女儿们也都跟着她。

    二十多年一晃过去了,女儿们一个个从她身边飞走了。她依然独自一人,沿河住着。

    她不会钓鱼,却喜欢在河边坐着。呆呆地盯着水,那水里的鱼虾快活地游着,闹着,慢慢地,她也快活起来,似乎明白了他为什么那么喜欢钓鱼了。

    都说她傻。

    她是村里最俊的女子,却守着活寡。他离开了再婚了,她却始终不肯再嫁。最困难的时候她卖过血,和男人一样去建筑工地抬过砖,直到代课教师转正,她的日子才稍稍轻松一点,可生活已偷走了她的青春,一点不剩。

    二十多年,他居然没回来看过她们一次。连最大的女儿都记不清他的模样了,恨恨地跟妹妹们说,我们的爸爸早死了,要记住,我们只有妈妈。

    谁也没有料到,当她老了的时候,他却回来了。

    送他回来的是他后来的儿子。儿子有些歉意地告诉她,他退休不久就开始迷糊了,老年痴呆。他不认识儿子,不记得自己是谁,出了门就不清楚回家的路。可是,却记得她,对着后来的妻子的遗像,叫的却是她的名字,然后闹着要找她,偷偷跑出门,不是邻居发现得及时,可能早就跑丢了。

    他对着她傻笑,很显然,他不认识面前的满头银发的老太太。她叫他的名字,他的眼中闪过一丝亮光。他竟然也喊出了她的名字,却依然傻傻的。她知道,他记忆中的她,不是现在的她。

    她还是把他留下了。

    她帮他剃去了蓬乱的胡子,她带着他在村子里散步,告诉他哪些是过去的朋友,哪些人曾经帮助过她和女儿,叫他谢谢他们,他很顺从地笑着。她陪着他坐在河边,看水边的芦苇摇曳,看水中的鱼儿嬉闹,他会显得特别安静。

    她牵着他的手在老屋中进进出出,老屋还是那么低矮,他竟然不用她提醒就像几十年前那样把头低下来了。她干涸了几十年的心一下子浸润了,多少年的眼泪似乎一下子就涌了出来,她想把这个男人搂在怀里,紧紧的,再也不分开。

    奇迹般的,他的举动越来越像那个她熟悉的他。没有药,没有医生,有的只是她对他的喁喁细语和温柔体贴。

    看着他对她依赖的神情,看着心目中一直强悍无比的她温柔如水的样子,女儿们知道,这个曾经给她们带来生命和伤害的爸爸,是母亲失而复得的爱情。她们咽下了本来想说的很多话,只是和母亲一起,收拾着屋子,然后,围坐在两个老人身边,享受着迟到的完整的家的感觉。

    女儿们明白了,母亲坚守着老屋,那是在坚守自己的爱情啊!

    走出巷尾的时候,它突然看到自己的心从胸腔里飞出来,飞呀飞,一直挂在了那根光秃秃的树枝上。风一吹,那颗心就一摇一晃。

    一只流浪的狗的爱情

    文/瑟瑟年华

    它是一只流浪的狗。

    白天,它会找遍整个街道上的垃圾桶,趴在上面仔细地张望。偶尔也会寻得一块儿骨头,便要叼在嘴里回味很长一段时间。晚上,随便找个地方便可栖身。

    它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一个城市,然后又继续漂泊。它不知道自己的归宿在哪里,只知道一直往前走,往前走。世界没有尽头,瞎眼的母亲临死时曾跟它说过。

    它没有朋友。一只流浪狗是不配拥有朋友的,何况,也没必要。

    有时候会觉得生活很苦,尤其是夏天的暴雨和冬天的大雪总令它感到难堪。

    下雨的时候,它就在雨中拼命地奔跑。雨水冰凉冰凉的,一道道细线般落下来,缠上它的身体。于是,细心梳理过的毛便一团团乱糟糟地贴在一起。终于在一处屋檐下停下来,它悲哀地呜呜地叫着,用鲜红的舌头心疼地舔舐自己湿漉漉的毛。突然“吱呀”一声门开了,一只肮脏的脚骤然间踢在自己身上。“滚,野狗!”那人咆哮着。什么都不能说,甚至不敢叫一声,它重新开始在倾盆大雨中的奔跑。

    而下雪的时候,它茫然地在街上游荡着。

    一些孩子欢快地堆着雪人,他们快乐地笑着,仿佛下雪的天气里人间就变成了天堂。它抖擞一下身子,抖落一些雪花,还有一些抖不掉的,便放任它们在自己身上融化,化成水,与体温相融。一个孩子看到了流浪中的它。“快看,一只小狗,我们用它堆个雪人吧!”那群孩子疯跑过来。它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大堆大堆的雪便向自己飞来。它想逃,七八只手用力按着;它想哭,却突然没有了知觉。等到欢笑声已远,它才愤怒而无奈地撕裂身上的雪衣。看着白茫茫地世界,孤独,便溢满了全身。

    雨与雪,乃是上帝对万物的惩罚。它这样认为。

    有一天,也是一个下雨的天气,它独自躲在一处角落里避雨。这时,一只漂亮的狮子狗在雨中走过。一个女人,一把花雨伞,花雨伞下的狮子狗。突然之间它感到眼花了。

    狮子狗娇小可爱,迈着小小的碎步紧贴着女人的腿。女人与狗,像一幅绝美的画卷。恍惚中,突然感觉一些温柔的东西正闪烁着射进自己心里。

    鬼使神差般,它跟着那把花雨伞走下去,一直跟到女人的家。

    女人的家,也是那只狮子狗的家。

    从那以后,它的生活开始有些改变。从垃圾桶里叼出食物,或是一块儿馊了的面包,或是一块儿白森森却挂着两块儿碎肉的猪骨头,它都要坐到女人的家门口。一种奢望,虽然无理,却放肆地生长起来。比起面包和骨头,它意识到自己更需要的是那只小狮子狗。

    那只娇小可爱,迈着小小碎步的狮子狗啊,总让它心里充满温馨。

    虽然不知道是不是最终的归宿,但它还是第一次在一个地方定居下来。

    女人待它很好。偶尔会扔过来块儿骨头,上面仍剩有大块儿大块儿的肉。它放心地大吃起来,一直吃得满嘴油腻。有一次,抬头的时候,它看到了那只小狮子狗。狮子狗正透过敞开的门缝看着它,目光里飘忽不定,仿佛注视着遥远天边的一片云。它突然羞愧起来,仿佛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骨头也不吃了,它夹起尾巴迅速逃窜。

    那目光里,该有些鄙夷吧!它在心里想。

    狮子狗长得很漂亮。

    每次女人带狮子狗出门,它总要尾随着跟出很远。女人只是回头冲它淡淡地笑一下,狮子狗则仍然是迈着小小的碎步紧贴在女人腿旁。有时候,狮子狗也会在不经意间抛过来一个眼神,这便要令它陶醉好久好久。

    晚上,星星像会闪光的种子,撒满了天空。

    流浪狗突然想起了自己的母亲,瞎了眼的母亲。母亲是活活饿死的,而它,却因辗转到另一个城市得以苟活。母亲已经走了好久好久了,但母亲身上那种雌性特有的味道,却仍时时飘进自己的鼻孔。想着想着,它打了个喷嚏,眼泪流了下来。

    偶尔,会听到狮子狗在屋里亲昵的叫声。

    它想象着狮子狗在女人怀里撒娇的样子,同时特别想向它倾诉一下自己昨晚做的梦。梦里,它和它一起流浪,却没有雨,也没有雪。

    没有雨,没有雪,那才是真正的天堂啊!

    天气突然冷了起来。

    有时候它也会困惑,就像树枝上最后的那片枯叶。

    风问:你,落还是不落?

    叶答:让我再想想。

    于是那片叶子便仍悬在枝上,就像它一直逗留在女人的家门前。

    它不知道狮子狗会不会喜欢自己,却总不时地回想狮子狗那遥远的目光。那目光只能由门缝里透出。两只狗,一扇门,门一张一合间,便是罪过。它又叹了一口气。

    一个大雪纷飞的早晨,女人很仔细地给狮子狗缠上条围巾,便带它出门了。

    它静静地蹲在巷子的一隅,蜷缩着身子。女人经过的时候,怜悯地看了它一眼。狮子狗则仍迈着那小小的碎步,紧紧地蹭着女人的腿,紧紧地。

    它突然感到自己周身的血管突地一张,又有种想跟上去的冲动。

    随到巷尾的十字路口时,女人与狮子狗同时回头看它一眼。于是它停下来。

    就在女人回头的时候,一辆疾驰的车突然驶过来。女人吓坏了,急忙向旁边闪去。脚下的狮子狗呜呜地叫了一声,便不见了踪影。

    没有血,只有雪。

    可是,它却觉得,漫天飘洒的都是血。

    血飘落在自己身上,融进自己心里。

    狮子狗血肉模糊。停下来的车轮上,有雪,也有血。

    它又没了知觉。

    那片叶子终于摇头晃脑的落下来了。

    女人在院子里的草坪上给狮子狗砌了座小坟,坟上披着那条洗净的围巾。这个一直单身的女人,竟有着菩萨样的心肠。

    是该走了,是该走了。它喃喃自语。

    走出巷尾的时候,它突然看到自己的心从胸腔里飞出来,飞呀飞,一直挂在了那根光秃秃的树枝上。风一吹,那颗心就一摇一晃。

    也罢,就把它留在这里吧!

    流浪狗又要流浪了,却已然没有了心。

    古代男女所簪之花,随时令变化,一般而言,春天多簪牡丹、芍药,夏天多簪石榴、茉莉,秋天多簪菊花、秋葵等。

    人家的姑娘有花戴

    文/庄秋水

    对项上人头重视的结果,是催生了繁多的首饰。“后世圣人,一见鸟兽冠角冉页胡之制,遂作冠冕缨蕤,以为饰件。”我们的老祖宗模仿动物,也想把自己的脑袋打扮得花团锦簇漂漂亮亮。女孩子头上戴的“金翠之首饰”,就有簪、钗、胜、步摇、金钿、头花等。固然是因为头部地位重要,也许还是头部那种夸张的视觉效果,直接影响个人的记忆和幻想,间接暗示了欲望、恐惧等始终支配着人们的感觉。

    你看到影视作品里某个女子出场,鬓边簪花,轻浮和淫荡的气味立刻钻进了你的大脑。你走在街上身旁一女子飘然而过,花朵插在头上,你也会觉得荒诞可笑。

    这完全是因为现在和过去在视觉审美上的差异所致。古代不仅女子簪花,就连男子也是戴花的。横行《水浒》、“义胆包身,武艺出众”的阮氏三雄里的阮小五很嬉皮地出场:“斜戴着一顶破头巾,鬓道插朵石榴花,披着一领旧布衫,露出胸前刺着的青郁郁一个豹子来……”此等人物,若生在上个世纪80年代的中国,肯定令无数女青年竞折腰。

    然后你会发现,古代的男人们其实很骚情,并不像现在男人很比尔·盖茨很陈天桥。他们和女人一样担心逝水年华:“朱颜渐老,白发雕骚,只待强簪花,又恐傍人笑”。明清时,男子一般很少簪花了,只有科考及第者循例簪插花朵,以示荣耀。

    古代男女所簪之花,随时令变化,一般而言,春天多簪牡丹、芍药,夏天多簪石榴、茉莉,秋天多簪菊花、秋葵等。传说,杨贵妃鬓角长着一颗黑痣,常常采集大朵的鲜花戴在鬓边掩饰,可是鲜花委顿得快,便让人研制同样色泽的绢花,很快带动了这一行业的飞速发展。民间的巧匠能以中药通草为原料,染上深浅不同的颜色,编制成各种花朵,怒放的,含苞的,簪在头上,几可乱真,便有“像生花”的美名。用珍珠仿花朵的“珠花”,则是上下女子们都很钟情的首饰。就连清雅的林妹妹,问明了并非是别人挑剩的,也拣了两朵呢。

    在春天里,我只想你和在你手指间抚动的琴声。

    路过春天

    文/木人

    停泊是一艘路过的船只

    潮水在季节中慌乱地萌动

    春天或是夕阳投下的黑影

    这一路的迎春花开遍陡峭的礁石

    接着便是杜鹃啼血的时光

    你替我解下缆绳

    船浆间的空隙中有淡水流动

    伤逝的歌在喧嚣的海中溺水

    水手早已歇息了

    接着便梦到故园盛开的梨花

    你还是执意要解下缆绳

    让舵听到贝壳孕育珠子的声音

    可我路过了春天

    在春天里

    我只想你和在你手指间抚动的琴声

    人生的过程,有多少次遇到的是类似油漆未干的际遇。无论你如何细心安排,以为万无一失,但却常有使你意料不到的事情发生。

    油漆未干

    文/陈香梅

    是星期六的早上。明天家里请客,我把一切都准备妥当,正准备到理发店去整理头发,门铃响了,来的是油漆匠。我已雇请了他三个星期。他早不来迟不来,今天我把一切收拾妥当,这位仁兄却优哉游哉地来了。不让他进来吧,可能以后他永不再出现;让他进来吧,我今天晚上可有罪受,要把一切重新再收拾。

    他见我面有难色,问道:“是不是今天不方便?那我下星期再来也可以。”

    我反而有点不好意思——他把一切工具都用车子推上楼来了,好吧,算我倒楣,还是让他进来吧。

    他看见客厅饭厅都布置得整整齐齐的,便说:“今天请客?”

