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变法的前奏就说到这里,该出场的大人物们也简单地介绍了。
下面,要进行的是一项非常考验智力的游戏。
请问,像北宋这样的大国,国事千头万绪,哪里都是问题,说声改变,要从哪里改?怎样才能在堆积如山的问题中找到那个最合适、最容易见效也最稳妥的突破点?
这是一个在历代史书里都被忽视了的问题,谁也没有注意到为什么变法的顺序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为什么王安石要从均输法开始动手,那与北宋的国情有关,与官场的安稳有关,与那个变法幕后的大秘密、大宗旨有关。
宋熙宁二年(1069年)七月,经制置三司条例司议定,均输法出台。它迅速地让京城里的达官贵人,乃至皇帝看到新法的效果,又巧妙地躲开了以农业为根基的中国古代国家最大的命脉。
时机没到,绝不去动最敏感、最基础的东西。
均输法很简单,它关系到开封百万居民的生活现状。城市,我们都知道,大城市的繁荣取决于周边小城镇、农村的供给。它就像一只庞大的蜂王,全体工蜂都要全力以赴地供养它,才能把它养胖,从而繁衍整个蜂群。
开封城也是这样,为了繁荣它,赵匡胤建立了一个部门,名叫发运司,由它的长官发运使来负责淮、浙、江、湖等六路的漕运,把南方的柴、米、茶、盐等一系列好东西运到京城来。可是时间长了,就显出了它的弊端。
权力不足。
发运司只是一个执行机关,只能按命令到某地去征集、运送某些东西,而决定运什么的,比如说京城里三司部门的某位大佬,他老人家只知道大笔一挥,按照不知哪年哪月存下来的底档,说有个地方出产这东西,好,发运使就到那儿摊派。
这让整个漕运陷入混乱,很多时候,这地方没这产品,任务却来了,那地方有这东西却烂在地里不要。浪费吧?别急,真正的浪费还在另一边。京城里的供需更混乱,大佬们都是些口不言利、手不沾钱的君子,哪有闲心去管市场上真正需要些什么的小事?
于是京城里急需的,往往运不上来。京城里积压的,倒源源不断地涌了进来。长此以往,供需脱节,但奇妙的是京城反而更繁荣了。为什么呢?稍后才说。
针对国家具体负责部门的无能,王安石变法的第一步就是要改善这一点。他的办法是,归根结底一句话——人治。
法治与法治社会,在当时是大逆不道的。不管王安石的心里是不是另有更好的主张,他只能在原有的基础上改良。具体做法是给发运使增加权力。
要让发运使有权知道京城里需要什么,各地出产什么,由发运使来决定到什么地方用什么价钱买什么东西,这期间朝廷就要花钱,同时还要考虑到把东西运回京城的路程,运费也要打进去。运回京城之后,由官方原有渠道向官员、市民出售。
等同于国家开了个买办大公司。
仁人君子们大怒。
第一轮的攻击波由就职知谏院的范仲淹的二公子范纯仁发起,他在奏章里没有指出均输法任何一点的错处,重点是对君子小人分辨法的N次重复。在他看来,王安石一党无事生非残害百姓,所谓的富国之法,不外乎是向汉朝的小人桑弘羊学习,每天像商鞅那样想着怎样赚钱,完全违背了孔子、孟子等圣人的教诲。
空洞无物,态度恶劣,他被贬出京城,到外地反省。
接下来出场的是位开封府的推官,职务不大,可必须得认真应付,因为他是苏轼。苏轼这时的文采已经闻名天下,在全国读书人心中的地位与文坛盟主欧阳修都相去不远了。他的话真正说到了点子上,要明白其中奥妙,得先思考另一个问题。那就是,新法改革之前,京城的供需脱节了,为什么东京还能保持住有史以来人类最巅峰的繁华呢?
商业,它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保持了首都的繁荣、周边的流通;可是另一方面也让金山银河从国库的旁边流走,跟国家不发生关系。
谁在经商,怎样经商?
联系到苏轼的话,就是“自均输法实行,豪商大贾皆疑而不敢动”。为什么不敢动,是因为均输法虽然没有明说是官办公司,但既然采买,必定出售,一定会和商人们争利润的。
均输法要做的,就是把商人们的利润收归国有,商人们不敢动,正好证明了新法的成功。
有人要说了,这不是搞垄断吗?打击自由竞争,这是走历史的回头路,把本已兴旺发达的宋代商业活生生地扼杀了。
对,这种说法也对。只是自由竞争、垄断主义这样的名词是发生在现代社会里,与之相匹配的是高昂的现代商业税。在宋朝时,不管商业怎样发达,都是相对于其他朝代而言,主体上它仍然是一个农业社会,以农业税为准收缴的商业税,能和它的产出相符合吗?
