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子女的爱,子女对父母的爱,是神圣的。我写过一些杂忆的文字,不曾写过我的父母,因为关于这个题目我不敢轻易下笔。小民女士逼我写几句话,辞不获已,谨先略述二三小事以应,然已临文不胜风木之悲。
我的母亲姓沈,杭州人。世居城内上羊市街。我在幼时曾侍母归宁,时外祖母尚在,年近八十。外祖父入学后,没有更进一步的功名,但是课子女读书甚严。我的母亲教导我们读书启蒙,尝说起她小时苦读的情形。她同我的两位舅父一起冬夜读书,冷得腿脚僵冻,取大竹篓一,实以败絮,三个人伸足其中以取暖。我当时听得惕然心惊,遂不敢荒嬉。我的母亲来我家时年甫十八九,以后操持家务尽瘁终身,不复有暇进修。
我同胞兄弟姊妹十一人,母亲的劬育之劳可想而知。我记得我母亲常于百忙之中抽空给我们几个较小的孩子们洗澡。我怕肥皂水流到眼里,我怕痒,总是躲躲闪闪,总是咯咯地笑个不住,母亲没有工夫和我们纠缠,随手一巴掌打在身上,边洗边打边笑。
北方的冬天冷,屋里虽然有火炉,睡时被褥还是凉似铁。尤其是钻进被窝之后,脖子后面透风,冷气顺着脊背吹了进来。我们几个孩子睡一个大炕,头朝外,一排四个被窝。母亲每晚看到我们钻进了被窝,吱吱喳喳地笑语不停,便走过来把油灯吹熄,然后给我们一个个地把脖子后面的棉被塞紧,被窝立刻暖和起来,不知不觉地就睡着了。我不知道母亲用的是什么手法,只知道她塞棉被带给我无可言说的温暖舒适,我至今想起来还是快乐的,可是那个感受不可复得了。
我从小不喜欢喧闹。祖父母生日照例院里搭台唱傀儡戏或滦州影戏。一过八点我便掉头而去进屋睡觉。母亲得暇便取出一个大簸箩,里面装的是针线剪尺一类的缝纫器材,她要做一些缝缝补补的工作,这时候我总是一声不响地偎在她的身旁,她赶我走我也不走,有时候竟睡着了。母亲说我乖,也说我孤僻。如今想想,一个人能有多少时间可以偎在母亲身旁?
在我的儿时记忆中,我母亲好像是没有时候睡觉的。天亮就要起来,给我们梳小辫是一桩大事,一根一根地梳个没完。她自己要梳头,我记得她用一把抿子蘸着刨花水,把头发弄得锃光大亮。然后她就要一听上房有动静便急忙前去当差。盖碗茶、燕窝、莲子、点心,都有人预备好了,但是需要她去双手捧着送到祖父母跟前,否则要儿媳妇做什么?在公婆面前,儿媳妇是永远站着,没有座位的。足足地站几个钟头下来,不是缠足的女人怕也受不了!最苦的是,公婆年纪大,不过午夜不安歇,儿媳妇要跟着熬夜在一旁侍候。她困极了,有时候回到房里来不及脱衣服倒下便睡着了。虽然如此,母亲从来没有发过一句怨言。到了民元前几年,祖父母相继去世,我母亲才稍得清闲,然而主持家政教养儿女也够她劳苦的了。她抽暇隔几年返回杭州老家去度夏,有好几次都是由我随侍。
母亲爱她的家乡。在北京住了几十年,乡音不能完全改掉。我们常取笑她,例如,北京的“京”,她说成“金”,她有时也跟我们学,总是学不好,她自己也觉得好笑。我有时学着说杭州话,她说难听死了,像是门口儿卖笋尖的小贩说的话。
我想一般人都会同意,凡是自己母亲做的菜永远是最好吃的。我的母亲平常不下厨房,但是她高兴的时候,尤其是父亲亲自到市场买回鱼鲜或其他南货的时候,在父亲特烦之下,她也欣然操起刀俎。这时候我们就有福了。我十四岁离家到清华,每星期回家一天,母亲就特别疼爱我,几乎很少例外地要给我炒一盘冬笋木耳韭菜黄肉丝,起锅时浇一勺花雕酒,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道菜。但是这一盘菜一定要母亲自己炒,别人炒味道就不一样了。
我母亲喜欢在高兴的时候喝几盅酒。冬天午后围炉的时候,她常要我们打电话到长发叫五斤花雕,绿釉瓦罐,口上罩着一张毛边纸,温热了倒在茶杯里和我们共饮。下酒的是大落花生,若是有“抓空儿的”,买些干瘪的花生吃则更有味。我和两位姐姐陪母亲一顿吃完那一罐酒。后来我在四川独居无聊,一斤花生一罐茅台当作晚饭,朋友们笑我吃“花酒”,其实是我母亲留下的作风。
我自从入了清华,以后和母亲在一起的时候就少了。抗战前后各有三年和母亲住在一起。母亲晚年喜欢听平剧,最常去的地方是吉祥,因为离家近,打个电话给卖飞票的,总有好的座位。我很后悔没能分出时间陪她听戏,只是由我的姐姐弟弟们陪她消遣。
我父亲曾对我说,我们的家所以成为一个家,我们几个孩子所以能成为人,全是靠了我母亲的辛劳维护。一九四九年以后,音讯中断,直等到恢复联系,才知道母亲早已弃养,享寿九十岁。西俗,母亲节佩红康乃馨,如不确知母亲是否尚在则佩红白康乃馨各一。如今我只有佩白康乃馨的份儿了,养生送死,两俱有亏,惨痛惨痛!
我的一位国文老师
我在十八九岁的时候,遇见一位国文先生,他给我的印象最深,使我受益也最多,我至今不能忘记他。
先生姓徐,名镜澄,我们给他取的绰号是“徐老虎”,因为他凶。他的相貌很古怪,他的脑袋的轮廓是有棱有角的,很容易成为漫画的对象。头很尖,秃秃的,亮亮的,脸形却是方方的,扁扁的,有些像《聊斋志异》绘图中的夜叉的模样。他的鼻子眼睛嘴好像是过分地集中在脸上很小的一块区域里。他戴一副墨晶眼镜,银丝小镜框,这两块黑色便成了他脸上最显著的特征。我常给他漫画,勾一个轮廓,中间点上两块椭圆形的黑块,便惟妙惟肖。他的身材高大,但是两肩总是耸得高高,鼻尖有一些红,像酒糟的,鼻孔里常常藏着两筒清水鼻涕,不时地吸溜着,说一两句话就要用力地吸溜一声,有板有眼有节奏,也有时忘了吸溜,走了板眼,上唇上便亮晶晶地吊出两根玉箸,他用手背一抹。他常穿的是一件灰布长袍,好像是在给谁穿孝,袍子在整洁的阶段时我没有赶得上看见,余生也晚,我看见那袍子的时候即已油渍斑斓。他经常是仰着头,迈着八字步,两眼望青天,嘴撇得瓢儿似的。我很难得看见他笑,如果笑起来,是狞笑,样子更凶。
我的学校很特殊。上午的课全是用英语讲授,下午的课全是国语讲授。上午的课很严,三日一问,五日一考,不用功便要被淘汰,下午的课稀松,成绩与毕业无关。所以每到下午上国文之类的课程,学生们便不踊跃,课堂上常是稀稀拉拉的不大上座,但教员用拿毛笔的姿势举着铅笔点名的时候,学生却个个都到了,因为一个学生不只答一声“到”。真到了的学生,一部分从事午睡,微发鼾声,一部分看小说如《官场现形记》《玉梨魂》之类,一部分写“父母亲大人膝下”式的家书,一部分干脆瞪着大眼发呆,神游八表。有时候逗先生开玩笑。国文先生呢,大部分都是年高有德的,不是榜眼,就是探花,再不就是举人。他们授课也不过是奉行故事,乐得敷敷衍衍。在这种糟糕的情形之下,徐老先生之所以凶,老是绷着脸,老是开口就骂人,我想大概是由于正当防卫吧。
有一天,先生大概是多喝了两盅,摇摇摆摆地进了课堂。这一堂是作文,他老先生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了两个字,题目尚未写完,当然照例要吸溜一下鼻涕,就在这吸溜之际,一位性急的同学发问了:“这题目怎样讲呀?”老先生转过身来,冷笑两声,勃然大怒:“题目还没有写完,写完了当然还要讲,没写完你为什么就要问?……”滔滔不绝地吼叫起来,大家都为之愕然。这时候我可按捺不住了。我一向是个上午捣乱下午安分的学生,我觉得现在受了无理的侮辱,我便挺身分辩了几句。这一下我可惹了祸,老先生把他的怒火都泼在我的头上了。他在讲台上来回踱着,吸溜一下鼻涕,骂我一句,足足骂了我一个钟头,其中警句甚多,我至今还记得这样的一句:
“×××!你是什么东西?我一眼把你望到底!”
