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永不后悔-我最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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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看不到彼此

    二十二岁离开深圳。爱情,不是两个爱得死去活来。爱情,当变成一种经营的典故,我们却不得已在典故里寻找失落的自己。爱情不是温暖,温暖是一杯水,它可以随时随处的让你看得到,这个世界不是爱情找不到,却是温暖找不到。

    找一个安静而温暖的男人,过一辈子,哪怕只是互相在屋子里凝望。这种幸福却是恒温而美丽的。二十二岁,爱情背经离道,她受伤了。没有怨恨及索取,只是背着背包离开了这个城市。在那段时间,很多时候,她都会在梦中醒来,看到满眼是泪的自己静静站在床沿上瞧着睡着的自己。有些痛叫做放弃,放弃去恨某个人。

    走的时候,她对那个曾经温暖的男人说,慢慢走,走得快,会摔跤!于社会,于现实,于这个发达的城市,她知道他的一尘不染已让这个社会涂抹上了色彩,再也不甘于守住这一份纯粹的爱情只喝白开水。背过身时,她放走了他。再也不回头。

    看着满床的布娃娃,大的,小的,青一色都是人像布娃娃,没有一个是卡通的。他永远记住她只喜欢梳着两条小辫子的布娃娃,所以每次出差或者节日都会送给这些布娃娃,假如这个世界有一种收藏,那他是帮她收藏纯两条小辫的布娃娃。每个娃娃都有一张胖胖的脸,长长的睫毛上镶着的珠子却看不到自己的影子。一一的,她把所有的布娃娃一个个的排整齐,然后全把它们放进大纸箱里,整整三大箱。通过托运公司,她把它们全部归还给他。

    只要你把你的头发留长,然后梳两条小辫,我就会把我的布娃娃送给你。良初第一天就对她说这样的话。整整的十年,每次都站在镜子面前哭得天昏地暗。妈妈说,我没有多余的时间来打理你。十二岁,妈妈终于结婚了,嫁给了一个温和的男人。妈妈说,囡囡,我会幸福吗?她在妈妈的脸上看到了一种久违的温和。这么多年,她已习惯了没有语言,习惯了母亲的冷漠,习惯了一个人去承担一切苦难。面对妈妈,第一次她看到了一种孤独的因子,原来母亲一直是那么孤独,所以才这么可怕的把它报复在她的身上。而现在母亲好不容易抓住了一点永恒的曙光,所以她现在为这线曙光哪怕粉身碎骨,她也甘愿了。

    十三岁,她坚持一个人独住在曾经她和妈妈曾经的小房子。而继父是一个温和的人,再多次表达心中的情感都不得已改变她的情况下,只能默认。并且坚持每天尽养父的责任,都会在黄昏后和母亲一齐散步把她送到她的小房。

    她终于留长了头发,在十三岁那一年,母亲有了温暖后,她的头发终于可以自由的长了起来。在某一个午后,她终于梳起了小辫子,阳光照在窗棱上,她看到了尘埃在光线下飞舞,像一条长河隔断了时光的隧道,对于永恒,对于索取,她早已没有了欲望。哀伤,默默的她会放到心里慢慢融化。

    她慢慢的打开手掌,握在手心的却是那颗硬币,对于他,在童年的记忆里,他是她的温暖。

    她离开深圳,二十二岁那一年,她再次回到了自己的小镇。妈妈站在小车站的站台里等了她二个小时。几缕白丝在风中飞扬,六年前清瘦的身子已略略发福。母亲,没有给予她童年的母亲一直在很努力的向她靠近,一直想填补她与她之间早已流失掉的亲昵感。怕生,语言笨拙,淡漠的双瞳一直对她形影相随。而这些天生的缺憾,对于童年的苍白都影响了她的心智成长。

    母亲默默的伸过手,想接过她手中的背包。第一次她对母亲露出了微笑,然后摇了摇头。如母亲是可恨的,她现在才明白母亲是可怜的,她也是可怜的。麻木,愤怒的日子已让她们两个错失了太多。

    母亲说,生你的时候,我的心里充满了恨,那个负情的男人,一个下乡知青,在知道有了她的生命后。接着回城,没有任何承诺,也没有了音信。善良的外婆没有过多遣责,而是默默的从母亲手里接过了她。因为恨,母亲可以不爱。

    整夜整夜,她躺在母亲的身边,听着母亲诉说那些陌生的故事情节。对于父亲,她从不来不问,在她的生活里一直是空白的,不好奇。习惯别人叫她野孩子。习惯不申辨,幼小的心从来不知道野孩子是一种辱称。

    母亲拿出一个不倒翁,她说,这是她父亲唯一留下的信物。屁股圆圆的,再加上不均衡的重力,让这个七品芝麻官笑呵呵的不会倒下。轻轻擦拭,在这里看到的不是父亲的决绝,却是母亲的深情。如不是爱,她不会保存至今。爱是一根绳子,牵扯的两边,却是一辈子情恨相报。在恨面前,我们却看不到彼此。

    一整夜,她闻着母亲的温暖发香,看到了往昔属于彼此的孤独正默默的悄然远去。母亲在艰难的诉说中,终于沉沉睡去。她躺在黑暗中不敢移动身体,深怕惊醒那张已变得温和的脸。整整的22年,记忆中似乎没有这么亲近的看着母亲。两个人有着两各自旋转的轴心,不小心转到一起了,却因为相撞又很快的跳开。

    母亲恨她,她也恨母亲。现在想来,两个人都小孩子气,都故意大声而高调的宣明自己的立场,然后忽略。远离。陌生。冷漠,彼此不再关心。母亲再婚以后,试着尝试改变某种现状。陌生太重,也让冷漠太重,两个人习惯了没有温度的感情。那感情像冬日故意不给自己添衣服,冷着,却是彼此眼中的绝望。

    十七岁,她报考了北方的城市学校。和母亲有了一次真正有意义的争吵,温和的养父手足无措的夹在中间,只能拙着那双不知如何摆放的双手。在家里,在我们的城市,我们可以照顾你。母亲哀求的说。到了外地,谁来照顾你。说完这些话时,她不自觉的笑了,母亲在她的笑容里悲哀的迅速衰老。

    谁来照顾你?我习惯了照顾自己。她静默的说,眼中没有哀怨。很多年,她都是一个人生活着,今天,她眼中的决绝让母亲没有任何的资格向她要求什么。只有她知道,她的离开只是想离开,没有留恋。小时候,她想留长头发,妈妈冷冷的说,我没有空帮你打理。每次都在一种疼痛的割据中站在镜子面前任由妈妈把她的头发一点一点的剪短。

    良初走的那天,她拿着他留给她的风车。内心疼痛,却淡然面对。这个世界,没有谁能留住谁,他的到来和离开早已经是内心没有惊喜的事情。幼小的她似乎已预知他的到来就是为了离开。没有悲伤,只有失落,因为离得太快,快到心里只有疼痛却没有泪。

    醒来的时候,母亲早已起来。看到她起来,把早餐一一的摆上桌,养父已去上班。屋里寂静。她静静的看着母亲为自己忙活着。分开六年,再回来,其实并不是想回来。她只想回来看看母亲,对这块生她养她的土地,一直是冷漠的,没有任何的感情。她只想回来看看母亲。看到母亲的苍老,她似乎明白一直对母亲,都不是恨,只是不想表达。两个人进行着冰冷的遗弃,谁在谁的面前越冷漠,就是胜利者。而她和母亲一直在暗暗的较劲着。

    大学毕业那一年,她在电话里对母亲说,我不回去了,我会去深圳。她记起母亲在电话里歇斯底里,第一次在她的面前痛苦流涕,苦苦哀求。温暖,她只是需要一个温暖的家,甚至一个温暖的怀抱。那时,她身边有他,那个温暖的男孩,因为缺少父爱甚至母爱,所以她沉醉这份温暖。

    在深圳,工作,两个贫穷的人享受着苍白的爱情。两个人的感情像斗牛士一样悲壮,最终落漠的谢幕。他们太纯情,一张白纸,社会是大染缸里,两个人无处可逃,他选择了有社会地位,金钱基础的感情,而她在另一个女人的笑声中,恍如这场爱情角逐里的第三者落荒而逃。

    母亲,父亲之间,而她和他之间,母亲和她都成了受创者。但都坚硬的竖起了自己的盔甲,不渴求,不哀怜,只是默默的承受着生命的苦难。母亲是幸福的,因为她最终遇到了养父,一个温和而温暖的男人。似乎,当幸福来临时,所有的不幸都再没有意义。而母亲在找到幸福那一刻也想带给她幸福。

    等我,我很快回来

    见到良初,分别十三年后的重逢。那天,坐在咖啡厅里安静等他的到来。透过玻璃窗子,她看到阳光下的落叶在空中飞舞,萧瑟却不失水分的秋天。童年时,他和她曾满山遍野的疯跑,他牵着她的小手,手心的温暖是整个秋天后的冬天里的唯一温度。冷漠没有温暖的母亲,小小如她有着极度的皮肤饥渴症,肌肤的温度让她一度迷恋。整个童年,良初像一盏黑夜中的灯,把她卑微的心填满。只有他,她才知道这个世界没有遗弃自己。

    但,这种温暖很短。流星划过了天空,没有声音,看到的人会兴奋起愿。而良初是她的流星。他走了,剩下的是卑微而感恩的自己。

    杳无音信。一晃眼,十三年后的秋天,他们准备相聚。信是母亲从小镇转来的。母亲在电话里说,有你一封信,是通过居委会转来的。信,到她手里的时候,却是刺眼的黑。黑色的字体,刚劲有力,一个字一个字恍惚是钉刻在钢板上一样,在黑暗中提醒了她内心柔弱的一面。我是良初。苏苏,你还会记得我吗?

