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亮作品集-有一种债你必须偿还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作者简介

    周海亮,生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山东省文登市,现居山东威海,职业作家。《读者(原创版)》国内十名签约作家之一,“龙源期刊网”驻站作家,中国贤才文化传播公司常务理事。

    2004年开始专业写作,已在国内外各类期刊上发表中短篇小说、小小说、散文等300余万字。作品散见于《小说选刊》、《中篇小说月报》、《读者》、《小小说选刊》、《青年文摘》、《人民日报》、《台湾日报》等,在国内多家报刊开有个人专栏,多篇作品被各类图书摘录并获奖。著有畅销文集《送你一度的温暖》、《只要七日暖》等。

    自序

    周海亮

    走上写作这条道路对我来说,完全是一个偶然。写到一定阶段时,我发现,我的写作陷入到一种极其艰难的状态。这种状态是我不敢下笔,怕写出来的东西,自己不喜欢,别人不喜欢。我常常思考我要写些什么,怎么来写;我如何坚守我的内心,又如何尊重我的读者;如果读者不再喜欢我的作品,怎么办,等等。我学习过很多技巧,咨询过很多朋友,但结果却是更加茫然。我认为那时就是我写作的冬天,面前是灰色的世界,各条小径分岔,看不到指引和尽头。后来,我想,我是不是把写作这件事,想得太过复杂了?因为,任何一件事情想得太过复杂,就会偏离它的本质,变得不再纯粹,变得空有花拳绣腿。恰好那几天里偶然中看过一句话:作品的真正生命,其实是给人以感动。我忘记了说这句话的人,但我不可能忘记这句话,我觉得那是写作的真谛,写作的确就是这样。后来我又看到另外一句话:所有文学作品的终极目的,都是要引人从善。我想,我写作的方向,终于由模糊到清晰了。

    所以近些日子,我写下了太多生活中的细节。夫妻间的、父子间的、母女间的、陌生人与陌生人间的、甚至人与动物间的,等等。在这些作品里,我不想说明什么,更多的,不过是一种真实的记录。很多读者问我,这些事都是真的吗?我问他们,你们相信生活中会发生这些事吗?他们说,相信。我说,那么,这就是真的。这些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或者我们的身上,我们常常忽略,只因为,我们的生活中,缺少了发现感动的神经。

    常有朋友问为什么那么多杂志和图书特别喜欢转载你的作品?我说,因为编辑的厚爱。朋友说这也算理由?我说,还因为感动和温情。

    是这样。因为温情和感动。这世界并不缺少温情和感动,但这世界需要更多的温情和感动。似乎,如果说世界上还存在什么不怕多的东西,那就是——温情和感动。

    也有朋友说我的作品几乎都是一个腔调,男人女人,亲情爱情,感悟小品,为什么不写点别的?我告诉他们,我其实写了很多别的,但能够让别人记住的,能够打动别人的,能够被很多文摘类杂志所转载的,多是“男人女人,亲情爱情,感悟小品”一类的作品。为什么?我想,可能正是这些小文章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或者说,能让读者被现代社会所磨练的刀枪不入的坚强神经有那么一丝丝感动,能让他们的心,变得柔软。我认为这足够了。

    我一直崇尚一种“真实写作”的心态。当然故事可以虚购,但所要表达的感情,一定要真实。所有的故事,我认为,首先应该感动的,其实是我自己。我被感动了,读者被感动了,他们感觉到了温暖,文章就有了生命。是这样,我希望美好,我的读者也希望。所以他们大度地把票投给了我。我真心感谢他们。

    我多么希望这世界上不再有孤独,不再有寒冷,不再有战争,不再有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但是,这办不到。如果我的这些小文章能够带给您哪怕一点点的温暖,我就没有白写。因为有了你们,最起码,我不是孤独的,这些文字也不是。

    对于读者,我没有太多奢求。假如你们能从第一个字读起,读到最后一个标点符号,对我来说,就足够了。

    借此也感谢贤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湖南人民出版社对此书做出的种种努力,感谢发表过这些作品的所有编辑们,感谢我的每一位读者。请接受我的感谢,以及祝福。

    祝你们好。

    第一辑 爱无风寒——恒温之爱

    绝不放弃你

    她的生命不再属于自己,那也是他的。她已经没有权力一个人去了断。——她得为他活着,为他们的爱情活着。——哪怕多活一天。

    追她的时候,颇费了一番周折。他不帅,瘦小,羸弱,性格腼腆,是那种与白马王子相距甚远的男孩。那时还读着大学,他远远地看着她,目光中充满男人的柔情。那眼神让她慌乱,匆匆从他身边逃过,又听到自己不均匀的呼吸。后来她想这就是爱吧?其实那时候,她已经爱上他了。

    后来就毕业了,生活变得动荡并且残酷。她去县城,他跟去县城;她去省城,他跟去省城。他的追赶坚定沉毅,目标明确,却不会令她难堪。或者更多时,他是以一位好朋友的身份与她相交往吧?周末他们一起吃饭或者喝咖啡,然后,他极绅士地送她回去。他对她的追求保持一种固定的不紧不慢的节奏,这或许由于他的自信,或许由于他的自卑。

    有段时间城市并不安全,一伙“抢包党”专拣年轻女性下手。在夜里,摩托车从身边猛蹿过去,斜挎的绅包就不见了。他们甚至会扯走女孩的耳环,让脸色苍白的女孩捂着淌血的耳朵哭泣。于是他每天来接她,骑一辆单车穿越大半个城市,等在她供职的公司楼下。一会儿,看到她了,笑笑,指指车,先跨上去,她偏坐后座,一只手轻轻扯了他的汗衫。将她送回住处,他跟她道一声晚安,再穿越大半个城市赶回去。身体单薄的他常常汗流浃背。那个夏天,他穿烂了三件汗衫。

    她有了感动。

    周末两个人一起吃饭,她笑着问他,你这是在追我吗?他说算是吧!她问万一我不接受呢?他低头思索良久,然后抬头,盯着她的脸,认真地说,那我就一直追下去,直到你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爱人。——这之前,绝不放弃你。

    她笑了。她认为他把话说大了。太大,便失真,便虚空,便抽象,便没有实质内容。所以那时,她宁愿把他的话当成小男孩的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豪言。

    然后“抢包党”被绳之于法,他却依然天天去接送她。他说既然是追求,就该有个追求的样子。她问追求应该是什么样子,他回答,朝朝暮暮啦。她笑,却心痛他的身体。那时他在翻砂厂上班,每一天都要将几十斤重的模具搬动成百上千次。她知道他很累。

    后来有一次,他将单车径直撞上一棵树。是很深的冬夜,她被重重地扔到地上。他跑过来扶起她,满脸不安和自责。她安慰他说我没事……你怎么了?他说我睡着了。他去附近一个工地的水龙头旁洗脸,刺骨的冷水直往头上猛浇。她跑过去,抱紧他。她说,我们走回去吧!

    似乎就是那天,她下定嫁他的决定。她想一个人可以骑着单车睡过去,那会是怎样的一种疲惫啊!可是他仍然要去接送她,给她陪伴和安全。这样的男人,如果错过了,也许这一生,再也不会遇到。

    他们在婚后的第三个月通过贷款买了房子。房子不大,位置偏僻,装修简陋。房子用去他们所有的积蓄,并让他们背上沉重的债务。在以后的十五年里,每个月,他们都需要把一笔固定的款数送进银行。这当然是巨大的压力,这压力又让他们的生活充满了奔头和希望。那段时间也许是他们最开心的日子,星期天,他仍然骑着那辆单车,驮着她,大街小巷转。

    可是灾难突然之间就降临了。来得人猝不及防。

    她莫名其妙地咳嗽。开始只是夜里咳,后来白天也咳。以为是感冒,吃了些药,却毫无用处。他陪她去医院,整整一个上午,一项项检查做下来,医生的表情愈发严峻。果然,在医生办公室,两个人听到一个几乎令他们瞬间昏厥的消息:肺部恶性肿瘤。

    后来他们常常回忆那一天是怎样回到家的。可是他们根本不可能回忆起来。

    他背着她偷偷跑过几趟医院。他请教医生这样的病有没有治愈的可能。医生说有,不过几率极小……他问那有多少?医生说总之极小……肺部没有神经,不会觉痛,所以发现肿瘤,多是晚期……不过只要坚持,总会有希望……治愈的奇迹,也不是没有发生的可能。后面的话他根本听不进去。他感到一种深深的恐惧。他想他即将崩溃。

    她咳得越来越凶。仍然感觉不到痛,只是没完没了地咳。有时他给她讲笑话,有时她给他讲笑话,两个人一起笑,笑得前俯后仰。然后,突然,他拥住她,坚定地说,没事,会挺过去的。她任由他拥着,使劲点头,说,我信。

    她开始做化疗,每个月,需要支付八千多块钱的费用。那些天他骑着单车,转遍了整个城市。他不停地借钱,艰难地借钱,向所有可能借到钱的人借钱,有时,语气中甚至带着无奈的哀求。那辆单车在某一个正午突然散掉,正骑着,就散掉了,人摔出去很远,爬起来,他就哭了。他生性木讷,然而他并不脆弱。可是在那个正午,在繁华的城市里,在灿烂的阳光里,在人流如织的马路上,他守着一辆散掉的单车,哭得一踏糊涂。他想他也许真的崩溃了,似乎,路在前面突然消失,阳光也消失了,一起消失的,还有人生和希望……

    她的情况一天比一天糟糕。头发已经掉光,在夜里,她甚至能够感觉到身体的痛。体力越来越差,上一趟楼,也会喘上半天。他们仍然在坚持着治疗,只是他们都能感觉发生奇迹的机会正变得越来越小。看着她一天天地变化,他心如刀绞,夜夜无眠。——有时生活就是这样,你眼睁睁地看着生命从爱人的体内慢慢溜走,却无能为力;你明知爱人会在某一天里离你而去,却同样无能为力。你不相信冥冥之中的安排,可是这样的人间大哀,偏偏找上了你。

    晚上她在洗手间洗衣服,他见了,忙说,我来吧。就去抢。她说可是我总得为这个家做点什么。他想想,笑着说,帮我按按脑袋吧。

    她就帮她按脑袋。一下一下,按得认真。突然他感觉到额头的冰凉,伸手去擦,却是她的一滴眼泪。

    他说哭什么呢傻丫头?

    她说,你有白头发了。

    有白头发了吗?他吓了一跳。他让她帮他拔掉,她说好。她拔一根,递到他手里,再拔一根,再递到他手里。突然她停下动作,号啕大哭。她说拔不完的……太多了拔不完的。

    他拥着她。他说那不拔了……别哭,一切都会过去……

    她说我不要治了!

    他把她拥得更紧。他说相信我。相信我绝不会放弃你。

    她是在第二天失踪的。中午她让他出去买些东西,回来,她就不见了。桌子上留了一盒磁带,寥寥几语说得他泪流满面。她说她永远爱他,可是假如他们继续生活在一起,她给他带来的将只有压力而不是幸福。她说就让她一个人安静地去吧。她不希望他去找她,她说她不会让他找到。她还说她会怀念他们在一起度过的所有快乐时光。可是,她要他将她忘记。

    他当然要找她。疯了似地找。却没有用,没有有关她的任何消息。他打她电话,关机。再打,还关机。不停地打,永久的关机。可是他知道她肯定将电话带在身边,那里面保存着他曾经发给她的太多短信。他请所有的朋友帮忙拨打她的电话,每人拨一段时间,一天24小时,不间断地拔。他想这也许是能够找到她的唯一机会。他向她的手机上发短信,只有五个字:绝不放弃你。他不停地发。疯狂地发。他想只要她开机,肯定可以看到。

    终于在她失踪后的第九天,一位朋友急急打来了电话。朋友说刚才她接了一下,没说话,只是不停地哭。急忙打过去,果然通了。他问你在哪里。她不说话。他说我好想你。她不说话。他问看到我的短信了吗?——绝不放弃你。她就哭了。他听到海浪拍打礁石的声音。他想起他们就读的大学所在的那个海滨小城。他知道现在,她正坐在遥远的海边,守着一堆美好的记忆。

    一天后他赶过去,在一个旅店找到了她。他们抱头痛苦,又彼此擦去对方的泪水。她说她本想跳海了结一生,可是她想他,她真的舍不得离开他。她想再看看那些曾经带给她快乐和信心的短信。她只看到五个字:绝不放弃你。

    她切肤地感觉到爱情的认真。她想这世界上最认真的事情,也许就是伟大的爱情。“绝不放弃你”,其实这句话说得并不大,也并不抽象,并不虚空,并不失真,并不难以理解。这绝不是一位小男孩的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豪言。这是对爱人和爱情的宣誓。她想如果就此死去,他会内疚和伤心一辈子的。

    她的生命不再属于自己,那也是他的。她已经没有权力一个人去了断。——她得为他活着,为他们的爱情活着。——哪怕多活一天。

    回来后她才知道,他已经通过朋友卖掉了他们房子。她说你怎么这样傻?当有一天,假如我真的死去,你便什么也留不下了。他笑着对她说,除了你,我什么都不想留下。没有什么比你还重要。她说可是现在我们已经没有家了。他说不。我们失去的不过是一处住所,一栋房子。家还在。永远在。只要有你,有我,有爱情,哪里都是我们的家。

    他们在郊区租了房子,在院子里种上青菜,在客厅里摆上鲜花。她仍然坚持治疗,他用一笔不大的卖房款顽强地支撑着他们的生活。每个黄昏,他和她都会走出屋子,闻小院的菜香,到附近的花园散步。她仍然虚弱,仍然咳。可是她脸上有笑,因为这笑,无人知晓她的病情是否还在恶化。或许奇迹真的会发生吧?因为他的坚守,以及他们的爱情。

    其实,就算奇迹不会发生,他也会心甘情愿地坚守下去。他对朋友们说,即使某一天,当她突然离我而去,我想,于她,也是幸福的吧?因为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刻,还有我,还有家,还有我们的爱情。为了爱人没有遗憾,为了爱人最后时刻的幸福,我想,就算生活再艰难百倍,我,也绝不会放弃……

    恒温之爱

    其实两个人都知道,他们需要的不是一场感冒,而是对浪漫的需要,对丰富而非单调的婚姻生活的需要。两个人共处太久,生活当然会变得平淡并且乏味。这个时候,一杯水,一首曲子,一句话,一次散步,一场并不到位的卿卿我我,都会让生活重新变得浪漫和丰富。并且,这浪温和丰富,需要一种长久。长久了,爱情才会保持最适宜的温度,既不会滚烫,也不会冷却。这样的爱情和婚姻,才恒久,才稳固,才不会忽冷忽热,才不会感冒。

    本来计划国庆节出去旅游的,一个向往很久的地方。可是就在国庆节的前两天,女人突然患上重感冒。咳嗽,头昏,发烧,睡不好觉。女人抱歉地对男人说,要不坚持去?男人说那恐怕我就看不成风景了——看你都看不过来。女人说要不你和儿子去?男人说明年再说吧。把病歪歪的你扔在家里,我怎么能心安?

    罪魁祸首是家里的空调。本来这样的季节,空调已经关掉,可就在国庆节的前些日子,天气竟又突然热起来,简直让人有了回到三伏天的感觉。于是打开空调,于是一点一点调低温度,于是,女人的第一个喷嚏响了起来……

    女人的身体一直很好。她至少有四五年没有感冒了。

    之前他们对于生活的感觉,只有紧迫和平淡。房贷没有还上,两个人拼死拼活地干。女人在一家公司当翻译,男人在另一家公司做业务,生活节奏很是紧张。和大多数已婚夫妇一样,这样的生活,注定不会有什么浪漫和激情可言。甚至他们感觉对于对方的需要,也远远不如热恋和新婚时强烈,并且,可怕的是,这种感觉竟然与日俱增。——两个人,守一张饭桌吃饭,躺一张床上睡觉,所谓婚姻,好像不过如此。

    当然在婚前,他们也曾有过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的日子,可是现在,两个人都感觉这些好像没有意思。有什么意思呢?他们早已经过了小男孩和小女孩的那种年龄。特别是,心理年龄。

    所以就平淡。所以,男人就很少为女人倒一杯茶烧一道菜,女人就从不在男人面前撒一句娇发一声嗲。没有这个必要。夫妻俩在一起是过日子的,不是谈恋爱的。

    可是现在女人病了,他们就有了几乎24小时守在一起的七天时间。于是,突如其来的一场感冒,让男人和女人的生活,有了不同平常的变化。

    男人为女人烧好菜又摆上桌,问她,怎么样?女人尝尝,说,一般吧。却吃得比以往都多,完全不像生病的样子。吃完饭,女人埋在沙发里看电视,男人将盘盘碗碗洗刷完毕,又为她端来一杯水。他把水和药片递到女人手里,说,试试烫不烫?女人把水杯凑近嘴唇,说,好像有点烫。于是男人接过水杯,放到嘴边,一下一下地吹。过一会儿再试,女人说这下好了。就吃药。吃完药女人突然狡黠地笑了,她说,其实一开始就不烫呢。

    中午时候女人躺在床上休息,床头的花瓶里插着男人早晨为她买来的鲜花。她睡不着,拿一本杂志胡乱地翻。男人说听听轻音乐吧。轻音乐,有助睡眠。男人翻出一盘磁带,很快,卧室里就飘起温馨动人的曲子。女人想卧室里多久没有响起音乐了?男人多久没有给她送花了?好像,总有三四年时间了吧。

    黄昏时男人扶女人出去散步。其实根本不用扶,女人甚至比男人走得都快。他们一起在小区凉亭看别人下象棋,一起在小区花园里看迟开的花,一起在小区健身场的单杠上压腿。男人想多久没有在黄昏一起出来散步了?好像,总有四五年的时间了吧?夕阳把他们为他们镶上金色的轮廓,一首钢琴曲在凉风中袅袅飘来,两个人竟然再一次有了花前月下的感觉。

    回家时他们同时在楼梯口站住。男人说,背你上去?女人说,背我上去?是同时说出这句话的,说完,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一起哈哈大笑。男人深弯下腰,女人毫不客气趴到他的背上,男人咧咧嘴,直起身,一步一步爬起楼梯。男人说你现在变得好重。女人笑,一只手钳住男人的耳朵,轻轻地拽。其实女人并不太重,男人甚至一边爬着楼梯一边哼起歌。——这是他们热恋时常玩的游戏。

    他们就这样度过七天长假。感冒已经痊愈,女人变得神采奕奕。那天晚上他们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突然女人说,奇怪,怎么希望永远这样病下去?

    男人就笑了。他说是很奇怪,我竟也有这样的感觉。

    其实两个人都知道,他们需要的不是一场感冒,而是对浪漫的需要,对丰富而非单调的婚姻生活的需要。两个人共处太久,生活当然会变得平淡并且乏味。这个时候,一杯水,一首曲子,一句话,一次散步,一场并不到位的卿卿我我,都会让生活重新变得浪漫和丰富。并且,这浪温和丰富,需要一种长久。长久了,爱情才会保持最适宜的温度,既不会滚烫,也不会冷却。这样的爱情和婚姻,才恒久,才稳固,才不会忽冷忽热,才不会感冒。

    ——想对每一对夫妇说,婚姻与热恋,凡常与浪漫,其实并不矛盾。让生活变得浪漫起来,似乎也并不困难。

    我的你

    ……这围裙,大多时,的确是我在用,可是如果不是为你,我宁愿顿顿泡方便面;这张书桌,也是我一直在用,可如果不是为了给报纸写通讯,不是为了多挣点钱,我宁愿躺着歇一会儿,或者陪你聊天;还有我这个人,不也是你一直在用么……

    终于决定,和男人分手。女人把自己的东西,装进一个大皮箱,提到门口。

    皮箱并不满,空荡荡的,在女人手里晃。——那么俭朴贫困的生活。

    是下午,男人围着做饭的围裙,正煮一壶茶。他静静地看着女人,说,真要走?女人肯定地点点头。男人说,喝完“分手茶”再走吧,我送你去车站。女人说行,不过就算喝完茶,我也是要走的。“分手茶”他们喝过多次,那是男人惯用的伎俩。从开始煮茶,到煮出香味,到每人喝完一杯,需要二十分钟。二十分钟里,男人会求她别走,会检讨自己的错误,会说很多甜言蜜语。于是女人的心就软了,就记起男人千般好,就破涕为笑,就放下皮箱,就依了男人,就和好如初。

    可是今天,女人去意已决。或许,一杯“分手茶”,只是给这段感情,划一个句号吧。

    女人回来,在客厅坐下。女人盯着她的皮箱,那皮箱还留在门口。她知道皮箱空荡荡的,像此时女人的心。

    男人紧挨着她坐下。女人向旁边挪了挪。

    男人说你的东西都要带走吗?女人点点头。男人说一点也不要留下吗?女人再点点头。她说是的,都装在那个皮箱,我不会留下任何东西。男人站起来。他说不,其实还有很多东西,被你拉下了。

    男人去卧室,取来一件汗衫。很柔软的棉布套头衫,已经破旧,却洗得干净。女人抬头看看,说,这是你的汗衫。男人说是的,本来是我的。可是这几年来,不都是你在穿吗?每次你洗完澡,都会把它当成浴衣,不是吗?女人想想,说,倒也是,那一会儿,我把它带走。

    男人打开抽屉,取出一只梳子,说,这个不带上?女人瞟一眼,说,这是咱俩的,你留着吧。男人说是咱俩的吗?我这板寸头,你多时见我用过梳子?倒是每天早晨,你都把脑袋扎我怀里,要我给你梳头。女人说难道不行?男人说当然行,可是你自己为什么不梳?女人说谁让你以前开过美发店?再说我想撒娇,不就早晨那点时间?你一天里,哪会再有时间陪我?女人突然觉得她的态度应该坚定些,便住了嘴。

    男人又朝她挨了挨身子。这次女人没有躲。

    茶煮好了。男人端来两杯。他把其中一杯放到嘴边,吹了吹,又用唇试了试温度,递给女人。

    男人想想,再一次去到卧室。他从床下拖出一只塑料盆,说,这个,你也带上。女人说不带了,这洗脚盆,也是你的。男人笑笑,他说的确,买的时候,是说给我用的。可是你想一想,这几年来,我用过一次吗?哪天晚上,我不是在洗手间的龙头下将就?又有哪一次,不是我打好了热水,你坐在床沿,我给你洗脚?没办法,你站了一天柜台,还是个扁平脚……。说到这里男人竟嘿嘿地笑了,仿佛,她的扁平脚,让他很得意。

    茶喝完了。女人站起来。现在她的身边,放着一件破了洞的汗衫,一把头梳,一个红色塑料盆。她说怎么多出这么些东西?男人说不多,其实还有很多。这围裙,大多时,的确是我在用,可是如果不是为你,我宁愿顿顿泡方便面;这张书桌,也是我一直在用,可如果不是为了给报纸写通讯,不是为了多挣点钱,我宁愿躺着歇一会儿,或者陪你聊天;还有我这个人,不也是你一直在用么?

    女人傻在那里了。男人开始煮第二壶“分手茶”。几分钟后,女人走过去,站在对面看他。天天熬夜的男人,那眼睛,似乎蒙一层红色的蛛网。

    女人说把水壶拿开吧。男人说水还没开呢。女人可不管,她挤到男人面前,一手取下水壶,一手操了菜刀,她笑着说,难道我们不做晚饭了吗?傻样!

    花儿与少年

    一瞬间柴芳有大哭一场的冲动。她真的想放声大哭。她想告诉涂强,自己什么也没有干。她只是出去了两个小时,和一位即将结婚的男孩喝了一杯茶。一会儿她将会得到一束花。花是男孩送来的。男孩送来花,根本没有任何目的。他们只是普通朋友。并且从明天开始,他们连普通朋友也不是了。

    就这些。一束花,什么也代表不了。

    婚姻中有七年之痒五年之痒三年之痒,可是柴芳总认为自己从结婚那天就开始没劲了。对蜜月她没什么甜蜜的感觉,倒是婚姻生活的漫漫无期让她紧张和恐惧。当然她相信爱情,相信白头偕老和地久天长。可是她同样相信枯燥,并坚信自己将是白开水般的一生。她穿着性感的睡衣在卧室和书房之间游走,白天她和文字相爱,夜里她和涂强缠绵。生活固定在两点之间摇摆,柴芳的两点之间,相距不足二十米。

    她把熨好的衬衫一件件放进皮箱,动作轻柔而舒展。涂强在旁边翻一本杂志,不时抬起头看她一眼。涂强说不用带这么多吧?一周后我就回了。她说还是多带些吧。多带几件,有备无患。

    夜里八点的轮船,涂强三天前就买好了船票。柴芳一直不喜欢船,更不喜欢坐船。她认为不管如何坚固的船,一旦离了码头,就会像一只蜗牛失去了盔壳,任何轻微的打击或碰撞都会让它粉身碎骨。她问涂强,为什么不能坐飞机去?涂强说你给我报销?涂强揽了揽她的肩膀,在她的脸上轻吻一下。自结婚后,这还是涂强头一次出差。半年多的新婚生活,他们像两条日日厮守在一起的春蚕。

    柴芳没有下楼,她一只手扶着门,一只手冲涂强轻轻地摆。走到楼梯的拐角处,涂强回了头朝她笑。柴芳问你笑什么?涂强没说话,回来,把舌头伸进她的嘴里搅动。涂强刚抽了烟,嘴里烟味很大。柴芳说有人呢。她的话夹着喘息,含糊不清。屋里屋外站着,两个人不像一对告别的夫妻,倒像一对偷情的男女。

    是的,偷情。想到这里柴芳就紧张,就兴奋,就红了脸并紧了呼吸。柴芳想是自己自作多情吧。都说过只是普通朋友。只是喝杯茶。只是坐一坐。坐一坐有什么大不了呢?什么也代表不了。

    柴芳开始细细地化妆。她描描眉毛,涂涂红唇,画画眼睛,拍拍粉腮。她盯着镜中的自己,一双眼睛还像少女般清澈和单纯。柴芳很满意自己的五官,特别是那双眼睛。涂强就是被她的眼睛迷住的。涂强说,你的眼睛,皎皎如月。

    柴芳出了门,搭了车,去了茶馆。那里有一位男孩在等她。柴芳见过男孩的照片。是男孩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她的。他和男孩通过电话,发过电子邮件。除了见面,她几乎和男孩做过所有的事情。男孩读过她的书,她能感觉到男孩对她的暗恋之情。男孩说我们出来坐坐吧。她说不要。男孩说你怕什么。她说我没怕。男孩说那为什么不肯出来?她说有这个必要吗?男孩说你还是怕了。放了电话,柴芳想男孩说的没错,的确是自己怕了。她不会轻易爱上一个人,但她会轻易对一个人产生好感。如果对一个人有了好感,那么,所有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那时,她和涂强正在热恋。他们合奏的曲子波澜壮阔,勇往直前。她不希望有任何插曲影响到这种甜蜜流畅的连贯。

    五天前男孩再一次约她出来。男孩拨通她的手机,支支吾吾地说话。男孩说你一定要出来,有件事跟你说。柴芳说还是以后吧。这时门铃响了,柴芳挂断电话跑过去开门。是涂强回来了。涂强说五天后我得去大连出差,领导临时决定的……要坐船去。柴芳说哦。然后柴芳去了书房。她给男孩拨了一个电话。她说你一定要见我吗?男孩说一定。柴芳说非见不可吗?男孩说非见不可。柴芳说,好吧。

    男孩已经候在那里了,在玫瑰厅,她一眼就认出了他。好像男孩并没有照片上的好看,稚气未泯的一张脸,肤色有些苍白。她向男孩走过去,努力使自己保持一种落落大方的表情和身姿。男孩站起来,礼貌地和她握手。男孩的表情羞涩和腼腆。他的手畏畏缩缩,拘谨僵硬,只有握手的动作,却没有握手的力度。柴芳在心里轻轻地笑了。她想到底是小男孩啊!涂强可不是这样。和面前的这个男孩相比,涂强简直就是一匹色狼。

    并没有太多可聊的。好像所有的话在电子邮件和电话里都说过多次。现在柴芳也有些不自然。能感觉到男孩在痛苦地寻找着话题,一遍遍不厌其烦地奉承着她写的那本书。柴芳盯着男孩的眼睛,他的眼睛很大,很亮。所有长着这样眼睛的男孩都是可以信任的。他们敏感、善良、单纯并且多情。柴芳喜欢大眼睛的男孩和男人。她喜欢和他们认识并且交流。她认为所有大眼睛的男孩或者男人都是她的父亲老公哥哥或者弟弟。柴芳说你今年多大了?

    23周岁。男孩说,你的书我读了两遍……

    你很喜欢夸别人吗?柴芳打断他。

    男孩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容让他的鼻冀和嘴角有了皱纹,让他的眼睛变得细长,有了成熟的模样。男孩说我本打算请你吃饭的,可是怕引起你的误会。

    什么误会?

    因为吃饭是要喝酒的。

    这有什么可误会的?

    怕你认为我有什么别的目的。

    柴芳大声笑。她说难道你请我喝茶就不能有别的目的了?

    男孩的脸更红了。他盯着对面墙上的一幅挂画。那是一张仿民国时期的明星月份牌,画上的女人眉眼精致,穿着开衩到大腿的旗袍,修长的手指夹一支燃烧的香烟。

    我约你出来,是想告诉你一件事。男孩盯着画上的女人说。

    柴芳有些紧张。她喝一口茶,装模作样细细地品。她认为每一口茶的味道都不一样。涩的,苦的,微涩的,微苦的。她很少能从茶里品出人们常说的那种甘甜。

    过几天,我就要结婚了。男孩说。

    柴芳差点把口中的茶水喷出来。她认为男孩有些莫名其妙。她想他告诉我这些干什么?这和我有关系吗?

    那恭喜你。柴芳说。

    我是说,以后我不能再给你发电子邮件或者打电话了。

    怎么这和你结婚有矛盾吗?

    当然没有。男孩急忙解释,我是想对她好一点。

    你给我发电子邮件或打电话就是对她不好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男孩有些语无伦次,我想把自己更多更彻底地给她。

    可是我们不是普通朋友吗?

    是这样。

    普通朋友发个电子邮件或打个电话会给她造成伤害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

    ……

    你为什么约我出来?

    我想告诉你我要结婚了。

    这事电话里难道不能说吗?

    当然能。不过我想当面跟你说。

    当面说和电话里说有什么不同吗?

    ……

    男孩的脸上有了细细的汗。他的表情可怜并且不安。突然柴芳觉得自己有些失态。她想自己有对男孩穷追不舍的权力吗?他约她出来,她出来了,他说什么都是他的事情。

    两个人不再说话。他们喝掉两壶茶。后来男孩点上一支烟,他的脸在烟雾缭绕中悒忧不清。后来柴芳认为自己不应该出来。甚至,她不应该认识面前的男孩。

    他们在茶馆门口分手,男孩为他叫来一辆出租车。她钻进车,摇开玻璃跟男孩说再见。男孩突然说,你等一下。

    她说还有事?

    男孩说我想给你送一束花。

    她轻轻地笑了。她说这算什么花?永别花?

    男孩说早想给你送了……却一直不敢……是玫瑰……今晚补上吧。

    她说花呢?

    男孩说一会儿我找人送到你家。

    送到我家?柴芳愣住了。

    是你家,花店会派人送去的。男孩狡黠地笑笑,我知道你的住址。

    当面送不行吗?柴芳说。

    行。可是还是送到你家吧。男孩说,我知道你今天一个人在家。

    柴芳撇撇嘴。她说你可真行,你好像什么都知道……你可真行,这么晚了还敢惊动花店……好的谢谢你了。再见吧。

    车子就发动了。柴芳看到旁边的茶馆飞快地倒退。

    柴芳想着茶馆,想着男孩,回了家。她掏出钥匙打开门,看到涂强正坐在沙发上看着他笑。

    柴芳啊地尖叫一声。

    涂强跑过来。他说至于把你吓成这样?船没开,起风了。

    起风了?柴芳说,没起风啊。

    涂强说现在是没起风,不过一会儿就起风了……海上已经起风了,现在风还没有登陆……你和帅哥约会去了?

    柴芳抓起沙发靠垫在涂强的脑袋上敲了两下。她笑着说你给我去找帅哥?

    涂强抱着脑袋躲闪着柴芳的靠垫。他指指电视机,说,三比二了。

    电视上正在直播一场足球比赛。茶几上摆着涂强的啤酒和五香花生米。

    柴芳在沙发上坐下来。她的身子紧挨着涂强,心怦怦地跳。一会儿将有一个花童按响门铃,他会手捧大束的玫瑰站在门口,他会说这是某先生送给柴芳女士的花,请您签个名。柴芳紧张地盯着防盗门,感觉到一场地震即将到来。她想今天晚上她做错了什么呢?她什么也没有做错。男孩呢?男孩也什么没有做错。可是只要那个花童按响门铃,那么,她和男孩,都将被拉进一个无法更正的荒谬的错误之中。

    柴芳推了推涂强。她说我们睡觉吧。涂强不说话,又指指电视。于是柴芳站起来,把涂强往卧室里拽。她的动作幅度越来越大,已经不再温柔,而是接近于野蛮。可是涂强坐在沙发上纹丝不动,他说三比三了。你再等等。马上就睡。

    柴芳说那你先去洗个澡。

    涂强说今天下午不是洗过了吗?你今天怎么怪怪的?

    有人按响了门铃。很响的声音。柴芳“啊”一声松开涂强的手,表情恐怖和夸张。似乎她刚才攥着的,是一根烧红的铁条。

    柴芳冲向防盗门。她把门打开一条缝隙。她的身体堵着涂强的视线。她的心几乎要蹦出来。她看到门外站着一位满脸堆笑的中年妇女。

    对不起收一下煤气费。中年妇女说。

    一瞬间柴芳有大哭一场的冲动。她真的想放声大哭。她想告诉涂强,自己什么也没有干。她只是出去了两个小时,和一位即将结婚的男孩喝了一杯茶。一会儿她将会得到一束花。花是男孩送来的。男孩送来花,根本没有任何目的。他们只是普通朋友。并且从明天开始,他们连普通朋友也不是了。

    就这些。一束花,什么也代表不了。

    对不起收一下煤气费。中年妇女重复着刚才的话。

    柴芳说怎么这么晚来?身子却仍然在那里站着。她没有动。

    涂强只好起身。他去厨房看了煤气表,又去卧室取了钱。他把钱交给那位中年妇女,等着她找零。他对柴芳说,跟你说过好几次了,晚上家里来人,先问问是谁再开门……你今天真的有些不对劲。

    两个人一起回到沙发上坐下。

    涂强说你不是困了吗?你先去睡吧。

    柴芳说,马上。

    又有人按响了门铃。

    柴芳再一次冲过去。她的动作很迅速,木地板差点将她滑倒。她再一次把防盗门小心冀冀地打开一条缝隙,她首先看到的,是一大束红色的玫瑰,上面滚动着花店用自来水造成的露珠。玫瑰们拥挤着,彼此的轮廓模糊不清。

    玫瑰由一位花童抱着。花童的脸显得有些呆傻。

    花童说,这是某先生送给柴芳女士的花。请您签个名。

    柴芳说你搞错了,这上面的地址不是这里的。柴芳想关上门,可是那个弱智的花童拼命往里挤。他用一只手紧抱着花,另一只手挡着门,他的腿弓着,腰弯着,做出随时准备拼命的样子。他的动作熟稔流畅,仿佛身经百战。

    他保持着拼命的姿势,借着楼道里的灯光飞快地瞟一眼手上的贺卡,然后抬起头来。他说这是某先生送给柴芳女士的花,请您签个名……这是我们送您的贺卡,请您收好。他的口齿清楚,目的性明确。

    柴芳感觉身后的涂强从沙发上站起来,正狐疑地往这边走。他的拖鞋在地板上敲出很响的声音,每一声都撞击着柴芳的心脏。他站在柴芳身后,柴芳闻到他身上浓浓的烟草气味。那气味让她惊恐,几近昏厥。她听到涂强对花童说把花给我吧。他隔着柴芳的身体接过那束花。他盯着贺卡仔细地看。他看了肯定不止一遍,因为他看了很长时间。然后他给花童签了名子,并付给他十块钱的小费。他说是送错了,不过我们先替她收下吧……谢谢你啊。然后他关上防盗门,细细地上了锁。

    他转身往回走。他一边走一边说下次晚上有人按门铃,一定要先问问是谁再开门。

    他说三比三,现在球赛结束了。

    他说今天我们赚大了。这么一大捧花,只付了十块钱。其实送错花这样的事常有,想不到今天被我们拣了个便宜。

    他说别管这花是谁送给谁的,现在就当我送给你的吧!你就当我刚出差回来,正手捧一大束玫瑰,送给亲爱的你。

    他说找个花瓶把花插起来吧……那个大花瓶呢?

    柴芳就到处翻找那个曾经的花瓶。她找了很长时间。她想抱着涂强大哭一场。后来她终于想起来那个大花瓶可能被放在了阳台。于是她去阳台上翻。

    她拿着花瓶回到客厅。她对涂强说,你说的对。起风了。

    有爱一生暖

    男人拥紧女人,久久不语。后来女人推开男人,说,休息吧,就疲惫且甜美地睡去。男人轻轻为女人掖好被角,自言自语地说,这辈子只要有你在,不管生活如何艰辛,我的心,都是暖的……

    整个冬天,男人都穿着一件灰色的夹克。夹克的拉锁拉得很高,那里面,穿了一件花花绿绿的毛衣。毛衣是女人为男人织的,用了东拼西凑的旧毛线。毛衣的领口已经很破旧,后背和袖口是黑红蓝三色,男人走在屋子里,戏说自己是一只觅食的公鸡。

    那时他们生活得非常艰难。一家人刚从县城来到省城,多了花销,却少了收入。当然男人相信自己的能力,他坚信自己可以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女人对男人,更是深信不疑。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男人的工作却仍然没有着落。眼看春节将至,他们认为工作的事,将会拖到明年。

    机会在这时候突然降临。男人参加一个公司的招聘,初试和复试都顺利通过。明天男人将要进行最后一关面试,据说,公司经理将会亲自把关。男人对自己的能力充满信心,让男人担心的,是他的穿着。

    男人不安地问女人,明天穿什么去呢?女人说,当然是穿西装。男人说可是穿西装是要打领带的,这毛衣……女人想了想说,不怕。你晚上睡觉的时候,我把你的毛衣领改一改就行了。——改一改?——改一改。改成鸡心领,你里面穿件白衬衣,再打条领带,又帅又精神。——这么晚了你去买毛线?——不用,从毛衣后背拆点线织到领口,再把领口的旧毛线补到后背,就行了。反正没有人能看到你的后背。——可是你不睡觉了?——我手熟,很快的。

    其实这时候还不算晚,城市里完全可以买到毛线。男人知道女人舍不得花钱。或者,并不是女人舍不得花钱,是家里实在无钱可花。男人心想改一改也好,穿上西装,打上领带,露一点点整洁的领口就行了。没有人知道,他里面穿了什么。

    男人想着明天的面试,很快睡着。女人坐在旁边,认真地为他织一个漂亮的鸡心领。第二天起床,男人发现她憔悴的脸和黑色的眼圈,有了感动。他问你一夜没睡?女人说没事,今天晚上早点睡,就补上了。男人打好领带,穿上毛衣,再套上西装,竟也风度翩翩。男人和女人吻别。他说,等我的好消息。

    面试进行得很顺利。他被通知第二天就可以来公司上班。男人要离开办公室的时候,被公司经理喊住。他问男人,知道我为什么会录取您吗?

    男人问他为什么。

    他说,首先,您的专业没问题,又有工作经验,所以胜任这个工作肯定没问题。

    男人问还有呢?

    他说,第二点,甚至比您的学识和经验还重要。那就是,您应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一位爱您的妻子。

    男人问这也能看出来?

    他说您妻子昨晚肯定熬夜给你的毛衣织了一个新的领子。你们的生活或许并不富裕,但是你们的感情非常好。和睦的家庭是事业的保证,我坚信这一点。

    男人问,您怎么能看出来这个领子是新打出来的?

    他说因为你的袖口。你的毛衣袖口是红色的,而领子是天蓝色的。并且,刚才你和我说话的时候,不小心露出了领口周围的部分,那里的颜色远比领子的颜色灰暗……

    可是这并不能够证明领子是昨晚打上去的啊!男人说,也可能是前几天……

    是这样。他说,我只是猜测。之所以这样猜测,是因为,多年前我和妻子一起来到这个城市,在我参加面试的前一天晚上,我的妻子熬了一夜,给我打了一个漂亮的毛衣领……

    男人回到家,把好消息带给女人,又给女人讲了公司经理的故事。女人静静地听着,浅浅地笑着。一个毛衣领能为男人带来好运,她认为非常合算。男人的成功就是她的成功,她替男人和自己高兴。

    晚上睡觉的时候,男人突然发现搭在床边的女人的毛衣。男人不解地问你今天没穿毛衣?女人说不冷。男人把毛衣抓起来看,他发现,那件毛衣已经被拆掉了大半。——女人从自己的毛衣上拆下毛线,为男人织出一个漂亮的鸡心领!

    男人拥紧女人,久久不语。后来女人推开男人,说,休息吧,就疲惫且甜美地睡去。男人轻轻为女人掖好被角,自言自语地说,这辈子只要有你在,不管生活如何艰辛,我的心,都是暖的……

    冬恋三九,夏恋三伏

    日子是连贯的,爱情也是;日子没有死角,爱情也是。爱情之所以伟大,在于她能把所有最难捱的日子都变成快乐和幸福。然后,让两个人在以后的日子里,更加相爱……

    冬天里冷得残酷。仿佛连太阳都结上冰。房子座落在市郊,村头,风口。风刮来,柴门吱嘎嘎响,似乎随时可能粉碎。

    可是家却是暖的。

    女人在屋子里生起炭火。很小的炭火盆,房东送的。窗台上摆一盆水仙,清绿,点着白色的花。炭火生起来,一会儿,家就暖了。——女人庆幸房子只有一间,庆幸房子的小。这样男人回来,扑落雪,擦了眼镜,身子就暖了。当然还有一杯热茶。当然还有女人的手。

    女人在炭火旁烤她的手。她把手烤到很热,却不满足,就对起来搓,搓到烫。然后,小院里响起男人的脚步,女人站起来去开门,脸上挂着笑。她认识男人的脚步声。就算把世界上的所有脚步声混杂一起,她也可以挑出男人的脚步声。她开了门,男人挤进屋子,镜片上白雾茫茫。他看不清女人,可是他认识女人的气息。就算把世界上的所有气息混杂一起,他也能够挑出女人的气息。女人抓了男人的手,放手心里捂着,直到两双手一样的温度。女人每天都要这样做,每天,她都要将男人的手捂热甚至捂烫。屋子里越来越暖,越来越暖。桌子上放一杯热茶,女人说,你先喝着,我去炒菜。

    男人跟朋友聊天。男人说,每到这时,我似乎更爱她了。

    夏天里热得难捱。好像连空气都着了火。他们仍然住在市郊,村头,无风。夜里热浪滚滚,蚊子们成群结队,似乎可以吸干一头牛。

    可是家却是凉爽的。

    他们只有一台风扇。很小很旧的风扇,已经用了好几年。窗台上换一盆云竹,长得生机勃勃,墨绿喜人。风扇吹起来了,这世界上,便有了一小块凉爽的角落。——这时女人就庆幸房子只有一间,庆幸房子的小。男人坐在椅子上读书,女人坐在旁边打毛衣。一会儿男人抬头,对女人说,是夏天呢。女人笑笑说,反正闲着没事——该为秋天打算了——吃不穷,穿不穷,打算不周一世穷。男人也笑,低下头继续读书。

    蚊帐放下来,男人会钻进去,细细检查。他绝不允许一只蚊虫混进来,绝不允许女人的身体受到丝毫侵犯。他会压好蚊帐的每一个角落,再认真检查一遍,就对女人说,该睡了。女人笑笑,放下织了一半的毛衣,躺倒,很快进入梦乡。天仍然热,可是她似乎感觉不到。男人对她说过,心静自然凉。她认为的确如此:爱情的确可以让一个人心静如水。他们对这个世界,有多少要求和欲望呢?她也想要一处大房子,要一张大数额的存折,甚至要一辆车子。可是她还认为,这一切与爱情比起来,又是那般渺小,不值一提。爱情能让一个人彻底静下来,彻底放松,心中盈满幸福。房子能吗?存折能吗?车子能吗?女人很满意现在的生活。冬天里有温暖,夏天里有静爽,够了。

    夜里男人轻手轻脚地起来,偷偷关上风扇的开关。动作尽管很小,女人还是被他惊醒。女人没有说话,翻一个身,一只手抓了男人的手,继续睡去。然后某一天,和朋友们聊天,她羞涩地说,每到这时,我似乎更爱他了。

    日子是连贯的,爱情也是;日子没有死角,爱情也是。爱情之所以伟大,在于她能把所有最难捱的日子都变成快乐和幸福。然后,让两个人在以后的日子里,更加相爱……

    对不起我爱你

    她知道自己爱上他了。她不得不承认,爱情再一次轰轰烈烈地厮杀过来,攻破她最后的堡垒。夜里她翻出男人的名片,不顾一切给他打电话。电话已经关机,像某段往事的分道扬镖。她太想他的声音了,可是这时候,她能做什么呢?她打开抽屉,关上,再打开,再关上。她从抽屉里翻出一张明信片,填上他的地址。然后,她在这张明信片上,写了六个字:对不起,我爱你。

    那段时间,城市里出现“抢包党”。一个人从身边呼啸而过,肩上的背包就不见了。——突如其来的人心惶惶。

    女人加班到很晚。每天如此。她在公交车的某个站点下车,往回走二十米,拐进一条没有路灯的小街。她在小街上再走三十米,然后拐进一条胡同。胡同三十米长,女人住在胡同的尽头。这一段路,走得女人心惊肉跳。

    那天下了班,发现男人在走廊上等她。女人走过来了,他跨前一步,拦住了她。他说,我送你。很坚定的口气。女人说谢谢。心就暖起来了。像胸膛里,煨着一个火炉。

    他和女人一起上了公交车,又一起在那个站点下车,往回走二十米。他们在小街上再走三十米,拐进一条胡同。胡同三十米长,女人一个人走向孤单的夜。她回了头,男人站在阴影里,正向她微笑。她看不见男人的表情,但她知道他在微笑。她冲男人挥挥手,掏出钥匙,男人就转身离去。整个过程他不说一句话。他像她的影子,她的保镖,她的奴仆,或者她的男人。

    可是他不是她的影子,她的保镖,她的奴仆,或者她的男人。他不过是她的同事,工作在她的隔壁。他有着浓密的胡须,淡黄色的眼睛,优雅的微笑以及木讷的性格。他的身体稍稍有些发福,那是人到中年的标志。

    也曾对他说,不用再送我了,同事们会说闲话。他笑笑,却不答,下了班,仍然候在走廓,捕捉她的影子。他们一前一后进了电梯,上了公交,在小街上安静地走。偶尔街边会有拥吻的恋人,她的脸颊就飞起红。他却低着头,似乎没有看见。

    好几次,在胡同口,她想说,进来坐坐吧。她很想说,非常想,可是终未说出口。经历过一次不幸的婚姻,她不想再一次受到伤害。她,还有他。——她知道,他也在一年前,和自己的妻子分了手。

    夏天的时候,她的工作时间有了调整。下了班,太阳还在天上明晃晃地斜挂。男人仍然候在走廊,见到她,和她一起去乘公交车。她说以后真的不用送了,谢谢这些日子来,你对我的照顾。他说哦,那就送最后一次……一起喝杯茶吧。就喝茶。喝完茶,他们拐进小街,再拐进胡同。天已经黑了,男人站在阴影里,向她微笑,然后转身离开。她向他招手。她不知道他有没有看见。看没看见都没有关系。她想他们之间应该结束了——还没有开始,就结束了。是的,结束。男人要去别的公司,明天,办公室的隔壁,将不再有那个留着浓密胡须、长着淡黄色眼睛的男人。她坐在客厅里想着这些,有些伤心。她毫无目的地站起来,再一次出了门。她看见,男人仍然站在阴影里。

    他怎么会站在那里呢?他刚才,明明已经离开。女人想走上前去,抱紧他,跟他说我爱你。可是她没有去做。她关上门,返回房间,把脸埋进枕头。那夜女人哭了很久。她认为她和男人似乎都有些理智得过份。两个人就像两只可怜的刺猥,彼此吸引,却不敢相拥。他们怕对方伤对自己,又怕自己,伤到了对方。

    可是接下来的日子,女人发现自己,是那样思念那双淡黄色的眼睛。她知道自己爱上他了。她不得不承认,爱情再一次轰轰烈烈地厮杀过来,攻破她最后的堡垒。夜里她翻出男人的名片,不顾一切给他打电话。电话已经关机,像某段往事的分道扬镖。她太想他的声音了,可是这时候,她能做什么呢?她打开抽屉,关上,再打开,再关上。她从抽屉里翻出一张明信片,填上他的地址。然后,她在这张明信片上,写了六个字:对不起,我爱你。

    她出了门,走出胡同口,走过小街,把明信片塞进街边的邮筒。她想如果幸运,男人在明天上班前,就可以看到她写的话,或许就会过来找她。她会拉男人进屋,咬他的肩膀。她这样想着,拐进小街,走过二十米。她抬起头。她笑了,却有眼泪。胡同口的阴影里,伫立着一个熟悉的影子。

    她奔向男人,埋进他的胸膛。她把指甲嵌进他的后背。她的眼泪濡湿了他的衬衫。她说你怎么来了?我怎么这么晚才来?你怎么这么快就来了?她语无伦次,男人听不明白。男人捧起她的脸,吻干她的泪水。男人说,对不起,我爱你。

    老来成初恋

    多年夫妻成一人。因为爱情。因为经历一世的爱情。

    我认为,小区的黄昏,是属于老人的。

    那是真正的散步。从容而闲淡。也许老太太搀扶着老头子,一步一步地挪,却突然停下,为他掸去肩头的柳絮;也许老头子紧握了老太太的手,坐在甬道边的石凳上,给患了眼疾的她描述花园里的花花草草;也许两位老人在热烈地交谈,虽然耳背的他们听不清对方在说什么。可是他们仍然开心地大笑,因为他们读懂了对方的唇语。或者,读不懂也没有关系,因为有对方在。因为对方,正在努力逗自己开心。

    还去过两位老人的家。老太太掉光了满嘴的牙齿,老头子用一个果汁机给老太太榨果汁。其实老太太有假牙,却不戴。她心安理得地喝着老伴捧来的果汁,一边满意地点头,一边瘪着嘴笑。

    我想,年轻人是没有资格谈“相依为命”的。它独属于老人。

    老来的伴侣,放弃掉独立的自我。搀扶,牵手,耳语,或者榨果汁,一个人,完全为对方的需要而存在。当然你不是他(她)的拐杖、眼镜、助听器、或者果汁机,你只是他(她)的腿脚、眼睛、耳朵、或者牙齿。他(她)为你存在,你为他(她)存在,你成为对方身体的一部分。有他(她)的需要,你是幸福的。

    年轻人在初恋时,总喜欢说,我是你的,或者你是我的。这样的话,多了些豪情,少了些客观。老年人不说,他们把话埋在心底,然后,让自己成为对方的手,脚,眼睛,牙齿,心脏,或者血液……

    多年夫妻成一人。因为爱情。因为经历一世的爱情。

    你是我的,我是你的。所有的老年夫妻,其实都在谈一场荡气回肠的恋爱。

    给我三天假期

    ——在等待我回去的时间里,在与我相聚的时间里,在我们一起啃烤红薯的时间里,她们都是快乐的;并且我想,因了这一次的团聚,在我下次回家前的这段时间里,他们对我的思念,也许会减轻许多吧?

    工厂落在山林,正在建设中。做为技术骨干人员,他和一些同事从城市来到这里。一切都那样不便,交通、语言、饮食、生活习惯……好在他们只需在这里呆够一年,一年以后,便会有别人将他们顶替。

    一切按部就班地进行,几个月以后工厂初具规模。那时他们的工作也有了些清闲,晚上甚至可以去山林里走一走。可是他并不清闲,他甚至干得更加辛苦。他告诉别人,他想多干一些,以便攒够三天假期。

    他的工作是有些特殊的。可是他最多可以离开三天。有人问你攒三天假期干什么?他说,回家看看。

    回家,需要从这里去镇上,去镇上坐车去县里,从县里坐车去市里,从市里坐车回到他所居住的城市,然后,按照完全相同的路线返回。这基本是不可能的。三天,也许还没有回到家,就已经超了期限。

    可是他说,如果一切顺利,比如到镇上马上就能坐上去县里的车,到县里马上就能坐上去市里的车,那么,完全可以在他们所居住城市的车站与家人团聚半个小时。

    半个小时?同事们大吃一惊,半个小时能干什么呢?

    看看妻子,看看女儿,说几句话。如果抓紧时间,还能一起去饭馆喝碗馄饨吧?

    这样千里迢迢地赶回去再火烧火燎地赶回来,就为了看看她们,再喝碗馄饨?万一路上耽搁了呢?

    那就在半路返回来。男人说,总之我想试试。

    男人果真有了三天假期。东西头一天已经收拾好,为此他准备了好几天。天刚刚亮,他一个人直奔镇上的车站。途中非常顺利,他在一天半以后回到他所生活的那个城市。妻子和女儿早知道他会回来,他们在电话里说过多次。一家三口就坐在候车室里聊天,他们轻轻地说着话,等待着返程汽车的检票时间。

    男人跑出去一趟,回来,手里拿着三个烤红薯。那是他们的午饭。似乎也只有小小的冒着白气的烤红薯,才可以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吃完。

    然后,男人跟女人和女儿告别,走向检票口。他说,下一次回来,该是半年以后了。

    男人按时返回山林里的工厂。

    他的同事们仍然不解。他们认为他这样做不值。在他们看来,男人的举动,似乎形式大过内容了。心里挂念着不就是了?他们问,还用得着如此拼了命地赶路?

    男人笑笑。他说的确,这次回家,我不能够为她们母女带回任何东西,也不能够帮她们干任何事情,甚至,由于这半个小时的相聚,她们可能会忙一个上午。可是我想,我带给她们的是快乐,这种快乐是任何不能给予她们的。——在等待我回去的时间里,在与我相聚的时间里,在我们一起啃烤红薯的时间里,她们都是快乐的;并且我想,因了这一次的团聚,在我下次回家前的这段时间里,他们对我的思念,也许会减轻许多吧?

    爱人的礼物

    礼物不仅是爱情的表达,更应该是爱情的需要。当然你并非一定要送给爱人如利欧娜那样的一颗肾脏,但是,你应该有如利欧娜那样的一颗爱心。爱人间最美好和最浪漫的礼物是什么?那就是,当你的爱人在绝望时,倾力给他(她)继续活下去的支柱。或者一颗肾脏,或者,仅仅是几句话。

    因为糖尿病,45岁的他曾经一度失明。几个月前,又出现了严重的肾衰竭,生命垂危。将生命延续下去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需要移植一颗健康的肾脏。

    这不仅需要金钱,更需要时间。在他前面,等待换肾的病人很多。他需要等待至少五年的时间。可是他虚弱的身体,根本不可能熬足五年。当然并不是没有任何办法——只要有人为他捐出一个肾脏。可是他的所有亲属中潜在的肾脏提供者都因为各种原因,最终未能捐献。是的,换一个肾脏,并不像换一件衣服那样容易。

    万般无奈之下,他的妻子找到了医生。她说难道我不可以试试吗?医生告诉她,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没有血缘关系,绝大部分的移植都会造成排斥反应。她问有没有不会产生排斥反应的可能。医生说有,但可能性极小。她说,那么,我一定要试试。

    前期检测和化验结果让医生大吃一惊。医生发现她和他的基因相似度很高,在药物的协助下完全可以克服排斥问题,这意味着移植的结果应该相当乐观。医生将结果告诉她时,她快乐地哭泣了很久。然后,她当场决定,为自己的丈夫,捐出一个肾脏。

    手术定在2月14日进行。那天正好是情人节。

    他一直以为那将是他最后的一个情人节。他问她情人节那天会送什么礼物给他。她说,我会送你一个肾脏。他惊了惊,以为自己听错了。于是她重复了一遍。她说亲爱的,我将送你一个肾脏。有了这个肾脏,我们还将继续生活下去。他呆在那里很长时间,然后紧紧拥抱了她。那天夜里,他和她没有再说一句话。

    故事是真实的。事实上我完全复叙了一则新闻。那天我坐在一家嘈杂的饭馆里吃饭,挂在墙上的电视机播出了这则新闻。我记住了他们的名子。男人叫乔·艾格奈罗,女人叫利欧娜。他们是美国人,生活在纽约。

    那天也是情人节。很多情侣和夫妇坐在我的身边,小声交谈,互赠礼物。可是那一刻,我突然感觉世界上所有的礼物全都无足轻重。当然那些礼物仍然可以表达爱情,可是当乔·艾格奈罗躺在床上,当妻子带着体温的肾脏移植到他的体内,我想,所有的鲜花,情话,巧克力,时装,汽车,别墅……全都变得渺小和不值一提。

    礼物不仅是爱情的表达,更应该是爱情的需要。当然你并非一定要送给爱人如利欧娜那样的一颗肾脏,但是,你应该有如利欧娜那样的一颗爱心。爱人间最美好和最浪漫的礼物是什么?那就是,当你的爱人在绝望时,倾力给他(她)继续活下去的支柱。或者一颗肾脏,或者,仅仅是几句话。

    暗恋的罐头

    能责怪他不守承诺吗?能责怪他花心吗?当然不能。她想,不管是他真的迟钝,还是自己真的怯懦,好像,对一个人的暗恋之情,就像一瓶封闭的罐头,你不打开它,它总会慢慢地过了保质期的。

    那个牌子的茄汁鲭鱼罐头,超市的货架上,仅剩下一瓶。两个人同时看见,一同伸手去抢。于是他的手抓了罐头,她的手抓了他的手。他抱歉地笑笑,她却是红了脸。

    他把罐头递给她,你的。突然绅士起来。她说不,你先拿到的,是你的。两个人彼此推让着,直到招来超市的服务员。

    服务员对他们说,等等吧,五分钟后,也许还会有这个牌子的罐头摆上来。那时罐头正好被让到她手里,他说你先走吧,我再等一会儿。她说好。却不走,陪着他等。两个人开始闲聊,却突然发现,原来他们,竟租住在同一个小区!

    爱吃鱼?他问。

    是的,她说,就像猫呢。后来她认为后面的这一句显得多余,她像什么,跟他有关吗?这样想着,竟又一次红了脸颊。

    终于没有等来新的茄汁鲭鱼罐头。他们并排着往回走,进了小区的大门,她突然说,要不,一起吃吧!他说方便吗?她说方便,反正我也是一个人。这样说着,脸再一次红了。什么叫“我也是一个人”?你知道他也是一个人吗?

    他们一起吃那瓶罐头。罐头盛在精致的盘子里,他却很少去动。她说你多吃些,够吃了。他说你像猫呢,你该多吃些。她的脸又一次红了。她想自己真丢面子,这样的一个男孩,值得她这样?

    那天她相信了一见钟情。

    后来他们常常约会,有时在她那儿,有时在他那儿。他给她做红烧鳗鱼、雪菜黄鱼、五香酥鱼、香辣带鱼、清蒸鲫鱼、豆豉鲮鱼……她觉得他们真的变成了两只馋嘴的猫。现在他们很少去超市买鱼罐头了,她突然发现,只要两个人在一起,便再不需要任何罐头。罐头可以保质,但现在,她每天都是新鲜的生活。

    有一天他突然要从这个城市离开,理由是他被公司调到一个遥远的城市。她看他默默地收拾东西,突然想起他们之间好像从没有说过“我爱你”之类的话。她努力回忆,发现的确是这样。这样她便有些伤心。很伤心。她问他还回来吗?他说回来啊,不过去一年半而已。她就笑了,她想,等他回来吧。等他回来,她会趴在他的耳边,大喊一声“我爱你”,她想他肯定会被她的样子吓昏。

    她的脸又一次红起来。

    她去送他,在那个超市,给他买矿泉水和香烟。他们经过那个摆放着茄汁鲭鱼罐头的货架。他说你以后又该吃鱼罐头了吧?她笑笑。他拿起一瓶,看了看,说,在这瓶罐头过保质期之前,我就能回来。她说你还会变着花样烧鱼给我吃吗?他说当然,那当然。

    她偷偷把那瓶罐头买回来。罐头放在冰箱的保鲜层,每次打开冰箱,都能够看见。每天她都会数着他回来的日子,胆战心惊地对那瓶罐头的保质期进行着倒计时。这期间她吃下很多瓶茄汁鲭鱼罐头,却惟独不敢动冰箱里的那一瓶。

    也通电话。每次都会聊很长时间。每一次她都想说“我爱你”,可总在挂断了电话,才后了悔。她想不怕的。不怕,还有时间。就一年半而已。这样她就又一次打开冰箱,触摸着那瓶罐头,和心头的某个角落。

    只剩几天了。她认为幸福正在向她奔来。他却突然打来电话,说他不准备回来了。那一刻她感到天旋地转,眼泪不争气地往外喷涌。他说你怎么了?她说没怎么,为什么不回来?他说我升职了,并且要结婚了。我打算在这里安家,你有男朋友了吗?她“啪”地将电话挂断,再也没说一个字。

    能责怪他不守承诺吗?能责怪他花心吗?当然不能。她想,不管是他真的迟钝,还是自己真的怯懦,好像,对一个人的暗恋之情,就像一瓶封闭的罐头,你不打开它,它总会慢慢地过了保质期的。

    白桦树

    他突然发现一棵白桦树,一棵幼小的白桦树,上面刻着两个人的名子:宏,冰。他认出了那是冰的字迹。

    大学毕业那天,男孩和女孩在郊外的白桦树上刻上了两个人的名子。约好了,五年后来这儿相聚。

    男孩叫宏,女孩叫冰。宏去了一家著名的外企,冰自己要求去山区任教。他们说好了,她只在那儿呆五年,五年后,她就回到这个城市,和他结婚。

    宏每天都要给冰打一通电话过去。那个山区的小学很闭塞,没通电话,电话只能打到村里,然后由村长跑去学校去叫冰,冰再从学校里跑到村里来接,一来一去,耽误了不少时间。有时挂一个小时的长途,他们只能在电话里交谈三分钟。宏刚刚参加工作,长途电话费几乎花掉了他一半的薪水。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三年,冰给宏讲她学校里的故事,说杜鹃花开得红透了整个学校,说她养的四只羊已经开始产奶,说来校读书的孩子越来越多。鸡毛蒜皮的,宏心里听了很舒服。宏很想去那所学校看一看冰的生活,但他真得没时间。那个闭塞的地方,一来一回,得七天。宏的工作不允许他有完全属于自己的七天时间。

    宏常常会跑到郊外看那棵白桦树,三年的时间里,白桦树已经长粗,他们的名子却越来越模糊。宏在心里默默地算着冰归来的日子,他甚至为自己和冰在这个城市里购买了一套面积很小房子。

    但那次打电话,冰却没有来接。接电话的是一位男教师,他说冰去县里学习,需要两个多月才能回来。宏那时正忙着促成一笔大生意,后来的两个月的时间里,他就没有再给冰打电话。

    两个月过去,宏再给冰打通电话,却觉察出了冰的冷漠。冰不再给他讲杜鹃花和山羊,她只是淡淡地说,生活过得很好,娃娃们都很听话,你工作忙,以后不必天天往这儿打了。

    宏知道这是冰的借口,但他不知道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他又一次打电话追问,冰说,她不想再回到城市里了,她已经习惯了这儿的生活,她想在这儿生活一辈子。然后,宏在电话里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我们回去吧!冰的声音,好。男人的声音,这儿有个门槛,我背你过去。冰的声音,谢谢,我自己可以。然后他听见冰说,你以后不必再打来了,我已经有男朋友了。我将在这里过一辈子,你不会适应的。

    宏感受到深深的伤害和莫大的耻辱。那夜他一个人带了把刀子,把白桦树上的两个名子狠狠地削去。从此他不再相信什么叫天荒地老,他甚至不再相信爱情。

    宏开始拼命地工作,他在公司的业绩也逐步地上升,很快,他就从一个普通的业务员升为一个部门的经理,他甚至有了可以自己支配的时间。他想工作上的成绩也许能够让他彻底地将冰忘掉,但他发现自己做不到。那段感情和那个影子,总是让他挥之不去。

    他数了数,离当初他们约定的日子,还剩二十天。他想,也许他应该去冰所在的那个山区小学看看,看看冰,跟她作一次长谈。他没有对这次长谈抱有什么太大的希望,他只是想,他们的感情,应该有一个彻底的了断。他不想这样折磨自己。

    那是怎样的一座山区小学呀!窗上没有玻璃,仅仅贴着破旧的报纸,教室里没有电灯,课桌是农家吃饭惯用的饭桌,两排简陋的校舍东倒西歪地散落在山坳里。从其中的一间教室里,传出了孩子们挚气的读书声。

    他终于看到了冰。冰仍然是那么漂亮,正在教孩子们读着黑板上的生字。他发现冰是坐在那里的,她的整个身体,坐在一个破旧的轮椅之上!那一刻,宏被震惊。

    整个学校只有两位教师,除了冰,还有一位男教师,宏听出了那就是电话里的声音。晚上在办公室里,他们三人围坐在一起吃饭,男教师给宏讲冰的故事:

    一年前这里发过一次大水,所有的山路全被冲垮,那时正是傍晚,是孩子们放学的时间。我与冰一起护送孩子们回家,后来我们就遇到了山体滑坡,冰没有来得及躲闪,被一块碎石击中,医院的大夫说,她可能永远不会再站起来。为了怕你伤心,为了怕你来找她,她就编出了自己有男朋友的理由。

    男教师说这些时,淡淡的,宏却有一种天崩地裂的感觉。他想起了一年前在电话里听到他“我背你过去”的声音,他突然为自己的迟钝而羞愧不已。

    第二天正好是星期天,宏推着冰去看满山的杜鹃花,他突然发现一棵白桦树,一棵幼小的白桦树,上面刻着两个人的名子:宏,冰。他认出了那是冰的字迹。

    宏笑了,他在两个名子中间加上了一个字“爱”。他对冰说,我爱你。

    几天之后,这所乡村小学又多了一位男教师。他不仅带来了自己的全部家当,还卖掉了自己城里的房子,并把所得的钱全部捐给了学校。他对冰说,我会留在这里,和你过一辈子。

    那一天距离他们当初的约定,正好五年。

    成龙来了吗?

