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亮作品集-送你一缕阳光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第一辑:亲情——明亮的天空

    主题语:

    其实这件事我早忘了,或者当时我确实是很失望,但我确实忘了。我只记得我年幼的无耻,或者我并不真得需要那个包子。然而我的父亲,他因为不能满足一次他的儿子,却内疚了二十多年。

    父亲的包子

    大概有那么两年的时间,父亲在中午拥有属于他的两个包子,那是他的午饭。记忆中好像那是八十年代初期的事,我和哥哥都小,一人拖一把大鼻涕,每天的任务之一是能不能搞到一点属于一日三餐之外的美食。

    父亲在离家三十多里的大山里做石匠,早晨骑一辆破自行车走,晚上骑这辆破自行车回。两个包子是他的午餐,是母亲每天天不亮点着油灯为父亲包的。其实说那是两个包子,完全是降级了包子的标准,那里面没有一丝的肉沫,只是两滴猪油外加白菜帮子沫而已。

    父亲身体不好,那是父亲的午饭。父亲的工作是每天把五十多斤重的大锤挥动几千多下,两个包子,只是维持他继续挥动大锤的资本。

    记得那时家里其实已经能吃上白面了,只是很不连贯。而那时年幼的我和哥哥,对于顿顿的窝窝头和地瓜干总是充满了一种刻骨的仇恨。于是,父亲的包子,成了我和哥哥的唯一目标。

    现在回想起来,我仍然对自己年幼的无耻而感到羞愧。

    为了搞到这个包子,我和哥哥每天总是会跑到村口去迎接父亲。见到父亲的身影时,我们就会高声叫着冲上前去。这时父亲就会微笑着从他的挎包里掏出本是他的午饭的两个包子,我和哥哥一人一个。

    包子虽然并不是特别可口,但仍然能够满足于我和哥哥的最原始最单纯的欲望。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两年,期间我和哥哥谁也不敢对母亲说,父亲也从未把这事告诉母亲。所以母亲仍然天不亮就点着油灯包着两个包子,而那已成了我和哥哥的零食。

    后来家里可以顿顿吃上白面了,我和哥哥开始逐渐对那两个包子失去了兴趣,这两个包子才重新又属于我的父亲。而那时我和哥哥,已经上了小学。

    而关于这两个包子的往事,多年来我一直觉得对不住父亲。因为那不是父亲的零食,那是他的午饭。两年来,父亲为了我和哥哥,竟然没有吃过午饭。这样的反思经常揪着我的心,我觉得我可能一生都报答不了父亲的这个包子。

    前几年回家,饭后与父亲谈及此事,父亲却给我讲述了他的另一种心酸。

    他说,其实他在工地上也会吃饭的,只是买个硬窝窝头而已。只是那么一天,他为了多干点活儿,错过了吃饭的时间,已经买不到窝窝头。后来他饿极了,就吃掉了本就应属于他的两个包子。后来在村口,我和哥哥照例去迎接他,当我们高喊着“爹回来了爹回来了”,父亲搓着自己的双手,他感到很内疚。因为他无法满足他的儿子。

    他说:“我为什么要吃掉那两个包子呢?其实我可以坚持到回家的。我记得那时你们很失望,当时,我差点落泪。”

    父亲说,为这事,他内疚了二十多年。

    其实这件事我早忘了,或者当时我确实是很失望,但我确实忘了。我只记得我年幼的无耻,或者我并不真得需要那个包子。然而我的父亲,他因为不能满足一次他的儿子,却内疚了二十多年。

    明亮的天空

    一场意外让他失去了光明。在医院的那段日子,他整天发呆,不说一句话。母亲坐在他的床边,对他说,别怕,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他不信, 20岁的他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他知道要想使自己重见光明,除非角膜移植。他还知道中国因角膜伤病的失明者有200万,可是由于角膜缺乏,每年的角膜移植手术只有1000多例。这等于说,他的前面,有199000人在等着。他陷入到一种深深的绝望之中。

    他回了家,仍然每天发呆,不说一句话。母亲给他端来饭菜,却被他全部掀翻在地;母亲为他阅读报纸,听着听着他会伤心地哭起来。他喊我完啦,我这辈子算完啦!母亲说你怎能这么没有出息?中国有500多万盲人,哪一个不是活得很好?记住,只要心是明亮的,天空就是明亮的,你的世界,就是明亮的。他不听。他什么都听不进去。他不能面对黑暗的现实。他不敢面对以后的人生。

    母亲看着他,悄悄地抹泪。

    那天母亲小心翼翼地问他,过些日子,想给你做一个角膜移植手术,行不行?他说不可能的,在我前面,有199000人等着角膜。母亲说,我的意思是……我可以把自己的角膜,移植给你……就是不知道医院会不会答应。他一下子愣住。他以为自己听错了,他说妈你说什么?母亲说,我想把自己的角膜,移植给你……我查过一些资料……排斥的可能性很小。他说妈您别说了,我不会答应的。母亲说我都这年纪了,什么没见过?而你的路,还很长……你比我需要眼睛。他说妈您再怎么说,我都不会答应。母亲说你就听妈一次。他说不……如果您真这么做了,我就死给你看。

    母亲深知他的脾气。她知道他不答应的事,谁都不能逼他。她不再跟他说角膜移植的事,只是天天给他读报纸。慢慢地,他的情绪缓和并稳定下来。他开始学习盲文,并大声念出那上面的段落。也许母亲的话感动了他吧?他认为自己必须活下去,并且要好好地活下去。最起码,他想,他不应该让自己的母亲,继续惦记着她的角膜。

    他很喜欢朗诵。上大学时,他是校广播站的播音员。母亲说你可以去市广播电台试试。他说可以吗?母亲说为什么不可以……只要心是明亮的,天空就是明亮的,你的世界,就是明亮的。再听到这句话时,感觉完全不一样了。虽然他仍然消沉,可是偶尔,当母亲说到什么有趣的事,他也会开心地哈哈大笑。他听了母亲的建议,真的在某一天,去市电台应聘。本来他只想应付一下母亲,可是出乎意料的是,他竟被破格录取为电台的兼职主持人,主持晚间的一档节目。

    当他把这个消息告诉母亲时,母亲说,这很正常。其实你什么都可以做到,并且会做得很好。母亲的语气淡淡的,可是他能够觉察出母亲平淡的语气下面难以抑制的快乐。

    是一档倾诉类节目。每天他坐在直播间,给电话那端的陌生人解除苦闷,出谋划策。他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这份工作,他想不到帮助别人原来这么快乐。虽然仍然看不见,可是每一天,他都过得很充实。他的节目越做越好,收听率直线上升。年底的时候,他正式成为电台的一名播音员。

    更让他和母亲高兴的是,他有了自己的爱情。一位好女孩爱上了他,每天扶他上下楼,给他讲有趣的故事。那段时间他认为自己迎来了崭新的生命。他有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和职业,他有一位好母亲和一个明亮的世界。所有的一切,都令他满足。

    可是,让他想不到的是,某一天,母亲突然病倒了。

    是癌症。是晚期。

    那段日子母亲的胸口总是痛,一开始她认为可能由于自己太过劳累,休息几天就过去了。可是那天正做着菜,她竟痛得晕了过去。他和女孩将母亲送进医院。几天后,母亲平静地告诉他,半年后,自己将离开人世。母亲说,告诉你,是想让你坦然面对,是想让你在这半年内,学会好好照顾自己。以后,妈帮不了你了……

    他哭了整整一天。他不相信坚强乐观的母亲会永远离他而去。他不想再去电台上班,他要在医院里时时陪着母亲。可是母亲说,去吧,让我在最后的日子里,多听听你的节目。依旧是淡淡的语气。他看不见,可是他能感觉到母亲企盼的目光。那目光,让他不能拒绝。

    他仍然去电台做节目,仍然为陌生人排忧解难,出谋划策。他的节目仍然做得很好,语言舒缓和平静。他知道自己必须如此,因为有母亲在听。他想,母亲会为他自豪的。在她生命最后的日子里,她有一位优秀的双目失明的儿子。

    那天刚做完节目,他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医院打来的,让他赶快去一趟。他慌慌张张地去了医院,医生说,你的母亲已经去世了。在中午,突然晕倒了……我们已经尽力了。不过根据她的嘱托,我们会把她的角膜,移植给你。

    他跪下,号啕大哭。为什么母亲走得这样突然?为什么母亲不能见他最后一面?不是还有半年时间吗?为什么母亲直到生命最后一刻,也没有忘记自己的角膜和他的眼睛?他哭了很久,晕倒在医院里。醒来后,他感觉自己的眼睛上缠着厚厚的纱布。他知道,现在,母亲的角膜已经移植给了自己;他知道,几天后,当他真的能够再一次看见光明,那其实,是母亲的眼睛。是母亲给了他一个明亮的世界。

    几个月后,收拾母亲遗物的时候,他翻出了一张病历。病历是半年前的。他看到上面写着:恶性肿瘤。下面,有母亲亲手写的一行字。他不知道母亲为什么要藏起这张病历,可是那行字,刺得他的心淌出了血。

    母亲在上面写着:感谢天。我的儿子,将在半年后,重见光明。

    他再一次号啕大哭。当母亲得知自己将要离开这个世界,她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自己的儿子!她当然也会为自己伤心,可是,当她想到自己的离去可以为儿子换来光明,那时的她,竟有了欣慰和快乐!

    那是用任何语言都无法表达的母爱啊!那是用任何行动都无法报答的母爱啊!

    那天晚上,在节目中,他给听众讲述了自己的故事。那天,收音机旁,很多人泣不成声。

    据说第二天,很多人来到了医院,向医生咨询捐赠角膜的相关手续。他们说,当自己的生命从这个世界上消失,那么,为什么不给那些生活在黑暗中的人们,给这个世界,留下一线光明呢?

    至今他还在电台工作,还在主持晚间那一档节目。下班时天已很晚,可是每当他抬了头,都能够发现,一片明亮的天空。

    母亲的眼睛

    母亲的祖母60岁以后陷入黑暗,母亲的母亲50岁以后双目失明,母亲今年35岁,她7岁的儿子,双目炯炯有神。

    然母亲总为他担惊受怕。有时候,夜里打一个寒战,突然醒来,浑身被汗水浸透。母亲开了灯,想着刚才的噩梦,暗自祈祷着,轻轻推开儿子卧室的木门。儿子甜静地睡着,睫毛一眨一眨,翻个身,呼吸均匀。

    假如顺其自然,母亲知道,她将会变成盲人,她的儿子也将会变成盲人。是可怕的家族遗传,避不开,逃不掉。黑暗像狰狞的魔爪,笼罩在她和儿子头顶,时刻准备着凶残的一击。母亲憎恨过她的家族,憎恨过她的祖母和母亲,甚至憎恨过她自己——有些人自出生起就注定伴随不幸,她和儿子就是这样。母亲曾不想生下她的儿子,但当她试图结束腹中的小小生命时,她还是动摇了。他是我的孩子啊!她流着眼泪对她的母亲说,他也是一条生命啊!终于母亲生下了他,同时带给他与生俱来的不幸与灾难。

    可是母亲又有几分庆幸。她庆幸这个时代。几年以前她找到千里之外的一名医生,医生告诉她,她和她的儿子的眼睛,完全可以通过手术医好。手术越早越好,医生对喜极而泣的母亲说,特别是对于你的儿子。然后,他为母亲开出一个天文数字的手术费用。那数字令母亲眩晕,母亲想也许她一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钱。——希望之火似乎就在不远处,你甚至可以看见它在闪烁跳跃,你甚至可以感觉到它温暖的热度,然这条路又是如此漫长,母亲不知道自己能否抵达。

    母亲开始疯了般地赚钱。每天她需要在工厂工作八个小时,下了班,回家安顿好儿子,又要去雇主家中做两个小时的钟点工。从雇主家出来已经很晚,母亲拖着她极度疲惫的身躯,还要赶去另一位雇主家……母亲的工作时间远在十二个小时以上,每一天,母亲都在严重透支着她的体力和健康。她吝啬地对待着每一分钱,她知道,每省下一分钱,她的儿子距离手术台,就近了一步。

    她的视力每一天都在下降。世界变得愈来愈模糊,每一天,她都会有短暂的完全失明的时刻。有时候,正上着工,她的眼前突然一片黑暗,就连近在咫尺的卡刀都看不见。母亲不得不停下来,扶住墙,让她的视力慢慢恢复。好几次,母亲差一点儿将她的手,塞进飞速旋转的锋利的刀口。

    母亲知道自己即将失明。母亲还知道她必须要赶在完全失明以前赚足儿子的手术费。她跟医生谈过,医生说你和你儿子现在的情况,你的眼睛才是当务之急。她说不,我想让我的儿子动手术。医生说你的儿子还小,现在动手术虽然是最佳时间,但他总还有机会。可是你不一样,如果不动手术,你将肯定变成瞎子,不会有任何补救的机会。她说我知道,可是我不可能赚够两个人的钱。医生说那么,你能接受你变成瞎子吗?她说我能接受……我没有办法,我只能接受……现在只有我能够挽救自己的儿子……再说儿子长大了,我要不要眼睛,也就无所谓了。

    她继续发疯般地赚钱。她甚至又接了一份洗衣服的工作。她努力不让她的上司和雇主知道她的眼睛即将看不见了。她用一位女人能够想到的所有手段来掩饰自己。她凭听觉工作。她凭记忆走路。她用一个个模糊的黑色轮廓来猜测她眼前的世界。每天晚上她很晚才回家,只要她的儿子没睡,她都会拿出那个存折,让她的儿子念出那上面的数字。她得知道儿子的眼睛没有任何问题。她得知道存折上面的数字已经非常接近。她笑了,笑出一滴眼泪。她的面前一片黑暗,深不可测。

    只需要再领一个月的薪水,她就可以带着儿子去远方的城市动手术了。然而此时的她,已经接近于全盲。

    那个月的薪水装在她的口袋里。那笔钱不多,可是对她却无比重要。她走在马路上,摸索着向前,那条偏僻的马路车辆稀少。她慢慢往家的方向走,尽管走得很小心,可是身体还是一点一点地接近马路的中央。一辆汽车冲过来了,她听到橡胶轮胎在沥青路面上摩擦出尖锐刺耳的调子。然后,她的身体便飘了起来。空中她捂紧口袋,想起自己年幼的儿子。

    醒来时她闻到刺鼻的酒精气味。面前影影绰绰,她听到一个温柔的女声说,您总算醒过来了!她问我是在医院吗?对方说是的,您是在医院。您被一辆汽车撞到了,有好心人拨打了我们的电话。她说撞我的汽车呢?对方说汽车已经逃走了。她问好心人呢?对方说好心人也走了。她问我很严重吗?对方说不是很严重,不过我们还是应该做进一步的检查。她说不行,我得回家看我的儿子。对方说您必须做一下全面的检查……我们可以同时通知您的家人。她说我只有儿子。我没有钱……我的钱得留给儿子做手术……我不能花我儿子的钱为自己治病。她拽掉吊针,爬起来,往外冲。护士抱住了她。护士说,您需要冷静。

    她还是趁护士不注意的时候逃出了医院。世界伸手不见五指,她是凭感觉和记忆回到家的。她浑身都痛,她踉踉跄跄。有一段距离,她几乎是在爬。她回到家,喊来她的儿子,她说帮我看看我口袋里的钱。儿子说,两千三百五十六块。她说那存折上呢?儿子说,十五万六千九百三十块。她长舒一口气,笑笑。她说儿子,你愿意跟我去远方做一个手术吗?儿子问什么手术?她想了想,说,一个小手术……我保证它一点儿也不会疼。儿子问不做行吗?她说当然不行……为了你以后还能看见太阳,看见葵花,看见马路和楼房,看见大海和高山,看见你的朋友和你的妈妈,你就必须去做。儿子想了想,耸耸肩膀,愉快地说,好吧。

    母亲就笑了。她摸着儿子的脸,心里对自己说,现在,你可以放心地瞎了。

    她流下一滴眼泪,正好砸中儿子的眼角。

    父亲的膝盖

    父亲说啥时候也不能跪下啊!父亲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啊!笨嘴笨舌的父亲只会说这么两句,翻来覆去,如同老僧诵经。

    两句话,父亲念叨很多年。

    农村老风俗,除夕夜那天,家家户户都要在院子里摆起供桌,旁边燃上黄纸,全家老小轮流跪下,“嘭嘭嘭”连磕三个响头,表示对富足生活的感激以及对来年美好生活的企盼。父亲却不跪。不跪,也不准家里人跪。供桌仍然郑重地摆放在院子里,桌子上摆满香喷喷的美食,酒杯里美酒飘香。黄纸落进火堆,蜷缩,飞舞,营造出一种虔诚的气氛,满载了全家人的希望。父亲对他说,心诚则灵,跪就免了……男儿膝下有黄金啊!不能跪。坚决不能跪。父亲把膝盖看得无比神圣。膝盖是父亲的神。

    他听父亲的,膝盖坚硬如同顽石。那一次他去村头水井担水,不小心把水桶掉到井里,哭着回家喊来父亲,父亲趴在井沿,忙了整整一个下午,也没能将水桶打捞上来。父亲蹲在井边,深弓下腰,手里的铁勾几乎将水井搅了个底朝天。后来父亲干脆伏在井沿,脑袋扎进水井。他的姿势是那般滑稽和别扭,他弄脏了满身衣服,就是不肯用跪下的姿势。那天父亲终于没将水桶打捞上来。打捞不上来,父亲就不捞了。父亲说一个水桶能值几个钱?男儿膝下有黄金。不能跪,不能跪。似乎父亲过分夸张了膝盖的神圣,然他只是一位农民。

    考上大学的那年暑假,父亲梦里都是笑着的。可是昂贵的学费让父亲在高兴的同时愁眉莫展,他坐在院角的枣树下,一根草烟咂得忽明忽暗。后来父亲站起来,出了门,挨家挨户借钱,可是那样的年月里,谁家也不富裕,凑齐一笔学费绝非易事。直到开学的前一天,他的学费仍然没有凑齐。父亲亲自把他送到学校然后找到校长,他低着头,说,能不能,让孩娃拖几天?校长说我们理解您的难处,可是学校没有这样的先例。父亲可怜巴巴地说,就让孩娃拖延几天吧!我回去想想办法……求你给我一个星期的时间。说话时父亲一直低着头,他深弯了腰,表情拘谨并且可怜。他的声音很小,很卑微,似乎那声音,已经给并不严厉的校长跪下。

    父亲走了,儿子留在了大学。一个星期以后,父亲再一次来到学校,为他补交了差欠的学费。是借的。父亲这样对他说。可是他知道,在那个村子里,父亲不可能再借到一分钱。后来他知道父亲根本就没有走,父亲留在城市里,找到一个地下血站。一个星期之内父亲卖了三次血,最后一次,地下血站的人怕出问题,说什么都不再给他抽血,父亲说求求你们,如果你们不要我的血,我儿子就不能读书了……他不能读书,就得和我一样受一辈子穷。没有用,这样的话对方听过太多次,根本不可能将他们打动。父亲说我给你们跪下了。父亲并没有动,或许他只是说说,他并没有真正给对方跪下来的打算。然而对方仍然不理他,表情甚至多了几分鄙夷的成分。父亲咬咬牙,“嘭”一声,真的给对方跪下。那是六十多岁的老父亲第一次给人跪下,这之前父亲一直对他说:男人膝下有黄金。父亲把膝盖看得无比神圣,父亲把膝盖看成自己的神。然而,那一刻,为自己的儿子,父亲在瞬间背叛了自己的信仰,背叛了他的神。回去的路上父亲一直在暗自流泪,他发誓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那时父亲已经有了老态,那时候他的腿脚,已经不太灵便。

    大二那年暑假,儿子回到家,说他不想再去读书。父亲问为什么,他说不为什么,就是不想再读书。那时他刚刚知道父亲为凑齐他的学费去卖血并且给对方跪下的事情,他知道这一切全都因了他;他还知道父亲为凑齐他以后的学费,正决定卖掉家里惟一的一头水牛。村里有和他年龄相仿的朋友已经成家并且种上几亩西瓜,家里的日子过得很是富裕。整整一天父亲都没有说话,他再一次坐到小院一角的那棵枣树下,一根草烟抽得忽明忽暗。他对父亲说,回吧。父亲抬起头,说,答应我,回去读书。他说可是我真的不想再读了……父亲说你不是不想读书,你是给生活跪下了。

    给生活跪下了?他不解地盯着没有读过一天书的父亲。

    难道不是吗?父亲说,因为家里有些困难,你就受不了了,就不想读书了,就放弃了梦想,这不是给生活跪下了又是什么?当初我给血头跪下,只是为了你能够完成自己的学业,如果现在你真的放弃了学业,那么那一次,我岂不是就白跪了吗?我相信那肯定是我这一生中惟一的一次,那一次,只为你以后不再给生活跪下……儿啊,从此后咱爷俩的膝盖要硬,男儿膝下有黄金啊!

    那天他躲在被窝里,几乎哭了整整一个晚上。天亮时他告诉父亲,他决定继续完成学业。那个假期他和父亲一起去几里以外的石子厂打工,开学以前,他们终于筹够了下一个学期的学费。

    大学毕业以后,他留在城市里找了一份工作,又在两年以后买了房子成了家;又两年过去,他当上单位的领导,并在几年以后成为领导的领导。他从乡下人变成地道的城里人,从地道的城里人变成光鲜的城里人。好几次他想将父亲接进城,父亲却一口回绝。不去,父亲说,在农村住了大半辈子,早住习惯了。记住,儿,在城里膝盖要硬,男人膝下有黄金啊!他笑了,他说,爹,现在我好歹也是一个领导,怎么会给别人跪下呢?别人给我跪下还差不多。那时他根本不知道,他的话在几天之后就灵验了。

    那时家里常常来客,白天或者晚上,熟人或者陌生人,来了,有事喝茶说事,没事喝酒下棋,他将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他深知自己的这个位置的重要性,他不想自己的仕途突然有一天被不明不白地毁掉。

    那天有人敲门,拘谨不安,就像十几年前刚刚来到城市里的他。从猫眼看,民工打扮,民工表情,民工的卑微与惶恐。他把民工让进屋子,问有事吗?民工说,孙董的事。灰黑着脸,低着眼神,瞅着脚尖,呼吸是屏住的。问哪个孙董,民工说半天,他才想起孙董的模样。民工说说好年底给钱,可是要了十几趟,硬不给……十几号人的钱呢!问欠多少,民工说每人五千……找您,知道您的话好使。他说您先别急,我总得调查一下。他想给孙董打个电话,翻手机,没有孙董号码,翻名片册,仍然没有,再翻另一本名片册……他一边找一边对民工说,您有事的话,先回吧。

    民工突然跪下。嘭一声,膝盖砸上地板,客厅微颤。他一惊,一怔,厌恶感随即而来。他想至于吗?不过五千块钱,至于吗?男儿膝下有黄金啊!跪下的民工不说话,只把头垂得更低。他忙把民工扶起,说明天一定找孙董谈谈。心里却恨不得掴这个没有骨气的家伙两记耳光。

    第二天在办公室翻到孙董电话,想拨过去,又想再拖一天吧!——那个民工,总得为他的贱骨头付出些代价。

    第三天太忙,就把这件事忘了。晚上回家,妻子告诉他,来找你的那个民工,白天里,跳了广告牌。当场摔死,脑浆涂了一地。

    蓦然想起跪下的狗一样的民工,心里猛一抽搐,两记耳光赏给了自己。他想跪下的纵是一条狗,也得赏它一点残羹剩饭吧?何况跪下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想他是没有办法才跪下的,就像当初父亲面对着高傲的血头。——他省掉一个电话,却要了别人一条性命。

    可是那个民工至死再没说过一句话。他一言不发地爬上广告牌又一言不发地跳下来,似乎他的死,与他说的那个孙董没有半点关系。孙董还是孙董,活得圆滑、周全、嚣张并且滋润。甚至,因为这件事,孙董与他,有了更多接触的机会。

    时间长了,两个人竟成了朋友——官场上那种。

    可是他知道孙董的野心。他知道孙董为他挖好诸多陷阱。他小心翼翼避着,处处化险为夷。可是终有一次,稍一疏忽,他还是深陷进去。孙董隔着饭桌,满意地剔着牙。他的要求不高,一个大工程。

    他说不行。这工程不属于你。

    孙董就笑了。他说我有证据……真把那件事抖出去,你就惨了。

    他拍了桌子。抖出去,这工程也不属于你!

    可是他怕。恐慌。惊惧。彻夜未眠。他是村子的骄傲,乡亲的骄傲,父亲的骄傲,他不能出事;他有家,有妻子,有女儿,他不能出事;他有房子,有车子,有位子,他不能出事。他再一次想起多年前的父亲,膝盖坚硬的父亲给一位陌生人跪下,只为帮他完成自己的学业;他再一次想起那个民工,民工狗一般朝他跪下,却送给他一个陷阱。

    第二天他再一次找到孙董,低声下气。他说收你的钱,一分不少退你……除了工程,你要什么都行。孙董说我只要工程。他说不可能。孙董说那就对不住了。他说我们是朋友。孙董用鼻子说,哧。他说求你,我有今天,不容易。孙董再用鼻子说,哧。

    嘭!他的膝盖砸上地板,包厢轻颤……他感觉出地板的坚硬,膝盖的松软……他的动作迅速夸张,世界訇然倒塌……他像父亲一样跪下,像民工一样跪下,像狗一样跪下……那一刻他真的想起父亲……父亲磕磕绊绊地说,男儿膝下有黄金……父亲为了他背叛了自己的信仰,他为了自己背叛了父亲的信仰……他说,求求你。

    孙董扇动鼻子。哧哧。

    他一跃而起,拾起旁边的壁纸刀,狠狠扎进孙董胸膛。他说,求求你。孙董不说话,眼睛惊骇血红。他拔出刀子,说,求求你。刀子再扎进去。扎进去。扎进去……他说,求求你。求求你。求求你……

    他畏罪潜逃。一个月,两个月,半年,一年……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正当认识他的人们将这件事渐渐淡忘,他却突然出现。

    是自首。

    他说他来自首,既不是良心发现,也不是受够亡命天涯的折磨。我来,只因为前几天,我偷偷回过一趟老家……

    ……是夜里,有月。我站在院子里,与父亲告别。父亲送出来,老泪纵横。我们隔着一堆乱石,一棵树,大约二十步距离。父亲说儿啊,你可以提心吊胆过日子,可是你爹不能,你妈不能,你婆娘不能,你闺女不能。父亲说儿啊,你可以背着罪名东躲西藏,可是你爹不能,你妈不能,你婆娘不能,你闺女不能。父亲说儿啊,你杀了人,你应该坐牢。父亲说儿啊,听爹的话,去自首吧!

    ……然后,父亲走过来。他慢慢走到我的面前……他走了很长时间……他紧紧抱住了我……

    就因为这些?警察有些不解。

    是的。他泣不成声,因为,我八十多岁的老父亲,是跪着走到我面前的……

    娘在烙一张饼

    娘在烙一张饼。

    面是头天晚上发好的,加了鸡蛋,加了糖,又加了蜂蜜。面不多,缩在盆底,娘将它们拍成光溜溜的面团。娘的黑发如瀑布般一泻而下,在家里,无人时,娘的黑发永远如瀑布般流淌。娘眉眼精致,嘴唇鲜艳;娘面色红润,手臂如同光洁的藕。娘将面团从瓦盆里捧出,小心翼翼地,端着,看着,眼睛里,刮起湿润温暖的风。那时候还没有儿,那时的娘,刚刚嫁给了爹。面团柔软并且韧道,娘轻哼一首曲子,手脚麻利。娘不时抬头,瞅一眼窗外,窗外下了小雨,淅淅沥沥,春意淋湿一切。想起爹,娘红了脸,额头渗出细密的汗,又在心里嗔怪一句,又哼起歌——那样强壮的男人,人前人后,尤如一头公牛。现在爹下地去了,娘要为他,烙出一张好饼。

    擀面杖轻轻滚动,一张饼有了形状。那是椭圆形的饼,轮廓清晰圆润,散着蜂蜜和鸡蛋的香。娘想了想,又操了筷子和剪刀,饼面上压划出美丽的花纹。那些花纹错综复杂,就像竹席、就像梦境、就像山野、就像逝去或者未来的年月。娘的长发如瀑布般流淌,只是那瀑布之间,隐约可见几点闪亮。娘用袖口擦一把汗,娘对儿说,烧把火吧!用软柴。软柴是烙饼最好的柴火:稻草,苞米衣,或者麦秸。灶火映红娘的脸膛,娘表情生动。娘盯着灶火,拍拍儿的光脑瓢,说,再软一点。火苗舔着锅底,外面大雨倾盆。夏天的雨说来就来,爹像一棵树,守着河,守着堤。全村的男人都在守堤,大雨里河堤摇摇晃晃,大雨里男人摇摇晃晃。大雨让娘有些不安,娘在锅底,细细地刷一层油。

    娘把饼翻起,娘看到金黄的颜色。娘笑了,眼角和嘴角的细小皱纹随之扯动。娘嘱儿把火烧得再软一点,娘说,别让饼糊了花纹。说话时娘轻轻地咳,娘抬手掩了嘴,娘的身体不再笔直。娘被饼烫了手,娘把手指躲到耳后,嘘嘘有声。娘说准是你爹又念叨我了……你爹念叨我,饼就烫了……火再软些。儿把头深深埋下,儿看到灶膛里跳跃的火苗。儿还看到他漂亮的皮鞋,漂亮的领带,漂亮的下巴和眼睛。这一切全因了娘——皮鞋与领带,下巴和眼睛,全因了娘。娘将饼再翻一个个儿,一张饼变得香气浓郁。娘说你爹一会儿就回来,我得为他烙一张好饼。秋天的果园果实累累,那是爹和娘的果园,娘说她在家里,就能闻到苹果的香。娘看一眼窗外,娘看到大雁、天空、落叶和风。

    面是头天晚上就发好的,加了鸡蛋、糖、蜂蜜和唠叨。娘说你爹最爱吃饼,一辈子都吃不够。娘说你爹的吃相,就像圈里的猪。娘抿起嘴笑,将饼翻一个个儿,饼即刻金黄诱人。娘掉光了牙齿,娘的牙齿,再不会属于娘。娘抬起手,随意抹一把,就抹出一脸皱纹。娘看一眼窗上的冰花,看一眼窗外的大雪,看一眼胡须浓密的儿,娘说天太冷,你爹冻坏了吧。娘不停地咳,不停地咳,娘轻轻跺着脚,动作迟缓并且僵硬。娘拿出饼,细细看;娘把饼翻过来,再细细看;再翻过来,再细细看。娘笑了,笑出满头银发。娘开始喘息,愈来剧烈,为一张饼,娘耗尽所有气力。娘将饼捧进饭筐,说,给你爹送去吧!说完娘咳出一点血,红梅般落上衣襟。然后,娘坐上凳子,搓搓手,看儿恭恭敬敬将饼,摆放灵位之前。

    娘在烙一张饼。娘一直在烙那张饼。

    母亲的一年

    ……强子你还好吧?你还好,妈就放心了。过年你没回家,我和你爸都挺想你……知你忙,工作要紧,妈什么时候都能看……玲还好吧?她脾气不好,你多让着她。你娶她时,咱家那么穷,都间房子都买不起,她能嫁过来,你该知足了……你胃病好些了吧?别不吃早饭,熬点粥,煮个蛋,用不了多长时间……小宝还好吧?他想奶奶吗?很长时间没见他了,他又长高了吧?别让他吃太多糖,不好。过几天就元宵节了,强子你回家吗?回?好。这几天我和你爸团点汤圆,知你和玲儿都爱吃。对,糯米粉,黑芝麻,熟猪油,白糖……不买现成的,现成的不合口……不费事的,你小的时候,妈不是常给你做?你回家,我和你爸都高兴。你爸?坐在旁边听我打电话呢!这老家伙,笑出满脸褶子……那就聊这些吧,电话费挺贵的。挂了吧强子!你先挂……

    ……强子你还好吧?你还好,妈就放心了。元宵节你没回来,我和你爸都挺想你……知你忙,工作要紧,妈什么时候都能看……玲还好吧?她身体不好,你让她注意休息。家务活,你多做些。你娶她时,咱家穷,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给她买,她能嫁过来,你该知足……你换工作了?别总是换来换去,这山望着那山高,不好。能吃饱,安安稳稳的,健健康康的,就挺好……小宝还好吧?他想奶奶吗?几个月没见他,猜他又长胖了吧?上学放学,你和玲要去接他,城里车那么多……过几天就清明了,强子你回家吗?回?好。我和你爸给你留了点汤圆,冰箱里放着,坏不了。对,糯米粉,黑芝麻,熟猪油,白糖……清明天就暖和了,你回来,带你们到山上走走,顺便看看你奶奶,烧点纸钱。转眼你奶奶走三年了,都说人走三年,就是真走了,世上留不住了……你爸?坐在旁边听我打电话呢!这老家伙,笑出满脸褶子……那就聊这些吧,电话费挺贵的。挂了吧强子!你先挂……

    ……强子你还好吧?你还好,妈就放心了。清明节你没回来,我和你爸都挺想你……知你忙,工作要紧,妈什么时候都能看……玲还好吧?前几天她打电话回来,说你们吵架了,我和你爸一宿没睡觉。强子,不管什么事,多迁就她,她是你媳妇,侍候你和小宝这么多年,不容易……工作稳定了吗?稳定了就好。和同事搞好关系,别使性子。世界上哪有什么坏人?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小宝还好吧?他想奶奶吗?半年没见他了,他可能早把我忘啦……过几天就端午了,强子你回家吗?回?好。给你留的汤圆还在冰箱里,每次开冰箱,一眼就瞅见了。这几天我和你爸去摘点苇叶,给你们包粽子……糯米,火腿,苇叶,小宝去年喜欢得不得了呢。不买现成的,现成的不合口……不费事的,你回家,我和你爸都高兴。你爸?坐在旁边听我打电话呢!这老家伙,笑出满脸褶子……那就聊这些吧,电话费挺贵的。挂了吧强子!你先挂……

    ……强子你还好吧?你还好,妈就放心了。端午节你没回来,我和你爸都挺想你……知你忙,工作要紧,妈什么时候都能看……玲还好吧?前几天她打电话回来,说你给她道歉了,这就对了。玲不容易,嫁过来时,咱家那么穷……听玲说你工作不顺心,下班后多出去走走,别总闷在家里。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多交几个朋友,比什么都强……小宝还好吧?他想奶奶吗?大半年没见他了,怕是他连我的模样都想不起来了吧……近来也没什么节,你忙你的,别想着家里……对了强子,重阳节你回家吗?回?好。九重阳,老人节,妈转眼之间,就成人见人嫌的老人啦!重阳节,天气好,你回来,我带你和小宝去山上看看。山上的苹果该熟了,红彤彤的,很漂亮……你和玲可以带一些回去,小时候,你最爱吃呢……你爸?坐在旁边听我打电话呢!这老家伙,笑出满脸褶子……那就聊这些吧,电话费挺贵的。挂了吧强子!你先挂……

    ……强子你还好吧?你还好,妈就放心了。重阳节你没回来,我和你爸都挺想你……知你忙,工作要紧,妈什么时候都能看……玲还好吧?她脾气不太好,你多让着她。她嫁给你时,咱家那么穷,连个金戒指都没给她买,妈一直过意不去……你胃病好些了吧?早晨别不吃饭,熬点粥,煮个蛋,用不了多长时间。要不就去外面吃点,油条豆浆,用不了几个钱……小宝还好吧?他想奶奶吗?快一年没见他了,猜他长成小伙子了吧?你寄的钱,收到了。以后别再寄,你和玲还得还贷款,知你们也紧巴。冰箱里有汤圆,还有粽子,有苹果,每次开冰箱,一眼就瞅见了。天凉了,你和玲多加些衣服,别感冒……再有几个月就过年了,要是你工作太忙,就等过年回家吧!过年你和玲总该放假,是吧?你爸早说了,等过年,给你们宰只羊。宰只羊,才有过年的气氛。外面飘着雪,一家人坐在热炕头上喝羊汤,吃羊肉,啃羊腿……不累的,我和你爸又不是没宰过羊……你回家,我和你爸都高兴。你爸?坐在旁边听我打电话呢!这老家伙,笑出满脸褶子……那就聊这些吧,电话费挺贵的。挂了吧强子!你先挂……

    ……强子你还好吧?你还好,爸就放心了。过年你没回来,我不知道你到底在忙什么……想打电话给你,你妈不让……清明你肯定回来?如果太忙,就不用回来了……回来也看不见你妈了……你妈她走了,昨天刚走,很突然……冰箱里还给你们留了汤圆、粽子、苹果、羊肉馅水饺……临走前,她对我说,她想你们,她没活够……

    石头剪子布

    无论相貌还是身材,兄弟俩都长得一模一样。哥哥比弟弟早出生十几分钟,所以他成了哥哥。

    小时候家里穷,常常两个人才能分到一块糖,一个酥饼,一根铅笔,一个作业本。分享是一种办法,石头剪子布是另一种办法。一,二,三!胜负马上见分晓。当然大多时候,只要有可能,获胜一方仍然会与落败一方一起分享胜利果实,不过这样一来,落败一方就有了接受馈赠的感觉。这感觉别别扭扭,不那么令人舒服。

    落败的一方,永远是哥哥。——他总是固执地出石头,从来不肯改变。有时弟弟问他,你故意的吧?哥哥回答说,只我一个人故意有用吗?——不过我相信你不会永远出布,所以下一次,我肯定赢你。真到了下次,他仍然出石头,弟弟仍然出布。漫长的童年记忆里,弟弟是永远的赢家。赢他的方式也永远固定不变——布,赢下了石头。

    到了上学的年龄,兄弟俩一起就读村里的小学。所有仅此一件不能够分享的东西,都被他们用石头剪子布的简单方法顺利解决。弟弟总是出布,哥哥总是出石头。有时哥哥也急了,他说你就不能让我赢一次?弟弟说这个简单,下次我还出布,你看着办。到下次,弟弟果真出布,哥哥的手却仍然攥紧成拳头。

    兄弟俩一起初中毕业,却不能够一起升到高中。那天父亲把两个人叫到一起,跟他们谈了很久。父亲说不是我不想让你们继续读书,而是我实在没有能力同时供你们两个人读到高中毕业。说完父亲就哭了。那是无声的哭泣。他尴尬地笑着,泪水却从眼角奔涌而出。兄弟俩向父亲点点头,一同起了身,走出屋子,来到院子,面对面站好。哥哥说我学习成绩一向比你好。弟弟说可是我是弟弟。说完两个人都轻轻地笑了。哥哥问弟弟,这次你出什么?弟弟说,布。一二三,弟弟果然出布,哥哥出得仍然是石头。哥哥站在原地,一种心愿訇然坍塌。弟弟走上前拍拍他的肩膀,发现他早已经泪水滂沱。

    退学后的哥哥在村子里呆了三年。白天他和父母一起下地干活,晚上就抱着弟弟的高中课本看。他最喜欢的是语文,因为那上面有许多他以前不知道的故事。有时弟弟会带回来他的试卷,哥哥看了,连连嘲笑弟弟的愚笨。怎么连这个题目都会答错?哥哥不满地说,这样子还怎么考大学?

    弟弟的成绩的确不理想。并非他不努力,他的资质本就如此。临近毕业的时候,父亲在村子里盖起三间新瓦房,那是父亲一生中最庞大最艰辛的工程,不仅倾尽所有,并且债台高筑。他仍然把两个儿子叫到身边,然后尴尬地笑。他说暂时只能先盖三间了。三间,只能保证你们其中一个人娶媳妇。以后有了钱,我保证,再盖三间……哥哥看看弟弟,弟弟看看哥哥,都不说话。谁都知道三间瓦房在贫穷的乡下意味着什么,谁都怀疑父亲或者自己在今后十年之内还有没有盖起这样三间瓦房的能力。他们再一次来到院子,再一次玩起那个游戏。哥哥问这次还是布?弟弟说当然。哥哥说这一次你可千万不要后悔。一,二,三,弟弟再一次赢下了哥哥。哥哥转身往屋子里走,弟弟追上前去,与他并肩。弟弟说你完全可以换一下的……你为什么不出剪子?哥哥表情僵硬地笑笑说,你为什么总出布呢?一连好几天,两个人再也没有说一句话。

    哥哥在几天以后踏上去城里的打工路,弟弟在半个以月后迎来了高考。哥哥在城市里流浪很久才找到一份工作,弟弟在考场上使出浑身解数仍然名落孙山。那时考上大学并不容易,那时高考落榜回村务农几乎是唯一的选择。回到村子的弟弟一直没有搬进父亲为他准备的三间新房,他突然产生出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他想假如自己搬进去,那么,或许他这一辈子,都会被困在这个山村,被困在这片贫瘠且毫无生机的土地。并且,似乎,那并不是他的房子。那房子本属于他的哥哥。

    一年以后他也坐上了通往城市的长途汽车。城市里有他的梦想,城市里还有他的哥哥。

    城市与乡村最大的区别,就是看不到日出和日落。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和五光十色的霓虹灯让人分不清什么时间是白天什么时间是黑夜。可是对他来说,那时的城市根本没有白天。他已经流浪了一个多月,他疲惫不堪,垂头丧气。

    他只好找到哥哥,并住进哥哥的宿舍。第二天哥哥带他去找厂长,请求厂长给他弟弟一份工作。厂长思忖片刻说,那就先试用三个月吧!如果干得好,就留下。哥哥对厂长百般感谢,腼腆的弟弟却只知站在一边傻笑。

    三个月很快过去,弟弟留在了城市。虽然工作并不理想,可那毕竟是一处暂时的安身之所。不久以后他从临时工转为合同工,正式成为工厂的一员。

    他和哥哥经常坐在一起聊天。他们从不谈以前的事,从不谈他小时候赢到的铅笔、硬糖、酥饼、苹果、铅笔盒、就读高中的机会、一栋三间大瓦房……他知道哥哥仍然记得这些事,他不知道哥哥是否恨他。他常常想,假如把读高中的机会让给哥哥,那么,哥哥会不会考上大学?或者,当时还在读着高中的他,是否真的需要那三间瓦房?如果不需要,为什么还要赢下那时已经是标准农民并且急需一栋房子的哥哥?假如将那些结果对调,那么现在,他们无疑会有着完全不同的命运。只是似乎,哥哥的前景会很乐观,而他充其量会在乡下务农或者在城里的某个工厂打工。他认为自己愧对了哥哥,因为他赢得了一个机会,却没有利用这个机会跳出农门。可是假如有一天,假如他们再一次面对一个机会,他真会让哥哥赢下自己吗?或者,即使自己想输,就能够输掉吗?

    他和哥哥都没有想到,这一天竟会来得如此之快。

    是一天晚上,两个人正睡着觉,外面突然传来嘈杂的叫喊声。忙爬起来,发现车间里已经火光冲天。失火的车间有一个大锅炉,那锅炉一旦爆炸,等于同时燃放了几百吨烈性炸药。所有人都在慌乱地奔跑,却是和车间完全相反的方向。哥哥对弟弟大喊一声,冲!两个人就同时冲向车间,冲向大火。火光中他们看到了厂长,他向他们疯狂地喊叫。

    由于他和哥哥为消防队员争取了时间,大火被扑灭时,锅炉仍然安然无恙。可是两个人都受了伤,需要住院休息。他们住在同一间病房,两张病床挤在一起,排成一排。弟弟的病床,有阳光。

    为表示感谢,厂长决定奖给他们一套商品房。那是寸土寸金的市区,那套房子值很大一笔钱。厂长拿着鲜花去看他们,他对他们说,现在工厂的资金有些紧张,加上大火造成了不少损失,所以暂时只能先奖你们其中一个人一套,等以后工厂好过些,再想办法奖另一个人一套……这是一套可以带户口的房子,住进去,就等于变成了城里人……

    哥哥和弟弟,相视而笑。——有些事,像是命中注定,想避都避不开。

    厂长接着说,当然你们可以将房子卖掉然后把钱分了……不过这样就失去了那个城市户口。说到这里厂长不好意思地笑了,他说我的话好像有些多余了……我忘了你们是兄弟……

    厂长离开后,他们再也没有谈起过这件事。似乎两个人突然失去了石头剪子布的勇气。石头剪子布,一种最为简单的游戏,一种最为残忍的赌博。胜负刹那分明,其中一人彻底失去机会。

    几天后厂长再一次来到他们的病房。他告诉他们,由于一些手续上的问题,那套房子现在必须明确一个户主。兄弟俩互相看看,然后一起问厂长能否帮他们去医院门口的超市买一袋水果。

    病房里终于只剩下兄弟二人。哥哥看看弟弟,再看看弟弟的手。他说,我们开始吧。

    弟弟的表情飞快地变了一下。他苦笑一下说,这次,你肯定可以赢我。

    哥哥笑了笑。他说这么多年过去,也该我赢你一次了。

    一,二,三!哥哥和弟弟同时伸出手。哥哥仍然出石头。这一次,他仍然输给了弟弟。

    弟弟的手僵在那里,表情长久凝固。突然他紧紧地拥抱了自己的哥哥,高喊一声哥,然后号嚎大哭。

    那一天,其实,他特别想输给自己的哥哥。可是他不能不赢。——他的手上打着石膏,不能够弯曲。他和哥哥都知道,那一天,他只能够出布。

    母亲营养法则

    母亲住在距城市二百里外的乡下,那当然也是他的老家。城市有直通村头的公共汽车,一天一班。一年中绝大部分时间,他和母亲间的联系几乎全靠了这辆汽车。每隔一个星期,母亲都要托司机师傅为他捎来一些新鲜蔬菜,西红柿,黄瓜,韭菜,白菜,萝卜,卷心菜,莴苣,大葱,豆角,冬瓜……母亲的菜园物产丰饶,她是一位勤劳的农夫。

    母亲知道单身的他不喜欢蔬菜。如果不是为了营养,他很少去超市买回青菜,餐桌上更是极少出现哪怕一丁点儿绿色。还好有母亲为他捎来的蔬菜。蔬菜们堆在冰霜,打开就能看见。那是母亲亲手种出来的,散发着故乡泥土的芬芳,当然不能够浪费。于是他的一日三餐,就有了些强制性的较为合理的科学搭配。

    有时母亲会打来电话。她问他看见我捎给你的芹菜了吗?他说看到了,两大捆。母亲说多吃些。电视上讲了,芹菜粗纤维含量高,对人体有好处。他说好,偷偷笑。他不满十岁的时候就知道芹菜粗纤维含量高,他还知道芹菜应该先烫后炒。他不是不懂做菜和营养,他只是反感那些细致繁复的烹饪过程。还有,他管不住自己苛刻贪婪的味蕾。

    母亲又打来电话,告诉他冬瓜可以减肥。昨天给你捎了一个,你尽量多吃些,母亲说,电视上看的,据说效果很好。——母亲不识字,乡下又没什么娱乐,电视早已成为她的最爱,尤其是烹饪和营养类节目。他说好,仍然偷偷笑。他的确需要减肥。可是他不喜欢冬瓜。他甚至认为冬瓜不应该属于蔬菜。又丑又大的冬瓜,一个可以吃上半月。再好吃,再有营养,也早腻了。

    他见过母亲的菜园。在夏天里,在他难得回一趟老家时。菜园不大,生菜们绿得像翡翠,西红柿红得像太阳,细细的篱笆上爬满镰刀似豆角。还有一口水井,还有水井里的青蛙。可是那样一小片菜园怎么能种出这么多东西呢?有时候去超市,他就故意跑去看蔬菜,于是他惊奇地发现,母亲种出来的蔬菜,甚至比超市里的还要好出很多。

    时间久了,心中自然产生一些怀疑。

    终于那一天,他在母亲捎来的蔬菜口袋里发现一个方便袋。那是乡下镇上超市里的方便袋,印着地址和电话,装着几头乒乓般大小的大蒜。母亲把电话追过来,她说,多吃大蒜防癌……他说我在菜口袋里发现一个方便袋,是镇上超市里的。母亲说是吗?可能我用超市的方便袋装了什么东西吧……

    他却不信了。几天后晚上看电视,正好遇上一档营养类节目。主持人笑盈盈地说,木瓜是水果之王。要多吃木瓜……

    第二天打电话给母亲,问,下星期您想给我捎些什么菜来?

    母亲说除了以前的那些,还想给你捎两个木瓜。村子里有人种,结了很多,就送我四个……木瓜是水果之王……

    他手捧电话,狂笑不止。他们住在华北平原,这里怎么可能长出木瓜呢?他笑了很久,终于停下,再叫一声妈,一滴泪滑落脸颊……

    兄弟

    从兄弟俩同时接到录取通知书那时起,弟弟的心,再没有片刻的安宁。

    他知道家里状况。他知道充其量,他和哥哥只有一个人能够如愿以偿。他还知道对一个农村娃来说,大学对他的后半生意味着什么。他什么事情都可以想着哥哥,让着哥哥,依着哥哥,听着哥哥,惟独这件事情不能。这是一个大学,一个城市户口,一个一生中惟一的机会,怎么能够放弃去争取呢?何况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功课,一直比哥哥好。

    他们在院子里坐了很久。沉默令人窒息,让精神几近崩溃。好几次他看到哥哥张开了嘴。张开嘴,话到唇边,又硬吞回去。月影一点一点西移,那是一生中最漫长最难捱的夜晚。

    最终还是哥哥打破了沉默。他说,明天一早,比赛决定吧!

