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卷多情似故人-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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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乌鸦

    ……

    聂绀弩[本文发表时署名绀弩。]

    上

    二十多年前,胡适博士写过一首诗,题为《乌鸦》吧,有这样一些句子:

    人家讨厌我,

    说我不吉利,

    我不能呢呢喃喃,

    讨人家欢喜!

    整日里飞去飞回,

    整日里又寒又饥,

    我不能让人家系在竿头,

    赚一把黄小米!

    其实,胡博士虽说“不能”或不屑“赚一把黄小米”,却并不怎样不“讨人家欢喜”。那时他的文章没有呢呢喃喃,讨某些“人家”欢喜,固是事实;但广大读者却是“欢喜”的。他也因此而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没有几年,我们主将就不再是乌鸦了,在用青年们的“欢喜”垫高了地位之后,摇身一变,变成天使一样美丽的白鹦鹉,“呢呢喃喃,讨人家欢喜”,并且“赚一把黄小米”去了!

    胡博士豹变后若干年,又有人引他的这首诗而自比乌鸦,那就是曹聚仁先生,当他办《涛声》的时候。那时候,他编印过一本书:《肉食者言》,是专记大人物们吐出来了又吞进去的各种唾沫的;《涛声》也确有些不满现状的言论。这当然不“讨人家欢喜”,也不能“赚一把黄小米”,于是就自比乌鸦了。

    据说,唐时人到终南山当隐士,是做官的捷径;说不定今日自命乌鸦,就是变白鹦鹉的捷径。你大户“人家”呵,还不拿出你的“黄小米”来,瞧,我就要做乌鸦,使你时常感觉得“不吉利”了!“人家”为了避免“不吉利”,就只好拿出“黄小米”来。这并非苛论,胡博士豹变,已为陈迹,而曹先生现在就在上海经常发表皇皇大文,论吴满有,论青年党,论……并且以罗素的“经典”做翻天[版]印来打击中国现在的新生力量。“呢呢喃喃”,大概很“讨人家欢喜”,同时也已“赚”得一把或若干把“黄小米”了!

    十多年前,曹先生曾慨叹“五四”时代从事改革的青年后来都变成了达官贵人,并因之提起黄仲则的“百无一用是书生”,对智识分子是愤慨的。七八年前,谈到周作人时,说周是陶潜到蔡邕,也颇露鄙视之意。现在看来,那愤慨,那鄙视,在曹先生,都未免太早计了!

    “百无一用是书生”,当作牢骚语或在某种特定的场合,原也不无意义的吧?但要把它当作一种理论,无限制地适用,就太危险。无例外地否定智识分子,而自己又正是智识分子。自己把自己否定了,要不成为自轻自贱的阿Q就很难:我算什么东西呢?我这样有什么关系呢?再进一步,放僻邪侈,无所不为。因为他既以为努力向上,守身砺行,于世无益;那么,无所不为,岂不也于人无损么?又何不胡作非为一下子,倒落得个下半世的享受呢?

    人当年轻力壮,匹马单枪时,厕身今日社会,只要不聋不瞎,谁无大志?谁不想在改革运动中一显身手?于是浮躁凌厉,激昂慷慨,有时不免憨态可掬。不幸的是,孔子曰:“四五十而无闻焉,斯不足畏也已”。如果仅仅“无闻焉”,说不定自己也并不怎样“畏”;可怕的是“四十五十而无吃焉”!四十五十是大丈夫功成名就的时候,也正是儿女成行,婢美妾娇的时候。妻妾儿女,人之大欲存焉,但要是祖先不预先刮了一笔地皮存在那儿,就不免有一件最恼人心的事:要饭吃。社会真愈过愈狭窄,吃饭与激昂慷慨有时竟似势不两立;像编印《章太炎白话文》,《章太炎讲演录》,一面借章太炎的名字卖钱,一面又在那书上骂章太炎,以示自己的进步,那样两面讨好的事,未免太少了!自我否定于前,妻妾儿女啼饥号寒于后,面对着鱼与熊掌,究应何去何从,何取何舍?古往今来,原有许多“书生”之流发生过晚节问题的。如今只剩下一点小小的悲哀,即“改邪归正”之后,仍旧要以文章报国,有时就不免在读者面前,表演自己吞回吐出了的唾沫,今日之我与昨日之我打架的趣剧。但是谁叫你是书生的呢?谁叫你从前那样激昂慷慨的呢?

    但这只是就真有多少光荣史的人物立论,却并不十分吻合于曹先生。曹先生是一开始就以投机取巧的姿态出现的。《章太炎讲演录》的办法,已如上述;此外,还抢印过顾颉刚们的《古史讨论集》,而他自己并未参加讨论;又曾用“陈思”这名字编印过《散文甲选》、《小说甲选》,乃至《乙选》、《丙选》,总之什么书容易骗钱,只要能够抢到手,他总会捞一笔的。同时,纵然是浮躁凌厉的时代吧,也几乎没有一篇大作的意见或态度是可取的,大家总不会忘记把鲁迅的文章和杨邨人先生的文章编在一个刊物上的事吧,那编者就是曹先生!这种人,什么事会做不出来呢?观人于微,他今天的“呢呢喃喃”我们早在他自比乌鸦的时候就看出了。

    下

    写了上文之后,发见《文汇报》有一个新书广告:《鲁迅》,曹聚仁编,辑有鲁迅自传,张定璜、景宋等关于鲁迅的文章,同时也有曹聚仁先生自己写的。读过上文,见到这广告,应该会发出一种会心的微笑:“曹先生又在那里演他的拿手好戏了!”

    鲁迅自己写自己的文章,有人要看的;别人写的鲁迅,也有人要看的,从储存的旧报旧刊物上一剪,一贴,一抄,排列一下,不费吹灰之力,就是厚厚的一本,定价几千元,百分之十五的版税或万元左右一千字的稿费,不在话下,都走进了大编者曹聚仁先生的腰包。上海,真是久违了,不知还有回力球场、轮盘赌、跑狗场没有,如果还有,一定有人发见曹先生在那里面逸兴遄飞的。编这种书,他已是斲轮老手,早编过章太炎的白话文和讲演集,顾颉刚们的古史讨论集以及小说散文甲乙丙丁选。世上真也有些傻瓜,像煞有介事地在那里研究,写作;“何许子之不惮烦!”人只要住在“听涛轩”,订几份报章杂志,准备一把并州快剪刀,那就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任你怎样的作家学者,都在为我效劳了。而且你们研究,写作,能使你们个个都变成了鲁迅、章太炎、顾颉刚么?当然不能。但我“听涛轩主”则永远第一流编者,我编出来的书,永远是第一流作者如鲁迅、章太炎、顾颉刚等所作,那就永远不胫而走,人手一编!有不曾瞻仰过曹先生的人么?《章太炎讲演录》,顾颉刚等所著《古史讨论集》,加上现在的《鲁迅》,就是他老先生的自画相!