    女伴问成龙来了吗?女孩说还没。女伴问成龙会来吗?女孩说废话,他以后天天来。

    男孩去过女孩的宿舍。她的床头,挂满了成龙的剧照和生活照,象一个小型的成龙图片展览馆。于是男孩不高兴了,他想成龙是他的情敌。他吃了成龙的醋。

    女孩不管,一边吃他买的零食,一边含情默默地瞅着墙上的白马王子。

    那几天成龙要来这个城市开演唱会,女孩表现得很兴奋。一张票,要花掉男孩和女孩一个月的薪水,女孩说不贵,一辈子的薪水都值。男孩瞪着女孩看,男孩想,这家伙一定疯了。

    男孩陪女孩去买票,钱装在女孩斜背的绅包。他们走过一条僻静的街,拐弯的时候,后面冲过来一个青年狠狠地撞了他们。男孩想骂,却听见女孩喊,抢劫啊!

    男孩想也没想撒腿便追。他追出了好几条街,贼一边跑一边回头叫骂。后来他扔掉了手里的绅包继续跑,男孩捡起了地上的绅包继续追。贼有些不麻烦了,男孩听见他破口大骂,你是不是有病啊?

    男孩不管,仍然追。

    贼在一个排档前停下了,他在手里抓了一个啤酒瓶。男孩冲过去卡他的脖子。然后啤酒瓶便在男孩的脑袋上爆开了。男孩觉得天一下子黑了。贼再一次抢走了绅包。

    男孩醒来的时候,还躺在原地,他看到女孩的脸在他的面前晃动。这时男孩的视力有些模糊,女孩的脸便像朦胧照一般迷人。女孩说你可吓死我了吓死我了。男孩觉得那是一张会动的朦胧照,所以男孩笑了。

    男孩认为他的样子应该很壮烈,最好在头顶扎一块尖尖的玻璃碴。他摸了摸脑袋,却没有玻璃碴,没有出血,甚至没有丝毫红肿。男孩不免有些遗憾,他问,成龙来了吗?

    女孩说你是不是糊涂了,成龙后天才来。男孩说哦。女孩说你真熊包。男孩说哦哦哦。

    很晚了女孩回到宿舍,她摘掉了床头所有的成龙剧照生活照。女伴说怎么你想移情别恋吗?

    女孩不答话,却在成龙的位置,换上了她可以找到的所有男孩的照片。

    女伴问成龙来了吗?女孩说还没。女伴问成龙会来吗?女孩说废话,他以后天天来。

    爱情焦距

    再后来,他谈了第二次恋爱,照样轰轰烈烈。但是,他却落下一个病根,他怕镜头。不管是照像机,望远镜,聚光灯,甚至万花筒,他都怕。他说,这些东西,意味着失去。

    一切的起因,都是那只望远镜。

    那是一个懒洋洋的星期天,他拿一只望远镜漫无目的地向窗外观望。他慢慢移动着望远镜,看近处的花坛,看稍远处的马路,看更远处的楼群。忽然他的望远镜停止了移动,因为他的镜头里,出现一位姑娘。

    姑娘在距他约一百米外的一个阳台上浇花。她穿着雪白的连衣裙,提一个瘦长的喷壶。珍珠般透明的水滴随着她手腕的抖动,均匀且轻盈地洒到一棵长得茂盛的橡皮树上。姑娘有着披肩的长发和白皙的皮肤,他能够看清姑娘如花的容颜,甚至能够捕捉到姑娘嘴角一闪而过若有若无的微笑。他看得有些痴了。

    以后的每个星期天,他都要把望远镜对准那个阳台,这几乎成为他的必修课。他认为那里有他的牵挂。当然也有失望的时候,毕竟橡皮树不用天天都浇水。看不到她的时候,那一天,他就会过得味同嚼蜡;一旦看到她出现,他的心便狂跳不止。

    很明显,他爱上她了。

    他爱上她了。他想,该如何敲开那扇门呢?这好像远比爱上她,要复杂和困难得多。

    可是有一天,毫无预兆地,她突然降临到他的面前。

    那天他在办公室里埋头整理资料,听到主任从外面走进来,一面跟一个人说着话,他没有抬头。他听到主任说,给大家介绍一位新同事,他仍然没有抬头。然后他听到一个银铃般的声音——大家好。不知为何,他的心猛地动了一下。他抬头,便呆住了。

    正是她。她的嘴角挂着微笑,是在阳台给橡皮树浇水的表情。

    他想,世界真奇妙呵。

    以后的时间里,他总是寻找机会和她接近。他是一位相当出色的白领,长相英俊,举止儒雅。他几乎具备一切吸引女孩的品质和打动女孩的手段。于是她被他征服了。一个刚从大学毕业的不涉世事的小女孩,怎能不被他迷住呢?某一个黄昏,他们坐在某个公园的草地上,他揽着她的肩,她说,我喜欢你。

    他不再需要那只望远镜。现在,他尽可以近距离地观察她。他可以清晰地看见她眉心中间一颗淡淡的痣,以及她柔软的红唇,甚至她的思想。他想告诉她自己其实已暗恋她很久了,在认识她之前就爱上她了。后来他觉得这难免有些荒诞,这怎么可能?他想还是把这当成自己的秘密,永久地保留在心底吧。

    可是他想看看她阳台上的那棵橡皮树。他想,如果站在她的背后,看她慢慢地将水洒到橡皮树墨绿的叶片上,该是怎样一种动人的风景?

    终于,她肯邀请他去见她的父母了。他激动得一夜没有合眼。他们站在门口,她敲门。他听到里面传来咚咚咚的脚步声,然后有人开门,他愣住了。

    他发现另一个她。穿着雪白的连衣裙,手上,提一个瘦长的喷水壶。

    她说,我的双胞胎妹妹,我们很象吧。歪着头,笑。

    他却笑不出来。思维霎间空白。

    那天他在她父母面前的表现非常不好。他如坐针毡,时刻想着逃离。他不敢看她,不敢看她的妹妹,不敢看她的父母。他认为自己犯了一个错误。他弄不懂自己到底爱上了谁?是她,还是她的妹妹?他认为这不公平,无论对自己,还是对她们姐妹。

    回到家,他盯着那个望远镜,他认为自己被这个望远镜愚弄了。

    拿起,狠狠地摔碎。他认为自己的爱情在那一刻,也被摔得粉碎。

    以后的几天里,他们仍然约会,仍然一起逛书店喝咖啡,仍然一起在那个固定的快餐店用餐。不过他觉得这很别扭。有时他拥着她,总感觉在拥着另外一个人。他想其实这有什么呢?假如没有那个望远镜,他照样会爱上她,他们的爱情本与望远镜无关。然而,他总也说服不了自己。现在他几乎可以肯定,自己其实并不爱她。她爱上了一个虚幻的影子。这影子,不是她,也不是她的妹妹。

    后来他们分手了。他没说理由,她也没问。那一天她伤心欲绝。

    再后来,他谈了第二次恋爱,照样轰轰烈烈。但是,他却落下一个病根,他怕镜头。不管是照像机,望远镜,聚光灯,甚至万花筒,他都怕。他说,这些东西,意味着失去。

    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相信他的话。

    护花使者不浪漫

    其实关于浪漫,男人并没有说谎。当危险可能来临,偷偷为女人充当一夜的护花使者,而永远不让她知晓,似乎,也是一件非常浪漫的事情吧?

    那个夏天他们去到一片陌生的山野。是女人要去的,女人要写一组关于这里的散文,拍一组关于这里的照片。之前他们很少离开他们所生活的城市。男人打理着一个小公司,女人坐在家中写稿子,电脑噼哩啪啦地敲。

    那里和想像中大不相同。原以为只是一座小山,起不到竟然峰峦叠障、曲折迂回,人走进去,就像钻进一片起着波涛的海洋的迷宫,马上迷失了方向。出来得急,时间又紧,他们只在火车站买到一张简易的地图。男人每走一会儿,就停下来看看地图,再走一会儿,再停下来看看地图,可是似乎,他和女人仍然在原地兜着圈子。山里起了大雾,能见度越来越低,这无疑给他们早些走出这片山野增加了困难。女人有些着急,她拉着男人的手问他,今天我们能赶回驻地吗?男人看看地图,想想,然后肯定地说,没问题。

    男人心里也没有底儿。可是他需要安慰他的女人。

    攀到一座小山顶的时候,男人发现一个古怪的石刻。他再一次打开地图,大吃一惊。石刻在地图上有标记。标记在地图的一角。这个标记并不属于他们计划游玩的那片山野,这说明他和女人已经偏离得太远,而要赶回到驻地,则还需要翻越好几座山。这时雾气虽然已经开始消散,可是天近黄昏,男人知道,无论如何,今天他们也不可能赶回驻地了。

    地图反面的对于这里的简短介绍,让男人更是胆战心惊。上面说,这里竟可能有狼!当然只是可能,狼最后一次在这附近出现,已经是三年以前的事情。可是男人还是有些紧张,不敢冒然在夜里的山林乱闯。他拉着女人的手说,山腰处有个小土屋,今天我们只能去那里过夜了。女人问我们回不去了吗?男人说我们偏得太远了。不过没关系,在那个小土屋里过一夜,其实也挺浪漫的。女人低头看男人手里的地图,男人慌忙把地图折好,装进口袋。

    他不敢给女人看。他怕她害怕。

    那个土屋也许是专为迷路的人所准备的。屋子里有简单的床和生活用品,屋角有一张桌子、一盒火柴和一截蜡烛。假如没有有关野狼的传说,在这里过夜,或许真是一件非常浪漫的事情。他们喝了些矿泉水,啃了点面包,天就黑了下来。尽管男人努力做出轻松的样子,但是女人仍然有些害怕。——周围漆黑一片,两个人被孤零零地扔在山间。

    不过她很快睡着。也许她太累了,也许表情轻松的男人给了她最踏实的安全感。总之她躺倒在那张破旧的木板床上睡着了,表情放松并且恬静。这必将成为她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经历——某一天,在一片阒静的山野,在山野的夜里,在夜里的土屋,在土屋的木板床上,她度过一个疲惫并且美好的夜晚。

    可是男人一秒钟都没敢合眼。他悄悄地爬起来,坐到木门旁边,手里紧紧地抓着一把刀子。那是一把水果刀,手无缚鸡之力的男人,就用这把水果刀时刻提防着一只或许并不存在的野狼。其实这时候,假如真有野狼冲进来,那么,男人的抵抗也许将毫无用处。可是现在他只能坐在那里,只能紧紧地攥着他的水果刀。因为他是男人。因为他是女人的男人。因为他的身后,有他的女人。

    那一夜他很疲倦,精神高度紧张。那一夜对他来说,没有任何浪漫可言。

    第二天他们回到驻地,几天以后又回到了他们生活的那座城市。女人写出关于这片山野的一系列散文,文章中,她不厌其烦地给读者描述那山中的一夜。她说,那真是太浪漫了。

    把文章拿给男人看。男人笑笑,说,相当浪漫。

    女人再问,那天你睡得好吗?男人说,相当好。说完,偷偷地笑了。

    他就是不想让女人知道那夜的事情。假如女人知道,其一,女人会为他心痛;其二,再有类似的经历,女人必将陪他一夜不眠。他可不想让女人红了眼睛又黑了眼圈。

    其实关于浪漫,男人并没有说谎。当危险可能来临,偷偷为女人充当一夜的护花使者,而永远不让她知晓,似乎,也是一件非常浪漫的事情吧?

    戒指

    现在我想,那样的一枚戒指,能代表一种承诺吗?或者,能代表女人在接到承诺后一种本应的兴奋吗?更或者,能代表一种被承诺所带来的近似于快感的虚荣吗?好像都能够代表,又好像什么也代表不了。

    孩时,用麦秸编一枚金黄的草戒,亮灿灿的脆弱,寻一漂亮的女娃送出去。女娃乐了,兴奋,两眼放光,秋苹果似的脸蛋子。

    第二天,却急急地找来我,眼睛红肿,说,戒指断了。泪花儿就漾开来。忙安慰她,再编一枚,给她戴上。女娃便又一次乐得一塌糊涂。

    仿佛,一枚草戒,就可以给她带来无穷尽的快乐和幸福。尽管那些幸福,有些抽象了。

    几年前再遇见她,女娃已成某长之妇。再说起这事,竟陷入沉思,说,那时多好啊!却不能理解她的意思。是那时多好,现在不好,还是那时多好,现在更好?

    目光上下将她扫射一遍,发现武装得豪华。凡能挂能戴的地方,竟挂戴得满满当当。于是想,晚上,她要将自己扒多久,才能成为真正自我的肉身?

    读书时,喜欢一位女生。那时,极想送她一枚戒指。打工二十天,加一个月菜金,总算买得一枚。戒指不大,造型还算前卫。非宝石,非金,也非银。店员笑着跟我说,这是亚金。

    所谓亚金,不过是一块破铜烂铁。其实我也不信。送给女生时,却仍说,这是亚金。

    女生便到处招摇她的戒指。她跟女伴说,这是亚金。那时学校不让戴戒指,女生便在上课时摘下,下课后戴上,上课时再摘下,一点也不怕麻烦。如此,亚金便很快褪去了颜色。

    一个笑话说,某洋妇为向他人招摇手上戒指,说,天太热了,我得把戒指脱下才凉快。我很相信这是真实的,因为我那个曾经的女友,就真得这样做过。

    现在我想,那样的一枚戒指,能代表一种承诺吗?或者,能代表女人在接到承诺后一种本应的兴奋吗?更或者,能代表一种被承诺所带来的近似于快感的虚荣吗?

    好像都能够代表,又好像什么也代表不了。

    毕业前一天的夜里,我与女生躲在学校后面的小树林,吻得俗气,哭得夸张,海誓山盟一番,各自回宿舍睡去。半夜里却被她的敲门声惊醒,她叫着,戒指丢了!声音分出了叉,先后在我的脸上碰出了清脆的两声。我觉得她那时像丢了崽儿的绝望的母狼。

    我们去找,找得惊世骇俗。直找到天亮,戒指仍是丢了。后来我想到草戒,那时草还带着露水,却怎么编,也编不成形。

    戒指丢了,承诺却没丢。那年我十八岁,十八岁的我尚不知承诺何物,却依然要给人承诺。再后来,我知道承诺是什么了,我送得起银戒金戒钻戒了,她的手指上,却戴了别人的戒。

    巨大的戒,与纤纤玉指,极不协调的那种。

    我想,我的戒指,许是送早了。假如我六岁时不送她草戒,十八岁时不送她“亚金”戒,那么,她也许,不会嫁给那个某长。

    这与那些海誓山盟的巨型语言无关。

    我知道,戒指所代表的,是熟透了的爱情。似秋天的果子,送戒时,便是准确的垂落时间。

    尽管有时候,爱情的本身,并不纯粹。

    北京的女编辑来旅游,请她吃饭,席间注意到她的手指,戴一枚戒指。很差劲的那种,却被极细的红线一圈圈仔细地包绕着,仅露出可怜的一点点,人为地吝啬并躲避着每一次极细微的磨擦。

    那是位三十多岁的女人。

    那么,应该祝贺她了。能把一枚这样的戒指珍惜到如此,显然,这枚戒指,对她来说,肯定是有着极非凡的意义的。

    想,她正泡在爱情的甜蜜之中,不用怀疑了。

    浪漫终有时

    那句歌词几乎人人皆知: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可是真轮到了自己,又有几个人,把“陪你慢慢变老”,也当成一种浪漫?

    浪漫终有时。是一生的情感流露,而非一时的爱情表达。

    很少有女人会拒绝浪漫,偏偏世上浪漫之事又与时俱增。几十年前,男女一起去看场电影,就算很浪漫了;十几年前,结伴去新马泰游玩一圈,也是让别人眼红的浪漫。现在呢?很难说哪种行为叫做浪漫,哪种行为不能叫做浪漫。有些夫妻每天上班前,会互吻一下然后分开,在我们看来是多么浪漫的事情?然而,那不过是欧美人一种固定的行为习惯罢了,跟耸耸肩或者挤挤眼,根本没什么区别。又有人说,到乡下去租种一块小地,每到周末,开着轿车扛着锄头直奔田间地头,多浪漫?如果这样真得可以称得上浪漫的话,那么,中国便是世界上最浪漫的国家了。因为我们,有将近八亿农民。

    太多的浪漫,既需要金钱,又需要时间。出国游玩,下乡种地,送花送草,看戏听剧……都需要有硬实的钞票做后盾。所以,其实大多女人们所期待的,不过是一种“穷人的浪漫”。别管干什么,只要你我觉得浪漫了就成。不花钱或者几乎不花钱的浪漫,于是花样百出。

    前几天一位好友向我诉苦,说他的婚姻可能要到尽头了。问他为何,他说,妻子所要求的浪漫,实在令他烦不胜烦。问哪些浪漫,朋友说,比如天天要他背着她在房间里走两圈儿,比如看电视时会经常跟他撒娇,比如也学着外国人的样子在上班前要他吻她一下,比如突然跟他提出一些稀奇古怪的念头,等等。我说这不挺好吗?朋友说好?一次新鲜,两次老套,三次,就是没事找事了。如果一个人不喜欢浪漫,而别人非要他浪漫,那么,对这个人来说,浪漫就成了压力。这压力对婚姻,或许就是一种破坏。

    想想,他说的也对。其实不浪漫,日子还是一样地过。如果有爱情,那么,浪漫充其量只是一种点缀,而不是主题。如果逼着对方学浪漫,那么,这件事的本身,就非常之不浪漫了。显然,逼来或者学来的浪漫,肯定不会持久。

    那句歌词几乎人人皆知: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可是真轮到了自己,又有几个人,把“陪你慢慢变老”,也当成一种浪漫?

    浪漫终有时。是一生的情感流露,而非一时的爱情表达。

    露天家

    ——临时的家,却注定有一辈子的夫妻,注定有一辈子的相守。有了这些,男人和女人,注定是幸福的吧?

    超市的卖场通道,两边挤满了密麻麻的商铺。他们或卖冰糖葫芦或者手机,生意却不尽理想。于是这些商铺经常易主,常常前一天还是茶具店,第二天去了,就变成干洗店。装修几乎每天都在进行,冲击钻发出刺耳的噪音。处处可见戴着蓝色帽子的农民工,身上沾满了白色的油漆。

    注意到那个农民工,因为我认识他。几年前家里装修,他和妻子为我打造过一个占据一面墙壁的书柜。书柜还在用,没有一点儿毛病。我跟他打了声招呼,他盯了我很久,终于把我认出。我们站在卖场通道的出口说话,他递给我皱皱巴巴的香烟。那时是中午,天热起来,他的脸上流着汗。

    中午也要干吗?我问他。

    中午休息一会儿。他说,不过时间不能太长,赶工期呢。

    所以不回去?

    是啊,不回家,他说,我爱人一会儿把饭送来。

    这里是西城,我知道他们住在东城。他妻子把饭从西城送过来再赶回去,需要至少两个小时。

    说着话,他的妻子来到面前。他问我,一起吃点?我摆摆手,示意已经吃过。和几年前一样,他的妻子见了我,仍然笑眯眯的样子,表情中也仍然夹带着一丝生怯。她把带来的饭菜一一摆上通道出口的一个塑料桌上,然后两个人隔着桌子坐下,相视一笑,拿起筷子。

    那是供顾客休息的临时桌椅,旁边树起一个很大的遮阳伞,桌椅和遮阳伞上都印着可口可乐的广告。

    他们的午饭非常简单,不过一份凉菜,一份热菜,几个馒头。我看到他向女人说了句什么,似乎是在请求,脸上露着憨憨的笑。女人白他一眼,也说了一句什么,然后站起来走进超市。一会儿回来,我看到她的手里,提着一瓶啤酒。

    我笑了。

    他们吃得很快。也许不足十分钟吧,一顿午饭就宣告结束。女人把饭盒装进塑料袋,想了想,又把空酒瓶也装进去,然后匆匆与他告别。他打一个饱嗝,擦擦汗,走回他工作的店铺。

    我问他,天天都是这样?

    他说是的,反正这活也干不了几天。

    我说这么远多麻烦。你自己在超市里买点饭菜对付一下不就行了?——超市里的热菜也不贵。

    他说是。我也这样说。可是她偏要来。

    一时看不见就想?

    他耸耸肩,竟红了脸。她跟我说只要她来了,只要我们坐在一起吃饭,不管坐在哪里,都是家了。他说,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吃饱不想家。她却说,只有在家,才能吃饱。只要吃饱,生活就是幸福的。

    刚才吃饱了吗?我笑着问他。

    他夸张地拍拍肚子,然后拾起油漆筒,正式开始下午的工作。不好继续打扰他,正好等着修理的手机这时修好,就跟他道别,离开。

    心里想,这个男人,以及他的妻子,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那种没有本事的人吧?几年前他们来到城里打工,现在几年过去,生活似乎并没有太大的转机。他们租住的房子我没去过,不过我想,那应该是一处简陋的住所。可是我注意到,他和他的妻子,都把那称为他们的家。说时,脸上挂着幸福的与世无争的笑。还有,今天中午,在卖场通道的出口,在出口的遮阳伞下,在遮阳伞下的塑料桌旁,也是他们的家。临时的家。

    ——临时的家,却注定有一辈子的夫妻,注定有一辈子的相守。有了这些,男人和女人,注定是幸福的吧?

    美丽的瓜

    他低下头,再看那些梦幻般的条纹。却突然感觉这些美丽的条纹,的确像他墩墩实实的妻子。

    回家的路上,他买了一个西瓜。本来是不打算买瓜的,只因为瓜上的条纹吸引了他。那时他和瓜隔着几米远,他转一下头,瞟一眼瓜,就动了心。他走过去,问,瓜多少钱?答,五毛一斤。说,那称了吧。就拿起瓜。对方笑笑说,你把瓜抱在怀里,我怎么称?

    瓜是标准的椭圆。淡绿的瓜皮上,散着深绿的条纹。那些条纹将椭圆贯穿,瓜像披了一件前卫时尚的礼服。条纹当然是不规范的,不然他肯定不会抱回一个千篇一律的瓜。那些条纹有着梦幻般的形状,就像女人的裸体。

    事实的确如此。他把瓜撂上茶几,转动着,细细地看。每个条纹的形状都是一样的,像瓜上攀附着十几位美丽的女人。那些女人用了一样的姿势裸浴,挑拨得他的心里起了波澜。那些女人都是陈玲。他觉得很像。那么修长的身子,那么挺直的腿,那么凹凸有致。想起陈玲他百感交集,他不知道自己现在应该爱她,恨她,感谢她,还是诅咒她。

    她是爱过陈玲的。当然陈玲也爱过他。他们偷偷在外面约会,紧张并且兴奋。他们聊天,拥抱,接吻,调情,做了男女间可以做的一切事情。后来她害怕了,或者后悔了,或者悬崖勒马了,他认为这是一回事,总之某一天,她突然说,我们结束吧。他问为什么。她不答。他走过去,拥抱她。她将他轻轻推开,动作温柔并且坚决。那以后他就再也没见过她。当然她的影子仍然会常常在他的眼前出现,因为一首歌,一幅画,一缕香味,一种颜色,甚至,一个西瓜。

    妻子回来了,他慌乱地把西瓜往冰箱里塞。妻子说家里有水果,怎么还买瓜?他说是,买瓜。莫名其妙的答非所问。妻子说先把昨天的桃子吃掉吧,西瓜还能放一放。妻子从冰箱里往外取桃子,根本没去注意西瓜上怪异并美丽的花纹。她把桃子洗干净,递一个给他,她说你今天怎么好像不大对劲?他说哪里不对劲?妻子说不清楚。不清楚,就是不对劲。

    说话间妻子从他的脸上摘下一根碎发。妻子墩墩实实,腰间堆一圈难看的赘肉。妻子和性感迷人的陈玲,完全两个档次。

    第二天回家时,他买了几个芒果。有了这几个芒果,他想,那个美丽的西瓜,应该还能保留一天。他突然发现自己是那样迷恋那些美丽的深绿色条纹,就像当初疯狂地迷恋陈玲的秀发和耳台。他急匆匆往家赶,有些急不可耐,又有些惶恐不安。他认为自己好像有些龌龊了。他不知道这对妻子,算不算一种背叛和伤害?

    他的妻子正坐在沙发在看电视。他看到茶几上的果盘里,堆着几块很薄的瓜皮。他的脑子嗡一声响,像被一盆冷水从头顶浇到了脚跟。妻子说你买了芒果?他说是,瓜吃掉了?妻子说嗯,下午家里来了客人。他感觉一种美好被霎间撕裂,失望洇满全身。他把手里的方便兜放上茶几,往卧室里走。妻子说这就睡?他说,有些困。

    妻子拉住他,摸摸他的头。妻子说可别感冒了。然后她打开冰箱,取出里面的一小块西瓜。她说吃了瓜再睡吧。我偷偷藏了一块,给你留着呢。她笑了。似乎她给他藏了一块巨大的钻石。

    他把西瓜拿在手里,愣愣地看。他轻轻咬一口西瓜,那西瓜很沙,很凉,很甜。

    妻子说下午我发现一件有趣的事。

    他的心胡乱地跳起来。什么事?

    这瓜,有些特别。妻子说,你看看这瓜皮上的图案。你看看,像什么?

    他装模作样地看。他问,像什么?

    妻子说,像不像一个女人在洗澡?

    他装模作样地想。他说,是有点像。像谁?

    妻子再一次笑了。她把脸扭过去,轻声说,像我呗!他看不见她的脸,却感觉她的脸一定很红很烫。那是幸福娇羞的模样,写着自信和满足。她的话温柔并且坚定。

    现在陈玲消失了,她被自己的妻子打败。

    他低下头,再看那些梦幻般的条纹。却突然感觉这些美丽的条纹,的确像他墩墩实实的妻子。

    非常像。

    你饱了吗

    他们应该都吃饱了吧?应该是。因为,男人用两瓶啤酒,女人用一个苹果,代替了各自的一块馒头。

    他们一起打拼着一个公司,赚下百万家身。在这个小城,也算是成功人士。一般情况下,他们在外边吃饭。每天都很忙,他们冷落了家里的冰箱和厨房。

    那天他们在公司忙到很晚,常去的那家饭馆已经关门。女人说要不回家对付一顿吧。男人说也好,都快忘了你炒的菜是什么味道了。

    打开冰箱才发现,那里面只剩一个馒头。馒头是前些日子买来的,他们一直以为冰箱里有两个这样的馒头。其实一个也应该够了吧?馒头个头不小,平常在外面吃饭,两个人也只能吃掉这样的一个馒头。可是不一样。饭店里还有的是馒头,可现在,他们的家里,只有一个馒头。这感觉让人心虚。

    男人说要不你先炒菜,我去超市再买几个?女人说这么晚了,超市怕也关门了吧……别去了,肯定够了。男人不再坚持,他从冰箱里取出一瓶啤酒,打开,喝一口。女人说这么晚了还喝酒?男人笑笑。他说就喝一点。

    饭桌上摆了两个菜,盘子里放着一个馒头。女人拿起馒头,掰成两半。他把其中一半递给男人,然后将手里的一半再掰成两半。她把其中一半放进空盘子,然后拿起筷子。

    男人说你就这点饭量?女人说够了够了,其实不太饿。男人不说话了。他把手里一半馒头放在饭桌上,喝起了酒。女人说先吃饭再喝酒!男人急忙护住酒瓶。他说哪有这样的道理?

    男人喝掉一瓶啤酒,又去冰箱取了一瓶。女人说你还吃不吃饭了?男人说马上马上。这时女人已经放下筷子,站起了身。男人说你干嘛?女人说先吃完不管,后吃完涮碗。男人说你这就吃完了?女人说你还想让我吃多少?然后她离开饭桌,去冰箱拿了一个苹果。男人不再说话。他开始吃饭。

    他把自己的那一半馒头重新放回盘子。他只吃掉女人掰下的四分之一块,然后也放下筷子。女人说你干嘛?男人说后吃完涮碗啊!女人说饱了?男人说当然。女人说再吃点!男人说吃不下了……你再吃点,剩下一大半呢!女人晃晃手里啃一半的苹果。她说,我早就饱了。

    他们坐在沙发上看了一会儿电视。突然男人站起来,拉了女人的手。他说干脆我们再去夜市上吃一顿算了。女人说看看,你没饱吧,快把剩下的馒头吃了。男人说我真的饱了,两瓶啤酒呐!可是你肯定没饱啊!女人就笑了。她说我没饱?你吃这样一个大苹果试试?

    就这么睡了。一个馒头,剩下一大半。

    他们应该都吃饱了吧?应该是。因为,男人用两瓶啤酒,女人用一个苹果,代替了各自的一块馒头。

    因为是家

    似乎,是这样。这世上,男人需要工作,需要应酬,需要离开家门走出去工作和打拼。可是只要心里有家,只要家在心里,其实,哪里都可以当成家的一个房间。因为是家,所以没有寒冷和孤独,只有温暖和心安。

    因为是家,所以,她一直关切地看着你……

    男人是一个小区的门卫。男人的家,就在这个小区。

    常常赶上值夜班。男人披着厚厚的军大衣,站在铁门前不停跺脚。他得给晚归的小区居民开大门,得让外来的客人签名登记,得盘查一些看似形迹可疑的人员,甚至,他还得搀扶那些行动不便的老人。门卫并不是无所事事的石狮子,男人其实很忙。很忙的男人偶尔抬头,就会看见家的一窗灯火。

    他工作的地方,离家如此之近。他甚至可以听见妻子给儿子讲故事的声音。妻子的声音很软。她长得娇小,喜欢轻轻地笑,露出两只调皮的虎牙。

    有时妻子会下来看他。递给他一个热水袋,或者往他手里塞两个鸡蛋。妻子说不忙的时候把它们吃了,热热身子。鸡蛋是精挑出来的,个大皮薄,握在手心里,还是烫的。说完她就转身离开,不再多说一句话。也许她怕打扰了他的工作,也许她害羞。——小两口站在一扇铁门前卿卿我我,万一碰到了熟人,有些不好意思。

    有时她甚至会送来一碗热汤,飘了蛋花的汤,撒了细碎的葱末。她说,趁没人的时候,偷偷喝了。男人把碗端到值班室,笑着,喝得气派和壮观。

    一起值班的同事问他,不难受?男人听不懂。同事说那么暖和的家近在咫尺,你却站在家门口受冻。男人放下空碗,认真地说,这不是家门口,这也是家。把这里当成家的一个房间,身上和心上,就全都暖了。轮到同事听不懂了,于是,男人给他解释。

    男人说,我抬了头,就可以看到家的阳台,可以看到窗上的灯火,可以看到阳台上摆放的盆花,可以看到她在阳台上望着我。距离如此之近,那么,就可以把这里当成家了。事实上,这里的确是家。她给我送来衣服,送来热水袋和煮鸡蛋,送来热汤和关怀,难道这不和在家里一样吗?所以,其实我不过是在家里的一个房间里工作,她在另外的房间里做家务……

    中间那段距离呢?同事问他,她过来看你的那段距离。

    那可以当成走廊,当成客厅,当成门厅……男人说,那是可以忽略的距离。那也是家的组成部分。

    同事笑了。他认为面前的男人除了一副硬梆梆的躯壳,其实哪里都是柔软的。

    后来他们搬家了。家搬到很远的地方,而男人,仍然在这个小区做门卫。赶上值夜班时,不会再有人给他的手心里塞煮鸡蛋,也没有人为他端来一碗热汤。可是没有关系,男人说,因为,这里仍然是家的一个房间。

    距离这么远,都看不见了,怎么还是?同事不解。

    当然是。男人说,虽然眼睛看不到家的阳台,看不到窗上的灯火,看不到阳台上的鲜花和她,可是那一切,只要用心去看,仍然看得到。看得到,那么,这里便是家了。这其实是家的一个房间,我在这个房间里工作,她在另外的房间里做家务,在笑眯眯地看着我……

    中间那段距离呢?同事接着问,那些街道,那么远的距离。

    那可以当成走廊,当成客厅,当成门厅……男人说,不管多么远的距离,只要心里有家,无论哪里,都是家的组成部分。

    似乎,是这样。这世上,男人需要工作,需要应酬,需要离开家门走出去工作和打拼。可是只要心里有家,只要家在心里,其实,哪里都可以当成家的一个房间。因为是家,所以没有寒冷和孤独,只有温暖和心安。

    因为是家,所以,她一直关切地看着你……

    轻轻的一个吻

    什么叫爱情呢?也许就是,当一个人感冒时,另一个人,还会或温柔或狂热地吻他她),然后再一个人,偷偷吃掉两片感冒药。

    虽然生活并不浪漫,可是他们一直有一个浪漫的习惯。这个习惯是他们的秘密,外人不得而知。

    那便是,吻。

    每天上班前,女人都会帮男人整理一下领带,然后踮起脚尖,轻轻地吻他一下。习惯是热恋时候养成的,他们将甜蜜和温情一直维持到婚后。

    可是今天,男人想拒绝女人的温情。

    当然是温柔的拒绝。女人帮他打好领带,然后踮起脚尖,朱唇微启。男人将头低下,刚想接受,又突然退后一步,偏了头。男人笑着说,今天,就算了吧?

    女人娇嗔道,不行。

    男人为难地说,可是我感冒了……

    女人说我知道。早晨的药还是我提醒你吃的。

    男人说,别传染……

    话中断。因为女人的唇堵了上来。是和往常一样的吻。温柔。浅淡。却认真。甜蜜。旁边的杜鹃花开得灿烂。

    送走男人,女人关了门,吃掉两片感冒药。——她既不想让爱情感冒,也不想让自己感冒。她端着水杯走到阳台,看男人匆匆离去的背影。女人浅浅地笑,她知道,今天整整一天,男人都会是快乐的。

    当然,她也是。

    因为这个吻。

    因为这个浪漫的习惯,并没有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感冒而被打断。

    什么叫爱情呢?也许就是,当一个人感冒时,另一个人,还会或温柔或狂热地吻他(她),然后再一个人,偷偷吃掉两片感冒药。

    让我不想做神仙

    女孩抬起头,认真地说,从此以后,你走到哪里,我就跟你到哪里。你的突然出现,让我不想做神仙。

    女孩希望能有一栋房子。不是挤在钢筋混凝土中的灰色火柴盒,而是一栋独立的粉刷了漂亮油漆的实木结构的小楼。当然这楼房不能挤成乡下众多的草房或者瓦房之间,它应该立在山脚、或者山腰。换句话说,这应该是一处别墅,于林野之中,于烂漫山花之间,距市区,半小时左右车程。女孩想着自己住在那栋别墅,穿着宽松的家居服赤脚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常常自言自语地感叹,真是快乐似神仙啊!

    可是女孩工作在一座北方小城。这里见不到纯木楼房,住宅区排成密密麻麻的鸽子笼或者火柴盒。当然市郊的山野也有别墅,不过那些别墅只属于富人。富人们与女孩的生活,像就一张纸的正反两面般相对。女孩在一个小公司工作,虽然也算白领,可是薪水很低。她和一位男孩合租了一套房子,卧室每人一间,客厅厨房和洗手间公用。女孩不喜欢与陌生人同居一室,可是她没有办法。好在那个男孩很安静,下了班,就呆在自己的房间里上网听音乐或者看书,有时在客厅里与女孩见了,咧开嘴笑一笑,表情很是天真无邪。

    那是一栋破旧的住宅楼,门窗只有薄薄的一层,敞着很大的缝隙。屋子却是狭窄并且阴暗,从外面看,那房子还不如鸽子笼或者火盒柴漂亮。

    女孩认为男孩喜欢上她了。——男孩近来看她时笑容更加腼腆,脸红得就像七月天里黄昏的彩霞。男孩常常在厨房烧好了菜,然后寻一个借口,请女孩与他一起分享。说实话男孩的手艺并不好,菜炒得不是咸了就是淡了,肉炖得不是老了就是嫩了。可是他烧菜时的表情非常认真。他系着围裙,耳朵里塞着耳机,嘴里轻哼着音乐。女孩在后面小声说,菜糊啦!男孩吓了一跳,忙掀了锅看。女孩捂着嘴笑。原来他竟在偷听着客厅里的动静,原来他的耳机和哼唱只是一种巧妙或者拙劣的伪装。男孩的把戏被当场揭穿,脸上再一次飞起红霞。

    男孩只是不让人烦而已。女孩想,他不会给她一栋纯木结构的小楼,更不会给她神仙般快活的日子。她的梦想在远方,那里有一位成熟的穿着白色西装的男人。他有那样一栋房子。他是她的白马王子。她坚信,那位男人,一直在等她。

    夏天的时候,那位白马王子,真的出现在她面前。

    是一位很帅气的男人,来自遥远的南方。他和女孩的公司一直有些业务往来,与女孩也认识很久,只是有单独相处的机会。那天他们忙完了公务,男人请女孩去喝一杯咖啡。他们聊了很多,他告诉女孩他还是单身,在某个城市的市郊,有一栋纯木的小楼。他的话完全是无意识的,这之前女孩从来没有跟他透露过自己心中的秘密。送女孩回来时候,他轻吻了她的额。他站在路灯下,银色的领带闪动着柔软的光。

    女孩回到他的鸽子笼已经很晚,男孩还在等他。男孩说我烧了菜,是我的生日……女孩说你的生日大上个月不是刚过了?男孩说刚过了吗……那么,庆祝认识半年整吧。女孩说认识还不到半年呢。男孩找不到理由了,红着脸,站在餐桌边,很是尴尬难堪。女孩笑了,她坐下来,拿起筷子,尝了菜,夸了男孩的手艺。男孩的脸上还长着粉刺,他与男人,似乎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男人常常给她打来电话,两个人的关系进展迅速。深秋时候,女孩应约去那座南方小城小住了几日。那几天她就住在男人的纯木小楼里,看一野山花凋零。男人很少陪她,他每天在都忙。回来,就拉着她直奔某个餐厅。餐厅里的菜几乎都是一个口味,女孩竟突然开始想念男孩了。想念男孩的尴尬和笑,想念他烧的并不正宗的每一道菜。

    女孩回来的时候,小城突然下起了大雪。女孩缩在出站口,瑟瑟发抖地看街上风雪交加。这时她看到了男孩,男孩穿得鼓鼓囊囊,手里拿着一件难看的羽绒服。他把羽绒服披到女孩身上,不小心手指相触,脸又红了。下午才下了大雪,男孩笑着说,想起你走时没带什么衣服,又刚好路过,就来看看你。——男孩总是为自己的行为找些借口,他的拘谨让穿得企鹅般的女孩想笑。

    屋子里没有暖气,温度和外边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女孩坐在桌子边吃着男孩特意为她烧的菜,直吃出满头大汗。男孩却不吃。他说他吃过了,现在还不饿。他说他有非常重要的事情去做。他的事情是去自己的房间里找了些塑料纸、几颗钉子和一把锤子。然后他问女孩,能去你房间里一会儿吗?

    干什么?女孩吓了一跳。

    给你钉钉窗户。他说,你的房间里太冷……咱们得把冷风堵在外面。

    那天他忙了很久,直到把女孩房间里的窗户钉得密不透风。这一切忙完,他坐在客厅里,一边抹着脸上的汗,一边吃几口饭桌上的剩饭。他对女孩说,累了一天了,现在你可以去睡觉了。女孩问你不是说自己已经吃过了吗?他嘿嘿笑。女孩问还有塑料纸吗?今晚你怎么办?男孩说没有了……我没事。

    女孩盯着男孩看了很久,然后把脑袋扎进他的胸膛,眼泪在这时不争气地流出。女孩一边哭一边说,你把这个房子买下来吧,我们可以试试在这里安家。

    男孩轻轻地笑了。他说买下这栋房子有用吗?你不是曾经告诉过我,你终要飞去南方做你的神仙吗?

    女孩抬起头,认真地说,从此以后,你走到哪里,我就跟你到哪里。你的突然出现,让我不想做神仙。

    你的声音

    其实,我也可以她的声音。他说,虽然她不能够说话,可是我能够听到她的呼吸,甚至她的心语。我们彼此感知着对方的存在,也许只有这样,在此时,我们的内心,才是幸福和踏实的。

    老实说我不喜欢和那位男人同居一室。他腼腆,口讷,不肯陪我喝大扎的啤酒。可是没有办法,那是一个笔会,似乎我没有打扰组织者的权力。

    夜里我与相识的朋友在外面喝酒,很晚才回到房间。他正在房间里打着电话,声音压得很低。看见我回来,冲我笑笑,接着打他的电话。看他的表情,我想他应该正打给自己的妻子。那是夫妻间特有的幸福的语速和表情。

    他在不停地说话,几乎一刻也没有停下来。他给他的妻子说这边的风景,却明显带着夸张和美化的成份;他说这里的饭菜很好,住处也好,室友也极为友善。他的话让我惭愧。我想在这之前,只要我有选择的权力,我是绝不肯与他同居一室的。出来是为了放松,而他除了打电话的时间,给我的,都是一种极为压抑的感觉。

    他说了半个多小时,然后停下,静静地握着电话,一动不动。我打开电视机,他慌忙冲我摆手。我只好将电视调到静音,两分钟后,他挂断电话,抱歉地冲我笑笑。

    打给妻子?我问他。

    是啊。他说。

    可是我好像并没有听见她说一句话。我想那时的我有些愚钝。

    她是哑巴。他说,可是她能够听到声音。

    我愣住。

    他似乎并不在意我愣怔的表情。他告诉我,他的妻子因为一次意外,从此失去了说话的能力。可是她的耳朵可以听见所有的声音……

    所以,你一直在说,她一直在听?我问。

    是啊!他说,让她知道我的行踪,我在这里的生活,知道我一切都好,她就不会为我担心。

    可是电话费很贵的……长途加上漫游,这需要很大一笔钱。我不解地说,其实你只需往她的朋友或者你们任何一位家人的手机上发个短信,明天她看到了,效果不是一样吗?

    当然不一样。他笑笑说,发短信,我们就听不见彼此的声音了。

    原来是这样啊。

    其实,我也可以她的声音。他说,虽然她不能够说话,可是我能够听到她的呼吸,甚至她的心语。我们彼此感知着对方的存在,也许只有这样,在此时,我们的内心,才是幸福和踏实的。

    那个瞬间我对他肃然起敬。在那个清冷的夜里,在宾馆豪华安静的房间里,我分明听到他们的爱情之河在潺潺流淌,勇往直前,永不干涸……

    如梦

    男人说不全是。梦只是梦,变成现实的机率很小。我当然相信你不会因为我没时间陪你们而我和分手。可是那样的话,你们就得做出牺牲。是的,我知道你和女儿都不计较,可是我为什么要让你们为我做出牺牲呢?关键是,这牺牲完全可以避免。推掉一些酒局,取消一些聚会,时间安排得再科学些,问题就解决了……

    男人常常很晚才回家。即使星期天,他也很少陪着女人和女儿。当然女人并不计较。她也许相信家庭事业可以双顾,但她知道这很难。既然很难,就没有必要难为了那么忙那么累的男人。早已经过了浪漫的年龄,她对男人能够陪她逛街购物或者看电视早不抱希望。还好他们的感情很好,两个人从未因为任何一件事情红过脸。

    可是那个夜里,女人被男人的哭泣声惊醒。

    那天男人照样在外面应酬到很晚,然后带一身酒气回家。女人为他榨了萝卜汁,逼着他喝掉。男人很快睡着,鼾声震天。女人看完电视后睡下,迷迷糊糊中,听到男人低低的哭泣声。

    女人急忙摁亮床头灯。她从未看见男人哭,可是面前的男人真在哭泣。在她心中,男人一直是世界上最坚强的男人,可是今天他却哭了,在酒后,在睡梦中,让她感觉不可思议。一开始他只是小声地抽泣,后来,竟像个孩子般无所顾忌地号嚎起来。

    女人慌了。她推醒男人,问,怎么了?

    男人睁开眼睛,怔怔地盯了女人几秒钟,擦一把泪说,吓坏我了。

    女人问他,做恶梦了?

    男人说我梦见我们分手了。

    女人说你酒喝得太多了,休息又不好,所以容易做恶梦。

    男人继续自言自语,我梦见你们娘俩嫌我没时间陪你们,哭着闹着和我分手。我心一软……

    突然男人笑了。泪水挂在脸颊,人却笑了。他长舒一口气,说,好在这是梦啊!

    女人不满地白他一眼,去客厅接了杯水给他。他接过来大口地喝,却差一点呛了嗓子。他一边咳嗽一边笑,一边笑一边说,好在是个梦啊!还好是个梦啊!你会因为我不能常常陪你和我分手吗?

    女人说,都这么晚了,快睡吧。

    男人坚持说,到底会不会?

    女人也笑了。她说当然不会。不过,我倒真的希望你能抽时间多陪陪我们……当然这已经是奢望了……还好我和女儿不至于这样娇气,非得人陪。

    灭了灯,男人久久没有睡着。他像烙饼般在床上翻来覆去,直到天色微明。

    那天正赶上双休日,男人睡到很晚,洗脸涮牙吃早餐完毕,竟破天荒换上一套运动装。女人纳闷地问他,怎么不穿西装?男人说,今天不去和那些朋友喝酒了,一会儿陪你们娘俩去公园逛逛!女人说,这样行吗?记得你以前说过,双休日是和生意场上的朋友加深友谊的最好机会,大好时光岂能浪费?男人嘿嘿地笑。他说生意场上的朋友固然重要,你们娘俩也重要啊……再说,就因为少喝一顿酒,他们能把我甩了不成?

    那天他们玩得很开心。相片照了一摞,女人坐在沙发上,一张一张美滋滋地看。

    女人发觉男人变了。当然他不可能天天陪着她和女儿,也不可能天天很早就回来,可是他却尽量减少着在外面的应酬。在黄昏时,人们常常看到他们一家人在小区的甬道上说笑着散步,这在以前,是两三月才能够轮到一次的事情。

    男人带给家里更多的欢笑和幸福。

    有天女人不安地问他,你没事总呆在家里,会不会让生意场上的朋友笑话?你的生意会不会因此受到影响?男人说怎么会呢?非但不会受到影响,反而有帮助呢!我在外面,知道你们母女在家里过得快乐,知道你们在家等我,工作起来就格外卖力;还有,当朋友们知道我是因为在家陪老婆孩子而不去赴那些可有可无的酒局时,对我更是佩服得不得了啊!现在,不瞒你说,我是圈子里有名的好男人呢!你想,谁不愿意和好男人做生意呢?并且那些朋友也开始跟我学了。所以,现在酒局少了,也跟他们星期天呆在家里陪老婆孩子有关吧?

    可是女人仍然不明白。她问他,这一切就因为你的那个梦?

    男人说不全是。梦只是梦,变成现实的机率很小。我当然相信你不会因为我没时间陪你们而我和分手。可是那样的话,你们就得做出牺牲。是的,我知道你和女儿都不计较,可是我为什么要让你们为我做出牺牲呢?关键是,这牺牲完全可以避免。推掉一些酒局,取消一些聚会,时间安排得再科学些,问题就解决了……

    女人低了头,偷偷乐。粗心的男人突然变得细致,让她感觉如在梦中。而这梦,注定是要永远延续下去的。

    而这一切,仅仅因为,在某一天晚上,男人做了一个并不美好的梦。

    最后一枚硬币

    有时,让你的恋人知道你为什么不快,为什么生气,这很重要。事实上,有时候这会令你们爱情,更加甜蜜和牢固。尽管,那只是一些琐事。爱情的主题是什么呢?就是原谅对方的错误。因为你会发现,所有的错误,其实全都无足轻重。

    是的,生活中,还有什么错误,是不可以原谅的呢?

    生日那天,他送她一个小小的敞口储蓄罐和一大把一元硬币。储蓄罐半透明,带着调皮的造型。他说,以后,如果我惹你生气了,你就投一枚一元的硬币进去。

    那时候,她刚刚大学毕业,住着八个人的宿舍。他在城市的另一边打工,每个星期天,都会骑一辆单车来看她。

    第一个星期天他就在那个储蓄罐里发现了两枚硬币,闪着光,像两粒生气的眼睛。他没有说话,把钱倒出来,然后带上她,在一个冷饮摊上,为她买了一只火红的冰淇淋。

    他说,批判大会,现在开始。她撅起嘴,说,第一枚,是因为你前天晚上打电话给我,最后没有说句晚安;第二枚,是因为你今天来接我,比往常晚到了二十分钟。

    他笑了。他说,是我该死,以后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这个冰淇淋,算是赔罪。

    从此,他去得很准时,并且,晚上打电话给她后,从不忘在后面加一句:晚安。

    但是,每一个星期天,他仍然会在储蓄罐里发现硬币,有时一枚,有时两枚,有时很多枚。这时他就带上她,用这些钱给她买巧克力,冰淇淋,咖啡,书,或者玫瑰。

    她生气的理由五花八门,有时甚至令他哭笑不得。比如:你怎么两天不给我打电话?你怎么没养好我送给你的鱼?你怎么穿这么一件难看的衣服?你怎么不刮胡子就来了?你怎么不陪我去看《泰坦尼克》?

    每一次,他都会一边微笑地看着她享受着他的礼物,一边跟她陪着笑脸,说着软绵绵的情话。他突然发现,与其说她在生气,还不如说她在撒娇。

    是的,硬币让她每个星期天都可以心安理得地亨受着他送给她的礼物。硬币让他变得更加讲究卫生,彬彬有礼,热爱生活。关键是,硬币让他们更加相爱。

    终于,硬币仅仅剩下了一枚。她思量着,这枚硬币,一定得等到关键的时刻,派上用场。

    一连几个星期,他没有在那个储蓄罐里发现硬币。于是,他带着她去夕阳,他问,我不会没有缺点了吧?她笑着说,多得是呢。不过,好像没有不可原谅的错误。

    他又一次给她买了一个火红的冰淇淋。他说,既然如此,嫁给我吧!她的脸立刻羞得通红,拿了粉拳,在他背上轻轻地捶。

    后来他们结婚了,这个储蓄罐也变成了他们的花瓶,每天,都会盛开着一朵鲜艳的玫瑰。而那一枚硬币,却被他们永远地收藏。

    有时,让你的恋人知道你为什么不快,为什么生气,这很重要。事实上,有时候这会令你们爱情,更加甜蜜和牢固。尽管,那只是一些琐事。爱情的主题是什么呢?就是原谅对方的错误。因为你会发现,所有的错误,其实全都无足轻重。

    是的,生活中,还有什么错误,是不可以原谅的呢?

    生意

    男人紧紧拥抱了女人,泪飞如雨。他说其实,到现在为止,我做的唯一一单只赚不赔的生意,就是你啊!

    是一位精明的男人,喜欢把任何事都当成一单生意。事实上他的生意做得的确出色,意气风发,腰缠万贯。男人对自己要求苛刻,无论是事业上还是生活上。——他不喜欢将就。

    男人认为的一个矛盾是,事业越做越大,妻子却越来越老。回了家,看到在客厅里忙里忙去的臃肿的黄脸婆,想起生意伙伴们一个个怀抱娇妻,心里就了几分失落。妻子看他发怔,问,想什么呢?他笑笑,脸色极不自然。那时妻子正认真地为他炖一锅汤,为了这锅汤,她忙了整整一个下午。

    商场如战场。商场远比战场可怕百倍。战场上有战友,而在商场上,很多时候,你只有一个人在孤单地战斗。你的对手时刻留意着你,你的所有缺点和破绽暴露无余。他们将会在最恰当的时候给你致命一击。

    男人没有避过去。他对妻子的不满曾经在酒场上多次提及。他的对手们当然不肯放过这样的机会。于是他身中一计。当然是美人计,美人计是最古老最低廉也是对男人最行之有效的一计。男人身中数弹,他全然不知。

    当他终于醒悟,已经损失惨重。他试图挽救,可是发现已经无力回天。生意场上就是这样,一个小小的失误,常常导致全盘皆输。男人一次一次挣扎,可是他似乎身处泥潭,越是努力陷得越深。终于,男人决定铤而走险。

    他深知后果。那天他对女人说自己对不起她。女人笑笑说,你乱说什么呢。男人说我们可能会重新变成穷光蛋的。女人问为什么。男人说因为几个月前,我背着你干了一件事。女人说不怕的,变成穷人怕什么呢?这世上又不是没有穷人,我们又不是没有穷过。男人说难道你不想知道我背着你干了一件什么事吗?女人想想说,我不管曾经,我只管以后。我只希望我们能够平平安安地过一辈子。

    他们的确过了很长时间朝不保夕的日子。那时男人刚刚从乡下来到城市,骑一辆三轮车,大街小巷拣垃圾。有一次男人晕倒在垃圾箱边,睡来,身边就多了女人。那时女人也靠拣垃圾为生,两个人生活在这个城市的最底层。那天女人为他做了肉姜汤和鸡蛋汤,从此后,两个人就搭伙过起了日子。婚礼在一个四面透风的铁皮房里举行,那里面只有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瓶葡萄酒和一个大红的喜字。男人在婚后去一个建筑工地干小工,又在第二年拉一伙人承包了几个小项目,成为一名工头。男人越做越大,终把草班子做成公司。可是现在这一切似乎即将离他远去,他的对手们盯着他的公司和客户,虎视耽眈。

    那天男人对女人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假如我出什么事,你不要管我。

    男人又挽救数月,终于穷途末路。最后他在酒店请吃饭,叫去了所有与这件事有关的人。男人喝了很多酒,摸一把菜刀扔在桌子上。没有人答应他的要求,他们认为男人只是虚张声势。男人最后问一句,可以吗?没有人回答他。于是男人抓起菜刀,砍向两只脑袋。

    男人因伤害罪入狱五年,公司也彻底垮掉。五年时间里他想了很多,他想他做了这么多年生意,到最后,怎么反倒被别人当生意做了呢?他当然想不明白。那段时间,他连死的心思都有。

    女人常来看他。他让女人滚。他认为自己对不起女人。他做了对不起女人的事,他从此不能让女人过好日子。其实女人过了几年好日子呢?从女人嫁给她,先是没黑没白地干。后来他的公司办起来了,女人就只能留在家中,操持家务。只有小学文化的女人似乎只能够操持家务。他奔赴了几数个酒场,却从来没有带上女人。

    他认为自己不配做女人的老公。他感到一种钻心的疼痛。

    五年后男人回到家中,女人和儿子迎接了他。女人炒了很多菜,桌子上摆了红葡萄酒和酒杯。男人吃一口菜,喝一口酒,眼圈就红了。他说对不起,现在,我们什么都没有了。

    女人说不,我们还有一个家。只要有家在,只要从头再来,什么都会有的。

    男人说可是除了我们,除了这个家,我们什么也没有了。

    女人说不,我们还有两辆车。

    两辆车?男人怔住。女人笑了,带他去车库。库门打开的瞬间,男人的眼泪终于忍不住落下。他看到车库里真的停放着两辆车。三轮车。他们拣垃圾时的三轮车。虽然已经破旧,可是女人把它们擦得锃亮。

    女人说我们还可以重新开始的。明天就可以。我们还可以去拣垃圾、跑货运、收废品、卖水果……两辆车,你一辆,我一辆……

    男人紧紧拥抱了女人,泪飞如雨。他说其实,到现在为止,我做的唯一一单只赚不赔的生意,就是你啊!

    诗人的站台

    他们紧紧地拥着,她感觉呼吸困难。她说站台不是只适合离别吗?他说其实站台上除了离别,还有守候。她说能告诉我,你为什么不写诗吗?他说当然可以。我只是想把第一首诗,献给我的初恋。

    他们是在站台上相识的。

    她送男友去南方一个潮湿的小城,火车已经开走了很久,她却仍然呆在原地。她觉得生活突然变得空荡荡的,孤寂从四面八方向她挤压而来。她慢慢往回走,他追上来,说,请问几点了?他背着干瘪的旅行包,恰到好处地宣告了他的颓废。

    她耸耸肩,苦笑。抬一下手腕,是空的。他们走向车站广场,同样的步率和速度。他们一起停下来,一起转过头看。那里镶嵌了一个巨大的座钟,钟的上方挂一轮紫红的夕阳。他觉得夕阳很不错,她却是有些伤感。

    他们不约而同地拐进一家小饭铺,饭铺里坐满了人,他们只能挤着同一张桌子。他们聊了些话,很少。他知道她去送她的男友,她知道他刚刚从男友奔赴的那个城市的回来。她问他为什么要回来。他答,想回来。她于是对他产生兴趣。确切说,令她产生兴趣的,是那个潮湿的小城。

    后来她顺着他留的地址找到他,然后就不停地找他。她只想更多地了解那个城市。她问他那里冬天也下雪吗?那里的饭馆有没有咖喱鱿鱼?那里有没有护城河?有没有满城的迎春和紫藤?聊这些的时候,他们可能坐在他的书房,可能坐在某个饭馆的靠窗位置,可能坐在公园的某一条长凳,也可能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他问她你男友不跟你说这些事吗?她说,也说,不过不多。她的表情在那一刻变得僵硬和无奈。她感觉自己在飞快地变老。

    她问他你到底是不是诗人?他说当然是。她说那你做的诗呢?他说我还没做过一首诗呢。她笑起来,她说你装什么装啊。他说我没装。表情严肃。

    她常常失恋。只要跟男友在电话里吵架,她就认为自己失恋了。失恋了,她就去找他。她在他的厨房里把锅碗瓢盆敲得砰呯作响,然后弄出满满一桌子菜,一边暴食疗法,一边跟他诉苦。他盯着她笑,他说你多失恋几次,说不定我能长得胖些。她拿眼瞪他,刻骨仇恨。

    她与男友总是在吵,他真的有些胖了。有时她就在他面前哭,鼻涕和眼泪毫不客气地蹭上他的胸膛。他说你别这样,你怎么这么脆弱?她说我就脆弱了你能把我怎么着?他就不说话了,目光停留在某一处无法抵达的空间。

    她所担心的那一天到底还是来了。那天男友在电话里,单方面为他们的恋情划上了句号。她去找他,嚎啕着,她说他怎么这么狠心?他拥着她,默默地,陪她红着眼睛。她说我得去那个小城找他,当面质问他。她说我想挽救这段恋情。她说我从此不回来了。他愣一下,他问不回来了?她说是。他说这里没有你留恋的理由吗?她说没有吧。他说为我留下来也不行?轮到她愣了。她愣着,愣了整整一天。

    他们是一起离开这座小城的。她去找她的男友,他奔赴新疆。她问他怎么突然要去新疆?他说想去。她说我们这算什么,我送你你送我?他说还可以理解成自己送走了自己。她说就这样分别了?他说也许吧,在站台上相识,本来就是一个错误。——站台是用来离别的,你说呢?她不说。她已经说不出话来。她只顾抹泪。然后,汽笛就响了。她听到一种东西被撕裂开的声音。

    她在那个潮湿小城的旅店里呆了三天。三天里她哪也没去,甚至没给她的男友打一通电话。她突然觉的来到这里是她生命中所犯的最大一个错误。三天里她只想着那个没写过一首诗的诗人。她想他干瘪的旅行包,想他的颓废气质。她从没有如此想过一个男人。她想得很伤心。失魂落魄。

    她回到了那个小城。她轻轻敲着他的门。她幻想着,他会跑出来开门,他会动情地说他一直在等她,说他根本没有去新疆。然而却没有人来开门,没有。她在那里等了一会,又等了一会,她觉的自己错过了一生。然后她回头。她回头,她看到一张日夜思念的男人的脸。

    她是扑到他怀里的。他仍然背着那个干瘪的旅行包。她问你真的没有去新疆?他说去过了,刚回来,被你堵门口了。她说你怎么知道我会回来?他说我猜的,我只是想碰碰运气。他们紧紧地拥着,她感觉呼吸困难。她说站台不是只适合离别吗?他说其实站台上除了离别,还有守候。她说能告诉我,你为什么不写诗吗?他说当然可以。我只是想把第一首诗,献给我的初恋。

    打开门,他写他的第一首诗,她为他们煮肉丝卤面。仿佛,他们已经这样,生活了几百年。

    授衣

    女人说,几年前,家里没有电熨斗,衣服还没有晾干透,你就要出去谈生意了;现在虽然有了电熨斗,可是它不能让衬衣彻底干透……潮湿的衣服穿在身上会很难受的,我知道你身体不好……我穿上几分钟帮你彻底烘干……不用担心我,屋子里很暖和……我真的没事呢。

    男人女人来到陌生的城市,开起一家小店。小店很快陷入困顿,他们一筹莫展。每天男人在外边奔忙,每天女人在家里操持,生活尽管拮据,可是女人从不容许男人有丝毫的邋遢。他的西装总是干净整洁,衬衣雪白有型。一条银灰色的领带让男人每天神色奕奕——那是生日那天,女人送他的礼物。

    星期天中午男人接到一个电话,那个电话让他欣喜若狂。是一笔很大的生意,假如一切顺利,这生意将会让他们的小店起死回生。男人把消息告诉正在洗手间洗衣服的女人,女人嫣然一笑说,祝你成功。然后她开始翻找衣柜,她需要把她的男人打扮得体体面面。她找出灰色的西装和银灰色的领带,她找出黑色的袜子和红色的鞋垫,她找出一盒男人平时舍不得抽的好烟,她还找出两件淡蓝色的衬衣。男人站在旁边看女人忙碌,说,可以了。女人摇着头说,这两件衬衣,似乎与西装的颜色不太协调。男人就笑了。他说我是去谈生意,又不是去相亲。女人也笑了,然后她钻进了洗手间。

    谈生意的时间定在晚上,下午男人出去一趟,回来时,女人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身上穿着他的白衬衣。又宽又大的男式衬衣让女人看起来性感妩媚,男人禁不住在她脸上轻吻一下。她说快换上吧,我等着你的好消息。男人点点头,穿上带着女人体温的衬衣,扎上挺刮的领带,套上整洁有型的西装。这是他头一次看见女人穿了自己的衣服,他认为女人有着他以前没有发现的深刻的性感和美丽。

    那次谈判让他们的小店起死回生。男人说这是因为他洁白有型的衬衣,女人说这是因为男人优秀的口才。

    小店度过难关,生意一天好过一天。只是,他们仍然需要节俭。

    那天男人再一次接到一个电话。和几年前那个电话相同的是,这极有可能会让男人得到一个梦寐以求的生意伙伴。假如合作成功,那么,男人的事业将会从此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自然,女人为男人找出好几套西装,好几件衬衣,好几双皮鞋,好几条领带。男人挑来挑去,仍然挑中几年前的那件西装。女人为男人挑选一件可以与之搭配的衬衣,可是挑来挑去,始终没有一件令她满意。白色衬衣倒是有几件,可都有些许小的花纹或者图案。男人说要不随便穿一件算了。女人说那怎么行呢?这次你是去谈大生意,别让人家看不起咱……要不,还穿给我们带来好运气的那件?男人点点头,说,行。他并没有注意到,那件衬衣此时正泡在洗手间的洗衣盆里。

    这次谈判的时间,是在黄昏。男人先出去一趟,买了两盒香烟。路上他遇到一个朋友,他们站在街边聊了一会儿。然后男人回家。回家,他看到,女人的身上,穿着他的白衬衣。

    并不年轻的女人,在男人看来,仍然性感妩媚。

    熨衣板上放着电熨斗,显然,女人刚刚为他熨平了他要穿的西装和衬衣。突然男人愣住了,他想,女人为什么要把已经熨好的衬衣穿到自己身上呢?

