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这话是有体会的。我做编辑,不能说没出过差错。我也是写作的,我的作品被别人编辑出来,出的差错却不少。这里只说两个很有点奇特的差错,令我啼笑皆非。
1985年,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新诗日历,选了我的一首诗,寄来样书与稿酬,我颇高兴。打开诗历,翻到我的那首《乡店》,读下去:“曾经有过一个夜晚/我投宿在这乡村旅店/茅檐下一盏风灯/在黄昏前给旅人亮一星温暖……”接下去,我发现从诗的第7行开始,那诗句不是我的了,陌生得令我结舌。怎么回事?诗的意境与情绪完全遭到了割裂。我翻遍了全部诗历,我那首诗的后半部分杳无踪迹,只好叹息一声。
事隔几年之后,南方某一家出版社拟出一本诗历,约稿者还让寄一张只有头像的照片,并嘱将名字写在照片后面。我照办了,有人约稿总是好事。后来这本新诗历出版了,既不见样书也不见稿酬,我也就算了,因为我曾遇到过许多次这类事情。后来我终于得到了这本新诗历,发现其中选的《背景》一首诗,诗是我的,可照片不是我的。署着我名字的照片是个长头发戴眼镜的小胡子,完全是个二十来岁的现代派青年。我苦笑了,心想我如果像照片上的人一样年轻就好了,但我即使在二十来岁时,也不曾留过小胡子的。我在这本新诗历中寻找我的头像,算是还好,没丢,我的头像安在另一个年轻诗人的名下,而安在我名下的那头像不知是不是那年轻诗人的,无法落实,因我没见过他。
两本新诗历,由于编辑的疏忽与不负责任,使我失尾错头。幸亏头还在我的颈上,那失尾的诗,后来我自己弄明白了。我那诗是发表在《文汇月刊》上的,与我发表在同一版面上的诗是另一位老诗人的作品,诗历上我那诗的后半部分都是那老诗人的。大约是编辑从刊物上抄这首诗时,发生了转行的错位,将他的诗尾抄到了我的诗后,而我的诗后半部分呢?还留在《文汇月刊》上了。
这两本错了的诗历,我还保存在我的书架上,偶尔扫一眼,能引起我的警觉,使我在编辑工作中细心再细心,认真再认真。
当编辑的人,真真是马虎不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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