这一句颇为同学们所传诵。谁和我有点争论遇到纠缠不清的时候,都会引用这一句——“你是什么东西?我一眼把你望到底!”当时我看形势不妙,也就没有再多说,让下课铃结束了先生的怒骂。
但是从这一次起,徐先生算是认识我了。酒醒之后,他给我批改作文特别详尽。批改之不足,还特别地当面加以解释,我这一个“一眼望到底”的学生,居然成为一个受益最多的学生了。
徐先生自己选辑教材,有古文,有白话,油印分发给大家。《林琴南致蔡孑民书》是他讲得最为眉飞色舞的一篇。此外如吴敬恒的《上下古今谈》,梁启超的《欧游心影录》,以及张东荪的时事新报社论,他也选了不少。这样新旧兼收的教材,在当时还是很难得的开通的榜样。我对于国文的兴趣因此而提高了不少。徐先生讲国文之前,先要介绍作者,而且介绍得很亲切,例如,他讲张东荪的文字时,便说:“张东荪这个人,我倒和他一桌吃过饭……”这样的话是相当可以使学生们吃惊的,吃惊的是,我们的国文先生也许不是一个平凡的人吧,否则怎样能够和张东荪一桌上吃过饭!
徐先生于介绍作者之后,朗诵全文一遍。这一遍朗诵可很有意思。他打着江北的官腔,咬牙切齿地大声读一遍,不论是古文或白话,一字不苟地吟咏一番,好像是演员在背台词,他把文字里蕴藏着的意义好像都给宣泄出来了。他念得有腔有调,有板有眼,有情感,有气势,有抑扬顿挫,我们听了之后,好像是已经领会到原文意义的一半了。好文章掷地作金石声,那也许是过分夸张,但必须可以朗朗上口,那却是真的。
徐先生之最独到的地方是改作文。普通的批语“清通”“尚可”“气盛言宜”,他是不用的。他最擅长的是用大墨杠子大勾大抹,一行一行地抹,整页整页地勾;洋洋千余言的文章,经他勾抹之后,所余无几了。我初次经此打击,很灰心,很觉得气短,我掏心挖肝地好容易诌出来的句子,轻轻地被他几杠子就给抹了。但是他郑重地给我解释一会儿,他说:“你拿了去细细地体味,你的原文是软趴趴的,冗长,懈啦咣唧的,我给你勾掉了一大半,你再读读看,原来的意思并没有失,但是笔笔都立起来了,虎虎有生气了。”我仔细一揣摩,果然。他的大墨杠子打得是地方,把虚泡囊肿的地方全削去了,剩下的全是筋骨。在这删削之间见出他的功夫。如果我以后写文章还能不多说废话,还能有一点点硬朗挺拔之气,还知道一点“割爱”的道理,就不能不归功于我这位老师的教诲。
徐先生教我许多作文的技巧。他告诉我:“作文忌用过多的虚字。”该转的地方,硬转;该接的地方,硬接。文章便显着朴拙而有力。他告诉我,文章的起笔最难,要突兀矫健,要开门见山,要一针见血,才能引人入胜,不必兜圈子,不必说套语。他又告诉我,说理说至难解难分处,来一个譬喻,则一切纠缠不清的论难都迎刃而解了,何等经济,何等手腕!诸如此类的心得,他传授我不少,我至今受用。
我离开先生已将近五十年了,未曾与先生一通音讯,不知他云游何处,听说他已早归道山了。同学们偶尔还谈起“徐老虎”,我于回忆他的音容之余,不禁还怀着怅惘敬慕之意。
辜鸿铭先生逸事
辜鸿铭先生以茶壶譬丈夫,以茶杯譬妻子,故赞成多妻制,诚怪论也。
先生之怪论甚多,常告人以姓辜之故,谓始祖实为罪犯。又言始祖犯罪,不足引以为羞;若数典忘祖,方属可耻云。
先生深于英国文学之素养。或叩以养成之道,曰:先背熟一部名家著作做根基。又言今人读英文十年,开目仅能阅报,伸纸仅能修函,皆由幼年读一猫一狗式之教科书,是以终其身只有小成。先生极赞成中国私塾教授法,以开蒙未久,即读四书五经,尤须背诵如流水也。
先生之书法,极天真烂漫之致,别字虽不甚多,亦非极少。盖先生生于异国,学于苏格兰,比壮年入张之洞幕,始沉潜于故邦载籍云。
先生好选《诗经》中成句,译英文诗,虽未能天衣无缝,亦颇极传神之妙,惜以古衣冠加于无色民族之身上耳,先生以“情”译 Poetry,以“理”译 Philosophy,以“事”译 History,以“物”译 Science,以“阴阳”译 Physic,以“五行”译 Chemistry,以“红福”译 Juno,以“清福”译 Minerva,以“艳福”译 Venus,于此可见其融合中外之精神。
先生喜征逐之乐,顾不修边幅,既垂长辫,而枣红袍与天青褂上之油腻,尤可鉴人,粲者立于其前,不须揽镜,即有顾影自怜之乐。先生对于妓者颇有同情,恒操英语曰:Prostitute 者,Destitute 也(意谓卖淫者卖穷也)。
先生多情而不专,夫人在一位以上。尝娶日妇,妇死哭之悲,悼亡之痛,历久不渝。先生尝患贫,顾一闻丐者呼号之声,立即拔关而出,畀以小银币一二枚,勃谿之声,尝因之而起。
先生操多种方言,通几国文字;日之通士,尤敬慕先生,故日本人所办之英文报纸,常发表先生忠君爱国之文字。文中畅引中国经典,滔滔不绝,其引文之长,令人兴喧宾夺主之感,顾趣味弥永,凡读其文者只觉其长,并不觉其臭。
忆老舍
我最初读老舍的《赵子曰》《老张的哲学》《二马》,未识其人,只觉得他以纯粹的北平土语写小说颇为别致。北平土语,像其他主要地区的土语一样,内容很丰富,有的是俏皮话儿,歇后语,精到出色的明喻暗譬,还有许多有声无字的词字。如果运用得当,北平土话可说是非常的生动有趣;如果使用起来不加检点,当然也可能变成为油腔滑调的“耍贫嘴”。以土话入小说本是小说家常用的一种技巧,可使对话格外显得活泼,可使人物性格显得真实凸出。若是一部小说从头到尾,不分对话叙述或描写,一律使用土话,则自《海上花》一类的小说以后并不多见。我之所以注意老舍的小说盖在于此。胡适先生对于老舍的作品评价不高,他以为老舍的幽默是勉强造作的。但一般人觉得老舍的作品是可以接受的,甚至颇表欢迎。
