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生活手记-我漫游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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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漫游四方。我自己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常常会急于离开自己熟悉的城市与温馨的巢穴而跑到完全陌生的地方去。陌生的地方总使我感动,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

    当我第一次置身重庆码头时,心里充满了湿漉漉的喜悦和对竹子器具的好感。竹子无疑是世界上的好东西之一,无论它青青绿绿地生长在地上或是被人们砍斫下来编成躺椅、睡榻,做成竹筒或食品店打醋、打酱油的提把,它都是很美的。我在南方的许多人家看到随随便便的一根竹枝倒过来便成了一根很好的晾晒鞋帽的晾竿,真是喜欢极了。那竹竿上一根一根的竹枝上挂着一只鞋子或一顶帽子简直就像一片又一片奇异的叶片。

    陕西在我的印象中似乎是没有竹子的省份,但西安竟然拥有一个竹笆市。那条小街两旁堆满了各种黄黄绿绿的竹器。置身于那种地方,竹子的气息令我激动而温暖,当然还有草编。草编集中体现了女性柔曼美丽的想象。

    那年在重庆,我冒着细雨像一条鱼一样在临江的街市上钻来钻去,我在菜市场漫长的宰杀鳝鱼的长阵前驻足。我不知从哪里来的那么多鳝鱼像蛇一样在木盆里痛苦地滑动,等待着人类的宰杀。我每到陌生的城市或乡村,最喜欢去的地方是集市,乡土气息和土产杂物总令我激动。比如说大牛铃,民间窑烧的黑釉钵,一沓又一沓木板印刷的纸钱和彩纸风车。我在重庆的市集上还看到剔去骨头被风干压平的猪头。那扁扁的猪头太像是风筝,名字就叫“蝴蝶猪头”。我还看到了比书页还繁多的牛毛肚,一沓一沓、一摞一摞摆在那里等待人们去用肠胃阅读。

    四川是个好地方。

    我在雨滑泥泞的小街旁的摊子里品尝四川火锅,雨丝一阵阵飘过来濡湿桌上的那只笨拙的老碗。北方人的眼睛让我对四川火锅的内容感到吃惊:带鱼、鸭肠、鱿鱼、毛肚、鸭血,种种东西似乎无一不可涮而食之。

    我为什么那么喜爱集市而不喜欢气派豪华的大商店?我为什么那么喜爱卖青菜鲜虾的小摊,而不喜欢现代电器商场?我最终为找不到答案而常常苦思冥想。我多么喜欢从成都青成都杜甫草堂出来的那条道上的临河茶馆!成群洁白的鸭子“呷呷呷呷”把头不停地捅进水边的水草丛去寻食。那茶馆里的悠闲的茶客,那被风轻轻鼓荡的白布篷,那河里停着一只孤独的小船,那朝东走下去的被烟火熏得处处乌黑的高大宽敞的面食店。那捞面用的竹篾编的尖底漏勺,那整棵汆蒸的青翠的菜。面盛在上着一半黑釉的碗里,青菜搭着面浇上红辣辣的卤,那印象真是很美。我在那爿小店里坐在蔫黑的木凳子上细心吃着那碗面。望着河那边的茶棚和河里的鸭子,觉得那真是一份儿享受,那雨丝总是斜斜地飘过来,四周的一切都散发着南方的色彩与湿漉漉的气息。唯一使我苦恼的是,我在四川整天闷在雨里却听不到“隆隆”的雷声。

    在四川我一次次想起这支歌:

    太阳出来啰哎喜洋洋

    挑起担子上山岗

    不怕虎豹和豺狼

    说起挑起担子上山岗,我就忘不了四川的峨眉山。有些人在平地上走着还趔趔趄趄,另一些人却背着很重的条石和水泥穿过竹丛往山顶上爬。我常常弄不明白这里究竟包含了什么。想到爬山的人,我不知道怎么就总想到峨眉山脚下报国寺附近从农家后窗看到的芋田。大片大片呈三角形的芋叶在雨中发出了“嘣嘣”不绝的声音。它们在大地上生存有几万年了,但毫无变化,而人类的变化却很大!这就是动物与植物的区别吗?

