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爱,就是最好的理由-相恋:那是爱情最美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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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是每个女孩儿心中最亮的那盏灯塔。

    从情窦初开的刹那,直到遇见他。幸福像花儿,绽放在阳光下。

    原来,那是爱情最美的时刻。最好的年华里,身边有了一个他。

    多想时光可以定格在此刻,永远。爱满花开,美好永在……

    若有来世,我渴望不再做你的情人,只愿卑微地成为你心板上的那块骨头。

    一旦你对他人情有独钟,我就使你隐隐作痛。

    一块骨头的爱情

    很早之前,她爱过一个男子。在当时的年纪里她固执地认为,他是最有才气的。因为对于一个连散文都无法读懂的女子来说,能用短诗打动她内心的男子,绝非凡人。

    如所料一般,他是那般地体贴她,娇宠她。让她在漫漫人生路上有了除父母之外的另一个港湾。她时常用他与她内心的那个影子对比,惊喜之外总有失落。

    每次他拥抱她的时候,她都会问他:“你爱我吗?”他总要寻思很久才肯回答她:“爱”。她立刻会追着问:“那你会爱我多久?会永远都爱我吗?”他笑笑说:“永远是在诗里才出现的词语,现实是没有永远的。我只能向你保证,我爱你,与我的生命一样长久。”

    为这句话,她不知流过多少热泪。她以为,这是尘世间最动人的情话了。活至今日,能遇此爱,还有何求?她说:“下辈子,我们还做情人吧。”他说:“那可不行,要换一下。”她说:“那你要做什么?”他说:

    “我要做你的骨头。”她捧腹道:“我又不是小狗,你做什么骨头?”

    后来的生活,这样的情话如时光般累计太多,逐渐地索然了。她实在想不起来,他为她写过的诗有多少,对她说过的情话又有多少。这样频繁的动心彻腑,反而让她开始向往平淡之愉。

    再后来,她遇见了另外一个男子。确切地说,应该叫男孩,他比她小整整四岁。虽不会写诗,却能把英文说得比中文还好。每当见他与外教眉飞色舞地闲聊时,她总忍不住多看他几眼。论文答辩那天,她特意穿了一袭白裙。路过篮球场时,他拦住了她。她一向讨厌韩剧与青春小说,因为那些陈腔滥调的爱情故事大都是在篮球场上开始的。

    他大抵是不知道这些,怔怔地看着她,憋了半天硬是没说出那三个字。

    最后,她笑笑,说有事。他竟然毫不挽留地让她走了。她顿然有些失落,却又禁不住地喜悦。

    比起那个会写诗的他,那个随口就是动情之言的他来,或许他的木讷又是另一种极致的景象。她所渴望的平淡之愉,不就是与这样的人一起吗?心无旁骛,只关风月。

    如她所想一般,她说服了自己,抛却责任与承诺,不顾一切地与他相爱了。整日听他用英文给她讲述那些异国风情。她时常会打断他,问他,刚才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她与他,有着太远的距离。可她,却深爱并已全然陷入这距离之中。

    一年之后,她原本以为地久天长的爱情,竟在时光与距离中无声夭折了。对于这份平淡之愉,她没有做任何挽留。朋友打来电话说,写诗的他再也不写字了。说那个该被他文字感动的人已经不能再被感动了。她在这头听着,微微泛起热泪。猛然想起那个说要做她骨头的男子。此时的他,又是何种模样呢?

    她初次打开那个本子,一页页读去。那些恍如隔世的笔记,如窗外的月光一般倾泻到她的眼帘里,散碎在遥远到已听不清晰的情话之中。

    若有来世/我渴望不再做你的情人/只愿卑微地成为你心板上的那块骨头/

    一旦你对他人情有独钟/我就使你隐隐作痛。

    当她为这首诗泪流满面的时候,她终于知道,那个愿做她心上之骨的男人,实质,是在多么努力地给予着她平淡与激情。只是,那时的她都太过于年轻,太不懂一块骨头的爱情。

    谢谢老天安排了那样一个他出现,让曾经的你纯良向善,奋不顾身。

    那时候的纯粹爱恋

    她真的特别喜欢他。

    从她给我写的信里就能看出,洋洋洒洒数千文,都是关于他的故事。他像她心上的一根芒刺,既拔不出,又让她没日没夜地干疼。

    他有点懒,经常在课堂上打瞌睡,但成绩不算坏,中等的样子。因为嗜睡,他通常都是蓬头垢面跑进教室,早餐都来不及吃。

    她发动爱心早餐并非全无私心。她说她可以帮同学们带早餐,因为她家楼下刚好有一个早餐店,卖煎饼果子和豆浆。

    当然,他报名了,这么好的事,他哪能错过。他给了她一百块钱,让她每天带一份煎饼果子兼一份豆浆,什么时候钱用完了,再跟他要。她笑笑说不行,那么多人,记不过来,最好按天给她,好登记。她说,这样的话,在下晚自习后报给餐馆老板,第二天下楼就可以直接提早餐。

    她家楼下根本没有早餐店。她住的小区离学校不近,骑车大概需要半小时。买煎饼果子并不顺路,需要绕过很长的一条街。

    下晚自习的时候,餐馆早已打烊。她要了老板的电话号码,每天晚上到家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冲进卧室打电话订餐。

    那年的冬天特别冷,很多同学都不骑车改坐公车。要她帮忙带早餐的人数忽然从15变成了35,那群原本吵嚷着煎饼果子难吃的小女生,也在这个冬天加入了订餐队伍。

    没人知道她是怎么过来的。

    尽管在出门前已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可冰刀一样的寒风还是把她的小脸划得生疼。

    35份早餐不算轻。风特别大,一刮起来,她不但蹬得歪歪斜斜,还特别费劲。很多次下定决心要放弃,语言都组织好了,原想到了教室就宣布以后改坐公车不能再继续为大家带早餐了,可每每看到他大快朵颐并朝她微笑的样子,忽然又觉得这一切有了意义。

    摔下去的那一刻,她竟然没想到自己。35份早餐,她不知道该怎么交代。拖着泥泞的身子,她想骑回去再重新买35份,可看看时间,根本不允许。

    她第一次觉得如此委屈。因为有人说她根本就是不想带,又不好推脱,所以才故意摔这么一跤;也有人说她订的份数多,老板肯定会给她一些回扣或者好处,要是没好处,她也不会带那么长时间,还这么卖力。