    信很短。他说,不知道是否能收到?只能用着傻办法。信是寄到她们居委会。妈妈说,这封信另还带着一封给居委会的信,相信良初一定在那封信里写满了客气而感激的话,才会让这封信最终平安转到她的手上。

    行走,不停的行走。从这个城市走到另一个城市,孤寂而愉悦。在瑶民区的大山里她看到地域的沧凉,看到人之微小,看到社会进化的微不足道。瑶民山区的大叔说,因为没有路,只能用肩膀挑着。车会变得如此多余,哪怕一辆最轻便的自行车,也不能从这座山走出另一座大山。而要走进时代一步,就要绕过座座大山,用足去丈量每一寸土地。他们纯朴而善良,可是却无可奈何,安于现状。她仿佛看到幼小的自己在母亲的冷漠里不会哭泣,不会索求。一点一点的,她在母亲里看到自己的影子。

    良初站在她面前。她微抬着头,眼睛不自觉的眯上,盼望从面前这个人身上找到那么一点童年的影子。童年的良初是那么的一尘不染,小平头,穿着白色的衬衫,还有小西裤。美丽的母亲总是伴随左右。眼前的他,除了这些,太多太遥远的记忆,良初是一张模糊的旧相片。

    他站在她的面前,低下头来细细的看着她。两个人没有预想的羞涩。他还是理着平头。穿着白色的纯棉针织套衫,深色的休闲棉布裤子,眼睛干净而清爽。他说,苏苏,你还是这么忧郁。听到他声音的那一瞬,她弹跳的移开了眼睛。她终于明白,他们两个人隔着了十三年的距离。曾经的忧郁还是没有改变。

    她拿到他的信时,是那么的慌乱和惊喜。以为会等一辈子的人,终于出现了。她拨通了他留下的电话。然后这封整整投递了一个月的信终于有了音信。电话里他惊喜交加。只有一句,苏苏,我想见见你。她握着他的信去车站买了车票,在火车上站着八个小时,终于来到了他的城市。

    苏苏,不要再流浪了,留下吧,留在这个城市里,我会照顾你的。良初说。她用左手玩弄着自己的右手小指,心里模糊的想,他怎么还是这样子,容易给人承诺。他用自己的左手从她的左手里拉过她的右手,双手相握,掌心温暖。她抬起头,看到这张脸似曾相识。交替出现的却是母亲对她说,囡囡,我会幸福吗?良初这张脸和养父那张脸一样,都是一个温和而温暖的男子。

    她淡淡的笑开了,然后把他的手反转过来,用着食指在他的掌心一笔一笔的划过,满满的画着却是童年那个纸风车。风车,在童年的小房里,他走了,她就一直把风车放在抽屉角落里,从来没有拿出来过。

    对他的记忆或是想念,一直都是淡之而淡之。她以为这个世界没有谁会记得谁?他说,这么多年,总梦到你一直一个人很坚定甚至固执的走在山峰上,不肯妥协。在大学时尝试写过信给你,但一直都是石沉大海。一个月前,我想到了把信寄到居委会去。他说,不管怎么样,我相信有一天我也会去找你的,在适当的时候。

    适当的时候?她没有问。适当的时间,或许会是一辈子里都碰不到的。

    沿华退尽,她甘心只做一个做饭的小女人。走得太远,走得太累,终于找到了休憩的地方。她欣喜而小心翼翼。童年的温暖短而唯美,今天重握住这双手有种隔世的的惊喜。温暖,她一直是个无家可归的孩子。在路上,小心翼翼的披着一件冷漠的外衣,自己也深陷在里面。她想,我会快乐吗?快乐会属于我吗?当这个世界只剩下绝望的时候,你是不会恨任何的人任何的事情。母亲,前男友,包括童年的良初。

    苏苏,你的头发真的留长了。良初牵着她的手,把她带回了他租住的地方。大学毕业之后,良初就一直留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过着朝九晚五的工作。他学的是美术,在一间广告公司搞平面设计。在他不大的房子里,养着一盘好看的仙人球,插着一把粉白粉白的桅子花。仙人球生命力强盛,桅子花清纯,可以调节视野,带来创作灵感。她站在仙人球边,小心翼翼的用手抚摸着上面的刺,有着微微的痛感。

    这男子,从童年开始有着干净的清爽。唯美而平和。七岁那一年,她不小心碰翻了一个碗,被妈妈拿着小棍子狠狠的鞭打着。妈妈歇斯底里,狂乱而迷失理智的忘了她只是一个孩子。她孤独的站在那里,感觉不到疼痛,只是绝望而冷漠的看着母亲。母亲在她的冷漠里更加变本加厉。良初从门口冲了进来,拖着她的手逃窜了出去。一整晚,两个小孩在寂静的街上走着。她无声,他也无声。他的母亲找来了,而他不肯撇下她回家。最后他母亲只能把他们两个带回他的家里。

    她换上他的小汗衫,他站在一边对他母亲说,苏苏有个老虎妈妈。他的母亲雅致而美丽,喜欢给她的儿子穿白和蓝的颜色。白和蓝是温和的颜色,像天空,像大海,广阔而铺满。她抓着小拳头,紧张的让他的母亲在她身上涂着药水。刺激的气味,他母亲小心翼翼的给她的伤口吹着气。泪水,终于流了下来。良初说,不怕,苏苏,我的家就是你的家,我和妈妈都会爱你。

    这男子,一整晚都握着她的手,把她的长发一根一根的梳理。童年那些忧伤的回忆让她总是迷离的找不到自己。每次她都在他的诉说中抬起头来,灯光下,不真实的看着这张没有童年痕迹的男子。

    他的父亲从政,从这个城市调到另一个城市,官运亨通,一个台阶一个台阶的上。而他童年就跟着父母过着一种没有熟悉就要离开的生活。他说,我没有遗传父亲的聪明和野心,却衣钵了母亲的艺术。父亲对他恨铁不成钢。他说的时候,嘴边轻扯着,露出一个得之安命的笑容。但母亲一直都是包容而**的,所以我才得已跟着自己的喜好去做喜欢的事情。留在这个城市,父母曾经狠狠的吵了一架。父亲坚持要我回去跟他。母亲只是尊重我。苏苏,我有个好母亲。

    她想起他童年怀中的布娃娃。妈妈说,我不在身边,布娃娃就是妈妈。

    清晨,在桅子花香中醒来。而他就躺在她的身边,两个人一整晚就在一张床上,她聆听,他诉说。两个人都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他的手还是握着她的手,侧身占着那么一点床位,另一只手枕着自己的头。双手相握,是左手和右手。童年,他们也是经常这样睡觉。那天晚上,她不肯回家,他坚持也不肯给他回家,他也是这样躺着,对他的母亲说,我要和苏苏睡在一起,我要保护她。黑夜中,她听到他母亲对找来的母亲说,就让她今晚在我家里吧,孩子受到惊吓了。母亲,没有坚持,听到她渐渐走远的脚步声。

    她看着他熟睡的脸,发着均匀的呼吸声。时间在清晨的六点。她轻轻的爬起床,在厨房里给他弄早餐。七点,他站在她的身后,把她的头发挽起,轻轻的用手臂圈住他。我以为你走了呢,吓我一跳,她感觉到了他的惊吓。傻瓜,去洗个脸,我们一起吃早餐。

    八点,她看着他着装整洁的出门。在门口,他对她说,苏苏,我会很快回来。童年,他一直在身边保护她,像一个小卫士一样,忠心耿耿。年龄会改变很多人的心智,现在的他反而变成了一个孩子。他是一张白纸,而她早已褪了色。无论她怎么搓洗这张白纸,它的颜色只会变得起来越旧。

