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第十六届新概念作文获奖者范本才子卷-生命从来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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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护

    文/林浩文

    1

    北雪之城九年二月,寒风呼啸,连续的暴雪已经将整个北城覆盖得只能看出一丝轮廓。

    薛乐身后背着几把斧头,缓缓从雪村出来,雪花飘落在眼睛里,冰凉得失去知觉。他的手中此时揣着一封信,是母亲去世时给他的,要他交给雪城城主林天浪。薛乐不懂为什么母亲如何固执,这男人曾经如此伤她的心,但她即便在临死前还对他如此念念不忘。这便是爱情吗。

    薛乐自嘲地笑笑,走至雪村的门口,有两个身穿金边贵族雪袍的女子站立在那儿向薛乐招手,对于这两个丫头,薛乐是无奈极了。她们出身于雪城贵族,但是因为薛乐的缘故,却每天屈身来到雪村门口看望薛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若是一般村民遇上,准是乐极,但弱冠之年的薛乐却是明白自己身肩着多大的重任,与她们之间来往只会加深彼此的误会,不但不能增加任何绚烂的光环,运气稍差还会将命搭进去。这世界,只有弱肉强食。所以薛乐的性子冷,不仅仅因为家里的贫困潦倒,更多的是看透,对这世界的看透。

    薛乐朝着她们微微鞠躬,继续踏着步伐,脚步声浸没在雪里。

    两丫头习惯了薛乐的脾气,就静静地站着,看着薛乐落寞的身影缓缓走远,直到她们再也看不见。不过今天的她们站的时间比以往要久了许多。

    “沧月,父亲以后不准许我来这里了。我的成人礼在三日之后便要开始,我怕……”

    “沧雪。我知道你一直深爱着薛乐,这次成人礼城主是势在必得,南城城主的儿子你不是不知道,他想要得到的东西,这世上还真没有谁能够挡着住。我们姐妹能够在今日再次看到薛乐,已甚是知足,虽然这次是最后一次。”说着,沧月的声音变得哽咽起来,她和妹妹沧雪是同时爱上这个男人的,心中对薛乐的爱一点也不比沧雪少,她又何尝不怕呢。她作为长女,未来的夫君早已内定,甚至连婚期亦是被父亲悄悄地敲定了下来。这次不知谁通风报信,让父亲知晓了自己对薛乐的爱意,连来雪村游玩的借口都无法令父亲满足,就被禁止出入雪村。

    “姐,我明白。但就是因为明白了,心就越痛。有时候越是看透,越是痛苦。”沧月直愣愣地看着远处,纤白的手微微颤抖。

    “这就是命吧。走吧,陪姐回去,姐为你准备了份惊喜的成人礼,你准会喜欢。”说着,两人又跌进了沉默,过了许久,才不舍地离开。

    2

    北城是北雪之城的简称,亦是雪村的管辖城。

    在雪村和北城主城的中间,是一片茂盛的树林,按照规定,被赋予雪木林。一般只有低阶村民为了维系生活,才会出现在这里。如同以往,还不到中午时刻,雪木林便是被人群所占满。但这批人群有着唯一相似的地方——雪村。灵魂劳作者的悲剧地。

    雪木林的木材是低阶者们的生活来源,依照所提供的木材多少,可以领取更高的金钱,但一天被砍伐的总量却是被死死框住,在这一点上,是薛乐唯一赞同的地方。

    “你们看是谁来了!”一个大汉停下手头的活,兴奋的眼光直勾勾地看着前方。

    薛乐冷着脸一步一步往石梯上走,大伙儿们也开始停下活来,充斥着幸灾乐祸的味儿。

    “我说是谁呢?薛家的独子,怎么,今日人满了没你的位置,还想挑战吗?”在这雪木林里,有条不成文的规定,若是雪木林被人占满,可以通过较量来接替对方的位置,且对方无权反悔。

    “林牛啊,就您这身板,有些欺人太甚呢。”

    “樊立你就别跟着起哄了,小心林牛把你的位置抢了去,你家媳妇可就没饭吃了。”

    “哼,我家的事不用你管!我就看不下去。”

    ……

    雪木林顿时喧闹起来,因为薛乐的到来。

    看着大汉,薛乐摸摸胸口,昨天的伤现在还在呢。“我只是路过,你们继续。”说着,眼神在手中的信上停留了几秒,又继续向前走。

    “嘿,这家伙不是最勤奋的吗,今日是怎么了!”

    “看他手中揣着的信,那是什么?”

    ……

    “是你不能看的东西!“薛乐猛然转身,朝着那人大吼了一声,结果全部的人都安静了下来。薛乐从来没有如此大声地喊过,却没想过还会有这样的效果。而薛乐所做的,亦是在场的所有人想不到的。

    将信上的雪轻轻吹落,然后塞进破旧的衣里。心里念着“还是这样好点”抛下所有人的目光往前继续走。

    3

    此时沧雪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屋中。

    她在屋里踱着脚步,来来回回,像是拿定了什么主意,从床的下面抽出了一个棕色的木盒。上面贴着一张白色的纸,纸上写着“小雪”二字。

    沧雪小心翼翼地推开盒子,里面躺着一张书信纸,署名正是雪城城主林天浪,而书信的内容空白一片。

    凝视着空白的书信,沧雪的情绪渐渐膨胀开来。

    “小雪,听父亲的话,若是你肯嫁给东城家伙的大儿子,父亲愿意许你任何愿望,只要我办得到,只要我办得到……”

    沧雪没想到在婚期快到的今日,这东西便派上了用场。一切都是命运捉弄人。

    “唉。”叹息一声,将它重新放回原处。然后一个人坐在床上,看着窗外的大雪,落寞感比起冰雪还要冰冷,这种被安排好的命运,像是压在胸口的巨石,没有一刻能够缓过呼吸来,只有在看到薛乐的时候,才稍微轻了些,可到底还只是轻了些。

    与薛乐相遇的时候,他八岁,她十岁。

    那是一场家族盛宴,八岁的薛乐还是薛家的贵族,薛家还是北城的贵族。薛乐是和他母亲一起出现的,那时候的他就与别的贵族有着与众不同的地方,全身上下透露着冰冷的气息。从小她就从父亲那里听说薛乐的故事。

    薛乐的父亲曾经是北城的副城主,和城主交友甚好,却是英年早逝,在薛乐刚出生的时候便是应了遥远里神明的召唤。而薛乐的母亲薛戎为了能够抚养薛乐长大,亲自担任了北城的副城主。沧雪的父亲看重与薛乐父亲的情谊,压着民众的所有抗议整整给了薛戎八年的任期时间。在这八年里,薛戎得到了副城主丰厚的任职资金,但同样的,她的身子在这八年里从原本的脆弱走向了死亡的终结。薛戎对北城的贡献所有人都看在眼里,薛乐八岁就与众不同和他的母亲有着极大的关联,对于他来说,母亲是这世界上唯一值得珍惜的人。唯独在母亲面前,他才会放下冰冷的脸。

    在那场盛宴上,沧雪只是远远看到薛乐的脸便记住了他一辈子。那执着的眼神她一辈子也忘不了。透彻的眼眸里面折射出一种无法言说的悲痛和令人心酸的坚强,还有一丝丝憔悴。沧雪和沧月是一起作为家族接待来为参与盛宴的人服务的。薛乐和母亲一起受到了姐妹俩的优待服务,薛乐虽然一直是板着脸,但是却没有一丝傲气的味道,给沧雪一种与众不同的新鲜感,薛乐的举止言行给沧雪都留下无法磨灭的痕迹。盛宴之上,薛乐与母亲一起弹奏琴乐,将精通琴棋书画的沧雪彻底折服。她无法想象一个只有八岁的男生可以弹奏出如此悲伤的乐曲,一气呵成的节奏和音符跳跃此时还久久环绕在耳边。

    4

    如果有人问沧雪为何如此固执地爱上薛乐,她会毫不犹豫地说出两个字:魅力。

    魅力这曾经好不真实的东西此刻却是永恒地在沧雪的心头刻上了滚烫的烙印。北城本是整个大陆最有魅力的城市,但在沧雪眼中也不过如此罢了。有时候,只需要一个眼神,或许一个人便会被沉睡进去。沧雪觉得这一世她都不会再苏醒了。任是执迷,任是痴狂,她也无法再回头了。

    对于沧雪来说,她所认定的薛乐,就是她的全部。谁也无法从她心底夺去薛乐的所有。她曾经想过和薛乐表白,然后一起远走高飞。但现实就好像破碎的镜片,扎着沧雪所有的幻想。薛乐无情地拒绝了她,当初还以为是沧月的缘故,两姐妹暗地里钩心斗角了很久。之后沧月也受到了薛乐同样的待遇,沧雪才逐渐明白,薛乐从未想过要与她们有任何人生的交集,他的一生好像就是为了仇恨世界而活的。

    “这一生,我不想被任何羁绊所牵制。我的心在母亲去了之后便已经死了。”窗外的雪球敲击在雪地上,一如薛乐当初对沧雪说的话,重重地敲击在炙热的胸口上。这世界好像总是如此不尽如人意,不顺应人心。这是沧雪对世间唯一的想法了。

    她比沧月足足大上两岁,三日之后是沧月的成人礼,父亲亲自为她选定一生的夫君。而沧雪,她的夫君早已在两年便已定下,本该在一年便已完婚的她硬是将时间拖延到第二年年末,也就是六日之后,沧月成人礼之后的三天里。

    她早已看透贵族之间的联谊婚姻,就像薛乐所说的,身在弱肉强食世界的人,都背负着身不由己的责任,若不是薛乐的点透,或许在当初薛乐拒绝她之后,就离开人世了。比起沧月,她更加理解父亲的所作所为,一代代传承下来的贵族基业,若是就这样毁在了她对薛乐一厢情愿的痴情里,就算到了所谓的阴间,她也无法原谅自己。

    现在的她,更愿意守护一份爱情,一份藏在心底的爱情。虽然永远不会有触碰的机会,但能够远远观望,看着她所爱的人实现他的梦想,那也是值得的。

    “姐,姐!薛乐来了,薛乐来了!”将自己埋葬在回忆的沧雪此刻听到薛乐的名字,从恍惚间瞬间回应过来,好像这个名字已经成为她听取世界所有声音的唯一理由。

    5

    沧雪迅速将脸上不知不觉出现的泪痕擦拭干净。从床下又重新取出了木盒,这次她没有再犹豫些什么。轻轻地将手指头咬破,鲜红鲜红的血伴着一股窒息的味道在白色的信纸上快速滑动起来。直到沧月激动地推开房间的门之后,她才缓缓地收起手中对于她来说沉甸甸的木盒,背对着沧月将沾满鲜血的信纸塞进了木盒漆黑的格子里。