    是赛跑。在一条偏僻的极少会有行人的土路。土路约百来米长,两旁挤满白杨,极窄。小时候兄弟二人贪玩,曾经千百次跑过那条土路。每一次都是哥哥赢,他有豹子或者风的速度。

    那么,就等于说,哥哥抢去了读大学的机会,却用了看似公平的解决方式。

    弟弟却点头同意。因为这一次,他相信自己可以赢下哥哥。

    没有裁判,没有观众,起跑线只站着兄弟两人。两张录取通知书装在一个牛皮纸信封里,信封压在一块三角形的石头下面,压在终点线的上面。尽管相距百米,弟弟还是可以清晰地看到石头和石头下面的信封,甚至,他可以看见信封里的通知书以及今后的美好生活。

    太阳刚刚升起,远处是一片浩荡的红。哥哥一声令下,兄弟二人迎着太阳,同时冲了出去。

    当然,哥哥跑在前面。他真的像一只豹子或者一阵疾风。金黄色的阳光被他激起波澜,两边的树影箭一般倒退。弟弟紧随其后,拼尽力气,距哥哥,仍然有着两步的距离。似乎这又是不可能超越的距离,不过两步,却代表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

    土路虽然窄,却平坦。哥哥越跑越快,风一般刮向终点。信封越来越清晰,哥哥距离他的大学,越来越近。

    可是他不可能率先冲过终点。弟弟知道,哥哥将在接近终点的地方摔倒,然后,他会从哥哥的头顶上一跃而过,抢先抓起那个信封。

    夜里他在土路上挖了一条又宽又深的暗沟。他在暗沟上盖了细细的树枝,他在树枝上盖了薄薄一层泥土。这游戏他在儿时玩过千遍百遍,从未失手。儿时顽劣的游戏,现在,却成为他战胜哥哥的惟一希望。

    一切尽在掌握。哥哥的身体突然一歪,整个人扑倒在地。哥哥的脚踝发出清脆的响声,这声音穿透他的耳膜,深深扎进脑袋。他没有停下脚步,他毫不犹豫地从哥哥的头顶上跃过去。他低头看一眼哥哥,他看到哥哥极度痛苦的表情。那痛苦并不仅仅是扭伤脚踝所带来的剧痛吧?那里面或许还包含着对于失败的无可奈何的接受,以及遭人暗算并且是遭亲人暗算的悲哀以及愤怒……

    不过一瞬间,弟弟就跑到了前面。终点近在咫尺,牛皮纸信封似乎飘起来,伸手可及。他仿佛看到自己满面春风地站在大学校园,胸前,戴一枚亮晶晶的校徽。

    他闭上眼睛迎接冲过终点的快乐。

    双脚却突然被紧紧钳住,定住一般。来不及反应,就像哥哥一样摔倒在地。他的脑袋磕上坚实的路面,眼前霎时一片漆黑。抱住他的,当然是他的哥哥。倒在地上的哥哥用了漂亮的鱼跃将他掀翻,然后四肢着地,狗一般迅速爬过终点。多年后他千百次回忆起那一幕,的确,哥哥在爬向终点的时候,已经不再是一只豹子或者一阵疾风,而是一条狗的模样。

    哥哥坐在终点,喘息着,慢慢拿起信封。弟弟的眼泪瞬间喷溅,他咬牙切齿,表情狰狞。所有的一切都结束了。不管他用了什么手段,哥哥还是将他战胜。他必将留在乡下。

    哥哥看着他,笑笑,手轻轻一扬,信封飘落他的面前。哥哥说我这就回去帮你准备行李。站起来,一瘸一拐地走向村子。

    他将信封拆开,愣怔片刻后,终于号啕大哭。

    那里面除了他的录取通知书,只有一张写了五个字的纸条:

    输者,念大学。

    母亲的位置

    一铺小小的土炕,挤着一家子人。到晚上,母亲总是睡在炕梢的位置。似乎窗外总在刮风,没黑没白,无休无止,从窗隙往屋子里挤,鞭梢似的一甩一甩,砸出满屋酷寒。母亲缩在炕梢,蜷睡着,却突然惊醒坐起,掖好孩子们的被角,又把掉落一旁的衣服重新盖上他们的被子。屋子里漆黑一片,母亲所做的一切,全靠了母性的本能。母亲像猫一样警醒。

    那铺土炕,母亲永远睡在炕梢。有时是整个身子,有时是半个身子。经常在梦中,她滚落地上,嘴里发出一声惊呼,未及完全喊出,又被硬生生咬断。她想起男人还睡着,想起孩子们还睡着,她怕惊扰了他们。

    终于决定盖一栋房子。孩子们像雨后的笋,晚上,她甚至没有将身体蜷起的空间。石子是她和男人从山上采的,先采了大石,然后用小锤一下一下地砸碎;沙子是她和男人从河滩上推的,两个人深弯着腰,独轮车轧开深深的痕;泥板是她和男人亲手脱的胚,平场上一排排一行行,那些天她心惊胆战,生怕空中落下雨滴。房子不大,进展缓慢,可是女人知道,它毕竟是一栋房子,当房子盖好,她和男人,还有孩子们,再也不必在一铺炕上挨挤了。

    房子盖到大半,她搬了进去。她说她得看着她的房子,尽管那里面几乎什么也没有。但是那里有炕,有炕,母亲睡在那里,老屋的土炕便不会太挤。忙累一天的母亲沉沉睡去,没有男人和孩子在身边,她睡得格外香甜。那时窗子还没有镶玻璃,屋子就像冰窨,母亲浑然不觉。

    房子盖好了,搬进去,却仍然有些挤。女儿已经长到需要一间单独房间的年龄,母亲只好和男人和儿子继续挤一铺大炕。现在母亲再也不用蜷起身子睡觉了,可是她却不肯再睡炕梢。那个冬天,她一直睡在靠窗的位置。那是屋子里最冷的地方,冷风顽强地挤过窗隙,把熟睡中母亲的脸冻僵。母亲睡着,又突然醒来,黑暗中,为男人掖掖被角,给儿子的被子加盖一件衣服。她醒得总是恰到好处,她像母猫一般警惕。

    春天和秋天里,母亲却让开了靠近窗户的位置,又一次睡到炕梢。她对儿子说早晨会有阳光,那阳光暖暖柔柔的,照在脸上,会很舒服。后来她从收音机里听到一些有关阳光的知识,更不肯再睡到窗前了。她喜欢说“营养”。她说春天和秋天的阳光有营养,照到谁的身上,谁就多吸收一分营养。母亲一本正经的郑重表情,常常把她的儿子逗笑。

    后来,生活就变得好了。

    后来,母亲就跟着儿子进了城。

    再后来,有一天,突然,母亲就病倒了。

    母亲病倒了,接连打了很多天的吊针。她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病床靠着明净的窗户。她一连很多天下不了床,她的眼睛忽睁忽闭,呼吸时缓时急,思维时明晰时愚钝。医生下了病危通知,儿子红着眼睛,日夜守在母亲床前。可是母亲仍然顽强地活着,她在等待女儿从国外归来。

    儿子是在清晨突然被母亲推醒的。一整夜他都陪伴着神志不清的母亲,那时候他刚刚睡着。睁开眼睛,他吓了一跳,几天未曾下地和进食的母亲,竟然站在他的床前!母亲微笑着,沙哑着声音,却是一本正经地说,咱们换换床位吧!现在,我的那张床上,有营养……

    儿子看到,母亲的床头,有一缕微不足道的阳光……

    第二辑:美德——山村交通岗

    主题语:

    我知道城市里很多地方有为盲人们准备的盲道,那些盲道有着明显的标志和微小整齐的凸起,可是我还知道,城市里的盲道,常常被诸如小摊点、广告牌等蛮不讲理地占据。想对他们说,知道吗?在某一座大山的深处,有某一位父亲,用碎石子和水泥,为自己年幼的儿子,铺设了一条只有五十米长的、一个人专用的、偏僻的、一丝不苛的、怪异的、令人震撼的盲道。

    城市草花

    春天时候,男人租住了我的储藏室。那天往楼上搬两个皮墩,一位男人凑过来说:“我来吧,只要一块钱。”把皮墩安置在客厅以后,他问我这附近哪有便宜房子可租。“不能超过50块钱。”这是他提出的唯一条件。可是他的要求,几乎是不可能的。在寸土寸金的市区,就算只摆一张床,每个月也得付出几百块钱。于是我把他带到我的储藏室,说:“如果你认为可以的话……”男人搓着手说:“太好了。”

    储藏室狭窄阴暗,那本来就不是为了居住而设计的。男人来到这个城市,坐了两天一夜火车。老乡给他找了一份工作,在建筑工地上干小工,很累,工资也很低,可是男人说,这比在老家强多了,无论是伙食、工作强度还是收入。他在老家是什么样的日子,可想而知了。

    问他工地上没有工棚?他说有。租房子,是想把他的爱人接来。“刚给她找了份在饭店帮厨的活,管吃,一个月400块钱。在我们乡下,得近半年赚呢。”他红着脸说,“再说我也有点想她了。”男人的脸膛很黑,似乎总也洗不干净。我知道那是他的肤色——在遥远的大山里,泥土的颜色,深深沁入他的皮肤。

    女人在一个清晨走进他们临时的家。她显得比实际年龄大很多,声音又粗又亮。他们说着我听不懂的方言,从一个旧帆布包里往外掏东西:枕巾,换洗的衣服,夏天的蚊帐,冬天的棉衣……看得出来,他们做好了在这里过冬的打算。男人给她介绍,说这位是房东,女人侧过脸,向我笑笑,当打了招呼。然后她把男人的脏衣服拾进一个洗脸盆,“哗哗”地搓洗起来。我提醒男人说,坐这么长时间的火车,应该让她休息一下。男人笑着说:“没事,乡下早习惯了。”我转身往楼上走,想起钳子还忘在他们屋里,回去取,却看见坐在洗脸盆旁边的,已经换成了男人。

    储藏室里没有水管,男人用水,需要来我家提。他总是站在门口,把水桶递给我,我打满水后,再递给他。让他进屋坐,他死活不肯。“我这一身脏,就不进去了。”他说。他的脸上总挂着微笑。那是一种卑微的微笑。可是那种卑微并不乞求你的怜悯,那是一种刻意与你拉开距离的表情。

    仅仅有一天晚上,他进了屋,爽快地换上拖鞋。他穿着雪白的袜子,那上面甚至还留着折痕。显然袜子是刚换上的,为进一次屋子,他做了精心的准备。他站在客厅里告诉我,广场上正在摸奖,头奖20万块呢。我问他:“你也想试试?”他点点头。我说那你就试试,不过千万别掉进去,这种事落到你头上的概率很小,就像天上一个炸雷正好击中躺在床上睡觉的你。他笑笑说:“我爱人就给了我十块钱本钱。”然后他问我20万块钱有多厚,我说:“我没见过那么多钱。”他又问:“那一万块钱呢?”我给他比划一下,他立刻露出失望的神情。“这么少啊!”他说,“我还以为多少呢。”这时桶里的水满了,男人提了水下楼,一边走一边吹着口哨。

    第二天我在楼下遇到了男人,他急匆匆往这边走,手里抱一盆花。花是草花,没有名子。也许有名子,只是我们不知道它的名子。花栽在黑色的薄塑料盆里,塑料盆又小又丑。这种草花城市里随处可见,逢重大活动或者节日,会用它们摆出文字或者图案。我问他:“摸到20万了吗?”“20万没摸到,不过摸了一盆花!”男人兴奋得满脸通红,“摸奖现场的花,他们要扔掉,用卡车往市郊拉,我就要来了一盆。这要放在窗台上,多漂亮!”似乎,得到一盆花,远比摸到20万块钱让他高兴。进了屋子我才想起,储藏室的窗台上,根本没有阳光。我不知道那盆草花会在那里活多久。

    很快到了夏天,男人开始变得不开心。有时在楼下遇到,匆匆和我打一个招呼,却是眉头紧锁。记得一个雨天,男人没有出工,我提了酒和下酒的小菜找他喝酒。一开始男人用嘴唇轻轻地抿,客气拘谨得让人难受,可是几杯下去,他就变成往嗓子里倒,甚至和我抢酒喝。看得出来他酒量并不大,连眼珠子都变得血红,模样很是恐怖。他说建筑队不能按月发工资,只等年底一次给清。听别人说现在这个老板很赖皮,他怕自己受骗,到年底一分钱也拿不到。我说不会吧,不是你老乡帮你介绍的吗?“老乡也可能被骗啦。”男人苦笑,“建筑队的老板一年一换,谁能拿得准?”我说那不如现在就辞了,反正干建筑的活并不难找。“这怎么行?”男人说,“那整整一个春天岂不白干了?再说,万一年底能拿到钱呢?”男人用上了“万一”这个词,他的话让我有些伤感。

    后来男人说,幸亏让他爱人来了。他爱人赚到的钱,减去两个人的花销,总会剩那么一点点。他们每个月都会去一趟邮局,那剩下那点钱寄回老家,让他们的父母买些农药化肥,让他们的儿子能够继续读书。“400块钱,减去两个人的花销,还能剩下?”我吃了一惊。“不是400块钱,是380块钱。饭店说经营不好,每个月,要扣20块饭钱。”“不是说管吃吗?”“是啊。我找过他们,可能说话的声音大了些,他们就说,没见过为20块钱来吵架的。可是,我是去和他们吵架吗?我是去和他们讲道理……他们说一开始我听错了……所以我说,人要讲良心。就为20块钱,连良心都不要了,城里人怎么会这样?”他真的喝多了。他一改平时那种小心谨慎的说话腔调以及总是挂在嘴角的卑微的微笑。可是他的这些话,也许,只能够说给我听。

    临走前我瞅了一眼窗台上的那盆草花。花朵已经凋谢,叶子却长得茂盛。窗台上没有阳光,花的生命力让我惊叹不已。

    秋天时他们的日子更是难捱。市里连续发生几起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在那段时间,加强了对外来人口的管理。警察们常常在夜间突然袭击,检查他们的暂住证。每到这时候,男人和她的妻子就会躲出去,直到警察们离开才敢回来。照例是女人在楼下等着,男人敲开我的门,问我:“查完了吗?”得到确定回答后,才敢开门进屋。劝他不妨办一个暂住证,男人说:“办个证,得好几十块呢。我们一个月下来,也就省下这点钱。”以后碰上查暂住证,仍然躲出去。那时已是深秋,街上很冷。两个人走到街心花园,在冰冷的石椅上,在寒风里,一坐就是半宿。有一次下了雨,他们又没有带雨具,就在街心花园里淋着雨,天很晚了才回来,冻得就像两根红萝卜。其实不远处就是一家商场,商场外面的遮阳棚完全可以避雨。可是他们硬是不肯躲进去。男人对我说,淋点雨倒没什么,就怕有些人看他们时的那种目光。那目光里包含了太多的歧视,落在身上,远比淋雨让他难受。

    没有任何人给他们通风报信,我不明白他们是怎么知道警察要来查暂住证的。我只能猜测,男人一听到外面有动静,就警觉地爬起来,然后拉起自己的女人,贼一般飞快地离开。其实,那个储藏室,算是他们暂时的家吧?——每晚,他们睡在自己的家里,却是胆战心惊。

    男人的工资,仍然没有发放。女人的工资,再一次被降低。现在他们减去花销,几乎不剩分文。那天男人突然送走了女人,然后找到我,说,他想跟那个老板动真格的。我问:“动什么真格的?”他告诉我,他从报纸上看到一些民工因为欠薪,爬上广告牌,把事情闹大,欠他们钱的老板怕了,就乖乖地把钱给了。我说:“你可千万不要干傻事。万一真从上面摔下来呢?”他低下头,沉默不语。很久后他抬起头,说:“是啊,万一真从上面摔下来呢?还有一大堆人等着我养活呢。”他再也没有说话,默默地离开。晚上我去看他,他正在浇窗台上的草花。已经初冬了,那草花的叶子,依然是绿的。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建筑队已经停工。他又找了另一份工作,是在家俱市场干装卸工。钱虽然不多,不过可以按月发。装卸工没有宿舍,这也是他继续住在储藏室里的理由。以前的老板给他打了一张借条,每隔几天,他就会去要一次。可是结果却只能一次又一次地增加着他对这个城市的失望。

    冬天里雪花纷飞,他开始计划着离开。他说装卸工的竞争也很厉害,他的身体,又比不得别人。他说了好几次,却一直咬牙坚持。他说要过年了,怎么也得攒点儿,回家过年用。自从女人离开后,晚上我从未见他开过灯。也许他太累了吧?也许他认为,一个装卸工,根本没有开灯的必要。

    他一次又一次去讨他的工钱,一次又一次空手而归。临过年的时候,市中心广场再一次举行福利彩票摸奖,男人再一次动心。这次他为自己准备了20块钱本钱。他对我说,如果能够摸到一等奖20万元,哪怕摸到二等奖五万元或者三等奖一万元,建筑队老板欠他的钱,他就不要了。“我当场把那张借条撕了!”他恶狠狠地说。“可是这跟你摸到奖有什么关系?”我说,“你的血汗钱你应该要啊!”“不要了!”他重复着自己的话,“真的不要了。”

    当天晚上,男人最后一次和我喝酒。他说连最小的奖也没有摸到,他注定要空着两手回家。他把那张借条从口袋里摸出来,递给我,说:“我跟老板说了,如果他良心发现,就把钱给你,你再转给我。”“这样能行吗?”我忙说,“难道你就不能再等几天试试?”男人盯着我,说:“你认为再等两天有用吗?”我无语。男人接着说:“这钱,今年是没指望了。回了乡下,明年,说不定我再也不出来了。专门为这点钱来,如果还要不到,火车票我都买不起了。”我接过那张借条,看了看,不足五千块钱。下了楼,左拐,有一家大酒店,进去,上楼,随便去一个雅间,点一桌“农家乐”大菜,五千块钱,可能还不够。

    酒喝到最后,男人流下了泪。他用一只手去擦,却总也擦不干净。他不再说城里人的任何不好,只是一个劲地流泪。男人有着粗糙的面孔,他的胡子几乎遮住他大半个脸。男人虽然卑微,可是他一直很坚强。但是现在这个坚强的男人正在流泪,泪水滴进他端起的酒碗,他闭着眼晴,一饮而尽。

    男人搬走后,我在储藏室的窗台上看到那盆草花。它已经枯萎,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

    过了年,男人真的没有回来。他像奔向大海的一滴水,无影无踪。按照他说的地址,我没有找到那个老板,听别人说他早在年前就消失了,这说明男人已经不可能要回属于他的血汗钱。春天的一个午后,我去储藏室找东西,突然发现那棵很久未曾浇水很久未曾见过阳光的草花,竟然奇迹般地长出两片淡绿色的嫩叶。那之前我一直以为,那种草花,只可以活一年。后来我想,也许它们本来都是可以过冬的,是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强行剥夺了它们生存的权力。——第二年,它的叶子不好看了,长出了难看的高茎,开不出漂亮的花朵,对城市来说,就不再是点缀,而是丑化和负担。于是人们把它们丢弃,像丢弃千百个流浪汉,或者千百个流浪汉一样的农民工。

    我知道那男人不可能再回来。他给城市注入了生命,城市却没有善待他。他是千百棵被遗弃在郊外的草花中的一棵,属于城市的生命,在开花的那一刻,就已经消失。

    大山里的盲道

    那也许是世界上最偏僻的盲道,它趴在大山里,灰头土脸,与世隔绝;那也许是世界上最奇异的盲道,它由水泥铺设而成,三排小石子砌成整齐的微小凸起。它的左边是一片绿汪汪的田野,右边是深不可测的山沟。盲道不长,这端连着一栋草房,那端连着一片鸟声婉转的小树林。盲道只为一个人铺设,每一天,走在上面的,是一位六七岁的小男孩。

    第一次见到那条盲道,还以为只是一条普通的水泥路。奇怪的是,那条路仅有五十余米,并且,就在路的不远处,就在田野与田野的中间,另有一条狭窄的遍布车辙的土路。正纳闷间,一位小男孩走上这条水泥路。他睁着很大的眼睛,然他的目光却是散漫的,空洞的,无神的,黯淡的。他的手里拿一根细细的竹竿,他用竹竿轻轻敲打摩娑着面前的水泥路面。他走得小心翼翼。

    很显然他是盲童。大山里的盲童。

    尽管他走得很努力,很谨慎,可是我还是为他担心起来。他的右侧就是陡峭的山谷,假如他不小心,假如他稍有大意,假如他的脚步往右偏离哪怕仅仅两米,他就将滚下山去,后果不堪设想。

    我慌忙走过去,对他说,我可以带着你走。

    不用。小男孩说,我一个人可以。

    可是这么危险……

    没关系,我走了很多次呢。小男孩笑笑,说,再说还有我爹在后面看着我呢。

    这才注意到男孩身后不远处站着一位三十多岁的男人。男人站在那栋草房的前面,一身标准的农民打扮。他看着小男孩,目光里充满关切。仅仅是关切,他站在原地,没有动。

    他冲我招招手,示意我过去。他行的,男人对我说,每天他都要一个人从家门口走到那边的小树林,他拒绝别人的帮助,他说他可以,他说他喜欢听鸟儿们唱歌。

    他从小目盲吗?

    是的,一生下来就是这样。男人说,现在他还小,等他能够照顾自己的时候,我就把他送到城里的盲人学校去,我想让他学点文化,再学一门手艺,调试钢琴或者推拿按摩,这要他长大以后,就能够自食其力了。现在他可以依靠我,稍大些他还可以依靠我,可是他能够依靠我一辈子吗?我总会先他而老去。

    可是这条盲道,谁铺设的?

    是我。男人说,前年我和他去了一趟城里的盲人学校,我发现,学校的甬道就是这样铺设的。并且城市里很多地方,都有专门为盲人们准备的盲道。于是我就想,为何不能在村子里为他也修一条这样的盲道呢?以前他要出门,哪怕只是在门口转一圈,也得我寸步不离地跟着,现在呢?我为他修了这条盲道,他就可以一个人走到那边的小树林里听鸟儿唱歌了。当然我得在这里看着他,我也怕他出意外……可是因为这条盲道,他享受到了健全的孩子所能够享受的独立的快乐……他说他很喜欢听鸟儿唱歌,他其实,聪明着呢……

    这条路,修了多久?

    一年多吧。以前这里根本没有路,这里类似一个山峁,有的只是乱石。我先把路铺平,然后打上水泥,趁水泥没有硬结的时候将石子排整齐,压进去……我弄的不好,我知道真正的盲道需要专门的路砖,可是大山里哪有这些东西呢?其实盲道也不仅仅是我一个人修的,很多乡亲们都出了力,他们忙完地里的活,就过来帮我修路……他们是真正的好人,只为了一个盲童……

    那天我被这位年轻的父亲深深感动。为了儿子可以独自行走五十米,他竟然凭己之力在大山里铺设了一条盲道!虽然盲道是那般简陋,可是它的的确确是一条真正的盲道。小男孩走在上面,既安全又快乐,不会出现任何偏差。此时他已经到达了那片小树林,他静静地站在一棵树的下面,仰着头,一动不动。我想此时的他已经陶醉在悦耳婉转的鸟啼声中了吧?因了这片树林,因了这条盲道,因了他的父亲以及他的父老乡亲,小男孩的童年里,注定会有很多健全孩子所体会不到的快乐。

    我知道城市里很多地方有为盲人们准备的盲道,那些盲道有着明显的标志和微小整齐的凸起,可是我还知道,城市里的盲道,常常被诸如小摊点、广告牌等蛮不讲理地占据。想对他们说,知道吗?在某一座大山的深处,有某一位父亲,用碎石子和水泥,为自己年幼的儿子,铺设了一条只有五十米长的、一个人专用的、偏僻的、一丝不苛的、怪异的、令人震撼的盲道。

    诚信之美

    几年以前,我丢失过一次身份证。我回忆不起来最后一次看到它的时间,我翻遍所有抽屉和口袋,就是找不到它。恰逢过段时间需要出差数日,便去补办一个临时身份证。后来,当临时身份证到期,补办的身份证也拿到了。整个过程虽然麻烦,但我还是很快忘掉了这件事。——生活里,毕竟比有补办一张身份证麻烦得多的事情。

    可是后来某一天,我的复印机再一次出现问题,无奈之下,只得去不远处的复印部。店老板看到我的身份证,愣了一下,从旁边找出一张纸,对照看了一遍,然后问我,半年以前,你是不是弄丢过身份证?

    我说是啊。

    店老板说您来复印身份证,走的时候,却将身份证遗落下来。我这里有他电话,待我给他打过去。

    打什么电话?

    哦。店老板笑笑,说,看来您是真的忘记了。其实这个店,我刚盘过来不久,之前一直是别人在做。我接手时候,他告诉我,如果有人来找身份证,给他打电话,他就会送过来。他说他等了很久,但丢失身份证的人一直没有来。

    他刚将放下电话不久,一个男人果然急匆匆赶来。手里拿着的,正是我丢失的身份证。

    可是这身份证没用了啊!道谢之后,我说,我已经补办了一个。

    我知道。他说,那我也得给您送来……如果落到坏人手里……

    可它不是落到您手里了吗?我笑笑,您又不是坏人。

    那倒是。他说,不过我还是得给您送过来……人得讲诚信,是不是?

    可是我们并没有协议。我说,我既不是您的生意伙伴,又不是您熟识的人。况且,您现在已经不再做生意了。况且,这张身份证已经没有用了。

    是这样。他说,不过我还是得给您送过来……人得讲诚信,是不是?

    看出来男人不擅言辞。他不会跟我讲道理,他只是重复着“人得讲诚信”。然后他离开,像来时一样匆忙。他说他现在在一个很小的公司里上班,他只请了一个小时的假。

    ——他的诚信并没有让他的生意做大,甚至,他的诚信没有将他的生意挽救。对我来说,他的诚信只为我带来一张毫无用处毫无意义的身份证。我需要将它藏好或者销毁,以免它再一次丢失,惹出事端。

    然那天,我还是被他深深感动。因我始终相信,诚信绝不仅仅是一种处事方式,而是一种品质,甚至,是一种最基本的品质。诚信可以让人性变得伟大,熠熠生辉。

    不管他正在做着什么,我祝他,并且相信他,能够成功。

    慷慨的馈赠

    是一家很小的牛肉面馆,不留意看,甚至会忽略它的存在。它挤在一排饭馆之间,很不醒目的门头,很狭小的店面。面馆只卖牛肉面,用了很大的海碗,壮观豪迈。面端上来,热气腾腾,盖着细碎翠绿的葱花和香气喷喷的牛肉。面馆生意很好,男人从早到晚,几乎不得歇息。

    老人坐在角落,把一碗面吃得呼噜噜响。这把年纪的人还能有如此好的胃口,男人认为这几乎就是一个奇迹。老人不停地打扰男人,一会儿要蒜,一会儿要醋,一会儿要辣椒,一会儿要汤匙,似乎他不是要了一碗面,而是点了一桌满汉全席。男人提醒他说这些东西桌子上都有,老人抹抹嘴,说,让你拿不行吗?男人笑了。他说行,当然行。心里却感觉面前的老人,似乎有些倚老卖老。

    吃完面,老人推开空碗,点起一根香烟。他眯着眼,旁若无人地吞云吐雾,表情很是享受。抽完烟,老人再一次喊来男人。他敲敲桌子,说,再来一碗。

    那碗面老人吃得很慢。可是这并不妨碍他把嘴巴咂出吧嗒吧嗒的声响。如果说老人是为自己的胃吃下第一碗面,那么这一碗,男人认为,他仅仅为了自己的舌头。男人对自己的手艺当然有信心,可是这样一位老人,这样满满的两大碗牛肉面,还是让男人感觉到不可思议。

    老人用了足足半个小时吃下第二碗面。他打着满足的饱嗝,站起来,从口袋里摸出钱,递给男人。

    手艺不错。老人对男人说,给你钱。老人将钱塞进男人手里,然后转身,往外走。老人气宇轩昂。胃口很好的老人,身体同样很棒。

    老人的举动再一次让男人吃惊。其实之前老人就不止一次让男人吃惊:狼吞虎咽吃下第一碗面,慢条斯理吃下第二碗面,不停打发男人为他拿大蒜拿醋拿辣椒拿汤匙,在两大碗面的间隙里旁若无人地抽烟……但是这一次,男人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钱。因为老人递给他的钱。那是两张老版人民币。每张两角钱。却崭新刮挺。

    四角钱,两大碗牛肉面。开什么玩笑?

    男人喊住老人。您……

    有问题吗?老人转过身来,盯住男人。他显得理直气壮。他的脸上尽是无辜的表情。

    男人愣了愣。他看到老人鬓角如雪的白发。他想起自己的父亲。他的心里抖了一下。又一下。然后,他笑笑说,没事了。他冲老人摆摆手,目送老人离开。街道很窄,行人们摩肩接踵。老人融进如潮的人流,霎时不见。

    再然后,男人就把这件事情忘记了。

    大约一个多月以后,男人在他的店里再一次见到老人。这次与老人一起来的,还有他的儿子——男人听到他喊老人“爸”。

    爸,老人的儿子问,是这家店吧?

    是的。老人说。仍然笔直的腰杆。

    您确定?

    当然确定。老人说,这条街上只有这一家牛肉面馆。并且,我记得他的脸。老人指指男人,笑。

    我是来感谢您的。老人的儿子毕恭毕敬地对男人说,一个月以前,我父亲在您的店里吃了两碗面。您记得吗?

    是的。我记得。男人说。

    可是他只付给您四角钱。

    是这样。

    可是您竟然收下了。

    是的。

    可是我知道两碗牛肉面应该八块钱。

    是这样。

    可是那天您既没有声张,也没有为难我的父亲。他说,这等于您白送给我父亲两碗面,却分文未取。我知道您是小本生意,您为什么要这么做?

    虽然我并不知道老人家为什么只肯付我四角钱,可是我相信,他之所以这样做,肯定有他的理由。男人笑笑说,那么现在,您愿意告诉我吗?

    当然可以,老人的儿子在餐桌边坐下,说,在我两周岁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父亲一把屎一把尿把我拉扯大,直到我大学毕业。那时候我们住在乡下,非常偏僻的乡下,生活很困难。记得很小的时候,镇子上有一家牛肉面馆。那是镇子里惟一一家面馆,那几乎是年幼的我能够想象出来的世界上最昂贵最可口的美食。有时候,当父亲有了一点钱,恰巧这时候我有值得父亲犒赏的理由,比如考试得了第一,比如做了什么让父亲高兴的事情,他就会带我去那家面馆。我记得很清楚,那时的牛肉面,两毛钱一碗……很大的海碗,很诱人的香气……每一次,父亲都只要一碗,然后坐在旁边,静静地看着我吃。那时候不懂事啊!根本未曾想过为父亲留下一点儿。每一次,一大碗牛肉面都会被我吃个净光,连汤水也不剩……后来我考上大学,离开了村子,离开了镇子。再后来,我把父亲接到了城……

    ……可是父亲那时候已经有了些问题。我指的是,他的脑子有了些问题。或许他早就有问题,在我很小的时候,在我读初中的时候,读高中的时候,读大学的时候……只是我和他,都没有发觉罢了……父亲压力太大,身体上的压力,精神上的压力……他知道现在生活好了,他知道现在,自己完全可以像模像样地坐在面馆里吃一碗牛肉面了。可是他的记忆里,一碗牛肉面,永远只卖两角钱。他知道自己一顿饭能够吃掉两大碗,所以,他的口袋里,常常只揣了四角钱。我跟他说过,现在的牛肉面,一碗至少四块,或者五块,八块,十块,甚至十八块,他记住了,可是很快就会忘记。他时好时坏,他经常在面馆里给别人添麻烦,甚至让别人嘲笑……

    男人安静地听着,安静地看着窗外。街上车水马龙,人声鼎沸,人流裹挟着人流,尘土裹挟着尘土。世间平淡无奇,却有欲望无限膨胀。然对面前的老人来说,他的欲望,仅仅是一碗或者两碗牛肉面。

    男人不禁唏嘘。所以我要感谢您。老人的儿子说,这么长时间,这么多面馆,只有您相信我父亲不是想吃霸王餐,只有您相信他不是在开玩笑,或者恶作剧……虽然不过两碗面,可是在我看来,却是世界上最慷慨最昂贵的馈赠……现在,能不能告诉我,在当时,您为什么没有让他当众出丑?

    因为我也有父亲,因为每个人都有父亲。男人从窗外收回目光,淡淡地说,或者,就算真是老人的恶作剧,就算老人真的有了吃霸王餐的打算,又有什么关系呢?您应该知道,在一位老人的尊严面前,即使再多的钱,也不值一提……

    一路沙拐枣

    汽车在荒漠里穿行,公路两旁,胡杨、刺山柑、红柳、沙拐枣……他喜欢沙拐枣,莫名地喜欢,如同莫名地喜欢新疆。收录机里播放着《玛依拉》或者《美丽的姑娘》,有时也会播放《十二木卡姆》,什么他都喜欢。他喜欢独自驾驶着汽车,扬起一路风尘。

    汽车需要在荒漠里穿行两天。两天以后,眼前的沙拐枣多起来。黄昏时候,一个很小的酒店突然闪现,他将汽车停下,走进店里,坐定,稍后,买买提便将沙湾大盘鸡端上来。是一种最简单的默契,简单到不必交流。买买提和他的酒店,已经守在这里多年。

    第一次遇见大盘鸡,他就喜欢上它。金黄色的鸡块、翠生生或者红艳艳的辣椒、又面又糯的土豆,配上又宽又韧的皮带面,他一个人能够将满满一盘吃得干净。吃完以后他会在这里休息一个晚上,待天明时,驾车离开。终点是南方一座温润的小城,那里不仅有他的家,还有他的妻子和儿子。

    他是货车司机。因为有了荒漠里的沙拐枣和又香又辣的大盘鸡,他孤独的行程成为享受。

    可是那一次,当他吃完大盘鸡和半个伽师瓜,当他喝掉一壶买买提自酿的美酒,当他踏踏实实地睡了一觉,待清晨,当他要离开,他发现钱包找不到了。

    “没关系。”买买提说,“下次来,捎给我就行。”

    “可是我明明记得昨天钱包还在。”说完他就后悔了——昨夜的酒店里,除了买买提一家,只有他。

    “我说了没有关系。”买买提说,“不过一只鸡,一壶酒。”

    买买提送他上车,送他几个伽师瓜。“回家一趟,总得给老婆儿子带点东西。”说着,拿出二百块钱,硬塞给他,“路上用。”

    一路上,他想着钱包,想着说错的话,看沙拐枣们从身边一闪而过。几天以后他回到细雨霏霏的小城,见到妻子和儿子。他将伽师瓜切开,满屋清香。他给妻子和儿子讲他一路上的故事,却没有告诉他们他弄丢了钱包。下次出行将是几个月以后,那时白雪皑皑,荒漠中的沙拐枣已经萎枯,然《玛依拉》和买买提的大盘鸡依然会伴他。

    可是冬天里,他没有再去;第二年,他没有再去;第三年,他没有再去……十几年过去,他没有再见到沙拐枣和买买提。沙拐枣每年都会抽枝,开花,凋零,枯萎,然这一切,再也无他无关。

    现在,又一辆汽车穿过荒漠。公路两边,胡杨、刺山柑、红柳、麻黄、沙拐枣……年轻人喜欢沙拐枣,如同喜欢新疆。收录机里播放着《玛依拉》或者《美丽的姑娘》,有时也会播放《十二木卡姆》,什么他都喜欢。他喜欢驾驶着汽车,扬起一路风尘。

    汽车在酒店门前停下。年轻人走进店里,坐定,买买提看到他,就愣了。

    年轻人冲买买提笑笑。买买提冲厨房喊:“沙湾大盘鸡!”

    他们坐在餐桌边喝酒。他举举杯,买买提就干了;买买提举举杯,他就干了。依然是简单的默契,似乎他们已经认识很久。

    他们不过是第一次见面。

    买买提说:“你与你父亲长得很像。”

    年轻人说:“他常说起你。”

    “他失约了。”

    “对不起。”年轻人拿出几张钞票,“这些是借您的钱。这些是欠您的钱。”

    “我不是这个意思……他为什么不来?”

    “车祸。”年轻人抬起头,说。

    ……他遇到车祸,十五年前,在那个安静潮湿的小城,在他决定启程的前一天。临死前他告诉儿子,一定要找到买买提,吃一盘沙湾大盘鸡,啃几片伽师瓜,喝几杯酒,把欠他的钱还上。最重要的是,他说错了话,他想求他原谅。他说他从没有怀疑过买买提一家,那句话,不过随口而出。

    那一年,年轻人才七岁。七岁的年轻人,从此记住了父亲的话。

    假如不是年轻人的突然出现,这件事,买买提已经彻底忘记。——他已经太老。他帮过太多的旅行者。再说,这算什么事呢?

    可是对年轻人和他的父亲来说,这是一桩心事。现在,他与父亲,终可以释怀。他驾驶着汽车穿过荒漠,如父亲一样,他喜欢那些曲子,喜欢那一路沙拐枣。

    一条短信的延伸

    2010年夏天的一个傍晚,我正吃着晚饭,忽然接到一个陌生号码的短信。说是有一位正读大学的女孩身患重症,但她坚信如果有了999位陌生人的祝福,就可以战胜病魔。如果方便的话,能否发个祝福过去,云云。短信的最后,留有另一个陌生的手机号码。

    对于这类短信,通常我是不会理睬的。据说这是一些皮包公司的惯常伎俩,他们经常会编造出一个个凄惨的故事,然后让你发个短信过去。最终的目的,就是让你上当,然后骗取你的短信费。

    第二天出差,在火车上备感无聊,于是掏出手机,想玩一会儿游戏,不经意又看到那条短信。重读一遍后,我想干脆发一条过去吧,万一那边真的有一位身患重症的花季女孩,万一那位女孩真的需要一位陌生人的祝福,那么,就这样置之不理的话,好像有些太过冷漠和残忍;再说,就算这是某个皮包公司的骗局,对于我来说,也不过是损失了一毛钱而已。

    尽管不相信几个祝福真的能够挽救一条生命,但最终,我还是写了几句祝福的话并发了过去。想不到仅过了一会儿,对方就回复过来,只有两个字:谢谢。

    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我更换了手机卡;再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就把这件事,慢慢地淡忘了。

    2005年春末,同样是在一个傍晚,我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一位男孩打来的,在确定了我的身份后,一个劲地向我道谢。我说谢什么,他说:“那个短信。”

    他告诉我,他是那位女孩的哥哥,通过本市日报社的一位好心的编辑,得知了我的手机号码,然后给我发了那样一条短信。他说他这么做的目的,只是想让我为他身患重症的妹妹送去一个祝福。他说,他的妹妹坚信,只要拥有了999位陌生人的祝福,便能够重获健康。

    “可是你怎么知道我现在的手机号码?”我问。

    “还是那位好心的编辑告诉我的。费了很大的劲儿。”最后,他坚持要请我吃饭。

    男孩的年龄不大,像是刚刚大学毕业的样子,坐在我的对面,有些不安和拘谨。为缓和一下气氛,我开始没话找话。我问他最终凑够999位陌生人的祝福短信了吗?他说是的,比想象的容易些。我说这些发过短信的人,你现在都能够找到吗?他说有些换了号码的,就很难找到了——你是个例外。我说难道你要一一请他们吃饭并当面致谢?他说是的,只要能够找到。不过一个月只能请三四位,我的工资有限。

    轻描淡写的表情。

    看得出他非常爱自己的妹妹。我想那位女孩子能有这样一位哥哥,一生都应该是幸福的。

    菜上齐了,男孩开始拼命喝酒,表情有些哀伤。突然我发现自己一直忽略了一件事:既然我的祝福帮助了他的妹妹,那么,他妹妹为什么没有来?我小心翼翼地问:“你妹妹现在,读大几?”男孩喝了一口酒说:“妹妹去了。去年秋天去的。其实999位陌生人的祝福,并没有让她重获健康。可是,我仍然要当面一一感谢你们。”他再一次给我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又喝了一口酒。

    我唏嘘不已。女孩终究还是走了,那么我们的这些祝福,对她来说,岂不是没有任何用处?

    “这些短信,曾给她无限的快乐和希望。每天,她都会一条一条地翻读,然后一条一条地回复。”男孩说,“所以,尽管这些祝福没有能够将她留住,但她在离去的时候,一直面带微笑,没有任何痛苦。”

    我是送比萨的

    午后,年轻人摁响门铃。里面问,谁啊?年轻人答,我是送比萨的。门就开了。女人站在年轻人面前,一张脸笑得灿烂。突然年轻人有些不知所措,当一位陌生人毫无设防地冲他笑,他就会莫名其妙地紧张。

    ——他想不到女人真的会给他开门。

    年轻人挤进屋子,站到客厅里,站在阳光中。女人怔怔地打量着他,女人说可是我没订比萨。

    我知道你没有订。年轻人说,可是我还是想把这个比萨卖给你……整个中午,只有你为我打开了门。

    年轻人返身关门,将比萨放上餐桌。年轻人从腰间抽出刀子,在手里啪啪地敲打。用不用帮你切开?刀子闪出青蓝色锋利的光辉,用不用帮你把比萨切开?

    女人于是知道,自己遇上了麻烦。有几个瞬间她想逃走,想求救,想拼命,可是看看年轻人手里的刀子,她终于说服自己没有动。

    刚才我完全可以不必开门。她说。

    是的,连我自己都想放弃……整个中午我敲响十八户人家,只有你为我开了门。年轻人说,你的警惕性并不高……

    这个比萨,多少钱?女人问。

    一百零八块。年轻人说,绝不会多要你一分钱。

    为什么一定要卖给我?

    因为我需要一百零八块,那是我回家的路费。年轻人说,我在比萨店上班,我送了大半年比萨,可是昨天我把送比萨的电动车丢了,老板说,他得扣掉我四个月的工资……所以我不想干了,我为什么要当牛做马任人欺凌?我想回家……

    可是这个比萨……

    是我从店里偷出来的。年轻人忿忿地说,我偷了两个比萨。我根本没打算再回去。两个比萨,一个卖掉,一个留作火车上的干粮。这个比萨本该卖一百二十八块,可是现在,只收你一百零八块……

    如果我拒绝呢?女人试探着说。

    年轻人掂了掂手里的刀子。我是送比萨的,他说,我不想当劫犯。

    你可以坐下喝口水。女人说着,将一杯水推给年轻人,比萨我留下,你不用紧张。

    我没有紧张。年轻人推开水杯说,我只想早点离开。

    女人笑笑。她拉开抽屉,找出一百零八块钱。知道吗?女人把钱递给年轻人,我儿子在北京,也是送比萨的。

    你在骗我。年轻人打量着装修豪华的客厅,你家这样富有。

    这跟贫穷还是富有没有关系。女人说,年轻人嘛,总该在外面闯一闯……受点苦总是有好处的……他很瘦……你们长得很像……

    女人再一次将那杯水推给年轻人。年轻人想了想,接过,一饮而尽。似乎他非常渴,他从喉咙深处发出咕咚咕咚的声音。

    年轻人把水杯放回茶几,给女人深躹一躬,说声谢谢,然后,往外走。这时他听到门口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然后,很突然地,一位高大魁梧的拿着钥匙的男人挡住了他的去路。

    年轻人慌忙去摸自己的刀子。他没有摸到。刀子被他遗忘在餐桌上。

    男人愣住了。他看看年轻人,再看看女人,目光里飞出一千个问号。

    女人说,他是送比萨的。

    男人说我们有订过比萨吗?

    女人说,打算给你一个惊喜……一百二十八块钱的比萨,我们只花了一百零八块。

    年轻人仓惶逃离。他没有取回他的刀子。他不敢。在高大健壮如同公牛一般的男人面前,他就像一只病怏怏的瘦骨嶙峋的鸡崽。他逃出很远,他仍然听到男人纳闷地说,我啥时说过我想吃比萨?

    年轻人抱着另一个比萨挤上火车。路上他将比萨吃掉一半,又将剩下的一半马虎地包好。尽管他非常饿,可是对天天打着交道比萨,他实在提不起兴趣。年轻人在一个很偏僻的地方下了火车,又徒步二十里,回到他的故乡。那是一个悬垂在山腰的小山村,房子们歪歪扭扭,几乎摞了起来,似乎来一阵风,它们就可以随风摇摆,然后滚下山去。

    年轻人见到病榻中的白发亲娘。他说妈,您好些了吗?

    母亲说儿,我见到你,我就好多了。

    他说妈,我给你捎回半个比萨……城里的比萨,您尝尝。

    母亲笑笑,掰下一小块,用可怜的已经松动的牙齿细细地磨。她说挺好吃的,挺好吃。然后,她自豪地对前来探望她的邻人说,看看,我说过我儿总有一天会捎回一个比萨,我说过我儿在城里是送比萨的。

    他说妈,刚出烤箱的比萨又香又软,比这个好吃百倍。

    母亲说我知道,我都知道。儿,你还回城里吗?

    他说本来这次回来,不打算再回去了,可是就在刚才,我想,几天以后,我还是要回去的。

    母亲问为什么呢?

    他说因为比萨。因为两个比萨,因为两个母亲。还因为现在,所有人都知道,我是送比萨的。

    五张纸条

    暴风雪袭来时,卡车却在茫茫戈壁滩中抛锚。天地间霎时昏暗混沌,只剩下狂风、雪尘与彻骨的酷寒。似乎连空气都冻成冰刃,嘶嘶叫着,从每个人的脖子上划过去。六个人缩在狭窄的车厢里瑟瑟发抖,血和呼吸仿佛早已凝固。死神一步步迫近,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了恐惧。

    是一个很小的剧团,要去戈壁滩的深处慰问一支驻扎部队。六个人里,年纪最大的四十二岁,是团长;年纪最小的十八岁,是剧团新成员。他们是一对父子。

    六个人在暴风雪里坚持了一天一夜。周围除了风雪,连飞鸟都见不到一只。天气越来越恶劣,死神近在咫尺。也曾试图丢下车子徒步前行,可是这打算很快被他们放弃。走进这样的漫天风雪,几乎等同于选择死亡。挤在车厢里,等风雪过去或者被救援人员发现,或许还有一丝生还的可能。

    又熬过一天。风雪仍然肆虐,世界只剩一辆被埋起半截的卡车。所有人都知道,假如黄昏以前仍然没有人发现他们,他们将会被无声无息地冻死在夜的戈壁滩。

    终于决定让一个人离开,徒步走进暴风雪寻找救援。他们认为这是最后的希望。假如运气好的话,假如那个人可以找到救援队并顺利返回,也许他们能够得救。团长宣布完这个决定,静静地看着每一个人。

    没有人主动站出来。都知道一旦离开车子,生命会脆弱得如同高空中落下的鸡蛋——留在车厢里的生还的机会,远比一个人在风雪中独行要大得多。

    可是必须有人走出去——或者找到救援,或者在雪地里死去。

    车厢里死一般静。每个人都面无表情。团长看看儿子,儿子急忙低下头——他的身体是六个人里最好的,或许他不能找来救援,但他可以在暴风雪里走得最远活得最长——他是寻找救援的最好人选。

    团长说现在必须做出决定。选到谁,谁就走出去。

    仍然没有人说话。

    团长说那么大家写在纸上吧,票数最多的人走出去。他掏出一张纸,撕成大小均匀的五个纸条。他将纸条分别递到五个人手里,说,写下来以后,交给我。

    大家用冻得僵硬的手在纸条上郑重地写下一个名字,然后将纸条小心地折好,交回团长。

    团长将五个纸条依次打开,表情越来越严峻。纸条全部看完,他长叹了一口气,把纸条递给他的儿子。他说,大家的意思,改不了。

    儿子从父亲手里接过纸条,一张一张慢慢地看。看完抬头,看父亲一眼,再看其余每个人一眼,然后推开车门走了出去。他没说一句话。他的眼睛里饱含泪花。他的表情很是壮烈。他深知走出车厢意味着什么。狂风裹挟着雪尘刹那间涌进车厢,车厢里的温度骤然变得更低。再寻找他,风雪里只剩一个越来越小的暗灰色影子——他在瞬间将自己淹进雪的海洋。

    剩下的五个人缩在风雪里,开始了一生中最漫长的等待——等待被救,或者等待死亡。

    他们还是得救了。不是因为团长的儿子领回救援人员,而是因为暴风雪终于过去。救援直升机在空中发现他们抛锚的卡车,又在三个小时以后,在雪地里找到团长的儿子。

    他走出去很远。那绝对是别人不能够达到的速度和距离。事实证明他的确是六个人里面最合适的人选。他努力了,可是没有用。他没有完成任务。他不是神,他只是一位十八岁的少年。

    人们没能将他救活。他的死去,看起来,毫无价值。

    整理遗物的时候,有人在他的口袋里发现五张对折的小纸条。

    五张纸条上,写着五个不同的名字……

    母亲的红宝石

    母亲的红宝石,剔透,晶莹,杏仁般造型,卧在天鹅绒上,装在檀木匣里。他小时候见过,被璀璨明亮的光泽迷了眼睛,念念不忘。他不能帮母亲做事,不能像别的孩子那样上学,不能做最简单的乘除运算和稍稍复杂的作文。换句话说,他是一个傻子。

    傻子和他的母亲,相依为命。

    他们生活在小镇的边缘,一栋男人留下的木屋,一笔男人留下的债务。母亲靠替人打零工偿还债务和维持家用,日子挣扎着过,朝不保夕。有时母亲甚至庆幸儿子是一个傻子,是傻子,就没有烦恼,只要吃饱饭,他的每天,都是快乐的。母亲的泪几年前已经哭干,现在,她已经忘记了怎样去哭。

    可是这几天,母亲又有了大哭一场的冲动。零活不好找,家里开始断粮。每一天,儿子都在毫不讲理地跟母亲要面包。

    不要急,晚上就会有吃的。母亲安慰他。

    可是现在是中午,我想吃午饭。儿子说。

    再坚持一会儿,母亲说,很快就到晚上了。

    可是早饭我也没有吃。

    听话,孩子。母亲无奈地说,晚上很快就熬到了。

    可是从哪里弄到母子二人的晚餐呢?母亲愁眉不展,胃隐隐地痛。

    几年来,每到几乎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母亲就这样欺骗和安慰儿子。儿子跟着她受了太多的苦,她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位合格的母亲。

    还好生活并没有完全绝望。她有她的红宝石。

    红宝石是几年前买来的,从小镇上的珠宝店。那时候男人还在,虽然他明知自己即将走到生命的尽头,可是每一天,他仍然认真地活。珠宝店老板喜欢戴一顶黑色的礼帽,一张脸总是藏在烟斗后面。她喜欢上那枚红宝石,目光中露出渴望,店老板就劝她买下来。她看一眼标签和标价,炸了表情,慌慌地拉起男人欲走。男人说还是买下吧!又考虑一会儿,就买下了。那个红宝石,于是成为她和儿子的唯一希望。

    哪一天我们没饭吃了,只要卖掉这块红宝石,我们立刻变成富翁。母亲捧起那块红宝石,自豪地说。旁边放着漂亮精致的檀木匣,天鹅绒上写着珠宝店的名子。

    现在我们就没有饭吃了。儿子只为自己的肚子着想。

    不,现在不必卖掉它。母亲说,相信我,我会弄回一顿丰盛的晚餐。

    她藏好木匣,将儿子反锁家中。她必须去镇上找一份零工,为她和儿子挣回一顿晚餐。一条不长的路,她走了很久。她希望她是饿的。她不希望自己老了。她没有资格老去。她有一个傻儿子。

    她在小镇上苦苦寻了一个下午。她没有找到任何一份零工。她沮丧绝望地往家走,腿痛,肩痛,胃痛,心更痛。她不知道将如何面对饥饿的儿子,现在,就算能从腿上割下一块肉煮给儿子吃,她都愿意去做。

    她悄悄路过珠宝店。她看到自己的傻儿子。

    儿子站在柜台外面,正跟店老板讨价还价。他的手里拿着她的红宝石,连同那个精致的檀木匣。她侧起耳朵,可是她不可能听得到他们的交谈。似乎儿子不满意珠宝店老板开出的价钱,似乎珠宝店老板只好开出一个新的价钱。他看到儿子接过一沓钱,气冲冲地走出来。

    她站在街角等她的儿子。

    为什么偷走我的红宝石?她愤怒地问他。

    我饿。儿子悻悻地说。

    那也不能偷东西!她冲儿子吼叫,我不允许你碰的东西,就绝对不能碰!

    儿子咧开嘴,想哭。

    怎么能把这个红宝石再卖回给他呢?她向儿子伸出手,你卖了多少钱?

    儿子很不情愿地将手里紧攥一沓钱交给母亲。我当然要卖回给他,他昨天对我说,如果那块红宝石还在的话,他希望能用一个好的价钱买回去。可是他却骗了我!儿子咬牙切齿地说,这个骗子!

    他骗了你?

    他骗了我!你说过红宝石是你和父亲花三万英镑买来的,到现在,至少能卖到四万英镑。可是那个珠宝店老板只肯给我三千英镑!还是我再三磨蹭,他才出到五千英镑!

    你跟他说什么了?

    我说我和你一天没吃东西了,我们饿。

    他说什么了?

    他让我替他谢谢你的红宝石。他说这个红宝石会给他带来好运,希望他的生意,会从此火起来。

    母亲紧紧地拥住儿子。她忍了一天的眼泪终在这一刻滴落儿子肩头。那一刻她想起从前,泣不成声。

    你误会了珠宝店老板,他其实是一个好人。母亲说,几年前,当他得知你的父亲不久于人世的时候,就劝我买下了那个红宝石。他说当我们遇到困难,随时可以把这块红宝石卖回给他。可是儿子,你知道吗?那其实不是红宝石,那只是一块被当成红宝石展示品的红色玻璃。虽然它很像红宝石,可是它的确是一块玻璃。当初买它的时候,我和你的父亲,只花掉两个英镑……

    傻儿子就扑在母亲怀中呜呜地哭了。他哭,或许只因为母亲在哭;他哭,或许又因为,他听懂了母亲的话……

    山村交通岗

    山村悬垂在山腰,不过散落着二百多户人家。可是你相信吗,这么偏远的山村,竟然在村里唯一的十字路口,伫立了一个交通岗。

    两条土路交叉,把村子划成大小不一的四块。交通岗从土路的交叉处生长出来,显出楞生生的突兀。那交通岗和城里马路上的没什么两样,甚至因了黯败背景的对比,比城里的更为光鲜和威武。

    去山村采风,那个交通岗一下吸引了我。刚下过雨,洗刷一新的交通岗和坑坑洼洼积着污水的土路,呈现着一种极不协调的怪异。山村突现的交通岗已经让我惊讶不已,更令我吃惊的是,在那里,竟然站着一位交通警察!他正以最标准的姿势站立,一丝不苟地指挥着并不存在的车水马龙。他左转身,平举手……右转身,口中的哨子响起……

    不过稍一细看,那“警察”却并不是警察。尽管他的衣服和警服有些接近,但无论颜色还是款式,都和真正的警服,有着很明显的相异。雨后的阳光一点一点加强着烘烤的力度,直射着暴露在交通岗外的他。慢慢地,他脸上的汗滴,汇成流淌的河。

    那是一位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模样很憨,有点像《天下无贼》里的傻根。

    好像他已经在这里站了很长时间,可是我注意他的漫长时间里,那个十字路口,始终没有经过一位行人,一辆自行车,一辆马车,一台手扶拖拉机……终于,有人来了,却并不是路人。那是一位身体佝偻的老人。老人径直走向交通岗,递给站得笔直的“警察”一个破旧的军用水壶。我见到那警察啪地一个敬礼,然后接过水壶,咕咚咕咚地喝着水,仿佛已经渴到极限……

    我追上急欲离开的老人,问他,那“警察”是谁?老人说,我儿子。我问他,怎么会在这里有一个交通岗?老人弄清我的身份后,长叹一声。他说,去我家说吧。

    老人的家,就在十字路口的旁边。敞着门,就可以看到那个交通岗。我坐在老人的院子里喝茶,一边看那个年轻人独角戏般地指挥交通,一边听老人给我讲这个几近离奇的故事。

    老人告诉我,他的儿子特别聪明,上小学上中学上大学,成绩都是名列前茅。儿子的理想是当一名交通警察,能够站在城市的十字路口,指挥着过往的车辆和行人。大学毕业后,他被县交警大队顺利录取。可就在等待去交警队报道的前几天,为采一朵蘑菇,他从村后的山坡滚了下去。他在医院躺了整整半个月才醒过来,命倒是保住了,人却摔傻了。他几乎忘记了所有的事情,甚至有一段时间,他竟然不认识自己的父母,却唯独,没有忘记自己已经被县交警大队录取。每天他都会站在村头,像一位真正的交通警察那样,吹响一只哨子。

    于是你要在门口给他立一个交通岗,让他相信自己就是站在县城的马路上?我问。

    是的。老人说,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够带给他平静和快乐。我听医院的大夫说,让他平静快乐地过好每一天,或许以后的某一天,他才会忆起以前的事情,甚至说不定,还会恢复成原来的样子。那样的话,也许他还真能去交警队上班,当一名真正的警察呢。

    老实说那天我并没有太多的感动。对老人和他的儿子来说,这当然是一幕悲剧。可是类似这样的悲剧,世间不是每天都在上演吗?到处采风的我,这类事见得多了,也就有些麻木。至于那个虚假的交通岗,就更接近于闹剧了。我想,当劳作一天的村人扛着农具从这里经过,面对一个手舞足蹈的傻子,他们脸上,将会是怎样一副嘲笑的表情?