抗战后,老舍有一段期间住在北碚,我们时相过从。他又黑又瘦,甚为憔悴,平常总是佝偻着腰,迈着四方步,说话的声音低沉、徐缓,但是有风趣。他和老向住在一起,生活当然是很清苦的。在名义上他是中国文艺界抗敌协会的负责人,事实上这个组织的分子很复杂,有不少野心分子企图从中操纵把持。老舍对待谁都是一样的和蔼亲切,存心厚道,所以他的人缘好。
有一次北碚各机关团体发起募款劳军晚会,一连两晚,盛况空前,把北碚儿童福利试验区的大礼堂挤得水泄不通。礼乐馆的张充和女士多才多艺,由我出面邀请,会同编译馆的姜作栋先生(名伶钱金福的弟子),合演一出“刺虎”,唱做之佳至今令人不能忘。在这一出戏之前,垫一段对口相声。这是老舍自告奋勇的,蒙他选中了我做搭档,头一晚他“逗哏”我“捧哏”,第二晚我逗他捧,事实上挂头牌的当然应该是他。他对相声特有研究。在北平长大的谁没有听过焦德海草上飞?但是能把相声全本大套地背诵下来则并非易事。如果我不答应上台,他即不肯露演,我为了劳军只好勉强同意。老舍嘱咐我说,“说相声第一要沉得住气,放出一副冷面孔,永远不许笑,而且要控制住观众的注意力,用干净利落的口齿在说到紧要处使出全副气力斩钉断铁一般迸出一句俏皮话,则全场必定爆出一片彩声哄堂大笑,用句术语来说,这叫作‘皮儿薄’,言其一戳即破。”我听了之后连连辞谢说:“我办不了,我的皮儿不薄。”他说:“不要紧,咱们练着瞧。”于是他把词儿写出来,一段是《新洪羊洞》,一段是《一家六口》,这都是老相声,谁都听过。相声这玩意儿不嫌其老,越是经过千锤百炼的玩意儿越惹人喜欢,借着演员的技艺风度之各有千秋而永远保持新鲜的滋味。相声里面的粗俗玩笑,例如“爸爸”二字刚一出口,对方就得赶快顺口答腔地说声“啊”,似乎太无聊,但是老舍坚持不能删免,据他看相声已到了至善至美的境界,不可稍有损益。是我坚决要求,他才同意在用折扇敲头的时候只要略为比画而无须真打。我们认真地排练了好多次。到了上演的那一天,我们走到台的前边,泥塑木雕一般绷着脸肃立片刻,观众已经笑不可抑,以后几乎只能在阵阵笑声之间的空隙进行对话。该用折扇敲头的时候,老舍不知是一时激动忘形,还是有意违反诺言,抡起大折扇狠狠地向我打来,我看来势不善,向后一闪,折扇正好打落了我的眼镜,说时迟,那时快,我手掌向上两手平伸,正好托住那落下来的眼镜,我保持那个姿势不动,彩声历久不绝,有人以为这是一手绝活儿,还高呼:“再来一回!”
老舍的才华是多方面的,长短篇的小说、散文、戏剧、白话诗,无一不能,无一不精。而且他有他的个性,绝不俯仰随人。我现在拣出一封老舍给我的信,是他离开北碚之后写的,那时候他的夫人已自北平赶来四川,但是他的生活更陷于苦闷。他患有胃下垂的毛病,割盲肠的时候用一小时余还寻不到盲肠,后来在腹部的左边找到了。这封信附有七律五首,由此我们也可窥见他当时的心情的又一面。
前几年王敬羲从香港剪写老舍短文一篇,可惜未注明写作或发表的时间及地点,题为《春来忆广州》,看他行文的气质,已由绚烂趋于平淡,但是有一缕惆怅悲哀的情绪流露在字里行间。听说他去年已做了九泉之客,又有人说他尚在人间。是耶非耶,其孰能辨之?兹将这一小文附录于后:
春来忆广州
我爱花。因气候、水土等等关系,在北京养花,颇为不易。冬天冷,院里无法摆花,只好都搬到屋里来。每到冬季,我的屋里总是花比人多,形势逼人!屋中养花,有如笼中养鸟,即使用心调护,也养不出个样子来。除非特建花室,实在无法解决问题。我的小院里,又无隙地可建花室!
一看到屋中那些半病的花草,我就立刻想起美丽的广州来。去年春节后,我不是到广州住了一个月吗?哎呀,真是了不起的好地方!人极热情,花似乎也热情!大街小巷,院里墙头,百花齐放,欢迎客人,真是“交友看花在广州”啊!
在广州,对着我的屋门便是一株象牙红,高与楼齐,盛开着一丛红艳夺目的花儿,而且经常有很小的小鸟,钻进那朱红的小“象牙”里,如蜂采蜜。真美!只要一有空儿,我便坐在阶前,看那些花与小鸟。在家里,我也有一棵象牙红,可是高不及三尺,而且是种在盆子里。它入秋即放假休息,入冬便睡大觉,且久久不醒,直到端阳左右,它才开几朵先天不足的小花,绝对没有那种秀气的小鸟做伴!现在,它正在屋角打盹,也许跟我一样,正想念它的故乡广东吧?
春天到来,我的花草还是不易安排:早些移出去吧,怕风霜侵犯;不搬出去吧,又都发出细条嫩叶,很不健康。这种细条子不会长出花来。看着真令人焦心!
好容易盼到夏天,花盆都运至院中,可还不完全顺利。院小,不透风,许多花儿便生了病。特别由南方来的那些,如白玉兰、栀子、茉莉、小金橘、茶花……也不知怎么就叶落枝枯,悄悄死去。因此,我打定主意,在买来这些比较娇贵的花儿之时,就认为它们不能长寿,尽到我的心,而又不作幻想,以免枯死的时候落泪伤神。同时,也多种些叫它死也不肯死的花草,如夹竹桃之类,以期老有些花儿看。
夏天,北京的阳光过暴,而且不下雨则已,一下就是倾盆倒海而来,势不可当,也不利于花草的生长。
秋天较好,可是忽然一阵冷风,无法预防,娇嫩些的花儿就受了重伤。于是,全家动员,七手八脚,往屋里搬呀,各屋里都挤满了花盆,人们出来进去都须留神,以免绊倒!
真羡慕广州的朋友们,院里院外,四季有花,而且是多么出色的花呀!白玉兰高达数丈,干子比我的腰还粗!英雄气概的木棉,昂首天外,开满大红花,何等气势!就连普通的花儿,四季海棠与绣球什么的,也特别壮实,叶茂花繁,花小而气魄不小!看,在冬天,窗外还有结实累累的木瓜呀!真没法儿比!一想起花木,也就更想念朋友们!