    我喜欢漫游四方,去看一些在屋子里永远看不到的东西。比如说那一尺多深的浮土,“噗”地每一步踩下去都深可没膝,那是在三门峡旁边,漫山遍野烧石灰的小窑把整座整座山无情地吞噬掉了。烧石灰的烟把远远近近变得一片迷蒙。在那种浮土里你简直找不到道路而时时觉得就要窒息,而右边就是滚滚滔滔的浑浊的黄河。

    我认为世界上最伟大的是道路,任何建筑都无法匹比的也是道路。道路永远不仅仅只是一种技术成就。一条又一条宽宽窄窄的道路把人与人、城镇与城镇、乡村与乡村、湖泊与湖泊、山峦与山峦联结在一起,山上的道路尤其令我感动。

    我爬峨眉山的七里坡与十里坡时,一共歇了九次。当我看到抬滑竿的脚夫从我身边擦肩而过,真惊叹他们的脚掌、脚腕、小腿、膝关节、大腿、腰、背、膀子、胳膊、小臂、手,惊叹他们的心脏和肺是那么健康和坚毅。我想起了惠特曼响彻寰宇的嘹亮的诗歌。惠特曼永远是我最喜爱的诗人,惠特曼在他的诗歌里以太阳般的普照给予几乎是一切人以爱。

    他的《大路之歌》写得多么好:

    我轻松愉快地走上大路,

    我健康,我自由,整个世界展开在我面前,漫长的黄土道路可引我去想去的地方,

    从此我不再希求幸福,我自己便是幸福,

    从此我不再啜泣,不再踌躇,也不求什么,

    消除了家中的嗔怨,放下了书本。

    停止了,苛酷的非难。

    我强壮而满足地走在大路上,地球,有了它就够了。

    我踏着道路远别了一些城镇又亲近了另一些城镇,我就是那么行走着。因为漫游,常常有些动人的画面或奇迹会突然在你面前出现。比如说一九九一年我看到了那么一大片向日葵的海洋。汽车行驶了近两个小时还没开出那片向日葵!那真令人感动了,那简直是人类对地球许下的一个伟大的诺言。翻译家张守仁先生据此写下了一篇《向日葵》,其中有这么一段:

    百里向日葵金色的花盘向着东方,阳光迎面扑来,那么辉煌,那么热烈,那么齐整。一大片一大片金黄的向日葵由近及远、高高低低渐次展开,一直延伸到地平线的尽头,并沿着不高的丘陵向上、向上,溶入碧蓝的天空,把大地连成一个和谐的整体。

    那是一条道路引导我们进入的奇境,我写了一篇散文,题名为《奔跑的向日葵》,我的感动在于在那一刹想到了孤独:

    我想,向日葵如果会行走会奔跑,那么,那些孤孤单单站立在庭院角落的向日葵们一定会朝这片向日葵奔跑过来,去加入那气势非凡的向日葵海洋……

    黄色永远是我非常喜欢的颜色,我常喜欢黄色的鲜花。

    我喜欢在案头插一束黄色的雏菊,它使我觉得安定温暖。雏菊在我们那里叫“金盏盏”,温馨而俗气的名字。

    俗到恰到好处有时就会变为优雅。

    除了黄色的向日葵,令我深深感动而多少又觉得有些伤感的是开花幽蓝的胡麻。北方有首民歌里有这样一句:

    胡麻麻开花顶顶蓝

    瞭妹妹瞭得我两眼眼酸

    胡麻的那种蓝真是难以言喻,不亮丽,也不晦暗,一大片一大片由远而近地波动着,乡野是那么静寂,远山一片起伏。天上云朵,地上的胡麻花,叫蚂蚱的鸣叫远远近近提示着寂寞。我常常站在海样的胡麻地边觉得自己莫名其妙地激动和压抑,怎么也说不清。看到胡麻花我总想到男低音压抑的合唱,这是胡麻花给予我的感受。

    大片的金黄的向日葵则让人轻松愉快。

    一九八九年,我在江苏东辛那个地方的一堆腐朽的烂草堆上看到过那么美丽的一朵鸢尾花。蓝蓝的,花瓣像蝴蝶一样张着,像要飞起来。我一时间弄不清是它特意开给我看,还是我从几千里之遥的山西来此就是为了与它相会?

    一年四季,我喜欢春夏秋三季漫游四方。冬天是许多动物穴居冬眠的时候,我也遵循古谣语的“秋收冬藏”的精神,在冬季很少远足。冬季是我思维最活跃不安的时期,我常常在我的四层楼上的屋子里遥望覆雪的东山,总是不由自主地想到印度的古诗《蜡玛延那·玛哈帕拉达》:

    一见那耸立的山巅

    不禁就有出世之念

    人间的荣华情欲不再烦扰纯洁的心房

    雪山上新鲜寒冷的空气真是令人觉得十分愉快清朗!

