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轻时候的女朋友-花样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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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想二十年前,让我好好想一想,那时候我还很年轻,没错儿,我的身体完全不像现在这么胖,手臂上还都是肌肉,当然也没现在这么粗;那时候我的大腿就像青蛙腿一样,蹬起来非常有力量,整个人就像一枚等待发射的火箭,完全不像现在这么松松垮垮的;那时候我的脊背非常挺拔,因为瘦而更显得高,我常说自己“玉树临风”;那时候的我,可以说正处在花样年华。那时候最红的一部电影就叫作《花样年华》,并且引导了一股穿旗袍的潮流。不管年纪多大,臀围多大,女性跟从流行的气魄令人害怕。大街上呈现出一幅复古景致,你也几乎要相信自己后脑门甩着一根辫子——相信所有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都会记得曾经有过这般感受。

    《花样年华》的主演是一对金童玉女,一个姓梁,一个姓张,不用说大家也知道他们的名字。他们那时候太红了,红的就像太阳一样。当我回忆我的大学,首先想到的四个字,就是这部影片的名字。我现在差不多四十岁,二十年前,加减乘除,那时候我刚好是二十岁吧。如果一个人的二十岁都不算花样年华的话,这人的一辈子还有什么更好的年华吗?

    那时候我经过一场莫名其妙的考试,终于得偿所愿读上了一所大学。上大学并不如我想象中那么令人兴奋,它就像我生命中一段固有的轨迹,我只是一如既往地在我的轨迹上持续滑行。

    关于我的大学,嘿嘿,最先让我想到的是我的一位女老师。在我大学的一年级,我大多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干枯的凳子上,整天两眼无神地看着那个年轻的女老师。她是教我英文的,说实话,长相只能算一般,但我感觉她有一些与众不同的味道。从大学一年级开始她就教我,一直把我的英文课教到不及格为止。她真是一个古怪的人,对她的印象完全集中在她的穿着上——我清晰地记得她总会穿一席黑色的长裙,夏天穿丝的,冬天穿棉的。在当时,这种装扮引起了无数同学的猜忌。年轻的男孩儿总是要讨论跟他们同样年轻的女老师。经过我们的总结,无论英文老师她穿什么,脸上都会有一颗黑痣。相比她的穿着,这颗黑痣更加令人心旷神怡。这颗黑痣从她脸的一端摇摇欲坠,我同时也相信,这颗黑痣代表着这个女人好福气。

    她上课最喜欢点同学的名字,到现在我都搞不清楚她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更令人愤怒的是,她居然老是点到我的名字。我的名字是我爸爸妈妈给起的,所以我觉得要对我这个名字负责任的人是我的爸爸妈妈才对。可是没办法啊,我爸爸妈妈不在,于是我就站起来,无精打采地答题。有时候把题答错,但我也不会生气,因为这根本就没什么好生气的;有时候答对,那我就更高兴了,全班都会为我鼓掌,气氛非常感人。其实不论我有没有答对,我的回答总是能让这个不怎么漂亮的女人笑得花枝乱颤。当我答错,她就会很主动地为我更正,然后请我坐下。她请我坐下的时候左手捧着课本,右手在空中做出了一个非常优美的滑翔姿势。这个手势是我同学告诉我的,最开始的时候,我完全没什么心情看她的右手表演。

    大多数情况下我一脸沮丧地坐了下来。不知道为什么,整个教室的氛围也由此趋于尴尬,而我失望的神情溢于言表。

    那时候我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靠近窗口的地方。窗口之外,就像一个万花筒,什么都有。我看看窗外,发现此时已经是春天。在越过人群很远很远的地方,我还看到了一大片黄色的菜花。那些菜花的色彩太强烈了,让我不能不注意到它们的存在,就如同红绿灯一样醒目,可是菜花们永远也不会变红或者变绿,永远都是黄色——以至于,在菜花两边的行人总是那么迷惘:到底是该停下来呢,还是该继续往前走?这可真是一个问题。但我马上想,假如我也会开花,一定会开黄色的花,看上去是那样的醒目,那么远都能让人看到,还能让别人不知所措。看到别人不知所措我会完全没来由地高兴,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在窗前我抬头仰望,伸出我的舌头,舌苔因为在课前喝了很多芬达而泛黄。我想表明,我的舌头就是我那黄色的花蕊。我还想到,在这个春天,正是我年轻的生命要怒放的时候啊。但是我为什么觉得寂寞,觉得缺少爱?我心中有一万个问题困惑着,可是没有人能回答我。