    假如只是把别人的血汗卖点钱,那也不过标点家许啸天、陶乐勤、朱太忙之流,充其量,市侩兼窃贼而已,曹先生怎会这么简单?瞧,在《章太炎讲演录》上,他骂章太炎反对白话,思想落伍;不言而喻,他自己是前进的,就是借别人的落伍来宣传他的前进。这回的《鲁迅》上又有他自己写的关于鲁迅的文章,足见他是鲁迅的朋友,是理解鲁迅、尊敬鲁迅的人;又借鲁迅来宣传他自己。如果他真是鲁迅朋友什么的,那也只好由他宣传的吧?但事实刚刚相反。他把鲁迅的文章和杨邨人的文章编在一起,即让鲁迅替杨邨人“打开场锣鼓”的事已经说过;现在添讲一个故事:十一年前的一个年底年初,鲁迅和胡风、萧军、萧红等合办一个刊物:《海燕》。校对、排版以及别的杂事由我担任,对外算是我编,但不要我做发行人,发行人要有住址,大家不愿把我的地址公开。可是别的人却不容易找,不是人家不敢,就是我们不愿。一晚,我走到曹先生的住处附近。忽然想起他的住址本来是公开的:他自己就在办刊物,当一个文艺刊物的发行,在他理解刊物性质的人,该不会认为怎么危险。于是鬼使神差,立刻去拜访他。他答应了。并且谈得很相洽,我一面兴高采烈的通知鲁迅他们,一面就在刊物上印上“发行人曹聚仁”字样。谁知刊物送到书店之后,他来说他没有答应,叫书店把他的名字勾去。他又到巡捕房去告密,说这刊物是谁办的,谁编的,如何危险,以致我找到别人去声请发行,巡捕房也不准许了。他还在《申报》登广告,说我们怎样窃他的大名,又写信到鲁迅那里去剖白。《鲁迅书简》里有一封答他的信,就是和他谈这事的。总之,那刊物因此之故,只出了两期就寿终了;而这刊物的主持人,我告诉过他,是鲁迅。他就是这样尊敬鲁迅的![编辑按:曹聚仁在其1961年出版的《鲁迅评传》引言中说:“一九三四年冬天,为了群众书局出版《海燕》的事,我和Y君闹得不十分愉快。(Y君为了此事,一直在骂我,却不曾把真相说出来。)鲁迅先生写信给我,劝了我一阵”。并引了鲁迅表示不曾误会他的一封信。(该信全文收在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年版《鲁迅书信集》第952页。)有关这一公案,各有各的说法,读者须留意。]

    纵然不尊敬鲁迅或和鲁迅的私人关系很坏,若精神上真有一致的地方,一时利令智昏攀附鲁迅,借鲁迅的名字骗点钱,说不定也有值得同情处。曹先生是怎样呢?曾经说过,他正在用一切方法打击中国的新生力量;而鲁迅却是竭尽毕生之力反对一切旧势力的!两人之间有丝毫共同点么?骗钱也好,自我宣传也好,甚至一面“呢呢喃喃”“讨人家欢喜”,一面又天良发现,推崇推崇鲁迅也好,那还不过只显得他贪鄙、无聊和矛盾而已。如果用意并不在此,倒是藉此伪装一点“乌鸦”的神态,利用鲁迅的名字给那些充满了杀机,充满了毒素,也充满了无耻的名言谠论保镖,让读者以为他和鲁迅有过交道,因为信任鲁迅,连带也认为他的高论有几分值得重视,那么,曹先生!你就未免太狠毒了!

    鲁迅说过:“一瞑之后,言行两亡,于是无聊之徒,谬托自己,是非蜂起,既以自炫,又以卖钱,连死尸也成了他们的沽名获利之具……”这伟大的预言者,竟不知道还有以死尸为糖衣的!他又表示过愿意把尸喂给鹰隼狮虎吃,哀哉,他又不知道吃他的竟是乌鸦,不,竟是呢喃的白鹦鹉——好一个“人家”笼子里的能言鸟啊!

    一九四六·一一·一八

    载新三号(1947年1月出版)

    旧诗新话

    ……

    陈迩冬

    吴梅村晚年病中诗有云:“受恩欠债须填补,纵比鸿毛也不如。”又有:“我本淮王旧鸡犬,不随仙去落人间。”

    原来当清兵取得中国的时候,侯朝宗曾从南方寄信到北京,力劝他千万不要降敌。而吴梅村最初是感到“翘翘车乘,召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的,可是终于经不起硬刀软刀的胁诱,还是降了。及到晚年,生命快要告终,这才“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发出这样凄楚之声,纸面上铺满了忏悔的言词,也算得是“知惭愧”了。

    可是以后劝告他的朋友也走上了他的道路,这位力劝吴梅村莫降敌人的侯公子也出而应试满清主子举办的“顺天乡试”。大概那时只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而这些遗民、清流、作家、隐士,东林后辈、复社台柱,簪缨子弟、前明少爷之类,也就“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了;既不能做伯夷叔齐,又不能做陈涉吴广,所以就出来敷衍敷衍,虽则不是烈士,你总不能说他是汉奸,深得庄子“处乎鸣与不鸣之间”的神髓,那时“儒家”之儒是采用了“道家”之道了。

    不过我们还是可以原谅的,他没有参加过满汉更生文化座谈会,也没有受爱新觉罗王朝的招待去盛京旅行。

    至于吴、侯之间,所差的尺度不过是“五十步与百步”,若与阮圆海比,那还是相差千里的。

    这些事情已经过了三个世纪,今天我们来衡量也许有些不准确。不过今天我们却看见了一个想超过“五十步百步”的吴、侯——周作人先生!

    周作人是自号“知堂”的,是做过“思想界的前驱”的,是讥讽过“老人的胡闹”的,是以陶潜自况的,而又是常常使用着一颗“知惭愧”的图章的……

    这是抗战以前的,且说抗战以后的——

    周作人是矢志做苏武的,但苏武却没有在被匈奴俘去的汉人中教他们上学作顺民的;周作人是出席了“中日更生文化座谈会”的;周作人是四月十八日到敌京受招待欢迎的……

    周作人是作过“我不认识核桃,错看他作梅子”的诗的这么多年了,难道还是套用老调,说“我不认识侵略,错看他作亲善”,或者是“我不认识敌人,错看他作朋友么”?

    周作人又有诗云:“镇日街头听谈鬼,终夜窗前学画蛇。”上句“谈鬼”,早已否定了他过去的“谈龙”“说虎”;下句“画蛇”,是预言了今日的添足,于是乎去国行矣!

    借问出入“苦雨”之门,小品于“苦茶”之徒,“雨”后“茶”余,难道还是以“周公恐惧流言日”一句一唱三叹兼作解释吗?

    载二卷三期(1941年5月出版)

    毁去“人肉筵席”

    ……

    吴琛[本文发表时署名孟浪。]

    大小无数的人肉的宴席,即从有文明以来一直排到现在,人们就在这会场中吃人,被吃;以凶人的愚妄的欢呼,将悲惨的弱者的呼号遮掩,更不消说女人和小儿。

    这人肉的宴现在还排着,有许多人还想一直排下去。扫荡这些食人者,揿掉这筵席,毁坏这厨房,则是现在的青年的使命!

    ——鲁迅:《灯下漫笔》(二)一九二五

    鲁迅先生“呐喊”着“救救孩子”,在上段的话里他似乎又叫救救青年了,其实他救的是“人性”(Human Nature),是希望有“真的人”!

    无疑的,“这人肉筵席现在还排着”,“筵席”中流行着一种“礼教”:“非礼勿言……”因此参加这“筵席”的人是“文明”人士,吃人也要礼让。

    其实,在这些“吃人”的“筵席”中也有各种人:“聪明人”,“傻子”和“奴才”……同样都是“被吃”,只是有的做奴才,有的做“奴才的把总”,奴才是陪同“吃人”再来“被吃”……兔先生便是这样可悲的人物。

    森林中间就是“人肉筵席”的所在,大亨们为了“吃”的动机,因此也不时召集“各党各派”的先生们来宴饯:东道是狮先生;来宾有象先生、熊先生、虎先生、豹先生、狼先生、狐先生、鹿先生、野猪先生……所有森林里的大亨乃至小百姓都一齐请到了。真所谓“济济一堂”,“集思广益”了。可是“法律”上规定:像兔先生这些小东西,只能在“筵宴”上“亲聆训诲”而已,即使有“发言权”,也限于“恭祝各位健康……”、“今天天气哈哈哈……”之类,因为这是“国民需知”和“青年守则”,否则,要是兔先生说“你们不对”,那么,“你说便是你错……”。当然,像兔先生这样微小的“大亨食品”迟早也要遭“吃掉”的,只是大亨们尚不肯直接下手,或者是当他们还肚饱的时候。有时大亨们也要召集兔先生之类来“商谈”的,说不定还请兔先生“发言”,“筵席”中大亨们多的是,你区区兔小子敢“不自量”来噜叨?但大亨们又必须兔先生发言,为了免除“独裁”的诽议,但“人到低檐下……”、“碰到猫头鹰,有理说不清”,这倒难为了兔先生,只得说:“我们没有没有话说,我不不曾说说话。”——敢怒不敢言,兔先生已经哭得眼红了,难道真的没话说?佛罗贝尔沉痛地写道:“为了我这样的生活,我只把所要说的话说出了四分之一……”兔先生是“君子知命,不立危墙”的,这点“默默给吃”的“涵养”是祖传的法宝,利用眼泪来掩没那一连串“被吃”的悲哀,连眼睛也哭红了……