更何况里面还有猫腻儿,大商人上多少税,怎样上税,都是非常有讲究的。参考下后来为什么在名义上与商业半点都不沾边的大臣以及深宫后院里的皇后、太后、太皇太后们,也都为大商人说话,内幕就太简单了吧。
不收钱谁干活儿。
说到底一句话,王安石及其同僚是发现国家的问题,解决问题。而这些大商人和他们背后的同伙,是发现了国家的问题,享受、利用这些问题!
新法的第二条法令涉及国家之本——农业,名叫“青苗法”。它在史书里大大有名,甚至于成了王安石变法的代名词。
要理解它,必须得跟另一个名词联系起来,那就是盛行于隋唐两代的“常平仓法”。这个法令可以说是一项百分之百为黎民百姓造福的仁政,从哪一点上说,都没有半点害处。
它是一架国家特设的天平。当丰收时,国家出钱稳定市价收购,防止谷贱伤农;当灾年出现时,国家以低廉的价格卖出,让人民能吃上饭。
注意它的性质,完全是不营利的,是一种国办的公益事业。那么,问题就出现了,既然这样好,为什么王安石还要变法呢?
这再次验证了一条真理——世上没有坏事,只有坏人。无论多好的政策,都要看是由谁去实施。历朝历代,国家都由儒家学说统治,虽然有一些奖惩条例,可远远达不到监督的力度。常平仓法再好,也被底下的官员们败坏了。
这帮人里比较有良知的是私吞了仓里粮,比较有经济头脑的是把仓里的粮拿出来和奸商们勾结,在灾年时以囤积、提价等手段卖出,发的不是国难财,而是人命财!
同时,作为农民来说,他们的口粮都成了问题,种子粮怎么会剩下?于是开春之后,只能去借贷。向谁借,怎么贷呢?
向富户借,借高利贷。
高利贷是个可怕的名词,从古至今从来没有消失过。它就在我们的身边,并且一直保持着浓重的民间色彩,对,通常放贷的人都是黑社会。
借时容易还时难,不是卖儿卖女,就是倾家荡产,社会上则形成了兼并。
青苗法中官府拿出本金,本金就是全国各地的常平仓、广惠仓里的粮。贪官不是拿这个生财吗?现在朝廷收回来,给皇帝生财。
具体做法是把这些粮食兑换成现钱,在河北、京东、淮南三路,分夏、秋两个季节,把钱贷款给青黄不接的农民。
不白贷,两季庄稼收成以后,归还时加两成的利钱。考虑到是分两季操作,实际上,每年收回的是四成的利息。
其他还有很多细节上的规定,比如城乡居民都可以贷,除了游手好闲没有不动产的人;为了防止借了不还,甚至逃跑躲债,规定得有保人,等等很多,我们不必都一一了解,那与整体构思无关。只有一点需要注意,那就是规定了不许硬摊派。
好了,我们现在可以把青苗法和常平仓法作一个比较。答案很清楚,青苗法不是去救农民,因为40%的利息非常高了,俗话说“利过三分就是贼”,四分是什么我就不说了。
只有比较才会出真知,可见当时宋朝民间的高利贷高到了什么程度呢?
不要震惊,请淡定地看下面的数字,那不是五分,或者翻番,而是月息六分,即年息七十二分!这是什么概念,我实在没法形容……
回到宋朝,青苗法的本质,它不是救农民,而是杀富户。至于王安石本人,他需要杀的是顶级大佬中的战斗机。
唐介、吕诲。
唐介总是和王安石吵架,两人之前没有过节,就近办公的机会都不多,可他从人品到能力,把王安石看得一文不值。于是,吵架发生。结果可能是唐介老了,还有神宗不是仁宗,对他不是那么小心呵护,他被王安石气得背上生疽死了。
这成了王安石的一大罪状。但是唐介死时59岁,这个年纪了还一贯热衷吵架,气死了是不是一件心满意足的事呢?
