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寂寞-哈士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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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小禾

    《大连晚报》发稿记者,中央电视台大型纪录片《为时代放歌》、《嗨!太极》撰稿及制片,2011年深圳第26届深圳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注册记者。

    五点半、六点、六点十分……

    我拖着行李冲上下班高峰的地铁,飞奔向首都机场。现在的机场堪比火车站的候车室,不再满眼都是西装革履,抹着油头,拎着皮包的人。拥挤、繁杂……我想昭告天下我的出行,我想敲锣打鼓地宣布我要一个人私奔,其实我不过是想让那个被我称作“哈士奇先生”的人知道,我即将在三个小时之后落地昆明。矫情的女人总是这样,微博、人人、微信,我们宣告着下站的停留,只为让心中那个放不下的男人看到,期待着他能与自己同行,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他会故意与自己相遇,然后上演一部旧情复燃的爱情戏。

    其实,那些走了的人,是真的走了,他们不会关心你的下一站,不会耗费丝毫精力打探你的消息,我们留下的那些想让他们找到自己的蛛丝马迹,不过是给上门盗窃的小偷留下了踪迹。

    已与哈士奇先生分手六个月零十天。

    去年的四月历历在目,仿佛一直在等,在等去年的故事慢慢发芽,仿佛是在冬季把记忆的种子埋在了泥土里,等待今年的春天长出同样的画面。可是四月芳菲尽,去年夏天,只剩下行李箱中连衣裙的味道。带着奶茶污渍的裙子,还和着小黑裙润肤露的香味。

    哈士奇先生是我的前男友,之所以叫哈士奇是因为我一做错事情他就会皱起眉头,眼睛炯炯有神地看着我,数落我一番,看我眼泪要出来的时候,他又吐舌头哄我开心,总之,他就像一只哈士奇。他就是这样一个我穿着长裙,他在一旁伴唱《最炫民族风》的人;他就是这样一个吵架后我要负气离开,他却把我抱得生疼的人。他是个英语专业的IT男,学习成绩供我仰视,看过很多书,又搞着IT的工作,我总觉得文理兼具的男生最有魅力。对了,他还喜欢踢足球,我喜欢坐在操场边看他踢球。但是他把我放一边儿,只顾玩足球游戏的时候我就会生气。曾经我为了和他的游戏争宠,试图半夜收拾好放在他家里的行李离家出走,他无奈地把我牵回家,我就窝在他的怀里窃喜。他喜欢出去玩,喜欢住各种青年旅社,喜欢和驴友搞暧昧,哈士奇别称是“撒手没”,其实他也是。

    就这样哈士奇没了。夜里我总喜欢蜷缩在角落,翻着和他的照片,寂寞,又不寂寞。

    飞机晚点一个小时,这就意味着我抵达昆明要凌晨一点了。我下了飞机,拖着行李坐上了机场大巴,又换上了一辆出租车,抵达了一家叫“倾城”的国际青年旅社。和我一起到这里的还有两个貌似是哈萨克斯坦的情侣,身上的香味直接冲上了我的额头,女孩的鼻子上有个鼻钉,男孩牵着她的手办理入住手续。一路花花草草的小景让我明白了为什么哈士奇先生这么喜欢住青年旅社,花藤盘着廊柱生长,二层摆满了书,有沙发、有桌球、有弹着吉他的少年。我找到了我的屋子,房间很小,但是很干净、很精致。

    我打算去临沧,去看看山里的孩子们,去看看支教的朋友。快到哈士奇先生的生日了,我想让孩子们给他录一首《生日快乐歌》,我带着这美好的幻想睡了。梦里,他和我和好了。

    长途汽车客运站里嘈杂得似乎要震破我的耳膜,我拖着箱子看着电子屏幕,大理、丽江、腾冲、香格里拉、临沧……我到底应该去哪儿,如果哈士奇先生在就好了。他去哪,我去哪。

    时逢清明节,返乡的人很多,按照计划买了张到临沧的票。可是想想,孩子们都放假了,熬过8个小时的车程又见不到孩子们,于是退了票,转而去了大理。连绵的山脉,偶尔聚集在山窝窝里的白族村落,层层盘上的梯田,让我不眨眼地、贪婪地看着窗外“原始风味”的炊烟。大巴颠簸着,我睡了醒,醒了睡。一路上,有足够的时间想过去,想未来,想丢掉的,想留下的,想着想着笑了,笑着笑着又泪流满面。云南的阳光穿过近乎透明的云层,直直地照在脸上,瞬间蒸发掉面部的水分。忽而想到上次一个人在香港溜达,大城市的冷漠,让我每天都不敢放下防备,而云南,仅仅是空气中的花香,就足以让我安然地游走在这片质朴的土地上。