    可是我想错了。我看轻和玷污了那些村人。那天,黄昏时,那个十字路口的村人突然多了起来。当三三两两的行人、自行车、马车、手扶拖拉机经过那个交通岗时,我看到,他们竟顺从地听任那位“交通警察”的指挥。他们有秩序地停下,等待,看“交警”的手势,然后快速通过。仿佛,那儿真的是一个拥挤的十字路口;面前的傻子,真的是一位名副其实的交通警察。

    那一刻我被深深打动。后来我一直确信,在那个偏远的山村,无疑有世界上最伟大的交警,最伟大的父亲,最伟大的村人,以及人世间最伟大的理解和爱。

    第三辑:感恩——天使的产房

    主题语:

    多年后男孩长大了。他有了自己的公司,有了带两个洗手间的房子。他步入上流社会,成为富人。每年他都要拿出很大一笔钱救助一些穷人,可是他从不举行捐赠仪式,更不让那些穷人知道他的名子。有朋友问及理由,他说,我始终记得多年前,有一天,有一位富人,有很多人,小心地维系了一个四岁男孩的自尊。

    一把伞,一个家

    男人蜷缩在公交站点的长椅上,打起鼾。他的头发蓬乱,胡子灰白,旅游鞋肮脏不堪,牛仔裤千疮百孔。男人只有四十出头吧?四十多岁的男人,一副流浪汉模样。

    男人的确是流浪汉,可又是那般独特。夜里他睡在公园石凳上,车站长椅上,市郊桥洞里,广场角落里……可是在白天,在白天,在阳光下,他甚至会走进一间酒吧,点一杯最便宜的烈酒,靠着窗,听着音乐,慢慢消磨掉一个下午。男人的眼睛是淡黄色的,孤独、混沌、慵倦并且忧伤。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不回家,他有没有家,他有没有家人。男人是一个谜。所有的流浪者都是一个谜。选择流浪也是一种生活态度吧?有些人流浪的是躯体,朝此暮彼,万水千山走遍;而有些人,则只需向世界交付他的思想和灵魂。

    流浪汉打着响亮的鼾,在夜里,在寒风中,在淡淡的灯光下,睡得酣畅并且放肆。也只有熟睡,他才可以放肆自己,才可以在别人面前无所顾忌地展示他的蜷缩模样。他是流浪汉,可是在白天,在白天,当他的目光与路人相触,那目光就笑了。他在试图掩饰自己吧?掩饰孤独、卑微、无助以及忧伤。

    他睡得放肆,因为他喝醉了。他满身酒气,脚边立着空空的酒瓶。空中落下雨星,路灯下划一条短暂的白线,滴落他的眼角,就像他的眼泪。他翻一个身,鼾声不止,脑袋枕住了手。

    距他不远,站着穿了西装的男人。男人和他的妻子正在等候公共汽车,男人的手里,拿一把银灰色的伞。他看着不远处的流浪汉,对女人说,是他……白天在街上,我们常常遇见他。女人扭头看看,点头。男人说他好像喝醉了酒。女人皱了眉,再点头。男人说他睡得很香……下雨了,却没有人为他打开一把伞。

    女人愣了愣。你不会想为他打伞吧?

    男人说天这么冷,又下了雨,他会感冒的……

    女人说可是他喝醉了!

    男人说他不会伤害你的……所有的流浪汉都很善良……只是帮他挡一挡雨,车来了,我们就走……

    女人随着男人,很不情愿地来到流浪汉身边。男人揽紧女人,打开手里的伞。很小的伞,仅仅可以遮住流浪汉的上半身。女人捂着鼻子,小心翼翼地往男人身后躲。她讨厌喝醉的男人。她害怕喝醉的男人。何况,驰然而卧的男人,是一名街头流浪汉。

    公共汽车慢腾腾从远方驶来。女人长舒一口气,捅捅男人说,我们走吧。

    男人看看熟睡的流浪汉,说,可是他还是睡觉。

    女人说那你把他叫醒吧。叫醒他,让他自己找地方避雨……

    男人听了女人,推了推熟睡的流浪汉。流浪汉睁开眼睛,看看他,又很快将眼睛闭上。男人说下雨啦!流浪汉翻一个身,对男人的话不加理睬。他在翻身的同时又一次打响了鼾。他醉得太深。也许他把这个雨夜和手持雨伞的男人,当成了梦的一部分。

    公共汽车在他们面前停下。女人说我们走吧。男人说可是雨更大了。女人说我们总不能为他遮一个晚上。男人站着不动,说,我们等下一班车吧……我再试试能不能叫醒他。

    流浪汉仍然不肯醒来。即使他把眼睛睁开,思维也仍然停留在梦中。似乎他更愿意停留在梦中,他反感和拒绝真实的世界。公共汽车又开过去一辆,女人终于有了恼意。她说还有最后一班车,看你怎么办?男人说要不这样吧,你坐最后一班车回家,我再呆上一会儿。女人说你也想躺在大街上睡觉么?男人说也许在他醉得不是很深的时候,我可以叫醒他……叫醒他,我就回家。

    雨淅淅沥沥,不大,也不止。男人手持雨伞,紧挨着流浪汉坐下。他感觉到流浪汉的体温,他听到流浪汉在梦中唤着一个女人的名子。他想起白天里流浪汉的目光,他打量着这个世界,可是这世界与他,好像再无半点关系。男人也是四十多岁,他知道四十多岁的男人的压力和幸福。醉倒在木椅上的男人有幸福吗?他不知道。可是他坚信他与自己没有任何不同,与所有人都没有任何不同。有什么不同呢?谁没有在某一天或者某几天中做过流浪者呢?或躯体,或灵魂,或孤单,或无助。对于流浪中的人,一把撑开的伞,便是家了。

    ……

    男人在黎明时分回到家。怕吵醒妻子,他走得蹑手蹑脚。可是女人还是醒过来,眼睛里全无半点睡意。或许,胆小的女人,一整夜都不曾睡过吧?

    男人搓搓手,低了身子。对不起。

    女人翻一个身,不理他。

    男人说知道他为什么醉得这样深吗?因为他与前妻的女儿,今天考上了大学。

    女人转过身,问,他醒来了?

    男人说没有。叫不醒他。他一直在睡觉。或许,安安静静地享受梦境,是他今夜最大的幸福……

    女人问那你如何知道他醉酒的理由?

    另一个流浪汉告诉我的。男人说,他们是朋友……他的衣裳很脏很旧,胡子又灰又长……他到处找他……现在他仍然站在那里,为他酣睡的伙伴,打一把遮雨的伞……

    天使的产房

    小时候有一要好的伙伴,父母都是乡医院大夫。那医院虽然破败,却很大很空旷。古老的建筑横七竖八,花园如同足球场般大小,却坚守着近百年的银杏树。记得那一年夏夜,我几乎天天往那位伙伴家里跑,好像是学校里成立了学习小组,又似乎是别的什么原因。医院家属院就在医院里,在那个花园的后面,去时,需要先穿过一道阴冷逼仄的走廊,再经过空无一人的漆黑的老花园。现在我已经很难将那时的情景描述清楚,我只记得夏夜里那个光着脑瓢的小男孩胆战心惊地走在空旷黑暗的医院大院,心中的恐惧,被自己一点一点地放大。

    前几次回来,都是小伙伴的母亲送我。那是一位三十多岁的纤细小巧的女人,头发剪得很短,喜欢笑,喜欢柔声细语地说话。她会一直将我送到医院大门口,然后目送我走上沙土马路。她不停地与我交谈,她知道交谈能够减轻我的恐惧。她问我的学习成绩,问我的课余游戏,问我的书包,甚至问我的虫牙……她什么都问,却不会令我产生丝毫不快。她还会给我介绍她的医院,她说这几间房子是门诊部,那几间房子是挂号部和取药处,那边的几间是手术室,中间这两间是中医门诊,后面那整整一排,是病房……

    那么,那几间呢?我扭过头,问她。

    那几间房子挤在医院的角落——医院虽然空旷,可是它们还是被挤到了角落。我从那里经过几次,我只见到了两扇油漆斑驳的厚重的木板门和一个好像从来没有打开过的铜锁。我想屋子里肯定是黑暗的,那时我认为所有我没有去过的地方都是黑暗的。房子前面有一条小路,小路两边开满了花:鸡冠、串红、月季、夹桃、金边兰、太阳花……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人去那里看过花或者摘过花。那地方让我充满好奇,也让我骇惧。

    哦。她笑笑说,那是天使的产房。她的声音不大,柔软,有着绸缎般明亮细腻的质地。

    我们可以偷偷去看看吗?我来了兴致。

    不要。她笑笑说,我们应该尊重他们,我们更不要去打扰他们——因为那是天使的产房。

    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什么叫做天使,可是我知道什么叫做产房。我知道产房是生命诞生的地方,那么,天使的产房就是天使诞生的地方。她还告诉我所有的天使都长了翅膀,他们生活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他们是单纯、美丽和善良的,可是他们诞生于人间。

    她送过我几次,再以后,就不再去送我。她说我完全可以一个人走出医院,走上医院门前的那条沙土路,然后走回家。她说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没什么好怕的。

    那以后,似乎,我真的不再害怕。夜晚的乡间医院里有什么呢?有门诊部,有挂号处和取药处,有手术室,有病房,有鸡冠花,有串红花,有月季花,有太阳花,有偶尔出来打扫卫生的老者,还有天使的产房……天使们长了翅膀,住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医院到底有什么可怕的呢?尽管几年以后,突然某一天,我知道,原来那几间房子,就是医院的太平间——当一个人在尘世的生命结束,就会走进去,从此与世间,再无瓜葛。

    可是,难道她说的不对吗?那是“天使的产房”,那是天使们诞生的地方。

    她让我单纯快乐的童年,没有产生出丝毫有关死亡的恐惧阴影。现在我想,那个时候的她,不正是人世间最美丽最善良的天使吗?

    天使的晚宴

    女佣住在主人家附近,一爿破旧平房中的一间。她是单身母亲,独自带一个四岁的男孩。每天她早早帮主人收拾完毕,然后返回自己的家。主人也曾留她住下,却总是被她拒绝。因为她是女佣,她非常自卑。

    那天主人要请很多客人吃饭。客人们出身上流,个个光彩照人。主人对女佣说今天您能不能辛苦一点儿,晚一些回家。女佣说当然可以,不过我儿子见不到我,会害怕的。主人说那您把他也带过来吧……不好意思今天情况有些特殊。那时已是黄昏,客人们马上就到。女佣急匆匆回家,拉了自己的儿子往主人家赶。儿子问我们要去哪里?女佣说,带你参加一个晚宴。

    四岁的儿子并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是一位佣人。

    女佣把儿子关进主人家的书房。她说你先呆在这里,现在晚宴还没有开始。然后女佣进了厨房,做菜切水果煮咖啡,忙个不停。不断有客人按响门铃,主人或者女佣跑过去开门。有时女佣进书房看看,她的儿子正安静地坐在那里。儿子问晚宴什么时间开始?女佣说不急。你悄悄在这里呆着,别出声。

    可是不断有客人光临主人的书房。或许他们知道男孩是女佣的儿子,或许并不知道。他们亲切地拍拍男孩的头,然后自顾翻看着主人书架上的书,并对墙上的挂画赞不绝口。男孩始终安静地坐在一旁。他在急切地等待着晚宴的开始。

    女佣有些不安。到处都是客人,她的儿子无处可藏。她不想让儿子破坏聚会的快乐气氛。更不想让年幼的儿子知道主人和佣人的区别,富有和贫穷的区别。后来她把儿子叫出书房,并将他关进主人的洗手间。主人的豪宅有两个洗手间,一个主人用,一个客人用。她看看儿子,指指洗手间里的马桶。这是单独给你准备的房间,她说,这是一个凳子。然后她再指指大理石的洗漱台,这是一张桌子。她从怀里掏出两根香肠,放进一个盘子里。这是属于你的,母亲说,现在晚宴开始了。

    盘子是从主人的厨房里拿来的。香肠是她在回家的路上买的。她已经很久没有给自己的儿子买过香肠。女佣说这些时,努力抑制着泪水。没办法,主人的洗手间是房子里惟一安静的地方。

    男孩在贫困中长大。他从没见过这么豪华的房子,更没有见过洗手间。他不认识抽水马桶,不认识漂亮的大理石洗漱台。他闻着洗涤液和香皂的淡淡香气,幸福得不能自拔。他坐在地上,将盘子放上马桶盖。他盯着盘子里的香肠和面包,为自己唱起快乐的歌。

    晚宴开始的时候,主人突然想起女佣的儿子。他去厨房问女佣,女佣说她也不知道,也许是跑出去玩了吧。主人看女佣躲闪着目光,就在房子里静静地寻找。终于他顺着歌声找到了洗手间里的男孩。那时男孩正将一块香肠放进嘴里。他愣住了。他问你躲在这里干什么?男孩说我是来这里参加晚宴的,现在我正在吃晚餐。他问你知道你是什么地方吗?男孩说我当然知道,这是晚宴的主人单独为我准备的房间。他说是你妈妈这样告诉你的吧?男孩说是……其实不用妈妈说,我也知道。晚宴的主人一定会为我准备最好的房间。不过,男孩指了指盘子里的香肠,我希望能有个人陪我吃这些东西。

    主人的鼻子有些发酸。用不着再问,他已经明白了眼前的一切。他默默走回餐桌前,对所有的客人说,对不起今天我不能陪你们共进晚餐了,我得陪一位特殊的客人。然后他从餐桌上端走两个盘子。他来到洗手间的门口,礼貌地敲门。得到男孩的允许后,他推开门,把两个盘子放到马桶盖上。他说这么好的房间,当然不能让你一个人独享……我们将一起共进晚餐。

    那天他和男孩聊了很多。他让男孩坚信洗手间是整栋房子里最好的房间。他们在洗手间里吃了很多东西,唱了很多歌。不断有客人敲门进来,他们向主人和男孩问好,他们递给男孩美味的苹果汁和烤成金黄的鸡翅。他们露出夸张和羡慕的表情。后来他们干脆一起挤到小小的洗手间里,给男孩唱起了歌。每个人都很认真,没有一个人认为这是一场闹剧。

    多年后男孩长大了。他有了自己的公司,有了带两个洗手间的房子。他步入上流社会,成为富人。每年他都要拿出很大一笔钱救助一些穷人,可是他从不举行捐赠仪式,更不让那些穷人知道他的名子。有朋友问及理由,他说,我始终记得多年前,有一天,有一位富人,有很多人,小心地维系了一个四岁男孩的自尊。

    天籁之声

    男孩迷上小提琴。如醉如痴。

    每天他都站在小区花园的一棵馒头柳下面,将小提琴锯出杀鸡般的声音。有路人经过,便陡然皱起眉头。这噪音令他们的头发根根竖立,让全身落满密密麻麻的小疙瘩。他们的表情让男孩伤心不已,于是他把练琴的地方,挪到自家阳台。

    仍然吵。或尖锐或沙哑的声音刺透清晨或者黄昏,折磨着每一个人的耳膜和神经。受不了了,就过来敲门,求他不要再拉,求他的父母管管他。他们说艺术需要天赋,既然他没有天赋,就算再拉下去,也不过浪费时间罢了。他们的话让男孩伤心欲绝,咬着嘴唇关紧门窗。

    于是每个夜里,房间里总是回荡着令人不堪忍受的杀鸡或者挫锯的声音。那声音让父亲无法集中精神读完一页书,让母亲无法不受干扰地看完一集电视剧,更让他神经衰弱的奶奶,夜夜心脏狂跳不止。父亲想这样可不行,得给他找一个真正不打扰别人的地方。

    地点选在一个偏僻的公园。虽然偏僻,但毕竟还有三两游人,而待琴声响起,那些游人,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

    男孩的自尊心和意志力被一点一点地蚕食。好几次,他动了摔琴的心思。

    可是那一天,练琴时,偶然遇上一位老人。老人静静坐着,手指和着他的琴声打着明快的拍子。当一曲终了,老人甚至递他一个微笑。一瞬间他有受宠若惊的感觉。他想莫非他的琴声变得悦耳了?回去,站在小区里,琴弓刚刚滑动,路过的行人便一齐皱了眉头,匆匆逃离。

    他不解,在公园里偷偷询问别人。别人说那老头是个聋子啊!几年前开始耳背,越来越厉害,现在,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男孩刚刚鼓起的信心再一次受到打击,他垂头丧气,几乎真的要放弃拉琴了。

    却突然,那天早晨,老人主动和他搭讪。

    老人说你肯定听别人说起过我的事情吧?其实我一点儿都不聋,只是稍有些耳背罢了。他给男孩看了他的助听器,说,不信的话,咱们可以测试一下。男孩跑到很远的地方跟老人打招呼,果然,老人的耳朵灵便得很。老人说我喜欢听你拉琴绝不是装出来的,虽然你拉得并不是很好,但绝不像他们说得那样糟。你知道我有个儿子吗?我有个儿子,现在在一个交响乐团拉小提琴,刚开始学琴的时候,拉得可比你难听多了。一段时间他也有放弃的打算,我跟他说,世间事,只要是你喜欢的,对你来说,就是对的。哪怕将来不能从事这个职业,当一个爱好不也挺好么?这样他便坚持下来,两年以后终于能够拉出漂亮的曲子。现在有人夸他的演奏是天籁之声呢。老人自豪地说。

    男孩向别人打听过,果然,老人有一位在交响乐团拉小提琴的儿子。看来老人没有骗他。看来老人喜欢听琴,并非出于对他的同情或者怜悯。老人是他世界上唯一的知音。

    每一个清晨,老人都会准时候在那里,听男孩把小提琴拉出一支支不成调的曲子。老人说听到琴声就想起远在他乡的儿子,想起儿子的童年,男孩的琴声无疑就是天籁之声。后来男孩的听众竟然慢慢多了起来,那时候,他真的可以拉出一支还算悦耳的曲子。

    几年以后,男孩的小提琴已经拉得很成气候。他如愿以偿地考上一个文工团,成为一名小提琴手。他并非很有天赋的人,但他无疑是整个团里最刻苦的人。他知道自己永远成不了顶尖的小提琴演奏家,但他对自己的生活非常满足。

    春节回老家,顺便去探望老人,恰逢老人的儿子回家过年。说起他练琴的事情,老人的儿子,只是淡淡一笑。

    他问你笑什么,难道我说错了吗?难道小时候的你没有把琴拉得很难听吗?

    老人回答说当然没有。他小时候就拉得非常好,他天生就是拉小提琴的。可是在那时,我想,如果我不那样说,如果我不假装欣赏你的琴声,你极有可能彻底放弃小提琴。其实我说的天籁之声,也并非完全在骗你,只不过我把时间,提前了十年而已……可能你没注意到吧?很多次,在你演奏时,我曾偷偷摘下过助听器。不然的话,我想我的耳朵,可能真的会因为你的曲子而聋掉……

    老人的话,沙哑低沉,然他听来,字字宛若天籁之声。

    送给约翰的礼物

    几秒钟时间里,约翰的世界突然一片漆黑。那是一场足球比赛,十二岁的约翰正在带球飞奔。这样的事情在几天以后再一次重演,约翰只听到周围的声音,却什么也看不见。回家跟父亲说了,父亲的脸色立刻就变了。父亲学过医,他知道突如其来的短暂失明对一个孩子意味着什么。

    烦琐的检查在一个月以后有了结果,医生告诉约翰的父亲,约翰极有可能在剩下的一年里慢慢地失明。当然这只是通过以往经验来判断的,医生说,坚持治疗的话,也许会有奇迹。

    可是奇迹似乎永远不会发生。约翰的视力一天比一天差,世界在他面前,慢慢变得模糊。他和父亲仍然坚持去看医生,医生仍然用最好的手段为他治疗,可是每个人都知道,约翰的世界终将一片黑暗。医生劝约翰的父亲接受这个事实,他说也许从现在开始,你就应该教给约翰如何在黑暗中生活了。

    父亲把医生的话小心翼翼地说给约翰听,出乎意料的是,约翰表现出让人不可置信的乐观和坚强。他仍然坚持上学,坚持踢球,坚持和父亲开各种各样的玩笑。尽管面前像飘着一团雾,尽管他时时短暂性地失明,但至少在现在,他还可以看得见面前的世界。可是那一天,突然,他无限忧伤地对父亲说,我真的好想踢一辈子足球。

    父亲说你当然可以踢一辈子足球……有盲人足球比赛,类似于你们的射门训练或者点球决战……你肯定能够成为最优秀的盲人球员。约翰说可是我不能够在老体育场踢球了。父亲说但是你可以在即将落成的新体育馆踢球。约翰问可是那个体育馆什么时间能竣工呢?父亲说电视上说半年以后。约翰问那我的眼睛在半年以后还能看得见东西吗?父亲说看不见也没有关系,你还可以用手去触摸,它们是你的第二双眼睛……约翰说我知道我可以用手去触摸,可是在我失明以前,我真的很想看一眼我以后将要训练和比赛的地方。父亲伤感无语——他知道约翰的愿望不可能实现。用不了半年,约翰就将彻底失明。

    父亲终于决定放弃治疗。他要带十二岁的约翰到处走一走,将世界尽可能留在约翰的记忆。他为约翰制定了四个月旅游计划,四个月的时间里,约翰将见到很多人一生都难得一见的风景。

    临行前父亲和约翰来到体育馆工地,他问一位工人这座体育馆大约什么时间可以竣工。工人告诉他半年以后。他又找到工地上的负责人员,问体育馆能修得快一些吗?对方说这是修场馆又不是搭积木。其实父亲何尝不知道这些呢?只是他必须尝试一下。尝试一下,才能够心安,才能够让身边的约翰,接受一种无可奈何的结局。

    父亲和约翰开始了长达四个月的旅游。他们到过全国几乎所有的地方,那段时间约翰玩得非常开心。可是约翰的病情在一天天地恶化,他们只能加紧着行程。四个月的时间里他们只和约翰的治疗医生通过几次电话,除此以外,他们似乎彻底忘掉了那个小城——约翰将会在那个小城生活一辈子,在那个小城的黑夜里生活一辈子,他必须珍惜生活留给他的越来越少的光明。

    四个月以后,父亲和约翰回到小城。让他们吃惊的是,他们的邻居、约翰的小伙伴、治疗医生以及太多陌生人竟然一起候在机场迎接他们的归来!他们说要带约翰去看一件特殊的礼物,那件礼物,是所有小城市民一起送给约翰的。

    那是一座全新的体育馆。那座体育馆本该在两个月以后才能建成,然而为了即将失明的约翰,他们却将竣工的时间,令人不可置信地提前了两个多月!

    ……工地上的工人和负责人对约翰父子的举动感到非常奇怪,待两个人走后,他们询问了旁边的人,得知了约翰的病情。他们找到约翰的治疗医生并聊了很久,三个人决定一起为这位十二岁的男孩做点什么。三个人向体育馆工程的总负责人介绍了约翰的情况,可是总负责人也没有办法——的确,修一座体育馆绝非盖一座房子那么简单——可是总负责人也决定加入到这件事情中来。于是四个人一起找到市长,他们希望通过市长的能力,将体育馆的竣工时间尽可能提前。可是这样的事情市长也不能拍板,不过当他知道有一位即将失明的男孩在迫切地期盼着一座全新的体育馆时,他决定为这个小男孩试一下。他找到投资方,找到体育馆的设计师,找到所有与这个体育馆有关的人,寻求他们的帮助。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只要增加工作人员和工作时间,这个体育馆完全可以提前两个月建成。只是这会打乱最初的计划,花费也远远超过预算。并且,问题的关键是,假如工期提前两个月,整个工地必须24小时持续不断地施工——夜里施工,是会扰民的。这当然需要小城市民的同意和支持。

    市长决定寻求电视台和电台的帮助。他告诉市民,有一位十二岁的男孩即将失明,男孩唯一的愿望就是,在他的世界彻底变得黑暗以前,看一看以后他将训练和比赛的体育馆。就说了这些。他认为这些足够了。工人们在工地前扯起一条条巨大的条幅,令人不可思议的是,那些条幅在五天时间里得到接近十万个签名!而这个小城,不共才区区十几万人口!很多人在签名以后并不急于离去,他们说,如果我愿意留下来,能不能替体育馆和那个男孩,做点什么?

    于是,工地上的工人增加了一倍,他们夜以继日地工作,却只为实现一个即将失明的男孩的心愿。体育馆终在约翰归来的前一天建成,入口处挂着一条巨大的横幅:我们送给约翰的礼物……

    那是十几万市民的礼物啊,那是十几万颗金子般的心啊。

    最后一位客户

    他静静地坐在办公室里,等待他的客户。那客户将会带过来十五万块钱现金。对客户来说,这是一笔重要的生意。他们合作过好多次,彼此早以兄弟相称。好像这并不夸张,因为客户对他,已经深深信任。

    他的公司开了好几年,似乎一直运转良好。——只有他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只有他知道自己赔了多少钱,又欠下多少债;只有他知道自己已经接近崩溃;只有他知道,明天,公司就将不复存在。现在他等待的,只有这最后的一位客户。他将收下这位客户的十五万块钱现金,然后在黄昏,携款潜逃。他知道他肯定可以做到,因为那位客户对他毫无戒备。他知道这是犯罪,他知道后果的严重性,可是他想搏一把。

    客户在约好的时间敲响了办公室的门。他把客户让到沙发上,递烟递茶,聊些无关紧要的话。太阳在窗外从容且温暖地照着,他却不停地打着寒颤。终于他们聊到了正题,客户打开密码箱,他看到十五摞花花绿绿的钞票。

    这之前,他见到过太多次十五万。每一次都代表着一笔不错的生意。可是这一次不同。这一次,他没有生意可做。他根本不打算更没有信心完成这单生意。他只想骗下这十五万块钱。然后,开始他东躲西藏的日子。

    他已经订好了机票。他知道自己一旦跟客户说了谎话,就将变成了贼,就将开始逃离。可是他认为没有办法。他认为自己必须去做。

    客户说这次有问题吗?

    他说,没问题。明天早晨,您过来提货。

    这时电话响了。很突然的声音,把他吓了一跳。是母亲打来的。上一次他和母亲通电话,还是一个月前。

    母亲说你还好吗?

    他说还好。

    母亲说晚上回家吃饭吧。我买了很多菜。排骨已经炖好了。晚上回回锅就行……

    他说不了。今晚,忙……

    母亲问生意不顺心吗?

    他说没有。生意很好。刚接了一笔大单子,十五万……

    母亲说那就好。晚上回来吧。你已经一个多月没有回家吃过饭了。

    他说,怕真的没时间。

    母亲在那边沉默了很久。然后,母亲突然问,是不是生意不顺心?他说没有。刚接了一笔大单子……

    母亲说你骗不过我的。上次你回家,看你唉声叹气的,就知道肯定是生意遇到了麻烦。听我说,如果撑不下去了,别硬撑,回家歇一段日子……不管如何,家永远欢迎你。

    他抹一下眼睛。他说,生意没事。

    母亲说我给你攒了些钱,也许能帮上你的忙。晚上你回家吃饭时,我把钱给你。

    他问多少?

    母亲说,五千块。

    他终于流下眼泪。今晚,他将携十五万巨款潜逃,母亲却会一直守在饭桌前,等他回家吃饭;为了赚钱,他在酒店里宴请他的生意伙伴,花掉很多个五千块钱,而他的母亲,为了他的公司,却悄悄地攒下五千块钱,并幻想用这五千块钱,将他的公司挽救。

    他握着电话,流着泪,久久说不出话来。

    母亲说,晚上回家吃饭吧,我等你。然后,电话挂断了。

    其实,家与公司,相距不足二十里。

    他慢慢踱到窗前,看窗外的阳光。阳光下人流如织,好像所有的人都是快乐的。他想他们之所以快乐,是因为他们走在阳光里;他们之所以快乐,是因为他们心中没有阴暗;他们之所以快乐,或许,只因为他们今天能够回家,吃一顿母亲亲手做的晚饭。

    客户被他的样子吓坏了。问他,你怎么了?

    他说,没什么。

    客户说那我先走了。钱你收好。明天一早,我来提货。

    他喊住了客户。他说没有货。我骗了你。我犯下一个无耻的错误。我想骗走你的十五万块钱。

    客户愣住了。在确知他没有开玩笑以后,客户思考了很久。然后,客户说,我可以等你三天。三天里,只要你能备齐货源,我还会和你做这笔生意。不过,能不能告诉我,是什么让你放弃了这个疯狂的举动?

    他说,是母亲。因为母亲今天晚上,会一直等我回家吃饭……

    那天晚上,他真的回了家。他陪母亲吃了晚饭,和母亲拉了很多家常。第二天回来的时候,他带上了母亲给他的五千块钱。他把它们存到银行,将存单镶在镜框里,小心翼翼地摆放在办公桌上,日日擦去灰尘。

    三天后,他真的做成了那笔十五万的生意。他的公司竟然起死回生。

    他并不避人。他在好几个场合说起过他的这次经历。每到这时,就会有人感叹说,多亏了那位最后的客户,如果没有他那笔十五万的生意,如果没有他对你的信任和宽容,那么,你也许不会挺过来,更不可能把公司做到现在。

    他点头。他承认那位善良并宽容的客户给了他很多。可是他认为,真正挽救自己的,其实是她的母亲。是母亲的五千块钱,是母亲的那顿晚饭,是母亲的几句问候,甚至,仅仅是母亲关切的眼神。

    他坚信,虽然母亲不懂经商,但她永远会是自己最后一位客户。

    这个人是你的母亲

    自他考上大学,就很少回到老家。五彩迷离的城市生活让他眩晕、痴迷、幸福、不知所措。他拼命学习,只为城市能够将他接纳。最终他真的留在了城市,并且通过赁款,购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住宅。婚礼是在乡下举行的。母亲没有来过城市。

    婚后好几年,除了春节,他从来不曾回过老家。儿子想奶奶,跟他闹了好几天,最后竟有了千里走单骑的打算。实在没有办法,他只好跟妻子商量能不能把母亲接过来住些日子,妻子同意后,他给母亲打了电话。他说您来住些日子吧。母亲说我去了城里,马上就转向了。他说时间长了您就会习惯的。母亲说不会的,我在城里不可能住习惯。他说您就来吧,小宝说他想您。母亲想了想,说,好吧。

    就这样母亲来到了城市。那是他第一次来到城市,城市让她极不舒服。

    母亲带来两个蛇皮口袋。一个口袋里装满刚从菜园里摘下的新鲜蔬菜,一个口袋里装满刚从地里掰下的青玉米。那样的蔬菜城市里到处都有卖,价格很便宜;那样的青玉米卖得更多,他们早已经吃够。母亲带来她所能带过来的乡下的所有,却惟独没有带来乡下的习惯。她战战兢兢地在屋子里走动,小心翼翼地和他和他的妻子说话。五十多岁的母亲知道城市和乡村的区别,知道装修豪华和楼房和简陋的乡下草屋的区别,即使住在儿子家,她也不能太过随便。

    他忙,不可能时时陪着母亲。妻子也忙,她得去公司上班,去健身房健身,去电影院看热播的大片,去业余班学英语、学会计、学洋琴……他们把母亲留在家里,让儿子陪着她。妻子对母亲说,这是马桶,按下小钮,冲半桶水,按下大钮,冲整桶水;给小宝热牛奶的时候,用燃气灶,往右拧这个开关,就能打着火;来电话了,接一下,让晚上再打来;冰箱门不大好,尽量关严密,否则会费电;家里开着空调,不要打开窗户;如果有人来收水费,抽屉里有零钱;陌生人叫门,尽量不要开……母亲说我知道了。母亲的表情就像一个懵懂的孩子。这么多事,这么多规矩,她怕记不过来。

    母亲小心翼翼地关上门,愣愣地坐在沙发上。她不敢用抽水马桶,不敢动电视,不敢开冰箱,不敢接电话。后来她不得不硬着头皮打开了燃气灶,为自己的孙子煮了一杯牛奶。那个上午她只动了燃气灶,却差点闯下了天大的祸。

    中午他回家时,闻到一股很浓的煤气味。儿子在卧室里睡觉,母亲坐在沙发上择着青菜。见了他,母亲说,我头有些晕。他不答话,冲进厨房,见燃气灶的开关开着,正咝咝地响。他慌忙关掉气灶,打开厨房的窗户,又冲进卧室,打开阳台的窗户。他一个房间一个房间跑,一扇窗子一扇子打开,母亲惊恐地看着他,脸色苍白。母亲说出什么事了吗?他说没事。脸却黑得可怕。母亲垂下头,她知道自己肯定闯下了祸。她不敢多说一句话。

    妻子还是知道了这件事。晚上她把母亲叫到厨房,再一次跟她讲解燃气灶的用法。她说多险啊,如果不是他中午回了趟家……母亲说我吹不灭火,就用湿毛巾把火捂死了。妻子说您想啊,开火的时候得拧一下开关,关火的时候难道不用拧一下开头?母亲说我真不会用。明天,我想回去。他听了,忙来劝。他说您再住些日子吧。母亲说不住了,我在城里真住不习惯,以后,还不知道会闯下什么祸……小宝以后想我,让他回乡下去看我。如果你们想我,也回乡下看我。我真住不习惯……

    母亲第二天就回了乡下。这时他才想起来,母亲竟一次也没有用过家里的洗手间。母亲腿脚不便,可是她仍然坚持去一公里以外的公厕。母亲留下的那些青菜和青玉米,他们吃了很长时间,还是没能吃完。到最后,只好扔掉。

    第二年春天他的生活发生了重大变故。妻子与他离婚,一个完整的家霎间破碎。那些日子他每天生活在浑浑噩噩之中,终于被公司解聘。他重新变得一无所有,整天闷在家里,借酒浇愁。终于有一天,他在横穿过一条马路的时候,被一辆汽车撞倒在地。虽然没什么大碍,可是需要卧床养伤。医生说,你需要在床上度过至少半年的时间。

    母亲再一次进了城。是母亲主动要求来的。母亲在电话里说,有些想你了。

    他不想让母亲看到他现在的可怜模样,他劝她回去。母亲说我还是住些日子吧!他说您不是住不习惯吗?母亲说会习惯的。当天母亲就用燃气灶给他煮了晚饭。母亲说,你放心,煮完饭,我不会忘记关掉燃气灶的。

    他讶异地发现,母亲竟然表现出惊人的适应能力。她把冰箱整理得井井条条,每次关冰箱,都不忘看看冰箱门是否关严;她修好一把折了一条腿的木椅,她把空调的温度调得恰到好处;每当有敲门声,她总是先问一声谁啊,然后再通过猫眼看清门外的来人;她把洗手间和地板拖得一尘不染,她用微波炉给他烤面包,用果汁机给他榨新鲜的果汁。甚至,母亲还帮他发过一个传真。那是他的一份求职材料。

    母亲在几天之内完全变成了一位标准的城市老太太。她无微不至地照顾着自己的儿子,就像在乡下照顾小时候的他。

    后来他的心情好了一些,没事的时候,就和母亲聊天。母亲说你想不想买一台电脑?他说买电脑干什么?母亲说你以前不是喜欢写作吗?我记得你读书的时候就喜欢写些东西,其实你还可以写。昨天我去超市买菜,问楼下的老大姐,她说现在写作,得用电脑。他说都扔这么多年了,还能写吗?母亲说怎么不能?写写试试。反正你行动不方便,闲着也没事。就算写不出名堂,当成娱乐也行。他说还是算了吧。母亲说不能算了。我明天给你去电脑城问问。我问过那位大姐,她说组装的电脑会便宜一些。——我有钱呢。母亲说完,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纸包,打开,里面包了一沓钱。母亲说是我这几年攒的,四千多块钱,给你买台电脑吧。

    第二天母亲真的一个人去了电脑城。中午她没有回家,只是打回来一个电话。她说你要17的浏览器还是19的浏览器?17的便宜,也清晰,但太小,看着可能累眼睛。内存和显卡……那一刻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个跟泥土打了一辈子交道、识的字肯定不会超过一百个的农村老人,竟然说出了浏览器、内存、显卡……也许,因为他需要弄明白这些,那么,母亲就必须弄明白这些。因为她在为他做事,因为她是他的母亲。

    电脑买回来后,他真的开始了写作。开始当然不顺利,不过也零星发表了一些。随着发表量越来越大,他的心情也越来越好。半年以后,他几乎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现在他不知道等他彻底康复后,是继续写作,还是找个公司上班?可是不管如何,他想,假如没有母亲的鼓励,假如没有这台电脑,那么,他不知道自己那种灰暗的心情,还能够持续多久?他会不会天天泡在酒杯里,永远消沉下去?现在他彻底忘掉了自己的不幸。他感觉生活一天比一天美好。

    突然有一天,母亲在客厅里摔了一跤。他过去扶起母亲,母亲说,地板太滑了,这城里,我怎么也住不习惯。那一刻他努力抑制了自己的眼泪。——母亲为了他,几乎适应了城市的一切;而他,却从来没有想过让家适应自己的母亲。哪怕是换成防滑的木地板。

    他说明天我就找人把地板换成地毯。母亲说不用了,明天我想回去。他问为什么?母亲说因为你已经不再需要我的照顾,我留在这里,只会耽误你写作。还有,地里的庄稼也该收了。怕你爹他一个人忙不过来……

    他求母亲再住些日子,可是母亲说什么也不肯。他说我真的住不习惯。地板,燃气灶,微波炉,冰箱……都不习惯。如果你想我了,就回乡下看我……

    他叫一声妈,泪水滂沱。——当母亲认为他需要自己,她会迅速改变自己多年的习惯,变成一位标准的城市老太;而当她认为自己成为累赘,又会迅速恢复自己的习惯,重新变回一位年老的农妇,远离他而去。似乎她的一切都是为他而存在,为他而改变。这里面,惟独没有自我。

    我想说,这个人是他的母亲。这个人,也是你的母亲。

    一生都在伤害的人

    那个你一生都在伤害的人,其实是你的母亲。

    一岁时候,除了睡觉、号啕和吃奶,你再不管他事。那时尚没有提倡母乳喂养,可是那时家里不会有奶粉,不会有鲜奶、饼干和麦乳精……母乳成为你最营养最廉价的食品,可是贫苦的生活让体弱多病的母亲根本没有足够的乳汁将你喂养。然每一天她都会将干瘪的乳头塞进你的嘴里,因为你嗷嗷待哺,因为你又哭又闹。乳头塞进你的嘴巴,并非仅仅是对你的安慰,还因为,母亲期待它能被你贪婪的嘴巴吮出一两滴乳汁。你吮,嘴里叼着母亲的乳头,没深没浅。终有一天你将母亲的乳头吮出鲜血,你不知道那是血,你只感觉今天的乳汁稍有些咸。母亲是痛着的,但她不敢将乳头从你嘴巴里拔出,她知道你会哭闹,更知道鲜血,其实是有营养的。长大后你喜欢将自己的故事讲给别人听,你说你受尽苦难,你说你小时候从没有吃饱,你说你之所以这样聪明是因为喝了足够的母乳。但是,你从不知,那些乳汁里面,其实流淌了母亲太多的鲜血。年幼的你如同一只嗜血的蚊子吮吸着母亲的鲜血,伤害着母亲的身体,母亲痛,但因了你的安静,母亲无比快乐。

    三岁时候,你稍稍长大了些。你变得不再安分,你认为世间到处都是可以供你玩耍的玩具或者可以吞下的食物。你会笑着向一条扭曲的毒蛇伸出双手,你会将一颗明亮的石子毫不犹豫地塞进嘴巴。你已经学会了走路,但更多时,你喜欢到处乱爬。万般无奈之下,母亲只好将你背在身后,然后喂猪,做饭,下地……母亲成了你的摇篮,你新奇并且满足。可是调皮的你很快厌倦了母亲的后背,当一觉醒来,你就会在母亲的头顶寻找可令你开心的玩具。后来你认为头发不错,可以蜷曲,可以拉直,可以一缕一缕往下薅。你狞笑着撕扯着母亲的头发,你认为母亲经过压抑的尖叫或者呻吟有趣并且动听。你不知道薅下母亲多少根头发,你更不知道有一次你用母亲的发夹开心地划开她年轻并且娇嫩的脸。那道伤疤至今还留在母亲脸上,你曾问过它的来历,母亲说,走夜路,树枝划的。年幼的你如同一个施虐的魔鬼将母亲折磨,母亲痛,但因了你的笑声,母亲无比快乐。

    十岁时候,你读小学二年级。你讨厌上学,你认为上学是世间最无聊的事情。你开始逃学,掏鸟窝,爬峭壁,摸鱼虾,将弹弓对准邻家的窗子……你的所有开心的游戏都与上学和功课毫无关系。你功课不好,母亲并不怪你,可是你逃学,母亲伤透了心。学费是她一分钱一分钱从土里刨出来的,母亲只会种地,她做不了别的事情。灯下的母亲苦口婆心,她说农村人没有别的出路,不读书,只能一辈子窝在山沟。你听不进去,你不但逃学,干脆有了退学的打算。母亲终于打了你,巴掌落上你的头顶,很轻。可是你哭了,嚎啕。你突然生出一个恶毒的想法,你想如果母亲死去,就再也没有人管你了。第二天你去柴房拿到鼠药,偷偷倒进母亲的饭碗。那一次母亲险些死去,当你看到母亲苍白的脸,你第一次感觉到深深的恐惧。然当母亲醒来,却并没有怪你。也许她念你年纪太小,也许她知你终会长大,也许她知你内疚,任何对你的惩罚都会令你更加恐惧不安。出院那天她为你做了你最爱吃的荷包蛋,看你狼吞虎咽,她笑了。你仍然年幼,年幼的你如同一个残忍邪恶的郐子手般险些要了母亲的性命,母亲痛,但因了你重新走进校门,母亲无比快乐。

    二十岁时候,你高中毕业。你渴望大学,你认为大学是世间最神圣的地方,大学生活是世间最浪漫的生活,可是,母亲再无能力供养你继续读书。整个暑假你闷在家里,吃饭干活,几乎一言不发。临开学的日子越来越近,你终于鼓起勇气,与母亲商量。你说能不能再借点钱?只要借够第一年的钱,剩下的三年,你自己想办法。母亲叹一口气,说,我再试试。她出门,却站在门口,不知往哪里走。该借的都借了,她再也借不到一分钱。后来她只能去到镇医院,她剩下的唯一办法,就是卖掉自己的血。血贩子问她卖多少,她说,能卖多少卖多少。那些日子每隔两天她就跑一趟医院,那些日子血贩子见到她就把她往外轰。其实你也知道母亲是去卖血,你想劝阻母亲,可是你想到校园里的馒头柳,想到宽敞的图书馆,想到亮晶晶的大学校徽。你佯装不知,你变成世界上最冷血最无情的动物。开学前一天,钱终于攒够,你知道母亲身体需要大补,你想给她留下一点钱,可是你终于没有。你几乎飞进驶往城里的公共汽车,尽管当汽车驶离大山,你还是流下眼泪。你仍然年幼,年幼的你如同一个自私冷漠的索命鬼,母亲痛,但因了你离开大山,母亲无比快乐。

    三十岁时候,你爱上一位妖艳的女子。你不知自己哪一天爱上了她,但当你突然发现爱上她时,你被自己吓了一跳。你有家庭,有美丽的妻子和可爱的女儿,有令人羡慕的职业和地位,可是为了那个女子,你宁愿放弃一切。你带着那个女子回到老家,母亲为你烧了最可口的饭菜,又将最好的房间让给你们。可是临睡前她唤你出来,她说她不应该干涉你的生活,可是你应该考虑清楚。你听不进去。你认为所有人的话都是错误的,包括你的母亲。可是母亲哭了,那天母亲为你流下眼泪,她说相信我,你会后悔的。你慌了,忙说好,先不急离婚,容我考虑考虑。其实你欺骗了母亲,你根本没有考虑,回到城市,你很快离婚,很快娶下那个女子。半年后母亲听说你的事情,去城里看你,却被你的新欢堵到门口。她知道母亲曾经对你说过什么,她对母亲怀恨在心。那天她将母亲毒打,她下手很重,母亲满脸青乌。尽管婚后你很快对那个女人产生反感,但正是因为这件事情,你痛下与她分手的决心。你仍然年幼,年幼的你如同一颗随时可能爆炸的地雷般让母亲心惊肉跳。母亲痛,但因了你终于回归,母亲无比快乐。

    四十岁时候,母亲已经老了。你的事业蒸蒸日上,你的生活变得从未有过的充实和繁忙。当然有时候你会偷得一日闲,你正好利用这点时间去拜访你的上司,拜访你的朋友,却唯独不去看望你的母亲。你知道母亲孤独。你知道母亲孤独一生。你知道你该陪陪她。可是,你总会为自己不回家找出诸多理由。而在你心,真正的理由只有一个:回家没有用处。回家有什么用呢?驱车四个小时返回乡下,再驱车四个小时返回城市,可以陪伴母亲的时间,便所剩无几。陪母亲又有什么用呢?既不能对工作有帮助,又不会对人际有帮助。你给母亲打电话,你说周末开会,开会,开会。母亲哦,别太累。每次母亲都这样说,只要你不累,母亲便满足了。终那一次,你必须赶回去,因为母亲病了。母亲说她很少生病,可是你知道母亲不可能很少生病。这一次,你只知道母亲病了,你不知道她已经病危。你握着母亲的手,泪如潮汹。可是你总算回来了,母亲竟然在弥留之际,露出笑容。母亲说你累吗?你说,不累。母亲说怎么才回来?你想跟母亲说实话,你想说,你其实刚刚跟局长打了一会儿牌。你怕母亲伤心,你只好说,开会。母亲是伴着你的谎言走的,最后一刻,你仍然将她欺骗。是的,你仍然年幼,年幼的你如同一个只会撒谎的小男孩。也许母亲知道你在说谎,母亲痛,但因了你能够陪她离开,母亲安详并且快乐。

    五十岁时候、六十岁时候、七十岁时候……也许,母亲已经去了。你想她,无论你如何想她,你也不会再见到她。可是假如母亲仍然在世,我想,你仍然会伤害他。你的伤害将会伴她一生,撒谎、冷漠、自私、不守承诺、自以为是……然后,在她离去时候,你对她的伤害戛然而止。你伤害母亲,因为母亲太过爱你,因为这世上,只有母亲不会记仇。你因为母亲太过爱你而伤害她,因为母亲不会记仇而伤害她,你的生命里,只要母亲是安全的。

    我知道你肯定没有经历过这么多事情,我还知道你肯定经历过太多类似的事情或者有可能经历这些事情。所以我劝你收敛一些,收敛一些,再收敛一些。因为她是你的母亲,因为你只能够拥有她一次。不求你如何爱她——无论你如何爱她,也远不及她给你的爱真切博大,我只求你不要再伤害她——因为无论如何,无论她对你如何不满,她绝不会伤害你。哪怕一点点。哪怕一点点中的一点点。

    那个你一生都在伤害的人,除了你的母亲,或许还有你的父亲,你的兄弟,你的姐妹,你的爱人,或者,你最好的朋友……我想说,趁他们还活着,趁你还活着,让伤害,戛然而止。

    爱,最高明的智慧

    某地举行一个类似“极限生存”的电视直播游戏,参赛者以家庭为单位,最终的胜出者,将会得到一笔非常丰厚的奖金。报名者众。

    可是能够最终胜出并不容易。主办方表示,要想撑到最后,必须“智慧与勇气”并存。就是说,一味胡冲乱撞肯定不行,还要有明确的分工、超常的智慧,而一家人的齐心协力,更是最为关键的一点。

    比赛在一个小岛上进行,竞争异常残酷激烈,每一天,都会有几个家庭被淘汰。半个月过去,岛上终于只剩下四个家庭。

    他们迎来最后一项挑战。

    最后一项挑战,看似却不太难。主持人告诉他们,一家人只需将船划过一条水流湍急的小河便可以了。当然河有很多分叉,终点不过在其中一条分叉之上;当然河水里还隐藏着数不清的危险。所以大家一定要小心,主持人说,最先到达终点的,就是最终的胜出者。

    一声令下,四条小船如风似箭。可是不久他们就遇到麻烦,正如主持人所言,一路上,危险重重。看似不宽一条河,却时而拐了急弯,时而暗藏险滩,总之小船的速度越来越慢,行进也越来越困难。然四条船仍然并驾齐驱,拉不开明显的距离。

    竞争空前激烈。

    那条船上,坐着大胡子的男人、娇小的女人和他们调皮的儿子。男人划桨,女人掌舵,儿子在一旁拍起巴掌为他们加油鼓劲。小船摇摇晃晃,男人不时提醒儿子要小心。其实都穿了救生衣,其实,不远处就有主办方的预备救援队。可是男人仍然不能够放心:儿子太小,他只知比赛,只顾兴奋,却不知道那些潜在的危险。

    小船拐进一个叉流,又转一个弯儿,终于冲到第一。男人看到胜利的希望,加大了划桨的频率和力量。可是突然,不远处的前方,几条一字排开的鳄鱼突然从水里探出宽大丑陋的嘴巴。当然那不是真正的鳄鱼,主办方也当然不会用他们的生命做为游戏的赌注——那不过是用橡胶做成的并不逼真的鳄鱼模型,起到的也不过是类似路障的作用,可是它们挡在那里,男人一家的小船根本不能够通过。很显然他们拐上一条错误的支流,距离终点越来越远。后面的小船已经开始掉头,男人的第一名,转眼变成为最后一名。

    男人一边奋力划桨,一边让女人快些掉转船头。可是来不及了,水流太急,小船一点一点接近那些排列紧密的虚假的鳄鱼。胜利距离他们越来越远,男人终于不顾一切,一个猛子,扎进河水。

    剩下的事情,变得非常简单。只需用手推开那些鳄鱼,小船就可以继续前行。男人这么做了,不费吹灰之力。待他重新爬上小船,他发现,终点竟然近在咫尺。

    只需拐一个弯儿,就到了。事实上只有他们选择了一条正确的通道,他们成为最终的胜利者。

    当然,主持人要对男人进行几分钟的采访。主持人对观众说只有男人阐释了这次极限挑战的全部内涵——智慧与勇气:当遇到障碍,绕开,是一种智慧,迎上去,也是一种智慧。男人一家人显然选择了后者——其实那些鳄鱼模型非常之轻,只需轻轻一推,小船就可以顺利通过。就这么简单。——对障碍,不要怕,勇敢地迎上去,这是人世间最高明的智慧。一味地怀疑自己,往往就会失去取胜的最佳良机……

    男人站在一边,嘿嘿傻笑。

    主持人问,难道我说的不对?

    不全对。男人说,我跳下水,并非有什么大智慧,更非如你所说得那样不顾一切迎上障碍。之所以那么做,是因为那时候,我的眼镜被溅上了水……

    这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男人笑了笑,因为我是高度近视。我错误地将那些模型当成真正的鳄鱼,所以那时候,为了保护我的女人和孩子,我只能选择跳下水。人世间最高明的智慧?我想应该是,“爱”吧?

