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知道山顶会有这样的风景?”他缓缓问道。我望着山下如星的灯光说:“有一个女孩,在很穷苦的山村里长大。除了放羊,她什么也不能做。山很高,她不知道世界有多大,不知道外面还有什么。有一年的元宵节,听说镇上家家户户都点了花灯,非常好看。家里人都去镇上看灯了,让女孩看家,哪儿也不许去。有位男孩带女孩来到山顶,女孩惊喜的发现,远远的镇上,那些花灯就像满天的星星,漂亮的不像人间。这是别人,不知道的美丽景色。”说到这里,我停下了。那个夜晚,栓子和我在山顶,他说:“招弟,我喜欢你!”那晚,他吻了我。“后来呢?这女孩走出大山了吗?”成致晟问道。我看着山下,突然笑笑扭头看他:“喂,成先生,我随口编了个故事,你就信了?”“编的?”他挑挑眉。“对啊!这种老套的故事你不会没有听过吧?在活色生香,姐妹们每天都会编各种初恋的故事呢!青梅竹马啊,两小无猜什么的。你不会真的信了吧?你真的信了?真的吗?”我哈哈的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笑出了眼泪!他站在我身边,看着我笑,也不说话。我笑得咳了起来,弯着腰喘不过气来。背上,不轻不重的,一下接一下的,他在拍我。是我咳得太厉害了吧,怎么心跳得这么凶?我连连咳,他轻轻拍。我揣息渐平,他改为抚摸。顺气?安慰?我弯着腰,含着泪,扭头看他。他并没有看着我,而是望着山下,但手还在我背上,一下一下的,抚摸着。我迅速的扭头,当作什么也没有看到,可是刚刚还只是一点点的泪,为什么突然变得如此汹涌?夜风吹来,好冷!我站起来抱住肩:“挺冷的,还是回车上吧!”他这才扭头看我,然后——他伸手拉我入怀,轻轻的抱住了我!我当机了!我傻在了那!他这个拥抱,没有色/情的意味,没有可怜的意思,没有勉强,就是非常自然的,抱住了我。他怎么可能这样抱我?我是一个小姐!总不会我讲的故事已经感动他到如此程度,令他忘了我的身份,忘了我们之间的差距,忘了现在我们两个在这里,实际上不过是一场因为钱而关联起来的交易。我却不敢动,我生怕一丝丝的动作,就会把这一瞬间的温暖打散,烟消云散,一切都只是我某个恍神瞬间的错觉。我僵在那里,就让他这么暖暖的、轻轻的抱着。过了大概有一个世纪那么长,又像是才眨眼间的工夫,他松开了我,牵着我的手,拉开后车门:“进去吧!”我怔怔的点点头,完全失去了正常的思维和运动机能,竟然不是坐进去,而是先跪在车座上,双手双膝的爬了进去。唉,那样子一定很傻,因为身后传来他的笑声。“呵呵呵!”我回身坐下,愣愣的望着他。路灯光线柔和,他笑得好看到我挪不开眼。“我,我,你……”我不知道说什么,直接结巴了。这下他笑得更厉害了,前仰后合的。夜风吹过,他的衣角飞起,整个人都像是要随风而去,洒脱的样子让我本就转速迟缓的大脑更加迟滞。他笑了半天才把我伸展在车座上的小腿拍一下:“往后点!”我迅速的蜷起腿,让出半个车座的位置。他坐进来关好车门,打开空调:“暖一下吧!”热风迅速的提升了车内的温度,车顶灯暖光温柔,他扭头对我说:“故事编的不错。”我一惊,不知为何,感觉他肯定听出来这是我自己的真实经历。一种被人看穿心事的困窘,让我匆匆的低下头去:“哦!”“你用的什么洗发水?”他问我。我闷声答道:“飘柔!”他问这个干什么?“气味清香,不错。”他说。我怔怔的抬起头:“是吗?”他轻笑:“为什么骗你?”我当时一定傻了,张嘴说了句:“因为我刚才编故事骗你啊!”他依然在笑:“你是骗我的吗?”“我……”我眨眨眼,不知道该说“是”,还是说“不是”。“别人有没有骗我,我还是能分得清的。”他摸摸我的头,像安抚一个孩子。这动作令我心底软得一塌糊涂,我猛的抓住他回收的手,不愿意松开。他低头看着我紧握住他的手,几不可闻的轻叹一声,却没有把手抽走。我不敢握得太过大力,又怕一松劲儿滑落了,紧张得竟然出汗了。他的手在我手心里动动,他扭头问我:“做吗?”我心跳猛得提速,不知道如何形容这个心情,像是期待又像是失落。他还是回到了这件事上。我点点头说:“好,做!”说着放开他的手,开始解衣服。“哎!”他一下抓住我的手,憋着笑说:“我问的是,你热吗?你手出汗了。”我的手僵在那,恨不能从地上挖个洞跳进去,就此消失。他如此温情关切的一句话,居然让我错听成什么?