    云南四季如春,说实话,我并不喜欢这样没有棱角的气候,反倒喜欢季季分明的城市。四季分明,我可以踏着季节的足迹追寻记忆,可以忆起夏季的绿茵,秋季的落叶,冬季的寒风,春季的玉兰花。北京,开始飘柳絮了,操场上玉兰花开得晚了些,却好不热烈。

    和哈士奇先生在一起的夏天,阳光是明媚的,温柔而不热辣。我常挽着他的胳膊在他身边一蹦一跳地走,看到路边有个什么新鲜的小景儿总是说个不停,像上了发条的说话机器,吧嗒吧嗒说个没完。哈士奇先生总是皱着眉头,冷不丁地冒出一句“不要说话”,我就赶紧把嘴巴闭上认真走路,随后哈士奇先生总是会露出胜利的奸笑,偶尔亲一下我的脸颊。从那以后,我便喜欢上了“不要说话”这个游戏。哈士奇先生在即将入冬的时候离开北京了,我总是裹着两层羽绒服,坐在他住过的粉色的住宅楼下,怔怔地数到第六层沿街的窗户。屋子里是黄色的灯光,窗台上放着一盆我送给他的茉莉花,其实那盆茉莉花只活了一周,因为哈士奇先生从来都没给它浇过水。看着看着,黄色的灯灭了,我的眼睛开始模糊,看到脖子僵硬、变酸,看到天空变白。这是我关于冬天的记忆,北京的冬天,干冷干冷。

    在国际青年旅舍,大多是国外的青年背包客。上至七旬下至婴孩的一家外国人来到云南,山茶花下,品茶聊天。最浪漫的莫过于在途中遇到的两辆印着德国国旗和美国国旗的房车了,开车的男人头发已有些许斑白,女人的眼角也爬满了皱纹,车里飘出很有民族特色的曲子。看着他们的车子渐行渐远,我很羡慕,坦白说,我希望在年过半百的时候,一双已长了老年斑和皱纹的手,可以牵着我远渡他乡,来一次丝毫不减年轻时期的浪漫旅行。如今,我只希望在三十岁的时候可以自己开着吉普车,由东部进藏。给自己一次旅行的约定,往往更真实,更有安全感。不必期许他人的时间,他人的怜爱,带着戈壁的飞沙走石,弹落风尘,虔诚长跪,向老天期许一份安定平和。

    有的地方适合一个人走,有个地方适合两人相伴,有的地方需要一群人喧嚣。而云南,适合一个人。暂且忽略大理、丽江等地方的商业化,单讲下关的风,上关的花,苍山的雪,洱海的月,这些上苍赋予的最本质的山山水水足以让你放下心中的万千思绪,和生命本质的淳朴来一场纯净的邂逅。

    在那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但是没有人会说起,大家的脸上都是云淡风轻的笑容,陌生人之间相互信任地同行。

    直到有一天,洱海边的旅舍来了一个女孩,她一进门就很乖的样子,浙江女孩天生的娇娇嗲嗲惹人怜的形象。大家寒暄一下便准备入睡,可是这个小丫头开口便说自己失恋了,心情不好,曾经自杀过。我们屋子里其他三个女生都笑了,大家说没关系的,都会过去的。这个女孩却一直在说,想跟我们倾诉心事。她很依赖人,此次来云南也是找了两个人陪着她。忽而想,她也是幸福的,至少还有两个人可以放下一切来陪她。我们安慰着她,她依旧在寻找着可以挽回男朋友的方法。1984年生,已订婚,男友却背叛她爱上别人。安慰别人,我们都振振有词,其实再多的语言都显得多余,有些东西只能靠自己坚强。一日旅途的疲乏已经让我听不下她的喋喋不休,而且我更怕的是她把痛苦传染给我,所以我在心底建起一座堡垒,以免被这种负面情绪侵袭。我安慰她说,每个人都有故事,或欢乐,或悲伤,但是那些过去的东西,留在心底就好,你要学会好好活着,既然自杀没死,就好好活着吧,别让家人朋友担心。

