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味罪行揭露-银色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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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早晨,我同福尔摩斯一块吃早餐,他对我说:“华生,我恐怕必须去一次了。”

    “去一次?上哪儿去?”我有些不解地问。

    “到达特门,上金斯彼安去看看。”

    我对他的话不足为奇。说真的,我本来感到奇怪的是,现在整个英国到处都在谈论着一件离奇古怪的案子,可是福尔摩斯却不关心。他总是紧锁双眉,低头沉思,在屋内走来走去,又一烟斗一烟斗不停地吸着一等烈性烟叶,完全不理睬我向他提出的问题和议论。他对送报人给我们送来的各种报纸,略微扫过几眼便扔到一旁。尽管他不爱说话,我了解福尔摩斯一定是在认真地考虑什么。目前,人们面前只有一个问题迫切需要福尔摩斯超群的推理才能去解决,那就是维塞克兹杯锦标赛中的名骑的失踪和驯马师的惨死。因此,他的决定不出我的所料,他准备去调查这桩神秘案件。

    我对他说:“要是你不嫌麻烦的话,我很愿意和您一块去。”

    “亲爱的华生,能和你一块去,我简直高兴极了。我想你此行不会虚度时光的,因为这件案子挺特别,很有些独到之处。我想,我们到帕丁顿刚好赶上火车,在火车上,我把这个案子的详情再跟你谈一谈,你最好能把你那架双筒望远镜带上。”

    一小时后,我们已坐在开往埃克塞特的头等车厢里,福尔摩斯那张棱角分明的脸被一顶护耳的旅行帽遮住了,他正在急匆匆地浏览在帕丁顿车站买到的几张当天的报纸。我们早就过了雷丁站很远,他把最后过目的那张报纸塞到座位下面,拿出香烟盒让我吸烟。“我们的速度不慢,”福尔摩斯瞧着窗外说,“现在列车的时速是535英里。”

    “我没有注意数1/4英里的路杆。”我说道。

    “我也没注意。可是你知道铁路旁边的电线杆之间相隔60码,这样算起来很容易。你对约翰·斯德瑞格遇害和银色白额马失踪的怪事,了解一些吧。”

    “我在报纸上看过有关报道。”

    “对于这个案子,应当认真弄清事件的真实细节,而不能凭单纯的逻辑推理去寻觅新的证据。这桩惨案非同寻常,很让人难以理解,那么多人与本案有着切身的利害关系,真让人难以猜测、推理和假设。更使人难以琢磨的是,需要把那些确凿的事实,即无可争辩的事实同那些理论家、记者虚构之词加以区别。我们的任务在于依据事实得出结论,并能分清案子哪些是主要的和次要的。这周二的晚上,我接到马主罗尔斯上校和警长格瑞戈里两个人的电报,格瑞戈里邀请我同他一起来破这案子。”

    “星期二晚上!”我吃惊地问,“今天都是星期四早上了。怎么不昨天动身呢?”

    “亲爱的华生,这是我的过失,我其实并不像你的回忆录所了解的那样,有时我会犯下许多错误。其实,我并不认为这匹英国名马会隐藏得那么久,尤其是在达特门北部那样荒凉的地方。昨天,我一直盼着能听到找到马的消息,那个偷马贼可能就是杀害驯马师的凶手。谁料想直到今天,我发现除了抓住一个叫菲茨罗伊尔·辛普森的年轻人,再没有新的进展,我要采取措施了。不过,这两天我并没有虚度。”

    “这么说,你已经对案子了解得差不多了。”

    “并不完全知道,但至少对此案的一些重要事实有了初步认识。我可以一一列举出来。我觉得,一个案件的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把案情详细地讲给另外一个人听,如果我所讲的你仍然感到迷惑,我就无法从你那里得到帮助。”