我真的是嘴巴跟不上脑子了,回了他一句:“那,不做吗?”仿佛是怕他嫌弃,我还强调了一句:“我出门之前洗过澡了!”他无语的望着我。我真的是想死的心都有了!何招弟啊何招弟,你不是一直最希望在别人眼中是个清白矜持的女孩吗?现在怎么回事?人家一记摸头杀,你就智商完全下线,彻底的投怀送抱,主动献身?我的脸一定涨到通红,我匆匆低下头去:“我,不是那个意思!”然而,他说:“好啊,做吧!”我一下抬起头,瞪大眼望着他。他的脸已经恢复了我初次见他之时的冷酷,高傲,天生的疏离带着拒人千里的漠然。我的心像跳崖,飞速的沉了下去。他抽出手,开车门,坐回司机位置,将车开得如同炮弹,飞驶下山,直停到市郊最近的一家五星酒店,刷脸开房,直接将我推进浴室:“洗干净再出来!”浴室的门缓缓关闭,我看着他大步离开的背影,手脚冰凉,两腿发软。山顶时的温馨,已经荡然无存。我今天出来的时候只是抹了把擦脸油,基本素颜。可是我看着镜中的我,只觉得面目狰狞。我闭上眼:“何招弟,哦不,琳琅,你真的是习惯了小姐这行当,还真是敬业呢!”洗完澡,我裹着浴巾走出来。他站在窗边吸烟,烟雾萦绕在他的身边,窗外是灯火璀璨,映在窗上五彩斑斓,他在那里,像是漠然俯视这大千世界的出世之人,又像是被这世界抛弃的孤独者。“成先生!”我站在离他两三步的位置。他回头看我一眼,把烟掐灭:“坐吧!”说完他去浴室了。我缓步走到床边,看着雪白的床单,眼前仿佛看到一会儿即将发生的肢体纠缠,不由的后退一步:那不是我!那不应该是我!我猛的转身,快步的向远离大床的方向走开。直到被多宝阁的装饰墙拦住,我扶着格子急促呼吸,一种想哭哭不出来,眼泪就顶在眼底,却怎么也流不出来。我咬牙让自己尽快平静,想找个什么分散注意力。抬头,我看到格子上放着一些书。我抽出一本时尚杂志翻看,光怪陆离的时尚图片成功的吸引了我,我的情绪渐渐平静。我并不懂时尚,浏览得很快,这时,有一页介绍陈奕迅的内容让我放缓了速度。除了介绍这位歌星的近况,在他大头彩照的下方,还附着半首歌词。那首歌叫《十年》,我很喜欢,歌中的凄美莫名的令人心动。我不由轻声哼唱了起来:“……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你的嗓音很适合唱情歌!”我回头,成致晟穿件浴袍站在几步开外,神情已不像刚才那么强硬疏远。“我瞎唱的。”我急忙把书放下。“你学过唱歌吗?”他问道。我摇摇头苦笑:“我怎么可能去学唱歌呢?能识字就不错了!”莫名的我说了句实话。他的浓眉跳了下。我发现有什么触动到他的时候,他的眉毛就会跳。“想学吗?”他问。我眨眨眼,差点儿脱口而出一句“当然”,可是我不确定他为什么会问这个,顾左右而言他的说:“我还会几首其他的歌,要不要再给你唱一首?”“……好啊。”延迟两秒,他答道。“你想听哪个?哦不,我会的不多,《好久不见》可以吗?”他微皱了下眉,“……好!”他转身在沙发上坐下,我还站在原地,开始唱这首歌。“……拿着你给的照片,熟悉的那一条街,只是没了你的画面,我们回不到那天。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喧,和你坐着聊聊天。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看看你最近改变,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喧,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一曲终了,他定定的看着我,我看不懂他眼中的意思。我很久之后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这首歌实在是很应他当天的心情。他不说话,我也不敢动,气氛莫名的就有点尴尬。好一会儿,他才说:“你唱的很好,应该好好从专业方面再进修一下。”“谢谢成先生,有机会我一定去学!”我放松下来,真心的回应。他站起身来,缓步走近,在我面前站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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