    我说:“不是,今天不请客,明天请客。”

    他说:“那绝对没有问题,我先油漆饭厅,下午,就完工。下星期油漆客厅。你放心好了。”

    我无可奈何:“好吧,让我拿布把家具盖一盖。”

    他说:“你不用操心,我来做。”

    我说:“我的理发师在等我,一切交给你去布置了。”

    在家帮忙的人大吃一惊,她说:“他今天来油漆,怎么可以?”

    我说:“将就一点吧,他说下午可以完工,我们晚间再来收拾一下。你给他咖啡和点心吧。”

    我若迟到,我的理发师可能又会罗唆了。

    我走出门时,油漆匠吹着口哨,开始工作。

    我生于牛年,真像一头牛,做事就比较着重条理,最不喜欢手忙脚乱的人。家里请客也是如此,一切都照着计划预先准备,但真是人算不如天算,我绝对没有预料到油漆匠早不来迟不来,却在我宴客的前一天来了。

    理发师今天特别慢,好不容易才等到他把我的头发做好,赶回家去,整间房子都是油漆气味,我再端上一杯咖啡,两片蛋糕,我说:“今天就收工吧,下星期再来,你也该休息了。”

    他说:“不忙,不忙,让我把这一个角落事理好。”

    我心想,你不忙,我可忙呢。

    冬天的夜来得好快。他把一切工具收拾好,我把他送走时,天快黑了。

    我坐下来一看饭厅里的一切——星期五晚上下班回来所费精力布置的一切可以说是前功尽废!

    第一,该想办法把这油漆气味消除一下。先开窗子,忘记了是刚刚油过漆,一手都是漆!再去找檀香,上周还点过,这会儿却记不起摆在哪儿了。

    午夜总算把一切重新布置好,人也有点精疲力尽了。

    人生的过程,有多少次遇到的是类似油漆未干的际遇。无论你如何细心安排,以为万无一失,但却常有使你意料不到的事情发生。

    爱情、事业,常常也会有油漆未干的情况,因此会使你啼笑皆非!

    那天的钟声与众人的欢呼,是那么的遥远,旁人眼里永恒的一刻,早已沧海桑田。

    拈花一笑三生过

    文/石天琦

    七月流火,一个热烈而烦躁的季节,一个焦灼而暖昧的季节。走在路上,各式各样的香水在干燥的空气里弥漫,在这个时节,情绪的波动如夏夜的雨一般无常,也容易纠结。

    这时节,颜来找我。

    颜是我的中学同学,颜长得美,是没人能漠视的那种美。还记得中学里上课时,连我也不免分神,将注意力转移,研究颜的一缕发丝、一个回眸。而颜总是很专注,专注地听课或者是走神,只是那种专注是刻意的静默,等到后来,等到我在学校图书馆明朗的落地玻璃前自习时,我终于也拥有了那种静默,在一束束暖昧眼神前泰然自若的静默。这时候,我总是会想起颜,想起当年她不过十五岁。

    十五岁的颜已经眉目如画,凹凸有致,隐约可见颠倒众生的命运,那时候我和颜本来走得并不近,只是网络中一来二去的文字游戏,轻轻巧巧地便承担了彼此的信赖。黑暗里,六楼的楼梯,两个小女子踢掉了簇新的高跟鞋,爬上高高的楼顶,聊天至深夜。颜向我描述第一场酒醉的感觉,描述隔壁班的男孩子星星一样的眼眸。下雨的夜晚,颜在一片空寂中不停地笑。

    女孩子都不喜欢颜,或多或少,这里面嫉妒的成分居多,我想如果有选择,她们都会愿意做颜,哪怕为千夫所指。女人天生有这样的情结,若自己的微微一笑能号令诸侯,啊,多么风光,将来年华老去红颜不再之时,尚可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我能够坦然说出这些,所以颜喜欢我;其实我也能拥有这些,所以我喜欢颜。

    我在书卷中露出的十指蔻丹掩映着我明朗朗的明天。

    毕业的时候,我离开初恋的男友,彷徨而迷茫,颜却坚持着,不言不语。

    我们都太过于自爱,颜恍恍惚惚地说。

    我悲哀地看着路灯下的两张脸庞,青春鲜艳的脸,却疲惫着,浓密的长发,掩映明亮的眼。夏天过后,我们就各奔东西,在车站送别的时候,让我想起一个词,繁花寂灭,但是,我想她会幸福,因为至少在当时,她的笑容自然而纯真。

    可是这样的深夜,颜又来觅我,踢翻了高跟鞋,坐拥在一起,依稀仿佛当年的那个夜。我轻轻抚摩她依旧光滑的脸庞,满手都是她的眼泪,而她的眼神清澈不再。

    如果当时手边有刀,我不知道会先杀了谁。颜轻轻地说,我一直记得那年夏天的晚上,在高高的楼顶,你对我说,从十五岁开始苍老。

    我听见我们的眼泪彼此纠缠交错拍打的声音。原来,还是会受伤,宝贝,告诉我需要多久,才能学会对爱情坚强?恍惚间竟想起那年年末的最后一个晚上,和颜一起去看烟花,只因为想证明自己也可以融进别人的花团锦簇,可是那天的钟声与众人的欢呼,是那么的遥远,旁人眼里永恒的一刻,早已沧海桑田。

    只有我们踢翻在地的高跟鞋,寂寞地倾听,永恒不变。

    深夜的江边,有人歌唱,请允许我尘埃落定,歌声细若游丝,跟着江水一起奔跑。爱情也要向前奔跑。

    请允许我尘埃落定

    文/淡蓝蓝蓝

    爱是一件吃力的事情,它会耗掉你的青春。当时间的河流不肯停歇地向前奔涌的时候,我在无望的守候里,心甘情愿地登上了别人的岸。刻舟求剑,只能让爱留在最初的年华里。

    陈卓用所有的积蓄在江边买了一处房子,小户型,比麻雀的心脏还小,但是推开窗就可以闻到江水的气息,这很难得。更难得的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葛小布。

    我像模像样地以一个主人的身份开始装修它,客厅的墙壁是果绿色,配一张小小的红色双人沙发,想多耀眼就有多耀眼;卧室是浅浅的紫,如梦幻似的颜色,可以吞没我所有张扬的梦。

    我蹲在地上擦未干的油漆,陈卓突然嬉皮笑脸地靠近我:“报告房主,这是我最后一点财产,申请上缴。不过这东西有点寒酸,80元,还是折后价。”

    他最后一句话的声音底气明显不足。我咧开嘴笑,他手心里是一枚细细的银戒,没有钻石的闪亮,没有铂金的厚重,但,那微小的光泽,丝丝缕缕地拴住了我的心。

    “戴上嘛!我是在求婚呢!”他死乞白赖地恳求。

    “哪有这样求婚的?”我鼻子有些酸,低下头,以免那小子看到我感动的泪水会得意忘形。“来来,我给你戴上。”他蹭到我面前。我伸出十指,面色严峻:“天天给你擦地板,手指都变粗了。”转身去厨房洗手,脸上的笑藏都藏不住。

    手机却在这个时候咿咿呀呀地响了起来,电话里的声音我一辈子都忘不掉:“葛小布,我回来了!”

    笑容一瞬间僵在了脸上。

    季冬晨戴一副无框眼镜,斯文了许多。可是我仍一眼认出了他,他坐在酒店的咖啡间里,下巴微微仰起,望着落地窗。我站在散尾葵后面,犹豫着,终于还是将左手无名指上那枚细细的戒指轻轻旋了下来,放进了我的背包里。

    我就这样出现在季冬晨面前。他脸上的笑缓缓打开,像错过了季节的花。季冬晨喝咖啡的姿势像个极合格的海归。

    我撇嘴:“季冬晨,你从前不是这样的。”我19岁认识季冬晨,他梳着小平头,抽骆驼,一抬手就把欺负我的小流氓揍得鼻子出血。那是一场英雄救美式的相遇,虽然他的体积更像狗熊而我也不是美人。从那天开始,我成了他的跟屁虫,人们都说季冬晨就是个小无赖,可我仍觉得他好,因为他的眼神清澈。

    “昨天晚上刚下的飞机。”

    “这么多年不和我联络。”

    “我怕一听见你的声音就忍不住从太平洋那头飞回来。”

    “你也会开这样暧昧的玩笑了?你不单纯了。”我笑他。

    “真的,葛小布,我很想你。”

    他说这话,居然都不笑,一本正经地望着我,他的眼神仍是那样清澈,清澈得像秋天里高原上的湖泊。他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烟盒,抽出一支烟,点燃,缓缓地吐出一口气,淡蓝色的烟圈挡住了我的眼。

    那个旧烟盒已经被磨破了边角,那是我用拙劣的针脚细密地缝制的。那年,我把烟盒送给他时,他漫不经心地扔在车篮里,他说,这东西带在身上很麻烦。我转头望着窗外,心内怦怦乱跳,唉,若不是多年前已经被他打了感情防疫针,恐怕这次又要掉进他眼睛的湖泊里。

    咖啡凉了。他站起来,我走在他影子里,仍旧像很多年前那个小跟屁虫一样。我们都不说话。

    季冬晨的车在江边公寓停下。他抬抬头:“日子过得不错嘛!不请我上去坐坐?”我笑笑,摇头。

    他其实没有下车,我也不会邀请他。因为19层的小房间里有个叫陈卓的男子,这是一个季冬晨并不熟悉的名字。

    我和陈卓认识是在一次网友聚会上,百十来人的大规模聚会,根本不知道谁是谁,他忽然挤到我面前,大声地说:“我暗恋你两个月了。”然后他报出自己的网名,我睁大眼睛,原来就是他天天在我的版上扔我板砖。

    陈卓是理科男,幽默风趣,还有些不要脸,至少在追求我的过程中,他肯撕破自己的脸皮。他和季冬晨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最重要的是,他爱我。

    在我25岁遇见陈卓那年,季冬晨已经到了德国3年,杳无音信,我想我需要一个心细如瓷的人来疼爱我。

    我打开门的时候,陈卓已经将乱糟糟的新房子打扫干净,他正趴在窗口,头也不回:“那车挺棒,开车的小子有点胖。”