    “姐,你在干吗呢?”沧月快步走到沧雪旁边,看见沧雪手中拿着木盒,脸色有些发白,手指残留着丝丝血迹。

    “不碍事的,沧月。姐只是在为你编织婚衣的时候,不小心刺破了手指而已,不碍事的。”沧雪咬着嘴唇缓缓说道。

    “姐,不是还有三天才是我的成人礼吗。你不用那么心急的。这木盒是什么东西?”沧月将手不自主地伸了过去,却不料被沧雪挡了回来。

    “不是说薛乐回来了吗?走,咱们去看看薛乐,他为何会来这里呢?”沧雪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见到薛乐了。

    “沧月,这木盒是交给父亲的,你就不要过问了。三天后,三天后你便会知晓的。”看着沧月一脸沉思的样子,沧雪只能多解释了一遍。

    “我明白了,姐。既然是不想说的,小月绝不会追问下去。”说着,牵着沧雪的右手往门外走去,而沧雪微微颤抖的左手紧紧地拿着木盒,生怕掉下来。

    北城城主的大殿,贵族之首的沧家大殿,此刻出现了一个人,身后背着几把锋利的斧头,站立在大殿的门口,和家仆雪奴对峙地站着。

    “薛乐少爷,你这么站着也不是一回事儿啊。城主他是不会见你的。”雪奴看着薛乐,心中百感交集,自从薛乐的母亲下位离世之后,城主就不再理会薛家的一切事务了,包括薛乐。想他雪奴在沧家三十几年的服侍,难道还不会知晓天浪城主的用意吗。城主之所以不插手薛乐的一切事情,就是因为当初他对他最好的兄弟,薛乐的父亲的一个承诺,他父亲希望薛乐能够自力更生,在不借助所有外力的情况下,能够成长起来,重现他当年叱咤北城的雄风。雪奴和天浪城主一直认为薛乐父亲的要求实在刻薄,不懂为什么他要薛乐承受这样巨大的压力,到头来薛乐除了性子磨合得和他父亲一样坚决和刚强之外,却至今还是一个为了生活而抢着雪木林劈柴的平凡的劳工。

    “我来并不是为了见林天浪的,而是递交这封信的。”薛乐缓缓从衣服里面掏出泛黄的信封,那是母亲唯一的遗物。

    “这个是……”雪奴看着黄色信封右上角的彼岸花,顿时明白了些什么。几乎是跑到薛乐的眼前,将信封拿到手中,向大殿里面跑去。

    而这时,沧月和沧雪正从大殿里面出来。

    薛乐看着出现的两人,心里有着一丝遗憾在微微荡漾。但想到林天浪,他的眼神又变得冷漠起来。

    沧雪此时已经松开了沧月的手,双手捧着木盒,看着薛乐透彻的眼,泛黄的脸,还有破旧的衣,眼睛红润得快要滴出血来。

    她很高兴能够在这一刻看到薛乐,同时,对于薛乐的到来,她的心里,更多的是充满了不安。她明白他对父亲的恨,也明白这恨的来源。那是好久之前的秘密,整个沧家除了父亲、雪奴之外,她是第三个知晓此事的人。

    在薛乐的父母还未认识之前,薛戎本和父亲是一对,但是父亲在一次外出结识了自己的母亲,最后将薛戎抛弃在了一边。那是父亲一生做过最大的错事。

    薛戎在被抛弃之后,心灰意冷才转嫁给了薛乐的父亲。所以在薛乐心里,林天浪,北城所谓的城主,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禽兽。虽然薛乐并不知晓母亲信里描述了些什么,他也从来不想知道。

    6

    “薛乐少爷,城主已经阅读完此信,他说他会实现他对你母亲最后的承诺。”雪奴从大殿中出来,此时他的手中拿着的是空空的信封,里面什么也没有。

    看着雪奴苍老的面容,薛乐不想多说什么,母亲最后的遗愿他终于完成了。这时的他第一念头便是离开这里,这里的空气让他厌恶。

    沧雪看着薛乐转身离去的身影,本想上前叫住,但嘴唇最后在咬破了之后,沧雪也没有勇气跑上前去。

    雪奴看着沧雪苍白的脸,还有捧着的木盒,不禁摇了摇头。

    “大小姐,终于是做出什么决定了吗?”

    “父亲承诺过的,他若办不到,我便会彻底离开。”沧雪坚定地回应着雪奴质询的目光,久久不离去。

    7

    北雪之城九年二月末的前三日里,北城城主亲自出席了二女儿的成人礼,出乎意料的是,他为二女儿沧月所选定的夫君,是靠劈柴为生的薛乐。不仅仅如此,薛乐更是得到了林天浪城主的赏赐,成了未来副城主的候选人之一。

    对于所有人看来,薛乐是幸福的。但对薛乐来说,这一切是突兀的、荒谬的。

    北雪之城九年二月末,城主的大女儿顺应父亲的指定,嫁到了东城。

    而薛乐,最后为了反抗城主的旨意,从北城逃到了东城。在来到东城之前,他收到了雪奴寄来的两封书信,一封是沧雪的,一封是母亲的。

    在看到最后内容之后的薛乐,终于明白了一切。

    亲情的守护,爱情的守护。原来,他的冷漠一直是错的。

    执着的守护,成全的守护,原来,他一直活在幸福里。

    天黑黑

    文/黄明星

    爷爷躺在床上已经一个星期了,安静的房间里,只有心电监护仪在不断嘀嘀地响着,几乎感受不到任何的生命气息。

    一个星期之前,爷爷从床上摔了下来。医生说爷爷年岁已经大了,身体经不起折腾,再不及时住院治疗,恐怕到时候再想痊愈就来不及了。

    医院走廊的灯昏黄老旧,像苟延残喘的病人夹杂着死亡的气息。奶奶坐在走廊的长椅上,手上拎着当天的饭菜,她不断转头看静躺在病床上的爷爷,不时嗫嚅着,这死老头子,下个床腿脚都不方便,一把岁数还给孩子们罪受。说着说着就红了眼眶。

    爸爸则靠在走廊尽头的出口处,他靠着门扑哧扑哧地抽着烟,一支又一支,地面上布满了烟蒂。妈妈拉着我站在爷爷的病房门口,手上满是汗。

    奶奶说,叔叔的岳父昨天大寿,他随婶婶去给岳父庆生了,而大伯自从几天前说去借钱,到现在都没有出现过。

    我怎么就生了两个不孝子,奶奶手上的饭兜撞在长椅上,发出沉闷的声响。我转过头看看奶奶,又看看爷爷,他的胸膛缓缓地起伏着,我忽然想起以前,这个躺在床上的人还拄着拐杖笑呵呵地对我说,来来来爷爷给你掏耳朵。

    爷爷很小开始便是一个人,他生在地主家庭,但是却没有享受过几天安逸生活,在他懂事不久,全国就掀起了大规模的批斗地主活动,几乎所有地主的房子田地还有财产被没收并分给了农民。爷爷家没有躲过这次风暴,他在这次批斗中失去了双亲,也失去了所有他赖以生存的粮食和家产。

    从那以后,背着地主余孽骂名的爷爷一贫如洗。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含着金汤匙出生的爷爷看到很多以前他从未看过的事,体验到从未感受过的人情冷暖。他跟在别人后面捡别人遗漏下来的稻谷,他给别人放牛,晚上住在屋檐下或者涵洞里,他为了一点食物和别人打得头破血流。他挣扎着学会在社会的夹缝中生存。

    十八岁那年爷爷用堆积起来的黄泥砖和收集来的瓦片建起了瓦屋,结束了天当棉被地当床的漂泊生活。十九岁那年,在别人的介绍下,爷爷和十七岁的奶奶简单地结了婚,两个人没有爱情,却因为生活走在一起。

    后来,后来就有了你大伯,接着有了你爸爸和叔叔,爷爷笑着对我说。

    爸爸说爷爷是个脾气很躁的人,因此他们兄弟三个没少挨骂。三兄弟中,爷爷最疼大伯,起码一开始是这样。奶奶说小时候有什么好吃的好穿的都是大伯先用,剩下的才能轮到爸爸和叔叔两兄弟,但是一旦要干粗活时,爷爷一般都是先想到爸爸。爸爸说有一次当三兄弟还在睡觉时,爷爷就把爸爸踢醒,让他挑水去浇农作物,在道路极窄的沟旁,睡眼蒙眬的爸爸一脚踩空,连人带桶一起摔进沟里,当他要爬起来时,又被发怒的爷爷一脚踹回沟里。

    奶奶摇摇头说,你爷爷这可都是报应啊。

    自我记事以来,爷爷一直拄着拐杖。

    和奶奶一起之后不久,国内爆发战争,爷爷和村里的年轻人被敌军抓去当苦力。在途中爷爷见到不少和他们一起被抓去的年轻人被敌人以各种理由杀害。经过几天几夜的计划,爷爷和几个年轻人趁夜跑了出来,在逃跑途中不少人被抓了回去甚至被残忍杀害,到最后真正逃出来的就只有爷爷和另一个村里的年轻人。他们在肮脏潮湿的涵洞里躲了好几天,逃过了敌人的搜捕,但是爷爷却因伤口感染再加上潮湿惹上了类风湿疾病,从上了年纪之后,腿脚就变得越来越不方便。

    时间总是在人们不经意间加快了前进的步伐,很快便到了大伯要成家的年龄,而此时爷爷奶奶加上爸爸三兄弟已经在狭窄老旧的瓦屋里住了接近二十年。爷爷说你们将来也是要成家的,总不能老窝在这旧房子里。我这还有些积蓄,要不你们几兄弟再想想办法,咱把新房子建起来吧。

    三兄弟低头不说话。

    几天之后大伯背上行李和村里的几个年轻人离开了家,走之前他对爸爸说,三兄弟挤一间房子?它就留给你们两兄弟吧,我到外面闯荡。

    这一走就是三年。

    这三年里爸爸叔叔和爷爷三个人东奔西走,接苦力活,当搬运工,每天都忙到很晚。爸爸和叔叔晒得越来越黑,但也变得越来越壮。在这三年里,大伯没有往家里寄过钱,也几乎没有和家里人说过他在外面的情况,只有等到逢年过节的时候,爷爷才能从他那些回家过节的工友口中打听有关大伯的消息。

