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呜…爷爷你放了我,多少金币我都给你。我以畜牧之神的名义发誓,我不知道这样是不对的啊”。他抹了一把血和鼻涕的混合物,继续道:“都是我的奴仆害死她的!都是他们告诉我哪个女孩好看,该要谁的初夜啊!”
“爷爷,我回去就把那些害人的奴才全杀掉,您饶我的命啊,呜呜…”
“败类,你知道你毁了多少人的婚姻”哈姆莱特咬牙切齿的抓起一把长剑,狠狠插在默克的大腿根上。
默克哭嚎的更加厉害“我没别的出息,就喜欢女的。那些女孩子我一般只留她们一夜,然后就放她们嫁人去了,从来不杀的。要是她们伺候的我好,我还赏她们两个银币呢。”
我们鄙夷的看着地上的脓包。这些贵族眼里,我们这些贱民没有感情,没有尊严,和牲口没有什么区别。
这些软骨头世世代代像寄生虫一样活着,不干活,也不动脑子,只会像畜生一样凭着本能吃喝,交配。杀这种东西,会脏了我的剑。可不杀他,又太便宜了他。我们所有的梦,就因为这个家伙全毁了,米铺没了,肉铺也没了,伊莎贝儿死了,我们不得不过着流浪的盗贼生活。
我看看哈姆莱特,他似乎也在犹豫怎么处置默克。那个垃圾说得有几分道理,初夜权是法律赐给他的,即使他不行使,其他贵族也会行使。
因为这是贵族们的权力,没有人会主动放弃。
“我有个主意,你们等我一下”哈奥森眨眨大眼睛,一脸的不怀好意。那是老色马一生中最聪明的点子,很多年后,提起那个鬼点子,珍妮还会笑出眼泪。
老色马走出石洞,很快又抱着一块布满苔藓的石板回来了。“杀这个家伙也不解气。他不是就喜欢女的么?那就让珍妮来处置吧”。然后很严肃把石板交给珍妮,解释说那是他以前收集的德鲁伊魔法,终极变形术,德鲁依用这种魔法来把自己变身为动物。
这个魔法很耗费魔力,要六级以上的魔法师才能用。
珍妮扫了一眼石板,脸庞立刻红的像要滴出血来。
劳伦斯的侄子默克永远的失踪了。我们没有杀他。老人马说的对,杀这种脓包,会脏了我们的剑。我们也没有折磨他,还让他每天都能享受到他唯一的嗜好。
在北方一个偏僻的小村子里,从此多了一头种猪。主人每天都牵着它去配种赚钱。要是哪天它不肯干活或者不好好干活,不但没有猪食吃,还会被主人暴打。
三劫粮
本来我们以为我们的举动沉重地打击了财迷的劳伦斯。那天我们几乎毁了他的藏宝室。可德尔菲传来的消息说,劳伦斯把城里的税收提高了三个百分点,理由是加强城市安全维护。这样他损失的钱就可以赚回来了。我们气愤不过,又去他们家偷了一次。结果德尔菲城又多了一个税种,反击盗贼税。
按珍妮的分析,劳伦斯会肯定会从反击盗贼的税收里把他的损失捞回来,或者拿走更多。兽人都是贪财的,劳伦斯更是兽人里著名的财迷。做为城主,他就可以无限制的加税,我们的盗窃行为,根本伤不到他的分毫。
并且,我们也不能再去第三次。第二次去的时候,劳伦斯家的岗哨明显增加了,若不是老鼹鼠做的魔法卷轴非常好用,我们几乎不能安全地回来。
只要劳伦斯还是城主,我们根本没机会复仇。除非他不是城主,我郁闷的想。我们该干点什么让他当不了城主呢?德尔菲城里有我们的眼线,很快就帮我们打听找到了一个机会。
魔族和人族的战争没有因为德尔菲的沦陷而停止。魔族仍然继续向南方开进,北方被征服的各个部族必须筹集粮食和武器,组织运输队伍向南方的战场运送。当运输队伍经过城市附近的时候,城主有责任派卫队保护运输车队,直到下一个城市的地界。
最近一拨运粮的队伍七天后进入德尔菲境内,劳伦斯要负责整个城市境内的运输安全。通常这种保护基本是走个样子而已。因为亚尔河北部已经全是魔族的领地,没有什么大的反抗势力。之前最严重的案件就是一群饥饿的贱民在夜里偷了两袋运输粮,然后被魔族绞死。
加上三个佣兵,我们现在一共只有五个人,想要给劳伦斯捣乱,力量还是太小了些。哈姆莱特提议找更多的佣兵,反正从劳伦斯那里偷来的钱足够提供最优厚的薪水。珍妮很认真的问要不要哈奥森一起去干活。我想都没想就说:那最好不过了。
“你不会反悔吧?”珍妮笑嘻嘻地问,小巧的鼻子几乎卷到了面孔上。
“傻子才反悔呢!”我说。老人马战斗力那么高,如果能把他拉上一起行动,就能多几分胜算。
“那太好了,你终于肯带我一起去了。”珍妮高兴地叫道。看我反应不过来,她笑嘻嘻解释,要是她去了,哈奥森必须保护她,就一定会去卖力干活,而且她的圣光对付魔族很好用。
珍妮的脑子总是转的比我快,老是绕着弯就把我骗进去。其实我真的不想珍妮去,我更希望她还能像以前一样,无忧无虑的在人马山谷打猎,烤兔子。
我不想让她死。伊沙贝尔走了,生活的快乐失去了一半。我不想再失去剩下的一半。