吕诲事件比较灵异,起因和母爱的神圣博大有关。话说未来强大无比的英宗老婆、神宗的妈妈高太后最爱的儿子并不是长子,而是岐王赵颢,爱到了每天必须见面,甚至形影不离的程度。具体的做法就是把成年的赵颢一直留在皇宫里,不让他到宫外住。
有个叫章辟光的大臣上书提醒之后,她勃然大怒,命令神宗治罪,从重从严地处理!神宗没办法,当孝子是要听话的,只好把章辟光外放。这时满朝文武没有人敢说话,只有王安石站了出来:章辟光没有任何错误,不必处理。
吕诲就在这时,用这件事弹劾王安石。
弹劾奏章里充满了大道理,总结了王安石十大罪状。具体是:慢上无礼,好名欲进,要君取名,用情罔公,徇私报怨,怙势招权,专威害政,凌铄同列,朋比为奸,动摇天下。大得吓死人的罪名,罪状自然更经典,因为王安石“大奸似忠,大诈似信,外示朴野,中藏奸诈……”
之后的事就不用说了吧,吕诲被踢出京城,滚得越远越好。真是不知所谓,这种指责只能说明一点,那就是王安石至少在外表上保持了大忠、大信、朴野等优点,难道还有别的说法吗?
以上就是王安石干掉此前最著名的两位吵架王的经过,按说这种战绩放在神宗朝之前,足以让他睥睨天下,咳嗽一声就压倒宋朝官场了。但是这时不行,没人服他。比如每次他谈到新法引经据典,说是周王、孔子、孟子等大圣人的主张时,都被人嗤之以鼻。
当天他走进了政事堂,映入眼帘的是一派海边度假村的风光,大臣们三五成群正在闲聊,见他进来,几句话就开始了唇枪舌剑。这时王安石感叹:“公辈坐不读书耳!”吃饱了闲坐没知识,都是一群文盲。
参知政事赵抃慢悠悠地回了一句:“君言失矣,皋、夔、稷、契之时,有何书可读?”
气死你。
这段对话出自《续资治通鉴》,不用多高深的考证就知道有水分。注意称呼,王安石说“公辈”,这在当时是超级尊称。赵抃回的是什么?“君”。
一般来说,王安石是他的下属或者学生,就非常合适了。可王安石是谁?不说当时的实权有多大,单论职务就不比赵抃低,凭什么小了好几辈?
真正的死敌是司马光。
司马光这时处在暴跳如雷的边缘,不过谁也没有看得出来。他的修养已经到了不动声色的程度。这时他51岁,有件小事在官场中流传。
某一天,司马光在办公,出了件急事,一个小吏冲进来报告。却见司马大人正襟危坐不动如山,当时就吓了一跳,急忙收住脚。结果又犯了个错,收得太急把蜡烛晃倒了,差一点儿烧到司马光的袍袖,小吏吓得腿都软了,可司马光从始至终纹丝没动,只是目光如炬,一直紧紧地盯着他。
每临大事有静气,这是一个政治家起码的素质。
可这时他真的忍不住了,危机来得太快,直接威胁到了他本人的地位。王安石把吕惠卿提升到了崇政殿说书,他本人一直在迩英阁给皇帝讲学!
好你个王安石:第一,威胁我的位置;第二,不自己出面,派一个手下和我打对台,当我是什么?这绝对不能容忍。
他也不写什么奏章,直接去找皇帝面谈。见了面直接切入主题:“吕惠卿逢迎谄媚,不是好人(非佳士),王安石现在在朝廷内外受到诽谤,都是因为他。”
神宗摇头,回答:“王安石不好官职,自奉节俭,可称为贤者。”话里的意思很明白,你别拿吕惠卿说事,王安石站得正,没有人能影响。
司马光反对:“王安石确实是贤者,可他不懂事又太倔,他不知道吕惠卿是真正的奸邪,是他的谋主,在幕后巧妙地指使他做事,这就让他背上了恶名。现在,吕惠卿突然间被提升,很多人都不服啊。”
神宗想了想,说:“吕惠卿说事时思路很清晰,像是个人才。”
“的确是人才,”司马光不动声色,话题悄悄地进入了他的节奏里,“吕惠卿确实文学辨慧,但是心术不正,愿陛下慢慢考查。江充、李训(汉朝、唐朝两大权臣)如果没才能,怎么会感动人主呢?”
