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渐退、太阳未起,街边的路灯似已瞌睡,矇矇眬眬。路两旁的那些高楼、树木虽影影绰绰,也能看出大致的轮廓。陆宛不禁有些怀疑:“这就是北京啊!怎么还没有N城看上去繁华?”
那个累了一晚上的司机师傅不服气了:“这是老城区。如果带你去新城区,你保证就不会这样说了。”
“哦”。陆宛仍是刘姥姥初进大观园,丝毫不介意别人语气中的不服,也忽略了林旭握着自己的手时带着的满满情欲。而林旭知道她是因为久别重逢,有些害羞才故意转移注意力的,内心更是柔情万种,爱怜的打量着身侧的她,还是那样的清瘦、纤细,还是那样的秀美无双。
看完升旗仪式天已微明,林旭又辗转带她去了后海。只因为那里能买到正宗的北京早点:焦圈、豆汁,只因为陆宛看了《大宅门》和叶广苓的后,对这些老北京爱吃的小吃充满向往。即使彻夜未眠,到底仗着年轻,依旧生龙活虎着陪伴着心爱的人在大街小巷里寻找着她的梦想。
可惜的是,陆宛真正吃到这两样美食后,大失所望。至于豆汁更是难以下咽,苦着脸:“明明书上写得好吃得不得了啊?唉!可见这世上最不可信的之一就是文人的笔。”
“所谓尽信书不如无书。你啊!这是中书毒太深,标准的书呆子。”林旭睨了她一眼,本着不能浪费的精神,捏着鼻子将剩下的豆汁稀数灌进自己的肚里。
对面的陆宛看他一脸不爽的表情,连忙阻止道:“你也不喜欢吃,就不吃是喽!”
“可吃不可糟。一粥一饭,我们都要珍惜,这也是惜福。”林旭,爱怜的拍了下她的脑袋教训道。陆宛脸红了,论财富林旭是真正的富二代,豪门子弟,自己则是寒门小户人家的女儿;论节约自己却不如他。可见有钱人家的孩子不尽都是骄奢蛮横,穷人家的孩子也不尽都会勤俭节约会早当家的。
早饭后,陆宛依旧精神抖擞,拉着林旭说:“来都来了,顺带着就把这一带看看吧!听说宋庆龄、老舍、郭沫若都曾住这边呢!”
林旭摆出一付:只要你高兴,定当舍命陪君子的架式。那时,他的脸上明显有睡眠不足的症状,眼睛里也有血丝。只是很多年后,陆宛才幡然悔悟,当年的自己有多么的自私,在爱情中完全不知道去照顾对方的感受,而是一味的索取、享受着别人的付出。
郑越曾经十分不解的问她: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还忘不掉那个渣男?
陆宛默然无语,心中却清晰的知道自己是忘不掉当初他对自己的那份好、绵绵无尽的关爱、还有那份暖。
走到外面,就在巷子里叫了一辆黄包车。坐上车后,林旭牵住陆宛的小手,挑眉一笑道:“走,爷带你去逛京城最繁华的温柔乡,八大胡同去。”陆宛与他相视一笑,假装生气轻拍了他一下。
看见一幢幢青砖砌就的四合院,陆宛一边看一边忍不住感叹道:“厉害啊!大北京寸土寸金的地界,依旧有人住这么大的房子,拥有这么大的院子。”
林旭抿唇一笑,歪头一看,顺手便指着旁边一幢青砖小院郑重的对陆宛说道:“宛宛,你信不信以后我会在这买一幢这样的房子送给你。”
因为喜欢,所以我要给你最好的;因为喜欢,我愿意为你吃苦为你受累;因为喜欢,所以惯着你的一切坏毛病,宠着你,无怨无悔。
陆宛有些惊疑不定的看向他,知道他家属于有钱人家,知道他总想着要把最好的给自己……“啊——”陆宛叹道:“有房子住就行了,何必费那个心思,花那么大的力气来这买房子,多累啊!”
闻言,林旭的双眸暗了暗,然后又恢复到先前,盛满坚定和柔情蜜意。
之后,林旭又带她逛了恭亲王府、王府井、前门大栅栏……从黎明时分直到华灯初上,俩人都很累很累,最后林旭带她去全聚德吃烤鸭。
等上菜的间隙,林旭便将接下来的游玩行程告诉了陆宛:“明天去八达岭爬长城、后天去颐和园、十三陵、故宫……反正国庆假期有几天呢?不着急。一个景点一个景点慢慢玩,人也不会赶得慌”。林旭温和细致的解释着,腾出一只手来轻轻抚摸着陆宛那一头如瀑的黑发,自在而又闲适。心爱的人就在身边,触手可及,不再遥远的只能闻其声,此时此刻,满心都是相聚的快乐和满足。
陆宛却越听越坐不住了,想着自己的回程票就是今晚十二点的事,不知道怎么开口告诉林旭,暗暗后悔一早见面时没告诉他,以致现在这种情形开不了口。只怕自己说出来,林旭一定会生气的。可是,不说,时间很快就要到了,火车是不会等她的,怎样才能想出一个万全之策,既能委婉的告诉林旭回程票的事,又不让他失望生气呢?
他们点得菜终于一道一道被送了上来。林旭体贴的为陆宛布菜、包鸭皮。心事重重的陆宛面对一桌美食却好毫无食欲。
见她吃得漫不经心的,林旭温柔的问道:“不好吃吗?”呃——半只鸭就几百块能不好吃吗?陆宛连忙否决。“那就是太累了。”林旭深有体会,“一会吃过饭,我们就回去吧!明天养足了精神后再来逛,再帮你买几身衣服。”
呃——陆宛放下了筷子。“怎么了?”林旭不解的看向她。
“那个——林旭,我回去的火车票已经买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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