    眼看着建新房子的日子一天接一天逼近,爷爷、爸爸还有叔叔三个人干活更加吃力。但是,就在建房子的前夕,爷爷却病倒了。他躺在床上对爸爸和叔叔说,这些日子你们辛苦了。但是,建房子的事得延后了。

    说完便用被子捂过了头。

    一年之后,爸爸叔叔和爷爷三个人硬是把房子建了起来。

    爸爸从此住上了崭新的砖房。

    房子建成不久,风尘仆仆的大伯回来了。这三年来,大伯在外面碰到不少壁,想自己创业苦于没有资金,想当小摊贩却怕看到熟人,最后当了劳工却碰到包工头卷款潜逃。身心疲惫的他没有带回钱,却带回了一个女孩子,她后来成了我的伯母。

    当大伯看到新房子时脸上都放出了光,行李袋还没有放下就把新房子里里外外走了个遍,当他知道新房子没有为他预留房间时便一声不吭地躲回了老屋。直到新房子进宅的那天都没有出来。

    新房子进宅之后没多久,大伯把爷爷本来的住房变成一个杂物房。

    奶奶说,从那以后,大伯和爷爷就很少说话了。

    不久后大伯和伯母结了婚,并在不久之后生下了堂哥和堂姐。再到后来,爸爸和叔叔各自成了家,而姐姐和我还有堂弟的到来也很快为这个家庭增添上了一丝生气。爷爷看着膝下儿孙成群,整天乐呵呵的。在那么多孙子孙女中,爷爷最疼我,奶奶说,你爷爷重男轻女。其实不用她说我也知道,每次有好吃的东西,爷爷都会藏起来一份给我,或者等我和堂哥挑完了再让姐姐和堂姐挑。每次我犯了错,爸爸要打我的时候爷爷总会站到他面前把我挡在他的后面。但是每当堂姐调皮时爷爷总是第一个上前教训她,甚至有一次生气的爷爷一只手硬生生地把堂姐的耳环给扯了下来。

    那时候我们村里有一个老人基金会,凡是家里有六十岁以上的老人的家庭都要定期上交一定的资金。等以后老人过世了便可从基金会中拿出钱来帮去世的老人处理身后事。爷爷和我说,每期的基金都是爸爸或者叔叔交的,大伯从未交过。说出这话时,爷爷用拐杖敲了敲地板叹气说,唉我老啦。

    爷爷真的老了。

    爷爷变得越来越啰唆,仿佛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他逢人便重复起他年轻时的经历,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而那时候,他的孙子孙女随着他的老去也在渐渐长大,愿意趴在他的腿上让他掏耳朵或者听故事的人越来越少,伯母说,爷爷老了,眼神不好使,小心别让他掏聋了。

    没有了诉说的对象,爷爷开始自言自语,到了后来,爷爷诉说的对象就变成了老黄。

    老黄是一头牛,因为一身黄毛而被爷爷起名老黄。老黄是爷爷最亲密的朋友,从收养它开始到现在已经差不多十年了,它从年轻时便陪伴着爷爷,陪伴他从岸上走向河里,从草地走向泥泞的稻田。它陪伴着爷爷,一起苍老。

    老黄也老了,它已经不能像过去一样年轻力壮,它的皮肤已经逐渐松弛。爸爸在离家不远处搭了一个牛棚,爷爷每天拄着拐杖到野外为老黄割回鲜草。然后轻拍老黄的背和老黄说话。

    一直到老黄去世。

    老黄是在一个雨夜去世的,去世时正值深夜,爷爷不在身边。后来爷爷说,他听见了老黄的嗷叫,嗷叫很长,很大声,就好像它用尽了全部力气在呼唤他。等他去到牛棚的时候,老黄已经躺在地上了。它的呼吸已经很微弱,眼皮耷拉着,牛棚的灯光昏黄,爷爷说,他看到老黄流眼泪了。

    爷爷在牛棚里陪着老黄的遗体过了一天一夜。他抚摸着老黄,像它还健在的时候一样小声地说着话,说着说着泪水就沿着爷爷布满皱纹的脸滑了下来。

    那是我唯一一次见到爷爷哭。

    这死老头子,要走也不叫我。奶奶抱着我小声说。

    爷爷还没有醒过来。这时医院已经下了紧急通知书。大伯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其间伯母来过医院一次,她提着一袋子蜡烛和纸钱,还有一些铜钱和大米。伯母小声告诉奶奶说她给爷爷算了一卦后得知爷爷是因为遭惹了一些不干净的东西所以才一直昏迷不醒。伯母是个文盲,连自己的名字都认不出来,她出生在一个传统的家庭,随着她家人信神信鬼。所以奶奶对她的行为并不感到奇怪,最后以回家作法效果会更好来把她打发走。

    爸爸变卖了他视为珍宝的摩托车。妈妈甚至拿出了她结婚时的嫁妆做了抵押。奶奶叹气说,你大伯还在恨你爷爷。

    这一次,是因为堂姐。

    用伯母的话说,堂姐生错了家庭。如果她出生在有钱人家里,她会是一个很幸福的孩子。

    堂姐没有读过什么书,但是从小就很懂事。初中还没有读完就和堂哥两个人一起到外面工作,两个人和大伯还有伯母一起赚钱,希望可以在堂哥结婚之前把新房子建起来。

    堂姐每次回来都会给我带回一大袋我喜欢吃的零食,我小时候的很大一部分零食就是来自我堂姐。除了给我零食,堂姐也会从带回来的钱里抽出一部分给爷爷奶奶,因为这事还挨过大伯不少骂。

    你给他钱干什么?你钱很多啊,他有房子住你有吗?你忘了小时候他是怎么打你的吗?而每次堂姐都是微笑着把剩下的钱全塞给了大伯,不时说,都是一家人少说两句哈。

    他们的声音不大,却正好可以让我听见。

    堂姐十九岁那年,一脸红润的她带回了她的男朋友。堂姐指着他和我说,弟弟,他是你未来的姐夫了,不久之后姐姐就要去他家住了,你要乖哈。

    很多年之后当我想起堂姐说的这句话时突然想到,这也许是她最大的心愿了,嫁一个彼此相爱的人,然后看到一家人健康和睦,这就够了。

    而那时候所有人都不知道,即使你向生活献上了所有的鲜花和糖果,它还是可能会在你感到幸福的时候反手重重地给了你一巴掌。

    堂姐的愿望没有实现。

    在她要当新娘之前,她被诊断出癌症。

    晚期。

    医生说,治疗需要一大笔费用,化疗也会给病人造成巨大的痛苦,而且,而且治愈的希望微乎其微。其实医生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只是大家都不愿意去相信。不肯相信明天即将要披上雪白婚纱的新娘在今天成了身着苍白病服的癌症患者。

    然而,祸不单行,在得知堂姐的情况后,她男朋友的家人命令他与她断绝关系。他在堂姐最需要人陪伴的时候离开了她。

    接下来便是日复一日的以泪洗面。但是病魔没有因此动容,在癌症的折磨下,无力、贫血、食欲不振、肝功能受损等一系列问题都在她身上表现了出来。

    几个月后,脸黄肌瘦的堂姐只剩下不足五十斤。堂姐变得越来越暴躁,每次当她听到别人结婚的消息或者是在电视里看到有关婚纱戒指的广告便变得无比暴躁,她大喊大叫,随手摔坏身边的东西甚至捶打陪伴在身旁的伯父伯母或者堂哥。等冷静下来之后又不断哭着对他们说对不起。

    伯父一家人每次都是笑着说没事没事的,旧的坏了咱买新的。他们每次都在堂姐面前表现出一副无比坚强的样子然后在出了房门后偷偷靠着外面的墙抹眼泪。

    这年的冬天,特别冷。

    入冬不久便到了圣诞节,虽然是外国的节日,但是很多人却把这个特殊的日子变成了情人节。

    在街道上挤满情侣的时候,堂哥陪伴在堂姐身边。堂姐说,哥,我出生这么久从没收过玫瑰花,要不你给我买朵呗。说这话时,堂姐眼睛发亮,脸颊闪过一朵红云,就好像回到了热恋时期。

    上帝俯瞰着人间,笑了笑,扔下了橄榄球。

    很多人猝不及防,被砸个正着。

    等堂哥买花回来时,堂姐已经闭上了眼睛,她的脸上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这个正值花季的少女这辈子终究还是没有收到花。

    冬天,越来越冷。

    堂姐下葬的那天来了很多人,许多穿着深色衣服的人,他们是堂姐的朋友或者是很多我从没见过的远方亲戚,还有一些哭得撕心裂肺的哭丧,绝大部分的人都希望葬礼早点结束,说一声节哀顺变再挤几滴眼泪然后各自归家。

    当堂姐的照片被掀开时,一直沉默的伯父突然哭成了泪人,他跪在地上摸着堂姐的遗照哭得声嘶力竭,伯父是疼堂姐的,在堂姐被爷爷扯下耳环时,伯父一边安慰堂姐一边和爷爷对吵,堂姐把赚回的钱给伯父时,伯父也会抽出一部分给回堂姐并叮嘱她要吃好点,堂姐躺在病床上时,很多时候伯父没日没夜地陪在她的身边。

    伯父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只剩下哽咽。许多人为之动容,偷偷转过头去抹眼泪,爷爷搂着我坐在角落里轻轻地发抖,他低着头,一言不发。

    在大伯眼里,爷爷为老黄流了不少眼泪,却没有为他的女儿哭过一次。

    奶奶说,那天以后,爷爷和大伯的关系越来越僵。

    堂姐的去世让一家人沉在阴霾里,奶奶说伯父家需要冲一下喜,于是建新房子的事就被提上了日程,这几年伯父一家人攒下不少积蓄,但是堂姐的病花去了不少,剩下的钱只能勉强建起一层。

    很快地,大伯新家的地基便打好了。地基打好之后大伯每天都要看几遍,除去上面长出的杂草或者赶走从上面走过的家禽。大伯和我说地基下面住着土地公,房子建起来之前从上面走过惊醒他的话他会不高兴的,到时候一家人就要倒霉运。

    爷爷明显不知道有这些规矩。

    有一天早上睡梦中的我被一阵强于一阵的咒骂声给惊醒。声音的源头是大伯,而大伯咒骂的则是手里拎着尿壶的爷爷。

    那时候家里的厕所建在房子外面,爸爸想到爷爷的腿脚不方便来回上厕所,于是便给他准备了一个尿壶。而那天,爷爷正拎着尿壶走往厕所,他走上大伯新家的地基时正巧让大伯看到,当他看到爷爷手上的尿壶时便再也忍不住开口大骂。

    我早就知道你见不得我好,当初建房子没有我份,现在我建房子了又想让我倒霉是不是?那么多路不走偏偏踩我地基,你怎么那么毒?都快死了的人怎么就不知道积点德?