    “是个老同学。”我有些做贼心虚地解释,其实只不过和季冬晨喝了半个小时的咖啡而已。

    “我又没吃醋。”他咧嘴。他的目光在我的手上一扫而过,我恍然发现自己忘记了将那枚细细的戒指戴上。陈卓笑着跑进厨房,我看着江水发呆,心里有细细的疼。

    再次见到季冬晨是在高中的校庆上。他坐在人群中间,旧日面孔严峻的老师们争相夸奖他今时今日的学业有成、事业初创。

    我在人群里不做声。身边这些长大了世故了的面孔让我不忍回顾。季冬晨仍旧把我放在身边,像年少时一样,他走在哪里,我跟在哪里。可我们再不是19岁的年华。

    20岁,我考上口碑不错的大学。他被他爸逼着进了高考补习班。我一星期给他写一封信,他半年内只回了一封,他说他仍旧每天打架、逃课、无所事事。

    他生日,我千里迢迢地回到老家,我把牛皮烟盒送给他,他吹了声口哨就扔到了车篮里。我说季冬晨,我其实很喜欢你,我希望你能考到A市来。他看看我,夸张地笑起来。他说一直当我是哥们儿。

    我没有再给他写信,一年之后,他忽然无声无息地去了德国,他从来都不知道,在与他形影不离的青春岁月里,我的心一直那么疼,超越年华地疼。

    季冬晨从人群里转过头,贴在我耳边说:“我们逃课吧!”在我还没作出反应的时候,他已经拉着我的手离开了人群。我的手心里渗出细密的汗珠。

    他带我去了本市最好的西餐厅,陈卓与我望尘莫及的西餐厅。面对那张英文菜单,我有些窘迫。他对着外国侍应生口语流利,举止得体。我呆了片刻,竟然觉得眼前的季冬晨和当年那个愣头小子隔山隔水地遥远。

    首饰盒放在我面前,一枚漂亮的钻戒在烛光下光芒闪烁。

    “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些晚,但,还是想送给你。其实,一直都在喜欢你,只是当年的你太优秀,我觉得配不上你。后来,决定出国,决定好好奋斗,一定要把我最好的爱给你。最初的日子很艰难,只有想着你,才能熬过来。”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仍旧很冷静,像偶像剧里的男主角。

    “季冬晨,你一定是在小学时就没好好听老师讲课,不然你不会不知道刻舟求剑的故事。”我瘪瘪嘴,眼泪流下来。

    是啊,已经太晚了,我把左手伸出去,露出我纤细的银戒。季冬晨,我这个你不爱的人,已不是单身一个人。

    不知道别的女生会为了自己年少时的单恋坚持多久,但,爱是一件吃力的事情,它会耗掉你的青春。当时间的河流不肯停歇地向前奔涌的时候,我在无望的守候里,心甘情愿地登上了别人的岸。

    我和季冬晨告别。我没有告诉他,对他的那份爱仍旧留在心里最妥帖的地方,但,与现在的他无关。它,只能留在最初的年华里。

    回到江边公寓的时候,陈卓已经在被子里睡得香甜。

    我从背后抱住他,他忽然转过身,像孩子一样将头抵在我的下巴上:“我真怕你不回来。”

    我愣住,这个天不怕地不怕丢脸也不怕的陈卓竟然会这样担心我吗?

    “我这么穷,一辈子都可能这么穷,你不会后悔吧?”

    我用左脚踹他的右脚。一起吃苦的幸福,总胜过胆怯懦弱的躲避。之所以会爱上怀抱里的这个男子,是因为他有颗勇敢的心,他清楚地知道,80元的戒指也可以代表一辈子最坚贞的承诺。

    深夜的江边,有人歌唱,请允许我尘埃落定,歌声细若游丝,跟着江水一起奔跑。爱情也要向前奔跑。

    父母的鞋总是比儿女的少,家家户户都一样,只是做儿女的常常忘了数一数。

    父母的鞋子

    文/[印度]特雷莎

    一次上课时,老师注意到有个同学老是走神。下课后,老师问她怎么了,她说她想买一双漂亮的新鞋,就找父母要钱,没想到父母不给,她气得连饭都没吃就来到了学校。

    老师沉思片刻,说:“我给你布置一道家庭作业,回家后仔细数一数你和父母的鞋子,明天把结果告诉我。”

    第二天,老师见到这个同学就问:“昨晚数鞋子了没有?”她说:“数了。”老师追问:“你爸爸有多少双鞋?”这个同学说:“4双。”“你妈妈呢?”“6双。”老师停了停,问:“你有多少双鞋?”她脸上红彤彤的,好一会儿才小声说:“12双。”

    “那你还生气吗?”这时,这个同学的眼里已满是泪水,她哽咽着说:“老师,我错了。可是,老师,您又没去过我家,怎么知道我父母的鞋没我的多呢?”老师感叹说:“父母的鞋总是比儿女的少,家家户户都一样,只是做儿女的常常忘了数一数。”

    那段为他牵肠挂肚的时光已经过去了吧,我自己的那段旅途已经走完,现在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倒车,再重新把那段属于暗恋的时光再走一遍。

    走时光

    文/牧野杉杉

    她说,初夏的郊外,天空有一张忧伤的脸。

    十七岁,芥子告诉我,她爱上一个男孩。处于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境地,芥子十七岁的天空,因为这场辛苦的暗恋变得淅淅沥沥下着雨。芥子常常像个老太太一样叹息,去画社上课的时候,两眼呆呆地看着白色画布,老师在前面讲了很多有关于用色的技巧,她还是会把颜色配错,然后画出一幅谁也看不懂的抽象画。

    芥子说,梵·高作画的时候,心里一定藏着某个人。她问我,杉杉,你说会不会有奇迹出现呢?他突然就察觉了我的好,然后有一天走过来对我说,芥子,你就像是糖果一样的女孩,让我感到甜蜜,让我感到安慰。

    那时候,她时常爱和我一起去郊外一段废弃的铁轨上玩。从这一端走到很远很远的那一端。她说,要是这段路能一直通往他心里就好了,那样,我就可以用最美的姿态走过去,然后在他心里竖起一块花岗岩石,在上面刻下我的名字,除非海枯石烂,否则,他永远没办法忘记我。

    以后,有很多次写生,她都会画那段铁轨。身后天空的蓝,就像是一种莫名的忧伤。芥子沉迷在那种蓝色里,好像连呼吸里也带着淡淡的蓝色。

    芥子成了一个蓝色的女孩,在那段我们都还留着小子头的青色时光里。她变得和我们如此不同,因为带着一点爱人未遂的淡淡忧伤,她变得楚楚动人。

    同班的很多男生写信给芥子,托我转交。在周末去郊外写生的时候,芥子走在铁轨上,听我一封一封地念那些情书。我问芥子,你感动吗?芥子站在铁轨上,张开双臂,像一只展翅的小鸟。她摇着头,微笑着。她说,杉杉,这就和我们脚下的铁轨一样,一列火车,只能通往一个方向。

    芥子喜欢的那个男生,其实在我看来非常普通。不算高,长得也不好看,学习一般,只会在开朝会的时候吹小号。我不知道芥子到底喜欢他什么,在十七岁那样的年纪,喜欢一个人,也许是并不需要理由的吧。

    整个高中,芥子从来没向他表白,他们甚至连话也不怎么说,然后就这样毕业了。后来读大学时,有一次放假我们搞聚会,芥子和那个男生都来了。这时候芥子已经有了男朋友,而那个男生,喝醉以后对芥子表白说,其实那时候,我很喜欢你。

    我和芥子在那天又去了郊外,黄昏,彩霞挂在天边,天空是一种泛紫的蓝。我问芥子,你现在还喜欢他吗?芥子的脸上,有一种淡淡的惆怅。她说,可能那段为他牵肠挂肚的时光已经过去了吧,我自己的那段旅途已经走完,现在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倒车,再重新把那段属于暗恋的时光再走一遍。

    后来,他们还是没有在一起。芥子对我说,杉杉,还记得那些写生的周末吗?我想,那时候我已经一点一点,把我的雨季走过了。

    芥子二十岁的天空,从此天青。只有画布上,还留着十七岁时那淡淡的蓝。

    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遇见世界上的种种美好。有了那种美好,那些空白都似莲花洁白。

    最后一张照片是莲花

    文/郭忠信

    他很想说:“咱们合拍一张好吗?”但试了几次,都没有张开那厚实的嘴唇,他实在缺乏这种勇气。以前,也正因为他的“临阵怯弱”而失去了几次绝好的机会。他已经30岁了,照现今社会的流行说法,属于“大龄青年”。现在,他悄悄看了一眼身边那位异性“大龄青年”,又低头抚弄着胸前那架“海鸥”牌120照相机,再一次鼓起男子汉的勇气,但话到嘴边却变成:“咱们……休息一下吗?”

    “怎么,你累了?”她扬起双眉,似乎有些挑战意味地看着他。

    “不累不累!我是怕你累了。”他连忙声明,像是显示什么似的,更有力地迈动着双腿。

    她扫了他一眼,嘴角闪过一丝令人难以察觉的微笑。她比他小1岁,他们是由红娘牵线相识的,经过几次交谈,相约今天在公园见面。星期天游人多,甚至难找到一个合适的坐处,他们就这样不停地走动着,几乎把公园的大路小路全走遍了。然而他们都不觉得累,真是一点儿也不累。

    说实在的,她很漂亮,她自己也这么认为。可能也正因为此,她至今还没有结婚。他很认真地给她拍了几张照片,那恭敬的神态不亚于给国家元首拍照。后来,她提出也要给他拍几张,但她并不会使用相机。于是,他热情地给她讲解了拍摄要领,帮她调好光速和光圈。当他站在那里,等待她揿动快门时,觉得小腿有些颤抖。

    她慢慢旋动着焦距旋钮,惊喜地发现,取景的反射镜竟能把景物映照得这么清楚。图案那样清晰,色彩那样明艳,比真实的还要美!那宽宽的肩膀,长长的双腿,浓浓的双眉,甚至那局促不安的神态,都使她怦然心动。哦,就是嘴唇厚一些,闭得那样紧,像……她的脸色蓦然变红,似乎被人窥见心中的隐秘。同时也明白了:怪不得他给我照相时那样认真细腻,左挪右挪的,原来……这家伙!别看模样老实,鬼着呢!她不无嗔怪地抿嘴一笑,报复似的把头埋向取景框,半晌,才轻轻按下快门。

    他再一次鼓起勇气,可惜话一出唇又变了:“咱们……还剩一张底片了。”语调含一丝焦虑。

    “你刚才说,这相机可以自拍,是吗?”

    “是啊是啊。”他眼前一亮!

    “那你表演一次,自己给自己拍一张嘛。”她忍住笑,眼里闪过一丝狡黠的光。

    “我……”他愣了。

    “我什么?我站在你旁边。”

    她声音忽然变弱,脸红红的。

    “哦——”他激动得一阵晕眩,暗骂自己笨蛋。事情很明白,用不着取什么景,就在这莲花池边蛮好。她已站好位置,他放置好相机,用微微发颤的手指揿下自拍键,而后快步奔向姑娘身边。

    他们第一次挨得这样近,彼此能听见心儿的跳动,默默地数着“一、二、三、四……”

    突然,一个咿呀学语的小女孩挥着双手跑来,在距他们几步远的地方重重地跌倒了。像有一股神奇的力量驱使,他和她不约而同地跑了过去,把那女孩儿扶好。

    “咔嚓!”照相机忠实地执行了任务。

    “哎呀!拍了一张空白!”他失声说道。

    “不,不是空白……”她深情地看着他,喃喃地说。两双眼睛对望着,他们都没有听到那位年轻母亲的感谢……

    照片洗出来了。最后一张果然不是空白,而是一片洁白的莲花。

    那个晚上的黑暗一直牢牢地占据在我的心灵最深处,并以最为明亮的灯光的姿态,照耀着我的每一步前进。

    最为明亮的灯光

    文/青

    那年我15岁,正与青春期的懵懂和莽撞不期而遇。

    夏日的一个下午。在去庄稼地拔草的路上,我忽然看见路边有一只健硕的蟋蟀,一时兴起,我立即就追起那只蟋蟀,可那只蟋蟀却灵巧得很,三蹦两跳地就躲进了一大堆花生秧中。可我对那只蟋蟀怎么也不甘心。于是,我就把那堆花生秧点燃了。想把蟋蟀熏出来,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那堆干枯的花生秧趁着强劲的西南风,马上就腾起了熊熊的大火!

