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生活手记-乐器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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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乐器是有性格的,它静静地待在那里,什么也不是,一旦被人操纵着,它的性格就出来了。

    乐器和人一样也是有性格的,就像是人的嗓子,有的人嗓子可以唱得高一些,有的人嗓子却只能唱低音。什么样的嗓子唱什么样的歌是不能乱来的,这也有一种看不到的规律在里边,如果违反了这种规律,歌子就会唱得很不像话。

    中国的乐器很多,比如二胡,就是一种很悲剧性的乐器,所以瞎子阿炳才会用它来演奏内心的凄苦。想象一下,他一边拉着胡琴一边在江南细细的雨里慢慢走动,又是细细长长的巷子,巷子里的石板路面一块一块都给雨水打得一片湿亮。这应该是晚上,二胡着了雨的湿气就更没了悲剧性之外的那一点点亮丽。中国乐器大多都是悲剧性格,马头琴更是这样,而且往往是,拉马头琴的人还在那里调着琴弦,那悲剧的味道就出来了。它是一种骨子里哀伤的乐器。草原的晚上是一无遮拦的空旷,你站到蒙古包的外边去,天和地都是平面的。没有树也没有山,什么都没有。忽然,马头琴就那么浑厚地响起来了,拉的是什么?是《嘎达梅林》。那样哀怨,那样悲伤,那远方飞来的小鸿雁真是令人柔肠百转。听马头琴演奏这支曲子的时候,你最好喝一些烈酒,但是不能太醉,也不能一点也不醉,这时候你也许会被马头琴感动得流泪,那是一种极好的体验。二胡和马头琴相比,还有那么一点点亮丽在里边,马头琴即使演奏那些调侃一些的曲子,如蒙古民歌,还是不脱悲剧的味道。这悲剧的味道让人产生强烈的及时行乐的欲望,这倒合乎常理,越悲伤的人越想去行乐。

    中国的乐器里边,琵琶是比较没性格的,它有些像是钢琴,没太明显的性格因素,却能演奏各路曲子,欢快的它来得了,悲伤的它也可以来。这就让它显出一种大度,就像是一个大气派的演员,什么他都能演。古筝也是这样的,古筝一旦演奏起来,便不是一条小溪样弯弯曲曲地流淌,而是从天边铺排而来的无边风雨,里边还可以夹杂着闪电和雷,可以很迫人地把你推到一个抽象的角落里让你去做具象的想象。《十面埋伏》这支曲子里就有马在不停地奔跑,雨也在曲子里下着,云在曲子里黑着,火在曲子里惨淡地红着。而古琴和箫却是极孤独而不合群的避世者,别的乐曲是声,而箫和古琴却是韵,需要更大的耐心去领略,需要想象的合作,不是铺排得很满,而是残缺的,像马远的山水,再好,只是那么一个角落,树也是一枝两枝地吝啬在那里半死不活,需要读它的人用想象和它进行一种合作。箫的性格其实也是悲剧性的,是一种精神境界里边的凄苦,而二胡却更现实一些,所以二胡还能演奏《旱天雷》和《瘦马摇铃》这样的曲子。箫却要以惨淡的江天做背景,天色是将明未明的那种冷到人心上的深蓝,冷冷的,还有几粒残星在天上。雁呢,已经在天上起程了,飞向它们永远的南国,飞得很慢,这就是箫的背景,红红的满江红的芙蓉花是和它不协调的。箫和笛大不一样,笛是亮丽,“芦花深处泊孤舟,笛在月明楼”,这一声笛是何等亮丽,也是这一声笛,月色才显得更加皎洁,诗的意境才不至于太凄清。笛是乡村的,箫却是书生化了的,这是不同的角色,根本的不同。想象不出来一个牧童坐在牛背上吹箫,笛的悲剧性是要在一定的背景下才能表现出来的。比如《红楼梦》中凹晶馆中赏月时那冷不丁突然响起的一声笛,直让人心惊胆跳,像见了鬼,又好像一个平时很温和的人一下子暴跳起来发了脾气,猛厉、没由来、让人防不住,几乎是绝望了的意思,一声就够了,这时候也只有笛才能压得住那种强作欢乐却已悲从中来的场面。如果让箫出场,会压不住那种气氛,那气氛太大、太沉、太暗,只有笛才压得住。