    我漫游四方,是想要把离我最远的东西与我的心紧紧联合在一起,看那些距我遥远的人们怎么生活。黄河两岸的村庄是我愿去看的地方。一九八八年,我又一次沿着黄河走了近一个月,那是六月,春节时贴在村落门墙上的对联已经失掉了颜色,但有一张斗方上的字让我突然明白了什么是朴质:

    万物土中生

    人勤地献宝

    在黄河边的那个古老的小镇子上,我挤在人群里看戏的时候,连一句唱词都没听懂却为之感动了。河流、树木、土窑和湛蓝的天空,林立的庄稼和一张张的人脸还有台上古装的美人,我记忆中那里的小庙充满了浪漫色彩,小庙里供的尊神竟然是《西游记》中的主人公孙悟空先生。我还喜欢那里新鲜的黄瓜和西红柿,虽然一律落上了薄薄的黄土尘。

    在顺着黄河往南走的日子里,我在黄河西岸的坡上和几只山羊同时争着吃过树上紫黑色多汁的桑葚,把嘴唇都染黑了。山羊站起来,两只前蹄搭在苍老的桑树上。羊像人一样站立,我是那次才看到的。我就想,如果大地上没了草,所有的东西都长在树上,那么,羊一定会像人一样行走或舞蹈。

    我在山坡上背着简易的行囊,里边是一本袖珍地图册,两件砖灰色衬衣,几条短裤。我在中国最伟大的河流之一的黄河边行走,我在河曲那个地方第一次赤身裸体跳下黄河时,心里真是虔诚极了。河水从我身上脉脉流过,我觉得自己又被生育了一次。

    大地上的河流众多,但能让人觉得神圣的却只有那么几条。翻翻地图,东北的河流有着那么美丽的名字:松花江、鸭绿江、牡丹江、黑龙江。我多么想写一本河流与山川的书。当众多的人赞美壶口瀑布时,我觉得悲哀。我心中的黄河永远是禹门口处的浩浩荡荡,每一个巨大的漩涡,每一个壮观的涌流,都是那么慢慢而从容地流转。

    黄河上的船夫的沉静是惊人的。黄河上行船有时船尾在前、船头在后,有时船则横过来飘荡。无论船怎么行驶或在浪上颠簸,船上的那只小铁皮炉上熬着的小米稀粥都安详地滚沸着。这真是一种奇迹。在这个世界上,我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又是河流,又是木船,又是火,又是人体不停地扭动。那太阳晒过的结实的肉体赤裸着,每一划动船桨,身上的肌肉便做最美丽的伸张、收缩。从完美的指尖到结实的小臂到浑圆的肩膀到坚毅的胸肌,然后再传到柔软而有力的腹部背部,然后是美丽的大腿有力地屈起,然后又随着身子朝后仰而朝前蹬直,脚趾的用力蹬开与收缩在那一刹也显出一种力的美好。因为运动,那肌肉皮肤随着紧张而绷硬,闪出动人的光泽。如果世界上有美的话,首先应该是青春而壮健的躯体!

    我就那样只身坐船从螅蜊镇到了碛口,沿着我五年前的故道。那时我们是五个人,现在我只身一人。没有人在一起说话,思想便多了起来。我随身带着惠特曼的《草叶集》,还有从螅蜊镇麦场上拿来的一束麦芒整齐的麦子。

    那次顺河旅游,我明白了人是世界上一切一切的中心。麦子、胡麻、窑房、树林、木船、桑树、羊儿、石磨之间都毫无关联,穿结这一切的是人。没有那划船的船夫,河上便没了那万种风情;没有人,地球将“万古洪荒”!有了人,我们的四周变得美丽起来也百倍地丑恶起来。我在螅蜊镇的靠河的一间小客楼里的暗淡的灯光下听着千古不息的黄河流水声,心里十分清晰地想透了这一点。

    在黄河西岸,我特别留意不错过每一座小庙,哪怕比立柜还小的小庙龛我也要探头进去看看。许多的庙都坍塌陈旧了,但壁画上的竹叶、莲花、云气还婉转着几百年历史的柔曼,向人诉说着和平的宗教情绪。我看了一幅又一幅残破的壁画,突然醒悟了——不但是文学,包括整个艺术门类,古典主义所追寻的不是现实而是理想。

    我们今天追寻什么?