    眼见闯了大祸的我,则趁着大人们呼喊着来救火的混乱,一口气跑到了野地里。

    随着那堆花生秧上方烟尘的逐渐消散。夜色慢慢地降临了,躲在一处玉米地里的我也感到饥饿与恐惧起来。

    起先,我认为家里人会因为担心我。会寻到庄稼地里喊我的,那我就可以乘机回家。可是,正当我这样想着时,我忽然看到有很多村里人匆匆地来到离我不远的花生地里,拔掉了尚是青翠的花生秧。并不住地叹息道:“看看,这些花生都还未成熟,要不是那些干的花生秧被烧掉了,真舍不得拔掉了喂牛!”

    听到这里,我就想起了父亲曾经说过的话:因为缺乏饲料,那堆花生秧是生产队里耕牛的食料,就像是耕牛的命根子。现在烧了花生秧,等于要了耕牛的命,岂不就是要了全村人的命?

    躲在庄稼地里的我,越来越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我甚至认为,如果我现在回去被村里人抓住的话,可能会被打死的!

    随着夜色的逐渐加深,我慢慢地下定了要离家出走的决心。甚至,我还朝着自己家门的方向一边流着泪一边痛苦地想,也许,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再回来了。

    然而,就在我刚钻出那片庄稼地时,我却看见父亲站在了面前!刚开始,我以为父亲是来抓我的,撒腿就跑。可父亲一把抓住了我,要我马上跟他回家,并说村里人不会把我怎么样的。

    父亲的话让我有了稍微的放松,可马上,我又警惕地问道:“如果我回去了,村里人抓住我怎么办?再说了,就算他们不抓我,可我惹了这么大的事,让村里的耕牛断了口粮,如果让他们看见,我的脸往哪里放啊?”

    我这样问是有理由的,我们那个村子很小,全村人家就住在一条大街的两边。我家就住在村子的尽头。如果我回家的话,就要经过那条大街。就得经过村里每家的门口,那样的话,保不准就会有人出来抓住我的。

    也许是看出了我的疑虑,父亲就指着村子对我说道:“你看,村里人都劳累了一天,现在都歇息去了,家里的灯都熄了呢!”

    顺着父亲的手看去,果然。我看见村子里漆黑一片。要知道。那时我们村里刚刚通电不久。夜晚干活时,村里人经常在各自门口亮起灯泡,村子里往往灯火通明。

    看到村子里真的没有灯光,我才相信了父亲的话,才随着父亲向村里走去。

    然而,当我来到村里的大街上时,却发现每家的门口虽然都没有亮灯,可每家的门口却都有人在摸黑忙碌着:他们都在摔打着刚从地里拔来的花生秧,把上面还未成熟的花生摔下来后。好让耕牛吃那些花生秧(这是父亲回家后告诉我的)。不光没有亮着灯,并且当我和父亲经过每家的门前时,村里人都好像没有看见我们似的,没有跟我和父亲说话,只顾摔打着各自的花生秧。

    走在大街上的那一瞬间,我忽然明白了:原来,当知道我要回家时,善良的村人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没有亮灯,以此来宽容和原谅我的过错。

    就这样,我在漆黑中经过村子的大街,从村人们的面前一一走过,在释然与感激中回到了家中。

    这件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了很多年,可我却一直认为,正是由于那个晚上村里人制造的善意的黑暗,才让我得以有勇气回家,也才让我那颗几近绝望的少年的心得以安然。长久以来,那个晚上的黑暗一直牢牢地占据在我的心灵最深处,并以最为明亮的灯光的姿态,照耀着我前进每一步。

    幸福不是金钱左右的,而是取决于你的心态。

    河里漂来的幸福

    文/[日本]岛田洋七

    我小时候被寄养在外婆家。

    那时外婆的工作是清扫佐贺大学和佐大附属中学、小学的教职员室和厕所,快的话上午11点左右就可以回家了。走在回家路上的外婆,样子有点奇怪,她每走一步,就发出“嘎啦嘎啦”、“嘎啦嘎啦”的声音。我仔细一看,她腰间好像绑着一根绳子,拖着地上的什么东西一路走来。

    “阿嬷,那是什么?”

    “磁铁。”外婆看着绳子说。绳子一端绑着一块磁铁,上面粘着钉子和废铁。“光是走路什么事也不做,多可惜,绑着磁铁走,你看,可以赚到一点外快的。”

    “赚到?”

    “这些废铁拿去卖,可以卖不少钱哩!不捡起掉在路上的东西,要遭老天惩罚的。”外婆说着,取下磁铁上的钉子和铁屑,丢进桶里。桶里已经收集了不少“战利品”。外婆出门时,好像一定会在腰间绑着绳子,我简直看呆了。但这还不是最让我惊讶的事。

    外婆把钉子、铁屑都丢进桶里后,又大步走到河边。我跟在后面,奇怪外婆为什么看着河水微笑。

    “昭广,帮我一下。”她回头叫我之后,转身从河里捞起木片和树枝。河面架着一根木棒,拦住一些上游漂下来的木片和树枝。之前我到河边张望时,还在好奇那根木棒为何横在河里。哪里想得到是外婆用来拦截漂流物的“法宝”!外婆把木棒拦下的树枝和木片晒干后当柴烧。

    “这样,河水可以保持干净,我们又有免费柴火,真是一举两得。”外婆豪爽地笑着说。现在看来,外婆早在45年前就已经开始资源回收利用了。

    木棒拦住的不只是树枝和小木块。上游有个市场,尾部开叉的萝卜、畸形的小黄瓜等卖不出去的蔬菜,都被丢进河里,也都被木棒拦住了。外婆看着奇形怪状的蔬菜说:“开叉的萝卜切成小块煮出来味道一样,弯曲的小黄瓜切丝用盐腌一腌味道也一样。”

    是这样。

    还有一些果皮受损的水果,也因为卖相不好而被丢弃,但是对外婆来说,那些“只是外表差一点而已,切开来吃,味道一样”。真是这样。

    就这样,外婆家大部分的食物,都仰仗河里漂来的蔬果。而且,夏天时西红柿用河水冷藏着漂流下来,更加好吃。甚至有时候,会有完好无损的蔬菜漂下来。当时,市场批发的蔬菜还沾满泥土,需要兼职的大妈在河边冲洗干净,通常都是十几个人一边聊天一边洗菜,有人不小心手一滑,蔬菜就被水冲走了。

    每天,总有各式各样的东西顺流而下,被木棒拦住,因此外婆称那条河是我们家的“超级市场”。

    她探头望着门前的河水,笑着说:“而且是送货上门,也不收运费。”

    偶尔,木棒什么也没拦到,她就遗憾地说:“今天超市休息吗?”

    外婆说这个超市只有一个缺点:“即便今天想吃小黄瓜,也不一定吃得到,因为完全要听凭市场的供应。”

    真是无比开朗的外婆啊!别人家是看着食谱想着要做什么菜,外婆是看着河里想:“今天有什么东西呢?”再决定菜单。

    外婆对那条河的情况了如指掌。

    有一次漂来一个苹果箱子,里面塞满米糠,米糠上放着腐烂的苹果。我拿着斧头,打算把米糠倒掉,只留箱子当柴火时,外婆就说:“你先摸摸米糠里面。”

    “啊?”我心想,“为什么?”但还是乖乖地伸手去摸——里面竟然还留着一个完好无损的苹果!我简直觉得外婆像个预言家。

    还有一次,漂来一只很新的木屐。“只有一只,没办法,当柴烧吧。”我拿起斧头时,外婆又说:“再等两三天吧,另一只也会漂下来的。”我想再怎么幸运,也不会有那么如意的事吧。可是两三天后,另一只木屐真的漂下来了,吓我一跳。

    “那个人掉了一只木屐在河里之后,一时还舍不得,但是过了两三天就会死心,把另外一只也扔了,这样,你就刚好凑成一双了。”外婆的智慧,让我惊叹不已。

    91岁高龄的外婆去世以后,我更深刻地领会到她带给我的人生启示:幸福不是金钱左右的,而是取决于你的心态。

    我们对于生活,孜孜以求的不过就是“幸福”这两个字。但是,幸福这个词有时候太飘太远。所以我只能把它细化,每天拥有一个小小的幸福就够了。

    每天给我一个幸福的理由

    文/梧桐听雨

    他向我求婚的时候,尚处于一穷二白的阶段。他能给我的,事实上都属于纸上画饼。不过,男人向女人求婚的时候,一般都是极其豪迈的。他雄纠纠气昂昂地问我:“说吧,你想要什么?”

    我想要什么呢,钻戒、房子、车子、票子,我什么都想要。可是我更知道,这些东西,他能给我的都是空头支票。既然是空头支票,我要来干什么呢。不如要一点实际的东西好了。我对他说:“爱情可以风花雪月,婚姻却是柴米油盐。没有物质做基础,再璀璨的爱情也会凋谢如花。”我问他,琐碎拮据的生活里,他拿什么来给我坚定不移和他走下去的信心。

    纸老虎就是纸老虎,他一看我没有被他描绘的海市蜃楼套进去,马上就有点儿打蔫了,底气不足地说:“爱情啊。”

    我摇头:“谈婚论嫁的当口,我不要虚的,我要实的。”

    他看我的表情,就好像那煮熟的鸭子即将要飞了似的:“你想要什么,只要我能办到的,我绝不会皱一下眉头。”

    “我要你每天给我一个幸福的理由!”我说。

    “就这么简单?”他有点儿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就这么简单,我只要你每天给我一个幸福的理由就够了。”

    他的脸立刻乐得像一朵花儿一样:“老婆,我保证完成任务。”

    婚后的日子,他信守着他的承诺——每天给我一个幸福的理由。我告诉他,本人幸福的底线很低,只要他每天做的事情中有一件事情是特意为我而做的就好。比如说,他给我倒了一杯水,比如说,回家的路上顺手为我掐的一朵花,只要那件事是他特意为我做的就行,大小不论。

    我喜欢喝绿豆粥,他会在某一个早晨早早地起床。熬好绿豆粥凉在桌上,然后对我说:“老婆,我给你熬了粥。”我点头,表示已经收到这一天里他给我的幸福的理由。他炒了我喜欢的菜,会对我说:“老婆,你尝尝这个,是为你炒的哦!”

    虽然每天心里都有小小的感动。不过琐碎拮据的日子总是艰难的,在那艰难里,免不了心气郁结。我们第一次吵架,起因是为我母亲过生日。我想封一个大大的红包给母亲,一来是感谢母亲的养育之恩,二来不想在姐妹们面前失了面子。只是封完这个红包后,那一个月剩下的日子我们会很难过。他试探地说把红包减半,“里子”比“面子”更重要。我一下子心头火起,气他不理解我也就罢了,竟然还说出什么把红包减半的混账话来。那次我说了很多伤他自尊的话——什么没本事啊、窝囊废啊。他也生了气,骂我虚荣。他气呼呼地摔门而去后,我才惊觉自己说了那么多刻薄入骨的话,想打电话叫他回家,他却关了机。那天在家里等他的时候,一会儿想起他的好,心里暖意一片。一会儿又想起他的绝情,心里瓦凉瓦凉的。很晚了他才回家,拿了枕头睡到床的另一头去。我很想开口诘问他今天给了我什么幸福的理由,骄傲却让我保持着沉默。静谧中,脚底传来暖意,他把我冰冷的脚捂进了他的怀里。他没有忘记每天给我一个幸福的理由的承诺。

    凡俗夫妻,隔三差五便会吵架呕气。只是,无论我们吵得多凶,他还是会给我一个幸福的理由。有时候正吵着呢,他会突然停下来跑去倒一杯牛奶递给我,让我润润嗓子。我哭笑不得地看着他,他却眉毛一扬:“为这一杯牛奶幸福吧,有哪个丈夫会给正骂人的妻子倒牛奶啊,我啊,是被你那句话套牢了,被你气得双脚乱跳的时候还要找一个让你幸福的理由。”

    日子慢慢地好起来。他升了职。一天天地忙起来。只是再忙,他依然坚持着每天给我一个幸福的理由。讲一个令人喷饭的笑话给我听,或者一个拥抱,或者是额头上的轻轻一吻。他对我说:“老婆,我现在很忙,能够给你的不是太多,但是我绝对不是在敷衍你。”我知道他不是在敷衍我,我更明白人到中年刚刚出头的他是多么地忙,可是他再忙,一天里总有一个时间是想着我的,想着要给我一个幸福的理由,虽然有时仅仅是一个拥抱、一个温馨的短信,但那已经足够了,不是吗?