    中国的乐器里,唢呐是一种极奇怪的乐器,一会儿高兴一会儿悲伤地在那里演奏着,让人完全捉摸不定。中国的红白事的场面都离不开唢呐的惊惊乍乍。你觉得这种乐器的性格变得太快,太无常,喜欢与不喜欢它全要看是什么场面,是场面决定它的位置,而不是由它决定场面。有一支湖南的名曲是《鹧鸪飞》,是用梆笛吹奏的,梆笛里有几分哑哑的音乐给人一种疲惫的美感享受,颓唐的、疲惫的、无奈的美真是具有一种让人松弛到骨的魅力。唢呐吹奏的《鹧鸪飞》则完全是没了韵味的,没那种清韵,是世俗的热闹。唢呐的性格是直爽,直爽到有些咋呼,一惊一吓的,让人防不住的;或者就拉长了,像是一条线,你看着它要断了,却分明没断,你想象不到吹唢呐的人是去什么地方找的这么个口气。和唢呐相反的有笙,唐代的故事“吹笙引凤”,首先那凤是因为笙之动听才会飞来,笙是以韵取胜的乐器,笙的声音得两个字:清冷。这“清冷”二字似乎不大好领略,不亮丽,不喑哑,有箫的味道在里边,但又远不是箫,很不好说。唐后主的“船上管弦江面绿,满城飞絮混清尘,忙煞看花人”。那管弦中的管想必就是一阵阵的笙歌,只有笙,才会一下子布满江面,如是笛,就太亮了,直线似的在江面上飞起,就不对路了。

    中国的乐器里,最亮丽的莫过于京胡,京胡是没性格的演员,但它处处漂亮,是一种戏曲中的装饰物。一个人在早晨的湖边独自拉京胡,你站在那里仔细听,就连一点点哀愁和喜悦都分析不到,它让你想到的只是一种经验的突然降临,忽然是妖精似的花旦出来了,忽然是悲切切的青衣掩面上场了。

    中国的乐器里是很少喜剧性的,雷琴好像是其中唯一的一种,可以学鸡叫,学马嘶,学各种的小鸟,《百鸟朝凤》这支曲子让雷琴演奏起来你真是会忘掉了乐器的存在。雷琴什么都可以学得来,就是没有自己的本声本韵。雷琴就是这么一种乐器,但它可以算是喜剧性的,但它又根本无法和锣鼓相比。锣鼓其实也是一种难以确定性格的乐器,但它出现在喜庆的场面太多了,所以,锣鼓一响起来,人们就兴奋了,这是历史的潜移默化。它的性格就这样给糊里糊涂地定格了。

    中国的乐器里,最不可思议的是埙,它在你耳边吹响,你却会觉得很远,它在很远的地方吹动,你又会觉得它很近。这是一种以韵取胜的乐器,是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超然独行的性格。世上的事都和它好像没有一点点关系,它是在梦境里的音韵,眼前的东西一实际起来,一真切起来,埙的魅力便会马上消失了。

    音乐永远是一个人的,上百上千的人在一起听音乐,真不知道人们在那里听什么。乐器是有性格的,它静静地待在那里什么也不是,一旦被人操纵着,它的性格就出来了,该是什么就是什么,往往是,到了后来不再是人操纵乐器,而是乐器操纵了人。

    二

    手风琴是什么时候传到中国的呢?好像是与传教士有那么一点点关系。我把这话对我的哥哥一说,我哥哥就笑我浅薄,说传教士唱圣歌是用脚踏风琴或管风琴。但中国的教堂里一般没有管风琴,大鼻子黄头发传教士大多都用脚踏风琴。演奏脚踏风琴,要运动项目一样地全身都投入,脚在那里踩,手在那里弹,嘴在那里唱,人必须端坐在那里,却要忙个不亦乐乎。我的音乐老师,名叫何宝芳,是个高个子,人长得很漂亮,她教我们音乐,总是一边弹着脚踏风琴,一边唱着哆咪,哆咪。因为总是在一遍遍地教学生唱哆咪,哆咪。她的嗓子就总是哑哑沙沙的,但我喜欢。我记着一次联欢,她站在台上,兰花样的两只手交握在胸前,穿着紫丝绒的漂亮旗袍,那天她唱的是一首《我家来了个胖嫂嫂》。那时候人们的生活还很困难,富足的标准就是胖,当时有一种烟,牌子是“大婴孩”,就是一个胖娃娃在那里爬着。那个年代是瘦人的天下,人人都很瘦,吃粮要供应,吃菜也要供应,食油一个月每人四两也要供应。想要胖,没那么容易。就像现在的人想尽了法子想让自己瘦却也没那么容易。