    我明白,对于一个素不相识的姑娘,我说的话有些狠毒。说完之后,我甚至在默默地想,说话像个恶婆婆一样狠毒,我会不会遭报应啊。但是,确实是这样,既然自杀未遂,就要努力活下去。一个青岛女孩问我:“你也有故事吧?”我说我没有,她说我一定有,我只是笑,她也笑。我依旧相信每个人的善良,如我面前明媚的她。望着天花板在心底默默地祝福这个微胖但是笑起来很灿烂的女孩有着如她的笑容般温暖的生活。

    沙溪,据说这个古镇适合发呆游走。三个小时的颠簸让我疲倦不堪,而且连日的长途汽车让我全身有些浮肿。窗外是什么那么耀眼,一大片油菜花!原来不用去婺源,就能在沙溪见到久违的油菜花。我踏着乡间带着潮气的泥土,一步步走入花海。远处是绵延的山脉,白色的村落,牧牛的乡亲,拉着干草的老马……就这样贪婪地坐在花田里拍日落,肚子饿了才不舍地走回旅舍。

    旅舍是村民自家的,我问阿姨要了一碗西红柿鸡蛋面条。这时,几个顽皮的男孩来找阿姨的儿子玩,他们看着我吃面,边看边笑,相互打闹。阿姨热情地问着我面条是否可口,我说很好吃。孩子们被阿姨赶回家睡觉去了,我也去了二楼的房间。躺在木质的床上,窗外是潺潺的流水,时不时会有几声鸟鸣,如此惬意的感觉让我觉得有些恍惚,是睡着了还是醒着。

    半梦半醒间,我似乎又看到了手术台上的无影灯,一些冰凉的器械在我的小腹进进出出,我掐着护士的手,我喊着疼,我疼到睁开了眼睛,原来是床头的读书灯没有关。抹抹脸上的眼泪,关上灯。如果那一刻哈士奇先生在我身边,是否疼痛会小一些,是否这些画面不会再出现在我的梦里,是否此刻的我会原谅他。算了,其实把一个人揉进了自己的骨头里,恨,不过是折磨自己。如此良辰,还是好好睡吧。

    沙溪,因为一场噩梦,不愿再停留。去洱海吧。就这样,我遇见了Truels。丹麦工程师,28岁,大男孩一样,笑得很纯净。他每次想帮我拎行李,我都会拒绝,他说我是个不愿麻烦别人的人。我笑了,我说我足够强壮。一路有他相伴,嘻嘻哈哈。

    去年,当我决心在北京这个陌生的城市里生存下去时,没有优厚的工资,没有耀眼的学历,租房子,换工作,妥协于现实,一步又一步。那时,好想可以依靠一个人。可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和艰辛,如果成为别人的包袱和麻烦,别人会像扔掉垃圾一样躲开你,避之不及。所以我总在疼和累的时候,自己抱抱自己,学会一个人。记得那天在地铁里,我说我好想家,哈士奇先生默默地说了一句:“你回家吧,北京不适合你,你混不下去的。”当时,泪水默默爬出眼眶,地铁到站了,我跑了出去。哈士奇先生追上我,拽着我的胳膊说:“你不要为了我留在北京,我不会感动的,你走吧。”那时我不停地跑,好像奔跑的速度能超过声波的速度,那些话可以被我抛到脑后,可以当做没有听到。我也好想他可以追上我,拦下我,抱着我。可是没有。

    和Truels在机场分别,他手足无措地看着我,一路很开朗的他,忽然很严肃认真地叮嘱我好好学英语,一定会通过考试的。还记得那晚在洱海边,他拿着Google 地图比画着伦敦和丹麦的距离,满天繁星,和他的故事如洱海一样纯净,比云南的夜晚温暖。旅途中的人,分别了,不会再见,不拖沓的结束,悲伤便不会被燃起。

    旅行,是个慢慢把心头的灰尘抖落再慢慢点缀上星光的过程。满载一捧星光,返回那些冰冷的高阁楼宇,是否蜷缩在地下室也可俯瞰一城的浮华?