    那是他第一次为她挺身而出,大战群雄。他举着木棒站在课桌上,把一群叽叽喳喳的女生骂得狗血喷头。大家都被他的样子吓坏了,再没人敢出声。

    顷刻,原本坚强的她,眼泪忽然大颗大颗地掉落下来。她知道,这些眼泪,不是因为摔跤的疼痛,也不是因为那些闲言碎语。

    再后来,直到毕业,她也没有鼓足勇气向他表白。是的,她太普通了,普通到连她自己都想不出来,自己到底有什么与众不同的棱角值得他去喜欢。

    故事大致告一段落。我能感觉到她的哀伤,从这些凌乱的字迹和已在信纸上风干的泪痕。

    我只给她回了一句话:

    谢谢你告诉我一段如此美丽的往事,也谢谢老天安排了那样一个他出现,让曾经的你纯良向善,奋不顾身。

    如若不再相见,就让那句“我爱你”化作永恒的美好,深藏在我心中为你而留的角落。

    没有说出口的“我爱你”

    一个陌生女孩儿的来信

    第一次收到你的来信,是在2008年12月24日下午14点38分。

    阳光大好。我坐在洱海公园的小山上仔细拆阅读者来信。就这样,我看到了那张由你亲手制作的圣诞贺卡。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收到纯手工素描的圣诞贺卡。光影交错,湖山交叠,一派中国古典韵味。你知道我不喜欢过洋节,所以就连贺卡都做得那么别出心裁。

    本来想给你回信,可惜,你没留地址。

    三天后,我再次收到你的来信。洋洋洒洒数千言,让人感到一份沉甸甸的真诚与厚重。

    你知道我的地址、生日、喜好,甚至能背下我文章里的很多句子。你对我如此了解,以至于连我都怀疑,你是不是我许久未曾联系的老朋友。

    你仍旧没留地址。你说我忙,不必给你回复。因为这句话,我从心里萌生感激,继而记住了你的名字。

    你叫白叶倾,今年21岁。

    收到你的第三封来信时,大理已经开春。阳台下的百花开得灼灼其华,妖艳夺目。而你那头的北国,却仍旧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这次,你终于留下了回信地址。虽然只是一个电子邮箱,但起码我有了回信的渠道,可以凭此一吐对你的感激。

    对于一个不知名的作者来说,最大的荣耀莫过于读者的赞许。那是从文字里暗生出的一种力量,让你觉得世界豁然开朗,百忧无踪。

    你最喜欢的一篇小说,是我写的《海和鱼的秘密》。你说从那儿,你看到了自己暗恋时的影子。

    我都快忘了当初写这篇小说时的心情。抱歉。为你,我决定去书房把这篇小说重读一遍。

    8路公车上的“邂逅”

    我把我的私人QQ用电子邮箱告诉了你。那时,我还没有专栏,没有约稿,没有应酬。无聊的时间让我觉得应该去找一些事做。譬如,和你交个朋友,聊聊我从没去过的北国。

    一个月后,你向我发出了好友申请,你的问候显得有点姗姗来迟。

    你说最近特忙,毕业,天天做简历,听交流会。我说南方好,人少,就业压力相对小。你认同了。你从骨子里就不喜欢做北漂一族。

    但话说回来,我真没想到,你会跑来我所在的城市工作。从黑龙江到大理,祖国的最北至最南,一个是拥有半年冬天的雪国之都,一个是百年不下一粒雪的烟波小城。

    抱歉,我是个极为内向的人。因此,即便你来到大理,我也从来没有主动提出约见你。而你亦没有这样要求过。

    你在市区,我在古城,8路公车的起点和终点。我说我经常乘8路公车去市区的沃尔玛买东西。你说你以后也要有事没事搭乘8路公车,这样说不定我们就可以碰见。

    可碰见又能怎样呢?我俩又不认识。你从没见过我,而我也从没见过你。我们像长在一个头上的两只耳朵,虽然天天听着同样的声音,被同一座城市的空气浸润,却从来都没见过彼此,更没有过任何交集。

    后来遇见你,的确是意料之中的事。如果不是旅游旺季,乘8路公车的人其实并不多。况且,我有个特殊的癖好,只坐17号座位。

    从你捧着我的新书走上公车那一秒开始,我就默默地注视你。对于一个小作者来说,这是莫大的欢喜。

    你在我前面的13号座位坐定了。乌黑的长发像瀑布一样垂到椅背,随风轻摆,卷裹着似曾相识的薄荷香。

    你掏出手机给我发了信息,说刚买到我的新书,很是喜欢。我刚巧手机上网,不过一秒,手机便开始呜呜地震动。

    你当然没有发现,你也不知道我正隐身。而我,却将一切看在了眼里。

    我进了你的黑名单

    下车后,我说今天看见你了,你不信。后来,我把你当天的穿着打扮如实描述之后,你惊讶得许久不发一言。

    后来,你对我开始狂轰滥炸式的追问,你是我前面的那个男生么?你是对面站着的那个?哦,我知道了,你坐在我背后,哪个位置?

    我没回答你的问题。不知为何,我心里忍不住一阵慌乱。我怕你因为我的答案而追溯到关于我的信息。

    也许,我有点喜欢你。从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开始,却又带着对现实的恐惧。而无意间,现实又偏偏告诉我,你长得很漂亮。于是,我瞬间沦陷,不知如何是好。

    对于一个内向的成年人来说,爱情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因为成年的理智会告诉我,这种毫无根源的心动,是我无法掌控的未知。

    再后来,我小有名气,受邀开了专栏,接了约稿,应酬也越来越多。

    你从不打扰我,更不会无故问我去了哪里。你只会心疼地跟我说,少喝点。这三个字,常常让我在冰冷的交际圈里想起洱海边上的温暖阳光。

    我没告诉你,我有了一个极好的长篇构思。我决定先把大纲写下来,然后再慢慢继续。就这样,我把我的QQ交给了苏小东打理。他帮我处理各类报刊发来的留言,以及各个出版社的信息。

