芥子(出书版完结)-第12章 【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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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衫戏

    民国十五年,秋,上海。

    【壹】

    十六铺码头繁华如旧,汽笛长鸣,黑烟袅袅,又是一艘远洋轮船徐徐靠岸。

    轮船甲板上站着位西装革履的年轻男子,他身材很高,腰杆挺得笔直,五官长得更是英俊,带着金丝眼镜,头油抹得整齐,虽不发一言,但这份温润如玉的贵公子风采,已让身旁少女们偷偷用眼尾余光将他扫了一次又一次。

    “少卿兄,少卿兄!”后面追上位略矮小的胖子,长得白净和蔼,带着小圆帽,拖着个硕大的行李箱,急冲冲奔上甲板,有些兴奋地对男子道,“留学五载,总算回来了,啊——还是咱上海的气味好闻,大闸蟹、八宝鸡、油爆虾,真真是想死我了。美国就算再强,饮食之道还是差了咱们何止十万八千里?!每天面包牛奶,牛奶面包,我都快吃出个鸟来了,这次回来你可得陪我去酒楼大吃大喝一顿。”

    慕少卿微微转过头来,冲着好友笑了笑:“你这只吃货,船上这些日子,念叨得我耳朵都快疼了,行,过些日子,咱们去荣顺馆大吃一顿,带上你那引以为傲的媳妇儿。”

    “那敢情好,我家媳妇可是圣玛利亚女校毕业的,我娘当初还嫌她书读得多,怕她心高气傲无德行,不会相夫教子,死活不乐意。现在家里生意被她接过手,蒸蒸日上,俩婆媳关系可好了,我娘天天夸她知书会算又顾家,做事别人占不了便宜,比自己个文盲强,”何思麟提起自己那死皮赖脸追回来的好媳妇,就往死里夸。他确实也有夸的本钱,他媳妇出身书香门第,父母开明,虽相貌平平,却最是聪明伶俐,在美国读书时给丈夫寄的几首小诗,让一众留学生都赞叹,尤其是那些受父母之命娶了乡下婆娘的,更是羡慕不已,只道娶妻当如是,慕少卿虽不说,心里也暗暗有些赞同,奈何他受父母之命,自幼订了娃娃亲,临出国前为怕他在花花世界心野,被不要脸的狐狸精勾搭,强令年仅十六的他与十四的未婚妻拜堂成亲,只是当时新娘年纪尚幼,没让他们圆房罢了。

    慕少卿才学出众,品貌兼优,却要与个毫无感情的妻子绑定一生,与他交好的众留学生都替他大为不值,故时有叹息,何思麟亦不例外:“其实岳思思挺不错的,漂亮有才家境好,在美国她那么喜欢你,偏偏你又娶了个乡下小脚婆娘,真是神女有心,襄王无梦,中国什么都好,就是婚姻制度不好,都什么年代了,恋爱理当自由,还留下那么多旧制度,恶习俗!可惜了你们一对才子佳人,说起现在离婚也挺流行的,何不……”

    慕少卿打断道:“岳思思活泼开朗,我只当她是小妹,这等话不可再提。”

    “少卿兄眼光就是高,认识你那么多年,也没什么女子入得了你法眼,”何思麟和岳思思是朋友,如今也只好摸着鼻子,笑了两声,把好友拜托的说情丢下,过了片刻,又憋不住嘴劝,“不喜欢岳思思也没什么,可是你真能忍受一辈子要和这种没文化的小脚婆娘过吗?”

    慕少卿笑得僵硬:“内子不是小脚。”

    何思麟理解地笑了下,不再说。

    慕少卿心里也有些苦涩,十六岁时匆匆拜堂成亲,然后出国留学,五年过去,他已记不清自己小新娘的模样,只记得她的母亲黄氏是自家母亲的手帕交,黄氏嫁去沈家,生了个女儿,名叫沈静好,黄氏生女后不久便染了肺结核,怕唯一的女儿被继母苛待,得不到好亲事,便盯上了年仅六岁的慕少卿,求着订下了娃娃亲。沈家倒也算个土财主,家里出过秀才,门第不算差得太离,就是守旧,对女子无才便是德极为推崇,家中所有女孩都学女红针线,最多听点女训的故事,教育贤良淑德,在家管家干活都是一把好手,出来个个睁眼瞎。慕少卿在新婚之夜也看了沈静好几眼,隐约是个羞涩娇小的女孩,似乎还算清秀,就是平平淡淡,好像白开水一般,不难喝,也没什么吸引之处——唯一庆幸的地方是现在上海及周边女子很少裹小脚,否则就算母亲再往死里哭闹,他也不能从的。

    慕少卿是不爱喝白开水的,世间有那么多种选择,苦涩香浓的咖啡,烈如火焰的白酒,味道复杂的洋酒、还有回味无穷的茶,光是茶叶一种,就有绿茶、白茶、乌龙茶、青茶、黑茶,更有英国红茶、印度红茶、花茶等等,饮料的选择几乎无穷尽,不管是浅斟细品还是豪迈畅饮,一辈子都喝不腻。

    偏偏他的妻子就是白开水样的无趣女人。

    每每想至此事,慕少卿就忍不住叹息。

    游子思绪万千,轮船已达岸,栈桥放下,接亲友的人一拥而上,哭的、笑的,热闹纷纷。

    慕少卿一眼就在人群中看见了沈静好,她应该是为了自己特意从乡下赶来的,正踮着脚尖努力张望,她穿着嫩绿色喇叭袖绣杏花的丝绸短袄,掐了三道边的藏蓝色长裙,剪了个垂丝刘海,梳着条乌油油的大辫子,簪着朵小金花,手腕戴着个掐丝金镯子,提着个小包裹,虽看得出尽力打扮,却在周围身穿洋装旗袍的大上海时髦女子里有些打眼,更打眼的是她手中高高举着的牌子——这是在场所有接亲友的牌子中唯一一个把名字拿反的。

    何思麟忍不住笑了:“嫂子是故意逗你玩的吧?还真是……呃,天真浪漫得可爱。”

    慕少卿深呼吸一口,解释道:“我想她是不识字,找人写了牌子看不懂。”

    何思麟再次对他投以同情的目光,欢喜地朝着自家才女媳妇奔去。

    慕少卿也整整衣领,朝沈静好走去。

    多年未见丈夫终于归来,沈静好欢喜得脸都红了,急急奔去,到了跟前,始觉害羞,赶紧低下头去,欲语还休,弱弱地叫了声:“少卿……”

    慕少卿也想不出该和她说什么,想了片刻,道:“嗯,好久不见。”

    慕家开有洋布行,也算颇有资财,他家车夫很有眼色,见男女主人相对无语,觉得没必要久留,便催着上车:“这儿人多,咱们赶紧回去吧,老爷和太太可想少爷了。”

    慕少卿轻轻地应了声,领着沈静好就往马车走去,沈静好这才想起手中的包裹,赶紧打开,拿出清茶与糕点,殷勤献上:“你坐了那么远的船,怕是倦了,先用茶漱漱口,再填填肚子吧。”

    慕少卿抿了半口茶,稍稍动了动糕点就放下了。

    最初的害羞褪去,沈静好也开始活泼了,叽叽喳喳地在自家丈夫耳边说个不停:“上海好大噢,比咱们乡下热闹多了,我前两天刚到的时候,坐马车穿过南京路,看得眼睛都转不过来呢,那里有好多洋婆子,都穿着露胸脯的衣服,拖着怪里怪气的裙摆,也不知羞。还有好多女人的头发是卷的,也不知是怎么弄的,后来周婆说她们是用火钳子烫出来的,吓了我一跳,她们怎不害怕?”