    早上闹钟响起,刷牙洗脸,翻箱倒柜找出一套看似很职业的外衣,然后把自己放进壳里,拎起挎包飞奔向地铁站。嘴里咬着鸡蛋灌饼,过了地铁的安检,刷卡嘀的一声,好像是要把一个正在呓语的人叫醒。可是,我只想装睡,请不要叫醒我,我害怕。

    生活不能一直游荡,总有一天要鼓起勇气去面对。坐在办公桌前我老是走神,怔怔地望着电脑,电脑屏幕因为长时间不动而转为待机。屏幕变黑,映出自己的脸。左手边的加湿器喷出一阵阵湿雾,我看着自己的脸在电脑屏幕上时现时隐。眉毛像爸爸,眼睛像妈妈,这张脸不大不小,不算漂亮也不算很丑,没有呼扇的大眼睛,没有高挺的鼻梁,嘴不算精致,中庸的长相常常成为别人口中谁家的亲戚或是谁的前女友。

    眼前的湿雾好像干冰机,不断地冒着烟,我记得第二次和哈士奇先生见面时,我们看的是《志明与春娇》。看到干冰在马桶里冒着烟,我想到了我那些短命的爱情,那时我哭光了整整一包面巾纸。哈士奇先生在裤子上擦擦自己手心的汗,握住了我的手。那是我们第一次牵手,哈士奇先生的手总是爱出汗,但是身为处女座、有点洁癖的我却对他手心的汗情有独钟。他的下一个女人是否知道他爱吃辣,是否知道他一直想去看海,是否知道夏天他的脚会很臭,是否知道他的球服是11号,是否知道他只喝饮料不喝矿泉水?也许很快就会知道吧。

    天气渐渐暖了,对哈士奇先生的记忆从夏天到冬天,想念和等待从冬天到了夏天。早上八点半,准时挤进了如沙丁鱼罐头一样的地铁中。夏天挤地铁就像摸彩票一样,挨着一个洗过澡的人就像花了五块钱中了五十块一样惊喜。但是遇到有那种胳膊一抬,腋下的T恤让汗浸得又酸又黄的,那就只能翻着白眼、仰头呼吸了,那种感觉和夏季鱼缸里快缺氧窒息的鱼无异。有时车上冷气开得很足,夏天穿着裙子,每个骨缝都透着凉意,但面前的大叔后背却已湿了一片,偶尔挤到他的胳膊,黏黏的一层汗。

    地铁嗡嗡地行驶着,耳膜被刺耳的声音灌得很胀,一站又一站,上一批人,下一批人,操着京腔的多为一早起来买菜或者相约取劳保金的大妈。这时候我总想起我的老爸老妈,他们是不是也买完菜了,今儿个他们买的什么,会不会又为了攒钱随便凑合一顿,还是老爸乐呵呵地又拎了一条活蹦乱跳的鱼或者一只油亮亮的烤鸭回家。每逢夏天,老爸胖胖的总爱出汗,喜欢光着上半身,一条毛巾搭在脖子上,下面穿个大裤衩,在厨房里给我和我妈做好吃的。夏天的厨房总是有很重的油烟和烤人的大太阳,老爸的汗豆粒般地往下掉,后背沿着脊椎骨的窝儿汇成了一股小水流,老爸总是抓起脖子上的毛巾擦擦汗。老妈一般喜欢坐在小板凳上择豆角,旁边放着吃了一半的桃子,和老爸说着七大姑八大姨的家常事,最后总用一句“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来收尾,还总觉得自己特有哲理。家,总是咚咚的切菜声和蔬菜下锅的嗞嗞声,比地铁的声音好听多了。

    每天下班后,我都盘腿坐在小区的长椅上,闻着各家飘出的炒菜的味道。今天二楼炖豆角,前天他家做的是排骨,三楼大妈又开始遛狗了,左边拐角那家的孩子哭了……天渐渐黑了,我咬了一口手里已经凉了的煎饼果子,享受着这个城市中难觅的宁静。赶上北京难得没有雾霾的时候,晚上可以看到星星,北斗七星挂在天上,小野猫在脚边乖乖地趴着,时不时斜着眼睛看看我,又眯了起来。这样的夜晚,没有哈士奇先生,有它做伴儿也是好的。