忆沈从文
一九六八年六月九日一份报纸中的方块文章井心先生记载着:“以写作手法新颖,自成一格……的作者沈从文,不久以前,因受不了迫害而死。听说他喝过一次煤油,割过一次静脉,终于带着不屈服的灵魂而死去了。”
接着又说:“他出身行伍,而以文章闻名;自称小兵,而面目姣好如女子,说话、态度尔雅、温文……”“他写得一手娟秀的《灵飞经》……”这几句话描写得确切而生动,使我想起沈从文其人。
我现在先发表他一封信,大概是民国十九年间他在上海时候写给我的。信的内容没有什么可注意的,但是几个字写得很挺拔而俏丽。他最初以“休芸芸”的笔名向《晨报副镌》投稿时,用细尖钢笔写的稿子就非常出色,徐志摩因此到处揄扬他。后来他写《阿丽思中国游记》分期刊登《新月》,我才有机会看到他的笔迹,果然是秀劲不凡。
从文虽然笔下洋洋洒洒,却不健谈,见了人总是低着头羞答答的,说话也是细声细气。关于他“出身行伍”的事他从不多谈。他在十九年三月写过一篇《从文自序》,关于此点有清楚的交代,他说:“因为生长地方为清时屯戍重镇,绿营制度到近年尚依然存在,故于过去祖父曾入军籍,做过一次镇守使,现在兄弟及父亲皆仍在军籍中做中级军官。因地方极其偏僻,与苗民杂处聚居,教育文化皆极低落,故长于其环境中的我,幼小时显出生命的那一面,是放荡与诡诈。十二岁我曾受过关于军事的基本训练,十五岁时随军外出曾做上士。后到沅州,为一城区屠宰收税员,不久又以书记名义,随某剿匪部队在川、湘、鄂、黔四省边上过放纵野蛮约三年。因身体衰弱,年龄渐长,从各样生活中养成了默想与体会人生趣味的习惯,对于过去生活有所怀疑;渐觉有努力位置自己在一陌生事业上之必要。因这憧憬的要求,糊糊涂涂地到了北京。”这便是他早年从军经过的自白。
由于徐志摩的吹嘘,胡适之先生请他到中国公学教国文,这是一件极不寻常的事,因为一个没有正常适当学历资历的青年而能被人赏识于牝牡骊黄之外,是很不容易的。从文初登讲坛,怯场是意中事,据他自己说,上课之前做了充分准备,以为资料足供一小时使用而有余,不料面对黑压压一片人头,三言两语就把要说的话都说完了,剩下许多时间非得临时编造不可,否则就要冷场,这使他颇为受窘。一位教师不善言辞,不算是太大的短处,若是没有足够的学识便难获得大家的敬服。因此之故,从文虽然不是顶会说话的人,仍不失为成功的受欢迎的教师。记问之学不足以为人师,需要有启发别人的力量才不愧为人师,在这一点上从文有他独到之处,因为他有丰富的人生经验和好学深思的性格。
在中国公学一段时间,他最大的收获大概是他的婚姻问题的解决。英语系的女生张兆和女士是一个聪明用功而且秉性端庄的小姐,她的家世很好,多才多艺的张充和女士便是她的胞姐。从文因授课的关系认识了她,而且一见钟情。凡是沉默寡言笑的人,一旦堕入情网,时常是一往情深,一发而不可收拾。从文尽管颠倒,但是没有得到对方青睐。他有一次急得想要跳楼。他本有流鼻血的毛病,几番挫折之后苍白的面孔愈发苍白了。他会写信,以纸笔代喉舌。张小姐实在被缠不过,而且师生恋爱声张开来也是令人很窘的,于是有一天她带着一大包从文写给她的信去谒见胡校长,请他做主制止这一扰人举动的发展。她指出了信中这样的一句话:“我不仅爱你的灵魂,我也要你的肉体。”她认为这是侮辱。胡先生皱着眉头,板着面孔,细心听她陈述,然后绽出一丝笑容,温和地对她说:“我劝你嫁给他。”张女士吃了一惊,但是禁不住胡先生诚恳的解说,居然急转直下默不作声地去了。胡先生曾自诩善于为人作伐,从文的婚事得谐便是他常常乐道的一例。
在青岛大学从文教国文,大约一年多就随杨振声(今甫)先生离开青岛到北平居住。今甫到了夏季就搬到颐和园赁屋消暑,和他做伴的一位干女儿,自称过的是帝王生活,优哉游哉地享受那园中的风光湖色。此时从文给今甫做帮手,编中学国文教科书,所以也常常在颐和园出出进进。书编得很精彩,偏重于趣味,可惜不久抗战军兴,书甫编竣,已不合时代需要,故从未印行。
从文一方面很有修养,一方面也很孤僻,不失为一个特立独行之士。像这样不肯随波逐流的人,如何能不做了时代的牺牲?他的作品有四十几种,可谓多产,文笔略带欧化语气,大约是受了阅读翻译文学作品的影响。
此文写过,又不敢相信报纸的消息,故未发表。读聂华苓女士作《沈从文评传》(英文本,一九七二年纽约 Twayne Publishers 出版),果然好像从文尚在人间。人的生死可以随便传来传去,真是人间何世!
忆周作人先生
周作人先生住北平西城八道湾,看这个地名就可以知道那是怎样一个弯弯曲曲的小胡同。但是在这个陋巷里却住着一位高雅的与世无争的读书人。
我在清华读书的时候,代表清华文学社会见他,邀他到清华演讲。那个时代,一个年轻学生可以不经介绍径自拜访一位学者,并且邀他演讲,而且毫无报酬,好像不算是失礼的事。如今手续似乎更简便了,往往是一通电话便可以邀请一位素未谋面的人去讲演什么的。我当年就是这样冒冒失失地慕名拜访。转弯抹角地找到了周先生的寓所,是一所坐北朝南的两进的平房,正值雨后,前院积了一大汪子水,我被引进去,沿着南房檐下的石阶走进南屋。地上铺着凉席。屋里已有两人在谈话,一位是留了一撮小胡子的鲁迅先生,另一位年轻人是写小诗的何植三先生。鲁迅先生和我招呼之后就说:“你是找我弟弟的,请里院坐吧。”
里院正房三间,两间是藏书用的,有十个八个木书架,都摆满了书,有竖立的西书,有平放的中文书,光线相当暗。左手一间是书房,很爽亮,有一张大书桌,桌上文房四宝陈列整齐,竟不像是一个人勤于写作的所在。靠墙一几两椅,算是待客的地方。上面原来挂着一个小小的横匾,“苦雨斋”三个字是沈尹默写的。斋名苦雨,显然和前院的积水有关,也许还有屋瓦漏水的情事。总之是十分恼人的事,可见主人的一种无奈的心情(后来他改斋名为“苦茶庵”了)。俄而主人移步入,但见他一袭长衫,意态翛然,背微佝,目下视,面色灰白,短短的髭须满面,语声低沉到令人难以辨听的程度。一仆人送来两盏茶,日本式的小盖碗,七分满的淡淡清茶。我道明来意,他用最简单的一句话接受了我们的邀请。于是我不必等端茶送客就告辞而退,他送我一直到大门口。
从北平城里到清华,路相当远,人力车要一个多小时,但是他准时来了,高等科礼堂有两三百人听他演讲。讲题是《日本的小诗》。他特别提出所谓俳句,那是日本的一种诗体,以十七个字为一首,一首分为三段,首五字,次七字,再五字,这是正格,也有不守十七字之限者。这种短诗比我们的五言绝句还要短。由于周先生语声过低,乡音太重,听众不易了解,讲演不算成功。幸而他有讲稿,随即发表。他所举的例句都非常有趣,我至今还记得的是一首松尾芭蕉的作品,好像是“听呀,青蛙跃入古潭的声音!”这样的一句,细味之颇有禅意。此种短诗对于试写新诗的人颇有影响,就和泰戈尔的散文诗一样,容易成为模拟的对象。
民国二十三年我到了北京大学,和周先生有同事三年之雅。在此期间我们来往不多,一来彼此都忙,我住东城他住西城相隔甚远,不过我也在苦雨斋做过好几次的座上客。我很敬重他,也很爱他的淡雅的风度。我当时主编一个周刊《自由评论》,他给过我几篇文稿,我很感谢他。他曾托我介绍把他的一些存书卖给学校图书馆。我照办了。他也曾要我照拂他的儿子周丰一(在北大外文系日文组四年级),我当然也义不容辞,我在这里发表他的几封短札,文字简练,自有其独特的风格。
周先生晚节不终,宦事敌伪,以至于身系缧绁,名声扫地,是一件极为可惜的事。不过他所以出此下策,也有其远因近因可察。他有一封信给我,是在抗战前夕写的:
实秋先生:
手书敬悉。近来大有闲,却也不知怎的又甚忙,所以至今未能写出文章,甚歉。看看这“非常时”的四周空气,深感到无话可说,因为这(我的话或文章)是如此的不合宜的。日前曾想写一篇关于《求己录》的小文,但假如写出来了,恐怕看了赞成的只有一个——《求己录》的著者陶葆廉吧?等写出来可以用的文章时,即当送奉,匆匆不尽。
作人启 七日夜
关于《求己录》的文章虽然他没有写,我们却可想见他对《求己录》的推崇,按,《求己录》一册一函,光绪二十六年杭州求是书院刊本,署芦泾遁士著,乃秀水陶葆廉之别号。陶葆廉是两广总督陶模(子方)之子,久佐父幕,与陈三立、谭嗣同、沈雁潭合称四公子。作人先生引陶葆廉为知己,同属于不合时宜之列。他也曾写信给我提到“和日和共的狂妄主张”。是他对于抗日战争早就有了他自己的一套看法。他平素对于时局,和他哥哥鲁迅一样,一向抱有不满的态度。
作人先生有一位日籍妻子。我到苦茶庵去过几次没有拜见过她,只是隔着窗子看见过一位披着和服的妇人走过,不知是不是她。一个人的妻子,如果她能勤俭持家相夫教子而且是一个“温而正”的女人,她的丈夫一定要受到她的影响,一定爱她,一定爱屋及乌地爱与她有关的一切。周先生早年负笈东瀛,娶日女为妻,对于日本的许多方面有好的印象是可以理解的。我记得他写过一篇文章赞美日本式的那种纸壁地板蹲坑的厕所,真是匪夷所思。他有许多要好的日本朋友,更是意料中事,犹之鲁迅先生之与上海虹口的内山书店老板过从甚密。
抗战开始,周先生舍不得离开北平,也许是他自恃日人不会为难他。以我所知,他不是一个热衷仕进的人,也异于鲁迅之偏激孤愤。不过他表面上淡泊,内心里却是冷峭。他这种心情和他的身世有关。一九八二年九月二十日《联合报》万象版登了一篇《高阳谈鲁迅心头的烙痕》:
鲁迅早期的著作,如《呐喊》等,大多在描写他的那场“家难”;其中主角是他的祖父周福清,同治十年三甲第十五名进士,外放江西金溪知县。光绪四年因案被议,降级改为“教谕”。周福清不愿做清苦的教官,改捐了一个“内阁中书”,做了十几年的京官。
光绪十九年春天,周福清丁忧回绍兴原籍。这年因为下一年慈禧太后六旬万寿,举行癸巳恩科乡试:周福清受人之托,向浙江主考贿买关节,连他的儿子也就是鲁迅的父亲周用吉在内,一共是六个人,关节用“宸衷茂育”字样;另外“虚写银票洋银一万元”,一起封入信封。投信的对象原是副主考周锡恩,哪知他的仆人在苏州误投到正主考殷如璋的船上。殷如璋不知究竟,拆开一看,方知贿买关节。那时苏州府知府王仁堪在座,而殷如璋与周福清又是同年,为了避嫌疑起见,明知必是误投,亦不能不扣留来人,送官究办。周福清就这样吃上了官司。
科场舞弊,是件严重的事。但从地方到京城,都因为明年是太后六十万寿,不愿兴大狱,刑部多方开脱,将周福清从斩罪上量减一等,改为充军新疆。历久相沿的制度是,刑部拟罪得重,由御笔改轻,表示“恩出自上”;但这一回令人大出意外,御着批示:“周福清着改为斩监候,秋后处决。”
这一来,周家可就惨了。第二年太后万寿停刑,固可多活一年;但自光绪二十一年起,每年都要设法活动,将周福清的姓名列在“勾决”名册中“情实”一栏之外,才能免死。这笔花费是相当可观的;此外,周福清以“死囚”关在浙江臬司监狱中,如果希望获得较好的待遇,必须上下“打点”,非大把银子不可。周用吉的健康状况很差,不堪这样沉重的负担,很快地就去世了。鲁迅兄弟被寄养在亲戚家,每天在白眼中讨生活:十几岁的少年,由此而形成的人格,不是鲁迅的偏激负气,就是周作人的冷漠孤傲,是件不难想象的事。
鲁迅心头烙痕也正是周作人先生的心头烙痕,再加上抗战开始后北平爱国志士那一次的枪击,作人先生无法按捺他的激愤,遂失足成千古恨了。在后来国民党军队撤离南京的前夕,蒋梦麟先生等还到监牢去探视过他,可见他虽然是罪有应得,但是他的老朋友们还是对他有相当的眷念。
一九七一年五月九日中国时报副刊有南宫搏先生一文《于〈知堂回想录〉而回想》,有这样的一段:
我曾写过一篇题为《先生,学生不伪!》不留余地指斥学界名人傅斯年。当时自重庆到沦陷区的接收大员,趾高气扬的不乏人,傅斯年即为其中之一。我们总以为学界的人应该和一般官吏有所不同,不料以清流自命的傅斯年在北平接收时,也有那一副可憎的面目,连“伪学生”也说得出口!——他说“伪教授”其实也可恕了。要知政府兵败,弃土地人民而退,要每一个人都亡命到后方去,那是不可能的。在敌伪统治下,为谋生而做一些事,更不能皆以汉奸目之,“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说说容易,真正做起来,却并不是叫口号之易也。何况,平常做做小事而谋生,遽加汉奸帽子,在情在理,都是不合的。
南宫搏先生的话自有他的一面的道理,不过周作人先生无论如何不是“做做小事而谋生”,所以我们对于他的晚节不终只有惋惜,无法辩解。
胡适先生二三事
胡先生是安徽徽州绩溪县人,对于他的乡土念念不忘,他常告诉我们他的家乡的情形。徽州是个闭塞的地方。四面皆山,地瘠民贫,山地多种茶,每逢收茶季节,茶商经由水路从金华到杭州到上海求售,所以上海的徽州人特多,号称徽帮,其势力一度不在宁帮之下。四马路一带就有好几家徽州馆子。民国十七八年间,有一天,胡先生特别高兴,请努生、光旦和我到一家徽州馆吃午饭。上海的徽州馆相当守旧,已经不能和新兴的广东馆、四川馆相比,但是胡先生要我们去尝尝他的家乡风味。
我们一进门,老板一眼望到胡先生,便从柜台后面站起来笑脸相迎,满口的徽州话,我们一点也听不懂。等我们扶着栏杆上楼的时候,老板对着后面厨房大吼一声。我们落座之后,胡先生问我们是否听懂了方才那一声大吼的意义。我们当然不懂,胡先生说:“他是在喊:‘绩溪老倌,多加油啊!’”原来绩溪是个穷地方,难得吃油大,多加油即是特别优待老乡之意。果然,那一餐的油不在少。有两个菜给我的印象特别深,一个是划水鱼,即红烧青鱼尾,鲜嫩无比,一个是生炒蝴蝶面,即什锦炒生面片,非常别致。缺点是味太咸,油太大。
徽州人聚族而居,胡先生常夸说,姓胡的、姓汪的、姓程的、姓吴的、姓叶的,大概都是徽州,或是源出于徽州。努生调侃地说:“胡先生,如果再扩大研究下去,我们可以说中华民族起源于徽州了。”相与拊掌大笑。
吾妻季淑是绩溪程氏,我在胡先生座中如遇有徽州客人,胡先生必定这样介绍我:“这是梁某某,我们绩溪的女婿,半个徽州人。”他的记忆力特别好,他不会忘记提起我的岳家早年在北京开设的程五峰斋,那是一家在北京与胡开文齐名的笔墨店。
胡先生酒量不大,但很喜欢喝酒。有一次他的朋友结婚,请他证婚,这是他最喜欢做的事,筵席只预备了两桌,礼毕入席,每桌备酒一壶,不到一巡而壶告罄。胡先生大呼添酒,侍者表示为难。主人连忙解释,说新娘是 Temperance League(节酒会)的会员。胡先生从怀里掏出现洋一元交付侍者,他说:“不干新郎新娘的事,这是我们几个朋友今天高兴,要再喝几杯。赶快拿酒来。”主人无可奈何,只好添酒。
事实上胡先生从不闹酒。民国二十年春,胡先生由沪赴平,道出青岛,我们请他到青岛大学演讲,他下榻万国疗养院。讲题是“山东在中国文化上的地位”,就地取材,实在高明之至,对于齐鲁文化的变迁,儒道思想的递嬗,讲得头头是道,亹亹不倦,听众无不欢喜。当晚青大设宴,有酒如渑,胡先生赶快从袋里摸出一只大金指环给大家传观,上面刻着“戒酒”二字,是胡太太送给他的。
胡先生交游广,应酬多,几乎天天有人邀饮,家里可以无须开伙。徐志摩风趣地说:“我最羡慕我们胡大哥的肠胃,天天酬酢,肠胃居然吃得消!”其实胡先生并不欣赏这交际性的宴会,只是无法拒绝而已。民国二十年六月二十一日胡先生写信给我,劝我离开青岛到北大教书,他说:“你来了,我陪你喝十碗好酒!”