    慕少卿知道她一直住在乡下照顾多病的奶奶,一年多前奶奶的病情骤然恶化,离世前叮嘱父亲不可因己耽误了他的学业,因此没有回来。沈静好一边守孝一边帮忙打理乡下田产家务,没见过城里世面,今年才刚刚出孝,第一次来上海的,对西洋景少见多怪。慕少卿少不得强打精神,为她解释一二。

    沈静好只看见他的温柔,看不出他的敷衍,时而见路过马车上的女子都偷看自家丈夫俊美,知道大家羡慕自己,她觉得自己一定是前世积了好大的福,才得如此佳婿,又是骄傲又是欢喜,笑得灿烂如四月春花。

    慕少卿对此只是无奈,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说服自己,反正国内女子没见识的多,沈静好虽不是他理想的妻子,但总归是个贤惠的妻子,而且木已成舟,明年他还要去美国继续深造和打理生意,不可能带这个中文洋文都不懂的妻子添乱,这段时间还是好好待她吧。

    马车徐徐,夫妻二人相视一笑,相敬如宾,各有心肠。

    回到家中,父母又哭又笑,诉过相思,慕少卿发现沈静好在家人心目中风评甚佳,母亲一个劲地夸:“你奶奶年纪越大,性格越孤拐,尤其是快去的那几年,真是见人骂人,见狗骂狗,也就静好能摆得平她。她这些年过得也不容易,卿儿你可得好好对待人家,别觉得读多几本书,就看不起别人,也别跟外面那些狐狸精眉来眼去,你不知道,这两年咱上海越来越多不知羞的女人了,天天就打扮漂亮,歌厅舞场转悠,娘最看不上这样的女人。”

    父亲倒是懂他心思,私下告诫:“静好虽然没学问,却是为你奶奶送过终守过孝的,再孝顺不过的好孩子,正妻之位是铁板钉钉的,现在的年轻人不像话,你要谈恋爱纳妾什么的,老子管不着,但糟糠之妻不可弃,咱家出不了陈世美!”

    慕少卿孝顺,一一应下。

    【贰】

    清晨的太阳才刚刚露出半个头,沈静好就早早起床,将自己所有的衣服都铺满床上,挑了又挑,红的太俗,绿的太艳,白色太素,紫色不好配首饰……好不容易在周婆的帮助下选好,又坐在镜前,将乌油油的头发梳了一次又一次,紧张得就像回到了五年前成亲的那天,那天她坐着大红花轿,带着对未来的憧憬与恐惧摇摇晃晃入门,虽然媒婆的嘴将慕少卿夸了又夸,她依旧很害怕,她怕自己嫁的是贪花好色,三妻四妾满堂的夫君,怕自己嫁的是绣花枕头一包草的丈夫,更怕自己嫁的是像周屠夫那样对老婆朝打暮骂的男人……

    当她忐忑不安地坐在鸳鸯被上,等待自己命运的时候,揭开盖头的是个俊秀的少年,他温柔地问:“累了吗?让我给你倒杯水?”

    轻轻柔柔的嗓音,宛若天籁,让心在刹那间沦陷。

    厚厚脂粉下,沈静好的脸就像身上的嫁衣的颜色那般火烫。

    公公讲道理,婆婆好脾气,慕少卿更是才华出众,负责认真的好男子,老天实在对她太厚道了,沈静好幸福得就像在梦里,她在神佛面前发下誓言,将对慕家倾心尽力,对夫君永不相负。

    只要慕少卿高兴,她什么都愿意做,哪怕是要夫妻分离,留在乡下照顾病卧在床的坏脾气奶奶,哪怕是为了服侍奶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甘之如饴。默默等了一天又一天,等了一月又一月,等了一年又一年,她等了一千七百八十二天,终于等到夫君归来。

    夫君更高大,更英俊,更有气质,更有才华了呢,可还是和以前那样温柔。

    沈静好想着想着,笑容不自觉地再次挂上嘴角。

    “少爷才去乡下给奶奶墓前磕完头,今天回来就要带少夫人去压马路呢,”周婆一边帮她梳头一边讨巧,“少爷长得真俊,性子也温柔体贴,大家都说少夫人是个有福气的,定是前世行善积福太多,感动了月老呢,夫人说反正脱了孝,好好挑个吉日让你们圆房,争取早日抱孙呢。”

    “周妈妈真是的,再打趣我可恼了。”沈静好回过神来,恰好听见圆房两字,羞得面红耳赤,只恨不得将脑袋埋到妆台上,待听见门口传来少卿的敲门声,赶紧再照一眼镜子,理了理梳得规规矩矩的辫子,急匆匆跑了。

    慕少卿仍穿着洋服,带着条白色围巾,负手站在楼梯口处耐心等待,听见脚步声,抬首冲她一笑,柔声问:“母亲说静好才来上海没几天,许多地方都还没去过,你有想去的地方吗?”

    沈静好连连摇头:“静好从乡下来,没有见识,全凭夫君做主。”

    慕少卿略一沉思,点头:“好。”

    他叫来老周,询问几句后便做了安排。马车先到城隍庙,让她虔诚地拜了菩萨,又买了梨膏糖与五香豆,各色糕点,然后去到繁华的南京路,先吃了顿美味的本帮菜,又去成衣行订了好几件时兴的旗袍,再带她去理发店将头发剪短,烫成最时髦的卷儿,再慵懒盘起,然后去老凤祥买了两支点翠金簪,替她插上,接着是镯子、耳环、项链、香粉、香水、高跟鞋,慕少卿毫不吝啬,大撒金钱,马车上衣服首饰盒子堆成山,各种从未见过的女孩子玩意惹得沈静好的兴奋就没停过,嘴巴也没停过。

    最后,她不安拉着慕少卿的袖子问:“夫君破费太多了吧?上海什么都贵,田嫂说咱们乡下一块大洋能买四五斤猪肉,这儿只能买三斤,奶奶说媳妇要会勤俭持家,才是兴旺之象……”

    慕少卿含笑:“不多不多,这是补你五年辛劳的份,何况奶奶在乡下过了一辈子,有些东西不知道,你要在上海过日子,进交际圈,穿乡下的服装是不合适的,出门待客会失礼。”

    沈静好方不言语。

    待路过洋服店的时候,慕少卿又叫停了马车,带着她走进去,说是要挑选几套西服。

    慕少卿知沈静好不懂番邦的衣衫习俗,问了几句见她没主意,便做主替她挑拣起来。

    沈静好无事,四处参观,恰好有两个高鼻深目的洋人走进洋服店,站在她身边用听不懂的鸟语与叽里呱啦说个不停,沈静好悄悄戳了下自家夫君,好奇问:“这些洋人说的那些听不懂的玩意,就是你说的英语吧?嘻嘻,音调听着好古怪,和咱们不同呢。”

    慕少卿从洋装样式中抬起头来,略略扫了眼,答:“不,他们大概是葡萄牙人,说的是葡萄牙语。”

    “葡萄牙?这个名字真有趣,”沈静好更加好奇,“莫非那个国家种着许多葡萄?”

    慕少卿解释:“他们的葡萄是酿酒的,波尔图的酒世界闻名。”

    沈静好表示理解:“原来种葡萄就叫葡萄牙,可惜我不爱喝酒。嗯,记住了,洋人起名挺省事儿的,夫君还知道其他的有趣名字吗?”

    “多着呢,”旁边俩洋人听见小姑娘娇憨对话,忍不住笑了,其中略年轻的那个用一口不甚标准却流利的京片子,坏笑着说,“咱们起名字省事儿,除了葡萄牙,还有苹果牙、香蕉牙和菠萝牙,都是盛产水果的好地方。”

    沈静好见对方听懂了自己的话,有些不好意思,连忙接道:“大哥说得对,我最喜欢吃苹果,有机会定要去苹果牙看看,那儿的苹果一定很好吃。”她的表情很一本正经。

    两个洋人见她相信,终于忍不住了,疯狂大笑起来,其他客人也笑得直不起腰,就连店中掌柜和伙计也不禁莞尔,只是死憋着不笑出声来。沈静好呆呆站在笑声中,茫然不知所措,闹得慕少卿很是丢脸,赶紧会账,拉着她冲出门去。

    待上了马车,沈静好见丈夫脸色不好,小心翼翼地问:“是不是我说错话了?”