    在一阵阵幻想之后就下课了。下了课,我背起我空空如也的书包,走下楼梯,信誓旦旦地准备去实践我的青春。空空如也的书包让我整个人就如同在飞翔一样。飞翔中的我突然间听到一个扎了蝴蝶结的女孩子和她伙伴们的谈话。她们说话的时候提到了我的名字——我耳朵可真长,但我发誓我不是故意的。我听到她这样说:

    “今天那个白痴老师又叫那个王八蛋了,那白痴老师一定是对他有意思。”

    “小饭他妈上课的时候也真有意思。老是要看那白痴老师的脸干什么?”另外一个这样回答。

    听到这样的对话我不知道究竟是我有意思,还是我的老妈有意思。而且她们在背后辱骂我的英文老师。这让我的确很生气。所以我低声慢慢地问道:“是吗?”然后加快步伐走到她们面前朝她们的脸上看去,哇。原来两个都是麻子脸,脸盘也很大,非常不可爱。我心想,不看我老师的脸难道还要来看你们的麻子脸吗?我越想越生气,但我的脸上还是很有礼貌地露出了一个微笑,又很快走开了。像她们这种麻子脸,我根本没有道理生她们的气。不仅是我,我还让我和我的老师一起原谅了她们。我觉得我真伟大。

    在这个清明时节,上大学一年级的我穿着一身土灰色。大街上,人家看到我就打量我,以为我是一只从乡下流窜出来的老鼠。我的眼睛上遮有一小撮头发。我透过这一小撮头发,看到路上阳光明媚,完全不像清明的节气。在学校的每一条大街上还有为数众多的男男女女,他们或者手牵着手,或者勾肩搭背,还有个别不要脸的搂在了一起,就像连体的青蛙一样蹦蹦跳跳。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对我的刺激。对单身的男孩子来说,每一对恋人都是他们的敌人。每次看到敌人时我都愤怒地加快步伐离开。在大街上就是这样的情形。

    不久之后我又回到教室里。教室是当学生的永远的归宿。有时候我坐直了身体听课,还会做一些潦草的笔记(这种情况实际上相当少);有时候我干脆就趴在课桌上睡觉;还有时候我就无可奈何别无选择地回答老师提出的各种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一些借口,就像那些麻子脸们所说的,这个老师也许暗恋我很久了,因此很想听听我的声音。每时每刻,对心仪的人,听到对方的声音谁都一样,马上会因此而激动万分。在教室里,我和这个年轻的老师正看着对方,好似从没把其他的人放在眼里。我知道已经有了一些闲言闲语,但是谁在乎呢。

    那时候我还没有女朋友,视一切恋人为敌人,这让我的精神压力一直很大,每天赌气练哑铃。我以为只要我练哑铃就能让我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对每一个女孩儿都保持着强大的吸引力——宽大的肩膀,硕大的胸肌。可是我也不希望活在一堆哑铃之中。因此我想,假如英文老师她主动开口的话,我就答应下来吧。我,小饭,已经是一个堂堂的大学生啦。

    我总是记得疯狂的文艺女青年追随着诗人和艺术家。我很想告诉她们,学哲学的年轻人更牛……。当罗素的姐姐不知道海藻会不会思考的时候,罗素就对她说“你应该学习”。

    你看这口气多牛……啊,只有学哲学的人才会说这么有气魄的话。而我就是一个学哲学的。可是那些文艺女青年呢?她们都到哪儿去了呢?

    有关我的大学,我还有很多话要讲。在那个年代,我喜欢读书,但是不喜欢上课。假如没有那个年轻老师的存在,我完全有可能不去课堂,到那儿一蹲就是半天。英文老师渐渐成了我的一个感情寄托。进大学没多久我就留有了披肩的长发,标榜自己喜欢摇滚,是一个朋克青年,时不时很愤怒——不管怎么说,那时候我自己觉得自己很酷,我猜我其实是很多女孩子暗恋的对象,英文老师只是其中之一。但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异想天开的猜测。我当然希望这个猜测是真的。可是即便我的猜测属实,她们也都不对我开口,这一点我也没有办法。她们习惯于矜持和含蓄。之所以有很多时候女孩子们会在我的背后说我的坏话,讨论我,说我很有意思等等等等(而不对我表白),那是因为她们的脸上都有麻子,她们觉得配不上我。我猜这也是她们没有足够的信心对我开口的真正原因。我把一切问题都归结到那些女孩子不够自信,因为我觉得自己太了不起了。那时候我简直就是一个自负至极的疯子。

    我当时常常这样想,每一个男人都应该从事伟大的事业,否则就很窝囊。我对自己痴痴迷迷,而对未来充满信心。但是这些凭的究竟是什么呢?我就想不出来了。很多东西让我不停地琢磨,弄得我披肩的头发里混杂着不少银发。总体来说,后来令我脸红不已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我二十岁的时候还是个单身汉。

