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是我生命里最珍爱的女孩。三年前,我和风还沉浸在甜蜜的爱情中,然而,三年后,当秋天来临的时候,风已远走。幸福的感觉随风而逝,遥不可及。
认识风是在四年前念高中补习班的时候。那时与她相恋四年之久的男友弃她而去,给她造成了深刻的伤害。那时的风美丽而忧伤,很让人怜惜。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大家在滑冰场上滑冰,而我对滑冰一窍不通,这时,风出现在我身边,轻轻拉着我的手说:“我教你吧!”。我至今仍清晰地记得,在那个温柔而浪漫的晚上,我第一次握住了风的纤纤素手,我在心里告诉自己:一定要好好待风,不要让她再受到任何伤害!接下来的日子我们克服了许多常人想像不到的困难,在别人异样的眼神中,我们互相支持,互相鼓励。那年高考,我们双双进入全县文科前十名,而我则以超过文科重点分数线46分的成绩摘取了当年文科状元的称号!那年秋天来临的时候,我们背上简单的行李来到同一所城市上大学。风考取的是一所中医学院,而我上的是另一所综合性重点大学。在这片完全属于我们的新天地里,我们开始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大学之旅。
风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女孩,有些好强,也有些任性。由于个性上的差异,许多不愉快的情节就这样毫无准备地在我们的故事里铺开了。风上的学校不是很理想,经常过来找我诉说心中的郁闷。而我在学校通过努力取得了一定发展,各方面表现都比较突出,身边优秀的女孩着实不少,这无形之中给风造成了很大的压力。那时的我对风百般宠爱、百般呵护,从不忍心对风责怪半句。然而,也许是由于心态上的不平衡,风一度对我的依赖非常之深。而且,风在我面前有一种自卑感,她担心她过去的感情故事会影响到我们的现在和未来。我一直小心翼翼地呵护风,从不触及她心中的伤痕,为的就是怕她受到伤害。然而,我对风越好,给她的压力反而越大,风对我的依赖愈深了。慢慢地,爱蜕化成了一种负累,一种责任。我和风都是非常敏感的人,生活中一些不经意的细节也会令我们心生芥蒂。我的脾气变得暴躁起来,我们争吵的次数越来越多了。终于,在大二时一次激烈的争吵中,我们提出了分手——这可怕的两个字把我们的心割得鲜血淋漓!我清楚地记得,那年深秋我赶到风的学校,我们装作平静地互道“珍重”,风在立交桥上远远地目送我离去。公交车开了一段之后,我忍不住回头,风依然伫立在立交桥上,黑色的风衣在风中飞舞,风显得如此的无助!我的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我再也控制不了对风的感情,我怎么可以如此狠心地置风于不顾呢?我拼命叫司机停车,疯了般跳下了车,冲到立交桥上,在风面前站定。我看到风的表情有些不知所措,眼角闪着泪光。我将风轻拥入怀,轻轻吻去她睫毛上的泪花,泪水一遍一遍地模糊了我的眼睛。我在心里说“宝贝,我再也不要让你受到任何伤害!”风在我怀里不住地颤抖,呢喃着说:“阳,原谅我的任性,我有忧郁症,别离开我,好吗?”我将风搂得更紧了。我暗暗发誓:风,我一定要让你幸福起来,快乐起来!一转眼到了大四,我毕业分配到了珠海工作。而风由于上的是中医学院,需要学习五年。我毕业时,风被学校推荐到深圳一所中医院实习一年。深圳、珠海一地之遥,我们都怀着同一个幸福的梦想:我工作一年之后,风正好毕业,到时努力让风留在珠海或深圳工作,这样离我们相守一生的目标就很近了!然而,没有想到的是,许多悲伤的情节在我们最甜蜜的时候展开了,百分之一的距离有时候穷尽一生也无法企及啊!风比我早一个月去深圳实习。5月23日那天晚上,我去火车站送风。我跟风事先作了约定,我告诉风我喜欢看她笑着上火车,笑着离开,我们都不要哭。那个晚上,风在车厢里隔着玻璃不舍地望着我,我在车厢外做着手势。我们把手放在玻璃上,掌心相对,用眼神默默地传递着爱意。我们都没有说话,然而,通过眼神,通过无声的手势,我们都读懂了彼此的心意,读懂了一生一世的爱意!
火车开动的瞬间,我努力扭过头,不让风看见我眼里将要滑落的泪水。然而,我怎么也无法想到,从此一别,我们竟形同路人。情何以堪,叫人怎不心碎?
风去了深圳之后,我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一点儿也不习惯。刚开始的两个星期,风经常来电话,诉说心中的思念,汇报在深圳的情况。后来,慢慢地,风的电话越来越少,几乎都失去了联络。我承认,我是一个非常敏感的人,直觉告诉我,我跟风之间的感情似乎出现了危险的信号。然而,我相信风,相信我们患难与共的四年感情!终于熬到了六月底,毕业论文答辩一结束,第二天我就踏上了南下深圳的火车。我带上了风喜欢吃的花生,带上了替风准备的求职材料,带上了亲自为她录下的歌曲,我在歌带的最后还录入了我的一段独白,其中有一句我怎么也无法忘记:“风,无论前面有多大的风雨,我们一定要坚持下去!”到了深圳,风来火车站接我,没有想象中的欣喜,我一时也没在意。一切安顿下来之后,我猛然发觉风已经不象以前一样亲近我了。她告诉我有人已闯入了她的世界!这句话宛如惊天霹雳,把我的心碎成了千片万片,我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风泪光莹莹地说:“阳,别怪我,我们个性都太敏感,我在你面前压力很大,很沉重,怎么也快乐不起来!”我哭了,怎么会是这样呢?这几年来,我们的感情一直稳定上升,风来深圳的时候正是我们感情最甜蜜的时候啊!为什么要在这种时候在我心里留下温柔的伤口呢?我没有责怪风,这么多年我从不舍得真正责怪过风。我也终于承认,也许我对风太好了,过分的爱怜成了一种负累,一直在风的心里沉甸甸地搁着!我第二天来到了珠海上班,我跟风约定给彼此一段时间冷静地思考。没有风的日子,我在珠海度日如年,我对风的思念已不能用言语表述。风,是我生命中最珍爱的女孩,我说过要给她一辈子的幸福和快乐,我怎可以说放手就放手呢?我几次提出去深圳看风都被她委婉的拒绝了,她也甚少跟我联络,我心里的恐惧愈加深重了。终于,来珠海一个月之后,也就是离我生日只有一个星期时,我鼓起勇气拨通了风的电话。风在电话那头轻轻地叹息,“阳,你为什么还对我那么好呢?”一听到这句话,我什么都明白了,眼泪一下子涌上了眼眶。“一切都已无可挽回了吗?”我哽咽着问道。“我也不知道以后是否会后悔一辈子,可我现在真的很开心,很轻松,阳,原谅我好吗?”风,憔悴的声音刀一样划过我的心,我似乎听见了心被撕裂的声音。我说;“好吧,我尊重你的选择,那就这样吧,祝福你!”放下电话,我几乎已崩溃,泪水一遍又一遍地埋葬了自己,我终于控制不了哭出声。我终于失去了风!8月8日,片,我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风泪光莹莹地说:“阳,别怪我,我们个性都太敏感,我在你面前压力很大,很沉重,怎么也快乐不起来!”我哭了,怎么会是这样呢?这几年来,我们的感情一直稳定上升,风来深圳的时候正是我们感情最甜蜜的时候啊!为什么要在这种时候在我心里留下温柔的伤口呢?我没有责怪风,这么多年我从不舍得真正责怪过风。我也终于承认,也许我对风太好了,过分的爱怜成了一种负累,一直在风的心里沉甸甸地搁着!我第二天来到了珠海上班,我跟风约定给彼此一段时间冷静地思考。没有风的日子,我在珠海度日如年,我对风的思念已不能用言语表述。风,是我生命中最珍爱的女孩,我说过要给她一辈子的幸福和快乐,我怎可以说放手就放手呢?我几次提出去深圳看风都被她委婉的拒绝了,她也甚少跟我联络,我心里的恐惧愈加深重了。终于,来珠海一个月之后,也就是离我生日只有一个星期时我清晰地记得,在秋天来临的时候,在那个伤心的晚上我终于与风擦肩而过!那个晚上,我把所有关于我和风的相片、信件、资料、物品都装在了一个纸箱里,第二天早上我把这个纸箱连同1000元钱都寄给了风。我不是一个习惯收拾残局的人,既然这份感情已经结束,我不会让它在心里留下任何痕迹。我告诉自己:深圳不相信眼泪,珠海也不相信眼泪。今后的路还长着呢!
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已熬过了那段最痛苦的时光,心情已平静下来。我对风没有恨意,以前没有责怪过风,现在也不会,将来更不会了。风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女孩,我清楚她对感情的态度,如果不是因为在我身边感觉压力很大,她是不会离开我的,四年来的同甘共苦证明了这一点。她有权利去追求真正的幸福和快乐,我不会因此而看轻她。我怀着一种感恩的心情怀想过往的一切,我心里铭记着风曾经对我的好,衷心祝愿她一生幸福、平安!在这个秋天的季节里,风轻轻地走过,吹落一段无悔的爱情。我在岁月的长廊里眺望:谁将成为我一生的爱人?
