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我觉得自己像只笨笨的棕熊,总是不能适应周围的很多事情,总以为自己的肩膀可以承受很多很多,却不知道在我坚强的外表之下有一颗多么脆弱的心。现在的自己快乐吗?不知道,只知道现在的自己,除了夸饰过的笑,剩下最喜欢做的就是对着天空中那一片肆无忌惮。
很多时候我觉得自己像只笨笨的棕熊,总是不能适应周围的很多事情,总以为自己的肩膀可以承受很多很多,却不知道在我坚强的外表之下有一颗多么脆弱的心。
现在的自己快乐吗?不知道,只知道现在的自己,除了夸饰过的笑,剩下最喜欢做的就是对着天空中那一片肆无忌惮的湛蓝发呆,直到落空的视线里面甚至连一缕轻薄的云烟都不曾留下,我才会低下头,无聊地敲打着指尖,奏出一段不属于优美的旋律,只是简单的悾悾声。
日子过得有点没啥希望的样子。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因为什么事情,我消磨掉了我大部分的热情,不愿意再像一头小火车那般横冲直撞,青春似乎已经成为一个离我很远的字眼,一霎那间地老天荒不过如此。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总觉得快乐离我好远好远。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样的呢?记不清了。似乎很久很久了,久的我不知道怎么去回想。终究不清楚是这世界太复杂,还是自己太过悲观……我只知道我们再也找不回孩提时的无忧无虑的快乐,我常问自己充斥着青春的是否只剩下麻木???????可是我一直找不到答案。当一次次的被伤后,我开始用偏激的字眼来形容眼前的一切,学会了成熟且妖冶的审美方式来为自己做选择,我试着逃开某些人,以为这样子就能粉饰太平,当一切都是流水飞雁一般,不留下一点点的痕迹。于是,生活开始变得空荡荡的,只剩下一叠叠往上堆积起来的麻木与疲惫。冰冷的手指按着冰冷的键盘,我能做的除了沉默还有什么?我的四周充满着谎言的味道,当爱情褪去艳丽的颜色,当友情露出了狰狞的面孔,我要拿什么来面对,我要拿什么来接受?心好迷茫,好无助。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学会了勇敢,可是在面对这些时心还是狠狠的疼了,伤口不大,却刺至心脏的最深处。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学会了释然,微笑我已经学会,哭泣我已经忘记,可是当我知道那些残忍的事实时,眼泪还是说流就流了。我靠在窗边,看风吹落了一片又一片的叶子,突然想起了一句话:叶子的落下并不是大树不要它那么爱情的背叛是不是只是因为寂寞,如果寂寞是种理由,那么友情的中伤是不是也有无奈,如果无奈是种借口。我选择原谅,我选择沉默。心好疲惫,已经分不清谁说的才是真的,我只能闭上眼捂上耳,不去看不去听,更不让自己去想。用音乐冲刺着双耳,用笑容掩盖忧伤。人生总是会有很多不如意的地方,知道的,也明白的。但是自己就是做不到坦然面对。做不到勇敢。我不想当一朵温室里的花朵,可是自己好像就是迈不出去那勇敢的一步。总是去逃避现实的很多问题,让周围的人视我为很需要保护的女生,我到底要怎么做,才可以把自己变得更加坚强呢!就像风迷失了翅膀。我丢了方向。只有在时间的空间里随波流浪着,真的丢了翅膀,忘记了怎么飞翔……当绝望掩埋了希望,谎言代替了诺言,我用嘴角的那一抹灿烂将所有沉淀在记忆的长河中。我们终不是勇敢的孩子,可我们必须背着伤痛成长。
死去的男孩和那份叫爱的蛋炒饭
那年男孩二十四岁,女孩二十二岁,男孩在一个有星星的晚上,深情地把一枚几乎感觉不到重量的白金戒指戴在女孩的右手无名指上。男孩羞涩地问女孩:“愿意嫁给我吗?不论健康疾病、贫穷富贵,不离不弃。”女孩把头靠在男孩的肩上,轻轻地回答:“我愿意。”然后,女孩眼里有星星在坠落。
女孩搬到了男孩住的筒子楼,因为同为这个繁华都市的异乡客,所以他们的婚礼很简单。女孩用一张大红纸剪了一个双喜,男孩买了许多粉红色的气球,一个个吹大,然后任气球滚落在他们狭小的爱巢里。这就是他们的结婚礼堂,没有宾客、没有祝福,只有一种叫爱的东西,荡漾在这对幸福的人心里。那夜,男孩成了男人;女孩也因此被称做女人。