    只是,我没想到,这些烦琐的留言里,竟会有你,白叶倾。

    你拍了新照片,朝我炫耀。苏小东不知情,继而和你聊得热火朝天。

    你们最终见面了,在我写长篇大纲的那段时间里。

    你们约定在大理古城的东门碰面,以我的新书《总有些青春要辜负》为记号。当然,这些我原本并不知道,是苏小东后来告诉我的。

    大纲写完之后,我努力找过你,打开好友列表,一个一个地看过去,但没能找到你。

    因为在你们碰面之后的当夜,苏小东就让你加了另外一个QQ号,说我那个号码因为工作关系即将弃用,无须保存。

    就这样,你把我抛进了黑名单的深渊里。

    “第一次”相见,你竟在别人的怀里

    2011年6月18日,我在8路公车上碰见了你和苏小东。

    暑假是旅游旺季,车厢里人很多,没有座位,苏小东只好将你抱在怀里。

    事情忽然变得明朗而又清晰。

    苏小东冲我笑笑。我们挨得很近很近,以至于我再次闻到了你发丝间的薄荷香。

    在这个狭窄的移动空间里,到处都是人,我们毫无退路。苏小东只能故作欢颜地把你介绍给我认识。但他在介绍我时,并没有把我的笔名告诉你。

    我们寒暄了几句。真没想到,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你竟然是在别人的怀里。

    我想过狠狠揍他几拳。我鼓足了力道,甚至已经想好了出拳的时间和打击的位置。但最后,还是没能把握紧的拳头挥出去。

    成年人的理智,再一次让我清醒。

    也许,这样也好。苏小东并没有错。你爱他,他爱你,和我又有什么关系?我没说过要娶你,而你也没允过非我不嫁的盟誓。因此,我有什么资格生气?

    在你我之间,原本就只横着一条脆弱的线,是因为我一直懦弱,所以无法跨越。既然苏小东越过了,我又怎么能用自己的懦弱去轻视别人的勇敢?

    其实,我爱你

    在我心里,我和苏小东冰释前嫌。

    我邀请你和苏小东一起去杭州旅行,你表示同意。因为,很久之前你告诉过我,一直想去乌镇看看,而我,则玩笑似的答应过你,要陪你一起去。

    在去杭州的飞机上,你问苏小东,说最近有没有写东西,叫什么名字,你想看。苏小东支支吾吾地说有写,名字叫《错爱一生》。

    你笑了,说这个名字不行,因为之前有个电视剧也叫这个名字。

    你问我是不是,我笑笑说,觉得还行。你说我和苏小东是蛇鼠一窝,没人帮你。

    抱歉,我以为我可以陪你一直走完乌镇,但还是没能兑现这个埋在心底的诺言。

    2011年7月22日清晨,我脸都没来得及洗,就被浙江的一帮死党文友从宾馆拉去了温州。

    在温州大醉醒来之后,我忽然想起我的文件夹还在宾馆里。我给苏小东打电话,他正睡懒觉,是你接的。

    我说文件夹里有身份证,很重要,帮忙看看在不在。于是,你打开找了找,告诉我还在。只是我一时没有想到,身份证下面,还压着两份其他的文件。

    一份,是出版社的签约合同。一份,是杂志社的笔会邀请函。

    签约合同上有我的真名、笔名,还有身份证号码。

    你那头忽然没了声音,我只好缓缓挂断电话。该做点什么呢?我没了头绪。

    之后,我再没见过你。苏小东说,你走了,说去温州找我。只是,后来再没音讯。

    我问苏小东你坐的大概什么时候的车,他说7月23日晚上的动车。我还想再问关于你俩之间的事,无奈,他暴跳如雷地挂断了电话。他觉得,文件夹什么的,都是我的阴谋。

    我在车站找了你好久,可是没有找到。第二天,网络上铺天盖地都是关于车祸的消息。

    2011年7月23日晚8点34分,一趟从杭州开往温州方向的动车在双屿下岙路段发生脱轨,两列车厢掉落桥下,现场惨不忍睹。

    我多想告诉你,白叶倾,新书的名字定了,明年春节上市,书名就叫《错爱一生》。

    我在公布出来的死亡者名单上没有找到你的名字,真是感天谢地。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你。我不想再问,因为我已经相信,你还活在这个阳光大好的世界里。

    也许有一天,我们还会在开往大理古城的8路公车上相遇。那时,你正拿着我的新书,笑靥如花。甚至,你会看到我在17号座位上刻下的六个字:白叶倾,我爱你。

    在自己有限的生命和一丈之隔的距离里,时刻传达出万分之一的情感,让对方得以安心。

    一丈之内才是夫

    父亲与母亲是中国典型的媒妁之言型夫妻。在媒人介绍之前,他们从不曾相识,亦没有相见。因此,自由恋爱在他们的生活中是一片空白。他们不明白,爱情与婚姻的截然之别。

    我以为,他们是没有爱情的。于是长大之后,我开始无由地同情起他们来。尤其是在成年恋爱之后,我无不每日默默感慨他们大好的青春时光已去,却不知情为何。

    我时常会刁难母亲,问她,你爱父亲吗?每每此时,她总是一脸羞涩的回避,急急道,小孩子家懂什么。其实,我问的重点根本不在母亲,而在于父亲。我总会在问题一出时偷窥父亲的每一个神色细节,企图在其中找寻到什么。可几年来,仍一无所获。

    由此,我更加怀疑父亲对母亲的爱之忠诚度。

    母亲生病的那些天,我一直看护在旁。父亲照旧选木,刨花,上色,做家具。清早,他把原本堆放在木工房的物件一一搬出,整齐地叠置于家门前的那块空地上。傍晚,又陆续抬运回去。每日为这一来一回忙得大汗淋漓,气喘吁吁,看得颇让人心疼。母亲每日清早傍晚都要靠于床上惜骂,令父亲明日不要如此劳作,就安定着力在木工房。

    父亲大都不说话,偶尔见母亲生气得厉害了,才唯唯诺诺地答应着。可次日,又是照旧。

    原本我以为是父亲上了年纪,如母亲一般,大抵也怕无聊。于是,我就在照看母亲的闲暇中,踱步至门前与他说话。谁知他却不愿意,说不上几句便急急催促着我回房间。

    父亲当时工作的位置离母亲的床位不到三米的距离,挥汗休息之时,他总会近至母亲床前,打趣地问长问短。母亲笑了,他亦就笑了。一边耸着肩,一边懒散地朝外走去,继续滴汗如雨。

    母亲病了大半个月,父亲就这么来回搬运着工作了大半个月。他们之间虽少情言蜜语,可在这些天里我已逐渐明白父亲如此劳作的目的。他无非是想让病重的母亲心中有所依靠。

    看着在夕阳中静坐的他们,我忽然想起了很多年前读过的一句话:一丈之内才是夫。当初实在不明白此句话的深意。

    在他们坚定而又无比晦涩的内心之中,实在不知道如何用言语去表达那份深浓的爱。他们仅仅懂得,如何在自己有限的生命和一丈之隔的距离里,时刻传达出万分之一的情感,让对方得以安心。