神宗默然。
这个默然一般来说是讲皇帝不想搭理他。可仔细查一下司马光的学术体系,再加上他平时对神宗的讲学,就会明白此默然不同凡响,吕惠卿的麻烦大了。
司马光不同于欧阳修等前一代君子,不会看谁不顺眼,逮住件小事就把小人的大帽子甩过去。他综览各代历史,把天下人归为四类。
圣人、愚人、君子、小人。
四种人,以才、德两方面来划分。才德俱全是圣人,无才无德是愚人,德胜于才是君子,才胜于德是小人。他着重解释了为什么这样区别君子和小人。
那就是一个人的才能不够,可品德够高,只会很有限地造福于人类,不会作恶。可一个人满肚子坏心眼儿,才能又特别大的话,就会四处害人,没事找事搅乱世界,尤其是对没什么能力,又特别忠厚老实的君子们,杀伤力实在是太大了!
所以小人,有才能的小人才最危险,最要不得。
根据上面的理论,具体到吕惠卿的身上,是不是小人的头衔成了给吕惠卿量身定做的呢?当天谈话的结果是神宗默然了,他在思考,这就达到了司马光的目的。
作为一个超级官场斗士,司马光非常清楚,只用这样的谈话是绝对没法让吕惠卿失宠倒台的,要的是在皇帝的心中埋下一粒种子,从这时起,一直隐隐约约地笼罩住吕惠卿,让他每做一件事每说一句话,都和“小人”这个终极罪名暗合。
历史证明,他得逞了。直到王安石第一次罢相之前,吕惠卿从来没有任何污点,可他的奸邪之名,却早早地就盖棺定论了。
几天之后,司马光对新政的攻击才真正展开。方式还是利用自己的特权,在迩英阁给皇帝讲经上课时就近说事。
那天,他讲的是西汉开国时的事。
曹参代萧何为相。这件事流传很广,相信大家都知道那个成语“萧规曹随”。简单地说,就是西汉开国宰相萧何老了,退居二线,接任的是曹参。可是这人上任之后吃喝玩乐,啥事不管,皇帝着急了,为了照顾他的面子,派他儿子去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曹参二话没说,操起鞭子,摁倒儿子,一顿狠抽。第二天上朝,给出了答案。
问皇帝:“某与萧何比怎样?”
皇帝答:“你差点儿。”
再问:“您与开国之祖刘邦比怎样?”
皇帝脸红道:“差远了。”
答案出现,我比不上萧何,您比不了高祖,那还变什么法做什么事,一切照着老规矩来不就得了。
神宗立即就听出了话外之音,他问:“汉朝一直守着萧何定下来的汉律不变,能行吗?”
司马光的回答是北宋史上最雷人的一句话:“何止是汉朝,从夏、商、周三朝开始,它们的君主如果能恪守禹、汤、周文、武王的法度,那么直到现在,还仍然是夏、商、周,绝不会改朝换代!不信吗?以汉朝为例,汉武帝改变了汉高祖的政策,结果盗贼充斥天下。汉元帝改变了汉宣帝的法令,汉代就此衰落。所以说,祖宗的法制绝对不能改变!”
这是雷吗?这是九天神雷。对他的话我不加个人分析,相信只要是受过正规教育的现代人,对司马大师的这番话自有判断。
好玩的是,历代史书里,包括近现代的宋史作品中,关于司马光这番话的理解,都像是坐进时光机器,返回到当时和司马光私下聊过一样,替他来了段注解。说什么司马光身为中国最为传统、最为典型的知识分子,其人品、学问都足以为万世之楷模,尽管他说出了“三代之法不可变”这句猪一样蠢的话,可他绝对不是猪。
他只是举一个例子给年轻毛躁的宋神宗听而已,要看他的本意,不要细嚼他的每个字嘛……对此,我再次无话可说,人要为自己说出的每个字负责,为自己做的每件事负责,这是最起码的常识,居然到司马光的身上就不适用了。
奇哉怪也。
针对司马光的这番高论,变法派选择反击。由刚上任的崇政殿说书吕惠卿负责实施,他可以行使职权,也给皇帝上课。只是上课归上课,待遇不一样。司马光讲时可以不被打扰,吕惠卿上课时,台下面坐满了大臣,外加司马光本人。
这是讲课吗?这是公开辩论会,请看实况转播。
这一讲的内容基本规范在《周礼》,这好理解,什么都要返本溯源嘛,周朝有孔夫子都崇拜的圣人周公旦,看看人家当初是怎么规定“先王之法”的。
吕惠卿说,根据《周礼》,先王之法有一年一变的,是每年正月的布法象魏(在宫廷外的大门上公布法律);有五年一变的,比如周王巡游天下,到处视察;有三十年一变的,是刑法的轻重缓急;还有百年不变的,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人伦秩序。
通过吕惠卿的话,我们可以看到,他起码是在用人类的语言进行交流,就算《周礼》这种传说中的礼法真的存在,也得有一个不断完善、各有适用的过程。
可是司马光就能把这些都抹平,要说一个人的才学、名望真的是非常管用的,达到了一定程度,就成了真理的化身。请看司马光的答辩。
——布法象魏,那是公布旧法;周王巡游天下,到处视察,为的正是检查诸侯们谁变更了礼乐,改动旧法的,发现了一律处死;刑法,新国用轻典,乱国用重典,这只是轻重不同,不是讲法律本身的变法。吕惠卿曲解经义,实在可笑。
接着他开始发动群众。
——“陛下,现在公卿、侍从都在这里,您可以问问他们,国家的秩序已经败坏到了什么程度。本朝规定三司省管理天下财赋,不称职可以罢免,但宰相不可以过问它的运作。现在设立的制置三司条例司是怎么回事?宰相要用道德来辅佐人主,怎么可以用‘例’?如果用‘例’,宰相岂不成了胥吏?听说最近又要成立设置看详中书条例司,这又是为了什么?”