    当你站在壁立千仞的晋陕峡谷上看一脉黄河汤汤流淌,然后你再面对一块石头看两队蚊群纷争,你不妨据此考察一下自己的心理感受。

    我从一个小庙走到另一个小庙,我想知道的一个问题是,我们为什么不去研究一下宗教为什么会像磁铁一样在尘世中吸附了那么多生命的铁砂?我们的文学应该汲取什么从而使自己的作品成为全人类的宝藏?

    我永远忘不了我端坐在韩城北边的一个村落的一株孤独的大树下,时间是六月二十八日。我遥望远处起伏的群山,山上有一片片的淡绿和一片片的深绿,还有一片片裸呈的石头的颜色。群山上是层层的云彩,云层是越远越暗越黑,越离我近的越白,像巨大涌动的棉花山,我的耳际是从我背后徐徐而来的风。我就那么端坐着,泪水无端洒落不止。我周围没有一个人,再远处也没有一个人。没人知道我端坐树下苦思冥想,我也无法知道那重重叠叠的群山上的人们在做什么和想什么。在我端坐的同时世界上在发生着什么?我一刹那忽然很想拉拉陌生人的手,忽然想亲吻一个陌生人,不管他是男的还是女的。

    那天我离开了那株老树,我把一枚五分硬币深深地投入了老树的令人悲伤的三指宽的深深缝隙里作为永久的纪念。我不知多少年后人们才会发现那枚硬币,也许它将在树的缝隙中腐朽掉。那天,我走到很晚才找到了一户人家。那是间朝着北方的小房子,我想冬天来临的时候,这间小房怎么能受得了呼啸的北风?我推开那间小屋的门,屋主只有一个老人。那条炕也真小。我喝了水。老人问我吃了没,我说没吃。老人说也没什么吃的,说你吃不吃豆角,我说吃。老人就拿着瓢出去了,很快摘回了一瓢豆角。那一夜,我吃了有生以来最美的豆角,那么嫩,那么鲜美,白水煮熟加一点盐,放在那么大的一只笨碗里。我一根一根吃着豆角,忽然听到了外边的脚步声。我说有人来了,老人笑笑说是下雨了。我怎么听也是人的由远而近的脚步声,但我走出去却发现,真是在下雨!天亮后,我才发现我已经实实在在走进了一个村庄,这个村庄只有六户人家,这个村子叫“六铺头”。这是一个忘记了钥匙与岁月的小村。我一下子想起了山西最北端的另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村子十三边。

    我走遍了那六户人家的窑屋,我对每一个屋檐下的人说话的时候,他们都默然不语,纯朴地笑着,好像听懂了,好像永远也没听懂。这个村子有八位上了五十岁的老人,有七个九岁的孩子,十八头牛,二十三条狗,两头驴,还有猪、鸡、猫,当然还有更多的谷子、粟子、玉米和其他植物。有一个很肥胖的老女人,穿着像背心一样用红布做的衣服,两只硕大的奶子呈露着,她是村里岁数最大的长者。她坐在她自己的屋子外的一块古旧的碾石上跟我说话,笑着听我说话,好像听懂了,好像永远没有听懂,茫然的目光令我茫然。但她突然抬起手捂着脸哭起来,倾诉她的儿子已经四十一岁尚未婚娶的事实。我看到老女人耳上戴的一只古式石榴形翡翠耳坠。谁能想象她当年的青春与美丽?

    我远离了那个村子又回过头去看它,它畏缩在那个大山的缝隙里。他们和她们为什么不从那贫瘠的地方走下来?为什么?是什么把他们紧紧黏附在那里苦度岁月?

    人非树,为什么他们不奔走?

    他们对世事不闻不问,吃新鲜的粮食,饮不遭污染的水,摘鲜嫩的豆角为食,讲古老的故事,与想象中的神祇们用香火对话。我们又比他们优越在哪里?百般经营,用尽机巧而获得幸福,与自然质朴,艰苦度日有什么区别?

    唱着歌了此一生与哭泣了此一生又有何区别?在生命的尽头人与人有什么不同?有子女与无子女有什么不同?有性爱与无性爱有什么不同?知道天下大事与不知道天下大事有什么不同?相信神祗与不相信神祇有什么不同?

