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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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统一动不动地立在更衣间的门口,穿戴得整整齐齐,一丝不苟,唯独靴子没有上脚。清晨的六点半,天正下雪,他在窗边伫立,望着窗外漫天的雪花,已有一个钟头之久。此时,他就站在通往走廊的门内侧,穿着长袜,纹丝不动,瘦高的身躯微微倾俯,仿佛正侧耳倾听,脸上的神情显得关切满满却毫无幽默感,毕竟,近三个星期以来,复杂的处境让他忧心忡忡,为难不已,早容不得一丝幽默了。他低低挂落、紧紧依附在身侧的手上垂着一面考究而精致的法式手镜,如此一面优雅的镜子本该躺在女士们太太们的梳妆台上的,尤其是在这样一个二月天的清晨六点。

    终于,总统用手握住门把手,将门一点一点地缓缓拉动。在他的手底下,门一寸一寸地渐渐开启,没有半点声响。在无限的寂静中,他把眼睛凑近门缝朝外窥望,只见走廊厚实的地毯上有一块骨头。那骨头已经烹煮,是块肋骨,上头仍有片片碎肉粘连——人牙啃咬留下的道道默然无声又重叠交错的半月形印痕也清晰可见。门一开,声音也便听得到了。总统仍旧屏气敛息,悄然抬起手,小心翼翼地将镜子往前推举。忽地,他看见镜中的自己,便停顿了片刻,端详起自己的面孔来(一名敏锐而勇敢的斗士的面孔,一位对人心人事善于揣度、长于掌控的几乎无懈可击、万无一失的权谋家的面孔,如今却堆满了孩童般的迷惑不解和软弱无助),心中淌着股冷冷的难以置信之感。接着,他把镜身向外稍稍倾斜,直到整条走廊都映在镜中。走廊上,两个男人面对面地蹲着,仿佛隔河相望;总统不晓得他们姓甚名谁,却认得那副面孔,毕竟,三个星期以来,他几乎日日看见、夜夜梦见这胖圆黝黑、略显扁平又带着点蒙古味儿的脸。那脸透着股神秘的气息,深邃莫测,端庄而深沉,不断不绝地出现在眼前,终于令他打消了一一清数的念头,连估算一番也不情愿了。尽管眼下正有两人距他只几步之遥,轻若蚊蝇的交谈声也依稀可闻,饱受失眠之苦、身负重重重压的总统却似乎觉得在某个恍惚而莫名其妙的瞬间里,他看见的只是同一个人,一个面朝镜子,与镜像对视的人。

    他们头戴海狸帽,身着崭新的长礼服,忽略领口与背心等细小之处不计,腰部以上的穿戴可谓无可挑剔——虽然现在还是上午,这般装束似乎为时过早。然而一切“适宜”和“得体”之感都荡然无存,统统给糟蹋了,乍看之下,他们仿佛是从匹克威克[7]时代的英国完好无损、原模原样地穿越而来的,只是那紧身的浅色短裤之下并非黑森[8]式的长靴——甚至谈不上任何靴子——而是一双黑乎乎的光脚丫子。两人的身旁各有一捆卷成筒状的暗色布匹,布的边上脚趾对脚趾、脚跟对脚跟地各摆着一双新靴子,仿佛有两个隐形的卫兵隔着走廊面对面站着。其中一人的身边还立着一个白橡树枝编织的篮子,一只斗鸡突然从中探出蛇一般的脑袋和脖子,以一侧又黄又圆、怒不可遏的眼睛直直瞪着镜子里微弱的光亮。也正是从这般情景中,传来了轻松而适切、安静而实诚的话声:

    “这公鸡在这儿派不上什么用场的。”

    “话是这么讲,可谁晓得呢?更何况,我不可能把它留在家里,留给那些懒得要死的印第安人,早晚会给整得连根鸡毛都不剩。这你不是不知道。不过话又说回来,从早到晚总带着笼子在身边倒也是件麻烦事。”

    “要我说啊,这事彻头彻尾都是麻烦。”

    “说得没错。整晚上蹲在这门外头,连杆枪啊什么的也没有。要是有坏蛋想闯进去,叫咱们如何是好?我是说,如果真有人想进去的话……我可不想。”

    “没人想进去。咱们这么做是为了荣誉。”

    “谁的荣誉?你的,我的,还是弗兰克·魏德尔的?”

    “白人的。你不了解白人。白人就像小孩一样,你得小心着对付,因为你压根儿就不知道他们接下来会干什么。所以如果有这么条规矩,说客人须得在这个人的房门外蹲一宿,咱们就只好照做。再说,外头天寒地冻的,相比守在这儿,难道你乐意待在那些该死的帐篷里吗?”

