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天我们都会老去-想嫁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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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伦多冬天的冷如坏脾气的小孩儿,好一阵歹一阵,全没章法却也伤不了人。故乡的冷则不同,可以让你冷彻心扉,可以让你如处天堂。对,故乡的冬天像情人,屋檐结的冰溜儿是他的恶言冷语,照下来的阳光是他温柔的手臂。

    然而多伦多的女人说:不,我们这儿没有冬天。且光胳膊露腿以示热量无限。有车一族也就罢了,偏偏同我一起挤地铁的也春光乍泄,让我打心眼儿里赞叹洋妞的强悍。我是个孬种,看人家穿裙子居然把自己冻感冒了。

    我立马致电Eddie,表达了我需要温暖的强烈要求。我开始鄙视《欲望都市》里的四姐妹,光荣地想有男人就是好。

    虽然Eddie赶到时我已饿得眼冒金光,可还是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想给他一个深情的拥抱。

    Eddie曾对我提及他学过空手道,今儿个令我大开眼界。我饿虎撒娇似的向他怀里扑去,他一个凌波微步把我闪在一边。我美丽的头颅撞在墙上,登时如尖叫的羔羊。

    “你躲什么呀?”我一边往床上爬一边气呼呼地质问。

    Eddie搔搔头嗫嚅:“那个,我怕被传染。”

    我愣了十秒钟,方才领悟他说的是汉语,立时咳成一团。真恨不能说,你来不及了,我得的是AIDS。

    被多少个男人无情地抛弃我都没有绝望,这男人真有本事,一句话让我熄灭了对他所有的爱意。

    怪不得外国有句名言说:政治家和尿布有一比,要定时换掉,出于同样的原因。我小心翼翼地把“政治家”换成了“男人”。

    有的时候有男人还不如没有,我悲愤地想:剩女也要换男人了。

    那一日待Eddie走后我就再也没有同他见过面。

    梁元帝萧绎的王妃徐昭佩被皇帝疏远后就找情夫,她的一个情夫美男子暨季江调侃她:柏直狗虽老犹能猎,萧溧阳马虽老犹骏,徐娘虽老犹尚多情。说实话,我很瞧得起徐昭佩,在那样的时代,公然同皇帝叫板:不管我有多老,爱是人一生的追求。

    MSN上再遇杨轩。他道:“我解除婚约了。时机未到。”

    我苦笑:“今年确实流年不利,我也与男友分道而行。”

    “记不记得我曾说过,有一天,如果你我都是单身,结果会怎么样?”

    能怎样?不过是上床。可是,是否会有奇迹?我直来直去:“你不会是想同我约会吧?”

    “正有此意,周六我们见面吧。”

    “你怎么这么肯定我有空?约我的人排队呢。”我临时虚构了一堆男人为我打气。

    要不怎么说是情场老手呢,一句话就让我软下心来。他道:“可是我已经排了整整一年了。别忘了我们的约定——牵手。”

    我心生无限幻象,有没有亿万分之一的可能,他对我是有点真心的?

    蔡澜在《想嫁的女人》中给嫁不出去的女人支招儿:可以主动挑逗男人发生一夜性,然后再不要主动联系。如果男人要求,告诉他在正常情况下我需要恋爱才做这种事。传说已有好多女人靠此法成功。我在想,不然我也试试?

    是的,我答应了杨轩的约会。我也清楚会发生什么。然而女人过了三十岁,字典里再也没有等待这两个字。不能等,因为等不起。

    速配

    我是个品位低俗的人,闲时除了无数次幻想被一玉树临风才高八斗家财万贯的王老五包养外就专拣男女配对节目看,每次配对成功我就跟着欢呼,理想中自己也被配出去了。

    长期没有男人的女人容易思想变态,长期没有女人的男人容易行为变态。我很光荣地兼而有之。但凡有个长得齐眉整眼的男子冲我一笑,我立马就有以身相许的冲动。杨轩哪知道我处在这种状态中,居然要来牵我的手,这不是拿自己的后半生开玩笑吗!