    我向后仰靠在椅背上,抽了口雪茄烟,福尔摩斯把身子靠过来,用他那特有的细长的食指在左掌上比划着,向我说着这次促使我们旅行的案情。

    “银色白额马,”福尔摩斯说,“是索莫密种,和它驰名的祖先一样有着优良血统,始终成绩斐然。它已经有五岁口了,在赛马场上它每次都为它的主人罗尔斯上校赢得头奖。在惨案发生之前,它是维塞克兹杯锦标赛的冠军,人们在他身上的赌注是3∶1,它是赛马迷最为宠爱的,白额马的支持者们也从未失望过,因此赌注是如此的悬殊,仍然有巨额的赌注押在它身上。因此,想尽办法阻止银色白额马不能参加下星期的比赛,显然同许多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当然,上校驯马的地方是金斯彼安,人们都知道这个事实。为了以防不测,他们对这匹名马加强了保护措施,驯马师约翰·斯德瑞格原来是罗尔斯上校的赛马师,后来因为他的体重增长才换了别人。斯德瑞格在上校那儿干了5年的骑师,7年的驯马师,平时他给人一种热情、诚实的印象。斯德瑞格手下有3个小马倌。马厩不大,里面一共有4匹马。每天晚上都有一个小马倌睡在马厩里,另外两个睡在不远处的草料棚里。这3个小伙子的品行都很好。约翰·斯德瑞格已成家,他住的小别墅距离马厩只有200米。他有一个仆人,没有孩子,生活过得挺舒适的。那个地方很荒凉,在北边几英里之外,有几座别墅,是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盖的。向西2英里以外就是塔维斯托克镇,穿过荒野,大约也有2英里,有一个美布里马厩,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管理人叫塞拉斯·布朗。荒野之外更荒凉,只有少数流浪的吉普赛人散居着。这件惨案发生在星期一晚上,大概情况就这些。

    “和往常一样,这天晚上,这些马匹经过训练,刷洗,9点钟之前就进了马厩并上了锁。两个小马倌到斯德瑞格家的厨房里用了晚饭。另外一个小马倌瑞克·亨特留下看守。女仆伊丽诺丝·巴哥斯德在九点时把瑞克的晚饭送到马厩,她送了盘咖喱羊肉。她没带任何饮料,因为马厩里的值班人在看守期间规定不能喝别的饮料,可以喝马厩里的自来水,当时天已很黑,这条小路又穿过荒野,这个女仆提着一盏灯往马厩走去。

    “伊丽诺丝走到离马厩不到30米时,被一个从暗处走出来的男人叫住。她借着提灯黄色的灯光,看到一个穿着像是上流社会的人。那人穿一件灰呢衣服,头戴一顶呢帽,脚蹬一双带绑腿的高筒靴,手里握着一根沉重的圆头手杖。她发觉那人面容苍白,神情紧张,年纪在30多岁。

    “请问,我这是在什么地方?他问,要是没有你的这盏灯,我真的就要露宿荒野了。

    “女仆对他说:你已走到金斯彼安马厩旁了。

    “是吗,太好了!他叫道,我听说有一个小马倌每天晚上都睡在马厩里,这饭不是送给他的吧,我想你不会骄傲到连一件买新衣服的钱都不想赚吧?这人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字条,说,麻烦你将这字条交给那个孩子,那么你就能得到买一件新上衣的钱!

    “女仆对他那种一本正经的表情,觉得很害怕,她急忙从他身边跑过去,直奔马厩的窗下,平时她总是把饭从窗口递进去。窗口早就打开了,瑞克坐在小桌旁等着。伊丽诺丝刚要把碰见那男人的事告诉瑞克,那个陌生人又走过来。

    “先生,晚上好!那人从窗外向里探着身子说,我和你谈谈好吗?这很有必要,女仆在回忆这句话时,肯定地说那个陌生人手里攥着那张她曾见过的字条。

    “你是谁?到这儿要干什么?小马倌提高嗓门问。

    “若是你同意的话,那么你的口袋里会多出一些东西,陌生人说,我清楚你们这儿有两匹马参加维塞克兹杯锦标赛,一匹是银色白额马,另一匹是叫培尔德的马。你告诉我一点确切的消息,这对你没有什么损害。有传闻说在这次比赛中,培尔德会在五弗隆比赛中超过银色马100码的距离,你们自己都把赌注押到培尔德身上,这是真的吗?”

    “这么说,原来你是一个该死的马探子!小马倌喊道,现在你就会明白,在金斯彼安我们是怎样对付这些坏蛋的!他说着走过去把狗放了出来。女仆转身往家里跑,她一边跑一边回头看。她瞧见那个陌生人还站在那里向窗子里看。可是当那个小马倌领着猎狗走出时,陌生人却走开了,他带着猎狗在四周寻找,那个陌生的男人踪影皆无了。”

    “等一会,”我插了一句,“那个小马倌带狗出去搜寻时,把门锁上了吗?”

    “真行!华生,你真是太机灵了!”我的朋友低声说,“我也看出了这一点,所以我昨天特地往达特门发了一封电报求证此事。小马倌出去时把门锁上了,那扇小窗户人也不可能钻进去。”

    “瑞克等另外两个小马倌回来后,便立刻派人送信给驯马师,详细述说了发生的事情。斯德瑞格听到这件事后,虽不明白这件事意味什么,却显得很紧张,这件事搞得他心绪不定,以致于那天深夜1点左右,斯德瑞格夫人醒来后发现丈夫正在穿衣服。斯德瑞格对老婆说他对那几匹马放心不下,想去马厩瞧瞧,看看是否和往常一样,若不他会睡不着觉。斯德瑞格夫人听到雨点打在窗户上的滴答声,便劝说丈夫不要出去了,可是他没听他老婆的话,穿上雨衣就出门了。