    “有道理。这鬼天气,鬼地方。他们就是把这镇子送给我我也不会要。”

    “你当然不会要了。可这就是白人啊,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嘛。所以只要在这儿一天,那些人心里认定了印第安人该是怎样,咱们就得怎样,因为你永远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冒犯他们,吓着他们了。咱们现在一天到晚张口闭口说的都是白人的话,可不就是这么个理儿……”

    总统收回手镜,将门轻轻合上,又一次默然不动地立在屋子中央,低头沉思着,一筹莫展却不气不馁:不气不馁是因为这不是他第一次身处逆境,遭遇棘手的难题;一筹莫展是因为他并非在战场上面对荷枪实弹的敌人,恰是在自己高贵而孤独的办公室里被重重围困,而他,即便不是天降大任,仅仅依照法律来讲,也正是这些人的父亲。在冬日清晨的酷寒寂冷中,他似乎能透过堵堵石墙看见自己无处不在,和这渐渐苏醒的庄严宫殿融为一体。他久久冥思,无形中悚然发现自己仿佛了无影踪却又和每一群来自南方的客人身在一处,不单单是蹲在他房门外的那两位,还有更大的一群——他们头戴海狸帽,身穿长礼服和羊毛衬裤,同这石骨钢筋、屹然挺立、象征着一个年轻国度的自信与骄傲的圆顶建筑内的一座座雕像形肖神似:他们将卷叠整齐的马裤夹在一侧胳膊下,另一只手提着尚未踏入新土的靴子,在欧洲外交家金色的发辫和讶异的面孔下,在锋刀利剑和镶满星星的绶带下,黝黑,矜重,沉静,永恒。

    总统轻声喃喃道:“该死,该死,该死。”他穿过房间,在椅子边暂时驻步,拿起搁在一旁的靴子,朝对面的房门走去。门前,他再次停住,明知里头只有妻子在床上静然安睡,却出于三个星期以来时刻恭候命运垂临的习惯,转动把手时仍然把手脚放得极轻,显得过于小心谨慎。他拎着靴子穿过卧室,其间停下步子将手镜摆回梳妆台上,摆回新法兰西共和国赠予某位前任的那套梳妆用具中间,然后蹑手蹑脚地走进前厅。一个身披长袍、脚上也只穿着长袜的人坐在那里;他抬头一看,见总统到来,便站起身。“一切正常?”总统压低了嗓门问道。

    “是的,将军。”

    “好。你……”那人一听,又取出一件样式朴素的长袍。“好,好。”总统说。那人还不及避让,总统便将袍子一甩,披在身上。“好了,还有……”这一回,那人预先料到了;总统接过帽子戴上,帽檐压得很低,遮住了半张脸。两人手里拿着靴子,踮着脚离开了前厅。

    后楼梯间异常阴冷,他们弓着脚背,长袜包裹的脚趾都蜷缩起来,嘴里呼出的热气化作缕缕白烟飘绕在头顶。两人轻轻地走下楼,坐在最底层的台阶上穿起靴子。

    外头仍在下雪,雪花共天空与土地一色,仿佛隐了形似的,只当飘落到马厩黑漆漆的入口时才安静而突兀地显现出来。一丛丛矮树与灌木宛如一只只雪白的气球,黑色的轮廓线由上及下,轻盈而不动声色地延伸,没入披着银装的大地中。草木之间,饶有规律地散布着十来座形似帐篷的土丘,弧形的脊背处冒出小股小股的灰烟,升腾而遁入寂然无风的雪天中,仿佛那片片雪花本身正静静燃烧着一般。对此情此景,总统只目光阴郁地看了一眼,说了声:“快走吧。”另外那人低着脑袋,用袍子把脸裹得严严实实,继而加快了脚步,连走带跑一头钻进马厩里。“快走”二字真该从字典里抹掉,如何能用在领导一个党派、一个国家的将军身上;然而总统紧紧跟在那人身后,挨得如此之近,连两人嘴里吐出的气都彼此交融,化作一团白雾,无法分辨。还有“逃跑”这样的字眼,也该灭亡,又岂能加诸领袖之身;然而他们的身影几乎还未消失便又出现——两人骑着马,已然小跑起来,跑过那一顶顶白雪覆盖的帐篷,穿出草坪,直奔大门而去。大门通向那条大道——如今尚且不张不扬、不卑不亢,日后却将成为四年一度的舞台,这年轻国度里朝气蓬勃的人将在此豪情满怀、盛装阔步地走过,骄傲地展示令这疲惫不堪的世界艳羡不已、吃惊不已又赞叹不绝的力量与地位。不过此时看来,预言中未来的光辉还遥不可及,眼下,那扇大门正被更加迫在眉睫的“难题们”占领着。

    “小心。”那人边说边拽紧缰绳。他们勒住马,等在一旁(总统拉起袍子蒙住脸),让大队人马进门:这些人个头低矮,肩膀宽阔,肤色黝黯,衬着亮白的雪地,黑压压一片,他们头戴海狸帽,身穿正经礼服,结实的腿自臀部而下直到脚踝全都裹在羊毛衬裤里。人群中间走着三匹马,马背上共捆着六头宰好的鹿,他们顾自经过,丝毫也不理会两个骑着马停在边上的人。

    “该死,该死,该死。”总统咒道,随即提高了音量——“收获不小呀,你们!”

    其中一人短短地瞥了他一眼,边往前走边以彬彬有礼、悠然自得又毫无抑扬的语调说:“马马虎虎吧。”

    马再次挪动步子。“我一把枪也没看见。”总统身边那人说。

    “的确,”总统阴沉地说,“这事儿我得查查清楚。我下过严令……”他显得心神不宁:“该死,该死。他们去打猎的时候也总带着长裤吗?你知道吗?”