    慕少卿:“世间没有苹果牙这种可笑的名字。”

    沈静好不安地揉着衣角:“对不起,我以为……”

    慕少卿打断了她的话:“我知道你以前在家没做过学问,懂的东西少,这不是你的错,可这里是大上海,你在外应慎言谨行,免得被无聊人嘲笑。”

    沈静好死劲忍住眼角想泛出的泪光,诺诺应下,不敢多言。

    慕少卿也觉得不应太苛责她,放柔了声音:“时候也不早了,先回去吧,晚上我与同窗约了去吃饭看戏。”

    沈静好:“嗯……”

    慕少卿拍拍委屈的小妻子肩膀,表示安慰。

    沈静好壮着胆子,微微地往他怀里依了过去。

    慕少卿的身子闪电般略略缩了一下,仍由得她了,只扭头看车窗外景色,如今的大上海,文人雅士齐聚,才女名媛风流,和五年前又变了许多。他并不讨厌沈静好,甚至有些怜惜她,只是不爱,他们的生活差距太远,不合适。他渴望的妻子,哪怕不能与自己高谈论阔,把酒人生,至少自己说话要能听懂,不是睁眼瞎子。

    回过头去,沈静好正偎依在他肩上幸福地迷糊着。

    慕少卿长长叹了口气,替她将披风拉紧。

    他这辈子,也就这样过了。

    纵使举案齐眉,仍是意难平。

    【叁】

    何思麟虽然胖了点,贪吃了点,爱玩了点,不靠谱了点,嘴巴贱了点,却是慕少卿的多年好友,他们从小一块念书,一块儿留学,感情非同寻常,逮着机会就要找好友吃喝玩乐。

    慕少卿自幼只爱读书,崇尚西学,从来不爱听戏,要不是何思麟吃饭时听见邻桌把梅老板夸得天上有地下无,于是闹腾着要去兰桂第一台看戏,他是没兴趣踏入戏园子半步的。

    何思麟抱着大包五香豆,边吃边奔边叫:“少卿快点,都演了大半了!”

    “戏有什么好看的?”慕少卿边加快脚步边抱怨,“若不是你非要等那头乳猪烧好才走,咱们怎会拖那么久?”

    何思麟傻笑两声:“算了,区区小事,别在意,快跑快跑!”

    慕少卿无奈,只得加快脚步。

    戏台未至,有悠长婉转歌声扑面而来,宛如大珠小珠落玉盘,带着说不出的韵味。

    “劝君王饮酒听虞歌,解君忧闷舞婆娑。嬴秦无道把江山破,英雄四路起干戈。自古常言不欺我,成败兴亡一刹那。”

    字字句句,砸入心中。

    慕少卿的心,猛地动了下,他抬起头去,却见戏台上有古装女子,手持宝剑,边唱边舞,乍一眼尚不觉出色,但动起来,剑光流转,身段婀娜,双目时而含情,时而含悲,仿佛能勾得人魂魄去。

    幼娴诗书,习文兼武。

    如此美丽、勇敢、忠贞、坚强、聪慧、侠骨铮铮集一身的女子,心中唯虞姬一人耳。

    他曾在梦里反反复复见过她,亦痴痴地迷恋过她。

    长大后,他认为这样的女子不可能存在人世。

    如今,梦里曾见过的虞姬,竟舞着剑,活生生走到了他面前,低吟浅唱,万般哀愁在一身:“汉兵已略地,四面楚歌声,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慕少卿的呼吸停顿了,心跳快得如音乐鼓点,他的脚就像生了根般扎在地上,死死盯着台上虞姬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只恨不得将她印入心中。当虞姬剑舞回身,惨然一笑,拔剑自刎时,他几乎恨不得奔上台去,拦下那把自刎的剑。

    他就这样痴痴地站在那里,看着虞姬舞,看着虞姬唱,直到她步入后台,消失在视线内,仍看着她离开的地方,仿佛不愿醒来,就连何思麟三番四次让他坐下的声音都听不到,直到被狠狠拉了把,才从梦中惊醒。

    何思麟问:“梅老板唱得可好?”

    慕少卿盯着戏台,艰难地吐出一个字:“好。”

    何思麟摇头晃脑评论:“他们说王老板与梅老板乃兰桂双绝,今日一听,名不虚传。”

    慕少卿愣愣地问:“梅老板叫什么?”

    何思麟道:“好像是梅兰芳,哎,我太久没回上海了,出了这等好戏子都不知道。”

    “梅兰芳。”慕少卿将这三个字放嗓子里咀嚼了一次又一次,忽然站起身,往后台而去。何思麟挠挠头,想不明白好友的失态从何而来,于是又往嘴里塞了颗五香豆。

    慕少卿衣冠楚楚,风度翩翩,又出手大方,戏院的仆役得了好处,以为是新来的戏迷,便悄悄引他去后台看梅老板。

    梅兰芳解了戏袍,尚未卸妆,似乎正在和个老头说什么。

    老头正含泪求他:“若非孩子病重,我也拉不下这个面子,求求梅老板借……”

    “别说了,”梅兰芳拦住他想下跪的身形,温柔却果断道,“当年你在班子里干活,我们也是朋友,我知道你家的难处,虎头是个乖巧懂事的好孩子,朋友之间本应帮忙,”他从梳妆台抽屉里随手取出两筒纸卷包着的大洋,又嫌不够,还从钱匣子里抓了两把,也不数多少,不由分说地塞入老头怀里,“拿着。”

    老头连连推辞:“太多了,太多了。”

    梅兰芳道:“有多便给你家虎头补补身子,大病最是伤身,得吃好些才养得回来。这钱是我给虎头的,你就收下,别多想了,好好过日子是正经。”

    老头含泪谢过,不顾阻拦,硬磕了三个实打实的响头,抱着大洋而去。

    此等侠义,此等心肠,此等为人,有多少能比肩?

    慕少卿在台侧看见了所有一切,更生爱慕,目光越发热切起来。

    梅兰芳察觉了这道灼热的视线,转过头去,看见在角落的慕少卿,以为是戏迷,含笑点了点头打招呼,恰逢有人送新剧本来,他拿起剧本,一边看一边迫切地与同伴讨论起来,他说话时的表情非常认真,不光唱词念白,就连一举手,一抬足也不放过,专注认真,才华横溢。

    慕少卿只觉心跳再快了两拍。

    爱慕,沉沦,思念。

    在美丽的虞姬面前,他已无药可救。

    【肆】

    慕家老爷从未想过引以为傲的乖儿子会迷恋上一个戏子,不但天天泡在戏园子,甚至为那戏子从上海追到北京,真是气得他胡须都翘了,拍着桌子将儿子大骂了两个时辰。

    没想到,从不顶嘴的慕少卿第一次回嘴:“别戏子戏子的叫,那是梅兰芳。”

    “不管是梅兰芳、竹兰芳还是松兰芳,不统统是戏子吗?!”慕家老爷不是不听戏,但在他的老观念里,戏子是只能消遣、上不得台面的东西,怎可迷恋过头?就算名动天下的梅兰芳也不例外。他盼着儿子迷途知返,奈何儿子一条死路走到底,死活不听,恼怒之下,他不顾妻子拦阻,将从未动用过的家法都请了出来。

    慕少卿跪在地上,紧紧咬牙,任由板子如雨落下,就是不做声。

    沈静好“哇”地一声哭了,扑过去死死抱住慕家老爷高高举起的藤条,哀求道:“公公,少卿五年才回来一遭,对故土思念得紧,平日又没什么爱好,家里也没人陪他说得上话儿,闲暇时和朋友看看戏,也不是什么大事,晚些他去美国就看不着了,咱们也见不到他了……趁现在还在上海,公公就让他尽情看几场,求求你,别打了,他是你儿子啊,往日最孝顺了,求求你,别打了,你这般打他,让我可怎么活,娘,求求你也劝劝吧……”

    她抱着慕少卿,哭得可怜。

    慕少卿虽被打得条条青紫,仍一脸倔强。

    慕家老爷想起这些年与儿子聚少离多,终于心软,丢下藤条,一声叹息。

    慕母也“心肝肉儿”地扑了上来,仆役们忙冲上来,拿药的拿药,端水的端水,乱成一团。慕少卿看了眼怀里哭成泪人儿的沈静好,心里有些发虚,悄悄转过头去。

    【伍】

    慕少卿的留洋好友们,准备在荣顺馆聚一次,何思麟死活想带自家博学多才的妻子来长脸,便努力怂恿宴会要学洋人规矩,让所有人都带上妻子。更有叫汤姆的美国朋友,因仰慕东方文化,跟他们学过几句半生不熟的中文,随大家跑来上海游玩,因为感情交好,也参与了这次聚会。