    男人拥住女人,轻吻她的额。男人的衬衣是女人现在的唯一穿着,它紧贴着女人的温润滚烫的肉体。只是那衬衣,却还是潮湿的。

    男人就想起几年前的事情。

    他问女人为什么要把没有干透的衣服穿到自己的身上。

    女人弯着眼睛说,没事呢。

    男人说可是我想知道为什么。

    女人说,几年前,家里没有电熨斗,衣服还没有晾干透,你就要出去谈生意了;现在虽然有了电熨斗,可是它不能让衬衣彻底干透……潮湿的衣服穿在身上会很难受的,我知道你身体不好……我穿上几分钟帮你彻底烘干……不用担心我,屋子里很暖和……我真的没事呢。

    男人拥紧女人,一滴泪滑落眼角。

    挺好的

    他说对不起,一天一天忙忙碌碌的,也没能让你过上好日子。她说怎么这么说呢?这一生能和你天天守在一起,多快乐啊。可是,剩下的日子,我帮不了你了。他说你会好起来的。她说你不用骗我。我自己的病,我知道。不过,我和你今年,都是70岁,如果你能活到80岁,就得一个人再过十年。我想你不会孤独吧?肯定不会,因为你会惦着我。能被你天天惦念着……挺好的。

    刚认识那阵儿,他请她吃饭。他们一个店铺一个店铺走过去,最后,选中一家很小很普遍的包子铺。小笼包端上来,他看着她,不安地搓手。他说对不起,只能请你吃最便宜的包子。她笑着夹起一个,递到他面前的碟子。她说吃什么不一样?挺好的。她的笑容灿烂。脸上写着满足。

    刚结婚那阵儿,他们住着很简陋的房子。是一间废弃的库房,中间用布帘隔开。里面摆一张床,算是卧室;外面放些盆盆罐罐,就算是厨房。夏天的晚上,屋子里飞着成群的蚊虫,他放下蚊帐,认真检查一番,直到确定没有一只蚊子,才肯睡去;到了冬天,屋子又会如冰窨般寒冷。他找来一个旧煤球炉,修好,把它燃得很旺,这样屋子里就有了春的感觉。常常,他会搓着手说,对不起,应该让你住更好的房子。这时她就倚了他的肩。她说不管这房子怎样,总是我们的家,挺好的。她的笑容灿烂。脸上写着满足。

    刚下岗那阵儿,他们几乎把每一分钱,都掰成两半来花。他们在菜场摆个菜摊,守着一辆三轮车和少得可怜的顾客。天很冷,可是她没有自己的毛衣。她把他不能再穿的旧毛衣拆开,重新为自己织成一件。他搓着手说对不起,让你受苦了。她说怎么会呢?旧的毛线,穿在身上更暖和。她一边说一边抖,脸色冻得发青。他说要不明天就给你买一件,娃儿的学费,再想别的办法。她紧张地拉了他的手,她说千万不要。快立春了,也冷不了几天。有一件穿着就行了,挺好的。她的笑容灿烂。脸上写着满足。

    刚生病那阵儿,他几乎整天都在床头陪着她。可是他需要工作,所以后来,她不得不一个人在家里度过一个个漫长的白天。她艰难地做饭,洗衣,拖地,擦玻璃,把家里收拾得一尘不染。他回来,看她累得满头大汗,有了些不忍。他说以后这些事,留给我做吧。她说累不着的。他说可是你病着啊。她说正好活动一下。这样你回来,看到干净的家,吃到热乎乎的饭,我心里,也高兴呢。他搓着手说对不起,我没本事让你享福。她说你说什么呢?能天天把我们的家收拾得干净,难道不是很享受的事么?挺好的。她的笑容灿烂。脸上写着满足。

    ……

    她恋恋不舍地看着他。她说我要走了,你照顾好自己。他流着泪,攥紧她的手,说不出话。她说你哭什么呢,让儿女们笑话。他说对不起,一天一天忙忙碌碌的,也没能让你过上好日子。她说怎么这么说呢?这一生能和你天天守在一起,多快乐啊。可是,剩下的日子,我帮不了你了。他说你会好起来的。她说你不用骗我。我自己的病,我知道。不过,我和你今年,都是70岁,如果你能活到80岁,就得一个人再过十年。我想你不会孤独吧?肯定不会,因为你会惦着我。能被你天天惦念着……挺好的。

    有这样一种爱情终结

    分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爱情被终结的方式。当对方不计较你的缺点和贫穷,当对方努力为你做一件事,当这件事带有明显的宽容甚至讨好的色彩,这时,你转身离去,那么,这给对方和爱情所造成的伤害,是致命的。

    20多岁的时候,我刚刚毕业不久,像一只狗般混迹在城市。女友在一家化妆品店上班,店铺不大,没有伙房,只能去不远处一个工厂的食堂吃饭。大多时间里,饭谱是馒头和汤菜,只有周四的晚饭是包子。每到那天我都要去看望我的女友,呆一会儿,聊聊天。其实我和她都知道,我是冲着那顿包子去的。星期四那天,因为那顿包子,我会突然一个人笑起来。

    那时我失着业,饥一顿饱一顿。脾气也暴躁无常,常常无缘无故冲女友大发脾气。不知地高地厚的我,一边幻想着将来的世界都是我的,一边饥肠辘辘地吃掉女友帮我买来的包子。

    女友不是很漂亮。肤色有些黑,头发有些卷曲,眼睛有些小。常常,我一边坐在她的床上消灭着两个包子,一边取笑她的长相。她当然不恼,笑着,为我剥一瓣大蒜。她笑起来眼睛更小了,成一条细细的缝隙。却有温柔的主题从两条缝隙里流淌出来,让我感受到一丝温暖。

    有段时间我们吵了架。为什么吵架,我已经记不起来。总之那段时间我好像去得频繁了。去了,站着说两句话,突然就吵起来,然后我就不理她,转身走开。我真生她气了吗?也记不清楚。也许有,也许没有。年青时就是这样,不管如何,总要争得面子上的优势。甚至,有几次,理屈词穷的我竟然动起手来。想想那时的我,真是混帐透顶。

    周四那天晚上,我照例去了。想和她讲和,也为了两个包子。我推开宿舍的门,看见她正躺在被子里,两眼瞅着天花板。我说我来了。她说哦。她的室友就笑起来,意味深长。我说你不舒服?她说用你管?我说晚饭有包子吗?她说,有。不过,这关你什么事?

    我转身就往外走。我想不起来当时为什么要走。是因为自尊心受到伤害,是因为她对我冷淡的态度,还是因为那天我有什么别的事。总之在她说完那句话后,我就甩了门,吹着夸张的口哨,一个人走上大街。然后,第二天,她就和我分手了。我去找过她,她不理我。我试图挽救,却没有成功。

    谈不上谁辜负谁吧?那是我和她的初恋。这样的结果,也似乎合乎初恋的标准。

    几年后我遇到了她的室友,那个满脸雀斑的小姑娘。我们站在街上聊了一会儿,她骂我是个混蛋。

    她说,她其实早就原谅了我。她那样爱我,甚至可以容忍我用拳头恐吓她。但是,她容忍不了我对她的漠视。

    那天,她从食堂买回来几个包子,她把它们装进饭盒,然后等着我去。是冬天,怕包子凉了,她把饭盒和自己一起蒙进被子。那天我去得很晚,她始终没有吃饭,一直等着我。宿舍是办公室隔开的一角,不能取暖,她就偷偷打开了电热毯。她所有的兴动,只为了我的晚饭。她等了很久很久,终于,我去了。她用少女的语言方式和我开了几句玩笑,哪想我却转身而去。我走后,她把饭盒扔出窗外,然后将自己埋进被子,哭了整整一夜。

    我想那一刻,她的心肯定碎了。然后,下定和我分手的决心。

    现在我相信,导致我们分手的原因,并不是我没有看到被子里的饭盒,而是我的行为伤害了她,更伤害了爱情。其实那时我只需问一句,你为什么不给我买?或者,我在那里再多呆一分钟,或许她就会笑着拿出被子里面的饭盒,我们就会合好如初。但是我却没有。我自以为是地离开。恋人世界里,总会有一些时间,爱情是脆弱的。它经受不住打击,以及最最轻微的伤害。

    分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爱情被终结的方式。当对方不计较你的缺点和贫穷,当对方努力为你做一件事,当这件事带有明显的宽容甚至讨好的色彩,这时,你转身离去,那么,这给对方和爱情所造成的伤害,是致命的。

    现在,我不知道,当她回想起这件事时,会不会,原谅我?

    行走的花瓶

    她可以原谅他拉她出来,不跟她商量;她可以原谅他为了达到目的,不顾她在冬夜里瑟瑟发抖;甚至,她可以原谅他在她面对尴尬和难堪时,无动于衷。可是她不能够原谅他的现在。现在,他在跟她说,回去,跟他道歉!那是爱情之帛撕裂的声音。不能够缝补。永远不能。

    追她用了很长时间。她是当之无愧的美女。眸明齿皓,身材高挑,皮肤白皙和细腻,说话时,嘴角浅含着笑。他说他爱她,爱她的美貌和善良。她问还有吗?他说当然,还有内敛和安静。于是她嫁给他了。他的最后一句话打动了她。她喜欢安静。她需要一个能够给她安静的男人。

    大学时,同学聚在一起谈理想。轮到她了,她说,家庭妇女。顿三秒钟,爆笑。那时她愣愣地看着四周,感觉不可思议。有什么可笑的呢?她感觉,在熟悉的三室一厅,欢快自由地忙碌,煲汤和洗涮,多么幸福的日子。

    也曾做过白领。游走在办公室和晚宴,一颦一笑,那样大方和得体。他正是那时爱上她的。她说结了婚,我会辞职。他说好啊。她说结了婚,我就是专职家庭妇女。他说没问题啊。于是她把灰色套装,换成白色围裙。把高脚杯里的白葡萄酒,换成灶台上的油盐酱醋。她穿着松垮垮的睡衣,头发凌乱,不施胭脂,猫在沙发上,仔细地削着土豆皮儿。

    女伴们笑她,花瓶啊!她微笑,不说话。她并不在乎别人说她什么。家庭妇女也好,花瓶也好,在她那里,一个意思。

    下午他打电话回来,说有一个晚宴,要她陪他去。她说别了,我已经不再习惯那样的场合,我现在是家庭妇女了。一边甩着湿漉漉的手,那上面沾着葱花的香气。他说,你得去,是一位很重要的生意伙伴。你准备一下。一小时后我回家接你。语气中,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然后,电话便挂断了。她愣在那里,一时不知怎么办才好。后来她开始化妆,往唇上抹闪亮的唇膏,用镊子夹起长长的假睫毛。她把头发盘起,插了最郑重的头饰。

    他回来,她正呆在衣柜前。他说还没准备好?她说,没合适的衣服呢。他从衣柜里挑出一件晚装,紫色,低胸,开衩,无袖。他说就这件吧,你以前穿过的,高贵典雅……我的美人儿。

    正是冬天。外面还飘着稀零的雪。她缩了缩鼻子,望着他。他闪烁着眼睛,是一位很重要的生意伙伴……是一笔大生意。她开始穿那件晚装。还没出门,却已经感觉到寒冷。

    晚宴上,她仍然那样大方和得体。她配合着他,浅笑,举杯,为客人斟酒。中间她去了趟洗手间,躲在洗手间里瑟瑟发抖。出来时,她看见他了。他说你没事吧?她说没事没事,却红着鼻子。他说再坚持一会儿……快回吧,客人等着呢。

    接着喝酒。那个胖胖的生意人借着酒兴,开始讲笑话。讲了一个,有点荤,满桌的人都笑了,他也笑,还有她。她一边浅笑一边看他,目光里满是求助。他看她一眼,不说话,继续笑。他的生意伙伴又讲了一个,更加露骨。一桌人全都笑翻。这次她却没笑。她低声对他说,我想先回去。他一边笑,一边说,再等等吧!仍是不容置疑的口气。他的生意伙伴这时来了兴致,说,再给大伙讲一个,这个更有趣。这时她站起来,她说,对不起我得回去了。绕过他,想离开。

    那个胖男人显然有些难堪,他说听完故事再走嘛。她突然有些愤怒,她说留着你的故事回家讲吧!人已经到了门口。她知道她的丈夫此时比那个男人还要难堪。她听到他在后面跟胖男人道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她已经走进午夜的雪。她感觉自己正冻成一尊冰柱。她听到他从后面追上来。他的脚步,从来没有这样慌乱。

    他说,回去。她不理他。他说,回去,跟他道歉。她的眼泪訇然间结成了冰。她停下,看着他。她感觉,两个人之间,相隔天涯。

    她可以原谅他拉她出来,不跟她商量;她可以原谅他为了达到目的,不顾她在冬夜里瑟瑟发抖;甚至,她可以原谅他在她面对尴尬和难堪时,无动于衷。可是她不能够原谅他的现在。现在,他在跟她说,回去,跟他道歉!那是爱情之帛撕裂的声音。不能够缝补。永远不能。

    她认真地对他说,我,不是一只行走的花瓶。然后便在心里,下了某一种决心。

    虚拟爱情

    放下电话,打开音响,屋子里响起一阵如释重负的轻音乐。他瞅一眼碟片的名子——《虚拟爱情》。

    他们合租着一套公寓。卧室一人一间,客厅与厨房,则是两人的公共属地。周末时,她为她和他做满满一桌子菜,两个人,边吃边聊。

    吃饭的时候,他常会接到女友从国外打来的长途。女友问他,干嘛呢?他答,吃饭呢。女友再问,跟谁呢?她就在桌子那边咯咯地笑了,她大声喊着在酒吧呢。他拿眼瞪她,嘴角却是翘着。女友在那边也笑了,虚张声势说等我回去再收拾你。然后,便是有些肉麻的衷肠倾诉。

    女友对他和他们的感情,仿佛很有信心。

    早晨,他和她在同一个站点等班车,却驶向不同的方向。下班后,天大概就晚了,知道她怕楼道的黑,他就在那里等她,然后两个人并着肩,走向同一片屋檐。常有邻居表情复杂地打量他们,说,小俩口回了啊!他们笑笑,却不解释。上楼梯时她趔趄一下,他赶忙扶了她的腰。他的脸腾地红了,却发现她痛出了泪。

    他坐在地板上检查她的脚,她的脚已肿起很高。他说你倒是小心点啊,一边手忙脚乱地给她冷敷。后来他急匆匆下楼为她买药,天很冷,他只穿了单薄的衬衣。

    他小心地往她的脚上抹着药水,手指间似流淌着难言的温存。她一边倒抽着冷气,一边盯着他看。他抬头,问,看我干嘛?他看到她有些羞涩,她说,你长得挺难看的。

    她想做一桌周末照例的菜,站起来,却不能走动。他说还是我来吧。然后便是厨房里叮叮当当地一阵乱响。她愉快地吃着,嘴里说好难吃啊。却吃得比哪一天都多。

    这时他接到女友的电话。女友问你干嘛呢,他说吃饭呢,女友问跟谁呢。他看着她,那时她坐在桌子边,却只顾吃菜。他心想她怎么不捣乱了?然后他对着话筒轻轻说,一个人。他听到话筒里面传来女友咯咯的笑声,这笑声是快活的,却让他不安。

    晚饭后他给她找来一双棉布拖鞋,天冷得早,那是这个屋子里的唯一一双。他让她穿上,他说脚暖了,疼痛感会减轻一些。电视里放着老影片《甜蜜蜜》,外面下起了雨。

    后来他们坐在沙发上闲聊。他们回忆着初来这座城市的情景,谈论着工作的烦恼,感叹着人情的淡薄,甚至释放着心情的苦闷。睡觉前他又给她揉了一遍脚,并仔细地抹了药水,他揉得很仔细,他记住了那脚上的每一寸皮肤。

    他们不再坐班车,每天他扶她下楼,为她搭好出租车。晚上他再候在那里,然后扶着他,一步一步往回走。他们在客厅里呆的时间明显多了,有时她困了,就倚在沙发上睡觉。他盯着她,竟有些莫名其妙地心慌了。

    半个月后她的脚好了,有一天他们去外边吃饭。在路上,他们遇到了一位卖花的男孩。

    男孩说哥哥买朵花送给姐姐吧,他说不买。男孩说买一朵吧只要五块钱,他说真得不买。男孩说三块吧。他们抽身要走,男孩抱住了他的腿。

    他终于还是买了一朵,然后递给她,姿势很漂亮。她接过来闻了闻,笑笑,两个人就进了餐厅。饭后,他条件反射般想去扶她,又想起她的脚已经好了,便有了些尴尬。然后,他们回到了共同的寓所。

    泡了些茶,他们喝着,没有任何铺垫,他突然问,花呢?她惊叫,忘在餐厅了。要回去找,他不肯。他说忘就忘了吧,一支花,三块钱,别当回事。她却是羞愧难当了。

    地球那一端的女友,又一次给他打来电话。她问他干嘛呢,他说喝茶呢,她问跟谁啊,他愣了一下,扭头看她,她于是咯咯地笑了,她大声喊着我们在酒吧呢。他松一口气。他听见女友在那边快活地喊,等我回去再收拾你。那一刻,他非常想念自己的女友。

    放下电话,打开音响,屋子里响起一阵如释重负的轻音乐。他瞅一眼碟片的名子——《虚拟爱情》。

    选择

    当然值得。他笑着回答,我相信她很快就会为公司创造出巨大的财富。——因为她具备了一位优秀人士的最可贵的品质:善良,坚守,自信,以及执着。并且,她也许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令人尊敬的女人。

    招聘第一天,她就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是一个很重要的职位,薪水也很高。看得出来她非常需要这份工作,并且她各方面条件几乎无可挑剔。正当他决定将她录取时,她却提出一个令他目瞪口呆的要求。

    她说,如果能够被录取,我想和我老公一起来上班。

    他以为自己听错了。他愣愣地看她。她坚定地重复了一遍。她说,我想和我老公一起来上班。

    可是我们现在只缺一个编制。他提醒她。

    我知道。她说,我带他来上班,因为他需要照顾。

    他需要照顾?

    是的,他需要照顾。她说,他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懂,可是他说不了话,身体也动不了。一点儿都动不了。我会让他会坐在轮椅上,那轮椅可以平放。当他累时,那轮椅就会变成一张简宜的床……

    难道你们没有其他的亲人吗?

    没有。我们刚来这个城市不久。在这个城市里,我是他唯一的亲人。

    他想他终于有些明白了。女人的丈夫也许因为疾病,也许因为意外,瘫痪在床。可能是重度瘫痪,需要有人替他翻身,喂他喝水和吃饭,给他换衣裤和换床单,给他擦拭身体和按摩……面前的女人让他感动,可是她的要求又实在荒谬。这样的事情,闻所未闻。

    您可以给他雇一个保姆。他给她出主意。

    不方便的。她说,这世上除了我,没有人真正了解他。再说,看不到我,他会着急的……我不想让他心焦。

    如果我们不能够答应您的要求呢?

    那我只能放弃这份工作。

    这份工作很难得。

    我知道。

    他和她都不再说话。他想自己不可能答应她的要求。办公室是开放式的,每位职员占着其中一格。他们相互间只隔着一层透明的玻璃,空间狭小。那么,她的轮椅能够放在哪里呢?假如她需要给他的丈夫换衣换裤,其他职员又如何来回避呢?所以那天,他不得不选择放弃她,就像她选择放弃这份工作。反正招聘还得进行半个月,他认为自己应该可以再找到一位合适的人选。

    最后他留下了她的电话号码。他说如果需要,我会给您打电话的。当然只是客套话而已。他和她都懂。

    可是半个月过去,他仍然没能招聘到合适的人选。他再一次想起了她。他给她打电话。

    他问现在您找到工作了吗?

    她说没有。不过我现在在给一家罐头厂剥葡萄皮。他们允许我将那些葡萄带回来。

    哦,剥葡萄皮。他知道那工作很辛苦。前几年他失业的时候,也曾给那家罐头厂剥过葡萄皮。两只手天天在水里泡着,加上葡萄本身的酸性,那手指就会被腐蚀,露出里面的嫩皮,钻心地痛。并且,这工作报酬很低。

    他说如果我们现在请您来上班,您还会坚持您的要求吗?

    她说会的。我必须带上我的老公。我别无选择。不过请您放心,这并不会影响到我的工作。

    可是这也许会影响到其他同事。他说,并且公司在这之前,也没有这样的规矩。

    所以,我只能选择放弃。她说。

    您不需要再考虑一下吗?他问。

    不需要再考虑了。她说,谢谢您打来了电话,对不起。

    能问一下您现在有自己的房子吗?他接着问她。似乎这一句有些多余。

    她说没有,现在我们租着房子。

    那么——,他认真地想了一会儿,说,我决定现在就录取您。您可以和您的老公一起到公司里来。一个月以后,您就可以过来上班。

    他听到那边哇地叫了一声,然后,电话里传来断断续续的哭泣。她说太感谢您了。其实我明天就可以去上班。

    他说不。明天还不行。因为我得有充足的时间为您准备一间单独的办公室。办公室里会有卧室,有客厅,有洗手间,有厨房。换句话说,那几乎相当于一个家。只要不耽误工作,您完全可以像在家里一样照顾自己的老公——如果您同意的话。

    她感激涕零。她当然同意。

    在公司的例行会议上,他宣布了录取她的决定。有人不解地问,虽然她很适合公司的这个职位,可是我们要为她准备一间家一样单独的办公室,您认为这值得吗?

    当然值得。他笑着回答,我相信她很快就会为公司创造出巨大的财富。——因为她具备了一位优秀人士的最可贵的品质:善良,坚守,自信,以及执着。并且,她也许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令人尊敬的女人。

    围巾

    但是现在,他围了世界上最厚实和温暖的围巾,娶了世界上最爱他和他最爱的女孩,得到了世界上最幸福和最踏实的爱情。这一切都不是幻觉。他认为,这足够了。

    春天的时候,那时花儿刚刚鼓苞,她说,今年我给你织条围巾吧?

    围巾?他笑了,你以为我们还生活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围哪儿?鸭绒服外面还是西装里面?

    我不管,她说,我就是要给你织条围巾。然后她去买了些毛线和一本棒针书回来,工程就开始了。他苦笑。她总是有些突如其来的莫名的想法和举动,他已经习惯了。

    围巾织到三分之一的时候,她突然要拆了重织,理由是她发现中间织错了几扣。他说没那么夸张吧,错了就错了,围在脖子上又不会有人注意到。她说对对对。却仍然要拆了重来。两个多月的劳动成果,被她一晚上的时间,毁灭得踪影全无。

    他突然有些感动。他突然盼着这个围巾能早些织好。他突然盼着今年的冬天能早一点到来。他想今年冬天穿什么呢?好像只有中山装,能够搭配这样一条的围巾。于是他决定,等些日子,就去扯块布,找街口的裁缝做一身中山装。

    仿佛,他们真的回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那天晚上,他一直在旁边看着她,傻乐。

    夏天的时候,她的工作忙起来。一个旅行社的导游,不可能有太多的时间织一条很长的围巾。围巾的进展变得缓慢,像一株总也不见长的植物。他有些急了,他说你什么时候能把这条围巾织完?她说现在还是夏天啊!然后两个人一起笑。他认为他们的爱情也正在经历着盛夏,火热,烤得人懒洋洋的。

    他去扯了块布。他对那个裁缝说,做一身中山装。他的话惊起了裁缝大大的嘴巴。

    初秋的时候,他的围巾已经织好了一大半。他把它围在脖子上试,一端拖着长长的毛线球。她笑,她说你急什么呢?他说中山装做好了,等着围呢。她说马上就好了。她说近来太忙了。她说我近来身体有些不大舒服。他说不急的,反正冬天还早着呢。其实他那天心里很不痛快。他曾在街上看到她和一个男孩并排着走,男孩似乎说了什么有趣的话,她笑得花枝乱颤。

    他认为有人介入了他们毫不戒备的爱情。虽然他不敢肯定,但迟迟没有织好的围巾似乎是最好的证明。他总在想,这是一条没有完成的围巾呢,还是一条已经残缺了的围巾?

    冬天终于来了,很冷,只是还没有下雪。他去看他的围巾,穿着难看的中山装。他说我今年还能围上你织的围巾吗?她说我的手冻了。她给他看她长了冻疮的可怜的手。他抓着她的手说那别织了,明年吧,明年再说。她说对不起啊。他说没事。她说就是,就算织好了围巾你能围哪儿呢?鸭绒服的外面还是西装的里面?我们又不是生活在七十年代。最后这句话让他伤心了很久。他认为她忽略了自己可笑的中山装。他认为他们的爱情正在冷却,正在走向冬季。那上面结了冰,薄薄的,刺骨地冷。

    回去的路上,他精神委靡。他独自看了场电影,又跑到一个咖啡厅要了杯咖啡。这时他看见她了。他看见她和那个男孩坐在很远的一张桌子前聊天。他没有上前去,他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后来他听见他们在吵。男孩似说着低声下气的话。最后她说了声对不起。他看到她急匆匆地搭了辆车。

    第二天他睡到中午,她的敲门声惊醒了他。他看见她手里拿着那条围巾,一条完整和厚实的围巾,耀眼的洁白。她说终于织好了,夹着难以抑制的自责和兴奋。他盯着她,她黑的眼圈和红的眼睛告诉他,她昨天一夜根本没睡。他没有说话,他急急地去穿他的中山装。她说别穿了,在家里除了我,谁能看到你?她把他拽过来,将围巾围在他的脖子上。家?他笑了。他第一次听她说到家,这等于说,她要嫁给他了。

    他认为春天提前来了。

    他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匆忙织好它呢?她说我听天气预报了,下午有雪。他给她找了件大衣,两个人走出室外。他紧紧拥着她。果然,雪花早已是纷纷扬扬。

    婚后,有好几次,他想问问她那个男孩到底是谁,但他最终还是没问。他想不管是谁,她最终爱的还是他自己。或许,根本就没有什么男孩,一切,只不过是自己的幻觉罢了。

    但是现在,他围了世界上最厚实和温暖的围巾,娶了世界上最爱他和他最爱的女孩,得到了世界上最幸福和最踏实的爱情。这一切都不是幻觉。他认为,这足够了。

    心之牢笼

    我说你终肯飞出来了?她笑了,笑得如释重负,她说你说的对,用一生的自由换一个华丽的牢笼,的确不值得。我说你怎么飞出来的?她说钥匙,她说所有的笼,其实都有一把钥匙。钥匙一直在我手里,只是我以前,没有打开心锁的勇气。

    每天我固定去那个小区的花园甬道散步。每抬头,会望见二楼阳台上纤细和柔软的背影。她坐在那里,垂着披肩长发,捧一本书,显出孤独与宁静的质感。阳台上有一个高颈的陶瓷花瓶,却空着,守着她,一样的孤独。

    我在想那是个什么样的女孩,我认为我爱上她了。我把自己深藏在冻青丛中,长时间盯着那个背影看。她总是一个人坐在那里,她总是在读书,安静得象一只正午的猫。我想我应该送一支花给她,我想她应该会把那支花,插进她的高颈花瓶。

    我把花放在她的门口,敲了敲门,然后飞快地逃离。我在甬道上站定,喘息,抬头,阳台上不见了她的背影。我暗喜着,爱情降临了吧?连阳光都这么温暖。

    以后的几天,她的花瓶里,总是开着一支花。我会在那支花枯萎之前,及时为她续上一支。我想她的阳台上一定香气浓郁吧?可是,她还是那样孤独。

    我化装成管道工人,提个管钳敲开她的门。她芙蓉般的脸让我不敢正视,豪华的室内装修更令我眩晕。我提个管钳到处乱转,却没有发现一根暴露在外的水管。后来她说,水表总该看看吧。我说水表在哪?她狡黠地笑了,她说,谢谢你的花。

    爱情好像真的降临了。

    我们开始约会,在午夜的大街上游荡。她的话不多,举止优雅,显示出与年龄极不相称的成熟与丰韵。她的生活精致,就像阳台上那个高颈的陶瓷花瓶。我问她桌子上那张照片里的中年男人是谁?她笑而不答。我再问,她说,一个港商。见我愣一下,她说,还有这幢房子,这房子也是他的。

    那么,很明显,她只是一只美丽的鸟儿。她用自己的自由,换来一个华丽的囚笼。那是一个精致且安全的笼,她习惯了孤独与满足。

    她给我讲她的过去,迷茫凄婉的目光穿过白驹般的光阴。她讲她恐惧和动荡的曾经岁月,她讲那个港商对她如何体贴。我问他给你送过花吗?她说没有。她的目光在那一刻猛地从遥远的记忆中拉回,飘渺暗淡得像两粒晨星。

    我们仍然约会。我想爱情一旦降临,将毁灭一切,包括逻辑。港商每三个月回来一次,每次三天,剩下的时间里,我们无忧无虑地生活。她给我买高档的休闲装,买正宗的咖啡机和咖啡,我给她唱罗文的老歌,做正宗的红烧鲤鱼和果汁凉糕。我觉得生活很不错,阳光灿烂,满目桃花。

    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认为我在享受圣洁的爱情。是的,爱情。爱情可以当成一切行为的借口,并将行为的本质掩饰。

    港商归来的日子,我一个人闷在自己的小屋。那天我的咖啡突然告罄,我变得非常不安。我感觉自己离不开咖啡了,一点也离不开,一时也离不开。突如其来的感觉让我恐惧,深深的无处逃避的恐惧。我知道自己进入到另外一种生活,一种我本不该进入的精致生活。我离不开咖啡,离不开她,离不开她用笼中那些本属于她的食物,为我换来的所有虚假的快乐。

    我想我是什么呢?假如她是笼中一只孤独的鸟儿,那么我是什么?我不过是这只鸟儿在笼中饲养的另一只鸟儿。她在笼中做了一个更小的笼,我其实是用自己的自由,换来了这个更小的笼。我心安理得。

    我想,或许,她做这个笼,只因为孤独。说直白些,她传递了港商的所为。

    明白这一切后,我决定同她分手。爱情可以毁灭一切,但现在我想毁灭爱情。

    或许这不过是虚拟的爱情吧。

    我给她送最后一支花,是玫瑰,大红,沾着露滴。我说你应该飞出来,其实我们属于丛林。她说不可以,她已经不能习惯丛林的生活。我说一只鸟儿只为一个囚它的笼而抛弃一切,那么这是鸟儿的悲剧。她说不管你怎么说我都不会离开他。我说那分手吧。她说好。

    出乎意料的简单。

    我的生活又一次回归从前。我再也没有去那个甬道散步,再也没有见过她。我总是做梦,梦见一只笼,豪华的笼,有一只鸟儿,在悲哀地鸣。

    几年后的某一天,我路过贸易市场,被一个声音喊住。转身,便看见她。

    她守着一个冰饮摊,脸晒得有些黑了,不再是那种娇嫩但苍白的肤色。那时她显得更加真实,像商业街上的某一位村姑。我见到她旁边站着一位大男孩,他们穿着廉价的情侣衫,似屋檐上两只招摇的麻雀。

    我们走到一边说话。

    我说你终肯飞出来了?她笑了,笑得如释重负,她说你说的对,用一生的自由换一个华丽的牢笼,的确不值得。我说你怎么飞出来的?她说钥匙,她说所有的笼,其实都有一把钥匙。钥匙一直在我手里,只是我以前,没有打开心锁的勇气。

    我们拥抱,然后走开。我想她说的对,只要心还没有被困住,那么,所有的牢笼终究会被打开。

    我看到满天的飞鸟。

    因为我爱她

    那天晚上他和朋友喝酒,又一次酩酊大醉。朋友说你曾经说过,你不会再走进她的生活,可是现在为什么又去找她?他说我不能走进的,是她幸福的生活。可是现在她生活得很苦,我就必须走进去……因为我爱她。

    他是在别人的介绍下去那个学校代课的。是数学,原来的数学老师得了重病,需要卧床休息三个月。那时他正好刚从工厂里辞职,心想就去代三个月课吧。可以赚些钱,也给自己平淡的生活,增加一些乐趣。

    就这样认识了她。

    郊区的小学,学校很小,总共只有十多名教师,她是其中之一。第一眼他就被她的气质所征服。那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气质。她并不非常漂亮,也不高贵,但她身上无疑散发着一种令他着魔的魅力。她是从大城市来的,教师是她的职业;而他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代课不过是人生一个短短的经历。这让他在她的面前,常常有一种自卑感。

    办公室里,他们经常聊天。很投机。但时间总是不够用,正聊着,他得去上课了,或者他得去上课了,聊天就被打断。再说办公室并不是聊天的好地方,大多数时间,那里需要保持安静。

    三个月的时间一闪而过。上完最后一堂课,他们在办公室里告别。他告诉她,他还会回来的。她说你喜欢上当教师了?他说是。她说好,那我等你。本来他还想说我喜欢你,可是他终未说出口。他想快一点回来。半年,一年,或者两年。等他回来,等他们有了一样的职业和地位,那时,他一定会告诉她,他喜欢她。

    可是这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他拼了命地复习以前的功课,通过一个又一个的考试,甚至给一些失去联系很久的同学和朋友打电话找关系。别人问他怎么变得这么上进,他答,想当教师了。当别人终于给他在城里找了份教师的工作,又被他推辞掉。他说要去那个郊区当教师。并且,他只去那个郊区当教师。

    五年后,他终于如愿以偿。这之间,他没有她的任何消息。可是他记住了她的话。他记住那天她说,我等你。

    可是再见她,他发现一切都变了。她穿着一身大红的衣服,盘了头发,脸上有了少妇的光泽。于是他知道她结婚了。他想自己一直忽略了一件最重要的事。他坚信自己可以成为教师,坚信自己能够战胜一切困难,可是,他惟独忽略了她。尽管他每天都在想她,尽管他把她当成一切,可是他忽略了她是否也在等她。是的,她曾经说过会等他,可是现在看来,那只是同事之间或者朋友之间的等待,与爱情无关。

    他们在办公室里聊天。她问他这五年的生活,他轻描淡写地说,学习啊考试啊。她就笑。她的笑很灿烂。看得出来她很幸福。

    晚上他和朋友喝酒,喝得酩酊大醉。朋友说你失恋了?他说是……不过只要她能够幸福,那么我也应该幸福才对……尽管她的幸福来源,与我无关。朋友说你没跟她说?他说我不会跟她说,我不会走进她的生活……因为我爱她。朋友说谁啊?他不答,吐得一塌糊涂。

    可是她并不幸福。命运仿佛跟她开了一个玩笑。那个郊区小学后来被取消,成为城里小学的一部分。他莫名其妙地升了职,然后调到市里的教育局,事业平步青云;而她竟莫名其妙地失业,然后,他的老公去南方的一个城市做生意,一年后,人没有回来,却寄来一份离婚协议书。

    这些事,他都知道。可是他不说。他想只要她还有能力维系住自己的幸福,那么,他就不会走进她的生活。

    可是后来她还是离婚了。独自带着一个女儿,生活得很苦。好几次,早晨,他看到她一个人在农贸市场偷偷地拣别人丢弃的菜叶。他抹着泪,念着她的名子,可是从不走上去。终于,有一天,仍是单身的他鼓足勇气,走进了她的家。他向她表达了爱意。他说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默默地爱你。他的话让她愣住了。她愣在那儿足有两分钟,然后她重复了他的话。她说你刚才说这么多年你一直爱着我?他说是的。她说假如我和我的前夫一直生活下去,难道你会一辈子守口如瓶?他说是……是的,我必须这么做……我不能说出来……因为我爱你。

    那天晚上他和朋友喝酒,又一次酩酊大醉。朋友说你曾经说过,你不会再走进她的生活,可是现在为什么又去找她?他说我不能走进的,是她幸福的生活。可是现在她生活得很苦,我就必须走进去……因为我爱她。

    第二辑 思维的喷嚏

    职场思维喷嚏——给一堵墙让路

    有些困难,是可以绕开的。就像墙,墙不会移动,不会时刻跟着你,你绕开它,很快,它会被你甩在身后。你会发现,之于墙,你给它让路,它马上还你一条路。

    有时候我们被一些困难折磨,我们无力解决,身心疲惫,那么为什么,不试着绕开它?绕开它,困难就不存在了,它被远远地甩在身后。而它还给你的,仍是一条路。

    如果你足够优秀

    题注:如果你问一个善于溜冰的人怎样获得成功时,他会告诉你:“跌倒了,爬起来。”这就是成功。

    多年前一个夏天,我选择了报考美术师专。复试在县城的美专进行,因为全校只有我一个人通过初试,所以复试是没有老师陪同的。参加复试的头一天,父亲问我,需要我陪你去吗?我说,不用了。父亲说那你一个人去好了。反正我去了,也帮不上你什么忙。于是第二天早晨,我一个人挤上通往县城的惟一一班公共汽车。

    那是我第一次出远门。那年我十七岁。

    下了汽车,按照父亲的嘱咐,我寻了一家旅店。我记得自己很紧张,结结巴巴地跟服务员要着房间。然后我找到了第二天要进行复试的考场。考场设在那个美术师专的一间教室,在那里,我第一次见到那么多的画夹画板,第一次见到真正的石膏模型。我兴奋得浑身颤粟。能在这样的教室里画画,我愿意用所有的代价交换。已经来了很多考生,他们坐在教室里,在老师或者父母的指导和陪同下打着线条。没有多余的位子,我在那里呆了一会儿,熟悉了一下环境,就离开了。

    那天我彻夜未眠。躺在陌生的旅店,兴奋与紧张紧紧将我裹挟。我想明天将注定是我一生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日子。假如我发挥得好,就将实现画一辈子画的梦想;假如发挥得不好,那么,极有可能,我会和我的那些父辈一样,将自己的一生,消耗在地头田畔。当我第三次起床喝水,天已经亮了。

    那天我发挥得糟糕透了。我想即使我发挥得再好也没有用,因为,在等待进考场的时间里,我听到一些考生的风言风语。他们说考试完全是一种形式,而最终的人选,其实早已内定。他们的话似乎是有道理的,因为我看到校门口的轿车排成一排,我看到很多可疑的人站在那里鬼鬼祟祟交头接耳。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到世界的可怕。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原来还有另一种力量可以操纵一件事情的结局,并轻易埋葬一个人的梦想。

    考场上我告诉自己不要紧张,可是我做不到。我的手心里全都是汗。我不停地用着橡皮。——稍有素描常识的人都知道,过多用橡皮是素描中的大忌。总之那天我的发挥异常糟糕,我稀里糊涂地交了考卷,垂头丧气地回到家。

    父亲在村口接我。他不停地给我讲这两天来村子里发生的事。他做了一桌子菜,打开一瓶酒。他第一次把我当成一个男人,他给我的酒杯里倒满了酒。那天我和父亲说了很多话,但惟独没有谈起考试的事。其实用不着问,父亲能从我的眼神里读到一切。

    两个多月后,录取通知书仍然没有盼来,我知道,我考上美专的最后一丝希望彻底破灭。我终于跟父亲讲起那天的事,我告诉他被录取的人员可能内定得差不多了。为证明我的话是正确的,我给父亲举了很多例子。父亲听后,看了我很久。他说,我相信你说的那些都是真的。可是,如果你足够优秀,那么,他们就没有不录取你的道理。现在你被淘汰了,你怨不得别人。你被淘汰的理由只有一个——你还不够优秀。

    我想父亲的话是正确的。美术考场的特点是,每个人的画作都是开放的,别人都可以轻易看到。假如我发挥正常,那么,或许我还有被录取的可能;假如我技惊四座,那么,他们肯定会将我录取。可是那天我的发挥是如此糟糕——我看了很多考生的作品,他们画得都比我好。

    有时候就是这样。这世上的确有龌龊、有阴暗,有我们想不到的复杂。我们不喜欢这一切,可是我们无法改变。然而我们可以改变自己。我们可以努力把自己变得非常优秀。你变得足够优秀,那么,你才有战胜这些龌龊和阴暗的可能。当你的才华光芒四射,任何龌龊和阴暗,都不能够将之遮挡。

    当然,很有可能,你一辈子都达不到足够优秀。可是你应该有将自己变得足够优秀的想法,并将这个想法,变成为自己的行动。假如你只为“变得足够优秀”而活,那么,首先,你不会变得龌龊和阴暗,其次,你会快乐,第三,你极有可能真的变得足够优秀。

    现在我所从事的,是与画画毫不相干的职业。可是多年来我一直相信父亲的话:只要你没有成功,只要你被别人击败,就证明你还不够优秀,这时所有的怨天怨地,都是悲观和毫无作用的。你必须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这不是对龌龊和阴暗的妥协,这是另一种乐观的人生态度。

    把山当成一块石头

    题注:失败对我们是有好处的,我们得祝福灾难,我们是灾难之子。——罗曼·罗兰

    几年前一个假期,我和几位朋友相约去爬山。那是一座阶梯形状的山,确切说,是两座紧紧连到一起的山,一高,一低。我们的目标是到达最高峰。这必须首先把那座较低的山踩在脚下,然后以那里为起点,继续攀登。

    平日里朋友们大多以车代步,是属于那类被娇惯坏的城市人。这次去爬山,虽然一个个豪情壮志,可当终于艰难地爬到那座较低山峰的峰顶时,一个个还是不想动了。其实对我们来说,爬山不过是一种消遣,没必要太过认真。既然已经抵达了某一个山顶,既然已经把某一座山踩在脚下,那么,也算一种成功吧?于是我们决定停下来,在那里聊着天,喝着水,吃着干粮,只等养足了体力下山。

    只有一个人没有放弃。在得知我们不肯继续攀登以后,他独自一人向那座更高的山进军了。平日里他也是以车代步的,并且,他是我们这些人里体质最差的一个。谁也不知道,在那时,他怎么会有那么大的信心和勇气?

    黄昏的时候,我们到山下集合,再一次见到了他。他已经下来了,正拿出他在山顶上拍摄的照片给我们看。似乎他并不累。他的表情非常轻松。

    我问他,你为什么一定要爬上山顶呢?你的信心和勇气,是怎么来的?

    他说,我们最初制定的目标,不就是要爬上山顶吗?其实我不过是把较低的那座山,当成一块较大的石头。即使我把它踩在脚下,也不过是踩了一块石头。这当然不是终点。不过这块石头无疑垫高了我的双脚,使得我距最终的胜利,近在咫尺。

    我想他说的对。生活中我们订下的很多目标,其实,不过是更高目标的一块块垫脚石。我们抵达一个目标,其实并没有成功,这不过让我们距更高目标更近一些而已。要抵达最终的成功,就必须不断地把每一个胜利踩在脚下,把每一个胜利,都当成实现终极目标的一块垫脚石。

    把山当成一块石头,我们还怕什么呢?把山当成一块石头,我们就没有理由,在这块石头上停下脚步。

    五十步和一百步

    题注:聪明人并不是无论何时都聪明。——爱默生

    中学的时候,我有一位画画的朋友。那时候我们常常凑到一起画静物水粉画,或者在星期天的时候跑到野外写生。那时候我们的愿望,就是将来都能够成为一名画家。最起码,也要从事与美术相关的职业。

    后来我们一起报考了美术师专,却分别在初试和复试的时候被淘汰。记得那段日子我们的心情很灰暗,仿佛世界彻底抛弃了我们,一切都失去了意义。我们常常探讨的一个问题就是,要不要把画画继续下去?

    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我们一起考上了职业高中,又一起毕业,分配到一个山区的酒厂。我们都做着和美术毫不相干的事,每天,两个人都累得腰酸背痛。现实与梦想差距太大,似乎,我们只能够接受现实。

    的确,那时我们已经不再外出写生,只是偶尔在宿舍里摆一组静物,动两下画笔。后来他终于连静物也不画了,他说他打算彻底放弃。我说难道你还想在这里干一辈子吗?他说不是。我说难道你不想找个和画画有关的工作,把爱好变成职业吗?他说当然想,可是现在我们还有机会吗?我说只要我们坚持画下去,或许就会有机会。他说可是如果把画画的精力放在别的上面,比如攻读一下酿酒方面的专业书籍,难道不可以在这方面有所突破?我说难道你喜欢酿酒?他说不喜欢。可是没办法,好像现在只剩下这一条路了。顿了顿,他无奈地说,我被现实打败了。现在,我正在溃逃,你也是。我说我承认我们现在的确被现实击败了,也的确是在溃逃。可是我们不能够败得太彻底,换句话说,我们不能够逃得太远。否则将来万一有了机会,我们都会错过。他笑了,他说,是这样。我彻底不画了,等于退了一百步;你和画画现在还藕断丝连,等于退了五十步。你听过五十步笑百步吗?其实我们都一样。我说我听说过。但五十步和一百步肯定不一样,假如退五十步能够暂时摆脱困境,那么,我肯定不会退到一百步。退得越远,给自己将来的反击留下的机会就会越少。他说你想反击吗?我想难道你不想?他想想,说,我也想。可是我还是打算先在厂子里混个一官半职,然后想办法调出这个山区酒厂。——我甘愿退到一百步甚至更远。万一将来真有可以画画的机会,我再想办法就是了。

    就这样,朋友彻底告别了他的画板和颜料。而我在星期天时,仍然闷在宿舍里画静物。

    三年后一家韩国独资服装厂公开招收服装设计,我意识到这是一个机会。得到消息的时候,距考试的日子只剩下一个星期。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朋友,朋友也非常兴奋。可是我们只有一个周的时间。一个周能干什么呢?只能匆匆复习一下有关的理论知识。

    朋友那时候已经升到车间主任了。我问他你去考吗?他说当然去。为了能够画画,他可以放弃眼前的一切。

    可是我考上了,他却终没考上。因为当他重新拿起画笔时,他已经找不到丝毫画画的感觉。尽管他很想画好,可是在考场上,他还是画得一团糟。离开酒厂那天,他去送我。他说你说得对,你退了五十步,而我退了一百步。我退得太远,错失了反击的机会。——我可能一辈子都不再有机会画画了。他显得很失落,因为,一个人一生中所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机会,毕竟太少。错失了,谁也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再来。

    生活给了我们太多无奈。当现实打败梦想,我们常常不得暂时放弃梦想,甚至溃不成军。可是在你战败时,当你不得不撤退时,请记住,五十步和一百步,绝对不一样。假如一百步是失败的终点,那么,退到一百步,你就不会再有任何机会;假如五十步和一百步都是你休整的兵营,那么,当你反击时,五十步的机会,肯定要比一百步多得多。

    我想说的是,永远给梦想一个机会,不要撤得太远。

    补白

    题注:一经打击就灰心泄气的人,永远是个失败者。

    ——毛姆

    大多报刊都是有补白的,因为排版时总会留下了一些空白。有了空白怎么办?就要补。补的,多是一些几百字的短小文章。这些短小文章,我们习惯称它们为“豆腐块”。

    就是说,但凡被称为“补白”的,都不会是报刊文章的重点,都是不得已才补上去的。说“可有可无”似乎有些过份,但无疑,补白较之其他文章,份量要轻了许多。

    这常我想起我们所拥有的地位,在单位、在社会、在某一个团体、在某一个圈子中所拥有的地位。我想我们大部分人的处境,就类似于报刊上的这些补白:既不声名显赫,更非举足轻重。我们常常会被很多场合所忽略。

    可是我还知道,一些人购买报刊,正是冲着这些补白去的。记得以前读书时,我就曾经疯狂地爱上了某份杂志的补白。我习惯那些短小文章的篇幅,喜欢它们的随意与温馨,致远与深遂。换句话说,正是因为那些补白才让我喜欢上那份杂志,从而最终喜欢上文学。对我来说,它们的地位,远比那些被杂志隆重推出的重点文章,要重要得多。

    那么,生活中也是一样。那些身居要职、地位显赫的人,在一些人的心中,反而无足轻重;而相反,那些看似“可有可无”的“补白”,才是很多人最喜欢和最需要的。想想你的周围,你的同事,你的朋友圈和交际圈,我想,你应该会同意我的说法。

    所以,即使你是补白,也不要紧。其实,在很多人心里,你是那么重要。

    不断升级你的目标

    题注:有知识的人不实践,等于一只蜜蜂不酿蜜。

    ——萨迪

    认识两位学电脑的朋友,同一年毕业于同一所大学。工作之后,两人都不安于现状。有时和他们一起聊天,两个人,都发着怀才不遇的同样感叹。

    第一位朋友常跟我说,他的唯一目标就是比尔·盖茨。他买来所有有关比尔·盖茨的书籍,阅读所有有关比尔·盖茨的报道,他早出晚归,寻着所有可能变成比尔·盖茨的机遇。他常常告诉我,为了实现这个人生目标,他可以抛弃一切。

    第二位朋友的目标,则低很多。他所就职的公司对面有一家很小的电脑店,他说,开这样一间店,他就满足了。一年后,他真的辞职了,开了一间这样的小店。由于善于经营,他的生意很是红火。

    再凑在一起聊天时,第一位朋友仍然要不顾一切变成比尔·盖茨,第二位朋友则把目标变得稍高了一些。他说,如果能把这个小店变成一家小的公司,他就真得满足了。

    又一年过去,第一位朋友已经被比尔·盖茨这个宏伟的目标压得透不过气来,而第二个朋友,果真把那家小店,变成了一个公司。

    现在,我的第一位朋友仍然在从前的公司里打工,仍然看有关比尔·盖茨的书,听比尔·盖茨的消息,寻找成为比尔·盖茨的捷径,而我的第二位朋友,已经开始考虑他的连锁店了。

    显然,第一位朋友把他的目标定的实在高不可攀了。并不是说,他不可能变成比尔·盖茨,而是当一个目标太过遥远,那么,他就觉察不到自己的进步。或许,终有一天,他会无奈地放弃。

    第二位朋友无疑是聪明的。目标就在不远的眼前,可以感觉到自己迈出的最微小的一步,都在向目标靠拢。当达到这个目标后,他又会把下一个目标,仍然定在不远的眼前。事实上,这也是一种信心的积累。

    越是遥远和高不可攀的目标,越容易摧毁一个人的信心。而把目标定得低一些,你会发现,成功不过是明天的事。

    当然,前提是,在每一个阶段,你都要不断升级自己的目标。

    财富的回报

    题注:致富的秘诀,在于“大胆创新、眼光独到”八个大字。

    ——陈玉书

    餐馆按什么收费?当然是按菜谱,按顾客的消费。也有些比较特殊的,比如法国的部分餐馆,就会把座位的位置考虑进去。靠里和靠窗的座位,收费就会适当提高一些。可是,你听说过按就餐时间进行收费的餐馆吗?

    意大利就有一家这样的餐馆,老板是一位中年男人。据说他在经历了一段乱七八糟的青春、浪费了大把大把的时间后,某一天决定开始创业。他的公司经过几年的积累和成长,渐渐在同行中出类拔萃。他本人也从一个无所事事的浪荡公子,成为一名兢兢业业的实干家。这时候,他越来越感觉到时间的紧迫,他为自己从前所浪费掉的大把时间而痛心疾首。

    中年男人每天在外面就餐。他发现,总是有很多人在餐桌旁把很多时间浪费掉。吃饭,仿佛成为人们浪费时间的堂而皇之的借口。于是他想,为什么不能开一家按就餐时间收费的餐馆呢?那样的话,人们在就餐的时候就会产生紧迫感,也许就不会在餐桌旁谈天说地,从而将时间毫不吝啬地浪费掉吧?久而久之,是不是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都会形成一种紧迫感的惯性呢?

    一开始中年男人并没有对这个餐馆抱有太大的希望。他只是想,只要不亏本,或者哪怕少亏一点钱,能让餐馆的生意维持下去,能让就餐者的时间不至于白白消耗掉,也算是他为社会做了点善事。时间就是财富,他想,节省下来的时间,不也是给他人带来了一笔财富吗?

    但马上他就发现,他的时间餐馆的生意,竟出奇地好。虽然顾客的就餐时间缩短了,但却增加了顾客就餐的总次数,每天他的餐馆里总是人头攒动,营业额也直线攀升。他的餐馆很快就不能承受越来越多的前来就餐的顾客,于是他不得不一家一家地开着连锁店。以至于到最后,他干脆停掉了以前的所有生意,专心经营自己的时间餐馆。现在,他已经成了那个城市中数一数二的富翁。

    本来,他只是想给予人们一笔时间的财富,换来的,却是自己家产的殷实和事业的蒸蒸日上。

    财富就是这样,你给予别人一滴,换来的,可能是整个海洋。

    跟困难“妥协”

    题注:当失败不可避免时,失败也是伟大的。

    ——惠特曼

    常常看射箭比赛。

    射手们眯眼,张弓,屏息,然后,嗖,离弦的箭划一道美妙的弧线,稳稳扎中了箭靶。

    射中十环无疑是最完美的。但经验告诉我们,想射中十环,你只能将手中的弓和箭抬高,瞄准十环上面的位置。比如六环、四环、两环,甚至箭靶以外。为什么?因为有了地球引力,射出的箭无一例外会慢慢下坠。假如你硬要瞄准十环,那怕你瞄得再准,你射中的也是十环以下的位置:六环、四环、两环,甚至于,脱靶。

    所有的箭手都必须抬高自己的弓和箭,瞄准靶心以外。这是好成绩的保证,成功的保证。

    假如箭有生命,假如它所射出的那一刻成为它的诞生,假如十环代表它的终极目标,那么,我想,箭们也会刻意将自己射偏,然后经过一个弧的旅程,抵达靶心。过程是次要的,结果才是惟一。

    对箭和箭手来说,地球引力无疑是他们所遇到的最大困难。无论如何勇敢的箭,无论如何高明的箭手,这个因难,他们既克服不了,也无法回避。所以,只能够“妥协”。虽然引力还在,但箭偏离一下位置,改变一下轨迹,延长一下旅途,同样,能够达到成功。

    “妥协”不是“缴械”,“妥协”是主动的,是以最终的成功为目的;“缴械”则是被动的,是对失败的无奈接受,是完全放弃了“抵抗”。

    其实生活中,在很多时候,我们完全可以尝试一下对困难的“妥协”。只需暂时偏离一下你的人生位置,改变一下你的生活轨迹,延长一下你的拼搏路程,你会发现,虽然你划了一道比直线长得多的弧线,但同样可以成功。

    所谓“妥协”,其实,不过是应对困难的一种方式,一种看似“被动”的方式。

    货卖一张什么皮?

    题注:金钱往往成为真正情义的障碍物。

    ——邹韬奋

    香椿炒鸡蛋,是我极钟爱的一道菜。这道菜季节性很强,每年只有春天,香椿发出嫩芽,才能突击地吃几天。过些日子,嫩芽长成绿叶,有了苦涩味,就吃不得了。所以那段时间,饭桌上,总是固定着一盘香椿炒鸡蛋。

    门口的小超市,就有香椿卖。香椿们扎成小把,鲜鲜嫩嫩,惹人喜爱。美中不足之处,是扎香椿用了粗粗的麻绳。麻绳蘸了水,沉甸甸地,估计买二两香椿,其中有一两便是这根蘸水的麻绳。买过几次后,感觉受到愚弄,心里极不舒服。于是转移阵地,坚决不再从超市买。

    出了超市,走一百多米,有一个很小的菜市场。每到黄昏,会有近郊的农民蹲在市场一禺,面前放一个小小的竹篮。竹篮里摆着淡红色的香椿芽,一小把一小把,水灵灵的,很诱人。拿起来细看,扎香椿用一根细细的绳子,连结都那么漂亮。再问问价钱,也比超市里便宜很多。如此好菜,为何不买?欢天喜地,买了两小扎。

    可是回到家,发现还是上了当。因为水灵灵只是表面,小扎的里面,竟夹着很多焉掉的以及长成叶片的香椿。焉掉的可以理解,农民们不容易,头一天没卖完,夹在里面,当好的卖掉。我们买回来,将就也可以吃。可是已长成绿叶的呢?他们明知不能吃,却仍然要摘下来,摆明了要欺骗我们这些善良的市民。回去质问,对方答,货卖一张皮。都这样。超市里比我们造假还凶,谁去找过?想想也是,只好认亏。仍然每天都买他的香椿——因为那东西炒鸡蛋,实在妙不可言。虽然买回家,扔掉三分之一,可是剩下的三分之二,正好可以炒一盘。慢慢也就有了经验,扔多少剩多少,心里有了数。每每炒出来,肯定是不多不少的一盘。

    有一天那个农民没来,偏偏馋虫上来了,就买了另一个人的香椿。他的香椿就差很多,因为即使从表面看,也是既有嫩芽又有老叶,老中青三代不缺,里面,可想而知。极不情愿地买回家,解开细细的小绳,却又发现赚了。为什么?因为他并没有严格地遵守“货卖一张皮”的古训,外面是怎样,里面还是怎样。这样买他的香椿,反而更合算了。

    从此,我去买菜,只要是成捆的,就尽拣难看的买。后来发展到不管买什么,只要看不见或看不清里面的内容,也挑难看的买。

    货卖一张皮。这皮,当然是指漂亮的皮。可是我不明白,为什么到现在,我和很多人,反而尽挑“难看的皮”下手呢?

    因为社会进步了?因为商家商德提高了?因为我们理性了?好像,都不对。

    两句话改变命运

    题注:得十良马,不若得一伯乐;得十良剑,不若得一欧冶;得地千里,不若得一圣人。

    ——《吕氏春秋·不苟轮·赞能》

    大学毕业后,他和同学一起去一家非常有名的公司实习。那是一份梦寐以求的工作,待遇很好,要求也很高。不过他和同学都知道,当实习期满,他们两个,只能留下一人。

    他深知自己在很多方面都不如他的同学,比如专业知识,比如待人处事,比如交际口才,等等。事实上,当他从部门经理口中得知最终只能够留下一人时,他甚至产生过提前结束自己实习期的打算。不过最终,他还是选择了留下来。他想就算自己会被淘汰,可这毕竟是一个锻炼自己的机会,这一段经历,无疑将成为他的一笔宝贵财富。

    然而最终结果,却出乎他的意料。实习期满那天,经理把他叫到办公室,递给他一纸合同。经理对他说,恭喜你,你被公司录取了。

    他感到非常吃惊。他想知道,公司为什么会放弃各方面都很优秀的那位同学,而选择了他?

    经理说,我注意到,你总是不厌其烦地跟客户说“您好”和“谢谢”,这正是我们所需要的。

    他当然不明白。说“您好”和“谢谢”,不过是他从小养成的习惯而已,和这份工作又有什么关系呢?

    当然有关系。经理说,你想,当你试着与一个陌生人交流,特别是与你的客户交流,首先应该从哪里开始呢?

    是交谈。他说。

    可是交谈又是从哪里开始的呢?

    是“您好”。他回答。

    这就对了。经理说,对你的客户说声“您好”,这是交流的第一个条件。有了友好的交流,我们才能拥有客户和业务。

    是这样。他承认。

    经理接着问他,当你要结束同客户的一次交谈,是不是总会说一声“谢谢”?

    是的。他说。

    说“谢谢”,既是对“您好”的补充,也是对他人的尊重。经理说,事实上,一名彬彬有礼的员工,也是公司财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可是,学会说“您好”和“谢谢”并不难啊!他说,只要平时注意一下就行了。

    是,这并不难。经理说,可是,客套的“您好”和“谢谢”与发自内心的“您好”和“谢谢”,完全是两回事。前者,不过让人感觉面对的是一台有礼貌的工作机器,而后者,才会让人感到面前是一位可以信赖的朋友。事实上,专业知识以及口若悬河的口才,都可以慢慢学习,慢慢锻炼,这些并不重要。惟有发自内心的对他人的尊重,才是最重要的。

    他就这样被留下了。他在公司里做了很多年,现在成了一个分公司的经理。他常说,之所以能够拥有这一切,是因为他喜欢微笑着对别人说“您好”和“谢谢”。

    是这样,一句发自内心的“您好”或者“谢谢”,有时候,远比滔滔不绝的口才重要百倍。甚至,这两句我们听过千百遍的话,极有可能在某一天,真的改变你的命运。

    所以,如果你自认为没有好的口才,那么,不妨试试诚恳地对他人说声“您好”或者“谢谢”。

    你还有时间

    题注:许多赛跑的人失败,都是失败在最后几步。

    ——苏格拉底

    朋友三十岁后,突然对英文产生兴趣。英文书买回一架,磁带买回一箱。问他干嘛呢?答,只想听懂那些优美的英文歌曲。

    朋友那时也可算位发烧友,有此想法,可以理解。

    原以为他只是做做样子,想不到四年过去,朋友不仅可以听得懂英文歌曲,读得懂厚厚的英文书,甚至能说一口标准的口语。现在朋友不大听英文歌曲了,却升了职。原因是公司常有涉外生意,朋友的敏捷的思维加上流利的口语,正好发挥了最直接的作用。

    朋友对我说,学了四年,却享用后半生,多值!

    还有一位忘年交,退休前舞文弄墨,也算是小有名气。五十岁后,偶得眼疾,书是看不了了。却闲不住,某天跟我说,想学学国画。

    在这之前,这位忘年交朋友连工笔和写意都分不清楚,突然想学国画,单这想法,也可谓“前无古人”了。

    心想,这位老顽童可能只是玩玩罢了,用不了半年,估计他就放弃了。

    却是错了。几年后,此翁丹青水平已不可小视。不仅常在报刊杂志上见到他的梅兰竹菊,并且成为某书画协会会员。前几日此翁打电话给我,说他的个人画展,也将要在两个月后举办了。

    挂电话前,他说,原以为五十岁后开始学画,晚了。现在看来,一点都不晚!几年学得一技艺,却可以享用至入土,多值啊!

    便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我们常常想学一些东西。但大多时,想想自己的年龄,叹一声,晚了!只得放弃。

    比如,你打算利用五年时间学一技艺。二十五岁的时候,你以为晚了。等到了三十岁,你便后悔,心想,那时便坚持下来,该多好啊!现在三十了,才是真晚了!然后,三十五岁时,你仍然会把这句话重复一遍。周而复始,你的时间和生命,就这样浪费掉了。

    晚了吗?一点都不晚。比起人生百年,其实,你还有大把的时间。

    不经意改变别人一生

    题注:有比快乐、艺术、财富、权势、知识、天才更宝贵的东西值得我们去追求,这极为宝贵的东西就是优秀而纯洁的品德。

    ——塞缪尔·斯迈尔斯

    体育场门口,聚集着很多索要签名的男孩。他们的目标是一位叫做保罗的球星,他是国足的中场灵魂。他们拿着签名本,捧着球衣,抱着足球,望眼欲穿。国家队要在这里进行一场友谊赛,今天是他们的赛前训练。这是男孩们梦寐以求的机会。

    保罗走过来了。他很有礼貌地冲男孩们微笑,不厌其烦地给他们签名。他签名的速度很快,几个字母流畅地连结成结华丽的图案。可是时间很紧,他只能匆匆签完几个。教练和队友们在喊他了,他一边走向球场,一边向没有得到签名的男孩们说抱歉。

    保罗来到球场上训练。队友把球传过来,他高高跃起。落地时他的脚扭了一下,不重,却很痛。他不得不走到场边,接受队医的检查和治疗。

    突然他想起那些失望的男孩。他对队医说,如果有时间,麻烦您去球场外看看那些男孩还在不在。如果他们愿意,我想把他们的签名本、球衣、或者足球拿回我的宿舍给他们签名。明天再找人还给他们……我想他们应该很棒。

    一会儿队医回来,带给他一只足球。他说外面只剩下这个男孩了,知道你答应给他签名,男孩很高兴。

    那天保罗在宿舍里,给这个男孩的足球,签上了自己的名子。

    十几年以后,保罗退役了。挂靴后的他并没有告别绿茵场,而是成为一名优秀的足球教练。他在全国各地不停地挑选球员,某一天,一位小伙子突然闯进他的视野。

    那是一位在低级别联赛效力的球员,身材矮小,其貌不扬。可是他的盘带如行云流水,他的过人令人眼花缭乱,他的射门势大力沉,他的表情顽强并且自信。他在球场上表现出对于足球卓越并独特的理解。保罗果断地将他招至麾下,很快,在一场重要比赛中,这位小伙子独中三元,帮助球队取得胜利。他一战成名,光芒四射。

    可是保罗听别人说,在这之前,他的职业生涯并不顺利,甚至有几次,竟然有放弃踢球的打算。那天保罗问他,是什么力量,让你一直坚持下来?

    小伙子说,因为您。因为您的签名。您和您的签名,改变了我的一生。

    经过他的再三提醒,保罗才想起很多年前的那件事。可是他搞不明白,不过一个签名,怎么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呢?

    小伙子说,那时我是校队中球踢得最差的一个。那天没有得到您的签名,我很伤心,站在那里哭泣。后来您的队医转告我,您可以帮我签名……您还说我很棒。第二天,我果真得到了您的签名。一直以来,每当我想放弃的时候,我就想起您说的那句话:你很棒。再看看您的签名,我就坚持下来了。

    保罗努力回忆。——可是他的话本来是“我想他们应该很棒”。很明显,队医在接过男孩足球的时候,将他的话改成了“你很棒”。也许他是有意这么说的,也许只是一种无意的误传。可是,就是这样一个签名,就是这样一句话,却改变了一个人的一生。

    我们当然不是球星,更不是名人。只不过,我想,生活中,也许我们的某一个动作,或者某一句话,也能够改变某个人的一生吧?

    一生只做一件事?

    题注:要成大事,就得既有理想,又讲实际,不能走极端。

    ——富兰克林·罗斯福

    一生只做一件事。一个古训,成为许多现代人的人生格言。

    但可能的陷井是,你不能确定这件事是对你来说,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这一件事,会带你去天堂,还是抛你入地狱。

    一生只做一件事。哲人如是说,流氓如是说,品性坚强者如是说,思想偏执者如是说。一句话,谁都可以拿来用,然后,搓捏或肢解,成为一条路走到黑的借口。

    假如张贤亮只养山羊,那么,宁夏多了一位平庸的企业家,中国少了一名优秀的思想者;假如刘翔只练跳高,那么,中国多了一位平庸的跳高选手,世上少了一名优秀的短跑健将。有时路在你面前突然转了个弯儿,或分出了叉。这时,你仍做那一件事,还是选择另一件事?

    一生只做一件事,成功者众,这需要一种资本和毅力;换一件去做,仍是成功者众,这需要一种幸运和胆识。

    可是很多时,换一件事去做,眼前便突然豁然开朗了;仍做那一件,却只会在泥沼中越陷越深。

    成功与失败,优秀与平庸,转念一闪之间。不会有任何提示,无丝毫经验可以参考。

    一件事,或让你昏昏糊糊,度日如年;或是,你在倾注心血的同时,一边对自己心存着怀疑。那么,无疑,这件事,是不可能带给你快乐的。

    没有快乐,便很难有成功可言。

    那么,你还坚持吗?