    “斯德瑞格夫人早晨醒来时,发觉丈夫还没回来,她穿好衣服匆忙向马厩跑去。她赶到那里时,看见马厩的门大开着,瑞克身子蜷缩成一团,倒在椅子上昏迷不醒,银色马不见了。就连驯马师也不知到哪里去了。女仆伊丽诺斯·巴克斯德和斯德瑞格夫人一块去的。

    “她俩赶紧去叫醒睡在草料棚中那两个小马倌,昨晚他们两个睡得很沉,什么都没听见。瑞克不管怎样也醒不过来,他显然是被注射了烈性麻醉剂。驯马师太太及女仆和两个小马倌只好先去寻找失踪的驯马师和名马。他们登上马厩附近的小山丘往四处观望,希望着能看见驯马师在驯马,但是四周除了荒野之外什么都没有,更不用提驯马师和名驹了。他们发现了一样东西,灾难的阴影笼罩着他们。

    “他们在离马厩大约1/4英里远的地方发现了驯马师的大衣,又在附近的一个凹陷处找到了他的尸体。这个遭到不幸的人,头颅像是被一种沉重的钝器,击打得粉碎。他的大腿被一种很锋利的锐器,割了一道整齐的伤痕。驯马师的右手握着一把沾满血迹的小刀,很显然,他同凶手激烈地搏斗过。女仆认出驯马师左手握着的是黑白相间的领带,是晚上到马厩来的那个陌生男人的东西。瑞克恢复知觉后也证实领带是那个人的,他并且坚信,正是那个陌生人向窗口探头时往咖喱羊肉中下了麻醉药,以至于让他无法看守马厩。那匹银色名马在山谷底部泥土上留下了蹄印,这充分说明搏斗发生时它也在旁边。令人不解的是,它却神秘地失踪了,尽管重金悬赏找它,而且达特门所有的吉普赛人都在关注着,却仍旧没有一点消息。最后还有一点,经过化验证明,那个小马倌吃剩的饭菜中查出有大量的麻醉剂,而在同一天晚上,驯马师一家人吃的是同样的饭菜,却没有什么不良反应。

    “案件的整个过程就这些,我在讲述时省略了一切推测,尽量地只是叙述事实情况,不加任何修饰。我现在把警署对此案所采取的行动对你谈谈。

    “受命负责此案的警长格瑞戈里是个能力不错的警官。若是他的天性中再多加一点想象力,他肯定会在他所从事的职业中出类拔萃的,而且还能得到提升。他赶到出事地点后,迅速逮捕了嫌疑犯菲茨罗伊尔·辛普森。如何找到他并不难,他就住在附近那些别墅里。他是个受过良好教育、出身高贵的年轻人,辛普森曾经在赛马场上挥霍了大笔的金钱,现在沦落到当伦敦体育俱乐部的马票预售员来维持生计。警方查过赌注记录本,发现在银色白额马身上他曾压下了5000英镑,结果都输光了。拘捕后,辛普森主动交待了他以前到过达特门,他说他去那儿只是为了了解那匹银色马的情况,再就是想打听一下另外一匹名马特尔勒的消息。特尔勒是由负责美布里马厩的赛拉斯·布朗看管的。辛普森对那晚的事坦然解释说他本无恶意,仅是想得到关于赛马的最新状况罢了。可是警方在向他出示了在凶杀现场找到的领带时,他脸色变得很难看,而且不能解释它是怎样落到被害人手中的。他那件淋湿的衣服说明他那天晚上冒雨外出,而他的镶着铅头的槟榔木手杖,若是用来打击别人的话也可以当作有力的武器,足以使驯马师受到那样可怕的创伤。让人难以理解的是,驯马师手中的小刀上血迹明显,因此凶手身上应当有伤痕,可菲茨罗伊尔身上并没发现伤痕。总之,情况就这些。华生,如果你能给我一些启发,那我就多谢你了。”

    福尔摩斯以他那独到的分析事物的能力把情况讲述得很清楚,我听得入了迷。尽管我已经了解大概的情况,我仍然看不出这些事情互相之间有什么关系,或者说这些关系有什么重要意义。

    “他们在搏斗中,斯德瑞格的刀可能划伤了自己呢。”我提出了看法。

    “这种可能性不能排除,事实也许就如此,”福尔摩斯说,“要是真是那样,对被告有利的证据就没用了。”

    “还有一点,”我问,“警方对此怎么看呢?”