八个爱情瞬间和最后一个结局
(一)
2月21日,天空飘下了第一场小雨。
水水说春天来了,我们去看草儿发芽。她纤弱的手指躲在我的手掌里,凉凉的。我们沿着墙根寻找,可惜,草儿们都在地下睡觉,没有一株发芽儿。水水望着天,眼睛里都是雾气,水水忧伤的说春天来了,它们怎么还在睡觉呢?水水忧伤的样子让人心疼,于是我伸开手臂,靠着墙壁直立,我说你看我是春天里第一株发芽的草儿。
水水笑了,雨水淋湿她的长发,黑黑的发温顺的贴着她的耳鬓,露出光洁的额头,像童话里的小仙女一样美丽。
从那一天开始,她叫我草草,我是水水一个人的草草。
水水和草草永远不分离。我们用半截粉笔在濡湿的墙壁上写下誓言,粉笔字在墙壁上一点点被雨水洗去,白色的粉尘落到心底。16岁的时候,我的心里写着那样一句话:水水和草草永远不分离。
(二)
4月7日,校园里那一行杨柳有了很好看的鹅黄色。树底下草色青青。
我被勒令在教导主任的办公室里做检讨。这是一件轰动全校的新闻,高二年组功课最好的曹笑鸥和高三年级最爱逃课的大熊打架了。震惊校方的是,老师们怎么也想不到我这样品学兼优的学生会去打架;震惊学生的是,骨瘦如柴一副书生相的我居然敢去招惹大块头的大熊。
我的嘴角有血迹,还有一片淤青色。水水哭了,她用软软的手帕帮我擦洗,我对着她的眼睛笑,我说有这样青青的颜色才像水水的草草。
打架的理由很少有人知道,因为大熊有一天在路上拦住水水,想让水水做他的女朋友。当我的嘴角生长出那一片青青的颜色时,我就知道我对水水的喜欢已经茂盛的开始生长了。
同学中开始有人叫水水小静,就像机器猫里一样,那我就被称为小强。水水听到了只是羞涩的笑,脸颊红红的,就像窗外刚刚含苞的桃花。
这是18岁,我为我的女孩打了生平第一架。我告诉水水:草草是永远要保护水水的。
(三)
5月12日,桐花落了一地,城市每一个有泥土的缝隙都有草草在生长。
夜里11点,我在快餐店脱下店服,越过城市的黑夜,回到学校。翻过一处破败的墙,偷偷溜进寝室,躺在床上,像一块棉花跌进海里,四肢是一种疲惫之后的伸展,拧亮手电,温一遍当天的英语单词,最后看一看枕头底下水水的照片,安然入眠。
我必须如此疲惫,在做家教的同时还要去快餐店打工,因为我要攒钱。
从我读书的这个城市到水水读书的那个城市,要穿过地图上长长的一条线,扩大到现实里就是更长更长的距离。我每个月要去那条线的另一端看水水,因此我必须攒钱支付那么昂贵的路费和旅费。在一起不到10个小时之后,我就要原路返回。每一次见面,都希望白天与白天之间没有黑夜的阻隔。可是老天并不怜悯我们。
或者,是我太贪心。
水水说再过三年就好了,我们就会越过城市永远在一起。
这是20岁,水水和草草用青春的热情期许,三年会转瞬即逝。
(四)
6月23日,街心广场的草坪被修剪得欣欣向荣。
水水忽然喜欢长发男生,于是我为她蓄发,盛夏的脖颈下生长起了痱子。
长发且弹一手好吉他的我,在校园里光彩夺目,全赖我可爱的水水的喜欢。于是也有了其他女孩的喜欢。大一的师妹投递来写满喜欢的心形卡片,我笑笑,无奈,硬着头皮退回去,心如铁石的任女孩子在身后嘤嘤哭泣。
每次见面,水水都会像小猫一样依偎在我怀里,可爱至极;有时又会像小狗一样在我身上嗅来嗅去,寻找另一个女子的味道,小狗吃起醋来,可恨至极。可我还是那么喜欢吃醋的小狗。
水水看着我颈后的痱子心疼不已,遂拉着我到理发店,一瞬间,长发散地,镜子里是一头短短的草坪头。水水说我若是穿青衣皂袜,俨然就是俊俏的小和尚。我大笑,口念佛号,说若为水水姑娘,小和尚宁愿还俗。
这是22岁,水水和草草在佛前求了三世的姻缘。
(五)
7月14日,阳光白白地,像是树顶开出的花朵。
四年相思,终结在这个夏天。收拾好行李,放弃留在这个城市的机会,我迫不及待的奔回家,火车上一夜无眠,很多年前读过诗人的一句话,说火车开往的方向是梦想的地方,对于我,火车开往的方向是幸福的地方。
我坐在水水家的客厅里,不停的喝水水妈妈煮的绿豆水,一直到夕照爬满对面的墙壁,水水抱着一摞英文参考书疲惫地回来,我的水水,眼睛里泛着水样的波,像是幽深的湖水。一瞬间,我恍惚,不知道自己所在。我怎么就和我的水水隔着一条河的距离了呢?
整个夏天,我都在思考,我要不要和水水一起出国。
出国,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做的梦,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实现的梦。父母的积蓄我很清楚,我不能动用他们一生的积蓄去追寻爱情。水水爸爸坐在沙发上,大度的表示可以为我支付出国的费用。大男子的自尊心极度高涨,我拒绝了这个机会,可能也因此拒绝了爱情的长相斯守。
这是24岁,夜夜失眠,我下巴上的胡须像野草一样疯长,水水看着草草憔悴的面容说:“再等三年,我就回来。”
(六)
8月18日,初秋的风善解人意的清凉着被夏天荼毒了一季的柏油路。
翻了两个小时的报纸,终于等到下班。三三两两的人,像慵懒的猫一样,踱出阴郁的机关大楼。
我是第五层机要室的秘书,薪资一般的公务员。有人说我的前途无量。我心里暗笑,无量的前途也不过是在这个人事复杂的机构里一层一层的向上爬。
离水水离开就快一周年了。她的电话来得越来越少,我的电话也恹恹的很少拨过去,越洋电话里多的是奢侈的沉默,除了千篇一律的“多喝牛奶少喝咖啡”,似乎找不到什么可以说的话题。打电话的支出慢慢的少了,转而,我开始抽烟,牌子越来越好,咳嗽也越来越厉害。
我的床头依然还放着草草和水水的合影,那是我们20岁那年的留影,两个青春飞扬稚气未脱的恋人,现在看过去,有点像电影里回忆的镜头,特别是午后的阳光照过来的时候,就像那些微微泛黄的怀旧片断一样。
这是25岁,一年的机关生活,让我的思想越来越老练,激情转薄,爱情不知道因何淡去。
(七)
9月21日,田野上一片金黄,野草和小麦都是金黄的颜色,分不清到底哪里是麦田。
华灯初上的街头,我熄掉了烟盒里最后一支烟,面无表情的看着人群。她递过来一盒含片,说烟还是不要抽太多。她半低着头,脸色微红。我想想,似乎有很多年没有见过女孩子脸红了,心里微微动了一下,似乎是往事在动,抖落了些许尘埃,坚硬的心柔软起来,带她走进了街角的电影院。这是我和她的第二次约会,别人介绍的。
这是26岁,水水和草草分手。是水水提出来的,水水说与其这样僵持在太平洋的两岸,不如各自去寻找各自的岸,如果缘分还在,总会重逢。
(八)
10月29日,白杨树的叶子大片大片的落下来,盖在城市的草坪上,像一大片拼凑的阳光。
她在更衣室里试婚纱,我漫不经心的看着店里的电视。水水出现的时候,她脸上的微笑精致典雅,那是一个访谈节目,水水坐在嘉宾席上侃侃而谈,水水的眼神里不再有过去的柔弱,是我所不认识的坚强。
她穿着婚纱走过来,巧笑嫣然,旋转着炫耀着那一身华丽的洁白。我眩晕。继而明白,眼前是我的新娘,刚刚在记忆里滑过的,是永不复归的初恋,在我心底依然深藏的女孩。
手牵手回家,路过一片拆迁的工地,一面墙特例独行的立在废墟里。刚刚落过雨的泥土飘散着好闻的味道。
她这一天都被准新娘的幸福所感染,孩子一样的拉着我跑到墙根寻找:“你说落过雨的秋天,是不是也会有春天一样的青草生长呢。”
古旧的墙身上涂满了小孩子们的粉笔涂鸦,我低头,看到一个蜗牛壳,空荡荡的附在墙角。那一只流浪的蜗牛爬远了,却忘记了带走她的壳,但愿她会找到更暖的壳为她遮风避雨。
我的眼睛依然可以穿透墙壁,看到砖石之间写着那句:“水水和草草永远不分离。”它们即将坍塌,废墟之上将出现更坚固的大厦。
这是27岁,我就要成为她的新郎。
(九)
水水不再是草草的水水。
草草不再是水水的草草。
只有在偶然的梦里,才有勇气回想起,那一年,水水和草草在同一个岸上相偎的情景。
从此,我就不再是草草,而是一棵树,让身边的这个女子依靠。
玫瑰的爱情
花店的老板扎花束的时候,发现了我这支个头不高,叶子发黄,蔫头耷脑的小可怜,因为我没有成熟饱满的花苞,她拿起我掂量了掂量,信手就扔到了花店的门外。
就在我快要奄奄一息的时候,是他把我捏在手心里带回了家。
虽然瘦得弱不禁风,但我庆幸自己还有完整的根须。把我救回家的这个男孩子,为我买了新的花盆,还从花窖里挖来了最肥沃,最松软的土壤,让我扎下了根。然而之前很长时间的营养不足,造成了我体弱多病的体质,尽管每天主人给我施肥,晒太阳,浇水,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可不争气的我就是打不起精神来,老黄着叶,象个将死之人。
看过我的人,每次都不屑地嘲笑主人“这是什么花儿?看样子活不了了,扔了吧”。可他总是淡淡地笑着,说“它能活,能活下去,这是支玫瑰呢!”主人的话,就象最温暖的阳光,最甘甜的露水,最丰富地维他命支持着我生长下去,生活下去!