    与丈夫的朋友会面,是难得的机会,沈静好精心修饰,穿上蓝色碎花洋裙,外披米黄色大衣,脚踏高跟鞋,拎着小坤包,与街上最时髦的女子毫无区别。

    慕少卿对她的打扮十二分满意,只是担心她因无知闹笑话,出发前叮嘱再叮嘱,务必谨言慎行。

    沈静好一一应下,暗下决心,必在席间展示出贤妻风范。

    荣顺馆门口,她在丈夫的搀扶下,缓缓步下马车,紧张地走入包厢,听见里面有男女爽朗笑声,放眼看去,个个都文质彬彬,不像可怕人物,那卷头发绿眼睛的老外穿了身中式马褂,看着也挺亲和。

    慕少卿为她一一介绍,众人一一回礼,她依礼,微微弯腰道半个万福,从小练过无数次的姿态含蓄优雅,没想到那老外竟用半生熟的中国话夸:“沈夫人很美丽,你的眼睛是天上的星星,你是可爱的小天使。”

    这洋人好生无礼,怎可当面评论女子容貌?简直太不要脸了!

    沈静好羞得脸都红了,握紧小拳头,几乎要一巴掌抽去这登徒子脸上。

    所幸慕少卿察觉出妻子不对,赶紧捏了一把她的腰,低声解释:“洋人的习俗与咱们不同,夸奖女子美貌乃是礼节,他初来乍到,不懂咱们的规矩呢,而且中文会的不多,说得不好也是有的。”

    沈静好赶紧把握紧的拳头松开,把憋到喉咙里的“流氓”二字咽下,看对方嘴巴说的虽不是好话,但神色极正派,想丈夫所言不虚,赶紧露出个僵硬的微笑,无视他伸出的手,道了半个万福。

    朋友们纷纷打趣汤姆:“在上海可不能用你美国讨好女人的那一套了,看把人家小姑娘吓得。”

    汤姆也跟着笑,毫无尴尬感觉。

    待到人齐,酒席摆满,大伙开始谈古论今,贬词时事,大部分都是沈静好不懂的东西。个个谈得神采飞扬,中间夹杂着几个女子,都是有学问之人,多少能插得上话,尤其是何思麟的妻子,名叫萧春华的女子,年龄看着与自己差不多大,巾帼不让须眉,爽朗直率,才华过人,不但敢与男人反唇相讥,还能用古怪的外国话与汤姆交流,眉色里有说不出的自信,让人好生向往,亦得到所有男人的尊重。

    沈静好意识到自己最没文化,更加谨慎行事,她安静地坐在慕少卿身边,偷偷瞧萧春华的一举一动,尽量跟着她做,绝不发表任何意见,偶尔遇到自己懂得的话题,也跟着附和两句,倒也不过不失,进退有度。

    酒过三巡,何思麟闹腾着要两个时鲜蔬菜和乡下土鸡吃。

    伙计跑来相问,拿出菜牌,他又迟疑做不出决定,只问厨房什么最新鲜?对方说了他又不太信,伙计便说让他跟着下厨房自己挑。

    何思麟抱怨:“我一个大老爷们,哪会挑菜?春华你去。”

    萧春华笑着推他:“家里周嫂手艺最好,我用人不疑,何曾研究过这些?”

    慕少卿趁机捧捧妻子:“让静好去,内子擅厨艺,知道什么最时鲜。”

    沈静好赶紧应下,跟着伙计下楼去挑菜。

    席间众人继续聊天,周敏锐痛骂:“北洋政府真是奢侈浪费,设立的航空事务所算什么东西?除送送邮件外也用不着什么了,说是交通便捷,见开通个京津线,不过十天就关闭了,然后又开了京泸线,不到十天就关闭了,银子大笔大笔的砸下去连个水花都听不见,都是民脂民膏!飞机也不是好东西!”

    慕少卿驳道:“飞机是未来的交通趋势,只是现在还不够成熟,政府愿意开办飞机场,用来运送邮件已是进步之举,只是政府腐败无能,无法让航空事业真正运转起来罢了,但总有一天,飞机会被普及的。”

    周敏锐嗤道:“这种天上飞的铁盒子,就像个活棺材,掉下来就统统送了命,压根儿不牢靠。”

    汤姆道:“现在美国的飞机比以前好多了。”

    周敏锐摇头:“我在报上已见过好几宗飞机的出事新闻了,做人就要脚踏实地,飞机千好万好,光是价格高昂和不稳定这两条,就不应普及,做军用和运输倒是可以的,就算中国真的再开民用航班,你们谁敢坐这玩意?”

    萧春华果断:“我就敢坐!”

    何思敏急了:“春华啊,你可万万别乱来,飞机这玩意还说不清,咱们政府更靠不住,万一掉下来会死人的。”

    萧春华嗤之以鼻:“瞧你胆小,我喜欢飞机,在天上飞的感觉多好啊。”

    何思敏急:“女孩子喜欢什么飞机?好好坐车坐船不好吗?”

    萧春华笑:“你怎说得女子不如男子似的?!我就不信只有我一个女人喜欢飞机!”

    何思敏郁闷:“哪家女孩子像你那么胆大妄为?你看看少卿家的静好,多斯文啊。”

    飞机的话题变成夫妻之争,萧春华将席间所有女子问了遍,倒有三个说害怕,只有一个说喜欢的,她不甘心,见沈静好从楼下回来,飞快追问:“静好妹妹,你觉得飞机怎样?想试试吗?”

    飞机是什么?莫非是何思麟的新主意?刚刚丈夫夸过自己擅厨艺,可不能给他丢脸。

    刚刚点完菜的沈静好略沉思片刻,想出答案,落落大方地答:“我最喜欢吃鸡,自然要试,但这馆子里没有什么飞鸡,都是最普通的本地土鸡,想必飞鸡是个稀罕东西,若是大伙想吃,下次咱们再寻寻吧。”

    她话音刚落,全场一片沉默。

    “妹妹,这,对不起,我……”萧春华有些尴尬,不知如何圆场,不知是谁笑出了第一声,紧接着是哄堂大笑,有笑得眼泪直流的,有笑得趴桌子揉肚子的,更有笑得往后仰,不小心险些摔翻在地的,有嘴贱的对慕少卿解释,“别怪咱们,是你家夫人,实在太太太有趣了。”

    慕少卿的脸由红转黑,变得好不精彩。

    沈静好不知自己闹了什么笑话,可是她清楚地看到好些人对自己丈夫投以同情的眼神,不敢多问,含泪低下头,默默回到座位上。

    大伙看见慕少卿脸色难看,小姑娘都快羞哭了,赶紧强行忍住笑意,一个个憋得脸红。萧春华则拉着她不停道歉,小声解释飞机的意思,沈静好方知自己出了多大洋相,磕磕绊绊地道歉:“对,对不起,姐姐,我,我不懂,我不该自作聪明的,我就是太笨了……”

    萧春华满不在乎:“别管他们瞎笑,一群无聊的家伙,咱们别管他们,说别的去。”

    “可,可是……”她又给丈夫丢人了,男人可是最重面子的,沈静好悄悄看了眼在旁边的慕少卿,见他话少了许多,喝的却比平时多了许多,知道他心里不高兴,沈静好隐隐察觉到什么,纵使萧春华再怎么安慰,也只是扭着手帕,不肯再说话了。

    回去的路上,慕少卿酒已有了七分,硬让车夫送他去黄浦江边,说要独自吹风。

    沈静好不敢丢下酒醉的丈夫,带着满腹担忧,步步跟随。

    慕少卿对她甩甩手:“你先回去吧。”

    沈静好摇头:“不行,你醉了。”

    慕少卿有些不耐烦,呵斥道:“我说让你回去。”

    醉酒的男人口气不再温文尔雅,仿佛剥下了假面,显得那么的真实。

    沈静好呆呆地看着他,眼泪扑扑地往下掉,她想从他的眼里找到一丝爱怜,却失望了,她犹豫许久,终于问出了不敢面对的问题:“慕少卿,你喜欢我吗?”