男人是一个写字的,之所以不称他为作家,是因为他的字从来没有在有影响的刊物上变成过铅字。但是女人深信,她的男人一定会成功。在女人还是女孩的时候,就看过男人写了一半的长篇小说。女孩就是因为他的字而被他轻易俘虏。在性和倒错的爱充斥的文字界,男人的字就如炎热夏季里的一丝清风,优美且清爽。但是,会写字的人太多了,就如会唱歌的人一样多。唱歌唱得好的歌手,并不一定会成为歌星;同样,会写字的人,并不见得会出名。
当男人趴在那台旧电脑上码着字的时候,女人会静静地坐在男人背后,看着男人因为长期弯曲而不再挺拔的后背,默默心疼。每当男人长舒一口气,收拾文件的时候,女人就擦去眼泪,走进厨房,为男人准备消夜。
女人的消夜不外乎是碗普通的蛋炒饭。可男人爱吃,男人经常赞叹,女人的蛋炒饭是世间最诱人的美食。当女人看着男人狼吞虎咽地吃着她亲手炒的蛋炒饭时,总会露出幸福的微笑,这丝微笑,来自于她的爱人小小的一个满足。
岁月如梭,男人还是以前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写手。那本已经写好的小说,还是无人问津。男人开始失望,既而是绝望。从不沾酒的他,开始酗酒。醉了,便如一个小孩般靠在角落里哭。男人的泪水,在他自己而言,只是宣泄苦闷和委屈的化合物;而对女人而言,那些在男人消瘦的脸上蜿蜒而下的泪水,就如一把把利刃,生生地割在她心尖上。
当男人酒性过去了,哭倦了,女人便默默起身,走进厨房,为他炒蛋炒饭。在滚滚油烟的催化下,女人眼眶中凝结的东西开始溶解,化做水滴洒落。女人不承认那是眼泪,她知道自己要坚强,要和爱的人一起渡过他们人生中最坎坷和灰暗的时光。所以,女人不哭。
最困难的时候,他们家里连米都没有了,而男人却不知道,他照常饮酒,和一帮“文友”买醉在楼下街角的大排挡中。当大排挡的老板来向女人索要男人欠下的数百元酒钱时,女人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衣兜,微笑着对大排挡的老板说:“请您先下去,过会我给你送过来。”一脸歉意地送走了那位老板,女人跌坐在地上,第一次,肆无忌惮的哭了。
女人从血头手里接过那几张用鲜血换来的钞票时,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心口狠狠地疼了一下。少女时代对婚姻如童话故事的幻想,彻底破灭了。虽然如此,可她如何能舍弃那个她爱尽整个生命的男人?女人不舍她的男人,因为他是她的整个天空呵。
男人最终从女人日益消瘦憔悴的脸上看出了端渺,他含着泪吻着女人肘弯处的针眼,懊悔且心疼地反复问女人:“为什么不卖掉戒指啊?为什么不卖掉戒指呢?”男人怎么能明白,那个戒指在女人心里,重于女人自己的生命啊。女人紧紧拽住右手无名指上那枚依旧璀璨的白金戒指,生怕会有人把它夺走般。过了良久,她才低声回答男人:“我舍不得。”男人一把抱着女人,就如多年前他羞涩地向还是女孩的女人求婚那夜一般,紧紧地抱着女人,生怕一不小心,她便消逝无影踪。
只要是钻石,就一定会有璀璨的一天。怀才不遇多年的男人,他的书被一位有名的书商相中。男人的书出版了,书商就如捧红那些网络作家一样,将男人从报纸宣传到电视、网络中。男人一夜之间从一个写字的,变成了一位炙手可热的作家。各类媒体纷纷采访他,各种恭维充斥着男人的世界。男人经常兴奋得难以入眠,失眠的夜里,他拉着女人吃遍了城市各个有名的饭店、在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五星级酒店的购物中心给女人买各类名牌服饰和首饰,女人都不要。女人举起右手,对男人说:“世界上最昂贵的东西我全部有了,那就是你和我手指上的这妹戒指。”女人并说:“我只想和你一起回家吃蛋炒饭。”男人一笑了之,对女人不解风情的做法很是不屑。
男人在赞誉和鲜花中开始迷失,他出入各种宴会,结交各类所谓的精英人物,当然,他是一切的焦点。可女人还是那个女人,还是穿廉价地摊货、吃最简单的饭菜的那个女人。光环笼罩下的男人开始重新审视他的女人,女人的腰身已经不是几年前那个女孩的水蛇腰了;女人的皮肤因为油烟熏罩而失去了原本的光泽;女人的谈吐也不像一个作家的太太,更像一个农家妇女。女人的一切都让男人感到厌烦。