    一个男人,愿意每天花时间想着你,想着要做一件什么事情让你感到幸福,也许这件事情很小很小,小到仅仅是把电视的遥控器给你,但是,一天一天这样的小事串起来,那不是幸福又是什么呢?

    我们对于生活,孜孜以求的不过就是“幸福”这两个字。但是,幸福这个词有时候太飘太远。所以我只能把它细化,每天拥有一个小小的幸福就够了。一天一点细小的幸福,时间长了,回过头去看,哇,留在我身后的不是幸福是什么呢?

    你就像是溪流,而我是水库,如果没有你,我就会像遇到你之前那样,空虚而软弱。而我愿意用你赐予我的片刻力量,在你低潮的时候给你抚慰。

    清凉透亮的溪流

    文/李浅予

    在美国,许多理查德·费曼(1918~1988)的粉丝都认为,他和艾琳的爱情故事,几乎不用改编,就可以拍成一部感人的好莱坞电影……

    费曼和艾琳的恋情始于高中时期,两人情投意合,却志趣相左:艾琳喜欢音乐和绘画,而费曼则毫无艺术细胞,只对物理感兴趣。两人总是试图用自己的兴趣去改变对方,并常常为此发生争论,但这丝毫没有影响他们之间的感情。

    高中毕业后,费曼考入麻省理工学院,接着又进入普林斯顿大学继续深造。两地相隔并没有冲淡他们的恋情,相反让他们更加思念对方。1942年6月初,费曼获得普林斯顿大学物理学博士学位,回到了艾琳身边。可就在这时,艾琳得了肺结核。

    艾琳要和费曼分手,费曼却霸道地说:“不行,你必须嫁给我!”按照费曼“越快越好”的建议,婚礼定于月底举行。6月29日,艾琳试婚纱时,突然病情加重。费曼开车送她去医院,路上恰好碰到一位牧师,费曼停车,邀牧师为他们在飞速行驶的汽车上主持婚礼。

    艾琳的病情平稳下来,但仍不能出院。此时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战如火如荼地进行,新婚燕尔的费曼被军方召集,让他参与一项秘密的军事研究工作。虽然工作很忙,但费曼还是尽心尽力地照顾医院中的艾琳。

    1943年春,研究小组被转移到国家实验室,费曼不放心艾琳,便在实验室附近找了一家医院,将艾琳安顿在那里。每逢周末,费曼便赶往医院看望艾琳。其他时间,两人则通过书信互诉情肠。为了避过安全人员的检查,他们为自己的书信设计了一套特殊的密码。

    一封封情书如一条条细流,滋润着两个年轻人的心。在一封信中,费曼深情地写道:“亲爱的,你就像是溪流,而我是水库,如果没有你,我就会像遇到你之前那样,空虚而软弱。而我愿意用你赐予我的片刻力量,在你低潮的时候给你抚慰。”

    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进入白热化,费曼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每次看到丈夫那瘦削的脸庞,艾琳都会心疼地问:“亲爱的,能不能告诉我,你到底在做什么工作?”每次,费曼总是一笑:“对不起,我不能。”

    1945年6月16日,在他们结婚3周年纪念日即将到来之际,艾琳离开了人世。弥留之际,她用微弱的声音对费曼说:“亲爱的,可以告诉我那个秘密了吗?”费曼咬了咬牙:“对不起,我不能。”

    艾琳的心脏停止了跳动。费曼似乎没有意识到她的死亡,没有掉一滴泪。他对自己的麻木、冷酷感到吃惊。

    1945年7月16日清晨,一处秘密试验基地,费曼和同事正神情紧张地守候在那里。5时29分45秒,一道强光穿透了黑暗,然后,光灭了一会儿,接下来,一片由烟雾和爆炸碎片构成的黑云冲天而起,渐渐地形成了蘑菇云……

    “亲爱的,现在我可以告诉你这个秘密了……”费曼喃喃自语道,这时,他才意识到,艾琳已不在人世。突然,他悲从中来,失声痛哭。

    半个月后,在日本的广岛和长崎,再一次升起了蘑菇云,第二次世界大战也随之结束。但费曼并没有兴奋,相反却陷入了深深的忧郁。为了摆脱这可怕的忧郁,他开始学会欣赏音乐,甚至还学会了绘画。这一切,都是艾琳对他的“要求”。

    不听音乐不画画的时候,他就给艾琳写信,像以前那样,用只有他们俩才看得懂的文字。和以前不同的是,每次写完信,他都不忘在信的结尾加上一句:“亲爱的,请原谅我没有寄出这封信,因为我不知道你的新址。”

    慢慢地,费曼从忧郁中解脱出来,并开始以更大的激情投入工作。1965年,他因在量子电动力学方面做出的卓越贡献,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在接受采访时,费曼说:“我要感谢我的妻子……在我心中,物理不是最重要的,爱才是!爱就像溪流,清凉、透亮……”

    爱一个人的最高境界,不是如何抛下爱人独自打拼,而是了解她心里所惧后,能以自己的全部自尊换她安心的方向。

    闻香识爱

    文/暮雪

    再回首,他已不是那个18岁花季的青葱少年。重回这个灰白的小镇,他叹息,哪有一点能和大都市里的高楼媲美,真不懂她为什么一定要留在这样的地方,了尽一生。

    敲门,有细碎的声音回应,“来了!”是她,他的心里不由地一阵激动,她的温柔从来不变,淡淡的,像儿时门口常开的姜花味道。

    “还是我来吧!”重逢的喜悦被一个粗实的男声打断,他还来不及收回脸上的笑容,沉重的木门已经“吱”一声被打开,一个衣着艳红衬衣的男人从门后探出头来,浓烈的香水味刺得他直皱眉头。“素琴在吗?”他朗声问道,却掩不住轻微的颤抖。已经整整五年了,他在香港无时无刻不在憧憬着这个时刻。

    素琴缓缓从屋内出来,看了他一眼,微微一笑,却把头靠在男人肩上,轻声问:“是谁来了?”他眼里有止不住的泪水,虽然也曾预想过重逢不会如此完美,却万万没料到有这样的结局。

    准备转身时,突然看到她摸索的动作,吃了一惊。原来,从前,她拒绝他的邀请,不是怕了大城市里的拼搏,只是一场意外让她的眼睛不再明亮。她的拒绝,只是不忍心拖累他而已。

    他泪眼滂沱,质问她为何要这样残忍,不肯说出真相,任他误会。

    她不说话,还是浅笑,淡淡的姜花味道在空气里弥漫开来。

    男人知道了他的身份,诚惶诚恐,不停地端来家里的茶和糕点,刺鼻的香水味和恶俗的艳红衬衣,看得他满怀心酸。想当年,她是何等清秀高傲的女子,再是如何,也不该和这样的男人了却一生呀!男人端着高高堆起的饭菜进门时不小心跌倒,她竟一眼望去,紧张道:“小心点!”

    他一惊,她看那男人如何看得这样真切。

    她懂他心里的困惑,笑道:“那次切除脑瘤的手术将我的视觉神经损伤了,他怕黑暗中的我找不到他,就穿上鲜艳的衣服,抹上浓烈的香水,让我凭着香水的味道和隐约的身影就可以知道他的方向。”

    再说的话,他已听不见,只觉得心里的内疚一直涌上来。原来,他对爱的误会已经到了如此地步。和那个将自己全身抹着劣质香水,不管自己的何种前途也要留在小镇陪她一生的男人比起来,他终于明白——到底,爱一个人的最高境界,不是如何抛下爱人独自打拼,而是了解她心里所惧后,能以自己的全部自尊换她安心的方向。

    当一个美丽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迷茫的烟雨中,我呆若木鸡,泪落双腮,因为她偷走了我的心。

    故乡是一盏灯

    文/南飞

    小时候,我和狗娃,偷摘过隔壁幺婶家的桃子和栀子花。妈妈知道后,狠狠扇了我一巴掌。而今,当一个美丽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迷茫的烟雨中,我呆若木鸡,泪落双腮,因为她偷走了我的心。

    一只羊,咩咩叫着,从一棵草,跑向另一棵草。它跑成了山坡上一朵云。

    一朵云,咩咩叫着,从月亮的左边,跑到月亮的右边。它跑成了故乡的草垛。草垛边,有三颗调皮的星星捉迷藏。

    一个缠着红头绳的丫头,笑着唱着,从一棵树,跑向另一棵树。她跑成了我的新娘。

    鸟儿看见落叶翩然飞舞,就问一棵树:“树呀,你为啥伤心落泪?”

    “不。我在换羽毛呢。”

    树脂是大树的眼泪。一滴泪,沿着树干悄然滚动,裹住了花香和一只飞累了的昆虫。

    一滴泪,让岁月凝固。一滴泪,让美复活。

    在黑暗中交谈也很困难。因为我们平时习惯了跟谈话对象目光的交流,少了这样的交流,好像谈什么都谈不下去。

    对话黑暗

    文/程玮

    几个月以前朋友请我们吃晚饭。吃饭的地方很特别,是在一个叫做“对话黑暗”的展馆。订座的人特别多,座位很有限,我们等了好几个月,才等到位子。

    这是一个起源于法国的展馆系列,目的是让明眼人体会盲人的生活。黑暗中的晚餐是新增加的项目。每次只能坐三十多人。我们喝着餐前酒,看到一个盲人走进来,笔直地穿过大厅,然后拐弯,不偏不倚地走进一个不起眼的小门。大家一起叫奇,仔细看了才发现,大厅地板里面镶着窄窄一条地毯,这是一条给盲人的通道。

    一个明眼人在入口处大声喊桌号。他很严厉地让我们把所有的手机关掉,并强调说,开到振动档也不可以。然后他把我们带进一个黑暗的地方,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根拐杖,教了使用拐杖的入门指南。原来拐杖应该用来点脚指头前面50厘米左右的距离,远了近了都不合适。他说每张桌都有一个盲人负责照管,大家有任何事情都可以找这人解决。他把我们带进一个更加黑暗的地方,关上门就走了。

    真正是一片黑暗。文学作品里常常这么写:眼睛慢慢适应以后,隐约看到什么。那其实不是黑暗,真正的黑暗是一点点光源都没有。眼睛适应了黑暗,仍然还是黑暗。我心里惊了一下,突然记起我其实是很怕黑的,晚上睡觉从不把窗帘全部拉上。这时有一个很冷静的声音在黑暗里说,我叫杜米尼克,今天晚上由我负责你们的一切。他逐个问每人的名字,然后叫我们跟他走,确切一点说,是跟他的声音走。

