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小说的时间不长,2012年国庆长假接连弄出三个中篇,且不知天高地厚地寄给名刊大刊,想不到处女作《凌晨脱逃》在2013年《当代》第二期发表了,接着还被《中篇小说选刊》等多家杂志选载。圈子内的朋友读了拙作,给出一个很俗的评价:好看。
这个评价倒是道出了我的创作追求——写好看的小说。我一直有个浅薄的认识,小说不是小说家和批评家们的专利,小说应该走出圈子让大众接受。当然,现在的读者都很聪明,对文学作品的期待甚高,但我想,对再精明的读者来说,好看应该是个起码要求。
小说要好看自然要轻松。作者写得轻松,读者看起来才轻松。当然,轻松并不等同于轻飘,没有厚重意蕴的小说是经不住读的。小说要好看先得有个好故事。有一种小说观是反故事的,理由很简单:好故事不等于好小说!但没有故事的小说要让读者耐着性子看下去,实在有些为难人家了,至少以我目前的功力还写不出故事之外的小说。另外,我以为小说要好看语言不能太绕,除开准确和张力,我主张把语言还给生活。至于人物,好看小说就更不能小视了。总之,用一种味道语言,让一个(或几个)个性人物演绎一段趣味故事,小说就好看了。
回到拙作《猪事》。它的引爆点是我多年前的一个经历。那时候,我和朋友在湘鄂交界的乡街上杀猪卖肉。我们翻山去湘西卖猪,当地老百姓说,某某家有头大白猪,外地贩子买过好多回了,每次都因为猪咬人让贩子们受伤后丢下一点“补偿金”,灰溜溜地走人。我和朋友胆子天大,决意要和这头非同寻常的白猪一决高下。结果,我们把猪干掉了,但有个朋友不可幸免地受了腿伤。进入创作后,我就把这个故事发酵成了《猪事》这个样子。
广东的《作品》杂志今年改版后,认小说不认“名气”。《猪事》太幸运了,发给责编梁红老师,半个多月就答复留用。现在,《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又将它传播给更多的读者,我最后要说的还是那句老掉牙的客套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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