    爱情终要回归生活。

    而婚姻,不但为你提供了接待爱情的场所,还为你的爱情覆上了一层与世隔绝的保鲜膜。

    婚姻是爱情的保鲜膜

    他说,这些年的婚姻生活,让他伤透了脑筋。他从一个年轻帅气的小伙儿,变成了一个邋遢无趣的糟老头。

    每每听到这话,我都是笑笑。丈夫的爱,像一泓秋水将我与女儿团团包围。我曾是那么的惧怕婚姻,大抵是看书太多的缘故,竟相信,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于是,我宁愿选择一种无拘无束的自由生活来保存我绝美圣洁的爱情。

    后来,实在顶不住家庭的洪流,不得不与现在的丈夫结合。婚后不久,有了孩子,我开始了为人妻母的生活。丈夫在外,奔波劳苦,毫无怨言。

    我知道,他一定有过不顺心不如意的时刻,但是,他从不会将那样的情绪带到家中。我曾无数次告诉他,这是咱们的家,你可以将你的怨恨、愤怒、开心、快乐,尽情地在这个小小的屋檐下挥洒。不管如何,都有我和女儿与你一起分担。

    他说,既然这是家,就不该把外面尘俗中的一切带到家中。他不想他的妻子和女儿看到他不悦的一面,并因他的不悦而心生悲悯。我开始庆幸,当初我是那么及时地把握住了自己的爱情,不曾让它悄悄溜走。

    清晨,我会早起,除了看书,得为我的孩子准备早餐,看着她狼吞虎咽地吃完早餐,背上书包走上那条鲜花绽放的小路,我的心也会跟着沉静下来。接着,得打理丈夫的行装,让他体体面面地在外奔波。

    中午,我要将所有的心思都花在烟火之上,为他们做可口的饭菜,并且告诉他们,中午得吃饱。他们是那么体贴入微,不管我做的饭菜可不可口,都尽量吃得一点不剩。我不知道,这世间,是不是还有比这更让人激动的感谢方式。

    傍晚,我会趁着余晖,踱着步子,去那条小路接我的女儿放学,并静静地聆听她一整日的悲喜。而后,守在家中,一面在厨房忙碌,一面等着丈夫归来。我知道,那样细碎匆忙归家的脚步声,一定是属于他的。我的女儿,一定会不顾一切地为她的父亲开门,并递上拖鞋。

    如此一成不变波澜不惊的生活,不正是最为幸福的人间烟火吗?倘若,这也算爱情的坟墓,那么,我倒是甘愿让自己的爱情,早几年进入这鲜花遍地、阳光四洒的坟墓。

    爱情终要回归生活。而婚姻,不但为你提供了接待爱情的场所,还为你的爱情覆上了一层与世隔绝的保鲜膜。

    幸福的女人,不是她拥有呼风唤雨、挥金如土的奢华,而是有一个身心随时可以停靠的港湾。

    而那个男人对家的爱,可以比他的生命更长远。

    爱情保险

    他几乎每月都会找我买打折机票,从昆明到北京,再从北京回昆明。

    虽然,我从不与他攀谈,不问他的工作性质,但如此时间一长,彼此便熟络起来。

    “大姐,你好,麻烦帮我买一张从昆明到北京的机票,回程的也要。谢谢。哦,别忘了帮我外加88元的意外高额保险。”这是他习惯对我说的话。

    以至于后来,他每次买机票我都会习惯性地为他加上88元的高额意外保险。

    虽然每年飞机都会有意外事故,但按照每天出行的航班和往返次数来算的话,概率大概是几百万分之一。因此,很多人都不会买飞机保险。短途,几十分钟就到;国内长途,也不过四五个小时,没必要花那88元冤枉钱。

    他不一样,每次都买。也因为这样,公司里的同事对他印象特别深刻。

    甚至有人打趣说,他老婆可能是太平洋保险公司驻该区域的业务经理,他买保险完全是为了提升他老婆的业绩。

    后来,有一年暑假,他带妻儿去厦门度假,我们才有幸见到他的爱人。

    那是一位面容温和,衣着朴素的家庭主妇。她看起来没有什么交际经验,普通话也说得异常别扭。奇怪的是,这次三人出行,他一份保险也没有买。

    我起初以为,他是想通了,明白了这个微乎其微的几百万分之一的概率。可后来,他独自提着公文包坐经济舱去北京的时候,又嘱咐我买了一份88元的高额意外保险。

    说实话,坐头等舱买保险的人很多,但坐经济舱买高额保险的人却少之又少。因为机票会打折,但保险不会打折。偶尔碰上淡季,短途机票打折的厉害,一份保险可能就占了机票费用的一半。

    把往返机票递给他的时候,我忍不住问了一句:“为什么上次三人你没买保险,而这次又要买呢?其实,很多时候你没必要买,因为飞机出意外事故的概率很小很小。”

    他笑笑:“我买保险不是为了我自己。倘若我自己出了意外的话,我根本不可能享受到这份高额赔偿带来的利益。我是为了家人才买的。没有人可以担保我每次都能安然回来,但如果有了这份保险的话,我至少可以知道,我的妻儿可以获得50万元的赔款。这50万元足够他们安稳地生活5年,而这5年间,我的妻子完全可以重新开始一段恋情,获得新的幸福。”

    我记得那天周围人群的目光。一个男人对家庭的爱,其实可以比他的生命更长远。

    最平淡温暖的存在才可以保存更长久的爱恋。

    爱情会给生活惊喜,而生活也会给爱情答案。

    那是一棵爱情树

    清晨,我习惯趴于窗前安静地写作。多年来,骤风暴雨都未曾打断过它。

    兴起之时,我时常会忘了时间流逝,日光返转。静默地伏靠在渐亮渐强的阳光中,用一支陈旧的钢笔书写我心中的故事。

    完毕,抬头之时,总觉后背酸痛难忍,视线一片模糊。

    结婚后,妻子大抵不知我有这个习惯。她总会在吃饭时前来叫我,劝说吃完后再接着写,为此,我跟她吵过很多次。我郑重地告诉她,写作之时,是最忌旁人扰乱的。

    她本就是个寡言之人,遇此景状,更不敢说话了。后来,她再没叫过我。一个人轻柔地盛饭,端至屋内,搁置在桌前,便蹑手蹑脚地出去了。

    一日清晨,我如往常一般趴于窗前写作,一个熟悉的身影忽然掠过眼前。我起身细看,才发现是她。她不知托谁找来一棵颇为壮实的树苗,叮叮当当地在窗前的空地上摆弄了一早上,站在土坑里说,她要把这棵树栽在这儿。要不,荒芜了这块好地。