    现实的工作并不一定等同于事业,它可以换来衣食,却不一定换得快乐。你的一生,到底该做哪一件事?有时候,所谓的理性是靠不住的,这件事能否给你带来最持久的快乐,才是根本。

    有了快乐,那怕暂时只是些支离破碎的快乐,也是成功的开端。

    所以,其实,人一生,真得只需要,坚持做一件事。

    这件事便是——让自己快乐。

    对手更紧张

    题注:在对生活存在理智的清醒的态度的情况下,人们就能够战胜他们过去认为不能解决的悲剧。

    ——车尔尼雪夫斯基

    记得小时候,有一位远房亲戚,常给我讲他打猎中的趣事。在他所有的经历中,最让我感兴趣的,就是他和狼的狭路相逢。

    你不必怕它。远房亲戚说,它远比你紧张。

    你的目光要迎上去,狠狠盯着它,千千不要躲闪,远房亲戚说,不要让狼从你的眼神里看出一丝惊慌。这样对视一会儿,狼就会逃走。

    这是他真实的经历。就是说,当与狼相遇,无论你有多害怕,只要挺住,只要别让狼读出你的紧张,那么,最终胜利的,就会是你。

    因为狼也紧张。更紧张。这是肯定的。远房亲戚说,狼的行动出卖了自己的内心。

    前几天,一位朋友参加市里文化馆举办的象棋大赛,竟然一路披荆斩棘,杀进决赛。决赛时,面对近在咫尺的冠军,朋友突然间丢掉了预赛和半决赛的从容,紧张得汗流满面。

    那天我一直在旁边看着他的决战。他的那盘棋,下得昏招百出。

    但很意外,最后,他获得了冠军。

    事后他告诉他,中间有好几次,他都想推子认负。后来他抬头看了看对手,他从对手的眼睛里看出了更多的惊慌和不安。于是他知道,对手其实更紧张。

    于是他坚持下来。最后,他在崩溃前的最后一刻,赢下了这盘棋。

    就这么简单。

    当你面临困境,精神几近崩溃,当你认为自己马上就要倒下或者逃走,其实这时候你的对手,也好不到哪里去。

    说不定,他比你更紧张。

    那么,再多坚持一会儿,倒下或逃走的,可能就会是他。

    给一堵墙让路

    题注:成功是结果。而不是目的。

    ——福楼拜

    比如你正往前走,比如前面有一堵墙。

    你当然不是无坚不摧的终结者战士,更不是能够穿墙而过的崂山道士,假如你迎着这堵墙一直走下去,只能被碰得头破血流。于是你停下来,你想到几种方案:一,你可以找来一个锤头,将这面墙砸开;二,你可以叫来一辆推土机,将这面墙推倒。当然,这都可以。可是当墙被砸开或被推倒,你才突然想起:原来,你的目的并不在这堵墙,而是为了赶路。

    是的,其实只为赶路,那么你完全,可以绕开这堵墙。

    有些困难,是可以绕开的。就像墙,墙不会移动,不会时刻跟着你,你绕开它,很快,它会被你甩在身后。你会发现,之于墙,你给它让路,它马上还你一条路。

    有时候我们被一些困难折磨,我们无力解决,身心疲惫,那么为什么,不试着绕开它?绕开它,困难就不存在了,它被远远地甩在身后。而它还给你的,仍是一条路。

    水为什么能够达到目的,直指大海?就因为,它能巧妙地避开所有的障碍。

    我们,也可以。

    生活中应该学会让路。应该学会,给一堵墙让路。

    中游偏上

    题注:自以为是乃是我们天生而原始的弊病。

    ——蒙田

    我在大学教书的朋友,给我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他有两个学生,都特别聪明。两个学生不仅是朋友,连一些思想观念都非常相似。比如,他们不否认“业精于专”是一条通往成功的必要途径,但并不认为这是惟一有效的途径,他们认为“样样通样样松”照样可以通往成功。用他们的话说,除了一些大公司,现在一些小的单位用人,关键是看中员工的“综合素质”。而“样样通”不正是一种“综合素质”的表现吗?并且,什么东西都尝试着接触一些,不仅可以让生活会变得丰富多彩,更能够发掘个人潜能,说不定还能发现自己以前所忽视的才华。当然,他们也知道,所有要学习的东西,必须要达到一种“中游偏上”的水平才行。

    两个人毕了业,果真到了两个小公司工作。正如他们所说的那样,两个人天天忙着接触和学习新的东西,却都是学会一点儿就放弃,并不深入进去。他们忙着学机械制图、市场营销、服装设计、股市期货、商务代理、俄语法语……两个人忙得不亦乐乎,天天充实得很。用他们的话说,他们所学的这些东西,都达到了“中游偏上”的水平。

    几年后,其中的一位找到我的这位老师朋友,向他请教。

    他说:“为什么我们同是‘中游偏上’的水平,但现在他已经升到了部门经理,而我却还是一个普通的职员?”

    我的朋友问他:“他是怎么升的呢?”

    他回答:“有一次他跟老板去谈一笔业务。因为对方是一位法国人,所以他‘中游偏上’的法语就有了用武之地,这样他就得到了老板的重用,然后一步一步地往上升。”

    我的朋友接着问他:“那么,你的其他‘业精于专’的同学,现在混得如何了?”

    他答:“混得都不错,都比我好。”

    我的朋友说:“这就对了。你看,专心做一件事,成功的机率远比‘样样通’要大很多。”

    “可是为什么我的那个朋友能升职而我却升不了职呢?”他仍然不甘心。

    “是这样。”我朋友回答,“‘中游偏上’者的确不乏成功者,但是这需要一个‘一等一’的机遇。你的同学无疑就碰到了这个‘一等一’的机遇,而你的机遇,充其量不过‘中游偏上’罢了。”

    重要的是细节

    题注:要成就一件大事业,必须从小事做起。

    ——列宁

    几年前,我去某商务公司应聘一个职务。当时去了很多人,经过初试复试面试的层层筛选,最终,我和另外两个人被留下了。

    其实只是暂时被留下。三个月后,公司经理将会根据我们三个人的具体表现,留下其中一人。这等于说,我们必须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尽可能给经理留下最美好的印象,以便从三个人中脱颖而出,赢得那个职位。

    三个月的时间里,我和另外两个人一直在同一间办公室里做事。尽管表面上风平浪静,但事实上,我们的竞争,每一天都在进行。

    老实说,三个人中,我赢得那个职位的机会最小。论学历,我没有另外两个人高;论经验,我没有另外两个人丰富;论交际,我没有另外两个人老成;甚至于,即使论勤奋程度,我也远不如他们。

    为了能给经理留下好印象,我们几乎每天晚上都在加班。其实只是相互较劲儿,根本没什么值得必须加班的工作。我不得不佩服他们的毅力,因为总是我最先坚持不住,关掉电脑,匆匆离去。而当我吃完宵夜,经过公司门口的时候,却总是发现,那间办公室,还亮着灯。我的两位同事,还在为那个职位,硬崩着自己的神经。

    那个职位,将肯定不可能属于我。

    可是想不到的是,三个月后,公司最终留下的人,却偏偏是我。

    不仅我的两位竞争对手,包括我,都感到不可思议。于是在一个适当的机会,我向公司经理道出了我的疑惑。

    很简单。公司经理说,我注意到,每当你要离开办公室并关掉电脑的时候,都会顺手关掉电脑的浏览器。而另外两个人,一个是偶尔才关,另一个几乎从来没有关过。

    这很重要么?我问。

    当然重要。经理说,其实在试用期里,你们根本不可能有太大的成绩。你们加不加班,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了任何影响。但是,我却可以通过你们的一些行为习惯来观察你们每个人的性格。你想,如果一个人连顺手关掉电脑这样的小事都不好,我还敢把一件大事交给他做吗?

    他的话,也许有些偏颇;他的选择,也许对另外两个人不公。但一个事实是,最终,我仅仅靠这个微不足道的细节,击败了两位学历、经验、人际交往、勤奋程度都远远超过我的竞争对手。

    现在虽然我早已从这家公司辞职,但这段经历告诉我,在与人交往或者竞争的过程中,有时候,做好一个细节,远比其它任何事都重要。

    是的,如果你做不成一件大事,那么,最起码,你还可以做好一些细节。

    团队的生存法则

    题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没有两个人一样的;真是人跟人各异,石头跟石头不同。然而大家合在一起,就成了相互交织在一起的群英谱。

    ——富尔曼诺夫

    狮子也许是猛兽中最热衷于组成群体的动物。狮群的组成已经远远脱离了原始的血缘关系。哪怕它们本来互不相干,可是一旦狮群组成,立刻就会显示出无与伦比的强大战斗力。狮群的战斗力缘自它们严格的纪律和慎密的分工:有的负责驱赶,有的负责拦截,有的则负责突袭。只要狮群全力出击,很少失败而归。

    偶尔它们也会失败。失败的原因,多是因为其中一只狮子。这只狮子也许由于生病,也许由于受伤,也许由于其它原因。总之它在狮群的袭击行动中没有尽到全力,于是猎物逃脱,最终导致自己和整个狮群受到饥饿的威胁。猎物总是在没有尽全力的狮子面前逃脱。——猎物经历了太多危险,它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寻到狮群里最薄弱的环节。

    被狮群攻击的也多是一个团体,比如斑马群。当狮子们发动攻击,它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赶快逃命。上苍没有为它们生出两排利齿两只犄角或者像一个如乌龟般坚实的外壳,那么,跑得比别的同伴更快一些,就成了它们能够活下来唯一机会。

    庆幸的是,绝大多数斑马都做到了。对它们来说,危险落到自己身上的几率非常小。假如这个群体有一千只斑马,那么每一只斑马被捕获的机率就是千分之一;假如群体里的斑马有一万只,那么被捕获的机率就是万分之一;假如群体里的斑马变成十万只,那么,死亡的机率就变成了十万分之一……虽然逃跑的方式是唯一的,但是,跟定一个宠大的团体,危险无疑会降低很多。假设群体中的个体数量接近于无限大,那么,被捕获的机会就接近于零。

    对一只斑马来说,当危险降临,只能够拼命跑。拼命跑,自己就有希望,群体就有希望。任何一只斑马都不能心存侥幸。只要它稍慢一步,就会马上变成那千分之一、万分之一、十万分之一……狮子们身经百战,它们在攻击的时候,肯定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整个群体中最弱的一员,然后依靠群体的力量将它捕获。

    生活中,我们习惯把这个群体称之为团队。可是太多时你根本不能分辨你所依附的团队是狮群还是斑马群,有多大或者有多小,有多强势或者有多弱势,所以,你能够做的,只剩下拼尽全力。

    ——哪怕是为了自己。

    两棵树

    题注:一个人的悲剧,往往是个性造成,一个家庭的悲剧,更往往是个性的产物。

    ——柏杨

    两粒种子落到悬崖边的石缝里。那里土壤少得可怜,那里雨水更是稀少。可是种子的要求并不苛刻。它们同时发芽,同时长成两棵小树。

    两棵小树一起生长,长出树冠和枝杈。可是它们很快发现了环境的恶劣和残酷。很显然,悬崖边上没有充足的水分和养料可以供两棵小树同时生长。想活下去,只有将另一棵小树彻底打败。

    两棵小树于是开始了战争。它们把根部挤到一起,在地下进行着一场水分和养料的惨烈抢夺战;它们把枝干挤到一起,慢慢加着力气,试图将对方推下悬崖;它们的枝杈和叶子也挤到一起,试图遮挡对方的阳光,让对方在痛苦中慢慢死去。

    它们的战争,持续了一天,持续了一月,持续了一年,持续了三年。仿佛,它们的战争将永远延续下去,无休无止。

    是的。似乎它们谁也战胜不了谁。它们一起忍受难捱的痛苦,它们将对方折磨得死去活来或者被对方折磨得死去活来。它们的战争耗费了大量的阳光、水分和养料,它们失去了生长成一棵大树的最佳时机。终于,在某一个夜里,它们奄奄一息,每棵树都感觉自己即将死去。

    可是第二天清晨,两棵树却突然发现,它们竟变成了一棵树!两棵树彼此推挤,树干早已融为一体,树根早已互相缠绕,树冠也早已不分彼此。虽然养料和水分仍然奇缺,可是它毕竟是一棵树。一棵树,抛弃掉一部分枝叶和旁根,就可以生存;一棵树,没有了彼此的争夺,只剩下与大自然的抗争。

    那棵树,长得很快。它现在等于同时拥有两盘强劲的树根可以吸收水分和养料,同时拥有两根粗壮的树干可以抵挡悬崖边上的狂风,同时拥有两个树冠可以充分接受阳光和雨露。它全然没有了死亡的威胁。它生活得很好。它终于长成一棵大树。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一开始就放弃战争而紧紧相拥到一起,将长成大树的时间推前几年呢?

    毫无疑问,合作是摆脱绝境的最佳选择甚至惟一选择。

    路在山的另一侧

    题注:暂时的是现实,永生的是理想。

    ——罗曼·罗兰

    高三那年暑假,我一个人去位于胶东半岛的崑嵛山区旅游。那天我遇到一座不高的小山,经过与地图的仔细对照后,我知道这座山的顶部有“老子道德经”的石刻。于是我决定爬上去,凭感觉,我认为自己完全可以用半天的时间到达山顶。

    根本没有路,我只能借助突出的岩石和疯长的青藤艰难攀爬。不断有松动的石块从我身边滚落,过程的艰险程度,远超出我的想象。

    途中,有那么几次,我几乎想放弃。但那个石刻牢牢地吸引了我,激励着年少狂妄的我继续。

    终于爬到山顶了,人却累得骨头散架。我坐在最高的一块石头上,一边喝水,一边很有成就感地四面眺望。突然,我发现,在山的另一侧,有一条路。

    一条青石铺成的台阶路,从山脚,缓缓地通向山顶。台阶的两侧有铁索做成的扶手,台阶上行走着游人,甚至有兜售矿泉水和纪念品的小贩。比起我刚才的狼狈相,这些人更象是在自家的花园里散步。

    显然,这才是一条登上山顶的正确的路。

    我的目标其实只是那个石刻,而不是探险和爬山。那么,我刚才的选择显然是一个错误。虽然最终还是爬上了山顶,但我却付出了比别的游人多出几倍的艰辛和时间。

    其实假如我多看一眼地图,或者找个当地人问一下,那么,我完全可以及早发现这条台阶路,而不必冒着生命危险,一个人在山的另一侧攀爬。但是我没有。年轻的自信和冲动,很多时候,其实是盲目的另一种解释。

    通向目标的路,有很多条。在这很多条中,有那么一条,无疑是最短、最安全、最快捷、最适合你的。只所以没有发现,只因为你的面前有一座山。这座山,暂时遮挡了你的视线。

    而那条路,其实就在山的另一侧。

    当然你还可以自己开辟一条路,比如我艰难攀爬的那条。不过这需要过人的胆识、无畏的勇气和充足的时间,以及你对于这条路的了解和把握。而当时我的选择,却不过是一种急躁状态下的盲目罢了。这显然太过危险。

    人生短暂。当目标不可动摇,那么,先静下心来选择一条正确的路,远比不顾一切的盲目行动,要重要得多。

    虑事思维喷嚏——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

    事实上,“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是一种惶惶不安的自我保护,其结果,不一定保全了自己,但肯定会伤害他人,并使这世界,变得紧张和多疑。而“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则是一种光明磊落的坦诚和宽容,其结果,不但会解脱自己,还能够感化他人,消灭猜疑,净化心灵。

    或许你已经是一位君子,或许你想成为一位君子,不管如何,你所能做的,只能够“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并且,你必须永远“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只有这样,人与人的交往,才会变得快乐。

    “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信任和宽容的阳光遍洒,照彻幽隐。

    我们吓坏了自己

    题注:本性决定行为,本性取决于行为。

    ——罗伯特·穆齐尔

    在电视台做事的朋友,给我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次,他们的一档娱乐节目需要在大街上做一个随机采访,朋友正好是那个节目的外景主持人。采访很简单,朋友握着话筒,拦下一个个路人,问,如果我现在能帮您实现一个愿望,那么,您希望这个愿望是什么?回答时间限定,十秒钟。

    为这个节目,朋友做了充足的准备。就是说,不管对方做出怎样的回答,他都可以继续问下去,从而将话题延伸。那天他在街上拦下二十个路人,他向二十个路人一一询问了同样的问题。

    结果却令他大为震惊。——二十个人中,有十九个的人的回答基本相同。十秒钟过去,他们会说,我还没有考虑好。说这些时,他们表情严峻,眉头紧锁。——似乎生怕自己说错,从而失去一个难得的能够实现愿望的机会。

    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不过是一个游戏?当然不是。谁都知道这只是一个游戏,谁都清楚我的朋友不会帮自己实现任何愿望。既然如此,他们说什么都行,怎么说都行。可是他们仍然不肯轻易开口,他们痛苦地一本正经地思考,然后,抱歉地对朋友说,对不起我还没有考虑好。

    甚至有人说,如果给我一天时间,如果您明天还要采访我,那么明天,或许我会给你一个最完美的客案。

    那天的朋友非常失望。他说,这个城市的人已经习惯了毫无理由的严谨。或者说,他们被自己吓坏了。

    被自己吓坏了?我不懂。

    是的。朋友说,他们总是害怕出错。或许他们害怕受到我的愚弄,或许他们害怕受到路人的嘲笑,或许他们害怕将自己的愿望暴露,或许,他们真的害怕失去一次实现愿望的机会,总之,他们失去了回答一个最简单的问题的勇气。事实上这个城市的人每天都在遭受各种各样的惊吓:怕失业、怕失恋、怕降薪、怕成人笑柄等等。或许他们曾见过别人失业、失恋、降薪、成为别人的笑柄,或许他们在以前的生活中也曾失过业、失过恋、降过薪、成为过别人的笑柄,或许这一切的发生,有时候真的仅仅因为一句随口而出的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话,因此,他们只能练成千篇一律的严谨和古板。他们每一天都在小心翼翼地过日子,生怕说错任何一句话甚至一个字,哪怕,是做类似“帮你实现一个愿望”这样的游戏。

    不是还有一个人说出了自己的愿望吗?我问。

    那是一个男孩,朋友说。

    他的愿望是什么?

    给我五块钱!

    我们都笑了。

    只有孩子才可以无所顾忌地说话,才可以将自己的愿望毫无戒备地暴露给别人。朋友说,所以那天我真给了他五块钱。后来我想,假如那十九个人真的说出自己的愿望,有些愿望,或许我真可以帮他们实现。可是,他们没有说……

    第二天你又去采访他们了吗?我问。

    没有。那档节目最终被取消了。其实就算我第二天再去,我想他们也不会考虑好。事实上,他们永远都不会考虑好。——考虑的时间越长,越是难以抉择。因为他们被自己吓坏了,还因为,他们想要实现的绝不仅仅只有一个愿望。

    所以,就算你二十年后仍然采访这二十个人,结果也会完全一样。

    不,朋友笑笑说,结果肯定不一样。

    不一样?

    不一样。朋友说,因为那时,将愿望暴露的那个男孩,已经长大了。

    有些时间是用来浪费的

    题注:行动是原料,智力用这原料塑成华美的物品。

    ——爱默生

    与朋友一起去外地出差。在列车上,我掏出一本书,慢慢地看。

    朋友拍拍我的肩膀,问我,难道这本书的内容远比窗外的景色吸引人?

    当然不是。我承认窗外的景色远比我手里的书精彩百倍。可是那天,我还是想利用列车上的这段时间把这本书读一读。——早就该读的书,却被我拖了很长时间。

    朋友听了我的解释,笑笑说,你大可不必如此紧张。书难道明天不能读么?后天不能读么?大后天不能读么?只要你下定读这本书的决心,时间绝不是问题。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尽情享受窗外的景致。

    可是我总觉得这是在浪费时间。我说,或者说,约等于浪费时间。

    有些时间就是用来浪费的。朋友说。

    他的话让我吃惊。

    除了工作,剩下的时间,我们都应该把它们浪费掉。朋友接着说,工作的目的是什么?物质上,是为了生活得更好;精神上,是为了更有成就感;对家人,是为了让他们更加幸福。那么工作以外的时间呢?就应该享受这些美好、成就感和幸福。有些闲瑕时,就应该像我一样享受这种轻松。精神的,身体的,彻底的,纯粹的放松……

    可是难道你不认为工作有时候也是一种快乐吗?我问他。

    我当然承认。朋友说,可是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要把工作以外的时间浪费掉。或者说,只有把工作以外的时间浪费掉,工作时你才能有快乐的感觉。假如每时每刻都在工作或者为工作做准备,那么工作时,又怎么会有快乐可言呢?

    怪不得!怪不得我在工作时,常常会有一种厌烦或者疲惫的感觉。好像对我这样的人来说,不单单只有写作是在工作,读书、思考、收集资料等等,其实都是在工作或者是在为工作做准备。我常常提醒自己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来读书、来思考、来收集素材,比如公车上,洗手间里,午餐时,甚至球场上,等等。我承认那是勤奋,是一种品质,但同时,那也是在工作,是在用工作和自己过不去。一个总是处在工作中的人,又怎么能够快乐呢?

    也常常见到一些勤奋到玩命的男人。他们把事业看得高于一切,他们睡觉时都会睁着眼睛寻找机会,他们的生命中,几乎没有丝毫可以真正浪费掉的时间。他们失去与朋友、与家人团聚的机会,他们不会注意到一朵花苞,一座远山,一片云,一滴水,一场球赛,一首曲子。他们时时刻刻都在工作或者为工作做着打算,他们吝啬地利用着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即使他们有快乐,他们的快乐,也仅仅是工作的快乐。

    不过我还是认为朋友的话只说对了一半。其实那些时间并没有被真正浪费掉——只要不是毫无意义的低级享乐,时间就没有被浪费掉——浪费不过是从“工作”的角度来评说的,但显然,生活中不可能只有工作。当然包括那些看似不是工作的工作。

    把有些时间浪费掉,有时候,也需要一种智慧。

    路

    题注:本性决定行为,本性取决于行为。

    ——罗伯特·穆齐尔

    旅人牵着他的狗,奔向目的地。途中,路分出了叉。两条一模一样伸向远方的土路,让旅人无法选择。

    旅人知道,近目的地的时候,路旁会有一小片白桦林。但从这里望去,却只能望见胡乱生长的杂草。旅人就这样在三叉口等了一天,他期待着遇到另一位旅人,可以给他指一条正确的路。

    等了一天,却没有等来人。旅人便不再等下去,这时他想,就算果真遇到另一位旅人,那么,这位旅人是否真得知道他所要去的那个地方呢?或者,谁敢保证那一位旅人不会跟他开一个恶作剧般的玩笑,从而将他送上那条错误的路呢?

    于是旅人继续上路了。他选择了其中一条,而让他的狗踏上了另一条。他想,总会有一条是正确的。

    的确是。旅人在走了半天之后,突然发现了一片令他欣喜的白桦林。这时他想起他的狗,于是返回,至三叉口后,再走另一条路,追上他的狗,再和狗一起返回,再至那个三叉口。然后,他终于和他的狗,一起踏上那条正确的路。

    这样,旅人不仅把错误的路走了一遍,并且,把那条正确的路,走了两遍。

    做一个假设。假如旅人一开始就没有等待一天,而是和他的狗一起踏上其中一条路。那么,不仅他的旅途时间会缩短,并且充其量,每一条路,他只需走一遍罢了。假如运气好,一开始的选择便是正确的话,那么,他就更没有必要把那条明知错误的路重走一遍了。

    有时候就是这样,你考虑得越多,越详尽,越充分,你的帮手越多,你的精力被牵扯得就会越多,其结果,越是适得其反。

    而最终,胡乱折腾一番后,那条正确的路,仍然需要你去走。

    梦想是你的脊梁

    题注:理想如晨星——我们永不能触到,但我们可以像航海者一样,借星光的位置而航行。

    ——舒尔茨

    小时候我的梦想是当一名画家。我认为只有画家才可以天天画画。稍大些时我开始为这个梦想努力,似乎那时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将来能够成为一名画家。可是对一个没有经过专业指导的农村孩子来说,想成为画家谈何容易?当我终于没能考上美术师范而不得不就读于一所职业高中时,我认为,我的梦想在那一刻随即破灭。我在高中度过了三年浑浑噩噩的时光,那三年里,我似乎将梦想彻底隐藏。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只是我没有了继续画画的信心,而并非没有梦想。是失败让我变得更加“务实”,而那样的“务实”,其实才是最可怕的。

    毕业后我被分配到一个山区啤酒厂,仍然浑浑噩噩地度日。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一位韩国商人。他在城市里开着一个很大的公司,在他的邀请下,我去了他的公司,从一名普通的工人,变成一位白领。

    新的梦想就是在那时候诞生的。必须承认,那位韩国商人颠覆了我的一些既成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那时我不再想成为画家,而是想办一个属于自己的公司。我在他那里做了三年,然后真的辞职,并且办起了自己的公司。

    ——其实很多人和我一样,梦想并非只有一个。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背景,新的梦想随时可能诞生。

    一开始我的公司经营异常艰难。那时候又有了新的梦想,就是可以天天有生意可做。后来真的天天有生意做了,我又希望把我公司做得更大,做成跨国公司。梦想在我这里不停地升级,我从中得到源源不断的快乐和动力。

    可是,我逐渐发现我的性格其实并不适合做生意。尽管我努力使自己在生意场上左右逢源,但事实上,我骨子里是一位不愿意和别人打交道的人。或者说,我并不擅长生意场上的左右逢源,并不喜欢针锋相对的商场拼争。相反,我越来越喜欢安静,越来越喜欢一个人的独处。当我意识到这个问题以后,我有过一段痛苦的思想斗争。终于,在某一天,我下定决心,弃商从文。

    于是新的梦想再一次诞生。把文章越写越好,把更多的好作品交给读者,成为我文学路上的惟一梦想。现在我仍然在这条路上跋涉,很快乐,也很艰难。

    既然旧的梦想可以轻易抛弃,那么,梦想还有什么用?当然有用。其实不管你的梦想能不能最终实现,或者你会不会在某一天抛弃你原有的梦想,这些梦想都会给你的生活增加无穷的动力和激情。——在我梦想成为画家的时候,我天天练画,我的每一天都过得充实和快乐;同样,在我梦想开一家自己的公司的时候,在我梦想把自己的公司做成跨国公司的时候,在我梦想可以出一部让自己满意的长篇小说的时候,我每一天都会努力。我们不一定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但是为了实现这个梦想,你必须充满激情、勇往直前。你靠着这梦想才让自己站得笔直。你的这种状态才是最重要的。这是你的财富。

    是的,梦想总会在前面等着你,它是你的脊梁,靠了它,你才能够站起来,才不至于倒下去。这与你能不能够将它最终实现,并没有太直接的关系。

    最后我想说,梦想不能够实现,真的并不可怕。因为你还会诞生出新的梦想。可怕的是梦想破灭时对信心所造成的巨大打击。这种打击在有时候,才是最致命的。

    哪是朱,何为墨?

    题注:圣人畏微,而愚者畏明。

    ——管子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非刀枪不入的战士,你必然会受到濡染。

    因为惧怕“近墨者黑”,所以孟母选择了三迁;困为坚持“近朱者赤”,所以保罗·艾伦成为微软公司的副总经理。我们当然深知“近朱者赤”和“近墨者黑”的道理,我们当然幻想自己能够离“墨”而近“朱”。问题是,我们如何来辨别“朱”与“墨”?它们有没有一个统一固定的标准?到底哪是朱,到底何为墨?

    其实,“朱”与“墨”,对不同的人,肯定有着不同的标准。假如孟子是一位刀客,那么,与屠夫为邻,或许可以学到失传已久的刀法;假如保罗·艾伦是一位诗人,那么,跟定比尔·盖茨,无疑会是人生中最大的败笔。“朱”与“墨”并不是红与黑这样简单,它的标准绝非是统一的,更绝非是固定不变的。你不会有一个直观的签别它们的办法,它们的脑门上更没有贴上标签特别是贴上适合你来接近并试图接受濡染的标签。

    我们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出生地或者家世,但是我们却可以选择“近”的对象。问题是我们常常莫名其妙地选错,我们会把“朱”错当成“墨”或者把“墨”错当成“朱”,这才是真正可怕之处。因为我们往往会做出一个错误的判断,然后由这个判断来决定你的交友圈子甚至人生的最终价值取向。所以,我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既成不了孟子,也成不了保罗·艾伦。

    正确地分辨出适合你接近的“朱”和你必须远离的“墨”,不仅需要一双慧眼,更需要一个慧心。所以,练就你的慧眼与慧心,才是“近”与“离”的前提;练就你的慧眼和慧心,才是奔向成功的根本。

    称的权威

    题注:你可知道,人类老是高估了自己所没有的东西之价值。

    ——萧伯纳

    市场上买了五斤排骨,拎在手中,总觉得轻飘飘的,不够分量。让小贩再称一遍,却没有丝毫问题,甚至多出二两,于是心满意足地离开。

    走出一小段,还是放心不下。换一小摊再称,五斤二两,千真万确。

    再走,心中仍不塌实。于是一个小摊一个小摊称下去,五斤二两,五斤二两,五斤二两,数字准确得象经过了校实验室的天平。

    心中一块石头,才算落了地。回家,老婆只一眼,说:“这就是你买的五斤排骨?肯定不够。”

    我说:“不可能。我用尽了这个城市里所有的杆称台称弹簧称。”老婆说:“咱家的称用过吗?”

    马上拿了家中的称来称,乖乖,足足差了近二斤!

    于是恍然大悟,原来那个市场上几乎所有的杆称台称弹簧称,全都是做了手脚的。小贩们的行为,原来是并肩作战。

    从此,除了家中那杆称,我谁都不信。

    当欺骗行为变成团体作战,那么,他们就成了权威。

    其实,这世上,又何止这些小贩们如此?

    静的境界

    题注:天才是指异乎寻常的忍耐者而言。

    ——列夫·托尔斯泰

    市场上摆一豆腐摊。

    摊主是位文质彬彬的年轻人,戴着啤酒瓶底似的眼镜,总是捧一本厚厚的书,投入且安静。你把一元钱递过去,彼此不说话,握刀一切,块儿或大或小,也不称,递给你,笑笑,继续看他的书了。

    某次我注意了一下,看到封面上写着《欧洲哲学史》。于是,佩服得不得了。

    试问,如此喧哗之闹市,能得一宁静心境,岂非易事?深山老僧、古庙方丈,也不过如此吧?

    豆腐吃得烦了,也买排骨。肉摊摊主是位中年人,长得很张飞,闲时喜下象棋,敲着剔骨刀,吼着对方,快啊,快啊。似要吃人。

    典型的市侩模样。

    一次买排骨,正好卖完。摊主说等一会吧,马上就到。就等一会。棋是不下的,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

    于是谈起那位戴啤酒瓶底眼镜的年轻人。我感叹到,不容易啊,在这种嘈杂的环境里竟还可以读书,那种宁静,那种心境,岂非一日之功?

    卖肉的笑了,笑得有些放肆。笑完了,一本正经地说,那不叫宁静。

    那叫什么宁静呢?卖肉的继续说,要么卖豆腐,要么读书,边卖豆腐边读书算哪门子事?你说他是卖豆腐宁静了还是读书宁静了?要读书就在家里读,跑市场上干嘛?摆姿态?

    可能是生活所迫呢!我说。

    那就好好卖豆腐!卖肉的再一次把剔骨刀敲得啪啪直响,那就大声吆喝,那就想办法早些卖完,多赚钱,然后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读他的书去!农贸市场是读书的地方吗?

    这时排骨来了,他开始剁排骨,凶态毕露,游刃有余。我就很宁静,他笑着,我什么也不想,只想着卖肉。哪天我想读书了,我就只读书,我会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只读书。什么叫宁静,什么叫超脱,这才算啊!与现实生活脱轨了,不务实了,还宁静个鸟?

    他把剁好的排骨扔到称盘上,算算,一伸手,给钱!

    回去的路上,我想,也许这个卖肉的,才真正算得上古刹老僧呢!

    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

    题注:人而好善,福虽未至,祸其远矣。

    ——曾子

    “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世界将变得纯净,人与人之间,将变得更加美好。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多是君子们对“度”己者表示不满的反驳和泄恨,是对“度”己者的一种主观猜测甚至道德定位。而一旦转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又会成为自己处世做人的经验之谈,与此相似的还有“先小人后君子”的处世必修课。好像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更加安全,才能在与别人的交往中抢得先机。但是请注意,只要“以小人之心”的做法有过一次,从此后,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不再是君子。——因为真正的君子是不应该善变的,他们昨天是君子,今天仍然是;他们十年前是君子,十年后仍然是。在小人和君子之间摇摆不定,那么,你的道德标准必然没有底线。没有道德底线的人,迟早会成为小人。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你首先会表现出一种小人的姿态。当被“度”的君子受到一次又一次的伤害,他或许也会变成小人。做了小人的他接着去“度”君子,这世上的君子,就会越来越少。

    “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你首先得表现出一副君子的坦荡。当被“度”的小人有了一次又一次的感动,他或许就会成为君子。成为君子的他接着去“度”小人,这世上的小人,就会越来越少。

    事实上,“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是一种惶惶不安的自我保护,其结果,不一定保全了自己,但肯定会伤害他人,并使这世界,变得紧张和多疑。而“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则是一种光明磊落的坦诚和宽容,其结果,不但会解脱自己,还能够感化他人,消灭猜疑,净化心灵。

    或许你已经是一位君子,或许你想成为一位君子,不管如何,你所能做的,只能够“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并且,你必须永远“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只有这样,人与人的交往,才会变得快乐。

    “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信任和宽容的阳光遍洒,照彻幽隐。

    那本书一直在等我

    题注:事业是栏杆,我们扶着它在深渊的边沿上走路。

    ——高尔基

    有时夜间,我枯坐于电脑前,却敲不下一个字。可能,思维依然在奔腾,却撞上了莫名其妙的堤坝。那是很无奈的时刻。

    朋友偶尔打来电话说,你这样多无聊啊,也去歌厅唱唱歌吧。我回答她说,我觉得去歌厅才无聊。她说你觉得自己的写作有价值吗,会有多少人看?我说我不知道。朋友于是笑了,她说你真单纯。

    我却觉得她真单纯。

    有人喊我作家。语气中,讥讽的成份好像更多一些。其实没关系,什么也没关系。关键是我在写,敲出一行行字,然后发表出来,好像,这便是全部。

    有时真觉得写出来的东西,没有价值。谁会当回事呢?甚至,谁会瞟一眼呢?对世上大部分人来说,一本获得诺贝尔奖的小说,远不如一场港台歌手的演唱会让他们感兴趣。但问题是我在写,我选择了写,我就必须不停地写。写作是我的职业,那么写作过程的本身,便权当是自我价值的体现。

    好像有些唯心了。

    记得曾经在一个陌生的城市,每天买来土豆切丝,烫后凉拌食之,这让房东很为不解:为什么天天吃土豆丝呢?我笑笑。其实答案很简单:爱吃。

    比如写作,答案很简单:爱写。

    爱写,在写作的过程中,便会得到快乐。当然也有痛苦的时候,痛苦的只是写作的过程,卡壳的过程,或者枯坐的过程。但我认为痛苦也是构成快乐的一部分。或者说,享受写作所带来的痛苦的过程,其实也是一种快乐。痛苦越深厚,能带来的快乐越具体。

    爱写,便要将写作延续下去。但总有一些未知的东西挡在面前,让写作暂时中断。像有一条小河,突然间挡住你的去路。这时我只能停下来。我知道,我需要有一座桥。

    这座桥,除了思考,还有某一本书,或某几本书。

    于是问题就变得简单,我在写作的过程中,会得到学习的快乐;我的学习又会让写作变得连贯和提高。我为什么要写作?只因为前面有一本书。或者,我想,在我尚未出生前,那本书就一直等在那里。

    我知道,如果我一直没有出现,那么,我是对不住那本书的。这对书和他的主人来说,不公平。

    总有那么一本书,我不知道是什么书,不知道何人所写。但我知道它等在那里。它只是等在那里,没有动作。

    所以我只能写作,当我的写作中断,我就会去寻它。这就是我写作的目的。写作的目的,只因为那本书一直在等我。

    如果有人仍然要问,读书为了写作,写作为了读书,那么,最终的目的呢?即使懂得多了,写得多了,思考得多了,又能怎样呢?

    那么,我真得无话可说了。

    你的容量有几何

    题注:要成就一件大事业,必须从小事做起。

    ——列宁

    十年前的夏天,我一个人去崑嵛山区旅游。晚上,宿在山下的一个旅店里。天热得让人睡不着,只好搬了马扎到院子里乘凉。那晚有淡淡的月光,我发现不远处的一棵柳树下,正坐着一位微胖的中年人,穿着大汗衫,倚着树干,嘴里好像还哼着什么小调。

    一个人呆了一会儿,觉得有些无聊,便走过去,跟中年人搭讪。对方自我介绍后,我吃了一惊。因为他的名子我早有耳闻,是一位很有名气的教育理论家,并且,我以前曾零零散散地读过他的一些书。想不到,今夜竟能在这里遇见。

    和他聊了很多。一开始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后来就开始向他讨教,并向他倾诉我的苦闷。这时天突然变了,下起雨来。可是我却意犹未尽,于是随他去了他的房间,接着聊。

    “你刚才说你很苦闷?”他问。

    “是的。”我说,“我正在跟一位很有名气的美术教师学画,可是我总觉得自己进步太慢。并且我最担心的是,他在短时间内,不会把所有的东西全都传教给我。”

    “你的基础怎么样?”他继续问,“我是说,就算他明天就把他的所有都传授给你,你能全部装得下吗?”

    “这……”我有些没有信心。

    见我支支吾吾,他拿出两个瓶子,一大一小。他把大瓶装满水,然后把两只瓶子都递给我。“现在,你把大瓶的水全部倒进小瓶里试试。”他说。

    当然不可能全部倒进去。当小瓶灌满水后,大瓶里剩下的水就再也灌不进去了。

    “你的薄弱的基础,不成熟的思想,以及你的年龄,决定了你现在的容量——就像这个小瓶。”他说,“而你那位老师的容量,就像这个大瓶。就算现在他把他的东西全都倒给你,你能装得下吗?不过不要紧,你会慢慢地进步的。随着你基础的积累、思维的成熟、年龄的增长,你的容量就会越来越大,那时候,只要你努力,自然会把老师的东西全部拥为己有。并且,你的进步肯定会越来越快。”

    我记住了他的话。回去后不再急躁,牢牢地打着基础,一点一点地锻炼着自己在各方面的能力,果然,进步比想象中要快很多。可是两年后,问题又来了。我发现自己再一次陷入到一种毫无方向的焦虑之中,好像,我再一次开始停滞不前。

    于是,我拿着他留给我的地址,再一次找到他。

    听了我的诉说后,他再一次拿出一大一小两个瓶子。不同的是,这次他把小瓶灌满了水。他再一次把两个瓶子同时递给我,“现在,你把小瓶里的水全部倒进大瓶。”

    就照他说的做。当然,小瓶的水全倒入大瓶后,大瓶里也不过只有半瓶水。

    “现在,你已经达到这只大瓶的容量了。”他说,“而你的那位老师,相比之下,可能是那个小瓶的容量。就算把他的所有东西都倒给你,你也不会满的。”

    “那怎么办?”我问,“难道我再也不能进步了吗?”

    “那倒不一定。”他说。接着他再一次取出一个小瓶,灌满水,然后让我倒进大瓶。

    当然,这次大瓶被灌满了。可是我不解,这是什么意思呢?

    他仿佛看出了我的困惑,“你很想把自己这只‘大瓶’灌满是吧?那么,你只能再寻一只或者几只这样的‘小瓶’。也就是说,你必须继续拜师。显然,你现在的这位老师,已经满足不了你日渐增长的容量了。——当然,你永远别想把自己这只瓶子彻底装满。因为你必须不断增加自己的容量。一旦你的容量固定下来,那么,你就再也装不下任何东西,当然,也就不可能有进步了。”

    他的话,再一次让我顿悟。

    回去后,照他的话去做,果然,再一次进步神速。后来我的作品多次在市里得奖,并最终在一个独资企业做了一名成功的服装设计师。我想,这与这位教育理论家的点拨,肯定是分不开的。

    当然,我还要感谢所有教过我的老师。没有他们,我的这个瓶子,不管是大在小,也永远是空的。

    承诺与亏欠

    题注:越是善良的人,越察觉不出别人的居心不良。

    ——米列

    爱吃虾。恰好市场一隅摆一海鲜摊,摊主不错,挂着笑,总是在称好后,再寻一只扔进称盘。日久天长,便似成了朋友。于是每次去市场,多多少少总会称一点;摊主见了我,也是嘿嘿一乐,当打了招呼。

    像今天,摊主老远就冲我龇着牙,等我走到近前,热情地说:“今天的虾最新鲜。老弟,你看!”怕脏了我的衣服,他握着拳捶了捶我的肩,“价钱也便宜,你有福气啊!”

    看了看,的确不错。便告诉他,先去超市转转,回来称一斤。

    去了超市,买一堆必须品后,突然想起昨天晚上便断了咖啡。再去货架拿一瓶,结账时,却正好花光了身上的钱。

    往回走,远远地望见摊主,忽然想起买虾的事,不由地一惊,竟感觉有些对不住他。想躲开,另寻一条路走,再想,自己又没什么过错,凭什么呢?跟他解释一下不就行了?

    心里却仍是无端地慌。走到摊主近前,他正好忙着给一位顾客称虾。想,还是不要解释了。于是转身便走。

    又一想,不解释,是不是有些不礼貌了?可是,即使解释,他能否相信我呢?是否认为我在骗他,甚至耍他?或者,是否认为我只是在寻一个不买的借口?

    脚步仍不停止,慌慌张张地零碎。忽听得他在后面喊一嗓子:“新鲜的大虾哎……。”声音中充满了急切的提醒,明明是冲着我来的。

    这时,更像欠了别人的巨款赖着不还般,急匆匆逃离了。

    逃出很远,舒一口气。心想,这算什么事呢?不就是一斤虾吗?虽然这也算我对他的小承诺,可这能怨得了我吗?而心中对他的亏欠,又是如何而来呢?他会如何看我呢?以后,还去他的摊子吗?

    其实,我常常被这些类似的小事折磨。路上编了句顺口溜:别看那一地鸡毛,却把人精力消耗。乐了。

    吃饭时,没有虾,再一次想起这事,便暗骂一句。却不知是骂他,还是自己?

    处境与心境

    题注:鼓励自己的最好办法,就是鼓励别人。

    ——马克·吐温

    某地一个煤矿塌方,五名矿工被困在井下。

    他们被挤在一个很狭小的空间,黑暗,潮湿,空气稀薄。好在那里有一个浅浅的水坑,水坑里大度地渗出些肮脏的淡水。这使得他们的生命,得以暂时的延续。

    五个人中,有一个是在井下工作了二十多年的老矿工,其余四人,全是刚下井时间不长的小伙子。已经挺过了两天,仍然没有会被搭救的迹象,他们开始绝望。尽管黑暗中谁也看不到别人的脸,但他们可以听到不断有人发出的绝望的叹息。当恐惧的时间抻长,就不再有恐惧。恐惧变成了更加可怕的绝望,好像所有人都在等待死亡。

    突然老矿工轻轻地咳了一声。

    老矿工说,你们听说过十几年前的那次塌方吗?

    四位小伙子当然听说过。那次塌方被很多人很多次地讲起。他们还知道,那次塌方死了很多人。

    老矿工接着说,可是你们不知道吧,我是那次矿难的幸存者之一。

    的确,他们不知道。——他们很少和老矿工聊天。

    那次,我熬过了八天。没有吃的,没有水,没有光。可是我还是熬过来了。知道我是怎么熬过来的吗?

    老矿工感觉到黑暗中的四双眼睛,突然闪现出光茫。

    是啊,你吃什么呢?有人问。

    老矿工却不答。

    会不会挖蚯蚓吃?这里有蚯蚓吗?有人硬撑着站起来,点亮惟一的一盏矿灯。他在水洼边,真的挖出了几条蚯蚓。

    水呢?有人问。

    这不用管。有人回答,现在,我们不是有水吗?

    就算你吃蚯蚓,可是你不害怕吗?又没有光……

    这也不用管。又有人回答,我们现在还有一盏矿灯,我们幸运的多。

    不管怎么说,这八天时间,也太漫长了吧?有人问,你会做些什么呢?只是躺在那里吗?

    老矿工仍然不答。事实上,自从他抛出了一个问题后,就一直保持着沉默。

    我们可以这样。有人建议,每人轮流讲故事,讲得有趣些。说不定这样可以让时间得快一些。

    于是他们开始讲故事。除了睡觉的时间,他们都在讲故事或者听故事。现在他们没有时间绝望,或者,他们为什么要绝望呢?有人在没有伙伴没有食品没有水没有光的矿井下熬过了八天,现在这个人就在他们中间,为什么要绝望呢?

    最终他们得救了,在被困在井下的第五天。当然,每个人都很虚弱。可是救援人员发现,当他们被救出时,每个人都很平静。从他们的脸上,看不到丝毫的恐惧,绝望,以及突然获救的无所适从。他们就像在那里等待一辆晚点的班车,现在,班车终于来了。

    几天后,四个小伙子找到老矿工。他们要对老矿工表示感谢。他们说,假如没有你的经验,也许,我们都会死在深深的地下。

    可是我没有给你们任何经验啊!老矿工说,除了轮到我讲故事,我不是一直都在沉默吗?其实,找蚯蚓,讲故事,给自己信心,不都是你们想出来的吗?你们应该感谢的,其实是你们自己啊!

    四个小伙子想想,也是。不过他们对老矿工能独自一人在黑暗的井下挺过八天仍然赞叹不已。现在他们急于弄明白是,这个老矿工,他是怎么熬过那八天的?

    我根本没有经历过那次矿难。老矿工说,那几天我正在休假。在井下熬过八天,其实是我虚构出来的。

    一个虚构出来的故事,将四个年轻人挽救。只因为,他们坚信,曾经还有比他们正在经历的更为可怕的灾难。有人在那样的灾难里挺了过来,并且这个人就在身边,这样的事实,给了他们无限的信心。

    其实环境并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人的心境。

    只要坚信还有比眼前更恶劣更可怕的处境,只要坚信有人曾经在那样的处境里挺过来,生活中,就不再有绝望。

    翻出来的东西

    题注:品行是一个人的内在,名誉是一个人的外貌。

    ——莎士比亚

    我的身份证找不到了。记得最后一次看到它,是两个月前,我还用它取了五千多块钱的稿费。

    其实身份证不见了并不是什么大事。只要找到它之前,我不在街上贼眉鼠眼的让警察起疑心,不购买高档商品楼,不出远门,这身份证对我就没有多大用处。问题是几天后我得去邮局取稿费,尽管窗口里那位女职员看我的脸可能比看她老公还熟,但如果没有身份证的话,稿费?免谈。

    所以我一定要找到我的身份证。

    先是挨个抽屉翻,身份证没找到,倒是翻出一封信来。是读者来信,去年冬天就躺在我的抽屉里。对于读者来信,我一直是很兴奋的,甚至可用欣喜若狂来形容。问题是这封信除了一些固有的滥美之辞,在信的结尾,还让我帮他联系一些便宜的西洋参,说是从电视上看到我们这儿的农民正大面积种植。当时看完信,倒是帮他问了些参农,但那些参农说早卖完了,想再买,得等到明年秋天才行。于是回信的事便拖下来。再一次翻出这封信,让我心里一惊,想,那个给我写信的读者,肯定会特别失望吧?会不会想,怎么写字的人都这种德行?急忙把找身份证的事放到一边,给他写了封回信,告知本地西洋参行情并请他原谅。信写完了,长舒一口气。

    下午接着找身份证,该找的地方都找遍了,还是没有找到。于是开始翻书架上的书,每拿一本就使劲地抖,盼着身份证能从里面掉出来。这样抖了一会儿后,竟发现大多数书都落满了灰尘,并且有那么几本,从买回来,压根儿就没有翻过。抖了一下午书,身份证还是没有找到,倒是找出了五六本从来就没有读过一页的书。心里想,等过几天,一定得把这些书看完。于是将它们整理出来,放上书桌,并在工作计划中,郑重其事地写下了读这几本书的具体时间安排。

    可是身份证仍然没有找到。晚上睡觉前想,怕是上次回老家姑姑那儿玩,掉在她家了吧?打电话问姑姑,她说,你住的房间从你走后,压根儿就没有人进去过。要不你回来找找?她的话让我心里一惊:怎么两个月没回老家了?于是第二天,坐了三小时公共汽车,直奔老家。身份证的确没有找到,却和姑姑说了整整一天的话。我想姑姑可能也知道我的身份证不可能拉在她家,她这么说,只是希望我能回趟老家,陪她说几句话,吃几口她做的菜。那一天,姑姑很高兴。

    身份证终于找到了,第三天,从挂在衣柜里的一件两个月前换下的上衣口袋里。可是我认为自己不仅找到了身份证,还找到了别的东西,比如很久前就该回复的信件,很久前就该读一遍的书,以及回老家的旅途,等等。所以,我庆幸自己的身份证,失踪了三天。

    有些东西就是这样,丢了,你并不知道,你寻找别的时,把他们翻出,才让你突然心惊,不敢忽视;假如最终没有翻出来,不知道,那些东西,会不会从你的生活中,永远丢失?

    很快乐的事

    题注: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陈寿

    小时候家里穷,除了过年,平日的饭里难得见到一星点荤腥。记得那年秋天,父亲帮村里一户人家盖房,忙了整整一个月。乡亲们相互帮忙,是没有工钱的。可是那户人家过意不去,房子盖起来后,给父亲送来一只鸡和一条鱼。推辞了半天,鸡和鱼最终还是被留在我家。

    鸡和鱼被父亲宰杀好,洗干净,却并不吃,撒了盐,挂在那里。父亲对我说,等星期天吃吧,星期天你妈过生日。我和哥哥就盼着星期天,那几天,我们快乐得忘乎所以。

    星期天终于来了。一大早,门被人敲响。母亲开了门,门口站着两个乞丐打扮的人。他们告诉母亲他们是夫妻,老家闹了洪水,实在生活不下去,只能出来讨口吃的,云云,全是那几年乞丐们的行话。母亲说钱是没有的,家里只有一些剩饭菜,问他们要不要。两个人忙答要要要,满脸的感激之情。

    其实那些年月,家里的剩饭菜也并不多。母亲能做到那一步,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母亲端着一些剩饭菜出去时,发现父亲正和他们聊着天。父亲和他们聊了很多话,最后,竟要留下他们吃午饭。父亲说,在这里吃顿便饭吧,今天还不错,有鱼有肉。说完把他们拉进院子。

    父亲吩咐我打来水,让他们洗把脸。我看到母亲把父亲拉到一旁,不满地轻声说,就这点鱼和鸡,还不够孩子们吃的。父亲笑笑说,看他们瘦成啥样子?母亲就不再说话了。母亲是一位随和的女人,尽管这时候,他肯定对父亲的举动,心存不满。

    一顿饭吃得很快。这与我几天来对这顿午饭的期待大相径庭。能看出来这对父妻一直控制着自己的筷子不去动那条鱼和那只鸡,但鸡和鱼还是在不知不觉中,只剩下骨头。吃完饭,父亲给他们泡了茶,又聊了一会儿,才送他们走。走时,父亲又包了一些剩饭菜给他们。父亲说,路上用得着的。

    那天的父亲很快乐,他吹着口哨,美滋滋地给自己卷着旱烟。母亲说其实给他们包些剩饭菜,他们就很感激了。父亲说那倒是。母亲说看到孩子们眼巴巴瞅着两个空盘子,我心里不舒服。父亲说吃点便是了,好东西哪能管够?母亲说真是不巧,如果他们昨天来或者明天来就好了,这样孩子们就能多吃一点……给他们吃些家常饭,也不算愧对他们吧?父亲瞅瞅母亲,他没有回答母亲的话,却哼起了歌。

    母亲说你这么高兴?请陌生人吃掉家里惟一的好东西,你就这么高兴?

    父亲说是的,正是因为这些。其实我非常庆幸他们恰好今天来。因为只有今天,我们才有最丰盛的饭菜来招待他们。难道你不觉得,这是很快乐的事吗?

    你在笑谁?

    题注:人类通常像狗,听到远处有狗吠,自己也吠叫一番。

    ——伏尔泰

    小学二年级时候吧,语文课,老师问一位正走神的同学:“怀疑的反义词是什么?”那同学站起来,慌慌张张地,憋半天,答:“疑怀。”这样的回答当然引起长久的爆笑。我笑得比谁都夸张。

    其实如果老师正好抽中了我,我也会答:“疑怀。”我当时就是那样想的。为什么还要笑?因为老师笑了,同学们笑了,所以我当然也要笑。假如我不笑,那么,我就会被当成傻子。事实上,我是在用笑来掩饰自己的无知。或者说,我不过是在笑自己罢了。

    酒桌上通常会有某个领导讲一黄段子,每次都是话音刚落,众人立刻笑成一团。怎么就那么好笑?为什么那么好笑?一桌同仁在笑这个段子有趣,笑这个领导有趣,还是笑自己有趣?

    电视里某些综艺节目,总会请几个歌星影星做游戏,或钻桌子,或踩气球,也引起台下和电视机前的观众笑声一片。怎么就那么好笑?为什么那么好笑?大家在笑这个综艺节目的庸俗,笑这几个影星歌星的庸俗,还是笑自己的庸俗?

    雪天路滑,街上某个人不小心摔跤了,差不多也会引来一些笑声。怎么就那么好笑?为什么那么好笑?笑人者是在笑摔跤者的蠢笨,还是笑自己的无聊、淡漠和落井下石?

    笑一笑,十年少。那是指真正的笑,发自内心的笑,健康的笑,优雅的笑。与这些笑,是有着本质不同的。总是这样笑,逮谁都笑一阵,我说,你衰老得比谁都快。

    请收回你的目光

    题注:品格如同树木,名声如同树阴。我们常常考虑的是树阴,却不知树木才是根本。

    ——林肯

    在小区的垃圾箱旁,我遇见了住在楼下的老太太。

    老太太孤身一人,每天在固定的时间出门散步。那天她在我前面慢慢地走,突然踅身靠近那个垃圾箱。她站在垃圾箱旁看了看,然后寻到一根棍子,目标明确地在垃圾箱里翻找。

    她可能是在垃圾箱里发现了什么有用的东西吧?我想。

    我和老太太很熟,偶尔在楼道里遇见,总会聊上一两句。老太太在翻找什么呢?儿女们每个周末都来看她,她的日子应该过得并不窘迫。

    和大多数人一样,我也对一些事物怀有强烈的好奇心。仅仅是好奇,并没有什么恶意。比如那时,我就想走过去,装作不经意间,看一看她到底在翻找什么。

    可是最终我还是忍住了。我从她身边走过去,目不斜视。我不知道她有没有看见我。我希望没有。

    我有好奇心,甚至有偷窥欲,这本身没什么错误。但是,我不想让她难堪。毕竟一位体面的老太太,趴在垃圾箱边翻拣东西,并不是一件很光彩的事。并且,她肯定不想被别人看见。

    我见过太多好奇的目光。比如几天前,在街上见到一对母女。看穿着,她们应该属于被我们称之为“盲流”的那个群体。女儿的手里拿着一个苹果,那显然是别人扔掉的,她正用衣襟擦去上面的污水。母亲用身体挡着她,试图不要引起路人的注意。可是很多路人还是停下来,用好奇的目光将她们包围。小女孩啃着苹果,目光怯怯的;母亲的眼睛里,盈满泪水。我相信那泪水不是因为生活的艰辛,而是因为路人的目光。尽管那些目光并无恶意,但无疑会令那位母亲深感羞愧和不安。那已不仅仅是难堪,那是对自尊心最残忍的伤害。

    我可以假装没看见,从她们身边快速走过。可是,我带走不了那些路人好奇的目光。

    我想,如果我们不能够帮助她们,那么至少,我们还可以收回自己的目光,从旁边,淡漠地走开。

    你真幸运

    题注:品格是最难下的定义,但它却是人生中最具影响而重要的东西。

    ——谚语

    去超市买方便面,正准备付钱的时候,瞟一眼外包装袋,才发现距保质期只剩三天。于是跟收银行的小姐说我不想买了。小姐问明原因后,大度地挥挥手:“不买也行,顾客至上嘛!”末了,加一句:“这一天卖掉这么多,怎么就你发现了?你真幸运啊!”

    空着手从超市出来,想去超市对面取我的自行车,突然发现路旁站一绝色美女。正当我扭着头看的高兴时,忽然“轰通”一声,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人便掉进了下水道。

    原来有人偷走了马路上的井盖。

    爬出来,警察已经在旁边等着了。帮我打了120,又很敬业地看了我的伤口,说:“前几天也掉下去一个,据说摔成了半身不遂。你怎么好象没什么大事?你真幸运啊!”

    120不由分说把我拉进了医院,又是拍片又是望闻切问,然后把我放在一边等。过一会儿,有几个人将我架进手术室,说是某个内脏被震上了裂纹,需要开刀。打过麻药,大夫的手术刀即将碰到我的肚皮的时候,忽然冲进一白衣天使,大叫:“刀下留人!”

    原来,他们搞混了片子,需要开刀的,是另外一人人。

    主刀大夫擦了擦头上的汗:“幸亏我们发现得早啊,不然这一刀子划下去——,你真幸运啊!”

    从医院出来,天已大黑,这时才想起我的自行车还停在超市门口,忙搭个出租车回去取,出租车司机听罢,说:“早丢了吧?”到了超市门口,却见我的自行车孤零零地停放在那儿。司机大为不解:“这么长时间竟然没有丢?你真幸运啊!”

    后来我把这一天的经历说给我的朋友听,他紧紧拥抱了我:“经历了这么多事,你竟然还能够活着回来,你真幸运啊!”

    女人为什么哭泣

    题注:我相信进步。同时我又十分相信,人类具有决定幸福的能力。

    ——海涅

    我喜欢在天刚刚亮的时候,去小区的公共健身器材那儿练几下。那里有简宜的走步机,双杠,单杠,篮球场……旁边,还有两个小巧的垃圾筒。

    每天都能遇见一位女人,三十五六岁的样子,骑一辆破旧的三轮车,拿着自制的铁耧,仔细地在垃圾筒里翻找。有时她会带上自己八九岁的女儿,在她工作的时候,让孩子在健身器材那儿玩。

    那天她翻找到一本书,很厚的一本书,封面已经撕去。女人露出欢喜的表情,小心地擦去书上的污物,随手翻了翻。这时她好像忽然想起什么,转过头高叫着自己的女儿,过来。

    孩子很不情愿地从走步机上离开。

    女人说,前几天教给你的字,都记得吗?孩子点点头。女人便翻到其中一页,用手指着,问,这是什么字?孩子说,大。女人满意地笑一下,又翻了几页,问,这个呢?孩子张了张嘴,答不上来。女人再翻几页,那这个呢?孩子说,不知道。女人慌了,哗哗地翻着书,这个呢这个呢?孩子答,不知道不知道。

    女人露出绝望的脸色,那模样很像一个病人突然得知到自己生命垂危。她愣在那儿,手里抓着那本书,瞪着惊恐的双眼,很久没有说话。

    也许是我的咳嗽声惊动了女人,她的目光从很远的地方被硬生生拉回,重新变得柔和。她对呆在一旁女儿说,去玩吧。再也无话。

    女人继续翻找着垃圾,动作却慢了下来。后来她终于停下,我看到,她的目光再一次变得绝望和悲伤。突然间,女人扔掉了铁耧,然后用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脸。她蹲了下来,肩膀剧烈地颤抖。

    听不到她的声音。但我知道,她在哭泣。

    我不知道面前的女人除了拣垃圾,还有没有别的收入;我不知道她的孩子有没有书读,晚上有没有一顿热饭。我只知道,在某一个清晨,一个拣垃圾的女人,因为她年幼的孩子,因为一本破书上的几个字,在某个肮脏的垃圾筒旁,哭得伤心欲绝。

    朋友去新疆

    题注:志当存高远。

    ——诸葛亮

    朋友去新疆。那是他的梦。那里有他的梦。

    我在站台上挥手,把一句祝福扔进车厢。朋友的眼睛晶莹湿润,像吐鲁番的某两粒葡萄。

    我给他买火腿肠和啤酒,以便他在车上独饮;给他买一本厚厚的小说,以便他在独饮后解闷。但即使没有小说和啤酒,朋友的行程也注定是舒坦和美妙的。

    因为他在奔向新疆。

    朋友为去新疆,做了多年准备。他熟背了那块版图上的所有城市和荒滩,他把网名改做“买买提”,笔名换成“呀克惜”,他蓄了胡子,买了花帽,他的鼻子扇动着,嗅着这个城市所有看似正宗的羊肉串摊。

    朋友辞了工作,别了女友。朋友把他的从前留在站台,当他再一次走出车厢,呵,新疆!

    可站台上我在想,在新疆,也会有类似的我,也有类似的我的朋友,类似的我去送类似的我的朋友,类似的我的朋友,也会表现出一种难以抑制的兴奋。

    他可能也会熟背我脚下这片版图上的所有城市和村镇,操练并不标准的普通话,或许会满乌鲁木齐寻着并不正宗的煎饼卷大葱,也会别了女友,辞去工作。登上列车的那一刻,我相信他的眼睛,也会闪烁出一种大海所特有的蔚蓝。

    对那个类似的我的朋友来说,我所生活的这个海滨小城,甚至整个胶东半岛,甚至除了新疆以外的所有的土地,都是神秘的,充满着诱人的生机。就像我的朋友,长久以来对于新疆的向往。

    生长的故土不会有梦想。无论这块土地如何富饶,如何博大,也包融不了梦想。故土不适合梦的飞翔,故土是用来衣锦还乡的。

    梦无限大,于是延至远方。尽管有时这些梦目的混乱,甚至是一个错误,一场灾难。但梦,在所有人看来,都毫无例外是斑斓的,充满着迷人的七彩。

    挥别故土,抵达另外一处风景。有人说,这是有梦的人生。

    奇怪的条件反射

    题注:老是考虑怎样去做好事的人,就没有时间去做好事。

    ——泰戈尔

    公交车行至路口,突然停下了。司机告诉我们,有位女士刚才丢了钱包,所以大家暂时不能下车,得等警察前来处理。末了,不忘加一句,谢谢大家合作。

    正是下班高峰,车厢里挤满赶着回家的人。身边一位中年男人不断向我抱怨:这么做有什么用?刚才那几站,下了多少人啊!谁偷了钱还会在这里傻乎乎地等着束手就擒?这是白白浪费我们时间嘛!其实我也这么看。不仅我,车上大多人都这么看。可是没有办法,查不到小偷是一回事,不查,又是另一回事。

    果然,警察过来后,只是简单了解了一下情况,给丢钱的那位女士备个案,就算处理完了。其实警察也没有办法。只是丢了几十块钱,不可能挨个乘客搜身。

    回了家,把手提的大纸袋往茶几上一放。突然,惊出一身冷汗。

    那个大纸袋里,不知何时,竟多出一个钱包!忙打开,里面除了几十块钱,还有那位女士的照片。照片上她的一双美目瞪着我看,似乎在说,把钱包还给我。

    事实很明显了。有人偷了那位女士的钱包,未及下车,被发觉了。可是,可恶的小偷却在警察到来之前,将偷来的钱包,塞进了我的手提袋。

    多险啊!假如那警察真的挨个乘客搜身,我现在,还不正在派出所里饱受煎熬?

    脑子里闪过第一个念头,就是赶快找到那位女士,把钱包还给她。怎么找到那位女士?当然是去派出所报案。可是,人却是坐在沙发上,纹丝不动。

    警察们会相信我吗?会不会以为我就是那个窃贼,现在良心发现了?我又如何证明这钱包不是我偷的?仅凭归还了钱包,说明不了任何问题。或者,即使警察不跟我计较,那位女士会不会反咬我一口,说她钱包里少了钱?这种事,又不是没听说过。

    再说那位女士真能记清她钱包里到底有多少钱吗?令人怀疑。假如她记错了,多说个三五百的,我岂不是当了冤大头?

    突然外面有警车在叫。吓得我赶忙把钱包,扔到了沙发底下。

    思前想后,我还真的昧下了那几十块钱,然后把那个钱包,扔进了垃圾箱。钱包在垃圾箱里张开,露出那位迷人女士的靓照。她盯着我看,看得我好不自在。

    从此后我便形成了一种奇怪的条件反射。只要听到别人说“我钱包丢了”,心就会怦怦直跳,并且,紧紧地护住了自己的口袋。

    谁为你重装生活

    题注:你失掉的东西越多,你就越富有:因为心灵会创造你所缺少的东西。

    ——罗曼·罗兰

    早晨起来,发现电脑竟不能正常启动。主机虽嗡嗡响着,浏览器却是漆黑一片。重启,不行;再重启,仍是不行。我知道,像我这等菜鸟,肯定拿它没办法了。

    打电话请朋友帮忙,朋友说得重装一下系统,不过白天没时间,只能晚上。于是想,干脆上街转转吧。每天被写稿约稿刺激得头昏脑涨,清醒一下也好。

    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转,才想起好像好久没有上街了。以前看过一个小故事,说夏夜居民区突然停电,大家不得不从电视机旁走开,凑在院子里闲聊,竟重新有了邻里的味道,竟感觉人生美好得很,闲淡得很。那么今天,我该是上街来享受闲淡了。

    心里却总是挂念着电脑的事。那存在硬盘上写了一大半的小说,会不会因数据损坏而丢失?那存在信箱里的一些电话号码,会不会因服务器升级而失踪?王编辑有没有在网上找过我?李作家有没有因为我在QQ上跟他说的那句话而恼火?整整一天,去书店,逛报摊,钻商场,腿没闲着,脑子也忙得一团糟。如果你问,电脑坏了,跟本来就没有电脑不一样吗?当然不一样。没有电脑的话,我会想这么多吗?

    便很怀疑那些因停电而重新享受闲淡人生的鬼话。假如世上没有电,生活当然会变得简单;但后来有电了,有电又停电跟原本就没有电,肯定是两回事。也许那些人一边聊着天,一边却在关心着电视剧里女主角的命运,心急火燎地盼着快来电快来电。后来终于来电了,小区一片光明,这些人的生活在一刻,也一片光明了。他们会不会马上撇了聊到一半的话题,撒腿奔向客厅里的电视机?

    这太有可能了,甚至几乎是一定的。与其说那是闲淡,不如说那是煎熬。就像现在的我,竟然比平常的日子还累,还心焦。

    晚上朋友来了,鼓捣一阵子,终于,电脑又可以正常运转了。电脑桌面忽地出现的那一刻,我的心一阵狂喜,生活也一片光明。这感觉,真是太幸福了!