    我开始乱喊乱叫,连逃跑的心都有,就是不知道往哪里跑。家属握住我的手,让我跟他走。四面八方是鸟叫,空气也变得很新鲜。走了一小段路,就是沙石地,走完沙石地,走上一座桥。下了桥又上坡,然后又走上一座摇摇晃晃的桥。过完这座摇晃的桥,杜米尼克说,我们已经到了我们的饭桌前。我摸了好久才摸到一把椅子。等大家安定以后,杜米尼克说,左边是叉子,右边是刀子和汤勺。在12点钟的地方是一把吃甜食的勺子,l点钟是酒杯,2点钟是水杯。每张桌上有两瓶水,塑料瓶盖是不带气的水,金属瓶盖是带气的水,要喝别的饮料另外点。我不想找麻烦,喝水算了。好不容易摸到一个玻璃瓶,打开金属瓶盖,摸到玻璃杯口,小心地把水倒进去,倒了一会儿,用手指头探探才倒了半杯水。

    大家开始吃前餐,一边吃一边猜。我吃到番茄、菜椒还有茄子。据说还有别的东西,我不喜欢用手去摸油腻的东西,所以没吃全。吃了一会儿大家想起来要碰杯。在黑暗中杯子和杯子要碰到一起还真不容易。开始时我碰了几次,发现没有呼应,才知道原来是跟水瓶在碰杯。

    杜米尼克在黑暗中就成了强者,他很迅速很准确地给大家上菜。正餐是肉,什么肉,什么汁,众说纷纭。黑暗中用刀叉切割很困难,我吃了几口就不吃了。这是在黑暗中吃饭的唯一好处,吃剩了没人看见。

    在黑暗中交谈也很困难。因为我们平时习惯了跟谈话对象目光的交流,少了这样的交流,好像谈什么都谈不下去。因为看不见,感觉上人和人的距离也很远。其他桌上有人打翻了水杯,有人把刀叉掉到地下。这一切都好像发生在很遥远的地方。

    吃完甜食,我们每人得到一份盲文餐单和一份盲文的字母单。杜米尼克手把手地教了每个人ABC,然后带着我们拐了几个弯,隐隐看到有一点光线透进来。杜米尼克说,那边是门,我就送你们到这里了。向我们道别后,杜米尼克的声音就消失了。我这才想起,我们没见过他的样子。这是公平的,因为我们长什么样,他也看不见。

    重新回到光明世界,看到倒映在湖面的灯光,看到闪烁在天上的星星,心里充满了说不出的感激。一个人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原来是这么幸运的一件事情。

    我背上书包,慢慢推出留下的旧车,骑跨上去。久违数月后明明已经不再适应的坐感,又在几分钟后可恨地重新熟悉。

    致词

    文/落落

    我对十年后的自己毫无概念。假设与构想都无计可施。宛如用头发打成的结,却套不住兔子的尾巴。

    只有以未来时的身份,从现在时里去会见那个过去的自己。

    相距十年。却近在身边。

    回忆拥有万能的柔化的力量,连一辆脏兮兮的公交车都出现朦胧轮廓。早年的破旧公交车,前段和后段由一截折叠的橡胶连接,好像手风琴里拉长缩短的风箱部分。演奏混乱的音乐,如同掌纹。

    小学时记忆模糊不清,初中与高中过分地陡然鲜明:冬天早晨半梦半醒地去上学,在路边买的热包子吃完剩下一团温热的绵绵塑料袋塞在裤兜里。

    巴士到站后,挤出人群,在过分拥挤的时候得拼命将还留在车厢里的脚掌拔出来。发型和衣着更是顾及不上了。

    也无非墨绿或深蓝色校服。头发梳成马尾一把扎,左右对称两枚黑色发夹。

    遵循当时的“流行要点”,拉链停在1/3的地方。运动服的肩线整个朝后扯下去,总之不能穿得太过服帖,为了表现得足够随意。唯一能够突出的只有鞋子。黑白色耐克是生日时父母送的礼物。虽然隔了没多久便发觉似乎不是正版货,来源于超市的它异常可疑。

    书包有时背在胸前,方便掏东西。回家路上买一副豆腐干或是鸡蛋饼。黄色腻纸包裹着,迅速地渗出油印子。

    从父母那里偷拿过钱。

    ——可以用沉重的,随意的,感慨的,说笑的口吻分别讲出不同效果的事。

    偷拿的钱去买向往已久的上衣或裙子。却因为害怕由此暴露而迟迟不敢穿。

    有过自行车与巴士轮流替换的上学旅程。初一时总骑母亲用过的旧式女车,偏大尺寸,座垫高高的,刹车和车胎钢圈锈迹班驳。

    在自行车也可以成为一种默默攀比的敏锐时节,当年希冀的生日礼物就是一辆崭新的漂亮的女式车。

    大约过去一年多心愿实现。我获得了天蓝色的,和那些闪闪发亮的女生骑的相似的新车。

    而背景是,早些年前自行车还算不上消耗品,做不到想换就换,所以母亲说,你要好好爱护它。每堂课结束我都会跑上走廊,张望自己的新车是不是还在那个地方。

    咧着嘴角上学,心里也许哼一首意气风发的歌。

    直到一个月后的早上,推开厨房窗户的母亲惊叫起来,匆匆跑下楼。

    前天晚上发生车棚盗窃事件,有多户人家遭殃。盗贼撬了门锁,十几辆车被偷走。大人们纷纷议论他们的手法、作案的时间,而我站在母亲身后看着突然变空的自家车棚,里面只留下了盗贼看不上眼的,刹车和钢圈锈迹班驳。

    被母亲推着说不要看了,快去上学要迟到了。

    我背上书包,慢慢推出留下的旧车,骑跨上去。久违数月后明明已经不再适应的坐感,又在几分钟后可恨地重新熟悉。几个月里的意气风发过早结束。可恨地,回到原来的世界。

    如果终于有什么是能说的——我想,看着十年前的自己——该说的话:

    “你看,我都记得。”

    天蓝色自行车,银灰色字体在横杠上印着品牌名。当年两百元左右一辆。

    用了两把锁,自带的一把,以及软皮管一把穿过车轮钢条。

    短短一个月里的欢喜和骄傲,结束得比融雪更快速。

    爱在左,而情在右。随时播种,随时开花,踏着荆棘,而不觉痛苦,有泪可挥,不觉得悲凉!

    ——这样的爱永远年轻。

    爱在左情在右

    文/杨如雪

    这是冰心赠葛洛的一段话:

    爱在左,而情在右,在生命路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花香弥漫,使得穿花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挥,不觉得悲凉!

    那么,以人来狭义地区分,爱在左,左是心脏,占重要位置;情在右,右伤而并不危及生命,但血肉相连,欢痛亦深。

    爱一个人并不见得对其他人无情,不见得丧失其他美丽事情可唤起的你对整个世界的热情关注。爱他,才有花前月下的美景,才有细雨飞雪的心情。

    如果白发老人不能唤起我们的柔情,天真的儿童不能打动我们的怜惜之心,脸上长着蝴蝶斑的孕妇不能让我们产生由衷的敬意,那么,异性之间的爱就是某种动物的东西。

    “爱”无“情”的辅佐,恰如一颗失去王冠的头颅,少了应有的尊严,又像一朵光秃秃的花儿,没有枝叶相映成趣的韵致。

    爱屋及乌。爱之深,责之切。人无完人,你可以爱,也可以恨,但你决不可冷漠。

    在滚滚红尘中,我们认识了,相爱了,我们不希望永远漂泊,于是我们要了婚姻。

    我们有了一个温馨的家。家中有了一个知疼知热的伴侣。两人世界里,我们发下了永结同心的誓约。在誓约中,我们将白头偕老。

    但是,我们终生的幸福并不由此决定。

    人间的幸福若有十分,倒有八分和外在的世界关联密切:

    如果我们失信于人,我们会暗暗负疚;如果我们伤害了朋友,我们会有负罪的感觉;如果我们只因独占对方的愿望而使他冷落了亲生父母,我们会欠下一笔债务;如果我们听到落水的声音佯装不闻,我们会变得丑陋;如果车祸发生在深夜,我们撇下垂危的伤者掉头而去,我们在世人眼中会变得面目可憎;如果歹徒强奸了一个少女,我们却袖手旁观或悄悄溜走,我们的灵魂在上帝面前将永世不得超生!

    试想,一个负疚负罪、丑陋而面目可憎,同时又欠着债且永世不得超生的人,怎么会有人爱他?在这世上又怎会有幸福可言?

    若是男人无侠骨,女人无柔肠,他们之间怎么会有美好的爱情?

    爱在左,情在右。爱是高尚的道义感,深厚的社会责任,分分秒秒的公德心,以及从空气中产生的幸福感受。

    我在现实中看到的是:美丽可爱的少女在摘公园的鲜花,卿卿我我的情侣将瓜子壳随地丢弃……我在文章中经常读到的是:一个陌生人帮助了另一个陌生人,当受助者表示感激之情时,施助者却说,多少年前的一天,我也曾在困境中得到陌生人的救援,当我向他表示感谢的时候,他却说,不用感谢,将来的某一天,你救助了另一个素不相识的人,那就是你对我最好的答谢。现在,我想起那个人,想起他对我说的话,我请求你做同样的事。

    爱心是一个火炬,一个接一个向前传递。

    爱在左,而情在右。从广度上讲,爱在西方代表一个有教养的文明绅士,在东方的中国就叫雷锋或徐洪刚,年代和名字会陈旧,但事迹却依然光可鉴人。

    爱在左,而情在右。在我们相爱之前,我要对你提出几点要求,我要对你说出那爱的《圣经》里《旧约》和《新约》。

    爱经的旧约是忠贞不渝;爱经的新约却是:在这世上,做一个光明磊落的人,对朋友不自私,对长者不侮慢,对坏人不容忍,怜惜儿童像怜惜花朵,爱护女性如爱护姊妹,对弱者伸出援助之手,对恶行挥动你正义之剑。

    爱在左,而情在右。随时播种,随时开花,踏着荆棘,而不觉痛苦,有泪可挥,不觉得悲凉!

    ——这样的爱永远年轻。

    我常常想念他,也常常想要找到我那个皱皱巴巴的像猪肚子一样的烟荷包,可是它早已不知被我丢到哪里去了。

    拣麦穗

    文/张洁

    在农村长大的姑娘,谁不熟悉拣麦穗的事呢?

    我要说的,却是几十年前拣麦穗的那段往事。

    月残星疏的清晨,挎着一个空荡荡的篮子,顺着田埂上的小路走去拣麦穗的时候,她想的是什么呢?

    在那夜雾腾起的黄昏,蹬着沾着露水的青草,挎着装满麦穗的篮子,走回破旧的窑洞的时候,她想的是什么呢?

    唉,她能想什么呢?

    假如你没在那种日子里生活过,你永远不能想象,从这一粒粒丢在地里的麦穗上,会生出什么样的幻想。

    她拼命地拣呐,拣呐,一个收麦子的季节,能拣上一斗?她把这麦子换来的钱积攒起来,等到赶集的时候,扯上花布,买上花线,然后她剪呀,缝呀,绣呀……也不见她穿,也不见她戴。谁也没和谁合计过,谁也没找谁商量过,可是等到出嫁的那一天,她们全会把这些东西,装进新嫁娘的包裹里去。

    不过当她们把拣麦穗时所伴的幻想,一同包进包裹里去的时候,她们会突然感到那些幻想全部变了味儿,觉得多少年来她们拣呀,缝呀,绣呀实在是多么傻啊!她们要嫁的那个男人,和她们在拣麦穗、扯花布、绣花鞋的时候所幻想的那个男人,有着多么大的不同啊!但是,她们还是依依顺顺地嫁了出去,只不过在穿戴那些衣物的时候,再也找不到做它、缝它时的那种心情了。

    这算得了什么呢!谁也不会为她们叹一口气,表示同情。谁也不会关心她们还曾经有过幻想。甚至连她们自己也不会感到过分的悲伤。顶多不过像是丢失了一个美丽的梦。有谁见过哪一个人会死乞白赖地寻找一个梦呢?