渐渐的,女人更多的时候只能从电视上和报纸上看到她的男人。当男人一脸春风的出现在荧屏上时,女人突然有种错觉,那个男人似乎已经不再是她熟悉的男人。女人在孤单的夜里,只有抚摩着右手无名指上那枚冰冷的小戒指,才会有丝丝温馨和以往的甜蜜。
终于,如所有家庭剧中的主角一样,男人有了新欢。他的新欢是一位“名记”,这位女记者在一次采访中认识了男人,男人传奇的坎坷经历和优美的文字,让女记者对他从敬慕升华到爱慕。女记者的美丽、聪慧也吸引了男人。男人忘了女人为他付出的一切,忘了曾经共同拥有过的苦难。也忘了,女人炒的蛋炒饭。身为名作家的他认为,豪华且考究的西餐厅和半生不熟的牛排,更适合他和他的女记者。
女人在男人把离婚协议书放在她面前时,镇静得让男人心慌。女人看都不看一眼协议的内容,毫不犹豫的在上面签字。男人试图想说点什么,来缓解他的尴尬。女人没有给他开口的机会,女人反而如一位胜利者,轻轻地对略显得狼狈的男人挥手说:“你走吧。”女人的动作轻柔中带着不屑,就如赶走一只苍蝇般。这三个字让男人如获大释,长长舒了口气。女人忽然开始鄙视眼前这个曾是她爱人的男人,她无意再留下什么,包括这个男人。所以,她放爱自由。
男人如愿和他的女记者举行了婚礼,婚礼很隆重,才子佳人的碧合一度成了那座城市的焦点。而似乎所有的人都忘了曾经有个女人在男人生命中最潦倒苦闷的时候,抹上了一笔浓浓的东西,那一笔,叫做爱。女人在筒子楼下开了家大排挡,最拿手的就是蛋炒饭,吃过的人都说,女人的蛋炒饭有种奇异的香味,就如恋爱中的味道。或许,在女人心中,一直装着男人。只不过,她内心珍藏的男人,是已经死在多年前某个有星星的夜里的那个男孩。那个男孩死去的那天,他曾手握戒指羞涩地问一个低着头的女孩:“你愿意嫁给我吗?不论健康疾病、贫穷富贵,不离不弃。”
爱的太深,容易看见伤痕
有时会有一些荒唐的念头从内心深处浮起,或许是因为看了某部文学作品,或许是因为听了某人的情感故事。有时就会傻傻地想,什么事情都有一个度,太过了往往适得其反,这爱情是不是也存在着一个度呢?俗话都有爱之深痛之切,看来爱与痛是成正比的。本来爱应该有时会有一些荒唐的念头从内心深处浮起,或许是因为看了某部文学作品,或许是因为听了某人的情感故事。有时就会傻傻地想,什么事情都有一个度,太过了往往适得其反,这爱情是不是也存在着一个度呢?俗话都有“爱之深痛之切”,看来爱与痛是成正比的。本来爱应该让人感到幸福快乐,为什么反而会与痛连在一起呢?可能就是因为感情太深了反而更容易造成伤害!想世间的痴男怨女总是不能在红尘中活得轻松,或许就是因为被爱所累,被爱所伤吧!爱太深,容易看见伤痕,很多爱情故事似乎都在印证着这句话。看金庸的小说《倚天屠龙记》时,常常有感于殷素素与张翠山的爱情。两个人一个是名门正派,一个是明教邪派,不只出身不同,就是两个人的性格也相差甚远,一个正直宽厚,另一个下手狠毒。本来在江湖上这两个人是水火不相容的,但由于某种机缘,他们两个有了交往的机会,并一起被金毛狮王谢逊掳走。原本两个人就互有情愫,在一起相处更加深了感情,很快爱情在他们心中萌发,而且越来越难以抑制。谢逊带走他们两人只是为了防止二人说出屠龙刀的秘密,没想到却成就了一段姻缘。但张翠山不愿意被谢逊所挟,一直想办法逃走,但苦于自己的功力,只好寻求殷素素帮助。他在船上与谢逊内力相搏时,本在事前已与殷素素说好,让她发银针帮忙。但在危急关头,殷素素竟不肯出手,好在张翠山是个忠厚君子,当时以为是殷素素怕伤了自己,也就没对她怀疑。但后来两人心意相通后,殷素素告诉张翠山,她当时不肯出手只是因为她希望自己与张翠山永远不分开,如果他们从谢逊手中逃走了,张翠山可能就会离开她,所以她不能出手帮他,她想永远与他在一起,不论到哪里,只要不分开就行。看来殷素素对张翠山的情太深,她为了不与心上人分开,而甘愿受制于人。只是她当时没有想到,如果她不肯出手相帮,万一张翠山出了什么意外,可能就后悔莫及了。但情在深处,陷于爱中时,人可能就失去了理性。情太深,更容易造成伤痕,只想到怎么才能完全地拥有对方,而不考虑各种实际情况,往往在受伤后,才知道自己错了,可很多时候过失却无法弥补,那已形成的伤痕将永远在心中隐隐作痛,而这伤,正因为爱太深啊!