    那时候我老是睡不安稳,每个晚上都会做梦。有时我的大脑还经常换频道,一个晚上做了五六个不同的梦。那次我做梦在浴室洗澡的时候我一遍又一遍地抚摸我自己凸出的肋骨——你知道,有一种说法是肋骨代表了女人——马上,在梦中,那根凸出的肋骨就变成了我的英文老师。这可把我吓了一大跳。不到万不得已,我可不想搞师生恋。但当时那种境况下,我似乎只能搞师生恋了——周围长有一张麻子脸的姑娘越来越多,相比之下,一年四季都穿着黑色裙子的英文老师对我还比较有吸引力。

    在做过那个肋骨的梦之后,有几次我还真想写一封情意绵绵的肉麻信给我的英文老师。当我鼓足勇气把第一封肉麻的信写完的时候,一切都变了。虽然江湖上早就传言英文老师找到了她的真命天子,跟她的真命天子已经同居,但我才不信呢。直到亲眼所见,我才不得不打退堂鼓。这对我的打击实在很大,因为英文老师就好像是我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有关英文老师的那个“真命天子”,我还想说一点当时的情况。他对我来说,就是一个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我鼓足勇气,想铤而走险,往“师生恋”这条危险的道路上闯一闯的时候,我几乎每天都要跟踪我的英文老师。不用说,白天上课的时候表现得就更加卖力了。我要表现得十分上进,不停地举手,即使最后还是老把问题搞错,但这不会影响英文老师对我的刮目相看。这种不平常的表现当然同时也遭到了同学们强烈的不屑和斜眼,可我还会在乎这些吗?下课的时候我带着我的随身听,把耳机塞到我的耳朵里——其实里面没有在播放英文磁带,而是流行歌曲。我只是要装出一副用功学习外语的假象。我还是很成功的,有很多次,英文老师在路上把我叫住。

    “小饭。”英文老师的微笑令人难忘。她口齿清楚,声音温柔。

    我装作糊里糊涂的,其实我心里有数呢,在老师面前悠悠地踱步、投入地听港台流行歌曲完全是我精心设计好的。我一脸懵懂地回头,扯下了一根耳塞,说:“老师,我在听英文磁带呢。”

    这样直白的表达让我的英文老师经常露出调皮的笑容。我心里也乐开了花。我不用担心老师是不是真的怀疑我在听什么,她的笑容就是我最想看到的。

    可是事情总是在最顺利的时候转弯,那天我手里兜着那一封肉麻信(我苦苦憋了一个礼拜的杰作啊),按照原先的计划等在那个路口,总觉得有点不对劲。我浑身不舒服,不自在——因为有另外一个男人也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想,你晃什么呢,还不给我老实点。可是他还在晃,我简直忍受不了这样的男人,一边晃一边还在不停地照镜子理头发。当时我就真想打他,最无法忍受这种小男人。想一想,我真是后悔没有打他啊,要是当场把他打死——即使没有打死,把他打昏过去早一点把他送进医院,我的那封肉麻信就能交到我的英文老师手里,也许英文老师会突然改变主意,不跟那个人同居而跟我相好。正当我背身下定决心要对那个油头粉面的小男人提出警告时,老师就在那一刻出现。

    “小饭。”老师的声音在我耳中正在变得越来越动听。

    “哎……”我回过头来照例扯下了一根耳塞。眼前的一幕就这样发生了。英文老师用手勾住了那个小男人。这样一幅景象太可怕了,就如同有人在我面前吃掉了我最后一粒最喜欢的糖果。我再也说不出一句话,任凭我的老师随着那个男人消失在一片树林之中。至于他们走出树林或者根本没有走出树林,我已经不在乎。我觉得当时我就快哭出来了。可是我的一个耳机中还在唱着张惠妹最著名的那一首:“我想哭但是哭不出来……”

    经过了这一次最为残忍的打击之后,我想我再也找不到去上课的动力了。在那个春天的尾巴里我一天比一天悲伤,日子一天比一天难挨。为了振作精神,我不得不经常去学校附近一家小饭店喝一点酒,点上几个小菜。在精神遭受重创的时刻,一定要让胃口挺住。