    当我刚刚能够歪歪斜斜地提出一个篮子跑路的时候,我就跟在大姐姐的身后拣麦穗了。

    那篮子显得太大,总是磕碰着我的腿子和地面。闹得我老是跌跤。我也很少有拣满一个篮子的时候,我看不见田里的麦穗,却总是看见蝴蝶和蚂蚱,当我追赶它们的时候,拣到的麦穗还会从我的篮子里再掉到地里去。

    有一天,二姨看着我那盛着稀稀拉拉几个麦穗的篮子说:“看看,我家大雁也会拣麦穗了。”然后,她又戏谑地说:“大雁,告诉姨,你拣麦穗做啥?”

    我大言不惭地说:“我要备嫁妆哩!”

    二姨贼眉贼眼地笑了,还向围在我们周围的姑娘、婆婆们睐了睐她那双不大的眼睛:“你要嫁谁嘛?”

    是呀,我要嫁谁呢?我忽然想起那个卖灶糖的老汉。我说:“我要嫁那个卖灶糖的老汉!”

    她们全都放声大笑,像一群鸭一样嘎嘎地叫着。笑啥嘛!我生气了,难道做我的男人,他有什么不体面的地方吗?

    卖灶糖的老汉有多大年纪了?我不知道。他脸上的皱纹一道挨着一道,顺着眉毛弯向两个太阳穴,又顺着腮帮弯向嘴角。那些皱纹给他的脸上增添了许多慈祥的笑意。当他挑着担子赶路的时候,他那剃得像半个葫芦样的后脑勺上的长长的白发,便随着颤悠悠的扁担一同忽闪着。

    我的话,很快就传进了他的耳朵。

    那天,他挑着担子来到我们村。见到我就乐了,说:“娃娃你要给我做媳妇吗?”

    “对呀!”

    他张着大嘴笑了,露出一嘴的黄牙。他那长在半个葫芦似的头上的白发,也随着笑声抖动着。

    “你为啥要嫁我呢?”

    “我要天天吃灶糖咧!”

    他把旱烟管朝鞋底上磕着:“娃呀,你太小哩。”

    “你等我长大嘛。”

    他摸着我的头顶说:“等你长大,我可该进土啦。”

    听了他的话,我急了。他要是死了,可咋办呢?我急得要哭了,他赶紧拿块灶糖塞进了我的手里。看着那块灶糖,我又带着眼泪笑了:“你别死啊,等着我长大。”

    他又乐了,答应着我:“我等你长大。”

    “你家住哪搭呢?”

    “这担子就是我的家。走到哪搭,就歇在哪搭!”

    我犯愁了:“等我长大,去哪搭寻你呀!”

    “你莫愁,等你长大,我来接你!”

    这以后,每逢经过我们这村子,他总是带些小礼物给我。一块灶糖,一个甜瓜,一把红枣……还乐呵呵地对我说:“看看我的小媳妇来呀!”

    我呢,也学着大姑娘的样子——我偷偷地瞧见过——要我娘找块碎布,给我剪了个烟荷包,还让我娘在布上描了花。我缝呀,绣呀……烟荷包缝好了,我娘笑得个前仰后合,说那不是烟荷包,皱皱巴巴,倒像个猪肚子。我让我娘收了起来,我说了,等我出嫁的时候,我要送给我男人。

    我渐渐地长大了,到了知道认真拣麦穗的年龄了,懂得了我说的都是让人害臊的话了。卖灶糖的老汉也不再开那玩笑——叫我是他的小媳妇。不过他还是常常带些小礼物给我,我知道,他真的疼我呢。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倒真是越来越依恋他,每逢他经过我们村子,我都会送他好远。我站在土坎坎上,看着他的背影渐渐地消失在山坳坳里。

    年复一年,我看得出来,他的背更弯了,步履也更加蹒跚了。这时,我真的担心了,担心他早晚有一天会死去。

    有一年,过腊八的前一天,我约摸着卖灶糖的老汉那一天该会经过我们村。我站在村口上一棵已经落尽叶子的柿子树下,朝沟底下的那条大路上望着,等着。

    路上来了一个挑担子的人。走近一看,担子上挑的也是灶糖。人可不是那个卖灶糖的老汉。我向他打听卖灶糖的老汉,他告诉我,卖灶糖的老汉老去了。

    我哭了,哭得很伤心,哭那陌生的、但却疼爱我的卖灶糖的老汉。

    我常想,他为什么疼爱我呢?无非因为我是一个贪吃的,因为极其丑陋而又没人疼爱的小女孩吧?我常常想念他,也常常想要找到我那个皱皱巴巴的像猪肚子一样的烟荷包,可是它早已不知被我丢到哪里去了。

    人生也是这样,要先做自己这一生必须做的事,时间过得很快的。

    十粒杏仁和一罐大米

    文/安妮

    遇到格林的时候,是在一个朋友的新年聚会上,来客中只有格林的年纪大出很多。他是一个微秃的中年男子,但一直谦和地微笑。我当时刚刚有了双胞胎女儿,心情还没有从那种小生命诞生的喜悦和惊奇里缓过来,很自然地谈到了孩子。格林说他有6个孩子,最小的9岁,其中有4个是领养的,我惊奇地睁大眼睛,一瞬间就对这个秃顶的格林充满了好感。

    “有了孩子以后才好像忽然成熟,才会安静地坐下来把一件事好好做到完。可同时又突然发现时间真的不多,很多想做的事都来不及做。”我说。他理解地点头,并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普通的记事本,在里面一张空页上仔细地画了三个层层包围着的圆圈。在最里面的圆圈上他写道:这一生必须做的事;外一圈是应该做的事,最外一圈是如果做了生活会更好的事。

    我低头看,忍不住笑,想着在新年晚会上会有人这样耐心地给我讲这种话,加上我的小女儿们柔软的体香全在心里,格外温暖。格林忽然用右手指抓了抓眉毛,说等一下,自己就跑出去了。回来时他身上还带了点寒气,递给我一个罐子说:“这个是我留在车里的。这个罐子里装满大米和十粒杏仁。如果我先装大米就无法把这十粒杏仁装进去了,如果我先装十粒杏仁再装大米,就可以刚好装满盖上盖子。人生也是这样,要先做自己这一生必须做的事,时间过得很快的。”

    我眼睛一亮,却只能微笑,无法多说出一句话。

    一个尊重别人回家的人,是值得尊敬的。他们应该是心中有柔情,识大体的明白人。

    回家是个温暖的理由

    文/流沙

    单位里经常有饭局,因为肠胃疾患和那漫长的时间,我总是推却,能不去的,尽量不去。

    有时人还在办公室里,来电话了。此时,这种饭局你回绝不得,也无法回绝。人家说已到了用饭时间,饭总得吃吧,好了,一餐饭花两三个小时,然后马上进药店,买一袋子“胃泰”回来调理。

    后来,我偶然发现一个回绝饭局的办法。

    那天是儿子的生日,我晚上准备给儿子过个生日。刚好那天有位同学到城里办事,约请了几位同学一聚,我知道这又将是一场酒场厮杀。接到电话时,我已到了家。我说了原因,同学一听,连说不巧,说下次单独请我。我长吁了一口气,这一饭局总算逃过了。

    我发现,如果我告知对方已回家,约请赴宴的人一般都不会强求,大都说上几句,那你带上妻儿一起来吧。但那口气早已不如前了,说上几句客气话,就不了了之了。

    一个尊重别人回家的人,是值得尊敬的。他们应该是心中有柔情,识大体的明白人。如果碰上一位你已到了家,然后电话一个接着一个,让你重新出门去赴宴的人,估计就是酒肉朋友了。

    我有一位亲戚,在一家集团公司做办公室行政工作,事务忙的时候,经常需要加班。她对我说了这样一件事:有一次老总评上了市里的劳动模范,一家媒体需要老总的一张照片和一些资料。晚上十点左右,她接到老总的电话,她一听,说她会马上从家里去公司。但老总却说:“哎呀,我忘了,今天你们不加班,你家离公司太远了,这事我来办吧。”结果是老总自己驾车到公司,在自己的电脑上把记者所要的材料发过去了。

    虽然这只是一件小事,但她为老总的这个举动感动不已。她在那家公司做了整整十四年了,其实这家公司效益一直不太好,每月收入维持在两千元左右,按照她的履历和形象素质,完全可以找一份薪酬较高的工作。她为什么愿意待下来,我认为与老总的这个细节有联系。

    一个能站在下属的位置,体恤下属的老板,当然能得到下属的尊重和爱戴,也当然有人愿意为他工作。老总的这件事看似微不足道,但却蕴含着一个领导者的胸怀。

    有些最简单的话,却总能反衬最复杂的事态。

    浮华之中的简单

    文/丁丁

    看《小团圆》,写九莉战时在香港读大学,生活窘迫到一定程度,挨饿受冷,好不容易得一位教授的私人资助800元,她母亲正好来香港小住看她,她拿给她母亲看,她母亲就把这钱收着了,再也不提。过两日才晓得是她母亲拿去赌钱输掉了。她两天只吃几块小面包度日。

    这样的愤恨可想而知,但是张爱玲很轻描淡写,只是说,九莉觉得跟她母亲有些什么东西失去了,断掉了。

    电影《蝴蝶》,小女孩莉莎说:“当我小的时候,比现在还要更小的时候,我做了一个梦,一个金丝雀的梦,你知道就是那种黄色的小鸟,我把它捉出鸟笼,放在窗前,然后打开双手,你知道吗,它并没有飞走,它留在我身边,我很高兴,你知道为什么吗?”

    朱利安摇头说:“不知道。”

    莉莎很平和地回答:“如果它情愿留在我身边,毫无疑问它爱我。”

    有些最简单的话,却总能反衬最复杂的事态。

    树皮小屋里睡着她的弟弟!小女孩怕雨淋着长眠的弟弟,盖上了油布毡……

    红雨伞·红木屐

    文/彭懿

    去年一个黑漆漆的雨日黄昏。

    我冲出新宿地铁口,一头扎进漫漫的雨雾中。蓦地,一滴璀璨灼了我的眼:只见前头摩天大楼的峡谷之间,飘浮着一粒腥红色的亮点。走近了,挪掉雨水,才看清楚是一位白发飘飘的老婆子,撑着一把红雨伞,立在雨水中。

    我与她擦肩而过的时候,听到她在伞下喃喃地说:“今天是妙子回家的日子……”夏季的雨水已经漫过的她的脚踝。

    大概老婆子是在等孙女放学归来吧。

    我眼圈有点发热,嘴里成咸的,不知是被红雨伞刺疼了眼,还是想起了我那没能活到这样苍老的奶奶。小时候,她总是蓬乱着头发,站在如血残阳里的那棵苦楝树下,唤着我……

    绕过这片高楼群,就是我常去的那家小酒馆。

    可今天真是蹊跷极啦,在泥泞的雨地里兜来转去,却怎么也摸不到那条熟悉的小路。身边是一片朦朦胧胧的黑树林,树边还坠着一轮红月亮。迷路了吗?来日本东京已经六年了,我还不知道新宿有这么一隅哪!

    “哟,好重呀!帮我举上去好吗?”

    一个脆生生的声音,斜刺里响了起来。

    黑树林里闪出一个趿着红木屐、一身白色和服的小女孩。她正费劲地把一块油布毡撑过头顶,我蹿过去,一把撑住它,和她一起架到了树皮小屋上。

    雨下得更猛烈了,红月亮早已隐去了。她牵着我的手,钻进搭好的树皮小屋避雨。天还不算暗,我看清这是一个用树枝垒成的小窝棚。雨“嘀嘀嗒嗒”地漏下来,湿了小女孩的发梢,她伸出小手,接住雨滴:“这下雨水就淋不着弟弟了。”

    黑树林的树皮小屋里只有我和她两个人。我盯着她的脸问:“弟弟?你弟弟在哪儿?”