    见面的那一天我特意穿着大红的吊带长裙,以我现有的知识层面分析,红色应该是对异性最具挑逗性的颜色,V形曲线优美地把我硬生生挤出来的乳沟完美地展现出来。披着一头黑直的秀发,在镜子前转了一个圈后怎么看都觉得全世界的男人都应该来争着娶我才对。

    因为要逛街,所以与杨轩约在地铁站里见面。地铁从我身边呼啸而过,铺天盖地的轰鸣仿佛要把人的灵魂从身体里碾出,心里一阵急痛,伴着这痛杨轩迎面而来。

    杨轩穿着蓝色牛仔裤白色T恤,胸前的肌肉让人浮想联翩。我暗暗生气,气自己的审美观为何如此健全。出了地铁,走在洒满阳光的大街上,杨轩半真半假地道:“手,拿过来给我牵。”

    一想到就算执子之手也不会与子偕老,献身热情不是很高,执拗着不肯,脸一如既往地红成大苹果。

    杨轩不依不饶:“某人答应过我啊,说话要算数。”

    说话一定得算数吗?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山盟海誓被始乱终弃?为什么我还没有做一个快乐的新嫁娘?

    都怪自己人品太好了,手颤颤地伸出去。杨轩的手应该算是漂亮的吧,修长白皙,被这样的手握着心里居然有一丝甜蜜。及时行乐的思想占了上风,开始谈笑风生。

    他道:“我刚装修房子来着,脏得很,要陪我回家冲个凉吗?还是你在楼下的小店里等我?”

    我侧头想了下道:“我跟你回家。”

    杨轩坏坏地笑道:“胆真大,你不怕呀?”

    我摇头,视死如归。腹语:老娘怕啥,指不定谁吃亏呢。

    杨轩的住处干净整洁,居然有书。只有读过书的人方知道书不是好读的。好感升级。

    待杨轩洗漱完可亲可爱地拍了一下我的头道:“走啊,说话算数,买巧克力去。”

    他这一拍误打误撞地把我心头对外人的防备拍掉。那一刻单方面地已视他为知己,想就算我们不能千年共枕眠,至少可以百年同船渡。也或许同船渡的快乐比共枕眠长远。

    遂快快乐乐地任他牵着手,像孩童时同男生勾手一样心无杂念。那一刻心里是快乐的,恨不能说让我们做一世的好朋友。

    我是一个贪婪的人,从三岁到三十岁无一丝一毫的改变。记得幼儿园时玩找朋友的游戏,一边跑一边唱:“找啊找啊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敬个礼,握握手,你是我的好朋友。再——见!”那时站在我面前的恰是一个干净的小男孩儿,当他握着我的手说再见的那一刻,我“哇”的一声哭了,道:“为什么要同我再见?我不要。”那小男孩儿哪会处理这样的场面,半晌方道:“不是我要同你再见,这是游戏规则。”

    现在想来,我们从小玩的游戏就是在训练我们如何在成人世界中游戏,如何在游戏终结时从容地说:再——见。

    我转过头望着杨轩的眼睛,心里又一阵酸痛。不知何时这个大男孩会同我说再见,我或许还会伤心但努力做到不哭泣。

    杨轩调侃我:“你这么听话,给你买GODIVA吧,不然良心上过不去呀。”

    在Eaten center里找到了一家GODIVA,我很识趣地在打折区挑来挑去,杨轩立马阻止道:“第一次给你买糖吃哪能买打折的,下次吧。”

    我一听下次还有糖吃脸上浮出了灿烂的笑容,定是我笑得太多姿多彩,对方又立马更正道:“失误失误,没有下次了,这么贵的巧克力我自己都舍不得吃。别瞎想了。”

    那一个下午我们手拉着手一个小店一个小店漫不经心地逛着,穿着高跟鞋的我满口嚷累,于是坐在长椅上欲蒙眬睡去。他的手放在我的腰际,在我耳边低语:“乖乖地睡吧。”我就听话地靠着他睡着了。

    如果在配对节目中,这就算是速配成功了。可惜这是生活,所以没有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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