主人喜欢在阳光充足的时候,坐在窗前和我一起享受安静。他喜欢望着窗外发呆,偶尔也会看着我露出难以察觉的笑容。我也喜欢看着主人的脸,细细琢磨他的表情,眼神。他真是个漂亮的男孩子,又黑又亮的眸子,鼻子高挺,薄薄的嘴唇。可我却一直都猜不出他每次都在想什么,他的表情那么复杂,眼睛幽深而忧郁,让我心疼……
不知道是哪一天,终于有人用欣喜的口吻来赞赏我了,“嘿,它还真长高了点呢,叶子也绿了。说不定以后能开花!”我听了好不高兴,看到自己的腰枝终于挺拔起来,叶子也绿得如碧,不再象以前一样自卑,每天在主人精心地打理下快乐地伸展着腰枝。主人从来都是亲自用手帮我抚去叶上的灰尘,他的手真大,但动作很轻巧,生怕伤到了我。每次看到他的手伸向自己,我都激动得颤栗不已,他的手连同他的眼睛,他的人一样,温柔体贴。
以后的日子,主人在我面前停留的时间越来越长了。我听到他老是轻轻地叹气,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把心事藏起来,不肯对任何人讲,也不肯对我讲,事实上,我多想帮他,却无从下手。有一次,我听到他对我呢喃细语“唉,什么时候开花呢?你究竟会不会开花呢?我的爱情,哪天才开出美丽的花呢。”
爱情?
从主人嘴里说出的这个词,记得还在花店里的时候听过。依稀记得‘爱情’是个很美的词,是种美好的东西。从来都是卑微的我,竟然可以带给他美好吗?我真的可以给他的爱情开花?我不敢相信,却终于了解,原来主人是因为我烦恼,他的确养了我太久,一直期待着我含苞欲放的那天,可我却不曾有过开花的迹象。从那天起,我每天都焦急得等待着自己长出花苞,渴望早日能满足他的愿望。我喜欢我的主人,真心想依靠自己的能力让他而骄傲,而惊喜,快乐……
一个阳光灿烂的早上,我从一个有主人身影的梦里醒来。从玻璃的照影中我看到自己头上长出一个嫩嫩的小花苞,被绿色的叶萼包裹着。一阵风吹来,我幸福地摆动着自己的身体翩翩起舞,抑制不住的兴奋。我曾因为自己的身份怀疑过,苦恼过,而今天终于可以昂着头,对所有的人说,我是一支美丽高贵的玫瑰了!“陋室藏娇,真的好美呀……”这是主人看到我的第一眼,发出的由衷的赞叹,我矜持地别过脸去,羞红了脸。
头上的花苞越来越大,可以透出隐隐约约的红色来了。主人的心情也越来越好,每天都哼着歌儿帮我松土,帮我掸去叶上的灰尘,那也是我最快乐的时候,他的脸离我好近,我贪婪地闻着来自于他身上的味道,心跳让可爱的花苞苞变得更红了……
据说,花朵开放的第一天,是玫瑰最美丽眩目的时刻。我绽放的那天,外面下了小雨,显得花儿更加娇艳欲滴,惹人爱怜,那一团热烈的红,幽雅而含蓄,是少女最鲜艳的血。
我的主人,我怀着崇敬的心去尊重,去热爱的主人,为了他的幸福,他的笑容,我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所以当他小心翼翼地用剪刀把我从花盆里剪下的时候,我忍着疼,痴迷地看着他明亮的眼睛;含着笑,看着他把我包进一张华丽的包装纸里……
当他双手把我递到那个漂亮女孩手里的时候,我终于看到他的笑容了,是第一次看到主人毫无掩饰的笑脸,他看了一眼我,又望着那个女孩,意味深长地笑了。他笑起来真的很好看,我都眩晕了,眼前恍恍惚惚尽是他灿烂的微笑……
“很早,我就为你种了一支玫瑰,静静地等待它开花,我要亲手送给你!在它开放的第一天,送给我最爱的女孩!”主人的声音低沉而坚定,我听得心醉了,也痛得如同刀割,却相信他的每一句话,每一句坚如磐石的誓言。
最后,他和那个漂亮的女孩子抱在一起,他们紧紧地抱在了一起,我听到了主人的心跳,很快很快。
爱情?这种美好的东西。我给了他了吗?我想是的。
他手挽着漂亮的女孩子走远了,我躺在满是泥泞的地上,泪水和雨水混成了一块。
七月流火
那天,父母均不在家。
安说要走的时候,天空正飘着雨。我恋恋不舍地拉着他的手,却不说挽留的话。
我们两个僵持在门口,细细的雨丝飘落在他裸露的颈上,我在门里,他在门外。其实,我知道,安一直在等我说,留下吧,不要走。我咬着嘴唇,只是静静地望着他。他的眼睛,也流露着似水的柔情。安说,西西,我真的要走了。
我放手,他的手,从我的滑落。雨,缠缠绵绵地打落在他的格子衬衫上。好长一段时间,我都愣在门口,倚着绿色的墙壁,目光迷离。
安的背影,很快地移出我的视线。而我,仍旧在期待,他会回转回身,把我拥在怀里说,西西,我要留下来陪你。
可是,没有。我知道,安与我有着一样的骄傲,我们从不轻易表达自己的感情。
我的桌上,放着一把钥匙。我想,应是安留下来的。
他没有说。那把钥匙在阴暗的房里发着闪闪的光,有些刺目。拿起来,放进抽屉,上了锁,把它搁置在另一个世界。
安其实应该知道,我不会用它去开他的门。如果,去找他,我只是机械地在他的门上敲上三下,三声过后,他没来开门,我就会转身离开。
喝了些酒,郏绯红。
想起安在时我说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世上,有两个男子在我心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安问我是谁。我笑笑,一位是父亲,另一位是苇。苇是我的堂哥。
其实,我很希望安于问下去。安却长时间不说话,脸晦涩得像屋外的天空。
我仰起脸,雨点打落在上面,清凉凉的。我从不知道,这个城市的春天原来是这样多的雨。
安对我说,西西,这样的天气最适宜喝酒。于是,我就偷偷溜进父母的酒柜里。
这是第一次喝酒,也是第一次觉得酒的味道是如此的香醇。安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我,我只是一杯接一杯地喝下去。酒入肠,有一点火辣辣的感觉。安问我,西西,醉了么。我摇头,频频与他碰杯。其实,我也在渴望醉酒,就醉一次,让自己放纵。
安的脸看在我眼里开始有些模糊,可是头脑却愈发地清醒,我知道,自己在玩一个危险的游戏。西西,安的发音有些含糊,但很好听,他的脸凑过来。他的唇开始向我索取。
安,我在心里叫,却把唇紧紧地合拢。西西,吻我,吻我,安低低的喃。我终究还是推开了他。我无法令自己像他一样沉醉,或者说,我根本没有喝醉。
分开的时候,安有些许的尴尬,我装作看不到,把头埋进桌上一本摊开的书中。
四月的天,仍是有微微的凉意。
我去找安,他屋里的朋友识趣地离开,走时,向安吹口哨。我笑着挽留,他们却推推搡搡。问安,随意地抬头看了我一眼,管他们呢,你坐你的。
我搬了凳坐在他身边,他正在研究一道习题。我伏在案上,不语。良久,安看我,西西,不高兴。没有,你做你的。说完,仍旧盯他的习题本。
我打着长长的哈欠。安有些歉意地看我,累了。我点头,站起身,准备回去休息。这里躺一会儿,然后,一同去上课。安指着他的床。我站在原地。安对我眨着眼睛。我的脸微微红,为自己的犹豫。
躺下来,被里有一股淡淡的烟草味。一直以来,都在幻想一个画面,自己斜躺在那里,一个男子坐在旁边,柔情似水地守候着自己。胡乱思想着,很快睡过去。迷迷糊糊,感觉到一只手在抚摸自己的发,睁开眼,安的脸,清晰地呈现。他茸茸的胡须轻轻擦过我的脸,我的心,突然通通地狂跳起来。
敲门声在这时响起,我坐起身,安却一把抱我在怀里,雨点儿般的吻落在我的郏上。西西,不要管,他的呼吸变得急促。敲门声依旧,我在安的怀中。