    那句话到现在依旧清晰。

    你怎么那么毒?都快死了的人怎么就不知道积点德?

    在第二天,大伯就在地基周围围上了栅栏,栅栏的矛头向外。

    爸爸蹲在路边不断搓着手,爷爷出事后,爸爸便为了爷爷的医药费四处奔走,从未间断过。但是今天,已经是医生下的期限的最后一天,而爸爸却没能借到医药费。

    当他沉默着回到家时发现家人在客厅里围成一个圈,圈的正中央坐着一位银发老人,旁边站着两位西装革履的壮汉。他们手上提着一个漆黑色的皮箱。

    老人说他是爷爷的生死之交,爆发战争的时候,他和爷爷还有很多年轻人被抓去搬运武器,他们因见识了敌人的残忍而选择逃跑,他在逃跑途中受伤,爷爷因为不顾敌人的搜捕掉头救他也受了伤,他们躲在潮湿的涵洞里,共同食用爷爷带在身上的食物,度过了艰难的几天。从涵洞里出来之后,他们成了生死之交。所以当他说要和别人一起做生意时,爷爷毫不犹豫把自己建房子的钱借给了他。后来他被合作伙伴骗光了钱财,自觉无颜面对爷爷的他选择去远方东山再起。

    爸爸突然想起建房子之前,爷爷匆匆从外面回来后便病倒在床,估计是以为曾与他度过生死的人骗了他的钱而伤心欲绝。

    而现在,他赚到钱了,当他回来打听爷爷的消息时,得知爷爷住进了医院,于是便找到了我们。

    今天我是来还债的,我欠他一条命,希望现在还没有迟。老爷爷说完便示意壮汉打开箱子,当箱子打开那一刻,大家的眼睛都睁大了,他们从没见过那么多钱。大伯也呆住了,他一个劲地点头说不迟,一点都不迟。

    爸爸用一部分交了医药费,而爷爷在精心的护养下也渐渐苏醒了过来。爷爷醒过来的那天大伯早早就过来医院了,他拉过爸爸小声说,既然爷爷都好了,不如就把剩下的钱借给我建房子吧。见爸爸沉默不说话,大伯又说,本来这房子我也有份的,但是我让给你们两兄弟了。阿萍命不好,走得早,没住过一天好的地方,现在我就剩那么一个儿子,都那么大了还没结婚,女方那边说了,没有房子绝对不嫁。弟弟,你也不忍心看着他一个人孤苦伶仃吧。

    爸爸的眼睛一亮,自从房子建成以后,大伯第一次叫他弟弟。

    大伯家门前的栅栏被拖开了,每天都有施工机器和工人进进出出,大伯则在一旁手忙脚乱指挥着。很快地,大伯的两层新家便建了起来,大伯每天都笑呵呵地在房子里面来回走着。爷爷也醒了过来,他睁开眼的第一句话便是,我听到老黄在叫我,奶奶突然想起,爷爷摔倒的那天正下着雨。

    爷爷痊愈出院不久堂哥便结了婚,而新年的气息也越来越重。除夕夜的那天黄昏,爷爷坐在摇椅上一只手拄着拐杖,一只手牵着我,他让我趴在他的腿上听他给我讲那些古老的传奇民间故事,不知怎么的我睡着了,梦里面是我幸福和睦的一家人,而梦外面,爷爷的手越来越凉。

    窗的外面,天色越来越黑,而窗里面,万家灯火通明。

    生命从来不回答

    文/潘云贵

    我们终日奔波于起点、终点之间,从幼年走向老年,褪去昼的白光与夜的黑暗,我们能在细胞死亡的路上看见什么?

    不谙世事的孩子常常在洞察世界,用自己独特的目光和思维得到一些结论。结果,这些结论大都与世俗定义的客观标准相违背,所以不谙世事的孩子常是孤独的,如同角落里暗自生长的苔藓,带着绿色的哀愁攀缘成长的阶梯,也像小小的被人冷落的神。我也是其中一个,踩着时间的台阶,一步步走向未知的人生。有时在中途迷路了,面对前方无所适从,便像极了乞丐,时时刻刻都在乞求着有人会来回答我,路在哪里,怎么走。但往往只是风路过了我,然后,一个答案也没留下。

    有人说我很特别,有人说我很无聊,有人说我具有哲学家的大脑,有人说我是得了少年作家矫情症,为赋新词强说愁,病得不轻。其实不是这样的,我一直都在凭借内心的声音活在这个美好或邪恶的世界上。但对世事敏感,确实是我的弱点,它犹如一滴辣椒水洒到我身上,我就会起一身的小红疙瘩,这一度使我不快乐。

    我也想让自己变得坚硬,拥有金刚不坏之身,或是让神经都长粗一点,触碰生活外壳时能失灵一些,但它们却日益纤细,致使我日渐敏感,恶性循环。

    感觉自己注定会掉进一个漆黑的兔子洞,大声呐喊,也无人注意。

    上个月独自蹲在街边捞金鱼,手气不佳,周旋半天只捞出一只小小的黑金鱼,就像从生活这本书上随意掉下的一个逗号。它无奈地吐泡泡,瞪圆眼睛瞧了我一眼,就别过脸去,甩了甩尾巴。我提着装满水的大塑料袋看着身边走过的小朋友,他们一个个提的都是装满鱼的袋子,快乐地跳着,真的很像一群小鸟,一路洒落的水花就是它们留下的羽毛,在阳光下发光,银灿灿的,刻下来的笑容一般,却蜇伤了我。

    我的房间里有一张方形的小桌子,桌子上摆着一个圆口的小鱼缸,鱼缸对面是一扇窗,窗外有一片南方的天空,经常下雨。我的世界是孤独的,而我的金鱼,在这样的环境里也开始了它生命里孤独的旅程。它不停地吃着我投放的鱼食,我不停地吃着房间里的孤独。

    而我却不知道金鱼是世界上贪得无厌的动物,它总是不知道满足,无论给它多少食物,它都能下肚,最终胀肚而死,很像人类。

    鱼死的那天,橘红色的火球照亮了黄昏,每一寸土地都在喧嚣中燃烧。宽阔的马路上开始挤满车辆,写字楼下人影绰绰,红绿灯交错亮着,有人叫嚷,有人跺脚,有人拿出手机读取微博上最新发生的事情,有人站在角落里表情沉默,路口的夜市摆了出来,路灯按时从高处放出光芒来。属于城市的另外一个部分,在越发黑暗的时间里鲜活呈现。

    而多少人会知道我的鱼死了,它翻着肚皮漂浮在满是面包屑的水面上,尾巴甩也不甩。狭小的玻璃缸里除了它就是一片没有波纹的水,平静得也如同死去了一样。而窗外,火球继续向四周延伸着橘色的光。白色的飞鸟三五成群疾速掠过,拍落的羽毛顺着风的方向飘往远处。看不见它们的时候,天就黑了。

    南方的树在黑暗里不分彼此,紧紧缠绕。风中,那些摇摆的枝叶像这棵树的,又像是那棵树的,孤儿一样挣扎。

    我的鱼死于孤独。

    我不知道一生会有多长,但唯一所能获知的是时间流走一秒就不会重新再来。人生太短,在这个意外频发的世界,人的寿命或许只是鱼的几倍,几十倍。

    错过的事情没有时间再来一遍。

    有后悔药吗?如果有,兔子就可以跑赢乌龟,乌鸦就不会被狐狸骗走肥肉,灰太狼也就不用在每一集的结尾都跟喜羊羊喊道:“我会回来的。”

    那么,一切遗憾的事情都会变得完美,世上就会少掉很多责骂与埋怨、泪水和叹息。

    但终究到现在,后悔药也没有被研发出来,整个世界只有哆啦A梦的口袋才是完美的。

    从小就对药物反感,看见爸爸头痛时吃芬必得,妈妈感冒时吃阿司匹林,我就喜欢把那些白色的小盒子、小瓶子藏到他们看不见的地方。因此常常挨了大人们的批。

    大部分人类都很懒惰,生病时,无论病症轻重,都喜欢借助药物来抵抗体内的病菌,而不是激发人体自身的抵抗力,于是医院每天都在添层,药房每天都在分蘖,药片、胶囊、制剂占据了世界的很多角落,瓜分了人生不同的阶段。

    从出生到现在的二十岁,我很少生病,虽然我妈经常不让我这么说,我也不知道其中原因,只觉得大人们很奇葩,他们有一种多余的忧虑。生小病时大多数也只是窝在家里,我爸总会催我妈带我去医院看看,我妈会在精心打扮一番后再来问我究竟去不去医院,我摇头,她脸上很失望,于是直接过来拉我走。那是小时候的自己,无法和大人较量,被拖去医院后多是脱裤子打针。长大后,知道了一些方法可以对付某些小病,例如,觉得自己有感冒迹象,可以到操场跑上一两圈然后回去冲个热水澡(千万别洗冷水,否则你就真的感冒了),或者去吃碗麻辣烫或者酸辣粉出出汗(当然如果你正值长痘期,就别吃了,免得吃完毁容),而我常做的是多喝开水,再服用一些维生素片。我也不知道这些方法是否科学,但是我亲眼看见身边的小伙伴们都是靠这些迅速恢复元气的。

    我们的身体是一个神秘的宇宙,你永远也无法获知它的能量有多惊人,有多巨大。但是,如果有天它习惯了青霉素、头孢菌素、布洛芬、乌拉地尔……之后,你心里的这个宇宙就会越发脆弱,萎缩,被分秒行进的时间摧毁。

    发光的生命受控于微小的外物,逐渐失去生存的一种自信,人生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加深。

    你将认不出最初的自己,你将不再属于你自己。

    世界其实一直都在善待我们,往往都是我们自己不懂得珍惜人类与生俱来的某种能力,不断在高速前行的时代列车上和慵懒的生活疲态中渐渐遗矢,直至忘记。

    小时候从没觉得老屋破。

    那时我们一家人还住在观音路4号,门前是一片水泥地和菜田。水泥地上堆满了我爸从山上运回来的石料。我经常会趁大人们不注意的时候爬到石堆上看远处的天空。那时村里面都是砖瓦房,一眼就能看到很远的山峰,还有一些鸟群飞翔的身影,天空很干净,像块蓝色的大桌布,望不到边角。我有时不禁跳起来,挥动起双臂,想象自己是鸟,也长着一双冲向蓝天的翅膀,在风里快乐地大喊大叫着。结果大人们来了,把我揪了下来,只得乖乖进屋。

    现在我们家已经搬到了池头路,新房子也从二层添至四层,但我时常还想念着观音路那座只有一层的小破房。

    当二十岁的我重新站在老屋前,心塌了。在离开它的七年时间里,爸爸妈妈都不来打理,而我也没回来看望它。门前的水泥地都裂了,上面长出了和旁边的菜地一样多的杂草,而石堆都被人搬走了,天空被周围新建起的高楼惨烈围剿,只剩方形的一个口子。老屋像只井底的青蛙,又矮又小,蹲在角落里。但它比青蛙还可怜,因为它没有生命。

    没有人住的房子如同没有心的人,在时间的推移下,迅速衰败倒塌,疮痍满目,千疮百孔。我们何曾关照过这样的死者?