    “我担心他们的结论和我们的推测不一样,”福尔摩斯又回到正题,“据我了解,警方认定,菲茨罗伊尔·辛普森先用麻醉剂使小马倌昏睡,接着他用事先设法配制的钥匙打开马厩的大门,把那匹名马牵了出来。他的目的就是想把马偷走。辛普森找不到马辔头,他干脆用领带套在马嘴上,然后推开门逃跑了。他牵着马在荒野上碰到了驯马师,或许是驯马师赶到马厩发现有情况赶忙追上来,这必然会引起双方的争吵,接着双方搏斗起来,驯马师用小刀自卫,却丝毫不能伤到辛普森,辛普森却在打斗中残忍地杀害了驯马师,他用包了铅头的手杖击碎了驯马师的头。然后他把马藏到了别的地方,但也有可能名马在他们搏斗时走丢了,现在正在荒野的某个地方。这就是警察方面的意见,这个解释比较合理,警察们一致认为这案件就是这样。无论怎样,我们必须先到现场,这样才会把事实搞明白,不然的话对此案当前的情况发现不了新的信息。”

    这天傍晚,我们来到了达米斯多哥镇。这个小镇就像盾牌上的浮雕一样,坐落在达特门辽阔的原野中心。车站上已有两位绅士等着我们了,一位是警长格瑞戈里,另一位则是闻名体育界的罗尔斯上校。这位誉满侦探界的警长面庞英俊,有着一副高大的身材,他的头发和胡须都微微卷曲着,一双蓝眼睛炯炯有神。罗尔斯上校身材矮小,戴着一只单眼镜,脸上的络腮胡子修剪得很整齐,他穿了一件呢子礼服,脚上穿着一双有绑腿的高筒靴子。上校看上去充满了活力。

    “福尔摩斯先生,你能亲自赶来,真是太荣幸了,”上校说道,“警长已尽一切力量为我们侦查,我愿尽我的所能为可怜的斯德瑞格报仇,并且希望能重新找到我的爱马。”

    福尔摩斯说:“警长,最近有新的进展吗?”

    “很抱歉,我们没能找到有用的线索,”警长回答,“外面的敞篷马车是我们的,若是你同意的话,我们可以在天黑之前去现场看看,在路上我再对你说说。”

    过了几分钟,我们坐在舒适的马车上赶往目的地。我一边瞧着马车轻快地穿过古老的德文郡的街道,一边听着两位侦探的交谈。警长格瑞戈里一路上滔滔不绝地介绍本案的情况和对此案的分析。福尔摩斯偶尔地插问一两句。我对他俩的交谈很感兴趣,警长把他的意见系统地说了出来,这和福尔摩斯在火车上所预料的差不多。罗尔斯上校抱臂向后倚靠着,帽子斜拉到双眼上,一言不发。

    “现在种种依据都证实了菲茨罗伊尔·辛普森就是凶手,”警长说,“我个人也这么认为,但我觉得就目前的情况来说,证据还不够充足,不能完全认定凶手就是辛普森,若是情况发生了新的变化,很有可能以前的推论都要推翻。”

    “斯德瑞格的刀伤又怎么说呢?”

    “我们认为他是在倒下时自己划伤的。”

    “我的朋友华生也是这么推测的。我们在火车上也谈到这种情况,这样的话对辛普森更为不利了。”

    “那当然,辛普森平时对那匹失踪的名马很关注,那晚有人见过他到过马厩,他又有一根沉重的适合作凶器的手杖,他的领带也在被害人的手里。我想,我们完全可以提出诉讼了。”

    福尔摩斯听了这些,摇了摇头。

    “一个聪明的律师很容易就可以把它驳倒,”福尔摩斯说道,“他为什么要偷走那匹马呢?假如他想杀害它,怎么不可以在马厩下手呢?在他身上发现复制的钥匙了吗?他的麻醉剂又是从哪里弄的?另外,作为一个外地人,他又能把马藏哪里呢?还有,他要女仆转交的那张字条,又怎么解释呢?”福尔摩斯接连提出了许多问题,而且个个都击中要害。

    “福尔摩斯先生,你所疑惑的那些问题其实不像你所想象的那么难,首先,他并不是个陌生人,他每年都要到这个地方小住一段时间,名马,可能藏在荒野中的某个坑穴里或废弃的矿井中,至于那把另配的钥匙,目的已经达到了,他随便可以扔在哪个地方,麻醉剂可以从伦敦带来。那张字条是一张10英镑的钞票,他的钱包中确实有这么一张10英镑的纸币。”

    “那条发现的领带呢?他对这条领带又怎样解释的呢?”

    “他没否认领带是他的,不过他又补充说领带早就丢失了。但有一个新的线索足以证明是他从马厩中把马给牵出来的。”

    福尔摩斯仔细地听着。

    “我们寻找了不少的地方,由此可知曾有一伙吉普赛人在星期一的夜晚来过现场,并在第二天早上离开。我们可以假设辛普森和吉普赛人是同伙,辛普森在被追赶时把马交给了吉普赛人,银色马现在应当还在吉普赛人手中。”

    “很有可能是这样的。”

    “我们正在整个荒原上搜寻那伙吉普赛人,我查遍了小镇四周十英里范围内的每一间马厩。”

    “据说,附近不远有一家驯马厩,是这样的吗?”