    一个人的周末一定要睡到下午,哈士奇先生也喜欢睡懒觉,那时候我总是在他的怀里醒来,阳光照在他黝黑的脸上,他的睫毛长长翘翘的连女生都羡慕不已。另外,哈士奇先生的邋遢从他耳朵里的耳屎就可以看出来,我总是拿一根棉签,忍着恶心给他挖耳朵,看着他熟睡的样子,我一边给他挖耳朵一边小声嘲笑他。一只耳朵挖完了,他就睁开眼睛看着我笑,然后翻个身,躺在我的腿上,让我再给他挖另一只。我拿枕头扔向他,原来这个家伙又在装睡让我挖耳朵。阳光照进屋子里,枕头拍打出的小灰尘在阳光的照射下像音符一样在空气里跳动。一字一字地敲在电脑上,哈士奇先生的模样又一笔一笔重现在心上。

    已是中午十二点,饥饿难耐,只得起身找些吃的。我没有储备粮食的习惯,甚至连一包薯条都找不到。夏天的厨房就是顶级的火龙浴,热得喘不上气,还是不做饭了吧,出门挥霍一下。在北京漂着的这一年,我学会了做饭。我记得人生第一次拿起炒勺是给哈士奇先生做大酱汤。我的家乡与朝鲜有一江之隔,朝鲜风味的餐馆到处都是。到了北京总觉得味道不正宗,干脆查菜谱自己下厨。我做出的味道,相对而言已经很不错了,但是哈士奇先生只喝了一碗,要是他能喝两碗就好了。记得我们两个去天津,出租车司机是地道的天津人,操着一口倍儿纯的麻花味儿天津话跟我们侃大山。司机师傅说我长得像韩国人,哈士奇笑到肚子痛,从此我便成了他的“韩国夫人”。每逢给我介绍他的新朋友,他都会一本正经地说我是韩国人,我更是配合地用看韩剧的功底来几句韩国话,顿时让他的朋友们羡慕不已。一看计谋成功,我标志性的东北姑娘的大笑就暴露出来了,结果被朋友们看出了破绽。

    我们都喜欢沉浸在这般美好的回忆中,心里堆满了糖果,可是只有在思念决堤时才发现,这些糖果只有表面的一层外衣是甜的,里面是每个女孩在爱上一个男孩以后都会尝到的苦涩。每个人心中都有个刺青爱人,伸手抓不到,深夜抱紧自己时才会触碰到他刻在自己心里的名字。纵然有了新欢,在某天切菜切到手指的时候,新的恋人关切地给你包扎伤口,而只有自己知道那些恍然若失是因为心里那个名字又带着自己的思绪飞奔回了过去。

    又是一晚加班。趴在公交车的车窗上,看着夜幕下的京城。整日的喧嚣落幕,街灯迷离,暖风吹起头发,林立的高楼仍然灯火通明,但玻璃墙体上却少了烈日折射下咄咄逼人的光芒。城市的灯光忽然变得柔软了,等着无家可归的人和疲惫的躯体嵌入这片充满诱惑、迷茫而坚定的土地。

    在小区门口下车了,走进几平方米大的出租房,打开吱吱呀呀的风扇,生存远比生活真实得多。繁华的大城市,永远在悲伤的角落聚集着孤独的寂静。房间里静止的空气足以把一切生机吞噬,把新买的向阳花插进花瓶,向空气中挥舞两下拳头,将这冷漠的空气击碎。不管怎样,总要绽放出绚烂,即便颓靡,也要以优雅的姿态谢幕。

    黎戈曾说:“很希望自己是一棵树,守望、向光、安然,敏感的神经末梢触着流云和微风,窃窃地欢喜。脚下踩着最卑贱的泥,很踏实,还有每一天都在隐秘成长。”

    耳机里放着黄婉婷翻唱许巍的《旅行》,在没有星星、灰蒙蒙的夜晚,闭上眼睛聆听,已经让我忘了是躺在出租房闭塞的空间,还是躺在青海湖边可以望着宝蓝色天空的草原。雨,再下大点,再下大点吧,这个城市需要一场瓢泼大雨,把烦恼都冲进下水道吧,留下紫禁城的飞檐上缓缓滴落的雨滴。那个男孩,你慢点奔跑,泥泞的土已经溅脏了笔挺的西裤,雨水是否也模糊了你回家乡的路。

