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与素质手册-怎样珍惜职业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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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荣誉就是对职业行为的社会价值所作出的公认的客观评价及正确的主观认识。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指社会用以评价劳动者行为的社会价值的尺度,也就是对劳动者履行职业责任的道德行为的赞赏和评价;另一方面是指劳动者对自己职业活动所具有的社会价值的自我意识,也就是良心中所包含的自爱和自尊心。

    职业荣誉所包含的两个方面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对某种职业行为的公认与褒奖,作为社会评价的尺度,是社会的舆论,是荣誉的客观基础;在个人意识中的荣誉的意向,则是社会评价的主观感受和自我评价,是通过社会舆论把客观的评价转化为主观的意向。从客观方面说,荣誉是社会对一个人履行职业义务的德行和贡献的评价,是道德行为的价值体现或价值尺度;从主观方面来看,职业荣誉是职业良心中的知耻心、自尊心、自爱心的表现,它能使职业劳动者自觉地按照客观要求的尺度去履行职业义务,宁愿做出自我牺牲,保持尊严、荣誉和人格完美,也不愿违背良心,做出可耻、卑劣和损害人格的事情。

    职业荣誉与职业义务紧密联系在一起,不履行职业义务,也就谈不上职业荣誉。如果职业劳动者认真履行职业义务并做出了贡献,必然会得到社会的肯定与褒奖;社会的肯定与褒奖又反过来强化这种行为,促使职业劳动者更加认真地履行职业义务,做出更大的贡献。因此,职业荣誉与职业义务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之所以强调职业荣誉,最主要的目的在于把社会对于职业道德的客观评价转化为广大劳动者的自我评价。这样,劳动者就可以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业义务,全心全意做好工作,即使没有得到表扬,但内心却无愧地得到安慰与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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