胡先生住上海极司菲尔路的时候,有一回请“新月”一些朋友到他家里吃饭,菜是胡太太亲自做的——徽州著名的“一品锅”。一只大铁锅,口径差不多有一米,热腾腾地端了上桌,里面还在滚沸,一层鸡,一层鸭,一层肉,点缀着一些蛋皮饺,紧底下是萝卜白菜。胡先生详细介绍这一品锅,告诉我们这是徽州人家待客的上品,酒菜、饭菜、汤,都在其中矣。对于胡太太的烹调本领,他是赞不绝口的。他认为另有一样食品也是非胡太太不办的,那就是蛋炒饭——饭里看不见蛋而蛋味十足,我虽没有品尝过,可是我早就知道其做法是把饭放在搅好的蛋里拌匀后再下锅炒。
胡先生不以书法名,但是求他写字的人太多,他也喜欢写。他做中国公学校长的时候,每星期到吴淞三两次,我每次遇见他都是看到他被学生们里三层外三层地密密围绕着。学生要他写字,学生需要自己备纸和研好的墨。他未到校之前,桌上已按次序排好一卷一卷的宣纸,一盘一盘的墨汁。他进屋之后就伸胳膊挽袖子,挥毫落纸如云烟,还要一面和人寒暄,大有手挥五弦目送飞鸿之势。胡先生的字如其人,清癯消瘦,而且相当工整,从来不肯作行草,一横一捺都拖得很细很长,好像是伸胳膊伸腿的样子。不像瘦金体,没有那一份劲逸之气,可是不俗。胡先生说起蔡孑民先生的字,也是瘦骨嶙峋,和一般人点翰林时所写的以黑大圆光著名的墨卷迥异其趣,胡先生曾问过他,以他那样的字何以能点翰林,蔡先生答说:“也许是因为当时最流行的是黄山谷的字体吧!”
胡先生最爱写的对联是“大胆地假设,小心地求证;认真地做事,严肃地做人”。我常惋惜,大家都注意上联,而不注意下联。这一联有如双翼,上联教人求学,下联教人做人,我不知道胡先生这一联发生了多少效果。这一联教训的意味很浓,胡先生自己亦不讳言他喜欢用教训的口吻。他常说:“说话而教人相信,必须斩钉截铁,咬牙切齿,翻来覆去地说。圣经里便是时常使用 Verily、Verily 以及 Thou shalt 等等字样。”胡先生说话并不武断,但是语气永远是非常非常坚定的。
赵瓯北的一首诗“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也是胡先生所爱好的,显然是因为这首诗的见解颇合于提倡新文学者的口味。胡先生到台湾后,有一天我请他到师大讲演,讲的是“中国文学的演变”,以六十八高龄的人犹能谈上两个钟头而无倦色。在休息的时间,台湾《中国语文》月刊请他题字,他题了三十多年前的旧句:“山风吹散了窗纸上的松影,吹不散我心头的人影。”
胡先生毕生服膺科学,但是他对于中医问题的看法并不趋于极端,和傅斯年先生一遇到孔庚先生便脸红脖子粗的情形大不相同(傅斯年先生反对中医,有一次和提倡中医的孔庚先生在席上相对大骂几乎要挥老拳)。胡先生笃信西医,但也接受中医治疗。
民国十四年二月孙中山先生病危,从医院迁出,住进行馆,改试中医,由适之先生偕名医陆仲安诊视。这一段经过是大家知道的。陆仲安初无籍名,徽州人,一度落魄,住在绩溪会馆所以才认识胡先生,偶然为胡先生看病,竟奏奇效,故胡先生为他揄扬,名医之名不胫而走。事实上陆先生亦有其不平凡处,盛名固非幸致。十五六年之际,我家里有人患病即常延陆来诊。陆先生诊病,无模棱两可语,而且处方下药分量之重令人惊异。药必须要到同仁堂去抓,否则不悦。每服药必定是大大的一包,小一点的药锅便放不进去。贵重的药更要大量使用。他的理论是:看准了病便要投以重剂猛攻。后来在上海有一次胡先生请吃花酒,我发现陆先生亦为席上客,那时候他已是大腹便便、仆仆京沪道上专为要人治病的名医了。
胡先生左手背上有一肉瘤隆起,医师劝他割除,他就在北平协和医院接受手术,他告诉我医师们动手术的时候,动用一切应有的设备,郑重其事地为他解除这一小患,那份慎重其事的态度使他感动。又有一次乘船到美国去开会,医师劝他先割掉盲肠再做海上旅行,以免途中万一遭遇病发而难以处治,他欣然接受了外科手术。
我没看见过胡先生请教中医或服中药,可是也不曾听他说过反对中医中药的话。
胡先生从来不在人背后说人的坏话,而且也不喜欢听人在他面前说别人的坏话。有一次他听了许多不相干的闲话之后喟然而叹曰:“来说是非者,便是是非人!”相反的,人有一善,胡先生辄津津乐道,真是口角春风。徐志摩给我的一封信里有“胡圣潘仙”一语,是因为胡先生向有“圣人”之称,潘光旦只有一条腿可跻身八仙之列,并不完全是戏谑。
但是誉之所至,谤亦随之。胡先生到台湾来,不久就出现了《胡适与国运》匿名小册(后来匿名者显露了真姓名),胡先生夷然处之,不予理会。胡先生兴奋地说,大陆印出了三百万字清算胡适思想,言外之意《胡适与国运》太不成比例了。胡先生返台定居,不是没有顾虑。首先台湾气候并不适宜。一九五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给陈之藩先生的信就说:“请胸部大夫检查两次X光照片都显示肺部有弱点(旧的、新的)。此君很不赞成我到台湾的‘潮冷’又‘潮热’的气候去久住。”但是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八日给赵元任夫妇的信早就说过:“我现在的计划是要在台中或台北……为久居之计。不管别人欢迎不欢迎,讨厌不讨厌,我在台湾是要住下去的(我也知道一定有人不欢迎我长住下去)。”可见胡先生决意来台定居,医生的意见也不能左右他,不欢迎他的人只好写写《胡适与国运》罢了。