    我知道,系统被改变了,或里面有病毒了,或被损坏了,都可以格式化,可以重装了事。重装后,还会变得和以前一样。可是你的生活一旦改变,或因电视而改变,或因电脑而改变,或有了某种欲望,或染上某些“恶意代码”,总之,一旦形成为某种习惯,那么,你将很难回到从前。

    谁能为你重装生活呢?没有人。也许你自己可以,但很难。

    突如其来的财富

    题注:金钱不是做奴隶就是做主人,二者必一,别无其他。

    ——贺拉斯

    一艘客轮遇上了风暴,一位男人被抛进茫茫大海。

    男人在海上飘了很长时间,终于飘到了一座孤岛。岛上气候恶劣,野兽成群,食物稀少,男人想,自己可能会死在这里了。

    男人每天站在嶕石上等候路过的船只。有那么几次,他看到有船远远地经过,他挥动衣服,高声求救,但每一次,都是以失败而告终。

    冬天马上就要来了,男人想,自己恐怕真的坚持不下去了。更要命的是,这时他生了一场大病,他四肢无力,行动困难,喉咙里发不出任何声音。他想,还是把自己解决掉算了,免得在难熬的痛苦中死去。

    男人走向孤岛深处,他在为自己寻找一块合适的墓地。他找到一个浅坑,他想用一块尖石结束自己的生命,但这时他发现,浅坑里面,竟然堆满了金子。

    他知道自己突然变成一位富翁。但这时他更伤心了,他想,假如在以前,这些金子,足可以让他非常舒适地过完后半生,而现在,他却要死去了。

    男人在浅坑中坐了一会,他突然认为不应该这样死去。他觉的就这样死去的话,对不起这一堆金子,对不起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男人挣扎着起来,他想为自己造一条船,一条可以让他离开孤岛重返陆地的船。尽管在这之前,他甚至没有拿过斧头。

    男人用非常简陋的工具砍倒了一棵棵巨树,然后用在海滩上拣来的绳子扎制成一条最简宜的船。确切说那只是一个船形的木筏。这个木筏,用了男人两年的时间。男人纳闷,他竟然可以一个人在这座孤岛上生活两年。

    木筏很小,男人只能带走极少量的金子。他想这些也足可以让他变成一位富翁了。他在海上飘了两天,终于遇到一艘大船,他得救了。船上所有人都被他的勇气惊得目瞪口呆,他们说,那样的一个木筏,哪怕只是一个很小的海浪,也足以将它击成碎片了。

    然而男人却得救了,靠一个最简陋的木筏,这真的是一个奇迹。

    男人回到了自己的国家,用这些金子,开始了他最初的创业。他真的成了富翁。

    有人问,如果没有当初的那些金子,你能有今天的这些成就吗?他说,如果没有这些金子,我早死在那个孤岛上了。其实那些金子,不过是救了我一条性命。

    后来男人的事业越做越大,随之而来的危机也越来越多。有一次男人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的事业大厦几乎在一夜之间坍塌。男人挽救了几次,没有成功。最后男人决定铤而走险,他窃取了另一家公司的商业机密,结果,他锒铛入狱,一夜之间,失去了所有。

    男人受不了这种从富翁到囚犯的巨大落差,竟然在狱中忧郁而死。

    其实,所有突如其来的财富都是这样,它可以给你力量,令你脱离绝境;也可以迷你方向,让你丢掉性命。

    我们生活的地方

    题注:人的一生不像想象的那么好,但也不像想象的那么坏。

    ——莫泊桑

    我的左侧约四米,有一根很粗的塑料管道。每隔几分钟,里面便会冲下来一股液的脏物。大都是排山倒海之势,哗,城市的下水道,便又多出了许些内容。

    上方,四米左右,常有人跳舞。高跟鞋敲打着脆弱的地板。偶尔也会飘来音乐,增加城市的嘈杂与不安。

    右侧,约两米,我知道,此刻有一位姑娘。或许她穿了迷人的睡衣,或许她正会着她的情人,或许她正捧着一本书。这无法考证。但毫无疑问,此时,她是存在的。

    下方,四米左右,是堆着杂物的。我记得有人曾在那儿养过一条狗,一条很大很凶猛的狗,臊腥的气味飘得很远。现在那儿没有狗了,但气味尤在。现在,那间屋子,就装着那样夹着稀薄气味的空气。

    所有的这一切,都真实地存在着。尽管我看不到,但这并不能抹去他们存在的事实。这些东西,这些人,被天花板,木地板,红砖,水泥,钢材,石灰,宝丽板,三合板,五合板们所隔开。这些东西不讲道理地分开了一个固有的整体空间,也阻隔了我的视线。

    我只能够看到我的床,我的书柜,我书柜里面的书,我的天花板上的吊灯,我的墙壁上的瓷砖。这一切那么美好。这一切被挤在这一个狭小的空间。空间里有一个我。有人说,这是我的家,这是我的房子。

    只有房子里的一切,与我有关。那根下水管道,那个姑娘,那曲舞蹈,那条狗,那条狗的气味,他们属于另外的狭小空间。他们过得很好。很舒服。我知道。

    或许有一天房子会被推倒,很彻底。所有的空间都融为一体,只剩下空间。除了空间,什么都没了。但我还在。

    还会去另外一个地方安家。还会有类似的管道,另一位姑娘,另一曲舞,另一条狗。

    他们同样与我无关。

    这就是城市。

    屋子里长出一棵香椿树

    题注:生活是我们在自己喜欢的环境中所遵循的一种习惯。

    ——巴尔扎克

    刚去那个城市的时候,时间紧,随便租了一间平房。后来住习惯了,就懒得再搬。屋子里很潮,又暗,门前一棵大香椿树遮住了窗口的阳光。好在我很少在屋子里闲呆,回来倒头就睡,睡醒锁门上班,住处的好坏,也就无所谓了。

    那天醒得早,去墙角挪动一个花盆,竟发现那里长出一棵香椿树!地面是红砖铺就,香椿树从砖缝里钻出来,树高已达膝盖,叶片绿中带红,长得蓬蓬勃勃。我盯着那棵树,感觉不可思议。很明显,门口那棵香椿树把根须伸到这间屋子的地下深层,然后从其中一个根须上,长出来这样一棵幼苗。它肯定生长了很长时间,而我竟没有发觉。

    去院里的水龙头旁洗脸涮牙,遇上了房东。我告诉她,我住的那间屋子里,长出了一棵香椿树。房东有些抱歉地朝我笑笑,她说那屋子是有些潮,又背阴。这样吧,以后每个月把你的房租减去二十块。倒是我有些不安了。我说我绝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告诉你一件稀奇事而已。她说真的对不起……房租每月减二十块,从下个月就开始,我决定了。

    上班途中,越想越觉得这件事好笑。我只是说了一件蹊跷事,她竟以为我嫌房租太高。于是打个电话给女友,想把这乐子与她分享。想不到女友在那边沉默了半天,竟抽泣起来。她说不喜欢那份工作的话,就回来吧。我说我没有不喜欢这份工作,我只是想告诉你屋子里长出一棵香椿树。她说我知道你肯定生活得很苦,我知道你的工作肯定不顺心,住的地方像牛棚,你快回来吧。女友呜呜地哭,让我的心里很不舒服。最后她竟肉麻地发誓,不管如何,我会永远爱着你。

    在办公室我再一次想起屋子里长树这事,就告诉了我的主任。我说我把这件事说给我的房东和女友听,你猜她们有怎样的反应?主任看着我,尴尬地说,其实我也想每个月发些住房补贴给你,可是咱们公司有规定,只有工作满一年的职员才能享受这个待遇。我说我绝不是跟你要住房补贴,我只是告诉你一件奇事。主任不理我,他说你等等啊,我去申请一下试试看。一小时后主任回来,拍拍我的肩说,破格通过了。从下个月起,你就可以去财务领八十块钱的住房补贴了。

    房租免掉二十,再加八十块的住房补贴,我等于每个月多赚了一百块钱。我想这真有意思,不过因为一棵树,怎么他们突然对我这么友好?下班时经过一条街,街边蹲满了算卦的。我想不妨问问他们,屋子里长出一棵树,有没有什么说头?

    我随便问了其中一人。那人一听,眼睛就亮了。他说好兆头啊!屋子里长出树,生活有了绿意,说明你的生活,从此将生机盎然!他的话倒是让我很受用,于是给了他五块钱。

    走了一会儿,我又问了第二个。他一听,头马上摇得跟风车似的。不是好兆头!他说,你想,方方正正的屋子就是一个囗,树即为木,囗里加一木,不成“困”了?这说明你近期的生活,肯定将困难重重。听他这么一说,心里很不舒服。给他五块钱后,一个人站在街口发呆。

    过了一会儿,我想被一棵树折磨,真是不值得。于是打电话给一位朋友。我说今天晚上我没什么事,你来我这儿坐一会儿?他说好啊。我说我再告诉你一件事,今天早晨我起床后,竟发现屋角长出一棵香椿树!长到小腿那么高了……他说等等,长多高了?我说小腿那么高了。他说好,一会儿,我找你喝酒。

    我坐在床上等他,盯着那棵香椿树。一会儿朋友来了,提了一瓶酒,握着两枚鸡蛋。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多,就是没聊香椿树;那天我们俩喝得很痛快,一瓶白酒被全部干掉。我们的下酒菜是:香椿芽炒鸡蛋。

    后来我想,自打发现这棵树后,他是我见到的惟一正常的人。

    无限延期的惩罚

    题注:使人俱不若使人爱,使人爱不若使人敬。

    ——李惺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我把一只毛毛虫塞进一位女同学的后脖领。女同学猛然受到惊吓,原地蹦两下以后,竟开始围着课桌转圈。于是慌乱之中,她扭伤了左脚。整整一个下午,扯开嗓子嚎。

    理所当然,她的家长找上了门。我记得父亲红着脸给他们道歉,父亲说,你放心,我不会轻饶了这小子!

    每一次闯祸,回到家,父亲迎接我的,都是一把上下翻飞的笤帚。我想这次,那把苕帚,一定会让我的屁股皮开肉绽。

    女同学的家长走后,父亲把胆战心惊的我叫到身边。他说你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事吗?我说知道。他说你知道我会怎样惩罚你吗?我说知道。父亲就挥了挥那把苕帚,他说你先去做作业去,等吃完饭,我再收拾你!

    心神不宁地吃完晚饭,我蹑手蹑脚地往自己的房间里钻。父亲拦住我,他说你躲什么,怕挨揍?我说是。父亲说那我今天不揍你了,正好我也有些累。等明天吃完晚饭再补上!说完,他又一次挥动了那把苕帚。

    第二天整整一天,我过得很不安稳。我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搞那样的恶作剧。这很奇怪。以前,哪怕屁股还在火辣辣地痛,我也不会对自己的所为产生哪怕丝毫的悔恨。父亲落在我屁股上的苕帚,甚至让我有了英雄般的感觉。而这次,父亲不过把一顿暴揍延迟了一天,却让年幼的我,产生出几许愧疚。

    尽管那些愧疚,更多地来自于我对皮肉之苦的恐惧。

    晚饭后,父亲仍然没有揍我,他好像忘记了要揍我这件事,这让我窃喜不已。可是三天后,当我以为一切都已经过去,父亲却突然对我说,还记得我要揍你吗?我紧张地说记得。我知道这个惩罚终于还是没能逃得过去。想不到父亲说记得就好,我还以为你忘记了。然后他摆摆手,让我去睡觉

    必须承认,一个不知何时会突然降临的惩罚,对那时的我,无异于一场折磨。有时我甚至希望父亲马上揍我一顿,我想那样的话,我就轻松了。既然惩罚已经过去,那么我还可以搞恶作剧,还可以把一只毛毛虫,塞进某位女同学的脖领。

    可是父亲却将惩罚遥遥无期地拖了下去。每当我要忘记时,他就会适时地提醒我,让我再一次紧张无比。而每一次,他都会摆摆手让我做别的事去。这种缓期执行的做法,让我从此小心冀冀,不敢做任何错事。

    多年后父亲说,知道当时为什么不揍你一顿吗?我问为什么。父亲说,因为你上学了,长大了。你长大了,我就不能用对待小孩子的方式对待你。不过,错误是你犯下的,你当然要受到惩罚。这个惩罚,就是我把你最害怕的惩罚,无限期地在你的心中拖延。让你时时后悔,时时愧疚。你想,这是不是比揍你一顿管用?不过……说到这里父亲笑了,他摸摸身边的苕帚。他的动作让我再一次胆战心惊。

    即使现在,有时我和年迈的父亲吃饭,也会突然担心起来。我想,会不会有一天,父亲突然对我说,昨天你又犯了错误,来,两罪并罚,撅起屁股!然后,操起那个苕帚……

    看来,让一个犯错的人心生愧疚,远比让他皮开肉绽,要好很多。

    请与我保持距离

    题注:极少数人有理智,多数人有眼睛。

    ——查尔斯·丘吉尔

    去银行办业务,总感觉背后刀子般的目光。有人就那样紧紧地挨着你,感觉像训练有素的间谍。有时我会指指“一米线”,告诉他我马上就要输入密码。想不到对方却是耸耸肩安慰我:“不碍事的。”语气和眼神,极为坦诚。

    那目光和神情,总令我不解;换句话说,他越坦诚,我越不安。尽管我也相信,那背后之人应该不会流氓到偷记了我的密码,然后从我的存折里取出一大笔钱。却仍然想,不是有“一米线”吗?为何不能站在“一米线”外等?“一米线”是供的,还是用的?

    总有人呼吁要缩短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身体上的,还有心灵上的。理解。这世上,每个人都孤独,于是就开始加强与陌生人或者朋友间的交流。网络上的视频聊天,酒吧里暖昧的灯光,距离都短得让人心惊。其实没关系,只要两厢情愿,“零距离”甚至“负距离”也没有关系。可问题是,总会有人,或陌生人,或朋友,在进入你心里所能承受的“一米线”距离时,根本用不着与你商量。这时,你可能便会局促不安,甚至于反感了。

    某一天正写稿子,有朋友来访,跟他说你先自己看半小时电视,编辑催稿子呢。对方笑着说忙你的忙你的,很大度的样子。半小时后,客厅里已不见了朋友。推开卧室的门,这家伙已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了,旁边,我的几本宝贝书也被他翻得一塌糊涂。能跟他说什么呢?都是那样好的哥们。也许对一些坦诚且不拘小节的人来说,朋友间是不应该有隐私的,更甚至距离。

    朋友曾在酒席上给我介绍一位陌生人,说此人如何如何了得,寒暄一番后,就似成了朋友。酒席完毕,便被此人缠住。“家住哪里?”“手机号我有,家庭电话呢?”“对了你当初为何不继续你的生意呢?”“为什么要写作?”哪里是在聊天,简直是在审问,刀刀都对准了你的心脏。拂手而去显然是不礼貌的,只好支支吾吾,答非所问。感觉极像是他在前靠,我在后退,他白白浪费了一个夜晚,距离仍被我小心冀冀地保持着。

    不是我自视清高,刻意封闭。总以为,人与人之间,心与心之间,总该保持那么一点距离。真正的“零距离”是不存在的,那会让彼此不安。我把这距离当成是心理上的“一米线”。越过了这个距离,你的每一步靠近,都令我极不舒服。尽管我知道你并非恶意。这与“善意”或是“恶意”无关。好像,银行里的“一米线”也并非专为有“恶意”的人准备的。心存这个想法,好似有些肤浅了。

    想跟一些人说:请与我保持距离。对陌生人,也对朋友。

    虚构的负担

    题注:人类往往少年老成,青年迷茫,中年喜欢将别人的成就与自己相比较,因而觉得受挫,好不容易活到老年仍是一个没有成长的笨孩子。我们一直粗糙的活着,而人的一生,便也这样过去了。

    ——三毛

    星期一早晨,你去上班。你知道,又将开始重复漫长的一周。在嘈杂的办公室里,你听说某一位同事加薪了,理由是她的电脑操作水平远胜过你们。这深深地刺激了你。于是你想,以后,应该恶补一下电脑了。

    又一位同事向你展示她新买的皮衣。这皮衣你也想买,但看看那令人咂舌的标价,只得作罢。后来那位同事说“我老公的奥迪……”,你更加不能忍受了。因为男友送你回家时,总是骑着他那辆破摩托。

    中午没事的时候,大家聚在一起闲聊。你没有参予,因为他们谈的是海菲兹。你很少听他的音乐,即使听,也听不懂。但这时你想,也许明天应该去音像店买回一本,为什么唯独自己听不懂呢?你太想给自己培养一种更高层次的品味。

    下午你抽空写了几张名信片,你发现自己的字丑陋不堪。其实你的字一直不好看,键盘敲得久了,好似更为明显。你记得家里还放着一本几年前的字贴,你想,说什么也要找出来,抽空练练字了。

    晚上你接到一位老同学打来的电话,约你周末参加一个同学聚会。他说只是叙叙旧而已,绝对没有别的目的。但你知道他开了很大的公司,属于款儿一类的。你想他不可能没有别的目的,最起码,也是怀有一种暴发户的招摇心态吧。于是你说可能会没时间到时候再说吧。放下电话,你叹了一句:人比人,气死人。

    睡觉前你还在想这些事。你搞不懂为什么自己不可以加薪,买不起皮衣,听不懂高雅音乐,写不出漂亮的字,开不了公司。你感受到一种来自于琐碎但巨大的生活压力和精神负担。

    这些事,细小的、琐碎的事,始终伴随和贯穿着你的生活。

    双休日,你变得忙起来。你去电影院看刚上市的大片,急匆匆地逛超市,到处翻找你的字贴,去音像店买海菲兹的碟片,去书店买专业的电脑书籍,陪朋友下无趣的跳棋,打各种各样的电话,寄天南地北的贺卡,关注周末的某一档电视节目,甚至于,你仍然参加了那个老同学的聚会。你感到所有的一切都不可回避,都必须去完成,你忙得象旋转的陀螺,不能让自己停下。

    其实细想,你很有些自作多情和跟自己过不去的味道。这世上每天都有人在加薪,无非这次正好轮到了你的同事而已;有皮衣和奥迪车的也很多,他们不见得果真比你富有;你并不欠海菲兹和高雅音乐什么,刻意让自己制造一种虚假的雅,反而是极致的俗;字写得不漂亮也不要紧,没有人会跟你计较;至于各种各样的聚会,你参加与不参加,其实都不需要寻一个堂堂的理由。你之所以忙,之所以累,就因为你太重视身边发生的所有事,你敏感地认为这所有事都跟你有关,都需要你去思考、揭密、模仿、学习、参予、改进、乃至赶超。你大包大揽,所以你的时间不够用了,所以你活得累,身心疲惫。

    事实上,你不过是为自己虚构了种种压力和负担,然后,便觉得生活很繁忙很充实。

    但其实,你仍然生活在无聊之中。

    延续幸运

    题注:人生就像爬坡,要一步一步来。

    ——丁玲

    影星陶红在踏进影视圈以前,曾是一位花样游泳运动员。那时,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里需要几个跳水的镜头,剧组跑去挑人,便挑走了陶红。后来,陶红以她极具感染力的笑容赢得了该片女二号的位置,并从此一鸣惊人,成为很多人喜欢的影星。

    成为一部片子的女二号对于陶红来说,无疑是一个意外的幸运。

    女作家叶广芩曾是西安某医院的一名护士,一次她看到一位同事在为杂志里一篇小说的情节掉眼泪,便开玩笑说:“为这伤感太不值得,这样的文章我也能写。”就这样,她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再后来,叶广芩便一路写下去,划出了完全不同的人生轨迹。

    第一篇小说的意外发表对于叶广芩来,也是一个意外的幸运。

    假如没有《阳光灿烂的日子》,假如没有同事的眼泪,那么,陶红也许会成为一名非常优秀的花样游泳运动员,叶广芩也许会成为一名非常优秀的护士长。但无疑,现在,少了一位影星,少了一位作家。

    极具表演天赋的陶红本应是属于舞台的,同样,极具写作天赋的叶广芩也本应属于文学。但成就她们的,并非刻意,却是意外。

    同样的例子,不枚胜举。

    我在想,假如陶红继续她的运动员生涯,假如叶广芩继续她的护士生涯,假如她们只不过把两次意外的幸运当成人生的经历,那么,她们也许会成功,但不可能到达人生的巅峰。她们最终的成功就在于,好好把握了一次意外的幸运。最为关键的是,她们把这种意外所带来的幸运,无休止地延续下去。

    有些幸运是可以延续的。而延续幸运,除了天赋,还需勤奋,以及磨练。

    延续下去,便达到另一种成功。而事实上,这个延续的过程,才是磨练的开始。

    弗·培根说:骤来的幸运造成一个活动家或躁动者,但是经过磨练的幸运却造成干材。

    这并非易事。其实,延续幸运的过程,远比意外幸运的来临,要艰难得多。

    眼前的快乐

    题注:世上最无谓的事就是按钟声安排自己的行动,而不按照正常的理性与智慧的裁夺。

    ——拉伯寺

    星期天去书店买书,路过朋友的小店。心想好久没见到这位朋友了,不妨进去打个招呼。

    朋友正在下棋,见了我,简单寒暄几句,然后让我先喝杯茶。朋友抱歉地说,马上完马上完。这时起身就走,显然不太礼貌,心想就等他下完棋吧!我是他的朋友,难道下棋的那位不是?

    那盘棋,朋友输得一踏糊涂。他把棋盘一推,对我说,来,你和他杀一盘,给我报仇。说实话,不用他说,我也早想奔赴疆场了。三年多没碰棋,看朋友下得这么臭,当然手痒得很。于是开始下棋,从一盘,到两盘,然后三盘。输了,想赢;赢了,还想赢。最后一盘棋下完,看看表,已是下午一点多了。

    朋友留我吃饭,态度不容推辞。我说我还得去买书呢!工具书,大上个礼拜天就该买了。朋友说好不容易来一次,怎能不吃饭就走?吃完饭我开车送你去!我这还存了一瓶伏特加呢!朋友这么一说,我不仅肚子咕咕叫,口水也快要流下来了。心想反正好久没喝酒了,这次就喝点,何况还是伏特加。匆忙炒了几个菜,与朋友推杯换盏起来。

    这顿饭吃得过瘾,喝得也爽快,一瓶伏特别很快被我们两个干掉。喝完酒又喝了杯浓茶,这才想起买书的事。我对朋友说,快送我去书店吧!朋友歪在椅子上露着酒后特有的傻笑,你看我喝成这样,还能开车吗?

    没办法,只好一个人去。摇摇晃晃走到门口,再一次被朋友拉住。别去了,他说,陪我去洗海澡吧!等洗完海澡,醒了酒,我开车送你去。朋友的话又让我想起自己有近一年时间没洗海澡了,竟愉快地答应了他。于是和他步行十分钟,去了海水浴场。那个下午,我游得那叫畅快。

    海澡洗完了,天也黑了,书店也关门了。朋友倒真的开车送我,不过是送我回家。在车上,朋友对我说,下个礼拜吧,如果有时间,你还来找我,我一定开车送你去书店买书。

    说实话,那天我玩得非常快活。既过了棋瘾,又过了酒瘾,还过了海澡瘾。除了没去书店买书,我认为那是美妙的一天。对我来说,好像下棋喝酒洗海澡,哪件事都比面对一堆砖头似的工具书有诱感力。可是我那天的本来目的,不是去书店买书么?

    我们去做一件事情,途中总会分出一些事来,这些事会让你迅速忘掉本来的目的和旅程,并让你为自己的拖沓寻找理由,然后将自己轻易原谅。

    之所以你会沉溺其中,只因为,那是眼前的快乐。

    鱼的启示

    题注:活着就要学习,学习不是为了活着。

    ——弗·培根

    精于垂钓者都知道,假如有大鱼上勾,硬把鱼往岸上拖,是很糟糕的事。其结果,不是钓线被扯断、鱼钩被拉直,就是鱼嘴被撕裂,这时,本已上钩的鱼也会逃走。

    正确的做法是,当大鱼上钩,钓者对于鱼的挣扎,应该有一个合理的迁就。这时的钓线,应该放得适长,任由鱼拖着跑,等鱼累了,再慢慢收线;这时鱼再一次挣扎,钓者也再一次放线,鱼累了,再收。几个回合下来,鱼们往往会精疲力尽,任由钓者拖上岸。

    也会有精明的鱼。被勾住嘴巴的鱼假装奄奄一息——或者是在真的休息,当钓者在快速收线的时候,鱼突然向相反的方向猛地一扯,于是钓线被拉断,或鱼钩被拉直,或鱼嘴被撕裂。总之,鱼却是逃了。

    但这样精明的鱼,很少。

    生活中,我们也常常被一条无形的线所拉紧,于是你挣扎,奔突,拼尽全力,但结果,却无异于自杀。

    有时候,你休息一会,打个盹,醒来,体力和精力得以恢复,突然奋力一搏,反而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这时,也许,你便会像那条绷断钓线的大鱼一样,自由了。

    原因

    题注:如果你要成功,你应该朝新的道路前进,不要跟随被踩烂了的成功之路。

    ——约翰·D.洛克菲勒

    一条街上新开了两家水果店。一样的营业面积,一样的店面装潢,一样的进货渠道和一样的零售价格,甚至连两个老板的笑脸,也是一样的和蔼和亲。但奇怪的是,街头那家的生意,就是不如街尾的那家。并且,对比一天比一天强烈。

    于是街头那家的老板派自己的伙计前往打探。伙计回来说,人家总是把样品摆得齐整,红扑扑水灵灵便惹人爱,哪像咱们,一筐筐地堆放在店里,档次显得低了许多。老板觉得有道理,便按此法摆放。几天后,生意果然有了些好转。可一段日子过去,又是门可罗雀,再看另一家,生意仍是出奇地好。

    伙计第二次前去打探。回来说,人家在摆放样品的时候,总是在旁边摆上一些皱巴巴的烂果子,虽然这些烂果子最终卖不掉,但却衬托了其它果子的好,你想,这样一来,顾客们怎能不觉得他的水果比我们的高档?老板听后,觉得甚有道理,便也在好水果旁摆上烂的水果。可结果仍然和第一次一样,生意在好了几天后,又是一天不如一天了。

    伙计只好第三次前去打探。这次回来说,人家总是卖出一些平常水果后,再给顾管赠送一点稀缺水果。这样,利润虽然薄了些,但岂不正迎合了那些贪小便宜的顾客?人家是让顾客盯着他们的果子,我们呢,总是让自己盯着顾客的钱包。老板一听,是啊,太有道理了啊!再次依法炮制,可是,生意仍是仅有几天的起色,后来再一次陷入困境。

    伙计最后一次前去打探,回来对老板说,现在,我们和他们的经营,完全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区别了。老板很纳闷,问他的伙计,那么,为什么顾客们都喜欢去他那儿,却不愿意来我们这儿呢?

    伙计想一想,说,我觉得现在只有一个原因,那便是——顾客们已经习惯了。

    原谅别人等于解脱自己

    题注:世界上最宽阔的东西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心灵。

    ——雨果

    我的一位朋友,这么多年来,一直生活在愤怒、沮丧、仇恨和痛苦之中。

    其实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朋友和他的同学一起大学毕业,一起去一个公司试用。他们是无话不谈的哥们,这之前,亲如兄弟。

    他们一起拜访了一位大客户,几乎谈成一单大生意。已经有了初步的意向,只等第二天签合同。朋友和他的同学非常兴奋,在宿舍里喝酒庆祝。结果朋友酩酊大醉,一直睡到第二天凌晨。醒来后,发现他的同学不见了。等去了公司才知,他的同学竟趁他烂醉如泥的时候,再一次拜访了那位客户,并提前签成那单生意。当然,所有的功劳都成了同学一个人的。

    朋友找他算帐。对方辩解说,喝完酒,心里不踏实,所以打算连夜将那个合同搞定。想和他一起去,可直叫了他半个小时,也没能把他叫醒。朋友当然不信,和他争吵。可是有什么用呢?因为那单大生意,朋友的同学升了职,并一直做到部门经理;而我的朋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是公司的一个小业务员。

    朋友接受了事实,继续埋头苦干。也谈成几单重要的生意,一年后也升了职。可他就是不能原谅那位同学。他和同学彻底绝交,拒绝去一切有他那位同学的场合。他告诉我,只要看到那张脸,他就愤怒到几乎无法自控,恨不到冲上前去,将那张脸砸扁。

    他说,他什么都可以宽容,但就是不能够宽容卑鄙;他谁都可以原谅,就是不能够原谅这位同学。

    其实朋友的同学多次找到他,给他道歉,说那时候刚毕业,还小,不懂事,请求他的原谅,并愿意把他调到身边,给他升职。可是我的朋友,对同学的道歉却是置之不理。他说为什么要原谅他?错误是他犯下的,他理应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这个代价,就是不理他,就是老死不相往来,就是一辈子刻骨的仇恨。

    可是我的朋友并不快乐,尽管他也升到了部门经理。可是同在一个公司,哪怕再小心翼翼,也难免会不期而遇。每到这时,朋友就会扭了头,铁色铁青。哪怕,一秒钟前他还在捧腹大笑。

    朋友说他很难受。本来,犯错的是他的同学,要受到心灵罚款的,也应该是那位同学。怎么到最后,竟成了他自己?并且,一直持续了好几年?

    我告诉他,因为你有了太多的恨——如果这也叫“恨”的话。如果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有了仇恨,而这个人就在你身边,那么,你就会不快乐,就会陷入到无休无止的愤怒、沮丧、痛苦和焦虑之中。

    那我怎么办?朋友说,要我原谅他?

    为什么不能呢?我说,虽然他曾经对你做过很过份的事,但这件事,并非大到不能够原谅的程度。那么,你完全可以试试原谅他。你原谅他了,就不必天天记恨着他曾经伤害过你,就不必刻意去回避他,他就不再是你的敌人。事实上,这几年来,你一直在放大一种仇恨,而当一种仇恨在心中被无限放大,便变得根深蒂固起来。你想,心中被仇恨占满了,快乐放在哪里呢?你原谅他曾经的过错,其实对于你,也是一种解脱。

    虽然朋友对我的话,抱着一种怀疑的态度,但他还是在第二天,试着跟他的那位同学交流了一下。结果,多年的积怨一扫而光,他们再次成了朋友。因为不必刻意回避一位同事,所以朋友的业务做得一帆风顺,并再次升了职。

    朋友说,也许我的话是正确的。因为他的那位同学,好像并不像他一直想的那样卑鄙。几年前,也许的确是因为他喝多了,也许的确是因为他的同学年少无知,但不管如何,他决定原谅他。他说,他的目的并不高尚。——原谅了他,就等于解脱了自己。为什么不呢?

    是的。原谅了别人,就等于解脱了自己。为什么不呢?

    正宗羊肉泡馍

    题注:感情淡薄使人平庸。

    ——狄德罗

    一路上我就惦记着,火车驶进陕西,我开始笑。然后出了站口,走上大街,不寻旅店,却先找一家饭铺,直到举了筷子,我一直在笑。

    一大碗羊肉泡漠,冒着热气,泛着浓浓的油花,香气便仿佛从毛孔渗进身体,透着舒坦。

    我嘴馋。这样的一大碗羊肉泡馍,我惦记了多年。

    其实全国都有羊肉泡馍,每个地方的做法和口味,却都不一样。最难忘的,是那年在山东淄博,在一个简易的饭馆。碗不大,里面放了烧焦的馒头,长长的油菜叶,几大片瘦羊肉,一个卧鸡蛋,一把葱花,那时跟朋友说,吃这一碗泡馍,皇帝都可以不做。

    喜欢吃,却吃不到最正宗的。便发誓,有机会去陕西,一定先吃上那么一大碗。

    闻着喷香的泡馍,吃起来,却有点失望。不是不好吃,而是不如想象的那般美好,也不如以往所吃的那般美好。在西安呆了十多天,换了好几家羊肉泡馍店,却是家家如此。碗都是巨大的碗,泡着切成小块的馍,不酥不软,硬硬的几乎有点咬不动。没有鸡蛋,没有葱花,内容只有碎羊肉和碎馍。那汤,也仿佛有些油腻。

    便想,越是正宗的东西,越不好吃。

    后来便与西安一个朋友有了生意上的来往,一次途经淄博,便请他吃羊肉泡馍。还是那家店,还是那种做法。我大呼过瘾,朋友却皱着眉,一副痛苦的样子。

    我问,不好吃?朋友低声说,这也算泡馍吗?

    却明白了。我适应不了陕西的羊肉泡馍,只因为,那不是我的故乡。只有故乡人,才能品出“正宗”的真正滋味。

    而我,即使在那里呆上十年二十年,在一碗正宗的泡馍面前,也是一个突然闯入的陌生者。

    对于泡馍的喜爱,便有了叶公的影子。

    各地都有泡馍,却都随着各地食客们的口味而变,形态各异。其实这些泡馍早已远离了最初的样子,远离了正宗,只徒留一个名号而已。

    想起家乡的疙瘩汤。一点儿面疙瘩,一瓢水,一点盐,有时再放一些菜叶,却是美味可口,回味无穷。久未归家,馋极,便去饭馆要一碗,都无一例外地漂了蛋沫,加了火腿,和了肉丁,内容丰富,却无滋味。但我想,外乡人肯定会对饭馆里的这种疙瘩汤赞不绝口,却对家乡的疙瘩汤皱起眉头。

    正宗的东西只属于一个地方,对于外乡人来说,是永远品不出那种美妙和内涵的。不仅因为口味上的差异,还因为,在异乡的正宗美味面前,你永远是陌生人。

    情感思维喷嚏——情人似刀

    你可以不吃水果,不吃牛排,但是,你不可以忽略你的一日三餐。因为,这是世界上,真正属于你自己的一日三餐。

    事实上,菜刀情人,才是真正的情人。

    因为这世上,并没有太多的浪漫。

    白水品质

    题注:只有情感,而且只有大的情感,才能使灵魂达到伟大的成就。

    ——狄德罗

    一个人,在其一生中,可能没有喝过啤酒,没有喝过咖啡,没有喝过香茶,没有喝过可乐,但肯定,喝过白水。

    白水是平民饮料。最平民的饮料。

    白水肯定没有啤酒热烈,没有咖啡香浓,没有茶的余韵和可乐的清爽。当我们探讨啤酒文化,探讨咖啡文化,探讨茶文化和可乐文化,会明目张胆地将白水忽略。白水没有文化。尽管,白水是伴随人类最悠久的饮料。

    很多人谈及白水,会说,如果不是渴得难受,肯定不会想起喝白水的理由。是的,是这样。其实这够了,足够。好象白水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替人解渴。白水不会给人类日益丰富的味蕾增添任何快感,它能够滋润的,只有干渴的喉咙。

    我认为,这是白水的品质。

    我还认为,婚姻就象白水。婚姻存在的目的,不是为你的生活增加刺激,而是在一种你几乎可以忽略的平淡中,消无声息地滋润你干渴枯燥的日子。

    假如婚姻有品质,那么,我认为,婚姻的品质,应该如白水的品质。

    因为,只有白水品质的爱情和婚姻,才可能长久。

    因为爱

    题注:爱情是空幻的,只有情感才是真实的,是情感在促使我们去追求使我们产生爱情的真正的美。

    ——卢棱

    某地的一栋大楼突然坍塌,一对夫妻被困在里面。

    他们被掉下来的天花板隔开,两个人虽然近在咫尺,彼此也听得到对方的声音,却不能够看到对方。他们不知道对方伤成什么样子,也不敢问。但天花板裂开一条狭窄的口子,这让他们的手,恰好可以紧紧地握在一起。

    一开始他们还可以相互说着鼓励对方的话,但三天过后,他们的喉咙便不能够发出任何声音。只是黑暗中,他们的手还可以相握,每隔一段时间,其中一只手便会有些细微的动作,然后另一只手,便会轻轻地回应。

    几天后他们被救出来,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两个人竟然都恢复了健康。所有人都认为他们被埋了这么长的时间,竟然能够活过来,简直是个奇迹。

    于是有人问,在那样几近绝望的漫长的时间里,究竟是什么力量,让你们挺了过来?

    他们的回答,却是轻描淡写:因为我们的手,一直紧紧地握着。我们必须要向对方传递一个信息,告诉对方自己还活着,给对方坚持下去的希望。而传达信息所需要的条件是,自己必须活着。

    就这么简单。

    还听到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探险队在沙漠中迷了路。他们吃掉了所有的食物,喝完了最后一滴水,最后只能在帐篷中等待着死亡或者救援。几天后他们被救援队发现。只不过,救援队从十几个人中,只救活了两个人。而他们,恰好是一对夫妻。

    其实当救援人员发现他们的时候,两个人已经晕了过去。只是他们仍然面对着面,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他们的脸,贴得很近。

    事后,有多事的专家做出解释:他们活下来的原因,是由于他们相互吸收了彼此呼出的水气。因为人在呼吸的时候,总会带出少许的水气。而他们面对面的拥抱,恰是吸收水气的最科学的姿势。

    那么,等于说,之所以他们能够最终生还,缘于他们的拥抱;而他们紧紧的拥抱,则缘于他们的爱情。

    握手与拥抱,爱情的最原始的表达。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绝境中,很多奇迹的发生,正缘于这两种最原始的表达,缘于人类伟大且纯粹的爱情。

    所以爱

    题注:良心是灵魂之声,感情是肉体之声。

    ——卢棱

    芸芸众生,为何有爱?我说,为搀扶,为别离。

    先是羞怯怯地,小心冀冀地,指尖相触了,心灵打开了,爱情在不经意中降临。然后,轻轻的碰触,变成自然的相牵,再变成紧紧的拥挽。女孩搂着男孩的腰,男孩揽着女孩的肩膀。这时的爱情,呈一种狂热的表达,更似向世人的宣告。

    日子急匆匆地,似飞鸟划过。男孩女孩,转眼成为一对老人。皮肤不再有动人的光泽,眸子里不再有荡漾的水波,甚至,老到可以忽略了性别。但经常,你仍然会看到老人们颤巍巍的搀扶。这时的爱情,则呈一种静静的流露,更是彼此的依恋。

    牵手并不肤浅,搀扶更为厚重;牵手变成搀扶,爱情成长为熟透的果。蜕掉岁月的茧,两只幸福的蝴蝶,在黄昏,翩翩起舞。

    芸芸众生,为何有爱?我说,因对方老去时,需要你的搀扶。

    我知道爱情可以长久,我还知道相偎不可能永恒。别离总是不可避免,因为生命太过短暂。

    爱人可能先你而去,或者,你先爱人而去。去了,人世间注定会留下一个孤独的影子。假如没有走到一起,就不会有别离;但你爱一个人,你们历尽千辛,彼此相依为命,最终的结局,却仍然是分离。很残酷,但无法避免。

    真正属于你们共同的日子,又有多少呢?

    为别离后不会有内疚,要相爱;为别离前不会有孤独,要相爱。那么,别离的一霎,爱情将成为永远。

    因为有爱,开始牵手和相拥;可是牵手终会成为搀扶,相拥也终会成为别离——

    所以,要相爱。

    结婚的理由

    题注:女性的直观经常胜过男性为之骄傲的知识的自负。

    ——甘地

    突然接到一位异性朋友的电话。从北京打来长途,只为告诉我,她要结婚了。声音很是兴奋。

    着实令我吃惊不小。

    朋友还算不上一位独身主义者。可是她的生活习惯,以及对待婚姻的态度,一直在向我们传达着一个确凿无疑的信息:起码在几年之内,她会拒绝婚姻。事实上,她曾经多次这样说过,语气近似于发誓。

    所以在确信她不是开玩笑以后,我所表现出来的惊讶,绝不亚于她当选为全国妇联主席,或者在奥运会上拿了百米金牌。

    理由呢?我问。

    此时我在等待电话那边的故事。一个人坚定不移的态度突然被轻而易举地摧毁,肯定是生活中发生了什么事。并且,那应该是惊天动地的大事。

    想不到,她的回答,让等待故事的我,很是失望。

    她说因为一幅挂画。那是所有的理由。

    星期天,她往墙上钉一幅画。画是横幅,很宽,她爬上一把小椅,将画展开。她用右手按住画的右上角,用力按下一枚图钉;然后她下来,踮起脚尖,一边继续用左手扶着那幅画,一边用右手向左挪动那把小椅,然后再一次爬上那把小椅,再一次将画展开,再一次按下一枚图钉。她从椅子上下来,站在稍远处看,却发现那幅画挂歪了。于是她第三次爬上椅子,拔出一枚图钉,扯住画的右上角提一提,按下第三枚图钉。可是,仍然歪……

    她告诉我,那幅画,不但浪费了她大半个下午的时间,还把好好的一面墙,扎成了筛子。

    她说,后来她一直想,那时候,身边有个人多好啊!可以站在稍远处帮她看着,说,左边有些高……右边再高一点……再高一点……好……这次正好!

    解决了。

    而如果,身边的那个人,恰是她老公的话,还用她亲自去挂那幅画么?

    就因为这点事?我问。

    是啊!她说,那天我相信,我所深爱的那个人,一定也会在某一个下午,被一盆脏衣服,折磨得汗流满面——就像挂画时的我一样。谁能一直守着自己?谁能在自己遇到些小麻烦的时候,适时地在旁边帮自己一把?好像,只有自己的丈夫,或者妻子。

    为什么要结婚?我们至少听过一百条不同的理由。比较俗的,比如把两个人的薪水加起来,生活会容易一些;比较雅的,比如将恋情定格,将爱情凝固和升华;比较壮烈的,比如把两个人的小赌本加起来,一起和生活的大转盘赌一把,不管输赢;比较客观的,比如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可是,你听说过,就为挂一幅画吗?

    其实之于结婚的理由,最为纯粹和原始的,就是当一个人在做一件类似挂画这样的小事时,能够有一个人,守在旁边,适时地帮上一把。并轻轻为对方,擦去额上的汗。

    放下电话,我急不可耐地为她,准备好了喜钱。

    最纯粹的牵挂

    题注:离别之于爱情好比风之于火,它能将小火熄灭,使大火熊熊燃烧。

    ——比西·拉比旦·R

    我和朋友坐在沙发上聊天。朋友的手里拿着遥控器,正胡乱地翻看着电视节目。突然他盯紧了电视,表情紧张起来。那是半个月前的一个晚上,那时电视上正介绍东南亚的海啸。

    朋友问我:“东南亚海啸?什么时候的事?”

    我答:“昨天。”

    朋友忽地站起来:“天啊!芳子在外面旅游呢!”话也变得结巴起来。

    芳子是朋友的女朋友。

    朋友抓起电话,拨女朋友的号码,拨不通;十秒钟后再拨,仍不通;过一会又拨,还不通。朋友急了,在屋里不停地走动,“天啊天啊!”

    朋友拨了另一个电话,电话通了,他急急地说:“小玲啊芳子是和你住同一个酒店吗?快让她接个电话。”一会儿里面传来芳子的声音,朋友松一口气,重新坐下来。

    “芳子你还好吗?”朋友说:“还好你没事,听说有海啸呢……你明天就回来……别在外面呆了,多不安全……明年咱再去旅游,我陪你……刚才吓我一跳……快回来啊,我明天去接你……一定回来啊……晚安。”放下电话,朋友看着我,傻笑。

    “芳子去哪旅游了?印尼还是在马尔代夫?”我紧张地问。

    “哦。”朋友答:“去青岛了。”

    当时,恨不得狠狠抽他两个大耳刮子。细琢磨,却被他扎扎实实地感动了。

    什么是最纯粹的牵挂?我想,这应该就是了。

    唠叨的境界

    题注:我们对于情感的理解愈多,则我们愈能控制情感,而心灵感受情感的痛苦也愈少。

    ——斯宾诺莎

    婚后的女人喜欢唠叨。

    或者说,女人天生喜欢唠叨。在婚后,这种唠叨便有了确切并受法律保护的对象,就好似一把崭新的菜刀,终于遇见可以痛快操练的排骨。相见恨晚之情,便由唠叨而生。

    唠叨不需要理由,甚至不需要一个“引子”。比如,“你又要去买烟?”——“怎么买这么贵的烟?”——“赚得这么少,还抽这么好的烟!”——“你也不学学对门小马去做生意赚钱?”——“我嫁给你真是糊涂!”——“你说,我这不是明知火坑硬要向里跳吗?”——“我瞎眼啊!”唠叨总是循序渐进,层层深入。到最后,唠叨的主题,无一例外会准确地落到女主人公自身的“悲惨命运”中去。

    却往往是,一通唠叨之后,男人伤感得近似于崩溃,而女人,却跟没事一样,抓一把瓜子,看赵格格装疯卖傻去了。

    吾有一友,山东大汉,性格乐观,以文为生。娇妻长得小巧玲珑,很是一俏佳人儿。婚前两个人恩恩爱爱,常常在我面前现场直播他们的打情骂俏。婚后,却变了。娇妻天天唠叨,友兄日日消瘦,终于,“孰不可忍”到写不下一个字的悲惨地步!于是某一天,此君扛一个大皮箱,敲开了我的门。

    他对我说:“给个地方住。可以没酒喝,可以没饭吃,不能有噪音。”

    所谓噪音,便是唠叨。

    前几日倒是不错,此君躲在自己的屋子,把键盘敲得啪啪做响。只几日过去,便仿佛有些烦躁,击键声失去节奏,工作进度也便减慢了许多。再过几日,此君终于忍受不住,跟我说:“不成,又写不下了。每天不听老婆唠叨几句,竟不习惯了。现在感觉自己就像没人管的可怜虫。你说这男人是不是有些下贱?”

    “当然不是。你以为上帝给了男人的耳朵只为了欣赏音乐?其主要目的,便是听女人的唠叨。”我只当取笑他一下罢了。

    友兄却是理所当然地把皮箱扛回了家,急匆匆连午饭都没有吃。据说最初回家的那几天,他的娇妻安静得象一只温饱的懒猫,急得吾友抓耳挠腮。“我哪里做错了吗?”“你怎么不说话了?”“你倒是说几句啊!”“看看,我又买了很贵的烟呢!”

    到这里,娇妻终于还是忍不住了。“赚得这么少,抽这么贵的烟……你也不学学对门小马做生意……我瞎眼啊!”吾友乐了,靠在沙发上,满足地龇牙。

    吾友后来对我说:“唠叨是什么呢?当成婚姻大餐中的小咸菜吧!其实谁也没把这廉价的东西当回事,甚至盯着满桌的名肴珍馐,这小咸菜几乎令人厌烦和不能忍受了。但真缺了,这一日三餐还就是没有滋味。”他把手做了个下劈动作,加重“没有滋味”的程度。

    我不太爱吃小咸菜,所以,对友兄的此种比喻不置可否。但我知道另外一句话,当然是关于唠叨。

    云:“唠叨不能装饰爱情,却能洗刷爱情,使爱情光辉,照彻幽隐。”说者大师沈从文,时间一九二八年。

    心疼,或者感动

    题注:逻辑只是理智,感情往往是良心;前者是从人类本身来的,后者是从天上来的。

    ——雨果

    电台的朋友约我去做一档情感倾诉类节目的嘉宾,节目临近结束的时候,我们接到一个女孩子的电话。

    女孩说她要嫁人了,明天。谈谈的语气。

    我说恭喜。

    她说,可是我心里总有些惴惴不安。

    我说要走进婚姻殿堂的女孩子都这样的,很正常。

    她说,他很爱我。可是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爱他?

    我说怎么会这样?

    她说,他很善良,很英俊,事业有成。他追了我三年。每个星期天的早晨,他都会捧一束鲜花在楼下等我。他总是给我买我喜欢的零食,带我去我喜欢的饭馆吃饭,陪我去看我喜欢的电影。夜里,他还给我读普希金的诗。

    我说那不很好么?

    她说,是的。他是一个让我感动的男人。

    她说,他还很会疼人。他从不让我走太远的路,有时我们出去逛街,走得久了,他就会为我搭一辆车,哪怕我并不需要。有一次我做菜时,不小心切伤了手指,他竟然像个孩子般哭起来。他从不让我洗过多的衣服,从不让我一次吃超过两根冰棍,从不让我喝太浓的咖啡。总之,他对我的呵护,几乎近似于夸张。

    我说那是他在乎你。

    她说,可是我总是担心。他越是对我好,我越是担心。我怕我对他的感情,仅仅因为自己被他的行为所感动。我怕那只是一种虚构的感情。我想,感情之所以发生,首先是被自己所感动,被自己对另一个人深深的爱和依恋所感动。只有自己感动自己,婚姻的基础才会牢固。

    我说可是他那么心疼你。那么心疼你的男人,难道不适合你的婚姻吗?

    她说,可是有时候,他的这种心疼,仿佛仅仅是对我的一种怜悯,尽管我的想法可能毫无根据。但我知道,心疼极有可能成为男人对女人的一种行为惯性,久了,便与爱情无关。

    我说那你打算怎么办?再考虑一下?

    她在电话里笑了,她说,不必考虑了。这么好的男人,当然要嫁啊。我在婚后,可以继续与她恋爱嘛。

    这时节目的时间到了。再次恭喜她之后,我们打开了下一个节目的垫乐。下节目后我一直在想,这个女子不得了哩。对于婚姻,对于爱情,她的感悟,理性得让人颤抖。无疑,这样的理解,近似于残酷。

    以后又给朋友做过几次嘉宾,却再也没有接到过这个女子的电话。也许,她正沉浸在婚姻的蜜罐里吧。其实我想,即使她再一次打来电话,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呢?我只是希望,她们在婚后,真的能够继续恋爱。恋得久了,她会发现,爱情只是爱情,心疼与感动,不过是正常的表达罢了。

    以爱情的名义剥夺

    题注:做自己感情的奴隶比做暴君的奴仆更为不幸。

    ——毕达哥拉斯

    假如我问你,爱你的恋人,或者爱人吗?你可能会回答我,当然。

    我再问,那么把你的财富,分一半给你的恋人,或者爱人,可以吗?你可能会不加思索,可以。

    我接着问,那么把你的财富,全部给你的恋人,或者爱人,可以吗?你可能仍会说,当然可以,他(她)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他(她)的,没什么不可以的。

    我继续问,既然如此,那么,把你的生命,也分一半给你的恋人,或者爱人,可以吗?你怎么回答?你可能会思考一下,说,也可以。为了伟大的爱情,你宁愿把你的生命,缩短一半。

    我最后问,那么,把你的生命,全部给你的恋人,或者爱人,可以吗?我想,很多人,可能包括你,会陷入一种长时间的思考中。你根本不用着急回答,那种对答如流的巨型语言,肯定经不住推敲。

    生命与爱情哪一个重要,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伟大的爱情,本就是为了长久的厮守,假如连生命都失去了,那么,爱情不也失去她的价值了么?

    我知道我的提问不怀好意,有些恶毒,甚至没有任何价值和意义。显然,科学还远没有达到可以随便赠予别人生命的地步,那么,我们大可不必去思考这个可能会摧毁一个人对爱情的美好信仰的问题。

    显然,爱情世界中,生命是不能给予的;那么,生命能够被剥夺吗?哪怕以爱情的名义。

    我们来听一个故事,真实的故事,发生在美国。

    妻子有心脏病,很危险的那种。丈夫很爱她,对她很好。妻子说,假如哪一天,我成了植物人,请不要照顾我,请让我死去。后来有一天,妻子的心脏突然停止跳动,虽然最终抢救过来,但终因脑部的长时间缺氧,真的变成了植物人,不能说话,不能行动,仅靠一张细细的管子维持她脆弱的生命。丈夫到处求医问药,整整三年,妻子却无任何好转起来的迹象。最终,她的丈夫决定,结束妻子的生命。

    他说,他的妻子同意他这么做。

    法庭的裁决是漫长的、颠三倒四的。在这漫长的时间里,那根维系他妻子的细管几次被拔下,但在最后一刻,又总是被再一次被接上。人们不知道哪一种做法是道德的,哪一种做法是不道德的。丈夫、旁观者、律师,谁也不知道。

    后来,这件事中,突然出现一位百万富翁,他说,他愿意出一百万美元,买下那位妻子的“生命权”。只要她的丈夫放弃处死妻子的决定,那么,他就为他支付一百万美元。他说,既然她的生命的亲生父母给予的,那她是生是死,只能由自己的父母决定。她的丈夫没有剥夺她生死的权力,法律也没有。甚至,她的父母也没有。

    那位男人并没有理睬富翁的善举。现在,这个“官司”还在遥遥无期地持续着,仿佛永远没有尽头。

    我不是专家,不是法官,更不是哲人,我不知道,这位丈夫与这位富翁,谁对谁错,谁道德,谁不道德?

    我只是想,当我们不能、或不敢、或不舍,把自己的生命,赠予给你的恋人、或爱人的时候,那么,好像,我们也没有资格,剥夺他(她)的生命。

    生命已经不在,爱情还有什么意义?

    我想,同样不能剥夺的,还有他(她)的健康、财富、时间、空间、兴趣、喜好、思想、理念……这些被剥夺了,他(她)便不再是他(她)。那么,爱情还有什么意义?

    哪怕,这一切,都是以爱情的名义。

    明天依然爱你

    题注:爱是自然第二个太阳。

    ——查普曼

    女同事近来遇到一个问题。——她不知道自己,到底应该选择哪个男孩。

    两个男孩都不错,英俊,阳光,对她也是呵护有加。常常是,一位男孩刚请她吃完饭,另一位男孩又要请她再吃一顿。两位男孩竞争了整整一年,她也痛苦并幸福地选择了整整一年。最后,她告诉我,她选择了那位留着平头的男孩。

    他哪里比另一位优秀?我问她。

    哪里也不比另一位优秀。她说,不过,他会爱我一辈子。

    怎么看出来的?

    比如,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虽然也谈现在,不过更多的,谈的却是以后。

    谈以后和谈现在有什么区别吗?

    当然有区别。如果婚姻是一出戏,现在只是彩排,以后是演出。

    就因为这些?

    当然还有。比如,他送我一套衣服,如果我很喜欢,衣服却有些大,他不会选择退掉,而是另买一件。他说,既然你喜欢,那么过几年你胖了,穿着就该合身了。他坚信过几年我会变胖,可是却依然爱我。并且,提前为我准备了我所喜欢的衣服。

    另一位呢?

    另一位会选择换一件合身的送我。他对我说,你永远不会胖,永远不会老。这难道不是谎话吗?当我问她,当我胖了,老了,满脸皱纹了,变难看了,你还会爱我?他说会,这怎么可能?就是说,他总是在逃避以后的日子,他爱的,只是现在的年轻漂亮的我。甚至,他可能仅仅把这当成一场证明自己的游戏。就算我们最终走到一起,当我不漂亮了,虽然他可能仍然和我生活在一起,不过,那已经只是婚姻,而不是爱情。

    你坚信前一位会永远爱你?

    谈不上坚信,可是从这件事上,可以大致看出两个人的性格。当然,我的理由,并不仅仅局限于聊天的内容或者送一件衣服,而是生活中的很多细节。从那些细节可以看出来,一位只爱现在的我,而一位,却时时想到以后,想到老去的我。那么,如果换成你,你会选择哪一位?

    我想这个问题,用不着回答。也许她的判断太过主观,但是,当一位男孩时时想着与她追求或者相恋的女孩以后的日子,那个这个女孩最终选择了他,应该不会有错。

    那些晃晃悠悠的情感世界

    题注:女人,罪恶把你剥得赤裸,诅咒把你洗净,你升华成完善的生命。

    ——泰戈尔

    离婚女人的“晃”,首先是自己的情感没有着落。当这个世界的每一个男人都变得令人怀疑和沮丧,离婚的女人们,便慢慢变得心若止水。

    当然,并非情感世界里没有丝毫的波澜。也许在某一个霎间,她们突然会为某一个男人所心动、所感动,但更多的时候,火花只是闪忽一下而己,然后便熄灭了。她们宁愿守着自己的那些往事,在一种晃晃悠悠和支离破碎的情感状态和生活状态之下,慢慢消耗着自己的余生。

    离婚女人中的“晃一族”,其实,更多地,不过是一种无可奈何的选择。

    上帝创造了男人,然后抽掉男人的一根肋骨。因此,在这个世界上,失掉肋骨的男人每天都在寻找。也许真得找到了,从青丝到白头便尽是浪漫和幸福的牵手;也许,只是一种寻到的假象,然后男人与女人,便做了分飞的劳燕。失败的婚姻是一次意外,也是一场灾难。意外和灾难的创造者,是男人,同时也是女人。

    一次婚姻的失败,会让女人在突然之间变得成熟。这种成熟,更多表现在对男人的理解之上。巧舌于簧和花言巧语在离婚的女人面前已经变得笨拙和不堪一击,英俊潇洒的外部形象充其量不过是一种视觉上的吸引。离婚的女人不再轻易被一些出色或者看似出色的男人所征服,不再象小姑娘一样容易动心和动情。一道顽固的心理防线从离婚的那一刻筑起,几乎牢不可破。

    总有一些女人们感叹:优秀的男人太少了。对于离过婚的女人来讲,尤其如此。除非想把自己“削价处理”掉,否则,当一个男人开始对一个离婚女人的情感世界发起进攻之时,这个女人便毫无疑问地会把他同自己的前夫做比较。也就是说,第二个男人首先要超过她的前任男人,或者是经济上的,或者是责任心上的,或者是别的杂七杂八。但是,全方位立体化的超越,显然很难。不是女人太过贪婪,在一次灾难过后,任何人都会变得小心谨慎。

    但中国男人显然被中国传统文化和封建礼教宠坏了。“夫为妇纲”、“男尊女卑”等传统的狗屁观念只不过变换了一下形式,被“包二奶”、“找情人”等新的形式所取代并发扬。必须承认,自以为是的中国男人在骨子里是瞧不起女人的,尤其瞧不起离过婚的女人。当然有例外,好男人虽不多,但肯定有。只不过,人海茫茫之中,离婚女人很难有恰好碰到的好运气。毕竟,重新选择一段感情,远非挑选一件衣裙那样容易。

    也常在报纸上看到一些离婚女人的征婚启事,要求收入多少年龄多少云云。其实,与其说那是她们的苛刻要求,不如说,那是她们的最低保障。当生活的重担压得她们透不过气来,她们或许会选择放弃一种生活方式或者一种精神尊严,而将后半生的生活与情感寄托在百字左右的征婚广告上。她们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但事实上,这种幸福往往遥不可及。

    离过婚的女人,要么彻底保持一种“终生不再嫁”的“晃”的姿态,把“从此单身”当成自己的生活状态;要么,在选择“单身”和是否“再嫁”之间徘徊,呈现出一种矛盾的“晃晃悠悠”的状态。事实上,后一种情感世界的离婚女人,占了大部分,甚至可以说,绝大部分。

    梦想能够重新开始一次,梦想第二次的爱恋和婚姻能够将那些逝去的东西找回来,女人毕竟是女人,她们只是一根肋骨,需要一个生活的依靠和一种精神的依靠。然而,这个世界冷酷得近似于残忍了。太多时,她们所要找寻的结果,终将在一种失望中宣告结束。

    离婚女人的“晃时代”,一种迫不得己的艰辛。

    先拆开吧

    题注:青春的爱情之吻是一个长长的吻。

    ——拜伦

    一对情侣以组合的形式参加《梦想中国》海选,表演结束后,评委对他们说,假如你们不想被拆开,那么,两个人都会被淘汰出局;假如可以拆开,那么,条件较好的男孩暂时晋级,女孩淘汰。可是接下来,男孩需要和其他人组成新的组合。我看到女孩一边哭一边点头。先拆开,先拆开吧!她流着眼泪,急急地说。

    先拆开,意味着自己的主动放弃。这放弃,不仅是一档娱乐节目,一个人生的机遇,更有可能是自己的爱情。假如她的男友最终成星,摆在他们面前的,或许会有太多的不确定性。这样的例子,在娱乐圈,一抓就是一大把。

    所以那天很为这个女孩感动。为她的牺牲和自信——对个人的牺牲,对爱情的自信。

    曾经认识两位老人。在年轻时,在商量要结婚时,男人突然有了一个当兵的机会。在那时,当兵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这不仅意味着一个漫长的兵役,还意味着一个摆脱农村生活的机会,甚至意味着一个人城市户口以及后半生际遇的彻底改变。男人把这个消息告诉女人,女人想也没想,急急地男人说,你先去当兵!

    那我们呢?男人问她。

    先拆开吧!女人说。话中没有丝毫的不安。

    就这样,男人去遥远的地方当兵,女人却留在了贫穷落后的乡村。时光流转,世事变迁,几年后男人成了军官,红光满面,身姿挺拔;乡村劳作却让女人过早地现出老态,她的皮肤粗糙,嗓音干哑。当所有人都认为他们不可能走到一起的时候,他们却在某一天,摆下了婚礼的宴席。

    这之前,他对她根本没有任何承诺。他告诉别人,之所以忘不了她,之所以一定要娶她,只因为她曾经的那句话——先拆开吧!那是她最原始的善良,最伟大的牺牲。她是世界上最爱他的女人——只有最爱他的人,才甘愿付出最直接的放弃和最漫长的等待。哪怕,这种等待,存在着太多的不确定性。

    甚至因了这种爱,会从此失去他。

    婚后他们经历了文革。因为家世的缘故,女人受到了百般磨难。很多人劝男人与她分手,他们说不这样的话,你将肯定受到牵连。你不仅得不到自己的爱情,甚至会丢掉自己的仕途和生命。可是男人不管,他挺了下来。他坚守了自己的信念和爱情。他始终没有离开女人。他说他永远记得女人曾经说过的话。女人说,先拆开吧!

    多年前,女人和他拆开,只因为他是她深爱的男人;而现在,假如他和女人拆开,那么就等同于背叛了自己的爱情,等同于把女人推向无边的绝望。他说,不管有多少磨难,不管还要经历多少磨难,我都愿意和她一起承受。

    这时候,他和她,绝不能拆开。

    哪怕等待他的,是死亡。

    最终他们还是熬了过来。在黄昏,常常看到他们在花园的甬道上互相搀扶着散步。有时风吹乱了她的头发,他会伸出手,笑着,轻轻为她捋齐。他们很少说话,他们用目光可以交谈。我相信他们再也不会拆开,因为他们,彼此是对方的拐杖。

    那位女孩,这位老人,都曾经在人生的一个霎间,放弃了身边的爱人。可是她们并没有放弃爱情,事实上,这是她们对爱情的自信。她们坚信爱人会在明天回到自己的身旁,她们坚信,不管外面的风景如何迷人,爱人都不会迷路。

    先拆开吧。很喜欢这个短句。“先”是时间的概念,是一种暂时的无奈,其“后”,两个人终会天长地久;“拆开”则表明一种态度,因为只有“一个”,才可以“拆开”。“一个”物品,“一个”人,“一个”爱情,“一个”婚姻……

    是一个,终会相拥,成为一体。不会太久离分。

    能否,来看我的坟茔

    题注:为爱情而赌气,就丧心病狂了。

    ——塞万提斯

    蝶择艳花嗅,蝉选高枝鸣。似爱情。更似婚姻。

    朋友陷在沙发里,一直跟我重复这句话。后来开始喝酒,他有些醉。醉后,他有两件事可做,聊文学,聊爱情。

    聊文学,他必聊李敖;聊爱情,他必聊他的妻子——前妻。

    那天,我们先聊爱情。

    朋友说你不知道她那时多么温柔,多么漂亮,多么爱我,多么被我爱;你不知道选中她有多么容易,得到她是多么困难。现在我醒悟了,我就像一只蝉,择到了虚假的高枝,却发现,那不过是老树的虬根。

    朋友说他那时相信了伪装的爱情。虚构的狂热。迷离的幻觉。自以为是的选择。朋友说,其实分手从相恋那天便开始了。

    你就这智商?我说。

    是。朋友说,我被她骗了,好几年。咬牙切齿的样子让我害怕,假如前妻在,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将她剁碎,凉拌了吃。其实我是被自己骗了,被爱情骗了,但我恨她。他后来说,似在为自己的话加一个客观的注解。

    我不明白,既已分手的两个人,他对她,怎么还会有如此强烈的仇恨呢?

    我相信爱得越深恨得越深。可是很多时候,当爱情已经不在,剩下的,可能只是些纯粹的仇恨。可怕的仇恨。足以毁掉美好的仇恨。

    朋友那天没聊文学,没聊李敖。我想他是被酒精击得没有了力气,被仇恨击得没了兴致。

    可是那时,我很想跟他谈谈李敖。

    我依稀记得,李敖在澄清他和胡梦茵的爱情官司后,说过这样一段话:

    对胡梦茵,我深信有朝一日,当夕阳的黄昏里,当风霜的烟雨里,当春残、当梦断、当诌媚已退、当掌声已歇、当红颜已老,她会,呵,她会,她会听到‘丹尼少年’的哀歌,从她耳边响起,她会带着孤独、凄艳和正义,来上我的坟。

    想问朋友,当春残,当梦断,去看看曾经的爱人的坟茔,陪长眠的她说几句话,有什么不好么?

    年轻的心

    题注:爱情是两颗灵魂的结合。

    ——约翰勋

    雨后的马路上,走来两位老人。同是花白的头发,同是满脸的皱纹,却同是把腰挺得笔直。看得出来他们精神很好,老先生一边走着,一边跟老太太说着什么话。老太太于是笑了,露出残缺不全的牙。

    其实令我感兴趣的,倒不是老太太爽朗的笑声,而是他们近似于招摇的穿戴和打扮。老先生穿着淡蓝色花格子衬衣,背一条很宽的背带,下身穿着裤线笔直的深蓝色西裤,一双皮鞋乌黑油亮;老太太更是夸张,不仅穿了米黄色碎花的连衣裙,戴一条时尚的木质项链,更是涂了淡淡的唇红。两个人迈着大步往前走,很有些像刚从白宫里出来的春风得意的布什夫妇。

    老先生大概又说了什么有趣的事儿,老太太的笑声更大了。她一边笑着,一边拿拳轻轻地捶打着老先生的后背。老先生马上举起双手,作无奈的投降状。

    很多人扭了头看。这样的两位老人,很有意思。

    突然老太太迈开大步,一个人往前走。——以为她生气了,却在一株细的槐树下站定。我听到她喊:喂,来看!老先生不知有诈,乐呵呵跟过去。老太太突然将树一摇,大笑着跑开。那动作和表情,跟一位二十多岁的小姑娘,几乎没什么差别。

    树叶上的雨水,于是洒了老先生一身。老先生一边擦着头上的水,一边瞪着眼睛:死阿芳,看我回家怎么收拾你?

    阿芳,多么女人味的名子啊。只不过太多的时候,好像,在我们的意识里,这个名子,只属于那些年轻的女人。

    看得出来,这是一对恩爱得近乎于放肆的老夫妻。

    以前看过一则广告,说有一味药,能让50岁的你,拥有20岁的心脏。现在我想,其实世上真有这样一味药,能让垂暮的老人,拥有一颗年轻的心。

    是怎么样的一味药呢?那就是童趣和乐观,加上永恒的爱情。

    最完美的男人

    题注:一个男人应该引人注目的地方不是他的马,也不是其他的饰物,而是他的人品。

    ——巴尔扎克

    很多女人会对男人,产生出一种苛刻的、几乎不可能的幻想,比如我的女同事。她说,她想得到世间最完美的男人。我说你现在的男朋友不完美吗?她说当然不够完美。我说难道他不在乎你?她说那倒不是,可是光有在乎有什么用呢?这距完美的距离,岂不太远了吗?

    于是我问她,你认为世间最完美的男人,应该是什么样的呢?她根本没有考虑,却是一本正经地说,他要有钱,要英俊,要热爱运动,要接受过高等教育,要有绅士风度,要浪漫,要很在乎我。我说的确,这的确是令女人心仪和向往的完美男人。不过我们可以做一个游戏,假如,你一定要从这些条件中舍弃一样,那么,你首先会去掉哪一样?

