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有些爱,只能揉成云(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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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好把新买的房子卖了还债,我和女友搬到了郊区的一所小房子里,十平米,一台破旧的电视机是我们唯一的家电了。为了省钱,我们都是在黄昏的时候去菜市场掏最廉价的菜,从公司到小家的十里路都舍不得坐车,整整两年,我们就那样坚持着。

    那是一段痛苦却执着的日子。信念成了我们不能倒下去的唯一理由。

    有一次,她感冒了,我背着她去五里外的诊所,等到达的时候,才发现她伏在我背上睡着了,不敢惊醒她,买了药,才慢慢走回来,小心把她放在床上,凝望着,她明显瘦了,一张原本漂亮的脸,此时已憔悴不堪,在她的衬衣上,我发现了一块缺口,那是她剩下的唯一算完整的衣服了,这些年,跟着我起早贪黑,搬这搬那的,再好的衣服也都磨烂了。

    取出针线,我小心地缝补着,我怕吵醒了她。缝好了,我又去市场买了二两肉,这些年,她跟着我,太累了,我内心愧疚。

    才买回来,放在桌子上,我就发现一只老鼠爬了上去,我的心猛地颤抖了一下,在床的角落有把扫帚,我小心地拿着,朝它挥舞着,但老鼠对我的示威并不理睬,也许它好久都没吃饱了,闻到点肉香,大白天的也跑出来。我只好走到桌子旁,就那么站着,老鼠这才退缩了一点,但它不肯跑。

    一人一鼠就那么对峙着。

    我站在那里,像士兵一样,紧紧地守护着那块肉,焦急着,矛盾着,突然间,我对自己有了一种深深的恨。如果不是投资失败,她就不会跟我受这么多苦。

    那个萧瑟的秋天,我站在一只老鼠的前面,有了一种惭愧的感觉,对她,对爱情。那个晚上,我给她炖了一碗飘香的肉汤,她吃得很香。

    此后的每个晚上,我都会买上一两肉,只为给她炖一碗新鲜的肉汤,那是我对爱情的补偿,其实,我知道,什么也补偿不了。

    第三年的时候,我的公司终于扭亏为盈,我们终于不需要住10平方米的房子,也不再为一件破损的衣服而绞尽脑汁。

    但我仍然保留着每天给她炖一两肉的习惯。我觉得,那些在贫穷岁月里保留下来的习惯,对她,对我,对我们的爱情才是最大的价值。

    那件补丁的衣服,她也一直保留着。那个秋天过去了,我们不再想它,唯有深爱。

    一朵一朵玫瑰开

    自从剧组离开这个小村后,她也就跟着消失了。十六岁,含苞待放的年龄,她疯狂地迷上了影视,她对所有的人说,她要成为一个明星,她要成为有钱人,所有的人对此都嗤之以鼻,因为她没关系,也不认识影视圈的任何人,但她在剧组到来之时语出惊人,“现在不就是最好的机会,我一定会把握的。”

    便真的去找导演了,导演是个50多岁的老男人,长得又矮又胖,可是她不介意。导演在这个村里呆了三天,她也就去看了三天,只是远远地站在人群后面,好几次,她都想拨开人群,跑过去,大胆地说,导演,你能让我演戏吗?但是她还是退缩了。终于在拍戏结束的那天晚上,她鼓着勇气敲开了导演的门,手中还带着一束玫瑰花,那是她亲手种植的。

    出来的时候,她脸上一片泪花,可神情间又充满了憧憬。

    第二天,她便和导演一起消失了。好事的人说她做了导演的情人,还说她爱慕虚荣,品德败坏,她的母亲也因此气得一病不起。她离开了三年,谣言也在这个小村里飘荡了三年。

    据说,有人在电影里看到她了,虽只是一个配角,但她演得很投入,还有人说在哪个酒店里看到她穿得花枝招展的,和一个男人亲密出入。

    再后来,她衣衫不整地回到了村里,全身上下都是伤。人们这才知道,她跟导演跟了半年,演了两个无足轻重的角色,便被抛弃了,后来又跟了一个做生意的,本来准备结婚的,可是那人在外面又有了新欢,去争,结果被新欢喊的混混痛打了一顿,便成了现在这个模样。

    她不敢回家去,家人早就放出话来,和她一刀两断。找了个废弃的小屋,草草打扮了,便是新家了。也很少出门,村里人看她的眼神都是怪怪地,更有一些地痞找上门来,开口便是多少钱一次,都被她用扫把打出门。

    她是个喜欢花的人,自十岁起就在屋前屋后种满了玫瑰,她说,她喜欢玫瑰的热情和奔放,敢作敢当。

    她曾偷偷地回家一趟,那些芬芳的玫瑰却已被父母剪个精光,她只好在小屋的前后重新种植起来,可总是前天种了,次日便被人拔了,后来才知道这是村里人的恶作剧,好事的人还给她编了一首很难听的歌谣,即使是再冷静的她也被气得差点吐血。

