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河-一个男人的内心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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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是我从小生在野马河边的缘故,我这一辈子耳朵边总是响着马蹄践踏河水时泛起的那种让人心神不宁的声音。

    我的心便没有一刻的宁静。

    从小到大,我一直不知道自己活着是为了什么。小时候,跟着阿妈一起流浪打工,给有钱人家巴彦放牧,那是为了混一口饭吃。后来,义父把我带到了多伦城,当上了“准少爷”,过上了好日子,可那样活着也没有什么意义。后来,终于有一天,我见到了一个姑娘,刹那间一切都被她的光辉给照亮了,我才知道我之所以一直活下来,并且来到这个地方,都是为了她!她就是我生命的全部意义。

    我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叫田灵芝!

    可是,她却嫁给了别的男人……

    十年的光阴,我想把她忘掉。

    可是不行,越是想忘掉,她越是铭心刻骨般地扎在了我的心窝子里!我拼命去赚钱,连自己都没有想到,我居然变成了一个腰缠万贯的大富翁。一切都是命!一切都是水到渠成!凭着我现在的实力,我想跟那个姓史的拼一拼,从他手里夺回我爱的女人!

    我带一班人马来到了多伦城,目的只有一个:搞垮隆盛号,打败史承义,夺回田灵芝!

    我手下有个姓崔的师爷,是专门给我出坏主意的。他与我精心策划,细心安排,先是把灵芝的哥田虎拉下了水,怂恿他卖假酒,再把他弄到赌场上,让他输个精光,然后,一步步把田承义逼到了一条死路上。对方终于沉不住气了,灵芝跑过来找我。她是来给她男人求情的。我咬着牙没有答应她。她离开我的时候,我感觉到了她对我的失望和鄙视。

    灵芝,难道在你的心里,从来不曾爱过我吗?

    当年,我把你掠上马背,我把你揽在怀中,我曾经那样真切地感受到你整个身心的颤抖,倘若你不喜欢我,你是不会有那样的反应的!我相信,如果当年能公平地让你去做选择,你是一定会选择我而放弃史承义!正是因为我坚信这一点,所以我才重返多伦城,我是为你而归来的呀,你知道吗,灵芝?

    可是,为什么我越来越看不清你的心了呢?

    当我高举起复仇的皮鞭,对着史承义,对着隆盛号狠狠地抽下去的时候,你却突然挺身而出,挡在了史承义面前。你是出于真心爱着他呢,还是仅仅因为他是你的丈夫?你护着他,怕我伤害他,只是一种责任?

    我想不明白!

    那天夜里她突然出现在我栖身的那家客栈,她来找我是我意料之中的事情,我就像是一个躲藏在暗处的捕猎者,得意地看着我的猎物正一步步走进我精心设计的陷阱。可是,当那猎物真的坠落到陷阱之后,我却丝毫也高兴不起来。

    一切都如我当初所预料的一样,灵芝是来向我求情的,为了隆盛号,为了她丈夫史承义,她请求我的宽恕。我瞟着她,借着客栈昏暗的灯光认真地打量着她,我这才发现原来她已经不再年轻了,她的皮肤虽然保养得很好富有弹性,但那眼角还是浮上几缕无法抹去的皱纹!她的身体也大不如从前那样苗条,宽松的衣服似乎在掩盖着她正在变得不可见人的臃肿!就是这个女人居然让我苦苦地思念了整整十年吗?

    我开始觉得自己的苦恋有些可笑了。

    可是,复仇的利剑既然已经高高地举起来,就不应该再退缩。那么好吧,我对她说:“放过隆盛号不是不可以,但是,我想得到我当初就应该就得到的一切。”

    “你说的一切,是甚?”

    “你!”

    我盯着她。

    她似乎早料到我会这么说,丝毫也没有吃惊。她用一种冷冷的目光看着我,好像我真的是一只从野地突然跑来的狼。她问我:“难道你真的想把我们都逼上绝路吗?”我那时候像个真正的流氓那样嬉笑着说:“对,只有那样,我才能得到你。”她骂了我一句什么,我没有听清楚,然后,我就看着她转身向外走去。

    我的目光死死地盯着她。我期待着她回头,可又怕她回头。

    我想证实一个问题,这女人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当她就要走出门口时,我的心已经不再热烈地跳动时,她慢慢地回身了。

    然后她慢慢走到床上,脱去了外衣,把自己暴露给我,闭住眼睛,低声说:“俺把自己交给你了……”

    那一刻我突然迷失了自己,我搞不清结果怎么会是这样!虽然这样的结果我曾经反复无数次地想象过,已经烂熟于心,可是,当梦想成真时,我还是不能相信,或者说不敢相信!

    这就是女人吗?

    那时候我真的迷失了,或者说是在那一瞬间我大彻大悟了,我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或者说知道自己不应该做些什么。于是我用极为冷静的口吻说了一句:“你真当我是一只狼吗?”

    然后,我大步走出了客栈房间。

    我没有犹豫,没有回头。

    其实,应该说,我对女人并不陌生。

    我曾经在草地上遇到过一个叫金花的女子,她爱我爱得要死要活。她是野草地上怒放的一朵野花,她对我的爱犹如五月的沙尘暴那般猛烈。她把她的肉体变成了一片草地,任我驰骋任我践踏,她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我,只为了让我能开心地露出一个笑颜。

    那天我喝醉了,迷了路。那是我离开多伦城隆盛号的第一个冬天,我在草原上流浪,只要有钱,就会把自己灌得烂醉如泥。

    那天夜里我醉得厉害,从马背上坠落下来,几乎被紧紧尾随我的一只恶狼吃掉。幸亏遇到了她,她扶我,扶不起来,拖我,拖不动,无奈之下,她用一条牛毛绳子拴住了我,另一头儿让一匹马拖拽着我,终于把我拖回她的蒙古包。

    当把我弄进她的蒙古包里时,我才发现我已经冻得快成一块冰了。为了让我的身体恢复温暖,她用尽了一切办法。第二天早晨,当我醒过来的时候,我发现我与她赤裸着身子一丝不挂,两个躯体紧紧地拥在了一起。

    她用自己的体温救了我,只有这个办法才能把我从死神那里拉回来。

    那时候她还是个大闺女呀!

    可世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奇怪,当一个男人的心被另一个女人的心打开之后,对其他所有女人的那扇门就会严严地关闭住,很难会再有人把它打开,即使仙女也不例外!

    我始终没有接纳金花,这让她悄悄地流了不知道多少眼泪!

    这是一个非常固执的女人,她坚决不肯放弃,一直跟随着我,无论我走到哪儿,她准会很快找到我,想把我再一次用牛毛绳子拖回到她的毡房里去。

    唉,痴心的女人啊!

    当金花再次出现在我面前,并把我紧紧地搂抱住的时候,我听到她低低地说:“我们该回家了……我跟你回野马河吧……”

    是啊,该回家了!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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