    头发长了,我会给你布娃娃。等我回来,我会带你去看风车。他早已遗忘。而她却在静默中等了他七年,直至离开家乡的小镇。

    我们会相爱吗

    她在行李包上一件一件的把自己的衣服拿出来,一件一件的挂在衣橱上。小小衣橱,占着她的一小半。这个空间,她想停留,哪怕只是一年,一个月或是一天。桅子花开得很盛,花瓣娇嫩而美丽。仙人球安静的座落在旁边,像童年的良初,坚定而固执。九岁,第一次有人叫她野孩子,她像一个被激怒的小公鸡竖起了羽毛扑向小猫一样,抓住那个小同学歇斯底里。条条伤痕,吓得那个同学号陶大哭。老师赶来了,她一言不发。平静下来的她冷漠的看着老师,成熟是一瞬间的,在那以后她再也不会为别人怎么叫她而有作任何申辨,屈服,让她冷漠。

    老师把她罚在教室外的过道上站着。所有的同学都像看猩猩一样露出鄙夷的笑容。良初站到她前面,用身体遮住她。她一把他推开,愤怒的说,让开。整整一上午,他陪着她,坚定而固执。老师来了,他抿着嘴一声不吭。

    她拿出小瓶子轻轻的给这两棵植物灌水。手再轻轻的抚摸在仙人球的刺上,扎手的刺让她快乐起来。桅子花开得娇艳,像她此刻的脸。两种植物,一个不用太照顾,适合良初的性格,一种生命不会长,赏心悦目却能让人心情舒畅。良初说,仙人球是坚硬的摆设,而桅子花,只因为喜欢。两种不同类型的摆设,是一种责任感。

    每天,她在晨早中醒来,踩着碎小的脚步在厨房里弄早点。晚上,她会做满满的一锅汤等着他回来。在这个小房子里,她让自己变成了一个平凡而平静的女子。掌心的细纹清晰而线条简单,有人说,掌纹简单是因为心思简单,而心思太多的人,掌纹就会交错无序。他和良初都是掌纹简单的人,两个相近的人,不是本质的相近,却是最终的要求简单。良初单纯,他渴望一种安定的生活,而本质,他的人生,幸运誉顾了他,让他一直顺利的前进着。没有拙折。她渴望内心简单,可是过多的苦痛让她摆脱不了冷漠,及不喜欢牵累的生活。

    她记住他给她的承诺。童年,只是一种过程,于他没有很深刻要记住的事情。只有她,他记住了这个人,但不是那种生死相依的过程。童年,于她是一种痛彻心悱的经历,而他是那个给她舒救的人,所以她感恩。她记住他,不是一个人,而是那种生死相依的过程。他对她说,苏苏,你小的时候,胖胖的脸,不是长发。长大了,却是瓜子脸,美得让人不敢相信。而她忘记了他童年的模样,死死的记住却是那些和他一起的片段。他为她承担的一些片段。

    他们躺在一张床上,他整夜握着她的手睡到天亮。她却在黑暗中辗转反侧,怕惊醒熟睡的他,只能一动不动的躺着。他们什么也没干,睡姿像小时候他们同躺一张床上一样,只是偶尔他会侧过身,在熟睡中,用他的胡子碰到了她的脸,那感觉竟然像摸仙人球上的细刺。

    他不会把她带到公众地方。公司聚会,他会单身前往。什么也没有说,彼此心照不宣。他是一张白纸,而她只是一张褪了色的纸。美丽的脸有着世俗的里的风尘。见面的第一天,她从另一个城市过来。穿着宽大的棉布碎花小裙。微隆的肚子里有着生命的延续,看到他的信,她忘了疼痛。而他怜惜她。一个星期后陪她进了医院,站在长长的走廊的过道上看着她出来。苍白的脸,轻抿着嘴唇。生命,纵情,她一个城市一个城市的流浪,喝酒,卖醉,然后有了小生命。小生命是谁的?她竟然茫然不知。

    他出现了,在她最贫困无助的时候,他再次出现在她的生命里。然后牵住她的手把她带回家,然后整夜整夜躺在她的身边,握着她的手,却没有碰触她。苏苏,不要再流浪了,留下吧,留在这个城市里,我会照顾你的。他是这样的对她说。

    两个人,她需要取暖,而他不需要,可是他却宁愿给她温暖。他收留她,因为她孤立无援。黑夜中那双手,相握,不是温度的传递,她看到了某种坚硬正在一点一点的撕裂。他在忍受着某种痛苦,而她也在承受着某种折磨。像母亲,母亲用力量把对她的恨无耻的发泄,而他只是在折磨着自己。

    我们会相爱吗?在黑暗中她问。他均匀的呼吸声告诉她,他已经睡了。她轻轻的抽出自己的手,侧过身,尝试睡着。

    25岁那一年,在山上,她一个独自前行,整整24公里,用了八个小时走完全程。在路上她碰到一个女孩叫袖袖,她也是一个人,穿着卡其色的工人裤,带袖的点花衬衫,头发长长的披着。身材偏胖而高大,脸容是甜笑的可爱型。路上,她们在途中碰到。

    黑黑大大的简朴农家房子,她和她,两个女子对面而坐,咬着青而酸的番茄。她说,苏苏,这辈子你是我见过最勇敢的女子,没有你,这下半程我是准备坐车走的了。她们喝着农家甜酒,甜中带着酸味,两张酒精下的脸在阳光下纵情欢笑。

    从江西来的袖袖有着江西老表的豪爽和娇美。她很多时候都会静静的观察着苏苏,用着探讨的眼神,很多时候她也是不娇情的,在过渡的船上,只看到她站在船头引哼高歌,一点也不理会乘客或者更多的人的行注目礼。她说,我是来看网友的。他住在这个小古镇里。我来了,但他却逃了,我只能自己一个人找乐子。她的脸深陷在两腿之间,头颅微颤。

    下起了雨,她们两个脱下上衣只穿着胸衣在无人的山上裸跑。自由的渲泄,无拘无束,袖袖倒在泥巴里纵情大哭,对着山峰叫着一个男人的名字。她站在身旁静默的看着从发沾淌下的雨水,闻着自己从心里发出的腐味,第一次发现自己早已是一件尸体,活在世俗的牵挂中,却无力回报。

    她安静的对良初说,我要离开,我想去旅行。她一直的没工作,每天做饭洗衣,等待,为电台写些孤独而零碎的文字,适合深夜里那悲咽的声线。然后在黑夜里听着他的呼吸声。正在伏案工作的良初抬起了头,静视良久,似乎想不起她的声音。你说什么?他说。我想去旅游,良初,我要离开。她跪到他的面前,抬起了头。他看着她的脸,不可思议。

    我想离开,我要去旅行。她再重复。黑夜里他因为工作疲倦,双眼充满了血丝。他曾对她说,他努力赚钱,会给她安定的生活。为什么?他只是一个简单的人,简单到不知道怎么去接受她,或者去承受她的过去。她一直是他的一种牵挂,再见面,看到她坐在那里,可怜而无助,童年他一直追随她,因为她孤独,而他想给他所有的温暖。只是那么单纯,离开的十三年,在整个少年时期,他不知道怎么去寻找她,没有足够的力量。但他一直记住她是孤立无援的。大学时,写了很多封信都石沉大海,他想念她,小时候她冰冷而忧郁,拒人千里,说话含糊,很多时候都只会摇头点头或者发一个单音。但他全部能听懂她内心里的声音,只有一个眼神他就知道她是否快乐?

    曾经在那么一段时间,他是忘了她这个人。大学,她一下子在他的脑海里清晰起来,像一个失忆的梦,终于想起来了,他想着法子去打听她的下落。她来到了他的面前,带来了全部的行李,然后向他坦白她的生活是多么的凌乱,肚子的孩子不知道是谁的?他陪着她到医院,一瞬间,他的世界瓦解了。他慌乱的不知道怎么去面对她。每晚用手传递着温暖,传递着他对她的留恋,唯有身体,他不敢去碰触。他不知道怎么去面对她的过去。

    她跪在他面前,伸出手轻轻的抱住了他的头。说,我们不要再互相折磨了,放我走吧。碰触到她的气味,他一下子清醒了过来,一把打开她的手。狠狠的把她摔进床里。一下子扑到她的身上,在她脸上狠狠的刮了一巴掌。她睁着空洞的眼神看着他,看到了死亡的召唤。童年母亲曾经也是那么疯狂的揍她,因为心中有恨。而良初是恨她的,恨她曾经放纵的生活。

    为什么,为什么?他在摇着她的身躯,狠狠的把她揪了起来,再用力的推倒在床上。我那么小心翼翼的保护你,你还要走。是不是我也像每一个男人那样子,你才会高兴。上衣一下子被他撕破。她听到了心碎落的声音。没有了反抗的意识。一年,她呆在他的身边,每天做饭,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他是她是的温暖,从童年开始,她就一直在等待,等着他回来带他去看风车。见到了他,他却对她只有恨。