    老娇,我在北京唯一可以折磨的人,也是唯一一个我不敢在她面前提哈士奇先生的人。哈士奇离开的那个初冬的午后,我抱着老娇哭了整整一晚,老娇哭着骂我是傻瓜。此后一旦提起哈士奇先生,老娇就摆出抡胳膊抽我的架势。周末的早晨,朦胧中一阵钥匙在锁眼里转动的声音,老娇用拇指和食指拎着我的衣角把我从床上拽起。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头发油腻,两眼无光,右脸颊上冒出了两颗青春痘。老娇打开淋浴喷头把我扔进卫生间里。“就给你半个小时,快点!”老娇咆哮的声音把我从睡意中叫醒。沐浴液抹在身上滑滑的,玫瑰花的味道,浴花在身上擦出泡泡,镜子里是一具女人的酮体。这个女人是我,可是我为什么要把自己搞成这副糟糕的模样?我想下班之后有个人等我吃饭,可是没有;我想抱着一桶油和一袋米从超市回来之后有个人帮我拎一下,可是没有;我想有个人在电影院里把我嘴里塞满爆米花,可是没有。我想原来女为悦己者容,自古都是。

    老娇在我的衣柜里翻腾着,一件一件地扔出来,时不时还咆哮着:“你上班就穿这个?你多久没买衣服了!这件衣服你怎么还留着!”一件男士牛仔衬衫就这样飞进了我的垃圾桶,“你要是再让我发现有他的东西没扔干净,我就把你扔出去!”看着垃圾桶里哈士奇先生的那件衬衫,我好想不知廉耻地捡回来,我好想捂着心里的伤口说我舍不得,但是我不保证在我捡回来之后老娇会不会冲进厨房拿起菜刀把我的手剁掉。一条棉质粉色连衣裙,老娇扔给我,让我穿上。

    “把头发扎上,快点,带你去红螺寺。”“红螺寺?”“嗯,快走吧,再晚就要关门了。”

    “你要去求姻缘啊?”

    “是我们好不好?!”“我才不着急嫁出去呢,要去你去。”“你给我快点!”

    好吧,人生中总有几个狐朋狗友让你莫名地畏惧,像拿了我妈的雇佣金专门在我身边修理我的黑社会大姐大。

    长途汽车在闷热的午后总是让人产生难以抵抗的困意,两个小时的停停走走,睡得口水直流。据说红螺寺求姻缘很准,如果真的是那样,我愿意长跪不起,只求一个回眸。把自己放进卑微的泥土里,是否他那不经意间的一次踏足都会让得了爱情失心疯的女人流着眼泪享受着这份践踏?

    老娇叮嘱我不准祈祷一些实现不了的愿望,我心里盘算着,一定要试一试这个寺庙是否有传说中的那样灵验。

    佛祖,您能不能让他再回到我身边?在回程的大巴里,心里依旧默默地呢喃着这句话。老娇打开了一包面巾纸递给我,什么都没说。一张、两张,眼泪和鼻涕混杂在一起,我抱怨着面巾纸太薄。

    其实我们何尝不懂,无论是西方的丘比特,还是东方的释迦牟尼,不想留下的人,神也留不住。费尽心力留下的,那其中的苦涩岂是三言两语能道尽。我们怀念、痛哭、眷恋,其实也慢慢在这些伤痛中成长。我们何尝不是与自己恋爱,何尝不是拿着自己内心戏的独白来衡量男人感情的深浅。因为他的一句话哭,因为他的一个表情笑,却忘记了镜子里那个动人的自己。女人,在爱情里,要容得下自己。你的衣裙,请在微风徐徐的夏日悠然荡起,纤细的脚踝要承担起自身的重量。我们拥有小女人的寂寞,也不断练就着大女人的胸怀。

    一到上班的时候,家中老娘就会频频用QQ给我发笑脸,有时候忙得没时间回她就索性让头像一直闪着。等到不忙的时候看一眼,电脑屏幕上的几个字越看越模糊:

    “我昨晚梦见你冷。”

    我喝了口水,稳定了一下情绪给她回了一句:“怎么会呢,北京热得很。”老娘打了个笑脸,“那就好,别感冒。”

    我忽然想起了上初中的时候青春叛逆,成绩一落千丈。老娘每天在我的文具盒里放一张小纸条,小纸条的内容都是各种鼓励的话。当时我总嘲笑她这套矫情的做法肯定是又从哪个苦情电视剧里学来的。最后我的成绩也没提高,叛逆就是叛逆,不断地伤害着他们,只有他们增多的白发才能让我渐渐明白事理。姥爷在电话里总会说同一句话,就是问我吃没吃饱,叮嘱我千万不要减肥,能吃是福。姥爷说肚子饱了,身体暖了,就不想家了。

    很多时候敲了一些字儿又删掉,可能下一秒的心情就和上一秒的文字不同了。天气热,想起了上学时候学校食堂的凉拌馄饨,多放点芝麻酱,不要辣……曾经想逃离的地方很多,曾经不想听的絮叨很多,但是这些地方,这些对我絮絮叨叨、叮嘱我的人,最近只要一想起来,就会红了眼圈。是太念旧,还是有点累了……前几天阿艺给我打电话说,准备结婚了。幸福就是这样吧。淡淡地,不用说,不用炫耀,静静地走到该走的那一刻。

    “你以后打算就在大连了吗?”她说不一定啊,都还没有计划。“那姐夫的工作呢?”“他说了我在哪他在哪。”

    ……艺,你会是一个幸福的新娘。

    看看这一两年发生的事,似乎每一步都走得太过匆忙,每一步又都没走稳,想来竟一事无成。速度太快,轻轻地被绊一下,便会被摔得体无完肤。慢慢地走,也许青紫淤血的地方不会有那么多,那么疼。似乎这就是成长。

    对于未来在哪里,落脚在哪里,什么时候停止漂泊……这些都是未知,甚至一年以后的境况都是未知,太多的未知,何来安全感……预知带来的是恐惧,未知带来的是漂泊。

    人这辈子要面对的聚与散太多,有的伴随着眼泪,有的只是一个默默的背影。忽然想起,新换的手机号,我竟然都没有群发,总是偶尔想起谁,打个电话过去,顺便说下这是新号码。

    有些人不必联系,有些人不会联系你,有些人忘记了模样。本已磨平的棱角,本以为多少学会了圆滑世故,到了陌生的角落又被打回了原形。最喜欢住在学校附近,冒充学生在自习室里看书,好像那样就可以摆脱纷纷扰扰,在书卷气中隐匿自己。

    周日的午后天气冷热刚刚好,阳光刚刚好,我刚刚好想躲在书吧里看书,就这样刚刚好地遇见了也想躲进书吧的老原。我给老娇打了个电话,我说我秋天可以去红螺寺还愿了,佛祖赐了我一个早就该遇见的男人。老娇在电话那头冷冷地扔来一句:“好了伤疤忘了疼,臭德行,别太投入。”

    老原常常带我逛公园,他觉得这种最原始的约会方式最踏实。他指着一块空地说他有个帐篷,搭在这可不可以。我说我想去纳木错看日出,老原说那也行。老原望着远方的高楼,把我搂在怀里,好像已经看到了纳木错的日出。我也感受到了,感受到了阳光初升的温暖。

    夏日的最后一朵玫瑰

    ——托马斯·摩尔(1779~1852),爱尔兰作家。

    这是夏日的最后一朵玫瑰,独自开放着;她那可爱的同伴们,都也飘然消逝:没有一朵同族的花,没有一颗同宗的苞蕾,来映衬她的如霞红晕,来回去应她嗟惋叹息。

    我不会离开你,孤独的你!让你独自憔悴消殒。既然你可爱的同伴都也入睡,那去吧,与她们一同睡吧。

    我把叶片温柔地撒落到你的床上,你园中的侣伴在这里魂消香断。

    若友谊消散,我会紧随其后;而珍宝也从恋人的光环中,黯淡了它的颜色当真心全部凋零,当多情全部飘散,噢!谁还会独自苦守在这凄凉而荒寒的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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