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上位置:中场
加盟曼联:1991年由青年队升级
曼联首秀:1992年9月23日客场对阵布莱顿(联赛杯)
曼联荣誉:1998/99赛季欧洲冠军联赛冠军;1995/96赛季、1996/97赛季、1998/99赛季、1999/00赛季、2000/01赛季以及2002/03赛季英超联赛冠军;1995/96赛季以及1998/99赛季足总杯冠军
曼联告别战:2003年5月11日客场对阵埃弗顿(英超联赛)
离队:2003年7月转会至皇家马德里,转会费2500万英镑
曼联生涯统计:联赛首发237场,替补28场,62球;足总杯首发22场,替补2场,6球;联赛杯首发10场,替补2场,1球;欧战首发79场,替补5场,15球;其他比赛首发8场,替补2场,1球;总计356场,替补39场,85球。
其他荣誉:1996年至本书撰写时代表英格兰国家队出场81次。
其他俱乐部数据统计:1994/95赛季:普雷斯顿(租借),5场2球;2003/04赛季至本书撰写时:皇家马德里,61场7球。
说起大卫·贝克汉姆,我总是欲言又止。因为他身上媒体宠儿的光环过于强烈,我很难剥开这层光环来剖析大卫作为球员的表现。在他的时代里,贝克汉姆的确是一位传奇人物,虽然这并不完全是他自己的初衷。
1995年夏,随着安德烈·坎切尔斯基转会去了埃弗顿,属于贝克汉姆的机会终于来临。而他也完美地把握住了这次良机,并在自己曼联一线队生涯的首个赛季中帮助红魔赢下了联赛和足总杯的双料冠军。
1996年初秋,塞尔赫斯特公园球场,曼联客场挑战温布尔登。在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贝克汉姆在本方半场观察到对方门将站位靠前,随即果断起脚,攻入了一记惊世骇俗的半场吊射,而他的生活也随之永远地改变了。“一球成名”这四个字用在这里可是一点都不夸张,而年少成名也给小贝带来了难以避免的负面影响。
老实说,贝克汉姆成名的来龙去脉令我有些困惑。有一个问题一直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大卫在球场上日益尊贵的地位有多少是因为他出众的足球实力使然,又有多少是他妻子自带的娱乐圈光环给他的助攻?
我想,应该两个原因皆有。但我还是觉得,疯狂流行的辣妹“综合征”一定占据主导地位。我认为,维多利亚周围的人很早就已发现小贝身上也有成为流行明星的气质,恐怕大卫的表现也证明了自己也很容易受到令人眼花缭乱的娱乐圈的影响。
还是让我们仅以足球运动员的角度来讨论他吧,这样更有谈资。人们说,大卫是个中场球员,但其实他在曼联队中不多不少仅仅是一名右外锋。
小贝能过掉边后卫吗?几乎不能。他有很多令人眼花缭乱的小技术吗?没有。他能做出晃动身体的漂亮假动作吗?还是不能。他擅长从边路内切然后起逆足脚左脚射门吗?不擅长。他踢球是否足够努力?答案是肯定的,没有人能指责小贝有哪场比赛没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他的传球能力如何?很不错,而且有时还能送出精妙的长传。但是,那些在前场踢过球的人都会告诉你,送出传中要比远射入网容易得多。
正如我在前文中提到,丹尼斯·埃尔文在高速行进间送出的精准传中简直是一门艺术,但贝克汉姆大部分的绝妙传球都是在皮球处于静止状态时传出来的。无论是把球停好再起球,还是从中场直接起远距离高球,造成的威胁都不太可能比得上靠近边线的极速传中。
贝克汉姆能否踢出兼具力量与准确性的任意球?完全没问题。虽然他主罚任意球的实际进球率要远远低于人们的想象,但他仍旧攻进了许多粒令人久久难忘的经典任意球,这就是对此问题的最好证明。
小贝的综合传球能力如何?实属上乘。但毫无疑问的是,与他的青年队队友保罗·斯科尔斯相比,大卫还是要稍稍逊色一些。
你们可别误会了,我认为大卫·贝克汉姆确实是一位出色的球员。但在我的评判标准中,他算不上世界级的进攻球员。如果要我在大卫和史蒂夫·科佩尔之间做出选择,那我一定会选择后者来担纲球队的右翼。科佩尔每周都能为曼联拿出优异的表现——而且他的发型从来都不变!
我认为,大卫·贝克汉姆是一个性格非常好的年轻人,可由于近年来的迅速走红,他做事也不得不带上一些架子。笼罩在他身上的光环过于强烈,这也难免招致一些同辈球员的私下嘲讽。之前的一些伟大球员也会看着小贝,心想:“这家伙到底什么情况?”
我只是希望,贝克汉姆的走红并不预示着足球未来的发展方向。如果足球确实向这种重外表、重星味,而轻实力、轻荣誉的方向发展,那么这项运动只能靠上帝来拯救了。
从曼联的角度来看,贝克汉姆绝不是埃里克·坎通纳的接班人;他并不是一个能以一己之力改变比赛走向、带领球队取得成功的催化剂。
大卫在来到皇家马德里的首个赛季里,踢得是中场中路的位置。起初,球队的配合很不错,他自己踢得也舒服。但以皇马的标准而言,在联赛接近尾声时突然崩盘、状态一泻千里,这样的成绩是完全不及格的。位居中路的贝克汉姆是不是球队战绩糟糕的根本原因,我不能确定。尽管贝克汉姆坚称不会草草结束自己的伯纳乌生涯,但他与皇马的这段短暂的联姻在2005年仿佛就已出现了裂痕。站在小贝的角度上,我也希望他能长久地在那里踢下去。
我只去过两次他的公司,每次小贝都对我很有礼貌。我对他没有任何意见,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他一定要如此重视自己的外貌,并且还把恋情放在聚光灯下。他怎能忍受处理场外事务的时间几乎多过自己踢球的时间?
我只希望媒体能够面对现实,承认从足球的角度来说,大卫·贝克汉姆并不是他们口中描绘的那种足球大师,与斯科尔斯、基恩和吉格斯这样的球员相比也是有距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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