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卷:你让我成为最好的自己-我等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万千时光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我越来越喜欢有历史感的事物,因为它有最初的纯粹,因为能在岁月里体会一种叫厚重的东西,因为可以在故事与人性中明白生命的逻辑。其实电影里刻画的等待,不是针对一个人,而是在万千寂静的时光中,展现出最简单朴素的纯粹。

    闲读书与读闲书

    文/守望苍天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人间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莎士比亚

    我平时最大的嗜好就是读书了。我曾和朋友戏言,“饭可一日不吃,书不可一日不读。”我是读书成了瘾,不亦乐乎。若问我读书有什么诀窍,一言以蔽之,那就是闲读书与读闲书。

    闲读书是指平时闲着没事儿或是忙里偷闲,只要一有可利用的空闲就绝不放过,挤时间读书。有些人总抱怨说没时间读书,把忙字挂在嘴边,也不知道整天忙什么。其实,只要肯读书,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想挤总是会有的。

    譬如说,在繁忙紧张的工作中,总会有一些间歇时间,这时大伙儿坐下来休息,或是喝茶,或是吸烟,或是聊天。我则坐在一旁,把要读的书拿出来,闹中取静,专心看书,不被外界干扰,心如止水。虽然每次间歇时间很短,但是在有限的时间里会有看一页得一页的收获,日积月累,很多书就这样被我读完了。

    下了班回到家,吃过晚饭,没啥事儿了,家里人或是看电视,或是做家务。我则利用休息时间抓紧读书,或坐或卧,也甭管什么正确姿势,只要随意就好。读书读得实在累了,就索性躺在床上,枕着书美美地睡上一觉,感觉妙不可言。久而久之,读书成了我缓解工作压力和疲惫的一种生活习惯。

    有时出远门,我也不忘随身带上一本书,在候车室里找个座位,一边看书,一边等车,直到列车进站。上了车,我会继续看书,一路上有书为伴,旅途不再寂寞。

    所以,不要轻视这些琐碎的微不足道的空闲时间,让它白白地浪费掉。如果把它们一分一秒地充分利用起来,足够让一个人读好多好多的书,甚至帮他完成某种学业。我就是这样闲读书的,并且受益匪浅。

    那么,读闲书又是怎么一回事儿呢?就是鲁迅先生说的,“看看本份以外的书……即使和本业毫不相干的,也要浏览。譬如学理科的,偏看看文学书,学文学的,偏看看科学书,看看别个在那里研究的,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样子,对于别人、别事,可以有更深的了解。”

    那么,读闲书有什么好处呢?它能使自己博学广才,就像蜜蜂那样,只有采得百花才能酿出好蜜。如果只专一门,不及其余,就像小孩搭积木,到了一定的层次,就再也上不去了。

    鲁迅先生就擅于读闲书,经常随便翻翻,无论是诗稿、史书、小说,还是佛学、金石学等他都翻过,所以才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给他的一生著述带来了巨大的好处。

    读闲书与读本门专业的书最大区别在于,前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性情和兴趣有选择地读,所以不觉得枯燥乏味,在阅读中获得快感。而后者因为往往是为了应试,求取文凭,所以不论你喜欢与否,都是必须要读的,这样的读书就比较机械、生硬,毫无乐趣可言。

    我是喜欢读闲书的。我学的是《行政管理》专业,除此之外,我读《易经》《孙子兵法》,也读哲学、历史、经济学、逻辑学、美学等,但我更喜欢读文学,如《毛泽东诗词》《鲁迅全集》等,尤其喜爱中国古典文学,如《菜根谭》《世说新语》《吕氏春秋》《四书》、四大名著、唐诗、宋词等,当然,我还涉猎一些外国文学名著,像《简爱》《巴黎圣母院》《茶花女》《时间简史》等等。