安,是我。一个女孩子的声音。我浑身打了个颤。安没有察觉我的异样,仍旧紧紧地搂着我。许久,许久,我听到钥匙插入门锁的声音。我知道,那是徒劳,安早已反锁了房门。安,开门,那个声音一直在叫,我知道你在里面。安仍是坐着。屋外的人似乎有些动怒,抬脚跺门。安放开我,上前开门。我倚在桌边,看他们如何收场。安的脸有十分怒色。
安,进来的女孩声音小小的,我不知道,我。她的气短倒是让我羞涩。我识得那女孩,叫珍,是安朋友克的女友。
你们谈,我走。我拿起桌上的书,离去。西西,他们同时叫我。
下午的课,安没有来。我一直心不在焉,不是因为安的缺席,中午的一幕总是晃在眼前,我甚至不知道,在那个时候,我一直在想些什么。
蝈蝈看我,西,你的脸色不太好,没睡午觉。我摇头,又点头。她叹了口气,唉,你。我知道她想说什么,她目睹了我和安自相识以来的整个过程。
蝈,你说他是喜欢我么。我把头倚在她的肩上,脸有些发烫。蝈蝈突然合了双手,西,我给你占一卦,预测你的爱情。去你的,我推了她一把,脸疲惫地贴在桌面上。
一直到晚自习下课,我都没见到安。放了学,推车回家,总觉得背后有人在跟着我,可是回头看,却什么也没有,又想大概是被安保护惯了的原因。
这个晚上,我知道,注定又是一个失眠夜。
第二天,我才知道,安的朋友克出事了。
和克在一起玩过几次,是个玩世不恭的人。有一次,独自在夜间的操场上散步,碰到他,拉着我说话,没说几句,就问我,你做我的女友好不好。我当然知道那是他的玩笑,不过,心跳还是有些加快。长这么大,还没人跟我有这么直接的表白。又有几次,安带我去找他玩,他的笑有些邪性,我常这样对安说。安没有为他辩白,只是淡淡地说,不喜欢他,就离他远一些。听这话时心里极不舒服,以为安在想我怠慢他的朋友。后来才明白,安的良苦用心。
克现在正躺在医院里抢救着,安一直陪在那里。据说是因为和珍的哥哥发生了冲突,两人先是争吵,后来动了刀子。我想,克的伤势一定不会轻的。尽管校方一直在封锁消息,我们校门口的警车却醒目地停着。
黄昏的时候,我看到了安,很疲惫不堪,见到我,只是淡淡地点了头。我心急克的情况,问他,他的泪,忽然就落了下来。这是安第一次在我的面前流泪。我突然特别难受。
医生终究没能留住克的生命,失血过多而离开了尘世。一场雨下来,细细冲刷了他留在这个校园中的最后一丝痕迹。
这些天,安一蹶不振,课也不来上。快高考了,班主任在讲台上不止一次地敲起警钟。
中午的时候,我去他的居处。敲门,三声后,仍是没动静。料想,他是不在,欲转身走,门却开了。一股酒气扑面而来,安颓废的脸伸出。几天不见,他似乎变成了另一个人。我的心隐隐地痛。
扶他躺在床上,烧了开水,把地上的呕吐物打理干净。我坐在床边,安静静地躺着,眼睛一直追随着我。安,打起精神,去上课,我拍了拍他,我要走了。安突然紧紧地拽着我的手,西西,不要走,陪陪我。我的心嘭嘭地跳,可是我却使劲地抽回我的手,安,你要振作起来。说罢,头也不回地离开。
出了门,我开始恨自己,安在最需要我的时候却被我无情的拒绝。想到他无望的眼神,我的泪夺眶而出。
到了学校,蝈蝈看见我微红的眼睛,问我,去看他?我自知逃不过她的眼睛。这一次,她没有戏谑我,只是一个劲地长叹。
晚上的时候,看见安,腋下夹着课本懒懒地出现在教室里。我一直期待他能给我一个眼神,他终究没有往我的方向看过一眼。
晚自习下课的时候,他同往常一样站在车棚里等我。一路,沉默。我始终想找些轻松的话题,可是却无从开口。到家门口的时候,他站住脚步,轻轻地说,回去吧,转身跨上了脚踏车。哎,我的声音,在如此寂静的夜间,却是那么地乏力。
凉凉的雨丝飘下来,又是一个雨夜。我开始诅咒这多雨的春天。
这样的关系一直持续了两个月。高考的日子近了。繁重的课程压得我们没有一丝透气的机会,唯一可以倾诉的时刻,安对我态度却不冷不淡。一同行走,多数的时候都是我一个人在说。我弄不清安是把克的事情迁怒在我的身上,还是恼恨我不能在他需要关怀时陪在他身边。
天气开始炎热,夜间,小区乘凉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我告诉安,这些日子就不要再送我了,万一被父母看见就糟了。他没有反驳,也没点头,只是下次我回家的时候,他仍在后面远远的跟着。我为自己的做法感到愚蠢,可是我找不到更好的办法,其实我自己,又何尝不想和安在一起。
还记得高二分科时,我问安,你报文还是理。安想了一会儿,歪着头看我,你是报文科的吧。我点头,那我也报文科好了。他这样说,我心里一阵高兴,根本没考虑过他曾经告诉我最讨厌历史和政治一说。然而,安给了我这么多,我却始终无法为他做些什么。
夜里,突然想写一些文字来记述这些日子的郁闷。打开锁着的抽屉,一眼就看了那把静静躺着的钥匙。拿起它,紧紧地贴在脸上,渴望能传递一些安的气息。
高才前夕,我给了自己去找安的藉口。我把钥匙握在手中,正准备插进门上的锁,门开了。安说,我早已熟悉了你的脚步。我木然地坐下,手中的钥匙落在地上。
你是来还钥匙的吧,安的眉毛上扬。嗯。他捡起地上的钥匙,随手撂进门后的废纸筒里,为这一件小事,根本不值得你跑这一趟,你随便找个什么地方扔掉即可。我直想哭,我才明白,很早以前,我就开始伤害安了。可是,我仍是高高地扬起脸,装作一切都不在乎。
我对蝈蝈说,我决定远离安。她惊奇地睁大了眼睛看我,西西,你终于醒悟了。对于我和安的过往,蝈蝈一直不抱乐观的态度,她认为,我和安像两只刺猬,彼此需要偎依着取暖,却也在无意中刺伤着对方。
我没再说话,我知道,我如果再张嘴,泪水一定会止不住地落下来。
七月流火,高考在黑色中进行。
八月的时候,我收到了来自南方一所高校的录取通知书,而安却高考失利。这期间,我去过几次安的居处找他,每次都是失望而归。最后的一次,开门的是一位白发的老者,说这间房已经空置了两个月。
我在心里默算,安搬离的日期恰巧是我还他钥匙的第二天。这一次,他终是没有原谅我。
夏夜的风,轻轻吹在身上,远处传来清晰的歌声,我和你吻别,在无人的街,让风痴笑我不能拒绝,我和你吻别,在狂乱的夜,我的心等着迎接伤悲……突然想起,很多个春天的夜晚,安是不是也希望在送我到门口的时候把我拥吻在怀中。
我久久地站在夜色中,想念那个逝去的多雨的春天。
PS:后来,我得知了安的消息,在我离开的那年冬天,安奔赴绿色的军营。
为爱情设计一个圈套
我一直坐在办公室撰写当月策划稿,直到庄知强打我手机,他套用电视里那句流行的广告语,再久一点我就等不了啦。这才想起跟知强的约会,他该在名典等我半天了吧。
知强是我相恋三年的男友,半年前他主动把房子的首期交了,用他皮实的工资供着汽车和房子的按揭,我们准备一个月后的年底结婚。
他坐在靠窗的位置,看我疾走罗拉似地进来,微笑着朝我竖起长手臂,银灰衬衣淡咖啡色裤子,靠近他隐约有古龙水清淡的味道。知强是斯文绅士,让人有充分理由信赖的男人,所以我选择他托付终身。
素颜,我父母下星期天从上海过来,想看看未来儿媳妇。知强就亲昵地握着我的手说。哦,丑媳妇总要见公婆嘛,何况我也不算太丑吧。我轻松地自嘲。上海婆婆的精明和挑剔早就名声在外,我到底有些担心的,怕自己通不过她火眼金睛的审查。知强体贴地将我额前散落的刘海扎到耳背,搂着我肩膀说,放心吧,我爸妈是文化人,不会为难的。
接下来的时间,我在知强家也就是我们未来的小家里像工蜂般忙碌。大到布置房间的挂图插花和工艺品,小到上商场选择床单枕头和舒适的家居拖鞋,我亲力亲为一一用心。早听知强说过他妈优雅不俗的品味,我岂能因自己的大意造成她的不满,从而让我们即将圆满完美的爱情而受阻碍。想想,爱一个人有多卑微呵!