    “对,我们不能忽视这一点,因为那里的特尔勒是马赛中的第二号热门马,银色白额马失踪后对他们很有利。驯马师赛拉斯·布朗和可怜的斯德瑞格的关系处理得不好,传说他本人在比赛中也下了不小赌注。另外,我们已经认真查寻了马厩,什么也没有找到。”

    “辛普森和那个叫美布里的马厩有什么联系吗?”

    “没有一点关系。”

    福尔摩斯一言不发地靠在座位的靠背上,谈话中断了。不久,我们的马车停在路旁一座整齐的红砖长檐的小别墅前,相距不远,穿过驯马场,是一幢长长的灰瓦房。四处是平缓起伏的荒原,铺满了枯萎的黄褐色的凤尾草,一直延伸到天边,只有塔维斯托克镇的一些高耸的尖塔偶尔把荒原遮断。再向西去,就是被几幢房屋挡住的美布里的一些马厩。除了福尔摩斯以外,我们都跳下车来。福尔摩斯仍靠在座位的靠背上,双目远望着天空,凝神沉思。我走过去碰了碰他的胳膊,他才猛然跳下车来。

    “真对不起,”福尔摩斯对罗尔斯上校说,上校惊讶地看着他,发觉他的脸上放出异样光彩,尽力抑制着兴奋的心情,我依据以往的经验,知道他已经有了线索,但想不出他是在什么地方找到那线索的。

    “我们现在就去犯罪现场,好吗?”警长对福尔摩斯说。

    “哦,等等,我想在这里问一两个小问题——斯德瑞格的尸体已经抬回来了吗?”

    “抬回来了,就在楼上。要等到明天早上才能进行验尸。”

    “罗尔斯上校,他在你这儿干有几年了吧?”

    “是的,我对他的印象不错,他是一个很出色的仆人。”

    “警长,你把死者的遗物已列出详细的清单了吗?”

    “我把东西放在起居室里,若是你愿意,那就去瞧瞧吧。”

    “那太好了!”

    我们走进前厅,围着中间的一张桌子坐下来。警长打开了一个长方形的锡盒,把里面的一些东西展现在我的面前。里面有一把象牙柄的小刀,薄薄的坚硬的刀身上刻着“伦敦韦斯公司”字样,很精致;还有一个铝制的铅笔盒,几张纸,一截两寸的蜡头,一盒火柴,一支用欧古南根制成的ADP牌烟斗,一个海豹皮的烟袋里装着半盎司切得长长的板烟丝。另外还有一块带着金表链的银怀表和五个一英镑的金币。

    “这把刀很别致,”福尔摩斯边说边拿起刀子细致地打量着,“刀上有血迹,我想这一定是死者的那把小刀吧?华生,对这样的刀子你肯定是相当熟悉的。”

    “医生管它叫眼翳刀。”我说。

    “我也知道。这把刀的刀刃特精致,一定是用来做细致的手术用的。一个人在雨天带他外出,又没有把它放进口袋里,这不让人纳闷吗?”

    “我们在尸体周围找到了小刀的软木圆鞘,”警长说,“这根本不是一件顺手的武器,她妻子说原本放在梳妆台上,他在走出家门时把它带上了。或许在当时他觉得这是最有力的武器了。”

    “有可能是这样。这些纸又怎么解释呢?”

    “这3张是卖草商的收据。一张是罗尔斯上校给他的指示信,另一张是妇女服饰商开的37镑15先令的发票,开票人是邦德街莱苏丽尔太太。发票是开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斯特瑞格太太告诉我们,希尔先生是他丈夫的好朋友,有许多信件就寄到她那儿。

    “希尔太太很有钱呢,”福尔摩斯看着发票,说道,“用22畿尼买一件衣服可不便宜,不过,查这个没有什么意义,我们去案发现场看看吧。”

    我们走出房间时,正巧一个面色疲倦、身体瘦削的女人在过道上等着,她走过来拉住警长的衣袖。

    “罪犯抓住了吗?你们抓住了吗?”她激动地大声喘着气说。

    “正在查找,斯特瑞格太太。不用着急,福尔摩斯先生已从伦敦来到这里协助我们,这案子会很快查清的。”

    “斯德瑞格太太,我敢肯定我以前在布里斯一个公园里看见过你。”福尔摩斯说。

    “没有吧,先生,你一定是认错人了。”

    “不对吧,我见到你时,你穿了一件镶着驼鸟毛的淡灰色的大衣。”

    女人对福尔摩斯不满地说:“先生,我压根就没有那样一件衣服。”

    “哦,这就搞清楚了,”福尔摩斯向驯马师的妻子道歉,跟着警长来到附近的荒原上的一处深坑,那是发现死尸的地方,坑边的金雀花丛曾挂着一件大衣。

    福尔摩斯问:“我听说昨晚没有刮风,对吗?”

