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连科文论-仰仗土地的文化——《阎连科小说自选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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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文化”这种说法也许会被人非议,但因为“社会文化”的存在,土地文化自然也就有可能被单章另说。正如人们接受“一种作家是靠知识写作,一种作家是靠生活写作”的说法一样。人们也许会想到,还有的作家是靠“社会文化”进行写作,再有的作家是靠“土地文化”进行写作。土地文化作为文学的土壤,作者和读者都有可能透过作品触摸到它茸茸的根须。而国外和国内的许多作家,之所以能够成气候,与他们对土地文化的理解、深眷显然是分不开的。我们不能用“知识型”和“生活型”的标准去框架对中国文坛发生了极大影响的马尔克斯、福克纳,也不可能以此去框架中国的许多作家和作品,如鲁迅的小说和沈从文的全部创作。即使我们说萧红是“生活型”的作家,结论也似乎显得生硬,显得我们距离萧红未免太过遥远。然而,如果我们把他们理解为仰仗或更多地仰仗土地文化写作的人,也许更容易走入他们的内心和他们的作品。马尔克斯的马孔多镇、福克纳的“邮票之乡”、鲁迅小说中的故土、沈从文笔下的湘西,包括萧红描绘的呼兰河,这些作家几乎都在小说中仰仗、依赖土地文化。我们只要打开他们的书页,就能闻到一种湿漉漉的乡土气息,能在手指上沾染一层深秋后微白微腐有如枯枝败叶上的霜毛似的颜色。我们没有能力(是我没有能力)用一两句话来把土地文化的含义明晰准确地定义下来,但我们却能从他们作品中触摸到土地文化粗壮的根须;能如走至乡村看见路边送葬队伍扔落的冥钱一样看见土地文化的无处不在;能听到他们作品中土地文化如(也恰是)民间音乐一样在我们耳边叮当作响,潺潺流动。正如“社会文化”支撑了又被我们景仰着的捷克作家昆德拉的作品一样(我个人这样理解),土地文化支撑了《百年孤独》、支撑了《我弥留之际》、支撑了《阿Q正传》、支撑了《边城》。所谓“生活型”作家的说法,是基于“作家要知识化”的愿望提出的。但我想,仰仗土地文化和仰仗社会文化的小说创作,恐怕并无高下之分,二者都有可能产生大作家和大作品。所不同的是,大家对这两种文化的认识、理解、把握和表现的深度、广度不同,形式感相差相异罢了。

    土地文化最容易被我们抓到的是乡土文化中的那一部分“社会文化现象”和“农民政治”等这种土地文化中最表象的东西,譬如干群关系,譬如左倾影响,譬如乡村廉政,譬如今天改革开放所带来的乡村社会关系的改变和农民的苦乐、阵痛以及精神上的酸楚,等等。因其最为表象,也就最易动人。因此,这种作品就总是成批产生,作家也一茬一茬、一代一代地涌现。诚然,这样的作品在某种程度上唱出了一个时代的某一阶段中许多人的心声。它记录了一批活跃在经济、政治前沿的人的心灵轨迹。这样一些作品的热冷兴衰,和土地文化时势流动的现象密切相关(那些仰仗社会文化现象生产的作品何曾不是如此呢?)。它们最大、最直接的价值在于,是一个时期中一个阶段的第一层面文化现象的记录。然而,真正能写出不仅抓住而且把握了这种文化现象的作品,又哪儿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呢?

    土地文化的宽泛是我们(我自己)无力用文字辖制和界定的,但毫无疑问,那些真正从土地的历史中产生的观念、意识、血缘、宗法、制度、风俗、道德以及特有的政治形式、斗争形式、生存形式和纯属某一块土地上的音乐、绘画、文字、诗、戏剧、神话、传说等文化范畴的东西,很有可能是土地文化的主干。因为我们从那些仰仗土地文化写作的大家和名作中,看到字里行间所弥漫的正是这些。读他们的作品,打动我们的不仅仅是人物命运。甚至根本不是人物命运,是那些人物命运底垫的雄厚弥漫的一种来自于土地深处的文化基因,而是那些如汪洋大水一样冲决、淹没了故事的土地文化的雾霭。这样弥漫四溢在小说字里行间的土地文化的雾霭,看得见,但却难以捕捉。我们有时用宗法制度、封建伦理、欲望诉求、人情风俗、道德观念、历史因袭等思维向度去试图规定他们,我们以为纲举目张一样抓住了要害,可那挂一漏万的深深遗憾,何尝不是这些要害处深藏着的雄厚弥漫的底垫呢?这情景恰同我们有把握一条船在河面上游动的可能,却不能把握河面以下的漩流一样。那些好作品中乡土文化的潜流,才是真正的生命。船的航道,只是潜流托起的表征而已。

    不消说,我们已经有了许多探测乡土文化潜流的好作品。我们不能设想鲁迅小说的背后倘若没有他对故土的深恋和大恨大爱,《阿Q正传》会是什么样子;不能设想沈从文如若没有湘西土地文化引起的心灵悸动,《边城》会是什么样子;不能设想老舍没有对北平的热爱,《四世同堂》会有这么大的生命力;不能设想萧红没有对东北土地的文化忧患,《呼兰河传》和《生死场》还能把我们带回到那个年月乡村的愁苦中去。我想,这些大家、名家的作品之所以至今依然如当初一样年轻、灵动,重要因素之一,就是因为土地文化是他们小说里可闻、可见、可触摸的潜流,是他们小说文字与文字之间相连的黏稠的雾霭,不是一般的展览和外在的绘状。土地文化塑造了魂魄,血液里才能淌出诗情。土地文化只有被作家心灵化以后,才具有生命,具有活力。只有心灵中的故土和文化,才能使作品有弥漫的雾气,才能使作品持久地有一种沉甸甸、湿漉漉的感觉,才能使我们打开书页,仿佛在光秃秃的严冬中摘到了几片冬青树的厚叶一样。国外的大家如此,国内的大家如此,就是如今文坛上我们尊敬的前辈、同辈的作家和作品亦如此。小说中所笼罩的土地的文化,不是成熟后被作家收割的稼禾,而是作家面对那块土地、面对即将消亡的那块土地上呈现和隐藏的文化,心灵上的震颤和苦痛。如果马尔克斯不了解那块生养于兹的土地和那块土地上的文化,(现在,谁谈马尔克斯,谁也就招人烦了)《百年孤独》何以撼动人心呢?为什么鲁迅对土地文化所呈现的心态是爱之愈深、恨之愈切呢?为什么沈从文的作品是伤感的吟唱呢?为什么老舍对土地文化是迷恋的描绘而萧红投向故土文化时却是一种独一无二童真而又忧郁的目光呢?这种差异,也许正是土地文化的各种心灵化的不同过程,展示了这样一批仰仗土地文化或较多地仰仗土地文化写作的作家的个性。他们的作品形式上不同,如马尔克斯大别于福克纳,《边城》大别于《阿Q正传》。萧红在这一点上明显有别于同时代的作家。而我们今天,同一地域,仰仗同一土地文化写作的作家,他们所自自然然呈现给我们的不同的艺术个性,也许就是因了相同的土地文化经过了不同心灵过滤的结果。不同的心灵,才有不同的形式和内容。也许我这样的说法,纯属一种主观臆测而已。最后,我们得把话说回来,我自己得把话说回来,写小说和做许多事情一样,我们总是眼高手低。至少我是如此:想到十成,能写六七已经不易,何况我又是只能想到六七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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