    是一尊雕塑

    男人站在很小的广场上,广场上人流如织。他的浑身上下涂满了白色的油彩,他摆出或庄重或滑稽的造型,一动不动。他将自己装扮成一尊雕塑,一尊供行人驻足观赏或者匆匆一瞥的雕塑。他的身边放一个敞口的陶瓷花瓶,那里面散落着几张行人投掷进去的零钞。他说他在工作。他的工作方式让我感到新奇。

    和他聊过天。每隔一段时间,或一小时,或两小时,他都会坐到旁边的石凳上休息,抽一根烟,或者喝两口水。我问他别人能接受您的这种行为方式吗?——毕竟这里不是欧美。他说肯定有人接受不了,但肯定有人喜欢。他指指不远处的那个花瓶,骄傲地说,我的工作不是无偿的,我靠它来糊口。我小心地问他,您的身体,有什么不便吗?他说没有。我身体很棒,一口气能做五十多个俯卧撑。我说似乎您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并不轻松。他说岂止是不轻松,是非常累。我说那为什么不试试换个别的工作?他说为什么要换别的工作?这工作难道不好么?那天,当我发现这广场上似乎缺少一尊雕塑,我就站在这里了。我可能是这个城市里最有成就感的人——只有我才敢扮成雕塑,我是城市的唯一。他喝了两口水,告诉我,他要继续工作了。然后他站起来,继续扮成雕塑。

    他的收入并不多。很多人认为他的行为是免费欣赏的,不必为他支付酬劳。他也不要,只管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也曾提醒过他,说您可以提醒别人付给您钱。他笑笑说,您见过张嘴说话的雕塑吗?我说那您可以做一个小的提示牌,放在花瓶旁边。他很不高兴地说,我又不是乞丐。

    我弄不懂他的意思。他自认为在工作,又并不要求别人必须支付他酬劳。他说他不是乞丐,那么难道他是艺术家吗?我只知道在夏天里,常常有人躲到他的阴暗里,以避开毒辣的阳光。事实上很多时候,他仅仅为别人充当了一把遮阳伞。——也许躲在他影子里的那些人,真把他当成了一尊不会疲倦的城市雕塑。

    可是后来,那个小广场真的多了一个雕塑。是真正的雕塑,真人一般大小,伫立在广场的中央。那么他,似乎是多余的了。

    那几天他变得垂头丧气,神情很是落寞。我陪他喝酒。两个人坐在石凳上,一包花生米,几罐啤酒。我说您还可以重新找个地方,比如公园,比如码头,比如超市门前,比如别的广场……他说不行,那样不协调。我问什么不协调?他认真地说,我和背景不协调,文化内涵上的不协调。我笑。我说有这么严重吗?我没敢多说。我想他把自己看得过高过重了,这远远超过事实。他扮成一尊雕塑,还要考虑雕塑与背景的搭配,还要考虑城市文化的相互协调,显然,这太过认真,认真得近似于神经质。事实上,我想,不管他如何努力,他的行为也是乞讨或者接近于乞讨。那不过是一种文明的或者文雅的乞讨方式而已。我想那并不是真正的艺术。

    几天后他就重新开始了工作。仍然是那个小广场,仍然在身上涂满白色的油彩,仍然扮成一尊雕塑。他充分利用了那尊真正的雕塑。那雕塑真人一样大小,那雕塑手持一把宝剑。有时他也会手持一把宝剑,扮成与雕塑对决的剑客;有时他会手捧一个剑鞘,扮成雕塑的徒弟或者仆人;甚至,有一天,他蜷曲双腿躺在地上,扮成被雕塑杀掉的敌手。他与雕塑浑然天成,真假难辨。——他其实也是一尊雕塑。

    他的收入似乎比以前多。我想这是对一尊敬业雕塑的最好奖赏。

    那天我请他喝酒。还坐在那个石凳上,还是一包花生米和几罐啤酒。是正午,我记得阳光很毒。我说您近来收入不错。他说是这样。不过那些钱,我只能拿走一半。问他为什么只能拿走一半,他说,另外一半,想上交市容部门——他们是城市雕塑的拥有者。我说谁规定的?他说没有人规定。可是必须这样。您想,我们两尊雕塑赚下的钱,岂能由我一个人独吞?不管他们接不接受,我都会把钱分出一半给他们。把钱给了他们,我才心安。我说你也太认真了吧。他喝下一口酒。他说,您不懂。

    我当然不懂。我搞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固执。他的行为甚至带有一些自虐的色彩。可是现在,我知道,他已经不再是乞丐。——其实他以前也不是。——只不过,我,以及城市里大多数人,自以为是地把他当成一位乞丐。

    问他留下的那一半钱够不够花。他满意地说,够了……我还有一个读大学的儿子,我还得为他赚学费。我问他的学费全部靠您吗?他说是……我是离过婚的。问他,您儿子同意你以这种方式赚钱吗?他苦笑。他说,当然不同意。他不仅仅是怕我辛苦,还因为,在他看来,我的行为是怪异和荒诞的,是令他感到羞愧不安的……他甚至偷藏过我的油彩。我说那您还要做?他说,要做。因为他是我的儿子。因为我的儿子在读大学。因为读大学是要花钱的。

    我们很长时间没有说话。他脸上的油彩几乎全部被汗水冲掉。他开始为自己补妆。他一边往脸上抹着油彩一边说,总有一天他会懂我的,就像您懂我一样。然后他站起来,他说中午我想加加班。他要开学了,需要很多钱……

    我想我愧对他的夸奖。因为我曾经把他当成一位乞丐。还因为我其实并不懂他。我永远无法深入他的内心,或许也永远无法理解他的行为。现在我只知道他是一尊雕塑。而这尊雕塑,对我们来说,似乎可有可无。——不管他把自己看得有多重要。

    今天他扮成一位帝王。那尊真正的雕塑成为他的护卫。一位娇小美丽的姑娘缩在他的影子里,急急地往脸上扑着香粉。他站在那里,高傲着表情,一动不动。他为姑娘遮挡了阳光,却无人为他擦一把汗水……

    第四辑:感悟——原谅别人等于解脱自己

    主题语:

    有时候就是这样。这世上的确有龌龊、有阴暗,有我们想不到的复杂。我们不喜欢这一切,可是我们无法改变。然而我们可以改变自己。我们可以努力把自己变得非常优秀。你变得足够优秀,那么,你才有战胜这些龌龊和阴暗的可能。当你的才华光芒四射,任何龌龊和阴暗,都不能够将之遮挡。

    把山当成一块石头

    几年前一个假期,我和几位朋友相约去爬山。那是一座阶梯形状的山,确切说,是两座紧紧连到一起的山,一高,一低。我们的目标是到达最高峰。这必须首先把那座较低的山踩在脚下,然后以那里为起点,继续攀登。

    平日里朋友们大多以车代步,是属于那类被娇惯坏的城市人。这次去爬山,虽然一个个豪情壮志,可当终于艰难地爬到那座较低山峰的峰顶时,一个个还是不想动了。其实对我们来说,爬山不过是一种消遣,没必要太过认真。既然已经抵达了某一个山顶,既然已经把某一座山踩在脚下,那么,也算一种成功吧?于是我们决定停下来,在那里聊着天,喝着水,吃着干粮,只等养足了体力下山。

    只有一个人没有放弃。在得知我们不肯继续攀登以后,他独自一人向那座更高的山进发了。平日里他也是以车代步的,并且,他是我们这些人里体质最差的一个。谁也不知道,在那时,他怎么会有那么大的信心和勇气?

    黄昏的时候,我们到山下集合,再一次见到了他。他已经下来了,正拿出他在山顶上拍摄的照片给我们看。似乎他并不累。他的表情非常轻松。

    我问他,你为什么一定要爬上山顶呢?你的信心和勇气,是怎么来的?

    他说,我们最初制定的目标,不就是要爬上山顶吗?其实我不过是把较低的那座山,当成一块较大的石头。即使我把它踩在脚下,也不过是踩了一块石头。这当然不是终点。不过这块石头无疑垫高了我的双脚,使得我距最终的胜利,近在咫尺。

    我想他说的对。生活中我们定下的很多目标,其实,不过是更高目标的一块块垫脚石。我们抵达一个目标,其实并没有成功,这不过让我们距更高目标更近一些而已。要抵达最终的成功,就必须不断地把每一个胜利踩在脚下,把每一个胜利,都当成实现终极目标的一块垫脚石。

    把山当成一块石头,我们还怕什么呢?把山当成一块石头,我们就没有理由,在这块石头上停下脚步。

    不要站错你的队伍

    一位年轻人找到一位智者,向他诉说自己的苦恼。

    我是一位作家,年轻人说,我的作品虽然比不过鲁迅,比不过莎士比亚、泰戈尔、卡夫卡、卡尔维诺,但是我相信,我的作品还是非常优秀的。我出过很多书,得过很多奖。我自认为可以挽救人的灵魂,导人从善。可是为什么,似乎总是有人在排斥我、挤对我呢?

    哦?智者问他,哪些人在排斥你?

    如果是作家同行们,也便罢了,这说明我的作品还不够好。年轻人说,可是排斥我的都是与文学毫无关系的人,比如商人、农民、警察、白领……

    何以证明他们排斥你?

    比如说,我去参加一个商人的聚会。当论到我发言时,我就会跟他们探讨文学、探讨小说,这时候他们就会说,哦,文学!文学有什么用呢?小说有什么用呢?作家又有什么用呢?能促进贸易吗?能解决经济危机吗?再比如,我去到田头,跟那些农民们闲聊。当不小心聊到文学,他们就会摇着头说,哦,又是文学!文学有什么用呢?能吃吗?能穿吗?能改善生活吗?能灌溉庄稼吗?

    就是说他们不但对你毫无兴趣,甚至会反感你的存在?

    正是这样。年轻人说,因为这些,我很苦恼。

    智者想了想,说,现在,你跟我来。

    智者把年轻人带到一个花坛前。花坛里开满了红黄相间的郁金香,芳香四溢。智者指了指花坛一角,问年轻人,那是什么?

    年轻人看了看,皱皱眉头说,那是一棵草。

    你说得很对,智者走过去,弯腰将它拔掉,这的确是一棵大煞风景的杂草。

    然后,智者对年轻人说,现在,请再跟我来。

    这次他们来到一块田地前。田里生长着绿油油的庄稼,生机勃勃。智者指了指田地的一角,问年轻人,那又是什么?

    年轻人看了看,再一次皱皱眉头说,那也是一棵草。

    你说得很对,智者走过去,弯腰将它拔掉,这的确是一棵与庄稼争抢养分的杂草。

    可是您到底想告诉我什么呢?年轻人有些不解。

    我想告诉你的是,其实,刚才我们在花坛里看到的并不是一棵草,它只是一棵瘦弱的庄稼;同样,我们在庄稼地里看到的也不是一棵草,它只是一株没有开花的郁金香。智者笑着说,之所以我们会认为它们是草,会认为它们毫无用处,甚至讨厌它们,不允许它们长在那里,只因为它们长错了地方,站错了位置。所以,它们首先会受到排斥,然后会被除掉……

    您是说,人们排斥我,只因为我站错了队伍?年轻人恍然大悟。

    正是这样。智者摊开两手,说,道不同不相与谋。不要站错你的队伍,是你事业成功的前提,也是最最简单的人生智慧啊!

    藏在石头里面的马

    我给几个城市孩子讲述雕刻家与男孩的故事:

    说一个雕刻家历尽艰险,终于来到深山。他选中一块巨大的花岗岩,开始了他的工作。每天雕刻家都在认真地对付这块石头,叮叮当当,一斧一凿,他的工作看似繁琐并且枯燥。有一天,一个男孩偶然经过这里,他盯住雕刻家看了半天,奇怪地问他:“你在找什么?”雕刻家胸有成竹地回答他:“你就等着瞧吧!”

    一个月以后,当男孩再一次来到这里,他大吃一惊:那块石头已经变成了一匹栩栩如生的骏马!再看那位雕刻家,抱着两臂,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雕刻家对小男孩说:“我说的没错吧?”小男孩张大嘴巴,诧异地问雕刻家:“可是,你怎么知道石头里面有一匹马呢?”

    按照讲故事的套路,故事讲到这里,便结束了。我问那几个孩子,听了这个故事,他们是否有话要说。

    一个孩子说,故事说明了雕刻家技艺超群,以至于让那个男孩误认为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匹真正的马。

    一个孩子说,故事说明了那个小男孩太幼稚,他根本不知道雕刻家不是在“寻找”一匹马而是在“制造”一匹马。

    一个孩子说,故事说明了做事情要持之以恒。只有持之以恒,最终才能够拥有像雕刻家这样的完美技艺。

    ……

    我对他们说,你们说得都完全正确。本来,之于对故事的感悟,不同的人,肯定也会不同。可是我想告诉你们的是,昨天我给一个乡下小朋友讲过这个故事,他对这个故事,有着与你们完全不一样的见解。他这样说:是啊,石头里面,怎么会藏着一匹马呢?

    尽管乡下的石头比城市的石头多得多,尽管这个小朋友天天盯着这些石头看,但他似乎有点蠢——他竟然会相信石头里面藏着一匹马。这是这些城市孩子在经过一番讨论以后,得出的结论。

    可是多年以前,也有另一个小男孩问过另一个雕刻家同样的问题:你怎么知道石头里面有一匹马?我说。

    后来呢?孩子们问。

    后来,多年以前的小男孩,变成了现在的雕刻家。

    放龟记

    与友人经过花鸟市场,见有小龟在卖。龟壳微红,龟眼黑亮,龟爪金黄,煞是喜人。

    蹲下来看,随口问,多少钱一只?答,五十块。这才有些后悔,倒不是疼钱,而是我一直养不好宠物。花鸟虫鱼,喜欢归喜欢,但到我这里,时间稍长,便无精打采,死伤惨重。忙寻个借口,今天没带钱。想不到朋友马上站出来,票子抖得哗哗响。我有!小龟于是到我家。

    尽管悉心照料,小龟还是渐渐失去龟的风采。喂它鱼虾,偶尔择一口,像吃中药般费劲;喂它肉,喂它龟食,根本不予理睬。几个月过去,龟壳颜色不再鲜艳,眼神也开始黯淡。想,假如小龟继续在我这里生活,哪天有个三长两短,便是犯下罪过了。于是决定将它放生。

    选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带上小龟,直奔市郊山脚处一个池塘。池塘不大,有蒲,有苇,有鱼,还有龟。蒲和苇为土生土长,鱼龟则多是人们放生所至。有人买鱼买龟,不为饲养,只为行善;也有如我这般,不忍看它死于己手。池塘边,繁花似锦,绿树成荫。

    刚把龟放进池塘,便晃来一个垂钓者。垂钓者无视我的存在,拉开架式,甩出钓线。然后,悠哉悠哉地为自己泡了一壶功夫茶。

    怎么能在这里垂钓?我提醒他说,这里的鱼多是放生过的。

    可是并不等于全部。他说,现在无鱼咬饵,怎么能肯定我钩上来的鱼一定是别人放进去的?

    ——看来,今天我遇到的,是一个刁民。

    那也不行啊!我只好继续提醒他,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你懂不懂?去别的地方钓鱼不行吗?

    当然行。他说,可是谁规定不能在这里钓鱼?法律吗?市规吗?

    问题是,万一你钓上放生的鱼怎么办?

    带回家吃掉啊!他说,既然他们把鱼放生,那么,鱼就不再属于放生者而属于大自然了,对不对?我从大自然里钓的是鱼又不是大熊猫,这不犯法吧?

    ——看来,我遇到的不但是一个刁民,还是一个难缠的喜欢狡辩的刁民。

    难道你没有一点敬畏之心?我说,万一你钓上乌龟怎么办?也把乌龟杀了?

    你的意思是杀鱼可以,杀乌龟就不行?他说,这叫什么逻辑?再说什么叫敬畏之心?假如我敬畏蚊子和苍蝇——别说这不可能——是不是我就可以指责你杀死我放生的蚊子和苍蝇?是不是我就可以对全世界宣称:打死苍蝇和蚊子是不对的!对不对?你敬畏的,不一定就是我敬畏的;我敬畏的,也不一定就是你敬畏的。所以你要谈论敬畏,最好去找有相同信仰的人谈。跟我谈,对牛弹琴了。

    说着话,有鱼上钩。收线下网,好家伙,一条足足三斤多重的红鲤鱼。你也喜欢钓鱼吧?垂钓者一边将鱼从鱼钩上摘下,一边说,你在河里、在湖里、在水库里、甚至在大海里钓上来的鱼,又怎么肯定不是被别人放生过的呢?那怎么办?不钓鱼了?不吃鱼了?

    我哑然。我喜欢钓鱼,也喜欢吃鱼。我不能肯定那些钓上来的鱼和吃到嘴里的鱼是不是经过了放生。可是看着那条鱼在他的手里挣扎,还是心生了恻隐。于是跟他商量,我买下这条鱼,然后把它放了。

    伪善!他说,就算我收了你的钱,就算你放掉它,它肯定还会被第二次钓上来。那时谁来救它?你肯定不会,因为你看不到。因为你看不到,所以你心安,是不是?同样的道理,你放生的龟呢?假如哪一天它被钓上来,送进饭店,被杀死,变成菜肴,那么,最初的凶手是谁?当然是你。可是你仍然心安,因为你看不到。不过,无论你是否看到,你都是凶手。你决定了它的死亡,而不是捕龟者、厨师或者食客……

    可我是为它好才将它放生的。我急忙辩解。

    为了它好?那你为何不在买过来的那天就把它放掉?你放它,是因为它越来越蔫,于你再无用处。假如每一天它都充满活力可爱机灵,你舍得放?

    我彻底无语。我不得不承认,我之所以放掉它,不仅因为我怕它死于己手,还因为我对它早已厌烦。

    ——我怕它死于己手,于是“嫁祸于人”。这于我,是开脱;这于它,没有任何用处。

    ——当它不能给我增加快乐,我便将它抛弃。有时候,放生等于抛弃。而抛弃,等于死亡。

    夜里,梦见自己变成小龟。池塘里,池塘外,危机四伏。

    空瓶子

    没有考上理想中的大学,他心灰意冷。仿佛一切都失去了意义,他认为自己正在经历人生中最大的困难与挫折。整个暑假他浑浑噩噩,看什么都不顺眼,干什么都没有精神。临开学时,父亲问他,想不想做个游戏?他问,怎么做?父亲找出一个空瓶,说,我们假设这个瓶子可以装得下你一生中所有困难和挫折,那么现在,对你考不上理想大学这件事,你认为装多少合适?他想了想,说,半瓶吧。父亲拿来一瓶酒,让他往空瓶子里倒,他毫不犹豫地将手中的空瓶装满一半。父亲用蜡和木塞将瓶口封紧,说,等你认为挫折完全过去的时候,再把这半瓶酒喝光。

    上了大学以后,他才发现问题并没有想象中严重。他竟然发现自己狂热地喜欢上自己的专业,他甚至庆幸自己能够来到这所大学。假期回家,跟父亲说了,父亲便拿出那个酒瓶,说,现在你认为你的挫折完全过去了吗?他笑笑,将半瓶酒匀进两个酒杯,和父亲对饮。是烈性酒,他只能喝下一点点。父亲一边和他喝着酒一边说现在你是不是觉得当初你把困难夸大了?他不好意思是笑笑,说,好像是这样。

    大三那年,他失恋了。被人抛弃的滋味让他突然对自己失去信心,对这个世界失去了信心。假期回家,在父亲的再三追问下,他把与那个女孩的一切都告诉了父亲。父亲问我们接着做那个游戏?他点点头。父亲问他,那么现在你认为,往里面装多少酒合适?他想了想,将空瓶装满三分之一。父亲问感情的事情难道没有学业重要?他笑笑,不语。父亲再把瓶口封紧,对他说,等你认为这件事情已经不能再影响到你的心情时,就把这些酒喝光。

    尽管失恋给他造成很大打击,尽管这打击让他在很长一段时间神志恍惚,但恋爱毕竟不是生活的全部。半年过去,他再一次恢复了以前爱说爱笑的样子。失恋会让一个人长大,他甚至感谢自己的这段经历。当然,过年回家时,也再一次和父亲喝掉那三分之一瓶烈性酒。酒喝完,父亲说,你觉得这一次,你把失恋这件事情夸大了吗?他仍然笑笑。他说,好像真的是这样。

    然后,毕业,却找不到理想的工作。一切都与大学时的憧憬相距甚远,他感到前途渺茫,一切充满了未知。父亲打电话过来,说不妨回家休息一段时间,待有了好的精神状态,再回去找工作不迟。听了父亲的话,他再一次回到老家。父亲仍然拿出那个空瓶,说,把你现在认为的困难装进去吧。这一次他想了很久,却只往里面倒进去一点点酒。父亲问够了?他说足够了。父亲问你正在经历的,就这点困难?他说是,就这些,也极有可能被我夸大了。

    一个月以后他重新返回城市,竟然顺利地找到了理想的工作。过年回家时,和父亲一起,将那点酒喝掉。

    晚上和父亲一起去海边散步,父亲的手里拎着那个空空的酒瓶。父亲说其实你面临的困难和挫折越来越大——学业,情感,事业——这些对你的人生越来越重要,可是你却认为它们一次比一次小……他说的确是这样,可是当我喝掉那些酒时,我才发现,我当初真的是把这些困难和挫折放大了。父亲说那么这个瓶子还有继续留下来的必要吗?他说我认为没有必要了……尽管今后我肯定还会遇到更大的困难和挫折,但我知道,所有的困难和挫折终会过去,再回首时,你看到的,不过是一个空空的瓶子。

    父亲笑了笑,将手中的瓶子,扔进了大海。

    蓝色的土地

    常有外地朋友对我说,住在海边多好啊!问他们,好在哪里?普通的回答多是,大海很美。诗意的回答多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也有说海边空气好的,吃海鲜方便的,让人变得安静的,等等。回答大同小异。

    所以常常想,不是大海边出生的人,很难真正懂得大海。换句话说他们所认识的大海是“平面化”的,太过美好。而真正的大海是“立体化”的,有其不美好甚至暴虐的另一面。

    比如台风。比如海啸。

    但这些还并不足以让大海可怕甚至可恨:海啸毕竟属于小概率事件,台风毕竟可以提前防范。我所说的可怕并且可恨的大海,是大海给它的人们所带来的缚束。这让很多远离大海的人难以理解,却是事实。

    多年前我在山东荣城呆过一段时间,上过捕捞公司的渔船。那次我在渔船上呆了半个月,也整整吐了半个月。每一天我都在吐,到最后,只能蹲着走路——起来便天旋地转,根本站不住。本以为只有我这样初上渔船的人才会晕船,问船长,船长说,即使二十多年的老船员,遇上恶劣天气或者身体不适,照样会晕船。其程度,甚至比我还要强烈。

    晕船,寂寞,孤独,危险,加上超负荷的劳动,没上过渔船的人,很难体会到那种“抬头就是天,低头就是海”的日子。问过一些船员,既然不喜欢打鱼,为什么还要做?他们的回答千篇一律:不打鱼,干什么呢?

    那里的土地极少,远远满足不了耕种。没有土地,就只能靠打鱼养活家人。他们把大海叫做“蓝色的土地”。他们说,我们与那些农民一样耕作。不同的人,他们是在黄土地或者黑土地上耕作,我们是在蓝土地上耕作;他们不会晕地,我们会晕船;他们可以休息一个晚上,我们只能四小时四小时地休息;他们没有生命危险,我们每时每刻都可能丧命。

    毫不夸张地说,他们中的很多人,对大海深恶痛绝。但是没有办法。打鱼是父辈和自然条件留给他们的唯一出路,他们没有选择。

    大海在给予他们富足的同时,也剥夺了他们的另外一种选择。

    这像极了很多农夫对于土地的感情。我相信他们热爱土地,同时也憎恨土地;他们眷恋故土,同时也拒绝故土。这一切加起来,便成为“爱”——这绝非几个旅游者吟几首诗照几张像发出几声赞美的那种“爱”,而是一种看透悟透的那种爱。

    因爱而恨,因恨而爱;爱中有恨,恨中有爱。这样的爱,复杂、炽烈、饱满并且深邃。

    我没有做过渔民,但我已经在大海边生活了太久。我了解大海的脾性,知道它哪里好,哪里不好,哪里悠远,哪里无常……知道它给人们带来了多少幻想、快乐、希望和绝望……我懂它,所以我才有资格爱它。就像朋友,就像夫妻,把对方看透了,还能爱,这爱才长久,才有说服力。

    我爱大海,不仅因为它美丽,富饶,壮观,深遂,还因为它是蓝色的土地。

    屁大点事

    无疑,在诸如打嗝、打喷嚏、剔牙、挖耳朵、抠鼻孔等等不雅之事中,当众放屁最令人难堪。甚至可以说,你努力维持的个人魅力,你努力经营的个人形象,都极可能在那个熟悉并且令人讨厌的细小声音里土崩瓦解。

    世上绝没有任何声音,比一屁之声更令人讨厌,更令人难堪,更令人恐惧,更令人不知所措。

    所以,大多人都学会了掩饰。继续不动声色,继续谈笑风生,继续写字,看电影,吃饭,等等。虽然痛苦,但是毕竟可以掩饰和伪装——掩饰和伪装本就是人类之强项。然气味是掩饰和伪装不了的。再帅再儒雅的男人,再美再动人的女人,其屁之气味也与普通劳苦大众的没有区别。——上帝在某些地方,的确很公平。

    气味不像光,可以轻松地寻到来源。当气味散开,气味的源头,便变得模糊。不快是自然的,然而,冤无头,债无主,既然气味无出处,也只好作罢。皱皱眉头,或者扭过头去,继续自己的事情。其实就算找到源头又能怎么样呢?因你,也做过同样的事情。所以只好宽容。——如果自己的过错同样发生在别人身上,我们的宽容,就变得容易得多。

    但有时,这种事情却掩饰不住。其主要有二,一,只有两个人时;二,声音清脆响亮时。这时便会有故事发生,人类的聪明才智也会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见过一女,很漂亮,聚会吃饭时,响过那么一下。声音不大,却很清晰。大家都是有素质之人,假装没听见,继续吃饭。然此女却欠欠身子,将椅子往前拖动一下。椅子与地板摩擦,发出“吱”的一声。此女笑笑,说,什么破地板?响个没完?大家都笑了。为她的机智。

    听过很多类似的故事:说某女在众人面前突放一屁,或发生在公车,或发生在影院,或发生在朋友聚会时,当大家不快时,便有一男站出来,说,是我放的。于是此女颇为感激,便与此男交了朋友,有了感情,结了婚,生活从此美好。想想此男泡妞成本极柢,一句话,便够了。况且,其实,在当时,又有谁肯相信此男的话呢?心知肚明,给此女一个台阶而已。

    可是我见过这样一位女人。响声过后,她站起来,抱歉地对别人说,对不起啊!于是,很佩服她的勇气。再细想,有什么大不了呢?一个屁而已。并且,如果你有恻隐之心,便不忍让一位女人为一个屁受尽折磨。我等不会作诗,换成某位唐代诗人,甚至有可能为此作出一首“吐气如兰”的千古佳句吧?所以,时间久了,变香的,并非仅仅是酒。

    然不管如何,之于此事,大多人仍喜欢憋着。实在憋不住,便只好憋了声音。连声音都憋不住,便只好假装无辜。不看不知道,一屁真奇妙。再细想,生活里,一生中,又岂止一个屁事如此?

    屁大点事。屁,大事。

    原谅别人等于解脱自己

    我的一位朋友,这么多年来,一直生活在愤怒、沮丧、仇恨和痛苦之中。

    其实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朋友和他的同学一起大学毕业,一起去一个公司试用。他们是无话不谈的哥们,这之前,亲如兄弟。

    他们一起拜访了一位大客户,几乎谈成一单大生意。已经有了初步的意向,只等第二天签合同。朋友和他的同学非常兴奋,在宿舍里喝酒庆祝。结果朋友酩酊大醉,一直睡到第二天凌晨。醒来后,发现他的同学不见了。等去了公司才知,他的同学竟趁他烂醉如泥的时候,再一次拜访了那位客户,并提前签成那单生意。当然,所有的功劳都成了同学一个人的。

    朋友找他算账。对方辩解说,喝完酒,心里不踏实,所以打算连夜将那个合同搞定。想和他一起去,可直叫了他半个小时,也没能把他叫醒。朋友当然不信,和他争吵。可是有什么用呢?因为那单大生意,朋友的同学升了职,并一直做到部门经理;而我的朋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是公司的一个小业务员。

    朋友接受了事实,继续埋头苦干。也谈成几单重要的生意,一年后也升了职。可他就是不能原谅那位同学。他和同学彻底绝交,拒绝去一切有他那位同学的场合。他告诉我,只要看到那张脸,他就愤怒到几乎无法自控,恨不到冲上前去,将那张脸砸扁。

    他说,他什么都可以宽容,但就是不能够宽容卑鄙;他谁都可以原谅,就是不能够原谅那位同学。

    其实朋友的同学多次找到他,给他道歉,说那时候刚毕业,还小,不懂事,请求他的原谅,并愿意把他调到身边,给他升职。可是我的朋友,对同学的道歉却是置之不理。他说为什么要原谅他?错误是他犯下的,他理应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这个代价,就是不理他,就是老死不相往来,就是一辈子刻骨的仇恨。

    可是我的朋友并不快乐,尽管他也升到了部门经理。可是同在一个公司,哪怕再小心翼翼,也难免会不期而遇。每到这时,朋友就会扭了头,铁色铁青。哪怕,一秒钟前他还在捧腹大笑。

    朋友说他很难受。本来,犯错的是他的同学,要受到心灵惩罚的,也应该是那位同学。怎么到最后,竟成了他自己?并且,一直持续了好几年?

    我告诉他,因为你有了太多的恨——如果这也叫“恨”的话。如果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有了仇恨,而这个人就在你身边,那么,你就会不快乐,就会陷入到无休无止的愤怒、沮丧、痛苦和焦虑之中。

    那我怎么办?朋友说,要我原谅他?

    为什么不能呢?我说,虽然他曾经对你做过很过分的事,但这件事,并非大到不能够原谅的程度。那么,你完全可以试试原谅他。你原谅他了,就不必天天记恨着他曾经伤害过你,就不必刻意去回避他,他就不再是你的敌人。事实上,这几年来,你一直在放大一种仇恨,而当一种仇恨在心中被无限放大,便变得根深蒂固起来。你想,心中被仇恨占满了,快乐放在哪里呢?你原谅他曾经的过错,其实对于你,也是一种解脱。

    虽然朋友对我的话,抱着一种怀疑的态度,但他还是在第二天,试着跟他的那位同学交流了一下。结果,多年的积怨一扫而光,他们再次成了朋友。因为不必刻意回避一位同事,所以朋友的业务做得一帆风顺,并再次升了职。

    朋友说,也许我的话是正确的。因为他的那位同学,好像并不像他一直想的那样卑鄙。几年前,也许的确是因为他喝多了,也许的确是因为他的同学年少无知,但不管如何,他决定原谅他。他说,他的目的并不高尚。——原谅了他,就等于解脱了自己。为什么不呢?

    是的。原谅了别人,就等于解脱了自己。为什么不呢?

    十万分之一的概率

    小时候她一直住在小镇子里。母亲带她去镇上买菜,需要走很长的一段路。公路不宽,车也不多,来来往往的行人,像在公路上无所事事地散步。年轻的母亲牵着她,每天在这条小路上往返。总是母亲用右手牵着她的左手,让她紧贴在自己的身体右侧,从来不曾改变。这种单调的姿势让年幼的她常感厌烦。她一边用脚踢着路边的石子,一边问母亲,为什么我总是要走在你的右边呢?母亲捋捋她额头的乱发,笑着说,小孩子就应该走在大人的右边。

    是这样?她不懂。她看着路边懒散的行人,以及公路上急驰而过的汽车,一点一点地长大。

    后来她离开了小镇,再后来她也有了女儿。每天她要带女儿去超市买菜,也需要经过一段公路。是市郊,马路不宽,车也不多,她牵着女儿的手,每天在这条马路上往返。有一天,女儿突然问她,为什么我总要走在你右边呢?这时她才猛然发觉,一直以来,她都是用右手牵着女儿的左手,让女儿紧贴在自己的身体右侧,走在马路的最边沿,从来都不曾改变。

    是啊,为什么呢?为什么她的习惯,和母亲一模一样?于是她学着母亲的样子说,小孩子就应该走在大人右边。

    那天一辆汽车紧擦着她开过去,带起一阵疾风。她惊出一身冷汗,吓得两腿瘫软,却又庆幸此时的女儿,正好站在她的身体右侧。那一刻她恍然大悟,之所以一定要用右手牵着女儿的左手,是因为,她要保护着自己的女儿啊!这样,万一有汽车朝她们碾来,走在右边的女儿,应该会安全很多。

    回老家的时候,像小时候一样,她再一次问母亲这个问题。想不到母亲和她的答案,竟然完全一致。母亲说,这样万一遇到车祸,走到右边的你,可能不会有事。

    她突然对这件事产生兴趣。她找到在交警队做事的朋友,要他帮忙查算一下,假如两个人手拉手走在人行道上,假如这时恰好有一辆汽车胡乱地冲过来,那么,走在右边的那个人,较之走在左边的那个人,避免发生车祸的概率,有多少?

    几天后朋友告知她答案,这答案令她震惊。朋友说,遇到这种情况,一场车祸将是无法避免的。但也有例外,比如右边那个人也许会幸免。因为毕竟,汽车是从马路中间冲过来的。但是这种概率很小——小到只有十万分之一。

    十万分之一,这是一个几乎可以忽略的数字。可是,她的母亲为了她,她为了自己的女儿,她们为那十万分之一的概率,竟一次也没有忽略。

    十万分的保护,乘以十万分之一的概率,其结果,就是天地间完完整整的母爱了。

    如果你足够优秀

    多年前一个夏天,我选择了报考美术师专。复试在县城的美专进行,因为全校只有我一个人通过初试,所以复试是没有老师陪同的。参加复试的头一天,父亲问我,需要我陪你去吗?我说,不用了。父亲说那你一个人去好了。反正我去了,也帮不上你什么忙。于是第二天早晨,我一个人挤上通往县城的惟一一班公共汽车。

    那是我第一次出远门。那年我十七岁。

    下了汽车,按照父亲的嘱咐,我寻了一家旅店。我记得自己很紧张,结结巴巴地跟服务员要着房间。然后我找到了第二天要进行复试的考场。考场设在那个美术师专的一间教室,在那里,我第一次见到那么多的画夹画板,第一次见到真正的石膏模型。我兴奋得浑身颤粟。能在这样的教室里画画,我愿意用所有的代价交换。已经来了很多考生,他们坐在教室里,在老师或者父母的指导和陪同下打着线条。没有多余的位子,我在那里呆了一会儿,熟悉了一下环境,就离开了。

    那天我彻夜未眠。躺在陌生的旅店,兴奋与紧张紧紧将我裹挟。我想明天将注定是我一生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日子。假如我发挥得好,就将实现画一辈子画的梦想;假如发挥得不好,那么,极有可能,我会和我的那些父辈一样,将自己的一生,消耗在地头田畔。当我第三次起床喝水,天已经亮了。

    那天我发挥得糟糕透了。我想即使我发挥得再好也没有用,因为,在等待进考场的时间里,我听到一些考生的风言风语。他们说考试完全是一种形式,而最终的人选,其实早已内定。他们的话似乎是有道理的,因为我看到校门口的轿车排成一排,我看到很多可疑的人站在那里鬼鬼祟祟交头接耳。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到世界的可怕。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原来还有另一种力量可以操纵一件事情的结局,并轻易埋葬一个人的梦想。

    考场上我告诉自己不要紧张,可是我做不到。我的手心里全都是汗。我不停地用着橡皮。——稍有素描常识的人都知道,过多用橡皮是素描中的大忌。总之那天我的发挥异常糟糕,我稀里糊涂地交了考卷,垂头丧气地回到家。

    父亲在村口接我。他不停地给我讲这两天来村子里发生的事。他做了一桌子菜,打开一瓶酒。他第一次把我当成一个男人,他给我的酒杯里倒满了酒。那天我和父亲说了很多话,但惟独没有谈起考试的事。其实用不着问,父亲能从我的眼神里读到一切。

    两个多月后,录取通知书仍然没有盼来,我知道,我考上美专的最后一丝希望彻底破灭。我终于跟父亲讲起那天的事,我告诉他被录取的人员可能内定得差不多了。为证明我的话是正确的,我给父亲举了很多例子。父亲听后,看了我很久。他说,我相信你说的那些都是真的。可是,如果你足够优秀,那么,他们就没有不录取你的道理。现在你被淘汰了,你怨不得别人。你被淘汰的理由只有一个——你还不够优秀。

    我想父亲的话是正确的。美术考场的特点是,每个人的画作都是开放的,别人都可以轻易看到。假如我发挥正常,那么,或许我还有被录取的可能;假如我技惊四座,那么,他们肯定会将我录取。可是那天我的发挥是如此糟糕——我看了很多考生的作品,他们画得都比我好。

    有时候就是这样。这世上的确有龌龊、有阴暗,有我们想不到的复杂。我们不喜欢这一切,可是我们无法改变。然而我们可以改变自己。我们可以努力把自己变得非常优秀。你变得足够优秀,那么,你才有战胜这些龌龊和阴暗的可能。当你的才华光芒四射,任何龌龊和阴暗,都不能够将之遮挡。

    当然,很有可能,你一辈子都达不到足够优秀。可是你应该有将自己变得足够优秀的想法,并将这个想法,变成为自己的行动。假如你只为“变得足够优秀”而活,那么,首先,你不会变得龌龊和阴暗,其次,你会快乐,第三,你极有可能真的变得足够优秀。

    现在我所从事的,是与画画毫不相干的职业。可是多年来我一直相信父亲的话:只要你没有成功,只要你被别人击败,就证明你还不够优秀,这时所有的怨天怨地,都是悲观和毫无作用的。你必须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这不是对龌龊和阴暗的妥协,这是另一种乐观的人生态度。

    第五辑:博爱——请参观我的花园

    主题语:

    正因为不可能每个人都这样做,所以我们才必须这样做……永远给别人留一把伞,在现在,或许是一种品质:在以后,可能就会变成一种习惯。

    茶书故里

    离开故乡已经太久。他渴望在更大的天地里有所作为。

    故乡山明水秀,气候温润,物产丰饶,民风淳朴。不仅如此,故事还出好茶,出名人。可是正因这些,他才毅然离开。他不想被囚一辈子,外面纵是凄风苦雨,他也应该在最好的年纪里,出去闯一闯。

    父亲供他读完大学,并不容易。他在大学里的花销都是父亲从牙缝里省出来的。可是不管日子多苦,两件事父亲每天必做:读书,喝茶。

    父亲有一间书房。不大,却极雅致。父亲亲手做好书架,又在书架上摆满了书。每天父亲都会去书房里坐一会儿,看看书,喝喝茶,半个晚上的时间就打发了。读书的时候,父亲不像一位农民,而像一位作家或者老师。有人来做客,恰看到父亲读书的模样,表面上夸夸父亲,言语间却带着刺。父亲笑着,说,乡下人也得读书啊!像是说给客人听的,也像说给他的儿子听的。

    父亲喝茶,则随意很多。书房里有一套精美的茶具和一把老紫砂壶,父亲却极少用。他喜欢用一个很大的搪瓷缸,抓一把茶,添满水,先是“嗞嗞溜溜”地揭着喝,待水变温变凉,就开始“咕咕咚咚”地大口喝,硬是把茶喝出啤酒的爽豪。不仅茶具如此,茶也不讲究。一般情况是,什么便宜他喝什么。父亲说他喜欢苦中带涩的味道,这话也许是真,但他知道,父亲是在为他省钱。

    父亲最喜欢的,其实是故乡的白芽奇兰。

    大学时他广交朋友,以此为荣。大四那年暑假,他给父亲捎回一罐白芽奇兰。父亲将他带进书房,洗壶,温壶,洗茶,冲茶……竟丝毫不见马虎。父亲说不是这茶有多金贵,而是咱俩能在一起喝壶茶的时间越来越少,繁琐些,时间就长了。父亲说白芽奇兰就像朋友:形美,不能对朋友有任何龌龊和不敬;色透,与朋友接触要多一点单纯,少一些杂念;香浓,要让朋友感觉到你的正直与热情;味醇,好朋友是用来品的,时间越久,越能品出其中的醇厚。父亲说,故乡也是。想了想,又说,人生也是。那天他与父亲聊了很多,直把一壶茶喝成白水。

    接下来的几年,他挤在城市,受过很多苦。每隔一段时间,他就会想起父亲的书房和茶。他对别人说,他的故乡是“茶书故里”,每至此,心都会隐隐作痛。他的年龄越来越大,父亲的年龄越来越大,亲情与乡愁既像酒,也像茶,更像一本日夜牵挂却是太久没有打开的老书。

    他娶妻,生子,为年轻时那个狂妄的理想尝尽苦头。每年只在春节时回一趟故乡,很多时他想,他与故乡、与父亲已经渐行渐远。只不过很多次,当喝了些酒,当夜里醒来,他就会想念故乡和父亲。是那种抓心挠肺的想念,他想他也许需要一种与故乡亲近的方式。

    春天时他回了一趟故乡。他陪父亲喝茶,散步,去三平寺和候山宫,去灵通岩和林语堂故居,用半个晚上的时间慢慢喝完一壶茶……他说他想回来,陪着父亲,守着几亩茶园和蜜柚林,把日子活出旧时滋味。父亲说你不好容易才在城市扎下了根,哪能说回来就回来?他说这并不矛盾。乡下一个家,城里一个家,乡下的东西卖到城里,城里的东西拿到乡下,才是生意之道吧?父亲说,这样的事情,很多人做过。他说,可是我不一样。

    他说的不一样,不仅指他亲自种茶栽柚,还因为,他有一位永远守着故土的父亲。父亲能把一本书看透,把一壶茶看透,这世间,还有什么看不透的呢?有父亲在,他的生意必会越做越大,他在城市里,也就有了根。

    是在城里有了根。他强调说,与故乡一样的根。

    他将每年的大部分时间都留在了故乡。他读书,喝茶,将日子过成旧时光里的神仙。几乎每一天,他都会与父亲喝茶,聊天,散步;几乎每一次,他都会与客户说起故乡,说起父亲,说起故乡的茶、麻枣、药枕和那位叫做林语堂的故人。他说人生其实并无多么高深的道理可讲——读一本书,喝一壶茶,守一家人,足矣。

    ——捧一把茶壶,中国人把人生煎熬到最本质的精髓。多年以前,林语堂先生也这样说。

    给别人留一把伞

    将通暖气的最后几天里,供暖公司的大厅窗口,总是挤满了前来办手续的人。是一个下午,天阴沉着,又起了风,好像随时会洒下雨来。黄昏时真的下起了雨,初冬的雨,不大,却凉,满街飞着,冰的模样和寒冷。

    工作人员拿出一些雨伞,整齐地排到门口。伞不多,全新,就像一排站立的等待召唤的士兵。有人办完手续,到门口,看下了雨,又看到伞,感激地笑笑,随手抓起一把,撑开花,走进雨里,或步行,或骑了单车,或打了出租,就不见了。然后,第二天,或第三天,或更长一段时间,他们回来,说一句感谢的话或什么也不说,将伞重新排到门口。伞与人,与雨天,与窗口工作人员,形成一种默契。

    那一对母女,终于办完所有手续。两个人走到门口,才发现下了雨。这样的天气让她们措手不及,女人看看手表,看看天,脸上露出焦急的表情。她对女儿说,看来我们要打一辆出租车了。

    女儿指指立在门边的那把伞,她说我们可以打这把伞回家。

    那是最后一把伞。淡蓝色的伞面,有着优美弧线的伞柄。——雨伞就像一位等待召唤的士兵。

    女人看看雨伞,又看看女儿。她说不行。这是最后一把伞,我们得把这把伞留给别人。

    为什么呢?女儿不解地问。

    因为大厅里还有很多人。女人说,但是雨伞只剩下这一把。

    难道他们比我们更需要一把伞吗?女儿问,把伞放在这里,不就是给我们提供方便吗?

    正因为是给我们提供方便,所以我们必须要把这把伞留下。女人说,你可以想想,当大厅里最后一个人看到下了雨,又看到立在墙角的雨伞,会是怎样高兴的表情?而当他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雨伞,又会是怎样失望的表情?他或许会认为这里的工作人员根本没有准备雨伞,或许,他们会对所有先前持伞离开的人感到失望……

    可是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女儿问,我们不过正好幸运地拿到了最后一把伞……

    假如你把正好拿到这把伞当成幸运的话,那么明天,这幸运可能就换成了别人。女人说,其实类似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公园的长椅上只剩下一个位置,比如餐馆的洗手间里只剩下一张擦手纸,比如公交车上只剩下一个座位,比如大厅里只剩下一把免费取用的雨伞……假如每个人都替他(她)后面的人想一想,那么公园的长椅就会永远有座位,洗手间里的擦手纸就会永远用不完,所有免费取用的雨伞也永远会至少剩下一把……你想想,这个世界,是不是更美好、更有人情味?

    可是每个人都会这样做吗?女儿仰着脑袋问。

    正因为不可能每个人都这样做,所以我们才必须这样做……永远给别人留一把伞,在现在,或许是一种品质:在以后,可能就会变成一种习惯。

    留得绿荫听蝉声

    算来,混迹在城市,也有二十年了。二十年所见,楼房越来越高,街道越来越宽,汽车越来越多,人群越来越挤,不由得时常感叹:我们的城市,真是越来越现代了。

    却总觉得,越来越现代的城市之中,似乎缺少了另外一些声音。比如鸟声。比如蛙声。比如虫声。比如蝉声。

    如果城市里只剩下人类的声音,这城市必是自私、高傲和孤独的,这城市里的人们也必是自私、高傲和孤独的。因为自私和高傲,所以孤独。

    其实所有的城市都有蝉声。因为所有的城市都有绿树。蝉是非常顽强的虫,有一棵树,有阳光,便够了。夏天时,蝉蜕去外壳,爬上树,日日高歌。蝉声与人类的说话声,与汽车声,与音响声,与城市的嘈杂与喧嚣纠缠一起,蝉的声音,惊恐并且微不足道。

    我说的蝉声,是指连成一片的蝉声。

    起初并没有注意,我漫步在城市的公园,忽闻一阵蝉声。蝉声有些放肆,有些嚣张,连成一片,单一的调子,却令人心安。

    那是不受打扰的蝉声。城市里,不受打扰的蝉声极其难得,让人放松。

    总以为城市的发展,不是高楼大厦,不是酒绿灯红,不是闪烁的霓虹和巨幅广告牌,也不是繁华的步行街和行色匆匆的白领。城市不是用来看的,而是用来听的。听什么?听蛙声,听鸟声,听蝉声,听风吹过花朵,花香弥漫。如此,城市才是成熟的,包容的。

    当然,城市应该有高楼大厦,应该有酒绿灯红,应该有繁华的步行街和行色匆匆的白领,那是城市的标志和符号。但是,城市还应该有属于蛙和荷的池塘,有属于鸟和蝉的树林,有芙蓉树下的女人甩起水袖,唱起“咿咿呀呀”的《霸王别姬》——城市应该有让脚步停下来,让心灵沉淀下来的去处。地理意义上的,以及心灵意义上的。

    那也是城市的标志和符号。成熟的城市的标志和符号。我认为。

    这么多年,去过太多城市,所行之处,见过太多见缝插针和过度开发,我为每一寸绿地的失去痛心疾首。有时候,真的很想说,城市不应该是这样的。这样的城市,更像钢筋与混凝土堆积起来的废墟——废墟之上新建起来的废墟——有着城市模样的废墟——繁华的废墟。

    繁华的废墟。假如城市里,缺少足够的绿荫。

    如果漫步在一条小径,慢慢走,慢慢走,突然之间,听到一阵毫无防范的蝉声,那蝉声,无论听,无论感觉,或者触摸,都是让人欣喜的,然后让人安静的,那么,这样的城市,才是成熟和包容的。

    毛毛熊

    男人坐在候车室的长条椅上,呆滞的目光瞅着脚边一个鼓囊囊的旅行包。他在等待一天中惟一的一班过路车。其实男人十天前就应该离开这个地方,但当妻子要求他和她一起回去时,他说,让我再静静呆几天吧。

    老人什么时候进来的,他没有察觉。他看到他们时,老人正领着一个三四岁的男孩站在他面前。看得出老人很累,流着汗,弯着腰,握拳轻轻捶着自己的大腿。他向旁边挪了挪,指着腾出来的空位。“您坐。”他说。

    老人朝他笑笑,坐下。她把男孩放到自己腿上,眼睛看着窗外。

    “奶奶……”“嗯。”“妈妈是不是不要咱们了?”“嗯。”“她为什么不要咱们了?”“她做的对。你不懂……”“我不懂,你快告诉我。”“长大了,你就知道了。”

    “奶奶……”“嗯。”“爸爸呢?”“爸爸走了。”“我知道他走了。我们是不是要去看他?”“不。我们要去亲戚家。”“以前的家呢?”“我们不再回去了。”“我们为什么不去看爸爸?”“因为爸爸走了。”“我知道他走了,我们为什么不去找他?”“你不懂……”“我不懂,你快告诉我。”“长大了,你就知道了。”

    “奶奶……”“嗯。”“我什么时候长大?”“很快。”“我想妈妈。”“嗯。”“我更想爸爸。他说要给我买一只毛毛熊。”“嗯。”“我想看爸爸的照片。”“等到了亲戚家再看。”“不,我现在要看。”“你怎么不听话?”“我就想看看爸爸的照片……”“信不信我揍你?”“好。我先看。看完了,你再揍我。”

    男人静静地听着一老一小的对话。本来他不想插话,但男孩的最后一句话让他心酸。他把身子斜了斜,朝向老人,“就给他看看吧!”他说,“这么小的孩子,这么想他爸爸。”

    老人叹口气,从随身携带的帆布包里拿出一个信封,又从里面抽出一张照片,递到男孩面前。“快点看!”老人的眼睛环顾四周,样子有些紧张。

    男人愣住了。他死死地盯着照片上的男人,直到老人把照片重新装进信封。

    “他是不是,叫高畋?”男人问。

    “是的。”老人不安地说。她飞快把脸转向另一侧,盯着窗台上的一盆云竹。

    “您告诉我,”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报纸,抖开,指着上面的一张照片问她:“这是他吗?”男人的胸膛开始剧烈地起伏,仿佛有人在里面拉一个巨大的风箱。

    “是的。”老人看了他一眼,再一次飞快地把脸转向那盆云竹。

    男人盯着老人,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他的胸膛有节奏地起伏,却挤出不均匀的呼吸。男人站起来,又坐下,他重新把报纸抖开,盯着上面那个已经死去的男人。

    ……一个月前的一天,这个叫高畋的男人闯进了镇上的储蓄所。他带着一把刀子,身上绑满了炸药。他没有抢到钱,却被很多警察追赶。男人慌乱之中跑向附近的一座小山,并躲进半山腰一个废弃的有着两间屋子的看林房。荷枪实弹的警察很快将他包围,男人看逃走无望,就引爆了身上的炸药。

    恐惧并绝望的男人并没有发现,在一墙之隔的另一间屋子里,正躲着一群瑟瑟发抖的人。那是八个来这里旅游的小学生和一位青年老师,那天他们来爬这座山,累了,进到看林房休息。然后他们听到有人闯进另一间屋子。再然后,房子被炸上了天。

    八个小学生,当场炸死两个。十几天后,在医院里,又死了一个。据幸存的青年教师回忆,那个男人并没有发现他们……

    男人朝老人张张嘴,却什么也没说。

    男孩再一次缠起老人,“我还想看爸爸的照片。”他说。

    老人终于火了。“信不信我揍你?”她在男孩的屁股上重重打了一巴掌。

    男孩大哭起来,“我要看爸爸!你为什么不让我看爸爸?”“跟你说过爸爸走了!”“我知道他走了,他去哪了?”“信不信我再打你一巴掌?”“你打!你打!爸爸说过要给我买一只毛毛熊的!他不会扔下我走的!”“你想知道爸爸是怎么走的吗?你想知道是不是?”老人的眼泪终于淌下来,“好!我告诉你!”

    “你不要这样!”男人急急地阻止老人。他低下身子,看着男孩,“爸爸刚才还在,和我在一起。不过你来之前,他坐上汽车走了。他得赶着去挣钱,给你买更多玩具。过些日子,他还会回来找你。毛毛熊他给你买了,让我捎给你。”男人打开那个鼓囊囊的旅行包,从里面拿出一只很大的毛毛熊,递给男孩。“你看,是不是?”

    毕竟是小孩子。男孩看到毛毛熊,就乐了:“我就知道奶奶在骗我!我就知道爸爸不会忘了我!”

    老人不安起来。“这个,值很多钱吧?”她指着毛毛熊问。

    “没事。我买给孩子的。他早想要一只毛毛熊,一直没给他买。后来他……病了,就给他买了一只,让他日夜抱着。想不到医生没能……把他救活。现在他不需要了……”男人强忍着泪,泪却还是滴下来。

    老人重重地叹口气。“什么病?”她问。

    一辆汽车在候车室门口停下来,正是男人等的那一班。男人站起来,拿起瘪瘪的旅行包,朝门口走。走了几步,他停下来,转过头,对老人说:

    “他没得病。假期来旅游,死在这儿了。是被炸死的。在半山腰的守林房。”

    秋夜,火车站广场的老人

    老人蜷缩在长椅上,头底下,枕着一个藏蓝色的包袱。包袱和老人的嘴唇一样干瘪,我猜想那里面空无一物。老人头发花白,皱纹纵横,灰色的嘴唇黯然无光。她综合并叠加了老年人的所有特征。这样的年纪,这样的老人,本该坐在家里,看着电视,逗逗外孙,浇浇花草,喂喂小猫小狗,然她,却蜷缩在火车站广场的嘈杂与冷风里,打着轻微的鼾。

    她睡得很香。

    这样的环境,睡得香,只有三种可能:她一直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她早已习惯;她太累了。

    哪一种,都令我心痛,乃至心碎。

    是秋夜,起了风,老人的白发在秋风里飘扬。却有不屈不挠的蚊子,成群结队,围着老人,“嗡嗡”叫着,瞅准机会,猛扑上去,将老人叮咬。

    老人似乎毫无察觉。

    我想起我,想起我们。很多时,我们的家里即使只有一只蚊子,我们也会兴师动众,不将之消灭肯定不能睡得安稳。而老人,在蚊子的包围和叮咬之下,竟睡得香熟。

    老人翻一个身,一只手轻轻搭上另一只手。她的身边走过去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孩子。孩子看看老人,问男人,这个奶奶怎么不回家?男人笑笑,说,也许她没有家。孩子不解地眨眨眼睛,问,她怎么能没有家呢?喜鹊有家,蚂蚁有家,蜜蜂有家,小猫小狗都有家。她怎么能没有家呢?