知强终于看出了我的紧张。一天下班后,他见我在厨房汗流颊背地擦洗厨柜碗碟,他取下我手上的抹布,从背后轻轻环抱着我说,素颜,你别紧张,我爸妈一定会喜欢你的,何况一起过日子的是我们,而我又那么爱你。我看到知强眼里的怜惜和疼爱。为了这个爱我的男人,我更不应该让他为难,所以我一定要让他父母无可挑剔地接受我,最好是喜欢。
一星期时间,家里被我布置得旧貌换新颜美仑美奂的,古典雅韵的摆设和欧洲风情的油画完美结合。很小资的知强也连说我应该开个家居装饰培训班,这样天天对电脑码字简直是埋没天才。
太阳明媚的星期天,我和知强一脸笑容到黄田机场接回他亲爱的父母亲。庄妈妈一身鲜红的套装,雍容华贵艳光四射,与知强儒雅斯文的父亲并肩走来,俨然的一对璧人。庄妈妈保养得极好,举止言行从容优雅,处处透着尊贵气度。想想自己刷了腮红也掩不住菜色的脸,一时感到气短。
我本想着庄妈妈可能要拥抱我一下什么的,但她只是微笑着将我从头到脚打量一遍,然后拉过知强与我十指相扣的手,自顾亲密说话。庄伯伯倒很温和地跟我握手,并极有分寸地说,素颜,知强常提起你的,今天总算见面了。
庄妈妈显然对我不太满意,尽管庄知强不停地讨好说,妈妈,你看素颜将房子布置得多好,又清雅又舒适。她充耳不闻,只指着客厅壁挂的等离子电视斥声,怎么可以那么奢侈?看个背投就很不错了。看到厨房光洁如镜的炉灶厨柜,她肯定地看定我说,你不爱做饭吧?外面的东西又贵又没营养,好女人是应该热爱厨房的。被她一语道破,我羞愧得无地自容,在这个美丽高贵的女人面前,一向骄傲的我一无是处。我拼命按住委曲,倔强地保持笑脸相迎。
当庄妈妈高贵的身子终于在沙发上坐下,我就提起手袋礼貌告辞。我托词说有远方的朋友初次到深圳要去接站。
走到电梯才想起手机忘在茶几上,只好折身回来。抬手刚要敲门,听到里面庄妈妈的声音,知强,你张叔叔几次暗示你到他公司去,那么大的集团公司呢,张叔叔家的嘉嘉可是一直喜欢你的哦,人家现在刚从加拿大回来了。
妈妈,我把嘉嘉当妹妹,我喜欢的是素颜。
嘉嘉多好,又漂亮,洋娃娃似的,还留过洋,那素颜有什么好,瘦拉拉的。
妈妈,我爱素颜,你要尊重我的选择。
我不管,我只要嘉嘉做我的儿媳妇。庄妈妈的声音恼怒地提高了几十个分贝。
原来如此,难怪所有的努力徒劳无益。
我转身下楼,电梯里楼层的显示红灯一闪一闪的,我心里也在紧锣密鼓地谋划着,该如何保全我与知强的爱情?
走到大厦的园林出口,我抬头望望18层靠西那个窗口,那是知强家,他每次都会站在窗口目送我一程。看到那个一如既往笃定的身影,我用力地挥了挥手,心里有暖流涌过。
坐在临街的咖啡座,我默默地看着落地玻璃外面车水马龙人流如织,繁华穿街欲望连城啊。
慢慢地喝着杯卡布基诺,舌尖下微微的苦涩,暗暗涌动着醇厚香气和浓郁甜美。眼泪慢慢地下来,心里有个声音一遍遍地说,素颜,你的爱情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你必须调动你二十多年来的人生智慧来打赢这场爱情保卫战。
目标明确,在一杯杯咖啡的攻击下,一条行之有效的策略也逐渐显山露水,抹干眼泪,眼皮也不抬扬声招呼服务生埋单。
兴奋地跑进菜市场,芹菜,红萝卜,小葱,黄姜,我心满意足地挑拣着各式颜色鲜艳的时鲜蔬菜,到海鲜档跟口沫横飞的档主讨价还价地买回生猛大闸蟹,再到家禽市场买扑扇翅膀的鸭子,现场叫人杀洗干净装进保鲜胶袋。
打道回府,我笑容甜美地对庄爸爸和庄妈妈说,朋友没接到,回来给你们做好吃的玫瑰香鸭和姜葱大闸蟹。一并吩咐知强进厨房帮忙。知强看我乐呵呵地买菜回来做饭早乐得眉开眼笑,站一边屁颠屁颠地给我洗菜递盘子。
我始终风度极好地给两位老人布菜倒水,我边给庄妈妈盛银耳莲子羹,边真诚地嘱咐,您旅途辛苦,多喝点安神滋润。我收拾房间,调试好浴缸水温,并细心地点上盛满桉树香精的香熏炉子。
庄妈妈阴云密布的脸终于有点把持不住了,她说,素颜你也累了先回去休息吧。
好的,那您歇好哦。我转身施施然进知强的卧室,我猜到背后她怎样惊愕的眼睛,仍镇定地轻轻合上卧室的门。
知强随即进来,他兴奋地抱着我转圈,亲爱的,你总算有点后现代的觉悟了,今晚真的留下来陪我?我竖起指头轻嘘,笨人,今天表演给你爸妈看的。他压低声音坏笑,嗯,你刚才进来时我妈的表情是北方崇山峻岭般复杂啊。
好不容易打发知强睡着了,我起身开电脑上网。根据知强提供的信息,查找到那位张叔叔的公司,果然是一家规模庞大实力雄厚的民营集团企业。我用鼠标点着总裁张波的照片,就是他了——我们姣点精英栏目的专访人选。一箭双雕,我不仅将顺利完成杂志社的本月专访任务,更重要的是我将为我的的爱情保卫战刷新至关重要的一笔。心里好不欣喜,当天的辛劳和委曲统统忘记。
第二天我妆容优雅地与二位老人道别,我歉意地说,杂志社临时有个紧急的采访任务。出门的一瞬不忘交待知强带老人到青青世界和海上田园走走,那里的空气好得像天然氧吧。
直飞上海,一出虹桥机场,我就掏出手机联系张波。由于我们杂志在国内的发行量比较大,张总裁也听过我们杂志的名号。既上英雄谱又能为公司做广告,以他精明的商人头脑,何乐不为?
采访很顺利,张波是典型的温文尔雅的上海男人,也确实有一段起伏跌宕的创业故事和坚持执着的人格精神。采访完我一头埋进宾馆写字台的电脑前炮制人物专稿。
我妙笔生花巧妙润色又不露痕迹棒拍吹嘘一番,做记者那么多年其它没学会,这点倒是运用自如。张波看完稿子说,素记者,你真好文采,写得感同身受字字珠玑段段精髓。
他提出为我写出如此深刻动人的专访文章,要请我到他家吃一顿家宴。我假装委婉地推却,心里在为即将来临的机会狂欢不已。功夫不负有心人呵。
将自己打扮得公主般漂亮盛装赴宴。在外滩别墅区的一幢豪华别墅里,我见到了嘉嘉,细眉细眼,酒窝深深,干净甜美,是那种永远十八岁的女子模样。面对这个洋娃娃般的情敌,我生不来一丝恶毒的仇恨。但我不能忘记此行的目的,迂回千里,只为汝尔。为了爱情,我必须奋力一击。
嘉嘉一脸天真的笑意向着我说,素姐姐,你长得漂亮又有才气。以后一定要嫁到我们上海来哦。我抽出餐巾优雅地抹嘴,笑笑说,我未婚夫就是上海人啊,我们下月结婚,到时我不就成上海人的媳妇了吗?
真好,真好!嘉嘉孩子般兴奋,张波夫妇也笑盈盈道恭喜。真的很好,一切都按我设想的进行。
我从随身的挎包里抽出我与知强亲密幸福的合影,递给嘉嘉。
我真的出手了,我的手心脚底都在冒汗。别怪我哦,可怜我这都是被逼的。
这不是知强哥吗?嘉嘉的惊讶带着哭腔。嘿嘿,果然有戏。张波夫妇抢过照片看,脸上立即覆盖冷霜。
我假装没心没肺地惊喜,你们,你们认识知强?真是太巧了。
张波尴尬的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说,是老朋友的儿子,算世交吧。
哦,张叔叔那你们全家到时可得到深圳参加我们的婚礼呀,知强总念叨上海的亲戚朋友太少呢!
一定一定。张波表情漠然地应着。嘉嘉说有点不舒服掩面上楼,张太太也跟了上去。我愧疚地问张波我是不是说错话了,他寡淡地摆手说没有的。
我知趣告辞,张波让司机送我回宾馆。临上车我一再表达我的期盼,我说张叔叔你是德才兼备的时代精英,我真诚盼你赏脸做我和知强的主婚人。
搭上当晚的打折航班回深圳,电话知强到机场接我。到家时,客厅的灯还亮着,知强的爸爸在阳台接听手机。听着他说,哪能呀,你们嘉嘉多好的女孩呀,我们知强是没那份福……没错,未来的儿媳妇是记者哩……那是,到时婚礼还少得了你啊……
刹那,我听到心里有花开的声音,千朵万朵渐次绽放,璀璨如虹。知强扔下手中的行李,奋力将我抱起,铺天盖地的幸福潮水般涌来,将我深深淹没。
塔楼春梦了无痕
言崎和老林的烦恼
言崎是我的前同事,老林跟我是同一个研究生院出来的,除此之外,他们还是我的邻居,一对儿四十来岁的丁克夫妻。言崎身量修长,面色白皙,年轻的时候容貌非常俊俏,但现在不怎么容易看出来了,依我看来,他们两个过着让人羡慕的平静生活,在北京新兴小中产阶级区望京拥有一套装修得很舒适的房子,家里连只母猫都养了八年之久,遗憾的是,那猫一见到生人就躲没了,我至今只见到过它的一小个后背,跟一瞥而过的惊恐表情。
他们夫妻两个看起来是保守自律的人,说起话来温文尔雅的,但最近言崎却不止一次跟我抱怨,他们家没法呆了,那个男邻居,他妈的又带那个女的来了,每周两次,周一跟周四晚上,有时候他们还加加班,在周六下午增加一次,每次无一例外地弄得振天响,弄得老林的研究工作无法平静地继续下去。老林是研究德国语言文学的,最近正在赶着为三联书店翻译一本德国某哲学家和某语言学家之间搞的对话录,那书据说连纯种德国人都未必看得懂,遇到看不懂的段落,老林想找个德国鬼子请教一下都没法子,只好去请教英译本,结果发现英文译者索性就把那看不懂的给删掉了,胡乱塞了许多毫无意义的形容词跟起承转合用的句子,老林一下子傻眼了,没想到外国也有学术骗子,这个事情闹得他觉都睡不好。
老林长得儒雅异常,天真得跟个孩子似的,他很容易动气,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嚷嚷,发许多知识分子兮兮的没用议论,每周这两个到三个半天,老林就坐在自己的书房里,无所事事地发呆,听着隔壁传来的地动山摇,作为一个儒雅的人,他唯一能反抗的就是拿自己的指头敲敲墙壁,或者就是瞎呆着,凡事都往好里想吧,老林跟我说,如此高保真的现场色情广播,去哪里能够听到?