    国务卿正在用早饭,但他什么也没塞进嘴里,只是穿着晨袍——连胡须也还没刮,坐在丝毫未动的餐点之间,神情苦恼地研读着摆在面前空盘子里的文件。壁炉前有两个人,其中一人是个骑手,坐在一把木制靠椅上,袍子上残留的雪尚未融化,另一人则直直站着,显然是国务卿的秘书。总统和随行的人一进门,那骑手便立即起身。“坐下,坐下吧。”总统边说边靠近桌子;他脱下长袍,秘书上前接了过去。“来点早饭,”总统说,“我们可不敢回去了。”说着,他一屁股坐下,国务卿亲自为他端茶上饭。“又出什么事了?”总统问。

    “你还问?”国务卿应道。他再次拿起文件,怒气冲冲地瞪着看。“这回是从宾夕法尼亚来的,”他用手拍了拍文件,“前有马里兰,纽约,现在轮到宾夕法尼亚了,很明显,唯一能阻挡他们的只有波拖马可河的水温了。”他声音尖哑,口气粗暴。“抱怨,抱怨,全是抱怨,喏,这儿有封家住葛底斯堡边上的农民写来的信,说他家的黑奴天黑以后提着灯笼在牲口棚里挤牛奶,突然有群人——那黑家伙肯定以为有两百来号人,因为那农民数了数约莫十一二个,总之这伙人从一片乌漆墨黑中蹦了出来,头戴大高帽,手里拿着刀子,腰底下啥也没穿。最终结果:灯笼被踢翻,大火一烧,烧死奶牛一头,烧毁棚子一间、干草一仓;另外,损失身强力壮的黑奴一名——最后一次有人见着那黑奴时,他正拔腿狂奔逃离事发地点,目前看来,毫无疑问已死于惊恐过度或者命丧野兽之口。记入美利坚合众国账下:牲口棚与干草,一百美元整;牛,十五美元整;黑奴,两百美元整,要求以黄金结算。”

    “是吗?”总统吃得飞快,“我猜那黑奴和那奶牛还以为他们是黑森兵的鬼魂呢。”

    “我怀疑那伙人是不是把那牛当成鹿了。”骑手说了一句。

    “对对,”总统搭腔道,“我正想说这……”

    “谁又会把他们这些家伙当人看?地上走的,地底下爬的,当啥看都成,”国务卿说,“波拖马可河北边大西洋沿岸那块儿可到处是戴海狸帽穿长大衣羊毛裤的怪物,净干些吓唬女人小孩的勾当,一会儿放火烧棚子,一会儿把人家里的黑奴给整跑了,完了没事儿还逮着鹿就杀……”

    “对对,”总统应和道,“关于鹿,我也有话要说。出门的时候我正好撞见他们一群人回来,带着六只鹿。我记得我明令禁止不准他们身上带枪的。”

    “他们并不用枪。”骑手又一次开口道。

    “什么?”总统惊道,“可我亲眼看见……”

    “不是的,总统先生,他们用的是刀。他们会追踪鹿群,一旦发现踪迹就潜过去一刀割断它们的喉咙。”

    “什么?”总统说。

    “就是这样的,总统先生。我曾经见过一头被他们杀死的鹿,浑身上下没半点伤痕,只有脖子上豁开一道口子,一刀切到颈椎骨。”

    总统一听,又说了三遍“该死”,说罢,“总统”不再言语,“军人”出声继续,不住骂骂咧咧了一阵。其余几位谨慎地别过脸,神色凝重地听着,只有国务卿充耳不闻,手上又拿起一份文件。“要是你能劝他们把裤子穿上,”总统说,“至少在白宫那儿……”

    国务卿一惊,身子往后一退,吓得连头发都竖了起来,活像一只怒不可遏的铁灰色鹦鹉,“我,先生?我劝他们?”

    “有何不可?他们不是归你那部门管嘛?我充其量就是个总统。该死的,如今我妻子根本不敢走出那卧室一步,更不必谈什么接待女宾了。就拿那法国大使来说,现在白宫的大门口、走廊上到处有那些裸着下半身的契卡索[9]印第安人堵着——不是在地上呼呼大睡就是在啃些半生不熟的骨头,就因为这样,他的妻子再也不敢来与我妻子见面,我要怎么跟他解释?我本人呢,只能躲得远远的,摆着自己的餐桌不用,早饭还得问别人讨来吃,而所谓政府的官方代表却啥事儿也不干,除了……”

    “除了每天一大早就去解释,”国务卿语气中透着强烈的愤慨,“先得向财政部解释为什么纽约或宾夕法尼亚又有一个荷兰裔农民的农场和牲口遭了殃,非得要三百美元的赔偿不可;再得向国务院解释眼下将国家的首都围得水泄不通的并非是群地狱里来的恶鬼;完了还得向陆军部解释为什么好好的十二顶崭新的军用帐篷非得用屠宰刀把顶给砍了以便通风……”

    “这我也注意到了,”总统温和地说,“我给忘了。”

    “哈,总统阁下注意到了,”国务卿没好气地说,“您是见了又忘,我呢,是没见过也忘不得。现在好了,总统阁下倒问起我为什么不劝他们把裤子穿上。”

    “看那样子他们会穿上的,”总统烦躁不安地说,“别的衣服好像都挺讨他们喜欢的,只不过品味随人,各有不同吧。”说完,他又吃起东西来。国务卿瞅了瞅他,张了张嘴欲言又止,他打量着眼前这位“健忘”的总统,脸上浮现出一种奇异而诡秘的神情,一头冲冠的银发仿佛自泄其气一般缓缓舒软下来,当他再次开口,语气变得平和而轻柔,而其他三人都满面好奇之色,隐而不彰地望着总统。