    她怎么能没有家呢?男人不会跟这个孩子解释什么。事实上,除了老人自己,谁也无法解释。也许连老人自己都无法解释——她为什么没有家呢?

    无论她有没有家,无论她为何没有家,无论她生活得如何,孤寂或者无所谓孤寂,饥饿或者无所谓饥饿,寒冷或者无所谓寒冷,只要她躺在火车站广场的长椅上,这世上的所有,就全都有责任。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制度,社区,街道,她的亲人,她的邻居,我,我们,每一张从她身边漠然经过的脸孔,全都有了负责。老人不应该属于火车站广场的长椅——她可以属于任何地方,但绝不可以属于火车站广场的长椅。

    ——老人甚至不能进入相对温暖的候车室里睡上一觉。因为老人没有车票。没有车票,就不能进入候车室,好像很多时,我们的某些规矩、制度、做法,只针对一些穷人,一些可怜人。它们冷冰冰地对待着一位老人,我不知道,让一位老人进入候车室,在污浊并且混乱的塑料椅上睡一会儿,会给他们或者我们,造成什么样的损失。

    我在火车站广场的长椅上坐了两个小时,老人在广场的长椅上睡了两个小时。两个小时里,老人安静地睡着,周围的一切,似乎都与她无关。只是我不知道,熟睡的老人有没有梦,梦里她会不会有家,又是否会梦起属于她的年轻时代?

    请参观我的花园

    请参观我的花园吧。女孩说,这是世界上最漂亮的花园。这是花园的栅栏,栅栏上爬着的那些牵牛花儿,都是我亲手播下的种子。栅栏很低,这样行人即使站在街上,也可以看见花园里的鲜花。你知道栅栏外边正开着的是什么花吗?你当然不会知道。是金银花!难道你没注意吗?一黄,一白。一金,一银。是我春天时栽下的,想不到这么快就开了花……

    我带你进花园里看看吧。女孩说,你慢慢看,这个花园大着呢。你跟住我,沿着卵石小路走,千万小心长着尖刺的蔷薇枝。你还要小心蜜蜂,这个季节的蜜蜂是最多的。当然,只有花开得多,开得好,开得香,才能引来成群的嗡嗡叫的蜜蜂……你知道这丛金黄色的是什么花儿吗?是四季菊!人们说四季菊只能栽在花盆里,我却成功地将它们移到了花园……

    这棵树叫做合欢树。女孩说,你认识合欢树吗?你读过作家张贤亮的《绿化树》吗?我在收音机里听过。那里边说的绿化树,就是合欢树。你来得晚了,没赶上它开花。如果早几天来,早上十天,或者早上半个月,你会就看到它粉红的绒毛一样的花儿。花开得很盛,堆着,挤了满树,就像撕了一片晚霞铺到树上,哪怕离花园很远,你也能闻到甜丝丝的花香。合欢花,又叫马缨花……

    这棵树你肯定认识。女孩说,是的,这是桃树。这棵桃树是我从乡下带回来的,一开始它只是一棵树苗,又瘦又小。你知道这是什么桃树吗?是扁桃。你看到树桠上的桃子了吗?是扁的,不大也不红。但是非常甜呢。你要不要尝一个?你应该尝一个的。你知道扁桃又叫什么桃吗?叫蟠桃!我猜你肯定大吃一惊吧。当年孙猴子看守王母娘娘的蟠桃园,看的就是扁桃。所以你千万别小瞧我这个花园,有王母娘娘的蟠桃呢……

    知道这几棵是什么花吗?女孩说,你说对了,都是玫瑰花。这是红的玫瑰,这是紫的玫瑰,黄的玫瑰,白的玫瑰……知道一天里什么时候玫瑰花最漂亮吗?当然是早晨。早晨,花苞上还沾着露珠,花瓣好像是透明的,早起的蝴蝶在花苞上跳起舞,淘气的猫咪在花丛间扑着蝴蝶……玫瑰是爱情的象征吧?等我长成穿着白裙的大姑娘,我想会有一位很帅的小伙子送我大红的玫瑰……

    你再看看这边,女孩说,这边的花儿更多。江斯蜡,鸡冠,夜来香,巴西红,老来娇,太阳花,一串红,石榴……这边还有一棵无花果树。你知道吗?无花果树是世界上唯一一种一年结两次果实的果树呢。无花果成熟了,外面仍然是绿的,里面却早已红艳艳了。熟透了,就会裂开一点点,你站在树下,满树的无花果都在朝着你笑……

    我的花园还不错吧?女孩说,很多人对我说,这是世界上最漂亮的花园。我让你看了花园里所有的树所有的花,你肯定很高兴,是吧?看看,你的嘴都笑歪了。当然这是不能白看的,你知道,每天我都要给这些花花草草施肥、浇水、喷洒农药……我为这个花园付出了辛勤的劳动……给多少钱?你看着办,多一些,少一些,都行。你放心我从不乱花钱,我会把这些钱存起来,等我弟弟上了大学,给他用……你小心别被这些蔷薇枝扎伤了腿……好了,现在我们关起栅栏门……

    男人微笑着,从口袋里掏出十块钱。非常感谢你,他把钱递给小女孩,这的确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花园。并且我相信,你的花园会一天比一天漂亮……

    男人跟女孩道别,走向不远处等候的女儿。女儿不高兴地撅起了嘴巴,说,整条街都知道她是疯子,你竟还给了她十块钱……

    男人冲女儿笑笑说,刚才她真的很快乐呢。

    女儿说她的快乐非常重要吗?我在这里,等了你将近半个小时……

    男人说当然,她的快乐非常重要。尽管她是疯子,可是她和你一样,不过是一位小女孩……更何况,她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给了我一个非常漂亮的花园……

    远处的女孩,安静恬淡,脸上遍洒阳光。她的膝盖上放一张卷了毛边的纸,纸上胡乱地抹涂着一些简单的线条和各种杂乱无章的颜色。在那上面,你根本分不清哪些是树,哪些是花,哪些是蜜蜂,哪些是栅栏……

    幸存者

    幸存者被掩埋两天以后,被人救起。她记不清那些救援者的脸孔,她只记得金黄色的马甲在眼前晃来晃去。

    幸存者被转移到另外一个城市,然后,又被一位好心的女人接回了家。那是一位和蔼美丽的中年女人,独自住一栋很大很结实的房子。她告诉幸存者,她还有一个在外地读着大学的女儿。幸存者见过她女儿的照片,照片放在茶几上,照片里的女孩冲着她笑。女孩清纯靓丽,像她一样健康和年轻。

    幸存者喝着热汤,听女人柔声细语地安慰她。现在幸存者已经不怕了,可是她的心,仍然高悬在半空。与母亲失去联系已经整整五天,她常常想,自己的母亲,是不是,已经不在了?

    这世上,母亲是她惟一的亲人。

    幸存者跑过所有的医院,将贴在医院外墙的伤员名单看了一遍又一遍;幸存者守在医院大门外,紧紧地盯住救护车送来的每一位幸存者;幸存者找遍报纸的每一个角落,搜遍医院走廊里的每一张寻亲条;幸存者找到民政部门,找到电视台,找到广播电台,甚至找到殡仪馆……没有用,她找不到自己的母亲。

    幸存者坐在舒适的餐厅里,喝一碗飘着蛋花的汤。女人守在她的身边,安慰她说,你不要着急。

    幸存者不说话。

    女人说也许她就在下一批伤员里……说不定明天,你就能够见到她。

    幸存者抬起头,泪水盈满眼眶。她说如果妈妈去了,我也不想活了……如果妈妈真的去了,我怎么活?

    女人吓了一跳。不要乱说,她轻轻握住幸存者的手,你们都会没事的。

    幸存者哭了起来。嚎啕。她抱紧女人,她向女人大喊妈妈不在了……妈妈她肯定不在了……幸存者不停地发抖,如同寒风里无助的树叶。

    几天以后,幸存者终于把注意力,集中到广场上临时搭建的灾民帐篷。

    她没有母亲的照片。她只能向那些灾民讲述母亲的样子。

    她说她四十七八岁,个子不高,却留了很长的头发;她语速很快,说话时,嘴角喜欢带着笑;她在地震前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说要去超市买些菜;她戴着厚厚的眼镜,她是一家工厂的会计;她姓安,安全的安,平安的安;那天她穿着米黄色的长裙,黑色平跟鞋……她问你们见过她吗?或者,听说过她?

    没有人见过她。没有人听说过她。没有人能够为幸存者提供哪怕一点点有用的线索。

    幸存者无力地靠着一面墙,无声地恸哭。

    幸存者站得累了,坐下,深埋下头。是午后,不断有人从她身边走过去,然此时,她再也不敢将头抬起,将目光停留在那些人的脸上。她怕失望。怕绝望。怕哀伤。怕痛。她受不了那种深彻骨髓的痛苦。慢慢地,如同蚂蚁,千牙万齿,一点一点地,啃噬着皮肤,肌肉,血管,骨头,真真切切的痛苦,放大一百倍一千倍的痛苦,直达心脏。母亲真的不在了吧?母亲肯定不在了。也许,临死以前,母亲的手里,还紧紧地抓着她爱吃的西红柿吧?

    幸存者坐得累了,倚着墙,慢慢躺下来。她在午后的阳光里睡着了,蜷缩着,如同一只可怜的流浪至此的猫。她看到了她的母亲。她清晰地看到了她的母亲。——只有在梦里,她才能够看到母亲。

    梦里的母亲,也在到处寻找着她。

    母亲说你们见过我的女儿吗?十七八岁,个子不高,却留了很长的头发;母亲说她语速很快,吐字却很清晰;母亲说她读着大学,可是那几天,她正好去震区参加一个演出;母亲说她戴了无框眼镜,她是学校的学生会干部;母亲说那天她穿着乳白色的连衣裙,白色平跟旅游鞋;母亲说这是她的照片,你们看看,你们有没有见过她,或者听说过她……

    幸存者在阳光里醒来。醒来,呆怔10秒钟,泪水再一次夺眶而出。她没有看见自己的母亲。可是她看到了女人。女人站在不远处,站在帐篷外面。女人正焦灼不安地向身边的人问询。女人进入到她的梦里,却没有发现睡过去的她。女人的手里,紧攥着她女儿的照片。照片上的女孩清纯漂亮,像她一样年轻和健康……

    幸存者站在原地,喊一声妈,然后,泪飞如雨……

    嗨,迈克!

    迈克得了一种罕见的病。他的脖子僵直,身体僵硬,肌肉一点一点地萎缩。他的病情越来越重,最后完全失去了自理能力。他只能坐在轮椅上,保持一种固定且怪异的姿势。他只有十四岁,十四岁的迈克认为自己迎来了老年。不仅因为他僵硬不便的身体,还因为,他的玩伴们,突然对他失去了兴趣。

    母亲常常推着迈克,走出屋子。他们来到门口,来到阳光下,背对着一面墙。那墙上爬着稀零的藤,常常有一只壁虎在藤间快速或缓慢地穿爬。以前迈克常盯着那面墙和那只壁虎,他站在那里笑,手里握一根棒球棒。那时的迈克,健壮得像一头牛犊。可是现在,他只能坐在轮椅上,任母亲推着,穿过院子,来到门前,靠着那面墙,无聊且悲伤地看面前三三两两的行人。现在他看不到那面墙,僵硬的身体让那面墙总是伫立在他身后。

    十四岁的迈克曾经疯狂地喜欢诗歌。可是现在,他想,他没有权利喜欢上任何东西——他是一位垂死的老人,是这世间的一个累赘。

    可是那天黄昏,突然,一切突然都发生了改变。

    照例,母亲站在他的身后,扶着轮椅,捧一本书,给他读一个又一个故事。迈克静静地坐着,心中盈满悲伤。这时有一位美丽的女孩从他面前走过——那一刻,母亲停止了朗诵。迈克见过那女孩,她曾和自己就读同一所学校。只是打过照面,他们并不熟悉。迈克甚至不知道女孩的名字。可那女孩竟在他面前停下,看看他,看看身后的母亲。然后,他听到女孩清清脆脆地跟他打招呼:“嗨,迈克!”

    迈克愉快地笑了。他想,原来除了母亲,竟还有人记得他的名字。并且是这样一位可爱漂亮的女孩。

    那天母亲给他读的是霍金。一位杰出的物理学家,一位身患卢伽雷氏症的强者。他的病情,远比迈克严重和可怕百倍。

    那以后,每天,母亲都要推他来到门口,背对着那面墙,给他读故事或者诗歌。每天,都会有人在他面前停下,看看他,然后响亮清脆地跟他打招呼:“嗨,迈克!”大多是熟人,偶尔,也有陌生人。迈克仍然不能动,仍然身体僵硬。可是他不再认为自己是一个累赘。因为有这么多人记得他,问候他。他想这世界并没有彻底将他忘却。他没有理由悲伤。

    几年里,在母亲的帮助下,他读了很多书,写下很多诗。他用微弱的声音把诗读出,一旁的母亲帮他写下来。尽管身体不便,但他果真过得快乐且充实。后来他们搬了家,他和母亲永远告别了老宅和那面墙。再后来他的诗集得以出版——他的诗影响了很多人——他成了一位有名的诗人。再后来,母亲年纪大了,在一个黄昏,静静离他而去。

    很多年后的某一天,他突然想给母亲写一首诗,想给那老宅和那面墙写一首诗。于是,在别人的帮助下,他回到了老宅的门口。

    那面墙还在。不同的是,现在那上面,爬满密密麻麻的青藤。

    有人轻轻拨开那些藤,他看到,那墙上,留着几个用红色油漆写下的很大的字。那些字已经有些模糊,可他还是能够辨认出来,那是母亲的手迹:

    嗨!迈克!

    我的委屈,你的快乐

    谁都不会想到,他在毕业十五年以后,竟然组织了一次规模不小的同学聚会。

    并且,还是初中同学聚会。

    初中时的他,安静得就像一粒被磨圆的石子。瘦小,腼腆,独来独往,戴很厚的近视镜。似乎除了功课好些,他没有任何让别人注意他的理由。他是转学来的,学校里没有朋友,别人对他的情况自然知之甚少。他从不主动跟同学搭话,除了课本,似乎世界上其他所有事情,都与他无关。

    有同学见过他的父亲,是一位和蔼的男人。还是他来学校的那一天,父亲和班主任说了很长时间的话。听说他的父亲是一位船员,几乎天天在大海上漂泊。——公家的渔船,父亲是渔船上的二车。

    他只有父亲。母亲在他十岁那年去世。曾有同学在他的桌箱里发现一张他母亲的照片,弯弯的眉毛,也戴着眼镜,与他很有几分相像。那天他生气了,似乎同学的举动是对母亲的不敬甚至亵渎。学校每年都要开两次家长会,代他父亲来的,永远是家里的保姆。那是一位又矮又小的女人,有着轻微的腿疾。——父亲常年不在家,他的学习又紧张,得有一位保姆来照顾他。

    只有这些。他是一个谜。一个让人没有兴趣去解开的谜。

    初中毕业后读高中,高中毕业后读大学,然后,工作,平步青云,再然后,有了一家自己的公司。同学们只了解这么多。没有人知道他在这几年里的任何细节。

    所以大家的猜测是,他和那些暴发户一样,同学聚会不过是一个幌子。借此显摆和招摇,才是真正目的。

    事实似乎真与他们想象中一样。他没有在酒店宴请他的同学,而是把聚会安排在家里。是一栋二百多平方米的房子,有旋转的楼梯和占据一面墙壁的大书架。房间里摆设豪华气派,那是只有在电视剧里才能看到的场面。厨房很大,一位老妇人正忙着给他们准备午餐,见客人们来了,停下手里的工作,与他们相视而笑。

    尽管比十五年前老了很多,但大家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她还是十五年前那个保姆,看来,她注定要为这个家打一辈子工了。

    他和同学们坐在客厅叙旧,一边不停地打电话跟酒店订菜。其实那天,老妇人不过炒了四个菜,四个一模一样的菜。他告诉大家说,这是她最拿手的一道菜,让大伙好好尝尝。——他的话仍然不多,不过很明显,现在他多了自信。

    然后,分四桌,开始吃饭。他把老妇人让到首桌首席。

    这并不奇怪。尽管老妇人只是保姆,但她年事已高,她为这个家操劳了半辈子,她应该享有和他们一起吃饭并坐上首桌首席的权利。可是他接下来的话,却让每个人都大吃一惊。

    他说,她不是保姆。她其实,是我的母亲。

    旁边的老妇人微笑着点头。

    当然她不是我生母。他接着说,不过,在二十年以前,在我的生母去世几年以后,她嫁给了我的船员父亲。

    同学们盯着他,等着他说下去。

    可是那时候,我是多么不懂事啊!他继续说,我只记住了生母的好,我认为只有生母才是我的母亲,我认为只有对她抵触和排斥,才能表达我对亲生母亲的爱与怀念。所以那时,尽管她对我百般呵爱,我就是不认她。有时候,当父亲不在时,我会故意打碎盘子,以示我与她之间永远的距离……那几年里,我从没有叫过她一声妈。当然,我更不能允许她以母亲的身份去学校开家长会……那等于我的默认……我是多么不懂事啊。

    可是她还是想去,因为她早已把你当成了自己的儿子……并且学校的规定,必须有人来开家长会……对吧?一位同学小心翼翼地问。

    是的。所以我们协商后决定,她可以去,不过她只能告诉别人她是我的保姆。他说,并且那个时候,我认为,假如在同学面前暴露了她的身份,我会很丢脸的。

    他指的有两点吧?一是他有一位后妈,二是女人的腿疾。

    我知道,在那段时间里,我深深地伤害了她。这件事折磨了我很多年,现在,我必须要为这件事做出补偿……所以我请你们来,我一定要当着你们的面,当着曾经把她当成保姆的所有人的面,跟她、跟我的母亲,说一句对不起。说到这里他站起来,向身边的老妇人、向他的母亲,深深地鞠了一躬。

    很多人被感动了。可是他们仍然想不明白:就算她是后妈,可她毕竟是家长啊!在十几岁的儿子面前,她完全有行使一位家长的所有权利。所以在饭后,他们还是委婉地问她,您当初,为什么要由着他的性子来呢?

    母亲轻轻地笑了。她说我坚信总有一天,他会被我感动,会心甘情愿叫我一声妈。但在当时,我想,我应该、也必须尊重他……没有人去开家长会,行吗?他会很难堪的……是的,那几年里,我受了很多委屈,可是我还知道,当你们认为我只是他家的保姆时,他的心里,肯定会有一丝得意,一丝快乐。既然我是母亲,既然我那么爱他,那么我的委屈和他的快乐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呢?

    一席话让很多人红了眼圈。

    握住我的手

    星期天,两男两女出去逛街。他们不仅是两对夫妻,还是多年的好朋友。他们到了服装城,两个女人很快走到一起,一家一家服装店试着衣服,两个男人则慢吞吞地跟在后面,闲聊着天。终于两个女人在一家服装店里找到了满意的衣服,她们笑着,招手让各自的老公过来。这时地面突然颤动起来,脚底下似乎翻滚着一只巨大可怕的怪兽。屋顶在瞬间塌下,天地间一片黑暗。身边的女伴发出一声惊呼,再也没有了动静。几秒钟以后女人意识到,他们遇到了地震。

    女人喊着男人的名字,喊着女伴的名字,可是没有人回答她。难道他们已经死去了吗?女人感觉到一种让她窒息的恐惧。

    女人受了重伤。她的身体被一块巨大的水泥板压在下面,呼吸困难。她试图推开那块水泥板,可是她使出浑身的力气,水泥板还是纹丝不动。这时她的眼睛勉强可以看到一些影影绰绰的轮廓,她发现女伴伏在距她很近的地方,似乎已经昏迷,或者死去。女人喊她的名字,却听不到任何回答。女人休息一会儿,然后努力转动脖子。她发现在她的左侧,多出一堵墙。当然那不是墙,那是掉下来的天花板,它把两个男人和两个女人近在咫尺地分开。女人腰部以下疼痛难忍,恐惧中,她开始了低沉的呻吟和哭泣。

    突然,她惊喜地听到墙那边传来了声音。是男人的声音,他正在焦急地呼唤着她的名字。几秒钟以后,另一位男人也轻轻地叫起了女伴的名字。显然他们都还活着!虽然他们可能也受了重伤,但是,起码他们现在还活着!女人高声喊我在我在我在……她听到男人在那边轻轻地咳嗽,似乎他的伤远比自己严重。然后,另一位男人大声问她,她还好吗?

    显然,那位男人指的是她的女伴——他的妻子。

    可是女人看不到她的样子,更听不到她的声息。女人想摸摸她的手,然而她的身体不能够挪动,哪怕一点点。她把手伸出去,仍然碰触不到女伴的身体。突然她有一种感觉,她确认女伴已经死去。墙那边的他仍然焦急地问着女人,她还好吗?她还好吗?女人想了想,说,她还好……不过她受了伤,似乎很严重……她不能动,也说不了话,不过她还活着,我想她不会有事。

    那边的两个男人,都不说话了。他们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女人听到自己的男人艰难地说,大家都不用怕,我们很快就会得救……不过,在救援人员赶来以前,我们可能会度过一段最难挨的时间。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我们试试把手握到一起。墙上有一条狭窄的缝隙,女人努力抻长身体,将她的手伸了过去。她的手马上被一只温热的大手轻轻地握住,那手似乎受了很严重的伤,还在流着血。那边的男人再一次说话,他说现在,你可以握住她的手,就像现在我握住你的手一样。女人回答说,好的,现在我握住她的手了。男人说很好。现在,他握了我的手,我握了你的手,你握了她的手,只要我们四个人把手握到一起,我想就不会有事……为节省体力,从现在开始,我们不要再说话,直到有人发现我们……不过记住,每隔一段时间,我们的手就要动一下,以证明我们都还活着。女人和女伴的丈夫一起说,好。只有女人的女伴没有说话——现在女人更是确信,她的女伴已经死去。

    他们真的没有再说一句话。只是每隔一段时间,其中一只手,就会轻轻地动一下,然后另一只手,就会轻轻地回应。相握的手成了生的讯号和链条,他们在黑暗中、在静默中互相鼓励。

    他们挺过了漫长的三天。三天后,救援人员发现了他们。那时候,女人已经奄奄一息。

    四个人,只被救活了两个——女人和女伴的丈夫。她的丈夫和她的女伴,都在那场灾难中死去。

    多年后女人将实情告诉了女伴的丈夫。她说当时我真的没有办法,我不能动,我没有办法帮她。其实当你问她是不是还好的时候,她可能就已经死去了……我没有握住她的手,我骗了你……

    他说我知道……我猜出来了。尽管我希望奇迹发生,希望她会被救活,可是随着时间的延长,我知道这种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我一直用一只手捂住自己的嘴,不停地哭泣。那时你的男人躺在我身边,他抓了我的手,示意我和你的手紧握到一起。然后他就死去了……他本来就伤得很重……所以,一直握住你的,其实是我的手……我必须让你挺过来,我不能辜负我的朋友……

    女人说我也知道……我也猜出来了。和你一样,我也一直在无声地哭泣。我和他那么恩爱,是不是他的手,我能够感觉出来……可是那时候,我只能,咬着牙不说出来……是的,我们必须挺过来,我,还有你……

    第六辑:幸福——谁为你长夜不眠

    主题语:

    男人当然累。事实上,当他成长为男人,他就知道,他已经有了责任。累也是一种责任,男人想,假如家里只有一个人受累,那么这个人,毫无疑问,只能是他。他知道他不是铁人,他还知道有时候他甚至比女人还要脆弱,他更知道,世界上有太多好男人,却绝没有一个铁人。所有的铁人都是装出来的,却只为了一份责任。

    起身的饺子落身的面

    起身的饺子落身的面。这风俗令我幸福和忧伤。

    年轻的父亲是一位石匠。石匠的概念在于健康并且强韧的身体,单调并且超负荷的劳动。石匠只与脚下的石头与手中的铁器有关,同样冷冷冰冰,让秋天的双手,裂出一道道纵横交错的血口。每个星期父亲都会回来一次,骑一辆旧金鹿自行车,车至村头,铃铛便清脆地响起了。我跑去村头迎接,拖两嗵鼻涕,光亮的脑瓢在黄昏里闪出蓝紫色的光芒。父亲不下车,只一条腿支地,侧身,弯腰,我便骑上他的臂弯。父亲将我抱上前梁,说,走咧!然后,一路铃声欢畅。

    那时的母亲,正在灶间忙碌。年轻的母亲头发乌黑,面色红润。鸡蛋在锅沿上磕出美妙的声响,小葱碧绿,木耳柔润,爆酱的香气令人垂涎。那自然是面。纯正的胶东打卤面,母亲的手艺令村人羡慕。那天的晚饭自然温情并且豪迈,那时的父亲,可以干掉四海碗。

    起身的饺子落身的面。父亲在家住上一天,就该起程了。可是我很少看见父亲起程。每一次,他离开,都是披星戴月。

    总在睡梦里听见母亲下地的声音。那声音轻柔舒缓,母亲的贤惠,与生俱来。母亲和好面,剁好馅,然后,擀面杖在厚实的面板上,辗转出岁月的安然与宁静。再然后是拉动风箱的声音,饺子下锅的声音,父亲下地的声音,两个人小声说话的声音,满屋子水气,迷迷茫茫。父亲就在水气里上路,自行车后架上,驮着他心爱的二十多公斤的开山锤。父亲干了近三十年石匠,回家,进山,再回家,再进山,两点一线,1500多次反复,母亲从未怠慢。起身,饺子;落身,面。一刀子一剪子,扎扎实实。即使那些最难熬的时日,母亲也不敢马虎。除去饺子和面的时日,一家人,分散在不同的地点,啃着窝头和咸菜。

    父亲年纪大了,再也挥不动开山锤,然我,却开始离家了。那时我的声音开始变粗,脖子上长出喉结,见到安静的穿着鹅黄色毛衣的女孩,心就会怦怦跳个不停。学校在离家一百多里的乡下,我骑了父亲笨重并且结实的自行车,逢周末,回家。

    迎接我的,同样是热气腾腾的面。正宗的胶东打卤面,盖了蛋花,葱花,木耳,虾仁,肉丝,绿油油的蔬菜,油花如同琥珀。学校里伙食很差,母亲的面,便成为一种奢求。好在有星期天。好在有家。好在有母亲。

    返校前,自然是一顿饺子。晶莹剔透的饺子皮,香喷喷的大馅,一根大葱,几瓣酱蒜,一碟醋,一杯热茶,猫儿幸福地趴在桌底。我狼吞虎咽,将饺子吃出惊天动地的声音——那声音令母亲心安。

    然后,毕业,我去到城市。那是最为艰难的几年,工作和一日三餐,都没有着落。当我饿得受不住,就会找个借口回家,然后在家里住上一阵子,一段时间以后,当认为伤疮已经长好,便再一次回到城市,再一次衣食无着——城市顽固地拒绝着一个来自乡村的只有职高文化的腼腆的单纯的孩子——城市不近人情,高楼大厦令我恐惧并且向往。

    回家,坐在门槛上抽烟,看母亲认真地煮面。母亲是从我迈进家门的那一刻开始忙碌的,她将一直忙碌到我再一次离开家门。几天时间里她会不停地烙饼,她会在饼里放上糖,放上鸡蛋,放上葱花,放上咸肉,然后在饼面上沾上芝麻,印出美丽的花纹。那些烙饼是我回到城市的一日三餐,母亲深知城市并不像我描述的那么美好。可是她从来不问,母亲把她的爱和责任,全都变成了饺子、烙饼和面。母亲看着我吃,沉默。沉默的母亲变得苍老,我知道这苍老,全因了我。

    起身的饺子落身的面,我真的不知道这样的风俗因何而来。也许,饺子属于“硬”食的一种吧?不仅好吃,并且耐饥,较适合吃完以后赶远路;而面,则属于“软”食的一种吧?不仅好吃,并且易于消化,较适合吃完以后睡觉或者休息。一次说给母亲听,母亲却说,这该是一种祝愿吧!“饺子”,交好运的意思;而“面”,意在长长久久。出门,交好运;回家,长长久久,很好的寓意。再图个什么呢?

    想,母亲的话,该是有些道理的。平凡的人们,再图个什么?出门平安,回家长久,足够了。

    然母亲很少出门,自然,她没有机会吃到我们为她准备的“起身的饺子落身的面”。可是那一次,母亲要去县城看望重病的姑姑——本计划一家人同去的,可是因了秋收,母亲只好独行。头天晚上,我和父亲商量好,第二天一早会为母亲准备一盘饺子,可是当我们醒来,母亲早已坐上了通往县城的汽车。

    头一天晚上,我几乎彻夜未眠。我怕不能够按时醒来,我怕母亲吃不到“起身的饺子”。然我还是没能按时醒来,似乎刚打一个盹儿,天就亮了。可是,父亲的那些年月,我的那些年月,母亲却从来未曾忘记未曾耽误哪怕一次“起身的饺子”。很多时,我想母亲已经超越了一个母亲的能力,她变成一尊神,将我和父亲的守护。

    然她却是空着肚子走出家门的。家里有她伺候了大半辈子的儿子和丈夫,却无人为她,煮上一碗饺子。

    起身的饺子落身的面。这习俗让我忧伤并且难堪。

    母亲是在三天以后回来的。归来的母亲,疲惫异常。我发现她真的老了,这老在于她的神态,在于她的动作,而绝非半头的白发和佝偻的身体。走到院子里,母亲就笑了——她闻到了蛋花的香味,小葱的香味,木耳的香味,虾仁的香味——她闻到了“落身的面”。那笑,让母亲暂时变得年轻。

    母亲吃得很安静,很郑重。吃完一小碗,她抬起头,看看我和父亲。母亲说,挺好吃。

    三个字,一句话,足够母亲和我们,幸福并珍惜一生。

    唯一的家

    是一爿老式住宅小区。车库们挤在一起,排成了排,卷帘门上多贴着褪掉颜色的春联。车库里阴冷潮湿,也许到了晚上,连停进去的车子都会打起寒颤。然而就是这样的车库,却住着年轻人和他的妻子。

    他们住在车库里,车库里就没有车子。车子停靠在车库外面,年轻人说那是他们的院子。咱们的院子里停着一辆豪华轿车!他经常和妻子开这样的玩笑。车库里有一张床,一个煤气罐,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些最简单的生活用品。墙上贴了他们从夜市上淘来的明星画像,又在今天贴上了大红的喜字。卷帘门上也贴了喜庆的婚联,今天他们在车库里,补办了一个简单并且幸福的婚礼。

    他们刚刚通过赁款购买了房子,房子虽然很小,但它毕竟是一个家。可是他们执意要在车库里举行婚礼,他们说他们在城市里拥有的一切,都离不开这个早已被他们当成了家的车库。——就让婚礼在这里举行吧!他们一起说。

    年轻人在几年前来到城市,背着简单的行李卷,整日在城市的街头东奔西走。后来他终于在一个洗车店找到一份临时的工作,洗车店老板就是这个车库的主人。那是一位不苟言笑的男人,据说资产已愈千万,洗车店只是他众多生意里最不起眼的一个。男人问他你晚上住在哪里呢?年轻人说我随便住哪里都行。男人看出他的窘迫,说那这样吧,既然你成了我的员工,总不能还让你睡大街……如果你不嫌弃,我正好有个车库……那个车库我已经好几年没用了,反正车子停在外面也丢不了。年轻人就这样搬进男人的车库,那时候他的妻子还在几千里以外的乡村。——他们已经领取了结婚证,只是还没有举行婚礼。——越是偏僻贫穷的乡下,婚礼越是排场,花费越是惊人。——何况他们在乡下也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房子。——何况年轻人对于他们的现状,那般不甘心。

    男人的家,就在这栋小区。每天傍晚,男人开车捎年轻人回来,又将车子泊在车库前,然后拐进他所居住的那栋小楼。年轻人问男人,车子真的不怕丢吗?男人说肯定没事,小区这么多保安……何况还有你。他说的是真的,那时年轻人夜夜都是警觉的。他住了老板的车库,他得帮老板看好车子。

    年轻人在男人的洗车店里干了整整一年,然后他用挣下的钱盘下另个小区里一个非常小的杂货店。年轻人还记得他跟男人提出这个想法的时候,男人竟露出极其难得的一笑。他说这是好事情,自己做点事,总比给别人打工强。年轻人说他还想把妻子从乡下接过来,两个人在一起打拼,生活总会容易一些。男人点着头说好啊好啊!不过你们创业不容易,加上人生地不熟的,就别急搬走了——还是住我的车库吧!年轻人说这怎么行呢?以前住你的车库,是因为我是你的员工。如果现在还住你的车库,那你就是房东,得收房租才行。男人说你这样说就是看不起我了。我家大业大的,还在乎你那点钱?再说如果真要交房租的话,你们就不必受这份罪了……城市里随便租间民房,都比住车库舒服。年轻人说可是……男人说别可是了,就听我一次。如果你过意不去,晚上帮我看好车子就行。

    年轻人只好又住下来。他知道“看好车子”其实只是男人的一个借口,自他住进这个小区,小区里连一根针都没有丢过。后来他真从乡下接来妻子,年轻人在早晨挨家挨户送热牛奶,妻子守着小小的杂货店,日子过得紧张、快乐并且充实。每天他们回到车库时已经很晚,而当第二天早晨离开时,天还没有亮透。那是真正的披星戴月,两个人想依靠他们的努力,早点在城市里拥有一个真正属于他们的家。在那一年多的时间里,年轻人和妻子竟然从来没有遇见过男人。他们只看见停在车库门前的男人的车子。男人的车子,总是擦得锃亮。

    有好几次,年轻人想和妻子去男人家里坐坐表示一下感谢。可是他们只知道男人住在这个小区,却不知道男人究竟住在哪个单元的哪一楼层。何况每一次,当他们想去拜访时,时间都是那么晚了。

    终于再一次见到男人。是很深的夜里,年轻人和妻子拖着疲倦的身子回来,发现男人正站在他的车子旁等着他们。男人对年轻人说他现在雇了一名司机,晚上司机会把车子开回家。就是说我的车子以后不会停在这里了,男人解释说,你和你爱人,也可以睡个好觉了。他这样说,年轻人的心中便有了几分愧疚。事实上近些日子他一直睡得很好,小区治安好是原因之一,白天太过劳累是原因之二。那天他们聊了很多,后来年轻人告诉男人他想买一套住房,现在他和妻子正在攒首付款,所以怕是这个车库,他们还得住上一年半载。男人说你们尽管住,反正它闲着也是闲着。说完转身离去,仍然没有约年轻人和妻子去他家里坐坐。

    年轻人和妻子如期交上首付款并将两个人的小巢装修得简洁温馨,不过他们还是决定在车库里补上他们盼望已久的婚礼,然后在第二天搬进他们的新家。年轻人兴奋地给男人打了电话,男人为他们开来漂亮的花车并拉着他们转遍了整个城市。那是一辆崭新的轿车,男人说这是他最近才买的,能给他们当一回婚车,也是车子的荣幸。下午男人在车库里与他们吃了一顿简单的喜宴,并嘱咐他们明天离开时将钥匙交给门卫就行,然后,男人祝他们白头偕老。

    直到晚上,年轻人和妻子才想起竟忘记给男人带上一小袋喜糖。那个夜里,对男人充满感激的他们,终于决定将喜糖亲自送到男人家里。他们向门卫打听男人的房号,门卫却告诉他们,那个男人早搬走了。

    早搬走了?两个人大吃一惊。

    确切说是卖掉了房子。门卫说,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你们可以去问问买他房子的人。

    年轻人捧着一小袋喜糖敲开那扇防盗门,一位陌生男人在弄清他们的来意以后告诉他们,房子的确是他两年前通过中介公司买来的,买过来以后,才认识了以前的房主并成为朋友。那时候男人已经破产,他试图卖掉自己房子来挽救事业,可是他没有成功。于是他在一年以前,又卖掉了自己的车子……

    这怎么可能?年轻人说,今天他还开了一部新车子来……

    那是他借来的……他怕你们知道他的处境……其实他现在的处境甚至比你们更糟,陌生人说,本应该替他保守这个秘密的,可是我知道,明天你们就将搬走……

    关于这个车库,他跟您说过什么吗?年轻人问他。

    当然说过,陌生人说,他说他希望你们能够心安理得地住在这个简陋的车库里,直到你们真的愿意并且真的有条件离开……他说在这之前,这个车库,无疑是飘泊在城市里的你们的唯一的家……

    万花筒

    黄昏时候,列车开出老牛的速度。车厢里很安静,有人打着盹,有人看着报,有人发着呆,有人吃着东西。列车咣当咣当,漫不经心地驶向终点。终点是一个陌生的城市,父亲带着他的儿子去那里看病。

    四个人的座位。父亲和儿子坐在这边,那对年轻人坐在那边。他们还是大学生吧?看他们的穿戴和表情,看他们旁若无人地表现出虽稚嫩却亲昵的举动。他们喝着可乐,吃着薯片,谈着周杰伦和巴黎圣母院,用纸巾为对方擦去嘴巴上的残渣。两个人偷偷笑着,薯片嚼得喀嚓嚓响。

    他们,在吃什么?儿子拽拽父亲的衣角,小声问。

    薯片。父亲小声说,别看。

    薯片?

    就是土豆片。父亲说,让你别看!

    土豆片吗?儿子听话地将目光移向别处,这么薄的土豆片……刀子切的?

    刀子切的吧……也可能先把土豆磨成粉,再把土豆粉压成薄片。父亲说,总之就是土豆。土豆,咱家里多的是。

    可是跟咱家土豆不一样呢。儿子虽然看着窗外,却不断扇动着鼻子。好香!

    父亲变了脸色。他狠狠地剜儿子一眼。儿子的鼻孔马上就不动了。

    装薯片的纸筒好漂亮。过了一会儿,儿子说。

    父亲看着窗外,不说话。

    他们吃完了。儿子说。

    父亲仍然没有说话。

    他们吃光了薯片,好像他们不要那个纸筒了。儿子看着父亲。

    你想干什么?父亲看着他。

    我想要那个纸筒。

    要纸筒干什么?

    做个万花筒。儿子说,我早想做一个万花筒……那个纸筒正好……他们吃完了,那个纸筒好漂亮。

    父亲瞪着他的儿子,脸上有了怒气。儿子用眼角怯怯地看看父亲,又低了眼,缩进角落,坐得笔直。那个空荡荡的纸筒就扔在桌子上,伸手可及,男孩几次把胳膊抬起来,却只是挠了挠自己的脸。

    列车在一个小站有了短暂的停留,两位年轻人背起行李下车。临走前他们收起那个纸筒,丢进火车上的垃圾箱。

    他们把纸筒丢了!儿子兴奋地拉拉父亲的衣角。

    哦。父亲说,那东西本来就没有用。

    可是我想用它做一个万花筒!

    别闹……那是城里人丢掉的东西……

    我没闹……他们不要了,我去拣过来……

    又不能吃!

    我要做万花筒……

    信不信我揍你?

    他们不要了……

    我真揍你?

    巴掌扬起来,高高地,恶狠狠地,做着时刻落下去的姿势和准备。男孩小小的身体猛地一颤,又咬咬嘴唇,缩缩脑袋,再一次低了眼。却有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他感到非常委屈和不解。

    列车终于抵达终点,父亲拖着他的儿子,下了火车。男孩拼命回头,眼巴巴地瞅着垃圾箱里的空纸筒。没有用,父亲拽着他,五根手指如同五把结实的铁钳。

    那纸筒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等待被丢进更大的垃圾箱。城市里它只是一个毫无用处的包装盒,可是到了乡下,它可能变成一个让孩子开心无比的万花筒。

    铁人男人

    这男人是好男人,这男人是铁人。好像他从来不知劳累,他无怨无悔。

    他在外面拼死拼活地工作,回来,家里仍然等着一摊子事。厨房的水龙头漏水了,卧室的日光灯该换了,房间的门总是关不严靠,卫生间里的某个插座,似乎有漏电的嫌疑。这些都是男人该做的事情,必须学会和做好。然后,也许他会跑进厨房挥起炒勺,也许只是替妻子打打下手,洗洗菜,或者将垃圾装进垃圾袋,提到楼下。他开始坐下来吃饭,那是一天中最为放松最为幸福的时刻,也许会喝点酒,但绝不能多喝。饭后还有别的事情要做,想到的或者想不到的,预料到的或者预料不到的。男人是家的支柱,这句话绝非空穴来风。

    也许他需要陪孩子做做游戏,男人转眼间变成高头大马,孩子转眼间变成威风凛凛的骑士。也许孩子长成少年,他喜欢缠住父亲,和父亲掰手腕。他总是输,一次也赢不了,于是他的眼里,父亲的胳膊就是战无不胜的钢铁,父亲就是战无不胜的钢铁超人。他不理睬父亲已经忙了一天,他只在意自己的快乐,只在意需要有人陪伴着自己的快乐。父亲是钢铁超人,无所不能——他必须陪伴他。

    终于要休息了,男人洗完澡,躺下,却又想起应该去厨房看一看。燃气灶的胶管已经有些老化,男人不敢肯定夜里它会不会偷偷漏气。男人蹲下身子仔细检查,甚至将鼻子凑上去闻。男人用一根橡皮筋小心翼翼地将胶管扎紧,然后站起来,随手关上厨房的门。男人去到儿子房间,替睡下的儿子掖掖被角;男人进了卧室,蹑手蹑脚。女人睡得正香,床头的熏衣草生机勃勃。男人想偷偷吻一吻女人的脸,下了几次决心,却终是没敢。他静静躺下,静静地把自己的手压在身下,那手是如此冰凉,他怕碰触到女人的身体。

    双休日的男人并不能够放松。事实上,几乎所有事情,都要赶在这两天处理。上午他去了趟商场,他想给家里添置一台洗衣机。可是那些洗衣机如此之贵,男人惦量再三,还是作罢。回家时女人正洗着衣服,男人说,洗衣机没买成。女人就笑了。女人说这么多年不都是手洗吗?洗几件衣服,累不坏。男人看看女人,不说话,却蹲到旁边,替女人搓起床单。女人把男人往外推,男人说可是床单呢!你一个人拧不动的。女人说拧不动再喊你,去客厅看电视吧!男人被推出洗手间,却不想让自己闲着。他抱了两个大花盆去了小区花园,他想给君子兰施施肥,给橡皮树换换土。

    中午的男人也没有休息。他拿了燃气卡,去交上燃气费;去了趟银行,交上水费和电费;去买了液化气胶管,换掉厨房里老化的胶管。女人问下午去不行吗?男人说当然行。不过,中午人少呢。男人露着憨厚的笑,男人的表情就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大男孩。

    下午男人去了趟路边的车铺。他一直骑自行车上班,那辆车的年龄也许远大过男人。男人与车铺老板愉快地聊天,抽掉两根香烟。男人骑着自行车回家,顺路去超市买了些东西:牛奶、冰淇淋、苹果、蔬菜、牛肉、钢笔、洗浴液、毛巾、女人的发卡、一盒劣质香烟……只有那盒香烟是买给自己的,两大包东西挂在他的车把上,摇摇晃晃。

    然后,男人去到楼后的空地。非常小的一块空地,男人在那里种上了蔬菜。为这块菜地男人颇费一番心思,他说他要把这块地当成礼物送给他的妻子和儿子。地里种了黄瓜,种了豆角,种了西红柿和茄子,香菜和香葱。每种蔬菜都只种了一点点,只是这一点点,就让他的妻子和儿子兴奋异常。现在男人站在一片绿色之间,心旷神怡。——铁人男人也是有品味的,这品味便是城市里的一方绿色。

    第二天,男人去了父母家里,又去了妻子的父母家里。他干了些活,清洗一下抽油烟机,或者把房间里的纸箱扛进储物间,活不多,却也累出一身汗。更多时,他安静地和老人家聊天。他聊了工作,聊了儿子,聊了城市的变化,聊了楼后的那块菜地。男人在父母家吃了晚饭,又喝下一点酒。仍然不敢多喝,一会儿,他还得用自行车驮着自己的女人。铃铛响起来了,车子却行走得四平八稳。女人侧坐后座,一只手,轻轻揽着男人的腰。她问累吗?男人说不累,我是钢铁超人。男人偷偷擦去额上的汗,再拐一个弯儿,他已经看到了家的阳台。

    男人当然累。事实上,当他成长为男人,他就知道,他已经有了责任。累也是一种责任,男人想,假如家里只有一个人受累,那么这个人,毫无疑问,只能是他。他知道他不是铁人,他还知道有时候他甚至比女人还要脆弱,他更知道,世界上有太多好男人,却绝没有一个铁人。所有的铁人都是装出来的,却只为了一份责任。

    好男人都是铁人,好男人都是装出来的铁人。我相信。我们都相信

    暖冬

    小的时候,是那么疯。数九寒天的,跑到村东小河,砸开一块冰,人蹿上去,兴奋地尖叫。拿一根细竹竿撑着河床,那冰就行驶开来,成一条冰船,满载着童年的快乐。

    照例是午后。照例,他是惟一的舵手,把一根竹竿挥得虎虎生风。却突然,脚下传来断裂的咔咔声。低头看,那冰已经破裂,在他的两腿之间,裂开一条半尺宽的口子。一块冰分离成两块,慢慢飘向相反的方向。他急了,怪叫一声,扔开竹竿。人却掉进河里。冰水像无数把刀子,扎得他浑身刺痛和麻木。

    好在河水不深,仅没到胸。他颤着牙关爬出来,缩成一团,高呼救命。恰好有村里老人经过,把他放上独轮车,送回了家。

    他被母亲大骂一通。甚至,屁股上,落了母亲恶狠狠的笤帚。母亲说那河那么深,你不知道?母亲说怎么不淹死你?母亲说棉袄棉裤都湿了,晒不干,你明天穿着炕席上学?他缩在炕头的棉被里,说,我明天不上学了。母亲说你敢?辛辛苦苦供你读书,你不去上学?你敢?

    母亲把他的湿衣裤拿到院子里晒。冬天的阳光,象征性地洒在上面。那些衣服,很快冻成冰棍。母亲坐在炕沿,看着他,愁眉不展。

    那些年月,家里不可能有多余的棉衣棉裤。是啊,明天,冰天雪地的,他怎么上学?

    他一直把自己包在棉被里,看母亲愤怒并苦难的脸。他小心翼翼地吃饭,小心翼翼地和母亲说话,小心翼翼地写作业和睡觉。他知道自己闯了大祸。他知道自己得一直呆在炕头,直等到他的棉袄棉裤,彻底干燥。

    夜里他醒来。他看到微黄的光圈和一抹年轻的剪影。那是母亲和她的油灯。

    早晨他被母亲推醒。母亲说快起床上学,要迟到了。他惊奇地发现,母亲竟给捧来新的棉袄棉裤。干燥的棉袄棉裤,穿在身上,暖和并贴身。每一个扣子都亮闪闪的,像从夜空摘下的星星。他背着书包上学,走到院子里,突然回头。母亲正在玻璃窗后看他。那目光是从冬的缝隙抽出的春的阳光,随着他,静静地织,成一条温暖的路。

    那天他突然长大了。他不再爬墙上房,不再去冰河划船。那一天,母亲年轻的容颜,永远并深刻地烙进他的记忆。

    那年冬天特别冷。但他一直认为,那是他今生,最温暖的一个冬天。因为他有两件棉衣,以及母亲用目光,织成的路。

    可是那个冬天,母亲却落下一生的病根。是类风湿。那天,她用了整整一夜,将自己的棉袄棉裤,认真地改小,套上他身。

    然后,整整一个冬天,母亲没有自己的棉衣。

    母亲灯

    第一次进城,母亲去送他。通往城里的过路车每天只有一班,他和母亲在路边等了很久。母亲一直替他扛着那个大大的背包,她把背包从左肩换到右肩,从右肩换到左肩,再从左肩换到右肩。他对母亲说,把背包放下来歇一歇吧。母亲摇摇头说,我背着就行了。刚下过雨,路还没有干透,他知道母亲怕弄脏了他的背包。背包虽然廉价,却是新买来的。母亲想让他干干净净地进城,母亲不想让她的儿子被城里人嘲笑。

    车很久不来,疲惫的母亲将背包抱到胸前。背包敞开一条缝隙,里面竟然露出一个小小的纸灯笼。那是家里唯一的灯笼,是晚上走夜路时用的。他问母亲,你把灯笼塞进背包里干什么?母亲说万一你在城里走夜路,这灯笼就用得上了。他说不是跟你说过吗?城里的街道,有路灯。母亲说我知道城里的街道有路灯,可是万一赶上停电呢?咱们的村子里也有电灯,还不是一两天就停一次电?母亲用村里的逻辑来分析城里的景状,他知道自己不可能说服母亲。他想他只能带上这个灯笼,然后在到达城里以后,把它当成一件装饰品挂在床头。车来了,他从母亲手里接过背包,挤上了车。背包里有一个他注定不会用上的灯笼,那是母亲的灯。

    他很快在城里扎下了根,又买了很宽敞的房子。几年后他走在街上,没有人能够看出来他曾经是个乡下人。他接来了母亲,教母亲用燃气灶,教母亲开关电视机,教母亲去超市买东西,教母亲认识马路上的红绿灯……母亲当然很不习惯。母亲解决问题的办法是不去用燃气灶,不去动电视机,只去农贸市场买菜,尽量少出门,尽量少经过红绿灯……那个灯笼挂在书房的一角,灯笼里有一根从未点着过的蜡烛。灯笼土气并且陈旧,与那个书房的整体格调,极不协调。

    他常常嘲笑母亲的迂。在夜里,他和母亲站在窗前,看城市的夜景。他问母亲,你来到城里这些日子,见过停电吗?母亲笑一笑。他说,城里根本没有白天和黑天之分。甚至夜里因为有灯光,反而比白天还亮,还繁华。再说,即使真碰上停电,这么平坦的马路,又能有什么事呢?母亲再笑一笑。他想,母亲的微笑等同于默认了自己毫无根据的多虑。

    几天后的晚上,他接到一个电话。是公司突然接到一笔业务,他需要马上去公司一趟。他匆匆整理一下公文包,又从鞋柜里取出自己的鞋子。这时母亲从书房里出来,他看到,母亲的手里,竟然提着那个小小的灯笼!带上灯笼,母亲说,万一赶上停电好用。

    他说怎么可能停电呢?你去窗口看看,现在外面不是没有停电吗?

    可是,万一你回家的时候停电了呢?

    可是我要打出租车回来的。

    可是我知道出租车只能停在小区门口。你仍然要走一小段路的。

    可是那段路上有路灯啊。

    可是万一正好赶上停电呢?

    可是这么长时间,你见过停电吗?

    可是万一今天晚上正好被你赶上了呢?

    他愣愣地站了一会儿,终于哽咽。他接过母亲手里的灯,匆匆下楼。他不敢回头,他怕眼泪被母亲看见。

    他提着那个灯笼去公司,将灯笼挂在桌边,然后开始工作。不断有同事们问他,你买这个工艺品干什么?他总是认真地对他们说,这不是工艺品,这是母亲的灯。

    ……灯里有浓浓的牵挂和爱,以及母亲对儿子,看似多余的永远的担忧。

    谁为你长夜不眠

    朋友的生意,突然遭受到灭顶之灾。他试图挽救,反复多次,结果欠下更多的债。当债主们几乎将公司的门坎踏平,心灰意冷的朋友,决定躲回乡下。

    乡下是朋友的老家。那里有他七十多岁的老母亲。

    躲在乡下的朋友,似一只不安且绝望的老鼠。他每天上午去村尾的河边发呆,下午和老家一个同样失意的朋友在客厅里喝酒。那是接近于真正的“喝酒”,两个人几乎不说一句话,只是往嘴里灌酒。偶尔说两句,也是鸡毛蒜皮,不着边际。晚上,他就把自己关在卧室里,继续喝酒或者蒙头大睡。他很少和自己的母亲说话。他发现母亲好像总是很困,他和朋友喝酒的时候,母亲总是在房间里睡觉。有时母亲在凳子上坐着,也会倚着墙睡过去。也难怪,母亲已经到了这样的年纪。

    他不敢把生意赔钱的事告诉母亲。他不想老迈的母亲为他担忧。他只是对母亲说,累了,想回来休息几天。

    朋友真的很累。他甚至想,或许自己会彻底放弃以前的事业,就这样躲在乡下,过一辈子。

    朋友在老家,住了两个月。正是冬天,老屋里潮湿阴冷。有时他坐在客厅抽烟,会发觉母亲在一旁静静地看他。他把目光迎上去,母亲就笑笑说,你没事吧,他说没事,母亲便不再说话。他发现,母亲眼里,露出一丝难以掩饰的焦虑和不安。

    那天朋友又一次喝多了酒,晚上起夜,怕惊动隔壁房间的母亲,便蹑手蹑脚披了衣服,没有开灯。当他推开卧室的门,一下子便愣在那里。他发现,客厅的长凳上正坐着自己年迈的母亲,披一条毛毯,被苍白的月光照着,正瑟瑟发抖。

    他开了灯,问母亲,您这是干嘛呐?