    她把手指搁在嘴唇上,轻轻地说:“别把弟弟吵醒了,他在睡觉。”我笑了,以为她沉浸在一个小女孩的梦境中。她的头偎依着我的肩,我俩就这样默默地坐在树皮小屋里,听夏日的雨声。雨快要住了的时候,她对我说:“我叫妙子……”这时我才第一次看清她的脸。一张苍白的脸,骨瘦如柴,只是一双大大的眸子里溢满了一种说不出的渴望。

    “妈妈在等我回家。”她跃进淡淡的雨雾中,“看!妈妈的红雨伞——”

    黑树林的尽头是一线模模糊糊的小村庄。

    她迎着村边的一滴鲜红奔去,一对红木屐像是一对在田埂上翩飞的蝴蝶。好久,风中传来了她的声音:“……再见,弟弟……”

    “弟弟!”我困惑地摇摇头。

    我扭过头,目光又一次扫过黑树林的时候,浑身一阵颤栗:树皮小屋下是一个隆起的土堆——一座小小的坟墓!树皮小屋里睡着她的弟弟!小女孩怕雨淋着长眠的弟弟,盖上了油布毡……

    我还没来得及悲哀,远处划过凄厉的尖啸,像是轰炸机的声音。接着,田埂的上空蹿起一排火海……

    在电影院里,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一个男人,肆意地流着泪水……

    一个可以流泪的地方

    文/苇笛

    他是长子,下面有两个妹妹。自幼年起,他就知道,自己和妹妹是不一样的。摔倒在地后,妹妹可以“哇哇”大哭着扑进母亲的怀抱,讨得母亲的柔声安慰;可他呢,同样摔得哭出声来,得到的,却是母亲严厉的训斥:“你是男子汉,哭什么哭!”渐渐地,小小年纪的他便已明了,自己是男孩子,不能哭!

    果然,慢慢长大的他,无论遇到多苦的事情,都不曾在人前流过泪。

    八岁时,他爬到高高的树枝上去摘枣子,一不小心摔了下来——左腿骨折了。那真是撕心裂肺的痛苦啊,疼得他把自己的嘴唇都咬破了;但他,却连一滴眼泪也没流。

    十八岁时,放学回家的路上,遇到三个小痞子敲诈,他不理,他们便一拥而上拳脚相加,打得他鼻青脸肿;而他,同样没有哭,只是在他们走后,默默地收拾起散落一地的书籍。

    二十八岁时,他初涉商海,却因不谙水性而赔个精光,沉重的债务山一样压在了他的心上,他的头上因此有了白发;可他,仍然没有哭……是啊,多年的磨炼,早已使他忘了流泪的感觉了。

    三十六岁时,他遭遇了人生的重创,他爱如生命的妻子,突遭车祸而去世,留下他和七岁的女儿。妻子的突然离世,似乎把他的心脏活生生地撕下一大块,疼得他时时都想流泪。可他,却悲哀地发现,自己竟然找不到一个可以流泪的地方了。家吗?怎么能行呢?自从妻子去世后,年迈的岳父母就搬了过来,帮他照顾孩子,若是见他流泪,岳父母还不得老泪纵横?办公室?好像也不行。作为公司老总,他拥有着独立的办公室,可下属得时时进来汇报工作,若是让人看到他暗自饮泣,还不是给人家平添谈资吗?至于常去的咖啡馆,更不行啊。一个大男人,边喝咖啡边掉泪,还不知引得多少人侧目呢……

    日复一日,他努力压抑着,不让泪水夺眶而出;而他心里的痛楚,却因此更深了。

    偶然的一天,女儿的学校发了一张电影票,女儿缠着他,让他星期天带她去看电影;而在平时,都是妻子带着女儿去的。

    星期天,突然下起了大雨,他不想去,可女儿却一定要看。于是,他带上女儿,出发了。这是他自大学毕业后,第一次走进影院。

    也许是因为天气不好吧,偌大的电影院里,观众寥寥无几,女儿和他随意选了个座位坐了下来。望着那些空荡荡的座位,他不禁心中一动。

    电影开始了,女儿很快就被精彩的情节吸引住,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而他,悄悄地和女儿打个招呼,坐到了离女儿几排远的一个座位上。

    黑暗中,他闭上眼睛,任自己沉浸在对妻子的刻骨思念中。渐渐地,无限的悲伤漫上来,他的泪水涌出了眼眶;他放任着自己,让泪水无遮无挡地奔涌而出……在电影院里,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一个男人,肆意地流着泪水……

    终于,影片快要结束了,他擦干眼泪,深深地吸了几口气,将脸上的表情调整到平时的样子。待到电影结束,他微笑着,拉起女儿的小手,带她回家。他的心里,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与平静。

    也就是从那时起,年近不惑的他,爱上了电影院。每当悲伤袭来时,他便不再压抑自己,而是悄悄地买张电影票,然后,坐在影院黑暗的角落里,默默流泪……

    本来只是一颗不幸的黑痣,竟然因为或许仅仅是不经意的一句预言,转瞬间便被附着一股神奇的魔力,人间的不幸,也成了向上登攀的台阶,并由此让卑微的小女孩有了辉煌的一生走向。

    本是一颗不幸的黑痣

    文/崔修建

    1823年,在英国南部城市威尔士的一个小城镇,一户穷困潦倒的农家,一个瘦小的女婴呱呱坠地。她不合时宜的降临,在愁眉不展的父母看来,只是让本已穷困的家中又多了一张吃饭的嘴。更让父母苦恼的是,女孩两岁那年,左脸上突然生出一颗指甲大的黑痣,让她那张本来就不大好看的脸,变得更丑陋了。

    来自亲人和周围歧视的目光,让从小自卑感便很重的女孩变得更加抑郁了,她常常久久地望着远方发呆。父母更加不喜欢她了,只让她念了四年书,便让她去一家农场做工。女孩默默地听从了父母的安排,每天除了拼命地干活,一有空闲,她就躲到一个角落里,痴迷地读着能够找到的各种书,似乎只有沉没在书籍的海洋中,她才可以忘却生活中那无边的烦恼。如果不是因为那突如其来的预言,她十有八九会像许多贫苦农家孩子一样,默默无闻地走过凄苦的一生。

    女孩命运的改变是她13岁那年的春天。一位牛津大学的、当时赫赫有名的哲学家,偶然在农场草垛旁看到了正在全神贯注读书的女孩,他不容置疑地对身旁的人说:“哎呀,这个小女孩双目有神,心智非凡,将来肯定是这个小镇上最有出息的人,她脸上的那颗黑痣,其实是一颗幸运星。”

    “真的是那样的吗?”哲学家的预言像一块巨石,砸在了女孩父母和众人平静的心海上,他们不约而同地打量起平时谁都不愿意多瞧几眼的女孩。

    许多事情就从那时突然变得奇怪起来——丑丑的女孩虽然没有一下子美丽多少,但却可爱了许多,众人纷纷搜寻了许多的旁证,来附和哲学家的判断,以证明女孩的确与众不同。众中一致的赞赏的评语,深深地鼓舞了女孩的父母,他们像捡到了金子一样兴奋起来,女孩脸上的那个讨厌的去不掉的黑痣,在父母的眼里也陡然成了一种智慧的象征。接下来,一连串的幸运降临到女孩的头上——本镇最好的学校主动免费邀请她入学,一位大农场主主动登门认她为干女儿,为她提供了最好的学习条件,并帮助她们一家走出了贫困的阴影。

    “女孩是神童”的说法还在不断地向四处传播,女孩陷入了众人羡慕和激励的包围中,一天天地自信、开朗起来,笑容一如阳光般灿烂,她的学习成绩一年比一年优异,还成了校园里的活跃分子,她的组织能力在同学中间出类拔萃。女孩脸上的那颗黑痣又扩大了一点儿,但这并没有妨碍许多英俊的男士频频向她示爱,她真的由丑小鸭变成了美丽的天鹅。

    后来,女孩取得了剑桥大学的博士学位,成了着名的爱丁堡大学当时最年轻的女教授和一名很有影响的社会活动家,再后来,她还做了伦敦市长的助理。

    随着时光的流逝,几乎没有人记得女孩卑微的出身和她凄惨的童年,人们把更多的敬慕和赞赏投给了一步步迈向更大成功的女孩。

    女孩35岁那年突然病逝,许多人不禁扼腕痛惜,因为她即将被提名为皇家科学院院士。后来,一位医生道出了女孩死亡的原因——是女孩脸上的那颗黑痣发生了癌变,癌细胞侵入了她的脑组织。但此时,已经没有人在意这一点了,人们到处传颂的是女孩脸上的那颗黑痣,乃是上帝赐予的象征智慧和才干的幸运星,人人都在羡慕女孩,都渴望自己也拥有那样一颗神奇的黑痣。

    灯下,阅读那位名叫圣安·玛丽娅近乎传奇的短暂人生故事,我不禁喟然——本来只是一颗不幸的黑痣,竟然因为或许仅仅是不经意的一句预言,转瞬间便被附着一股神奇的魔力,人间的不幸,也成了向上登攀的台阶,并由此让卑微的小女孩有了辉煌的一生走向。与其说是命运无常,不如说是奇迹无处不在,平凡如我辈的每个人,其实都拥有一个储量极其丰富的矿藏,最关键的是要不断地去挖掘,靠自己,也靠别人。

    那是人家的“神”,这个“神”只和爱有关,和美丑无关。

    把女人惯成神

    文/袁丰

    在加拿大要低头拥抱大西洋的地方,有一个小岛叫爱德华王子岛。爱德华王子你知道吧?就是那个要美人不要江山的男人。岛以他的名字命名,分明沾了仙气,连小岛也慈悲起来,格外的涵养和怜护起爱来。

    在爱德华王子岛,你听一个人如何称呼他的爱人,就知道这个女人在这个男人心中的地位。

    “小女孩”。这是初级的称呼。这个称呼含有疼爱、喜欢、欣赏,对她的闹、好动、多事又有点无可奈何的意思。这个称呼在那里最普遍。

    “宝宝”。这个称呼证明男人已经全部接受了她——包括她的缺点。他已经喜欢和享受她的特性,珍爱她、呵护她、满心的装满她,把她融入他的生命了。约有30%的女人被这样称呼。

    “神”或者“神啊”。两种称呼同一个意思。爱不够,把爱娶回家,娶回家还不够,和她过一辈子,过一辈子还不够,使劲爱她,使劲疼她,使劲宠她,使劲惯她,就把她供起来,把她当做“神”。不但你自己把她当作神,而且,你要让她也把自己当作神。

    当这样称呼一个女人时,证明男人已经习惯聆听女人的音容笑貌、悲欢欣喜、生命律动,怀着彻底的喜爱、敬重、匍匐在爱和幸福的脚下了。这样的“神”占那里女人的10%左右。

    走在爱德华王子岛的街道上,如果你听到篱笆后有人喊:“我的神啊,我已经把院子里的露珠扫落了,你起床吧。”这时你看到一个橐橐橐跑来一个又肥又胖,又黑又矮,又老又丑,迈着小碎步的女人,你千万不要笑。那是人家的“神”,这个“神”只和爱有关,和美丑无关。

    在爱德华王子岛,有一条贯穿全岛的南北公路,公路的零公里处,有一个巨大的广告牌,上面写着:“把女人惯成神”。

    让我们总是微笑相见,因为微笑就是爱的开端,一旦我们开始彼此自然地相爱,我们就会想着为对方做点什么了。

    繁华里的荒芜

    文/钟利

    张爱玲说:高级情调的第一个条件是距离,并不一定指身体上的。保持距离,是保护自己的感情,免得受苦。无论成因,盛世与乱世,没有人能保护她,承诺给她现世安稳的人只带给她伤害后,她“不至寻短见,亦不能再爱别人,只有萎谢了”。

    张爱玲的前半生,如一株降落凡间的奇花异草,独立特行,孤芳自赏般散发着幽香;张爱玲的后半生,如一棵绿萍,开着奇异而平凡的蓝色小花,身无所依,情无所托,魂无所系,洒脱而孤独地在异邦他乡里漂泊漂泊漂泊……

    她说:神是广大的同情,慈悲,了解,安息。

    她与她笔下的人生,有多繁华就有多荒芜,都是一种苍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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