    “确实,”国务卿说,“品味这东西说不准。可是啊,一个人收下一套何止是出于礼节而奉上,更代表着大大的荣誉和尊敬的衣服,而且是从一位,呃,部族领袖那儿……”

    “我当时可没多想。”总统一脸无辜地说。旋即,他停下嘴,不再咀嚼,厉声“嗯”了一句,抬起头来。三个地位较低的人赶紧转开脸去看向别处,但国务卿仍旧面色平静、目光神秘地望着总统。“你他娘的什么意思?”总统问。话虽如此,国务卿意为何指总统心知肚明,一如其他三人。当时,客人事先也不通报一声便登门造访,过了一两天,在震惊的心情多少平复一些后,总统亲自下令给他们换身新行头;他自掏腰包,像在战争的危急关头命令军械工人和子弹制造商一般命令那些商人和帽匠加紧赶工;如此一来,他也在不经意间大致把握了他们的数目——至少是男人的数目。总之,在短短四十八小时之内,他便将来客们色调暗沉、庞杂繁乱的队伍变得——至少在外在方面——像模像样、大方得体。接着,两天后的一个早晨,五点钟,总统和夫人仍卧床未起之时,那客人(即那位一半契卡索血统一半法国血统的矮胖子;他长着一张加斯科涅土匪似的脸,手腕和脖子上缀着脏兮兮的织纱,言行举止像个被宠坏的太监;三个星期以来,总统无论醒着还是做梦,无时无刻不被此人以一种无动于衷却又无可逃避的姿态困扰、纠缠)正式前来拜访,身边带着两个手捧大捆东西的随从,身后跟着——在总统看来——起码百来号人,一众男男女女还有儿童悄无声息地涌进卧室,摆明了是来围观总统穿那身衣裳的,毕竟,这身衣裳如同戏装一般,即便在惊恐之中,总统也不忘胡乱猜测一番,心想魏德尔(抑或维达尔)人在这一国之都,又究竟是从什么地方找出这种玩意儿作为回礼的;而且,那又岂止是一身衣裳,简直就是一堆、一全套金光闪闪的织物——肩章、腰带、佩剑以及青蛙模样的饰物一应俱全,用鲜绿色的布松松垮垮地接成一体。国务卿说的就是这件事,总统气不打一处来地干瞪着他,另外三人则一动不动地立在一旁,神情严肃地望着壁炉中的火光。“你就接着笑话吧,”总统说,“赶紧地。笑完了没有?”

    “我笑?”国务卿说,“我笑什么?”

    “好极了,”总统推开了面前的盘碟,“笑完了就能谈正事儿了。你还有别的文件要念吗?”

    国务卿的秘书凑过身来:“先生,需要我把其他文件取来吗?”

    “文件?”国务卿说,只见那一头银发再次愤然直立,“我他娘的要那些文件做什么用?就这三个星期里我每天每夜脑子里想过别的事吗?”

    “很好,很好,”总统说,“能否劳您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简要回顾一下,以防万一——保不齐我又忘了点啥。”

    “总统阁下若能忘掉点啥,那您可真是个幸运的人。”国务卿说。他从晨袍口袋里掏出一副钢架眼镜,但他戴上眼镜并不为别的,只为再一次头发竖得像鹦鹉似的怒视总统。“这个人,魏德尔……维达尔——甭管叫啥名儿,总之他和他的家族……或者说宗族——甭管他的什么人,声称以这条有争议的河为界,西边的密西西比全部土地都归他们所有。噢,土地证合法,没问题:他那从新奥尔良来的法国爸爸把一切都给办妥了……嗯——问题是他家那块儿或者说他那种植园那块儿对面是三百英里内唯一的浅滩。”

    “这些我都知道,”总统不耐烦地说,“不用说,我现在深感遗憾——那地方竟然有路能过河,可除此之外我看不出……”

    “他们也一样,”国务卿说,“直到那白人出现。”

    “啊……”总统恍然大悟,“是那个被谋……”

    国务卿胳膊一抬,举起一只手。“且听我说。那白人同他们一起待了一个月左右,表面上是在打猎,白天总不见人影,不过实际上很明显他是在踩点,确认附近没有别的河滩。他压根儿就没带回来什么猎物过。要我猜,他们恐怕还乐呵呵地笑他笑个不停呢。”

    “的确,”总统说,“魏德尔肯定觉得特别好笑。”

    “……维达尔——算了,叫啥都行,”国务卿尤显急躁地说,“他好像连自己叫啥名字都不知道,也不在乎。”

    “你接着往下讲,”总统说,“那河滩怎么了?”

    “好——后来,过了一个月,有一天,那白人提出要买下魏德尔家的一些土地——魏德尔,维达尔——该死,该……”

    “就叫魏德尔好了。”总统说。

    “……向魏德尔买。他要的地不多,大小就跟这间屋子差不多,维——魏德尔开出约莫十来个价。那人可绝不是为了什么‘用益权’,这你明白;毫无疑问的是,魏德尔二话不说就会答应把地给他,或者索性当成丢刀子游戏的赌注,总之用什么法子都成,而且很显然那些人里头还没人想到那白人想要的小一块地正是那河滩唯一的出入口。不消说,这交易持续了好几天甚至好几个星期,倒成了消磨时间的办法了,下午、晚上本就闲得慌,正好有点事干,看热闹的人见着那其乐融融的场面是一片发自肺腑的欢声笑语,想必笑得挺开怀——尤其是那白人照魏德尔报的价付钱的当儿;后来,见那白人顶着太阳围着自己的地皮扎篱笆时,他们绝对笑得更过瘾。可这时候仍然没人意识到那白人预谋拦住这口子的‘良苦’用心。”