    母亲说,没事……睡不着,想些事情。

    朋友告诉我,那天他一夜未眠。他隐约感觉,母亲肯定有事。

    第二天,在朋友的追问下,母亲才极不情愿地告诉他,她想看着他,她怕他出事。

    母亲说,你十八岁的时候,失恋了。那次你拿了刀子,狠命地划自己的手腕,记不记得?

    朋友当然记得。的确,他曾经闹剧般地自杀过,为一个女孩。他一直把那次自杀事件,当成自己年幼无知的冲动。

    可是,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久……

    母亲说,生活不顺心吧?你回来,我知道你肯定有事。欠别人钱了?不怕,多大点事……

    朋友告诉我,那一刻,他的眼泪夺眶而出。是啊,他有什么事,能瞒过敏感的母亲呢?这世上又有谁,能象母亲一样了解他呢?其实,只需他的一声叹息,母亲便能够准确地猜到他的处境了。

    而年迈的母亲怕他干出傻事,竟然在漫长的冬夜,在阴冷的客厅,偷偷守护了他两个月!两个月,母亲竟没有在任何一个夜里睡过一分钟的觉!

    第二天朋友离开了老家。临行前,他拥抱了自己七十多岁的老母亲。朋友告诉我,那是他第一次拥抱母亲。

    现在,朋友的公司仍然不景气,债也仍然没有还完。但他告诉我,他每一天,都在努力。除了成功,他别无选择。

    他告诉我,其实,出人头地、衣锦还乡、体现价值、实现理想,这些都成为次要。之所以拼命工作,之所以一定要成功,只因为,他想让自己的白发亲娘,在每一个夜里,都能睡一个好觉。

    骄傲的红薯

    母亲很少去看她的儿子,近些日子尤为如此。有时在校门口匆匆见一面,母亲塞给儿子零食和钱,表情局促不安。母亲把话说得飞快,好好学习注意安全等等,却像背台词,千篇一律。然后母亲说,该回去了。做出欲走的样子。儿子说再聊一会儿吧。眼神却飘忽不定。母亲笑笑,转身,横穿了马路,走出不远,又躲在一棵树后面偷偷回头。她想再看一眼儿子,哪怕是背影。儿子却不见了。儿子像在逃离,逃离母亲的关切。

    母亲很满足——一个读大学的儿子,高大英俊,学生会干部,有奖学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并且她知道,儿子正在偷偷恋爱。她曾远远地看过那姑娘一眼,瘦瘦高高,和儿子很是般配。她不知道儿子和姑娘在一起会聊些什么,但她想应该不会谈到自己。一个收废品的母亲,有什么好谈的呢?或者,就算谈起,她知道,儿子也会说谎。比如说她是退休干部,退休工人,等等。这没有什么不好,母亲想,既然她不能给儿子带来骄傲和荣耀,那么,就算儿子说她已经过世,她都不会计较。

    她真的不会计较。她真的很满足。

    可是今天她很想见儿子一面。其实每天她都想见儿子一面,今天,她有了充足的借口。老家人送她一小袋红薯,个头大皮儿薄,脆生生喜人。煮熟了,香甜的红瓤化成蜜,直接淌进咽喉。母亲挑几个大的,煮熟,装进保温筒,又在外面包了棉衣,然后骑上她的三轮车。儿子从小就爱吃红薯,一路上母亲偷偷地笑。她想应该叮嘱儿子给姑娘留两个,尽管城里满街都是烤红薯,可是不一样的。这是老家的红薯,有着别处所没有的香甜滑嫩。

    是冬天,街上的积雪未及清理,就被车轮和行人压实,变得光滑的冰面。家离学校约五公里,母亲顶风骑了将近两小时的车。雪还在下,母亲头顶白花花一片,分不清是白发还是雪花。她把三轮车在街角停下,然后抱着那个保温筒横穿了马路。她想万一在校门口遇到儿子,就说,是打出租车来的。想到马上就能见到儿子,母亲再一次偷偷地笑了。

    所以,她没有注意到开过来的一辆轿车。

    车子在冰面上滑行好几米才停下来。司机摁响了喇叭,母亲一惊,忙往旁边躲闪,却打一个趔趄,然后滑倒。她慌慌张张爬起,未及站稳,又一次摔倒。

    她的手里,仍然稳稳地抱着那个保温筒。

    司机紧张地扶她起来,问她,你没事吧?母亲摇摇头说,没事。她的脸被一块露出冰面的玻璃碴划开一条口子,现在,已经流出了血。

    司机吓坏了。他说我得陪你去医院看看。

    母亲笑笑说,真的没事。

    司机说可是你的脸在流血……

    在流血吗?母亲变了表情。果然,汽车的反光镜里,她看到自己流血的脸。

    我得陪你去医院看看。司机坚持着。

    真的不用。母亲说,可是这样的脸,怎么去见我的儿子呢?

    司机打开车门,把母亲往车里拉。母亲被他吓坏了,似乎比撞上汽车还要紧张。真的不用,她说,你忙你的吧!

    司机看着母亲,好像除了脸上的伤口,她真的没事。司机只好说那我给你一些钱吧,一会儿你自己去医院看看。他掏出两百块钱,又掏出一张名片。这上面有我的电话,他说,如果钱不够,随时打电话给我。

    母亲一只手抱着保温筒,一只手推搡着名片和钱。突然她停下来,认真地对司机说,你真的想帮我吗?如果你真的想帮我,那么,能不能请你,把这个保温筒转交给我的儿子……他在这个大学读书,他功课很好……

    母亲指了指那座气派的教学楼,脸上露着骄傲的表情。

    片刻后司机在校门口见到母亲的儿子。的确是一位英俊的男孩,又高又壮,穿宽大的毛衣和洒脱的牛仔裤。司机将保温筒递给男孩,说,你妈让我带给你的。

    男孩说,哦。眼睛紧张地盯着校园里一条卵石小路。小路上站一位高高瘦瘦的长发女孩。

    司机提醒他说,是煮红薯。你妈让你先吃一个……她说,还热着。

    男孩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他问司机,她人呢?

    司机说她不敢见你。

    不敢见我?

    她受伤了。

    受伤了?

    她摔倒了。她横穿公路,我的车开过来,她一紧张,滑倒了……脸被划破一条口子,流了血。她可能,怕你伤心……也可能,怕给你丢脸……她倒下的时候没用手扶地……她任凭身体跌上冰面,却用双手保护着这个保温筒……她嘱咐你现在就吃一个……她说,现在还热着……

    司机掏出两百块钱,硬往男孩手里塞。

    男孩愣愣地看着保温筒,慢慢将它打开。那里面,挤着四五个尚存温热的煮红薯。它们朴实,土气,甚至丑陋,可是它们香甜,温热,就像老家的乡亲,更像母亲。

    司机拍拍男孩的肩膀,说,她还没走。顺着司机的手指,男孩看到了风雪中的母亲。她躲在一棵树的后面,偷偷往这边看。似乎儿子看到了母亲的笑容,似乎母亲发现了儿子的目光。母亲慌慌张张地上了三轮车,转一个弯,就不见了。母亲的头发,银白如雪。

    男孩没有追上去。他知道母亲不会让他追上去,不想让他追上去。可是他已经决定,今晚,就回家看看母亲。他还会告诉女友,母亲并不是退休干部,她一直靠收废品供他读大学。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她是他的骄傲。

    手指上的眼睛

    她从没有见过光明。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她一直不肯相信人人生来都是公平的。

    当然更不可能进过学校,她小的时候,那里还没有盲校。可是这并不等于她没有读过书。父亲会读书给她听,又抓着她的手,教她认识盲文。当然是超乎寻常的艰难,现在回忆起那一段日子,她常常说,好在我没有放弃。

    她知道父亲有着高高的个子和微驼的后背,突出的喉结和俊挺的鼻子,厚厚的嘴唇和轮廓分明的脸膛。这一切,都是她用手摸出来的。父亲在很远的山村小学教书,到周六晚上,就会骑一辆破旧的自行车,走五十里山路赶回来。每到那天下午,她都会坐在院子里盼她的父亲。她安静地坐在木椅上,落日的余晖将她镀上一圈金黄,突然,叮铃铃,街上有车铃响了,她就站起来,扶着墙走到门口,迎接她的父亲。她知道那是父亲。父亲会把车铃摇出独有且悦耳动听的节奏。

    每一次父亲都会为她带回礼物。有时是一本书,有时是几块糖,有时是一方手绢,有时,仅仅是一束野花或者几根狗尾草。带什么她都高兴。在她童年漫长的记忆里,父亲几乎是她的全部。

    在晚上,父亲会读书给她听。读得最多的是《安徒生童话》,从那本书里,她知道在远方,还有另外一个神奇的世界。那个世界里有长得和拇指一样大小的美丽姑娘,有变成白天鹅的丑小鸭,有冬夜缩在街头的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有光着身子走上大街的滑稽的皇帝。那些故事让她伤心落泪,又让她开怀大笑。有了这些故事,她的童年变得充实,她过得甚至比同龄的孩子还要快乐。事实的确如此,很多村里的孩子常常会缠着她给他们讲故事。那时候,她觉得自己就是村子里最美丽最富有的公主。

    可是后来,父亲不再讲故事给她听。父亲为她买来了书,让她自己去读。她不喜欢这样,在她看来,那些凸出来的盲文全都一个模样,根本没有办法识别。她用一个孩子能够想出来的一切手段来拒绝父亲,哭,闹,撒娇,甚至绝食,可是父亲坚持自己的做法。他说你现在已经到了读书的年龄,那些故事,应该由你自己去触摸,去体验。你和别人的不同之处在于,你可以抵达别人的眼睛所不能够达到的世界……实在没有办法,她只好尝试去辨认那些奇异的盲文。她知道那是另一种文字,那种文字,只属于像她这样的孩子。

    尽管严厉,但父亲会常常给她奖励。他会变戏法般地从口袋里变出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东西,奖给多认了几个字的女儿。睡觉前,父亲也从不忘在她的额头上亲一下,说一声晚安。父亲和村子里另外的人不同,他彬彬有礼。——即使对自己的女儿,即使他在批评她。

    父亲说,虽然这些字和平常人们看到的不同,可是它们的品质,都是一样的。它能够让你增长知识,让你学会思考,并带你进入到另外一个美妙的世界。你读的虽然是盲文,但是请你记住,所有的文字,都是高贵的;所有的阅读,都是高贵的……

    终于,某一天,她可以一边读书,一边给父亲念出那上面的故事。那天父亲拥抱了她,她感觉脸上凉冰冰的。她不知道,那是自己的泪水,还是父亲的泪水?

    父亲做了满满一桌子菜。父亲甚至为她倒了一杯红酒。父亲说,不管什么不快乐的事,咬咬牙,都会挺过去。现在你度过了人生的第一道坎儿,以后,你还会遇到更多。

    整个少女时代,她几乎是在阅读中度过的。她读了很多书。这些书,都是父亲骑着自行车为她买来的。那时她并不知道这些书有多么难以买到。她不知道父亲骑着自行车到县城的书店,抱了书,再骑着自行车回来。父亲是费了很大劲儿才弄到那些书的,书店里没有盲文专柜,为这些书,他不知跟那些店员说了多少好话。从学校到县城,再从县城回到学校,需要整整一天时间。路上的父亲不敢歇息。

    因为这些书,她的少女时代尽管寂寞,却并不孤独。当有一天,当她读到白马王子来到姑娘的楼下唱起情歌,她的脸竟莫名其妙地红了。她知道,自己长大了。

    可是她仍然自卑,因为她是盲人。在这之前,她几乎从没有走出过生她养她的小山村。

    可是她终要走出去的。城里的一个推拿诊所,愿望接纳她。她不去,她说她不想离开父亲,她说她不敢见到陌生人,她说,她不可能学会那么复杂的中医推拿。那天父亲陪她走出屋子,在一片草地上坐了很久。父亲说你必须走出去,你不能、也不应该一辈子困在这个山村。她说,可是我是盲人。父亲说不错,你是盲人,可是谁说盲人不能够看到这个世界?你不是一直在用手指读书吗?你也有眼睛。你的眼睛,长在手指上,你应该用它们来触摸并看到整个世界。她说,可是我已经拥有整个世界了。父亲说不,你拥有的,只是一个纸上的世界,一个虽然美好但是虚幻的世界;这世上还有另外一个世界,那世界里或许有寒冷,有诸多不美好,但是它真实。现在你必须走进去,你有这个能力。她说,可是我还是怕。父亲说,几乎所有的孩子,都会害怕走夜路,因为他们害怕黑暗,他们相信黑暗中藏着吃人的魔鬼,可是你怕吗?你不怕。因为你从小就生活在黑暗中,你相信黑暗中没有吃人的魔鬼。不仅没有,你还知道那里有长得和拇指一样大小的美丽姑娘,有变成白天鹅的丑小鸭,有冬夜里缩在街头的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有光着身子走上大街的可笑的皇帝……你知道那里有别人看不到的美好。为什么呢?因为你活在其中,因为你习惯了黑暗。外面的世界,其实也一样。只要你走出去,你活在其中,你习惯了它,你会发现,一切并不像你想象的那样可怕。她说,您说的有道理,可是我还是怕。父亲站起来,说,你总要经过这一道坎儿的。别怕,我会一直陪着你。

    第二天,父亲送她去城里的诊所。她拼命拽着父亲的衣角,要他不要走,可是父亲还是一个人骑着自行车离开。以前在村子,更多时间里,她也是一个人独处,但是她似乎从来没有感觉到像现在这样无依无靠。她一直坐在屋角的一把椅子上,不敢说话,甚至不敢大声喘气。后来开诊所的老人终于有了空闲,他走过来,拉了她的手,放到自己脸上,说,我们认识一下。想不到是这样的开场白,尽管仍然紧张,但她还是笑了。世界在那一刻,为她敞开一扇窗口。那是真实的世界,真正的世界。

    的确没什么好怕的,的确,她在这里,得到了更多的快乐。她很聪慧,几个月之后,就可以独自给客人推拿。她做得很好,很快有了许多固定的回头客。每个周末父亲都会骑着自行车来看她,带着她去城市的各条街道转,吃各种各样的小吃。那天她给父亲按摩了他的腰。那时,父亲的后背更弯更驼。那天她和父亲再一次拥抱到一起。她再一次,感觉到脸上的滴滴冰凉。

    她兴奋地告诉父亲,她的确用手指上的眼睛看到一个真实的世界。她把手伸到窗外,就可以看到阳光;她用手抚摸鲜花,就可以看到色彩;工作时,她的手指可以看到那些积劳成疾的贫穷的人们;她还可以用手指看到开诊所的老人,那是她的另一位父亲。她说她看到了伟大和善良。

    后来她恋爱了。下了班,她拉着恋人的手在街上散步。她生活在真实的世界里,却享受到童话世界里的美好。她轻轻地捏着恋人的手,她说她看到了爱情。

    现在她自己拥有了一个中医推拿诊所。是老人要她这么做的,老人甚至为她租了门面,帮她办好了一切手续。老人说你的世界应该更大一些……开始肯定很难,可是只要咬咬牙,一切都会过去。——老人用了和父亲一样的声音。她知道,这也是一道坎儿。

    却并不如想象中那样艰难,一年以后,她的诊所顾客盈门,前来推拿的人,几乎需要预约。于是她雇了一位小女孩,也是一位盲人,也是从山村里走出来,也是怯生生地说话。她抓了女孩的手,放到自己脸上,说,我们认识一下……

    前段时间,我扭伤了脚,在她那里做了两个月的推拿治疗。她很开朗,很爱笑。她给我讲上面的故事,从她的谈吐中,知道她读过很多书,也知道她付出了很多,一切来得并不容易。她说她希望在另外的城市开十家这样的诊所,让十个像她一样天生目盲的孩子都有一份自己的工作,并且能用手指上的眼睛,看到一个虽然真实却美如童话的世界。

    我问她,除了开十家这样的诊所,您还有什么心愿吗?

    她说当然有。其一,我希望自己不要失去这双手。如果有可能,我希望不管我有多老,我的手永远年轻。因为我的手指上有眼睛,我要用她来感触和享受这个世界;其二,我希望自己不要失去父亲。父亲已经不再年轻,我希望他永远健在,永远陪着我。也让我,永远陪着他。

    有一双手,有一位父亲,这算心愿吗?对我们这说,这当然不算。可是对她来说,这几乎是她对自己、对这个世界的全部要求。因为她知道,她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全都因了一双手和一位父亲。她珍惜能够拥有的所有,不管有多成功,她对这个世界,都没有野心。

    想法单纯并且实在。只因为,她和我们不同。只因为,她的手指上,有眼睛。

    最漂亮的鞋子

    一开始谁也没有注意到她的鞋子。她坐在轮椅上,鞋子藏在裙摆里。她衣着光鲜,笑容灿烂。

    是一个笔会,组织者把行程安排得很紧。景区多距市区很远,一群人乘坐旅行社的大巴,她总是走在最后。上车的时候,她会温婉地拒绝所有人的搀扶,她将身体前倾,双臂撑起大巴车临门的座椅,便上了车。然后,靠着双臂的支撑,身体一点一点往前挪动。很多人盯着她看,赞赏的或者怜悯的,她都不理会。她有修长的双腿,可是那腿,却支撑不起她的身体。她在走自己的路,用了结实的双臂。

    她总在笑。笑着,你就忘记她的腿,忘记她的不便。然后,待下车或者上车,便再一次注意到她。——她拒绝任何人的帮助,她前倾了身子,双臂撑起,她微笑着说,我可以。

    五天的行程,天天如此。

    最后一天下午,难得的自由活动时间,于是结伴出去购物。是一条繁华的街道,两旁店铺林立。一家店铺一家店铺逛下来,不觉来到一家鞋店。进了门,想起她在,才感觉有些不妥,想退出来,又似乎太过造作和夸张。看她,却并不在意,笑得更灿烂。她说,我最喜欢逛鞋店啦。

    心中不觉一惊。

    这才注意到陪伴她五天的鞋子。

    一双一尘不染的鞋子。红色,高帮,高筒,高跟,有着动人的弧线和温润的皮革光泽。鞋子像两朵盛开的红色百合,或者两只尊贵的金樽。鞋子一丝不苟地系了时尚的鞋带,银亮的鞋花告诉我们,这是一双价值不菲的名牌皮鞋。

    我知道,其实之于她,哪怕再昂贵再漂亮的鞋子,其作用,或许也仅限于保暖。她走不了路,她坐在轮椅上,她的鞋子踩在踏板上,藏在裙摆里,根本无人注意。仅仅在上下大巴的时候,她的脚尖才会艰难地轻点一下地面,她的鞋子才会露出一点点红。并且,我一直武断地认为,对所有有着足疾或者腿疾的人来说,鞋子应该是一种痛,一种伤,一种刺目,一种回避,而不会成为鞋子拥有者的美丽或者骄傲。

    看来是我错了。

    她自然是美丽和骄傲的。她指着脚上的鞋子给我们看,她告诉我们什么样子的鞋子最合脚,什么样的鞋子物美价廉,什么样的鞋子应该搭配什么样的裤子或者短裙。她说,我家里,收藏着五十多双漂亮的鞋子呢!

    还有什么话可说?其实,漂亮的鞋子之于任何人,所代表的,都是一种自信,一种行走在世上的态度。那么,五十多双漂亮的鞋子所代表的,又是怎样的一种自信,怎样的一种行走态度啊。她并不认为自己有腿疾,或者,她并不把腿疾当成一件严重的事情,或者,她对于腿疾的欣然接受,远比我们想象中乐观和彻底。万水千山走遍,凭借的,不是脚,不是钱财,而是乐观,是信念,是态度。

    非常自然地,那天,她挑走了店里最漂亮的鞋子。她虔诚地捧起鞋子,像捧起她的生活。

    那么,这肯定是你所有鞋子里最漂亮的一双吧?我指指她怀里的鞋子,问。

    当然不是,她微笑着说,每一天,我脚上穿着的,才是我最漂亮的鞋子。她指指自己的脚,抬起头,骄傲地说。

    第七辑:理想——寻找一处桃源

    主题语:

    真正的宁静,或者回归,我认为,不是寻一处地理意义的桃源,而是寻一处灵魂意义的桃源。那是一片虚幻的桃源,它藏在你心,由你构建。所以,每个人的桃源,其实都不一样。你的桃源是一片草场,一座青山;他的桃源,或许仅仅是一栋木屋,几句诗行。

    寻找一处桃源

    寻找一处桃源,一处宁静和恬淡的所在。

    那里该有一片桃林,春天时扬起一簇簇粉红。那些桃树应该古老,长着老者的筋骨和白髯。那些桃树又应该年轻,结出少女般娇艳的果实。桃林近处会有一口水井,青石砌成井台,苔藓爬上脚板。那井里会有一只绿色的青蛙,睁着明澈的眼,唱着响亮的歌。

    该有一处房子。红色或蓝色漆就,不大,却很精巧。有尖尖的挂着阳光的屋顶,有直直的散着炊烟的烟囱。房前会有一个篱笆,外面是开满油菜花的田野,里面是开满玫瑰花的小院。田野里会有一条羊肠小路,路边会有几棵白桦或者香樟。玫瑰园里会有一把躺椅,趴一条土黄色的狗。狗吐着粉红的舌头。躺椅轻轻摇摆。

    不远处当然会有草地。清晨的草地是凉的,挂着露珠;夜里的草地是暖的,散着温香。草地散着或甜或苦的气息,走上去,或坐上去,或跑两下,或躺下来,都是一种至高的享受。甚至可以把饭桌搬到这里,甚至可以不打帐篷露宿。没有人在意你和干扰你,你所做的一切都是自由的。

    远处有山。山是很绿的那种。山上会有松树,有知了和野兔,有蘑菇和美丽的石头,有山鸡蛋和小虫的啾鸣。那山也是属于你的,因为这是一处桃源。

    没有电话和网络,没有信件和明信片,没有公交车和出租车,没有信用卡和小区保安。在这里你会享受从肉体到心灵的最充分的自由,似乎全世界上只剩下你。

    你当然向往这样一处桃源。你迫不及待地奔向你的桃源。我知道你厌倦了世俗,你渴望恬淡和宁静,安逸与自由。

    你会在这里住一天,住两天。住一个月,住两个月。住一年,住两年。可是我还知道,你不可能在这里住一辈子。因为终有一天你会厌倦,就像厌倦世俗般厌倦桃源。

    是的,这里有桃林。可是桃林里不仅有桃花,还会有害虫。那口水井里可能根本没有水,或者,即使有,也被那只可恶的青蛙搞脏。

    你的房子夏天可能漏雨,这需要你不停地补修。冬天它可能奇冷,你在屋子里升起一团火,浓烟将你的脸呛黑。还有草地。草地上当然有鲜花,有蝴蝶,可是草地上还会有蚊虫,有毒蛇。山上有野兔和鸟蛋,还会有蝎子和野兽。总之你的桃源并不只有美好,你的隐居,更似探险。

    这种探险是异常艰苦的。你喝的水,需要自己去挑;你吃的面,需要自己来磨;你喝的酒,需要自己来酿;甚至,你住的房子,也需要自己来盖。你寂寞了,不会有人陪你聊天;你生病了,不会有人前来探望。那是真正接近于原始的生活。那种生活,对心灵,或许是一种净化,但对身体,无异于一种折磨。

    很多人经历过这种生活,比如陶渊明,比如梭罗。我相信他们是快乐的,这种快乐恰好跟生活的艰辛成正比。我更相信大多数人,绝大多数人,根本不可能忍受这种艰辛。——把桃源当成度假胜地可以,但要定居,需要很大的勇气。

    其实陶渊明和梭罗的桃源,也并不彻底。那还不是真正的桃源,即使他们把自己隐藏起来,仍然算不上真正的隐居。他们有书籍,有猎枪,有朋友,有聚会,他们偶尔或者经常遭受打扰。他们跟市井和世俗仍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做不到完全隔离。

    我指的是,一个被世俗浸淫过的人,根本不可能回归桃源。即使你可以回归苦难。即使你抛开书籍和猎枪,朋友和聚会。或许肉体可以,但精神不可以;或许形式可以,但本质不可以。我们永远不知道真正的桃源在哪里,也许可可西里或者非洲丛林真有那样一处人类未曾到达的地方,但假如我们知道,假如我们过去,那里便再也不是桃源。那里变成现代社会的一角,它跟现代社会唯一的不同之处在于,那里的生活,接近于原始。——真正的桃源是不存在的。那只是一个传说。

    那么,到底有没有桃源?我说,有。

    真正的宁静,或者回归,我认为,不是寻一处地理意义的桃源,而是寻一处灵魂意义的桃源。那是一片虚幻的桃源,它藏在你心,由你构建。所以,每个人的桃源,其实都不一样。你的桃源是一片草场,一座青山;他的桃源,或许仅仅是一栋木屋,几句诗行。你生活在城市里,走在大街上,坐在办公室里,躲在咖啡馆的某个角落,只要心中藏一处桃源,那么,无论你在干什么,无论你在哪里干什么,你都是陶渊明或者梭罗,甚至,你比他们更加彻底和高明。那是由你构建的真正桃源,那是灵魂的桃源。那里只有宁静和美好,没有阴暗与艰辛。你是那里至高无上的国王,或者与世无争的农夫。

    其实,寻找一处桃源,就是寻找你的内心。

    悬崖

    他左边的裤兜里装了一把钳子和一把改锥,右边的裤兜里装了一把钢锉和一把尖刀。他把双手插进裤兜,吹着口哨,大摇大摆地走进小区。甚至,他还冲那个留着小胡子的保安,微笑着点了点头。

    尽管这时,他的两条腿,绵软得几乎站立不住。

    他观察了三天。他知道那个男人在黄昏时候才能回来。在男人回来以前,那个总是挂着厚厚窗帘的窗口,没有任何动静。这等于说,他可以有充足的时间,在空无一人的房间里翻找。

    他的钢锉和改锥没有派上任何用场。他轻轻推一下门,门就开了,却发出很大的声响。那声音将他的心脏震痛,人几乎瘫倒。他呆在那里至少有十几秒钟,一动不动。终于,他蹑手蹑脚地走进屋子。

    他在客厅里胡乱地翻找。他流了满头的汗。他没有翻到一分钱。茶几上有一筒打开的饼干,露着金黄诱人的内容。他把那筒饼干抓起来,胡乱地向嘴里塞了两块。他吃得很快,却很绅士。尽管他知道,这屋子里,空无一人。

    他将近两天没吃任何东西了。

    他一边吃,一边推开卧室的门。

    便一下子愣住了。

    床上躺了一位女人,侧着身子,正盯着他看。女人的眼睛,含着笑。

    他也看她。其实他想逃走。很想。可是他的两脚似被钉住,不由自主地颤抖。他扶着门,努力使自己不倒下来。

    女人笑了。她说你好。女人的脸色苍白。那上面,没有一丝阳光的痕迹。

    他说你好。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嘴里还塞着饼干。这让他的话,含糊不清。

    女人说来了?他说来了。女人说你坐。他说不用。他稍微镇静了些。脑子里,闪出一千种可能,和一千种解决的办法。

    女人说你是来做钟点工的吧?刚打出广告,你就来了,这速度……

    他说是。心里狐疑着。他把嘴里的饼干吞下,将右手伸进裤兜,抓紧了那把刀。

    女人身边的床头柜上,放着一部电话。女人悄悄地、很隐蔽地把手伸过去。他往前走了两步。他想只要女人的手抓起电话,他就会掏出那把刀子,毫不犹豫地冲上去。

    女人的手,却在距电话几公分的地方停住。她打开床头柜的一个抽屉,从里面取出五十块钱,递给他。说好了的,先给钱,女人说。仍是浅浅地笑。

    他走过去,接过那张钱。然后愣愣地看着女人。女人说扶我起来。他就小心冀冀地扶女人起来。女人说扶我去阳台。他就小心冀冀地扶女人去阳台。女人坐上一张宽大的椅子,眯起眼睛。看得出女人很虚弱,她在轻轻地喘息。

    女人说我坐一会儿就行,你慢慢吃。她指着他手里的饼干筒,冰箱里还有,吃完了,你自己拿。

    他说不用了。竟有些难为情起来。只是,他插在裤兜里的右手,仍然紧攥着那把刀子。

    你多大了?女人突然问。

    二十三,他说,是周岁。

    和我儿子一样大。女人说,我儿子,和你一样帅,一样壮。

    他的脸红了。

    不过现在他在海南,在当兵。女人说,我有好几年没见到他了。

    想他吗?他问。

    当然想。女人说,你失业?

    是的。他承认。

    没关系的。女人说,像你这样的年龄,机会一抓一大把。做钟点工,不也是机会?女人开始咳嗽,仿佛要咳出五脏六腑。他不得不松开紧攥着刀子的手,握了拳,轻轻捶着女人的后背。

    谢谢你小伙子。女人说,我儿子,以前,也常常这样给我捶背。

    他的脸再一次红了。你不闷吗?他说,要不把窗帘拉开吧。

    女人笑笑,好。

    要不,把窗子也打开吧?透透空气。他说。

    女人再笑笑,当然好。

    他拉开窗帘,然后把窗子打开。阳光和风灌进来,把阳台,以及他们,镀上凉爽的金黄。

    女人再一次咳嗽起来,他再一次轻轻地为女人捶着后背。现在他感觉,自己真的是一位优秀的钟点工,正照顾一位虚弱的女人。他甚至,有一种越来越强烈的成就感。

    ……

    突然他听到钥匙转动门锁的声音。他惊了一下:他竟陪这位女人,在阳台上,整整呆了一个下午!

    女人笑着对他说,时间到了,你该走了。冰箱里还有饼干,如果你喜欢吃,可以拿走。

    他说真的不用了。转身往外走。正碰到走向卧室的男人。

    他微笑着对男人点头。男人的脸,满是惊讶。

    他听见男人走进卧室,问女人,谁啊?

    女人说,钟点工。

    钟点工?什么钟点工?老天!医生早嘱咐过你不能乱动的!竟然还开了窗子!你不想活了?

    男人的声音,惊慌失措。

    他站在门口,一动不动。本来想离开,此时却迈不开步。他重新敲门,走进屋子,在男人惊愕的目光中,从裤兜里掏出那五十块钱,然后掏出改锥、钳子、钢锯和尖刀。他把这些东西堆起来,压住那五十块钱。

    现在他感觉浑身轻松。

    他重新走进卧室,朝女人深深鞠了一躬。

    谢谢你。他说,是你把我,拉了回来。

    我们吓坏了自己

    在电视台做事的朋友,给我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次,他们的一档娱乐节目需要在大街上做一个随机采访,朋友正好是那个节目的外景主持人。采访很简单,朋友握着话筒,拦下一个个路人,问,如果我现在能帮您实现一个愿望,那么,您希望这个愿望是什么?回答时间限定,十秒钟。

    为这个节目,朋友做了充足的准备。就是说,不管对方做出怎样的回答,他都可以继续问下去,从而将话题延伸。那天他在街上拦下二十个路人,他向二十个路人一一询问了同样的问题。

    结果却令他大为震惊。——二十个人中,有十九个的人的回答基本相同。十秒钟过去,他们会说,我还没有考虑好。说这些时,他们表情严峻,眉头紧锁。——似乎生怕自己说错,从而失去一个难得的能够实现愿望的机会。

    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不过是一个游戏?当然不是。谁都知道这只是一个游戏,谁都清楚我的朋友不会帮自己实现任何愿望。既然如此,他们说什么都行,怎么说都行。可是他们仍然不肯轻易开口,他们痛苦地一本正经地思考,然后,抱歉地对朋友说,对不起我还没有考虑好。

    甚至有人说,如果给我一天时间,如果您明天还要采访我,那么明天,或许我会给你一个最完美的客案。

    那天的朋友非常失望。他说,这个城市的人已经习惯了毫无理由的严谨。或者说,他们被自己吓坏了。

    被自己吓坏了?我不懂。

    是的。朋友说,他们总是害怕出错。或许他们害怕受到我的愚弄,或许他们害怕受到路人的嘲笑,或许他们害怕将自己的愿望暴露,或许,他们真的害怕失去一次实现愿望的机会,总之,他们失去了回答一个最简单的问题的勇气。事实上这个城市的人每天都在遭受各种各样的惊吓:怕失业、怕失恋、怕降薪、怕成人笑柄等等。或许他们曾见过别人失业、失恋、降薪、成为别人的笑柄,或许他们在以前的生活中也曾失过业、失过恋、降过薪、成为过别人的笑柄,或许这一切的发生,有时候真的仅仅因为一句随口而出的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话,因此,他们只能练成千篇一律的严谨和古板。他们每一天都在小心翼翼地过日子,生怕说错任何一句话甚至一个字,哪怕,是做类似“帮你实现一个愿望”这样的游戏。

    不是还有一个人说出了自己的愿望吗?我问。

    那是一个男孩,朋友说。

    他的愿望是什么?

    给我五块钱!

    我们都笑了。

    只有孩子才可以无所顾忌地说话,才可以将自己的愿望毫无戒备地暴露给别人。朋友说,所以那天我真给了他五块钱。后来我想,假如那十九个人真的说出自己的愿望,有些愿望,或许我真可以帮他们实现。可是,他们没有说……

    第二天你又去采访他们了吗?我问。

    没有。那档节目最终被取消了。其实就算我第二天再去,我想他们也不会考虑好。事实上,他们永远都不会考虑好。——考虑的时间越长,越是难以抉择。因为他们被自己吓坏了,还因为,他们想要实现的绝不仅仅只有一个愿望。

    所以,就算你二十年后仍然采访这二十个人,结果也会完全一样。

    不,朋友笑笑说,结果肯定不一样。

    不一样?

    不一样。朋友说,因为那时,将愿望暴露的那个男孩,已经长大了。

    你永远没有一败涂地

    上世纪80年代末,我迎来了人生的第一个机会——报考乳山师范的美术专业。那时候,师范特别受欢迎我们这些农村穷孩子的欢迎——只要考上了,工作和户口就有了保障。

    之前我自学了十几年美术。对考上师范,我有足够的信心。

    初试进行得非常顺利,无论素描还是速写,我全都超常发挥。回到家,父亲问我考得如何,我告诉他,就算只录取一个,也非我莫属。我没有夸张,考美术不像考文化,大家挤在同一间屋子里,面对着同一个模特。只要转转脑袋,谁画得好,谁画得不好,一目了然。

    果然,我以初试第一名的成绩进入复试。复试在乳山师范进行,我带了画具,提前一天来到考场。由于头一天晚上感冒,到了考试那天,我头痛欲裂,鼻涕一把泪一把,看什么都是重影。于是心里叮嘱自己,一定要考好,一定不要受感冒的影响。然而越是这样,我越紧张,结果,我发挥得一塌糊涂。我看了看,整个画室里,我的画充其量只能排在中游。而这样的成绩,根本不可能考上。

    素描之后是速写。因了素描的糟糕发挥,我的速写也很不成样子。每个考生只有一张盖了编号的画纸,一旦画坏,便不可再改。我知道,我也许会被淘汰。

    最后考的是美术理论,紧张到极点的我,不仅把“吴道子”写成了“吴作人”,并且将三原色中的黄色答成了冷色调。而这些,在我很小的时候,便可以倒背如流。

    我沮丧极了。

    回到家,父亲问我考得如何。我告诉他,就算只淘汰一个人,也极可能是我。我同样没有夸张。我发挥得差极了。我怨不得别人。

    经过近一个月的忐忑并且心存侥幸的等待,当成绩终于公布,我果然榜上无名。尽管早已做好心理准备,但那时,我还是感觉天都塌下来了。一个农村孩子就此失去走出农村的最好的机会,有什么比这更糟糕的事情呢?我想因了我的失败,我注定会重复父辈们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

    父亲劝我说,以后的事情,谁也料不到。虽然现在你没有考上师范,以后或许也不会从事与美术有关的职业,但是我相信,你肯定会有更好的前程。

    可是我已经被淘汰了。我说,我不知道我还能有什么更好的出路。

    也许你的很多潜能,连你自己都没有发现。父亲说,这么多年,你迷恋画画,是好事。但同时,这也会限制你对其它潜能以及才华的发现。我相信多年以后,你会从事一种你之前从没有做过、甚至从没有想过的职业,并且你会做得很好。所以,现在你被淘汰虽不是好事情,但你并没有一败涂地。考试成绩不过代表了你在某一个领域的技能或者某几门学科的认知程度,说明不了其它问题。考试成绩或许会影响到你一段时间的人生,却不会永远影响到你的人生……请记住,对一个有理想的人来说,永远不要用“一败涂地”这个词。

    往后那些年,我读职高,毕业,在各种各样的工厂打工,自己做生意……即使生活最艰苦、心情最灰暗的那段时间里,我也记得父亲的话:你永远没有一败涂地。

    现在我所从事的职业与当初的理想毫不相干,但是,我同样很快乐,同样可以为社会做很多有意义的事情。这些年,我无数想,假如当初我考上了师范,又能怎么样呢?得到的同时,意味着失去,很多时,我甚至感谢那次失利。

    没有失败就没有成功。在同一个领域是这样,在不同的领域也是这样。

    你的容量有几何

    十年前的夏天,我一个人去昆嵛山区旅游。晚上,宿在山下的一个旅店里。天热得让人睡不着,只好搬了马扎到院子里乘凉。那晚有淡淡的月光,我发现不远处的一棵柳树下,正坐着一位微胖的中年人,穿着大汗衫,倚着树干,嘴里好像还哼着什么小调。

    一个人待了一会儿,觉得有些无聊,便走过去,跟中年人搭讪。对方自我介绍后,我吃了一惊。因为他的名字我早有耳闻,是一位很有名气的教育理论家,并且,我以前曾零零散散地读过他的一些书。想不到,今夜竟能在这里遇见。

    和他聊了很多。一开始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后来就开始向他讨教,并向他倾诉我的苦闷。这时天突然变了,下起雨来。可是我却意犹未尽,于是随他去了他的房间,接着聊。

    “你刚才说你很苦闷?”他问。

    “是的。”我说,“我正在跟一位很有名气的美术教师学画,可是我总觉得自己进步太慢。并且我最担心的是,他在短时间内,不会把所有的东西全都传教给我。”

    “你的基础怎么样?”他继续问,“我是说,就算他明天就把他的所有都传授给你,你能全部装得下吗?”

    “这……”我有些没有信心。

    见我支支吾吾,他拿出两个瓶子,一大一小。他把大瓶装满水,然后把两只瓶子都递给我。“现在,你把大瓶的水全部倒进小瓶里试试。”他说。

    当然不可能全部倒进去。当小瓶灌满水后,大瓶里剩下的水就再也灌不进去了。

    “你的薄弱的基础,不成熟的思想,以及你的年龄,决定了你现在的容量——就像这个小瓶。”他说,“而你那位老师的容量,就像这个大瓶。就算现在他把他的东西全都倒给你,你能装得下吗?不过不要紧,你会慢慢地进步的。随着你基础的积累、思维的成熟、年龄的增长,你的容量就会越来越大,那时候,只要你努力,自然会把老师的东西全部拥为己有。并且,你的进步肯定会越来越快。”

    我记住了他的话。回去后不再急躁,牢牢地打着基础,一点一点地锻炼着自己在各方面的能力,果然,进步比想象中要快很多。可是两年后,问题又来了。我发现自己再一次陷入到一种毫无方向的焦虑之中,好像,我再一次开始停滞不前。

    于是,我拿着他留给我的地址,再一次找到他。

    听了我的诉说后,他再一次拿出一大一小两个瓶子。不同的是,这次他把小瓶灌满了水。然后他把两个瓶子同时递给我,“现在,你把小瓶里的水全部倒进大瓶。”

    就照他说的做。当然,小瓶的水全倒入大瓶后,大瓶里也不过只有半瓶水。

    “现在,你已经达到这只大瓶的容量了。”他说,“而你的那位老师,相比之下,可能是那个小瓶的容量。就算把他的所有东西都倒给你,你也不会满的。”

    “那怎么办?”我问,“难道我再也不能进步了吗?”

    “那倒不一定。”他说。接着他再一次取出一个小瓶,灌满水,然后让我倒进大瓶。

    当然,这次大瓶被灌满了。可是我不解,这是什么意思呢?

    他仿佛看出了我的困惑,“你很想把自己这只‘大瓶’灌满是吧?那么,你只能再寻一只或者几只这样的‘小瓶’。也就是说,你必须继续拜师。显然,你现在的这位老师,已经满足不了你日渐增长的容量了。——当然,你永远别想把自己这只瓶子彻底装满。因为你必须不断增加自己的容量。一旦你的容量固定下来,那么,你就再也装不下任何东西,当然,也就不可能有进步了。”

    他的话,再一次让我顿悟。

    回去后,照他的话去做,果然,再一次进步神速。后来我的作品多次在市里得奖,并最终在一个独资企业做了一名成功的服装设计师。我想,这与这位教育理论家的点拨,肯定是分不开的。

    当然,我还要感谢所有教过我的老师。没有他们,我的这个瓶子,不管是大是小,也永远是空的。

    忽略的,可能是最重要的

    朋友是一位爱好广泛的人。

    从小学到大学,他一直是校篮球队的主力;也写些散文诗歌,报纸杂志上常见他的名字;他熟悉五大联赛的各支球队,闭着眼也能数出任何一支球队的主力;他还喜欢园艺,对花花草草的属性了如指掌。可是他认为,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他希望自己能够在三十岁以前,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

    这个愿望是他上大学时产生的。那段时间他读了太多商业精英的成功史,他认为自己有着和他们一样的素质。为此他放弃了篮球、文学、五大联赛和园艺。假期里他不再回家,不再和女朋友花前月下,而是把自己闷在图书馆里研读商业书。他满脑子都是他的公司,他想这是他一生中唯一的目标,别的,都可以忽略和放弃。

    大学毕业后他真的有了自己的公司。可是那公司仅仅开了两年,就被他转让出去。因为某一天,他突然发现那根本不是自己的兴趣所在,他发现商场上的钩心斗角远比他想象中复杂百倍。他不能够忍受无休无止的酒局,不习惯每天在担心受怕中过日子。他的心找不到归宿,总有一种悬空的感觉。最终他狠狠心放弃了经商,回到老家。他在老家一呆就是一年。

    无所事事的他每天翻看书架上的书,慢慢地,他重新被那些厚重的文学作品所吸引。母亲给他搬来一个纸箱,那里面,收藏着他在报刊上发表过的所有作品。母亲说,不经商不要紧,你完全可以重新把文字拾起来……你已经,发表了这么多。是的,其实他早就知道自己有这方面的才华,可是他总是将之忽略。以前,他不过把文学当成一种爱好或者消遣,开公司才是他的终极目标。现在他想,为什么不听母亲的,试着回到从前呢?说不定,文学真的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事业。

    他发现自己很快进入到一个美妙的世界。他终于发现写作才是他最快乐的事。他想,也许把很多事情一一经历,等重新转回来,才会发现一生中最快乐或最重要的是什么吧?

    每天母亲给他做饭,给他收集报刊上的资料,给他安静的环境去写作;女友每个月来看他,给他带新上市的书,给他鼓励和信心。几年以后,他终于成为一位很名气的作家。他的书一版再版,供不应求。他常常说,他最应该感谢的,就是自己的母亲和女友,她们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他忽略;同样,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事业——写作,也曾经被他忽略。不过还好,他及时找回了它。

    什么是生命中最重要的?或许是事业,或许是爱情、亲情、友情……但毫无疑问的是,太多时,你正在忽略的,恰恰就是你最重要的。你所要做的,就是时时停下来,回头看看,并将它们找回。

    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2004年九月下旬,我接到一封信。是一封读者来信,不过是一堆滥美之辞,并无特别之处。之所以对这封信有些印象,是因为,这封信寄自韩国。似乎是一位在韩国打工的年轻人,又似乎是一位在韩国定居的华人,无论看笔迹还是看语气,都感觉年龄不大。信握在手里,很轻,就像一片树叶。事实上那里面真的夹一枚干树叶,绿色,脆弱,手掌形,叶脉清晰。信在书桌上躺了一天,黄昏时我有了些空闲,想给他写一封简短的回信,却正好有朋友打电话约我小聚,那封信于是被扔进了抽屉。这一耽搁便是很久,直到2005年夏季,这封信才再一次被我翻出。

    是一位搞集邮的朋友来访。朋友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过来一次,翻拣我废弃不要的信件,试图从里面找到有价值的邮票。大多时他都会空手而归——尽管我的信件很多,有价值的邮票却极少。可是那天,当朋友看到这封信,立刻发出一声兴奋的尖叫。他把信抓在手里,问我,信封还有用吗?

    于是,这封信从记忆中再一次被翻出。

    那个下午我放下手头的工作,为来信者写了一封简短且客气的回信。后来我认为那不过是一堆废话,无非是鼓励对方好好写作,坚持到底必有收获等等,和我的千百封回信没什么不同。信写完了,去邮局的路上,顺手在路边拾一片绿叶夹进信纸。那是我第一次给国外的朋友回复信件,却像例行公事一般,草草了事。

    后来这件事终于被我彻底忘记。

    直到2006年冬季,又一封信从韩国寄来。仍然是上一次的地址,仍然充满了太多滥美之辞,仍然在信里夹一枚脉络清晰的绿叶。可是我还是注意到两封信的不同之处。其一是字迹不一样,显然是两个人所写;其二语气也不太一样——一封不长的信里,竟然用了十多个“谢谢您”。

    事情似乎有些蹊跷。

    正好那天没事,于是给他写了封回信。几句客套话之后,提出了我的疑惑。当然在信寄走以前,我不忘在信纸里夹一枚绿叶。满城都是花店,即使在冬天,寻找一片绿叶也并非难事。

    一个月以后我再一次收到来自韩国的信。整整一个下午,我把那封信细细地读了三遍。——那封信背后的故事让我唏嘘不已。

    正如我怀疑的那样,三封信并非出自一人之手。第一封信的确是一位年轻人所写,而写后两封信的,则是他的父亲。年轻人很小就跟随父亲去了韩国并加到韩国国籍,可是他非常喜欢中国文化,他的父亲说,家里的书架上,几乎摆满了中文读物。

    从其中一本书里,年轻人认识并喜欢上我。确切说是认识并喜欢上我的文字。而在那时,年轻人已经身患绝症。

    他问他的父亲,能不能给我写一封信——这之前他还从没有给陌生人写过信。父亲说当然可以。他说可是万一对方不回信呢?那多尴尬。父亲说不会的,他肯定会回信。在父亲的鼓励下,他开始写信。他没用打印机,他说那样不礼貌。他只用钢笔,先打一遍草稿,再在草稿上修改,改完了,再工工整整地抄一遍,然后从一本书里找一枚绿叶夹进去。他的父亲告诉我,其实那时候,他并不能够肯定我会回信,更不能够肯定自己的儿子能不能活到我给他们回信的那一天。他们直等了大半年,仍然没有等到回信。正当他们几乎不抱任何希望的时候,一封来自中国的信送到他们手中。

    他的父亲告诉我,接到信的那一天,他的儿子心情非常好。尽管那时他已经极度虚弱,可是躺在病床上的他仍然在笑。然后,几天以后,他的儿子永远离开了人世。

    为表示感谢,父亲模仿他的笔迹与口气给我回了封信。他不想让我知道自己儿子太多的事情,他试图隐瞒。他说为什么要让一个毫不相干的人来分担他的痛苦呢?更何况,我已经帮他、帮他的儿子太多太多。

    可是我帮了他们什么呢?我想我什么也没有给他们。我只是给他的儿子回了一封简短的信。那封信字迹缭草,废话连篇。可就是这封信,给他,给他的儿子,带去了太多的快乐,并让他的儿子在人生最后的日子里,对另一个国家的一位素不相识的人,没有失望。

    后来与他的父亲慢慢熟识,竟然通过几次电话。记得有一次我问他,假如我终未回那封信,你的儿子会恨我吗?

    他说应该不会恨,不过他会很失望。他的儿子曾经听别人说,作家都是很高傲的,特别是中国的作家。他不信。不过如果你没有回信,那么,他不但会带着遗憾离去,并且,或许会真的认为中国的作家都是高傲并拒人于千里之外的。

    年轻人叫金东会,男,23周岁,家住韩国仁川市,死于白血病。

    那天放下电话,我竟然产生一种刀锋掠过头皮的感觉。假如那封信不是被我放进抽屉里而是随便扔掉,假如那位集邮的朋友没有来或者即使来了也没有见到那封信,假如那天我没有给他回信,那么,我伤害的绝不仅仅是一位韩籍华人,而是所有中国作家们的人品了。

    我常常想作为一名文字工作者,究竟能够给这个世界带来什么。后来我想,也许带来什么不是关键,关键是别让这个世界失去什么。比如纯朴,比如认真,比如做人最基本的礼貌,等等。除此之外,如果你能为别人带来几个落于纸面的故事,带来哪怕一点点智慧的火花,带来哪怕一丝丝心灵的温暖,足够了。

    即使做不到这些,那么,最起码,我们还能给远方一位喜欢你的陌生朋友,回一封简短的信。

    送你一缕阳光

    几年前我生过一场大病,在一个乡间医院里住了三个多月。病房里一共四张病床,我和一个小男孩各自占据了靠窗的一张。另外的两张,则有一张属于那个姑娘。

    姑娘苍白着脸,长时间地闭着眼睛。只是闭着眼睛,她不可能睡着。姑娘的身体越来越差,刚来的时候,还能扶着墙壁走几步,到后来,就只能躺在病床上。有时候她会突然发出一声轻轻的叹息,让正在翻看旧杂志的我,深感不安。

    她很少说话。我只知道她是外省人,父母离异后,随着母亲来到这个城市。想不到接下来的一个突然变故,让母亲永远地离开了她。这个城市里,她不再有一位亲人,也没有一位朋友。现在,她正用母亲留给她的不多的积蓄,在这个简陋的病房里延续着自己年轻且垂暮的生命。

    是的,只是无奈地延续着生命。有一次我去医护办公室,偷听到护士们正在谈论她的病情。护士长说,治不好了。肯定。

    靠窗那张病床上的小男孩,虽然也生着病,却是活泼好动。他常常缠着我给他讲故事,声音喊得很大。每当这时候,我总是偷偷瞅那位姑娘一眼。我发现她的眉头紧蹙。显然,她不喜欢病房里闹出的任何声音。

    男孩的父母天天来看他,给他带好吃的,给他带图画书和变形金钢。男孩大方地把这些东西分给我们,并不识时务地给那位姑娘分上一份。有时姑娘不理他,闭着眼睛假装睡着,男孩就把那些东西堆在她的床头,然后转过头,冲我们做一个鬼脸。

    一次我去医院外面的商店买报纸,看见小男孩的爸爸正抱着头,蹲在路边哭泣。问他怎么了,他不说。一连问了好几遍,他才告诉我,小男孩患了绝症。大夫说,他将活不过这个冬天。

    那时,已经是初秋了。

    一个病房里摆着四张病床,躺着四个病人,却有两个人即将死去。并且,都是花一样的年龄。那时我心情的压抑,可想而知。

    一切都是从那个下午开始改变的。

    那天,男孩又一次抱了一堆东西,送到姑娘的床头。那天姑娘的心情好一些,正收听着收音机里的一档音乐节目。她跟男孩说声谢谢,并对着他笑了笑。男孩于是得意忘形了,他赖在姑娘床前,不肯走。

    他说,姐姐,你笑起来很好看。

    姑娘没说话,再次冲他笑笑。

    男孩说,姐姐,等我长大了,你给我当媳妇吧!

    病房里的人都笑了。包括那位姑娘。看出来是那种很开心的笑。姑娘说好啊!伸出手,摸了摸男孩的头。

    可是你的脸,为什么那么苍白?男孩问。

    因为没有阳光啊!姑娘说。那时,她正和男孩拉勾。

    男孩想了想,然后很认真地对姑娘说,我们把病床调换一下吧,这样,你就能晒到太阳了。

    姑娘说那可不行,你也得晒太阳啊!

    男孩再一次仔细地想了想,然后拍拍脑袋。有了!他再一次认真地说,我让阳光拐个弯吧!