    每个人的生命无疑都是一段历程,但其中的区别是伟大的人对世界施加影响,普通的人与草木同腐。

    我背着猪皮行囊漫游四方,一路上我像检点财产一样检点自己的种种想法,我在漫游中发现了我性格中残酷的地方。比如说,我喜欢陵墓——荒凉的所在。

    茂陵,在猎猎的谷黍地的尽头隆起它孤寂的山包样的奇迹,一下子令我感动了。为什么感动,永远说不清。始皇陵倒不令我感动。因为不荒凉,上边长满了石榴树,结满了碗大的石榴。我在那上边买过一只小碗大的石榴,一只就重达一斤二两!我一粒一粒剥食它珠光宝气的籽粒,慢慢走下始皇陵,回头一顾,始皇陵太像是集市。我喜欢的荒凉与沉静又在哪里?乾陵也太热闹了一些,树木也太葱郁了一些,高大的岩石雕像下坐满了兜售布老虎五毒坎肩的女人,而茂陵却没这些。茂陵很荒凉,站在茂陵上可以看见四周小山般隆起的一座又一座墓。李夫人墓就在其侧。我为什么喜欢那一份儿荒凉?比如圆明园,那残破的石柱子高高地升向空中,那雕花的石头诉说过去的繁华,那衰草、那残石、那夕阳……一切都令我感动。当我看到用七彩灯照亮的圆明园残石的照片时,我深深为那些艺术领域庸俗之辈感到悲哀。我的故乡晋北大同的北面的方山上有北魏孝文帝的陵墓,其气势比茂陵还大,是把十几座山头削平,削去的部分石头分做五堆堆在了南边的山麓上,远远望去,那就是五个山头!五堆巨石让人想到当年花去的人工。那陵墓上圆下方高高隆起,离四十里远就可以望到!却是那么荒凉,那么没有人烟。

    繁华加透彻到底的荒凉等于什么?谁来回答?

    古墓犁为田

    古柏摧为薪

    这是谁的诗句?

    昼短苦夜长

    何不秉烛游

    这又是谁的诗句?

    陕西的那份儿苍苍茫茫的历史真让人领略不尽。历史深处透来的悲凉与惆怅是否能使人成熟或变得豁达?

    我在圆明园大水法的残石上坐着,看到了一条美丽的小蛇倏然没入石缝里,然后我开始剥食从路上买来的莲蓬。我想的一个问题是圆明园到底留给人们什么?

    古巴比伦更加辉煌的城池的倾颓、雅典娜神庙更辉煌的残破都说明了什么?

    一九九〇年我携妻女去了北戴河,那不再是一次寂寞的行动,但它无疑是我漫游四方的一部分。我奇怪大海并不使我幡然心动。

    海给我更多的是恐惧与未知。当我站在海岸上,看黑沉沉的大海里巨大的波浪像移动的山一样从海的深处慢慢移来,凸起凹下,最终激溅起最有气势的浪,我为什么不会感到彻骨的激动?我终于明白了,令我激动的永远是各种泥土和岩石。我喜欢探讨瓦砾和陶片,远山、土窑、石磨和一眼又一眼永远汲不尽的井。

    令我感动的永远是与人有关的事物。我喜欢在街市上看陌生的脸,男人的、女人的、年轻的、老年的。我喜欢夏天是因为夏天人们能更裸露自己,更少遮拦。我喜欢结实的胳膊的挥动、有力的五指的伸张、粗壮的大腿的跃起。我喜欢漂亮的面孔。年轻漂亮的面孔永远无疑是最美的图画,无论是姑娘的还是小伙子的。

    我的面前永远站立的将是人,我知道我漫游的结果都将归结到人。海里千奇百怪的鱼群不会令我惊叹。我知道珍珠是大海灿烂的产品之一,我想即使有鸵鸟蛋大的珍珠摆在我的面前我也不会激动。那大海里无数的珍珠与那六户人家孰轻孰重?