    “是没有刮风,但是雨下得不小。”

    “这么说大衣肯定不是让风吹到金雀花丛上的,是有人特意放到上面的。”

    “没错。是有人故意挂到金雀花丛上的。”

    “挺有意思,这事也得注意。从上星期一起有许多人来过这,留下了这么多脚印。”

    “尸体旁原来就有一张草席,我们大家站在上面吧。”

    “太好了!”

    “这里有一个口袋,里面是银色的白额马的一块蹄铁,驯马师的一只长统靴和辛普森的一只皮鞋。”

    “哦,警长,你真聪明!”福尔摩斯拿过布袋来到低洼处,把草席拉到一边,然后趴在席子上,双手托着下巴,伸长脖子认真查看被踩过的泥土。“嗬!瞧,我找到了什么?”福尔摩斯兴奋地喊道。这是一根烧了一半的蜡火柴,不仔细看,它那裹了一层泥的外表,像是一根小小的木棍。

    “真是的,我怎么就没发现呢?”警长很是责备自己。

    “蜡火柴埋在土里,很难被发现。我是特意地去寻找这东西,才找到了它。”

    “怎么?!你原来就想到找到这个吗?”

    福尔摩斯从袋中取出鞋子和地上的脚印一一作了比较,然后爬到坑边,慢慢地把身子挪向羊齿草和金雀花丛间。

    “这儿不会再有什么值得找的东西了,”警长说,“我们在附近100码内的地方都查找了。”

    “我想也是这样,”福尔摩斯站起来说,“既是这样,我就不再找了。我想趁着天没黑对荒原上的地形熟悉一些,说不定那块蹄铁会给我带来好运。”

    我的朋友的工作方法,罗尔斯上校显得很不耐烦,他瞅着他的表说:“警长,你能陪我一块回去吗,我要听听你对几件事的处理意见,另外,我们是否先声明一下,从参赛的名单中取消我们那匹马的名字,可以吗,警长先生?”

    “用不着,不必这样做!我肯定会让它按时参赛的!”福尔摩斯的口气很坚决。上校点点头默许了。

    “福尔摩斯先生,你这么说我很高兴,望你在荒原上走一走后,到可怜的驯马师的家中找我们,我们再一同搭车赶回镇上去,这样好吗?”罗尔斯上校说。

    我和福尔摩斯走在空旷的荒原上,上校和警长先返回去了。福尔摩斯陷入深思之中,他慢慢地走着。这时候,缓缓落下的夕阳,给广阔无垠的草原披上一层金光,晚霞映在灌木丛上,美妙极了。我们却对此不感兴趣。

    “华生,我看这样吧。咱们先搁下谁是杀害驯马师的凶手的事,只谈此马的下落。现在,我们假设那匹马在凶杀发生时或之后跑掉的,它会跑去哪呢?马不可能单独游荡在茫茫荒原,因为马天生是合群的,它一定会跑回金斯彼安或到美布里的马厩,这样,它一定会被别人发现的,而不会毫无音讯。另外吉普赛人一向胆小怕事总怕警察来找麻烦,绝不可能冒这么大的风险拐跑一匹马的,能不能找到买主都是个问题,我想他们肯定不会这样干的。”

    “但是,若真是这样的话,那匹马会藏到哪儿呢?”

    “我说过,它一定是在金斯彼安或美布里,现在既然不在金斯彼安,肯定是在美布里了。按这个想法去找,看看会怎样,这片荒原的土质,警长说既干燥又硬实,通向美布里的那条路面却越来越低,你可以看到一条长长的低洼地带,案发那天晚上路面很潮湿,若是马向那个方向跑了,一定会留下蹄印。”我们的兴致不错,边走边谈,没多久,我们来到那个低洼处。福尔摩斯向左边走,他让我往右边走。我走了近50步时,他向我招手喊我过去。原来他在前面松软的土地上发现了一行蹄印,他从口袋中掏出蹄铁一比,竟完全吻合。

    “想象真是太重要了!警长若是有这方面的素质,才能会有更大的提高。我们对情况进行了假设,事实证明我们的假设没错,我们就按照假设继续下去吧!”福尔摩斯兴奋地说。

    走过一段湿软的低洼地,我们又走了大约1/4英里的干硬的草地,地形开始下斜,马蹄印又出现了,接着又中断了半英里的路程,最后我们又在美布里马厩旁找到了马蹄印。福尔摩斯先生看到了蹄印,他站在那儿脸上露出自豪的笑容。他用手指点着,有个男人的脚印清晰地出现在马蹄印旁。

    我大声说:“马起初是独自跑来。”

    “看得出来,是这样,啧,这又怎么解释呢?”