    “是了是了,”总统心急地说,“可我还是没明白……”

    国务卿再次举手,模样颇具威仪,示意总统继续往下听。“不光你不明白,他们起初也不明白,一直到有旅人过路要穿过那河滩时才如梦初醒。那白人在那儿设了个关卡,收起过路费来了。”

    “噢——”总统说。

    “正是如此。所以当他们远远望着那白人优哉游哉地坐在树荫底下,必定觉得这事儿有趣极了。他把一只鹿皮口袋绑在一根长杆上,让过路的人往里头丢硬币,那大门也建得颇费心思,门上系着根绳子,连着那独间小宅,他连屁股都不用挪,拉拉绳子便能开门关门。就这么着,他开始敛财聚富,积累家产——那栋房子自然也包括在内。”

    “啊——”总统说,“这下快说到点子上了。”

    “没错。事态发展到如此地步,他们很快就想明白了。后来,好像是那白人的马和那外甥的马赛了一场,赌注是河滩和那收费站边上一千来亩的土地。那侄子的马输了。当天夜里……”

    “啊——”总统说,“我明白了。当天夜里那白人就被谋……”

    “还是说‘死了’为好,”国务卿一本正经地说,“因为那代理人在报告中便是如此措辞,尽管他在一份私人通信中提及那白人的死因似乎是颅骨开裂。不过这无关紧要。”

    “当然,”总统说,“有关紧要的正堵在白宫那儿呢。”到目前为止,那些印第安人已经在白宫门口驻扎了整整三个星期;自打深秋的那一天,契卡索代理人现身并着手调查那白人的死因之时起,一众男男女女、儿童,加上黑奴,便坐着慢腾腾的大车开往首都,走了足足一千五百里路。这一千五百里的路走得可不易:他们穿越严冬的沼泽、冰冷的河流,翻过东部大陆没有道路的山脉;那个心宽体胖的混血土霸王作为一族之长领导着他们,一路上都在马车里打瞌睡,他的外甥坐在他身旁,一只戴满戒指的大胖手从又脏又黑的织纱下面伸出,搭在外甥的膝头,赋予他指挥一切的权力。“那代理人为何不拦住他?”总统问。

    “拦住他?”国务卿一声惊呼,“他最终做出退让了,说允许那外甥留在当地由印第安人自行审判,他自己则只保留废除那关卡的打算;反正没人认识那白人嘛。可是啊,这在他们那儿行不通。那外甥必须到你这儿来,由你亲自赦免或问罪。”

    “难道这代理人就不能拦住其他那些人吗?别让他们跟……”

    “拦住他们?”国务卿又是一声惊呼,“听着!代理人当时搬过去在那儿住了下来。魏德尔,维——该死!真该死!刚才讲到哪儿来着——对了……魏德尔告诉代理人,说那房子归他了;谁料过了没多久,就真成他的了:每天早晨见着的面孔都比头天晚上少,他哪儿能看得出来?换了你,你行吗?要你看你得出来吗?”

    “我可不想试,”总统说,“我只想宣布来一次全国性的感恩节……这么说他们是在夜里溜走的?”

    “没错,魏德尔同马车以及一些运粮草的车率先开道,走后将近一个月,那代理人才有所察觉,发现每天早上人数都有减少。他们夤夜装车,趁夜出发,一家子一家子地走——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小孩、奴隶、牲口还有狗,统统上路,一个不留。何乐而不为——出远门度假,政府买单,如此大好机会,为何要放弃?他们需要付出的代价无非就是在这数九寒天里在陌生的土地上跋涉一千五百里而已,又为何要错过戴上新海狸帽、穿上新呢子大衣新衬裤在乐善好施的白人爸爸家里过上几星期几个月的特权与快乐?”

    “的确,”总统说,“你有没有跟他说过咱们这里没人要问他外甥的罪?”

    “说了。我还说了,要是他们肯回去,代理人会亲自在任何他们觉得合适的仪式上宣布他外甥无罪。可他说——他怎么说来着?”国务卿以一种轻快悦耳、充满抑扬顿挫的口吻,惟妙惟肖地把那人的话重复了一遍:“我们只求一个公正的判决。如果这蠢孩子谋杀了一位白人,我想我们应当了解清楚。”

    “该死,该死,该死,”总统说,“好吧,我们来负责问案。去把他们叫到这儿来,咱把这事给了了。”

    “这儿?”国务卿吓了一大跳,“在我家?”