    因为“筵席”中有“礼”,因此兔先生多蒙不弃而“躬逢盛饯”,也何幸而得狮先生“请”“发言”,又何幸而得大亨鼓掌助兴,如果不以为兔先生乐而忘形的话,那兔先生自己简直受宠若惊,“一登龙门,则身价十倍”了。但兔先生也稍读过《法律大全》之类,如“第五百八十四条,第七千六百三十二条,第三篇八千六百二十六条”……等等,但每条的收尾两个字都是一样:“吃掉”。比如说,一个小动物像兔先生似的,偶然在森林里散步,不幸而遇见了虎先生,照小动物的习惯是(也是法律上的规定),站在路旁,恭恭敬敬请一个安,说声:“虎先生,你好哇!”这时候,虎先生如果高兴,那就是说它老人家肚子饱饱的,不想吃什么,昂头阔步地走过去……;却常常是不高兴的,或者说,常常是胃口很好的,“怎么,你问我好?我有什么不好?你敢讥讽我!”下文不必说,就是“呵门”一声,把兔先生吃掉。因为吃掉法上明明写着:“凡对大亨说‘你好’者,吃掉!”谁吃谁呢?当然是大亨吃掉小动物。历史照王安石的说法是“相砍”,谁砍谁呢?当然是大砍小的啰,猫儿捉住老鼠时,虽然故意放开它走几步,再去捉住,按一按,待这种“法律手续”做完之后,才把老鼠吃掉。“狂人”在“日记”里写道:“我翻开历史一查,里面歪歪斜斜写着‘仁义道德’四个字,我横竖睡不着,细细想了半夜,才从里面看出字来,满纸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大意)。这是“文物之邦”的“仁义道德”之西洋镜!

    终于兔先生说了话,虎先生跑到跟前一把抓住他说:“你怎样有这样好的口才?”那爪子几乎刺进肉里去了,兔先生感到像火烧一样肿痛,可是不敢叫唤。“我真爱你,我恨不得把你一口!”虎先生如此说,言外之意是:你真懂规矩,知奉承,好一个“公民”!

    兔先生的“被吃”是“筵席”中的“文明”基础之一,只是一次他没有“被吃”,不幸得很,却在宴桌上见到热腾腾的兔腿,兔太太失了踪,这些兔腿中一定有一对是兔太太的,否则也一定是兔先生的家族们……“狂人”吃饭时见雪白的鱼眼,以为他的妹妹也已混在饭菜中给他吃了,这真是“吃的文化”,这真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吃”!

    在“吃人”的“筵席”上,我们固然如鲁迅先生所说,要“扫荡这些食人者,掀掉这筵席,毁坏这厨房”。这不但是“现在的青年的使命”,也是一切被压迫被欺骗与被屠杀——被吃的人的使命,只有一以牙还牙,“毁去,前进!”才对,否则,光若“求祷派”一样,“主张求祷天老爷把这些大亨们趁早赶回去”;或如“计划派”一样,“主张估计大亨们每年需吃掉多少匹兔子,由兔组织一个委员会来计划地征集进献,却请大亨们不再在路上随意吃掉额外的兔类”;或者如“饥饿派”一样“主张绝食,饿死也不给大亨们吃,至少让自己自身永远养不胖,大亨们看见瘦骨嶙峋,就引不起食欲……”;又如“服毒派”,“主张每次出门,口里含一包毒药,一碰见大亨要吃掉自己,就是先把毒药吃下去,让那毒药到大亨肚里去发挥药性”。……这些都是自杀,必须如此才行:“敌人不投降,就扑灭它!”

    毁去吃人的筵席!撕下“吃人”的教条!

    一九四七·一·三,改作

    载新四号(1947年7月出版)

    隔海问答

    ……

    郭沫若

    一月八日《大公报》的社评《自由主义者的信念》,大约是近来王芸生的一篇得意文章,批评它的人已经不少了。我虽然落后,也从友人处借来看了一下,照例是那套烂熟的圆滑笔调,有心玩弄人,实在有点令我作呕。不过我对于文中所提出的这个问题倒很感觉着兴趣:

    试问如果一个政党突然掌握了中国首都……其疲劳的军队能否再远征中原及边疆未克复的各省?很可能若干地方军阀会玩其惯技,派员疏通,在两便情形下投诚效忠。试问问这政党是严词拒绝呢,还是勉强答应?依过去改编伪牌军队朝秦暮楚而言,我们的批断是勉强但一定答应。然而那么一来,这个有革命抱负的政党稳握政权后十年廿年,可有把握不走上腐化途径?而那时不满现状的人们能不再起而革命?于是革命不已,流血不已。这个连环套要到哪年为止呢?

    这儿所假设的“一个政党”,明明白白地是指的中国共产党。虽然是出于假设,已经足以证明王芸生和他一群人的脑子里面已经在转着这样的念头: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人民解放军是要“突然掌握”着南京的。蒋朝必亡,在他们的心目中也已承认着是既定的局势了。但他们还没有灰心,忠心耿耿地还在图谋抢救。在他们意想情愿的希望里,自然最好是“这个有革命抱负的政党”能够妥协,不要等自己“疲劳”了,自己也“腐化”了,让别人又来革你的命。但这,可能吗?王芸生自己在《大公报》的另一篇社评里面早就说穿了。三月八日的《论自由主义者的时代使命》里面有这样的话:“在腐败然而有限期的政府与健全而无限期的政府之间,我们是宁选前者的”。这儿的“健全而无限期的政府”所指的自然也就是中共“掌握了中国首都”之后的政府。但既“健全而无限期”,那还有什么“疲劳”与“腐化”的可能呢?人民能全体“疲劳”而“腐化”吗?因此,所谓“革命不已,流血不已”,也不过是骗人的话。本心呢?要今天的革命快已,流血快已,赶快抢救那“腐败而有限期的政府”而已。但是,如何抢救?

    最妙的是,美国马歇尔的智囊裴斐教授赤裸裸地回答了王芸生所提出来的问题。答案是曾在一月二十五日《纽约时报》星期刊《我们在中国所面对着的危险的选择》里面:

    有一种可能性是确定的,即国共双方都可能打到一种筋疲力竭的状态。那种状态一经发生,美国人便可以起来调停,给那时的新政府以物质援助,那个政府是以不为国民党的贪污和共产党的暧昧所传染的中间路线者为主,但又是包含着各系各派的。

    局势是已经确定了,一边已经“疲劳”,已经“筋疲力竭”,希望另一边也赶快“疲劳”,赶快“筋疲力竭”。那样便好在美帝国的“援助”之下让“中间路线者”组织“新政府”,这不就是“自由主义者的时代使命”吗?一个高鼻子,一个矮鼻子,隔着那么宽的太平洋,公然在从一个鼻孔里出气。走中间路线的所谓“自由主义者”们尽可以弹冠相庆了。无怪乎那些“者”们近来实在是非常起劲。请看“者”们的活跃吧。钱昌照、邵力子、萧乾等拿着豪门的钱,在北平组织了一个什么“研究会”,纠合了五十九个官僚,发表了三十二条主张,企图呈献出一套“新中国建设的蓝图”。这些工程师俨然就像是已经受了买主预订。特别起劲的是“过河卒子”,他更单独地在作裸体胡魔舞了。他有一封斥责周鲠生的公开信,尽力替美帝扶植德日辩护,骂苏联为比德日还要可怕的侵略国。他更公开表示,以前对日寇侵略也曾不惜力气主张过和平,但在今天对于中共和苏联却断乎无和平可讲。为了争取美帝的欢心,这位“卒子”表示得比光头佬还彻底,似乎在今天只有胡适才配做中国的希特拉了。因此,有人在这样揣测:胡适想代光头佬而做中国的大总统。甚至于有人在说:这是美帝的授意,美帝要准备换马再战了。“不为国民党的贪污所传染的中间路线者为主”,不就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吗?