    我一言不发地看着她穿前越后,汗湿衣衫。我实在不明白,母亲为何要把她安排与我在一起,并成为一家人。要知道,她的驽钝,她的不善言辞,都不适合找一个类似于我这样以文为生之人。

    往后的晨曦中,窗台两旁忽然热闹了起来。开始有不知名的鸟儿陡然越到书桌上来,让我惊喜。开始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徘徊在外,以给树浇水的名义悄悄地观望,默默地等待我收笔起身。

    记不清是何时,我又写到了忘乎所以的地步。收笔侧头时才看到桌旁那碗早已凉透的饭菜。细碎的流光倾泻到我的文字上,微暖的风摇响细密的梧桐叶,将手稿一页页翻起。

    我忽然觉得,眼前开阔了许多。至少,再没了模糊或是疼痛之感。我有些明白了,她栽这棵树的真正用意。她知道,我热爱这些可以用欢鸣来吵醒的小生命。所以,它们的出现,势必会让我经常仰头,起身,探头观望。而这棵茂密的大树,又能在给予清新空气的同时,为我遮去刺眼的强光。

    窗外,一个微微有些发胖的女人正在给鸟儿喂食。她的动作那么舒缓,娴熟,和我在文中描写的善良女子一般模样。

    黄昏斜阳里,我出门握住了她那双粗糙的手,告诉她,我给这树取了一个名字。她诧异地看着我,问是什么名字。我含泪笑道——爱情树。

    真心和真爱,大都容不了人为的试探。

    太容易得到的东西,我们不会珍惜;

    但太难得到的东西,我们通常也不会感激。

    怕你不懂珍惜

    她应该是有点喜欢他的吧,不然,怎么可能天天等他坐同一班公车回家。

    她跟周围的人介绍,他是她的好哥们,好兄弟。每次说完,她都会把右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一副浩气凛然的样子。

    单身男人和女人之间,会有绝对的纯友谊吗?我不相信。除非其中一个打死不说,或者另外一个装死不认。

    他是她的全天贴身保镖。他陪她逛街、吃饭、看电影,甚至陪她相亲。

    每次相亲回来,她都会问:“哥们儿,你觉得刚才那男的怎么样?”

    只要她敢问,他就敢把那男的挑得一无是处。

    她拍拍他的肩膀说:“哥们儿,按照你这个标准,我估计自己这辈子是嫁不出去了。”

    “怎么可能?这不还有大哥我吗?张国荣当年对梅艳芳说,如果梅艳芳四十岁还没嫁人,他就娶她。可惜,他们两人缘分太浅。我和你不同啊,前车之鉴,我不会等到四十岁,顶多等你到三十岁,要是你三十还没嫁,我就勉强收留你吧。”

    事实上,还没到三十岁,他就等不及了。

    他说喜欢她的时候,刚好是愚人节。因为这场表白,他心里根本没底。

    他知道,如果不成,按照她的牛脾气,肯定连兄弟也没法做。于是,他选在了这个特别的日子表白。

    他给她发了赤裸裸的求爱短信,还在她门口放了九十九朵玫瑰花。

    她一整天没回复。既没像平常一样抓住这个难得的日子调戏他,也没给他打一通电话。

    他等得几乎崩溃。

    为了挽回他们的关系,他在愚人节当夜的23点58分发出最后一条短信:

    哈哈,吓到了吧?这次该我戏弄下你了。明天看你见我会不会脸红。人生中第一次收到那么多玫瑰花,什么感受?快,让我采访采访你。

    第二天,整个办公室都炸开了锅。所有人都知道,他在追她。

    他当然不会知道,这个消息是她故意叫人散播出去的。几年兄弟,她太了解他的脾气了。他总是容易在毫无把握的事情面前退缩。为了让他没有丝毫退缩的机会,她让公司的几个同事到处散播谣言。

    事情都到这个地步了,他还能继续演懦夫么?当然不能。硬着头皮上吧,实在不行,顶多从好兄弟变成普通同事而已。

    追她,真是一件辛苦的事情。她是喜欢他的,但她也清楚他的性格,太容易得到的东西,往往不会珍惜。因此,她默默下了一个决定,只要他能坚持追求一百天,她就答应嫁给他。

    她买了小本子,撕得只剩100页,然后每天都在上面写下他当天的表现。

    送玫瑰,传纸条,请吃饭,做家务……能想的,能做的,他都做了。她还是没有答应他。因为那个小本子,还空着15页。

    她虽然外表冷若冰霜,一副毫不关己的样子,可内心,却每天都在倒计时。她希望和他在一起,她希望他能在这份坚持里知道她的来之不易,继而懂得珍惜。

    第95天,他放弃了。他给她写了长长的一封信,说自己目前做的努力,像是要在南极冰川里种出向日葵。他说:“我累了,我们还是做兄弟吧,这个关系,也许才是最适合我们的。”

    有一天,也许她会明白,真心和真爱,大都容不了人为的试探。太容易得到的东西,我们不会珍惜;但太难得到的东西,我们通常也不会感激。

    如果一个男人会不耐其烦地等候你,心甘情愿照顾你,那就抛却一切,放心去爱吧。

    焐心之人

    婚前,他在城南悄悄购了新房。当他将那把冰凉脆亮的钥匙放到她手里时,她险些要掉下眼泪来。多少个日夜,她惶惑不安,看着诸多如蝶一般的女人在他面前绕来绕去,她还得气定神闲,假装无所顾虑。因为很久之前,他碎碎念过,某某同事的女友了无情趣,他多与其他女子说上一句话都不行,巴不得自己的男友罢工回家独守着她一人。