    我想世界上最大的奇迹应该是人自身。眼睛、耳朵、鼻子、头发、眉毛,眼睛的眨动、心脏的搏动、男性的侵略性的身体、女性的孕育万物的身体,这都是多么奇妙的设计。人身上有多少奇迹啊,指甲、指纹。人类自诩发现了这样的奇迹、那样的奇迹,但人类是否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身体乃是最大的奇迹?唾液、汗液、眼泪、乳液都是这奇迹的派生。有限的大脑装载了无限的世界,这不是奇迹吗?人应该深深地热爱自己,人比任何精密仪器都精密,比任何娇贵的东西都娇贵。人应该热爱自己。

    那次我与妻子和女儿从北戴河回来又去了承德,在承德的避暑山庄的蒙古包里住了四天。那里的住宿费贵得怕人,一夜一张床榻要一百五十元!外边的世界酷热难当,蒙古包里却清凉得有些过火,结果我感冒了。我带着女儿夜里拨开露水濡湿的草丛去捉蛐蛐,在金山寺的小桥上看了婀娜的荷花,在沧浪屿又看了与我分别五年后的睡莲,那一大丛睡莲的叶子长得十分旺,每一片莲叶都十分漂亮。后来我想带女儿去观莲所看荷花却终难如愿。观莲所的荷花是避暑山庄最美的荷花,荷花长得比人还高,从承德回来,我和女儿与妻子又去了梅兰芳故居、郭沫若故居、鲁迅故居、宋庆龄故居、茅盾故居,令我深深感动的是鲁迅先生的“老虎尾巴”。我这次去的时候发现,上次还在的枣树不见了,向馆员一打听,才知道是因为扩建工程给砍了,只剩下一株鲁迅先生手植的黄刺梅。那年我去老虎尾巴,还看见后院长着三株枝杈遒劲的枣树,我去枣树西边的厕所,发现有枣树的幼苗在厕所的地上钻了出来。为什么把枣树砍了呢?我觉得遗憾,深深的遗憾。

    梅兰芳先生的故居格局是三进,种着苹果树和柿子树,这叫作“事事平安”。郭沫若故居有着两大株海棠和两大丛比人都高的牡丹,牡丹南边是玉簪花,这叫作“玉堂富贵”。茅盾的院子普通极了。前院种着葡萄,守院的老人好像是从乡下来的,拿钥匙开门让我进去。我看了茅盾先生的工作间与卧室,还看了茅盾先生逝世之前所读的书。记得有一本线装翻开的《两当轩集》。我注意到了茅盾先生的那张铁栏床,床头上系着不少粗粗细细的绳子。那些绳子好像应该随手丢掉,先生却理了理系在了那里。我想先生是为了不浪费和方便,比如捆书,随手抽一根用就是了。那些长长短短、粗粗细细的绳头儿,要在别人早就扔掉了,先生却把它们系在床栏上。郭沫若的故居处处充满了堂皇的气势,大写字台上的各种小摆设让人觉得富有情趣而浪漫。有鸡蛋样大的透明的彩石球,还有一个好像应该是非洲的陶偶,是个女的,有很高的乳,叉着腿朝天躺着,手也伸着。我想那可能是非洲性崇拜的陶偶。这只是猜想。书桌很大,堆满了书籍,但这张书桌远没有他与夫人于力群写字的那张书案大。那张书案比乒乓球案还大!那间屋里的门墙高处悬着毛泽东手书的《西江月·井冈山》。

    梅兰芳先生的故居悬挂的三幅画真是非同小可。一幅是徐悲鸿先生为梅先生画的《天女散花图》,一幅是张大千画的《赏竹图》,一幅是白石老人的花卉。三幅画提示了当年这些艺术大师的交往与相互砥砺。茅盾先生的客厅里挂着的是一幅油画,很大的尺幅,上边画着跳舞的人,很有印象派的味道,不知出于何人之手。鲁迅先生的老虎尾巴却挂着大小如课本的一幅木刻。

    让我感到亲切的还是鲁迅先生的故居。我经赵女士的许可,轻轻走进了老虎尾巴。摸摸先生的桌子,摸摸先生的盆架。在先生的用木条凳支起的木板床上坐了坐。床很硬,用力下去,床板就颤起来。

    宋庆龄的故居对我没有多大的吸引力,我只记住了那屋子里历久不散的香气。我想可能是很高级的香水,年月久远,那香味已经完全渗透到家具里去了。我去的时候,宋庆龄先生已去世七年,七年的时光那香气还郁郁未散!令我忘不掉的还有那瓶酒。宋庆龄先生上大学时,她的母亲送她的一瓶酒,她一直没舍得喝,就那么珍存着,原封不动地珍存着,珍存了当年的芬芳与琥珀般的色泽。

    我坐在鲁迅先生老虎尾巴的床板上时,我不由得想,北京的冬季那么冷,先生在偌大的北窗之下怎么能不冷呢?