底下的众位大臣欢呼雷动,异口同声:“顶司马光,顶司马光!”
吕惠卿对此准备不足,百忙之中回了一句:“司马光讥笑朝廷,讥笑臣是条例司官员。”他说对了,司马光的讥笑全面展开。
——改革就像修房子,一定得有良工美材才能动工。可现在变法的这些人,两者都谈不到,臣担心朝廷会漏雨(今两者皆无有,臣恐风雨之不庇也)。
答辩到这里,抛开各自的道理到底是谁对,先看看交流的诚意。吕惠卿不管以后是什么名声,他开讲以来一直都在说道理。而司马光呢?先是攻击国家职能部门的合法性,进而否定同僚们的工作能力。
请问一个政府职员,有什么权利说别的同志是废物?大家都是人,你凭什么高高在上,认定别人不是“良工美材”,注定了办不成事?这不是什么正义感超高,或者圣人指数过人,回到大家都是人类这个基本衡量点上,这是人身攻击!
说到人身攻击就有趣了,《宋史》里的记载是,下面轮到吕惠卿发言,未来的无耻奸邪之人变得恼羞成怒,他气急败坏地用别的言语来诋毁司马光,其恶劣程度让皇帝都看不过去了,说:“相互辩论是非而已,何必如此!”
想必吕惠卿真的说了特别不要脸的话了,但为什么史书里半点都没有记录他到底说了什么呢?以后来的“君子”们对他打压鞭笞的程度,这都是最重要、最生动、最切实的证据啊!怎么能忽略呢?
唯一的解释只有一个——吕惠卿根本就什么都没说,或者说出来的话是保守派、司马光等没法面对、无法解释的难题,他们“为尊者讳,为贤者隐”,都隐过去了!
吕惠卿的话找不到了,司马光的话却被记载了下来。
富弼年迈辞职之后,陈升之升了宰相。当时神宗曾经问司马光:“爱卿,你对现任的宰相有什么看法啊?”
司马光回答:“闽人狡险,楚人轻易。”闽,指福建,陈升之是福建人;楚,指荆湖一带,王安石是江西人。依司马光的话来说,就是陈升之狡诈凶险,王安石轻佻草率,南方人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太祖皇帝赵匡胤曾经说过南方人不许当宰相,他们当了就要坏事!
不知道这番话算不算是诋毁,尤其还是在私下里聊天时说的。背后论人短长,好一个大宗师风范!
更加好玩的还在后面,在这次皇宫内部辩论会结束之后,不管是司马光占了上风,还是吕惠卿被隐掉的话一语中的,反正新法该推行还在推行。
不仅是青苗法,连农田水利法也上台了。
农田水利法很简单,它允许任何人,不管是官还是平民,都可以去做如开荒、修堤、挖渠、蓄水等对农业有利的事。民间办不到的,可以提请官方去做。官方除了配合之外,更主要的是要把本辖区内的荒废土地调查清楚,让朝廷知道农业还有多大的潜力可挖。
这个法令,只要是脑筋正常的人都知道好坏吧?组织人力开荒种田扩大收入有什么不好吗?更何况没像西汉时王莽做的那一套,把大批的农民迁徙到陌生区域去开荒,弄得新田没开好,熟田都荒废。王安石只是在原地方,让原住民去开垦由于历史各种原因造成的荒地,这有什么错吗?