    她笑笑,附和道:“这样的女子实在小家子气。”然而,在她的内心深处是多么喜悦,原来,不光是她一人会有如此之念。

    她掩藏得很好。每每他与周旁女子说笑时,她都像在观赏一席领导的谈话。与他熟识的男子无不称赞,她是一个贤雅得体的大家闺秀。

    偶尔,她会想,他是否如自己一般会暗暗盘算未来的逶迤长路。很多时候,她是不确定的。他周围的诱惑太多。而她,又仅是一丛悠然朴质的忍冬。

    她握着钥匙,仿佛看见了未来。站在明亮宽敞的新家里,似乎能清晰地想象出几个季节后,花树葳蕤的沁人景致。

    婚后,他令她找工作。他说,等人的时光太过于煎熬,不想让自己心爱的女人在无止境的荏苒岁月中缓缓老去。

    她真找了一份工作,帮超市推销一些新进上市的化妆品,地点在偏远的城北。说实话,她越来越害怕这样的日子,看似平淡无奇,却总觉暗藏玄机。以前再怎么样,再怎么忙,也有她跟着缠着,看得见,摸得着。如今,两两相隔,一南一北,将城市的繁华与荒凉对等平分,终日不见。他习惯换乘几路公车去接她,绕山绕水地将城市游了个遍,最后睡眼惺忪地走到她的面前。

    她站在即将打烊、灯火已经昏暗的超市门口心疼地问:“累吗?”他一晃肩膀,做出一副健美男子的模样,憋着低浑沉厚的声音回道:“小姐,我不累。请问,您累吗?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

    他永远都是那么让人自由不羁。她撒开了手,娇气地道:“现在才来,天都快黑了!”他一把抓住她的小手,轻哄着:“咱们马上回家,我为你亲自下厨,保证总统级待遇!”

    那一条车流滚滚的马路,是她一日之中最幸福的时刻。她总是幻想,要是这段分割城市的路径没有尽头,就能如斯地走下去,直到白头?可路必然有尽头。尽头的那端,依旧是明日烈阳,还有在他身旁如蝶翩跹的女子。

    她的心是属于城市马路的。每一个站牌,几乎都残存着他等待的痕迹。

    他是那么热切地追求过她,即便到了此时,仍是这样。她说,下班后你来接我,他就会毫无怨言地转几次公车抵达她的身旁。她说,我呆会要去参加同事的生日聚会,他便会默默地守在不远处的网吧里看电影。她说,公司又得加班,他定会买上一包便宜的劣质香烟,站在对面昏黄的路灯下一支接一支地抽个没完。

    他是那么喜欢等待。

    细细搜寻广袤的记忆,此时,是否有那么一个牵动心弦,让患得患失之人在城市一角默默地等候着你?若有,那么,你与他的距离,便只剩下那几段喧哗的马路,那几幢笔直的楼房而已。穿越它们,快些穿越它们,去获取一世不悔的爱情。

    这个人,在薄凉的尘世为你焐住一颗温热的心。

    没了工作的女人,如同没了时针的钟表,常常不知道,这白昼的时光是如何转瞬即逝。

    一分钟的脚步声

    孩子七岁那年,男人的事业如日中天,早出晚归,肥腰瘦了足足一圈。

    女人知道,这是每个男人所梦想的路。日有所顾,日有所为。

    女人辞去了酬劳微薄的工作,闲置在家,为男人洗衣做饭,接送孩子。

    男人对这样突如其来的举措感到异常惊讶。他知道女人的心性,虽然那样的工作不见得体面,但对女人来说,好歹是一项事业与一种自立的象征。

    没了工作的女人,如同没了时针的钟表,常常不知道,这白昼的时光是如何转瞬即逝。

    女人真害怕黑夜。尤其是安静楼道里偶然出现的脚步声,更是让她心惊胆战。可很多时候,她不得不故作镇定地表现出一种无所畏惧的态度。因为,年幼的孩子就安躺在她的怀里,或是嬉闹,或是沉沉睡去。此刻,女人是孩子的守护者,她不能有半点惶恐的神色。

    男人从包里掏钥匙的声音,就如同给她开了锁链一般。她仍旧抱着孩子,不语,她不想让男人知道,这个漫长而又短暂的夜,她忐忑了多久,手心里冒了多少冷汗。有过工作经历的她知道,往往普通员工下班后,才是高层领导工作的开始。她不想让男人有任何后顾之忧。毕竟,今天的成就,他等了太久。

    你病了吗?哪儿不舒服?这是男人归家后必问的一句话。女人笑笑,捋了捋额前被汗珠濡湿的头发,抱着孩子,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男人执意换了硬底的皮鞋。女人说,与人谈判时,硬底的皮鞋可不大好,给人一种鲁莽冲撞的感觉。男人笑笑说,软底的皮鞋虽然舒服,但不够霸气,像我此等貌似项羽的人,怎么能穿那种柔情似水的皮鞋呢?

    女人咧着嘴巴将他的皮鞋都换了,兴奋地看着男人穿上新买的皮鞋在转弯处的楼道里踱来踱去。

    男人归家的时候似乎越来越近了。女人只需要安躺在沙发上,便能听到从楼道深处传来的脚步声。咣,咣,咣,坚定而又响亮,像一盏盏明亮的路灯,充斥了女人的心。

    女人没有一次听错。那声音,太过于独特,在暗夜中像一把敲击地面的铁锤。当然,这声音的来源,只能是皮鞋下的那两块硬底。女人以为,这种不为众人所喜爱的硬底皮鞋,整栋楼,只有男人会穿。

    直到那夜,女人看着孩子兴冲冲地跑到楼下接迎早归的男人,并在楼道里亦步亦趋,调皮地学他上楼的姿态,才恍然明白,那些脚步何以如此响亮而又坚定。

    男人的动作多么笨拙啊。每上一层台阶,他都要努力地提起后跟,重重地踩踏下去,使之发出清脆而又厚实的声响。他知道,这声响,惶恐的女人一定能够听出,是他正走在回家的路上。

    他虽不能提前回家,但却能在有限的时间里,让女人更早听到他归家上楼的步伐。兴许,这脚步仅仅只是争取了一分钟,可这一分钟,却能让女人少受惊怕。

    因为彼此愿意给对方一片更宽广的空间,所以,那份不能继续生长的爱,才有了生存的缝隙。

    离开,不是因为不爱

    谁都没想到,他们俩会分开,就跟所有人都没想到王菲会和李亚鹏离婚一样。

    那么相爱的两个人,怎么说散就散了呢?