    过了好一会,慕少卿才回答:“你是我的妻子,不要问这种蠢问题。”

    沈静好摇摇头,再问:“慕少卿,你喜欢你的妻子吗?”

    慕少卿久久不能回答。

    沈静好什么都懂了,追问:“为什么?”

    慕少卿依旧不愿回答。

    “少卿,”沈静好觉得自己就像一只被烈火焚烧的飞蛾,垂死挣扎,她不甘心地哀求,“我已经很努力地做一个好妻子了,你对我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我可以改,我可以很努力很努力地改!我一定能成为你心目中的好妻子!相信我!”

    面对这份认真和执著,慕少卿再也无法逃避下去,他缓缓蹲坐在台阶上,双手抱头,痛苦地说:“你是个很好的女孩,不是我不想喜欢你,只是我们不合适,我们生活的世界完全不同,接触的东西也不同,根本无法沟通。我们的婚姻是盲婚哑嫁,从开始就没有感情基础,你让我如何喜欢你?”

    沈静好咬着唇,轻轻地说:“我喜欢你,从第一次见面就喜欢你。”

    慕少卿谈吐真心:“我不喜欢你,我对你只有责任,只要你愿意,我依旧能做一个好丈夫,无论想要什么我都给你买,只要相敬如宾。如果你想离开我,另寻良配,我也会同意,而且给你青春补偿费,无论多少都可以。但你要更多,我实在无能为力。”

    沈静好痴痴地问:“为什么……”

    慕少卿艰难地说:“这世上没人能控制自己的心,就如有人喜欢喝茶,有人喜欢喝酒,哪怕我能勉强自己去喝酒,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永远都不喜欢。”

    梦里的举案齐眉,琴瑟和鸣,通通都像笑话。

    哪怕是她付出再多,再好,也不喜欢。

    一千七百八十二天的等待,把头埋入尘埃,发出最低微的哀求,换来最残忍的拒绝。

    沈静好忽然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怒吼:“慕少卿,你是个混蛋!”

    慕少卿低头,不解释。

    “其实我都懂,从一开始都懂,你是留洋大少爷,我是乡下小丫头,你嫌我丢脸,没文化,配不上你,你的温柔只是为了责任,可是我不愿意去想,宁可瞎了眼看不到,”沈静好伸手想打,尚未碰到他的脸颊,又无力垂下,随后哭得肝肠寸断,“慕少卿,不是我愿意没文化,不是我不愿意上进,我也想像春华姐姐那样做才女,可是从未有人给过我念书的机会……”

    慕少卿自觉说得过分,有些心软,掏出手帕,想替她擦泪。

    “我不需要你可怜我,我定是瞎了眼才会喜欢你,”沈静好一把将他打开,高傲地抬起头,挂满泪水的小脸有着非一般的坚定,“我以后会去念书的,念得很好很好的,好得让你不得不喜欢上我,你等着……”她的声音越发冰冷,“到时候是我沈静好不要你慕少卿!”

    她说完最后一句话,扭头跑了。

    慕少卿愣愣地站在原地。

    黄浦江上,河风吹过,酒醒了,有些冷。

    【陆】

    自那天打后,夫妻好几个月不肯说话,只在长辈面前做做表面功夫。

    父母有些察觉,试探数次,都没有答案,只道是小儿女别扭。

    沈静好与萧春华成了好友,每天晚上刻苦练字,慕少卿继续去戏园子追着他心上的虞姬,只有看见梅兰芳,才能暂时消除他心头的难受。

    他多么希望戏台上的虞姬是真实存在,梅兰芳不是男扮女装反串,可是梦想永远不会实现,他的感情也不会有结局和回应。

    虞姬是戏文的角色,梅兰芳是男人。

    他追逐着触摸不到的幻影,渴望着遥不可及的星星。

    至少他希望能和梅兰芳私下说几句话,诉说这份痛苦的感情,寻求解脱之道。

    所幸家境颇有资财,慕少卿挥霍着银钱,四处寻求机会,奈何梅兰芳是戏台名角,梨园顶尖的人物,崇拜者众多,总是被众星拱月,很难有独处的机会,慕少卿一次又一次地失望了,可是他不愿死心。

    终于,机会降临。

    戏后,有个打扮像戏班子的孩子,偷偷跑到他身边,鬼鬼祟祟地塞了张纸条,上面是梅兰芳约他一叙的邀请。然后那孩子说:“有人把你的心意告诉了梅老板,梅老板很感激你对他的理解和支持,亦感动于你对虞姬这个角色的热爱,愿意和你单独一谈。只是想约梅老板的人实在太多了,他不想得罪人,让我带你去后台的偏僻角落。”

    长久的梦想忽然实现,慕少卿大脑一片空白,让他无法思考,鬼使神差地抬腿就跟着他走去。孩子越走越远,越走越偏僻,周围没有了灯光,灰沉沉的一片。慕少卿忽然有些不安,问:“梅老板真在这里?”

    孩子没做声,只是加快了脚步。

    慕少卿越发不安,脚步变得迟疑。

    忽然,孩子撒腿跑了起来,没入黑暗中。

    强烈的危机感传来,慕少卿转身想走,未料,巷道里闪出高大身影,狠狠一棍子打在他头上,来不及呼救,鲜血顺着发际线流了下来,天晕地转,满天星辰,他的眼前渐渐陷入黑暗,似乎听见有粗鲁男人在连打带踢,“呸!就凭你这假洋鬼子也肖想梅老板?!做你娘的春秋大梦去!”紧接着有人在翻他的口袋。

    他想自己大概要死了。

    美丽的虞姬,伤心的沈静好,仿佛走马灯般在眼前闪过,却谁也抓不到。

    昏迷前,他对自己说:慕少卿,你活该。

    【柒】

    慕少卿醒的时候,是在医院的床上,周围挤满了人——父母、朋友,还有沈静好。

    他迷糊了半晌,沙哑地问:“我怎么了?”

    慕母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哭:“儿啊,你都昏两天了,满头的血,骨头也断了,身上值钱东西全被抢了,想必是遭强人了,你怎会那么晚的时候跑去偏僻的地方呢?咱上海现在的治安可不好……”

    慕家大老爷又心疼又生气:“孽畜!孽畜!”

    何思麟强笑着打趣:“幸好平安,劫财总比被劫色好……”

    萧春华重重一把掐去他腰上,“尽说瞎话!”然后陪笑,“是静好妹妹找到你的,也是她找人把你送回来的。”

    慕少卿迟疑地看向沈静好,问:“是她找到我的?”

    沈静好扭过头去,不愿说话。

    萧春华道:“当然,她昨天找得可急了,大伙都说你或许是和朋友喝酒去了,就她不信,说戏已散场,你从不夜归,就算有事不回来也会派人来说一声,所以肯定是出事了,坚持带着车夫四处寻找,也幸好是她心细,四处打听,搜得仔细,有人说你被人引着往巷道里去了,是她顺着线索把你找到的,医生说再晚送来,待流血过多,说不定就危险了。”

    慕少卿羞愧地把事情讲了一遍,显然有强人见他衣着富贵,设了圈套。

    医生见病房里吵闹得慌,过来赶人:“危险期过了,该吃啥吃啥,该喝啥喝啥,炖点鸡汤补补,没事了,他刚刚清醒,需要休息,我还要给他做进一步检查,你们晚点来,别妨碍病人休息。”

    大家纷纷往外走,慕母一手拉着儿子,一手拉过沈静好,将两只手叠在一起,吩咐:“儿啊,你该谢谢静好的,她救了你的命呢,你们小俩口好好说几句,天下间哪有过不去的别扭?”