    金陵戏班(新波画)

    载新二号(1946年11月出版)

    是的,我也有点相信:胡适或许在作那样的打算。胡适不是也说过:南京政府的官吏有百分之九十五是不贪污的么?这话很有意思:因为把四大家族加上政学系,刚好是百分之五。如此看来,胡适似乎确有意思,准备去“主”那除去了这百分之五的不贪污的政府官吏了。胡适是惯会“梦想”的。假如这一次他真在这样“想”,我敢于断定,他又在做“梦”。我们不要把裴斐、马歇尔之流看得太甜了,他们委实是有两手的。拿利用价值来讲吧,光头佬尽管自行预言快要当俘虏,但比起“过河卒子”来,究竟还要高一筹。诡计多端,廉耻丧尽,穷凶极恶,不学无能,在中国历史上,不仅已空前,而且会绝后。这一个宝贝在美国反动派的心目中,正是“不为国民党的贪污所传染”的标本。我们请记起司徒雷登的一次演说吧。他叫中国青年要在这位“领袖”之下,恢复起五四精神再来“革命”咧!究竟矮鼻子没有高鼻子高明,比较老实的王芸生却早把秘密说破了。我又要把他的名言特别郑重地再引用一遍:

    在腐败然而有限期的政府与健全而无限期的政府之间,我们是宁选前者的。

    照这逻辑推论下去,岂不是最腐败而最有限期的政府,也就是最当“选”的了吗?这正合美国反动派的孤意。然而像这样的老实话,我相信裴斐教授之流就不会说。这毕竟是主子的主子和奴才的奴才之别。

    三月十七日

    载《野草文丛9·论白俄》(1948年4月出版)

    谈“阿金”像——鲁迅作品研外篇

    ……

    孟超

    在鲁迅先生的笔底下,如果说阿Q是中国特有的农民型;那末,阿金便应该说是在半殖民地中国洋场中的西崽像了。

    阿Q虽然十足的表现出中国人的劣根性,然而,他一方面受着赵太爷等的封建势力的压迫,另一方面,又遭着假洋鬼子的新兴买办力量的白眼和欺负,倒底还值得人同情些;而阿金,她对她外国主子则婢膝奴颜,对中国人则假借洋势,骄气凌人,这样,就叫人只觉到她是多么无耻、可鄙,丝毫不值得可怜了!

    有人说在广大的中国社会中,到处都看见阿Q的身影,其实,只要外国势力一到的地方,阿金又何尝会少呢!这类的人,自然不一定个个当娘姨,不一定被外国人叫惯了“阿妈”的才有这种贱骨头;大约受着外国人豢养的,受着外国人赏赉有加的,奴性一发,便会受宠若惊甘心替他洋主人帮闲、帮忙、帮腿、帮嘴,又哪一个不是露着阿金的嘴脸呢?

    论起阿金的家系来,知道底细的人,谁也会晓得她是和阿Q有着血缘的,——也许还是阿Q的下几代的侄女孙女之类。然而,因为她已经卖身投靠,倚傍在洋势力的胯下,便似乎没有那样的土头土脑了,可是她那种不中不西,半洋半华的四不像样儿,别人正以为是更冲人的,而她自己却以为一登洋门而声价十倍哩。

    自从有了阿金之后,中国就更加不安了。你看她站在她洋主子的门台(其实还是在中国地面)上那股子耀武扬威的劲儿,别人也跟着“阿金,阿金!”的大声叫着,这影响真也不小啦!可是像鲁迅先生所谓“她的主人的后门,斜对着我的前门”,这种波及,我以为还并不算严重,比如说吧,她如果进一步摹拟她主人的口吻说一声:“你们中国的战场,是我们的西线!”那鲁迅先生怕更受不了啦,因为打起土地边界的官司来,怕真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就是开同乡会,打电报,也都没有用,——况且如今的年头儿,会也不是好开的,电报也不是容易打的。

    可是你别看她在中国人面前发着那样大的威势,然而,一见了她的洋主子,却又换了一种姿态。她专会摇头摆尾,张口主子,闭口大人的,还加上一些“英明”的、“贤德”的肉麻的形容词,甚至于连她主子的姓名籍贯都不敢提一提。而她的主子,也会赏鉴她那种哈巴像,主人一高兴,还许更多喊两声乖,多赏赐一点吧。

    但是,她也有出丑的时候。再比如说吧,她一看到蓝眼睛,黄头发的外国人,有时,不管张三李四,就乱喊起“主子”来,错认了人,闹出张冠李戴的笑话。别人在对她嗤之以鼻,而她自己因为到底比阿Q小D之流聪明些,她有“有奶便是娘”的信条,便总会花言巧语解嘲的。

    所以,你别以为她摆着“无私”的架子,煞有介事的指东论西,表面上也像是说的中国人的话,骨子里头,不但全部洋腔,而且总不外乎她那一套——“弗轧姘头到上海来做啥”的主张(只要是洋场,又不一定单指上海了)。

    她为人的看家本领是“你这老×没有人要!”这是她的自诩,正如商店之有“张记”“王记”……标明是有了主子,东家的;同时,别人没人要,也说明了她是已经卖出去了的。不过,奴才的心理常常和普通人不同,普通人怕当奴才,而奴才却正怕当奴才当不稳哩;所以她无时不担着心事,怕在中国人面前替她主子扯不拢谎;或者,被她主子停了生活,一脚踢的出去;于是她便一天到晚彷徨忧虑,寝食不安了。但是等到她当奴才而真果当不成的时候,也就只有哑住喉咙了。比如咱们的教授策士之流,他会用着多么漂亮的词句,粉饰着他们的希特勒,和希特勒主义,等到中德绝交之后,他就不能不挢口结舌了。那时,我们的耳边自然可以暂时安静一下;但是,你千万别因此庆幸,“阿金”绝迹,一个“阿金”去了,也正是别个“阿金”登场的时候。

    “阿金的相貌是极其平凡的”。这里的所谓“平凡”,也正如奴才之与奴隶一样,是在耳目口鼻等器官上找不出什么不同来。然而奴隶到底是奴隶,而奴才总归是奴才,奴隶苦眉皱脸,可是他心里总有不甘做奴隶的想头,奴才可就无论如何也抹不了他那种胁肩谄笑的卑劣像的;所以如果要从阿金身上找出她的特点来,只看她的趾高气扬还不够,她那媚骨媚态总骗不了人的。可是阿金有的时候,也会装出苦相的,因为不这样便无法混进奴隶的群中,来替她外国主子宣扬“我皇圣德”哩!

    有人说:中国人要在抗战中澈底扫除了阿Q的心理。阿Q固然是中国人心理上的病源,但我更以为如“阿金”之流,她不只是中国女性中某一种人——替外国做“阿妈”——的标本,而正担心她永不会洗刷干净了她那奴才根性呵!

    三十年“九·一八”

    载三卷二期(1941年10月出版)

    “灰色人”——夜读偶记

    ……

    邵荃麟[本文发表时署名荃麟。]

    病中看了高尔基的一篇短文,题目叫做《大仇人》。

    这篇文章里说,世界上有个黑人和红人在作着殊死的战争,那黑人是古代传说里所称的住在山洞里的毒龙,而红人就是古代传说里的屠龙英雄圣乔治,从辽远的古代以来,他为了自由与美专杀那些恶的毒蛇。

    黑人的武器是他那永远不死的野心。他的信条是:“一切都属于我!我是权威——所以我就是人生的意识和灵魂,我是一切人类的统治者,谁反对我就是反对人生——他就有罪!”