“开始的时候,我跟人说这个事情还很害羞,后来呢,实在没办法了,我跟谁都得说,实在憋不住啊,搞得自己跟祥林嫂似的。”言崎跟我讲,她说这件事的时候,已经熟练异常,就像说自己的家庭出身父母亲做什么的一样,实际上,在我们有限的交往中,她已经把那件事情跟我复述过六次以上了,其结果当然是是一次又一次地挑逗起了我的好奇心。
提问是记者的天职,哪怕是一个离岗六个月的记者。
“你们见过那两个人吗?”我问他们夫妻俩儿。
“见过,嗯,在电梯里。”
“他们长什么样儿,看起来多大年纪。”
“男的呢,比较胖,长得一般,大概有个四五十岁了,女的三十来岁,也算不上怎么好看,很普通的一个女的。”
“那男的身体不错吧?不然怎么会那么能干。”
“我看一般……”言崎看了一眼老林:“你觉得呢。”
“我觉得,那么长时间,他们肯定使用了一些专门的工具,那女的叫得那么惨,有时候感觉跟正在被人屠杀一样。”
“男的也叫吗。”
“当然,但就叫受不了了受不了了,不像那女的,简直是在哀号。”老林。
“我操,没准就是在搞SM,但他们为什么跑这里来搞,也不怕传出去影响不好。”我很激动:“那你们为什么不跟去物业管理处反映一下。”
“怎么好意思?”一说到物业管理处,他们两口子不约而同地低下了头,好像自己做错了什么事。
他们住的那栋楼是个塔楼,据我看来,塔楼是天底下最愚蠢的建筑物,不知是哪个鸟建筑师发明,因为房地产商丧心病狂的发财欲,他们在北京四环以内到处修的都是塔楼,塔楼卖起来省地皮,而且公摊面积大,物业费也比不带电梯的小板楼贵,那些圆乎乎的瘦而冷酷的楼高高耸立,每户人家均享受不到南北对流的风,开了门就是阴暗的楼道跟空寂的走廊,更糟糕的是它的结构,通常都是框架结构,整个楼用钢材垒起来之后才往里用一层薄薄的砖作为隔断,那些砖虽然可以随意拆来拆去,但作为两户人家之间的墙壁却勉为其难,住在二楼的人甚至可以听到三十楼的人挪动一张椅子,假如你在中间洗个澡,你洗澡时候小声哼哼的歌很快会传遍每个楼层,过几天,院子里的小孩都学会了,一边玩儿一边唱,把你吓一跳。
就是这种塔楼,让身居其中的居民,没有任何隐私可言。
弟弟的建议被否决
我弟弟是个工科博士,学的是微电子,有一天,他老婆出差了,我们两个聚在一起吃了顿饭没事干,我就带上他去言崎那里玩,过了一会儿,他们夫妇两个照例谈起了那个困扰他们许久的问题,尽管他们跟我弟弟是第一次见面,但谈论起这个事情的自然放松,还是让我暗自吃了一惊。
听毕,弟弟站了起来,沿着整套房子看了一圈儿,又开了防盗门到外边巡视一通,仔细研究了下言崎家跟那户人家的墙,回来后,他胸有成竹地说:“这个问题有个彻底的解决办法,但得花大价钱,就看你们舍不舍得了。”
“什么,快说。”老林颇有兴趣地将身体前倾,想听个究竟。
“我在香港城市大学实习的时候,那个鬼地方每个教师的办公室都是用薄薄的三合板分开的,有个专门研究声学的教授受不了这样,就用非常专业的隔音材料把自己的办公室整个儿包起来,那形状不太好看,跟个棺材一样,但最后的效果真的很不错。”
“你的意思是我们也把自己的房子那么着,重新装修一次,那得伤筋动骨的吧。”
“是呀,而且得不少钱,参照香港那个教授的造价,你们这个做起来起码要二十万。”
言崎吐了下舌头:“我们家装修连家具才花了十万出头,你想想……”
“我知道,那不合算,而且也太折腾人了。”弟弟在那里认真分析,还列了张造价单,我看着他,钦佩之心油然而生,到底是未来的工程师,说起话来多么内行。
我们两人轮流吃着老林给洗的草莓,这才三月份,草莓就上市了,今年的草莓格外甜,又红,当然,还很贵,他们两人一颗也舍不得吃,全让我们给吃了。
我突然问我弟:“那个教授干吗要那么费劲装修办公室,难道他也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要干。”
“谁知道呢?你也不想想,他有那么多薪水,不干点这事儿干吗去?”弟弟意味深长地看了言崎两口子一眼。
言崎慈祥地看着我们吃东西,一边感慨万分:“我记得家里刚搬过来的时候,我们还总盼望着早点认识邻居呢,那男的第一次来,我就过去热情地又握手又递名片,但人家冷淡得很,现在才明白是这么回事儿。”
“可不是。”老林接话:“有一次,只有他们家装修队在,我特地过去拜访了一下,问了问师傅,人家说主人是碧人化妆品公司的老总,想想,那可是个大企业,在北京家喻户晓的,天天电视上都在说”碧人,天天见,“钱总归是不成其为问题的,专门为了偷情买个房子算什么。”
那天四下里寂然无声,老林用一把小勺子轻轻扣击着咖啡杯子,他晚上还得工作,到十点来钟不喝杯咖啡,根本撑不下去。我见状,跟弟弟使了个眼色,起身告辞了。
临走前,言崎附到我耳朵边上,真诚地邀请我:“下次你跟别的同事约好,到我家来听房吧。你弟弟,一个小孩子家家,别教坏了。”
我点头称是。
我们坐着电梯往下走,电梯每呼啸过的一个楼层,我都要下意识地竖起耳朵听楼外边的动静,塔楼的穿堂风透过电梯严丝合缝的铁门,顽强地钻进来,弟弟脸上没有表情,他经常都是没什么表情的。
他们是不是在编故事?