错大了,司马光怒火万丈,忍无可忍,决定发起总攻。这次他绕过了吕惠卿等“爪牙”,直接和王安石说话。大宗师是很有身份的,他决定先礼后兵,先给王安石写封信。
信是这样开头的:
……窃见介甫(王安石字——引者注)独负天下大名三十余年,才高而学富,难进而易退,远近之士识与不识,咸谓介甫不起则已,起则太平可立致,生民咸被其泽矣。
这段话在历史上大大有名,几乎被每一本写王安石的书所引用。司马光的意思是说,王安石30多年来名满天下,品德能力都太高了,谁都相信。他除非不当宰相,当了宰相,幸福太平的和谐社会立即就能实现!
大家都知道,这是客气话,先礼后兵中的“礼”而已,可是参照下“闽人狡险,楚人轻易”,大家是啥感觉呢?
这要是吕惠卿说的,就啥事也没有,可您是司马光,才德兼备、没有瑕疵、万世师表型的大宗师啊。
这封信非常长,非常有名,收录在司马光的个人文集中,哪位有兴趣可以去看看,名字叫《与王介甫第一书》,字数超过了四千,里边有三个议论点,可以说非常明确、非常重要。
可是换来的只是王安石一份不超过百字的小回条。于是,保守派们义愤填膺,大声疾呼,我们的首领被轻视了,王安石竟然这样傲慢。
可是无论换谁当王安石,估计都会只回这百十来个字。理由太简单了,四千多字的长信里林林总总把以前开会说的各次发言总结了一通,汇合成一篇大记录,要我怎样回复?你当时说的我当时都回答了,难不成我也跟你一样来个全面回忆?
你不烦,我还烦呢。
事实上司马光就是不烦,他再接再厉,不达目的不罢休,又写了《与王介甫第二书》。
这回焦点集中,定在青苗法上。警告王安石,你要是再这么搞下去,不出几年,就会出现“父子不相见,兄弟离散”的可悲局面,国将不国了。
提到青苗法,王安石不能再保持沉默了,说实话,这是他的悲哀。人都说他辩才无碍,能把活的说成死的,再把死的说活了,随心所欲怎样都成。可是细看下,会发现他的口才不是顶级的。顶级的人,能通过谈话让反对派成为赞成派,把敌人变成朋友、变成下属。
而王安石只能把对手说没词了,说得气死(比如唐介),这样造成的后果更恶劣,对手们只是一时没话,可事后越想越怒,会变本加厉地找茬。何况,有些人是王安石永远都说不服的。
比如司马光。
王安石明知道没法沟通,还是回了一封三百多字的信。它在历史上也非常有名,就是那封《答司马谏议书》。
这封信值得我们看一下,里边的话有很多可以让我们了解王安石,判断出这段时间内他的所作所为是不是正确的。
针对司马光信里所说的“侵官、生事、征利、拒谏、招致天下怨谤”这五条,他逐一答辩。
——受命于皇帝,在中央确定法令,交给有关职能部门实行。这不是侵官。
——各条法令都有据可查,是先王先圣做过的,用来兴利除弊,不是生事。
——为天下理财,皇帝没有奢侈滥用,大臣没有中饱私囊,不是征利。
——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
这一条可以和“招致天下怨谤”结合在一起说。说来真是很好笑,王安石的外号谁都知道,叫“拗相公”。就是太倔太牛,谁的话也不听,甚至皇帝都得听他的。这是历代学者、百姓最看不上他的一点。
可是逆向思维一下,他听了,是一个能接受各方面意见的好同志,将是什么局面呢?前面的这些意见哪条是先承认新法是可行的,然后在里边挑出小毛病,让王安石完善它,从而让新法变得更加利民利国的?
没有,一条都没有。这些所谓提意见的,都是彻头彻尾的反对派,意见只有一条,那就是彻底废除新法,回归到从前的局面。在仁宗、英宗的年代里,我们士大夫大臣们过得非常好,你这个万恶的捣蛋鬼,凭什么毁了我们的幸福生活?!
由此可见,两派的矛盾根本是不可调和的,是属于改革还是不改革这样水火不相容的大问题。这样的事,你让王安石怎么不“拗”?不拗的话,改革还改个屁啊?