    红人的实力,是他对于自由的理智的光荣的生活底热爱,他的信条是:“世界是我们一切人的世界!凡人都是平等的。人人心的深处,有美的世界存在:没有一个人应该失望而自愿为权威的奴隶,应该没有一个人是被奴役的。谁也不该征服谁——为要弄权的缘故而握权,是有罪的。”

    这个战争包办了人世间的一切苦乐,一切佳境,一切惨遇,——它是世界上最可爱最丰富的一篇传说。

    然而在红人与黑人之间,却有一个小小的灰色的人,像俳优似的跳跃着。

    这个灰色的人是这样的:“他的唯一的嗜好,是一种温暖的、吃的很饱、住的很舒服的生活;而且因为要满足他这一点小欲望,他不惜作践自己的灵魂,正像一个饥饿的娼妓作践她干枯的身体,任何人的使唤,他都愿意接受,只要给他吃的很饱,住的舒服,且不必劳心。至于喂养他的主人乃何等样的人,他是不问的——野兽也好,人也好,白痴也好,天才也好。在他看来,所谓人生,不过是面镜子,在那里头,他只见有自己。他胶漆似的尽粘附着人生,因为他兼着各种生物所特具的才能。他的灵魂是微睡的蜥蜴之官,出名是‘卑琐’,他的心是灰色恐怖之家,他愿望是‘多享乐些’,然而又惮于动作,所以永远是屈辱以求苟安,简直没有一点刚气。他的职业永远是挑唆。”

    “他只崇拜一句话:‘安分守己’,即使以全世界的精神死灭为代价,他还是崇拜‘安分守己’!”

    他跳跃在红人与黑人的战斗之间,黑人占了一点上风,他趁火打劫向红人偷掷了几块石子,黑人有点疲劳了,他插在中间做做“调人”。他对黑人说:“给奴隶们多加上几条绳索吧,将来即使不得已减少几条,也仍等于不减,可是奴隶们却因此满足了。”他对红人说:“慢慢来吧,什么事情一下子是改革不了的。聪明的人应该慎重考虑,计划周到,能够谨慎地做去,人家一定会让步的。”无论哪一方胜利或失败一点,他终是从中取利,替自己划算一点温暖的、吃的很饱、住的很舒服的生活,他从不吃亏。

    对于这个灰色的人,高尔基称之为“生活的大仇人”,他说:

    “有了他在中间作祟,于是人生就失了鲜明的色彩,变成了秽污的呆钝的可厌的灰色。”

    “这个灰色人横在进化长途的中间,简直拉住了已被时间宣告死刑的遗骸,阻止新人生的通过,所以他永远是一切光明的自由的美的生活的大仇人!”

    高尔基写这篇文章,或许是对当时情势专有所指,可是这个灰色人,却确是典型地存在于我们历史中间和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间。而且在近年的历史上,他还扮演过时髦的脚色——虽然他已扮演了悲剧的脚色,然而他仍然是从悲剧中间吮吸了受难者的幸福。

    因为他是灰色的,所以没有红人或黑人那么色彩显明,在太阳底下,他也隐隐约约泛现一点红色,而在阴雨中间,他又和黑人差不多,这样颜色,恰恰适合于他的职业,而同时又适合于他的信条——“安分守己”。

    因为他是灰色的,所以虽然有点呆钝可厌,却不教人害怕,也不教神经衰弱者战颤,并且温文而有礼貌,很方便于自由来去,而且温暖的,吃得很饱,住得很好的生活又是人们所欣羡的,于是他便走起运来,并且创立了他的教义。他的教义是很漂亮的:既不像红人的那么“偏激”,也没有黑人那么凶暴,不偏不颇,很有些近乎圣人所谓的中庸之道。他知道“执乎中”,因为他有两根舌头,常常立于两极端(红人与黑人)之间,他知道“庸者不易”,因为他永远从红人与黑人战争中间划算温饱舒适的生活,从来不变,他崇拜黑人的“力的哲学”,也赞成红人的“爱和自由”。他宣说,他是采双方之长,舍双方之短,集上下古今之大成,蔚然成为历史上最合理的教义。

    他不仅建立了他的教义,并且也创造了他的生活艺术,他的生活艺术就是所谓二丑艺术,摆着绅士脑袋,装起学者嗓子,扭扭捏捏,往来于喂养者之间。有时也谈文学美术,论论海涅尼采,并且如高尔基所说,“他有时并不拿工钱,竟肯白做,因为他的目的在乎从中取利,并不单靠几个表面上的工钱”。

    他确实有过一时的成功,那是在人民生活色彩比较黯淡的时候。

    然而,悲哀的是“被时间宣告死刑的遗骸”终于拉不住,当人类战斗的色调更加显明的时候,当战斗更尖锐而使人们生活更丰富的时候,当阳光与黑夜更加分明的时候,灰色人渐渐是站不住了。不是太阳将消灭了它,便是黑夜将吞噬了它。

    他的出现,是在红人与黑人的战争开始之后,他的死亡,也该是在这战争结束以前。

    而现在这日子是近来了。

    让人们战斗的色彩更鲜明罢,让人们生活的光辉更灿烂罢。

    一九四三年二月二日

    载五卷四期(1943年4月出版)

    感慨前后

    ……

    周木斋[原文署名“辨微”。]

    曹禺先生的剧本《日出》的第二幕的开始,写××旅馆的茶房王福升不耐烦小工们建筑洋楼打地基的桩歌,做出许多恶赖样子:吐唾沫,塞耳朵,挑战地坐起来,索兴闭着眼睛静听起来;说出许多咒话骂语:“呸!呸!呸”!“他妈的’,“这帮死不了的”,“这帮混账,欠挨刀的小工子们”,“这帮饿不死的东西”……但在“讪笑”地说了“天生的那份穷骨头嘿。要不,一辈子就会跟人打夯,卖苦力,盖起洋楼给人家住嘿?”以后又在神气活现地说了“谁盖的,反正有钱的人盖的吧……”以后,接着却又“无聊”地说“有钱么”!而又阿Q式地“感慨系之”地说:“越有钱的越有钱嘿!”

    这个“阿Q式地感慨系之”,是动作的注解。其实,王福升不耐烦小工们打地基的桩歌,诸凡由此而起的恶赖样子和咒骂话语,总之,是一切的嘴脸,已经都是阿Q相的了,而注出的“阿Q式地感慨系之”不过最为显露,这才特别加以注出的罢,而也最耐思索。

    诌上慢下,以上压下,王福升盖兼而有之,这里则是背后以上骄下,便精神胜利了,背后感慨乎上,便悲天悯人了。

    但这感慨是情绪的一闪烁,例如在感慨以前,就曾充分流露以上骄下的情绪,是不一贯的,矛盾的。如其在地位对等的场合,便是迁就强者,牺牲弱小。

    落魄之时,是每多感慨的;地位低下,也每多感慨的。感慨因己而发,似乎发于真情,但这真情也只限于自己,因而感慨也只限于是为自己。感慨乎上,是表示自己徒唤奈何的意思,而有时也感慨乎下,则径直漫然徒唤奈何的意思了。爱莫能助的外貌下,隐藏了漠不关心的本质。于是感慨只是感慨而已。

    感慨之是否真正发乎真情,须视前后的情绪是否一贯,是否为正义而努力,而也才能不仅限于感慨,发生实际的效力。此所谓为正义,自然为别人,同时也为自己。为自己才切实,为别人才真实。