过了一阵子,我遇到了同在周刊工作过的另一个同事舒科,她是搞艺术评论的,泼皮有趣,我们偶然也交往一下,聊聊天,就说起来言崎家的那件古怪事情,原来言崎跟她也讲了无数次了,这个事情在言崎的熟人圈里已经成为一个公开的话题,她自然跟我一样,有强烈的到现场勘察的好奇心。
舒科主动给言崎打电话,代表我们两个申请再去她家一次,这就最好选他们两个都在家的时间段,于是,我们约了周四晚上,三个人先在言崎家附近的老北京餐馆吃了一顿饭,吃饭的时候,我们都很兴奋,胃口大开,吃了好几个韭菜合子,外加两三碗疙瘩汤,北京的饭食温暖着我的胃,让我站起来的时候,差点绊个踉跄。
“慢点慢点!”言崎赶紧伸手扶住我:“年轻人,心急吃不得热豆腐啊。”
三人相视,不觉大笑。
我们揣着一颗龌龊的心,静悄悄地、心神不宁地坐在言崎家的客厅里,老林也过来陪客,他手里还拿着本书,斜靠在纯白的皮沙发上,舒科胜赞老林保养得不错,除了头发有一点点谢顶之外。
“还不是翻译这个破书给弄的?”说到那本不知道在讲啥的劳什子书,老林又皱起了眉头,这个书已经让他患上了轻微的神经衰弱症。
四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些闲事,隔壁悄然无声,没有开防盗门的声响,言崎开始焦虑起来,不停地看着时钟,时间很快过了九点半,我们吃完饭是七点半,等了两个钟头还没一点消息。
“他们会不会取消了今天的约会了呢?”我忍不住问。
“不会吧,一年多了,雷打不动的事情,怎么今天这么巧就没了。”老林肯定地说。
我们耐心又等了一个钟头,舒科是有孩子的人,每天晚上都要哄孩子睡觉,不能回家太晚,她忍不住骂了下那对狗男女,威胁说:“再不来,再不来我走了啊。”
时钟走到了十一正,喝了好几杯水,肚子里咕咚咕咚的,很难受,我们轮流上了趟厕所,身子干净以后,思想开始跟着动摇起来,舒科跟大家非常抱歉地说:“实在不能再晚了,否则孩子该抱怨了。”
她那个女儿,是个小人精子,眼下已经开始读莎士比亚了。
言崎夫妻起身,非常不好意思:“你看,让你们等了一晚上。”
“没什么没什么。”我们也害起羞来:“本来就是一件玩的事,没得玩就不玩了,不必挂心的。”
舒科的家跟我家在同一个方向,我们一起打了个车往回走,她年长,所以我送她。我们一路上默不作声,似乎在想着什么心事。
突然,我忍不住说:“你说,这个事儿,是不是他们夫妻俩编的呀。”
“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的。”舒科点点头:“但我认识他们好多年了,他们可真的是厚道人,再说了,编这样的故事有个什么意思呢,那也太无聊了吧。”
“是啊,除非吃饱了没事干。但是,听他们说的,那么多细节,时间地点都对,要编得那么全也不容易的,特别是老林,一个学者,最讲究严谨了,怎么会瞎弄这种东西逗我们玩呢。”
“喂,你留心到没有啊,他们两个的床,居然不是双人床。”舒科在黑暗中,向我眨了眨眼睛。
“对头,我还私下里问过言崎呢,她当时被我一问,竟然愣住了。”
我们纷纷陷入了沉默,似乎对自己的小人之心感到了羞愧。纵然他们夫妻两个关系没有新婚夫妇那么甜蜜黏糊,也是正常的,夫妻嘛,时间长了就是亲戚,跟亲戚该怎么个睡法关我们什么事?何况,分分床两个人隔着床中间的小缝聊聊天,更能从距离里边产生美,从科学的角度上讲,对身体也是好的,特别是冬天。
过了几天,我收到了言崎发来的一封EMAIL,她说:
“上次真是抱歉啊……没想到他们那么不给我们大家面子。奇怪的是,从你们上次来过后,他们再也没有出现过,门口一张水费单子,一直没人取过,难道那两个人掰了嘛?说说闲话,没别的意思,希望你们还能来我家做客,没了那个干扰,老林的书总算快完工了,他想在家做饭请大家吃。”
但我终于没去赴那次家宴,舒科也没去。
毕业时分,含苞未放
小小从小爱花,因为爱花,小小下决心考上了武大,因为武大有闻名遐迩的樱花。大二的时候,小小还几经努力终于和负责校园苗圃的王老头成了好朋友,课下的时候,小小经常帮王老头弄花。其实小小那天本不该在那儿的,同室的英叫小小一起去图书馆,小小没去,小小记挂着才种上的桅子花。
校园的苗圃外就是足球场,尽管一墙之隔,小小总能听到墙那边的喧哗。小小早该想到的,所以那一球凌空越墙而过的时候,小小不及回头球就落下了,不偏不正正好砸在才长出两片新芽的桅子花苗上,小小下意识地“啊”了一声。
“怎么了,打疼你了吗。”
“能不疼吗?我心疼!”小小恨恨地抬起头来,愣住了。
一个大男孩,阳光一样明媚的笑,黝黑的脸庞,整齐而洁白的牙。
“哦,没什么!”小小慌忙改口。
“怎么,你种的?”大男孩看着眼前地上的花苗。
“是的,才活稳!算了,我再种吧。”
“不好意思了。”大男孩腼腆地笑笑,弯腰捡起了球,又想说点什么地愣了一下,终于还是走了。小小望着他的背影出神,不会引出一段佳话吧,小小在心里对自己说:没羞!这事就撂下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英看自己的眼神怪怪的,小小几次想问,话到嗓子眼儿了又咽下去了。今天又是,英长时间好像不认识自己一样地看,看得自己毛骨忪然。小小不自然地挪动一下身子:在图书馆看书就这点不好,要坐有坐像,哪象在自己的床上,想怎么地就怎么地,倒挂着看都行。
“小小,”冷不防英叫了一声,声音不大,小小却被吓了一跳。
“嗯!”小小不自觉地应了一声。
“有人想请你吃饭,你敢去吗?”英神秘地说。
“扯吧你,全校的女生都排上队,到我只怕也到毕业吧!……真的假的?”小小看着英那异乎寻常的笑,好像没有假。
“真的,人家还托我给你个邀请函哪!”英说着从书本里变戏法一样翻出一件东西来。是信,一张信纸的,折成了个长方形。小小勉强让自己继续沉着,“得,你激将法呀,本姑娘不吃这一套。”
“你呀,爱信不信,”英说着将信郑重地放在小小的面前。“我先走了,你慢慢看啊。”
小小沉住气,要有志气,不就一信嘛。小小这么对自己说了,手却不听使唤地打开了。
“小小(请原谅我冒昧地这么称呼你),周六晚请你吃饭,算是赔礼道歉。如果你原谅我,六点在校门口见。卓一凡”。
是那个大男孩?小小自己也感到奇怪,为什么一下子就想到了他。真的是他吗?他叫卓一凡,很不一般的名字。小小的思绪被拉回到那天在苗圃的见面。不知道为什么,小小心里竟有一丝窃喜。真的是有下文哪,小小在心里笑了。
小小一直在笑,从见到一凡的时候到现在两人坐在离校门口不远的小饭馆里。一凡坐在对面,很随意地穿着一件白T恤衫。小小穿着件咖啡色的马甲,初春的江城夜气里还会有一丝寒。
“其实,请你吃饭是个借口。”小小又看到了阳光般的笑脸。“你一定早不记得那件事了。”一凡打趣说。
“谁说不记得,我倒想找你赔我的花哪,就是不知道上哪儿找去。”小小故意笑着说。
“我也是,问了很多人,最后才想起问英。早知道英和你是室友,早问她了。”
“英,你们,”小小停顿了一下,想着该怎么说才好,“是怎么认识的。”
一凡没有马上回答,审视地望定了小小的脸,无声地笑了,“英是学生会的,你不会不知道吧?”对呀,小小在心里说,自己怎么忘了。这么说,眼前的一凡也是学生会里的了。是了,听英说过的,学生会主席就是叫什么凡的,难道就是他。天哪!自己到底还是不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小小的脸红了。一凡的目光直看到小小的内心,这眼光让小小有了窘迫感。小小就故意找话题岔开说:“英给我信的时候,我还以为是……”
“是假的?”一凡接过话茌说,“对了,你们在图书馆一般都看什么书。”
“查查资料,主要还是看小说什么的。我喜欢看。”说起书,小小找到了往日的自然。
“哦,喜欢什么书。”
“也没一定,遇有好看的就看,多数是别人推荐的。不过,钱钟书的《围城》很好看,可惜上次去没借着。”小小说。
“知道为什么吗?”一凡坏坏地笑着,“在我那儿,早过了借书的期限了。我和管理员熟,赖着没还。改天我拿给你。”
“太好了。”小小差点欢呼雀跃了。
拿着看完的《围城》还给一凡的时候,小小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笑什么,这书有这么好笑吗?”一凡坐在湖边的石凳上,望着笑得弯了腰的小小,也忍不住地笑着问。
“不是,看到你在这儿,不知道为什么,”小小又是想笑,可是忍住了,“我想起书中说的‘男女的恋爱往往是从借书开始的’”。小小刚说到这儿,突地顿住了,空气一时有些交通堵塞。一凡抬起了头,想捉住小小的视线。小小不敢去看,就将视线从一凡的肩头滑落,然后抛到一凡背后的湖面上。湖面上的睡莲静静地望着即将到来的夜色,优雅恬然,暮春的傍晚湖面上隐隐升腾着雾,小小努力想让自己看清这雾升腾起来的曼妙,却只是让自己两眼发酸。
很多时候,美景只可远观,看得太清,对自己只会是一种伤害。小小在心里悻悻地对自己说了,收回视线。一凡已经去的远了。
小小的心里开始不安,不知道一凡会怎么看自己,如此地不稳重。现在想想自己当时真的不应该脱口而出,能不让人误会吗?象一凡那样处事稳重又在风头浪尖上的人物,能没有女生爱恋吗,自己算什么?小小在心里狠狠地打击着自己,努力让自己振作,却引来一阵紧似一阵的心酸。我爱一凡,我真的爱他。真恨自己,当时怎么不一鼓作气全说出来。不过,说了也没用,他马上就毕业,要离开学校了。怎么办?懊悔和羞惭交替折磨着小小。英,对了,让英替自己传个信。小小情急之中忽地发现了这棵救命稻草。
“种的桅子花快开了。”小小勉强让自己的话里有些笑意。校园里的小路几乎被走完了,一凡始终没有说话。
“我喜欢桅子花,我一直认为它是我的幸运花。真的是这样,不是吗?”小小问一凡。
“是的,桅子花香,而且白得纯净。”一凡淡淡地回应。
“不是,是因为它我才有了你。”小小趁着夜色大胆地说。
“小小,”一凡象被针扎了一下,下意识地叫了一声。
“你还小,还不适合说这个。”一凡的脸被痛拧得变了形。