    天使的泪

    每个夜晚八点,邱子恩都会准时出现在那家仿西班牙风格的酒吧,选一个昏沉的角落坐下,叫上一瓶威森格斯慢慢地喝。有时候,一个人来。有时候和他的老板一起来。邱子恩的老板是个胖子,秃顶。邱子恩却很恭敬地称呼他谢总。

    谢总说,这家酒吧所营造的异域风情的氛围让人有一种沉沦的欲望。但邱子恩觉得最让人有欲望的是对面那个弹钢琴的女人。她穿着紫红色的肚兜,超短牛仔裙,在斗牛士的音乐里疯狂地扭动着腰与臀,青冥幽暗的灯光里大波浪摆动着,宛如一朵罂粟。

    邱子恩叫她阿娆。看见阿娆的第一眼,邱子恩就被那件紫红色的肚兜深深吸引。

    阿娆在这家酒吧的夜场于午夜十二点结束,然后他会载着她去位于江边的那家小旅馆。在那里他们冲凉、上床、再冲凉、再上床。如此反复。她是邱子恩遇到过的在床上最有激情的女人,缠绵中,阿娆总是用指甲拼命地抓着他的背吼叫,身体如水蛇般摆动着。

    结束后,邱子恩会小心翼翼地替阿娆把肚兜儿系好穿好,然后给她点上一支烟。阿娆就斜倚在华美的斯可馨沙发上,一边悠悠地吸,一边痴痴地笑。她的眼睛会放电,每当她盯着邱子恩笑的时候,他就感觉那种名叫“销魂”的东西有了形状,一点点吞噬着,最后彻底淹没了他。

    有时,阿娆会失去重心似地“哎呦”一声躺到邱子恩的怀里,听他讲关于那个名叫小颜的女子的一些事情。

    三年前,也是在阿娆弹钢琴的这家酒吧,每天晚上八点,邱子恩和小颜都来。

    她总是坐在他的对面一边大嚼着零食,一边警告他不要再碰任何女人。

    否则,哼,邱子恩,别怪我不客气……小颜说话很调皮,眼睛像是豆子般的转动,让人禁不住新生爱怜。

    邱子恩和小颜认识是在公司的招聘会上,她以一口流利的英语一路过关斩将而成了邱子恩的秘书。确切地说,比小颜优秀的人大有人在,是小颜的美貌和特有的清纯气质征服了邱子恩。自从小颜成为他的秘书后,无论是应酬还是出差,邱子恩都把小颜带在身边,但他从来没有和她有过哪怕一点的身体接触。

    虽然,邱子恩并不是一个传统的人,一度和许多女人保持着暧昧关系。但是,他知道,和她们的只是赤裸裸的身体交合,没有爱,而小颜却不同。在邱子恩心里,她俨然是他未来的妻子。

    但是就是让他爱到甚至愿意为她付出一切的小颜,却给了他难以承受的伤害。

    一次由于生意上的不顺心,邱子恩喝了很多酒。最后神志不清地跟着小颜到了江边的那家小旅馆,懵懵地和她发生了关系。然后,就是一批警察闯入把他们带到了公安局。公安局里,小颜一口咬定是邱子恩酒后乱性,强奸了她。

    证据确凿,邱子恩被判了刑。

    事实上,他在监狱里只呆了一年就通过关系出来了。而此时的小颜已经不知去向。出狱后,大概半年时间,他才弄清楚小颜陷害他的原因,仅仅为了一张十五万的支票。

    而给她十五万的谢胖子却因邱子恩进监狱而得到了千万的利润。

    那时谢胖子还是邱子恩在生意上的主要竞争对手,当时有一个竞标项目对他们来说都非常重要。谢胖子就是依靠那样卑鄙的手段获得了那块肥缺。而入过监狱的邱子恩却因此元气大伤,根本无心再做生意。公司一天天步履维难,以前跟着他的那些精英们开始纷纷跳槽。反观谢胖子的生意却越来越火。

    仅仅几个月,他的公司被谢胖子收购,而邱子恩却成了他公司一个部门经理。说是经理,其实是个空架子,谢胖子根本不信任他。当然,邱子恩在谢胖子手下忍气吞声,还有另外的目的——那就是寻找机会,给谢胖子致命一击。

    然而,因为谢胖子防范严密,邱子恩一直寻找不到机会。

    大多时候,邱子恩说起他和小颜的事情的时候,阿娆就拿着邱子恩的手放在她的胸前,慢慢地揉。直到脸上慢慢地潮红,然后发出轻微的呻吟,再引导着他就将肚兜撕下来,露出令人喷血的双峰……

    阿娆的肚兜是永远紫红的颜色,邱子恩捏在手中怀疑阿娆有很多件一样颜色一样款式的肚兜,每每此时,就感觉有一种放纵的分子汇流成河,在身体里缓缓流动。

    一个人静下来的时候,邱子恩就会莫名地想起那件紫红色肚兜。一个月后的一天,邱子恩才知道阿娆并不仅仅属于他,还属于另外一个男人——谢胖子。

    是一个闷热的午后。邱子恩刚刚上班,谢胖子就打电话叫邱子恩到他的办公室。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阿娆竟然也在。她倒卧在谢胖子的怀抱里,脑满肠肥的谢胖子就当邱子恩像空气似地在阿娆的胸部舔着。阿娆身体扭动着,微微娇喘……

    邱子恩像被雷击打了一般愣在了当场。脑海里嗡嗡直响,当初小颜是不是也和阿娆一样,经常就这样倒在谢胖子的怀抱里?

    几天后,邱子恩看见谢胖子搂着阿娆下了楼,钻进了奔驰车。他诡秘地笑了声,而后跟了上去。他要亲眼看着那辆已经被他做过手脚的车子,是如何因为刹车失灵,而车毁人亡的。然而,邱子恩失望了,他跟着他们转了大半个城市也没有等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他百思不得其解地回去时却发现,谢胖子和阿娆等在他的办公室里。

    见邱子恩进来,谢胖子冷冷地说:邱子恩先生,从今天开始你被解聘了。

    什么解聘?明明就是炒鱿鱼嘛。哼。阿娆朝谢胖子丢了一个媚眼,然后冲跟在后面的两个保安说,叫他学学乖。两个保安凶狠地扑了上来……

    邱子恩直到这个时候才知道,阿娆其实不仅仅是谢胖子的情人,而且是他安排在自己身边的“内线”。他的一切行踪早都在阿娆的掌握之中。

    邱子恩住进了医院。他被那两个保安打断了两个肋骨,医生说需要住一个月医院。一个月以后,邱子恩从医院出来时得知,谢胖子死了。警察查了好长时间也没有查出他的死因,成了悬案。

    还是夜晚八点。

    邱子恩又去了酒吧,阿娆还在那里弹着钢琴,依然是那么火辣撩人的演出方式,似乎任何事情没有发生的样子。只是,邱子恩知道此刻她的心里应该是多么地不安,应该是爬满跳蚤的那种感觉吧。他了呢发冷地盯着不动神色弹着钢琴的阿娆猛灌了好几杯酒,把她拽出了酒吧。一直到把她拉上车,阿娆都仅仅闭着嘴,一句话也不说。一副任人宰割和摆布的样子。

    看到她眼中有丝丝的泪花,邱子恩冷冷地一笑,知道吗,这是报应。

    一进旅馆房间,邱子恩将她疯狂地推到在了床上,撕掉了她的衣服,扯住她的头发从后面进入了,阿娆一反常态地把头闷在床单上哭泣……

    哭,叫你哭。邱子恩怒吼着把阿娆的头往窗沿上撞,然后把她往门外推。阿娆抠住门,说什么也不出去,紧紧地咬着嘴唇盯着邱子恩,似乎想说什么,嘴唇动了动又没有说。

    邱子恩突然想起了什么,他把阿娆丢到床上,拨打了手机。出门时,他看见阿海、小毛等几个人一直等着,饥渴的眼神喷着火。

    第二天,邱子恩翘着二郎腿坐在新公司的办公室,感觉心情从未好过。从今天开始,他将重新开始生活,忘掉那些曾经发生的不愉快。

    然而,那个急促的电话却把他的心纠结到了嗓子眼——阿娆跳楼自杀了。

    阿海、小毛几个听到这个消息吓得直哆嗦,如果警察就此调查下去,那么昨天晚上的龌龊事情就暴露了。邱子恩跑到那个小旅馆,凌乱的床上,掉着几根长长的头发,以及一封信。打开来,笔记是新的,看来是阿娆刚刚下好的,上面竟然提到了小颜。

    虚无的抓不住爱

    年轻的时候,她绝对是个美人。在时间的流逝中,美也会逐渐退色的。对着穿衣镜子,她时常发呆,今天要做什么。她什么都不缺,有爱她的老公,有可爱的儿子,有自己的跑车,有别人羡慕的别墅,及无名指硕大的钻戒。