    “有何不可?他们在我那儿都待了三个星期了,你至少也能留他们个把钟头吧。”说着,总统转向那个随自己一同前来的人:“赶紧。去告诉他们我们在这儿开着堂等着审他外甥呢。”

    总统和国务卿坐在已经收拾干净的桌子后面望着那个人;他立在那儿,身后是进来时打开的门,整个人仿佛被定格在空空的门框里;他拉着外甥的手,仿佛一位叔叔头一回领着乡下来的小亲戚到大城市里的蜡像博物馆参观。总统和国务卿一动不动地凝视着眼前这位大腹便便,性情温和,生着一副慈眉善目的面孔,神色平静而不可捉摸的男人——那长长的鼻子像猴子一般,眼皮半睁半闭、昏昏欲睡,松垂的、奶咖色的下颌由一团团脏兮兮的织纱(放在五十年前还算高雅时髦,如今却已过了时,毫无华贵可言)簇裹着,双唇倒挺丰满,不肥不厚却很红润。然而,在这松弛、疲惫、淡然一切的表情背后,在那平和的嗓音和几近女性化的举止背后,却隐藏着某种固执、精明、专横霸道而又难以预测的特质。一众肤色黝黑、头戴海狸帽、身穿呢子大衣和羊毛衬裤的随从神情严肃、一声不吭,谨慎而庄重地聚在他的身后,每个人都把卷得整整齐齐的长裤夹在腋下。

    他止步不前,站定片刻,左右打量着一张张面孔,直到他看见总统。他以柔中带斥的口吻说:“这可不是你的房子。”

    “不错,”总统说,“这是这位首领的房子。我亲自任命他介于我和我的印第安人民之间主持公道。他将公平公正地执法办案。”

    身为叔叔的他微微欠身,说道:“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

    “好极了。”总统说。他面前的桌子上摆着墨水瓶、鹅毛笔、沙盒,以及许多系着丝带、盖着显眼的金色大印的纸张,不过没人晓得那深沉的视线是否觉察到了这些。总统冲那外甥看了一眼,他年轻、消瘦,站在他叔叔身边——右手腕被那只覆满织纱的胖手紧紧抓住,一脸严肃地静静端量着总统,神情中透着警惕。总统用鹅毛笔蘸了蘸墨水,开口道:“就是这个人……”

    “犯了谋杀案?”叔叔语调轻快地说,“我们在这冰天雪地里走了这么远的路来到这里,为的就是弄清楚事实真相。倘若真是他干的,倘若那白人没准真不是从他那奔得飞快的马身上跌落后脑袋磕在一块又尖又利的石头上,那么我这外甥就该受到惩罚。在我们看来,像杀那些该死的切罗基人或克里克人一样杀害一个白人是错误的行为。”他看着那两位位高权重、坐在桌子后头装模作样、演技拙劣地摆弄着假文件欲求蒙混过关的政要,摆出一副高深莫测却又谦谨有礼的姿态。不经意间,总统的目光撞上了那似睡非睡的眼睛,两人四目相对了一刹那后,总统垂下眼睛;国务卿却始终腰背直挺,头发尤显夸张地朝天竖起,怒目圆睁,死死瞪着那叔叔。

    “当初你们就该在那河滩上赛这场马,”国务卿说,“河水可不会在那白人的脑袋上留道口子。”

    总统一听,登时抬起眼睛,见那叔叔正神色诡秘、满腹揣测,一脸凝重地望着国务卿,但又几乎在同一时间做出了回应:“是该这样。但毋庸置疑的是,这位白人如果不见硬币入兜就不会让我外甥通过。不过这并非问题的关键所在。”

    “当然不是。”总统以近乎严厉的口气兀然说道,再次引起了注目。他手持鹅毛笔,将笔尖悬在纸面上。“确切姓名是什么?魏德尔还是维达尔?”

    那轻快而平直的声音又复传来:“魏德尔也好,维达尔也罢,白人首领们如何称呼我们,又有什么关系?我们不过是印第安人:昨天还有人惦记,明儿个就被忘得一干二净。”

    总统落笔而书。寂静中,笔尖在纸上不停划擦着,除此之外,只隐约听得见一种声音:从叔侄俩身后暗沉沉的没有丝毫动静的人群中传来某种轻微细小又持续不断的声响。总统用沙子吸干墨迹,将纸对叠,然后起身站了片刻;众人屏息凝神地望着他,望着这位曾经在各种各样的场合都能运筹帷幄、指挥自如的军人。“你外甥一案,谋杀罪名不成立。受我委任主持公道的首领表示他可以即刻返家,但下不为例,若再有下次,我们这位首领会很生气的。”

    于是,全场震惊,总统的话当即消失在一片静默中;在那一瞬间,连那双沉重的眼皮也不仅颤动起来,他身后黑压压的人群中(他们因为穿着羊毛裤尤感闷热因而静静搔抓)发出的无休无止的如同轻渺而永恒的潮骚般的细微声响也暂时歇息。那叔叔以惊异万分、难以置信的口吻说:“我外甥自由了?”

    “他自由了。”总统答道。那叔叔愕然环视整个房间。

    “如此之快?在这儿就解决了?就在这屋子里?我还以为……不过也罢……”大伙儿望向他,那张脸又变得温和、神秘、淡然。“我们不过是印第安人,所以毫无疑问,繁忙的白人先生们没多少时间对付我们这些微不足道的事情,或许我们已然过分地打扰他们了。”

    “不不不,”总统连忙说,“对我来说,我的印第安人民和白人民众没有任何区别。”但那叔叔再次目光平静地打量起房间来。总统和国务卿肩并肩站着,两人都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开始警觉起来。没过多久,总统又说:“你原本期望这案子在哪儿审理?”

    那叔叔看着他:“说来想必你会觉得好笑。以我的愚昧无知,我以为即便我们这些无足轻重的小事也依然能在……不过无妨……”

    “在哪里?”总统问。

    那不动声色、神情凝重的脸又冲总统直直端详了一阵。“讲明了只会让你发笑;但我悉听尊便,直言相告。我觉得应该在那只金色的老鹰下面的那栋又白又大的会议楼里。”

    “什么?”国务卿惊异地大喊,“在……”

    那叔叔挪开视线,望向别处。“早说了你们会觉得可笑的。不过没关系,反正我们还得等。”

    “还得等?”总统说,“等什么?”