    所有人都认为男孩正开着他那个年龄所特有的不负责任的玩笑。包括我。我想,也包括那位姑娘。可是男孩却并不认为他在开玩笑。那天,他真的让阳光拐了个弯。

    他找来一面镜子,放到窗台上,不断调换着角度,试图让阳光反射上姑娘的病床。可是他没有成功。当我们认为他要放弃的时候,他却又找出一面镜子。午后的阳光经过两面镜子的折射,真的照上了姑娘的脸。

    我看到,姑娘的脸庞,在那一刻,如一朵花般绽放。

    那天,整整一个下午,姑娘一直静静地享受着那缕阳光。虽然她闭着眼睛,却不断有泪从她的眼角淌出。她试图擦去,却总也擦不干净。

    那以后,男孩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仔细擦拭那两面镜子,然后调整它们的角度,将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上姑娘的病床;而那时候,姑娘早就在等待那缕阳光了。她浅笑着,有时将阳光捧在手里,有时把阳光涂上额头。她给男孩讲玫瑰树和蜗牛的故事,给他折小青蛙和千纸鹤。姑娘的脸,竟然不再苍白,逐渐有了阳光的颜色。

    有时,男孩会跟她调皮。他故意把阳光反射到墙上,照在姑娘所抓不到的高度。这时姑娘就会撑起身体,努力把手向上伸,靠近那缕阳光。总是在姑娘想放弃的时候,男孩及时地把那缕阳光移下来,移到姑娘手上,或者身体上。那段时间,病床里总是响着他们两个人的笑声。

    我还记得护士们惊愕的表情。每一天,护士们为两个人检查完身体,都会惊喜地告诉他们:又好一些了!显然,男孩与姑娘的身体都在康复。我知道这是奇迹。

    我出院的时候,姑娘已经可以下地行走了。他和男孩一起来送我。那时他们牵着手。两个人的脸沐浴在金色的阳光里,那是两张快乐并健康的脸。

    几年后见过那位姑娘。当然她没有给那个男孩当媳妇,不过她说,她每天都在感谢那个善意的玩笑。说这些时,她刚刚出嫁,浑身散发着新娘所独有的幸福芳香的气息。她说,是那个男孩和那缕阳光救活了她。那段时间,每天睡觉前,她都要想,明天一定早早醒来,好迎接男孩送给他的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她说,她不想让天真并善良的男孩,在某一天,突然见不到她。她说,那段日子,一直有一缕阳光照到她的心里,给她温暖和希望。她说,她不敢死去。

    我也见过那个男孩。男孩长大了,嘴上长出些褐色的细小绒毛,有了男子汉的模样。那天我坐在他家的客厅的沙发上,问他,那时知道自己已经被判了死刑吗?他说知道,只是那时还小,对死的概念,有些模糊。却仍然怕,怕得很。好在有那位姐姐。那时,每天睡觉前,我都要想,明天一定早早起床,让清晨的阳光拐个弯,照到姐姐的脸上。因为,她要当我媳妇呢!说到这里男孩笑了,露出纯洁和羞涩的表情。

    不过是一缕阳光,却让奇迹发生。我在想,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这样一缕温暖的阳光。你给予别人的越多,剩下的,就越多。

    第八辑:荒诞——聪明人的愿望

    主题语:

    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偶像说,我只记得几年以前,我碰到一位给我烙了一锅牛肉锅贴的男人。那个外貌粗犷但长着一双巧手,那个可以为他的儿子、为一位陌生男孩烙出世界上最美味的牛肉锅贴的男人,是我迄今为止,最佩服和最崇拜的男人。

    在沙漠里

    生意人要在去沙漠那端做一笔生意。他携带了足够多的金币、干粮和水,为防范可能遇上的歹人,又随身佩带了一把锋利的长刀。然他还是低估了沙漠,干粮和水很快告馨,却仍然没有丝毫走出沙漠的迹象。

    整整两天滴水未进,他又饥又饿。脸被火焰般的阳光灼伤,疼痛难忍,他想自己也许会死在沙漠里,连同他的金币和佩刀。他的面前横着一座低矮的沙丘,周围,黄沙席卷。他攀爬过太多这样的沙丘,每一次都是心怀希望,每一次都是心灰意冷。

    沙丘爬到一半,他非常累了。他坐下来休息,迷迷糊糊昏睡过去。

    突然他听到一阵驼铃声。醒来,抬眼望,他见到一位牵着骆驼的留着大胡子的男人。男人从沙丘上走下来,驼峰上搭着鼓鼓囊囊的干粮袋和水袋。男人脚步轻盈。

    他扑向男人。救救我吧!我就要因饥渴而死。他说,如果你能够赏我一点干粮和水,我愿意用一个金币来报答你。

    男人看看他,笑了。你认为我是普通的旅人吗?

    他开始细细打量男人。男人穿着华丽的衣服,身上几乎一尘不染;男人的脸上不见一滴汗水,他不像走在沙漠里倒坐像在舒适的树荫下喝着奶茶。生意人有些发懵,他问,难道您是传说里的沙漠之神?

    男人微笑着点点头。

    那您快救救我吧!他给男人跪下,我家还有妻儿老小……

    救你当然可以。沙漠之神说,不过你得回答我三个问题。如果回答正确,我将分别赏你水、干粮和骆驼。如果回答错误,你就得付出一些代价。

    什么代价?

    比如一个耳光,或者这把佩刀。

    好的好的。生意人迫不及待,快开始吧!他当然分得出孰轻孰重,相比生命来说,一个耳光或者一把刀算得了什么?

    第一个问题,沙漠之神说,你脚下是什么?

    沙漠!生意人脱口而出。

    沙漠之神微笑着点点头,将其中一个水袋扔给男人。归你了。他说。

    生意人捧起水袋,咕咚咕咚一阵狂喝。终于,他放下水袋,说,第二个问题呢?

    第二个问题,沙漠之神说,你头上是什么?

    天空!生意人头也没抬。

    沙漠之神再一次微笑着点头,然后将一小袋干粮扔给他。这个也归你了。他说。

    神的问题真是太简单了!神爱世人!

    生意人一通猛吃,直吃到胸脯高出下巴两寸。他满意地抹抹嘴巴,说,快问第三个问题吧!

    第三个问题,沙漠之神说,你面前是谁?

    神啊!生意人几乎要笑出声了。他认为自己已经得到了一匹骆驼。

    错了!沙漠之神说,现在请你做出选择,让我打你一个耳光,还是送我那柄长刀?

    生意人沮丧并且懊恼,可是他不敢同沙漠之神争辨。既然神说他错了,那他肯定就是错了——他只能在一记耳光和一柄刀子之间选择。他摸摸自己被阳光烤伤的脸,然后解下佩刀。我还是将刀子送给你吧!他说,不过我很好奇,作为沙漠之神,您要一把刀子干什么呢?

    沙漠之神笑了。沙漠之神说,现在我只想告诉你,刚才你犯下了三个错误。

    三个错误?生意人真的糊涂了。

    第一个错误,你这种年龄的男人,竟然还相信这世上有沙漠之神。你太天真……

    你不是?

    当然。我和你一样,只是沙漠里的旅人。

    第二个错误呢?

    第二个错误,你不该将这把刀输给我。

    可是输你一把刀总比挨你一记耳光好多了啊!生意人说,一个金币就可以买到两把这样的刀子,何况我有这么多的金币!他将一袋金币向男人晃晃。

    这就是我需要一把刀子的理由。男人掂掂手里的刀子,问他,你认为现在这些金币还能属于你吗?

    生意人盯着男人的表情,盯着他手里的刀子,身体开始发抖。很显然他遇上了歹人,职业的或者业余的歹人,却是绝顶聪明。他只好顺从地将一袋金币交给男人,又乞求他,能否送他一点水和干粮,他真的不想在沙漠里死掉。

    没问题!想不到男人很是爽快,我拿走你一袋金币,当然要有所补偿。

    生意人搞不懂了。尽管他提出要求,可是他对男人能够同意并不存在太多幻想——谁都知道,沙漠里,干粮和水,远比一袋金币重要。

    男人哈哈大笑。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他说,这也是你犯下的第三个并且是最重要的错误——沙漠里有一个富足的绿洲,那里有水,有可口的饭菜,有骆驼,有舒适的房子。刚才我就是从那里过来的。——绿洲近在咫尺,翻过沙丘便是。所以现在,干粮和水,一文不值。

    穷人节

    去某国某地旅游,恰好遇上当地的穷人节。穷人节?仅这名字,就令人顿生好奇,倍感亲切。

    穷人节的主要节目,便是扭秧歌。我想这也贴切,我生活的那个城市,有钱人去歌厅舞厅,去酒店健身房,穷人们随便找个广场,大喇叭一响,秧歌扭起来,倒也自娱自乐。看来秧歌并非是中国穷人的专利,全世界无产阶级都喜欢扭秧歌,只是动作稍有不同罢了。

    秧歌队扭过来了。队伍的最前面,几百名流浪汉腰扎彩带,头系红绸,组成整齐的方队,声势浩大。也难怪他们高兴,流浪汉终于得到重视,迎来属于自己的节日,怎能不开心呢?更何况,最为关键的是,当秧歌扭完,每人都能够得到一杯免费的热咖啡。

    紧随流浪汉的第二方阵,便是我们常说的穷人。他们的方阵最为复杂,有待业者,失业者,工薪阶层,也有破产企业主。可是不管如何,从穿戴上,一眼便能看出他们是穷人。比如某人穿了件名牌上衣,裤子却是地摊货;比如某人虽然一身名牌,但鞋子只值十块钱;比如某人穿着一套价值不菲的西装,却只系着三块钱的裤带。更重要的是,他们全都操着一种“贫穷”的表情。那表情卑微,低下,恰到好处地证明着一种身份。总之一个人的贫穷是掩饰不了的,还好这个城市的人们并没有掩饰,一万多人的巨型方阵,便是证明。

    然后,便是由白领和小商人组成的方阵。我想他们应该属于这个城市的中产者,怎么也把自己当穷人呢?拽住一个问了,那人说,什么中产者?我们穿不起大名牌,吃不起大酒店,开不起好车子,买不起大房子,我们是城市真正的穷人!我告诉他,前面两个方阵里,有人甚至吃不饱饭,你跟他们比,算是富翁了。他听了,反驳说,我可不这么看。何谓穷人?买不起想买的,得不到想得到的,便是穷人。说完,头也不回,扭着屁股往前冲。

    再往后,我就彻底看不懂了。如果说第三个方阵还勉强算得上穷人方阵的话,那么组成第四个方阵的那些人,一看便是成功人士。他们的方阵大概有二百多人组成,多大腹便便,仪表堂堂,穿戴讲究,甚至,方阵里,缓缓行驶着很多名牌轿车。这让我很是纳闷,穷人节,你们来凑什么热闹?

    我混进他们的队伍,三扭两扭,很快跟一位戴了十个钻戒的中年男人混熟。我问他,难道您也是穷人?他一边扭,一边点点头。我说可是您看起来很阔绰啊!他说看起来很阔绰?当然,我有一个很大的公司,固定资产上千万,光轿车我就有十几辆,看起来的确很阔绰。可是你不知道,我公司的贷款和欠款加起来,足有三千万之多啊!我说那就是说,你不但不是千万富翁,还是两千万负翁?男人点点头,扭得更欢。

    看来,这个方阵里的所谓的成功人士,远比前几个方阵的人更像穷人。

    可是接下来的由不足百人组成的方阵,却是真正的富翁。我问过几个人,他们的净资产,大多超过几千万。这就很奇怪了,他们是这个世界真正的富人,他们应该过富人节而不是穷人节啊!将不解跟其中一人说了,他笑笑说,仅从资产上说,我们的确算得上富人,可是,我们缺的是自己的时间啊!

    缺时间也算穷人?

    当然。他说,你们可以喝闲酒,聊闲天,可以逛公园,看电影,可以用一个下午的时间喝掉一杯咖啡,读完一本书,我们呢?我们恨不得把自己劈成两半来用,把一分钟掰成两分钟来用,我们努力工作,拼死拼活,到头来,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成功?可是真成功了,却失去了人生最宝贵的从容。还有很多人,甚至因此失去家庭,失去朋友,我们连最宝贵都失去了,你说,我们不是穷人,又是什么人呢?

    我并不完全赞同他的话,因为我不熟悉富翁的生活。然我刚刚退出“穷人富翁”方阵,秧歌队伍的最后一个方阵便闪亮登场。那是最为奇异的方阵,他们表情各异,穿戴各异,甚至有人光着膀子。再细看,竟能从他们的脸上看到工薪阶层的影子,白领阶层的影子,单位领导的影子,无业游民的影子,百万富翁的影子。很显然他们没有按照要求站到本应属于他们的方阵里,他们彼此开着粗俗的玩笑,有人甚至大打出手。

    我小心翼翼地跟一个看似领导的男人搭上话。

    您是穷人?

    我是穷人!

    您为什么这样看?

    我不知道!

    不知道?

    不知道!但我就是感觉自己是个穷人!说到这里,他骂出一句粗话,吐出一口黏痰。那口痰正好吐到旁边一个光着膀子纹着刺青的年轻人身上,年轻人骂骂咧咧,冲他晃晃拳头,他二话不说,冲上去就是一脚,两个人便扭打起来。

    他不知道为什么感觉自己是个穷人,但是我知道。他们成功或者不成功,有钱或者没钱,有地位或者没地位,有时间或者没时间,有文化或者没文化,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没有素质——做人最基本的素质——我想这个方阵里的人都是如此。那么,他们是这个城市里,彻头彻尾的穷人。

    我想告诉你的是,这个秧歌队伍,由两万五千人组成。而这个城市,区区两万五千人。

    我只是游客,不是小城居民。然那天,我想也许,我也该跟随他们的队伍,扭一把穷人节的大秧歌。

    请求支援

    你决定成为一名剑客,行走江湖。你认为时机恰好。

    你的剑叫做残阳剑。这柄剑威力强劲,你可以同时斩掉十五名顶尖高手的头颅。你的独门暗器叫做天女针。你面对围攻,只需轻轻按下暗簧,即刻会有数不清的细小钢针射向敌手,状如天女散花。天女针一次可以杀敌八十,中针者天下无解。

    靠着残阳剑和天女针,你打败了飞天燕,杀掉了钻地鼠,废掉了鬼见愁的武功。他们全是江湖上一顶一的高手,他们全是杀人不眨眼的黑道魔头。从此你声名大振,投奔者众。

    现在你拥有一支军队,占有一座城池。你的军队勇士五千,良驹八百;你的城池繁华昌盛,鸡犬相闻。

    你不停地和道上的兄弟签署着攻守同盟。你还和神枪张三、铁拳李四、一招鲜王刀结拜成兄弟。你们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不求同日生,但求同日死。

    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你招兵买马,筑固城池。似乎四分五裂的天下不久之后就将统一,你将成为万人瞩目的头领或者君王,你将拥有无涯江山,无尽财富,无穷权力,无数美女。你沉浸在难以抑制的兴奋之中,你常常会在梦里笑出了声。

    可是,鬼见愁突然杀了回来。

    其实那天你并没有完全废掉他的武功。那天你有了小的疏忽。鬼见愁凭着多年的武功造化医好了自己,又用三年时间练就了一门邪道武功。现在他率精兵五万,包围了你的城池。

    敌十倍于你,你并不害怕。因为你的勇士们个个以一当十。

    你的五千勇士扑出了城。你试图将鬼见愁的五万精兵一举歼灭。你甚至想晚上就可以用鬼见愁的脑袋做成一个马桶。可是你很快发现自己犯下一个错误。——鬼见愁的五万精兵,完全以死相拼。他们踏着同伴的尸体往前冲,极度疯狂。你砍断他的矛,他会用拳头打你;你砍断他的胳膊,他会扑上来撕咬你的咽喉;你砍断他的脖子,他还会在倒下去的一刹那,用脚踢一下你的屁股。尽管你的五千勇士个个骁勇善战,可是最后,他们不得不退了回来。

    五千勇士,只剩三百。

    鬼见愁精兵五万,尚有八千。

    你关了城门,开始求援。

    你给神枪张三飞鸽传书,让他速来救你。几天后你得到消息,神枪张三早被一无名剑客杀于某个客栈。

    你千里传音给铁拳李四,让他速来救你。铁拳李四回话说,现在我也被围,自身难保,如何救你?

    你在城墙上放起求援的烟火,这烟火只有一招鲜王刀才能看懂。一会儿王刀放烟火回答你,他说,我正在攻城掠池,无暇管你。你好自为之。

    无奈之下,你计划弃城。你已经管不了城里百姓的死活。现在你只想自己逃命。

    夜里你率剩下的三百勇士突围。那是一场惨烈的战争。你挥舞你的残阳剑斩下无数头颅。你的天女针霎时消灭掉鬼见愁八十名贴身保镖。可是当你抬头,你突然无奈地发现,现在,你只剩下一名勇士,而鬼见愁,尚有精兵一百。

    你的天女针已经射完最后一根钢针。现在它成了废物。

    你的残阳剑已经卷刃并且折断。现在它不如一把菜刀。

    你和最后一名勇士逃回了城。鬼见愁甩手一镖,你的勇士就倒下了。倒下前他为你紧闭了城门。他忠心耿耿。

    鬼见愁将城围起,不打不攻。他想将你折磨致死。

    其实鬼见愁只剩士兵一百。你只需再有一把残阳剑,再有一管天女针,就可将他们全部消灭。可是现在你没有了武器,也没有了士兵,更没有了兄弟和朋友。你呼天天不响,叫地地不应。

    等待你的,只有死路一条。

    最后一刻,你终于想起了你妈。

    你向你妈求援。

    你妈六十多岁。

    你妈是一位农民。

    你妈连鸡都不敢杀。

    你给你妈打电话,你说学校又要收学费了,五百块。你妈说,好。我马上照办。

    你命令不了别人。你可以命令你妈。

    你用这五百块钱给你的游戏卡充值。你重新为自己装备了残阳剑和天女针。你单枪匹马冲出城外,将鬼见愁和他的精兵杀个精光。

    你保全了自家性命。你还可以行走江湖,招兵买马。

    即使在虚似世界里,最后一位给你支援的,也肯定是你妈。

    百战百胜

    约翰和汤姆是小城里两位喜欢开玩笑的亿万富翁,这一天他们又开起了玩笑。约翰对汤姆说,你信不信,我能让小城里绝大多数人在几天内都变成驼背?

    汤姆当然不信。于是两个人决定打一个赌,赌资,五百万。

    当天约翰就找到小城的晚报社,要求在一周之内连续刊登一则寻物启示。大意是:他不小心弄丢了一张彩票,而这张彩票刚刚中出五百万大奖。城市的各个角落都有可能是他丢失彩票的地方,如有拣到并归还者,肯定会有重奖。云云。

    第二天约翰和汤姆走上大街,果然见到很多弯腰驼背的人。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随着寻物启事的影响越来越大,几乎所有走上街的人,全都变成了驼背。他们低着头,眼睛盯着街上的每一个角落,生怕漏掉这个一夜暴富的机会。

    那几天公交车上变得异常干净,马路工人也一个比一个起得早,连商场里的眼镜和放大镜都是销量猛增。

    当然,约翰赢走了汤姆的五百万。

    约翰又在晚报上连续刊登了一个星期的启示。大意是:前几天的那则寻物启事,不过是一个愚人节的玩笑。给大伙添麻烦了,实在不好意思。云云。

    于是第二天,街上所有的人全都恢复了常态。他们昂首挺胸,神色奕奕。只不过公交车重新开始变得满地纸屑,马路工人也开始了偷懒。

    过了些日子,约翰再一次找到汤姆,说,我还能让小城里的绝大多数人在几天之内重新变回驼背,你信不信?

    汤姆当然不信。他想人们不可能连续上他两次当吧?于是和他再赌一次,赌资还是五百万。但是有言在先,约翰不准仍然在报纸上登出“丢失价值五百万元的彩票一张”。约翰说,当然没问题。

    当天约翰再一次找到当地的晚报,再一次要求一周以内连续刊登一则寻物启示。只是大意有了小的改动:他不小心一次弄丢了五百张彩票,这些彩票每一张价值一万元。彩票被装在一个信封里,城市中的各个角落都有可能是他丢失信封的地方,如有拣到并归还者,肯定会有重奖。云云。

    汤姆看到约翰登出的启事,笑了。他说这次你输定了。同一个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连登两则寻物启事,并且人们已经上过你一次当,怎么还会当第二次傻瓜?五百张总价值五百万元的彩票装进一个信封?这怎么可能?能装得下吗?即使能装得下,你怎么这么不小心?你输定了。

    约翰笑笑。他说,我们一起去街上看好戏吧。

    令汤姆大为不解的是,他再一次在街上见到很多弯腰驼背的人们。并且,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随着第二则寻物启事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几乎所有走上街的人,再一次变成了驼背。他们低着头,眼睛认真地瞅着每一个角落,似乎生怕漏掉这个极其难得一夜暴富的机会。

    那几天公交车上再一次变得异常干净,马路工人也再一次一个比一个起得早。商场里的眼镜和放大镜的销量也再一次猛增。

    当然,约翰也再一次赢走了汤姆的五百万。五百万到手后,约翰再一次在晚报上连续刊登了一个星期的启示。大意是:这个装着五百万彩票的信封被一个叫做汤姆的人拣去并交还给他,在此对他表示谢意,云云。

    如你所猜,街上的人在第二天就全部恢复了常态。他们一个个目视前方,腰杆挺得笔直。

    汤姆怎么想也想不明白。他问,这样弱智的漏洞明显的骗局,怎么能够屡试不爽?

    约翰笑着说,别说把五百张每张价值一万元的彩票装进一个小信封,就是我告诉他们我把五百万张每张价值一元的彩票装进一个小信封,他们都会上当。——只要人类还有贪欲,只要他们还有坐享其成和一夜暴富的心理,那怕这种弱智的骗局再用一千次,也能够百战百胜。

    玻璃球游戏

    一个消息说,将有一颗巨大的慧星撞上地球。那是相当于一百亿颗原子弹同时爆炸的威力,假如果真撞上,一切都将毁灭。消息说慧星撞上地球的时间,正好是一年以后的元旦。

    所有杰出的科学家、数学家、天文学家、军事家甚至作家们聚到一起,试图将地球拯救。他们经过一遍又一遍的观测、计算、讨论甚至争吵,最后得出结论:这颗慧星,根本不会撞上地球。

    理由是,从地球诞生那一天起,还从来没有一颗这样大的慧星撞上地球。那么,根据经验来看,这颗慧星撞上地球的概率就是几百亿分之一。几百亿分之一,相当于从月球上向地球扔出一枚硬币,而这枚硬币正好落进美国总统家的烟囱。——这显然不可能。

    所以,请大家尽管放心好了。

    他们是在一个豪华的新闻大厅发布这个消息的。

    这个新闻大厅,建在一个繁华的都市。

    这个繁华的都市,是一个美丽国家的首府。

    这个国家,占据着这颗叫做地球的蓝色星球的一角。

    这颗叫做地球的蓝色星球,距离那颗慧星,已经非常近。

    这颗慧星,不过是一颗红色的玻璃球。此时它被捏在一个男孩的手里。

    男孩把红色玻璃球放到地上,抬起头,看看不远处的另一颗蓝色玻璃球。他弓起中指,眯上一只眼,瞄准,猛地将中指弹出,红色玻璃球迅速滚动起来,撞向近在咫尺的蓝色玻璃球。

    那是他的游戏。他喜欢这个游戏。一颗红色玻璃球撞上一颗蓝色玻璃球,蓝色玻璃球刹那间被击得粉碎。——男孩从来不曾失手。

    这一次,男孩仍然做到了。蓝色玻璃球再一次被击得粉碎,尸骨无存。男孩知道蓝色玻璃球上滋生着一群叫做人类的细菌。可是他管不了这么多,他只需要游戏。他想那些人类也是这样。它们可曾为一群细菌着想过吗?

    这时他听到挂在树上的高音喇叭开始播送一则消息。消息说八十年以后,他们的星球将会撞上一颗紫色星球,一旦真是这样,那么,他们根本没有生还的可能。

    男孩想,用不了八十年,他就会长大。那时他将成为一位科学家,他肯定有能力拯救他的星球。

    办法很多。可以改变他所生活的这个星球的轨道,可以改变即将撞上去的那颗紫色星球的轨道,可以在即将撞上的时候将那颗紫色星球炸掉,甚至,还可以做出一张巨大的鱼网,将那颗紫色星球掳获。

    男孩对自己的能力,深信不疑。

    他将那只红色玻璃球揣进口袋。他结束了游戏,离开了屋子。

    那屋子只是一栋复式小楼里的普通一间。

    那栋复式小楼在一个村子里。

    那村子在一座高山上。

    那高山属于一个迷人的国家。

    那国家,占据着一颗绿色星球的无关紧要的一角。

    那颗绿色星球正划着一条美丽的弧线疾驰。

    它是被一根高尔夫球杆击出去的。一位男人手持球杆,满意地看着他刚刚击出去的绿色玻璃球。

    他知道,这颗绿色玻璃球能不能准确地击中不远处的紫色玻璃球,只取决于他挥杆瞬间的力度和角度……

    聪明人的愿望

    三个朋友历尽艰险爬上一座高山,见到传说中的神。三个人中,一个傻子、一个正常人、一个聪明人。神被三个人感动,决定帮他们每人实现一个愿望。

    傻子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试探着说,天太冷了,我想要一件羊皮袄。神挥一下手,他的身上就多了一件羊皮袄。羊皮袄做工精细,又漂亮,又暖和。傻子开心地笑了。不过很快他就开始后悔。他想,为什么不跟神要两件羊皮袄呢?

    正常人想了很久,对神说,我想要一百万美金。神挥了挥手,他的手里就多出一张存单。他看了看存单,人就跳了起来。那上面果真有一百万美金。这么多钱,他一辈子都花不完。

    轮到聪明人了,可是他并不说话。神问难道你不想实现一个愿望吗?聪明人说我当然想,不过我得多考虑一些日子,我可不想白白浪费这么好的机会。神说那好,给你一年的思考时间。一年后的今天,你再来这儿找我。聪明人说,谢谢神。

    聪明人开始了漫长的思考。

    他想,既然只能实现一个愿望,那么,实现什么愿望好呢?如果跟神要钱,哪怕再多,只要自己没有一个好的身体,再多钱也没有用。可是如果跟神要健康,哪怕再健康,几十年后自己也得老去并且死去。要不跟神要一瓶长生不老药?可是那就不能跟神要花不完的钱了。只能实现一个愿望,似乎少了点儿。

    要不跟神说:“我的愿望是‘再给我一百个愿望’”?这无疑有些耍小聪明的意思了。这样会不会激怒神?就算不会将神激怒,就算神真的为自己实现了一百个愿望:金钱,美女,豪宅,香车,健康,长生不老……可是,总会拉下点什么吧?比如快乐、威信,等等。一百个愿望其实远远不够,如果能有鹰那样的眼晴,熊那样的力量,如果长一双翅膀,如果能成为世界第一美男子……聪明人一条一条地列举,直到为自己找出了两千个愿望,仍然不能满足。他觉得自己可以无休无止地罗列下去。哪怕神为他实现五千个愿望,都达不到自己的要求。

    要不跟神说:“我的愿望是‘心想事成’”?似乎太过抽象了。再说,这样会不会害了自己?比如哪天,他突发奇想:我要是墙角那棵小树该多好啊!结果真成了树,没有了思想。那么,他的金钱美女豪宅香车不就全都没有用了?

    聪明人痛苦地想啊想啊,不知不觉想了一年。一年里他什么也没有干,只想着他那惟一的愿望。

    可是他不能再想下去了。因为神规定的期限马上就要到了。他得赶回山上,跟神提出他的愿望。

    聪明人匆忙上路,艰难地向山上攀爬。他想应该向神提一个什么愿望呢?他一直想,仍然拿不定主意。直到见到了神,他才狠狠心下了决定。他想,他会跟神说:“我的愿望是‘再给我一万个愿望’”这就是他一年来想出来的结果。他认为这是对神最好的要求。

    山上很冷,可是他却汗流满面。只一会儿,他就被冻得感冒。

    神在耐心地等待他说出自己的愿望。

    他打一个喷嚏。他说,我的愿望是,再给我一万个……他忍不住了,又打了一个喷嚏。

    神笑了。神说,你的愿望很独特。我就喜欢你这种没有贪欲的人。

    于是聪明人站在山顶上,一连打了一万个响亮的喷嚏。

    领养一条狗

    第一天,他听朋友说有一批捕获的流浪狗即将被集体处死。处死那批狗的地方叫“犬类检流所”,他头一次听说城市还有这样的地方。不过,假如有人肯去领养一条狗,那条狗就会得到赦免。朋友最后的这句话,让他动了心思。

    回家跟女儿和妻子商量,女儿挺高兴,妻子却不大乐意。妻子说狗会把家里弄得一团糟。他说不会的。听朋友说,狗有了这种可怕的经历,会非常听话。妻子说可是你有时间养一条狗吗?喂食啊洗澡啊遛狗啊都需要时间,你又那么忙。他说女儿我都养大了,何况一条狗?妻子说那些流浪狗多是残疾狗或者带传染病吧?他说你放心,我肯定会挑一条健康的好狗。妻子虽然没有继续反对,却能看出她心里仍然不太高兴。不过对他来说,这就够了。他想当他把一条可怜并且可爱的狗带回来,洗干净,养肥,妻子绝没有不喜欢它的道理。

    第二天,他去了那个叫“犬类检流所”的地方。一群被关在铁笼里的狗见到他,全都冲他叫起来。却不是狂吠,那声音更像低吟或者乞求。负责人问他想挑那一条,他说哪一条都行。负责人问你带证件了吗?他问身份证?负责人说除了身份证,还需要你在居委会开张证明。他问什么意思?负责人说证明你有固定住所啊!如果活得连条狗都不如,你还怎么领养?

    他想想,也对。领养一条狗,起码得让狗活得舒服。

    第三天,他去居委会,那里却没有人。打玻璃门上留的电话,居委会的负责人说,今天是周六,他们没有留人值班。不过他如果有急事,她会马上赶过去。他说是有急事,想开个固定住所的证明,好领养一条狗。负责人说这就不是急事了,起码没有我现在正做的事情重要。他问你现在正做什么事?负责人说给我的头发做营养。他想了想,给头发做营养,就相当于给狗洗澡了,这事是挺重要。反正离七天领狗期限还早,不妨等明天再说。

    第四天,他再去居委会,那里还是没有人。他给负责人打电话,让她马上过来,负责人说现在我还在做头发。他说昨天不是做过吗?负责人说昨天没做好,今天换了一家。他说这我不管,你一定得赶过来给我开证明。负责人想了想,极不情愿地说,那两小时以后见。他回了趟家,躺沙发上歇一会儿,竟睡过去,梦见自己变成一条狗。醒来再去居委会,那里还是没有人。打电话问,负责人说刚才我去了,可是你不在。等了你一会儿,现在我回来了。他说那你应该打我电话啊!负责人说周一再说吧。反正是七天期限。知不知道你挺烦的?

    第五天,星期一,他终于办下那纸证明。本想下午就去“犬类检流所”,可是中午时候,妻子却变卦了。她说有个朋友近来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检查,大夫怀疑是家里养的狗将她感染。他说这毫无根据,那大夫肯定是个庸医。妻子说可是如果不养狗,这一点就肯定可以排除。他说可是我把证明都开了。妻子说反正我不同意养狗。如果你敢把狗带回来,第二天我就把它重新扔到街上去。因了妻子的态度,他在家闷了一个下午,待晚饭时,再一次商量妻子,说养条狗没什么的,对培养女儿的爱心也有好处。妻子说,下午院方有消息了,说朋友的病与狗无关。他小心翼翼地说那就是同意了?妻子说,只准在贮物间里养。他笑笑,说,遵命!

    第六天,本打算一早就去领狗,可是公司突然接下一笔订单,需要他去签合同。他跟经理请假,经理问他,一条破狗重要还是二百万重要?——当然是二百万重要。一个上午,就过去了。中午经理在公司里摆了个小型的庆功宴,他喝多了,睡了一觉,醒来已是下午四点。给检流所打电话,对方说他们马上就要下班。您还是明天再来吧!对方有些想挂断电话的意思。他说可是明天是最后一天。对方说所以你还有明天。他说明天肯定行?对方说放心吧!六十多条狗,还不够你挑的?电话就挂了。怕明天还有事,他提前给经理打了个电话,说明天无论如何也得放他一个下午的假,他得去领养狗。公司经理说,行,只要上午把你的事情做好,就算你下午去领养一个爹,我也不管你。

    第七天,下午,去检流所途中,他的车子与别人的车子有了小挂碰。他想赔对方二百块钱了事,对方却偏要喊警察过来。他说,我得去领养狗。对方说,你是想逃吧?他说,要是去晚了,那条狗就没命了。对方说,你是想吃狗肉火锅吧?一句话将他激怒,一拳挥出去,那人的脸就开了花。后来警察赶到,他说尽好话又赔了钱,警察和那人才肯放他离开。如此一折腾,来到检流所,已是下午三点半钟。他庆幸好在是三点半钟,如果是四点钟,那条狗就没命了。

    可是所有的铁笼都空着,他一条狗都没有看到。

    狗呢?他问。

    全处死了啊!负责人摊开两手。

    不是四点以后才处死吗?

    早半小时有什么区别吗?我们着急下班……

    可是我要来领养狗啊!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你要来?你要来为什么不提前来?

    可是不是四点以后才处死吗?

    可是早半小时有什么区别吗?

    他想哭。后来他真的蹲下来,面对空空的铁笼,抱着头,哭得像个孩子。负责人看不懂了,说,你又不知道你要领养的是哪条狗……你一条狗都不认识,你到底在为哪条狗哭?

    他也不知道他到底在为哪条狗哭。可是他越哭越伤心。他想让自己停下来,但他就是停不下来。

    旅游记

    在北京这座城市呆久了,人会变得有些压抑。或许并非北京如此,每一座大城市都是这样。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到处都在塞车,超市里的商品使人胸口添堵,汽车的尾烟更是让人喘不过气来。于是决定,趁七天长假,去那个遥远的乡下旅游。

    乡下千里迢迢,自驾需要整整两天时间,即使三个人轮流开车,也非常累。但是为乡下美景,为呼吸一下久违的鲜新空气,更为久居闹市的心情得以彻底放松,也值了。那地方我去过一次,山青水秀,民风纯朴,更重要的是,那是消费极低。住在农家,吃在农家,玩在农家,完全可以一条龙服务。除了吃饭要点钱,其他全都免费。可以这样说,在北京一家中档饭店吃一顿饭,在这里,完全可以尽情消费一个月。

    招呼几个早想去那里旅游的朋友,用时两天,顺利抵达。车子行驶在狭窄崎岖的山路,朋友们手舞足蹈,连呼过瘾。我暗笑他们少见多怪了。那样的风景,乡下随处可见,用得着如此兴奋?等一会儿见到那些无比热情的村人,见到一大桌纯绿色无污染的青菜,听到微风掠过竹林、鸟儿唧唧喳喳歌唱,他们就知道什么才叫真正的“回归山野”了。

    可是那天,我们在村子里没有见到一个村人。二十多户农家全都铁将军把门,村路上,连鸡鸭也寻不到一只。

    他们肯定下地去了。我安慰朋友们说,咱们只需等上一会儿,他们就会回来。等他们回来,肯定会先安排我们到最干净的农户家里住下,然后杀鸡宰鸭,敲锣打鼓……村里的长者会亲自给我们敬酒,漂亮的姑娘载歌载舞……酒要全干了,不剩一滴……别给钱,钱等我们离开时再结算……

    我说得头头是道,朋友们眉开眼笑。但其实,那时,我也被眼前奇怪的景象给弄糊涂了。村子里的人,到底哪里去了呢?就算是下地的时间,家里也总该有老人和孩子吧?街路上也总该有鸡鸭和土狗吧?村子变成空村,显得颓败并且不安,我的心,也开始不安起来。

    一直等了两个多小时,终于,我看到从远远的山路上走来一位老人。急忙上前问他怎么回事,老人笑了笑,朝我们晃晃手里的一大串钥匙。见我们仍然不解,老人说,这是各家各户的钥匙,这几天他们都不在,我得替他们喂鸡喂鸭喂狗……

    全村一起搬家了?

    当然不是。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怎么会搬家呢?老人说,再说真要搬家的话,也不能留下鸡狗鸭鹅啊!

    那他们什么时候回来?我问。

    至少得七八天吧!老人说。

    那他们干什么去了?

    天天在这大山里闷着,他们都快闷出病来啦。老人说,这几天难得农闲,于是全村人组织起来,一起去旅游啦!

    去旅游了?我吃了一惊,那我们岂不是白来了?

    是白来了。老人说,我这么大岁数,可没法招待你们……

    他们去哪里旅游了?我问。

    北京啊!老人说,那地方多好啊!高楼大厦,小汽车满街跑,超市里什么都有,连车屁股喷出的烟都是香的……

    偶像的偶像

    男孩的梦想,就是再一次见到他的偶像。

    偶像比男孩大八岁,七八年以前,男孩见过偶像一次。那时偶像还不是偶像,他随队来男孩的学校踢了一场友谊赛。偶像的球踢得非常好,男孩坐在观众席上,看傻了表情。赛后男孩邀偶像去家里做客,偶像欣然前往。男孩的父亲为偶像烧了几个菜,又为他烙了一锅香喷喷的牛肉锅贴。他的手艺令偶像赞不绝口,那天偶像毫不客气地将锅贴吃得干干净净。男孩和偶像聊了很多,然后,偶像与男孩告别。三年以后男孩得知偶像进到国青队,又过了一年,男孩得知偶像进到国家队。电视上常常看到偶像踢球,盘带、分球、突破、射门,全都潇洒连贯,一气呵成。偶像终成为男孩的偶像,卧室墙壁上,贴满他的照片。

    可是男孩从未与偶像联系。——他没有偶像的联系方式。——他缺乏勇气。——他不敢。

    男孩对父亲说,他也想进国家队。父亲说假如你的球踢得足够好,进国家队是迟早的事情。男孩说我很想跟我的偶像谈谈。父亲说你可以去找他。男孩说可是我不敢,我怕他瞧不起我,更怕他端架子。父亲说如果他耍大牌,那是他的错误,他的错误与你没有关系。男孩说我知道,可是我还是不敢。父亲说能否告诉我,你为什么非要见到他吗?男孩低了头,想了很久,说,我想弄明白,他有没有自己的偶像。

    ——男孩想知道偶像有没有自己的偶像。——说白了,男孩试图弄明白的是,偶像与一个人的成长进步,到底有没有关系?是刺激、鼓励,还是令人感觉高不可攀,最终将仅有的一点信心击垮?

    整整一个月,父亲为男孩的盘缠日日奔波。下班之后他又去农贸市场做临时装缷工,三个小时下来,可以赚到二十块钱。男孩只有父亲没有母亲,男孩和父亲,生活得很苦。

    足球让男孩快乐,让男孩成长,然后,终成为男孩的希望。他不想像父亲那样无能,更不想像父亲那样永远过着艰难清贫并且看不到任何希望的日子。男孩瞧不起他的父亲,或许就像偶像瞧不起自己。男孩在暑假里踏上寻找偶像的旅程,随身携带的饭盒里,还装着父亲为他烙好的牛肉锅贴。男孩在陌生的城市里独自住了十几天,终于如愿以偿地见到了偶像。

    坐在偶像面前的男孩,紧张并且拘谨。很显然偶像早已将他忘记,偶像看他的眼神,与陌生人无异。男孩不想提及偶像在他的家里吃过一顿饭,他的自尊不允许他这样做。男孩如坐针毡,他想问偶像唯一一个问题便起身告辞。当然,那个问题是,偶像有没有自己的偶像。

    当然有啊。偶像说,不过我的偶像,与足球没有任何关系。

    他是谁?

    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偶像说,我只记得几年以前,我碰到一位给我烙了一锅牛肉锅贴的男人。那个外貌粗犷但长着一双巧手,那个可以为他的儿子、为一位陌生男孩烙出世界上最美味的牛肉锅贴的男人,是我迄今为止,最佩服和最崇拜的男人。

    最高雅的画作

    贵妇人把画家请进屋子。贵妇人说,亲爱的保罗,可以开始了。

    画家点点头,掏出画笔。不过夫人,画家说,您完全没有必要化妆。

    哦,保罗,我想你搞错了。贵妇人说,我不是让你画肖像,我是想让你给我画一副世界上最高雅的画作。

    世界上最高雅的画作?画家愣了愣,怎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想法?

    因为每个人都说我太过俗气!贵妇人的声音尖了起来,我的儿子、我的丈夫、我的邻居、我的美容师、我的心理医生、宠物店老板、街头流浪汉……他们会偷偷说,嘿,瞧见那个臃肿难看的肥婆了吗?她不读书,不看报,不听交响乐,不看歌舞剧,看不懂艺术品,不参加任何慈善活动。她的屋子里绝没有一个石膏人像,墙上绝没有一副像样的画作,酒柜里绝没有一件有价值的艺术品……她的眼睛里只有钱。钱,钱,钱,钱是什么东西?

    钱是什么东西?画家笑了。

    当然是好东西。贵妇人说,喜欢钱有错吗?我的钱既不是偷来的也不是抢来的,那是我丈夫辛辛苦苦赚来的。

    那就任他们去说吧。画家说。

    那可不行。我一定得改变他们的看法,我可不喜欢别人嘲笑我一辈子。贵妇人说,所以,下个星期开始,我打算去剧院听交响乐,看歌舞剧,去博物馆欣赏艺术品,参加一些慈善活动……我还会去买几件像样的摆设,并且,墙上,一定要挂一件高雅的画作。保罗,我知道你是一位伟大的画家,我认为你完全可以胜任……不过你得完全按我的意思去画……很简单,将众多元素融合到一起,使之成为一件世界上最高雅的作品……

    没问题。画家点点头,摆开架式,我们开始?

    我们开始……首先,要有一位主体。贵妇人想想说,上帝或者神明?太普通。浴女或者农夫?太落伍。这样,你在画面最突出的位置,画一位杰出人物吧。比如科学家、作家、外交官、政治家……

    画好了。画家说,他集政治家、外交官、作家、科学家于一身,他是一位伟大的人物,几近于神……

    然后呢,你应该在画作上表现出人类不同与其他物种的高贵与智慧。贵妇人说,比如,一串阿拉伯数字……

    照您的意思办。画家说,然后呢?

    容我想想。贵妇人说,对了,似乎应该描上复杂细密的花纹,使画面更生动,变得更高雅。花纹就是历史,就是世界,就是美……我说的没错吧?

    没错。画家说,接下来呢?

    应该再加上一句话吧!贵妇人说,一句有意境、令人敬畏、表达信仰的话。“我们信仰上帝”,你认为这句话如何?

    非常好。画家说,还有吗?

    你该让整个画作呈现出一种灰黑色的主调。贵妇人说,稍偏一点蓝吧……有一种宁静和庄重之感……总之别太艳丽,那样太俗……

    是的。灰黑色,偏一点蓝。画家说,现在这副画基本完成,您想看看吗?

    先不急看。贵妇人想了想,说,总感觉还有些单调。人物,图案,数字,一句话……好像缺点什么吧?

    缺风景。画家笑着说,风景,建筑,画作主远的主题。

    对。贵妇人点点头,再添点风景吧!

    可是画面已经很挤……

    添在反面吧。

    添在反面?画家问,您确定吗?夫人。

    我确定。贵妇人说,是的,添在反面……反正我已经为这副画花了钱……反正你说过,一切都按我的意思办……我相信这并不过分。

    当然不过分……那就画个教堂,如何?

    画个纪念堂吧!贵妇人兴奋地说,费城独立纪念堂!我喜欢费城独立纪念堂!想想看,伟大的人物,复杂的图案,神秘的数字,令人尊重的话,宁静庄重的色调,代表和平的独立纪念堂……上帝啊!我相信,这绝对是世界上最高雅最有价值的画作!

    画家笑了。他把完成的画作递给贵妇人。

    贵妇人的面前,一张标准的百元美钞。

    第九辑:怡情——旧物易主贵如宝

    主题语:

    说白了,书房是让思维驰骋、心灵安静的地方。所以其实,笔墨纸砚、书茶案几,都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人心。

    “壶卢”、“福禄”皆葫芦

    我国有20多个民族崇拜葫芦。在民间,更是有着太多有关葫芦的神话传说。这些神话传说多有这样一些内容:葫芦是诞生先祖的母体;葫芦是先祖灵魂的归宿地;葫芦籽是万物之籽;葫芦笙声是祖先的声音……总之葫芦是美好的、正义的、神圣的。在我国,不论大人小孩,很少有人不知道那个经典动画片《葫芦兄弟》。为什么是“葫芦兄弟”而非“南瓜兄弟”、“西瓜兄弟”或者“西红柿兄弟”?很大程度上,因了葫芦在百姓心中的那份美好。

    葫芦又叫“匏”、“瓠”、“壶”、“甘瓠”,很多古籍上对它均有记载。“壶”为酒具,“卢”为饭器,因葫芦的形状和用途与之相似,人们便将“壶”和“卢”合为一词,称之“壶卢”。“葫芦”只是后来约定俗成的写法而已。

    葫芦因种籽众多,很容易让人想到“子孙万代,繁茂吉祥”;葫芦谐音“福禄”,无需雕琢就能给人以喜气祥和的美感,古人认为它可以驱灾辟邪,祈求幸福,使子孙人丁兴旺。千百年以来,葫芦作为一种吉祥物和观赏品,一直受到人们的喜爱和珍藏。

    近些年,喜欢文玩的人们越来越多,葫芦于是成为众玩家一个新的选择。玩家多会选择小巧玲珑的手捻葫芦,盘玩手中,一则健身养性,二则图个吉祥如意。一般的手捻葫芦高度四至六厘米,小于四厘米的,则为精品。随着盘玩时间越来越长,手捻葫芦会变得越来越润,越来越亮,越来越红,如同一件精美的小瓷器在手,赏心悦目。很长一段时间,玩家想找到一个精品手捻葫芦实属不易,然近几年,随着河北、山东等省份有葫农大面积种植,精品手捻葫芦在文玩市场上越来越多,这对众多葫芦玩家来说,是一件好事情。

    其实手捻葫芦并非土生土长的中国品种,而是来自美国。中国传统葫芦多不适手捻,但用来针刻、雕刻、烙画或者押花,却都非常适合。于是,一个普通的葫芦便有了艺术生命和收藏价值。据说曾有一对老的押花葫芦在一个拍卖会上拍出了三十多万的价格,我认为,这既是对葫芦艺术的肯定,又是对历史的肯定。

    选择文玩葫芦,不管手捻、雕刻、烙画还是押花,都最好选择“完整”的葫芦。何谓完整?即一定要带上葫芦上面的部分藤蔓。这个藤蔓被称为“龙头”,民间传说,带“龙头”的葫芦,可以通天。个人认为,不管“通天”与否,有藤蔓的葫芦更完整,更具美感,只要形体周正,或者歪的可爱,即使未经雕琢的素葫芦,也是一件艺术品。

    似乎自然界还没有哪种果实的用途能够超过葫芦——可以做招牌,大的可以用来渡河,可以入药,可以装酒,可以装药,嘴长的可以做漏斗,可以做勺子,可以做瓢,可以欣赏,可以用来祈福、避邪,可以入画,可以放在树上做鸟巢,可以做成存钱罐,可以做成乐器,结实的长柄葫芦可以做武器,压腰葫芦可以当枕头,可以在葫芦上画画、烙画、雕刻,小葫芦可以做成挂件、手串、念珠,嫩葫芦可以做菜、包饺子、做打卤面,葫芦籽可以炒着吃,还可以做纽扣,葫芦叶子可以解暑,葫芦藤可以用来避暑……葫芦天生招人喜欢,产量却不像有些植物那样少得可怜。只要给它一个架子,给它阳光和水,它就能为你结出一架欢喜葫芦。

    我喜欢在散步的时候,手里或揉一对核桃,或揉一个葫芦。核桃和葫芦都喜汗,这会让它们上色包浆快一些。小城喜欢文玩的人不多,能在散步途中巧遇一个葫芦玩家几乎不太可能。但那一天,我还是遇到一个手里盘着一个手捻葫芦的老先生。要来它的葫芦看,却发现他的小手捻并非如他所言的“老葫芦”,而是被油炸过——因老葫芦值钱,有些商家便将葫芦放进油里炸,使其颜色变深,有了虚假的岁月痕迹。告诉他,您的葫芦被油炸过。他不信,说,一个朋友卖给我的,他绝不会骗我。

    他不信,也就罢了,只是我心痛他如此大的年纪,还弄一个油炸葫芦在手里揉来揉去,跟揉根油条或者油炸糕差不多。也许他早知道这葫芦是“假老”,只是抹不开面子,仍然自欺欺人。按理说,手捻葫芦不过一个玩物,揉个美的或者丑的,大的或者小的,天然的或者做假的,只要开心就好,问题是他被朋友骗了,那朋友就很不地道。玩葫芦,卖葫芦,图的就是一个美好,做假卖假,欺骗朋友,便践踏了葫芦的“福禄”和“吉祥”之意。这样的人,怎么看怎么像《葫芦兄弟》里面的妖精,因他们所做之事,是对葫芦和美好的祸害。

    笔的前世今生

    从古至今,笔的模样,可谓千变万化。我认为最早的笔,就是一根手指。手指蘸了水,或者动物的血,就可以画出画,写出字,涂鸦出各种各样的图案。后来,笔又变成竹签,变成芦杆,变成刻刀,此时的笔,仍然光秃秃的,不像一枝笔。再后来,笔在中国加上了毫毛,笔在西方变成了羽毛,笔终于慢慢成型,有了如今的“笔”的模样。

    古时中国文人对毛笔的称呼,可谓五花八门。玉管、翠管、银管、象管、筠管、斑管、紫毫、弱毫、霜毫、秋毫、柔翰、寸翰、栗尾、鸡距、诸毛、毛椎、退锋郎……在对“文房四宝”之首的毛笔上,文人们毫不吝啬自己的想象力。

    元白仁甫在他的《阳春曲题情》中写到:轻轻斑管书心事,细摺银笺写恨词;唐罗隐在他的《寄虔州薛大人》中写到:会得窥成绩,幽窗染兔毫;清龚自珍在他的《己亥杂诗》写到:霜毫掷罢倚天寒,任作淋漓淡墨看……文人可以用任何词语来说毛笔,就是不会用“笔”来说笔。很少有文人会单独写一首赞美毛笔的诗篇,毛笔不过出现在他们的某一首诗中,借以表达自己的清高、激愤、忧伤、闲淡……

    我认为笔是应该歌颂的,因为它让我们的历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什么叫“文明”?就是有了文字。有了文字,便可记载,当然也可虚构。文字是需要笔来书写的。笔的发明远早于纸的发明。笔比纸重要的多。

    在我国,传说最早的毛笔是由秦国大将蒙恬发明的。他带兵打仗,给秦王传递战报,无意之中,发明了毛笔。而在西方,笔的演变则简单得多。羽毛笔相比之下,简洁并且好用,并且最接近于钢笔的构造——西方人没有用毛笔的时间和兴致,所以他们总是不太理解中国的文化。

    后来笔就有了各种各样的形态和分类:铅笔、蜡笔、圆珠笔、钢笔、水彩笔、油画棒、碳素笔……再细分,还有绘图笔、炭笔、原子笔、投影笔、牛奶笔……社会发展得越来越快,笔终于不再像笔了。

    我认为键盘也是笔的一种,因为它能够写出字来。能写出字来的,都是笔,而不必管它能不能出墨水,有没有毫,有没有尖,或者有没有帽。甚至,有些写不出字来的,也是笔。比如心笔。

    有人说电脑是这个时代最糟糕的发明,我却不这样认为。做为一个职业的文字工作者,电脑写作让我省下很多时间,少掉很多疲惫。但不可否认的是,也许因为太过轻松,所以我的文章里,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废话。这不是电脑和键盘的错,错在我。“笔”是无罪的。

    笔能够排在“文房四宝”之首,足见它在中国文人心目中的地位和不可替代。但请注意,“文房四宝”之“笔”,是指毛笔,而非指钢笔圆珠笔碳素笔键盘……现在的文人,还有几个人的书房里有一枝毛笔?有,但不会太多。或者,那毛笔充其量只是一个道具,是“雅”的形式,不是“雅”的内容。

    以前,写毛笔字,是一种基本技能;现在,写毛笔字,已经是一种消谴或者本领了。很多人把写毛笔字说成是写“书法”,我想,他们是在或有意或无意地将“写字”与“书法”混淆。

    毛笔是好东西,书法是好东西,即使离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远,也不能扔下它们。因为它们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财富,扔了,我们这几代,就是败家了。

    茶趣

    大多文人的书房里,必有茶。无论读书写作,沏一壶茶,文人的感觉就有了。所以我总认为“红袖添香”也许不仅指美丽的女子往香炉中捻一根香这样简单。虽然读书时,香炉之“香”很重要,美人之“香”也重要——“素腕秉烛,灯如红豆,一缕暗香,若有若无,流淌浮动,中人欲醉”,却又感觉,既然有好书、有美人,还应该有茶香。美人时时挑帘而入,添水,沏茶,茗香袅袅,相视而笑,读书人的日子,赛过神仙。

    然茶绝不仅仅属于书房。田间地畔,市井妓院,饭铺烟馆,澡堂子修鞋摊,全都离不开茶。讲究些的,一把紫砂壶,几个小泥杯,一把好茶,一壶好水,一看,二闻,三品,要的是派,早道,是意境;不讲究的,一个大瓷缸,一把粗茶叶,茶叶扔进茶缸,添满水,捂上一会儿,就可以“滋溜滋溜”地一层一层揭着喝。喝茶好,去火,提神,强身,治病,消解无聊。

    “捧一把茶壶,中国人把人生煎熬到最本质的精髓。”多年以前,林语堂先生这样说。“煎熬”一词,不是忍受,而是享受。

    刘禹锡在他的《尝茶》中写到:生拍芳丛鹰觜芽,老郎封寄谪仙家。今宵更有湘江月,照出菲菲满碗花。这茶,就尝的有情趣,更有情愫。刘禹锡是个文人,文人尝茶品茶,喜欢留下一点文字,自娱或者娱人。老百姓则不管这些。对中国的百姓来说,茶就是日子,就是除了“柴米油盐酱醋”以外的最重要的生活资料,可以马虎,但缺不得。

    如今,城市里的茶馆多起来。但此茶馆,却绝非为了喝茶,而与“国粹”麻将有关。茶馆为打麻将,边打麻将边喝茶,得佩服中国人的想象力。于是,神州大地,茶馆里麻声四起,吆五喝六,重要的在于五筒或者八万,与茶反倒没有一点关系了。当然也有喝茶的茶馆,却多装修成民国或者晚清的模样,穿着旗袍露着白生生的大腿的美女为你表演茶道,二十七道程序,一道也不能少。往往,一壶茶喝下来,那边的麻将,早已打通了八圈。

    还是喜欢那种纯粹的茶。我指的是,茶在其精粹,而不在其外在。表演的程序不必太过繁琐,只要有一口纯正的茶汤,有一两知己,至多再配上一首古曲,几点墨香,文人的日子便有了滋味。至于老百姓,喜欢就讲究一点,捧一把泥壶,一看二闻三品,不喜欢就随意一些,一个大茶缸甚至一个罐头瓶,也能把粗砺的日子,过得丰富起来。我知道,茶从诞生的那天起,就绝不应该只属于某一个阶级或者某一种人群。俗话说“粗茶淡饭”,再怎么穷,一把茶是少不了的。

    回到书房上来。我认为,文人夜读,可以没有添香的红袖,但绝不可以没有一壶茶汤。西方人喜咖啡,中国人喜茶,咖啡口味单一,茶却一泡有一泡的滋味。茶是上天赐予中国人特别是中国文人的礼物,所以,珍惜并热爱它吧。

    麦光铺几净无瑕

    苏轼在他的《和人求笔迹》中写到:麦光铺几净无瑕,入夜青灯照眼花。此“麦光”,即唐时龙须所产的优质宣纸。而在宋人米芾的《寄薛郎中绍彭》,则将纸称为“云肪”:象管细轴映瑞锦,玉麟棐几铺云肪。相比之下,我更喜欢“麦光”的说法。干净,利索,不油腻,意境深远。

    纸不但排名“文房四宝”之三,还是我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其对世界所做出的贡献、产生的影响,无论用什么样的赞美之辞,都不过分。

    纸张发明以前,人类想要记录什么,只能依靠龟甲、兽骨、树皮、竹简、木片、绢帛、皮革,等等。这些东西笨重不说,价格也不菲。所以感谢蔡伦,他让我们用上了轻便并且可以反复再生的纸张,它让读书人不仅读得起书,并且读书时不必耗费太大的体力。因为你很难想象手捧着龟甲或者牛腿骨看完一部《红楼梦》的感觉。那不是在读书,那是在练举重。

    在我国古代,应用最为广泛的是宣纸。这当然与我们写字画画均用毛笔有关。后来又有了包装纸、新闻纸、复印纸、打印纸、面巾纸、卫生纸……纸的用途越来越广,分类越来越细,甚至,很多纸,看起来已经不再像纸。然不管如何,我认为,纸的最主要的作用,一为书写,二为传播。书写是由内至外,传播则是由外至内,同样一张纸,对我们自身的作用,却不相同。

    但是,随着工业造纸的越来越发达,也给我们带来了污染。所以,“麦光铺几净无睱”中的“无瑕”,必会带来别处的“有脏”。造纸工业在生产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毒性物及噪声等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对其进行控制、防治和消除处理,使周围环境不受或少受影响,已成为现代造纸工业一项重要内容。不知道当初的蔡伦和他的徒弟孔丹(据说是生宣的发明者)看到如今的工业造纸术会怎样想。高兴,还是哀叹?