    就是我的这位何老师,后来上音乐课改用了手风琴教我们,这样就省力得多,起码在我们看来。说到手风琴,我就很想念我的这位何老师,我知道她现在闲居在北京,已经退了休。她拉手风琴的时候,脸侧着,嘴会时时跟着曲子一下一下动,好像是为她的手使劲,但丝毫不影响她的漂亮风度。手风琴像什么?好像是不太像乐器,倒像是一种机器。我们熟悉的乐器总是有两根弦子在那里给紧紧绷着,被马尾的弓子摩擦着尖锐地响,或者是笛箫,用指头把出气的小筒堵了或放开就呜呜地发音。我们熟悉这样的乐器,植物和动物的结合体,竹子、马尾和大花的蟒皮。而手风琴呢,简直就是机器,好像它就是欧洲工业革命时期产物的代表。有风箱,拉开,合住,再拉开,再合住。黑色的小圆钮键子和一排一排黑白相间的长键子上边跳跃的是演奏者白白的灵活的手指。手风琴演奏的音乐总像是有一个乐队在那里合力协作着,声音亦是复合的,所以,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手风琴特别被看重,有了手风琴就等于有了乐队,一个人在那里拉,大家在那里唱。歌曲总是轰轰烈烈的那种——《我们工人有力量!》《团结就是力量!》,节奏一律明快有力。不知怎么,手风琴总让我想起苏联文学,无论是什么曲子,只要让手风琴一演奏出来,我就会想到开遍山野的梨花和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苏联姑娘喀秋莎,或者会想到屠格涅夫,想到《静静的顿河》或者是《白净草原》和《父与子》。这很奇怪,为什么呢?像梦一样说不清。手风琴其实是时代感很强的乐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是手风琴的天下。公园里的露天舞会根本就离不开它,想想当年夜公园的舞会,其实亦有一种小市民纸醉金迷的味道。首先是一串串五颜六色的小灯泡像蜘蛛网一样在夜色里亮开,周围又是黑乎乎交叉的树影,再加上夜公园特有的花草气息,更让人忘不了的是晚香玉腻腻的香,主角是那成双成对起舞的年轻人,女的又总是双排扣列宁装,男的是蓝裤子加上白衬衣,白衬衣一律规规矩矩掖在裤子里。音乐是苏联舞曲,欢快的,手风琴特有的,震响着其他乐器永远无法演奏出的那种热烈的小家子气的共鸣。手风琴是什么?简直就是一个乐队,拉手风琴的乐手的脑子真是和一般人有小小的不同,首先是左手和右手能分得开,左手按这边的键子,右手按那边的键子。苏联的那种小手风琴,小极了,给人演奏着而且演奏它的人要一蹲一蹲地跳舞,蹲下去,跳起来,蹲下去,跳起来,青春洋溢得不能再洋溢!腿和腰上都像是安上了进口弹簧。在中国,那种小手风琴很少见,在台上演奏着的都是大手风琴,最好的是国产“鹦鹉”牌手风琴和意大利的“象”牌手风琴,七排簧一百二十贝期斯,猛地把风箱一拉开,好像是有那么一点点大乐队的气派,而又是外国的气派。多少年来,无法改变的印象就是只要手风琴一拉响,就让人多少有点伤感,有点惆怅,有点遥远,远远出现在想象中的赤松林一定是西施金笔下的松林,还有雪和雪橇,也一定是列维坦的画面。再近点,如近到我们中国,亦会是克拉玛依沙漠深处的油田,黑色的石油喷得到处都是,那石油最好喷得比美国和英国还高,那时候人们的心情竟像是赛跑,是一定要超过英国和美国才行,还照例会有一面面的红旗在风里猎猎地张扬着。手风琴令人怀旧,实在是因为它的时代感来得太强烈。过了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手风琴简直就从舞台上退休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的奢华的生活作风让人们摒弃了这简单的乐器,人们欣赏交响乐的气派,音乐而有“金碧辉煌”的气派,非交响乐办不到。首先是台上那一大片的乐队就让人兴奋得像是喝了酒,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长号、圆号、拉管、钢琴,竖琴。各种的乐器令人目眩神移,再加上灯光和亮亮的金属指挥棒。人们不再理会手风琴,手风琴退休了,人们到这时才明白原来它竟是一种快餐样的乐器,是无产阶级的乐器,是群众的乐器,古典的交响乐会用到它吗?不会。它只配出现在街头上和群众聚会上。出现在苏联革命的电影里。手风琴被尘封了,但更加令人怀念了。