    “这可真是有趣得很。”那叔叔说。他又大笑几声,照旧是那种愉悦而不以为意的声调。“我的人还有许多正在路上,即将赶到。我们得在这等着,毕竟,他们也会想看一看听一听的。”此言一出,全场鸦雀无声,无人大呼小叫,连国务卿也不再一惊一乍,所有人都只是干巴巴地望着他。那平淡无奇的声音继续说道:“他们中有一部分好像弄错地方了。他们听人说起过白人酋长的首都,可恰巧我们那地界上也有个名字一模一样的镇子,所以有些老百姓在路上一打听,便被指错了方向往那镇子去了,可怜又愚昧的印第安人啊。”他笑了起来,那睡眼惺忪、谜样的面孔背后透着欣悦和一股爱民如子般的宽容之气。“不过有个信使已经到了,说大家会在这个星期内抵达。到那时候我们便会做番研究,琢磨该怎么处置这冲动妄为的孩子。”说着,他轻轻摇了摇外甥的胳膊,那外甥除了胳膊在晃浑身一动不动,一双眸子眨也不眨一下,肃然审视着总统。

    良久,屋子里除了印第安人挠痒发出的接连不断的轻微响动外听不见半点声音。肃静之后,国务卿开口了,他耐下性子,哄孩子似的说:“你看,你外甥已经自由了。这张纸上写得很清楚了——他并未杀害那白人,并且没人可以再用这个罪名指控他,如果有,我和我身边这位大酋长会非常愤怒的。现在,你外甥可以回家去了,裁决即刻生效,你们大家也都即刻启程吧。有句话不是说得很好嘛?说一个人要是不在家,父辈们在坟墓也不得安宁。”

    言罢,又是一片沉默。总统接过话头,说道:“还有啊,金色的老鹰下面那栋白色的会议楼里,眼下正有一些酋长在开会,他们在那儿的权力可比我还大。”

    那叔叔举起一只手,缠满织纱的食指左右摇了摇,表达了责难与抗议。“哪怕一个愚昧无知的印第安人也无法相信这种托词。”紧接着,他又说,语调没有任何变化(若非总统从旁提醒,国务卿还不知道这话是冲他讲的):“依我之见,那白色的会议楼酋长们肯定还得用上好一段时间吧。”

    “是啊,”国务卿说,“一直得用到冬天里最后一场雪融化在花儿和青草中为止呢。”

    “好极了,”那叔叔说,“那我们就等着,如此一来,我那些还在路上的同胞们也有时间赶来了。”

    不久以后,大队人马顶着飘落不止的雪花行进在那条承载着崇高使命的大道上;打头的马车里坐着总统、叔叔和外甥,那戴满戒指的大胖手又一次伏在外甥的膝盖上,紧随其后的第二辆马车里坐着国务卿和他的秘书,再后头是两行士兵,分列左右两侧,中间是端庄肃穆、如重重黑云般的男男女女和或在地上走或在怀里躺的孩子。于是,在那间孕育并久久凝思着高于所有人世间的不公与愚行的宿命之梦的会厅里,总统和国务卿站在议长席讲台的后面;场下站着叔侄二人,四周是那神圣使命的活生生的践行者以及神态威严地注视着一切的梦想家们的灵魂;在他们的身后,是由亲人、朋友和彼此相熟的伙伴组成的黑压压的人群,羊毛与肌体摩擦时发出的轻微声响不断传来,不绝于耳,毫无减退的征兆。总统俯身凑向国务卿。

    “大炮准备好了吗?”他悄声问,“你确定他们能从门口看见我的胳膊?还有,万一那些该死的老炮膛子爆炸了怎么办?自打华盛顿[10]向康沃利斯[11]开了最后一次炮以来,压根儿就没再派过用场;他们会弹劾我吗?”

    “会的。”国务卿咝咝地说。

    “那就只能祈求上帝保佑了。把书给我。”国务卿将书递给总统——书是国务卿出门时顺手从桌上抓来的一本彼特拉克[12]的十四行诗集。“但愿我脑袋里的拉丁文法律术语还够用,不至于听上去像英语或契卡索语就好了。”说完,总统打开书,再次化身为那个万众的征服者,化身为那个在外交、法律和军事的斗争中战无不胜的赢家,挺直了身板,俯视着聚精会神、沉默以待的一张张黝黑的面孔;他一张嘴,用的即是那一如此前的促使人们停顿、倾听,继而服从的口吻:“弗朗西斯·魏德尔,契卡索民族的首领,还有你,弗朗西斯·魏德尔的外甥、未来的首领,请听好了。”然后,他便朗朗诵读起来,饱满而洪亮的嗓音在黝黑的面孔上方旋绕,深邃而神圣的音节在庄严的穹顶下面回荡。整整十首十四行诗读罢,他举起手臂,示意演说结束,随着余音遁入深远之境,他放下手臂。片刻后,楼外訇然响起震耳欲聋的炮声;此时,黑压压的人群第一次骚动起来,从中传来阵阵的低语和快慰的惊叹。总统再次开口:“弗朗西斯·魏德尔的外甥,你自由了。回家去吧。”