    依然记得那年的夏天,天蓝的出奇,她揣着毕业证书和导师的推荐信,素脸白衣自信满满的去面试。想起导师的叮嘱,嘴角不由自主的微微上扬,街旁玻璃窗里折射出自信微笑的表情。

    那应该是个会议室,里面坐了5位面试官,按照程序,旁边的4位问了她一些问题,她也一一做答,中间的应该是他,一直低着头翻阅着眼前的简历,突然他抬起头:“下星期一来上班。”“哦”她呆了呆,“好的。”好干净的一张脸。也不知为什么会这样形容他。上班后才知道,面试后都是等通知的,她是唯一一个当场被留下的。

    据浩然后来说,他是对她一见钟情,两见倾心。结婚后,她生了个儿子,就在家当起了主妇。浩然不忍心她操劳辛苦,就请了个保姆来照顾起居生活,儿子也由爷爷奶奶带着。她无事的时候就找邻居太太搓搓麻将,逛逛街,做做美容,日子久了,也就烦了。和浩然提了多次要去上班,他总是哄小孩似的的敷衍过去,说什么,不想让她辛苦啊什么的。

    日子一天天在指间游走,平淡如水,没有滋味。浩然忙碌的像个机器人,全世界的到处飞,没有时间来她这着陆。有一种寂寞,叫难以喻表。报名健身,纯属无聊之余的打发。那天,她与闺中密友闲逛于步行街,买了一堆可有可无的衣物。买,纯粹是为了打发时间。

    嬉笑间一张宣传单递入眼帘。古铜色的皮肤在阳光下格外耀眼,眉宇间像极了演电视剧的那个明星叫古天乐,“两位女士,你们好,我是威康健身俱乐部的教练,我们健身中心有很多项目非常适合你们,两位有时间的话可以参观一下,就在步行街华帝百货的楼上。用不了你们多长时间的。”她们不由自主的跟着走了过去,据她后来形容,是一种吸引。

    威康健身俱乐部果然是个满有规模的俱乐部,她和密友报名的时候毫不犹豫,密友学拉丁舞,教练是个年轻的女孩。她则选择健身,按她脸不红心不跳的说法是,奔30的女子应该注意保养。很显然她选择的私人健身教练是刚才的男子。

    :你好,我叫冷风,现在我来给你拟订健身计划。

    他伸手过来的时候。忧蓝的心跳莫名的加快,好多年没有这种感觉了。想当年和浩然第一次牵手,也是如此。现在就算睡觉都感觉那是一种履行公式,何况浩然现在身为总裁,忙得压根没有时间阅读她的身体。他的手开始上下捏着她身体各部位,检查完毕后,他认真的给出答案,小腹有轻微脂肪堆积。听的她脸红,真想挖个洞钻进去。“不过,你知道吗,你和任何年轻女孩比都毫不逊色,皮肤很有弹性。”他温热的气息吹过她鼻尖时,她在想,要是没结婚多好啊。

    她开始生活的有盼望,喜欢上健身俱乐部。刚开始也是和密友一起去的,后来频率就越来越频繁,即使密友没空,她也会独自去健身。连经常不在家的老公也觉得她变得有点奇怪。浩然也没多问,心想有个爱好也好。只有忧蓝自己心里清楚,她老去,不是因为小腹那里多余的脂肪,而是冷风身上无法抗拒的魅力。

    又是一年的情人节,浩然又出差,连保姆都出去约会。寂寞的夜晚,睡不着,一人溜达于街头,灯火通明,车流川流不息。街头巷尾到处是捧着鲜花的女子,她路过一家花店也停留了许久,想起浩然和她约会第一年买了一把玫瑰,那时浩然还傻笑着说,都不知道几朵,我让花店老板娘包了一大把,呵呵。她落寞的对花店老板娘说:“帮我包一束。”“好的,11朵可以么?”忙碌的老板娘从花束后面探个脑袋问道。她微微的点了点头。

    “118块,谢谢。”她伸手从皮包掏时,旁边递出了2张崭新的100元,她惊讶的回头,“冷风,你怎么在这。”“呵呵,哪能让美女自己买花啊。喏,送给你。”接过他递来的玫瑰,看着他居然眼睛湿润开来。

    “谢谢你的花。我请你喝咖啡。”她很感谢冷风什么也没问,包括她为什么在这个如此浪漫的节日一个人流落街头,却没人陪伴。那晚他们聊了很久,也说了很多。出门的时候已经是凌晨时分,风吹来的时候,忧蓝微微颤抖了身体。冷风把外衣脱下,轻轻的披在她肩上,“别冻着了。”她脸在夜色中泛红,问:“那你?”冷风抖了抖张弛有力的体型,“呵呵,你忘记我是谁了啊。”

    那次后,俩人接触就越加频繁。那天,她在跑步机上脚下一滑跌落冷风怀中,他紧紧的抱住了她,急促的呼吸让两人速度的从俱乐部换好衣服下楼。在电梯里,看她软软的样子,他说:“你好美,我想吃了你。”电梯里两人就迫不及待磨蹭开来。冷风亲忧蓝耳垂的时候,电梯的门突然开了。冷风一把把她在他的怀里,用外衣裹着她被扯开的衣服,当时她脸烫的厉害,幸好是电梯,也幸好别人没看不见。

    接下来的日子,他们默契十足,每晚都留到最后,一起下楼,跟着他回家。和冷风一起,她一天天的娇艳起来。看着浴室里自己亮晶有神的眼睛,她笑得甜蜜无比。每逢浩然出差,她就来冷风的单身公寓过夜。也因此把保姆辞退了。他使她再次感觉到被宠爱的甜蜜。

    好几次,好几天,浩然在家,想碰她,她都以身体不舒服的理由别过身子去睡了。浩然虽然难过,也没责怪她。

    又是一封无聊信笺,浩然皱了皱眉头,放入粉碎机。虽然自己老不在家,但对忧蓝还是百分百信任的。在会议后的午后,接到此人的多次电话,联想到忧蓝最近的表现,浩然觉得问题的严重性。

    和忧蓝说谎,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希望她不会让我失望,毕竟一起走过了5个年头。

    “蓝,我又要去趟法国,你帮忙收拾下衣服。”浩然亲了亲忧蓝的额头,“宝贝,对不起,又不能陪你了。”忧蓝心中暗喜,脸却露出了难过的表情,什么时候学会演戏,连她自己都不清楚。

    在她和冷风鱼水之欢时,卧室的门被重重的推开了,出现在她瞳目的是浩然气急败坏的脸。“你们穿好衣服,我在客厅等。”他丢下一句话,转身出去了。

    冷风俯在她身上,那张英俊的脸没丝毫表情,好像预料之中的事情。下来的时候,利索的穿上抛落于地板的衣服。她脸苍白,嘴角抖动,却说不出。如果冷风能抱抱她,说句,不怕都好,可是没有。她呆了足足有10来分钟,她穿好衣服走出卧室,客厅里冷风拿着白纸狂笑,浩然铁青着脸对她说:“明天律师楼见,你自己好自为知。”手握光盘甩门而出。

    她跌倒在地,泪无言的从眼角滑落,她喃喃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爱他……”可是令她完全没有预料,彻底崩溃的是冷风的话。

    冷风对着窗外,淡淡地说:我是浩然的亲弟弟,只是我是私生子,所以拥有不了浩然所拥有的一切。凭什么他就可以拥有我爸爸的一切,而我只能生活在阴影下。黑暗中生存下来的我只有选择这样报复。而你,我的嫂子,就成了这枚棋子。我寄过光盘,打过匿名电话,可你那老公就是不相信。他居然如此相信你。所以今天我只能亲自演习。我把我们一起的表演刻录成光盘了,为了你的那张脸不被暴光,我所谓的哥哥,只能转让他的股份。哈哈哈……亲爱的嫂子,明天董事会见!拜拜!