    她想了想,说,去掉英俊吧!葛优冯巩他们,其实也挺可爱的。

    我说那好,现在你心中的完美男人应该不是很完美了,因为他不英俊了,是不是?她说,不。有钱,热爱运动,接受过高等教育,有绅士风度,浪漫,很在乎我,有了这几样,就算他不英俊,仍算是一位完美的男人。

    我说,那么,假如你现在不得不再舍弃一样,你会选择哪一样呢?

    她又想想,说,去掉有钱吧。这世上的富翁,毕竟不多。不过,只要他热爱运动,接受过高等教育,有绅士风度,浪漫,很在乎我,仍然堪称完美。

    我继续说,那么,假如再舍弃一样呢?你试试。

    她笑了。她一下子识破了我的诡计。她说不用一个一个舍弃了,我看看最后能剩下什么就可以了。

    她说,其实接受过高等教育也可以去掉,这对婚姻以及爱情,好像帮不上什么大忙;还可以去掉热爱运动,胖子也挺好的,只要别天天生病就行;接下来,还可以去掉绅士风度,这世上,哪有什么真正的绅士啊,对人彬彬有礼就行;最后,去掉浪漫吧,天天柴米油盐的,怕是想浪漫,也浪漫不起来了。

    还有没有可以去掉的?我穷追不舍。

    没有了。她说,现在只剩“要在乎我”这一个条件了。

    这就对了。我说,你看,他一定要在乎你,这是你所要求的完美男人最基本和最不可缺的条件。离开了这一点,就不可能有所谓的完美男人。这等于说,完美男人最基本的素质就是——要在乎自己的爱人,只要他具备这一点,别的其实都可以去掉。那么,与这样的男人生活在一起,你们的爱情与婚姻,是不是就接近于完美了?

    她笑了,很轻松。她对我说,千万别忘了,参加我们的婚礼啊。

    午后有雪

    题注:我们周围的高技术越多,就越需要人的情感。

    ——奈斯比特

    正赶着一篇稿子,电话响了。伸个懒腰,抓起电话,踱到窗前,把厚厚的窗帘拉开一道缝隙。呵,下雪了。

    雪不大,落英缤纷,洒得从容。地上房上,薄薄的一层,透着城市原有的颜色,一种真实的灰白调子。太阳早不见了,也许是寻不到遮挡的伞,躲了起来。对雪的突然来访,呈一种认同和纵容的姿态。

    电话是打错的。电话里,经常,我会接受陌生人的提审。就象今天。但这次还是有些不同,因为这个电话,我知道下雪了。一场午后的雪。雪总会带给我柔软的感觉。我感谢那个打错电话的人。

    回到桌边,继续敲打我的文字。这一句与上一句之间,衍衔接得天衣无缝。我想,当这篇文章最终发表,当读者面对我的文章,没有人知道,在这一句与那一句之间,我接了一个电话;在这一段与那一段之间,下了一场突然的雪。在午后,陌生的电话与久违的雪一同介入我的生活,却介入不了我的全部。

    稿子写得飞快。我想,写完后,应该带上那部相机,跑出去,拍两张雪景,传给广东阳江的那位女作家朋友看。她说她从未见过雪,她说她那里是千篇一律的湿雨和愁思。我想一张北方的雪景或许会让她单纯些、阳光些。雪是会净化世界的,也许是遮盖吧,没关系。雪会令人有一种变小的冲动。而世界,太过复杂了。

    十八岁那年吧,一次深夜,我去影碟店租影碟。我穿得单薄,并不知道外面下了很大的雪。雪把夜晚映照得很亮,那是平行的另一个白昼。路过广场的时候,碰上一群年轻人在打雪仗。很多人,雪地里奔腾着肆无忌惮的愉快的夸张的笑。很快,我加入进去,完全是混战,分不清敌我,只朝最近的人瞄准和发射。后来我热起来,脑袋上冒起了腾腾的蒸气。却突然发现,这时,空旷的雪地上只剩我和一位姑娘。也许我一直在瞄准这个姑娘打;也许,这个姑娘一直离我最近;也许,这个姑娘也象我一样,完全是陌生的加入者。我们越打越近,越打越近,到最后,面对面了,完全是抓了雪直接抹向对方的身体。但后来雪停了,姑娘说雪停了,雪停了雪仗也停了。那时姑娘的脸很红,很胖很圆,眼睛笑着,缩成一条怪异的缝儿。她就那样近距离地看着我,雪在她手上融化。我想那一刻,她爱上我了,或是我爱上她了,没关系,总之那一刻,爱情恰到好处地降临。我想雪如果一直下,一直下,我们之间,注定会发生一些什么的。但雪停了。姑娘说很晚了回家吧。就回家了。她朝一个方向走,我朝另一个方向走。后来我想应该去送送她。有这个想法的时候,已是第二天清晨。我再次回到昨天的那个广场,那里的雪地平整和洁净。也许是夜里又下了雪?也许那只是我的一个梦?不知道。总之一切被抹得没有痕迹,包括突如其来的年轻爱情。

    你在雪地上走,注定会留下一些印迹,比如一个脚窝。这印迹,注定会被继续飘落的雪,或一阵莫名其妙的风,或雪后的太阳,轻轻抹去。泰戈尔说,一只鸟从天空飞过,没有留下痕迹。十八岁不经年的爱情,便是那只鸟,便是那只鸟的翅膀,便是那翅膀上的一根羽毛,或者,便是那羽毛上的一粒轻尘,在某一个时刻,飞快地掠过,没留下一丝痕迹。不是没注意,不是忽略,是没有。

    稿子终于写完了。我再一次踱到窗前,我想这时,世界一定变得洁白了。却很遗憾,雪已经停了。也许早就停了,在我放下电话的时候就停了。地上的雪化成了湿的水渍,房上的残雪顽强地支撑着灰白的色彩,风景似一位留着残妆的慵倦的女人,令人伤感。我的相机放在大橱的某一个角落,我知道,现在我用不上它了。远方的朋友在等待一场纯净的雪景,我却无能为力。因为雪停了,一切都回归从前。我没有能力,为她造出一片纯净的世界来,哪怕是虚假的。

    一场午后的雪,悄悄地来,悄悄地去,没有声音,不想把平静惊扰。象少年突如其来的爱情,象许多个一成不变的日子,以及,某些一闪而过的纷杂思绪。

    世情思维喷嚏——寻找一处桃源

    那么,到底有没有桃源?我说,有。

    真正的宁静,或者回归,我认为,不是寻一处地理意义的桃源,而是寻一处灵魂意义的桃源。那是一片虚幻的桃源,它藏在你心,由你构建。所以,每个人的桃源,其实都不一样。你的桃源是一片草场,一座青山,他的桃源,或许仅仅是一栋木屋,几句诗行。你生活在城市里,走在大街上,坐在办公室里,躲在咖啡馆的某个角落,只要心中藏一处桃源,那么,无论你在干什么,无论你在哪里干什么,你都是陶渊明或者梭罗,甚至,你比他们更加彻底和高明。那是由你构建的真正桃源,那是灵魂的桃源。那里只有宁静和美好,没有阴暗与艰辛。你是那里至高无上的国王,或者与世无争的农夫。

    其实,寻找一处桃源,就是寻找你的内心。

    猜书

    题注: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

    ——列夫·托尔斯泰

    楼下公共车站点有一报亭,常在那儿买份报纸,当成饭后消谴。久了,便与老板混熟,偶尔等车时,就会随手取一本杂志,漫无目的地翻。

    杂志大多印刷精美,封面也大多站一衣不蔽体的漂亮女生,培养着市民的审美,陶冶着百姓的情操。内页也不错,总是配着大幅的插图,像看连环画般,扫一眼,基本就理会了内容。

    但总有些事令人不爽。比如,部分精美得让人眩晕的杂志,便不可以随便翻阅。这些杂志被一张天衣无缝的塑料薄膜封紧,摆着硬梆梆拒人千里的造型,模样像极了超市里的大洋烤鱼片。想品尝?交钱。

    好在对这些杂志,并没有非读不可的兴致,还不至于影响到我的情绪。但后来,在书店里竟然也常见这种“烤鱼片”,这时心情,便很有些忿忿然了。

    “烤鱼片”们大多挤在书山之中,或许有一个诱人的书名。拿起来,却翻不得,想冒着被擒的危险拆开其透明包装,看看头顶的监示器和店员们警惕的眼晴,只得做罢。于是开始猜,从书名猜内容,自觉有了七成把握后,看看定价,伸伸舌头,却定不下要买的决定。如此价位,万一猜错了呢?比如,你从《不想上床》能猜到什么呢?摇摇头,只得将书归位。叹一声,“蹭看”时代,已逐渐远离矣!

    我认为文刻甲骨是最亲切的书,封面就是内容,内容即为封面,一个乌龟壳儿和牛肩胛上也刻不了多少字,古人们扫上两眼,一本书就看完了。后来有了竹简,虽然捆起来略显笨重,但同样并不设防,展开,点几下脑袋,一本书就读完,舒服得很。我猜想,古人之所以惜字如金,古汉语之所以用词精练,大抵与此有关。后来发明了造纸术,又有了活字印刷,这书就有了封面,如同穿着一件衣裳,发展下去,语句也变得啰嗦起来,像憋了三年的长舌妇。经常,你翻开一本“名家”大著,先是作者介绍,年龄藉贯何时何地得过何种奖励,然后是前序,我为什么要写这样一本书,再然后是书评,另一些大家对该作品的肯定,再然后,才是内容。内容也是斗大的字,间着一些插图。插图也许抽象化了,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大有毕加索遗风。但这些毕竟还可以忍受,只要你有耐心,书们穿再多的衣裳,你总可以看到内容,然后根据内容来决定购买与否。哪像这些“烤鱼片”书籍,得冒冤大头之险,窝火得很。

    己故的梁实秋老人家曾很怀念北平购书的日子。“你迈进门去向柜台上的伙计点点头便直趋后堂,掌柜的出门迎客,分宾主落席,慢慢的谈生意。搜访图书的任务,他代你负担,只要他摸清楚了你的路数,一有所获立刻专人把样函送到府上,合意留下翻看,不合意他拿走,和和气气。书价么,过节再说。”我想,那时的爱书之人,估计是不会购错书的。就算你根本没有买的打算,只想蹭看,也无人揭穿你。想想,读书人生在那样的时代,真是幸福。

    那个时代毕竟一去不返了。书肆成了敞亮的大堂,掌柜的成了企业家,店伙计成了保安,书们也被包得严实,像深居闰楼的娇羞少女,容不得你贪婪的眼睛。

    你只有猜了。

    发誓时代

    题注:能够吐出一句箴言是一种安慰。吼叫是狼的安慰,羊毛是羊的安慰,白颊鸟是森林的安慰,爱情是女人的安慰,箴言是哲学家的安慰。

    ——雨果

    去商店买手纸,店员给我推荐说,买这种吧,这种不含荧光剂。我问她,荧光剂是什么?她说不知道,反正这东西,对人没好处。我再问,怎么确定这种不含荧光剂?她把手纸往我怀里一塞,上面写着呗!一看果然,一行小字张牙舞爪:绝对不含荧光剂。拿着手纸往回走,心里却不踏实:他们说绝对不含,就真的绝对不含?不说出来还好,一说,反倒是心存怀疑了。

    晚上去烧烤摊吃羊肉串,直吃得满嘴流油,好不痛快。问老板,怎么你烤的羊肉串这么好吃?膻味大,香味足!老板见我夸她,忙凑过来邀功,当然,我这可是真羊肉啊!我说难道别人的是假羊肉?她说假的太多了,去农村接点羊尿,回来后把猪肉放到进尿里泡,第二天捞出来烤,也膻,也香,也能糊弄人。听她一番话,胃里马上翻江倒海,表情痛苦。老板冲我笑笑,别怕,我的绝对不含羊尿。可是我当场就做了决定,别管你的含不含,反正这辈子,别想让我再吃你一口羊肉串了。

    我去买油条,老板对我说,我的绝对不含洗衣粉;我去买馒头,老板对我说,我的绝对不含漂白粉;我去买火腿,老板对我说,我的绝对不含敌敌畏;我去超市买啤酒,啤酒瓶上清一色印着——绝对不含甲醛;我去药店买盒感冒药,大夫说,放心吧小伙子,这里面绝对不含PPA!

    他们的表情越是严肃和认真,我越是不放心。

    上个星期天,去银行取了两千块钱。我站在那里不肯走,一张一张地数。银行小姐倒是客气,轻柔和蔼地对我说,师傅,你就放心吧!从我们手里出去的钱,绝对不含假币!不说还好,这一说,我更紧张起来。两千块钱,足足检查了半个小时,直到后面的人开始不麻烦地骂我。

    你告诉我“不含”,等于是承诺;你告诉我“绝对不含”,就是发誓了。理论上讲,我应该放心才对。可是为什么,你们越是发誓,我心里越是不安;越是发狠誓,越是更加不安……

    越是不安,你越发誓;越是发誓,我越不安……

    我认为这是一个“发誓时代”,好像你不发誓,别人就不相信你的话了。可是发誓又有什么用呢?发誓什么用也没有。什么用也没有,仍然要发誓,这就是这个时代的独特标志。

    好一堆茉莉花

    题注:艺术的目的不是要去表现事物的外貌,而是要去表现事物的内在意义。

    ——亚里士多德

    第一次听到“闪亮登场”这个词组,很是激动了一阵子。记得好象是某个化妆品广告中的一句,迷人的小妞儿和这句广告词配合得天衣无缝。好象,只要抹了广告中的护肤霜,那皮肤便立即如绸缎般“闪亮”了。

    然后睡去,第二天醒来,走上大街,便是全大街的“闪亮登场”了。手机、沙发、火腿肠、杀虫剂、方便面、文胸,等等,全都是闪亮登场。仿佛,新品牌要打开销路,非“闪亮登场”不行;更仿佛,离开这四个近似于香艳的汉字,中国人便不会说话了、不会说中国话了。

    于是有人说,那是思维空洞、创意匮乏的表现。而我却更觉得这种一轰而上的作法,更能体现出中国人的传统,即:跟住了成功者的屁股,不偏不移,勇往直前,直到臭了大街,人见人恨。

    你得承认中国有许多好东西。许多好东西放在那里,无人使用,几乎烂掉。后来某人拾起一件,拍打拍打,化妆化妆,改进改进,便突然间火起来。一本书,一首诗,一支曲子,都是如此。再然后,炒得过火了,虽摆脱了腐烂掉的命运,却得到了翻烂掉的命运,比如“闪亮登场”,再比如,“闪亮登场”后正满世界奔逛的《茉莉花》。

    外国人是什么时候认识到《茉莉花》的,已是不得而知。但毫无疑问的是,随着中国人的强化训练,许多外国人的眼里,《茉莉花》几乎等同于全部的中国音乐。这使得这一支漂亮的小曲,被人为地承载了太为沉重的使命。一开始是这样,《茉莉花》被某些人翻出来,包装一番,便让某些外国人疯了似地喜欢。于是,另外一些人干脆投其所好,把一曲《茉莉花》送到世界各国。一时间,到处都是茉莉花,又香又白人人夸,送给别人家。

    《茉莉花》没什么不好,问题是,中国只剩下一曲《茉莉花》么?与其说这是我们在展示中国音乐,不如说我们是在讨好洋人,不是爱听吗?爱听就给你猛唱!唱《茉莉花》是极好的,因为那是成功者的屁股。别的一些东西,不敢唱,也不敢展示。为何?怕人家不喜欢。几千年中国传统文化,突然间,变得似一个初登舞台的孩子般幼稚和小心冀冀。

    什么东西炒得多了,除了会火,还会贬值。你去茶庄,隔着柜台望,最便宜的是什么?是茉莉花茶。这玩艺虽好,但就是便宜。理由便是,太多了。

    想起雅典奥运会的闭幕式,中国人又一次给全世界展示了一次《茉莉花》,不仅是一群穿花衣裳的姑娘们在跳,又有一个小娃娃从灯笼里钻出来,重复并强化了一遍。只不过,这小娃娃有些口齿不清,于是我听到她是这样唱的:好一堆美丽的茉莉花,好一堆美丽的茉莉花……

    这一堆茉莉花,令我烦躁不安。

    寻找一处桃源

    题注:人所需要的不是三俄尺土地,也不是一个庄园,而是整个地球,整个大自然,在那广大的天地中,人才能够尽情发挥他的自由精神的所有品格和特点。

    ——契诃夫

    寻找一处桃源,一处宁静和恬淡的所在。

    那里该有一片桃林,春天时扬起一簇簇粉红。那些桃树应该古老,长着老者的筋骨和白髯。那些桃树又应该年青,结出少女般娇艳的果实。桃林近处会有一口水井,青石砌成井台,苔藓爬上脚板。那井里会有一只绿色的青蛙,睁着明澈的眼,唱着响亮的歌。

    该有一处房子。红色或蓝色漆就,不大,却很精巧。有尖尖的挂着阳光的屋顶,有直直的散着炊烟的烟囱。房前会有一个篱笆,外面是开满油菜花的田野,里面是开满玫瑰花的小院。田野里会有一条羊肠小路,路边会有几棵白桦或者香樟。玫瑰园里会有一张躺椅,趴一条土黄色的狗。狗吐着粉红的舌头。躺椅轻轻摇摆。

    不远处当然会有草地。清晨的草地是凉的,挂着露珠;夜里的草地是暖的,散着温香。草地散着或甜或苦的气息,走上去,或坐上去,或跑两下,或躺下来,都是一种至高的享受。甚至可以把饭桌搬到这里,甚至可以不打帐篷露宿。没有人在意你和干扰你,你所做的一切都是自由的。

    远处有山。山是很绿的那种。山上会有松树,有知了和野兔,有蘑菇和美丽的石头,有山鸡蛋和小虫的啾鸣。那山也是属于你的,因为这是一处桃源。

    没有电话和网络,没有信件和明信片,没有公交车和出租车,没有信用卡和小区保安。在这里你会享受从肉体到心灵的最充分的自由,似乎全世界上只剩下你。

    你当然向往这样一处桃源。你迫不及待地奔向你的桃源。我知道你厌倦了世俗,你渴望恬淡和宁静,安逸与自由。

    你会在这里住一天,住两天。住一个月,住两个月。住一年,住两年。可是我还知道,你不可能在这里住一辈子。因为终有一天你会厌倦,就像厌倦世俗般厌倦桃源。

    是的,这里有桃林。可是桃林里不仅有桃花,还会有害虫。那口水井里可能根本没有水,或者,即使有,也被那只可恶的青蛙搞脏。

    你的房子夏天可能漏雨,这需要你不停地补修。冬天它可能奇冷,你在屋子里升起一团火,浓烟将你的脸炝黑。还有草地。草地上当然有鲜花,有蝴蝶,可是草地上还会有蚊虫,有毒蛇。山上有野兔和鸟蛋,还会有蝎子和野兽。总之你的桃源并不只有美好,你的隐居,更似探险。

    这种探险是异常艰苦的。你喝的水,需要自己去挑;你吃的面,需要自己来磨;你喝的酒,需要自己来酿;甚至,你住的房子,也需要自己来盖。你寂寞了,不会有人陪你聊天;你生病了,不会有人前来探望。那是真正接近于原始的生活。那种生活,对心灵,或许是一种净化,但对身体,无疑于一种折磨。

    很多人经历过这种生活,比如陶渊明,比如梭罗。我相信他们是快乐的,这种快乐恰好跟生活的艰辛成正比。我更相信大多数人,绝大多数人,根本不可能忍受这种艰辛。——把桃源当成度假胜地可以,但要定居,需要很大的勇气。

    其实陶渊明和梭罗的桃源,也并不彻底。那还不是真正的桃源,即使他们把自己隐藏起来,仍然算不上真正的隐居。他们有书籍,有猎枪,有朋友,有聚会,他们偶尔或者经常遭受打扰。他们跟市井和世俗仍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做不到完全隔离。

    我指的是,一个被世俗浸淫过的人,根本不可能回归桃源。即使你可以回归苦难。即使你抛开书籍和猎枪,朋友和聚会。或许肉体可以,但精神不可以;或许形式可以,但本质不可以。我们永远不知道真正的桃源在哪里,也许可可西里或者非洲丛林真有那样一处人类未曾到达的地方,但假如我们知道,假如我们过去,那里便再也不是桃源。那里变成现代社会的一角,它跟现代社会惟一的不同之处在于,那里的生活,接近于原始。——真正的桃源是不存在的。那只是一个传说。

    那么,到底有没有桃源?我说,有。

    真正的宁静,或者回归,我认为,不是寻一处地理意义的桃源,而是寻一处灵魂意义的桃源。那是一片虚幻的桃源,它藏在你心,由你构建。所以,每个人的桃源,其实都不一样。你的桃源是一片草场,一座青山,他的桃源,或许仅仅是一栋木屋,几句诗行。你生活在城市里,走在大街上,坐在办公室里,躲在咖啡馆的某个角落,只要心中藏一处桃源,那么,无论你在干什么,无论你在哪里干什么,你都是陶渊明或者梭罗,甚至,你比他们更加彻底和高明。那是由你构建的真正桃源,那是灵魂的桃源。那里只有宁静和美好,没有阴暗与艰辛。你是那里至高无上的国王,或者与世无争的农夫。

    其实,寻找一处桃源,就是寻找你的内心。

    乞丐的骨气

    题注:如果你想受人尊敬,那么,首要的一点就是你得尊重你自己。只有这样,只有自我尊敬,你才能够赢得别人的尊敬。

    ——陀思妥耶夫斯基

    每天我从小巷经过,都会看到那个乞丐。她跪在巷口乞讨,口中念念有词。她六十多岁吧?一张脸似一枚多皱的核桃。她穿着肮脏破烂的衣服,肩膀上缩一颗满是白发的脑袋。她是母亲般的年龄,却要靠乞讨生活。

    我坚信她不是装出来的。她的目光透出深深的无奈和悲伤。每天从她身边走过,我都会给她一点点钱。有时一块,有时两块,有时五角。钱扔进她面前的搪瓷缸里,如果是硬币,会发出叮当一声脆响。搪瓷缸里躺着一些纸钞和硬币,代表着某一种人人皆知的虚假。她从不看我扔进去的钱,只顾继续点头,口中含混不清地念叨。

    有那么一次,正经过时,她突然抬头,然后问我能不能帮她买一瓶水。那是她头一次跟我说话,也是我头一次听清楚她的话。我去不远处的商店为她买回两瓶矿泉水,她一口气喝掉一瓶。正是炎热的正午,小巷里很是阒静,喝完水的她有了些精神,给我讲起她的往事。

    往事当然悲惨。老家受灾,老伴去世,儿子意外,身体不便,等等。尽管故事老套,仍然听得我潸然泪下。——似乎面前的老人,只能靠乞讨才能生活下去。

    突然有一位路人经过,老人急忙将头低下,嘴里再一次念念有词。路人盯了老人很久,掏出十块钱,想放下,又有些犹豫。我知道他怕上当。城市里有太多假装成乞丐的骗子。

    老人向他讲述自己的故事,声情并茂,泣不成声。令我惊讶的是,她的故事竟有了变化。当然框架还在,情节还在,只是这次她变得更加可怜。比如她把自己的年龄增加了八岁,把租住的简陋平房变成了露天的公园,等等。路人听她讲完,长叹一口气,十块钱扔进搪瓷缸。我听他小声说,就受不了这样的故事……哪怕是编的。

    他走后我问老人,到底哪一个故事是真的?

    老人说前一个……我知道你的意思……可是城市里到处都是乞丐,每一个乞丐都有一个类似的故事。如果不说得凄惨些,怎么能够讨到钱呢?

    一时语塞。对面前的老人,不知该施以同情和怜悯,还是该报以不齿和愤怒。

    几年前一位朋友从欧洲回来,为我讲述他在欧洲见到的乞丐。朋友说他坐在地下通道,面前是一顶洗得干干净净的帽子。他理直气壮地向路人要钱,到手后说一声谢谢。问他为什么乞讨,他说,我是老兵。再问,却拒绝回答。他说那是他的隐私,谁也无权过问。

    不仅是他,那个城市的大多乞丐都是如此。并且,他从未见过一位跪着乞讨的乞丐。尽管在那里,跪下,并不能够代表更多的内容。

    到晚上,一些乞丐会走进附近的酒吧,要一杯酒,摊开一张当天的报纸,慢慢消磨他们的幸福时光。这时他就不再是乞丐而变成一名顾客,遇到曾经帮助过他的人,他甚至会邀请他们过来喝上一杯……

    朋友感叹说,在那里,乞丐是不需要你的同情的。他们认为那是一种职业,于工人、于农民、于商人、于白领一样的职业,而并非真的无路可走。他们心安理得地要钱然后理直气壮地消费,他们或许承认自己的懒惰,却极少有人编造或者夸大自己的经历。与国内乞丐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他们会穿上最好的衣服上街乞讨;而在国内,很多乞丐则肯定选择最脏最烂的衣服。

    换句话说,他们乞讨的成功率,靠的是别人的承认;而中国的乞丐,则多是依靠施舍者的同情。

    朋友在国外呆的时间并不太长,结论难免偏颇或者武断。可是他的话让我常常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样的人,才可以称之为乞丐?

    是衣服的破烂和肮脏吗?我想不是。很多贫困山区的农人,他们的穿着远不如城市里的乞丐,可是他们正在辛勤地劳作,他们并不卑微。

    是财产的一无所有吗?我想也不是。很多公司的总资产为负数,城市里太多人依靠赁款购买了车子和房子,他们欠银行欠亲朋一大笔钱,他们比乞丐还穷。

    是一种讨要的方式吗?似乎也不全对。生活中我们常常向别人讨要自己急切得到的东西,比如单位或者组织,比如父母或者亲朋,可是从没有人把自己当成乞丐。

    后来我想,可能是一种讨要的态度吧?

    把讨要当成一种职业,就成为乞丐。当乞丐需要一种勇气,不过我还认为,当乞丐更需要一种骨气。乞讨就是乞讨,既然选择了——或主动,或被逼无奈——都用不着太多虚假和伪装,你帮助我了,跟你说声谢谢,到此为止。施舍者无权过问太多,被施舍者更没有必要主动讲述自己的往事。那些故事并不美好,每暴露一次,都会鲜血淋漓。

    乞丐也许不能够做到高傲,但乞丐起码应该做到诚实。

    乞丐乞讨的成功率,在于让他们的生活态度得到别人的承认,而不是努力博得别人的同情。

    当然,无论如何,也不要随便给陌生人跪下。那是做人的底线,乞丐也是如此。

    有时候

    题注:一个人必须要么做个好人,要么仿效好人。

    ——德谟克利特

    我知道,你是一位善良的人。

    你讨厌复杂的人事,讨厌凡事拉关系走后门,讨厌没有礼就办不成事,讨厌拍马溜须。你厌恶这样的环境,你恨不得找一只铁锤,将这一切砸烂。可是那天你的车子被交警扣了,你首先想到的,是去买点东西,然后找找你在交警队工作的多年没有联系的老同学。

    有时候,那种令你讨厌的环境,也挺让你爱的。

    你唾弃那种胆小鬼,唾弃那种见危险就躲的习惯,唾弃那些见死不救的小人。你憎恨那种行为,鄙视那些观点。可是那天在公交车上,你的面前就站着一位扒手,你清楚地看到他把手伸进了别人的口袋。可是最终你也没有站出来,因为那扒手,正恶狠狠地盯着你。

    有时候,做一次胆小鬼,对你来说,好像也是必须的。

    门前的草坪上,遍种着柔软的草。可是每天,总有一些抄近路的人在上面走,时间长了,竟把草坪走出一条光秃秃的小土路。你说他们没有公德,你纳闷,难道旁边的甬道,不能走么?可是那天你提了很重的东西,走了很远的路,你很累,一步也不想绕行。于是你也踏上了草坪,你想,今天情况特殊,保证仅此一次。

    有时候,你不能原谅别人,却极易原谅自己。

    你不喜欢说假话的人,可是有时候,那个说假话的人,偏偏就是你;你不喜欢到处都是垃圾,可是有时候,你所做的,只是在扔垃圾以前,瞅瞅四周有没有人;你不相信一夜暴富,可是有时候,朋友的歪门斜道,还是会令你心里一动;你痛恨腐败,可是有时候,你却为自己没有腐败的能力和机会,啧啧叹息。

    连你自己都不明白,你到底是一位什么样的人?善良正直,还是丑恶虚伪?

    当然,我说,你还是一位好人。只是有时候,仅仅是有时候,你没有坚守底线;你常常不能坚守底线,到最后,也就没有底线了。

    你是这样。我也是。还有他和她。

    于是,你的周围,便充满了令你、令我、令他和她所讨厌、所唾弃、所鄙视、所憎恨的人和事。

    第一次印刷

    题注:知识越深化,我们就越是临近那不可知的事物。我们越是善于利用我们的知识,我们就越清楚地看到,不可知的事物是毫无毫用的。

    ——歌德

    我的书架上,摆放着很多书。这些书,一部分是从书店购回,一部分是从旧书摊上淘回,一部分是朋友所送。密密麻麻的,似拥挤在一起的历史。某一日,一本一本地翻,本来毫无目的,后来,却几乎翻遍了书架上的所有。这时的心情,也愈来烦躁和不安起来。

    我见到,大部分,绝大部分,在前几页或后几页上,印着,第一次印刷。印数,五千册居多。抛开其它因素,这等于说,这本书,世上仅存五千册而已。好像,一种物什,剩到了这个数量,就应该身价倍增了。而这些书,这些不过印了五千册的书,却常常遭受被人打捆送到废品站的命运。

    书印上了“第一次印刷”,不仅代表了印次,更代表了信心。否则,只需“一次印刷”便罢,“第”字就显得毫无作用。想想看,“第一次印刷”之时,出版社和作者,对书的前景,怀着怎样的一种期待啊!然而,第二次,却只能永远成为一种美好的幻想罢了。假如书有生命,那么,我不知道,这是它完成了一生,还是夭折在襁褓。

    也有第二次印刷,第三次印刷,第若干次印刷。不多,但有。一本书,突然间就火起来,火得你猝不及防、莫名其妙。然后,其中一些,被拍成电影,或者电视剧,或画成漫画,完成它的普及。作者们,也从幕后走向前台,端一张笑脸,便似普度了众生。

    说这些书是庸俗的,对作者和读者,都不太公平。那么,称通俗吧,好像更恰当一些。通俗的东西得以广泛流传,通俗的制造者得以名利双收,也是好事。毕竟,图书的出版,更多地是以一种市场化的行为在操作。但我想,那么多“第一次印刷”且仅仅完成了“第一次印刷”之书,真高雅到百姓看不懂的地步么?不过是一些大气的散文,一些厚重的小说,一些生活的所悟,一些对文化和历史的精辟见解,或者,一些我们本就应该知道的事情甚至常识。难道我们,难道我们的脑子,真得没有多余的一丝丝空间,装下这些东西么?

    并非要捧起谁,棒击谁。但一些时尚作家的书在畅销,以一种蜂拥之式,将一些出版社、书店、书架和脑袋们塞满。但另外的一些人呢?那么多沉重和厚重的东西,那么多生命的炼历和思想的精华,却只能接受“第一次印刷”并仅有的“第一次印刷”的命运。谁在读书?谁在读谁的书?

    并非要逼人读书,并非要逼人研究学问。但我想,泱泱一大国,却有那么多“印数五千册”并“第一次印刷”之“绝版书”,是不是,有些太不正常了?5千比13亿,这个比值,于是让人的心,变得沉甸甸不知所措。

    如火,如茶

    题注:人生的一切变化,一切魅力,一切美都是由光明和阴影构成的。

    ——托尔斯泰

    小街上新开了茶馆,朦朦胧胧中古香古色,拥挤着五金商店和洗头房,顽强地营造出一种格格不入的文化氛围。

    便被朋友拉去,坐定,穿旗袍的小姐露了白得透明的大腿,挂了勾人魂魄的微笑,似误入凡间的女神,以不容置疑的口气指挥着我们一看、二闻、三品。墙上挂的是民国时女演员的挂历美照,背景音乐却是呜呜咽咽的,是高渐离的筑的声音。于是几分钟内,人便从二十一世纪回到民国,再从民国,回到了前秦。精神也恍惚起来。

    对茶香的渴望却愈来强烈,理由是已有几分干渴。小姐却不急,一丝不苟地完成着她的表演程序。途中不忘停下,很敬业为吾等扫盲,“茶道,至少要经历27道手续。”于是我拍了茶墩,恨不得把那个乒乓球大小的茶壶一口吞下。

    自然是失礼了。朋友说我那天的表现“透露出浓郁的乡土气息”,你以为这是在炕头上灌沧州白干?我说怎么能不急呢?那样慢吞吞的喝法,不干死,也得弄个皮肤缺水。书云,不是要“如火如茶”吗?

    其实是“如火如荼”的。读初中时,戴了高倍眼镜的语文老师早已教导过多次。好在后来多读了些闲书,才知“荼”并非象老师所讲单指“茅草的白花”。古文字中,“荼”和“茶”原是通用的。虽后来解释为“早采者为荼,晚采者为茶”,却同是为了那一杯温热的汁汤。

    前几年生活动荡,便好与人拼酒,尤其是烈酒,有诗人说那是“液体的火”,便很为自己的这一技艺得意;现在,生活开始平淡,却是喜茶了,几十元一小捏的极品铁观音或几块钱一大把散装茉莉花,全能品出略苦的甘香。如果酒是奔放和热烈的,那么茶,则无疑是温和和粗淡的,带着安闲与恬静的品质。

    于是便可以斗胆解释:所谓“如火如荼”,还应有另一层意思,便是“似酒似茶”。生活可以像酒一样热烈,也可以似茶一样恬静,更多时二者兼而有之。不正是那句“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么?

    古人常说“粗茶淡饭”。再怎么穷,茶是不可缺的。一把粗黑的茶叶扔进同样粗黑的瓷碗,一壶滚水泡开,入口时涩,细品则香,生活就有了“苦尽甘来”的滋味。的确,人生需要一份品茶时的安闲与放松,这份安闲与放松,是对熊熊烈焰般人生拼争的补充,却绝不是茶馆里那种做作和繁琐的茶道表演。

    茶可以令你迅猛的人生冲刺得以休憩片刻。变热烈为理智;变狂猛为宁静;变头痛欲裂,为身心舒适。不信?看那些喝得酩酊大醉的人,不是都捧了一壶浓茶来解酒吗?

    如火,如茶。喝两杯烈酒,品两口苦茶;做一番冲锋,得片刻清闲。所谓人生,不过如此。

    香气飘处是厨房

    题注:家居的快乐,是所有志向的最终目标;是所有事业的劳苦的终点。

    ——塞·约翰生

    厨房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也许墙上贴着雪白的瓷砖,地上铺满了带着凹纹的防水地砖,你站在落日余晖中,身体被镶上一圈美妙的金妙。你听着音乐,看淡蓝的火苗轻舔着黑的锅底。锅里也许炖着排骨或牛肉,也许熬着八味粥或者莲子羹。你等待着它们冒出热气,好让愉快的心情在浓郁的香气里荡漾。你听着家人在客厅里嬉笑或者交谈,一抹笑容爬上你的嘴角。我知道你是快乐的,你对生活的满足感油然而生。

    也许,墙上糊着沾满油烟的旧报纸。你所面对的,只是一个简宜的液化气瓶和放在水泥案上的一个简宜锅灶。你围着陈旧的围裙,拿锅铲胡乱翻动着锅里的内容。你的房子是租来的,工作是暂时的。这时也是黄昏,夕阳如美人的脸庞般耀眼,可是这一切被你忽略。锅里的香气渐渐开始在空气中流淌,你闻着,心情慢慢地好起来。你想应该饱餐一顿,吃饱,一切难题终究会解决。

    我还见过鲁西南某些城镇的厨房。说是城镇,大多人居住的,却是类似北京四合院的平房。他们会在院子的一角,用一堆破砖,和几棵枯木,象堆积木般胡乱堆积,上面再铺层防水的油毡纸,便是一家人的厨房。天棚上挂着糊满油烟的扯了丝线的灰尘,随着风,轻轻地抖动;逢下雨,院子里的污水流进来,使厨房的地面和院子一样泥泞。却没有人计较。每到黄昏,诱人的香气会一丝丝一缕缕地钻进我的鼻孔,平生我对家的思念。也许还有女人在唱歌,那歌是甜美的,欢快的,知足的,伴着香味,飘得城市里到处都是。

    我认为,即使女人不唱歌,城市同样逢勃和生机昂然。厨房里飘出的香气,便是城市最欢乐的歌声。

    我还知道陕北农村的某些厨房。那哪里还有厨房的影子,其实只剩下一口大锅。大锅支在紧靠着屋檐的外墙,屋檐上晾晒着经水煮过的、加了盐巴的青菜。逢做饭,拿一把耙子,将屋檐上的青菜扒拉进锅,拿水清煮,便是一家人的晚饭。我曾听陕北老农讲起这事,他说,在地里干活,便会闻到大锅里飘出的香气,活计便没有心思。他的眼睛眯着,沉浸在幸福的回忆里。我想,那也许是世界上最简陋的厨房了,但同样,能够给人以最富足的嗅觉愉悦和精神寄托。

    厨房是一家人的中心,是一个人一生的中心。它既可以满足你最基本最原始的生存需求,也可以满足你最贪婪最挑剔的味觉欲望。可是,厨房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雪白的墙壁和抽油烟机、糊了旧报纸的墙壁和最简陋的锅台、乱砖和枯枝堆积而成的扭曲的柴房、只剩一口大锅的小院角落,哪一个,更象真正的厨房呢?

    我认为,哪一个都是。只要在黄昏,那里可以飘出让你感到塌实并幸福的香气。

    香气飘处是厨房。有了厨房,你的人生,其实很美好。

    想念阳光

    题注:身体的健康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精神的健康。

    ——约翰·格雷

    小城的雪,下了近半个月。气象部门说,这是近百年来,最大的一次。一场风雨能凋了碧树,半个月的飘雪,便仿佛把太阳都凋了。

    真怀疑太阳到底还在不在。抬了头,天灰蒙蒙的,俨然有人拿一把巨大的剪刀,将所有云彩,剪得细碎,然后把天空,铺得密不透风。整整半个月,看不到太阳的影子,或许它结成坚冰,或许,它正在冬眠。其实正是冬眠的日子,捧一本小说,弛然而卧,烦了困了,扔掉书,甜甜睡去。因为有雪,无人扰梦。

    却不能。得上班,得买菜,得去银行和邮局,得会三两朋友。人毕竟不是狗熊,总有理由让你走出去。走出去,却寻不到阳光。

    其实一直不在意冬日的阳光。大多时,那阳光只是一个概念,即使遍洒上身,也无温暖的质感。如果不因那金色,甚至感觉不出它的存在。可现在阳光寻不到了,寻不到了,连那一抹金色,都被冷风刮走。

    竟有些想念了。说不出理由。

    远方的朋友突然打来电话,聊一堆零碎,临挂电话,朋友说,一会儿出去晒太阳。朋友那里没有雪,可是有严寒。冬日里,她那里的阳光,也该是象征性的吧。她所感受到的,也该是内心的暖吧。可是她仍然让我羡慕,甚至妒嫉。何时,沐一缕只有颜色的阳光,也成为奢侈?

    现在我想走出去,让阳光洒我一身。我只想看着它的金色,不在乎它的温度。我知道阳光在,心就会塌实。我知道,厚厚的云厚上面,那太阳,一刻也没有放松。

    想明白了,原来颜色,竟也有温度。远方的朋友之于我,就像冬日的阳光。那金色,不那么暖,不刻意,很难感觉到;而当那金色不在,只需几日,心便慌了,便开始想念了。

    多久没和这位朋友通电话了?好像时间很长。因为,接起电话的那一刻,我分明有种重逢阳光的感觉。那一抹阳光,涂上我身,却暖在我心。

    又下雪了。我在午后静坐,想念阳光,想念远方的朋友。

    秦歌

    题注:最痛苦的真理比最甜蜜的谎言更可贵。

    ——奥斯特洛夫斯卡娅

    老朽的周王朝似一位垂暮的老人,颤抖着将七滴残墨甩落上一张千疮百孔的生宣。它们相互渍渗,扩张,挤压,吞并,重叠,交融,杂乱且有序地完成着一副壮阔惨烈的金戈铁马图。然后,秦的朱红印章,狠狠地盖在那里。

    其实,当昏庸无能的周幽王拥着如冰的褒姒点燃烽燧的烽火,当深邃干练的商鞅在暗夜中为一条新的律令苦思冥想,当圆滑奸诈的吕不韦怀揣着大把的银钱在秦国四方游走,当冷漠而乖张的赵政在邯郸城饱受质子之苦,秦王朝已经开始了。那是一座楼宇的地基,一件利器的淬火。那是挥毫前的研墨,四季里的惊蜇。那是大秦乐章的序曲。

    “得寸则王之寸,得尺则亦王之尺”,由弱至强的秦国自秦孝公以来,严格地遵循着这样的强食逻辑,缓慢且有条不紊地蚕食着他邻的土地。而秦王政的即位和李斯的《武力统一天下论》,则把这种舒缓的蚕食,变成为快板的鲸吞。

    秦王政三年,“岁大饥”;秦王政四年,“蝗虫从东方来,蔽天。天下疫”;秦王政五年,“冬雷”;秦王政九年,“四月寒冻,民有冻死者”。百姓的疾苦并未让这位体弱多病的少年心生怜悯,上天的灾祸也并未让这位雄心勃勃的君王放缓一统天下的脚步。当内史腾的十万大军兵临韩国新郑城下,一场由秦王政发起的建立在武力和杀虐之上的统一大业,开始真正拉开。

    秦的战歌就此响起,雄壮威武中夹杂着浓重的血腥。春风中站一位少年君王,他的眼睛,忧郁而又贪婪。

    统一的脚步迅速简洁而又节奏强烈。一切都在冥冥之中按部就班地展开。对东方六国来说,秦国注定是他们无法躲过的灾难。一觉醒来,城易主,国易君,旌旗下满目疮夷的我土,从此被一堵高墙圈起,成为秦帝国的三十六郡之一。

    秦王政十七年,韩亡;秦王政十九年,赵亡;秦王政二十二年,魏亡;秦王政二十四年,楚亡;秦王政二十五年,燕亡;秦王政二十六年,齐亡,天下从此统一。那一年,秦王政三十九岁。年近不惑的秦王政从亲政到灭齐,仅仅用了十七年的时间。一滴残墨,终于泼成江山。

    难怪秦始皇在统一中国后,曾经兴奋异常地振臂高呼:自上古未尝有,五帝所不及!战歌在此时开始顿歇,异化为一曲颂歌。一段终了,响起秦始皇得意洋洋的独白。

    但秦始皇自己却没有打过一次仗,更没有亲自指挥过一场战役。手无缚鸡之力的他面对刺客荆轲手中的短刃,甚至紧张到拔不出佩在身后的宝剑。但他有吕不韦、李斯、尉缭、顿弱、内史腾、王翦、蒙武、王贲……他有二十万大军六十万大军一百万大军……他有前人给他留下的宝座和商鞅给他留下的秩序……他具备打赢一切战役的一切条件。秦始皇成就了历史,历史也成就了秦始皇。

    秦始皇统一天下,唱着挽救百姓的调子;偏偏这时,众生却发出“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凄惨之音。君王与百姓,总是这样格格不入。

    如果说君王的秦歌是肤浅和短暂的欢笑,那么百姓的秦歌,便是深刻和久远的哀号。而当君民同歌,那么,便有了反抗。

    当然有反抗。反抗每时每刻都在上演。当荆轲拖一条伤腿将手中的匕首象标枪一样掷向秦王政,当高渐离瞪着空洞的眼眶将灌铅的筑琴狠狠砸向秦王政的脑袋,我想此时的他,也会感到一种深深的恐惧,他的歌声至此,也会惊吓到变了调子;而当一个叫孟姜女的村姑把自己的无限悲伤当成武器,不知此时的秦始皇想过没有,哪怕一条绵延万里固若金汤的高墙,其实也抵挡不住女人的一滴眼泪。

    人同伦、车同轨、书同文,统一天下后的秦始皇以一位总工程师的姿态,继续着对秦的统一和改造。以前是土地和疆域,现在是称呼与器具;筑长城、建阿房、修陵寝,秦始皇一边为活着的自己建造一个金碧辉煌的巨型宫殿,一边又为死后的自己规划一个举世无双的享乐世界。然后,耗尽全国财力围起一堵高墙,试图达到秦的永恒;而到焚书坑儒,中年的秦始皇已经接近疯狂,各国国史与诸子百家的书籍统统被焚烧,博士诸生们统统被活埋和暗杀,秦的上空已经听不到百姓的赞歌,只剩下文人和草民的恸哭。此时的秦王朝其实只剩一人,那便是秦始皇,大臣儒生草民们不过是他所饲养的牲畜,任其随意地驱赶和杀戳;至于泰山封禅和寻找不死之药,不过是秦始皇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里,近乎于独角戏般的人间闹剧吧?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刚刚从战争阴霾中走出来的百姓,还未及露一下笑脸,又一次掉进人间地狱般的悲惨境遇。战歌已去,颂歌已歇,此时的秦,只闻哀歌与悲乐。这哀歌与悲乐是属于百姓的,也是属于秦始皇的,更是属于秦王朝和中国历史的。而当秦始皇终在第四次巡游途中病死沙丘平台,接替皇位的秦二世却没有就此罢休,比起他的父亲,胡亥对于百姓的压榨,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于是有了陈胜吴广,有了项羽刘邦,那是汉的序曲,也是秦的丧歌。短短的秦帝国终于在农民起义的风暴中,匆匆奏完最后的一个音符,吟完最后一个字节。秦歌嘎然而止,秦帝国风消云散。

    一同风消云散的,还有他们的墓陵与尸骨。只剩下那些陪葬的陶俑,还在忠心耿耿地守着那些已去的历史,并试图告诉未来的人们,在遥远的过去,秦王朝曾经有过的辉煌。

    公元前206年,汉立。又一次从战争阴云中走出来的百姓,再一次看到海市蜃楼般缥缈的希望。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漫漫封建王朝,这几乎等同于,一个永恒的真理。

    于是,秦歌再一次重复……

    流的水·涸的河

    题注:我相信进步。同时我又十分相信,人类具有决定幸福的能力。

    ——海涅

    有时我坐在木桥上,看奔腾跳跃的水。盯得久,便有了眩晕。然后河水静止,只剩下我在流淌。

    还记得放着一群羊,羊们抖动娇嫩粉色的唇,啃食着此岸的墨绿。太多时,我眺着彼岸的葱荣,因为那儿,我想,可能,有羊们需要的绿洲。我把鞭子甩起来,空气中爆着急切的炸响,催着羊们上路。

    鞭梢甩起的水珠,晶莹透亮。那是河的汁液和汗水。

    一条河,不宽,也不深。不下雨的日子,河水是清澈的。清的河水从上游缓缓而下,一丝不苟地完成着她的旅程。我知道这个世界存在得太久,岩石磨成尘土,尘土烧成青砖,英雄老成历史,历史又制造出佳人。所有一切都进化和轮回得面目全非,惟独河水没有改变。

    那是史前的水。

    羊们迟疑着。羊的脚踏在水里,那脚就变得小巧和弯曲。河底的细砂被踩出一个个脆弱的坑,一只小龟不满地爬走。

    终于还是放弃了。羊们不肯过河。羊们告诉我,其实我看到的,不过是一个幻象。一条河,河这边怎样,河那边,同是怎样。羊们说到最后,我便信了。

    羊们啃尽最后一丝绿,然后,河便干涸了。裸露的河床,似女人龟裂的胸脯。她们被随随便便扔在那里,任由烈日的爆晒和风的践踏。

    我认为,所有的河,都是雌性的。确切说,所有的河,都是女人。

    比如河中溅起某一滴水,比如夜晚,比如繁星满天。

    那么这水,应该,也会映照整个银河的。据说银河里没有波光鳞鳞,没有沧浪滔滔;据说,银河中,每一粒淡弱的星光,其实都是一处繁华的世界。

    那么,是宇宙博大,还是这滴水博大?

    宇宙可以无休止地延续下去。这滴水也能。

    我坐在靠窗的座位上,头努力地探着。我想找到一滴水,一滴真正的水。一滴史前的水。

    只不过,我们常常寻不到她。

    哪怕她是脆弱的。

    破旧的汽车在鲁西南的乡土路上疾驰,卷起飞扬的尘。有时汽车会经过某一座桥,车子颠簸得似一只狼狈的蚂蚱。豪华的桥、简陋的桥,钢铁桥、石板桥,狭长的桥、宽短的桥,古典的桥、后现代的桥,所有的桥都候在那里,等着淌来的水,盼着成为一座真正的桥。

    却没有水。没有。

    河床上种了玉米,种了花生,种了高梁和地瓜。河床是肥沃的土地。看不到龟裂的土层,看不到灰白,看不到金黄,看不到椭圆形的鹅卵石,看不到印了胎痕的蚌壳。泼入眼帘的,只有绿。庄稼们拼着力吮吸着地下的水层,试图把每一滴水,变成货真价实的粮食。

    也仅仅剩下粮食。好像。

    穿行了大半个鲁西南,我们的车在努力追赶着一滴虚无的水。整整一天,二百华里,我没有见过一滴水。

    我慌了。没有水,我说。

    那是黄河。

    那干涸的,其实是黄河。我记得是1998年,旱季。有黑漆的门上贴了朱红的对联,四个字直戳眼球:风调雨顺。

    河的躯壳躺在那里,嘲笑着自己的生命。旁边的老农抓一把土,嗅着。他嗅到了什么?有水的气息吗?有流动着的水的气息吗?有雌性的气息吗?他的目光浑浊,连眼睛都是干渴的。

    没有水的河,也是河;河里流淌着的,也许是凝固的历史。

    那么,那是固体的河。

    可是,那真得是河么?

    曾经给高年级的女生写情书:你是一条流淌的河。后来她流走了,河水中飘起城市。城市的砖瓦上,长了生活的苔。

    所以,其实,只有等河水干涸,城市才有自己的地基。地基攀附在每个人的身上;每个人,又紧紧地攀附着这座并不牢靠的城市。人与城市,彼此寄生。

    所以,其实,城市里没有河。城市里,河是一种虚幻的东西。

    一个传说。

    后来女生给我打电话,说海亮我现在怎么怎么。隔着话筒,我听到她细嫩的皮肤下面有丝丝奔流的声音,声音中带着羞涩和狂放。我知道,那里有暗流,有险礁,有红的旋涡和粉的浪涛,她的每一个细胞里,有最小的水系在流淌。那么其实,她仍是一条河了。

    不是城市里没有河么?你问。

    也有雨后的河。

    随便撕下几片云彩,扔进河里,水就满了。我扔掉了鞭子。羊们惊恐地跑着,还有鱼,还有蚌,还有飞鸟,还有我,还有我们。大的树只剩下冠,小的树成了水草。我们逃着,胡乱地抓紧了自己的影子,仅留下破败的残垣断壁。

    有男人来了,拿着巨大的铲。他说,要通。于是通了。大河分成了小河,河床变成了家园。水还在淌,那是温柔的水。后来男人死了,化成河边的巨石。又有男人揣了匕首,乘舟渡过了河,女人在后面哭喊着,有人跳起怪异艳丽的舞蹈。再后来,河水中飘起了他的尸体,盛开得象一朵脆弱的莲。——那天也下了雨,据说。

    两个男人。一个叫禹,一个叫荆轲。

    涸的河,与他们无关。他们只是历史。固体的粘稠的历史,还在流淌。

    他们流淌的地方,没有河床。所以他们溢开了。

    有时我坐在木桥上,看随风飘舞的河底细砂。盯得久,便有了眩晕。然后,河床也消失了。

    只剩下我在流淌。

    还有我们。

    农人的生活哲学

    题注:云把水倒在河的水杯里,它们自己却藏在远山之中。

    ——泰戈尔

    前几年,常常游荡于鲁西南一带,发现当地人把吃晚饭称为“喝汤”。觉得有趣,却并不多想。以为,仅仅是方言罢了。

    前几日,翻读周同宾《古典的原野》,却发现他笔下的父老乡亲,同样把吃晚饭,称为“喝汤”。周同宾,老家河南社旗,距鲁西南不远。两个地域的方言接近或相同,不足为怪了。

    为什么要叫“喝汤”呢?汤,非菜肴,而是稀饭。喝完稀饭,一顿饭就吃完了。干饭,没有。如此,称“喝汤”,便很确切了。

    农人们吃饭,早中晚分得很细。其原因,绝非“科学饮食”一类的想法,而是为了省粮。两把玉米面或几片红薯,熬成一锅没有盐巴的汤,全家人各端了饭碗,唏唏滋滋地喝。然后,睡去。梦都是饥饿的。

    农人们喝汤,是为了活下去;活下去的目的,是为了种地;种地的憧憬,是为了能吃饱饭。可是,漫漫历史长河,五千年农耕生活,我们的农人们,又吃过几顿饱饭呢?

    晚上不必干活,就不必吃饱,就应该挨饿。农人们纯朴简单的哲学背后,是对于生活的满足和对于贫困的无奈。即使现在,很多地方的农人虽然已不必挨饿,但“喝汤”的叫法却还是延续下来。不知,有意还有无意?

    《古典的原野》中还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女子十六岁时便嫁了人,婚后,男人大病,花光了所有的地产后,撒手而去。女人受了一辈子别人无法想象的罪,挣扎着将三个孩子拉扯大。人老了,却失明了。是白内障,花几百块钱,去医院一割,就可以好。

    女人,应该是老人了,却不去割。她默默地在黑暗中,生活了二十多年。生活中的花花草草,阳光雨雾,却只能依靠回忆了。并且,她做好准备,就这样,在黑暗中,度完她的余生。

    老人说,老了,干不动活了,要眼啥用?

    周同宾说,那时,他的心“猛地一沉”。而我,读到这里时,心却几乎要沉入泪水海洋之底。几百块钱在老人的心中,甚至远远重过一双眼睛的份量!她认为,人的眼睛,不是为了过得方便,过得快乐,而只是为了干活。人一老,干不动活了,眼睛,便没有用了。瞎了,也没有关系。

    吃饭,为了干活;眼睛,为了干活;农人们所有的一切,都为了干活。干活,便可以将生活延续下去。哪怕,他们过世上最艰苦最无聊的日子;哪怕,夜夜,都是饥饿的;哪怕,白天,也生活在黑暗中。只要生活还在延续,农人们,便很满足了。

    把两个故事讲给友人听,友人用了“震惊”,用了“坚强”,用了“凄惨”,用了“忍耐”。我认为,这些词,远远不够。太过苍白和肤浅了。

    一些把“干活”称为“工作”的生活在城市的农人后代,正在灯红酒绿间,创造着另一种或另几种生活哲学。我想告诉他们,记住那些农人的生活哲学吧,那些卑微得近乎于自虐的道理,远值得你最最虔诚的尊敬。

    有关饥饿的片断

    题注:政治是某些物质利益的代名词,诸如好的食物、好的衣服、好的住房以及得到这些东西的方法。

    ——阿卜杜拉·侯赛因

    ……一队士兵经过一条小路,旁边挤满了附近村落的农民。一位姑娘牵着她年幼的弟弟,贪婪地盯着一名士兵肩上的干粮袋。那里面,还装着几块干饼。

    士兵走上前去,朝姑娘笑笑。他盯着姑娘美丽并苍白的脸,想起自己的妻子。他牵起姑娘的手,朝芦苇荡的深处走去。他感觉,他牵着的,是自己温柔娇小的妻子。

    他给了姑娘一块饼。他解开姑娘的钮扣。他悲伤地动作着。身下的姑娘睁着美丽的眼,看着蔚蓝的天。她在吃那块饼。急切却是静静地吃着那块饼。她感觉不到士兵的存在。

    士兵突然在姑娘的身下发现一滩血,他吓傻了,仓惶逃离。姑娘的弟弟一直站在路口等。他等了很久,直到那队士兵完全不见了踪影。终于,他开始呼喊着姐姐的名子,他走向深深的芦苇荡……

    ……他看到了自己的姐姐。姐姐躺在那里,睁着眼,看着天空。她的下半身已经不见,撕裂的小腹上留着野狼的齿痕。只是她的手里还紧攥着那块饼。他开始哭。他的嚎叫震落几颗血色星辰。然后,他从姐姐手里抓起那块饼,慢慢地嚼着,无声地走出芦苇荡……

    忘记了这个故事发生在还是英国,还是美国;是拿破仑时代,还是二战时期;忘记了故事的梗概;忘记了作者。记忆中只剩下这样一个细节,每隔一段时间,就从脑子中突兀地闪现,让我的心,无限悲凉。

    ……日本人闯进村子的时候,母亲把两个孩子藏进一口枯井。那时的胶东乡村,几乎每个菜园,都有这样一口井。

    她再也没有看见自己的孩子。全村百姓被日本人残忍地集体射杀。包括两个孩子的母亲。

    他们一直在枯井里等。他们盯着井沿的天空,瓷盆大小的天空,暗了又明,明了又暗。八岁的哥哥抱着自己两岁的弟弟,在枯井里不停地号啕。他们的号啕不再是因为恐惧,而是因为饥饿。他们开始吃井底的腐叶,舔井壁潮湿的石缝。

    终于,他们发不出声。他们的神志开始模糊。他们看到井沿上空缥缈的点点星火……

    两个男孩,后来活了一个。是弟弟。人们找到他们的时候,八岁的哥哥已经死去。只是他仍然抱着自己两岁的弟弟。弟弟的嘴角有血。哥哥的两只耳朵,已经不见。

    年幼的弟弟在神志模糊之际,竟然一点一点啃食掉哥哥的两只耳朵……

    弟弟慢慢地长大着,没有人敢把这件事告诉他。可是他后来还是知道了。知道了,就不再说一句话。这样几年之后,人就疯了。

    人们都说,疯掉了好,疯掉了好。疯掉的弟弟,直到前几年,才去世。

    那年我回老家,老家的老人们告诉我,疯孙头死了。我问,哪个疯孙头?老人们说,疯孙头啊!吃人的那个疯孙头!

    看看清代纪昀《阅微草堂笔记》中关于“菜人”的故事。明崇祯末年,河南山东大荒,草根树皮都吃光以后,就开始吃人。“妇女细孩,反接鬻于市,谓之菜人。屠者买去,如刲羊豕”。一天,一周姓商贩归途中到饭店就餐,屠者说肉已卖完,请他稍等。“俄见曳二女子入厨下,呼曰:‘客待久,可先取一蹄来。’急出止之,闻长号一声,则一女已生断右臂,宛转地上……”

    明末清初诗人屈大钧曾很详细地写过“菜人”的遭遇:“两肢先断挂屠店,徐割股腴持作汤,不令命绝要鲜肉,片片看入饥人腹”。宋书《鸡肋编》记,靖康年间,因金兵南袭,山东、淮南等地,“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这些被屠宰者,谓之“两脚羊”。

    再看看河南作家周同宾笔下的河南农村。“……我们村没有人吃人的现象。邻村有,听说有人把埋掉的死人挖出割身上的肉煮吃,有人卸下死了的小孩的腿用火烧吃。还有夫妻俩,三个孩子,两个娃,一个妞,三天没吃东西,都饿得躺地上只剩一口气,两口儿一商量就把小妞捏死,熬汤给两个娃喝。饥荒刚过,那女人就疯了,常常彻夜哭,哭着说要去找小妞,终于用菜刀砍死丈夫,又割断了自己的喉管……”

    请注意,周同宾所说的这些事,并非发生在遥远的过去,而仅仅发生在四十多年前!就在大批的人被饿死的时候,就在有人吃掉了自己亲生骨肉的时候,我们的报纸上却说,广西某地的水稻,亩产达到二十万斤……

    莫言在《丰乳肥臀》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上官鲁氏给生产队拉磨,会趁着干部不注意的时候,在下工前将粮食囫囵吞到胃里,这样就逃过了下工时的搜身检查。回到家后,她跪在一个盛满清水的瓦盆前,将筷子探进自己的喉咙,把胃里还没有消化的粮食吐出来,然后洗净,捣碎,喂养自己的婆婆和孩子。后来生活好了,吃饱饭了,她却形成了条件反射,只要一跪在瓦盆前,不用探喉,也可以把胃里的粮食吐出来……

    小说出版后,很多人对这个故事,表示怀疑。他们认为莫言在胡说八道。我也不信,回老家问年长的老人,老人们说,怎么能不信呢?谁谁谁就这样,谁谁谁也是这样。全都有名有姓,一连串的名子。于是我看到了不止一个探喉的上官鲁氏,而是一群把自己练出牛一般胃的上官鲁氏。

    莫言的高密东北乡,距我的老家,仅六七百华里之遥。可是我想,这样的事,这样的女人,肯定不止莫言的高密东北乡和我的老家独有。这世界上哪里还有饥饿,哪里就会有这样的女人……

    前几年我去鲁西南农村,见那里的农人们吃晚饭,只有一锅汤。并且,他们也的确把吃晚饭,称为“喝汤”。

    问他们,缺粮食吗?他们说,不缺。再问,为什么不吃点干饭呢?能吃饱吗?他们说,晚上又不用干活,为什么要吃饱呢?为什么还要浪费呢?

    我想他们可能没有见过真正的浪费。他们不知道某些人一顿饭就可以花掉几千块钱几万块钱。我没有跟他们说。即使说了,他们也不会相信。我没跟他们说,因为我怕他们伤心。

    我想,即使他们的生活变得再好,他们也不肯把一顿晚饭吃饱的。他们认为,那是在犯罪。

    他们还说,吃饱了,会很不踏实。总觉得是在梦中。吃饱了,总会偷偷掐一把自己的大腿。

    我的农民兄弟啊!

    回到城里,见某大酒店树起的一个招牌:正宗农家饭,188元一位!

    我希望这个招牌不要被那些农人们看见。千万不要。

    我们没有必要总想起过去,我们没有必要,总盯着那些把吃饭称为“喝汤”的不开窍的中国农民。

    可是你能忘记吗?或者,你敢忘记吗?或者,即使你忘记了,即使你们忘记了,历史敢忘记吗?是的,那不是传说,那是历史。历史是长在身上的,是印在肉心的,你抹不去。

    那个为一块干饼被野狼撕碎的女孩,那个神志不清时啃掉哥哥耳朵的男孩,那些沦为“菜人”的妇人和儿童,那对吃掉自己孩子的夫妻,那个把粮食从胃里抠出来的上官鲁氏,那些认为“不干活就不必吃饱”的中国农民,他们应该挨饿吗?难道他们真的没有权力,享受一口最粗糙的饭食吗?

    干旱,洪水,蝗灾,雪灾,地震,战争,弱智的政策……它们都是饥饿产生的根源。当我们无法躲开天灾,难道,我们没有避免人祸的能力吗?

    ……只希望这世上的人们,都有一口饭吃。

    一片金黄

    题注:农业是其他技艺的母亲和保姆,因为农业繁荣的时候,其他一切技艺也都兴旺。

    ——色诺芬

    朋友跟我说,他在住宅楼的后面找到了一块空地,种上了小麦。小麦啊!朋友表现出神经质般的兴奋。

    便与他一起去看。果然是小麦,不大的一方,顶着清晨的露,展示娇嫩的绿,象大地长出的绒毛。看了一会,我突然问,怎么收割呢?