    很多人都来劝和,说两个人在一起不容易,相爱那么多年,那么长的时间都挺过来了,怎么偏在这时选择了放弃?多不值得。

    是的,从大学开始相爱,一爱就是十几年。毕业,结婚,生子,一晃就到了三十几岁,要离开,对孩子,对自己,都是一种伤害。这个年纪,在这样的时代,要重新培养一段纯粹的爱情,几乎不可能。

    想到这里,彼此都会有些舍不得。但最后,两人还是咬咬牙,签了字。

    走出那扇门,两人互相拥抱了下,不像吵得天昏地暗见面就打的亡命夫妻,倒像许久未见的老朋友。

    是的,走到这一步了,还有什么可吵的呢?该吵的,该闹的,该商议的,该挣扎的,都在过去的时光里完完整整地做过了。

    离了婚,他们还是保持着密切联系,这和电视剧里的情节有些相似。现实中,确实很难看到这样的场景。

    偶尔,他们会带上孩子约在一起吃饭。

    听说她有了新的开始,他笑笑,表示祝福,没有谩骂,没有追问,平淡得好像和自己没有一点关系。

    很多人好奇,因为他们俩的态度和平日里我们见到的离婚夫妻太不一样了。两个相爱的人,最后没能在一起,那应该是撕心裂肺,哭天喊地才对。

    他们似乎都没有。

    很快,他也有了新的恋情。为了不打扰对方的生活,不让彼此的心上人醋意大发,他们心照不宣地减少了联系,以及碰见的机会。

    她给另外一个男人生孩子的时候,大出血,差点丢了性命。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转来转去,比她的现任丈夫还着急。

    所有人都蒙了,搞不清这到底是几个意思。

    有人问他,你还爱她?

    爱。他坚定地回答。

    那她爱不爱你?

    爱。

    那干吗离婚?

    不适合生活在一起了。他的回答很简单。

    你不是爱她吗?她不是爱你吗?双方磨合下,各退一步,不就是一辈子吗?

    他笑笑,不说话,继续低着头跑医院给她送饭。

    曾经,他也以为爱能解决一切问题。可后来,他慢慢发现,两个人相守一辈子,适不适合生活在一起,其实比爱不爱对方更重要。

    两个适合的人,就像两个不同形状的齿轮,看起来不太搭,但放在一起却刚好;像是手表机芯,可以在狭窄的空间里保持各自的轨迹,并共同运转。

    他们尝试过改变,让步,争吵,挣扎。他们曾经痛苦地拥抱在一起,不明白为什么相爱的两个人在一起,会这么难。

    他们像两个身上长刺的刺猬,努力拥抱只能伤到彼此,不如各退一步,转过身,听对方幸福的声音。

    他们是聪明的,没有像大部分夫妻那样,非要把两个不适合的人硬扭在一起,最后撑得咬牙切齿,伤痕累累,甚至两相生厌,互成仇敌。

    因为彼此愿意给对方一片更宽广的空间,所以,那份不能继续生长的爱,才有了生存的缝隙。

    选择自己喜欢的男人,与他从零开始享受一段美好的爱情,房子、车子,只要踏实生活,努力工作,总会有的。

    早知结局,还是会爱你

    那是我第一次采访她。42岁,家产过亿,独身一人。

    她结过婚,丈夫也是个精明的商人。问她怎么会在40岁的时候突然想到离婚,她特别平静,只说了两个字:不爱。

    我笑了,都40岁了,人生都去了大半,不管爱不爱,总得过下去吧?

    她说,因为曾经在爱情中得到过完美,所以,无法将就普通。

    说这段话的时候,她的眼睛里有泪,那么晶亮,那么通透,像少女时的企盼。

    20岁的时候,她爱过一个男人。

    他是个才华横溢的设计师,总能把一些平凡的东西拼凑在一起,弄出美感,弄出文艺。

    她说,走到今天,看过那么多人才知道,其实当年他很一般。只是,偏偏有种说不出的喜欢。

    她跟着他,在工地上到处乱转。他手里握着卷尺,唰唰地拉开,嘴上念着数据。她呢,在一旁小心地记在本子上,等他量完念完,而后工工整整地递给他。

    他说,她是世界上最好的搭档。因为这句话,她爱上了设计,不为别的,只为成为他最好的搭档。

    他没什么人脉和名气,年纪又尚轻,所以做的设计特别便宜。

    和他住在租来的房子里,天天骑单车上班,风吹日晒,她一点也不觉得累。

    家里死活不同意他们的婚事。

    是的,他太穷了,几乎一无所有。而另外登门追她的男人,早在多年前就要房有房,要车有车。

    也许是真的年轻吧,觉得有了爱情便有了世界。那时候,不管家里如何反对,旁人的追求如何热烈,她都无动于衷,铁了心,要跟他在一起。

    兴许命里真的没有这段缘分。在一个薄雾清冷的早晨,有人给他介绍了一套房子,想请他帮忙设计,有酬劳,但房主特别忙,就早上有点时间。

    他把自行车骑得飞快。他没告诉她,他都仔细算过了,再做三套房,就可以给她买枚金戒指。

    听说,在那个熟悉的十字路口,他被一辆没有刹住的汽车撞出很远很远。

    在医院的病床上,他拉着她的手说,他的钱都放在柜子上的糖罐里。他说,去买一枚戒指吧,等下辈子,做我温柔的妻。

    她说,活到今天,她只那么惨烈地哭过一次。

    她用他留下的那点钱,做了小生意,摸爬滚打,慢慢熬到了今天。

    38岁的时候,事业有成,她终于停下脚步,考虑是否要重新寻找爱情。

    结果,结婚不到两年,她就提出了离婚。原因很简单,因为不爱,也不想将就。

    我问她,后悔吗?如果当初爱的不是他,兴许今天会美满很多。丈夫,孩子,金钱,应有尽有。

    她笑笑说,如果让我回到20岁,我依旧会选择自己喜欢的男人,跟他从零开始享受一段美好的爱情。原因是我到了40岁,已经知道结果。那些房子汽车,只要我踏实过日子,努力工作,不论好坏高低我总会有。但20岁,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毫无保留地付出,意味着两情相悦,意味着年轻朝气,健美身体,意味着可以为爱放下一切并挨苦欢笑……这些宝贵的人生经历,过去了,都不会再回来。

    因此,即便早知结局,还是会选择爱你。

    我若爱她,便不会把她当成百分之百的妻子,很多时候,她是我的孩子。

    我的责任,是用尽有生之年来延续你们对她的宠爱。

    爱你的方式

    他和书中描写的温柔男子一般,小心翼翼地呵护她,千依百顺。那样的迁就和爱怜,让旁人看了之后忍不住心生困惑:“你这么娇宠她,是把她当成女人还是女儿?”他笑笑说,两者兼有。