    人类常常以伟大、高尚、智慧、多情、感恩来标榜自己,其实在很多事情、很多细节中已经得到证明,人类是自私、冷漠、善忘的,总在喜新厌旧,总在追求更丰盈的物质享受,总在一步一步远离最初的自己、最初的家园。

    老屋像位佝偻的老人躺在荒草堆里,更老了。

    是否想过,有天我们若是这样被身边的亲人、朋友以及自己深爱的人忘记,那我们的心里又是怎样的一种滋味?

    西蒙·凡·布伊在《因为爱》里写道:“那时,我突然明白了过来,原来我一直害怕的不是上帝、魔鬼或是死亡,而是,即便我们不再存在,万事万物却依然如常继续。”

    生命在走,时间不回头。悄无声息中,我们长大,又日渐衰老。在通往人生尽头的长途上,慢慢变得残忍、冷酷,陌生得不被自己所认识。

    世界究竟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出错了,改变了我们?

    没有谁可以做出回答,只有看不见的风在吹,看不见的泪在流,看不见的我们一直在走。人间洪荒里,我们都是一群沉默的哑巴。

    想起不属于我们的曾经

    文/吴百川

    忽然想起一个名字叫“上官云顿”,大家一定都不会陌生吧。那是几年前的事了,我记得当时他在报纸上连载悬疑小说,还非常火爆,并且那年还被称作“中国悬疑小说年”。

    几年前呢?应该还很早吧,起码我在上小学。我想说的是当时爸爸妈妈还年轻,会趁热把上官云顿所有的小说都找出来看看完。在我只记得里面有一个人叫“杜巧月”的时候,还是他们年轻的时代。

    我还在某某杂志上看到“证明你已不再年轻的……”具体名字我记不清了,大体是这样。我仔细对照,很遗憾地发现,爸爸妈妈早已年轻不再。他们已不会对悬疑这类东西有一点儿兴趣了。其实也没几年啊,自从我上初中,他们就不再年轻了。我多想时间定格,把我们的快乐全都停留在那个时代。

    记得那个杂志上有一条说的是“当你在超市购物时总是把食品的配料表看来看去,叹了口气决定不买了时,你已不再年轻了”。我把这句话跟妈妈说时,妈妈回答“也没有办法呀,现在中国食品安全问题那么严重,不看一下才怪呢”。我只感慨时光早已不如从前了,那时我还是小学的低年级吧,有几个年头了。当初我们全家顿顿都吃方便面,没有任何顾虑,还很以此为乐。连上了年纪的奶奶也一顿一顿地陪我们吃方便面,于是每个周末去超市里一大袋一大袋地采购方便面已成了我们的必做之事,立志吃遍所有味道的方便面。现在想想当初真是幸福啊,而如今一袋方便面放在那里一直放到过期妈妈都不让我吃,总把不健康什么的挂在嘴边。

    我很清楚,在这样的社会中冲刷,安全、世故、岁月等早已使她不再年轻了,而年轻的她,只存在于我的梦里,我的童年里。我忽然很恨成长,那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衰老和剥削。

    我扎根于童年,试图寻找年轻的父母。我要想起那些不属于我们的曾经,那是他们的年轻时代。就算我最深处的童年迷茫岁月,幽微得什么也记不清楚的时光中,流连的也只是他们后青春期的诗了。

    抓紧时间了,一晃我们也迟暮了,趁我们还年轻。我们应该趁最后的机会做什么,当他们还不算是老人的时候。

    我,还是、也是在小学的低年级时,他们还有着没有皱纹的清爽脸庞。不知在家中的哪个角落,堆积着今天应该已经生锈了的榨汁机。在她三十出头的年月里,我们的时光全都花费在了超市诱人的食品区里。妈妈买来榨汁机,搅拌出夏天的冰饮。通常有番茄拌胡萝卜汁加上蜂蜜,也有香蕉奶昔,还有鲜榨椰肉汁。放在当时的冰箱里,晚上取出,滋润了我怎样焦渴难耐的夏天。几乎还是同年夏天,妈妈的好奇心达到最大值,她买来各种模具,巧克力浆,牛奶等,每天在那里做冰淇淋。但永远做不出超市里的口感,她便各种钻研……

    好几个那样的夏天过去了,她已不再年轻了。其实每个人都有过青春,妈妈爸爸也有我们所不知的曾经。在哺育我们的岁月里,他们的青春都变成了泡沫。

    声沙

    文/蒋奔

    我时常会梦见小时候的自己和妈妈,她那时候什么都好。

    妈妈摔门出去的那一刻,我就瘫倒了。我双手抱膝,枕着墙壁。眼睛里都是因为流泪而蒸腾的雾水。茫然无措占据我的全部思绪。

    然后我开始回想起在我小时候的妈妈。

    我们那时候还住在乡下,山清水秀的那种,邻里也常来串门。我那时候也才刚学会走路吧。

    我记得那应该是个夏天的下午,阳光照得人动都不想动。妈妈那天下午特意请假回来看我,我记得我是很高兴的,看到妈妈来了就往她身边蹭。

    妈妈说要给我洗澡。那时候的我是最讨厌洗澡的,因为那时候洗澡和现在不一样。那时候,奶奶会拿一块很大很大的塑胶布,透明的那种,然后在院子里搭起一个架子,把塑胶布罩在上面,这样就成了一个简单的小浴室了。可是那是在夏天,天气本就热得不像话,一块塑胶布罩在周围不仅酷热难当,而且闷热无比。

    我被劝说了好一会儿才答应洗澡。

    妈妈在一个很适合我身形的洗澡盆里放了温水,开始时我用脚尖沾沾水,觉得好烫,然后妈妈连哄带骗地让我进到澡盆子里去。我会烫得哇哇乱叫,有时候跳进去了逃出来,溅了妈妈一身水,刚浸湿的脚丫子又踩得满脚的泥巴。

    其实习惯了以后,觉得水也不是很烫。我也觉得很神奇,明明开始时我觉得很烫的,怎么水还没凉就不烫了呢?我也是后来上了初中才知道,人其实是有适应性的,总会适应一些不舒服的,让其变得舒服。当然,妈妈自然没上过这些课程,她初中还没念完就回家务农了。

    后来,妈妈去了小镇上的一家针织厂工作,每天总是工作到很晚才回家。奶奶总让我早点睡觉,我执拗不听,一定要等到妈妈回来了再去睡觉。

    那天晚上,妈妈一回到家就躺在靠椅上了,而且面色通红,腮帮子肿得厉害。我依旧围在妈妈身边,傻傻地让她讲些故事或者我没听过的东西。直到奶奶强制地拉着我回房间睡觉。隐约之中好像听见妈妈说自己可能发烧了。

    现在回想起那时候妈妈的样子,应该是烧得很严重了吧。

    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现的,妈妈的食指比平常人短了一截,还没有指甲,圆滚滚的像根没烧熟的香肠,我甚至有次还傻傻地咬了一口,然后妈妈惨叫了一声,挣脱回自己的“手指”。

    我问妈妈:“妈妈,妈妈,你的手指怎么断了一截呀?”然后妈妈说:“还不是你小时候像你刚才一样,把它啃掉的呗。”

    “那我怎么不记得呢?”

    “你当然不记得啦,你那时候还很小嘛。”

    然后她明媚地笑了笑。

    等到十岁左右,我才知道,原来她是在针织厂工作的时候,出意外才少了半根手指。我也不能想象母亲是在什么样的心情下跟我开的那个玩笑。如果我那时候就知道真相的话,我应该会更成熟地问道:“很疼吧?”

    后来,我们一家三口搬到了城里,我也入了小学。

    刚进小学的时候,有次数学活动课。数学老师教我们认识回形针,问我们这玩意儿的形状,用途。

    那时候很多小孩子都不知道这东西,其实我也不知道,只是我最先发现可以把两枚回形针扣在一起。老师夸我很聪明,问我有没有更有新意的。我笑了笑……回到家里,妈妈已经到家在沙发上休息了。

    我让妈妈闭上眼睛,说有礼物送给她。等我让她睁开眼睛的时候,我指了指她胸前。那是一条我用了几十个回形针扣在一起围绕的项链,几乎把全班的回形针都要了来。

    妈妈被我逗乐了,我说:“还不够呢,有了项链不能没有手链!”接着又拿出一条小巧的手链,扣在妈妈纤细的手腕上。

    妈妈那天笑得很开心。但我察觉了,其实笑容里还有两颗泪花浮游在眼眶里,迟迟没有落下来。

    我也总是在想,乡下没有羁绊的日子是不是真的结束了,即使我潜意识里觉得这样的日子不应该结束。

    上了四年级以后,妈妈开始关注起我的学习成绩。即使那时候我的成绩还是很优秀,但妈妈从那时候开始,就看不得我闲着了。她也开始把我和别的小孩子做比较,把我的成绩当作炫耀的资本,把我的生活框定得死死的。

    那些被她当作我的比较对象的人,我一个又一个地把他们踩在脚底下,我也渐渐养成了一种容不得别人比我好的习惯。只是每次在她把我和别人比较完以后,我心里的不满就多了一点。

    四年级的时候,我还不怎么会写作文,总是双休日被妈妈逼着写。但这样更让我觉得写作是一件无聊的事情。那周日的下午,妈妈为了让我有点题材好写,特意带我出去玩了一会儿,我觉得很开心,总算又有种小时候的感觉。

    可我还是写了一篇很烂的作文。妈妈很不满意,让我重新写一篇。不知道是我对妈妈的不满到了一定地步,还是我对作文的讨厌到了一定地步。我终于有勇气对妈妈说了不字。

    妈妈想要来硬的,我也就硬碰硬地坐在那里不肯动笔。最后,我被关在房间里,并且妈妈扬言明天不让我去上学了。晚上爸爸回来了,看出了我和妈妈的不对劲,问明了情况,然后他对我说:“你写不写,你到底写不写!”