    捷克被吞灭了,张伯伦说:“凡强暴与不公道之行为,迟早自食其果。”诚慨乎其言之也;西门也说:“证诸史乘,凡以征服异族为事者,往往自食其报也。”亦诚慨乎其言之也。然而倘曾抵抗侵略,援助弱小,是可以这样感慨的,而抵抗侵略和援助弱小也就是致使侵略与自食其果报的力量。但在纵容侵略和牺牲弱小以后而还发这样的感慨,那是使人也要感慨这个感慨的。

    自然,这里是以感慨以前的情绪来对照感慨,显出两者的不一贯、矛盾而说的;感慨以后的情绪呢,当然不在此例。倘不使感慨成为一时的感慨,而以感慨做出发点——现在,已经有一些端倪了,则后之视今,未必亦犹今之视昔的。房龙在《希特勒的收场》一文中说:“希特勒——墨索里尼亦然——不把尼维尔张伯伦放在心上的。但有一天,他将碰到克伦威尔的阴影,那时请他小心谨慎一下,因为克伦威尔的精神将击败他,一如他这三百年来的击败每一个单据表面情形不察本质来认识英国的人”。直截了当地说:“张伯伦无关重要的,克伦威尔罢了”。感慨以后,不管烟消云散或者发为力量,历史最后将证明着:不是张伯伦换上克伦威尔的阴影,就是张伯伦本身化为克伦威尔的阴影。

    载《鲁迅风》第11期(1939年3月29日出版)

    “读史”偶感

    ……

    一知

    据《新史奇观》载,李自成攻破北京后,吴三桂的父亲吴襄,曾写信劝吴三桂投降李自成,但吴三桂却决然拒绝了。在他回给他父亲的信内,有着下面这样的话:

    ……元直荏苒,为母罪人,王陵赵苞二公,并著英烈。我父嗟嗟凤将,矫矫王臣,反愧巾帼女子!父既不能为忠臣,儿亦安能为孝子乎?请自今日,父不早图贱,虽置父鼎俎之旁,以诱三桂,不顾也。

    这是多么的忠心耿耿!倘我们单就这封信看,称他是一个“大义灭亲”的忠臣,大约谁也不会反对吧。然而,事实上并不这样,全盘的历史告诉了我们,他这时的不降李自成,只是为了个人的仇恨——为了陈圆圆,为了自己的高官厚禄,求善价来出卖他的灵魂。这看他后来引清兵入关,甘做清室奴隶就可显然了。

    历史,不论是个人的,或是社会的,都不能切断来看。它是一个整体,只有从整体上才能看清它的真正的面目,才能认识它的实际的意义。如果把片面当成定论,那便要受历史的欺骗;自己受骗不要紧,最怕的是再以这来骗别人,结果,黑白不清,是非混淆,让大家糊糊涂涂跌进历史的泥坑而不知自拔。

    也就因为这样,现在才常常有人提起越王勾践来。

    提起越王勾践的原意,自然是因为越王勾践的忍辱含垢,由忍辱含垢而挽救了自己的危亡。然而,这是不是实在的呢?不,这只有一半是实在的。

    所谓一半是实在的,就是我们还相信有“困于会稽”那样的事,但从整个历史看,忍辱含垢,却决不是挽救危亡的主要原因。从小处说,如果越王只晓得“尝粪媚王”,而连“式蛙励士”的勇气也没有,也还只有终身做一个奴隶胚子。从大处说,越王的“卧薪尝胆”,如果不遇到吴王那样的糊涂,那样的荒淫,那也还不是白费了心血?

    要了解越王勾践的故事,应该从他整个人格上去看,尤其应该从他与吴王的关系上去看。撇开吴王夫差而单提越王勾践,离开抵抗而单说忍辱,这不仅受了历史的欺骗,实际是欺骗了历史。

    载第2卷第10期(1935年8月5日出版)

    “可贵的一笔”补遗

    ……

    周而复

    大观园落成,贾政进入石洞,在一个亭子坐下题字,说:“依我拙裁:欧阳公句‘应于两峰之间’,竟用他这一个‘泻’字。”有一清客道:“是极!是极!竟是‘泻玉’二字妙。”但等到宝玉说“用‘泻玉’二字,则不若‘沁芳,二字,岂不新颖。”众清客都忙迎合,称赞宝玉才情不凡。

    主子不论大小,放屁一律清香:“泻玉”固然佳妙,“沁芳”亦属不凡;倘有机会,必须捧场;这是清客的奴才相。

    古之清客,毕竟老实,那副嘴脸,一看便知。今之清客,却进步多了。虽然也是以捧主子为业绩,但有时却也轻轻说主子两句坏话,表明他并非一味拍马,甚至还劝解双方,貌似“大公”,其实,还是为主子,如最近一家报纸的社评《少残杀少破坏》,便是今之清客的巧妙伎俩。

    这社评中说:“近读永吉及小丰满国军转进消息,说撤退时仅将小丰满发电厂少数机件拆卸,水堰未加破坏。又说堆积于永吉车站仓库及民房中的弹药未予爆炸,以免强烈破坏”。“我们以为应在内战史上大书一笔,可贵的一笔,祥和的一笔”。

    如果只看这一家报纸,而且只看这一家这一天的报纸,大抵上是可以蒙混一下读者的;不幸的是,香港还有其他报纸。远的且不说,且翻翻这几天的报纸来看。这家报纸二十日有条美联社电讯:“接近政府方面消息:政府B-24式飞机出动轰炸长春外围共军,并炸毁吉林附近的小丰满水电工程。”这是蒋府方面消息,不容抵赖。

    再看看新华社二十一日电:“永吉蒋×逃窜时,将小丰满发电站加以破坏,拆走重要机件,使发电机器不能继续发电,以至堤内积水不能照常排泄,现民主政府正派得力员工,昼夜抢修……”

    拆卸之不足,又派飞机轰炸,对小丰满发电厂的破坏是显而易见的。

    至于“弹药未予爆炸”,外国新闻社早就道出了底蕴:如果爆炸,轰声四起,那就暴露了弃城潜逃的军事秘密;倘若能焚毁的呢,就焚毁,如新华社所说:“在我地方兵团的追击中,匪众一闻炮声,即陷于极度混乱,焚毁满载财物之汽车五十辆……侥幸逃入长春孤城……”

    以杀人为道德,以破坏为高尚的国民党军队,岂止如是而已,连名胜古迹也要遭难的。新华社二十一日电:“洛阳古都名胜古迹在蒋×盘踞时多被破坏。城南廿里的龙门一地中有唐代北魏石佛以万计,与大同云岗石窟齐名,现已大部缺损。”

    更妙的是广州《建国报》的宝安讯:

    “龙华西墟乡长闻讯,即集合自卫班十余名,携备犀利武器,由童向导,会同陆军一连前往进剿。……结果伤一匪,毙七匪,掳一男匪及一妙龄女匪,大奏凯歌而回,并将匪首示众。至被擒女匪……在人山人海中,牵至班长忠骸之前,有队员厉声告之曰:‘我班长为匪所害,壮烈殉职,汝与其做泉下鸳鸯可乎?’女闻此言,面如土色,立即跪下,生祭之后,遂枪杀之,垫于班长尸下。至是英魂得慰,人都称快云。”

    已经做了俘虏,就不应该残杀,这点起码的常识谁都知道。但国民党对她不仅“生祭”,而又“枪杀”,且“垫于班长尸下”,辱称为“泉下鸳鸯”。这倒真的“应在内战史上大书一笔,可贵的一笔,祥和的一笔”。

    残杀破坏,是国民党的最高战争道德,凡是到过前方,或者除了看官方和准官方的报纸以外,也看看一些民间报纸的人,是都知道的。即连这位社论作者,如果除下有色眼镜,也可以看到的。那为什么会出现了这篇社评呢?这就是清客的嘴脸了:“泻玉固然佳妙,沁芳亦属不凡。”主子战胜时,便歌颂武功,强调统一;主子战败时,眼看江山不保,奴才难当,就高呼和平,“请双方少残杀少破坏”!

