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的惩罚理论-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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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是在我的博士论文基础上修订而成的。记得七年前在上包利民老师的《西方哲学史》课程时,经常听老师讲:为学要善于寻根,西方文化的根就在古希腊,要重视对希腊哲学的学习和研究。当时我甚不以为然,都21世纪了,把精力放在希腊哲学这种老古董上,有什么现实意义?于是,当年的硕士论文也就选了一个当时极为“时髦”、“现代”的题目“罗尔斯的正义社会观”。参加工作以后,很偶然地涉入到对刑罚与监狱的研究。这原本是一种更讲究实用的领域,但几年下来,对于“惩罚改造”这一观念的思考使我逐渐认识到,如果不了解一个观念的根,则很难对它形成深入的理解。于是,开始为“惩罚改造”这一观念寻根。不想,一下就寻到了柏拉图这里。当考上博士研究生以后,就开始思量能不能以柏拉图的惩罚思想作为自己的博士论文的研究对象。当我把这一想法告诉导师包利民教授时,他当即肯定此选题,并开始联系国外和香港的朋友为我搜集相关资料。以后在论文的构思和写作过程中,包教授多次进行了细心地指导,终于促成了博士论文的完成。

    本书得到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陈彪先生热情帮助。在此对他为本书的出版付出的工作表示衷心谢意。

    感谢我的工作单位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正是因为单位在为我安排工作时照顾了我研究的需要,让我能在工作的同时完成本书的写作。感谢我的朋友曾赟、韩瑜,从法学的角度对本书提出了不少宝贵的意见。感谢我的妻子廖丽梅女士,她与我的对话帮助我理清了本书中的某些内容。

    2009年12月18日

    杭州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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