世上的事就是很怪,明明非常相爱的两个人,却总会互相伤害,从而让爱变得伤痕累累。或许正因为爱之深,才会要求对方更苛刻,才会更容易造成伤害。现实中哪怕就是一个无知的孩子,也只会在深爱自己的父母面前撒娇,就是因为孩子知道父母永远不会伤害他们。深深相爱的两个人,彼此越是明了对方的心,越会对爱人挑剔,越容易造成伤害。
因为深爱着对方,才会变得分外敏感。或许一个动作,一个眼神感觉不对自己的心思,就会在心海掀起风浪,就会觉得对方没有把自己放在心上,就会忍不住发火。而对方呢,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呢,就被无端的抢白一顿,自然心里也会不痛快。觉得自己并没做错什么,还口口声声说怎么怎么爱自己呢,没有什么理由就对自己乱发脾气,全没有一点柔情蜜意,爱哪里去了?因为深爱对方而想要对方娇宠自己,因为想要对方娇宠自己而对对方苛求,因为苛求而伤害对方,因为伤害对方而最终伤害了自己。爱太深,容易看见伤痕,而这伤因为彼此深爱,而疼在双方的心中,爱了,也就会伤了,也就会痛了,爱怎么会不与痛相连呢?
深深地相爱真的很不容易,因为这不仅要求两个人付出一片真诚,还要求能承受这爱的疼痛,能直面这爱的伤痕!
哪对有情人都想给对方最深最真的爱,总以为有了爱就能让两个人过上天堂一样的生活,只是从没想过爱也会有伤害,也会有痛苦,也会留下伤痕。相爱让人有了更多的机会伤害对方,因为双方心的大门是对彼此敞开的,因为没有任何提防,因为把最柔软的地方暴露给了对方,才会更容易互相伤害。
深爱一个人而永远不去伤害他(她),每对相爱的人都会这么想,但却几乎没有人能做到。相爱与伤害永远都是一对挛生兄弟,因为爱而伤害,因为爱而受伤。但我们永远没有必要担心这伤会成为致命伤,因为只要真爱还在,这伤只会让人更深地记住曾经的感情,别有一种刻骨铭心的滋味。只是如果没有真情在里面,那伤才会永远淌血,永远不会愈合。爱能造成伤害,爱也自会痊愈,永远没有必要担心,而这带着伤痕的爱,因为经历了磨砺,反而愈加牢固。这就如殷素素与张翠山的爱情,当张翠山听到殷素素说出不肯相帮的原因时,只感到她对自己那份深深的爱,更为震动,于是两人的感情愈为深厚了。
爱太深,容易看见伤痕,但只要真爱还在,那伤痕也就成了爱的纪念币。当一个人回顾自己的情感历程时,那爱的伤痕会在记忆深处闪烁,成为心海深处的珍贝!
