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月期-创作谈 我所喜欢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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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鄂梅

    漫长的阅读时光里,我所喜爱的作家,一直都有缓慢的变化,但有两个人,从来没有变过,一个是卡尔维诺,一个是福楼拜。

    我很晚才碰上卡尔维诺,第一次就是那本著名的《我们的祖先》,翻看第一页,就是那篇《分成两半的子爵》:“从前发生过一次同土耳其人的战争。我的舅舅,就是梅达尔多·迪·泰拉尔巴子爵,骑马穿过波希米亚平原,直奔基督教军队的宿营地。一个名叫库尔齐奥的马夫跟随着他。大群大群的白鹳在混沌沉滞的空气中低低地飞行。”

    读它们总是让我感到心跳加快,呼吸急促。短短两页,一场情势危急的战争已经介绍完毕,主人公被“立即任命为中尉”。有一天,我正在做着别的事情,突然明白它们何以让我如此激动了,它的每个句子中间都留有一道刚够读者喘口气的缝隙,正如从一数到三,他没有写出第二句,而是用一个句号代替,或者说,他留了一个空洞,让读者站在那个洞口上,自己从第一句跳到第三句去。如此一来,不仅他的句子活灵活现,他的标点符号也活了过来,它不再是用来断句的工具,而是像战争中的马一样不可缺少,至关重要。

    比卡尔维诺早差不多一百年出生的福楼拜,他的语言却是另一种无可挑剔的完美。他是简省,往往三言两语,便勾画出鲜明生动的形象。在我百读不厌的《包法利夫人》中,他这样描写查理的前妻:“寡妇瘦括括的,牙又长……骨头一把,套上袍子,就像剑入了鞘。”他写查理的父亲浪荡公子习性难改的样子最为经典:“美男子,说大话,好让他的刺马距发出响声……随后退居乡野,想靠土地生利。可是他不懂种田,正如不懂织布一样,他骑他的马,并不打发它种地,喝光苹果酒,并不一桶一桶卖掉。吃光院里的家禽,用猪油擦亮他的猎鞋,不久他看出来,顶好还是放弃一切投机。”

    最喜欢他语句里奇妙的前后衔接,没有关联词,但每一个句子都是一种前行的姿态,都在有目的地奔向前方,每一个句子都是一个能量棒,随时随地都在向外传递大量信息。

    再看看我们的作品,症状一目了然。我们那些看上去通畅流利的文字里,布满太多臃肿不堪的句子,太多平白无趣的描述,太多多余的“永远”、“好像”、“似乎”、“仿佛”、“一样”、“感觉”,等等。这些东西多得像海里的垃圾,多到海洋动物已经不能呼吸,多到阅读的人快要找不到落下视线的小缝,要不就是永远停在一个点上捣腾脚步,地上都快捣出两个坑来了,还看不到前进的方向。

    也许我们该把自己全都清空,从一篇最短最短的作文开始,重新训练自己,怎样写出传神的句子,怎样写出活灵活现的人物,怎样把读者牢牢抓住,跟文字内在的节律一起呼吸,直到最后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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