    通过读闲书,我觉得自己变得聪明了,“书生不出门,便知天下事”,我好像变了一个人,不再孤陋寡闻了。读闲书对我的写作很有帮助,正如古人说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多年来,我发表了大量作品,还出版了一本散文集。总之,我之所以有今天的成绩,得益于闲读书与读闲书。

    载于《青年博览》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就像跟一位智慧的老者亲切交谈。

    迎着书卷的朝阳走路

    文/纳兰泽芸

    生活在我们这个世界里,不读书就完全不可能了解人。

    ——高尔基

    朋友笑我“书痴”,我一笑置之。

    我爱读书,这已成为我的业余习惯。虽然刚在上海那几年,实在是两手空空,不得已要奋力工作来改变现状,读书与写字于我是一种奢侈。待一切基本安定之后,回望,我痛惜流逝的光阴,好在,还年轻,书仍可以读,字仍可以写。

    有同事跟我说,不知怎么回事,一拿到一本书就哈欠连天,我笑笑说,因为你没有这习惯。

    读书,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养心。我很少有感到非常无聊的时候,哪怕漫长的出差途中,因为我的手里有一本书,我的手、心都不空,又何来无聊?

    罗曼·罗兰说,读书,就像迎着朝阳走路。我真的有这样的感觉。

    记得以前读钱钟书,说钱家人笑钟书“书痴”,并说“痴人有痴福”——钟书爱读书,只要有书读,他别无营求,好像享受富人“命中的禄食”一样丰足。

    当然,自己不能与这位伟大的钟书先生相提并论,只是一种意义上的相似而已。

    钟书先生有一段时期将书房命名为“容安馆”,这个所谓的“容安馆”书房,是在小客厅里拦了一扇屏风隔出的一角,窄小只能容身。他做到了真正的“容膝易安”。

    谁能想象,在这样一扇屏风拦出的一角里,他写出了《管锥编》《谈艺录》等令人惊叹的伟作。所以说,思想,是能够穿越时空而存在的。

    钟书曾说:“弈棋转烛事多端,饮水差知等暖寒;如膜妄心应褪净,夜来无梦过邯郸。”大意是说,世事无常,个人心中喜忧,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心境平和恬淡一点,将营苟之心褪却一些,便可以活得坦然一些。

    记得周有光先生有一则《新陋室铭》。说起周有光这个名字,可能许多人比较陌生,但是如果要说到中国的《汉语拼音方案》,只要读过书的人就都会知道,周有光就是《汉语拼音方案》的主持者和主要拟定者。

    有了这个方案,汉字才能被一个个注上拼音,然后才能扫盲、才能推广普通话、才能进行电脑输入等等,周有光为汉语的科学化、国际化、信息化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50多年前,周有光的居室条件简陋至极,书房、客室、吃饭间都在一间小小的屋里,书没地方放,只好放在菜橱里。他曾戏称:卧室就是厨室,饮食方便。书橱兼作菜橱,菜有书香。

    在艰苦的环境里,这篇《新陋室铭》诞生了,读来令人莞尔的同时,也不得不感佩他的超然心胸:

    “山不在高,只要有葱郁的树林;水不在深,只要有洄游的鱼群;

    斯是陋室,只要我唯物主义地快乐自寻。

    房间阴暗,更显得窗子明亮;书桌不平,要怪我伏案太勤。

    门槛破烂,偏多不速之客;地板跳舞,欢迎老友来临。

    卧室就是厨室,饮食方便;书橱兼作菜橱,菜有书香。

    仰望云天,宇宙是我的屋顶;遨游郊外,田野是我的花房。”

    周先生说,“嚼得菜根香,百事可做。”他生于1906年,如今已是110岁高龄,110岁的周先生,淡泊心胸,乐观豁达,他说,大智若愚,大道至简。

    生活,本身其实是简单的,但绝大多数的人们制造出了太多的复杂。其实,你简单了,生活也就随之简单。德国哲学家西美尔说,货币只是一条通往最终价值的桥梁,而人,是永远无法栖居在桥上的。

    人,最终能够安然栖居的,是自己的心灵。

    当然,不是说物质不重要,某种程度上,物质相当相当的重要。

    在这个物质远胜于精神的年代,追求物质,已成了人们众所趋之的目标。但是,能否在追求物质的过程中,在稍稍停下的间隙里,读一本好书,观照一下自己的内心,让狂躁的物欲之心能够被思想的净水洗濯,得一丝清凉之气?