    在中国,起码有两种乐器是具有强烈的时代感。一是手风琴,二是吉他。吉他出现在我们家里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我的哥哥一时还叫不出它的名字,试探地叫它“六弦琴”,结果是叫对了。那是一把华贵的吉他,调弦的旋钮上装饰着珠光闪闪的贝壳,还有别处,也镶着珠光闪闪的贝壳,富丽得不着边际。吉他其实是青春浪漫的乐器,夜晚的街头,“铮铮铮铮”地在那里响着,一如月光下的流水,不汹涌,微微有点涟漪,涟漪上还有点点的月光。吉他就是这样,吉他永远是青春期的温情脉脉,不会暴风骤雨,亦不会电闪雷鸣,但一定是包含了青春期的暴风骤雨和闪电雷鸣。那六条弦上的情绪是要点点滴滴都倾诉到情人的心里去,要美丽的花朵在情人心里生根发芽。我十八岁那年,用自己挣来的工资去买了一把吉他,却是小号儿的,弦间的距离太小,总是弹这根弦就会碰到那根弦。我用这把小号的吉他在出了院子临街的粮店边学会了许多歌,都是外国歌曲。总忘不掉的是《剪羊毛》这首澳大利亚民歌。这首歌的旋律是一种有板有眼的倾诉,不太热烈,倒像是有些疲倦了,是劳动过后的疲倦,激情没有了,只剩下倾诉的欲望。想象中的那个年轻吉他手,穿着粗布白衬衫,靠着金黄的草垛,草垛后边的天空高远湛蓝的无边无际。这首歌的旋律我还记着,歌词却大部忘掉了,只记着“只要我们大家齐努力,幸福的日子一定来到,来到”。

    吉他这种乐器,其实是个人主义的,有点像中国的古琴。是要一个人穿着磨损的牛仔裤,戴着呢子的牛仔帽,坐在老木头牛栏上弹出他的惆怅和伤感,远处应该是无际的草原,再远处或许会有一抹青山。应该是这样的情调。吉他的音响,好像是,有那么一点点像手风琴,弹起和弦来是那么个意思:“铮铮铮铮,铮铮铮铮”,快速的,是金属在那里喋喋不休地发言,手风琴的簧是金属的,吉他的弦是金属的,这两种乐器都是靠金属发音,又都是群众性的,适宜出现在街头。无论手风琴的故里是什么地方,我个人都认定它的籍贯是苏联。而吉他呢,说来好笑,因为我用它来弹唱《剪羊毛》,所以,我想起吉他就想到澳大利亚。《剪羊毛》是澳大利亚的民歌吗?好像是,也只有澳大利亚才会有那么多的羊毛等着人来剪,也只有澳大利亚才能让人到处听到那“剪羊毛的剪子‘咔嚓’响”。

    手风琴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六十年代、七十年代的乐器。而吉他应该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八十年代、九十年代直至现在都被青年人喜欢着的乐器。手风琴到现在也没有灭绝也不可能灭绝,但人们对它的热情毕竟无法与当年相比。吉他终于从民间走向了舞台,吉他亦是一种快餐乐器,只是普通的吉他现在都换了电吉他,所以,民间的那一点点情绪才被猛地扩张了。一个人在台子上弹唱,上千的青年在台下跟着激动呼号左右摇摆。而那演唱者的手里却始终只是一把吉他。

    乐器也是有成分的,就像人,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人人都得有个成分,不是地主,便是贫农。如果给乐器划分一下成分,手风琴和吉他一定是平民的出身。而钢琴和小提琴还有中国的洞箫和古琴却不能给它划分到平民里边去。不过手风琴和吉他也不好划分成分,因为它们是外国籍的乐器,我们中国人是向来不给外国人划分成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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