一九六〇年七月十日胡先生在西雅图举行“中美文化合作会议”发表的一篇讲演,是很重要的文献,原文是英文的。在这篇讲演里胡先生历述中国文化之演进的大纲,结论是:“我相信人道主义及理性主义的中国传统,并未被毁灭,且在所有情形下不能被毁灭!”大声疾呼,为中国文化传统做狮子吼,在座的中美听众一致起立欢呼鼓掌久久不停,情况是非常动人。事后有一位美国学者称道这篇演讲具有“丘吉尔作风”。我觉得像这样的言论才算得是弘扬中国文化。当晚,在旅舍中胡先生取出一封复印信给我看,是当地主人华盛顿大学校长欧地嘉德先生特意复印给胡先生看的。这封信是英文的,是中国人写的英文,起草的人是谁不问可知,是写给欧地嘉德的,具名连署的人不下十余人之多,其中有“委员”、有“教授”,有男有女。信的主旨大概是说:胡适是中国文化的叛徒,不能代表中国文化,此番出席会议未经合法推选程序,不能具有代表资格,特予郑重否认云云。我看过之后交还了胡先生,问他怎样处理,胡先生微笑着说:“不要理他!”我不禁想起《胡适与国运》。
胡先生在师大讲演中国文学的变迁,弹的还是他的老调。我给他录了音,音带藏师大文学院英语系。他在讲词中提到律诗及平剧,斥为“下流”。听众中喜爱律诗及平剧的人士大为惊愕,当时面面相觑,事后议论纷纷。我告诉他们这是胡先生数十年一贯的看法,可惊的是他几十年后一点也没有改变。中国律诗的艺术之美,平剧的韵味,都与胡先生始终无缘。八股、小脚、鸦片,是胡先生所最深恶痛绝的,我们可以理解。律诗与平剧似乎应该属于另一范畴。
胡先生对于禅宗的历史下过很多功夫,颇有心得,但是对于禅宗本身那一套奥义并无好感。有一次朋友宴会饭后要大家题字,我偶然地写了“无门关”的一偈,胡先生看了很吃一惊,因此谈起禅宗,我提到日本铃木大拙所写的几部书,胡先生正色说:“那是骗人的,你不可信他。”
闻一多在珂泉
闻一多在一九二二年出国,往芝加哥美术学院学习绘画。对于到外国去,闻一多并不怎样热心。那时候,他是以诗人和艺术家自居的,而且他崇拜的是唯美主义。他觉得美国的物质文明尽管发达,那里的生活未必能适合他的要求。对于本国的文学艺术他一向有极浓厚的兴趣。他对我说过,他根本不想到美国去,不过既有这么一个机会,走一趟也好。
一多在船上写了一封信来,他说:
我在这海上漂浮的六国饭店里笼着,物质的供奉奢华极了,但是我的精神乃在莫大的压迫之下。我初以为渡海的生涯定是很沉寂幽雅辽阔的;我在未上船以前,又时时在想着在汉口某客栈看见的一幅八仙渡海的画,又时时想着郭沫若君的这节诗——
无边天海呀!
一个水银的浮沤!
上有星汉湛波,
下有融晶泛流,
正是有生之伦睡眠时候。
我独披着件白孔雀的羽衣,
遥遥的,遥遥的,
在一只象牙舟上翘首。
但是既上船后,大失所望。城市生活不但是陆地的,水上也有城市生活。我在烦闷时愈加渴念我在清华的朋友。这里竟连一个能与谈话的人都找不着。他们不但不能同你讲话,并且闹得你起坐不宁。走到这里是“麻雀”,走到那里又是“五百”,散步他拦着你的道路,静坐扰乱你的思想。我的诗被他们戕害到几底于零,到了日本海峡及神户之布引泷等胜地,我竟没有半句诗的赞叹歌讴。不是到了胜地一定得作诗,但是胜地若不能引起诗兴,商店工厂还能吗?……
他到了美国之后八月十四日自芝加哥写的一封信,首尾是这样的:
在清华时,实秋同我谈话,常愁到了美国有一天被碾死在汽车轮下。我现在很欢喜地告诉他,我还能写信证明现在我还没有碾死。但是将来死不死我可不敢担保。……
啊!我到芝加哥才一个星期,我已厌恶这生活了。
他虽厌恶芝加哥的烦嚣,但他对美国的文化却很震惊,他在这第一封信里就说:“美国人审美的程度是比我们高多了。讲到这里令我起疑问了。何以机械与艺术两个绝不相容的东西能够同时发展到这种地步呢?”一多在芝加哥的生活相当无聊,学画画是些石膏素描,顶多画个人体,油画还谈不上。图画最要紧的是这一段苦功,但是这与一多的个性不能适合。他在九月十九日来信说:
实秋:
阴雨终朝,清愁如织;忽忆放翁“欲知白日飞升法,尽在焚香听雨中”之句,即起焚香,冀以“雅”化此闷雨。不料雨听无声,香焚不燃,未免大扫兴会也。灵感久渴,昨晚忽于枕上有得,难穷落月之思,倘荷骊珠之报?近复细读昌黎,得笔记累楮盈寸,以为异日归国躬耕砚田之资本耳。草此藉候文安。
可见他对于中国文学未能忘情。他于翌年二月十五日来信说:
我不应该做一个西方的画家,无论我有多少的天才!我现在学西方的绘画是为将来做一个美术批评家,我若有所创作,定不在纯粹的西画里。但是我最希望的是做一个艺术的宣道者,不是艺术的创造者。
可见他对于绘画之终于不能专心,是早已有了预感,又因为青春时期只身远游,感触亦多,他不能安心在芝加哥再住下去。他于五月二十九日来信说:
芝加哥我也不想久居。本想到波士顿,今日接到你的信,忽又想起陪你上 Colorado 住个一年半载,也不错。你不反对吧?
我想他既要学画,当然应该在芝加哥熬下去。虽然我也很希望他能来珂泉和我一起读书,但是我并不愿妨碍他的图画学习。所以我并不鼓励他到珂泉来。
我在一九二三年秋到了珂泉(Colorado Springs),这是一座西部的小城,有一个大学在此地,在一些西部小规模的大学里,这算是比较好的一个。这里的风景可太好了,因为这城市就在落基山下,紧靠在那终年积雪的派克峰的脚下,到处是风景区。我到了这里之后,买了十二张风景片寄给一多,未署一字,我的意思只是报告他我已到了此地,并且用这里的风景片挠他一下。没想到,没过一个星期的工夫,一多提着一只小箱子来了。
一多来到珂泉,是他抛弃绘画专攻文学的一个关键。
科罗拉多大学有美术系,一多是这系里唯一的中国人。系主任利明斯女士,姐妹两个都是老处女,一个教画,一个教理论。美国西部人士对于中国学生常有好感,一多的天才和性格都使他立刻得到了利明斯女士的赏识。我记得利明斯有一次对我说:“密斯特闻,真是少有的艺术家,他的作品先不论,他这个人就是一件艺术品,你看他脸上的纹路,嘴角上的笑,有极完美的节奏!”一多的脸是有些线条,显然节奏我不大懂。一多在这里开始画,不再画素描,却画油彩了。他的头发养得很长,披散在头后,黑领结,那一件画室披衣,东一块红,西一块绿,水渍油痕到处皆是,揩鼻涕,抹桌子,擦手,御雨,全是它。一个十足的画家!