    说起那一家我经常光顾的小饭店,我又有很多想说的。每一个大学生都会交到这样的小饭店老板朋友。我的这家小饭馆的老板后面还要加一个“娘”(就是一个娘儿们开的馆子),她就是我的好朋友。因为长相不怎么样,一直没有对象,也一直被我们叫作猪大妹。这么称呼她一点也没有贬低她的意思,起码我一点也没有,连现在的老婆我都叫猪头呢。要说我去光顾猪大妹的生意,可不要乱猜测。虽然我已经失去了我的英文老师,虽然我也曾经一度想让猪大妹看一看那一封肉麻的信,但猪大妹实在是太“猪”了,天下就算只剩下她一个女人,我也宁愿打一辈子光棍儿。我只是把她当作一个可以乱开玩笑的朋友、忘年交。

    猪大妹给我上了些不是很贵的菜,还有一些廉价的啤酒。她从饭店里面搬出那些啤酒的时候就像举重运动员一样神气。她每一次乐呵呵地朝我微笑,而我就咕噜咕噜地喝着。那天我喝到一半,眯缝着眼突然看到对面的座位上有个女孩儿正在对我微笑。当我再眯缝一下,仔细看了以后,发觉这位女孩儿很面熟。容我仔细想一想,发现原来就是一个班的。这真是个惊人的发现,所以我跑过去跟她说:

    “怎么了啊?你的脸上没有麻子了?”

    她说:“弄好了。”还说,“好看吧?”

    整容术真是太美妙了,我想。然后我说:“好看,陪我一起喝一点吧。”

    “行。”真爽快啊。

    “喝什么?”我问。

    “可乐。”我晕。

    现在说一句,这个女人原本是很胖的。根据我的观察和经验,脸上有麻子的女孩通常都很胖。但是当时我竟然没看出来。我居然就和她坐在一起喝了几杯。那时候我已经晕晕乎乎。所以我想,这女孩儿胆子也够大的,不怕我下流吗?不怕我酒后乱性吗?难道我真的不像坏人吗?

    我深情款款地朝她的脸上看去,希望最好能发觉一点东西,比如说一点点暧昧的眼神之类的小暗示。当时有一盏小灯挂在我和她的头顶上。灯光照耀下,我看到了她鼻子里的鼻毛很长,而且是外向地散发出来。我想是我喝多了,一直看着鼻毛竟然觉得很好玩。因为那好歹也是我第一次这么凑近一个女孩子的脸,以及很有特点的鼻毛。她很疑惑我这么专注的原因,就问我:

    “看什么呢你?难道我真的很好看?”

    “开什么玩笑?我在看你的很有特点的鼻毛而已。”我学着最为流行的周星星张开嘴巴哈哈大笑起来。

    后来我看到她的脸一红,连连对我说抱歉,说是因为早上起得晚忘记修剪了。剪鼻毛那么重要的事情都能忘记吗?我心里对她产生了一千个不满意,可是嘴巴却说:

    “完全没关系啊,看上去还凑合呢,非常有个性。我想长都长不出来呢。”

    说了这句话以后,也许是她感激我,也许是她破罐子破摔,就很想跟我有一腿,对我拼命眨眼,我期望得到的那些暗示都被她非常明确地表达了出来。可惜我实在不喜欢那么长的鼻毛啊,所以她理所当然地被我拒绝了。我们没有跑到小树林里,也没有久久地待在里面。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和她自然也没有久久地接吻。

    那一晚的大概情况就是这样的。我们什么也没有干,因为我看不上她。喝完小酒,我就回去睡觉了。

    当我准备睡觉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这件事情对我将是一个转机。但是转机从来都不是预言性质的,只有当回顾历史的时候才能体会到什么是转机。就像我们现在回顾“二战”,觉得珍珠港事件是“二战”的转机,那时候日本人怎么会明白呢?我预感到这是一次转机,然后很兴奋,居然睡不着了。

    我二十岁的时候还是个单身汉。

    我二十岁的时候还是个单身汉。

    我二十岁的时候还是个单身汉。

    ……

    我在床上不停念叨着这句话,看看自己能念叨多少遍,其功效就像数绵羊一样。我念着念着浑身开始发热,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即将烧起来,同时背脊上汗水如注,就像夏天已经提前来到了我的床上,恶狠狠的太阳正在煨烤我的被子和床单。我觉得我好像已经发烧,天花板在跟我玩地理课上的大陆板块漂浮游戏。忍了一会儿,最后我决定服用感冒药。乱用药是我这个人的毛病,完全不管“是药三分毒”这样的古训。我忘记了那个药是否是后来被医学家指定为含有对人的身体有害成分的那一种,总之那个药效果很显著。我马上就睡着了。

    可见世上最好的安眠药还是感冒药。

    我到了四十岁才明白,任何一种安眠药只是让人变得迟钝和更加愚蠢。而一个人一旦迟钝和变得愚蠢,他就已经不需要安眠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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