    见我没反应,爸爸夺过我的作文本子撕得粉碎。毕竟那时候还是很害怕老师责骂的,作文本没了,难不成要我重新开始写好多篇了嘛。

    爸爸怒气冲冲地就走出了家门,我捡拾起作文本的碎片,捧到妈妈的面前。我声沙哑起来,哭着喊着:“我的作文本……”

    那个晚上,妈妈陪我把撕碎的本子黏合在一起,拼接残损的页码。

    我从来没有想到的是,这件事的圆满结局,日后竟然成了我与母亲之间的战争序幕。

    我渐渐开始不害怕父母,不害怕大人了。考试考不到90分我也不会暗自难过了,但我心里对妈妈的不服,乃至我对周围人的不服,在那时候起,都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小学毕业的时候,我考得了年级第五的成绩,我把所有曾经和我比较过的人都踩在了脚底下,并且碾了几脚。我从来没有这么痛快过,当妈妈也高兴地来跟我祝贺的时候,我冷冷地回答:“你不是说我不如他们吗?”

    不可避免地,我又和母亲吵了一架。这一架吵完,我甚至觉得比把对手踩在脚底还要痛快,因为我和母亲之间,我胜利了。

    初二开始,我的成绩开始走下坡路,理科突然之间变得很艰难,我总是无从下手,母亲就会在这种时候来跟我说,知道现在不容易了吧,你看那谁谁谁……

    即使母亲和颜悦色地跟我说这些东西,我也不能接受,我渐渐学会了发脾气,和母亲吵架的次数就像《围城》里孙柔嘉和她丈夫吵架一样频繁。

    我也是在那个时候开始尝试写作的,可能是实在没有发泄的方式了。

    也不是没想过要和母亲好好交流。到了初三,我也渐渐觉得不应该对母亲太过分。偶尔母亲让我出去散步,为了和母亲改善关系,我也欣然同意了。我会和母亲说很多学校里的事情,比如某某老师是哪个学生的亲戚,又比如某某和某某谈恋爱了。当然,我不会告诉她我谈恋爱的事。

    母亲也有时候会让我不要恨她,以后我就会明白了。

    我通常只愿意接受前半句。

    昨天,我又和母亲出去散步了。散步的路线不长不短,刚好可以让我们说恰到好处的话题。我问她一些我小时候的事,每次都会发现一些我已经忘记很久的事情。

    我心里想着,小时候的夏天真美。

    这也是我让自己去爱母亲的方式吧。

    可太多的时候,我唯一能对母亲好的方式就是给她一个我的好分数,偏偏这样东西我拿不到。

    对话框里,同学约我打游戏,我恰好在写一部短篇小说的结尾。和女朋友分手也刚不久。

    母亲恰好也进了房间,然后我尴尬地不能动,既不能打开游戏和同学去玩,又不能继续写小说。母亲与我谈话的内容依旧是我最讨厌的东西,她训问我是不是已经不想读书了,问我到底想怎么样,说初三了还在玩电脑究竟我在想什么。

    我默不吭声。

    “初三了还在这里玩电脑,全城也就你一个!”

    我突然想起了刚才同学约我玩游戏,偏偏这同学还是学习成绩年级前十,并且从来不刻苦读书的人。又挑起了被前女友甩的悲愤,我大骂了一句。

    妈妈脸色骤然凝固,拔掉了笔记本电源,拍上了盖子,夺走了我的手机,骂骂咧咧地走出了房门。而我即将写完的小说尚且没有储存。

    她走后不久,我摔上了房门。

    “你从来没考虑过我的感受。什么换位思考,凭什么总是让我换位思考,你呢!”

    我几句话骂得声嘶力竭,拿拳头重重地捶了几下木质门板。然后就没有了力气,呆立在门边上。因为正在变声,喉咙喊了几下就觉得刺痛,火燎的感觉使自己声沙。

    妈妈敲开了房门,把手机放到我手里。

    “对不起,是我错了。”母亲这样跟我说道。

    妈妈哭着转身,走到了大厅。

    气也消了,我走出房门,母亲还在哭。她看到我想跑开,我搂住她。

    十七岁的我已经足够怀抱母亲的身躯了。她靠在我肩膀上哭泣,哭得呜咽。

    我说:“我那样和你说话,是因为我觉得我们平等,我在学校里也是这样和同学说话的。”一时之间找不到什么好的说辞。

    等她平静些了,我才松开手。

    她穿上衣服准备出去,我虽然害怕她寻短见,但终究没有阻止她,问她去哪,她说出去走走。喉咙又开始痛起来,我双手抱膝靠着墙壁。

    妈妈出去的这段时间,我匆匆写下这篇文章,我只是想,她如果有机会看到,我也许会对她说:

    我从来没有恨你,我只是不知道怎样去爱你。

    矛盾体少年

    文/潘云贵

    1

    世界上可笑至极的事情有很多,可以允许我嘲笑你的过去吗?

    总喜欢在夏天剪光头,穿宽松随便的T恤衫,还是横条纹,走在大马路上,摇摇摆摆。路边的阿伯和大婶瞅了你几眼,把你当成刚出狱的劳改犯。年轻的妈妈们在你身后拉过小孩子的手指着你:“经常做坏事的话,长大后就会变成那样。”而你从来不怕被人说。

    脸上擦了半斤粉底的班主任说你:“好差哦,怎么就不学学别的同学那样进步呢,整天只知道做这些没营养的事。”她一伸手就夺走你的课本,上面画满了大脸的阿姨、长胡茬的叔叔、严重变形的卡通和各种奇怪的符号。你对面前的这位大龄剩女笑笑:“看,这一页左边那个像不像你?”翕动的嘴角有浅浅的酒窝。“什么?你,竟然把我画成……出去!到门外站十五分钟后再进来!”

    妈妈也说你:“什么时候才有羞耻心啊,每次开家长会我都是挨着卫生角坐,你也好意思?阿玉家那个只会吃汉堡包鸡腿的胖子考得都比你好,你难道智商还输给他了?”“拜托,我只是不想学而已,认真起来的话,我们班现在的第一名都会被我甩几条街了!”你摸着光光的脑门,不服气地辩解道。“是吗,真是这样吗?那好,现在就关电视上楼看书,不准再看篮球直播和什么快男快女了,听到没!”

    被人说就被人说,有什么好怕的。

    夏小树,你真是无法形容的少年。

    调皮可爱,又大胆无畏,是人类进化过程中不小心变异出来的新物种。不爱上自习课,偷偷爬围墙,却一脚踩空,直接坐到地上,“好疼啊!”却只放在心里大叫,脸上不见一滴泪。

    没有资本,又爱装酷,骑车时戴个墨镜,见到漂亮女生一脸坏笑,一到学校门卫立马把你拦下:“哎,说你呢,说你呢,快把车停下,这里是学校,闲人不能进去!”“大叔,你好好看看啦!”你无奈地摘下墨镜,露出那双可怜巴巴的眼睛。

    我给你发过短信,里面是阿多尼斯的诗句:“风没有衣裳,时间没有居所,它们是拥有全世界的两个穷人。”你的回复是:“亲爱的文艺青年,你饶了我吧,夜深了,我还想好好睡觉,否则明天上课犯困的话那个月经失调的大龄剩女又得杀了我。拜托了。”

    而我很喜欢看你发愁时的样子,比《爱情公寓》里的吕子乔演技还好,那塌陷的嘴角、弯下的眉毛似乎真的就要掉了。除了我,还有那个你一直嘴上说讨厌心里却在暗恋的女生也是促使你头变大的膨化剂。她天天要你早上六点半到教室学习,用书砸你的头,有时和学习成绩好的男生聊天,把你丢在一旁吹风,说你变态、幼稚、有病,没心没肺。你的回击是:“林露湘,你这个宇宙不明生物,快滚回你的星球去!”

    如果有天她真的消失了,你又真的会舍得吗?

    夏小树,你这个矛盾体少年,一到夏天,我总会想起你。

    2

    我也有过矛盾的时候,心里好像有两个鬼在打架。

    读初中时,每天在耳边频率出现最多的是父母的唠叨,“稀饭吃完了再去上学!”“快到期中考试了,这次有准备超过那个谁吗?”“跟你说平常闲书少看点,你瞧这下名次落的,有打算进一中吗?”“书别看太晚了,夜宵放在这,吃完就睡觉。”

    心里有些许厌恶却不表现在脸上,对他们点点头,沉默地走开或者躲进房间。有时没忍住,便重重摔了摔房间的门。把灯关掉。黑暗中依旧是他们的声音,如同树影一样在墙壁上晃动着,“摆什么脾气,我们这样不都是为了你好!”“白天在外看人白眼,回来还要伺候你,现在翅膀还没硬就这样,以后还敢指望你什么!”“下次不准再摔门出气,喂,听到没?!”

    我捂住耳朵,一头钻入被中,尖锐或者粗噪的声音被隔在外头。入窗的风袭来,把它们又吹成细细碎碎的粉粒,在空气里悬浮。很多时候,我们会被短暂的寂静欺骗,当自己推开被子想要透气时,粉粒一一降落到身上,又迅速钻进皮囊。

    “喂,听到没?!”“听到没?!”“你再敢闹脾气的话,我们就不管你了!”“听到没?!”“喂,听到没?!”

    “知道啦!”心里的回答却是:“有天我一定要离开这样的家,我不想过这样的生活!”

    高中开始过上寄宿生活,远离从小到大所熟识的环境,没有父母,他们开始住在了电话里。原以为自己这下可以松口气了,为只属于自己的三年高中生活而高兴。但事实并非如此。

    同熟悉的过去相比较,陌生的世界给予我们新鲜好奇外,更多的是一种磨难。与人相处时,听人言说,看人做事,眼睛和耳朵需要灵活周转。世事复杂,总让笨拙的人看不分明。

    “你不觉得你很幼稚吗?”“说话不经过脑袋过滤一下就直接吐出来,要得罪多少人啊?”“你是不是不去×××老师那边补数学了?你知道他当着多少同学的面说你什么吗?”