    原来两种足迹的方向都是金斯彼安。福尔摩斯吹了声口哨,又双眼紧盯路上的脚印,我却时不时地向一旁看看,我们的跟踪有了收获,我惊喜地发现又有相同的足迹折回原来的路。

    “华生,你真行哩,若不是你,我们又得走回头路了。我们可以少走些冤枉路了,现在,我们沿着折回的足迹走吧。”福尔摩斯瞅着折回的脚印说。

    我们往回走了一会儿,发现脚印在通往美布里的马厩的沥青路上消失了。在我们离着马厩不远时,突然,从里面跑出来一个马夫。

    马夫说:“我们这儿不准闲人逗留。”

    “我只想问一个小问题,”福尔摩斯把拇指和食指插到背心口袋里说道,“若是明天早晨五点钟,我来拜访这儿的主人赛拉斯·布朗先生,是不是有些早了?”

    “上帝保佑你,你真是个好人。我不能收你的钱,若是我那样做的话就会被赶走,但你尽可以去拜访他,他会接见的,他总是第一个起床。哦,你看,他来了,你自己去问他好了。”

    福尔摩斯刚要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半克朗的金币,听到这话,急忙放回原处。一个面目凶狠可怕的老头一边挥舞着猎鞭一边大踏步地向门口走来。

    这个有些吓人的老头喊道:“道森,你在干什么!别在这偷懒,快去一边干活去!还有你们,你们这两个年轻人来干什么?”

    “先生,能允许我同你说十分钟的话吗,我将很荣幸。”福尔摩斯含笑说着。

    “不行!我没空和你们闲扯!听到了吗,还不快走!不然的话,我放狗咬你们。”

    福尔摩斯像是没听到这些话,他走上前去,趴在那人的耳边说了几句,那人立刻面红耳赤地狂跳起来。

    “扯谎!你是在无耻地造谣!”

    “先生,别激动,我们是去你的客厅慢慢商谈呢,还是在这里当众大声吵好呢?”

    “好吧,若你们不介意的话,请跟我来吧。”

    福尔摩斯微微一笑,显得挺得意。

    “华生,等我一会儿,我不久就回来。”福尔摩斯接着说道:“布朗先生,我完全听从你的安排。”

    过了大约20分钟,福尔摩斯和那老头走了出来,这时候天上的红霞已经暗了下来。他旁边走着的赛拉斯·布朗面容苍白,额头上满是汗珠,两只手不停地颤抖着,他手中的鞭子如寒风中摆动不止的枝条,他的神情跟先前大不一样,现在的布朗先生傲慢的神情一点没有了,他那畏缩不前的样子,像是福尔摩斯身后的一条狗。

    “您的话我完全照办,一切都按您的指示做。”他说道。

    福尔摩斯犀利得像剑一样的目光盯着他说:“千万不要出差错。”

    布朗先生打着哆嗦地答道:“不会出错的,我敢保证,不过我能否想别的办法呢?”

    福尔摩斯低头沉思了一会儿,接着大笑着说:“不,不用想别的了!至于你要做什么,我会写信通知你,你别想耍花招,不然的话,嗯……”

    “啊,一定要相信我,先生,我是一个相当诚实的人!”

    “好,我暂且相信你说的话。你明天听我的信吧。”福尔摩斯对吓得哆哆嗦嗦的布朗先生伸出的手毫不理会,转身同我向金斯彼安走去。

    “看他一会儿傲慢得不知姓什么,一会儿又像奴才那样卑微,这样的混蛋可真少见。”在返回的路上,福尔摩斯对我说。

    “这么说,那匹马一定在他那儿了?”

    “这家伙原想虚张声势地把事情赖掉。可我分毫不差地说出他那天早上的行动后,他就相信我当时一直在盯梢,你也注意到那个特殊的方头脚印了吧,布朗的靴子就是那种式样。此外,这样的事当然不是下人们敢做的。我得知他总是第一个起床,据此断定他在早上发现了那匹游荡的马,便去接近它,一发现竟是那匹著名的银色白额马,他肯定是欣喜若狂。因为只有这匹马才能战败他下赌注的那一匹马,没想到唯一的敌手竟落到自己的手中。我又接着说,他开始一闪念想到要把马送回金斯彼安,走到半路又陡生歹意,想要让这马一直藏到比赛结束。这样他又折回来,并把马藏在美布里,我把这些细节都说给他听了,他只得承认了,并央求说他是一时的糊涂才犯了法。”

    “可是马厩不是搜查遍了吗?”