    待慕母走出门外,沈静好如闪电般将手抽回,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她这幅刺猬般的模样,慕少卿不知如何下口,两人静静地坐了片刻,他才发现喉咙里如火烧般的渴,舔了舔唇,道:“水……”

    沈静好站起身,去热水瓶里倒了杯热水,又兑了些凉水,试过水温,递到他唇边。

    慕少卿接过水,轻轻地抿了口,温热的白开水润过唇间,缓缓淌入咽喉,是以前从未有过的甘甜,他从未想过白开水也能那么好喝。一口气喝了半杯水,慕少卿放下杯子,轻轻地对沈静好道:“谢谢……”

    沈静好的唇微微动了下,似乎想开口说什么,最后还是忍住了,她沉默地收好杯子,沉默地走出门外,轻轻带上了门。

    没有笑容,没有声音,这样的沉默,格外令人难受。

    慕少卿忽然觉得自己可能错过了什么。

    或许,是该与虚幻的梦境做个了断了。

    【捌】

    民国十六年九月十四日,北平,大学生李志刚持枪闯东四十条欲挟持梅兰芳,梅兰芳侥幸逃脱,李志刚竟丧心病狂,挟持其好友张汉举并向梅兰芳勒索十万大洋,后又将张一枪打死,李志刚也被赶来的警察当场击毙,血案轰动全国,大报小报竞相报道。

    梅兰芳深受惊吓,避居上海。

    【玖】

    慕少卿的伤已养得差不多。

    每天沈静好都会给他换药、炖补品,还将所有报道梅兰芳事情的新报纸放在他床头。

    慕少卿心里很感激,可是裂痕存在,就很难恢复到最初。慕少卿好面子,也不是一个擅长用语言哄女孩子的男人,沈静好的心受伤太深,亦不肯再次委屈自己,结果两人都拉不下脸,无法坦然相对。

    “你在读《三字经》?”

    “嗯。”

    “是春华教你的吗?”

    “嗯。”

    “学得如何?”

    “还好。”

    这样的对话时有发生,两人虽同居一室,朝夕相对,却像最亲密的陌生人。

    那天,家里做饭的陈嫂神神秘秘地过来说:“少爷,不得了啊。我是刚刚出门买菜时,和隔壁周二小子的娘聊天知道的,那个唱戏的梅老板啊,原来就住咱们街后头!没错没错,就是那栋空置的花园小洋房,我姑妈的女婿的表哥的外侄子就在旁边给人帮工,我确认过了。”

    慕少卿从书本中抬起头来,有些惊讶,沈静好练字的笔微微一顿。

    陈嫂继续唠叨:“哎,少爷,你说梅老板花钱赎人,掏出万把块大洋不带眨眼的,咋就住那么普通的房子呢?还不如咱家呢。他唱戏唱得那么红,听说一晚上白花花的银子来得和水一样,家里还有两房夫人,好几个孩子,总该住个更像样的豪宅吧?咋过日子就过得那么老抠呢?少爷,你那么喜欢梅老板,要不要过去看看?”

    “梅老板不是那种喜欢奢华的人,让我考虑一下。”慕少卿有些迟疑,他偷偷看一眼沉默的沈静好,待陈嫂走后,缓缓走到沈静好身前,徘徊了一阵子,问,“你陪我去?”

    面对不可能的感情,纵使再深,理智的他仍希望做个了断。

    不知道为什么,他不愿偷偷跑去相见,希望沈静好能陪在身边,看自己没有任何出格举动——纵使沈静好什么都不说,脸上也不显难过,可是没有女人会接受自己男人爱恋别人,证据就是,不管任何人相约,沈静好从未去看过梅兰芳的戏。

    无论爱或不爱,他慕少卿这辈子都想好好对待沈静好的。

    拉扯中,慕母过来,担心地问发生什么事,沈静好素来孝顺,乖巧地跟着出门了,慕少卿在车上告诉她:“我只是喜欢梅老板的虞姬,所以我想和他说几句话,说完以后就算了,再过两个月还要出国,我要彻底放下。”

    沈静好在嘴角扯出个苦笑,她不是虞姬,她只是继续苦守的王宝钏,唯一幸运的是慕家不是寒窑,她能衣食无忧的过日子。春华姐姐为慕少卿如此待她感到不平,也曾提议过一次让她离婚,不要为少卿守活寡,她说自己在从一而终的传统礼教下长大,对这种惊世骇俗的事还有些难接受,需要好好想想,萧春华便不再劝了。

    想着想着,马车已到梅兰芳在上海租的房子。

    这是一栋很简朴的小洋房,带着西式风格,毫无特别之处。

    恰好梅兰芳穿着整齐,带着妻子,正欲出门。

    慕少卿整整衣衫,回头看了眼马车上的沈静好,下车迎了过去,拦住梅兰芳,斟酌词句道:“梅老板,你好,我叫慕少卿,是你的忠实戏迷。”

    或许是前阵子的事情伤害太深,见到陌生人,梅兰芳略有紧张,停住脚步,仔细将慕少卿打量一番,慕少卿长得高大挺拔,长期追着他的戏跑,倒也颇能给人留下印象,回想片刻,颌首道:“我在台下见过你的。”

    慕少卿有些激动:“是的,我以前从不看戏,第一次见到梅老板的虞姬,就深深的……”

    梅夫人似乎有事急着要出门,悄悄推了把梅兰芳,梅兰芳含笑看着她,轻轻在她的手上拍了拍,以示安慰。他的妻子长得端庄秀丽,温柔贤惠,显然感情很好。站在自己家门口,褪下戏服,洗去妆容,他不再是舞台上耀眼的明星,也不是拥护者们围绕的月亮,只是一个平平凡凡、随处可见的男人,脸上挂着平平凡凡、随处可见的幸福。

    这是生活中的梅兰芳,虞姬的影子荡然无存,一切都是自己想象出来的幻影。

    顿悟菩提。

    慕少卿从梦中惊醒过来,他忽然哑言了。

    梅兰芳问:“我正与内子出门,不知慕先生找我有什么事吗?”

    慕少卿笑了,当痴迷的枷锁解下,他的身上是那么的轻松、舒服,所有的理智统统回归,可以用最简单的方式来对待所有事,他诚恳道:“我只是想来告诉梅老板,你的戏是我心目中最好的,是下了苦功夫钻研的,我非常喜欢你塑造出来的虞姬,也非常喜欢《霸王别姬》这出戏,你改变了我对京剧的观点,所以我非常感激你,你让我懂了许多。”

    “因为我这辈子就会演戏,”梅兰芳笑着拱手,“谢谢你的捧场。”

    慕少卿伸出手,两人握手惜别,两条差别甚远的线路,再次走上不同的轨迹。

    云淡风轻,阳光正好,一切都可放下。

    慕少卿的马车挡住了梅兰芳朋友派来的马车前头,他表示歉意后,准备让车夫让道。

    梅夫人忽然低低地叫了声,对梅兰芳道:“我忘了带钱包,咱们回去拿一下好吗?”

    梅兰芳应下,陪着夫人走回屋子。

    慕少卿上车,见沈静好坐在角落里,看着自己发呆,不知在想什么,便朝她温柔笑了下,吩咐车夫回程。

    忽然,旁边隐蔽处跳出条山东大汉,猛地一把扯开车门,敏捷地窜了进去,用枪抵着慕少卿的脑袋,带着浓厚方言说,“给老子放规矩点!乱叫就要你命!”面对黝黑的枪口,慕少卿大惊,急护着沈静好往后,不敢出声,车夫见势不妙,弃车而逃。约莫过了半刻钟,那绑匪才摸摸自己短毛脑袋,困惑地问:“咦,这不是梅老板的车?”

    全场沉默,只有沉重而急促的呼吸声在空气中游动。

    过了好久,慕少卿才开口:“不是……”

    “滚犊子!不是梅老板的车停在他门口做什么?俺好不容易下决心抢个劫,策划那么久,你们这不是添乱吗?”绑匪气急败坏,想了会,再问,“你们是梅老板的朋友?”

    慕少卿再道:“不是,我……是他的戏迷,你……为什么要抢劫梅老板?”