    载于《青年博览》

    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和一位智者切磋。健康成就生命的长度,书却成就了一个人的宽度。

    我等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万千时光

    文/雪炘

    真实比虚构更陌生。

    ——马克·吐温

    看完《归来》,我脑海里不断闪现一个词和一个命题:

    纯粹。

    现代男女关系正普遍处于畸形状态。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他被定罪为“老右派”,从而四处逃窜。女儿因为革命立场,说自己跟他没关系。甚至在他想见妻子一面的时候,通知组织,带人到火车站抓他。

    女儿不许母亲去见他,因为如果被发现,她的前途就完了。可是作为妻子,她怎么能割舍,怎么能不牵挂?

    于是,她连夜做了馒头,带了被褥,赶早上第一班车,去火车站跟丈夫相会。穿越人群,站在火车站的天桥上,她搜索着他的身影。他用雨水洗一把脸,在站台的台阶下久等不见,便钻出来,站在阳光下不断地大喊她的名字——冯婉瑜。

    一声声歇斯底里的呐喊,仿佛是沉积在岁月与隐藏之间,对感情做一次最彻底、最勇敢的迸发。或许他已经想明白,与其这样担心躲闪着,不如痛快地拥抱一次,即使就此诀别。

    人潮涌动,她终于看到他挥舞的双手。只是,随之而来的,是组织的追赶与逮捕。

    她扯开嗓子喊他的名字,让他快跑。

    只见他奋力向她的位置跑来,镜头抖动得如此真实,惊心动魄、扣人心弦。

    最终,在咫尺之间,他们都被扣押。她挣扎着,包里的馒头在他们之间散开,仿佛在渲染着这千山万水的距离。

    你见过人在极端情况下,表现出的那种情绪上的张力吗?就是在那一刻,你身体里所有的能量都是为了这件事,那是人性中极为少见,却又是最朴实的状态。

    两个人活生生被她甩开,她用尽一切力量向他冲去。那一刻的动人,不是行为上的,而是人性里的。

    没走两步,她又被更多人抓住,只能把他的名字从声带最底部抛出。两个人呼吸相撞,呼喊,挣扎,却始终无法触及彼此指尖的温度。

    他被粗暴地押上车,她陷入了更疯狂的挣扎,最终被推倒在地,鲜血掩盖了她所有的表情。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他终于被平反,他回来了,而她从那次起,就患上了失忆症。她只记得陆焉识,她知道那是她的丈夫,她在等他。

    他站在她面前,泪流满面,她却不认识。她不许他进屋,他只好暂住在她对面的杂货屋,与她隔路相望。

    听医生的建议,他做了许多努力,想让她记起他的样子。可是,她只记得陆焉识,他写信说他5号回来。每个5号清晨,她都早起坐在镜子前,细细收拾自己。无论什么样的天气,她都举着牌子,站在出站口等人潮拥挤,然后渐渐消退。

    直到多年以后,两个人头发花白,她已经无法行走,他骑车带她来继续等。

    其实他也挣扎过,他不想让她把自己一直当做念信的,所以不去见她。但女儿提醒他,你不就是想陪在她身边,照顾她吗?