德尔菲城依山畔水,风景秀丽。城北有大片的灌木林和淙淙的溪流,是个打劫的理想场所。我和哈姆莱特带着佣兵埋伏在灌木丛后,看着车队渐渐走进我们的埋伏圈。
嘈杂的脚步声打乱了平原灌木林素有的平静。
飞马射手优雅的在林间盘旋瞭望,披着鲜明铠甲的兽人战士扛着斧子井然有序的开道,无数人族,兽人的劳力推着沉重的粮车,茫然的前进。高大的魔族士兵骑着马前后巡视,数米长的藤鞭不时的落在苦力身上,催他们快走。
日落之前队伍就可以到德尔菲城了,劳伦斯很满意行进的速度。两天之后,他就可以在城南的边境把粮食移交给阿德雷城的城主,押送任务就算圆满结束。要是这次帝国南下可攻陷下斯帝尔城,不知道会缴获多少宝贝呢。据说南方的山地矮人有神秘的宝石矿,还能打造魔法兵器,要是都抢来的话……
哈姆莱特慢慢掀去身上的伪装,从潜伏的草丛中站起,他手持一张半人高的长弓,如抱婴孩般的右手夹着特制的长箭,绑在箭杆上头的魔法卷轴已经开始发动,他这一箭必须射在粮车上,将最前面那辆粮车引燃。
这一箭,他练习了无数次,绝对不会失手。
火一下子窜起老高,把整个粮车都送了半空。然后,烟花一样落下来,在粮队前下了一阵火雨。
到底是大魔导师老鼹鼠做的魔法卷轴,威力就像他亲自施展火焰魔法一般,甚至更强。整个运粮队一下子乱了套。充当前锋的兽人们惊呼着,拎着兵器四处乱窜。受到祖先的影响,他们怕火,特别是这种莫名其妙的野火。
我带着几个佣兵从灌木后一跃而起,将手中魔法卷轴接二连三扔向粮队前方的魔族士兵。这是老鼹鼠亲自做的圣光卷轴,对于蓝血魔族,给人类疗伤的圣光对他们就是钢刀。不幸被圣光击中的魔族抱着身体在地上翻滚,哀嚎,一会儿功夫,我已经杀到了粮车前。
劳伦斯显然没有预料到有人敢在诺思帝国境内对帝国的军粮下手。带着他的卫队,气势汹汹地向我冲了过来。刚冲到一半,粮队后又响起了惊呼,一个巨大的圣光结界出现在那里,结界内,所有魔族士兵都倒了下去。老人马哈奥森挥动一双巨剑,毫不客气地切下魔族士兵的脑袋。在他的背上,戴着黑色面具的魔法师珍妮高举法杖,洁白的圣光源源不断的飞出,雨点般射向四散奔逃的魔族。
飞马射手们赶来增援,却射不透圣光结界。每当结界弱下的时候,护卫在珍妮身边的麦可立刻丢出一个卷轴,用新的结界将原来的替换掉。
有的魔族士兵拼命冲到结界的附近,试图用长刀砍破结界。却被远处的哈姆来特一一射翻。
我猜想劳伦斯已经很久没有见到魔族武士这样被屠杀的场景了。他一边指挥士兵分头对我们进行攻击,一边大骂我们卑鄙无耻。不过他还不至于白痴到只会骂人的程度。几个飞马射手陆续升入空中,赶往德尔菲城寻求支援。
劳伦斯也是久经沙场的将军,他看出出偷袭者人数不多,主要在依靠魔法力量。所以他将麾下士卒分为两股,与我们纠缠。战局渐渐开始胶着,大批的魔族士兵前仆后继地挡在了我们面前,用生命捍卫他们的军粮。
只要可以拖延沙漏翻转一次的时间,德尔菲城中的飞行部队就到达,他可以轻易的歼灭我们这伙“暴徒”。劳伦斯的分析是正确的。不过正确的分析并不完全是取得胜利的关键。就在他指挥部下与我们交战时,粮队的中部发出一阵巨响,耀眼的七彩光环在空中爆裂,化作无数火球砸在粮车上。又一群披着树叶,顶着树枝的黑面具武士从林中冒了出来,对着粮车扔出几十个魔法卷轴。
卷轴落地,炸开,烈焰从地面上涌出,吞没整个粮队。
这些偷袭者数量也不太多,集中冲向了粮队正中。他们手中没有武器,只有一个个魔法卷轴。火系魔法的卷轴。
只有高阶的大魔法师,才能用魔法阵将一定数量的魔法元素封存在特殊的白色丝绢上,做成魔法卷轴。而且魔法卷轴必须一个一个的做。在黑市上,一个魔法卷轴至少要卖两千金币,还是有价无市。
风系的、火系的,米勒带着二十几个佣兵,对着粮车将魔法卷轴乱扔。好像这些卷轴都不要钱一样。
席德·梅耶不愧大魔导师之名,他亲手做的卷轴,魔法火焰不但燃烧能力强,而且在魔法旋风中可以再生。几点小的火星在魔法旋风中很快就生长成车轮大的火球。那些没有着火粮车只要沾上一点,立刻冒出滚滚浓烟。再被魔法旋风绕上几卷,立刻变成新的火源。
劳伦斯大声叫骂着,带着一伙士兵向我冲来。他知道自己已经来不及扑灭火焰,想活捉我洗脱自己的罪名。
“那个当头领的,滚出来,跟我决斗!”劳伦斯轮着大斧,狂暴的大喝。他的眼睛已经变成了血红色,这是兽人狂化时的症状。变为狂战士的兽人不知道疼,越见到血,越会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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