请允许我尘埃落定
爱是一件吃力的事情,它会耗掉你的青春。当时间的河流不肯停歇地向前奔涌的时候,我在无望的守候里,心甘情愿地登上了别人的岸。刻舟求剑,只能让爱留在最初的年华里。陈卓用所有的积蓄在江边买了一处房子,小户型,比麻雀的心脏还小,但是推开窗就可以。
爱是一件吃力的事情,它会耗掉你的青春。当时间的河流不肯停歇地向前奔涌的时候,我在无望的守候里,心甘情愿地登上了别人的岸。刻舟求剑,只能让爱留在最初的年华里。
陈卓用所有的积蓄在江边买了一处房子,小户型,比麻雀的心脏还小,但是推开窗就可以闻到江水的气息,这很难得。更难得的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葛小布。
我像模像样地以一个主人的身份开始装修它,客厅的墙壁是果绿色,配一张小小的红色双人沙发,想多耀眼就有多耀眼;卧室是浅浅的紫,如梦幻似的颜色,可以吞没我所有张扬的梦。
我蹲在地上擦未干的油漆,陈卓突然嬉皮笑脸地靠近我:“报告房主,这是我最后一点财产,申请上缴。不过这东西有点寒酸,80元,还是折后价。”
他最后一句话的声音底气明显不足。我咧开嘴笑,他手心里是一枚细细的银戒,没有钻石的闪亮,没有铂金的厚重,但,那微小的光泽,丝丝缕缕地拴住了我的心。
“戴上嘛!我是在求婚呢!”他死乞白赖地恳求。
“哪有这样求婚的?”我鼻子有些酸,低下头,以免那小子看到我感动的泪水会得意忘形。“来来,我给你戴上。”他蹭到我面前。我伸出十指,面色严峻:“天天给你擦地板,手都变粗了。”转身去厨房洗手,脸上的笑藏都藏不住。
手机却在这个时候咿咿呀呀地响了起来,电话里的声音我一辈子都忘不掉:“葛小布,我回来了!”
笑容一瞬间僵在了脸上。
季冬晨戴一副无框眼镜,斯文了许多。可是我仍一眼认出了他,他坐在酒店的咖啡间里,下巴微微仰起,望着落地窗。我站在散尾葵后面,犹豫着,终于还是将左手无名指上那枚细细的戒指轻轻旋了下来,放进了我的背包里。
我就这样出现在季冬晨面前。他脸上的笑缓缓打开,像错过了季节的花。季冬晨喝咖啡的姿势像个极合格的海归。
我撇嘴:“季冬晨,你从前不是这样的。”我19岁认识季冬晨,他梳着小平头,抽骆驼,一抬手就把欺负我的小流氓揍得鼻子出血。那是一场英雄救美式的相遇,虽然他的体积更像狗熊而我也不是美人。从那天开始,我成了他的跟屁虫,人们都说季冬晨就是个小无赖,可我仍觉得他好,因为他的眼神清澈。
“昨天晚上刚下的飞机。”
“这么多年不和我联络。”
“我怕一听见你的声音就忍不住从太平洋那头飞回来。”
“你也会开这样暧昧的玩笑了?你不单纯了。”我笑他。
“真的,葛小布,我很想你。”
他说这话,居然都不笑,一本正经地望着我,他的眼神仍是那样清澈,清澈得像秋天里高原上的湖泊。他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烟盒,抽出一支烟,点燃,缓缓地吐出一口气,淡蓝色的烟圈挡住了我的眼。
那个旧烟盒已经被磨破了边角,那是我用拙劣的针脚细密地缝制的。那年,我把烟盒送给他时,他漫不经心地扔在车篮里,他说,这东西带在身上很麻烦。
我转头望着窗外,心内怦怦乱跳,唉,若不是多年前已经被他打了感情防疫针,恐怕这次又要掉进他眼睛的湖泊里。
咖啡凉了。他站起来,我走在他影子里,仍旧像很多年前那个小跟屁虫一样。我们都不说话。
季冬晨的车在江边公寓停下。他抬抬头:“日子过得不错嘛!不请我上去坐坐?”我笑笑,摇头。
他其实没有下车,我也不会邀请他。因为19层的小房间里有个叫陈卓的男子,这是一个季冬晨并不熟悉的名字。
我和陈卓认识是在一次网友聚会上,百十来人的大规模聚会,根本不知道谁是谁,他忽然挤到我面前,大声地说:“我暗恋你两个月了。”然后他报出自己的网名,我睁大眼睛,原来就是他天天在我的版上扔我板砖。
陈卓是理科男,幽默风趣,还有些不要脸,至少在追求我的过程中,他肯撕破自己的脸皮。他和季冬晨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最重要的是,他爱我。
在我25岁遇见陈卓那年,季冬晨已经到了德国3年,杳无音信,我想我需要一个心细如瓷的人来疼爱我。
我打开门的时候,陈卓已经将乱糟糟的新房子打扫干净,他正趴在窗口,头也不回:“那车挺棒,开车的小子有点胖。”
“是个老同学。”我有些做贼心虚地解释,其实只不过和季冬晨喝了半个小时的咖啡而已。
“我又没吃醋。”他咧嘴。他的目光在我的手上一扫而过,我恍然发现自己忘记了将那枚细细的戒指戴上。陈卓笑着跑进厨房,我看着江水发呆,心里有细细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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