    “啊,像他这样的老混子,有的是办法。”

    “既然他为保护自身的利益伤害了那匹马,可现在把马还留在他手里,岂不让人担心吗?”

    “我亲爱的华生,你尽管放心,他一定会像保护自己眼睛一样爱护那匹马,因为他明白受警方宽大的唯一希望就是保证那匹马的安全。”

    “但是,我觉得罗尔斯上校是一个不肯宽恕别人的人。”

    “这件事不取决于罗尔斯上校。我们不是皇家侦探,就没有责任把事情完全讲出来。我们尽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或多或少地说,谁也不能把我们怎么样。华生,你看出来了,上校对我们并不友好,因此我不想告诉他他的马有了下落,先和他稍微开开心。”

    “除非有你的许可,我不会随便说的。”

    “这同杀害驯马师的事相比,真是不值一提。”

    “你打算追查凶手吗?”

    “不,我想今晚我俩连夜返回伦敦去。”

    福尔摩斯的话真是让人感到意外,我们来这儿才几个小时,一开始调查就干得这么漂亮,现在竟然要放手回去,我真是不明白。一路上我问了他几次,而我的朋友不肯回答回去的原因。当我们返回驯马师的住所时,上校和警长早已在客厅等着我们了。

    “达特门的新鲜空气真令人心旷神怡,只可惜我和我的朋友打算连夜返回伦敦了。”

    警长听了他的话张大了嘴,上校轻蔑地瞅着我们。

    “这么说你们对抓住凶手已经丧失信心了,”上校耸了耸肩,又说,“先生们,我很抱歉,请你们过来做你们不能完成的事情。”

    福尔摩斯淡淡地说:“抓住凶手,是难度不小,但我相信,你的马肯定会参加星期二的比赛,你不用多考虑,你只要另请骑师就行了,另外,我需要一张斯德瑞格的照片,好吗?”

    警长从一个信封中抽出一张照片递给了福尔摩斯。

    “亲爱的格瑞戈里,你把我需要的东西事先都准备齐了,请您在这儿稍等片刻,我想问女仆一个小问题。”

    “我不得不说,我对这位从伦敦赶来的顾问深感失望,”我的朋友刚一出去,罗尔斯上校直截了当地说道,“我看不出他来这儿之后有什么进展。”

    “至少他已经向你保证那匹名马会参加星期二的锦标赛。”我对上校说。

    “他是向我保证过了,但愿他能找到我的马,让它参加比赛,那样的话我就不会贬低他。”

    我正要驳斥上校,福尔摩斯走了进来。

    “先生们,我已经准备好回到达米斯多哥镇去了。”他兴致勃勃地说。

    在我们上四轮马车时,一个小马倌给我们打开车门,福尔摩斯像想起什么似地,走近小马倌问他:“你们的围场里有一群非常可爱的绵羊,谁在照料它们呢?”

    “是我呀,先生。”小马倌挺神气地回答。

    “最近你有没有发现它们有什么情况。”

    “先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只是不知怎么的,有3只绵羊的脚有点瘸了。”

    福尔摩斯咧开嘴轻轻地笑了,他十分满意这个回答,得意地搓搓手。

    “真是料事如神,华生,我猜测得没错,格瑞戈里,我想你最好注意一下羊群中的这一怪异现象吧。车夫,咱们走吧。”我的朋友说道。

    罗尔斯上校的表情仍旧同先前一样,对我们的能力表示怀疑,但从格瑞戈里警长的表情可以看得出,他对福尔摩斯的话十分专注。

    警长问:“你觉得这事情很重要吗?”

    “相当重要。”

    “另外,还有别的要注意的问题吗?”

    “还有狗,那晚上狗是不是有怪异的反应?”

    “这正是让人感到迷惑不解的地方。”歇洛克·福尔摩斯接着提醒道。

    过了四天,我和福尔摩斯乘车到温彻斯特去看维塞克兹杯锦标赛。罗尔斯上校如约在车站接我们,我们搭乘他的马车到城外的跑马场去。一路上,上校面色阴沉,态度冷淡。

    “直到现在,我的马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上校怒气冲冲地说。

    福尔摩斯的回答不紧不慢,“我想见到它时,你总该认识它吧。”

    “我同赛马打交道快20年了,还从未有人问过我这样的问题。”上校不满地说,“连小孩子也识得银色白额马的白额头和它那斑驳的右前腿。”

    “赌注的赔率是多少?”

    “这真让人摸不着头绪,昨天是15∶1,今天却成了3∶1,你看,跌了这么多!”

    “嗬!这么说有人知道了消息。”福尔摩斯说道。

    马车驶到看台的围墙边,墙上贴着参加赛马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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