    收割?朋友愣了一下,好象,他从未考虑过这个问题。

    脱粒呢?我继续问。朋友笑了,他说,不收割。为什么要收割?我要的就是那片金黄。

    是的,那片金黄。每年初夏,全中国的麦区,总会有大片大片的金黄。盆地和平原是金黄的海面,丘陵和高原是金黄的浪尖。有时,那片金黄会随着渐高的山峦,一圈一圈地向上旋起,然后,便接了棉絮般的碎云。

    金黄是最高贵的颜色,那是生命的颜色。收割也是高贵的。但收割的农人并不高贵。丰收所带来的,除了温饱的喜悦,还有超负荷的体力劳动,以及这种体力劳动对心理所造成的恐慌。生活在城市里摆弄盆景的人,永远不能体会那种喜悦伴随着恐慌的感觉。

    成熟的小麦并不理睬农人的辛苦,几天之后,麦穗爆开,麦粒便向田里弹射,中午太阳爆晒的时候,你甚至可以听见麦粒击打土地的钝响。有时遇上阴雨天,雨淅淅沥沥的,不大,也不停。那金黄便开始发灰,象生锈的首饰,或者被污染的海面,麦粒就开始霉烂,或者发芽。便有村人跑到大路上喊,老天爷啊,开开天吧。大部分时间里,老天爷并不理会这种祈祷。

    几天之内必须把所有的小麦收割完毕。村人蹲下,就不再起来,一只镰刀机械地舞着,两条弯曲的腿缓慢且艰难地前移。偶尔会从麦田里蹿出一只兔子,村人说,兔子。可惜了一个酒菜。却有气无力地,目送着兔子逃向远方的沟畔。

    身后很快被汗水浸透,划一个湿润的圆,象贴着一块尿布。然后是前胸,腋窝,以及所有干燥的地方。女人们便显得格外丰满,衣服勾勒出疲惫肌肉的轮廓。割到地头,拿起水壶喝一口水,烫嘴,带一种太阳的臊腥味。便抹了嘴,骂一声天气,再蹲下。一镰一镰地向前挪动,却已没有了思维,只剩下向前的惯性。小麦是不等人的。田间的小麦只能靠钝厚的镰刀,一点一点地减少。

    镰刀在新石器时代便已经定型,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甚至现在的很多地方,中国的农民,却还在用它。那是粮食的保障,生命的希望。那是农民们重要的生产资料之一。

    我那时小,哥哥也不大。大约天还没亮,便下了田。父母亲拼命地割,我和哥哥拼命地搬。搬运用得是一种独轮车,灰头土脸的,装上了带秸的麦,便成了宠然大物,显示出与我的身躯的极不协调。有时下坡,我就会飞起来,手撑着车杆,脚却踩不到地面。于是开始嚎叫,象杀猪般。没有用,车子无一例外地翻倒,撒了满地的麦。

    拼命地搬,也搬不完。收工后,父亲会亲自搬一车。那是一个巨大的麦车,让人想起蚂蚁叼着的一头大象。巨大的麦垛遮了父亲的眼,我在前面嘶喊着,调整着车子爬行的方向。

    这时已经有月了。却不能休息。打场上早已堆满了人。收割的麦是要脱粒的。脱粒机也是古老的,那是一堆胡乱堆起的废铁,发着古老而尖锐的轰鸣。经常会有村人为了谁先拥有脱粒权而打起架,动了铁锨和木棒,甚至砍刀。有蚊虫在灯光下漫无目地地飞,偶尔瞅准时机,吸一口村人廉价的血。

    脱粒机按时收费,所以脱粒便成了战斗。为了省下那么几毛钱,村人的身体象高速转动的陀螺,透支着可怜的体力。空气中满是扬起的灰尘,一点点地积压,仿佛凝为尘的固体。人就在那种固体的空间里战斗,刚刚被风吹干的衣服,就又一次被湿透。

    不断有麦粒从机器里弹出,打在身上,脸上,甚至眼睛上,却忘记了疼,这时的神经已接近麻木。有时我在后面叉秧,脱粒机吐出的麦秧叠在一起,似不断砌高的山,无论怎么拼命,山仍是不断地增高。于是想哭,却没有哭的时间。

    有时脱粒机会被疯狂塞入的麦秸卡住,皮带仍在打转,机器却罢了工,发着凄厉的低鸣。人们便会拿棍子去捅,或用手将卡住的麦秸向外拽拉,一番胡乱的动作后,机器“嗡”一声开始重新工作,却有人被皮带或者滚筒,挤破了手。我曾亲眼见过一个村人因此失掉了三根手指,手指被一点肉皮连着,摇摇荡荡,象一串鲜红的风铃。风铃连着惨白的青筋,那血就滴在了麦粒上,盛开成一朵艳红的血花。过些日子,那些滴了血的麦子被磨成粉。再过些日子,被端上某个城市人家的饭桌,成为馒头或者大饼的一部分。

    每个人的脸都成了黑色,厚厚的一层,象糊了百年的淤泥。终于最后的一粒麦从机器里流出,人便躺在地上,呼呼地喘气。有人激烈地咳着,吐着一口一口的黑痰,找到水壶,晃晃,却是空的。机器却不能停,要推去另一家的打场,疲惫的人们一齐喊着调子,脱粒机的铁轮,将打场划出一道浅浅的弧线。

    这时,或者已是夜半,或者已是凌晨。回到家里,匆忙洗一把脸,咬一口凉饭便睡。和哥哥醒来时,已是第二天中午。父母却早已不见了,他们也许根本没睡,早已在另一块地头重复着头一天的劳作。在我的记忆中,在收麦的近十天的时间里,我几乎看不到父母躺下休息。

    我不知道村里别的父母在麦收季节里睡不睡觉,也许,他们在睡觉时,也是睁着眼睛,乞盼着不要落雨;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中国农人在那几天里,是不是都不睡觉。我只知道,小麦被收割,变成了粒,磨成了粉,这世上的人们,才不会挨饿。

    金黄的面积在一点一点地缩小,变成零零散散的,失去了宏伟的气势。后来,最后的一抹也终于失去,这时候,麦收便结束了。每个农人都黑了一圈,也瘦了一圈。或者,即使没有麦收,农人也是黑的,瘦的,黑的,瘦的。那是农人的标志。

    割剩的麦茬马上被疯长的玉米或者别的所掩没,象那片金黄,从未存在过。小麦金黄的生命,总是很短暂的。象农人的笑脸。

    已经有很多年,没见到那样的金黄了,那是最高明的艺术家也绘不出来的颜色。那是高贵的金黄。朋友的小麦也许会结穗,也许也会变得金黄,但我想,他的小麦,注定会是一种干瘪和无精打采的金黄。那种金黄,没有生命。也并不高贵。

    小麦终究会被脱成粒,磨成粉,农人不会在意那片金黄。对农人来说,在固定的时间里,把麦收割,就是全部。

    我稍大一点的时候,给父亲读范大成的诗,“新筑泥场镜样平,家家打稻趁天晴。笑声歌里轻雷动,一夜连枷到天明。”父亲那时正在吃饭,他抬头看我一眼,他说,扯淡。

    父亲种了一辈子田。我觉得,他的话是有道理的。

    土路

    题注:怀疑与信仰,两者都是必需的。怀疑能把昨天的信仰摧毁,替明日的信仰开路。

    ——罗曼·罗兰

    一条小路尘土飞扬。

    从远处看,土路象被遗弃的窄窄的灰褐色布条,随着风,似有了细微的飘动。路的两旁,则密密地排满着绿墙一样的梧桐。夏天里,这些树伸展了巨大的叶片,努力将炽热的阳光挡在路的上方;在严冬,梧桐光秃秃的枝桠便合力抵挡着寒风,与山村一起瑟瑟发抖。

    土路是村庄与外界的唯一通道。

    有黄牛,睁着明彻的眼,打量着路尽头的土尘;有孩子,背着破旧的书包,光的脚板唤醒了山村的黎明;有姑娘,提着小巧的蓝子,羞涩地浅唱着黛绿色的山歌;还有老人,飘着白髯,根根肋骨清晰可见。

    土路上的人们,从晨到暮,从春至冬,一刻不停地在奔忙。可是村庄,依然安静和贫穷。

    有时候,清晨,一轮紫色的朝阳挂在土路远方的树梢,好似树梢轻轻一抖,那圆圆彤红的太阳就会滚落地面。儿时的我便狂奔起来,幻想着那太阳能够等我一次。但每一次,太阳都是无一例外地升起,照着我热气腾腾的脑瓢。

    后来我读书了。书读得不好,每次逃学,都会经过那条土路。我把书包藏到某一棵梧桐的高枝上,然后在土路上撒开了飞奔,直至近处的田野和远处的小河。多年后我仍然清楚地记得当时的情景:一个瘦弱的男孩,穿着与身体极不协调的长褂,急速地穿过土路上翻滚的黄褐色尘烟,奔向他梦幻般的真实。我认为,土路预示了我后来的人生。

    我极不喜欢那条土路,甚至于有些憎恶。我说不出缘由。

    考美术师专时,父亲去送我。他没有陪我去县城,因为他知道,即使去了,也帮不上忙。很远了我回头,看到土路的那端,父亲的身体缩成一个静止的黑点,象沾在布条上的一只蚂蚁。那时我想,考上了,就告别土路了。心里窃窃地喜着。后来我回来了,表情沮丧。我顺着土路慢慢地往回走,一个小的黑点逐渐清晰成我的父亲。父亲没有说话。他拍了拍我的肩膀。那是父亲第一次拍我的肩膀。我觉得对不住我的父亲。但父亲那时的表情,好似更象是对不住我。

    有时在夜间,我会感受到一种深深的恐惧。我怕我长成这山村里一模一样的父辈。我怕我的一生都会在这条土路上消耗。记忆中,这条土路就没有丝毫的改变,还有一成不变的乡间岁月。

    我对农民的热爱,极有些叶公好龙的色彩。是的,我会老去,但土路不会,土路上的岁月不会;其实我并不在意农民的艰辛,但我在意这种艰辛所换来的所有,对他们来说,会毫有意义。

    就象土路上的那些父辈。

    再后来我真得离开了。对那条土路,对那个小村,甚至对父亲,近乎于绝情。仍然是父亲送我。仍然是没有说话。记得是春天,记得刮了很大的风。临行前,父亲扔给我一支香烟。那年我十九岁。我是抽着那支烟上路的。我回头,父亲再一次静止成一个小的黑点。风很大,村庄开始模糊不清,父亲也开始模糊不清。有一颗火星蹿进我的眼睛,那一刻世界猛然变成了红色。

    这红色,让我的眼睛痛了好几天。

    我在城市里不停地飘荡。生活变得紧张和低贱。有时我在那些高楼下面急急地行走,抬头时,一滴空调室外机的水会恰好落到我仰起的脸上,这增添了我的孤独。尽管是柏油路,但到傍晚,我的皮鞋仍然会蒙上一层细小的尘粒。我怀疑那些尘粒,来自故乡的土路。

    但土路终究是变化了。前些日子回老家,那路竟铺上了沥青,梧桐也不见了,换成修剪得低矮整齐的冬青树。但路上仍然有黄牛,有顽皮的孩童和羞涩的姑娘,有白髯的老者和千年不变的传统。那时我扎了银灰的领带,穿了藏蓝笔挺的西装和乌黑油亮的皮鞋,我与故乡的风景显得格格不入。这像极了当初的我,对于城市。

    回到家,递一支烟给父亲,我发现,我的皮鞋上仍然沾满了细小的尘粒。

    没有风。我不知道,这些尘粒来自何处。

    权威的无知

    题注:政治里面有两个潮流,一个是自由底潮流,一个是秩序底潮流。

    ——孙中山

    读小学一年级时,有劳动课。有几次,排着队,唱着歌,在老师的带领下,奔向田野。

    劳动是毫无疑问的,却是无用的劳动。我们的任务,是拔麦苗。将满田野密密匝匝的麦苗,拔得稀薄些。

    那时还是人民公社,麦子,是全体社员们辛辛苦苦种上去的。为什么要拔?因为麦苗太浓密,已超出了小麦和麦田的承受。记得那时临近收割季节,满地的麦子却只是挺着瘦弱的躯体,没有丝毫结穗的迹象。

    一切只缘于一个算式。

    记得近播种季节时,公社开了几次会,由各村村长参加。然后,由他们下达。说是开会,其实是不断地重复着一个算式。并且据说这个算式,经专家们分析可行,很权威,是来自“上面”的声音。

    算式大致如下:

    假如一亩田,播麦种一千斤,假如长出的每棵小麦,即使只结一粒跟麦种等大的麦粒,那么,亩产也为一千斤,收回成本;结两粒,则亩产两千斤,产量翻番;结五粒,产量则翻五番,达到五千斤。以此类推。

    再假如,一亩田播麦种两千斤,即使每棵小麦只结一粒麦,那么亩产两千斤,收回成本;结两粒,则亩产四千斤,赚回两千斤;结五粒,天啊,亩产一万斤!天天开会,天天是这样的内容。

    村长把这些内容带回村,村里人惊呆了,赞叹不已:一棵小麦,只须结麦五粒,就亩产一万斤了!这么简单的提高产量的办法,怎么种了一辈子田,竟无人想得出来?记得那几天里,村里人眉开眼笑,仿佛已到了麦收季节,金灿灿的小麦堆成了山。

    结果自然不会按事先想象的那样发展,小麦超出了田的负荷,马上变异成毫无用处的杂草。

    结果,便拔。社员们没时间,只能由孩子们拔。也没有村人懊恼,仿佛欺骗是应该的。因为,那是来自“上面”的声音。尽管无知,无知也是权威,无知的权威。

    村里最终留下了几亩作试验田,一方面缘于对亩产万斤的向往,一方面,缘于对权威的膜拜。结果,直到秋季,直到那些麦苗彻底变得枯黄,也没有结一粒麦。

    据说后来开始反思。村里反思到公社,公社反思到县,县反思到省,至于省里反思到哪里,没人知道。

    一个闹剧,就这样不了了之。

    到现在我还纳闷,那些种了一辈子田的农民们,怎么突然间被一个弱智且无知的算式糊弄了呢?不是他们不想质疑,不敢质疑,而是没有人想到去质疑。亩产万斤的口号发出后,大家至多只是骂着自己以前的“愚蠢”,错过了以往年年亩产万斤的机会。

    好象,一个人一辈子的生活经验,远不如“上面”的一个“谎言”,让人信服。

    其实,一个人的无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这种无知被灌以权威之名,那么,带来的,便是整体群体的无知。一个村子,一个公社,一个县,一个省,甚至,一个国家。

    权威的无知可以荒芜一切,并终将让这个世界,长满杂草。

    人类的欺骗

    题注:人,在最完美的时候是动物中的佼佼者,但是,当他与法律和正义隔绝以后,他便是动物中最坏的东西。

    ——亚里士多德

    城市的夜晚,依然灯火通明。于是有蝉继续尖鸣,以为仍是白天。

    还有蝈蝈,夏,农人们抓来,装进精致的草笼,卖给城里好事者。带回家,却不再叫。空调把室温降得太低,蝈蝈们以为秋天到了。

    还有鱼。海边渔民的后代,生下便仿佛会钓鱼,都说是遗传因素。可是,鱼们也遗传了几亿年,却依然要扑向致命的诱饵。

    不管人类对于动物的欺骗,是有意还是无意,动物的智商在人类的伎俩面前,总显得微不足道。

    人类是世界的主宰,我们有这样的权利。

    可有时,我们不也在欺骗自己么?

    城市的夜晚,依然灯火通明。于是到处是纸醉金迷,以为在享受人生。

    还有科技。人类建了高宇,把自己象囚徒一样关进去;然后发明了电话,随时等候熟悉或陌生人的提审;然后把原始森林里的千年大树连根拔起,埋在房前屋后;再然后,发明了互联网,便可以足不出户了。

    却以为,是在走遍世界。

    还有文化。还有政治。把庸俗当成通俗,把侵略说成解放,把胡说八道当成百家争鸣,把仰人鼻息,当成随和与尊重。

    人类将自己欺骗,然后,就信了。

    第三辑 用爱行走——每一朵花苞都会开放

    生命时钟

    悠悠亲情,每一个世人的生命时钟。

    朋友的父亲病危,朋友从国外给我打来电话,让我帮他。

    我知道他的意思,即使以最快的速度,他也只能在四个小时后赶回来,而他的父亲,已经不可能再挺过四小时。

    赶到医院时,见到朋友的父亲浑身插满着管子,正急促地呼吸。床前,围满着悲伤的亲人。

    那时朋友的父亲狂燥不安,双眼紧闭着,双手胡乱地抓。我听到他用自己的喉咙,含糊不清地叫着朋友的名子。

    每个人都在看我,目光中充满着无奈的期待。我走过去,轻轻抓起他的手,我说,是我,我回来了。

    朋友的父亲立刻安静下来,面部表情也变得安祥。但仅仅过了一会儿,他又一次变得狂燥,他松开我的手,继续胡乱地抓。

    我知道,我骗不了他。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自己的儿子。

    于是我告诉他,他的儿子现在还在国外,但四个小时后,肯定可以赶回来。我对朋友的父亲说,我保证。

    我看到他的亲人们惊恐的目光。

    但朋友的父亲却又一次安静下来,然后他的头,努力向一个方法歪着,一只手急切地举起。

    我注意到,那个方向的墙上,挂了一个时钟。

    我对朋友的父亲说,现在是一点十分。五点十分时,你的儿子将会赶来。

    朋友的父亲放下他的手,我看到他长舒了一口气,尽管他双眼紧闭,但我仿佛可以感觉到他期待的目光。

    每隔十分钟,我就会抓着他的手,跟他报一下时间。四个小时被每一个十分钟整齐地分割,有时候我感到他即将离去,但却总被一个个的十分钟唤回。

    朋友终于赶到了医院,他抓着自己父亲的手,他说,是我,我回来了。

    我看到朋友的父亲从紧闭的双眼里流出两滴满足的眼泪,然后,便静静地离去。

    朋友的父亲,为了等待他的儿子,为了听听他的儿子的声音,挺过了他生命中最后的也是最漫长的四个小时。

    每一名医生都说,不可思议。

    后来,我想,假如他的儿子在五小时后才能赶回,那么,他能否继续挺过一个小时?

    我想,会的。生命的最后一刻,亲情让他不忍离去。

    悠悠亲情,每一个世人的生命时钟。

    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即使做不到这些,那么,最起码,我们还能给远方一位喜欢你的陌生朋友,回一封简短的信。

    2004年九月下旬,我接到一封信。是一封读者来信,不过是一堆滥美之辞,并无特别之处。之所以对这封信有些印象,是因为,这封信寄自韩国。似乎是一位在韩国打工的年轻人,又似乎是一位在韩国定居的华人,无论看笔迹还是看语气,都感觉年龄不大。信握在手里,很轻,就像一片树叶。事实上那里面真的夹一枚干树叶,绿色,脆弱,手掌形,叶脉清晰。信在书桌上躺了一天,黄昏时我有了些空闲,想给他写一封简短的回信,却正好有朋友打电话约我小聚,那封信于是被扔进了抽屉。这一耽搁便是很久,直到2005年夏季,这封信才再一次被我翻出。

    是一位搞集邮的朋友来访。朋友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过来一次,翻拣我废弃不要的信件,试图从里面找到有价值的邮票。大多时他都会空手而归——尽管我的信件很多,有价值的邮票却极少。可是那天,当朋友看到这封信,立刻发出一声兴奋的尖叫。他把信抓在手里,问我,信封还有用吗?

    于是,这封信从记忆中再一次被翻出。

    那个下午我放下手头的工作,为来信者写了一封简短且客气的回信。后来我认为那不是一堆废话,无非是鼓励对方好好写作,坚持到底必有收获等等,和我的千百封回信没什么不同。信写完了,去邮局的路上,顺手在路边拾一片绿叶夹进信纸。那是我第一次给国外的朋友回复信件,却像例行公事一般,草草了事。

    后来这件事终于被我彻底忘记。

    直到2006年冬季,又一封信从韩国寄来。仍然是上一次的地址,仍然充满了太多滥美之辞,仍然在信里夹一枚脉络清晰的绿叶。可是我还是注意到两封信的不同之处。其一是字迹不一样,显然是两个人所写;其二语气也不太一样——一封不长的信里,竟然用了十多个“谢谢您”。

    事情似乎有些蹊跷。

    正好那天没事,于是给他写了封回信。几句客套话之后,提出了我的疑惑。当然在信寄走以前,我不忘在信纸里夹一枚绿叶。满城都是花店,即使在冬天,寻找一片绿叶也并非难事。

    一个月以后我再一次收到来自韩国的信。整整一个下午,我把那封信细细地读了三遍。——那封信背后的故事让我唏嘘不已。

    正如我怀疑的那样,三封信并非出自一人之手。第一封信的确是一位年轻人所写,而写后两封信的,则是他的父亲。年轻人很小就跟随父亲去了韩国并加到韩国国籍,可是他非常喜欢中国文化,他的父亲说,家里的书架上,几乎摆满了中文读物。

    从其中一本书里,年轻人认识并喜欢上我。确切说是认识并喜欢上我的文字。而在那时,年轻人已经身患绝症。

    他问他的父亲,能不能给我写一封信——这之前他还从没有给陌生人写过信。父亲说当然可以。他说可是万一对方不回信呢?那多尴尬。父亲说不会的,他肯定会回信。在父亲的鼓励下,他开始写信。他没用打印机,他说那样不礼貌。他只用钢笔,先打一遍草稿,再在草稿上修改,改完了,再工工整整地抄一遍,然后从一本书里找一枚绿叶夹进去。他的父亲告诉我,其实那时候,他并不能够肯定我会回信,更不能够肯定自己的儿子能不能活到我给他们回信的那一天。他们直等了大半年,仍然没有等到回信。正当他们几乎不抱任何希望的时候,一封来自中国的信送到他们手中。

    他的父亲告诉我,接到信的那一天,他的儿子心情非常好。尽管那时他已经极度虚弱,可是躺在病床上的他仍然在笑。然后,几天以后,他的儿子永远离开了人世。

    为表示感谢,父亲模仿他的笔迹与口气给我回了封信。他不想让我知道自己儿子太多的事情,他试图隐瞒。他说为什么要让一个毫不相干的人来分担他的痛苦呢?更何况,我已经帮他、帮他的儿子太多太多。

    可是我帮了他们什么呢?我想我什么也没有给他们帮助。我只是给他的儿子回了一封简短的信。那封信字迹缭草,废话连篇。可就是这封信,给他,给他的儿子,带去了太多的快乐,并让他的儿子在人生最后的日子里,对另一个国家的一位素不相识的人,没有失望。

    后来与他的父亲慢慢熟识,竟然通过几次电话。记得有一次我问他假如我终未回那封信,你的儿子会恨我吗?

    他说应该不会恨,不过他会很失望。他的儿子曾经听别人说,作家都是很高傲的,特别是中国的作家。他不信。不过如果你没有回信,那么,他不但会带着遗憾离去,并且,或许会真的认为中国的作家都是高傲并拒人于千里之外的。

    年轻人叫金东会,男,23周岁,家住韩国仁川市,死于白血病。

    那天放下电话,我竟然产生一种刀锋掠过头皮的感觉。假如那封信不是被我放进抽屉里而是随便扔掉,假如那位集邮的朋友没有来或者即使来了也没有见到那封信,假如那天我没有给他回信,那么,我伤害的绝不仅仅是一位韩籍华人,而是所有中国作家们的人品了。

    我常常想作为一名文字工作者,究竟能够给这个世界带来什么。后来我想,也许带来什么不是关键,关键是别让这个世界失去什么。比如纯朴,比如认真,比如做人最基本的礼貌,等等。除此之外,如果你能为别人带来几个落于纸面的故事,带来哪怕一点点智慧的火花,带来哪怕一丝丝心灵的温暖,足够了。

    即使做不到这些,那么,最起码,我们还能给远方一位喜欢你的陌生朋友,回一封简短的信。

    忽略的,可能是最重要的

    什么是生命中最重要的?或许是事业,或许是爱情、亲情、友情……但毫无疑问的是,太多时,你正在忽略的,恰恰就是你最重要的。你所要做的,就是时时停下来,回头看看,并将它们找回。

    朋友是一位好爱广泛的人。

    从小学到大学,他一直是校篮球队的主力;也写些散文诗歌,报刊杂志上常见他的名子;他熟悉五大联赛的各支球队,闭着眼也能数出任何一支球队的主力;他还喜欢园艺,对花花草草的属性了如指掌。可是他认为,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他希望自己能够在三十岁以前,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

    这个愿望是他上大学时产生的。那段时间他读了太多商业精英的成功史,他认为自己有着和他们一样的素质。为此他放弃了篮球、文学、五大联赛和园艺。假期里他不再回家,不再和女朋友花前月下,而是把自己闷在图书馆里研读商业书。他满脑子都是他的公司,他想这是他一生中惟一的目标,别的,都可以忽略和放弃。

    大学毕业后他真的有了自己的公司。可是那公司仅仅开了两年,就被他转让出去。因为某一天,他突然发现那根本不是自己的兴趣所在,他发现商场上的勾心斗角远比他想象中复杂百倍。他不能够忍受无休无止的酒局,不习惯每天在担心受怕中过日子。他的心找不到归宿,总有一种悬空的感觉。最终他狠狠心放弃了经商,回到老家。他在老家一呆就是一年。

    无所事事的他每天翻看书架上的书,慢慢地,他重新被那些厚重的文学作品所吸引。母亲给他搬来一个纸箱,那里面,收藏着他在报刊上发表过的所有作品。母亲说,不经商不要紧,你完全可以重新把文字拾起来……你已经,发表了这么多。是的,其实他早就知道自己有这方面的才华,可是他总是将之忽略。以前,他不过把文学当成一种爱好或者消谴,开公司才是他的终极目标。现在他想,为什么不听母亲的,试着回到从前呢?说不定,文学真的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事业。

    他发现自己很快进入到一个美妙的世界。他终于发现写作才是他最快乐的事。他想,也许把很多事情一一经历,等重新转回来,才会发现一生中最快乐或最重要的是什么吧?

    每天母亲给他做饭,给他收集报刊上的资料,给他安静的环境去写作;女友每个月来看他,给他带新上市的书,给他鼓励和信心。几年以后,他终于成为一位很名气的作家。他的书一版再版,供不应求。他常常说,他最应该感谢的,就是自己的母亲和女友,她们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他忽略;同样,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事业——写作,也曾经被他忽略。不过还好,他及时找回了它。

    什么是生命中最重要的?或许是事业,或许是爱情、亲情、友情……但毫无疑问的是,太多时,你正在忽略的,恰恰就是你最重要的。你所要做的,就是时时停下来,回头看看,并将它们找回。

    回家

    离家,再回家,衣锦还乡了,应该是最好的结局。可是真正衣锦还乡的归者,又有多少呢?梦折断了,破碎了,呈无可奈何的细小的屑,抛在旅途,晶莹的,不规则的,伤感的,白花花一片,满世界飞舞。回到家的,也许只剩一身伤痕。伤痕被一些柔柔的心包融着,回了家,就看不到伤痕了。

    回家的路,候在那里,等得有些心焦。我却总是视而不见。

    常常,列车把我丢进随便一个城市的随便一个角落。冬天里,外面冰天雪地,车厢里却燥热难当。到处都挤满了人,座位上,过道里,行李架上,甚至,厕所里。列车像一听巨大的沙丁鱼罐头,超载着离乡或者归家的人们,把他们变成同样的味道。却有些静,也许在狭小的空间里,连语言都会被压缩。心事会被压缩吗?愿望呢?梦想呢?压缩后的愿望会扭曲吗?扭曲后梦想会反弹吗?没有人知道。

    有时我会昏昏欲睡,听着轻微的有节奏的咣当咣当的声响,也许广播里还会播放一首曲子,或一支老歌,配合一种纷杂的思绪。列车不时停下,下去一些人,上来一些人,到站或者启程的梦,被按部就班地吞吐。在接近终点的时候,车厢里大概都会响起那首凄婉的萨克斯曲,却并不理会人们,是真的回家,还是抵达另一处陌生。

    离家,再回家,衣锦还乡了,应该是最好的结局。可是真正衣锦还乡的归者,又有多少呢?梦折断了,破碎了,呈无可奈何的细小的屑,抛在旅途,晶莹的,不规则的,伤感的,白花花一片,满世界飞舞。回到家的,也许只剩一身伤痕。伤痕被一些柔柔的心包融着,回了家,就看不到伤痕了。

    伤痕还在,伤痕被包起来了。更多时,家只是不必花钱的旅店,一个休养站,一个虚假的卧薪尝胆之所。再一次离家,在某个异乡的夜里,在某个阴冷的雨天,伤痕再一次裂开,淌出一滴血。这滴血,注定是还给家的。

    家,可以千百次回。每一次,都可以当成下一次离家的借口。家不会计较,家人不会计较,家里的桌椅板凳不会计较。哪怕那些离家的理由和梦想是支离的,肤浅的,张狂的,错误的,或者,干脆是一场灾难。没关系。有家。有回家的路。回家的路,一直候在那里。她等得有些心焦。

    我在不停地忙。我们在不停地忙。梦想被自以为是地夸张,然后透过万花筒,你看到虚幻的七彩。村口有驼背的白发亲娘,出站台有翘首的爱人,某个角落有望眼欲穿的眼睛,有思念和企盼,祝福和泪水。那泪水是属于你的,涌动着关于你的一切。你感觉得到,却不想张望。你只看到城市的霓红,穿巷而过的疾风,银行的取款机,敲打街路的高跟鞋,你桌上的那一杯浓茶,你的狂妄的心脏。世界被你分离了。你认为,梦想与回家,是那样格格不入。

    终有一天你想家了。终有一天你想回家了。这或许与你的梦想无关。你突然发现回家的路有些荒芜,杂草丛生。她在你的笔端,在你的茶杯里,在你的窗外,在你的心里。她一直在,她无处不在,她总是被你忽略。你对着镜子,你发现自己正迅速衰老,正迅速追赶着你衰老的父辈。你的眼睛混浊干涩,全没了当初的炯炯模样。你的细小皱纹里藏着逝去时光的伤心碎屑,你把他们抹平,他们再一次固执地堆起来;你拔掉鬓角的一根白发,那里又飞快地长出另一根。

    是的,该回家了。也许是回家,也许是回家看看;也许是回家,也许是下一次离家的前提。你不知道。没有人告诉你。你只知道,该回家了。是的,回家。

    那一年临近春节,我从呼和浩特乘列车,回家。家在胶东半岛的某一处小镇。车进了山海关,我开始盼,盼那支萨克斯曲子,我盼它为我抹去异乡的尘,唤起沉睡多年的心漪。但直到走出地下通道,我也没有等到,那支安抚我的曲子。

    列车的终点,是南方一个陌生的城市。它不会在意我的心情,它要把曲子留到终点。我想,对于它来说,我只是它行程中的一个过客。那首曲子,又怎会因我响起呢?

    骄傲的红薯

    男孩愣愣地看着保温筒,慢慢将它打开。那里面,挤着四五个尚存温热的煮红薯。它们朴实,土气,甚至丑陋,可是它们香甜,温热,就像老家的乡亲,更像母亲。

    母亲很少去看她的儿子,近些日子尤为如此。有时在校门口匆匆见一面,母亲塞给儿子零食和钱,表情局促不安。母亲把话说得飞快,好好学习注意安全等等,却像背台词,千篇一律。然后母亲说,该回去了。做出欲走的样子。儿子说再聊一会儿吧。眼神却飘忽不定。母亲笑笑,转身,横穿了马路,走出不远,又躲在一棵树后面偷偷回头。她想再看一眼儿子,哪怕是背影。儿子却不见了。儿子像在逃离,逃离母亲的关切。

    母亲很满足——一个读大学的儿子,高大英俊,学生会干部,有奖学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并且她知道,儿子正在偷偷恋爱。她曾远远地看过那姑娘一眼,瘦瘦高高,和儿子很是般配。她不知道儿子和姑娘在一起会聊些什么,但她想应该不会谈到自己。一个收废品的母亲,有什么好谈的呢?或者,就算谈起,她知道,儿子也会说谎。比如说她是退休干部,退休工人,等等。这没有什么不好,母亲想,既然她不能给儿子带来骄傲和荣耀,那么,就算儿子说她已经过世,她都不会计较。

    她真的不会计较。她真的很满足。

    可是今天她很想见儿子一面。其实每天她都想见儿子一面,今天,她有了充足的借口。老家人送她一小袋红薯,个头大皮儿薄,脆生生喜人。煮熟了,香甜的红瓤化成蜜,直接淌进咽喉。母亲挑几个大的,煮熟,装进保温筒,又在外面包了棉衣,然后骑上她的三轮车。儿子从小就爱吃红薯,一路上母亲偷偷地笑。她想应该叮嘱儿子给姑娘留两个,尽管城里满街都是烤红薯,可是不一样的。这是老家的红薯,有着别处所没有的香甜滑嫩。

    是冬天,街上的积雪未及清理,就被车轮和行人压实,变得光滑的冰面。家离学校约五公里,母亲顶风骑了将近两小时的车。雪还在下,母亲头顶白花花一片,分不清是白发还是雪花。她把三轮车在街角停下,然后抱着那个保温筒横穿了马路。她想万一在校门口遇到儿子,就说,是打出租车来的。想到马上就能见到儿子,母亲再一次偷偷地笑了。

    所以,她没有注意到开过来的一辆轿车。

    车子在冰面上滑行好几米才停下来。司机摁响了喇叭,母亲一惊,忙往旁边躲闪,却打一个趔趄,然后滑倒。她慌慌张张爬起,未及站稳,又一次摔倒。

    她的手里,仍然稳稳地抱着那个保温筒。

    司机紧张地扶她起来,问她,你没事吧?母亲摇摇头说,没事。她的脸被一块露出冰面的玻璃碴划开一条口子,现在,已经流出了血。

    司机吓坏了。他说我得陪你去医院看看。

    母亲笑笑说,真的没事。

    司机说可是你的脸在流血……

    在流血吗?母亲变了表情。果然,汽车的反光镜里,她看到自己流血的脸。

    我得陪你去医院看看。司机坚持着。

    真的不用。母亲说,可是这样的脸,怎么去见我的儿子呢?

    司机打开车门,把母亲往车里拉。母亲被他吓坏了,似乎比撞上汽车还要紧张。真的不用,她说,你忙你的吧!

    司机看着母亲,好像除了脸上的伤口,她真的没事。司机只好说那我给你一些钱吧,一会儿你自己去医院看看。他掏出两百块钱,又掏出一张名片。这上面有我的电话,他说,如果钱不够,随时打电话给我。

    母亲一只手抱着保温筒,一只手推搡着名片和钱。突然她停下来,认真地对司机说,你真的想帮我吗?如果你真的想帮我,那么,能不能请你,把这个保温筒转交给我的儿子……他在这个大学读书,他功课很好……

    母亲指了指那座气派的教学楼,脸上露着骄傲的表情。

    片刻后司机在校门口见到母亲的儿子。的确是一位英俊的男孩,又高又壮,穿宽大的毛衣和洒脱的牛仔裤。司机将保温筒递给男孩,说,你妈让我带给你的。

    男孩说,哦。眼睛紧张地盯着校园里一条卵石小路。小路上站一位高高瘦瘦的长发女孩。

    司机提醒他说,是煮红薯。你妈让你先吃一个……她说,还热着。

    男孩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他问司机,她人呢?

    司机说她不敢见你。

    不敢见我?

    她受伤了。

    受伤了?

    她摔倒了。她横穿公路,我的车开过来,她一紧张,滑倒了……脸被划破一条口子,流了血。她可能,怕你伤心……也可能,怕给你丢脸……她倒下的时候没用手扶地……她任凭身体跌上冰面,却用双手保护着这个保温筒……她嘱咐你现在就吃一个……她说,现在还热着……

    司机掏出两百块钱,硬往男孩手里塞。

    男孩愣愣地看着保温筒,慢慢将它打开。那里面,挤着四五个尚存温热的煮红薯。它们朴实,土气,甚至丑陋,可是它们香甜,温热,就像老家的乡亲,更像母亲。

    司机拍拍男孩的肩膀,说,她还没走。顺着司机的手指,男孩看到了风雪中的母亲。她躲在一棵树的后面,偷偷往这边看。似乎儿子看到了母亲的笑容,似乎母亲发现了儿子的目光。母亲慌慌张张地上了三轮车,转一个弯,就不见了。母亲的头发,银白如雪。

    男孩没有追上去。他知道母亲不会让他追上去,不想让他追上去。可是他已经决定,今晚,就回家看看母亲。他还会告诉女友,母亲并不是退休干部,她一直靠收废品供他读大学。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她是他的骄傲。

    父亲的游戏

    男人走得有些急。他轻轻地咳起来。咳出的痰里,夹着淡淡的血花。他紧张地回头,却想起儿子已经上了火车。于是男人笑了。刚才他和儿子做的那个游戏,让他满足和幸福。

    两天前,儿子独自一人来到这个城市。现在,父亲要送他回去。

    他们来到火车站,却在候车室的入口停下来。两个人盯着安检仪的小屏幕,那上面不断流动着各种箱包和编织袋的轮廓。

    男人说看到了吗?把行李放进去,屏幕上就会照出行李里面的东西……你看看,这是一个脸盆……这应该是一床被子……这个,一双皮鞋吧。可是,它为什么能照出里面的东西呢?男人低下头,问他七岁的儿子。

    是X光的原因……你昨天跟我讲过的。儿子说。

    男人满意地点头。他说是,是X光。只有X光,才能把东西变透明了,我们才能看见它的里面。

    男人穿一件蓝色的工作服,那上面沾着点点泥水的痕迹。男人头发凌乱,目光是城里人所认定的那种卑微。看得出来他在某个建筑队打工。城市里有太多这样的男人,他们从家乡来到城市,散落到各个建筑工地。然后,用超负荷的劳动,维系一种最底限度的期望。

    男人说要是人钻进去,内脏就会清楚得很。这东西,就是你娘给你说的医院的X光机。

    儿子使劲点点头。表情很是兴奋。

    安检员不屑地撇了撇嘴。如果说一开始男人的话还有些靠谱儿的话,那么现在,他已经开始胡说八道了。

    男人冲儿子笑笑,你看好了……

    然后他就做出一个让周围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举动。他突然扑向安检仪,蜷了身子,像一个编织袋般趴伏。安检员大喊一声,你要干什么?可是来不及了。传送带把男人送进安检仪,屏幕上出现男人趴伏的瘦小轮廓。几秒钟后,男人被安检仪吐出。男人爬起来,满面红光。

    安检员冲过来,朝男人吼叫,你发什么疯?

    男人尴尬地笑。他说,我和儿子做游戏呢。

    做游戏?安检员怒火冲天,你们拿安检仪来做游戏?这东西对身体有害你不知道?

    男人慌忙朝他眨眼。安检员正大喊大叫,忽略了男人急切的眼神。男人飞快地拉起他的儿子。男人说,走,我们去等火车吧!

    他们来到候车室,找两个座位坐下。男人问儿子,你刚才看清楚了吗?

    儿子说,不是很清楚。

    男人说没关系,你看个大概就行了。得了肺病的人,肺那儿会有一个很大的黑影,你看见我有吗?男人跟儿子比划着肺的位置。他比划的并不准确。

    是,你那儿没有黑影。儿子认真地说。

    这就对了。男人满意地拍了拍儿子的肩膀,你看我们多聪明,我们骗那个没穿白大褂的大夫说我们在做游戏,他竟信了。他竟没收我们的钱。你看看,我早说过你也能当大夫嘛。

    是啊是啊。儿子两眼放光。

    回去,你娘问你,你陪着你爹去看X光了吗,你怎么说?男人问。

    去看过了。儿子说。

    去哪个医院看的?男人追问。

    去火车站医院看的。儿子回答。

    好儿子。父亲捏了捏儿子的小脸,我们拉勾吧!父亲伸出手,勾住了儿子的小指。他们仔细地拉勾,每一下都很到位。

    告诉你娘,我的肺病早就好了,别再让她担心。也别再让她把你一个人送过来,陪我去医院。男人站起来。火车马上就要来了。

    好。儿子使劲地点头,你的肺上没有黑影,我和娘都知道你的病早好了。

    男人笑了笑。他再一次捏了捏儿子红扑扑的小脸。

    男人把儿子送上了火车,往回走。他走得很快。他还得赶回去干活。他还得在这个城市里拼命赚钱。他要把赚来的钱全部带回家。家里需要钱,他不敢去医院检查他的病。哪怕,只是挂个门诊,然后照一张X光片。

    男人走得有些急。他轻轻地咳起来。咳出的痰里,夹着淡淡的血花。他紧张地回头,却想起儿子已经上了火车。于是男人笑了。刚才他和儿子做的那个游戏,让他满足和幸福。

    鸽子归来的理由

    我想,这就是伟大的母爱吧!为了自己的孩子,哪怕明知等待自己的将是死亡,也甘愿舍弃逃生的机会,毫不犹豫地赶回来。

    老家的朋友养了一群肉鸽,要送我两只。他把两只鸽子装在一个铁笼里,让我钉上楼房的外墙。“好养!”朋友说,“谷粒加清水就行,比养母鸡容易多了!”

    “可是把它们圈在笼子里,是不是太残忍了?”我说,“我总感觉,鸽子是应该属于蓝天的。”

    “那你早晨把它们放出来,晚上它们自己再飞回来不就行了?”朋友说。

    “万一它们飞走了怎么办?”我问,“得把它们关多长时间,它们才肯老老实实地飞回来?”

    “这可不一定。”朋友说,“比如我养的这一群,有些就得关很长时间,而有些,关的时间则比较短。放它们出去,是为了觅食,不然的话,这一大群,得喂多少谷粒啊……”

    可是我还是不明白,“那你怎么来辨别哪一只鸽子晚上会飞回来呢?你又怎么能够确定它们会不会从此一去无回呢?听说鸽子很聪明,它们知道自己迟早会被你送进酒店屠宰的……”

    “这个很容易!”朋友说,“得把它们关到下蛋。不管哪一只,只要下了蛋,那么,你就可以放它们飞出去了。不用担心,它们肯定会飞回来的。别说迟早会遭到屠宰,就算马上让它们下油锅,它们也会心甘情愿地飞回来。它们惦记着自己的孩子呢!”

    心头被猛地震了一下。我想,这就是伟大的母爱吧!为了自己的孩子,哪怕明知等待自己的将是死亡,也甘愿舍弃逃生的机会,毫不犹豫地赶回来。

    人是这样,动物也同样如此。

    寒夜的暖意

    返程的列车上,我一直把他的小棉衣抓在手里。我想,假如我给予他们母子的,是最最廉价的怜悯,那么,这男孩给予我的,才是人世间最最纯粹的真情。

    那个北国边陲的小镇,夜里卷起雪花。那时我龟缩在一个小酒店的角落,一边胡乱地向嘴里灌酒,一边想着女友的温柔与绝情。

    搞不明白,这么多年积累起来的感情大厦,为何一夜之间就坍塌了?我瞪着被酒精烧得通红的眼睛,瞅着街对面几个金灿灿的大字——那是一家医院。

    出来得急,登上列车时,只套了一件毛衣。这时的南国,已经可以看见绿意;而这里,却仍然刺骨的寒冷。仿佛连天气,都配合着我的心情。

    门被推开,一位妇人带着一个脏兮兮的孩子进来,然后坐在我的对面。店主拿了菜谱给妇人,妇人伸手挡了挡,“一碗肉丝面吧!”她说。

    孩子三四岁的样子,一坐下便叫我叔叔,把同样脏兮兮的玩具枪递给我看。妇人一边朝我抱歉地笑笑,一面喝斥着孩子。面上来后,孩子不再说话,专心致志地挑里面的肉丝吃。

    妇人看我哆嗦着,问:“外地人?”我点点头。她说:“这儿,很冷呢。”我再点点头,然后把头扭开。妇人再一次抱歉地笑笑。她看出了我的烦躁。

    一瓶二锅头几乎见底的时候,妇人又一次说话了,“请问现在几点了?”声音怯怯着,带着不安。我告诉了她,顺便问一句:“有急事?”她看着对面的医院:“一会儿要带孩子去看病。”我继续心不在焉地问:“感冒了吗?”妇人答:“是白血病。”

    心头被猛地震了一下,扭头看那个男孩。男孩的面已经吃完,正玩着他的玩具枪。妇人说:“答应他出来吃面,他才肯来医院。这么小的孩子,懂什么呢?可是他什么都懂,他知道这病治不好了……还有半年。”说完,红了眼。怕孩子看到,便把头扭到一边,悄悄擦泪。

    我摸摸孩子的头,把眼前的菜推过去,让他吃。小男孩抬头看我:“你冷吗?”我说是——我骗不了他。这时不仅手在哆嗦,心也颤了。那样小的一个孩子,却要承受这样的不公。

    我开始小心冀冀地陪小男孩的母亲说几句话,陪小男孩玩他的玩具枪。这时酒劲上来,头疼欲裂。中间我去了趟收银台,给女友打了通电话,她已睡下。我给她留言,我说,今晚我就回去,不再来了。

    返回,妇人和孩子要走。我急忙掏光自己的口袋,仅留下一张回程的车票。我想把剩下的钱全给这位妇人,我想让这个孩子在生命中最后的时间里,能够多吃几碗这样带着肉丝的面。我与妇人推搡着了半天,最后,妇人仅留下其中的一张十元钞。这倒让我有些不安。我这算什么呢?面对一位拉扯着孩子的乞丐?我的行为,又会不会伤害到母子俩的自尊?

    妇人领着孩子,出了酒店的门,穿过马路走向那家医院。我目送着他们,一边喝着最后一口酒。却发现他们突然在风雪里站住了,好像男孩向妇人说了一句什么,妇人点点头,然后男孩开始往回跑。他躲过一辆飞驰的汽车,又差点滑倒。终于,他跑回来。站在我的面前,呼哧呼哧地喘气。

    男孩飞快地脱掉自己的棉衣,仰着红扑扑的小脸说:“叔叔,穿我的棉衣吧!这样的话,你就不会冷了!”把棉衣递给我,不等我说什么,人已经跑远。

    返程的列车上,我一直把他的小棉衣抓在手里。我想,假如我给予他们母子的,是最最廉价的怜悯,那么,这男孩给予我的,才是人世间最最纯粹的真情。

    这棉衣一直被我保存着,尽管许多年过去,尽管,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们。我想,那男孩,应该不会离开这个世界吧?因为,多年以来,每当遇到雪夜,我都可以感觉到,他所带给我的丝丝暖意。

    姥姥的锡纸

    我不知道天堂里有没有衰老、死亡以及重生,我希望有;我不知道天堂里有没有锡纸,天堂里的姥姥有没有用那些锡纸叠成元宝,我希望有;我不知道天堂里的火能不能将那些元宝燃烧,变成可以带走的清烟,我希望能。那样,我想,天堂里的姥姥在进入另外一个世界时,将不再无奈和贫穷。

    姥姥的锡纸,有的银白,有的金黄。有了这些锡纸,贫穷的姥姥认为,她将变成一位富人。

    姥爷去世早,家里无人抽烟,姥姥的锡纸便来之不易。锡纸是别人丢弃的香烟壳的内层包装,姥姥将它们收集,然后用它们,叠出一堆漂亮的元宝。

    姥姥把锡纸铺得平整,藏在一个小盒子里,没事时,拿出其中一张,严肃郑重地叠成一个个元宝。银白的锡纸,叠出的元宝个头大,姥姥说,这是银元宝;金黄的锡纸,个头便小了许多,姥姥说,这是金元宝。姥姥的元宝很写实,惟妙惟肖,尽管,姥姥只在年画上见过元宝。

    姥姥说,等她“老了”,把这些元宝烧了,那么,这些元宝就会陪她进入天堂。姥姥说,这是多大的一堆钱啊。

    老家的语言风俗,把老人去世,称为“老了”。不敢说“死”,全都小心冀冀地回避着这个字眼,包括老人们自己。好像这样,老人们便可以长命百岁。

    但没有用,姥姥还是去世了。好在姥姥去世前,积攒了一大堆锡纸元宝。姥姥受了一辈子穷,那些银白和金黄的纸元宝,让姥姥在她晚年的生命里,有了美好的寄托。

    我那时小,常常会偷走姥姥的锡纸。我用它们折成小船、飞机、小狗、可以发出声音的青蛙。我偷走姥姥太多的锡纸,用它们装饰着我色彩单调的童年。姥姥说,别再动我的锡纸啊!一开始是恐吓,后来是商量,到最后,简直变成了哀求。姥姥的哀求不会打动年幼的我,在我漫长的童年时光里,我一直乐此不疲着这个无知且卑鄙的游戏。

    后来我大了些。我不知道是自己对折纸失去了兴趣,还是开始懂些事,总之,我不再偷姥姥的锡纸。但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我发现锡纸并不能燃烧。锡纸并不能燃烧,这说明,姥姥的那些金元宝和银元宝,根本不可能被贫穷的姥姥带走。这说明,天堂中的姥姥,将仍然一无所有。

    这个发现让我很兴奋。我告诉姥姥锡纸不能燃烧,姥姥不信。我让姥姥试,姥姥不试。我要试给姥姥看,姥姥不看。这时姥姥的眼睛像两朵即灭的火焰,挣扎着最后的一缕红光。我的话像残酷的风,让那火焰,飘忽地闪跳。

    姥姥继续收集她的锡纸,叠着她的元宝。只是她更加苍老,她的生命之火仿佛已经熄灭,留存在人世间的,只是些炭的余温。

    姥姥去世后,我和母亲给她烧纸钱和元宝。我将那堆火生得很旺。可是,当火熄灭,黑的灰烬中,那些银白和金黄的元宝仍然赫赫生辉,刺得我淌了眼泪。它们终于被留在世间了。姥姥带不走它们。

    是的。天堂中的姥姥,依然贫穷。

    我不知道天堂里有没有衰老、死亡以及重生,我希望有;我不知道天堂里有没有锡纸,天堂里的姥姥有没有用那些锡纸叠成元宝,我希望有;我不知道天堂里的火能不能将那些元宝燃烧,变成可以带走的清烟,我希望能。那样,我想,天堂里的姥姥在进入另外一个世界时,将不再无奈和贫穷。

    泪光点点

    没有人知道,这个女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怎样竭尽全力地保护着她尚未出生的孩子。人们只知道,大火过后,一个被烧焦的母亲,和一个健康的婴儿。

    (一)

    八岁那年,我住在乡下的一个小镇。逢集日,跑去找我的朋友玩。

    进了朋友家的院子,却见朋友正哭得昏天暗地。朋友的母亲在一旁站着,满脸无奈。

    我听见朋友说,给我两毛钱啊,我要买一架钢琴啊。那时,在镇上供销社的柜台里,摆着一个拳头大小的塑料玩具琴,售价两毛。

    朋友的母亲说,家里现在没有钱,你怎么这么不懂事?

    朋友不顾,继续号啕,给我两毛钱啊,我要买一架钢琴啊!

    朋友的母亲急了,从旁边的柴草垛抽出一根棍子,准确地击中了朋友的胳膊。

    朋友哭着跑出家门。

    那天,集上的很多人都看到,朋友的母亲在朋友跑出后,拿着那根棍子,一遍遍地击打着自己的胳膊。

    有人问,你这是干什么呢?

    朋友的母亲说,我想看看,打得疼不疼?

    朋友多次跟我讲起这事,每一次,都噙着泪花。

    (二)

    高考前夕,母亲从乡下来学校看我,坐了八个多小时的汽车,给我带来咸菜、草稿纸、包子、零花钱,以及她的牵挂。

    母亲不停地唠叨,到最后,连她自己都烦了。

    母亲要走时,我竟然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

    送母亲去汽车站。那时母亲已经走出了很远,突然转过身,向站在原地的我,说了一句什么。

    当时的环境很嘈杂,我没有听清。于是高声再问,妈,你说什么?母亲大声说,别忘了给你的钢笔灌满钢笔水!

    当时,我的身边还站着两个同学。他们都笑了,我也笑了。

    现在回忆起来,我却想哭。

    (三)

    这个故事,发生在2004年的台湾。

    一栋大楼失火,火势愈来愈猛,无法控制。消防队员用了整整一天一夜的时间,才扑灭了这场大火。

    这时,大楼已被烧成了废墟。

    一名消防队员在废墟中发现了一具尸体。尸体的全身已被烧焦,保持着一种怪异的扭曲。凭经验,消防队员知道,这是一名死去不久的女人。

    然而,当消防队员搬动她时,却惊奇地发现,这原来是一名孕妇。并且,她腹部的皮肤,没有遭受到任何火焰烧灼的痕迹。

    女人被送进医院。不久,这个已经死去的女人,产下了一个健康的婴儿。

    没有人知道,这个女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怎样竭尽全力地保护着她尚未出生的孩子。人们只知道,大火过后,一个被烧焦的母亲,和一个健康的婴儿。

    这则新闻首播时,正是午饭时间。据说,台湾很多的快餐店里,泣声一片。

    礼物

    可是那样的话,其一,我会被他看不起;其二,他会被他的同学看不起。甚至这件事情,极有可能对他的一生都产生影响。所以,尽管是一支笔,可是它毕竟代表了一种承诺。承诺是不分大小的,更不能用一种欺骗的手段来履行。

    是一个非常简陋的笔会,三十几个人,一个破旧的宾馆。笔会上发了一个本子,一支笔,以便参会作家们可以做一些简单的会议记录。本子是普通的硬皮本,超市里只卖两块钱,封面上没有关于笔会和杂志社的任何标识;笔是普通的圆珠笔,只是笔杆上印了杂志社的名子。——那还是几年前开笔会时剩下的笔。杂志社日子不好过,他们已经好几年没有开过笔会了。

    圆珠笔不好用,生涩,不流畅,字写得断断续续。好在很多人自带了钢笔或者碳素笔,这使得他们可以在本子上留下一些有价值的东西。那些圆珠笔自然就派不上用场了,于是,会议室里、宾馆的房间里,圆珠笔被扔得到处都是。

    男人分得的圆珠笔也不好用。可是他没有将它扔掉。他把笔小心地放进抽屉,对室友说:“等会议结束,别忘了提醒我将笔带回去。”

    “你是说带回去吗?”室友问他,“这笔还能用吗?”

    男人笑一笑,说:“虽然不能用,但我还是想把它送给我的儿子。他一直非常崇拜我。他说我是世界上最好的作家,他还说他得让他的同学们都知道我是世界上最好的作家。走得时候我对他说,回来时,一定会为给你带一件笔会上分发的礼物……”

    “可是那支圆珠笔已经不能用了。”室友说,“你为什么不买点别的送给他?比如一个本子,一本书……”

    “只有圆珠笔上才有笔会的标识。”男人说,“他说过一定会把我送他的礼物给他的同学们看。他说他在他的同学面前发过誓。”

    “我知道你的意思,”室友仍然不解,“可是为什么不能送他点有用的东西?圆珠笔上那几个字,真的很重要吗?”

    男人笑一笑,说:“是的,当然很重要。其一,因为我在他面前发过誓,我不能够失信;其二,因为他在他的同学面前发过誓,他不能够失信。假如我买了别的东西送给他,比如一本书,我相信他在短期内不会知道。可是我还相信他终究是会知道的。有些事情,做了,就瞒不过去,哪怕你并无恶意。可是那样的话,其一,我会被他看不起;其二,他会被他的同学看不起。甚至这件事情,极有可能对他的一生都产生影响。所以,尽管是一支笔,可是它毕竟代表了一种承诺。承诺是不分大小的,更不能用一种欺骗的手段来履行。”

    室友点点头,思索良久,然后推开门往外走。男人问你要去干什么,室友说:“去一趟会议室,拣回被我扔掉的那支笔……”

    每一朵花苞都会开放

    那朵花苞真的开了。早晨它还是一个花苞,下午它就变成一朵骄傲的花儿。冬天即将到来,或许,所有姗姗来迟的花苞,都会赶在冬天来临前开放。并且,因为独存,所以更显珍贵美丽。

    生活总是喜欢和毫无准备的人开玩笑。在她大学毕业的那年夏天,母亲突然瘫痪在床。

    是一个清晨,她和几位同学小聚。她们尽情谈论着理想和友谊,服饰和爱情,金子般的阳光遍洒街角,一切美好得让人感动。突然她的邻居推门进来,对她说,你妈病倒了!她愣了愣,随即站起来,慌慌张张往外跑。母亲是她在世上唯一的亲人,母亲慈祥善良,体弱多病。一阵风从街角刮过,阳光似乎在瞬间冷却。她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一个月以后,她用轮椅把母亲推出医院。母亲已经动弹不得,她看着年轻的女儿,眼睛里盈满深深的无奈和自责。她把母亲推回家,扶母亲躺下,然后为母亲熬粥,给母亲洗澡或者擦拭身子。她根本没有意识到生活将这样延续下去,一成不变,似乎永无尽头。

    最初一段日子,不断有同学来访。他们为母亲带来水果和营养品,为她带来有关招聘求职的各类信息。那时她是那样年轻,她的专业又是那样抢手,似乎生活中处处都是机会,只要她愿意,明天就可以穿起灰色套裙,在明亮宽敞的写字楼里忙碌。每到这时她就会微笑。她对同学们说她得陪伴母亲,照顾母亲,至于工作的事情,以后再说。——母女俩靠一笔退休金生活,她们生活得很苦。好在母亲的病情有了好转的迹象。她甚至可以和她说几句话,甚至可以一个人按时吃药。母亲给了她莫大的安慰,她想不管生活给了她多少苦难,也绝不能够放弃病中的母亲。

    不知不觉中,她和母亲一起度过了六年光阴。

    每个黄昏她都推着母亲出来散步,落日余辉中,她站在母亲身后,双手坚定地扶着轮椅。从街角花园可以看到大街上行色匆匆的红男绿女,他们衣着光鲜,表情幸福。她羡慕他们。她知道他们有着自己不敢奢望的自由。如果不是因为母亲,现在,她也该和他们走在一起,去咖啡店喝咖啡,去酒吧喝酒,去海滩看落日,去商场选购自己喜欢的衣裙……或许,她已经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家庭了吧?当然她并不记恨自己的母亲,更不会认为母亲是她的负累和羁绊。她认为自己必须如此,甚至,现在,从某种程度上讲,她已经成为母亲的母亲。她必须照顾好母亲,就像母亲当年照顾好年幼的自己。她认为这就是生活,似乎无法选择和更改。

    可是那一天,突然,她想走出去,想工作。特别想。她说服和欺骗不了自己。

    她从洗手间的镜子里细细地打量自己。她仍然年轻。可是比起六年以前,她知道,她已经老去很多。也仍然漂亮,只是因为常常抱母亲上下轮椅,她的胳膊变得更粗,肩膀变得更宽,早没了娇小的样子。后来她发现一根白发,它藏在一头黑发中,却是那样醒目和伤感。她终于忍不住,伏在洗漱台上低低抽泣。她停不下来,声音越来越大。六年来的苦楚一齐涌上心头,她有一种号啕的冲动。

    母亲在这时出现在身后。

    母亲坐在轮椅上,静静地看着她。母亲令她惊讶不已——就在几分钟以前,她亲自将母亲抱上了床。母亲为她擦干眼泪,淡淡地说,六年来,我一直试图一个人挪上轮椅。现在,我终于做到了。

    母亲鼓励她出去找工作。可是她怎么能把母亲一个人留在家里呢?母亲安慰她说我没事。我已经耽误了你六年时间,现在,你应该走出去了。她说可是……母亲说听我的,我能够一个人挪上轮椅,至少说明我已经可以照顾自己了。既然如此,你真的没有必要每时每刻闷在家里……何况你只是出去工作……又不是嫁人。说得她红了脸,又破涕为笑,拥紧母亲的肩。

    她考虑了好几天,终于下决心出去求职。前提是她必须继续呆在这座城市——这样晚上回来,她仍然可以照顾自己的母亲。

    那天回家时,母亲坐在客厅里等她。母亲的身边放一盆花,粉色的花苞,似乎随时可能开放。花是母亲打电话从花店买的,不值钱,却是生命力旺盛的草花。母亲说你就要迎来新的环境了,我也想装扮一下我们的客厅。她说今天我失败了……面试中我被淘汰。母亲说我知道……看你的眼神,我就知道了……可是这有什么呢?在学校里,你的功课和人缘都是那样棒……下次你肯定会成功……连我这样的年龄和身体都可以一个人挪上轮椅,这世上还有什么做不到的呢?母亲指了指那一盆花,相信我,每一朵花苞都会开放。

    她记住母亲的话,每天奔波于城市,去不同的公司应聘。可是每一次,她都被淘汰。虽然六年里她一直没有放弃自己的学业甚至自修了大学里没有的课程,可是这城市毕竟改变了很多,她的专业已经不再稀缺。更重要的是,她不想跟任何人提起自己的故事。她想隐瞒自己的辛酸,她怕别人误认为这是她编造的谎言或者是借以打动别人的筹码。在不能避过去的时候,她总是轻描淡写。她说六年里她在别的城市,做的也是与专业毫不相干的工作。对方于是摇头,表示惋惜。他们需要的是工作经历——尽管太多时,这毫无用处。

    那盆花已经完全绽放。它红得耀眼,红得骄傲,它并不介意自己的渺小和卑微。母亲每天都在客厅等她回来,然后陪她吃饭和聊天。母亲几乎与她聊所有的话题,唯独不谈她找工作的事情。有时她会主动跟母亲提及,母亲就说,不怕,年轻就是本钱。她说可是似乎没有哪个公司肯要我了。母亲就指指那盆花。母亲说相信我,每一朵花苞都会开放。

    花苞越来越少,它们绽放成绚烂的花朵。她的工作依然没有着落,每一个清晨,她强打精神敲开一家公司的门,黄昏时回家,却是身心俱惫。一生中最重要的六年时光在母亲的床头度过,她想,也许她应该降低要求,随便走进一家成衣厂,在车间里守一台缝纫机,彻底扔掉她的专业和目标。她把想法说给母亲听,母亲想了很久,抬头问她,那样的话,你心甘吗?

    她当然不心甘。她并不认为做一名女工有多卑微,她只是不心甘。再说她是那样喜欢自己的专业,假如走一条完全不同的路,那么也许,这一生,她都不会快乐。

    那盆花已经谢尽,她的工作依旧没有着落。那天她盯着它细细地看,突然在绿叶间发现一朵新的花苞。它是那样小,挤在一堆绿叶中,挤在角落里。那时已是秋季,天气开始转冷。似乎那花苞正在瑟瑟发抖。似乎它永远不可能开放。

    她认为,或许,自己就是这样一朵错过季节的花苞。当冬天来临,它只能无奈的死去。——它永远不可能绚烂。

    母亲说傻孩子,你见过不敢开放的花苞吗?相信我,明天再试一次。

    第二天,她仍然没有成功。

    她几乎崩溃,她要放弃。她不想继续折磨自己,她只想尽快找到另外一份工作,干什么都行,多少钱都行。那夜母亲跟她有过一次长谈,母亲向她问询有关求职的细节,然后说,你犯了一个错误。你应该和他们说实话,你应该说,这六年来,你一直在照顾自己的母亲。这不是在别人面前展示你的辛酸和艰难,更不是靠此来博得别人的同情。你得让他们知道,你是一位伟大的女儿……既然你可以照顾好自己的母亲,那么,你完全可以做好世界上所有的事情……并且,诚实是一种美德。说着,母亲低下头来,悄悄抹泪。

    那夜她听到母亲的梦呓。母亲说,都是妈拖累了你……

    她知道母亲并不坚强。或者说,母亲并不如想象中和看起来那样坚强。夜里她下定决心,为了母亲,明天再试一次。可是万一她仍然失败呢?她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坚持下去的信心。

    出门前看一眼客厅里的草花。那朵花苞,仍然没有开放的样子。

    出乎意料的是,她竟然成功了!永远记得那个下午,她坐在椅子上,忐忑不安。对面那位表情严肃的男人问她,您说的都是真的吗?她点头,竟有一种久违的轻松。男人站起来,握握她的手。男人说,明天您就可以来上班。

    男人是公司经理。后来他告诉她,是她的故事打动了他。其实学历、勤奋、天才、工作经验,这些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善良、是爱心、是对枯燥和艰辛的忍受力。为了照顾您的母亲,您可以牺牲六年的时间,这样的员工,我还有不选择的理由吗?

    她在街上给母亲打电话。她要把这个消息告诉母亲。她一刻都不想耽误。母亲在那边说,我知道了。她问您怎么知道的呢?听我的语气吗?母亲说不是。因为那朵花苞,在下午,真的开了。

    那朵花苞真的开了。早晨它还是一个花苞,下午它就变成一朵骄傲的花儿。冬天即将到来,或许,所有姗姗来迟的花苞,都会赶在冬天来临前开放。并且,因为独存,所以更显珍贵美丽。

    两年后她问母亲,假如那朵花苞终未开放,您还会相信您的女儿吗?

    母亲说我当然相信。我永远相信自己的女儿是最善良最出色的。并且,你也该相信,即使这世上有错过季节的花苞,也绝不会有错过绽放的花苞。它们在此之前所受的种种磨难,都会为它的绽放,涂染上最灿烂最美丽的颜色。

    ——所以,只要这世上还有忍耐,还有信心,还有爱与善良,我们都该相信,每一朵花苞,都会绚丽成花,光彩照人。

    门

    我想,儿子一旦在城里扎根,与他的父亲之间,就注定会隔着这样的一扇铁皮门。可能,还不止。

    我一般在上午十点起床,然后出去遛狗。正是小区一天中最安静的时候,每个单元的防盗门都关得很紧。

    那天正倚着墙抽烟,狗在不远处疯跑,一抬头,便看到一个五十多负农民打扮的男人朝我走来。男人先在我身旁转了一会,突然大着嗓门问我,师傅,现在几点了?象积攒了很大的勇气。

    我说,大概十点半了吧。以为,他只是随便问问时间。

    男人“哦”一声,却并不走,也不看我,继续在我身边急躁地转,制造着一种人为的随意。这样转了几分钟后,又突然问我,师傅,这防盗门,怎么打开呢?

    见我不解地盯着他,急忙解释,是这样,来城里看看儿子,这防盗门,不会开呢。边说着,边用手指着前面那栋楼靠墙角堆放的几个编织袋。我注意到其中有一个编织袋的底部,被什么东西划开一个口子,露出了里面的大白菜。

    原来,只是一扇铁皮门,隔开了近在咫尺的父子俩。

    我问他,你儿子住几楼?他说,六楼。我说,东门还是西门?他说,西门吧好象。于是我告诉他,你过去按一下701那个按钮,等听到对讲机里传出你儿子的声音,让他把单元的防盗门打开就行。我说,他在家里按一下钮,这门就打开了。

    男人连连道谢,往回走。正好却这时有人从那个单元出来,开了防盗门。我说,趁现在快进去吧,省得用对讲机了。男人急忙小跑起来,途中被花坛的方砖绊了一下,差点摔倒。

    男人去取他的编织袋,肩扛一个,左手再提一个,模样狼狈。我见他进了楼道,放下。再返回,取另两个,防盗门却“咣”一声,被他带上了。男人搓着手,男人说,这事整的,这事整的。

    我走过去,说,只好用对讲机了。帮他按响了701,确定通了后,我说,你跟你儿子说吧。

    男人对着那道门,用了很大的嗓音,说,我是你爹,对,我是你爹,开门啊,对,开门啊。样子很滑稽。

    男人突然变了脸。你不是我儿子?那是我记错了。对不起对不起。麻烦你帮我喊喊我儿子去,他是你对门啊。对,你对门啊。我听到对方放下了对讲机的声音,再看男人,窘得满得通红。

    他对我说,记错了。我儿子住702。我分不清方向。一进城,我就分不清方向了。

    怕再出了差错,我在旁边等着。过一会,门开了,是一位年轻人亲自下来开的门。一看他便知是这个男人的儿子,长着一样的眉目,只是年轻了很多。儿子见了父亲,说,我以为你中午才来呢!你怎么见谁都让别人喊你爹?打着呵欠,满脸的不高兴。

    男人不说话,象做了错事的孩子。拿着余下的两个编织袋,拼命往门里挤。

    年轻人说,又拿这么多白菜来?不是让你不要拿吗?上次你让人捎来的烂掉了好多。仍然是不高兴的样子。

    男人一边向楼上搬着他的编织袋,一边低声说,城里可没有这么好的白菜。这能省下多少买菜的钱啊!