    我很快败下阵来。独自难过,不知与谁倾诉。

    开始厚颜无耻地想起你们。

    开始尽量拉长每次通话的时间;开始觉得听你们用方言讲话远比在学校里听变味的普通话来得舒服;开始主动问你们过得好不好,四处奔波累不累;开始梦见你们像小时候一样牵起我的手走在大马路上;开始思考起家里的收入和自己学费之间的比率;开始期待放假;开始盼望回家……

    开始明白思念究竟是个什么玩意。

    亲爱的爸爸妈妈,我还是你们的浑球。

    不管以后要去哪里,身份有何改变,也不管你们有多老,爱唠叨的嘴巴里牙齿还剩多少颗。

    我都会滚回你们身边。

    3

    矛盾并不只是人类的专利,世间看似毫无情感的万物也面临这样的困扰。

    《夏目友人帐》里,斑是只矛盾的妖怪。贵志告诉他,只有当自己在替玲子外婆交还妖怪们名字的路途上死去的时候他才能拿走友人帐。斑从一开始就面临着难题:一方面贵志是解除自己封印的恩人,一方面自己又想夺得友人帐来使唤世界上的妖怪们。但时间证明,斑渐渐把贵志当成了生命中的朋友,友情套牢着他们,彼此都无法割舍。

    世间真有消解矛盾的利器吗?其实无须锋利或者坚硬的外物,我们的心就能做到。那片柔软的领地里,爱是唯一的神明,他融化黑暗,析出一缕一缕的光明,直至填充满我们的世界。

    一直都难以忘记《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面有只凶猛的孟加拉虎,漂荡在茫茫的大海上,它所面对的矛盾更加直接,也更加残忍。一方面它要活下来就必须吃掉船上的男孩,一方面它也感觉自己离不开眼前的男孩,大海太辽阔,航程不见尽头,孤独没有边际。没有人愿意独自享受靠近死亡的绝望。

    看到结尾男孩和老虎分开的场景时,眼泪没忍住,直接滴到手臂上。此时的孟加拉虎瘦骨嶙峋,它轻轻离开,憔悴而苍老的身影渐渐隐没在岸边的草丛中。比起男孩,老虎承受的考验其实更大。改变与生俱来的天性,在时间与死亡的命题下抉择,需要的勇气丝毫不亚于派。

    4

    把矛盾缩小来看,它是我们身体上的痒,你能感知它的存在,伸出手,迟疑半天,抓的话会更痒,不抓的话又受不了此刻的痒。

    从大处着眼,矛盾一直都伴随着生存而来,充斥于宇宙万物接触的每个角落。或许只有当个体濒临死亡的那个时刻,矛盾才会一点点将其松绑。

    矛盾的存在,形同世界需被光线和阴影分割为两半。

    我们总在渴盼光明,却不知身后的影子已经在光中清晰无比。

    5

    距离上一次自己和自己闹矛盾是什么时候,咬着手指,生气地跺脚,还是面无表情地在角落里发呆?

    我们的青春飞奔至何处,时间的齿轮不停运转,一遍一遍碾轧我们的生活,我们的每一天过得越来越薄。

    终究这张纸是会被风撕开的吧,化成一只只变形的蝴蝶飞向四处。

    安妮说:“我们在各自的疆域生活,像花朵盛开在阴面或者阳面的山谷,盛开在海边或者草丛之中,但都是在自己的本性里开。”

    矛盾是我们的本性,我们的身体一直住着两个自己。

    寂寞时与喧嚣道别,自己变成密闭的盒子,在黑暗中看清自己的容积。

    在白昼到来前与黑暗作别,松绑那双习惯黑夜的眼睛,让它习惯光明。

    你曾告诉我,疲惫的旅程里,自己只是一个路人甲乙,颠沛流离,四处漂泊。贯穿整个青春的只是一条铁轨的两个方向,你终日在原地徘徊,看得见什么,又似乎看不见。过去和未来是一个人最大的矛盾。

    我知道,未来是个神秘的魔法师,他会把你我变成另外一个人,有可能是糟糕的过去所艳羡的自己,又或许是令现在的你更加讨厌的自己。

    但心中的直觉是,时间会把我们塑造得更好。

    我相信。

    你也要相信。

    下雨天

    文/胡子尧

    我第一次遇见凌小乔,是在初夏的一个傍晚。我依然清晰地记得周围的环境,那天的颜色和气温实在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皮肤也好,头发也好,瞳孔睫毛也好,都染上了一层红色,周围的树木砖瓦,自行车水泥地,一切都被红色剥夺了原有的颜色。太阳依依不舍地悬在远方一座摩天大楼的楼顶上,看起来像是大楼顶着太阳。我们在这样的环境下相遇了。

    第一次相遇这个说法并不准确,但是我们同班一年却没有说过话倒是事实。

    我从无人涉足的学校后门走入学校,凌小乔就坐在台阶上捧着一本小说,全然没有发现我。

    是卡夫卡。

    这么想着,我的脚步顿了一会儿。

    凌小乔抬起头来看到了我,眼神像看到不忍直视的东西似的马上移开。旋即又瞟了一眼,闪闪发亮的瞳孔在眼眶里左右躲闪。

    “是卡夫卡吧。”我说。

    “啊。”

    “快上晚自习了,我先走了。”

    “等下——”

    我回过头。

    她从口袋里拿出手机:“能不能——把手机号码给我?我一直没有。”

    那双红色眸子凝视着水泥地上某个不知名物体,或许是一个空气方块。

    回到家里,母亲喜欢习惯性地问我:

    “今天在学校过得怎么样?”

    “挺不错的。”我说。

    躺在床上,书包尽管扔在一边,即使不去做作业,第二天老师也不会批评我。

    拿出手机,电话簿里怎么翻也只有三个人的名字,其中两个是父母,还有一个是凌小乔。

    为什么会要我的手机号呢?

    本来尽量往好的方面去向想,但终究回到“尴尬”二字来。

    我关掉手机,坐起身子,在镜子前仔细检查面容。把毫无生气的眼皮拉上去观察虹膜。我的虹膜是棕色的,可以清晰地看见不同于外围的黑色瞳孔,瞳孔看起来像是包裹在某种水果里的内核。

    镜子里的我的眼睛可倒映出了我自己。也就只有这样了。

    由于学校和家距离的关系,我的中晚饭是在学校里吃的,晚自习后回去偶尔有消夜。

    中午放学对食堂来说简直就是灾难。学生们如同蝗虫灾一般将食堂里的饭菜扫荡一空,所到之处尽是扔弃的一次性饭盒。

    “猪扒饭。”

    “好。”

    我拿着饭环顾一周,食堂里挤满了排队买饭的学生。突然间想起凌小乔待的地方,便往学校后门走去。

    虽然之前有这种预感,果然在后门的台阶上看见了凌小乔,中午的太阳正好被她头顶上的一颗巨大榕树遮蔽住,投下一片阴影。

    不巧,她总是能在我来的时候抬起头。

    “今天很热啊。”我拿着饭走到榕树下。

    “嗯。”

    “旁边没有给人预留位置吧?”

    “没有,怎么会呢。”

    我在台阶上坐下,今天,她手里拿着菲兹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吃完午饭了?”

    “嗯。”她的饭盒放在左手边。

    “好快。”我打开饭盒的盖子,没有吃饭,俄尔又将它关上。“好热,我还是……”

    “嗯?”她用余光瞥向我。

    “是F.司各特·菲兹杰拉德吧。”

    “啊……”凌小乔抬起头略带惊奇地看了我一眼,“是的。”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相当不错的书。值得把它翻烂。”我提起饭盒准备起身离开,“我在这里肯定打扰到你看书了。我还是先上去吧。”

    凌小乔仰起头看着我,穿过榕树的太阳光斑忽地掠过她的眸子。此时她是想要说些什么,我驻足等她把话说完。

    “你不着急的话可以就坐在这边,我完全不介意的。”

    这是在请求我留下来?罢了。

    “你每天中午都在这边吃饭?”我问她。

    “嗯。边吃边看书吧。”

    “难怪我平时没在中午看见过你,一直以为你在家里吃午餐。”

    我说到这里,她像是突然意识到什么似的,嘴角流露出痴痴的笑意。

    “你呢?为什么今天来这里?”

    “我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天气也很热。”

    “和我一样。我也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凌小乔顿了顿,侧过脑袋凝视着我说,“要是你想,每天中午都可以来。”

    “啊?大概,大概我不会来吧。”

    “啊?”

    这时,某个恰巧从后门路过,穿白色T恤牛仔短裤的男生疑惑地看了我们俩一眼。他是我们班的同班同学,但是我忘记名字了。

    我们目送他走过去,什么也没有说,没有打招呼,没有点头示意,没有笑容。他走上楼梯时还不忘回头用疑惑的眼神关照一下我们。

    自那之后,我几乎每天中午都会去那吃饭。但是凌小乔并不一定每天都来。要是她来,我们一定会聊得很愉快,起初是最基本的话题,天气,书,兴趣之类。但是不久之后基本就到了什么都能聊的地步。即使是自己一直回避的话题聊一聊也行,毕竟我们都心照不宣。

    我记得这样一次交谈。

    “你说——”凌小乔遇到难为情的问题就会眼神游移斟字酌句地考虑,此时她无法找到更委婉的词句,叹息一声将最开始的想法问出来“你觉得我漂不漂亮?”

    “嗯?哪里……漂亮?”

    “啊,”她一副垂头丧气的表情,“果然是这样——”

    “不是不是。我的意思是,你问哪里漂亮。”

    “唔,你意思表达清楚一点,打击到我了。”

    “会打击到你?”

    “当然。你评论一下长相就行,不用太细致。”

    就一般人的审美标准来说,她算得上可爱那一类的。五官精致,扎着马尾,发质也不差。马尾更适合她的外表和气质。穿衣品味也不错,这一天她穿着黑色衬衫,灰色短裙和红色的帆布鞋。搭配也还行。

    “不错,很漂亮。”我说。

    “实话?”

    “实话。”

    “你能发誓没有说谎?”

    “没必要吧?”

    这时她游移的眼神才缓下来,盯着地面的“空气立体几何”一动不动。

    “其实我小时候也觉得自己很漂亮。”她说。

    “嗯?”