    而真正残杀破坏的主子呢,清客就给他涂上一层脂粉,于是化“残杀”为“仁慈”,以“破坏”为“道德”,杀人魔王,因此摇身一变,成为“仁者”。“所谓仁者无敌,惟仁义之师,足以平天下”。“这种军队中间纵有挫折,终必全胜”。经过一段迂回曲折,文章写到这儿,柳暗花明,确实是“可贵的一笔”。虽然还不免扭扭捏捏,但这是“孤臣孽子”的苦心,也是今之清客的巧妙伎俩。表面上虽然是劝双方,其实是说:“我的主子虽然打败仗,但是不要紧,请诸位不要着急,最后一定胜利,而且足以平天下!”宰相家丁的口吻,不是活跃纸上,还须要再说吗?

    阿门!

    载《野草文丛9·论白俄》(1948年4月出版)

    颂朽

    ……

    周木斋

    孔子居宋,看见桓魋制造石椁,三年不成,曾经愤慨地说:

    若是其靡也,死不如速朽之为愈也!

    ——《礼记·檀弓》

    温和中庸的孔子,竟也说出这种话,要算少见的了。所以他的那位“似夫子”、“似圣人”的高足有子,听到曾子传述孔子“死欲速朽”的话的时候,要一再地否认,而说:“是非君子之言也”。待等曾子说是和子游同听见的,这才承认,说:“然。然则夫子有为言之也”。并且举出证据:“夫子制于中都,四寸之棺,五寸之椁,以斯知不欲速朽也”。不过,尽管怎样解释,“死欲速朽”的话,说总是说过的。由此可知虽在圣人,有时中庸也还是不容易。

    但这还是题外的话,其实,“死欲速朽”,也不是没有道理的,一定要把它“朽”掉。而且,反对“死欲速朽”,意思是要“死欲迟朽”,这原是程度的不同,并不是本质的不同。否则我不信反对“死欲速朽”的反面义就是主张“死欲僵尸”。同样的朽,迟速终归于朽,快些倒也干净,何必慢呢?

    这是就躯体说,无非想要“迟朽”而已。此外,在精神界,还有《左传》记载穆子所说的“三不朽”:“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不止“迟”,竟是“不”。胡适认为这“三不朽”还有三层缺点,所以加以补足,又提出“社会的不朽论”来。这“社会的不朽”又称为“大我的不朽”。“社会的不朽论”和“三不朽说”有两点的不同:一、前者尤重“大我”,后者专顾“小我”。二、前者兼及好坏两面,后者单指好的一面。这第一点,在“不朽”的范围里说,“社会的不朽论”虽是一大进步,但第二点,虽然很对,却已失去“不朽”的原意,和“遗臭”混淆了。

    要论“不朽说”的价值,那就只存在勉励生者的一点罢。但这样的勉励,对于生者,却在死后。生者是不及感受不朽的。然而死者是不会感受不朽的。前者说是对生者,已是对死者;后者说是对死者,又是对生者了。所以,一般的观念,必然地只能以已死者的不朽指对方生者。这,单说“不朽”,也还不失为勉励生者的一点。但“不朽”是抽象的。说到“不朽”,就一定要牵拉到已死者的“不朽”;说到已死者的“不朽”,就一定要牵拉到已死者所以不朽的事物,这事物,不管是“立德”的,“立功”的,“立言”的,或“社会的”。已死者的事物已不朽了,已有已死者的不朽的事物了。不是有无穷的“罐头食品”可供取用么?不是“现成”的么?不是常听到“古已有之”的话么?由已死者事物的不朽,形成了不朽的已死者。要说“小我”,那是死人的;要说“大我”,也是死群的。平时可以听到“行尸走肉”这类骂人的话,这里倒是“行尸”而不“走肉”,即走也只是“幽灵”罢了。所以,“不朽说”的必然的结果不是勉励生者,反是桎梏生者。

    历来以“立言”的不朽当作盛业。但在十年前的现在出版的热风,作者在《题记》中却说:“我的应时的浅薄的文字,应该置之不顾,一任其消灭的;但几个朋友却以为现状和那时并没有大两样,也还可以存留,给我编辑起来了。这正是我所悲哀的。我以为凡对于时弊的攻击,文字须与时弊同时灭亡,因为这正如白血轮之酿成疮疖一般,倘非自身也被排除,则当它的生命的存留中,也即证明着病菌尚在”。这也可作为反“不朽说”的又一义。

    民国以来,时常有人对古旧遗存的事物,诅咒它的腐朽,那是诅咒错了。它并没有腐朽,反之,正是不朽而僵固呢。如朽,那就该颂,不该诅咒。

    载第1卷第7期(1934年12月20日出版)

    文人与装鳖——又名《读〈论语〉》

    ……

    姚雪垠[本文发表时署名“姚雪痕”。]

    题目有点别扭,所以先来一个解题。

    “文人”二字是无须乎注释的,但“装鳖”就有点费解了。这两个字是河南的俗语,它的含义,等于缄默,不做声。“不做声”是官话,“缄默”是文言,“装鳖”是河南的大众语。考查“装鳖”二字语源,也颇幽默有味。夫鳖之为物,大有忍耐沉默精神,一见锋头不顺,便马上把头和脖子一齐缩进肚里,任你怎么调弄,践踏,总是置之不理。有人说鳖是冷血动物,所以不知抵抗。不过这是属于生物学家及行为心理学家的研究范围,我们不必管它。我想鳖是会咬人的,俗说“鳖咬一口,入骨三分”,足见鳖嘴厉害,不过忍而不用罢了。大概它深知无论怎么咬,咬了之后,既不能跑向外国,又不能躲往租界,反自速斧铖之诛、鼎镬之刑;倒不如置之不理,或可幸免于罪。虽然只要它沦落人间,从来不曾幸免过;但也不能不作此希望,至少总可以多活一天半晌也说不定。这种忍耐沉默精神,便是鳖的特有德性。所以一个人遇见不平时偏能平心静气,一声不做,就叫作“装鳖”。举例说来:“猝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是装鳖。韩信受胯下之辱,是装鳖。张良给一个素不相识的老头子纳履,是装鳖。张公九世同居,是一家人个个装鳖。耶稣说“有人打你这边脸,你把那边脸巴让给他打”,是装鳖。日本人夺去东北四省,我们一味镇静,是装鳖。历史上一些隐士们愤激世事而又不愿做声,把自己藏在深山里边,过着与红尘隔离的生活,是装鳖。古往今来一切大美德,大英雄行事,多半都是装鳖。于此可见装鳖对于处世之重要了。

    然而文人毕竟不是英雄豪杰之士,遇事不能忍辱沉着。又不是麻木不仁,感触也较普通人分外的多。感而发之为文章,于是乎就不能装鳖了。文人这种东西,既无三头六臂,又无铜头铁额,却偏爱说话,偏爱发泄不平,偏爱谈些“干卿底事”的问题。有时弄得人们疾首痛心,大叫着“文学不死,大祸不止”,正如说“庆父不除,鲁难未已”一样。社会上本来不需要明眼人把把戏说穿,而文人偏爱说穿。社会上本来只许人装聋装哑,而文人不惟自己不装,反要把真聋真哑的人治好。所以社会上把文人当做臭嘴老鸹,当做鸱鸮,总之是不祥之物,该杀!试翻检一下历史,文人因不装鳖而被杀的,也真是不少。秦始皇坑儒生,一次就死了三四百人,为的他们“人则心非,出则巷议”,不肯装鳖。那时候因为印刷术还没发明,所以除坑人焚书之外,也就没有别的事情。倘在现代,不知又将怎样。这次被坑的虽非真正的文人,但除掉里边夹杂的方士之徒以外,儒生是可以认做广义的文人的,专业的文人在以前根本没有。惨杀文人,在中国史上,这或许就是最早的一页了。再往下从班固、蔡邕、祢衡、杨修、嵇康……一直数到清朝,总也有好几百人。其中纯因文字遭祸者,也十之六七。而两千年来杀害的无名文人,因无从稽考,更不知要多到若干倍。其余像屈原、贾谊、司马迁、杜甫、韩愈等等,虽未被杀,也都吃了大亏。古今来的文人,十之八九都是在社会上站不住脚步的人,原因正在不会装鳖。子路不会装鳖,故子路不得其死。孔夫子曾请教过世故老人李耳,又见过三缄其口的金人,所以懂得装鳖,活了七十三岁,寿终正寝,享祀千秋。至于像明太祖时徐一夔上表拍马,误遭杀身之祸,虽然死得冤屈,但拍马也就卑鄙,所以不在话下。