    可他那张脸明明是苦笑。成功了又能如何。那又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怪不得在每次进入她身体的瞬间,他都会轻轻的咬着她的耳朵说:对不起,我爱你。她一直以为这是对已婚她的愧疚,原来是如此。

    忧蓝轻轻私语:是的,你爱我,我相信你是爱我的,但那爱有毒。毒了我的心,毒了我的家。不能轮回啊,不记得在什么时刻,不可救药的爱上你。哪怕这爱有毒。

    浩然走了,冷风也走了,冰冷的空气里,黑暗的屋子中,只剩下她苍白不堪的躯体。那是爱到及至的绝望。

    刀片滑过皮肤的时候,轻轻的,轻轻的,害怕,犹豫,爱恨苦,都交织与心。

    凝视着滴血的伤口,她歇斯底里的狂笑。

    零分爱情,虚无的一如内心,伤口滴落红色水珠,抓不住所有的爱。

    假如可以重来,心口的伤痕……

    拼吃拼喝拼爱情

    周末下午,又被老板拉着加了半小时的班,我焦急得像热窝上的蚂蚁。今天是死党小路的婚礼,定在晚上7点开席,在香格里拉酒店。抬手看看表,时间指向6点20分的时候,该死的资本家终于给我放行。

    下了电梯走出公司。我傻眼了。闪过去十几辆出租车,不是客满就是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交接班时间,活该我打不到车。想想那睡在我下铺4年的姐妹小路,我压根不知道我会在她人生最重要的一刻迟到。

    看着溜得比兔子还快的出租车,再看看悠闲的一辆辆在我眼前晃过去的私家车,我心里那个不平衡呀,恨不得狂踹它们两脚。

    等到6点40分,我绝望了,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有了一个疯狂的举动——拦路劫车,就劫这天杀的私家车。迈出第一步还是有点放不开,抖索着扬了几次手,没人理我。我干脆冲到路边,挥着双手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

    有车子停下来。是辆白色的丰田花冠。我上车后。正想怎么安慰一下懵掉的车主,那人却扭过头来问我:小姐去哪里,我按计程车的价格收费。

    这下轮到我晕了,恨恨地想,真是个小气男人,一上车就跟我谈价格。我甩给他20块。让他开快点。从我上班的地方打车到香格里拉,平时不过15块,他接过去居然也没客气一下,就收下了。

    小路的婚礼,果然热闹非凡。看着姐妹那么幸福。我在化妆间拥抱着她,害她的妆都哭花了。小路又循循教导我:艾莲,你结婚吧,你看结婚多好呀。

    我在化妆间巨大的镜子前瞄了一下自己的尊容,横看竖看都不是美女。想起那丰田车主,泄了气。我要是美女。估计那可恶的男人就不会收我的钱了。这年头。人造美女太多,平凡女子想来一段劫车艳遇,看来也有难度。

    月底公司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来了几个人,老总交待我去协助一下。进到会议室,我愣了愣,居然是那个小气男人。那天坐车没在意他,这会儿一看,虽然长得比较大众。身高却也玉树临风。

    我想,可惜了,这么一个大男人,偏这样小肚鸡肠。老总介绍说:这是乔经理。那人抢先一步握了我的手:我叫乔东,艾小姐曾搭过我的顺风车。

    呸,什么顺风车,我可是付了钱的。在同事们一片诡异猜测的眼神中,我闭了嘴,用眼神狠狠杀死了他N次。

    几天后,接到乔东的电话,问我是否愿意再搭他的顺风车。我刚想说不,那头他已经喋喋不休地算计起来:你知道拼车族吗,就是寻找一起拼车上下班的合作伙伴,分摊打车的钱,你不如和我拼。我包接送。

    我暗想,有这等好事?他费尽心思打听到我的电话,还主动接我上下班,不会是看上我了吧?我正美着呢。乔东来了一句:坐我的车很便宜,10块钱一天,这样一个月我就多3D0块收入,赚点油钱。我恨不得为我的自作多情找个洞钻进去,不死心的我又问:你怎么知道我的联系方式?他说:在你桌上名片夹拿的。这点事小菜一碟。还有,你有空整理一下桌子,都乱成什么样了。

    我扣了电话,买了可乐、爆米花。回家看韩剧《我叫金三顺》。剧中说,一个30岁的女人在街上遇到如意郎君的几率,跟遇到原子弹差不多。像我这样28岁的老处女,不漂亮,至今也没能把自己嫁出去,跟三顺还真有点像。算了,就跟那个吝啬鬼乔东拼车吧,好歹也比自己打车便宜。

    不知道谁放出去的风,小路大惊小怪地问我,是不是每天有男人用专车接你上下班?我没好气说:是呀,每月得付他拼车费。说这话时,我正呆在小路120平米的新房里,这幸福的小女人正给老公准备晚餐。看着小路张成0型的嘴巴,我的心像只灰溜溜的土拔鼠。小路连忙安慰我:别泄气,大不了让我家老吴给你介绍相亲,不然去上电视台的“相约星期六”,我不信你找不到合适的。

    想到自己像棵菜场被挑剩的大白菜一样,我比较郁闷。找了个泰国餐厅,点了一堆菜:招牌咖喱蟹、香酥大虾、香叶西米糕。本想好好慰劳自己,菜端上来我傻了眼。这么多,撑死了也吃不完。在这样有情调的氛围中。周围都是情侣,我怕自己一个人猛吃,坏了人家饭店的美好形象。

    打电话把乔东叫出来,我说请他吃饭。点的全是我爱吃的菜,我吃得很爽。乔东不吃辣,很无奈地只能象征性尝一点。结账的时候,我抢先拿过菜单,付了一半的钱,然后对服务员说:我们AA制,剩下的一半由这位先生付。

    对于成功坑到乔东这个小气包,我很是得意。看着他诧异的脸,我心想,谁让你收本小姐的拼车费,这叫坑你没商量。

    我估计乔东想报复我,那顿饭以后,他提出要和我拼吃。于是每天下班以后,我坐着他的车满大街乱窜,到处找好吃又不贵的饭馆。果然是做财务的,这男人算计精准,非常会找地方,每次我都吃得很满意。一个人做饭给自己吃没意思,一个人下馆子嘬一顿也很郁闷,跟他拼吃,不贵又开心。

    几个月后,我们从“拼车”“拼吃”这样的物质层次进化到拼健身卡。乔东办了张年卡,限制人数,但不限制次数。平时他很忙,周末经常加班。我相对空闲,所以几乎是我霸占着健身卡。

    算账时,为了把握主动,我说:咱们事先说好的,费用对半开。你可别觉得我坑了你。他温厚地笑:你也该多锻炼一下了,对身体好。他说这话的时候,我死盯着窗外看了两分钟。他好奇地问我:窗外有帅哥吗?我说:没有,只是你这次表现得很不小气,不像你的为人,所以我看看窗外太阳有没有从西边出来。他气结,有一会儿没理我,然后恶狠狠地把我从头看到脚:对,你是该多去健身,这样拥有一个好身材或许不是梦想。

    这回,轮到我气结。

    那个幸福的小女人小路,幸福之余也没忘了造福我,介绍了一个清华的工科硕士给我。据说硕士长得有点像王力宏,我屁颠屁颠去了。硕士迟到了4分钟,看他的模样,跟王力宏一样有一个鼻子俩眼睛。要不是坐着满茶社的人,我恨不得扁小路一顿。

    相亲完后,我问小路:我就这么像烂白菜吗?小路斩钉截铁地说:不像,你没有人家大白菜皮肤白。我晕倒!小路苦口婆心劝我:你也快到30的门槛了,赶紧找个人嫁了。这硕士多好呀,有房,拿高薪,该出手时就出手。我摇头,我说要这样的话我还不如跟乔东天天拼吃拼喝呢,反正照样有男人在我身边晃悠。

    小路仔细盘问了我和乔东在一起的行踪,最后得出结论:你完了。你跟乔东在一起的时间已经超过了我和老公在一起的时间。她问:你不是爱上那小气包了吧?我本能地反驳:呸。他那么小气,我们在一起是小概率事件。

    晚上,我一个人回到公寓。对着不会说话的四堵墙,觉得自己也挺寂寞的。放水洗澡,刚打了满身的泡泡,热水器坏了。初春的天气里,我冻得直打哆嗦,只好来了个“干洗”,用毛巾擦干了泡沫。盖了两层棉被,窝在床上,心想我还真是凄惨呀,要是有个男朋友,好歹还能让他捣鼓一下。兴许能把热水器修好。

    其实。修理还在其次,我只是好久没感受到有人疼爱的感觉了。头脑一发热,翻出手机里乔东的号码,发了个消息给他:要不,咱们谈谈恋爱怎样?消息一发出去我就后悔了,我还不清楚自己是否真的爱他呢,再说他那么小气,哪有女人上赶着要和男人谈恋爱的,我还真是脸皮厚。

    我赶紧再发一条:今天愚人节,愚人节快乐。幸好今天是四月一号,上帝救了我。乔东没有回消息,估计没看到。

    夏天的结尾

    有人说,未来,就是不停到来的现在。而远方,就是持续在退后的眼前。在相对坐标里,你前进,他就后退……

    这种关系,就像我和堇。

    好久不见堇了。我几乎每隔几秒就得偷瞄一次右手边,才能确认现在正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堇。因为与她再次并肩而坐的感觉,是那么地不真实。

    对于曾经交往了4年的堇来说,即使她再恨我,我也无法忘怀她曾经带给我的幸福。

    “你现在过得还不错吧?”

