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后,作为“五四”运动主将的陈独秀奋笔疾书,利用《新青年》和《每周评论》作舆论阵地,直接参战在第一线。6月11日晚,他与高一涵等在北京前门的“新世界”游艺场散发他亲自起草的《北京市民宣言》传单时,被巡警和密探当场逮捕,并押至警察厅。
陈独秀的被捕引起全国震惊。北京《晨报》、《北京日报》和上海《申报》、《民国日报》等全国各地报刊纷纷在显著位置刊登消息、评论,及各社会团体、名流、学者和青年学生的通电与函件。一时间群情激愤,“函电交驰”,强烈谴责反动当局的倒行逆施,要求立即释放陈独秀。
陈独秀被捕,引起孙中山的关注。他在上海一见到徐世昌、段祺瑞的代表许世英,就十分气愤地说:“你们逮捕陈独秀,做了好事,很足以使国人相信我反对你们是不错的。你们也不敢把他杀死,死了一个,就会增加五十个、一百个,你们尽管做吧。”许世英听了连忙说:“不该!不该!我就打电报回去。”
由于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和孙中山的营救,北京当局不得不将陈独秀释放出狱。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了。尽管陈独秀应陈炯明所聘,任职于广东省政府教育委员会,没有出席在上海召开的“一大”,但凭着他在“五四”运动中的声誉和威望,他仍被选为总书记。不久,陈独秀辞去广东省政府职务,悄悄回到上海。报纸为此作了报道后,引起法租界的注意,便派出密探侦察。一日,正在寓所楼上午睡的陈独秀和夫人高君曼被法租界巡捕逮捕,押解至巡捕房。陈独秀被捕,再次引起各界人士的关注。孙中山随即打电报给上海法租界领事,要他们放人。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又请了一位法国律师承办这个案子。后来,由褚辅成和张继作为保人,法租界法庭以陈独秀宣传“过激主义”为名判罚白银五百两。这笔罚款数目不小,陈独秀无力负担,只好请当时在上海的汪精卫设法解决。汪又电请广东省政府,经孙中山批准,由广东银行汇给汪精卫一千元,才了结了此案。事后,陈独秀不胜感激孙中山的营救及帮助。
1922年8月,上海法租界及反动当局视共产党为洪水猛兽。在陈独秀正在寓所伏案写文章时,法租界巡捕房会同督察员黄金荣将他逮捕。事发后,陈独秀的夫人高君曼立即告之中共中央,并打电报给孙中山请设法营救。孙中山即打电报给上海法租界领事,要求释放陈独秀以平民愤。此时长辛店铁路工会等发出紧急通电,声称如果宣判陈独秀就举行大示威,并大声疾呼:“释放劳苦群众的领袖陈独秀!”在强大的群众运动的压力下,法租界当局不得不按孙中山电报所示放了陈独秀,以判罚四百元,草草了结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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