    一气之下,她准备悬梁自尽,刚蹬开凳子,就被人救了下来,是邻村刚从深圳打工回来的顺子救了她,她醒来时,看见屋前屋后全部都被玫瑰包围了。

    后来,玫瑰越来越多,山上山下都种满了玫瑰,等花开的时候,整个小村都被笼罩在火红的海洋里。

    她是在玫瑰盛开的那一天嫁的人,新郎就是救她的顺子,顺子说,听了她的故事,他是辞掉了工作赶回来的,索性还来得及,顺子说,哪个人没有梦想,去追求了,就算是失败了仍然可以重头再来。顺子还说,知道她喜欢玫瑰,他就买了好多回来栽,他希望能用一颗颗火热的芬芳,给她满目苍夷的心疗伤。她突然扑到顺子的怀里,哭了。他也跟着哭,她说:“和我在一起,你太苦了。”他说:“你才真的苦,可是不要紧,一切都过去了,前面的光明大道才是我们要走的路。”

    后来,他们干脆开了家玫瑰农庄,因为她的故事,因为那些玫瑰,前来旅游的人络绎不绝。她说,玫瑰从来不受伤。

    说这话时,已是十年之后,她已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她经常会跟游客讲自己和顺子的故事,她的脸上热情奔放,丝毫看不出,她有着苦涩的过去,凡是到她家坐的人,她都会奉上一杯热气腾腾的玫瑰茶。

    她说:“最美的玫瑰不是开在你面前,而是盛开在你心里,融化了一切苦难和风霜,唯留下希望和芬芳……””

    幸福这么近,忧伤那么远

    那时,她是学校里最风光的校花。不仅仅是因为美丽,还有才华。一手二胡拉得让所有男生为之倾慕,而且她不高傲,跟所有人说话的时候,都微笑着,一脸地温柔。

    她是学校的学生会主席,认识的人也广,走到哪里,献殷勤的男生也跟到哪里,为了得到她的芳心,好几个人还差点大打出手。原本以为,她会找一个门当户对的男子,等毕业后,她却跟着一个农村的男子回到了老家。

    她是个城里女孩,独生子女,父母又都是单位领导,可她却选择了一个贫穷的山村。那山村,没人去过,除了泥土还是泥土,那男子和她是校友,两人一起参加过玉树地震的志愿者,回来以后,他们就在一起了。

    没有人看好他们,太唯美的爱情和现实的总是格格不入,也许她是喜欢他的才华,欣赏他的人品,可是他却一无所有,一个城市里娇生惯养的女孩,在农村里呆几天也许感到新奇,可是一年、两年,三十年呢?大家都在怀疑,那个男生只是贪图她家的钱。

    却从没听说过他们吵过架,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携手出归的温馨不知羡慕了多少人的眼睛,听说他们承包了一个养猪场。很多同学都去看过,回来后都只有一句话,那份简单的幸福我们都没法做到。

    十年之后,他们一起回去参加母校的一百周年校庆。那些曾经追求过她的男生都早早在门口等待,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还是她现在过得怎么样。十年过去了,大家都已经成家立业,有的开了公司,有的去了美国,但所有的人都想在她面前炫耀一番,好让她为当初多么荒唐的决定而后悔。

    但是当她下车后,所有的人都惊讶了。

    除了稍微黑了点外,一如十年前的婀娜多姿,那脸上流淌的是绝对无法掩饰的幸福和从容。

    她,短发,穿一条黄色的裙子,手里拿着一个黝黑的公文包。和这次回来的女生比,她肯定是最朴素的一个,也没化妆,但这都无法掩饰她的高贵和气质。

    她是作为优秀毕业生企业家代表参加报告会的,十年之内,她和丈夫的事业越做越大,成立了自己的养猪公司,还解决了不少学弟学妹的就业问题。

    那天,很多男生都拉着她喝酒,喝醉了后大家都纷纷抱怨,为什么我们都事业有成了,也找了个门当户对的妻子,可是一点都不觉得幸福,只有无休止的争吵,心神疲惫,可是你为什么就一直和他相安无事,而且还是在一个偏僻的地方一呆就是十年。

    她笑着说,那是因为爱。我爱我的老公,所以义无反顾地跟他走。他爱他的老婆,所以宠着我,让着我,呵护着我。你们也知道,我脾气一向不好,也只有他,能容忍得我了。

    无疑,她是那晚最醒目的焦点。那些打着灯笼挑着挑那的同学们,也未必有她幸福。

    她还有一个活泼乖巧的女儿,当孩子和她对话时,那份懂事和成熟让所有人都深深折服。

    离别时,大多数人都坐飞机,而她坚持坐火车,她说,这笔钱,够一个两口之家两个月的生活费了。

    大家都去送她,到车站时,却发现有人来接她,是个同样打扮朴素的男子,她的丈夫,女同学们说,那一刻,我真嫉妒她有那么好的丈夫。而男同学则纷纷跑上去请教婚姻的诀窍,他说,只有两个字,付出。

    是的,虽然他们日子一直都过得很清淡,很节省,但谁又能否认他们是不是相濡以沫的一对呢?

    甚至她脸上的黝黑也让人嫉妒。

    因为,那是岁月留给她最幸福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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