    每每这时,她总会怒目相视,迫不及待地问:“你真是把我当成你女儿来爱吗?”他点点头。于是,她大步向前,头也不回地消失在了滚滚人流之中。

    他看着她如水一般汹涌而去的背影,心中掠过一丝伤感。他该怎样来爱她呢?家境优裕、生来便得世人娇惯的她,真能接受洗衣做饭、拖地弯腰的活儿?在平常的爱情之中,这大多都是女人的专利,可在这儿,一直都是他在做。

    他说,你太慢,我几分钟就弄好了。于是,她就怔怔地站在旁边,默然地看着他大汗淋漓,气喘吁吁。她想,下次一定要做好,不让他受累,可下次,还是被他拦下了。

    一切的脏活累活他都能干。她心疼地说,请搬家公司或清洁公司来做就行了。他木讷地摇摇头,而后一本正经地对她说,要真是这样的话,以后这两个公司就成我们家常客了。接着,他给她说起了自己家乡的村中趣事。他说,这样的活与耕地种田相比,不知清闲了多少倍。他做惯了,不觉得累。

    起初,她多少有些疑惑,可后来,竟信了。于是,一切的活儿都压在了他身上。密友们无不惊羡,说她找了一个绝世好男人。她泯然,可心里总觉得有一些呼不出来的气堵在胸口,让人发慌。

    是啊,二十几岁的年纪,若耗一生过这样波澜不惊的生活,任谁都不愿意。

    她是私自与他交往的,父母并不同意。因为这世间,没有哪位父母愿把自己的女儿往贫困中送。他把积蓄取出大半,买了礼品,决定见一见她的家人。

    他心里不知该如何,却还是百般地安慰着她。刚进门,她的父亲便把她拉到身后,让他出去。他不语,腰板笔直地站在那儿。时间就这么僵持着,后来,兴许是累了,他们才坐下来好好谈了下。

    她的父亲说了许多关于幸福的感悟,他隐约听出了弦外之音。准备起身之时,她的父亲问了一句:“倘若你说爱她,你用什么方式来爱她?”他说:“我用你的方式来爱她。”

    “我若爱她,便不会把她当成百分之百的妻子,很多时候,她是我的孩子。因为,我的责任,是用尽有生之年来延续你们对她的宠爱,不管是对是错。并不是将她带走,从此为我洗衣做饭,生儿育女。”

    她站在父亲身后,瞬间滂沱泪雨。原来,那种如父般的娇宠和疼爱,是他爱她的方式。

    倘若,有那么一个人,不顾对错,不记结果地娇宠着你,请别心生抱怨,也别在乎他的家庭背景。我相信,他一定爱你。因为,那是他爱你最独特的方式。

    生活里再大的波澜,都无法将他们横断或是阻隔。

    他们也不再希望驯服对方。

    一路走来,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爱无胜者

    时常会被这样突如其来的风景所感动。一位步履蹒跚头发花白的老人,被自己形容枯槁的伴侣挽牵着,缓缓走过车流滚滚的马路。交通灯已然变绿。绵长的队伍里,竟没有一辆车嘟嘟地按着喇叭抱怨。但男人似乎生性有些倔强,他一面拄着拐杖,一面努力前行,险些摔倒。女人始终和蔼地笑着,不离不弃地追随着他,那患得患失的模样,像极了初为人母的矜贵。

    我想,年轻之时,他们一定是时常争吵的。男人的心思细腻,敏感,易伤,却体贴备至。女人生性开朗,活泼,善良,却反应迟钝。她似乎不明白,为何男人要无缘无故地生气,无缘无故地甩开她的手,立在原地。

    那时,男人一定是胜利的。女人爱他,容忍他的小性子,以及所有啮齿性的小错误。他们相互疼惜着彼此,把对方当成孩子一样施爱,无私,不求回报。

    很多年后,时光将坚毅的男人催打得面目全非。他没了当年的坏脾气,不再臭美着整日梳个分头,也不再愤世嫉俗,怨天恨地。他变得和蔼了,宽善了,变得多话而又迟缓了。女人不曾嫌弃过他,拉着他重走当年走过的街道,一处处去找,他曾在树上为她刻下的字迹。

    男人看着字迹,一定会无奈地笑。呵,这在树上或者墙壁上残留下的痕印,原有着这么无坚不破的力度。他一遍遍地碎念,惹得女人泪眼涟涟。

    女人拍打他,说他是个坏老头子,总把她弄哭。男人笑笑,从皱褶的毛衣内里,为她掏出一块洁净的手帕。

    他真老了,爱干净了,总怕在不知不觉间患上疾病。他摈弃了当初时时念叨的“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洒脱,他渴望身健体康,长命百岁。而现在,哪怕偶然的咳嗽也会让他觉得胸膛欲裂,天旋地转。他真爱这样的日子,女人给他捶背,为他端水,焦急而又不厌其烦地一遍遍发问,好些了吗?好些了吗?

    他从床边上艰难地抬起身子,苦笑着说,老婆子,下次说话,一遍就行了啊,要不,我总觉得咱们屋子里有回声,或者是我开了复读机。她笑了,她爱他的幽默和对世事的坦然。

    她也老了,从时光的角度来看,她从一个被驯服的失败者变成了最终的胜利者。男人已经离不开她。他的每一步都需要女人搀扶,他的每一次唠叨都需要女人答应,他的每一次彷徨都需要女人给他宽慰,他的每一次惧怕都需要女人把他抱紧。

    他没了当年的豪情壮志。她仍旧爱他,说不出任何原由。有时,她看着他摇摇欲坠的模样,眼中总会陡生出许多莫名的泪花。她真怕,他会在一个悄无声息的时刻里,顿然消失于茫茫尘世,再不对她抱怨,再不对她唠叨,也再不需要她的搀扶。

    可这一个时刻,总是要来临的啊。他知道她的心之所想,开导她,宽慰她,甚至迷信地跟她说,我要真走了,就在奈何桥上等你,一百年,两百年,直到真切地看见你从那头朝我慢慢走来。

    他们终于不再争斗。生活里再大的波澜,都无法将他们横断或是阻隔。

    他们也不再希望驯服对方。他们是一个整体,是一个人,是一个世界。

    这样的世界,没有对错,没有胜败,甚至,没有一切真理。

    “你到底爱不爱我?”有时候需要做出肯定的回答。

    因为,那是一颗躁动的心,在焦急地等待着被另一颗心轻轻安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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