    夫因文章蒙祸,既如前述,古已有之;且事实昭然,于今为烈。倘一不慎,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可就不了!为写文而获罪于人,获罪于社会国家,倒大可不必。处在这末梢年头,无论对个人,对社会,都须学哑巴进庙,多磕头,少说话,才是正理;但文人到底不能,所以文人往往该杀。文人中固然也不乏“明哲”,知道如何“保身”写些“今天天气好呵”,或“狗比猫大,猫比狗小”一类的文章,不但写了百无禁忌,发行起来也是通行无阻。还有的以文学正统派自居,大骂鲁迅或林语堂之理合放逐,这样也有做官希望。还有的茶余饭罢骂一骂堕落文人,在野名流,虽未必升官发财,亦不会有所损失。可是,“明哲”的文人毕竟不是真正的文人,真正的文人是傻子,世上只有傻子爱讲良一己,好说实话,不会替丑事掩饰。

    然而社会不许,社会要傻子装鳖。

    于是傻子就笑起来了。我看见,笑里边含着眼泪呢。

    有时我想到孔夫子毕竟比后人聪明,你看他既然深懂得装鳖哲学,自己却偏不肯死心塌地的装鳖。自己虽不装鳖,却不曾把老命送掉。《论语》一部书,包含了许多至理名言,也包含了不少胡扯八道,而据说只用半部便可以治天下。十六七岁时在家里读袁了凡《纲鉴》,再也不明白赵普怎么只用半部《论语》可以治天下的道理。现在年事既长,便大彻大悟了,对孔夫子的聪明非常佩服。可是彼一时也,此一时也,在今日如果你说的话是胡扯八道,说不定还有人奉为圭臬;如果你讲良心,说实话,那就糟了,不说你是该杀,便说你是无聊。况且自秦始皇坑儒而后,文人境遇就每况愈下起来。孔夫子不见杀于两千年前,倘在今世,谁敢保险?看他说过道不行将乘桴浮于海的话,就有了不得已时出洋的意思。不过他到底没遇着大不得已的时候,所以也不曾跑向日本、美国,或者欧洲。现在乘桴浮于海的事情,固然非常方便;可是文人穷得要命,谁有这般力量?

    在以前,我发明了在文人脖颈后写上“泰山石敢当”五个字以救砍头之祸,自喜为将活人无算,造无量功德。但后来听说杀人的方法还很多,就不禁惘然若失,喟然而叹起来。愁叹了许久之后,闷闷的拿起孔夫子的《论语》和今人的《论语》来对照一读,把后者又一连翻阅了两三本子,于是才恍然而悟。原来想不装鳖,少罹祸,勉强另有一法,便是苦笑,眼泪汪汪的傻笑苦笑!

    中秋节后,于霖雨潇潇的北平

    载第52期(1934年11月1日出版)

    谈“本色的美”

    ……

    江寄萍

    林语堂先生在《文饭小品》第六期中,有一篇文章谈到“本色的美”,我以为他的话总未说尽,所以在这里给补充一点,虽然也仅是一点点而已。

    我以为文章一经称之为文章,便甚少好的作品,所以文人的集中便很难觅得出几篇令人满意的东西,这大概他们是有意作文的缘故。好的作品往往在不令人注意的地方发现了,我们费尽千方百计才找得了作者的姓名,这种事很多。那个作者作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为沽名钓誉,也不是为传留给后世,所以里面偏多真实的事偏多本色语。一般人都以为名作家的文集中一定多有好文章,那是傻话,韩愈的文章我最厌看:“国子先生晨人太学,召诸生立馆下,诲之曰:业精于勤荒于戏,行成于思毁于随。”文句凑得齐齐整整的,说起话来板着面孔,文绉绉的一脚踢不死的劲头,真有点教人难受。他的那些什么“含英咀华”、“刮垢磨光”的话,我以为反不如柳子厚的“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来得自然,虽然金朝的王滹南却极贬子厚而推崇韩愈,他说:“《捕蛇者说》云:‘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殊为不美,退之无此等也。”就因为退之无此等,所以他的文章才令人读了厌倦。韩愈的文章之坏,就坏在他自命是儒家正统的上面了。孟子也是儒家,为什么不像他那样,孟子说:“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说:“……月攘一鸡,以待来年何如?”这不过是说了一个无赖的男子,同一个偷鸡的事,如同乡下的老太婆说笑话一般,而这笑话之中,有的含着哲理,有的是讽刺政事的,一般人也许以为孟子这大儒说出这样不庄重的话来,是有失身分的,但孟轲自己倒不觉得怎样。我想他说这话的时候,一定是很随便的,一点做作气也没有的,只要这样的比喻可以表明这件事的道理,他便不假思索的说出,所以他说的话颇多本色的美。再看这:“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这是何等富有自然的美的文章,道学先生恐怕早已舌挢不下了。韩愈自命为承继儒家正统的学者,不知做梦曾梦到孟子的这种文章否?

    作文章,作诗词都是一样,只在乎思想与性灵,性灵便是英文的“阴士匹里纯”,有性灵便有思想,有思想也便有性灵,两个是相辅而行的。东坡说他的文章是滔滔汩汩,不择地而出,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所谓滔滔汩汩,不择地而出,正是思想汹涌澎湃,如海水之一泻千里,恨不得振笔急书,一挥而就,哪里有工夫细细的雕琢字句。“常止于不可不止”,正是意见完了,没有思意,即可停笔,再写也是废话。诗词也是一样,没有意思便可不必作。唐诗人祖咏的《终南山望余雪》:“终南阴岭秀,积雪浮云端;林表明霁色,城中增暮寒。”本当为八句,旁人问他为何不作了?他说“意尽”。这种道理作文章的人所应当知道的。

    我以为只要性灵来叫你的门的时候,虽然不是什么大名家,作出来的东西,也一定是坏不了的,因有他有真挚的情感,虽然是很普通的话,也是动人的。该看三百篇中哪个是大名家,哪个有姓氏,然而好作品却多,差不多都富有本色的美。《郑风》中的这一首: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

    子不我思,岂无他人!

    狂童之狂也且!

    这是何等没有文藻的诗句,然而它是美的,它是动人的,这里充满真挚的情感。又如无名者之句之“唤船船不应,水应两三声”。这便是天籁,便是本色的美,辞藻美的诗句,是可以学得来的,唯有这本色美的句子,是学不来的。

    我平时有个怪脾气,不大爱读正经文人的诗集,却喜欢读七零八碎的笔记中所载的题壁诗,或在旅店的题诗,大概在出游或旅店时,是最容易引起文人的性灵的时候,所以这种诗颇多有本色美的。《随园诗话》中有一段云:

    壬申春余过良乡,见旅店题诗云:“满地榆钱莫疗贫,垂杨难系转篷身,离怀未饮常如醉,客邸无花不算春;欲语性情思骨肉,偶谈山水悔风尘,谋生消尽轮蹄铁,输与成都卖卜人。”末亦无姓氏,但书“篁村”二字。余和其诗,有“好叠花笺抄稿去,天涯沿路访斯人”之句。

    这诗虽不能算十分好,然而颇多本色语。是心里要说的话,便把它说出,不管人家的批评,人家说好不必理他;说不好,也不管,只是我要有感慨、有意见便直截了当的说出,这时不求其美,而那种本色的美已经很能够动人了。

    载第37期(1935年10月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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