    年轻人朝我撇撇嘴,我知道他的意思。这些白菜,又将会有一大半烂掉了。同时烂掉的,也许还有另外一些东西。

    带着小狗,往回走。我想,儿子一旦在城里扎根,与他的父亲之间,就注定会隔着这样的一扇铁皮门。可能,还不止。

    掌上光

    男人说也许是吧!不过,假如身边没有我的家人,我想,或许我根本不可能托起蜡烛。因为,在那点微弱的烛光里,我好像没有发现自己,却清晰地看到我深深爱着的妻子和儿子……

    难得一家人出去游玩。是冬天,是一片山林,是山林中一个看似不深的山洞。男人举着蜡烛,女人拽着他的衣角,儿子拽着女人的手,小心翼翼地往山洞深处走。虽然有些紧张甚至恐惧,却很刺激。三个人不时发出尖叫,又一起开怀大笑。后来女人提醒说该回去了,烛光下男人看看儿子期盼的眼,耸耸肩说,好不容易来玩一次,就再往里走一走吧!他们在山洞里拐了几个弯,然后,就迷路了。似乎总也走不出那个山洞,似乎总在一个地方无奈地划圈,男人有些急了。

    他们在山洞里转了很久,直到把每一处经过的地方都做上记号。女人几乎急出眼泪,儿子更是号啕不止。男人微笑着安慰他们说,不怕,区区一个山洞而已。他点燃第二根蜡烛,背着儿子,牵着女人,终在蜡烛几乎燃尽的时候,走出了那个山洞。

    可是处境却变得更加严崚。

    他们是从另一个洞口爬出去的,眼前的一切在烛光下完全陌生。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仅靠一根蜡烛的微弱光芒显然走不出这片山林,何况此时三个人已经极度虚弱。夜晚的山林寒冷异常,风不大,却似刀子般直接刺进骨头。很快,男人的儿子似乎陷入到昏迷。

    男人想他们必须极早逃出这片山林,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男人背着他的儿子,扶着他的妻子,靠着小半截蜡烛,爬到一块凸起的石头上。那是一处背风之地,似乎暖和一些。他把儿子抱到怀里,又把自己的外套盖到儿子身上。他吹灭蜡烛,对妻子说,感觉附近有人经过时快提醒我,我好把蜡烛点着。——冬的山林里,似乎只有光可以传得更远。

    黑暗中他揽着自己的妻子,警觉地注意着周围的动静。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周围仍然寂静一片。天越来越冷,男人的神志也越来越模糊。他轻轻推了推自己的妻子,妻子已经说不出话来。他将自己的脸凑过去,他感到妻子的脸正在一点一点地变冷。

    假如再不能够得到救援,他想,他们也许会在这片山林里安静地死去。

    这时他看到了光。

    是另一座山上,几束手电筒射出来的光芒。他知道那是山林救援队,他想肯定是他的邻居见他们迟迟未归而报了警。男人心中一阵狂喜,他想大声呼救,可是他所发出的声音竟然那般微弱,微弱到连妻子都不能够惊醒。远处的光束扫来扫去,却完全是不同的方向。假如不能够回应他们,那么,他想,他也许会失去唯一的机会。

    男人颤抖着掏出火柴,点燃那一小截蜡烛。烛光非常小,寒冷里一闪一闪。现在它是男人的希望,是他的妻子和儿子的希望,是一家人生还的希望。男人举起蜡烛,一动不动。

    好在那时,没有风。

    手电筒的光束仍然胡乱地扫来扫去。好像还能够听到有人呼喊着他的名子。那是他的邻居。男人想站起来,可是他似乎正在变得僵硬。现在男人唯一能做的,就是把那截蜡烛举得更高。

    那几束光不见了。也许他们转到了山的另一边。烛光变得更小,蜡烛在这时几乎燃尽,男人的手指,再也捏不住它。

    男人挣扎着,将变软的烛头托到手心里。他再一次将蜡烛高高举起,任火焰烧到他的手掌。他像一尊冰雕。一尊托着光的冰雕。烛光一闪一闪,终于熄灭。就在烛光熄灭前的刹那,远山再一次亮起手电筒的光芒,并且那光,在男人身上飞快晃了两下。

    男人笑了笑,昏厥过去。

    一家人终于得救。可是救护人员说,假如再迟一会儿,那么,三个人极有可能全部冻死。

    男人笑着,幸福地看着躺在身边的妻子和儿子,不说话。他的右手缠着纱布。那时他的手掌,钻心的痛。

    护士问他,在当时,是求生的本能让你将蜡烛托在手掌而忘记了疼痛吗?

    男人说也许是吧!不过,假如身边没有我的家人,我想,或许我根本不可能托起蜡烛。因为,在那点微弱的烛光里,我好像没有发现自己,却清晰地看到我深深爱着的妻子和儿子……

    母亲的耳环

    再去商场买一副耳环,送给母亲,母亲淡淡地接下,却拒绝戴上。她说,再丢了怎么办呢?还是放起来心里塌实。无论怎么劝,都不戴。

    我知道母亲很小的时候便打了耳洞,耳洞是姥姥给母亲打的,拿一根细细的针,准确地刺过耳垂。姥姥当时一定在想,几天或者几年之后,会有两只金灿灿的耳环,戴上母亲的耳朵。

    但是,姥姥却没有能力,为她的女儿买两只耳环。后来,母亲嫁给了父亲,父亲同样没有能力,为她的妻子买两只耳环。母亲每隔一段时间,会拿一根细细的针穿过耳洞,用一种近似于野蛮的方法阻止两个耳洞的长合。

    我很小便开始记事。在我的记忆中,近三十年的时间,“耳环”这个词语,根本不存在我家的语言环境中。母亲不说,父亲也不说。几乎没有人注意到,母亲的耳朵上,有两个空空的洞。

    姥姥给母亲打耳洞的那一年,母亲十八岁。母亲的耳洞,在将近四十年的时间里,除了偶尔会有一根细针通过,那上面,没有悬戴过任何东西。

    母亲不说,父亲也不说。“耳环”这个词语,已经在我们的语言环境中,彻底消失。

    前几年与哥哥在外面做生意,挣了一点小钱。哥哥说,给妈买副耳环吧?我不加思索地说,好。仿佛这件事,被我们策划了好久。

    耳环很轻。母亲接过耳环的时候,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兴奋。母亲不是那种易于感情流露的人。

    那以后,耳亲的耳朵上,便不再显得很空荡。

    春节回老家的时候,母亲对我说,耳环不见了一只,不知道什么时候掉的。记得那几天下了很大的雪,把雪扫成一堆,母亲却不让我们搬出院,她说,也许是掉在院子里了,等雪化了,可能会找到的。尽管连母亲自己都知道,这种可能,无乎是不存在的。

    一堆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化净,却依然并没有耳环。母母淡淡地说,丢了就丢了吧。于是她摘下另一只耳环,用布包好,依然是空荡荡的耳朵。

    再去商场买一副耳环,送给母亲,母亲淡淡地接下,却拒绝戴上。她说,再丢了怎么办呢?还是放起来心里塌实。无论怎么劝,都不戴。

    现在,母亲的耳环放在母亲的柜子里,而母亲的耳朵上,依然是两个空空的洞。

    那一扇门

    老人说我忘记了。我真的忘记了。或许真如你说,那天的一切都是我故意的;或许那几年里,我出门真的从不锁门,也真的忘记揣一只打火机;或许,那一天其实什么也没有发生,一切不过是你的一个美好梦境。不过我认为,这一切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是你亲手推开了这扇门,而不是别人。记住,世上只有两种人可以推开所有的门,一种是心中没有阳光的窃贼,一种是心中盈满阳光的君子。就看你,喜欢用哪一种方式,又会选择哪一种方式……

    涉世不深的少年,做过一些错事。现在他知道错了,他后悔,他想改,可是他挽回不了自己的声誉和尊严。他的出现总会引来一些异样的目光,邻居们防他,就像防一条带着传染病的老鼠或狗。

    少年并不记恨他们。他认为这是对他的惩罚。他只剩下无奈和自卑。似乎世界在他面前关起一扇门,又加上无数把锁。少年站在那扇门前,看不到温暖灿烂的阳光。

    少年只有十六岁。之前他干过的那些事情多么糊涂和愚蠢。他偷过郊区的苹果,偷过城市的盆花,偷过同学的铅笔和饼干,偷过邻居的茶杯和腊肉。甚至,他偷过大街上的自行车。他被一次次带进派出所又被一次次放出来,然后,突然某一天,他意识到自己长大了,意识到自己错了,意识到自己应该悬崖勒马痛改前非。可是同时,他也意识到自己已经没有了任何一位朋友,意识到邻居们对他的鄙视和不齿,意识到那扇关紧的门。

    少年心灰意冷,孤独苦闷。

    整整一个署假,每天上午,他把自己关在家中,透过窗子看外面的树。然后,到下午时,悄悄去小区转一圈,吸两口清新空气,看两眼空中的飞鸟。——他还是一位少年,他忍受不了寂寞。

    人们见了他,扭过头视而不见,或者远远地看着,目光寒冷,充满敌意。少年更不敢上前,不敢与他们对视。——他失去了与任何人交流的勇气。他垂着头慢慢地走,脚尖轻踢着一粒石头。那时没有阳光,少年却感觉到后背的灼热。

    忽然有人喊他。是一位坐在凉亭里的老人。老人朝他招手,喂!年轻人!

    他抬头,愣住,不敢相信眼睛和耳朵。您是在喊我吗?他指指自己。

    过来!年轻人!老人说。

    他走过去,胆战心惊。他想逃离,可是却说服不了自己的脚步。老人含一根没有点燃的香烟,摸着口袋,问他,有火柴吗?

    他说,没有。

    打火机呢?

    也没有。说完,急急地低了头,试图离开。

    别急走。老人再一次喊住他,去帮我取来打火机吧!我的家,你知道的。

    他当然知道。老人与他同住一个单元,他住七楼,老人住一楼。虽然这里看不到老人的家,可是只需几分钟,他就可以跨进老人的屋子。

    我的腿脚不中用。老人笑呵呵地说,打火机放在茶几上,麻烦你帮我取来。

    少年心中划过一道闪电。可是那闪电转霎即逝。那毕竟不是阳光。

    钥匙呢?他问。

    门没有锁。老人说,我从来不锁门的……住咱们这个小区,根本不必锁门。

    少年心中又是一道闪电。虽然再一次转霎即逝,可是少年却感觉,那闪电已经将乌云撕开一条小的缝隙,一缕阳光分明从云缝里钻了出来。

    少年开始飞奔,途中流下眼泪。那扇看起来冷冰冰的防盗门果然没有上锁,伸手轻轻一推,便开了。茶几上放着果盘,放着零钱,放着钥匙和打火机。少年抓起打火机,返身跑出屋子。

    老人点着了烟,郑重地对少年表示感谢。然后,他对少年说,如果你有时间,如果你愿意,不妨陪我下一盘象棋。

    少年当然愿意。他坐下来,聚精会神地和老人下起了象棋。下棋的时间里,太阳偷偷从云隙里钻了出来,他们一起抬头看天,然后相对而笑。

    少年知道,面前的那一扇门,终于被彻底打开。

    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少年后来成为一名警察。老人的身体仍然很好,闲时,他们仍然会凑到一起下象棋。少年多次跟老人谈起那件事情,他说是您救了我,是这扇门救了我。当我推开这扇门,充满阳光的世界再一次将我接纳。

    老人只笑不语。

    少年说那天你故意不锁门,那天,你口袋里,其实装着打火机。

    老人说我忘记了。我真的忘记了。或许真如你说,那天的一切都是我故意的;或许那几年里,我出门真的从不锁门,也真的忘记揣一只打火机;或许,那一天其实什么也没有发生,一切不过是你的一个美好梦境。不过我认为,这一切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是你亲手推开了这扇门,而不是别人。记住,世上只有两种人可以推开所有的门,一种是心中没有阳光的窃贼,一种是心中盈满阳光的君子。就看你,喜欢用哪一种方式,又会选择哪一种方式……

    您会熨衣服吗

    有时候我想,帮助一个人度过难关,其实并不太难。难的是你能不露声色地帮助他人,并且不会令对方,产生丝毫羞愧和难堪。

    多年前一个秋天,我怀揣一张地图和二十块钱,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城市很大,很繁华,令我兴奋并且恐惧。我知道这个城市里有十二家服装厂,我的目标是在其中一家谋得一个服装设计的职位。

    当然,这并不容易。

    去第一家就碰了壁。跟门卫商量很久,他才放我进去。我找到人事科,告诉科长我想在这里找一份工作。科长说您会熨衣服吗?我说什么熨衣服?科长说就是整烫工啊。用熨斗把布料和衣服熨平了就行。我急忙说您可能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是想问问这里需不需要设计人员?科长说那倒不需要,这里只需要整烫工。您会熨衣服吗?我说我不会熨衣服,我也根本不想熨衣服,我到这里来,只想做设计。科长就冲我摊开手。他说那就没办法了。现在全世界都不需要设计,只需要整烫工。

    那天晚上,我就睡在大街。二十块钱已经花掉五块,剩下的十五块钱,必须一直坚持到找到工作。

    即使半夜里我被冻醒,即使我缩在站牌下瑟瑟发抖,我对自己的前景,仍然充满乐观。为什么不乐观呢?我知道自己的实力,我还知道,这座城市里,还有十一家这样的服装厂。应该会有一家会接受我吧?

    可是很快我就发现事情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简单。第二天我去了另一家服装厂,遭遇几乎是头一天的翻版。当我说明来意,迎来的是劈头盖脸的一句:您会熨衣服吗?我跟他们解释清楚后,他们就会挥挥手说,设计不用。如果要做整烫工,随时欢迎。

    我并不是自大到认为自己不屑做一名整烫工。我只是觉得,整烫工人人可做,但设计毕竟是凤毛麟角。假如我真的在车间里做一名操着电熨斗的整烫工,那么,我十几年来的努力全将白费。一切都要从头再来,我想我不能够面对。

    可是,第三天,第四天,往后好多天,当我一个工厂一个工厂地毛遂自荐,得到的回答全都是“您会熨衣服吗?”。如果我可以接受整烫工,那么,当天就可以上班;如果非设计不做,那么,对不起,本厂不需要。

    已经好多天没洗澡了,我想我身上肯定散发着臭味。白天我一家家服装厂碰运气,到晚上,就在大街上随便找一个地方睡上一觉。记得那时我穿着西装,那是我唯一的一件像样的衣服,我决不允许它落上灰尘或者压上褶皱。睡觉前我会把西装脱下来,小心翼翼地盖在身上。晚上很冷,有时我会在那件西装上盖一张报纸。尽管这样做毫无用处,可是毕竟,看起来会暖和一些。记得有一天晚上下雨了,可是疲惫至极的我却浑然不觉。等终于醒来,那张报纸已经被彻底打湿,黑黑的纸屑沾满了西装。我慢慢地向下搓着那些纸屑,一边搓一边流泪。

    那十五块钱,我花了很多天。所有的钱都变成了馒头,我精打细算,一天啃掉一个或者两个。终于那天晚上,我的口袋里再无分文。其实昨天口袋里就已经空了,最后一个馒头,被我中午的时候啃掉。而这时,十二家服装厂,我已经试过了十一家。

    似乎一切都山穷水尽。根本没有人给我动画笔的机会,我却将随身携带的几幅作品全部留在了那些服装厂的办公室。那天晚上我躺在冰冷的石凳上心灰意冷地想,放弃了算了,何苦受这份罪?可是当第二天太阳升起,我想,还是去最后一家试试吧。

    照例是和门卫磨了很长时间,他才肯放我进去。人事科里坐着一位女孩,正打着电话。见我去了,示意我先坐到旁边的椅子上等一会儿。似乎过了很久,她才打完电话。她问我您有事吗?我说我想问一下,咱们厂需不需要服装设计?声音很小,连我自己都能感觉出话说得很没有底气。女孩低下头想想,说,您能现在创作两张作品让我看看吗?一张素描,一张时装效果图。

    我欣喜若狂。我手忙脚乱地从画夹里取出画纸,又手忙脚乱地从手提包里取出炭笔。我画得很投入。我似乎一位即将淹死的落水者突然抓到一根稻草。一张素描用去我两个多小时,正当我打算继续画时装效果图的时候,从厂区传来了铃声。我说要不我先走,下午再来接着画吧?女孩说不。您继续画。

    她为我打来了午饭,用一个简易的铝质饭盒。她说不好意思您今天中午得在这里对付一下……我先出去有点事,一会儿您画得差不多了,我再回来。女孩刚走出去,我就狼吞虎咽地把那个饭盒里的米饭往嘴里扒。——因为我要再画一张服装效果图,所以得留在这间办公室里吃午饭。这是女孩为我找到的借口,这借口让我心安。

    我把完成的服装效果图递给女孩。女孩拿起来看了很久,然后对我说,您画得很好,很见功力。当个设计,绰绰有余。刚暗自庆幸,女孩又接着说,可是我们现在并不需要设计人员,不过也许以后会需要。如果您愿意的话,可以在我们厂里先做些别的。您会熨衣服吗?

    那一刻,我想放声大哭。最后的希望霎那破灭,女孩带着我转了一个圈子,到最后,仍然回到“熨衣服”上来。我想那个人说的没错,现在全世界都不需要服装设计,只需要整烫工。

    那天我想了很久,然后冲女孩点了点头。我说我愿意。当然我的话是违心的,我并不愿意。可是我没有办法。我得活着。我得吃饭。我需要洗一个哪怕是凉水澡。我需要一份暂时的工作。最后我对自己说,等我赚够了两个月的工资,就会辞职,去另一个城市继续追随自己的梦想。我相信自己不会做一辈子整烫工。我对自己充满信心。

    就这样,在那一天里,我成了服装厂的一名整烫工。虽然生活暂时没有了问题,可是我很不快乐。当我听别人说这家工厂以后也根本不可能用到像我这样的服装设计的时候,我更是坚定了干一段时间就走的决心。

    我在那家服装厂,做了一个半月。

    那天女孩突然叫我去办公室。她的话让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说也许从明天开始,您就不必在车间里熨衣服了。有一家外商独资的服装厂正在招聘设计师,以您的水平,应该可以被录取。

    问她,您怎么知道?她说,一个半月前我就有耳闻。不过只是一位朋友透露的内部消息,我并不能够确定,所以没敢告诉您。刚刚接到她的电话,消息属实。——咱们这里短期内虽然不需要设计,可是,如果您愿意的话,可以去那里试一试。

    我当然愿意。可是女孩接下来的话,让我刚刚点燃的希望之火再一次熄灭。

    她说,报名时要自带两幅自己作品。报名时间是今天下午。

    报名地点离这里很远。计算一下时间,我根本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画出两幅作品然后赶过去。并且,我扔掉画笔已经一个半月,当我突然拾起画笔,我还以够画出令我满意、令招聘单位满意的作品吗?

    女孩仿佛看出了我的心思。她从抽屉里取出两张画,对我说,快去吧。别错过了机会。

    当然,那是我的作品。一张素描,一张时装效果图。想不到一个半月前我所做的努力,现在终于派上了用场。

    最终,我通过了报名,初试,复试,面试,顺利地当上一个独资企业的服装设计。而这一切,与那个女孩暗中对我的帮助,当然分不开。

    ——她肯定看出了我的落魄。她甚至知道,假如我在万般无奈之下离开了这个城市,那么,本该属于我的那个机会,也许从此不会再来。她不露声色地为我打来了午饭,不动露色地为我保留了两幅画作,又不动声色地让我在这个城市里多逗留一个半月,她所做的一切,全是那样得体。她是一位善良并且聪明的女孩。她帮我度过一段异常艰难的时光。我永远感激她。

    有时候我想,帮助一个人度过难关,其实并不太难。难的是你能不露声色地帮助他人,并且不会令对方,产生丝毫羞愧和难堪。

    苹果皮有什么用

    毕竟,苹果连皮吃掉,既不文雅,也不安全。并且,他们完全没有必要吃掉苹果皮——因为他们没有在建筑工地上打工的爸爸和在街口摆水果摊的妈妈。

    小学一年级,语文课。年轻的女教师给孩子们出了一道有趣的题目:苹果皮有什么用?题目是昨天晚上吃一只苹果时想的。她的用意很简单,寓教于乐,开扩思维。

    问题刚提出来,孩子们就叽叽喳喳讨论开了。然后,小手举成一片。女教师笑一笑。她说,我点名。你们一个一个来。

    第一个孩子说,苹果皮可以用来敷脸,对皮肤有好处。女教师问你怎么知道?他说,我常常看见妈妈这么做。削下的苹果皮,一块一块贴在脸上。妈妈说,这样能够消除皱纹呢。

    女教师不知道他说得对不对。可是她还是表扬了他。她说你很善于观察生活。将来,你或许可以成为一位合格的美容师。然后她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他的名子,并在名子后面,打上她给他的分数:90分。

    又一个孩子说,苹果皮可以粘成一幅画。找一张白纸和一瓶胶水就可以了。红苹果皮可以粘成花朵,绿苹果皮可以粘成小树和小草。女教师问你自己动手做过苹果皮画吗?孩子说当然。明天,我就把我做的苹果皮粘贴画拿给大家看。

    女教师满意地点点头。她说你很善于发现生活中的美。将来,你或许可以成为一位伟大的艺术家。然后她拿了粉笔,给这个孩子也打了分数:90分。

    再一个孩子说,苹果皮可以喂小兔子。我家养了两只可爱的红眼睛小兔子,它们最喜欢吃苹果皮呢。

    女教师轻轻地为她鼓掌。她说你是一个很节俭,并且很有爱心的孩子。将来,你或许可以成为一位极有爱心的医生。她给她也打了90分。

    女教师一个一个点名,孩子们一个接一个回答这个有趣的问题。他们的回答五花八门,甚至有一个胖胖的孩子说,苹果皮可以用来榨油。用榨出的苹果油再炸鸡腿吃,那鸡腿就有了水果的味道。女教师不停地点头,表示鼓励。她说,你将来,肯定会成为一位伟大的美食家或者发明家。

    快下课了,黑板上密密麻麻地写满孩子们的姓名和分数。突然她发现,坐在最后排一位叫小强的同学,一直没有举手。

    于是她问,小强,你能回答这个问题吗?

    小强站起来,挠挠头。他想了很久,然后肯定地说,苹果皮可以吃。

    全班的孩子都笑起来。

    女教师温柔地制止了他们的笑声。她继续问小强,苹果皮怎么可以吃呢?

    小强认真地说,是。我们家吃苹果,从来不削皮。妈妈不让削皮,她说这样浪费。

    女教师说,可是,有些苹果皮上,可能会残留有农药的。这些农药会损害我们的健康。

    小强说,我知道,妈妈也知道。不过妈妈说没事,她会把苹果放在水里泡很长时间。她不来不让削皮。她说这样浪费。

    女教师知道小强的父母是进城的农民工。他的爸爸在建筑工地上打工,妈妈在街口守着一个小水果摊。她从那个小摊前经过多次,她见到,小摊上摆得最多的,就是苹果。

    是的,苹果皮当然可以吃。可是这算什么答案呢?

    可是,对小强来说,这难道不是最准确的答案吗?

    那天,那个年轻的女教师,很想给小强打100分。她认为这个答案完全可以得到满分。可是最终,她还是给他打了90分。

    她怕那些小孩子们模仿。

    毕竟,苹果连皮吃掉,既不文雅,也不安全。并且,他们完全没有必要吃掉苹果皮——因为他们没有在建筑工地上打工的爸爸和在街口摆水果摊的妈妈。

    让上司为你感动

    是的,这并不难。有时,你的上司看上你的,可能并不是你的专业技能,你的吓人的文凭,你的办事效率。有时,你整洁的桌面,你常挂在脸上的微笑,你的一些细小的举动,都会将你的上司感动。

    这并不需要刻意。每天做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你会发现,这也是一种积累。

    阿玲就职于一家商业咨询公司,做了好几年,仍然是一个小小的职员。阿玲每天的工作,就是把客户的资料存入电脑,然后打印出来,送交给老板的秘书。阿玲并不是缺少能力,她缺少的是机会。因为打字的工作很清闲,这使得她有了空闲的时间擦拭走廊里的那株橡皮树。

    阿玲擦拭橡皮树的举动并非刻意。她租住的白领公寓的客厅中就放着这样的一盆,长得郁郁葱葱,给人一种很有生机的感觉。阿玲经常会用一块柔软的湿布轻轻地擦着橡皮树的叶子,当橡皮树呈现出一种一尘不染的翠绿,阿玲就会感到很满足。这种满足,完全来自于生命的本身。

    橡皮树每一天都在走廊里泛着墨绿的光泽,虽然少有人注意,但阿玲仍然每天重复着自己的举动。对她来说,擦拭的过程是一种享受。阿玲在公司的日子,平淡似水。

    有一段时间阿玲生病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没有上班。等病好后,却得知自己已经升职,从一个小小的打字员升为某一个部门的主管。而这一切,是她的老板在她生病后的第五天就决定的。

    原来,阿玲的老板是一个非常喜欢花草的澳门人。他也许能容忍一个职员上班不打领带,但绝不能够允许走廊中的橡皮树沾上哪怕是一丝的灰尘。当公司中缺少了阿玲,当他经过布满灰尘的橡皮树,他发觉,公司已经离不开这个每天擦拭花草的女孩。尽管,他完全可以派另一个人做同样的一件事。

    他说,几年如一日地重复一件在别人看来毫无意义的工作,这需要恒心和爱心。公司里缺少的已经不仅仅是扳着面孔的专业人员,更需要的,就是恒心和爱心。

    现在阿玲已经成为这个公司的部门经理。她常常说,如果没有那株橡皮树,她可能仍然在八个人的办公室里打字,永无出头之日。

    她说,其实我只是做了一件很小的事。其实每个人都可以的,这并不难。

    是的,这并不难。有时,你的上司看上你的,可能并不是你的专业技能,你的吓人的文凭,你的办事效率。有时,你整洁的桌面,你常挂在脸上的微笑,你的一些细小的举动,都会将你的上司感动。

    这并不需要刻意。每天做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你会发现,这也是一种积累。

    母亲的手

    “千万记住,松开妈妈的手”,这是一个母亲在自己危险来临的时候,对她的儿子,发出的最轻描淡写的声音。

    有一年寒假,我去远郊的某个小村子写生,每天背一个画板,在一条小河边一坐就是半天。记得那几天天气很冷,到处覆盖着厚厚的白雪。那一天,我照例坐在那个小石桥边,将满世界的雪景,尽情地往画布上涂抹。

    小石桥修建得相当简陋,没有护栏,桥身斜斜歪歪地跨着,仅有二尺多宽的桥面上的积雪,已被行人踩得坚硬且光滑。我记得那时是黄昏,正当我在为夕阳将积雪映出的奇幻色彩而惊叹不已时,有一对年轻的母子,走上了这个小桥。

    母亲和儿子相互牵着手,小心冀冀地在窄窄的桥面上挪动着,仿佛每走一步,都有滑倒的可能。河面距离桥面约五米高的样子,结着厚厚的冰层,假如在桥上滑倒,将极有可能落入冰河。这样想着,不禁为母子俩提心吊胆起来。

    大约走到桥中心的时候,母亲突然低下头,淡淡地对自己的儿子说:“假如妈妈滑倒了,千万记住,松开妈妈的手。”

    “千万记住,松开妈妈的手”,这是一个母亲在自己危险来临的时候,对她的儿子,发出的最轻描淡写的声音。

    我在想,假如滑倒的是她的儿子,那么,她肯定会紧紧地抓住儿子的手,哪怕她的儿子将她一起带入冰河;但是,假如滑倒的是她自己,她却告戒自己的儿子,千万松开妈妈的手。她不想让自己的儿子,替自己承担到一丁点儿的危险。

    母亲的手,总是在你最需要的时候,抓紧你;在她最需要你的时候,却松描淡写地松开。

    这就是母亲的手,一双简单纯粹的手。事实上,这就是母爱。

    1/4块月饼

    想,那时,多少村人吃过母亲送出的月饼啊!许是1/4块,许是1/6块,或者,1/8块,不管如何,那些粗糙的月饼,陪着这些村人,度过了一个个贫穷却同样快乐的仲秋。

    现在的我,是不太喜欢吃月饼的,这缘于我的固执。我总是顽固地拒绝一切太过精致的东西,比如小小的工艺品,墙上的挂画,比如人的思想,以及月饼。当然,我指的是现在的月饼。

    月饼几乎包含了一切美好的东西。冰糖、芝麻、杏仁、豆沙、枣泥、果脯、甚至于牛肉。全是极大众化的美食,又全是以前极不易吃到的美食。想想月饼的起源可能是这样,一家人难得相聚,便拿出家中所有的好东西,揉在一起,烙成圆饼,然后慢慢地咬嚼,享受难得的喜悦。

    记得最早吃过的月饼,是六块一个包装。拿粗黑纸包裹,扎紧,那油就浸出来,透着诱人的香。那香是用眼睛来嗅的,瞟来瞟去,不仅心里,仿佛连饥馋的胃,都能够得到满足。从供稍社买回,一路颤悠悠地美着,把月饼带回家,却只一会,母亲便要送人。她说:“月饼就是送人的。”无丝毫商量的余地。便记恨母亲,拒绝母亲特意为我炒的瓜子。

    月饼送出去,过一天,又被人送回来,却成了五块。那油光便更加明显,似农人的汗渍。心中再一次开始美了,梦中都是月饼入口时的浓香。醒来,却仍不见了月饼。母亲说:“又送了另一家。月饼就是送人的。”儿时的我,几乎要哭出来了。

    月饼再一次被送回来,这次成了四块。母亲再送出去,再被送回,一块一块减少着。一包粗糙的月饼,几乎逛遍了半个村子,完成着礼尚往来的使命。母亲说:“只剩一块时,就不再送了。”我却是担心那最后一家人不懂事,一次留下两块月饼。我那时六岁,六岁的我,为了一口吃食,已经开始担心大人们不懂事了。

    其实担心完全是多余的,一包月饼逛了一圈,回来时,终于只剩一块。那天正是仲秋节,晚上,母亲把月饼切成四块,全家人坐在院子里,父亲下了命令:“开始边赏月,边吃月饼。”我注意到,母亲手上的那一块,最小。

    一边赏月一边吃月饼,是不可能实现的。1/4块月饼,张大嘴,一口正好;抿起小嘴,也不过三四口而已。月亮尚未升起,月饼早已入肚,人也已经入梦。梦中,嫦娥仙子下凡了,带了浸着油渍的月饼。

    后来知道,母亲之所以每到仲秋向别人家送月饼,只因那时家里的日子在村中,算是好的。想,那时,多少村人吃过母亲送出的月饼啊!许是1/4块,许是1/6块,或者,1/8块,不管如何,那些粗糙的月饼,陪着这些村人,度过了一个个贫穷却同样快乐的仲秋。

    现在想吃月饼,不必等到仲秋节了。超市里,一年四季都有卖。包装变得豪华,口味也日渐丰富。这些月饼,被人买回,主要仍是送人,仍是当成礼尚往来的工具,味道却变了,目的也并不纯粹。月饼,已是承载了国人太多的“团圆”以外的任务,而不似从前,家家相送,仅仅是为了那一分乡情,以及一口仲秋节的吃食。

    友人送我一包月饼,打开,咬一口,确实香甜。却仿佛没有深度,心中,仍是怀念,儿时的1/4块月饼。

    谢谢

    女人冲我笑笑。然后,换上庄重的表情。她垂膊奓手,认真地给我鞠了一个深深的躬。她说,谢谢。那是真正感激的动作和表情,不掺任何杂质。

    收拾屋子的时候,翻出一小堆旧衣服。都是不能再穿的,又一直舍不得丢弃。那天终于咬咬牙,决定扔掉它们。我把旧衣服装进一个很大的黑塑料袋,提着,下了楼。

    远远地,小区垃圾箱那儿,站着一位女人。女人弓着腰,将大半个身子探进垃圾箱,正翻拣着可以卖钱的东西。

    女人经常来这片小区,每天的工作,就是用自制的铁耧,仔细地在垃圾箱里翻拣。此时她的存在让我很为难。我知道她肯定需要这些旧衣服,她需要的程度,应该远超出我的想象。可是我怎么给她呢?扭过头,远远地将那包衣服直接扔进垃圾箱?我想那样的话,对她,或许是一种深刻的侮辱。那么,我把这个塑料袋递到她的手里?显然不行。我怕她的自尊,承受不住我自以为是的虽然经过伪装却仍是有些夸张的怜悯。

    我走到她的近旁。女人仍然专心致志地工作着。她并未发觉我的到来。

    我没有把那袋衣服扔进垃圾箱,也没有直接递给女人。我走过去,轻轻地将塑料袋放到女人的腿边。然后转过身,像做错事般逃走。

    哎,你!女人在后面喊我。

    我不得不转过身。

    你的东西!女人指了指那包衣服,说。

    我笑笑,没说话。转过身,继续走。

    哎,你!女人再一次在后面喊我。

    我再一次转过身。

    女人冲我笑笑。然后,换上庄重的表情。她垂膊奓手,认真地给我鞠了一个深深的躬。她说,谢谢。那是真正感激的动作和表情,不掺任何杂质。

    我不是一个容易被感动的人。但那天,在那时,当女人说出那些谢谢,我的泪,几乎盈出眼窝。

    一条巷的记忆

    猫和狗没有足够的耐心,都先她老去。她却还在等。年轻时有人告诉她阿强死在战场了,她不信;又有人告诉她阿强在外面当官不要她了,她也不信;又有人说阿强马上就要回来了,她更不信了。她不信,仍然等。等待的日子,很多个夜里,她手握着剪刀,紧张地盯着院里的无花果树;远处的一声狗吠,更令梦醒后的她心惊肉跳。好在这一切过去了。现在她老了。她不再是那个穿红色小袱的少妇了。可是她依旧继续着她的等待。也许她根本不指望在她的余生,会发生一些什么,她只想在等待中老去。等待给了她将生活继续下去的理由。那是些支离破碎的希望。

    深的巷子。很深。灰头土脸的,趴伏在那儿,扭曲着前行。顺着墙根走,仿佛行至丛林的深处。脚下是墨绿的腻滑的苔,墙上是浅绿的蓬勃的苔,你把头仰向天空,连那空中,都似垂挂了稀薄灰色的苔。苔构成巷子的主题。巷子是插入岁月深处的一管回忆,高高的土石墙,遮天蔽日。

    巷子只有记忆,那是逝去时光的定格。巷子里的光阴,停滞不前,缠缠绕绕,靠怀旧保鲜,迎来存在却似终不得见的清晨与黄昏。照例有一只猫在墙头叫春,照例有一只狗在墙根抬起后腿,春天里,照例会从石头的缝隙中,挣扎出几根瘦弱的杂草。走进巷子尽头,照例,我会看到一位老人,戴了花镜,敞了门,专心地坐在那里,一针针地纳着永远纳不完的鞋底。

    老人是巷子里惟一的人家。你顺着巷子不停地走,拐弯,再不停地走,到尽头了,便看到两扇敞开的黑漆大门,门上贴着些褪色的对联,挤出些萧条中的喜庆。在敞开的门与门之间,老人坐在那里,梳了油光的头,闭紧着缺了牙齿的嘴,专心地纳她的鞋底。儿时与伙伴们捉迷藏,我跑进巷子,躲在老人的门后,老人见了我,笑笑,不说话。一会儿伙伴们寻来,问,奶奶,见小亮了吗?老人摇摇头,目光的尾梢扫着我笑。伙伴们就跑了。撤得匆忙。他们对于老人,总是怀着一种深深的恐惧。多年后,我问他们理由,他们却说不上来。也许是对那种安静的恐惧吧?也许是对那种孤独的恐惧吧?或者,仅仅是害怕风烛残年的那一张脸么?

    我是老人惟一的朋友。我们很少说话。我曾壮着胆子走进老人的院子,与阴冷的巷子不同,院子里撒满碎金般的阳光。那里开着丑丑的凤仙花,无花果树上结着翠绿诱人的果实。也曾试着去偷摘,恰被老人撞见,抽一根棍子追着我打。老人的眼睛,似愤怒的火焰。

    第二天我还去那条巷子。除了偶来的伙伴,那条巷子,只属于我的老人。老人似乎忘记追打过我,仍然笑咪咪地,纳她的鞋底。我问她那些无花果留给谁呢?老人答留给阿强呢。老人的脸突然间有了些红晕,甚至带着几分羞涩。老人的针上下翻飞,老人在那一刻,回归她的少女时代。

    我知道阿强曾经是她的男人。确切些说,阿强曾经是她名义上的男人。她从未见过那个男人,四九年,男人跟随南下的大军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她完成了一个没有新郎的婚礼,然后开始漫长的守候和思念。我知道她带了银色的头簪,穿了红色的小袱,幽黑明亮的眸子满载着愁思,她的肌肤如缎般光洁,脸颊红晕和粉嫩。每天她都要开了门,在门与门之间,纳她的鞋底,候她的男人,熬她的青春岁月。她不知道自己的男人长什么模样,她的所有思念和期待,只是一个阿强的名子。

    老人养过一只猫,一条狗。猫和狗没有足够的耐心,都先她老去。她却还在等。年轻时有人告诉她阿强死在战场了,她不信;又有人告诉她阿强在外面当官不要她了,她也不信;又有人说阿强马上就要回来了,她更不信了。她不信,仍然等。等待的日子,很多个夜里,她手握着剪刀,紧张地盯着院里的无花果树;远处的一声狗吠,更令梦醒后的她心惊肉跳。好在这一切过去了。现在她老了。她不再是那个穿红色小袱的少妇了。可是她依旧继续着她的等待。也许她根本不指望在她的余生,会发生一些什么,她只想在等待中老去。等待给了她将生活继续下去的理由。那是些支离破碎的希望。

    有时候,我觉得老人就象土墙上某一块攀覆的苔,那么脆弱的一块墙皮,只需极轻微的震动,便会掉落下来。然后,跌成粉碎,一切归于平静。但那块苔顽强地生长和延伸,越是阴冷和黑暗,越是摇摇欲坠和孤独无望,越是茂盛和蓬勃。

    后来,某一年,无花果树终未挂果。我想那一年,连无花果树也老了。我大了些,不再玩迷藏的游戏,偶尔,只是去陪陪老人。那时的老人更老了,她用手轻抚着无花果的树干,嘴里低喃着,怎么不结果呢?阿强回来要吃呢,阿强回来要吃呢。老人的眼睛在那一刻飞快地混浊,皱纹在她脸上飞快地堆积,她的背飞快地驼下去,呈一个忧伤的直角。老人预支了她的希望和苍老。她茫然地望着巷子。深的巷子。很深。

    她终于不再纳鞋底。也许她知道,她这么多年纳过的,摞起来足有她高的,织满了密密针眼和密密日子的鞋底,终于不会有人穿了。

    那一年冬天,老人死去。巷子成了死巷。有时夜里,风夹着雪花,呜呜叫着,在巷子里蹿来蹿去,不断碰击着苍老的土墙。如一个女人的呜咽。

    我在巷子里慢慢地走。我在想老人的爱情。我在想老人悲凉和伟大的爱情。然后我走出巷子,老人定格的岁月被我堵在身后。我看到头顶的蓝天和红日。

    有一种债必须偿还

    生活中有很多人会因为很多种理由,在某一天,不得已欠下一笔良心债。之所以迟迟不敢偿还,是因为害怕对方不能够原谅自己。但其实,只要你心怀诚意,我想,你肯定能够得到别人的宽容。良心债是必须要偿还的,不然,它会沉甸甸地压你一辈子。所以,无论你用什么样的方式来偿还,对你来说,都值得。

    几年前的一天,他在车间里突然晕倒。同事们手忙脚乱地将他送进医院,才保住他一条性命。当他在医院里醒来,主治医师告诉他,他必须做一个手术。手术需要五万块钱,短时间内必须凑齐。他打电话找到老家的父亲,几天后父亲赶来,带着很大的一包钱。很大的一包钱,正好五万块。一块的,五毛的,一毛的,都有。父亲说你先做手术,别的不用你管。

    事情并不像他和父亲想像得那样简单。因为他们的钱远远不够。手术做完后,他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后期治疗,这仍然需要很多钱。父亲找到主治医师,求他先为自己的儿子做手术。他说了很多话,他的话让那位主治医师不停地抹眼泪;主治医师又找到院长,求他让自己先为那个农民的儿子做手术。他说了很多话,他的话让那位年轻的院长不停地叹息。

    手术很成功。可是他还得继续呆在医院。父亲回了老家,却没有再借到一分钱。医生给他用最好的药,打最好的针,送他最灿烂的微笑。越是这样,他越不安。他知道自己欠下医院很大的一笔钱。他不知道,这些钱,靠什么来还。

    终于,在一个黄昏,他没有跟任何人打招呼,一个人偷偷地溜出了医院的大门。他走得很快。他一直把头低着,不敢抬起。好像大街上所有人都在看他,都在他的背后指指点点。他知道自己,从此欠下一笔债。

    他打电话给他的父亲。父亲说真的吗?他说真的。父亲说真的?他说真的。父亲沉默了十几分钟,然后挂断电话。父亲的头发已经花白。父亲没有能力还上那笔钱。甚至,没有能力还上那笔钱的父亲,没有资格批评他的所为。面对那样一笔债,父亲也没有任何办法。

    他开始了东躲西藏的日子。他没敢回到以前的单位,他不再敢从那家医院的门前经过。一个月以后他找到一份在饭店打零工的工作。他拼了命工作,只为用工作来忘掉自己可耻的行为。可是他根本忘不掉。每到夜里,他就会想起自己逃出医院大门的那一幕,想起自己还欠别人很大一笔钱。而那些人,曾经将他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他们都是他的恩人。

    有时候他很想回到医院跟大夫们说个明白。他会说自己当时真的没有办法,他会请求他们原谅自己。可是,他们会原谅他吗?假如他们不肯原谅他,那么,他该怎么办呢?他能用自己的那点工资还上那笔钱吗?或者,等待自己的,会不会是牢狱之灾?

    他在这种痛苦的折磨中熬过了三年。他不停地换着工作,不停地换着住处。可是没有用,三年中他没有过一天快乐的日子。后来他终于明白,原来,他不仅仅是欠了医院几万块钱。他欠的债,其实是良心债;一直折磨他的,也是良心债。

    某一天他终于鼓足勇气,再一次回到那个医院。他找到了院长,他说我是来还债的。虽然我现在还没有办法偿还所有的钱,可是我可以慢慢地还。我会每个月从自己的工资里拿出一部分还给医院,直到将这笔钱还完为止。希望你们能够原谅我。

    那天院长并没有责怪他。他高兴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院长说,好小子!

    三年来压在心头的良心债霎间卸下。那一刻,他重新变得轻松无比。

    生活中有很多人会因为很多种理由,在某一天,不得已欠下一笔良心债。之所以迟迟不敢偿还,是因为害怕对方不能够原谅自己。但其实,只要你心怀诚意,我想,你肯定能够得到别人的宽容。良心债是必须要偿还的,不然,它会沉甸甸地压你一辈子。所以,无论你用什么样的方式来偿还,对你来说,都值得。

    童年的蚂蚱

    蚂蚱食百草,治百病。多年后,一位老中医告诉我,这没有丝毫的根据。

    但是,在那个夏季,几串蚂蚱,却确确实实地留住了一个弱小的生命。

    一条小河在村头分开,又在村尾汇合,温柔地把小村环抱起来。于是,村子便有了水草肥美。

    童年中最快乐的事,就是夏天去小河里游泳,顺便在河草中捉几只蚂蚱,用一根狗尾草窜起,带回家中的土灶,用尚带火炭的草灰埋几分钟,便可以当成一顿美餐。在我童年的贫穷记忆中,那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村中住着一位老先生,姓黄,性格孤僻。听村人讲,这是一个没落的地主,从很远的地方搬来。老先生常年喝一种夹带着细花瓣的苦茶,坐在门口,看几页发黄的古书。据说,他是懂一点医的。

    偶尔会有村人找他看些不痛不痒的小病,时间长了,就说他是一个骗子。因为,他在不厌其烦地问完病情后,开出的药方永远只有一种:吃烤蚂蚱。

    他是一个骗子,所有的人都这么说。

    有一年,河草里的蚂蚱突然剧减,偶尔碰到那么几只,也是瘦瘦的无精打采,这使得村中的老人们恐慌无比。照经验,每有这样的怪事出现,便预示着村子将要有不祥的事情发生。

    果然,好象是一夜之间,村子里便多了很多红纸白纸写成的标语,然后有人把黄老先生的茶壶踢翻,揪到村里唱戏才用的高台上,打他的耳光,向他的脸上吐口水,在他的脚下垫上一摞砖头,然后把砖头猛地踹倒。甚至,在他的头上戴一顶尖尖的帽子,即使是晚上睡觉,也不让他摘下。

    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要这样。所有的人只知道,这是村长的指示。村长在那个夏天里,把他的权力,发挥到了极尽。

    这是那一年,村子里发生的第一件大事。

    第二件大事,就是村长的宝贝儿子突然得了一种怪病。什么也不吃,眼看着一点一点地消瘦下去。到最后,脆弱的脖子,几乎扛不住那颗硕大的脑袋。村长在上工和批斗黄老先生的空暇里,几乎背着他,跑遍了所有可以找到的医院,但他的儿子,仍然是一天一天地消瘦。到最后,只能躺在土炕上,呼哧呼哧地喘气。

    黄老先生的喘息和村长儿子的喘息,贯穿着村子的整个夏天。

    于是有人对村长说,问问黄老先生吧,或许他有什么法子。村长低着头,无语。

    其实所有人都知道,黄老先生不会理睬村长的。一个被别人疯狂整治的人,会为整治他的人,做出一点什么吗?

    或者,即使他会给村长儿子看病,又能如何呢?还不是千篇一律的药方——烤蚂蚱?

    每个人都说村长的儿子要死了,每个人都说村长的儿子,不会熬过那年的国庆节。记得有那么一天,批斗结束后,黄老先生仍然高傲地坐在他的门口喝着夹带着细花瓣的苦茶,村长站在那里,他说,我真得没有办法,那是县里的指示。

    那是一个黄昏,很多村人看到这一幕。然后,黄老先生慢条斯理地说一声,给他吃烤蚂蚱。

    人们发现村长在那一刻,立刻矮了一截。

    没有人相信黄老先生的话,没有人为村长的儿子捉蚂蚱。每个人都说,村长的儿子死定了。

    但是,以后几天里,人们却惊奇地发现在黄昏的河套,黄老先生一个人默默地捉蚂蚱的身影。然后,他把蚂蚱送到村长家里,不说一句话。

    一连几天,这个老人,都在为打他耳光吐他口水的村长捉着蚂蚱。

    更让人惊奇的是,在吃过几次蚂蚱后,村长的儿子竟然有了精神,可以一个人歪歪扭扭地走出院子,可以吃一半黄瓜,可以对着前来送蚂蚱的黄老先生,露一个笑脸。

    记得以后的几天里,全村的人几乎都在为村长捉蚂蚱。村里的老人讲,已经有很多人没有见到过这种场面了。全村的人,为了一个年轻的生命。夕阳将一缕金黄涂抹到他们的脸上,即使多年后,我依然清晰地记得他们的脸。

    村长的儿子奇迹般地康复,甚至比以前,更加强壮。那天村长扛了一袋玉米,送到黄老先生门口,长跪不起。

    黄老先生说,蚂蚱食百草,能治百病。说完,掩门。把村长和他的粮食,扔在门外。

    这以后,村长逢人便讲,那是县里的指示,他没有办法。

    村里的老人说,这蚂蚱第二年不会有了,因为村人在那一年的初秋,几乎捉光了所有的蚂蚱。但这次老人的话没有灵验,第二年,在村头村尾的河草中,依然欢跳着太多肥壮机灵的蚂蚱。

    所谓生生不息,正是如此。

    但黄老先生却病了,没有了对他的批斗,他却一病不起。村长于是带领全村人为黄老先生捉蚂蚱,但是,却没有能够留住他。

    黄老先生辞世时仍然是一个黄昏,我还记得村长的手里拎着一大串蚂蚱,呼天喊地的哭。

    蚂蚱治百病,却没有能够挽救黄老先生。

    我常常想起黄老先生拘偻的身子,村长的长跪,我在想,是什么力量,让那个夏天的蚂蚱,那个夏天的村人,那个夏天的风景,一直刻在我的记忆深处,并愈来清晰。

    蚂蚱食百草,治百病。多年后,一位老中医告诉我,这没有丝毫的根据。

    但是,在那个夏季,几串蚂蚱,却确确实实地留住了一个弱小的生命。

    无限延期的惩罚

    看来,让一个犯错的人心生愧疚,远比让他皮开肉绽,要好很多。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我把一只毛毛虫塞进一位女同学的后脖领。女同学猛然受到惊吓,原地蹦两下以后,竟开始围着课桌转圈。于是慌乱之中,她扭伤了左脚。整整一个下午,扯开嗓子嚎。

    理所当然,她的家长找上了门。我记得父亲红着脸给他们道歉,父说,你放心,我不会轻饶了这小子!

    每一次闯祸,回到家,父亲迎接我的,都是一把上下翻飞的笤帚。我想这次,那把苕帚,一定会让我的屁股皮开肉绽。

    女同学的家长走后,父亲把胆战心惊的我叫到身边。他说你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事吗?我说知道。他说你知道我会怎样惩罚你吗?我说知道。父亲就挥了挥那把苕帚,他说你先去做作业去,等吃完饭,我再收拾你!

    心神不宁地吃完晚饭,我蹑手蹑脚地往自己的房间里钻。父亲拦住我,他说你躲什么,怕挨揍?我说是。父亲说那我今天不揍你了,正好我也有些累。等明天吃完晚饭再补上!说完,他又一次挥动了那把苕帚。

    第二天整整一天,我过得很不安稳。我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搞那样的恶作剧。这很奇怪。以前,哪怕屁股还在火辣辣地痛,我也不会对自己的所为产生哪怕丝毫的悔恨。父亲落在我屁股上的苕帚,甚至让我有了英雄般的感觉。而这次,父亲不过把一顿暴揍延迟了一天,却让年幼的我,产生出几许愧疚。

    尽管那些愧疚,更多地来自于我对皮肉之苦的恐惧。

    晚饭后,父亲仍然没有揍我,他好像忘记了要揍我这件事,这让我窃喜不已。可是三天后,当我以为一切都已经过去,父亲却突然对我说,还记得我要揍你吗?我紧张地说记得。我知道这个惩罚终于还是没能逃得过去。想不到父亲说记得就好,我还以为你忘记了。然后他摆摆手,让我去睡觉。

    必须承认,一个不知何时会突然降临的惩罚,对那时的我,无异于一场折磨。有时我甚至希望父亲马上揍我一顿,我想那样的话,我就轻松了。既然惩罚已经过去,那么我还可以搞恶作剧,还可以把一只毛毛虫,塞进某位女同学的脖领。

    可是父亲却将惩罚遥遥无期地拖了下去。每当我要忘记时,他就会适时地提醒我,让我再一次紧张无比。而每一次,他都会摆摆手让我做别的事去。这种缓期执行的做法,让我从此小心冀冀,不敢做任何错事。

    多年后父亲说,知道当时为什么不揍你一顿吗?我问为什么。父亲说,因为你上学了,长大了。你长大了,我就不能用对待小孩子的方式对待你。不过,错误是你犯下的,你当然要受到惩罚。这个惩罚,就是我把你最害怕的惩罚,无限期地在你的心中拖延。让你时时后悔,时时愧疚。你想,这是不是比揍你一顿管用?不过……说到这里父亲笑了,他摸摸身边的苕帚。他的动作让我再一次胆战心惊。

    即使现在,有时我和年迈的父亲吃饭,也会突然担心起来。我想,会不会有一天,父亲突然对我说,昨天你又犯了错误,来,两罪并罚,撅起屁股!然后,操起那个苕帚……

    看来,让一个犯错的人心生愧疚,远比让他皮开肉绽,要好很多。

    小霞

    我在想,当小霞扛着锄头走向那片贫瘠的土地时,会不会有那么一天,突然想起了城市里的霓虹、饮水机、和她的五笔打字法。

    即使想起来,也没有意义。因为,这一切,已经离她太过遥远。

    几年前我开着一个小店。店里人手不够,有朋友从乡下给我打来电话说,给你介绍一个帮手吧!就这样,小霞成了我的店员。

    小霞来自河南农村,说一口并不标准的普通话,黑黑的脸蛋,记录着长时间在阳光下暴晒的痕迹。和我说话时,也是低垂着两眼,生生怯怯的样子。小霞告诉我,她以前在山上的一个石子场打工,后来石子场倒闭,老板也不见了踪影,干了近一年的活,竟一分钱的工资也没有拿到。说这些时,小霞没有丝毫气愤的样子,象在叙述着一段与她毫不相关的往事。

    其实那时,她已身无分文。

    于是就留下了她。我说,去我家住吧,家里宽敞。其实也没有办法,身无分文的她,不可能宿在大街。

    小霞住在我家,仍然怯怯的,两眼中满是不安和拘束。下班后,便扎进自己的小屋,捧一本通俗杂志看。有时口渴了,便拿一个罐头瓶,去厨房的水龙头接水喝,头一仰,一瓶水喝下一大半。

    我说,饮水机里不是有水吗?以后别喝生水了。小霞说,好。但每次口渴,仍然跑去厨房接自来水。几次之后,我便不再劝她。

    小霞总是最先吃完晚饭,然后跑去看我的电脑,一边密切注视着我们进餐的速度。我放下筷子时,小霞就过来,收拾碗筷。我说,累了一天,休息吧,碗筷我们来收拾好了。小霞说,好。但每次我们吃完饭,她仍然抢着洗涮。几次之后,便成为习惯。

    小霞对店里其它的业务不熟,所以刚开始只能负责给客户送货。夏天的中午,太阳烤得柏油路发烫,小霞骑一辆自行车,从东城跑到西城,顶着满头的大汗。我对她说,以后太远的路,搭个车去吧,钱可以去财务打个单子。小霞说,好。但却没有搭过一次车。几次之后,她便对这个城市的马路,有了大致的了解。

    半个多月后,小霞好象不再怕我。有时跟我开几句玩笑,甚至告诉我,她舅舅家里刚装了电话,等发了工资,她就给她舅舅打个电话,如果她父亲正好在她舅舅家里,就更好了,这样可以直接和她父亲说说话。我问,你舅舅离你家,有多远?小霞说,不远,二十多里山路。

    那几天,小霞正在跟我学习五笔打字。小霞只读过三年书,但竟然在几天之内基本掌握了五笔打字法,真得是个奇迹。

    我说,用我的电话打吧。小霞说,等发工资吧。我开玩笑,打吧,当奖金。小霞于是笑了,很灿烂。好象,能够给她的舅舅打一次电话,远比多发她三百元的奖金,要合算得多。

    小霞是用方言跟她的舅舅交谈的,可能是为了给我省电话费,语速很快。但我仍然可以听出大致的意思,她告诉她的舅舅她被一个老板骗了,干了近一年没拿一分钱,但现在的工作很好,老板也很好,云云。末了,她说,不要把这些原话,告诉她的父亲,如果见了她的父亲,就拣好的说。

    小霞放下电话,兴奋得满脸通红。

    可是第二天,小霞就接到她父亲从老家打来的电话,仍然是很快的语速,可能小霞以为接电话,也是得花钱的。

    但这次,放下电话的小霞,显得很沮丧。问她为什么,她说,她父亲不让她继续打工了,要她回老家。小霞说,都怪她的舅舅,没有把话说好。显出了咬牙切齿的表情。

    我说,你可以跟你父亲解释一下。她说,没有用了,她父亲怕她不回去,要亲自来带她回家,她父亲说,城市里都是骗子。现在,她的父亲,可能已经登上了火车。

    小霞的父亲第二天找到了我家,那是一个近似于卑微的男人,站在门口,满脸堆笑不肯进门,只是一个劲地问,小霞呢?小霞呢?好不容易把他让进来,坐在沙发上,却象根桩子般不动。给他递上支烟,连忙双手接过,点头哈腰,脸上露着讨好的笑。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大我二十多岁的男人。

    由于时间上的计算失误,小霞那时却刚刚跑去车站接他。我说,等一会吧,小霞等不到你,就回来了。小霞的父亲说,好。却是坐立不安。过了一会儿,天已经快黑了,小霞的父亲说,我出去找找。我从阳台上看到,他竟毫不犹豫地搭了一辆出租车。

    小霞是和她父亲一起回来的,两个人谁也不说话,表现出夸张的冷淡。吃饭时,小霞眼巴巴地看着我,我知道她的意思,于是我对她的父亲说,小霞想留在这里,就别带她回去了。

    她父亲说,你不知道我刚才有多着急,搭出租车,花了十多块钱。

    明显的答非所问。

    我说,带她回去干什么呢?农村又没有太多的地种。

    她父亲说,你不知道刚才我有多着急,搭出租车,花了十多块钱。

    我知道,小霞非走不可了。

    晚上,我听到两个人在房间里大声说话,后来,我听到了小霞在哭。

    再后来,我看到他父亲出来喝水,拿着小霞的罐头瓶,我听到小霞在后面说,去厨房!

    第二天起床时,小霞的房间已经空了,父女俩什么时候走的,不知道。

    而我,尚欠小霞近一个月的工资。

    后来再也没有见过小霞。有几次,想给她写封信,又一想,写什么呢?让她回到城里来?让她好好在乡下种田?好象哪一个,都没有充分的理由。这样想着,便放弃了这个想法。

    几年前,我跟小霞一样,从乡下跑到城市,然后将自己囚禁在浮燥的城市;几年后,小霞从城市回到农村,然后将自己,囚禁在贫穷的乡下。

    我在想,当小霞扛着锄头走向那片贫瘠的土地时,会不会有那么一天,突然想起了城市里的霓虹、饮水机、和她的五笔打字法。

    即使想起来,也没有意义。因为,这一切,已经离她太过遥远。

    再等一天

    所以,有时候,当你面临绝境,接近崩溃;当你心灰意冷,打算舍弃一切,这时候,不妨再等几天,哪怕仅仅一天。说不定,一切都会好起来。

    他下了决心,要在那个周末,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他知道自己是那样脆弱,可是没有办法,一切,都那么无奈和伤心。

    高考落榜,女友离去,职位被炒,应聘失败,生活不断跟他开着恶意的玩笑,摧毁着他可怜的信心。他一点点地变得穷困潦倒,颓废不堪。一个月前,他去应聘一家大公司。他把那当成最后的希望。假如应聘成功,他想,生活还可以继续;假如失败,那么,他将选择自杀。

    并不是他把那个职位,看得多么重要,而是他害怕再一次失败的感觉。清晰的、刻骨铭心的、世界变得灰暗寒冷的感觉。那种感觉,他太过熟悉。

    他脆弱的神经,已经不能承受任何最轻微的打击。

    可是直到两天前,他也没有收到那家公司寄来的录取通知。那是最后的期限。显然他已经被淘汰了。这是致命的失败。

    母亲周末才能回来,他写好了遗书,放在茶几上。想了想,又放进写字台的抽屉。他不想让母亲过早发现他的遗书。他去意已决。

    他把生命的终点,选择在一个遥远的风景区。他坐上火车,咣咣当当,直奔那里而去。一路上他什么也有做,只是蒙头大睡。也有睡不着的时候,他就把打开的手机关掉,再打开,再关掉,再打开。他不知道自己还在等待什么。是啊,一个临死的人,还有什么可以等待的呢?

    他在清晨接到母亲的电话,那时他刚刚醒来,正倚着列车的窗口发呆。他看到熟悉的电话号码,眼泪一下子涌出来。他想还是接吧,听听母亲的声音,也让母亲听听自己的声音。可是他想,不管如何,不管母亲如何劝他,他也不会回去。

    他不想面对失败。但他可以面对死亡。

    母亲说你在哪里?怎么不回家。他说有事么?母亲说那个公司的录取通知刚刚寄来,她刚刚帮他,签好了名子。他说真的吗?母亲说这还有假?他说你去过我的房间吗?母亲说去过。他说你在我的房间里发现到什么吗?比如一张字条。母亲说什么字条?你怎么了?他说没什么。我马上回来。

    他相信,母亲没有骗他。或者,即使母亲在骗他,当他发现事情的真相,也会坚持自己的选择——结束生命。只不过,将会把时间推后几天而已。

    他在下一个小站下车,然后直接登上返程的列车。两天后,他真的从母亲手里,接过那张录取通知。于是他去那家公司上班,涨薪,升职,心情变得越来越好,跳槽,开办自己的公司,一路走下来,事业越做越成功。

    他一直保存着那张遗书。直到某一天,他把它拿给自己的母亲看,他说,我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如果,没有那张及时的录取通知……

    母亲笑笑,看过了。她说。

    他愣住。

    母亲说,那天在你的抽屉里,看到的。其实那天,并没有录取通知,可是,我仍然打电话给你……

    可是那张录取通知,却是真的啊!他说。

    当然是真的,母亲说,只不过,通知是在我打完电话后的第二天中午,才寄到的。那时候,我正在考虑,你回来后,我如何开导你,才能打消你轻生的念头……

    母亲的话,让他后怕不已。他想,假如母亲不用一张虚构的录取通知骗他回家,假如在他回家时,那张录取通知仍然没有寄来,那么,他将肯定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他知道年轻时的自己,冲动并且脆弱。

    可是他仍然活下来,只因为,他多等了几天。这几天里,因为一张录取通知,一切峰回路转。

    其实一切都没有改变,包括路途中的录取通知。改变的,不过是他的生活,以及心情。

    所以,有时候,当你面临绝境,接近崩溃;当你心灰意冷,打算舍弃一切,这时候,不妨再等几天,哪怕仅仅一天。说不定,一切都会好起来。

    最后一位客户

    他点头。他承认那位善良并宽容的客户给了他很多。可是他认为,真正挽救自己的,其实是她的母亲。是母亲的五千块钱,是母亲的那顿晚饭,是母亲的几句问候,甚至,仅仅是母亲关切的眼神。

    他坚信,虽然母亲不懂经商,但她永远会是自己最后一位客户。

    他静静地坐在办公室里,等待他的客户。那客户将会带过来十五万块钱现金。对客户来说,这是一笔重要的生意。他们合作过好多次,彼此早以兄弟相称。好像这并不夸张,因为客户对他,已经深深信任。

    他的公司开了好几年,似乎一直运转良好。——只有他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只有他知道自己赔了多少钱,又欠下多少债;只有他知道自己已经接近崩溃;只有他知道,明天,公司就将不复存在。现在他等待的,只有这最后的一位客户。他将收下这位客户的十五万块钱现金,然后在黄昏,携款潜逃。他知道他肯定可以做到,因为那位客户对他毫无戒备。他知道这是犯罪,他知道后果的严重性,可是他想搏一把。

    客户在约好的时间敲响了办公室的门。他把客户让到沙发上,递烟递茶,聊些无关紧要的话。太阳在窗外从容且温暖地照着,他却不停地打着寒颤。终于他们聊到了正题,客户打开密码箱,他看到十五摞花花绿绿的钞票。

    这之前,他见到过太多次十五万。每一次都代表着一笔不错的生意。可是这一次不同。这一次,他没有生意可做。他根本不打算更没有信心完成这单生意。他只想骗下这十五万块钱。然后,开始他东躲西藏的日子。

    他已经订好了机票。他知道自己一旦跟客户说了谎话,就将变成了贼,就将开始逃离。可是他认为没有办法。他认为自己必须去做。

    客户说这次有问题吗?

    他说,没问题。明天早晨,您过来提货。

    这时电话响了。很突然的声音,把他吓了一跳。是母亲打来的。上一次他和母亲通电话,还是一个月前。

    母亲说你还好吗?

    他说还好。

    母亲说晚上回家吃饭吧。我买了很多菜。排骨已经炖好了。晚上回回锅就行……

    他说不了。今晚,忙……

    母亲问生意不顺心吗?

    他说没有。生意很好。刚接了一笔大单子,十五万……

    母亲说那就好。晚上回来吧。你已经一个多月没有回家吃过饭了。

    他说,怕真的没时间。

    母亲在那边沉默了很久。然后,母亲突然问,是不是生意不顺心?他说没有。刚接了一笔大单子……

    母亲说你骗不过我的。上次你回家,看你唉声叹气的,就知道肯定是生意遇到了麻烦。听我说,如果撑不下去了,别硬撑,回家歇一段日子……不管如何,家永远欢迎你。

    他抹一下眼睛。他说,生意没事。

    母亲说我给你攒了些钱,也许能帮上你的忙。晚上你回家吃饭时,我把钱给你。

    他问多少?

    母亲说,五千块。

    他终于流下眼泪。今晚,他将携十五万巨款潜逃,母亲却会一直守在饭桌前,等他回家吃饭;为了赚钱,他在酒店里宴请他的生意伙伴,花掉很多个五千块钱,而他的母亲,为了他的公司,却悄悄地攒下五千块钱,并幻想用这五千块钱,将他的公司挽救。

    他握着电话,流着泪,久久说不出话来。

    母亲说,晚上回家吃饭吧,我等你。然后,电话挂断了。

    其实,家与公司,相距不足二十里。

    他慢慢踱到窗前,看窗外的阳光。阳光下人流如织,好像所有的人都是快乐的。他想他们之所以快乐,是因为他们走在阳光里;他们之所以快乐,是因为他们心中没有阴暗;他们之所以快乐,或许,只因为他们今天能够回家,吃一顿母亲亲手做的晚饭。

    客户被他的样子吓坏了。问他,你怎么了?

    他说,没什么。

    客户说那我先走了。钱你收好。明天一早,我来提货。

    他喊住了客户。他说没有货。我骗了你。我犯下一个无耻的错误。我想骗走你的十五万块钱。

    客户愣住了。在确知他没有开玩笑以后,客户思考了很久。然后,客户说,我可以等你三天。三天里,只要你能备齐货源,我还会和你做这笔生意。不过,能不能告诉我,是什么让你放弃了这个疯狂的举动?

    他说,是母亲。因为母亲今天晚上,会一直等我回家吃饭……

    那天晚上,他真的回了家。他陪母亲吃了晚饭,和母亲拉了很多家常。第二天回来的时候,他带上了母亲给他的五千块钱。他把它们存到银行,将存单镶在镜框里,小心翼翼地摆放在办公桌上,日日擦去灰尘。

    三天后,他真的做成了那笔十五万的生意。他的公司竟然起死回生。

    他并不避人。他在好几个场合说起过他的这次经历。每到这时,就会有人感叹说,多亏了那位最后的客户,如果没有他那笔十五万的生意,如果没有他对你的信任和宽容,那么,你也许不会挺过来,更不可能把公做到现在。

    他点头。他承认那位善良并宽容的客户给了他很多。可是他认为,真正挽救自己的,其实是她的母亲。是母亲的五千块钱,是母亲的那顿晚饭,是母亲的几句问候,甚至,仅仅是母亲关切的眼神。

    他坚信,虽然母亲不懂经商,但她永远会是自己最后一位客户。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