    我转头看看堇,现在的她还是像从前一样,仿佛走到哪里身上都带着光,能够让空气的亮度自动趋于饱和。

    “我当然要过得比从前好。”堇倔强的下颌描绘着倔强的线条,像不让我绕过的好望角。

    “你说恨我这件事,看来是真的。”堇的反应让我不禁苦笑着摇摇头。

    堇不置可否地把头撇开,说:“壬成走了,现在的我们也不再是20岁的小毛头。看在壬成的面子上,让我们一起和平地去送壬成最后一程吧。”

    提起壬成的名字让我有些激动,但那其中悲伤的成分经过接到消息后这几天不断地稀释,已有些淡然。

    壬成死亡的原因,是血癌。

    壬成家经营的鱿鱼羹在长滨一带小有名气。我们抵达目的地时,他们店里的座位坐了八成,满满都是慕名而来的食客。

    我和堇向壬成的妈妈打招呼,他妈妈一认出我们就立即露出既哀伤又欣慰的神情。她急忙脱下身上的围裙,招待我们往店面的后方走去。

    “真是不好意思,李妈妈,壬成病的时候,我们都不知道。否则……我们一定会来,会来……探望他。”跟在壬成母亲单薄的身影之后,我试图表达我的歉意和哀悼之情。

    以前在念书的时候,我利用暑假带堇一起到台东来找壬成玩。那时我们就曾来这里叨扰借住过。他妈妈煮的鱿鱼羹加上特制的辣椒酱,我在尝第一口的时候就无可挽回地喜欢上了。

    “是阿成交代,一定要等他的事都处理好之后才找你们来。因为他不希望你们看到他不好的样子……你们肯跑这一趟,阿成知道了一定很开心,没有关系啦。”

    壬成妈妈笑起来时,圆圆的脸有壬成的影子,我看着看着越发地感伤起来。上过香,我和堇静静待在壬成房间里,一句话都没说。

    我们在大一开学的第一堂课,就十分有缘地一起成为班上最晚到的三个学生。

    那时根本不熟的我们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椅子上,下课后就一起溜掉了。我们之间的缘分,就是从那时逃课之后一起跑去吃刨冰为起点,开始交缠,直至密不可分,再到分崩离析。

    我和壬成都从外地来台北念书,同住在学校男生宿舍,堇则是在台北长大的。

    由于都喜欢玩计算机,所以我和壬成花了很多时间在BBS上,而和堇出去溜达的时间,才是我们哥俩难得不与计算机为伍的空当。没有交通工具的她总爱叫我和壬成轮流充当她的司机,两辆摩托车,三个人,开学不到半年,班上其他同学的名字都还叫不全,我们却已经把学校附近几乎跑遍,最远还曾经跑到平溪去放天灯。

    大三那年,壬成出来竞选系代表,我和堇义无反顾地充当他最卖力的助选员。后来壬成顺利当选,而我也和堇在那时开始交往。我还记得当我把我和堇的事对壬成说的时候,他极度不爽地用手勒住我脖子,怪我暗度陈仓太不够意思。

    我们的热恋一直维持到大四。之后我忙着打工赚钱,反倒是决定要考研究所的壬成和堇常一起到图书馆念书。于是我们三人的决裂也在那时埋下伏笔。

    大学毕业后我入伍,堇和壬成都考上本系的研究所,还是同一个指导教授。我从不怀疑壬成和堇之间的关系,我还总是在写给壬成的信里叫他好好照顾堇。

    所以,当我熬过漫漫数馒头的日子,好不容易即将退伍却接到堇的分手信时,我整个人是难以接受极其崩溃的。

    我还记得堇用十分直接而残忍的字句,宣布我同时遭受到女友和好友的背叛。

    我决定选在上课时间,直接杀去他们的研究室,当着他们两人的面,一次把事情了断。

    “为什么?!”开研究室门的人,刚好是壬成。我一见到他,千怨万恨都立即涌了上来。

    我顺着一股直冲脑袋的莫名气,向前揪住了他衣领,推得他向后撞在研究室的书柜上。

    看到满眼血丝的我毫无预警地杀进来,堇吃惊地从座位上跳起,她冲到我身旁,阻止我对壬成动手。

    “你走开,你根本不配跟我说话!”

    一看到朝思暮想的堇,所有该冷静的念头,也溃了最后的防线。我感觉自己的心既酸又痛,而一股因羞辱而起的倔强,让我一把把堇用力推开。盛怒之下,我转身加了劲力,狠狠就是一拳直往壬成脸上揍去。

    沿着壬成家旁边的小路,我和堇依照他妈妈转述的遗言,在下午5点钟,准时往海的方向前进。在出发前,壬成的妈妈拿了一份手绘的地图给我,上面画着等会儿我和堇该前往的“秘密基地”所在地。

    按图索骥,我们走在黄昏的海风里。我深呼吸了一下,空气里满满都是遗憾的味道。最后,我和堇来到沙滩上一块巨大的石头前。

    圆形的巨岩大概有3米高,中间有一道宽度足够两个人并肩行走的裂缝存在。就像有个巨人拿斧头从空中把这块石头劈成相等的左右两半似的。

    “壬成在信里没告诉你,我其实早就跟他告白过这件事……因为他怕你知道,我从来都没爱过你这件事啊。”

    “你……真的从来没有爱过我?”我踢着脚底的沙,困窘得好想把自己掩埋起来。即使在过了那么多年以后,听见一个自己爱过的人自承从来没有爱过自己,那感觉依旧难受。

    “我……喜欢你,这也是我可以和你谈恋爱的原因。但我们会在一起,老实说,有很大的原因是因为我想气壬成。”

    阳光很亮,亮到我想掉眼泪。我想堇的话也有同样的威力。

    “我气他的软弱,气他的裹足不前,他明明是爱我的。却为了顾及你,而什么都放弃了。”她伸出右手捂住太阳穴,“他若勇敢一点,我们三个,也许至少有两个人是可以得到幸福的,哪像现在……”

    听到这里,我想,我什么都明白了。

    夏天的结尾,到底确切的时间点,是什么时候呢?

    我想起壬成对我的好。我们一起打篮球,一起泡在宿舍里玩天堂,玩魔兽。

    每当我打麻将输掉生活费,买便当会自动多买一份给我的人,是他;每当我赖皮不倒寝室垃圾,边踹我边替我动手的人,是他;对于我抽“顺手牌”香烟永远默许不计较的人,是他。

    亲爱的壬成,你是什么时候爱上堇的呢?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背负起对另一人无怨的付出?我想起了壬成的信:

    嘿……我的好朋友们,我要先走一步了。你们收到我临走前送你们的礼物了吗?

    地图指引的那块大石头,是我从小到大心情不好时的避难基地。它的形状很像一颗被切成两半的心脏。

    在最后的最后,我只想告诉你们,就算心是破碎的,但只要愿意花时间寻找,还是可以遇见很美的风景的。你们走进“破碎之心”里所能看见的夕阳,就是最好的证明。

    从前的我们搞砸了一切。你们还想让以后的你们后悔吗?忘掉从前,向前面的幸福走吧。记得,要连同我的那一份,一起好好地活。

    虚拟爱情

    不是几个晚上几句甜言蜜语能沟通的,他们只是在虚拟中爱上了一个人,跟现实无关,如果硬要联系起来,一定是一场闹剧。

    在别人眼里,康明珠是个神秘的女人。

    而且,有拒人以千里之外的冷漠感觉。她的身份是这样特殊——一家跨国公司的中方代表,何况,她又是个年轻的、美丽的女人。

    没有人知道她的年龄,也不会有人愚蠢到问起她的年龄,去餐厅吃饭时,比她年轻漂亮的女同事会躲着她,她们太明白一个道理,和自己年长的女人在一起,年龄就是一个优势,如果她再是你的女上司,那么最好的方法就是敬而远之。

    其实她很舍得为自己花钱,化妆品至少是兰蔻,SK.II神仙水一个月要用一瓶,一周去两次舍宾,跳操时出很多汗,据说可以排出毒素,在国外那些年没少吃苦,康明珠想,她得把失去的东西补回来。

    没有人知道她曾在国外结婚生子,也没有人知道她是离过婚的女人,出现在众人面前的康明珠,永远是光彩夺目,名牌的衣帽,高档的手袋,就连丝巾都是法国进口的,没有人怀疑她的魅力。可她是孤独的,男人轻易不敢靠近,下属不用说了,业务上的对手亦是敬她几分,这让康明珠有些寒意,一个女人,没有男人敢亲近是可怕的,在别人眼里,她是一个全方位的女能人,骄人的业绩,美丽的容貌,流利的英文,开一辆白色的宝马,但注定她是孤独的,所有人与她说话保持着分寸,渐渐地,康明珠用一句诗形容了自己:高处不胜寒。