我们起先在一个人家里各租一间房。房东是报馆排字工人,昼伏夜出,我们过了好几个月才知道他的存在,房东太太和三个女儿天天和我们一桌上吃饭。这一家人待我们很好,但都是庸俗的人。更庸俗的是楼上另外两个女房客,其中一个是来此养病的纽约电话接线生,异性的朋友很多,里面有一位还是我们中国学生,几乎每晚拿着一只吹奏喇叭来奏乐高歌,有时候还要跳舞。于是我们搬家。为了省钱,搬到学校宿舍海格门楼。这是一座红石建的破败不堪的楼房,像是一座堡垒。吃饭却成了问题。有时候烧火酒炉子煮点咖啡或清茶,买些面包,便可充饥。后来胆子渐渐大了,居然也可炒木须肉之类。有一次一多把火酒炉打翻,几乎烧着了窗帘,他慌忙中燃了头发眉毛烫了手。又有一次自己煮饺子,被人发现,管理员来干涉了,但见我们请他吃了一个之后,他不说话了,直说好吃。他准许我们烧东西吃,但规模不可太大。
一多和我的数学根底原来很坏,大学一定要我们补修,否则不能毕业。我补修了,一多却坚持不可。他说不毕业没有关系,却不能学自己所不愿学的课程。我所选的课程有一门是“近代诗”,一共讲二十几个诗人的代表作品。还有一门是“丁尼生与勃朗宁”。一多和我一同上课。他在这两门课程里得到很大的益处。教授戴勒耳先生是很称职的,他的讲解很精湛。一多的《死水》,在技术方面很得力于这时候的学习。在节奏方面,一多很欣赏吉卜林,受他的影响不小。在情趣方面,他又沾染了哈代与霍斯曼的风味。我和一多在这两门功课上感到极大兴趣,上课听讲,下课自己阅读讨论。一多对于西洋文学的造诣,当然不止于此,但正式的有系统的学习是在此时打下一些根基。
我们在学校里是被人注意的,至少我们黄色的脸便令人觉得奇怪。有一天,学生赠的周刊发现了一首诗,题目是 Sphinx,作者说我们中国人的脸沉默而神秘,像埃及人首狮身的怪物,他要我们回答他,我们是在想些什么。这诗并无恶意,但是我们要回答,我和一多各写了一首小诗登在周刊上。这虽是学生时代的作品,但是一多这一首写得不坏,全校师生以后都对我们另眼看待了。一多的诗如下:
ANOTHER“CHINEE”ANSWERING
My face is Sphinx-like,
It puzzles you, you say,
You wish that my lips were articulate,
You demand my answer.
But what if my words are riddles to you?
You who would not sit down
To empty a cup of tea with me,
With slow, graceful, intermittent sips,
Who would not set your thoughts afloat
On the reeling vapors
Of a brimming tea-cup, placid and clear—
You who are so busy and impatient
Will not discover my moaning.
Even my words might be riddles to you,
So I choose to be silent.
But you hailed to me,
I love your child-like voice,
Innocent and half-bashful.
We shall be friends.
Still I choose to be silent before you.
In silence I shall bear you
The best of presents.
I shall bear you a jade tea-cup,
Translucent and thin,
Green as the dim light in a bamboo grove;
I shall bear you an embroidered gown
Charged with strange, sumptuous designs—
Harlequin in lozenges,
Bats and butterflies,
Golden-bearded, saintly dragons
Braided into iridescent threads of dream;
I shall bear you sprays.
Oi peach-blossoms, plum-blossoms, pear-blossoms;
I shall bear you silk-bound books
In square, grotesque characters.
Silently and with awe
I shall bear you the best of presents.
Through the companion with my presents
You will know me—
You will know cunning,
Vice,
Or wisdom only.
But my words might be riddles to you,
So I choose to be silent.
一多画画一直没有停,有一天利明斯教授告诉他纽约就要举行一年一度的画展,选择是很严的,劝他参加。一多和我商量,我也怂恿他加入竞赛。一多无论做什么事,不做便罢,一做便忘寝废食。足足有一个多月,他锁起房门,埋头苦干,就是吃饭也是一个人抽空溜出去,如中疯魔一般地画。大致画完了才准我到他屋里去品评。有一幅人物,画的是一个美国侦探,非常有神。还缺少一张风景画。我建议由我开车送他到山上去写生。他同意了。
一清早,我赁到一辆车,带着画具食品,兴高采烈地上山了。这是我学会开车后的第三天,第一次上山,结果如何是可以想见的。先到了“仙园”,高大的红石笋矗立着,那风景不是秀丽,也不是雄伟,是诡怪。我们向着曼尼图公园驶去,越走越高,忽然走错了路,走进了一条死路,尽头处是巉岩的绝崖,路是土路,有很深的辙,只好向后退。两旁是幽深的山涧,我退车的时候手有些发抖。噗的一声,车出了辙,斜叉着往山涧里溜下去了,只听得耳边风呼呼地响,我已经无法控制,一多大叫。忽然咔嚓一声车停了,原来是车被两棵松树给夹住了。我们往下看,乱石飞泉,令人心悸。车无法脱险,因为坡太陡。于是我们爬上山,老远看见一缕炊烟,跑过去一看果然有人,但是,他说西班牙语,戴着宽边大帽,腰上挂一圈绳。勉强做手势达意之后,这西班牙人随着我们去查看,他笑了。他解下腰间的绳子一端系在车上,一端系在山上一棵大树上。我上车开足马力,向上走一尺,他和一多就掣着绳子拉一尺,一尺一尺地车上了大路,西班牙人和我们点点头就走了,但是我再不敢放胆开车,一多的画兴也没有了,我们无精打采地回去了。风景何必远处求?学校宿舍旁边就很好,正值雪后,一多就临窗画了一幅雪景,他新学了印象派画法,用碎点,用各种颜色代替阴影。这一幅画很精彩。
一共画了十几幅,都配了框,装箱,寄往纽约。在这时候,一多给我画了一张像,他立意要画出我的个性,也要表示他手底的腕力,他不用传统的画法,他用粗壮的笔调大勾大抹,嘴角撇得像瓢似的,表示愤世嫉俗的意味,头发是葱绿色,像公鸡尾巴似的竖立着,这不知是表现什么。这幅像使他很快意。我带回国,家里孩子们看着害怕,后来就不知怎样丢掉了。
纽约的回信来了,只有美国侦探那幅画像得了一颗银星,算是“荣誉的提名”,其他均未入选。这打击对于一多是很严重的。以我所知,一多本不想做画家,但抛弃绘画的决心是自此时始。他对我讲过,中国人画西洋画,很难得与西方人争一日之短长。因为我们的修养背景性格全受了限制。实在是的,我们中国人习西洋画的,成功者极少,比较成功的往往后来都改画中国画了。其实这不仅于绘画为然,即以文学而论,学习西洋文学的人不也是很多人终于感到彷徨而改走中国文学的道路吗?所以一多之完全抛弃西画,虽然是由于这一次的挫折,其实以他那样的性格与兴趣,即使不受挫折,我相信他也会改弦易辙的,不过是时间的早晚而已。
我和一多在珂泉整整住了一年。暑假过后,我到波士顿去,他到纽约去。临别时我送了他一只珐琅的香炉,他送了我一部霍斯曼的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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