    人生如纸。婴孩时,一张纸洁白无睱,真如苏轼所云——麦光铺几净无瑕,但慢慢地,随着他长大成人,就会变得越来越复杂。他每做一件事情,好的或者坏的,满意的或者不满意的,高兴的或者悲伤的,都会在这张纸上写下一笔。于是这张纸越写越多,越写越多,到最后,当他老去,一张纸写得满满当当。他拿起这张纸,就会看到自己的一生。这是什么?这是一个人的历史。如果这个人换成国家,就是国家的历史。换成世界,则变成世界的历史。历史与纸有关,亦与纸无关。肯定有关的,是书写者与当权者。

    现在的我们,文人或者非文人,可以逃得开笔,逃得开墨,逃得开砚,却绝逃不开纸。或者,即使逃得开书写用纸,也逃不开生活用纸。纸也许是“文房四宝”里冲出书房并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应用最多的东西。对纸来说,这并不掉身价。在书房里,纸所代表的是文章,是雅,在日常生活里,纸所代表的是日子,是俗。

    雅与俗,一起构成人生的琐碎与追求。

    书房里的案几桌柜

    书房里除了笔墨纸砚,除了书,除了茶,还应该有案、几、桌和柜。因为那些东西,总不能全都堆在地上。

    案即画案或者书案。自古书画不分家,中国古代的文人,除了会写字,多会画那么几笔。宣纸铺上案,梅兰竹菊、花鸟虫鱼、亭台楼阁、名山大川跃然纸上,不管作文还是画画,胸中自有丘壑。案在书房中的重要性,远甚过几、桌和柜。无几,可去厨房或者院落喝茶;无桌,可用泥坯砌一台;无柜,书可摊在床上地上。但古人写字,必得一案。现在案虽然距我们越来越远,但我认识很多文人,对案仍然情有独钟。买一案,抬回家,从此画画写字,乐在其中。只不过那些案多摆在客厅的角落——没办法,书房太小,文人多清贫。也有摆在书房里的,却多是摆设,平时并不用——那些并不是真正的文人,说附庸风雅也不为过——所以一件物品的价值,有时候并不取决于它的位置——对“案”来说是这样,对一些人尤其是一些所谓的名人或者官人来说,也是这样。

    说几。我说的几,是指茶几。古人的茶几与现代人的不同,它们笨重并且典雅。说笨重,因为它们用料实在,多是结实的木材;说典雅,因为它们多小巧,放在书房一角,不显山不露水,却恰到好处。讲究的几,多雕了细密的图案,几腿也是古朴的造型,看起来就舒服。几为茶生,有茶必有几,有几必有茶。但对现代人的书房来说,几与案一样,同样可有可无。书房的面积是个大问题,有无闲瑕喝茶同样是大问题。即使一定要喝茶,一个玻璃杯、瓷杯或者紫砂杯就可以搞定。我们的书房,甚至我们,与古人们渐行渐远。

    说桌。猜想那些清贫的古代文人,无案无几的,也许多在桌上完成了他们的文章。当然他们的桌绝非书桌,而是饭桌。撤掉盘子和碗,取来笔墨纸砚,饭桌就成为书案,成为书桌。但是现代人的书桌就不能用饭桌来代替。为什么?因为现在的书桌上,得放一台电脑。似乎电脑正在成为我们书房里最重要的一件物品,别的可以没有,电脑不可或缺。商家们当然也这样认为,所以我们的书桌,一定要有放电脑主机的柜子,一定要有能让电线们穿过的孔洞——书桌放下架子,完全为一台电脑设计。所以,尽管我喜欢简单的书桌,但其一买不到,其二买到也不好用。因为我也离不开电脑。——写作离开电脑,只靠纸和笔,也许会出人命。

    说书柜。我总认为书柜是书房里可有可无的东西,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以后也是这样。我见过作家马原的照片,书就那么随便堆着,一个小脑袋从书的缝隙里闪出来,看起来就充满智慧。现在的书柜和书架多为一体,上下柜,中间架,占据一面墙,气势磅礴,但那些书,有几个人真正读过?或者,就算那些书对某个文人真有必要,但是否有必要那样展示出来?我认为真正的文人对自己的书是很了解的,看似随便一丢,实则丢在哪个位置,了如指掌,完全不必摆在书架上如同一面长城。然不管如何,书们摆上书架,书房就有了书房的样子。因此“可有可无”似乎还有一层意思——有比没有,重要很多。

    说白了,书房是让思维驰骋、心灵安静的地方。所以其实,笔墨纸砚、书茶案几,都不是那么重要。

    重要的是人心。

    天公娇子性通灵

    天公娇子性通灵,风沙磨砺俏玉容。冰晶玉肌飘清韵,暴雨洗礼驻彩虹。此诗为屈原所作,赞美的是新疆和田玉。

    中国人喜玉,历史悠久。新石器时代早期的人们就将玉“磨之为兵,琢之以佩”。就是说玉在那时候,既可以被磨成打工具和武器,又可以稍经雕琢,佩为饰品。史前没有君王,所以那时对玉的使用多为“民用”,其方式可以延至到美身、祭祀、瑞符、殓葬等生活的诸多方面。古人认为玉有防妖避邪和通灵的作用,便用玉做成了杯、碗、碟等祭祀用具和玉镯、玉簪、指环、烟嘴等装饰品。玉在古人的心目中,绝对至高无上。

    从古至今,玉在我国的使用,大约可分为“神玉阶段”、“王玉阶段”和“民玉阶段”。神玉阶段又叫巫玉阶段,产生于距今10000年至4000年以前。史前玉文化的发展和繁荣的推动力是神,而神是巫觋创造出来的,并以此统治社会。说直白些,那时候,玉多出现在巫师手里,用以祭祀和殓葬;从夏开始,一直到清,玉则迎来它的王玉阶段——王掌握着生产、使用玉器的大权。此时,玉器的主要功能为礼器、祭器、仪杖等等。也就是说,玉几乎成为皇家帝王的专属品,普通百姓难得一见;而从宋开始,直到清末,则为中国玉文化的民玉阶段。此时虽有皇家将玉把持,但由于工商业发达和玉器的商品化生产,一些富贵人家和地方当权者便大胆置朝廷的禁制于不顾,从店铺购置玉器用于喜庆、佩戴、文房、宴饮、鉴赏、收藏等。民玉是商品玉,没有礼玉特殊的阶级属性,特点是与民间生活更加贴近,有着生动清新的艺术风格。近些年,民间多有民玉发现,其造型风格和题材的选择,与王玉大不相同。

    中国人喜欢佩戴玉,把玩玉,欣赏玉,赞美玉,大抵与“玉有五德”有关。哪五德?仁、义、智、勇、洁。如果一个人具备了上述五德,就接近完人了。所以,在很多中国人的心中,玉一直被神化为“完美之石”,这是其它普通的石头所难以超越的。

    然“玉”和“玉石”却完全是两个概念。严格来说,玉专指软玉和硬玉,而玉石则是统称,包括玉和那些外观似玉的贵美之石。所以我们常听到某些藏家将一些奇形怪状的石头称之为“玉石”,其实他并没有胡说八道。

    玉有软玉和硬玉之分。我们平常所说的“玉”多指软玉,又可细分为白玉、黄玉、紫玉、墨玉、碧玉、青玉、红玉等等。其中黄玉色如鸡油,紫玉为淡粉色,墨玉多着黑点,青玉暗淡发青……而硬玉,就是我们常说的翡翠,颜色有黄、白、绿、紫、红、黑、蓝之分,并且多种颜色可以在同一块翡翠上呈现。能够拥种三种以上颜色的翡翠极为稀有,被称为三色翡翠或者三彩翡翠,又被称为“桃园结义”或者“福禄寿”。

    我国四大名玉是指新疆和田玉、河南独山玉、辽宁岫玉和湖北绿松石,其中以上等的和田玉最为珍贵。四大名玉产地,我只去过岫玉的产地辽宁省岫岩镇。却并非是为淘玉,而是因为别的事情路过。记得吃饭以前,有两个朋友扛了铁锹,说要去山上挖玉,以为他们是开玩笑,想不到只过了一会儿,两个人就回来了,并且抱回一块很大的玉石。玉石不是他们挖来的,而是他们拣来的——山上有切割玉石的工厂,将一块玉石切开,扔掉了皮子,所以确切说,他们不是拣回一块玉石,而是拣回一块玉石的皮子。那块玉石皮子很大很润很光滑,朋友说加一个底座,就可以做成一个很漂亮的客厅或者书房的摆件。这让我一直后悔没有随他们去山上拣玉,而是坐在桌边喝啤酒。

    这件事说明了什么?这说明,岫玉虽属四大名玉,价格却并不昂贵甚至很便宜,便宜到一块还算不错的玉石皮子就可以随便扔掉。那天晚上我在岫岩的几个玉店里买了很多玉,却没有花上几个钱。问老板,这些玉不会是假的吧?老板说,在我们这里,即使用玻璃制造假玉,成本也会超过真正的岫玉。他的话是真的,从那块被丢弃的玉石皮子便可以看出一二。好像近几年岫玉资源开始减少,价格也有了上涨的趋势,但与其它三大名玉相比,仍然差得很远。我们这里个有仙姑庙,庙里摆着很多玉雕像,共耗费玉料2600多吨。这些玉料,全都是岫玉,全都来自辽宁岫岩。

    相比核桃、葫芦、菩提、纸扇等文玩,我身边的人,好像更喜欢玉。玉或是和田玉,或是独玉,或是绿松石、岫玉、蓝田玉、京白玉、密县玉、红山玉等,全都雕成了吉祥美好寓意深刻的图案,然后,或成坠子,或成腰佩,或成手把件,或成摆设品……懂不懂没关系,只要有块玉,就不落伍,就有了对“仁、义、智、勇、洁”的向往。

    玉是好东西,因其色,因其润,因其透,因其意,因其通灵,更因其稀缺。很多人把玩玉当成投资,在金价都可以大跌的今天,这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宛宛兮黑白月

    大约殷商初期,砚在我国开始出现。最初的砚材质甚广,石、陶、砖、铜、铁等都可成砚,后来,随着墨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石砚才越来越普及。可以作砚的石头很多,我国地大物博,很多地方盛产好石。产石之处,必有石工,所以全国各地,很多地方都可产砚。

    砚在“文房四宝”中位居末席,但从另外的角度来说,砚可居首。所谓“四宝”砚为首,砚质地坚实,可传百代。中国“四大名砚”始于唐代,为端砚、歙砚、洮砚和红丝砚。宋代时,澄泥砚兴起,挤进“四大名砚”之中,因此现在所称的“四大名砚”应该是端砚、歙砚、洮砚、澄泥砚和红丝砚,严格一点讲,已变成“五大名砚”。

    但其实,中国名砚从古至今,品种繁多,远不止上述五砚,还有如松花石砚、玉砚、红丝砚、漆砂砚、洮河砚等等,在名砚历史上均占有过一席之地。而世界上最大、最昂贵、最神奇、最漂亮的一方龙砚,是由一块极为珍贵的紫翠石经历六年、二十多位雕砚大师精雕细刻而成,现存于三亚南山南北财神殿,名曰“日月同辉龙凤砚”。该砚于1997年载入吉尼斯世界纪录,估价为一亿零一百七十万人民币。

    这方大砚已经成为国宝,普通人难得一见。

    不仅文人喜砚,很多收藏者对古砚也是情有独钟,甚至趋之若鹜。一方古代名砚,不仅具有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并且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目前在国际古玩市场上,一方名砚的成交价可以高达数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真可谓“价胜金玉”。虽然有些收藏者看重的并不是砚的本身而是它所带来的利益,但不管如何,古砚被保护,受重视,被追捧,无疑是好事情。

    砚又称砚台、砚瓦、烟台、砚田、石田、石友、石泓、寒泓、陶泓、龙尾、墨海、黑白月……很多诗人为其留下诗句。晚唐司空图在他的《偶诗五首》中写到:夕阳照个新叶红,似要题诗落烟台;元乔吉在他的《水仙子·廉香林南园即事》中写到:玉龙笔架,铜雀砚瓦,金凤笺花;金庞铸在他的《冬夜直宿省中》写到:陶泓面冷真堪唾,毛颖头尖漫费呵;宋苏轼在他的《龙尾砚歌》中写到:萋萋兮雾毂石,宛宛兮黑白月。很佩服诗人的想象力,“黑白月”三个月,形象,生动,意蕴深远,尽显砚之本质。

    然之于现在的文人书房,砚已经渐行渐远。这很正常。不用毛笔,便用不到砚。甚至,即使用到毛笔,也可离开砚。据我所知,很多喜好国画或者书法的朋友的书房里,并无一方砚台。无砚也可写出好写,画出好画,我不知道这是砚的尴尬,还是我们的尴尬。

    砚正在成为真正的历史。

    我玩的是核桃

    “掌上旋日月,时光欲倒流。周身气血涌,何日是白头。”诗中所云“日月”即指核桃。诗写得一般,写诗者却大名鼎鼎。何人?大清皇帝乾隆是也。

    乾隆喜玩核桃,据说到了如醉如痴的地步。每日里核桃不离手,核桃成了他最宠爱的妃子。这传说应该是真实的,否则的话,他绝不会无缘无故给一对核桃写诗。比乾隆更甚的是大明天启皇帝朱由校,不仅核桃不离手,还亲自把刀雕刻核桃,故有“玩核桃遗忘国事,朱由校御案操刀”的野史流传于民间。

    这里所说的核桃,是指“文玩核桃”,又称“健身核桃”、“揉手核桃”、“掌珠”等等。说白了就是麻核桃,皮厚,仁小,质地坚硬,纹路复杂,适于盘玩。随着盘玩时间越来越长,核桃还会变红,变亮,变硬,上包浆,挂瓷,玉化,色如玛瑙,声如骨牙,令人爱不释手。

    文玩核桃源于汉隋,盛于明清,清朝到了它的鼎盛时期。那时候,上至帝王将相,下至平民百姓,无不为拥有一对玲珑剔透的核桃而自豪。于是,到了皇帝的生日,大臣们就会不惜重金买来上等好核,献给皇帝。这么多核桃,皇帝自然是玩不过来的。怎么办?除了将部分当成赏赐,剩下的,就会分给宫里人玩。宫女们自然无权盘玩核桃,盘核桃就成了太监们的“第二职业”。据说历史上很多有名的太监都是盘玩核桃的高手,只不过,太监们盘出来的核桃颜色既非沉红也非鲜红,而是粉红,这与女人们玩出来的核桃颜色极为相似。太监替皇帝盘核桃只是传说,清史中没有任何记载,但太监和女人玩出来的核桃颜色呈粉红却是事实。我想这大概与手掌分泌出来的汗液和油脂的微成分有关,往深里说,或许还与性情有关。

    传统的文玩核桃除了狮子头、官帽、公子帽和鸡心这“四大名核”以外,还有东北的楸子、西北的灯笼、云南的铁核桃等等。以前,四大名核的品种很纯粹,但近几年,河北、北京和天津一带的农民大量嫁接,四大名核便衍生出许多新的品种。据我所知,仅狮子头就有如满天星、磨盘、水龙纹等近百个品种,文玩核桃真正迎来“百家争鸣”的年代。

    随着喜欢文玩核桃的人越来越多,文玩核桃的价格也是水涨船高。曾有北京的一个女核商,以每颗青果1000元的价格包下河北涞水一个核农的一棵树。那棵树最终结了400多个果。40万元买了400个核桃,这样的天价把很多行外听得心惊肉跳。但据说,因了这400多个核桃,这个女核商狠狠地赚了一笔。一对尺寸大、配对好的核桃就可以上万元、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成本很快就能赚回来。

    文玩核桃的价格居高不下,也许与中国人的攀比心理有关——你玩的是鸡心,我就要玩狮子头;你玩的是普通狮子头,我就要玩四座楼狮子头;你玩的是尺寸小的四座楼,我就要玩尺寸大的四座楼……总之根本没把揉核桃当成一件健身养性的事情,而是把手里的两个“药丸子”当成了其身份的象征。加上部分人的炒作,核价一路上涨,就对了。

    虽然我也玩核桃并且对核桃也几近痴迷,却总感觉一对核桃的价格动辄成千上万,有些过分。核桃不过是自然界的一颗果实,今年结,明年还会结,这棵树上结,那棵树上也会结,今年栽五棵树,明年可以栽五十棵树,不管如何炒作,其数量肯定会决定它的价格绝不会一路走高。

    北京和天津是文玩核桃的发源地,玩核桃的人自然很多。我在北京乘过几次地铁,每次都能在车厢里见到有人在盘玩核桃,其中既有武盘者,也有文盘者。武盘是指两个核桃在手里碰出声响,文盘则是不让两个核桃碰到一起。以前,武盘者多;现在,文盘者多。为何?我想原因其一是人们的素质提高了——你喜欢听“骨牙之声”,别人不一定喜欢;其二大概是很多人舍不得武盘,怕磨损了核桃的纹理和棱角。更有甚者,不小心让手里的两个核桃碰了一下,都会心痛半天。我认为这就大可不必了——核桃既不是鸽子蛋一碰就碎,又不是炸弹一碰就炸。玩核桃,玩的就是一份心境,如此小心翼翼,胆战心惊,这核桃不玩也罢。

    说到底,很多人不是在玩核桃,而是被核桃玩了:为了早日上包浆,揉到手上起了水泡也不停止者是;为了显摆身份,不惜拿出生活费买下很贵的核桃者是;为了赚到钱,不惜将假核桃卖给别人者是;跟着炒作之风,不管自己喜不喜欢就买下一对别人都追捧的核桃者是……

    核者,“和”也。这里的“和”有两个意思:待人和气;心平气和。我想,这才是玩核桃的目的和境界。

    ——我磨的是核桃的棱角,核桃磨的是我的性情。几年前,就有一位资深核桃玩家如是说。

    有猫狗,不孤独

    京津一带的人喜欢玩,也会玩。在老北京和老天津,文人玩核桃,武将转铁球,富人揣葫芦,穷人玩猫狗。猫和狗亦是玩的一种,只不过,玩猫狗的多是穷人。

    那时猫和狗的品种极少,基本都是本地的土猫土狗。到吃饭时候,给猫狗一口吃食,或者干脆放它们出去,让它们自己解决,因此养猫养狗,成本极低。老京津百姓多住着大杂院,养猫可以逮鼠,养狗可以防贼,一举两得,穷人喜欢养猫养狗,自然而然了。

    很长一段时间,猫狗不属于文玩的范畴,因其与“雅”似乎有着一段距离——尽管近几年,很多玩家已经将花鸟虫鱼和养猫养狗归于文玩门下。我总认为花鸟虫鱼尚可勉强归入文玩,因为它们尚有些雅的模样。并且,只要花开得好,鱼长得漂亮,鸟多学会几句话,这些东西都可以为玩家增值——文玩的一个很重要的特性就是增值。但猫狗就不行。有些人说把猫狗养听话了,同样可以卖大钱。但这些人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猫狗是认主人的。在我这里养着,它听我的话,你把它买去,它就不一定听你的话。买猫狗图个开心,如果买回去的猫狗为你添堵,这猫狗就没有买和玩的必要了。猫狗重感情,这绝对是那些不认主人的鸟和那些笨乎乎的鱼所能够相比的。

    古语说:猫为奸臣,狗为忠臣。意思是猫经常背叛主人,狗却对主人忠心耿耿。然我认为,这句话对猫不太公平。猫的确会常常做出让主人不开心的事情,比如谁家炖鱼,赏猫一条,猫就会认此人为主人,吃得心安理得。但很少有猫从此一去不返,吃完这条鱼,猫还会回到主人身边。我认为这也许是猫的生存策略之一,相比狗的直来直去,刚正不阿,猫在这方面,似乎更懂得“曲径通幽”。就是说,猫比狗聪明一些。

    仅从这点上看,猫的行为更加接近人类。

    但大多人不喜欢养猫却喜欢养狗却是不争的事实。狗能做很多事情:叼拖鞋,叼钥匙,看家,买报纸,导盲,搜救,排雷……然大多人家里所养之狗,只会围着主人的腿转,然后在主人要出门的时候,哼哼唧唧一番,以乞得主人的同情,带它一起出去。所以狗很可怜,可怜到想出去转转,也得由主人用一根绳子牵着,这狗就非但不像心爱的宠物,反倒更像死刑犯。却从没有人用一根绳子牵了猫去遛——猫喜欢偷腥,却很少像狗一样闯祸。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第一次见到真正的宠物狗。其实就是现在臭了大街的京巴,但那时,我还是很难想象狗也能长得这般漂亮这般可爱这般娇小这般弱不禁风。因为它们太过温柔,很长一段时间,我总是以为世界上所有的京巴都是雌性。那时京巴并不多见,据说一条正宗纯粹的京巴就能够卖到一万多元。那时候,农村刚刚有了万元户。一条白色的玩具般的小狗就能让村子里的首富破产,我认为一条狗远比十个农民高贵。

    然后,宠物狗大家庭似乎在一夜之间壮大起来。吉娃娃、萨摩耶、可卡、拉布拉多、比熊、贵夫人、腊肠、赤金册、泰迪熊、哈士奇、松狮、金毛、雪纳瑞、大麦町、藏獒……有大有小,有黑有白,有灵巧有笨拙,有时候,黄昏,随便往哪个小区里一坐,就能见到一群奇形怪状的狗。这是好事情,人类本就应该成为动物的朋友,但问题是,很多诸如藏獒等大型犬也在其中。我就被藏獒吓过几次,不过好在没出事情。但有些人就没有我这样幸运。这几年常有大型犬咬伤甚至咬死路人的新闻,这让人们不得不对人狗混居有了新的认识。

    相比之下,养猫则安全得多。虽然宠物猫的品种也很多,比如四川简州猫、俄罗斯蓝猫、美国短毛猫、豹猫、云猫、喜马拉雅猫等等,却很少有人怕猫,更很少听说猫伤人的事情。倒是常常能看到猫狗大战,多是以猫的胜利而告终。不过前几年,我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爱猫的美国老太太收养了一百多只猫,后来老太太死在家里,一个多月无人知晓,待邻居发现她时,她已只剩一副骨架——她被她所收养的猫啃光了皮肉。所以,说到底,猫再懂事,也是一个畜生,饿极了,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还听过这样一个故事,说一个人不想继续养他的狗,将之遗弃。半个月以后,狗找回来。主人再一次将它遗弃,狗在一个月以后再一次找回来。主人勃然大怒,捅瞎了狗眼,将狗扔得更远,从此这条狗再也没能回来。狗每天在街道上流浪,瞎着一双眼,靠着几个垃圾箱度日。我不知道这个主人在夜里,会不会做恶梦。

    人们之所以喜养猫狗,甚至将逗猫遛狗归于文玩,在很大程度上,因了内心的支配欲。不能支配别人,但可以支配猫狗;在外面受了气,回来可以冲猫狗发火。假如猫狗不计较,还能将主人安慰一番,主人便少了些孤独,多了些温暖。所以,喜养猫狗,除了内心的支配欲,还与内心的孤独有关。

    养它,爱它,玩它,就得有始有终。因为它让你开心,让你不再孤独。

    第十辑:励志——绚烂至极,复归平淡

    主题语:

    绚烂是一种态度。绚烂绝不是招摇,而是之前所有苦难的叠加;平淡是另一种态度。平淡绝不是甘于平庸,而是更加接近于与世无争的超脱,是对人生、对自然的一种彻底的接纳。对一朵花来说是这样,对一个人来说同是这样。

    不经意改变别人一生

    体育场门口,聚集着很多索要签名的男孩。他们的目标是一位叫做保罗的球星,他是国足的中场灵魂。他们拿着签名本,捧着球衣,抱着足球,望眼欲穿。国家队要在这里进行一场友谊赛,今天是他们的赛前训练。这是男孩们梦寐以求的机会。

    保罗走过来了。他很有礼貌地冲男孩们微笑,不厌其烦地给他们签名。他签名的速度很快,几个字母流畅地连结成结华丽的图案。可是时间很紧,他只能匆匆签完几个。教练和队友们在喊他了,他一边走向球场,一边向没有得到签名的男孩们说抱歉。

    保罗来到球场上训练。队友把球传过来,他高高跃起。落地时他的脚扭了一下,不重,却很痛。他不得不走到场边,接受队医的检查和治疗。

    突然他想起那些失望的男孩。他对队医说,如果有时间,麻烦您去球场外看看那些男孩还在不在。如果他们愿意,我想把他们的签名本、球衣、或者足球拿回我的宿舍给他们签名。明天再找人还给他们……我想他们应该很棒。

    一会儿队医回来,带给他一只足球。他说外面只剩下这个男孩了,知道你答应给他签名,男孩很高兴。

    那天保罗在宿舍里,给这个男孩的足球,签上了自己的名子。

    十几年以后,保罗退役了。挂靴后的他并没有告别绿茵场,而是成为一名优秀的足球教练。他在全国各地不停地挑选球员,某一天,一位小伙子突然闯进他的视野。

    那是一位在低级别联赛效力的球员,身材矮小,其貌不扬。可是他的盘带如行云流水,他的过人令人眼花缭乱,他的射门势大力沉,他的表情顽强并且自信。他在球场上表现出对于足球卓越并独特的理解。保罗果断地将他招至麾下,很快,在一场重要比赛中,这位小伙子独中三元,帮助球队取得胜利。他一战成名,光芒四射。

    可是保罗听别人说,在这之前,他的职业生涯并不顺利,甚至有几次,竟然有放弃踢球的打算。那天保罗问他,是什么力量,让你一直坚持下来?

    小伙子说,因为您。因为您的签名。您和您的签名,改变了我的一生。

    经过他的再三提醒,保罗才想起很多年前的那件事。可是他搞不明白,不过一个签名,怎么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呢?

    小伙子说,那时我是校队中球踢得最差的一个。那天没有得到您的签名,我很伤心,站在那里哭泣。后来您的队医转告我,您可以帮我签名……您还说我很棒。第二天,我果真得到了您的签名。一直以来,每当我想放弃的时候,我就想起您说的那句话:你很棒。再看看您的签名,我就坚持下来了。

    保罗努力回忆。——可是他的话本来是“我想他们应该很棒”。很明显,队医在接过男孩足球的时候,将他的话改成了“你很棒”。也许他是有意这么说的,也许只是一种无意的误传。可是,就是这样一个签名,就是这样一句话,却改变了一个人的一生。

    我们当然不是球星,更不是名人。只不过,我想,生活中,也许我们的某一个动作,或者某一句话,也能够改变某个人的一生吧?

    第一次印刷

    我的书架上,摆放着很多书。这些书,一部分是从书店购回,一部分是从旧书摊上淘回,一部分是朋友所送。密密麻麻的,似拥挤在一起的历史。某一日,一本一本地翻,本来毫无目的,后来,却几乎翻遍了书架上的所有。这时的心情,也愈来烦躁和不安起来。

    我见到,大部分,绝大部分,在前几页或后几页上,印着,第一次印刷。印数,五千册居多。抛开其它因素,这等于说,这本书,世上仅存五千册而已。好像,一种物什,剩到了这个数量,就应该身价倍增了。而这些书,这些不过印了五千册的书,却常常遭受被人打捆送到废品站的命运。

    书印上了“第一次印刷”,不仅代表了印次,更代表了信心。否则,只需“一次印刷”便罢,“第”字就显得毫无作用。想想看,“第一次印刷”之时,出版社和作者,对书的前景,怀着怎样的一种期待啊!然而,第二次,却只能永远成为一种美好的幻想罢了。假如书有生命,那么,我不知道,这是它完成了一生,还是夭折在襁褓。

    也有第二次印刷,第三次印刷,第若干次印刷。不多,但有。一本书,突然间就火起来,火得你猝不及防、莫名其妙。然后,其中一些,被拍成电影,或者电视剧,或画成漫画,完成它的普及。作者们,也从幕后走向前台,端一张笑脸,便似普度了众生。

    说这些书是庸俗的,对作者和读者,都不太公平。那么,称通俗吧,好像更恰当一些。通俗的东西得以广泛流传,通俗的制造者得以名利双收,也是好事。毕竟,图书的出版,更多地是以一种市场化的行为在操作。但我想,那么多“第一次印刷”且仅仅完成了“第一次印刷”之书,真高雅到百姓看不懂的地步么?不过是一些大气的散文,一些厚重的小说,一些生活的所悟,一些对文化和历史的精辟见解,或者,一些我们本就应该知道的事情甚至常识。难道我们,难道我们的脑子,真的没有多余的一丝丝空间,装下这些东西么?

    并非要捧起谁,棒击谁。但一些时尚作家的书在畅销,以一种蜂拥之势,将一些出版社、书店、书架和脑袋们塞满。但另外的一些人呢?那么多沉重和厚重的东西,那么多生命的历炼和思想的精华,却只能接受“第一次印刷”并仅有的“第一次印刷”的命运。谁在读书?谁在读谁的书?

    并非要逼人读书,并非要逼人研究学问。但我想,泱泱一大国,却有那么多“印数五千册”并“第一次印刷”之“绝版书”,是不是,有些太不正常了?五千比十三亿,这个比值,于是让人的心,变得沉甸甸不知所措。

    宁做鸡头,不做凤尾

    鸡,百鸟之尾;凤,百鸟之首。既然如此,为何要选择鸡头?因为做了鸡头,便是鸡之首;做了凤尾,仍是凤之尾。

    一首,一尾。更多人愿意选择前者。

    做鸡头不易。尽管这需要开拓精神,需要不畏艰险,却能够将自己的特长最大限度地发挥,不受束缚;做凤尾更不易,这需要从最底层做起,不怕劳累,忍受驱使和嘲笑。所以,其实,无论做鸡头还是做凤尾,都需要勇气。

    做鸡头,并非真正想做鸡头,而是实在做不成凤头或者暂时做不成凤头。“宁做鸡头,不做凤尾”其实是一种无奈之举。

    尽管做凤尾也是一种选择,但更多人仍然推崇“宁做鸡头,不做凤尾”的职场原则。于是我们看到,一些本来很有潜力甚至很有能力的年轻人,一些本应该去到大公司施展手脚大展宏图的人才,却去了小公司,成为骨干,成为上层,然后“指手划脚”,心满意足,从此安于做这个小王国的大臣或者国王。并非一定要否定这种态度,而是因为,很多人正是在这种环境里找到“君临天下”的感觉,从而让自己本该辉煌的人生,变得平淡。

    简言之,做鸡头风光,做凤尾窝囊。于是太多人在鸡头和凤尾之间选择了鸡头并安于做这个鸡头,这很好理解。

    但有例外。总会有一些人甘于做凤尾。并且,他们会在凤尾的岗位上,做得兢兢业业,风生水起。

    我认为喜欢做凤尾的人,大概分为三类:一类是极缺乏领导才华的人;一类是极懒惰的人;一类是极有毅力极能够承受磨炼的人。第一类人根本没有做鸡头的能力,于是,选择一家大公司,做一个有保障的打工仔,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第二类人的懒惰更多是头脑上的懒惰。因为即使做凤尾,工作也绝不轻松,身体也绝不能懒惰,否则的话,便会连做凤尾都失去了资格——越是这类大公司,其对于员工的管理越是苛刻,想“混”到一份薪水,并不容易;第三类人则很值得我们敬佩。因为我知道,他们去做凤尾,并非是他们没有能力去做鸡头,而是他们不想让自己仅仅停留在鸡头的层次。从凤尾做起,就是从最底层做起,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最终从凤尾达到凤头。当然,这其中,必将会如孟子说得那样: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对一个想做出一番事业甚至立志想做凤头的人来说,所有的这些经历,都是他通往凤头位置上的财富。

    宁做鸡头,不做凤尾——如果你认为自己有着比别人更多的傲骨和傲气,如果你忍受不了别人的随意支使,如果你想做最大的蚂蚁,你可以选择;宁做凤尾,不做鸡头——如果你认为自己有着比别人更强烈的上进心,或者你不想为更多事情操心,或者你想跌倒了抓着别人的鞋带就能够爬起来,或者你想做最小的大象,你可以选择。说到底,宁做鸡头,不做凤尾,你只剩下了一种选择;宁做凤尾,不做鸡头,你将面临很多种选择——以后日子里,或平庸,或优秀,或被动,或主动,或碌碌无为,或如日中天……

    鸡头与凤尾,不过是一个位置。选择哪个位置,与一个人的性格有关,也与一个人的人生目标有关。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

    即使一只世界上最差劲的狮子,也可以毫不费力地对付一只全世界最强壮的兔子。狮子对付兔子,不是较量,而是屠杀。但即使这样,狮子面对兔子,也绝不可能达到百战百胜。总会有一只兔子从狮口中逃脱,尽管这种可能性极小。

    那只脱逃的兔子,也许因了侥幸,也许因了自己的努力,但毋庸置疑的是,在那时,这只狮子,必处在随意状态。

    就是说,这只狮子并没有用尽全力。

    狮子面对另一只狮子,面对一只熊,面对一匹狼,或者面对一头鹿,都会用尽全力。为什么?只因对方的强大。对方强大,便不可随意,不敢松懈,不能疏忽。但当面对一只兔子,狮子就可以选择松懈一些,随意一些。为什么?因为兔子绝不能对它构成丝毫威胁。兔子那般弱小,弱小到狮子随便大吼一声,就可能将这只兔子当场吓死。

    这就是狮子不尽全力的原因。似乎狮子并没有用尽全力的必要。

    但也许正因如此,狮子错过了它的午餐。然后,因了意外,狮子失去第二餐,第三餐……最终,狮子因饥饿或者疾病而死。说起来令人难以置信,在旱季,在广褒的非洲草原上,狮子常常会因饥饿而死。或者,即使一只母狮能够熬过旱季,它却没有足够的食物让它的孩子们也熬过来。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因了一只逃脱的兔子,狮子可能失去性命。但在当初,假如一只狮子用尽全力,没有任何一只兔子可以逃脱。

    似乎生活里也常有许多看起来可以不必让我们用尽全力的事情。比如读一本书,比如烧一道菜,比如做一个报表,比如开一趟车……不必用尽全力,或许你仍可以做好它,或许你做不好它。但是我知道,假如用尽全力,你会将它做得更好。

    为什么不尽全力呢?只因为我们觉得正在做的这件事情实在太小,没有必要用尽全力。于是,可能产生的结果是:书没有读透,浪费了时间;菜没有烧好,浪费了食材;报表出了问题,需要重来或者造成了损失;车没有开好,出了意外……

    这绝非夸张和骇人听闻。统计证明,大多车祸的产生,不是因为司机的水平,而只因司机在开车时没有专心。为什么不专心?因为没必要专心。甚至很多人很想利用开车的时间想想心事,打打电话,听听音乐,就像一只狮子面对一只兔子的时候,想趁机戏耍一下它。

    看看那些赛场上的举重运动员吧!很多人,面对一个自己平时举起过千遍万遍的重量,感觉没必要用尽全力,但结果,只要稍有松懈,便会失败。于是失败的阴影又会导致第二次的失败,两次失败的阴影又会导致第三次的失败……这世上最怕的就是不尽全力。不尽全力就是松懈,就是疏忽,就是随意,就是接二连三的失败。

    我想说的是,对你正在做的事情不尽全力,那么,失败是必然,成功才是侥幸。因为你不是狮子,还因为你所做的事情,远比一只兔子难以对付。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战国时期,齐宣王喜欢招贤纳士。他让淳于髡帮他举荐人才,想不到淳于髡竟然在一天之内,向他推荐了七位贤士。

    这让齐宣王非常惊讶。他对淳于髡说,寡人听说人才非常难得。如果一千年能出一位贤人,贤人就会多得像肩并肩站着一样;如果一百年能出一位圣人,圣人就会多得像脚跟挨着脚跟走路一样。你一天内就给我推荐了七个贤士,这贤士是不是太多了?

    淳于髡回答说,您得知道,同类的鸟儿总是聚在一起飞翔,同类的野兽总是聚在一起行动。人们如果到水泽洼地去寻找柴胡和桔梗这类药材,恐怕永远都找不到;但如果去梁文山背面去找,就可以一车一车地找来。为什么会这样?就是因为天下事物,总是同类聚到一起。我淳于髡大既也算个贤士吧,所以让我举荐贤士,就如同在黄河里取水,在燧石中取火一般容易。

    这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出处。淳于髡用此语解释他的高效率,但我想,在他之前,这句话别人应该说过,这道理别人也肯定懂——因为它并不高深。只是《战国策》把这件事情记录下来而已。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很自然。假如有不属于这个“群”的人硬闯入到这个群,大概就会出些问题。

    我有一个朋友,常常在我面前抱怨他不受尊重。他说,聚会时,大家非但没把他当回事,还常常支使他干这个干那个。问他,什么样的聚会?他说,一个海钓圈。我说这就对了。你是作家,不是钓友。在他们那个圈子里,你没有任何拿得出手的成绩。加之你又低调,谁知道你发表过多少作品,出过多少书,在文坛有多大名气?既然如此,他们为什么要尊重你?“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那个“群”里,你永远不会得到你所需要的尊重的标准。说的直白些,一株再名贵的玫瑰,生长在庄稼地里,也是多余的,也是百无一用的野草,需要除去;一棵再好的庄稼,生长在玫瑰园里,也是多余的,也是争夺养料和水分的野草,需要除去。一件好东西,挪到另一个地方,就成了没有用的垃圾。不尊重还是轻的,弄不好的话,就会清理出门。所以,现代社会里,每个人都要找到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群”,然后进入这个“群”,这才是“人以群分”的意义所在。

    不过我认为,“人以群分”还有一种现象,那就是有些“群”并非以单位、职业、爱好等做为“群”的基础,而是以个人能力做为基础。这些人都很优秀,或学富五车,或家财万贯,总之他们是社会名流,于是常常见面,常常聚会,一个高贵的“群”便诞生了。不管之前还在现在,这种“群”都有,并且相对稳定。我认为,没有达到入这种“群”的资格但已经进入到这种“群”的人,大概有两种可能:一,强烈的虚荣心的驱使;二,正在往能够名正言顺地进入到这种“群”而努力。我个人比较鼓励第二种人。因为向往优秀和成功,是每一个人的追求,与这些人常常聚会,与比自己优秀的人经常接触,会激昂自己的斗志,让自己更早一天成功。这几乎是肯定的。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其实这完全可以选择。对自己有帮助的“群”,能促进自己进步的“群”,让自己快乐的“群”,才是我们最聪明最明智的选择吧。

    绚烂至极,复归平淡

    凡花朵开得绚美灿烂,其果实多平淡无奇。有人说这因为它已将生命过分地消耗,或因为它结不出太过满意的果实,于是以花喧夺,“华而不实”。然我认为,这正是它“复归”的表现。

    对花来说,它的生命,已经绚烂至极。那么,剩下的,就是复归。世间所有的绚烂都会复归,都应该复归。或许复归是为了再一次的绚烂——对这朵花来说,无论如何平实的果实和种籽都是它再一次绚烂的根本;或许复归只是纯粹的归于本质,归于本源,是为寻找一种类似于“皈依”的淡然。

    绚烂是一种美。绚烂之美在于生命的极致展示,这绚烂是经历磨炼甚至磨难之后的舍我其谁的霸气和自然而然的绽放;平淡是另一种美。平淡之美在于生命的内敛,是极至绚烂之后的回归,这回归更加接近生命的本质。对一朵花来说是这样,对一个人来说同是这样。

    绚烂是一种态度。绚烂绝不是招摇,而是之前所有苦难的叠加;平淡是另一种态度。平淡绝不是甘于平庸,而是更加接近于与世无争的超脱,是对人生、对自然的一种彻底的接纳。对一朵花来说是这样,对一个人来说同是这样。

    真正伟大的艺术家,其作品在绚烂之后,必是平淡。但这平淡绝非江郎才尽的无奈之举,而是绚烂之后的“万物归原”。或者说,这平淡是另外一种绚烂,是高于任何绚烂的绚烂,是之前所有绚烂的浓缩。只是这绚烂以一种平淡无奇的方式体现,远离喧哗。

    余彭年,从一个吃不饱饭的勤杂工到亿万富翁,然他在事业的辉煌之时,却毅然将他所拥有的20亿元财富全部用于白内障病人的复明手术。并且他立下遗嘱,将他的全部财产完全用于慈善;弘一大师,一个家财万贯、风流倜傥的豪门公子,我国第一个赴日学西洋艺术的留学生,为开创中国美术史、音乐史和话剧史的新纪元做出卓越贡献的大师,然而就是这样一位集诗词、篆刻、音乐、戏剧、文学于一身的艺术家居然在38岁盛年之时悄然皈依佛门,二十四年后又被佛门弟子奉之为律宗第十一代宗师。两个人同样在生命的绚烂之时选择了平淡,对他们来说,这是本性的回归,本质的回归,然谁敢说他们的复归不是绚烂的?

    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

    或者,就算复归平淡是真正的远离绚烂,这份超脱的淡然,也值得肯定和敬畏。我有一个朋友,虽比不余彭年的亿万家身和弘一大师的卓越成就,却也是小城有名的企业家。然而就在他的事业和人生达到巅峰之时,他却毅然选择了隐退。他将他的所有财产捐给了慈善机构,将公司交给别人打理,而他去了去乡下种地。那是真正的种地而非投资,几亩地,几间草屋,粗茶淡饭,他的人生迎来一种无世与争的安静与闲淡。问他为什么要这样选择做?他说,对他来说,绚烂是一种责任,平淡是一种态度。或者说,绚烂是一种生活,平淡亦是一种生活。一种浮于现象,一种归于本质。虽然两种生活,他都喜欢。

    我喜欢他的回答。

    绚烂至极,复归平淡。我想,有这样的人生,有这样的境界,才是完整的吧?

    万物过眼,即为我有

    白石先生有一方印章:万物过眼,即为我有。朋友在一个拍卖会上有幸得见,回来抓心挠肺,长吁短叹。“我应该拍下来的。”朋友说,“稍一犹豫,就错过了。”我问他:“为什么一定要拍下来呢?”朋友说:“因为那方印章太漂亮了,还因为那八个字的意境太深远了。”我说:“既然你能理解这八个字,那么,无论得与不得,这方印章已经是你的了。”

    朋友在古玩字画圈里摸爬滚打了很多年,对于得与失,他理解得应该比我透彻。但朋友不是圣人。就是说,他虽懂得“万物过眼,即为我有”的道理,但面对真正的好东西,他做不到彻底的淡然。

    来到这个世界时,我们两手空空;离开这个世界时,我们同样两手空空。万贯家财,稀世珍宝,不过陪伴我们之间这几十年的时间。这几十年的时间,我们把它叫做“人生”。

    正是这几十年的时间,我们会经历太多的诱惑。这诱惑多是物质上的,即“万物过眼”,然太多人对“万物过眼”所采取的态度并非“即为我有”而是“我要占有”,这正是世人烦恼和痛苦的根源所在。

    人类欲望难平。或者说,我们的一生,就是为“占有”而努力的一生——缺少什么,就要得到什么。岂不知,大千世界,无论如何努力,你所占有的,仍然是沧海一粟。

    我们所没有的太多:小到一瓶酒,一个别针,一块手表,一件衣服,大到一辆汽车,一栋房子,一件艺术品,一片土地。因为没有,便为之努力,为之痛苦,为之夜不能寐,不择手段。是“占有”占有了我们的时间,耗尽了我们的精力,让我们本该快乐并且淡然的人生,变得慌乱不堪,心力交瘁。

    并非要否定打拼,否定事业。打拼是人生价值最直接的体现,然这与“占有”无关。“打拼”是精神层面的,而“占有”是物质层面的。但事实上,很多人“打拼”的目的只为了“占有”——占有金钱、豪宅、美人、权力、地位和他人的赞誉。

    所以他们痛苦。所以他们占有太多却仍然认为自己一无所有。

    想起一个真实的故事。美国有一个叫克里斯托弗的年轻人,不仅家境优渥,还是私立名校艾莫里的优等生,这样的年轻人,前程似锦。可是大学毕业以后,他却毅然选择了截然不同的人生。他放弃了令人羡慕的工作,将存款全部捐给慈善机构,然后独自去了阿拉斯加,试图在大自然中寻找真正的自我。为了生存,两年时间里他在农场打过短工,跟别人学过皮革押花,在沙漠里帮别人卖书,并遇到喜欢他的姑娘。最终,他在雨季的荒野里因饥饿和中毒死去。这故事让很多美国人极为震惊,他们不理解的是,年轻人为什么要放弃他的财富和优越,而要像野人一样生活在荒野和沙漠里呢?但其实,对年轻人来说,他放弃掉的财富,仍然是他的财富;他见到的大自然,就成了他的大自然。虽然他没有见过白石先生的那方印章,也没有读过“万物过眼,即为我有”这句中文,但他懂得“得”与“不得”之间的关系。他比很多国人更理解“万物过眼,即为我有”的精髓——对他来说,他不是一无所有,他拥有的是整个世界。

    “万物过眼,即为我有”,这句话不能给你增加财富,却可以助你减少痛苦。前提是,你得真正去理解它。

    如火,如茶

    小街上新开了茶馆,朦朦胧胧中古香古色,拥挤着五金商店和洗头房,顽强地营造出一种格格不入的文化氛围。

    便被朋友拉去,坐定,穿旗袍的小姐露了白得透明的大腿,挂了勾人魂魄的微笑,似误入凡间的女神,以不容置疑的口气指挥着我们一看、二闻、三品。墙上挂的是民国时女演员的挂历美照,背景音乐却是呜呜咽咽的,是高渐离的筑的声音。于是几分钟内,人便从二十一世纪回到民国,再从民国,回到了前秦。精神也恍惚起来。

    对茶香的渴望却愈来强烈,理由是已有几分干渴。小姐却不急,一丝不苟地完成着她的表演程序。途中不忘停下,很敬业为吾等扫盲,“茶道,至少要经历27道次续。”于是我拍了茶墩,恨不得把那个乒乓球大小的茶壶一口吞下。

    自然是失礼了。朋友说我那天的表现“透露出浓郁的乡土气息”,你以为这是在炕头上灌沧州白干?我说怎么能不急呢?那样慢吞吞的喝法,不干死,也得弄个皮肤缺水。书云,不是要“如火如茶”吗?

    其实是“如火如荼”的。读初中时,戴了高倍眼镜的语文老师早已教导过多次。好在后来多读了些闲书,才知“荼”并非像老师所讲单指“茅草的白花”。古文字中,“荼”和“茶”原是通用的。虽后来解释为“早采者为荼,晚采者为茶”,却同是为了那一杯温热的汁汤。

    前几年生活动荡,便好与人拼酒,尤其是烈酒,有诗人说那是“液体的火”,便很为自己的这一技艺得意;现在,生活开始平淡,却是喜茶了,几十元一小捏的极品铁观音或几块钱一大把散装茉莉花,全能品出略苦的甘香。如果酒是奔放和热烈的,那么茶,则无疑是温和和粗淡的,带着安闲与恬静的品质。

    于是便可以斗胆解释:所谓“如火如荼”,还应有另一层意思,便是“似酒似茶”。生活可以像酒一样热烈,也可以似茶一样恬静,更多时,二者兼而有之。不正是那句“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么?

    古人常说“粗茶淡饭”。再怎么穷,茶是不可缺的。一把粗黑的茶叶扔进同样粗黑的瓷碗,一壶滚水泡开,入口时涩,细品则香,生活就有了“苦尽甘来”的滋味。的确,人生需要一份品茶时的安闲与放松,这份安闲与放松,是对熊熊烈焰般人生拼争的补充,却绝不是茶馆里那种做作和烦琐的茶道表演。

    茶可以令你迅猛的人生冲刺得以休憩片刻。变热烈为理智;变狂猛为宁静;变头痛欲裂,为身心舒适。不信?看那些喝得酩酊大醉的人,不是都捧了一壶浓茶来解酒吗?

    如火,如茶。喝两杯烈酒,品两口苦茶;做一番冲锋,得片刻清闲。所谓人生,不过如此。

    转过身,便是路

    车到山前必有路。但事实是,车到山前,总有没有路的时候。比如,万丈深渊。

    于是,很多人宁愿选择粉身碎骨,也绝不肯选择回头。他们深知“好马不吃回头草”的道理,他们为了一个目标或者信念,前进,前进,前进……

    同样的道理,还有“一生只做一件事”,还有“一条路走到黑”,还有“不到黄河心不死”,还有“不到长城非好汉”……既然理想崇高并且伟大,那么这一路,便应该披荆斩棘,勇往直前。

    然受伤的,只有自己。——有时候伤害,并不在意你糟糕的处境,或者坚韧的决心。

    那么,在受伤以前,你何不做出另外一种选择?

    那就是,转身。

    很多时,转身不等于畏缩。当然这是妥协,但想想,即使你一路走下去,这一路上,是否也有过太多妥协?来自于自己的,来自于环境的,来自于他人的……

    转身,身后的路,便成为面前的路。路通向远方,愈来平坦,你还可以走下去。

    并且愈来从容。

    已经走过的路,风景同样迷人。

    已经走过的路,你熟知每一个陷阱,每一处坡势,每一棵草木,每一朵野花,甚至,每一位候在路边的行人。

    已经走过的路,同样可以成就你远大的理想。

    已经走过的路,或许才是你最正确选择。

    我想说的是,“无路可走”不过是一种虚幻的感觉,一种自怜的心态,一种假设,一种自欺欺人。当你感觉无路可走时,其实,只需要,一个转身。

    转过身,便是路。世界豁然开朗,处处碧海蓝天。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