    我一直想以自己参观各种故居得来的印象写一篇大一点的散文,题目已经想好了,就叫《老宅》,但一直没有动笔去写。我总在想我该在这篇散文里写些什么?这么一想,写作的欲望就没了。写作太像是恋爱。恋爱是盲目的,火炽的,甚少考虑的,几乎完全是生命与生理的冲动。写作也如此。

    我去延安,看了绿色屏风般的凤凰山,然后去了毛泽东的故居。我留意到,毛泽东的故居一进门有几个台阶,要走上去。而相距非远的朱德的故居的门口也有那么几个台阶,却要走下去。这之间有何区别?地形差不多,但为什么一上一下呢?

    我常常爱想这些奇里古怪的问题,所以我的文章有琐屑的倾向,不能从大的方面给人以力量。别人在扭转乾坤,我则只能运石移土。比如说,我在黄河边上见到了当年给毛主席过黄河摆过船的水手之一。他说在毛主席过黄河之前已经连着过了三天的人。时值春天,船达不到岸,任何人都只得蹚一段水上岸。而那天奇迹出现了,也没下雨,那天的船却突然靠到了岸上!这很令那些船夫吃惊,因为这是极少有的事情。过了好久,他们才知道那天坐船的是毛泽东。这故事有一种神秘感。我喜欢听这些故事的兴趣至今不衰。我为什么从没去想过毛泽东在延安都写了哪些文章?为什么却愿去知道他的这些琐屑的传闻?这包括他故居里的那把大铁皮壶。我隔窗看着壶就想象毛泽东怎样把壶朝前倾斜慢慢往缸子里注水。

    我明白我更关心更感兴趣的是人。我在鲁迅先生故居里想得更多的是鲁迅先生怎样在院子里种带刺的植物,怎样待客,怎样在雨天打着布伞去开门接收当天的信件,怎样抽烟,怎样呷茶,下雪的日子里鲁迅先生怎样在窗缝上糊纸条。

    对人本身的感兴趣在我来说根深蒂固。比如说我在著名的云冈石窟六窟佛本生浮雕前伫立,所想到的是释迦牟尼怎么出生,是剖腹产?手术为什么会开在肋下?现在的剖腹产是在什么部位开口?释迦牟尼的母亲无疑是剖腹产生下了释迦牟尼。一个星期后,他的母亲摩郁夫人离开人世,是否是手术后伤口感染得了败血症?

    我所想与别人有什么不同?这不同造就了什么?是否由于这一点,我的东西才没有哲学的高度?我为什么那么喜欢接近人,我放弃了家里的浴盆而去公共浴池,为什么?我真是喜欢看那健康的躯体在水花里辗转擦拭,伸臂弯腰,其中是否有更深的意味?我明白我永远不会遗世而独立。

    鹰、老虎、狮子、猞猁、豹子,在林莽里过着几乎是独立的生活,但我更愿自己是一群鸟中的一只。聂鲁达的一首诗里这样写道:

    一条影子的河流在奔腾

    一颗彗星

    由无数小心脏组成

    每当我看到成群数不清的小鸟在空中或高或低或旋转或升起地翻飞,我就想到这几句诗。我宁愿自己是那无数小心脏中的一颗!

    我漫游四方是为了什么?我喜欢漫游四方。

    为了看更多陌生的脸?接触更多陌生的手?愿和陌生的人在邂逅的小客店里说些陌生的话题?

    我四处漫游,看形形色色的人,始终不明白是该自自然然做个普通人,还是应该不自自然然做个精神上苦修的人。自然中人与理想的人格总是充满了水火样的冲突,要自然就不能成为圣徒,想成为圣徒就不能自然地活着。那么,我想庄子说得有理:

    泽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饮,不蕲畜乎樊中,神虽王,不善也。

    这句话让我明白了许多。一句话能给予人那么多,真是令人惊奇!庄子真是伟大的哲人。

    人的生活方式再过一千年也可能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白天万般奔走,到晚上单调如一地总要躺在床上。人在青年时期万般奔走漫游,到了老年总会静静地待在那里。人从自然中走来,又走向精神世界,从精神世界又走向何处?

    到了晚年,当我两足蹙蹙,那时我将急于离开的是什么?什么陌生的地方还能使我感动?到那时是否会发现无限广阔的乃是精神世界?到那时是否会发出无可奈何的浩叹:

    精神是个好地方!

    不!世界上不可能有什么东西比漫游四方更令人怦然心动!没有什么比漫游四方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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