    “但是没有同学这么夸过我。因为我童年时候的存在感实在非常低,虽然说现在也是。”她拔了一根绿草,“小学六年到毕业的时候还有任课老师不能叫出我的名字,同学们在和我打招呼时想名字就要好长时间。干脆就不和我打招呼了。所以我的小学朋友很少。我唯一印象深刻的一个朋友是因为三年级才转学到我们班,由于不熟悉我们班级的环境,才和我玩过几天。”

    “哦。”

    “后来不知怎么就和其他同学一起玩去了。到了初中,好像开学的第一个月我很受关注。大概是因为长相吧,这一个月过后就没有人再主动找我说话了。当我看见班上的同学结成一个个小圈子,我完全不知道怎么加入他们。因为我不会闲聊,直白说就是我的交际能力从来就没有长进过。结果到了初中我又被其他人忽视了。所以这时候我就在怀疑‘我是不是真的相貌不错?还是说我是因为其貌不扬才不被其他人接受?'。暧,你说的是实话?”

    “实话。你怀疑我的审美品位不成?”

    “能发誓?”

    “发誓。”

    我惊讶地看着她嗤嗤的笑出声来。

    “对不起。”凌小乔说,“只是,特别高兴。除了亲人之外你还是第一个这么夸奖我的人。”

    有时候,这种关系值得我仔细思考。

    我不知道这样发展下去是否正确。我正处在一个尴尬的境地。

    不上不下,好像也没有其他的选择。

    偶尔在上课的时候,会被“窃窃私语”的声音惊醒。

    “……名副其实的乡村非主流……谁知道呢……哥哥倒还不错……”坐在凌小乔斜后方的两位是出了名的大嘴。她们根本意识不到自己声音有多大,大到能把我吵醒。

    “好像是高三(4)班的吧……恐怕那个也有点问题,不然……”

    凌小乔向后看了看那两位女生,和她们说了些什么才安静下来。语文老师厚厚的镜片下的眼睛早就盯在她们俩的身上。她们吓得吐了吐舌头,缩回去睡觉了。

    下课之后。她少有地找到我。

    “要跟你说一件事儿。”

    “说吧。”

    “我们之间的关系……你没有误会什么吧?”

    “误会什么?”

    “就是那个?”

    “哪个?”

    “我是说,你心里有没有觉得我喜欢你,或者你喜欢我的意思?”她挠了挠脑袋,“这么说挺不好意思的。”

    “你想表达什么?”

    “嗯……你没这种意思那就是对的。”

    “嗯?”

    “就是说,我们的关系是朋友关系对吧。我也不希望再往下发展,要是能一直保持这样的关系那就最好不过了。如果你误解了什么可以坦诚地说出来,我会抱歉,并且试着挽回……”

    “放心,我对你没有其他的意思。”

    “可以说出来哦。”

    “实在没有其他意思。”

    “那太好了。”说完,她莞尔一笑。回到座位上看书了。

    这天晚上,由于我和凌小乔有一小段路是顺路一起回家,但走到一半她被一个年轻男人接走去餐馆吃饭了。走出校门时我还在某个拐角处踩到香蕉皮摔了一跤,凌小乔笑了半天。

    “今天过得怎么样?”回到家里母亲问我。

    “还行。”我把书包扔在沙发上。

    “又没有作业?”

    “没有。”

    “在学校没有让你上课不专心的事儿?”

    我愣在一边。

    “什么?”

    “学生要记住学生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说罢,她去忙家务了。

    第二天,我起床比较晚。赶到学校时快上课了。我看见凌小乔站在我的座位旁,右手拿着抹布。

    “今天轮到你值日?”

    “嗯。”她心不在焉地应了声。

    我把书包放进抽屉里,抬头发现课桌上被人用铅笔写了几个大字。

    写着“奇葩”,后面的字被人擦过,看不清楚,下面还画着一朵长有眼睛的花。

    “不知道是谁……这种人真是恶心。”凌小乔说。

    “画技不错。”我笑了笑,“比国产动画要好多了。”

    凌小乔在一旁沉默不语。她站在桌旁捏着抹布一动不动。

    我完全不知道此时该说些什么好。

    直到上课铃打响,她才愤愤地回到座位。

    昨天晚上少见地失眠了,四点才合上眼。第一节课是班主任的课,管他三七二十一,无法再集中注意力的我睡在了桌上只有一只眼睛的小花上。

    然后做了一个荒唐无比的梦。

    我梦见我回到家里,一切都变了。我的父母给昨天晚上接走凌小乔的年轻男人做了晚饭,给我只有一根骨头。

    我气急败坏,将那个男人狠狠揍了一顿。捡起碟子就朝那男人的头上拍过去。拍得他头破血流。我的父母将受伤的男人搂住,安慰他说:

    “不要和他一般见识。”

    最后,是班上的吵闹声将我叫醒。

    我睁开眼睛,班上的同学已经在教室中央围成了一团。此时却分外的安静,我听见飞机尖啸地从教室的上空飞过,临近马路的车辆碾轧路面的声音。

    难以置信,我闻到了咸咸的味道。

    “……还真以为自己挺了不起!初中时候就这样……”这声音特别大,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声音有多大,大到能把我吵醒。

    我直起身子走过去,脚下的四处散落的书差点让我滑倒。封面页上小小地写着凌小乔的名字。

    “上了高中就可以嚣张了?……是谁给你这个胆子?!”

    吵架的其中一方声音越来越清晰,几近歇斯底里的咆哮。毫无疑问是“大嘴”。我快速推开围在她们周围的学生,不出我所料,果然是凌小乔和大嘴在吵架。

    凌小乔像是犯了错误的孩子般低着脑袋,看不到表情。但是耳朵整个都是红红的。她站在那里没有任何反驳,从刚才开始就沉默不语。

    “有你这样的孩子,也难怪你爸初中的时候都不愿意在家长会上露面!”

    空气凝结不动了,它滞缓地被人们吸入体内,却无法被肺部分解。

    凌小乔猛地抬起头,睫毛被泪水黏住,脸颊绯红,她狠狠地瞪着大嘴说不出话。我冲上去挡在她前面。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我质问大嘴,“你知道你刚刚在说什么吗?”

    站在大嘴边上的男生围了过来。

    “你是聋子?”大嘴用手指着我问,“说的就是你和那个凌小乔。凌小乔以为桌上那东西是我画的,你想错了吧!班上讨厌你们两个的难道就我一个?我完全不屑于摸你们两个的桌子!”

    我感觉到凌小乔紧紧抓住我的小拇指。

    “都别围在这儿!怎么回事啊?”班主任突然推开人群挤了进来。她看见我和凌小乔,意味深长的地叹了口气。“你们三个现在去我办公室。”

    去办公室里。无非是班主任敦促双方和解,互相道歉。凌小乔先主动认错,大嘴一脸不情愿地点了点头。基本没我什么事了,班主任对着我嘟囔了句:

    “非要进来插一脚。”

    只是在回班的途中,凌小乔始终没有说任何话。而且当天晚上——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我回去后母亲也没有和我说话。

    其实我早就应该意识到,当凌小乔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她就决定好不再和我有来往了。

    在这之后她果然没有和我说过话了。我把她的电话号码从电话簿里删除了。后来又得知她郑重地向大嘴道了歉,然后还交到了高中以来除我之外的第一个朋友。我没有选择去主动找她。我只是一个好的倾听者。

    生活又回到一个人的时候。我依然每天中午和下午去学校后门吃饭,后门依然鲜有人来。母亲还是会在我放学后问我过得如何。答案是不会变的。

    早晨起来刷牙洗脸,吃罢面食早餐,拿起包去上学。骑车二十分钟,赶到学校还剩十来分钟上课。拿出马尔克斯的书翻上几页。第一节第二节课认真听讲,第三节课睡上一节课,第四节课认真听讲。中午买扬州炒饭,拿到学校后门独自吃完,翻上几页马尔克斯的书。回班睡上一节课,接下来三节课认真听讲,班会点名批评我不交作业,但往往会忽略对我的惩罚。晚上买米粉,端到学校后门独自吃完,翻上几页马尔克斯的书。回班上晚自习,晚自习认真听讲。放学,骑车二十分钟,回家。

    “过得怎么样?”

    “不错。”

    躺在床上玩会儿手机游戏,十一点漱口洗脸,关灯睡觉。

    日复一日。

    早晨起来刷牙洗脸,吃罢面食早餐,拿起包去上学。骑车二十分钟,赶到学校还剩十来分钟上课。拿出池莉的书翻上几页。第一节第二节课认真听讲,第三节课睡上一节课,第四节课认真听讲。中午买西红柿炒鸡蛋,拿到学校后门。

    这一天,今天可能要下雨。

    乌云从北方滚滚而来,转瞬间遮蔽了半边天。天空哼着闷雷,像楼上的皮鞋踏着木地板走过。

    凌小乔今天穿着带褐色斑点的粉色休闲卫衣,里面是墨绿色圆领T恤打底。下面穿着灰色的针织百褶裙和黑色裤袜,还有白色的帆布鞋。在灰色的天空下,白色和粉色反而显得晃眼。

    “可以坐这里吧?”凌小乔指着自己说。

    “坐吧。”

    “今天吃西红柿炒鸡蛋?”

    “嗯。”

    “这个我也会做。”

    “嗯。”

    又是一声压抑的闷雷。

    “我不太喜欢这种天气。”凌小乔说,“不太喜欢雨天,总是会限制人们的自由。这种时候感觉心里沉闷,喘不过气。”

    “我也是。”

    “你就不问我为什么来这里吗?”她扭头看着我。

    “你为什么来这里?”

    “跟你说对不起。”

    “没有什么好对不起的。”我说。

    “你肯定还在生我的气。”

    我没有生她的气。

    “这几个月来其实我一直在思考。”凌小乔捏着裙摆,“我这样向往的生活模式是不是对的。但是我最后才发现这种生活模式不属于我。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姑且明白。”

    “朋友也好,家庭也好,社会也好。在那之后我一直打从内心羡慕着你。”

    我一言不发。

    “这几个月的生活里全然没有了我和你在一起时候的感觉。那种感觉更充实。”

    “是吗。”

    “嗯。”她侧过身子,拉过我的胳膊,“所以我现在明白,不管别人怎么看……”

    说到这里她的视线瞥向一旁,看着空气几何。脸颊红扑扑的。

    “我都应该和你在……”

    一粒豆大的雨点滴落在我的额头上。

    “看这边。”我对凌小乔说。

    她的眼神移到我的脸上。即使是阴沉沉的天空,那双闪闪发亮的眸子还是看得一清二楚。

    我现在所看到的,即是她内心深处的。眸子里所倒映的不是我。

    而是虚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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