    有很多时候她怀疑人们已经知道她的年龄了,虽然她用那么好的化妆品,虽然看起来顶多二十六七岁,可她明白她已经不年轻了,她三十二岁了,正是秦香莲的年龄,她有一个八岁的儿子,前夫在美国开公司,这些,是她的秘密。

    现在,她需要的是爱情。

    但所有男人给她的不是爱情,她知道,她身边的男人没有一个是可靠的,年纪大的有了太太,是要她做情人的。年纪轻的让她不齿,才二十四五,提着公文包四处乱跑呢,租的房子三四个人,谁肯和他们谈爱情呢。所以大多数时候,康明珠一个人在站在玻璃幕墙前发呆,偶尔点燃一支烟,看看最新出产的大片,她极少去看爱情片,觉得全在骗人,什么爱情,谁信。

    康明珠的皮肤白皙,爱穿颜色看上去明艳一点的衣服。她的发型始终都是齐肩的卷发,这样的穿着打扮使得康明珠乍看上去很贵族很成熟也很性感。

    她常常在镜子前一个人看自己,有点自恋,镜子里是一张美艳的脸,还年轻,皮肤还充满弹性,但是,她没有爱。

    是她的位置和她的冷漠让那些男人退望而却步了。也许是那次失败的婚姻造成了现在的性格吧,她不会轻易对一个男人动情,甚至,连勾引他们的欲望都没有,一个男人如果爱这个女人,那么,他会主动的。

    半夜洗过澡之后,她给远在美国的儿子打了个电话。美国正是中午,儿子说正在吃饭,然后儿子问她,妈妈,你什么时候回来,爸爸要结婚了,跟一个法国女人,那个女人身上特别味。

    她安慰了几句孩子,说明年接她来看故宫和长城,放了电话,她觉得真是无聊,当年和前夫一起去美国的时候,说好了一辈子好好在一起,共过难的人就不能同甘?日子好了,感情却没有了,她回国,和离婚是有关系的,不然,放着好好的美国不呆,回国做什么?

    手机响时已经过了半夜,她闭着眼说,喂。

    冉冉,冉冉,你听我说,我真的是爱你的,你别跟那个法国人走,他会骗你的……一个年轻的磁性的男人声音传来,是打错的,但男人自顾自地说下去,从大学一年级说到四年级,那些爱情的细节是康明珠和前夫的细节,原来,爱情有这么多相似的地方,他说了有半个小时,她才打断他,她发现自己有点无聊,至少是恶作剧。她说,对不起,你打错了,我不是冉冉。

    男人有点惊讶,然后说,我乱了方寸,我失恋了,冉冉是我的女友,她要去法国了,你们女孩子都这样吗?

    他用的是女孩子。康明珠就笑了,说,我们女孩子不都这样。

    打扰你了,他极有礼貌地说,对不起,然后收了线。

    康明珠感觉到有点茫然,放了手机后好久没睡着,她想,这个男孩儿蛮可爱的,至少,是对爱情认真的那种。

    第二天忙了一天,她几乎忘记了这件事,晚上去和一家公司签合同,在国际饭店喝了好几瓶,出来时就多了,司机把她送回家,她连鞋也没换就奔了洗手间,一阵狂吐,五脏六腑都要吐了出来,想要杯水都没人给,手机,就是这时候响的。

    她伸出手去,对着里面嚷,谁?几点了还打电话?如果是她的下属,她就准备骂他了。

    是我,那个年轻的声音又来了,顾波,我叫顾波。

    康明珠的声音发出痛苦的呕吐声,她又冲到卫生间,顾波在电话中喊着,嗨,你怎么了?没人管你吗?

    安静下来之后她对顾波说,不要走,陪陪我。

    好,顾波说,我陪你,但下次不能喝这么多酒,女孩子,是不能喝这么多酒的,男孩子是不喜欢的。

    康明珠就笑了,好多年没有人跟她叫女孩子了,她也不是女孩子了,可这个男孩儿却以一种沉稳的口气劝着她。

    怎么又来电话?她问。

    道歉啊。他说,反正是人也走了,我昨晚也喝多了,没和你胡说八道吧。

    没有,康明珠说,你的故事很感动人,至少跳二楼给女友买高跟鞋的事件蛮感动人的。

    接着他们聊起了天,男孩儿说,你喝一点咖啡提提神,如果我在你身边就好了,我可以给你煲点莲子薄荷汤,很醒酒的。

    男孩儿说了很多现在流行的东西,比如周杰伦,还有郭敬明、木子美,康明珠这些人基本上没听说过,她觉得自己真是有些老了。

    以后,男孩儿几乎天天晚上来电话,他在一家网络公司上班,加班是常事,渐渐的,这个电话成了康明珠的一种精神依赖,男孩儿说,你一定要好好的,吃早餐,出差坐飞机买保险,一个人不能太委屈自己……他关心康明珠的时候,康明珠就浮上淡淡的心酸,这几年,有谁真正关心过她呢?

    有一天晚上八点康明珠就接到他电话了,他说,我有个同学聚会,晚上可能住外边,就不给你打电话了。

    这个小细节一下就打动了康明珠,因为有了亲人的感觉,贴心贴肺的,她说,去吧,少喝点啊。

    半年之后,不能免俗的,顾波说,康明珠,我们见面行吗。

    康明珠拒绝了他,康明珠说,我们还是不见的好,有一句话说,相见不如怀念。

    不,顾波坚持,我就想见你,无论你什么样,我对你的感觉不会变的,你相信我吧。

    康明珠就笑了,她相信他,可是她不相信自己,她不能保证她不变,这世俗的一幕上演时,她最后的那点美好和想像也就失去了。

    坚持的结果是顾波七天没有给她打电话,她打他手机,关机,她有点急,做事也屡次出错,站在玻璃幕墙前时她常常想那个年轻的有着磁性声音的人是怎么样一个男孩儿?

    电话通了时她发了脾气,你去哪了,我急死了。

    我病了,他说,相思病,发烧,念你的名字,整整一周,你见我吗,再不见我,我会疯掉。

    康明珠的心一点点软了下来,顾波打动着她,她的盔甲在一点点地拆除着,没有一个男人这样为她痴狂过,前夫一直是冷静而儒雅的,原来,女人遇到发狂爱着自己的男人永远是不冷静的。

    好吧,她说,周末下午三点,国际饭店大厅见,我会拿一个绝色倾城的手机。那是诺基亚的新款,她就是用这个手机和他打了那么多电话的。

    那我也拿一个绝色倾城,为了配你!

    那之后的两天,康明珠的心一直忐忑着,她翻着自己的衣服,好像哪件衣服也配不上这次的见面,她这个年龄的女人最不好选择衣服了,如果二十多,什么都好办了,青春活泼,奇异另类,清纯质朴。但现在如果还穿那样的衣服,明显地装嫩,那么穿什么,雍容典雅吗,更是拒人于千里之外,这难坏了她,最后,她选择了一件圣洛郎的白色长裙,既看着清纯又不失高贵。

    她是提前两个小时到的,坐在国际饭店的二楼看着大厅下面,那两个小时,如同两百年,顾波的信息一条条扑面而来,他在穿衣服,他在坐出租车,他在路上,他马上就到了……

    终于,康明珠看到了他。

    一定是他,拿着绝色倾城的手机,很帅的一个年轻的男孩儿,顶多只有二十二三岁,染了麻黄短发,红色带流苏的衬衣,翻毛牛仔裤加上十几个洞,耳朵里塞着MP3。

    她一下就笑了,是的,她应该知道是这个结果的,他还年轻,她已经迟暮。即使她努力做出清纯的样子,他和她依然隔着银河,他们是有代沟的,那代沟,不是几个晚上几句甜言蜜语能沟通的,他们只是在虚拟中爱上了一个人,跟现实无关,如果硬要联系起来,一定是一场闹剧。

    她关了手机,男孩儿一直在打电话,很疯狂地在大堂里走着,她下楼,走过他身边,身上飘荡着夏奈尔五号的草香味道,在电话中,她一直没有透露过自己的年龄,在顾波的潜意识中,她只是冉冉那个年龄吧。

    她就这样飘过他的身边,看这个年轻得没有任何痕迹的男子打着她的电话,那是和她一样的绝色倾城的手机,有的时候,人要的真不能太多,有那些美丽的夜晚,足够了,是的,足够绝色倾城了。

    回去后,她依然是那个华美的女人,只不过,换了手机号,只不过,看到街上跳街舞的男孩儿会回过头去,那些穿着烂牛仔裤的男孩儿,会不会有顾波呢?

    这样想的时候,偶尔,她会飘浮上一些淡淡的惆怅,但转眼,她又是那个别人眼中的高贵而寂寞的女人了。

    无论怎么样,日子总是要过下去的,只是再有人打错电话时,她会果断地挂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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