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下一个抽奖系统-第16章 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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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事,医疗费用已经给你交了,总共是16000。”王晴晴说道。

    还不算太贵,毕竟林枫只是脑袋被砸破了,头上被缝了几针,如果是以前的林枫的话现在已经破产了,现在嘛!毛毛雨而已,就算在多点也没啥事。

    “另外,刚才我爸也过来了,他让我给你说下,肇事者已经被发现了,是8楼的一个个小学生从楼上扔下来的鸡蛋,当时家长不在身边,小孩子比较调皮,玩着鸡蛋不小心从楼上扔了下来。不过家长的态度挺好,他们愿意配合警察的调查,然后赔礼道歉,而且医疗费用也交了,并做出额外赔偿。而且物业管理部门也会给造成的人身伤害做出一定的补偿,刚才他们也都过来了,不过看你睡着了,没有叫你,都叫你好好休息一下。赔偿的话,那一户是赔偿你20万,物业赔偿你5万,不知道你觉得怎么样。”

    MMP林枫只想说句,现在的熊孩子太皮了,自己差一点英年早逝了。

    林枫也经常听说一些高楼大厦有高空抛物,毕竟近几年这个现在已经屡见不鲜了。

    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在城市陋习排行榜”中,它与“乱扔垃圾”齐名,排名第二。高空抛物,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而且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抛砖砸死女婴”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人们在为百日女婴过早地离开这个世界、父母悲痛欲绝而扼腕的同时,一个有关城市高空抛物威胁人们“头顶安全”的社会问题再次引起人们的热议。

    高空抛物在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以及高空抛物者的观恶意程度,可能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相应的罪名主要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侵权责任法》明确高空抛物责任分担一直以来高空抛物行为倍受关注,由于没有具体的法律制约,此类事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而且处理此类事件的结果也不同。

    《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或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伤的,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可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使用人给予补偿。此外,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加害人除应承担一般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责任。

    200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由全国高官会表决通过,决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相关的法规。其中,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这一法规,同一楼内的邻居向外面高空抛物砸到了行人或车辆,如果查不出来究竟是哪一个人造成的这个损害,为了保护受害人,就只能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居民共同承担补偿责任。这条规定一方面保护了受害者的权利,一方面可也使无辜者受到了牵连。但如果判定住户均无责任,那么数万元的医疗费、伤残补助费都全部落在了受害人身上,他的肉体、精神和经济上都受到极大伤害。如果追究这些住户的责任,每人负担的是几千元。换句话说,用小的不公平避免大的不公平,这应是侵权责任法规定这条的立法本意。这就很好了,毕竟高楼大厦的,有时间还真辨别不出是哪一户的责任,共同赔偿也会减小一部分压力。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规定,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遇上这样的情况,首先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所在物业管理公司反映。如果发生了高空抛物,造成财产、人身伤害,物管公司不是一点责任也没有,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因为,物管公司有管理小区公共秩序的责任,或维护区域内秩序的责任。高空抛物是破坏小区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设法防止应是物管公司的职责之一。根据法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个赔偿,林枫感觉还可以了,毕竟之前的自己也只是脑袋破了点,没有被砸的脑震荡了,而且还获得了系统这个大杀器。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因祸得福了。这样看起来,还要感谢一下那个小朋友呢!没有他那一砸林枫也不会获得系统,也不会被女神照顾。要是没有系统,林枫就要碌碌无为一辈子了呢!

    所以,林枫说道:“我同意了呢!我这毕竟也就是脑袋破了些皮,他们也都很有诚意,责任什么的我就不追究了,只是希望孩子的父母能教育好孩子,这次还是楼层不高,只是脑袋破了些皮,千万可别有下次了”。

    一个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抛下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

    这次所幸真是楼层不高,要是在高点,林枫直接被砸死了,那可能系统也真就绑定不了林枫了。只能去天堂和天使小姐姐们打麻将了。

    2017年7月26日上午8点30分,轰动全国的绿地高空坠物致死案在AH省WH市JH区人民法院1号法庭公开审理。事发楼栋绿地伊顿公馆南区28栋1单元除一楼以外的32层96户共计176名房屋所有权人,都成为了被告。

    这次事件发生在2016年10月4日上午10时50分左右,市民卜某某在WH市JH区绿地伊顿公馆南区28幢1单元外人行道上,被一块高空坠落的红心砖块砸中后倒地,头部流血。过路行人随即拨打了110、120电话。但最后还是晚了,人也去了,所以家属把除1楼外所有的住户全部告上了法庭。住户当然们不服,但是根据法律除1楼外所有住户全部都要赔偿。因为他们都有可能是被害人的加害者,可能加害者只有一个,但是这就是用小的不公平避免大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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