“不,我不管,我只知道我爱你。”小小声音颤起来。
“可我不爱你!”一凡说完这句话,已经痛得要蹲下去了。
“你,你再说一遍!”小小从嗓子缝里老半天才挤出这句来。
“我不爱你,真的,我只是把你当我的妹妹。”一凡竭力让自己忍住,出奇平静地说。
“好,我知道了,原来一直以来是我在自作多情。谢谢你,真的谢谢你,够直接,够狠。”夜色中小小早已泪流满面。
小小,一凡在心里说,我的小小,我深爱着你,从我见到你的第一眼起。可我不能害你,你知道吗,我上学的钱都是我丈人出的,是的,我高中毕业就订了亲,因为我们村里出个大学生不容易,我的父母,他们都是地道的农民,和银行行长家结亲是我们卓家几世修来的福份。我挣扎过,我试图摆脱这桩婚姻。可是,你知道吗,我母亲身体不好,犯病的时候都是她在我家住着照料的。所有的人包括她自己都已经默认了,她是我一凡的人。她是个好人,为了父母为了良心,我只有放弃你,我的小小,我深爱的人。
桅子花开了,小小在哭泣。
爱别离,我只记得它而已
一、
佛家有语,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五阴盛。我依然健康的活着,拥有年轻的生命;也不曾奢求过多少,埋怨过什么,所以,不曾懂得生老病死之苦。我只知道,当那一段曾经刻骨铭心的爱情终于渐渐消失在生命之中的时候,只在我的心中深深的刻下了两个字:痛苦。
二、
暮雪残阳。
血一般的夕阳将地面的积雪映照的一片鲜红,红得如此鲜艳,如此刺眼。一缕余光将他的影子无限的拉长,成为天地之间一条幽暗的线。
波涛汹涌,深蓝的海水溅着白沫拍击着岩石,爆发着愤怒的咆哮。咸湿的海风吹来,将他包裹在其中,衣阙随风而动。人,却不为风所动,依然屹立如脚下的磐石,又如他身后所背负着的长剑——乌黑的不显出一丝的锋芒与光华。
他转身,银丝飘飞。面容分明依然年轻的英气逼人,两鬓却极不相称的如霜雪般洁白。他对我浅笑,剑眉星目,英俊的笑容掩不住眼中无限的苍凉与憔悴。我试图回报给他一个灿烂的笑脸,但一看见他忧郁的眼神,心便禁不住的抽搐着,脸上的肌肉变得无比僵硬。终于用尽全力为他挤出了一个笑容,自己却明白,这样的笑恐怕比哭还要难看。
“为什么要来看海?”我问。
笑容瞬时在他的脸上凝固,眼中泛起了大海一般的忧愁。也许,我在不经意间触动了他内心的伤痕。依然沉默,他没有回答,我也就不便再多说什么了。
三、
其实,与他的相识,应该说是机缘巧合,更应该说是我的幸运。
奸臣当道,我的亲人为国捐躯,战死沙场,却被恶人陷害,落得个投敌卖国的罪名。我无法挽回亲人的生命,却要为他们的名节寻一个公道,刺杀奸臣陈大方。只可惜自己学艺不精,寡不敌众,身受重伤。
他却恰好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刻出现,玄铁剑出手,杀了那奸臣,还救了我一条性命。
“为什么要杀陈大方。”
“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祸国殃民的东西,留着也没什么用处。杀了他我还落得个耳根清净,省得总是听到他作恶的传言。”
“那又为什么要救我?我已经无家可归了,倒不如让我死了干净!”几个月的江湖漂泊,我已经厌倦了这个世界。世上有太多的冤屈,太多的不公,可是我却无能为力,无法改变什么。
“果然是将门虎女!我救你是为了你的胆识,一弱女子竟敢只身刺杀当朝权臣;也是为了崇敬你父亲的为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露出了赞许的笑容。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的笑脸。
我却哑然了:“你,你怎么会知道我的身世。”
笑而不答,却更增加了他的神秘。
虽然生长于官宦之家,可是对于江湖中人我却还不至于一无所知。以他的武功,应当能够跻身于绝顶高手之列。可是,我似乎从来没有听说过江湖豪侠之中有他这样一个人物。甚至,连他的武功身手我也完全看不出究竟出自何门何派。他,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呢?
四、
残冬将逝,生命中最混乱的一年就要过去了,我的伤势也逐渐好转了起来。大仇已报,似乎已经没有什么再值得留恋的了,想要找一个地方,平静的度过余生,可是又不只该到哪里去,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我已经一个亲人都没有了。我是个害怕孤独的孩子。
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他的寂寞就完群的展现在了我的眼前,眼中的他,好像已经化做了一缕轻烟,若隐若现,在月光之下,与那浓黑的夜色紧紧融合在了一起。火光依然是鲜艳的红,映在他的脸上却不再鲜活,反而将他的孤独衬托得淋漓尽致了。
曾经欢乐的家庭已经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一个人不再有温暖,自然会觉得孤单。两个孤单的孩子,在孤单的世界相伴。他还是像兄长一样无微不至的照顾着我,可是我却对他一无所知,从来不懂得他的孤单,更不知道该怎样去回报他的关怀。我想要去了解他,想要帮他从寂寞之中解脱出来,可是做不到,他的一切都是谜。
他说:“你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我可以不再留在你的身边了。以你的身手,在江湖之中自保已是绰绰有余。你有你的生活方式,我也有属于我的空间,再说,我还有一件必须做的事要办,不需要别人在我的身边。”
“为什么不让我留在你的身边?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你也知道,我已经没有亲人在这个世界上了,这种孤单的生活叫我怎么忍受。”连唯一能够称之为朋友的人都要离我而去,不禁心头一阵酸楚,泪水就要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龙儿,龙儿!”他忽然神色大变,眉宇间似乎带着莫大的悲哀,我不禁向后退了一步。可是又不忍心看他痛苦的表情,走上前轻轻的摇了摇他的肩膀。“你怎么了?”我大着胆子问。
“哦,没什么。”他又恢复了岩石一般的沉静。“好吧,你留在这里等我。我办完那件事就回来找你,带你去名山大川好好散散心。放心好了,大丈夫言而有信,我不会抛下你不管的,最多不过二、三个月,我一定会回来找你的。”
“好,一言为定!我相信你。”
第二天,我从睡梦中醒来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
五、
他离开后的日子,我才发现,他虽然平日里不拘言笑,可是这些与他共渡的时光,却已成为了我再也难以忘怀的记忆。生活中少了一个他,自己似乎觉得不适应了,也许,我早已对他产生了深深的依恋。
两个多月的时间,我孤独的度过,感觉时间开始变得好慢好慢,慢得让我难以承受。
他终于回来找我了。我应该欣喜才对,可是看见他,我的心却更加的沉重了起来,数月的风尘让他的面容更加的憔悴了。“事情办完了吗?”我问。轻轻的点了点头,眼中却透出无尽的凄凉与无奈。我想再问,可是却不敢,因为我知道,即使问了,他也不肯回答,只怕又勾起了他伤心的回忆。
几个月的时间,他带着我几乎走遍了祖国的名山大川。我的心情渐渐的在游历中开始变得明朗了起来。而他,虽然依旧沉默,可是我看得出来,他的兴致也比初识的时候高了很多。
雪花再一次飘落的季节,我与他又回到了海边。大海蔚蓝如昔,他也如往日般每天流连于海边,时而欢喜,时而忧愁。在冰冷的海风中,他仿佛感觉不到寒冷,天地之间好像就只剩下了他自己。
“还记不记得,当初你要离开我的时候是怎样的情景?”我问他。
“记得。”如此简单的回答。
“为什么喊我‘龙儿’? ”我望着大海问,“为什么要来看海?”时隔一年,我又提起了这个问题。
“龙儿是我的妻子。其实,当初决定留在你身边陪你,只是因为你流泪时那万念俱灰的样子,就像龙儿离开时的神情。”他淡淡的回答。
“为什么要来看海?”我再一次的问。
“因为龙儿在大海的那一端,在这茫茫大海之中的一个小岛上。”
“为什么不去找她。”
“找不到。没人知道那个岛在哪里。唉!”他叹了一口气继续说,“好在,明年的这个时候就是我和龙儿约定相聚的时候了。”这时候,他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灿烂的笑容,冰雪都为之融化了。
“那么我呢?我在你心中一直是什么样的位置?”这个在我心中藏了很久的问题终于说出了口。
“呵呵。你?你一直都是我的小妹妹呀,我最亲的妹妹。”
妹妹?他依然只是把我当作妹妹?虽然早已想到了这一点,心还是无法控制的痛了起来,一阵酸楚。“那么,我可以叫你一声大哥吗?”我忍着心痛问他。
“当然可以了!”他笑着回答。
“大哥,祝你和嫂子早日团聚!”虽然违心,但是无力改变,只能祝福他得到想要的幸福。
“小妹,谢谢你,到时候你一定要来看我们呀。”
现在,我已经真的没有什么值得牵挂的人与事了。与他在一起,只能眼睁睁看着他的幸福,等待着自己的心碎。留下一纸信笺,悄悄的离开,就像他从未出现在生命中一样。
六
穿越了千年的时光,我依然无法忘记,依然夜夜想起他,夜夜做着这个同样的梦。
爱别离。
我所深爱的人,却永远也不会爱上我。人说,爱一个人就是希望他幸福。为了他的幸福,我只能选择难为自己,静静的退出。
爱别离,为爱而别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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