到这里,我们仍然要保持中立,我们要看清楚这段历史,就要让自己的感情始终不倒向任何一边。话说王安石的信发出之后,立即就收到了司马光的第三封信。
这封信可以说是第一封的复制品,外加上对王安石人生走向的建议。司马光以老朋友的身份劝王安石,介甫,你还是就此退休吧,人生很美好,江南很美丽,那里才是你的归宿。
抛开这条建议本身是出于司马光的好心还是别的什么,还有作为国家高级公务员,以私人身份要国家重要领导干部退休是不是合适,我们只留意一点,注意,这时司马光要的是王安石走,然后我们留意稍后他另一次的要求是什么。
平心而论,这样的第三封信要王安石怎样回复呢?是同样复制粘贴一下第一封百十来字的短信,还是告诉阿光,工作永远比休闲有意义,开封是我的第二故乡,坚决不辞职?
无论哪一样,都会引起新一轮的争吵和无穷无尽的书信往来。王安石选择沉默,不再写信,是不是一种很高的姿态、很和谐的愿望呢?
但在司马光的心里,这就是王安石的诚意不够了。作为他,已经仁至义尽,无论是私人方面还是官方角度,都对王安石完成了“教育”,你王安石怎么能不听我的呢?!
古人云,不管自己多么伟大,不管罪犯多么丑恶,不教育就砍头是不对的(不教而诛),现在司马光一而再、再而三地反复努力,王安石不听,那么他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心理安得地为正义而奋斗了!
只是现实是无情的,一来王安石的职位比他高;二来神宗皇帝和王安石站在一起。司马光站在朝廷上正义凛然,却没抓没挠,找不到下手的地方。
不过只要留心,机会总是有的。司马光身为历史大宗师、当时的学院派领袖,他得到了一个差使,主持最近一期的馆阁人员考试。
这是全国各地所有才子考中了进士,得到地方性官职,干过一年之后的法定权利。他们可以进京再次考试,是向两制、两府等顶级高官迈进的途径。这次司马光出的考题是——论“三不足”的对错。
所谓“三不足”,就是史书里总会提到的王安石先生最剽悍、最好玩的三个不,即“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老实说,这三句话放在古代儒家学说统治全国的年代,是百分之百的大逆不道,泯灭人伦,反人类反社会的重罪。一般来说,只要说出口了,这个人就是从根子上坏透了,没救了。
天变,这是上天神灵的最高指示,干旱几个月,或者雨下多了,天上闪个流星,皇帝都要深刻反省是不是最近人品有问题。在王安石这儿居然可以忽视,不理会,不惧怕。
祖宗,这在现代社会里都是中国人不可触犯的敏感神经,何况在中国古代家庭里一切财政、婚姻、丧葬等都由父母做主的时代里。祖宗是什么?祖宗就是神!
不敬祖宗是什么?猪、狗、不、如……
人言,这是王安石最让反对派痛恨的地方。纵观宋朝社会,不管是哪个时代,就算赵匡胤时期,太祖陛下随时手提一只大斧,动不动就敲断某人的大门牙,也没让士大夫们闭嘴。“言论自由,言者无罪”是宋朝最让人向往的地方!
王安石居然……嗯,对不起,王安石也没说不让你们说,只是不听罢了,可这就是罪无可赦的死罪!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不能用现代人的眼光来分析,因为我们比王安石和司马光都有智慧,现代的教育让我们明白天旱的原因是什么,雨下多了怎么办,还有,天上闪流星我们都兴致勃勃地围观,甚至许愿。所以,我们要返回到宋朝去理解这件事。
王安石真的说出这三个不,那么他真是个吨位非常大的傻瓜。简直是没事找事,身在火坑里还给自己买汽油。但是,要说明的是,王安石本人没在任何场合跟任何人说过这三个不。
从来没有,最多只是含糊其词地表达了些许的类似意见,但就被正气凛然、绝不说谎、千古第一完人司马光总结成这三句经典无比的语录。
然后,还广而告之,成为国家高级公务员考试的题目。
面对这样的事,请问如果你是王安石能怎么办呢?去否认?去找证人,说自己从来没说过这样的话?那就死定了,有些事越描越黑,越否认越被人相信是真的。王安石顶着雷走到了皇帝面前,说出了这样一番话。
——陛下日理万机,不流连声色,不贪图享乐,遇到事情首先想到百姓的安危,这不是害怕天变吗?陛下能广泛听取臣子意见,不管大小,只要有理,就不会拒之门外(这是真的,坏事就坏在这一点上),怎么能说不恤人言?至于祖宗之法不足守,陛下自己想,仁宗在位四十余年,多次修订法律,怎能说祖宗之法代代相传,一成不变?
面对上面的记录,不管这种解释是不是最佳答辩,都映射出王安石为人的本色。有事他不怕,绝不回避,正面交锋,不管他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还是上阵冲锋的战士,他都是个充满阳刚之气的男人!