    这时候,那叔叔说话了,他的手指又一次从团团织纱中伸出,左右摇动起来。“任性的孩子啊,”他说,“看看你给这些繁忙的人们添了多少麻烦。”旋即,他转身面向国务卿——动作几乎轻盈矫捷,照旧以平和、轻快甚至欢乐的语调说:“那么,还剩小事一桩,关于那该死的河滩……”

    秋天的夕阳洒下暖晖,落在肩上,总统倍感惬意。秘书离开后,他转向书桌,轻声说了句:“到此为止了。”他拿起信,拆开信封时,阳光已触染指尖,打在信纸上,暗示着一年又将辉煌地逝去,暗示着指日可待的丰收,暗示着宁静祥和的烟囱上空即将升起的如同和平岁月里安然偃息的旗帜般的袅袅炊烟。

    突然,总统大惊失色,从椅子上咚地跳起,手里拿着信纸,眼睛狠狠地瞪着,满面惶骇与愕然。他边读边尝试理解,但那语调平和的词句间,一个个字眼就如同一颗颗子弹般一发又一发地爆炸:

    亲爱的先生、我的朋友:

    事情实在有意思得很。我这鲁莽任性的外甥(这孩子想必是继承了他父亲那一族人的性子,毕竟,我身上可全无这般品质)又得让你我二人伤脑筋了。这次还是同那该死的河滩有关。上次的事情过后,我们这儿又来了一个白人,我们自然以为他是安安分分来打猎的,毕竟,森林是上帝创造的,鹿也是上帝放置其中的,所以它们属于所有人。然而,当他从同类们的嘴里听到了各种传言之后(不知为何,他的这些同类始终保留着白人们稀奇古怪、躁动难安的一贯风格,总觉得河流的一边要比另一边好得多,值得花些银子买个过路的特权),也像着了魔似的一心想独占这片河滩。于是,事情就按照这位白人的意愿做了安排;也许你会说这件事我做错了,但我这个人头脑简单得很(这还需要我告诉您吗?),我相信终有一天我会老去,到那时候,络绎不绝而来、总想过那河滩的白人们以及收钱管钱之类的事,对我来说实在是种麻烦。因为很显然我的宿命便是在熟悉的大树下安度余生(在这宁静的树荫里,我伟大的白人朋友和首领已经抹消了除却死亡以外的一切敌人的面孔),钱对我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我固然作此想法,但如果你继续往下读,就会发现那只是我的一厢情愿罢了。

    又是这莽撞任性的孩子惹的祸。他向这位新加入我们的白人发起挑战(也或者是这位白人向他发出挑战:真相究竟如何——我将留待您那无懈可击的智慧来解开),要在河里来场游泳比赛,赌注便是这该死的河滩边上几英里的土地,而这些土地(你定会觉得好笑)还根本不属于我这野性难驯的外甥。总之,比赛举行了,但不幸的是,我们这位白人直到死了以后才浮上水面。现在,您的代理人已经到了,他似乎觉得这场游泳比赛完全不该举行。所以如今我没有办法,只好劳动我这把老骨头,把这熊孩子带去交由你来处置惩戒。我们大约会在……

    总统一跃冲向铃绳一阵急拉。秘书一进来,总统便一把抓住他的肩膀,猛地转过他的身子,又让他面朝房门。“把陆军部长给我叫来,还有从这儿到新奥尔良的所有地图也一起拿来!”他大声喊道,“快去。”

    于是,“他”又一次出现了,“总统”不见了,和陆军部长一起坐在铺满地图的桌子后面的仅仅是一名“军人”,在他们对面的是一个骑兵团的军官们。秘书在桌子一边心急火燎地起草文件,总统则从他身后不住探看。“字写大点,”他叮嘱道,“要大到即便是印第安人也不会搞错。根据本文件,特此宣布,”他引诵道,“弗朗西斯·魏德尔本人、他的继承人、子嗣后代以及受让人从即日起永久……前提是——前提写上了吗?很好——前提是他本人、他的继承人、子嗣后代以及受让人永不再越过上述河流的东岸……好了,现在替给那该死的代理人写则告示,”他说,“要一式两份,河滩两头都得立上,就写:对于穿越此河滩的任何男人、女人或儿童、黑种人、白种人、黄种人或红种人,美利坚合众国一概不负责任;任何白人都不得购买、租借或以接受礼物的形式私占此河滩,若有违反,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能这么写吗?”

    “恐怕不行,总统阁下。”国务卿答道。

    总统飞快地思索起来。“该死,”他说,“那就去掉‘美利坚合众国’这几个字。”秘书遵命照办。总统把两份文件叠好,递给骑兵团上校。“去吧,”他说,“给你们的命令是——拦住他们。”

    “假如对方拒绝停下,”上校说,“我是否向他们开火?”

    “当然,”总统说,“向每一匹马、每一头骡子和牛开火。我知道他们不会走路来的。你们即刻出发。”军官们得令后便退下了。总统转过身,看向地图,仍然保持着“军人”的身份,急切并快乐着,仿佛亲自坐在马背上和骑兵团一同行进在远征的路上,又仿佛在精神上已经将这一团人马部署完毕,凭借他的精明与狡诈发现并择定对敌人最为不利的地方而且抢先抵达那里。“就在这儿,”他将手指按在地图上,说道,“将军,给我一匹马,让我在这里会他一会,拧转他的侧翼,把他赶走。”

    “好的,将军。”国务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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