    绑匪理直气壮道:“梅老板有得是钱!上次那李志刚绑架没成功,他都拿得出那么多大洋,这次俺只要个万八千大洋,他肯定有的!奶奶的,这回该怎么办……”

    慕少卿觉得这绑匪的思路似乎有些混乱,脑子也不太灵光,觉得还是少说为妙。

    绑匪傻了片刻,恢复凶神恶煞的表情,“反正也是有钱人家少爷,将错就错也罢!”他用枪紧紧顶着慕少卿的脑袋,逼迫他去车夫的位置,然后将枪头对准沈静好,命令,“你开车,往僻静无人处去,若是被俺发现不妥,俺就打爆你这如花似玉的夫人的脑袋!”

    沈静好睁大眼,在枪口下怯怯发抖。

    慕少卿无奈,只好挥鞭策马,在绑匪的指挥下,往偏僻方向行去。

    他们的运气很差,一路上都没遇到巡捕。

    马车越行越远,一直来到郊外无人处。

    绑匪巡视环境后,松了口气,对两个倒霉的人质吩咐:“俺也学不得那李志刚狮子大开口,就要你们一万大洋,只要钱来,就放人。”

    慕少卿果断,“可以,让静好回去拿钱,我是慕家继承家业的大少爷,她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女人,你堂堂男子汉大丈夫,纵使绑架,也不比那李志刚下三滥的鼠辈,哪能欺负小女人?”他担心沈静好害怕,使了个眼色,“绑架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回去让人送钱过来,交钱就没事了。”现在情形太危险,无论如何,他总要把自己妻子救下来。

    “你们将马车赶了那么远,我一个女人,人小体弱,哪里走得动?怕是天黑都回不去,还是你去要赎金吧,我好歹是你们慕家的长媳,你爹娘不会不拿赎金出来的。”未料,沈静好却无视了他这份苦心,坚毅果断地一口拒绝了提议。

    慕少卿怒,低声在她耳边斥:“我怎能让你和绑匪孤男寡女呆在荒山野岭的地方?”

    绑匪警惕,呼喝:“你们在说什么!不准咬耳朵!”

    慕少卿赶紧陪好:“咱们跑远了,走路回去太艰难,不如把马车驶回去,靠城些。”

    绑匪一口拒绝,“这里四面无遮,要是耍什么小手段,俺也可以先要你们的命!要是去了城里,想逃跑就难了,”他用枪指着慕少卿,“你去!”

    慕少卿极硬气:“要不让我媳妇去拿赎金,要不我把身上财物与马车都给你,金怀表和钻石袖口也值得好几百大洋,你放我们俩一起离去。我慕少卿堂堂男子汉,怎能把妻子置险境不顾,与其把她留在这里,我宁可陪着一起块儿去死。”

    绑匪瞪着眼道:“老子只认现大洋!”

    好不容易绑来的肉票,拿不到钱也不舍得那么快杀,双方僵持不下,随着绑匪的不耐烦,危险越发逼近。

    “少卿,你别争了,咱们命苦,可是……”两人争论的时候,沈静好在悄悄观察绑匪,忽然说出一口流利的山东话,还颇具原汁原味,“大哥,你是泰山那头的人吧?俺奶奶也是山东人,她说山东人在大上海讨生活可不容易了,混混、流氓、警察什么的都要分一杯羹,每天苦哈哈到头也没几个钱,俺小时候下过田,看大哥手上茧子厚厚的,知道你是在田里做惯活的人,前两年山东不稳,想必是流落到上海,衣食无着,被那些流氓欺负惨了吧?”

    她的声音极温柔,带着无尽的同情,有着说不出的魅力。

    “上海坏人多,俺也是被逼着走投无路了,”那山东绑匪的眼眶一下红了,却硬撑着,“小妹,俺也不想绑架女人,那些当官的都带着枪,俺不敢绑,那些做生意的,不知道谁有钱谁没钱,只是在报上看到梅兰芳不过是个戏子,却有家财万贯,前阵子又经过这些事,想着吓唬吓唬他,定会将钱拿出来,好不容易偷了把枪,安排好一切,谁知道遇到你们俩啊?”

    慕少卿插嘴:“你这绑架计划安排就不妥当,荒山野外逃跑确实不错,可是拿赎金也艰难……”

    沈静好赶紧打住他的话,继续道:“正是因为大哥以前没绑架过,更没做过坏事,这是第一次,所以才处理生疏的。大哥,这绑架勒索是要枪毙的,你就算不想想自己,也想想亲人啊。俺看你用枪指着我们的时候,手有些抖,想必是初次做这种事,若非万不得已,你也不想杀人的。大哥,你看俺也是山东人,山东人都重义气,俺知道你心里的苦,究竟是谁逼迫你,不如说来听听,俺男人虽年轻,却在上海有些头面朋友,看看能不能帮你解决了这件事,咱们既往不咎。”

    绑匪闻言,有些迟疑。

    慕少卿观颜察色,也醒悟过来,直言:“就算你拿到赎金,杀了我们,带着那么大一笔钱,怕是也难逃追捕。不如你将难处说来听听,我替你解决此事!然后各归各路,就当没发生过绑架这事。我慕家从商多年,诚信待人,说话有一句算一句。如有半句虚言,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绑匪想了很久,也想不出更好的解决办法,脸上凶悍之色消失,竟抱着头呜呜哭了:“是妙红院的小银花,俺稀罕她,她也想嫁给俺,可是俺拿不出她的赎身银子,于是她想偷偷跟俺跑,结果被逮住了,他们说让我明天拿出五千块大洋赔,否则就把小银花沉黄浦江里去,俺一个卖苦力的哪有那么多钱?他们就教俺去抢劫,俺也是被逼得没办法啊……大爷,要是你帮我救救小银花,俺做牛做马报答你。”话一开头,感情就如决堤的水,伪装的坚强再也拦不住。

    沈静好柔声安慰,满是同情。

    站起来铁塔似的山东大汉,在女孩温柔声音里,哭得像泪人儿。

    眼前的一切,发生得比戏剧更出乎意料。

    慕少卿愣愣地看着沈静好,她竟是那么的美丽、勇敢、忠贞、坚强、聪慧,侠骨铮铮,怪不得身边所有人都喜欢她,唯独他自己有眼无珠,错看了这善良的女孩。沈静好是白开水没错,可是白开水能泡出最香醇的茶、酿出最甜美的酒,而茶和酒却不能再化成纯净的水,她拥有无尽的未来,只是自己从来没有去留意和察觉。

    错了,一切都错了。

    值得爱的人一直在身边。

    虞姬的影子,沈静好的影子,在夕阳下渐渐重叠,让他不由得捂住了自己的心口,怕它因跳跃速度太快而脱出胸腔。不管付出任何代价,他都要挽回这愚蠢的错误。

    【拾】

    绑匪名刘大山,是码头上卖苦力的,小银花是黄金荣的孝子孝孙旗下的一个山东妓女,两人感情很深,因为私奔逃亡,那妓院的头头想用她来做杀鸡儆猴的那只鸡。慕少卿信守承诺,在刘大山与沈静好期待的目光下,打了好些电话,托了许多人情,找旧同学、好友去说情,终于让对方同意将赎金减至一千大洋,放小银花接出来与刘大山团聚,也把枪支附上大笔谢罪金送还给被盗的警察,看在事情并未闹大的份上,总算得了谅解。

    刘大山与小银花终得团聚,磕头不已,发誓要终生报答慕家救命之恩。

    为免留在上海被人报复,慕少卿打发他们去慕家在乡下的庄子做事。

    忙完所有一切,已是两天后的事。

    夜深人静,慕少卿揉着酸痛的肩膀,放下笔,书房传来轻轻的敲门声,沈静好捧着盏香茶,小心翼翼地走进来,放在书桌上,然后要转身离去。

    “等等!”慕少卿拉住了她的手,将这几天的疑惑提出,“我记得你奶奶并不是山东人,你身边应该也没有山东人,顶多是服侍了我那山东来的奶奶几年,为何山东话能说得那么好?”