王安石答辩之后,司马光沉默了,他已经找不到新的发力点,仔细地找啊,王安石身上还有什么能放大的东西呢?
默默地搜寻,这注定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全世界的人都知道,王安石不管政绩怎样,人缘如何,他身上的污点几乎可以归零。这足以让司马光找白了头也一事无成。但是人算不如天算,就在司马光沉默艰辛的努力中,从远方传来了一个喜讯。
前首相韩琦成了他的战友。这位三年前独领朝纲的大宰相,从大名府寄来了一份奏章,这份文件的力量是天翻地覆级别的,它一举把宋朝当时的政局搅乱了。
这份奏章很长,为了节省篇幅明确要点,我整理了一下,把它分成两大部分。
第一,青苗法执行走样了,与发布时的原文件不符,有严重的硬摊派行为。而且韩琦说,之所以有硬摊派,毛病就在法令本身。
比如城乡居民里的上等户,本身就是所谓的兼并之家,人家有的是钱,根本就用不着借贷。管你青苗黄苗,与人家无关。于是问题出现了,他们不借,国家的利息就会少得,为了增加利润,只有硬摊派给他们。可这公平吗?
第二,强硬凶狠了一辈子的韩大相公,突然间毫无征兆地慈悲了起来。他说小民们借钱,借时容易还时难,到时肯定要皮鞭子蘸水死劲地抽,那会出人命的。皇上,那都是您的子民、您的产业,不能这样凶残啊!
这两点,把年轻的神宗皇帝镇住了。他的信心开始动摇,开始怀疑王安石各种法令的妥善性。
手捧这份奏章,他一连串地感叹:“韩琦,真是忠臣。身在外地,不忘皇室。我本以为青苗法是利民的,谁承想害民到这种地步?”
接着,他自动地顺着韩琦的思路滑了下去,成了韩琦的代言人——朕想起来了,青苗法还有个大毛病。青苗法只针对农业,关城市什么事?为何在城市里也放青苗钱呢?
截至这里,可以说无论是韩琦还是神宗说得都对。本来嘛,上等户有钱为何硬摊派?城市不种田你搞什么青苗钱?还动用国家机关去追债,那注定了要家破人亡、民不聊生的!
可王安石居然还不服,他面对一脸忧愁悔恨的皇帝,怒了(勃然):“如果能满足借钱者的需要,就算是城市居民又怎样?”
好,说到这里,我们就应该换个角度来想事了,然后两方面对照,来看哪个有理。
以韩琦奏章两个论点:第一,硬摊派。这是只针对上等有钱人来说了,不许硬摊派,那就是要以国家法令的形式,来维护兼并人家的既得利益。让吃进去的再也吐不出来,除非改朝换代时天下大乱,全民成土匪去抢,才能挖出来,这就对了吧?!
明白了这一点,请允许我稍微动用些猜想,王安石到底知不知道下边在“硬摊派”,在向有钱的成为国家蛀虫的兼并人家硬摊派?我认为,他是知道的。可这有什么不好呢?青苗法的原始文件里的确有不许硬摊派这一条规定,可面对整个新法的大原则——济贫困、抑兼并来说,它是正确的!
一切都是阶级在作怪,大家要注意韩琦是什么阶级,他家世代为官,到他达到顶点,各种明暗收入多到不可思议。
请想象韩琦的收入!
再参照他在家乡买田置地,庄园大到无边无垠,到北宋末年,连岳飞都是他们家的佃户。知道为什么他要反对了吧?青苗法在砍他和他这类人的树根。
再说第二,追债。
这真能让人气乐了,国家以一年四分利来追债,在韩琦的奏章里就能达到家破人亡、民不聊生的惨状,请问民间一年七十二分利的高利贷能追到什么程度?为什么那时不见你出来说话,这时面对四分利就闹得不共戴天?!
一句话,不是国家追四分利的债有多狠,而是这断送了他们每年追七十二分利的大油水。这帮官僚,根本就是在为自己的利益摇旗呐喊!
可怜年轻的宋神宗还是太年轻了,他每天坐在金銮宝殿上遥控全国,根本就不知道底下有这么多的鬼花样,根本就不知道韩琦的真面目是什么。
他只知道,韩琦是他父亲的大恩人,没有韩琦,就没有他父亲的皇位,就没有他现在的皇位。于是,天下如果还有一个人可以相信的话,那就只有韩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