    沈静好悄悄瞄了他一眼,轻轻挣,却挣不开,低头道:“你奶奶只会说家乡话,家里人没人听得懂。大伙儿都很难和她沟通,所以她很寂寞,脾气也变得很坏,我是为了陪她说话解闷,特意学的,没想到派上了用场。”

    慕少卿问:“我奶奶那边的话可不好学。”

    沈静好认真说:“贵在用心。”

    美玉蒙尘,在旧规矩的教条下,她的聪慧与才华无人发觉。

    慕少卿将她拉至身边,俯下身去,埋在她乌黑的发间,轻轻说:“对不起。”

    时间悄悄流动,墙上的西洋挂钟忽然响了,连续敲了十二下,清脆悦耳。

    沈静好终于开口:“夫君何须道歉,夜深了,要早点歇息。”

    慕少卿揽住了她的腰:“静好,让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我为以前的事真心真意地向你道歉,请你原谅我。”

    “其实,前日你让我独自离开险境的时候,我已原谅你了,我只是害怕,”沈静好的泪珠一滴滴往下流,“我害怕自己越来越喜欢你,越来越离不开你,等你走后,我再也无法忍受孤独和寂寞……”

    “不会的,”慕少卿紧紧地抱着她,唯恐放手便会消失:“是我有眼无珠,错看贤妻,我带你去美国,把旧教条全丢了,你想念多少书就念多少书,读大学,你是所有女子里最耀眼的明珠,你才是我的虞姬……”

    沈静好不自信地问:“外国话我真的能学会吗?”

    慕少卿果断:“英语比我奶奶的山东话容易多了。”

    沈静好又是欢喜又是担忧:“我怕我给你丢脸,闹笑话……”

    慕少卿:“谁笑话你,我就给你骂回去!敢笑我媳妇,别想做朋友了!”

    沈静好迟疑:“可是……”

    慕少卿顺手拉下开关:“别担心,你是最好的。”

    灯光骤然熄灭,娇羞月色透过淡淡窗帘,映出一个吻。

    不要错过好时光。

    【拾壹】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新中国成立。

    一九五九年,五月二十五日,梅兰芳在北京人民剧场上演创编新戏《穆桂英挂帅》,一对中年夫妻,携手来剧院观赏。男子穿着西服,高大潇洒,风度翩翩,女子身着洋装,姿态高雅,气质非凡。

    两人看得全神贯注,十指相扣,恩爱非常。

    众人纷纷夸赞,男才女貌,惹人羡慕。

    有好事者打听得知,他们是爱国华侨,男的是商人,女的是语言学者,他们都是梅兰芳的忠实戏迷,千里迢迢从美国奔回来看戏。

    “少卿,梅老板唱得还是那么好。”

    “是啊,怎么也听不腻。”

    “可惜今儿唱的不是你最爱的《霸王别姬》。”

    “没关系,我已找到我的虞姬了。”

    梅兰芳,清光绪二十年出生在北京的一个梨园世家,是中国近代杰出的京昆旦行表演艺术家,举世闻名的中国戏曲艺术大师。

    他8岁学艺,11岁登台,刻苦钻研不断实践,继承并发展了京剧传统艺术,形成风格独具的“梅派”,成为四大名旦之首。

    1913年10月,梅兰芳接受上海许少卿邀请首次赴上海演出。1918年,梅兰芳移居上海,这是他戏剧艺术炉火纯青的顶峰时代,多次在天蟾舞台演出。《申报》当时出了一个类似专栏的《梅讯》,共有数百篇文章,专门介绍梅兰芳的踪迹、演出等内容。

    后记

    从《妖物》到《芥子》,橘子在小说绘连载不知不觉也两年了(口胡!老了两岁啊!),在此说说创作过程中的趣事和感想吧。

    橘子的编辑是橙小色,很多烩饭都会昵称她为色叔,其实是个高挑秀气、做事干练的短发美人,性格温柔,很擅长照顾人。她从橘子刚进小说绘开始,就一直很照顾橘子。

    那时候的橘子正在写《妖物》,每月准时交稿,轻松愉快,顶多拖拉一两天。

    小色经常表扬橘子:“干得好!”

    得意忘形的橘子:“拖稿的作者都是渣!”

    感动不已的小色:“就是就是!每个作者都像你这样准时交稿多好啊!”

    橘子:“对了,上次说的那个八卦帖子里。”

    小色:“对对对,就是那个……”

    橘子很爱小色,小色也很爱橘子。(注:非百合)

    两人臭味相投,空余时间经常在私下聊QQ,各种闲扯打屁,感情融洽。

    天有不测风云,《芥子》开始连载了。

    这部心血来潮开的历史短篇集,简直要了橘子的老命!最初只是想写《长安曲》,后来发展成系列短篇,于是每天各种图书馆查历史资料,大到年代表,小到当时的生活习俗,查得晕头转向,欲仙欲死。更兼一头栽入游戏世界,今天下副本,明天打BOSS,不亦乐乎。

    于是乎……

    小色:“亲爱的,稿子呢?”

    橘子:“明天给你。”

    第二天

    小色:“橘花,稿子呢?”

    橘子:“明天保证给你!”

    第三天

    小色:“菊花!稿子呢?!”

    橘子:“明天保证保证给你!相信我真诚的眼睛啊!”

    第四天

    小色:“你丫的今天无论如何都要给我把稿子交出来!”

    橘子装死ING

    ……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

    绝大部分不催稿的时候,作者和编辑是好朋友,小色总是那么的温柔体贴,橘子依旧那么的单蠢犯二,喜欢在休息时间里灌水聊八卦,不亦乐哉。但每个月总有几天是催稿时候,编辑和作者会瞬间化身成猫和老鼠,进行惨烈的催稿躲避战。

    橘家拖稿方法举例:

    1、色色,我的电脑坏了……

    2、色色,我的文档软件坏了……

    3、色色,我脑袋不舒服……

    4、色色,我今天要去医院……

    5、色色,我感冒了……

    6、色色,我发烧了……

    (此方法可循环再用,不推荐读书的同学用来拖作业。)

    暴走的小色:“你再说你病了试试!我再也不信了!”

    橘子:“呃,我的猫病了,要送它去医院……”

    小色:“……”

    当然,小色也会想出各种办法来催稿,比如煽动橘子的良心:“要早点交稿让古戈力画画,你不能耽误画手和美工的时间啦,所以明天一定要交了,否则人家来不及画图了。”

    橘子闻言,心中有愧,泡了绿茶,准备通宵奋战。待打开文档,写得几行,眼皮犯困,忽然觉得应该安慰下“可怜”的画手,于是打开QQ,敲敲:“古戈力,你交稿了吗?”

    古戈力:“你写完了吗?”

    橘子:“快了快了,就差两三千字而已,你急吗?”

    古戈力:“呃,其实我上期的稿子都还差一点点,拖一星期了,我会努力赶工的……”

    橘子:“那我就放心了,其实我连开头都还没写完呢,哎,真对不起编辑啊。”

    古戈力:“我也放心了,其实我连草稿都还没画,哎,真对不起美编啊……”

    两人惺惺相惜,闲聊完毕,橘子起身,端茶出去献给父尊大人:“爹,你看电视辛苦了,喝杯茶吧。”

    父尊大人感动:“女儿更孝顺了。”

    橘子回房,关电脑,一夜好梦。

    ……

    在重度拖延症患者橘子的压迫下,小色忍辱负重,历尽千辛万苦,总算让《芥子》准时出版了。想起其间种种,橘子心里也是非常惭愧的,而且在整本书的创作过程中,小色不但要督促橘子写稿,还经常帮橘子提各种建议,调整思路,在橘子失意的时候进行鼓励等等,邪总也给橘子指引了很多创作方向和思路。

    趁着《芥子》出版,橘子要很认真地告诉大家,这本书的功劳是在众多的编辑、画手、美编、图书部负责人,以及许多默默努力的工作人员身上,所有喜欢这本书的读者,最先应感谢他们的付出。

    尤其是小色,没有她的鼓励和帮助,橘子根本写不完这本书……

    也要感激各位读者,没有你们的支持,《芥子》同样不会诞生。

    橘子经常在微博和QQ等各种地方,看见大家表达对这本书的喜爱,也有很可爱的读者会跑来和橘子表白,橘子当然要各种装正经大姐姐,不过心里是各种爽的……

    天色已晚,就此搁笔,让我们下本书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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