    我不想把一切都归功于感情,那么多年不在一起,有多少感情都会消沉在时光里。我只想说,那是人性上的纯粹,是对世界不夹杂任何衡量的理解与原谅。或许在那个物质与精神都匮乏的时代,他们没有更多更好的选择,反而能把人性的美好演绎到极致。

    当女儿跟他坦言,当年是自己告的密时,他也表现出出乎她意料的理解和原谅。

    理解和原谅,是一个人对人性的认识和接纳。了解人性越深,理解和原谅越深,反之亦然。

    而纯粹,是建立在以上基础上,对自我的了解和把控。了解自己越深,面对再多的选择,都不会丢掉最初的本真,也就越纯粹。

    异地恋的问题就在于,你对对方了解有多深,对自我的认识就有多准确。而它的结果,恰恰取决于,两个人之间的情感有多纯粹。

    每天网页新闻的头条,有太多是关于年轻人的爱情,和各种奇怪的行为和命题。

    有个标题是说,姑娘想测试男友的真心,就化妆成80岁的老太太,结果把对方吓跑了。

    什么是爱情?爱情就是对对方某部分的欣赏,然后在相处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情愫和习惯。他爱你,肯定是建立在特有条件上的,从肉体到灵魂,不可能把两者分开。它们的关系就如同,你不能只有肉体,也不能只有灵魂而存在一样。

    你想测试他,证明你不了解他,你没肯定他。既然不信任,那为什么选择在一起?说明你不了解自己,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才会做出自己都无法肯定的选择。

    这就是时代带给我们的不纯粹。

    现代的男女关系表现出的畸形,大都是因为这种不纯粹。女生希望他很爷们,同时又想摆布,让他百依百顺;男生希望她温顺,又想她能够独当一面,独立自主,给自己更多空间。

    最初的东西都是一样的,只是我们加了太多条件,它就在对立中变得畸形起来。我们都太爱想象,完全忽略了爱情本身,最后忘记了爱情的意义和原因。

    我越来越喜欢有历史感的事物,因为它有最初的纯粹,因为能在岁月里体会一种叫厚重的东西,因为可以在故事与人性中明白生命的逻辑。其实电影里刻画的等待,不是针对一个人,而是在万千寂静的时光中,展现出最简单朴素的纯粹。

    载于《青年博览》

    在那个年代,什么都是纯粹的:纯粹的友谊,纯粹的爱情,纯粹的朋友,纯粹的艺术……可是后来,我们拥有的这些都被岁月偷走了!

    岁月无惊

    文/许冬林

    荣辱之责,在乎己而不在乎人。

    ——魏征

    越过越平静。

    十年。十年前,我呛在生活的浑水里,载浮载沉。然后,是为了试图自救,我拿起笔来写。

    像一只昆虫,撞在结了露水的蛛网上,扑扇翅膀,渴望微光。写作,是我照亮自己的微光。那一年,2003年。

    十年后,此刻,我在电脑前,回眸十年岁月。十年啊!人生有几个十年!

    他年,我白发苍颜,若回想这一辈子所历的桩桩件件,我一定最忆这十年。

    一个女子,像一痕丛林深处的溪水,穿过腐叶,穿过荆棘,穿过卵石垒垒,穿过幽冷的岁月,成为阳光下的一湖,一河。看自己,是清的,是亮的,是宽阔的,是绵长的,是柔软的,也是庞大有力的。

    曾经,我以为自己撑不到30岁。我以为我会在很年轻的时候,决然死去。生活那么空,那么禁不起托付,禁不起较真。可是,我活到了现在,过了蛇年,过马年。一年又一年。

    很少大悲大恸了,因为有许多充满希望的时光诱我前行。

    我看着自己的孩子,个头一年一年地高,肩膀一年一年地宽,像我上辈子的初恋。每看见他,我就在心底感叹:我真爱有他的这个世界!我想,如果可以,我愿意活得很老,就为了看见他。看见他呀!

    我去医院。一个人去医院,没人陪也觉得很好。当踏上医院台阶的那刻,我问自己:恨吗?恨这么多年,身上总是一场又一场的小病缠绵?然后自己抿抿嘴角:不恨。觉得病生得久了,那病也是自己的了,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已经有了亲切感。人一辈子,哪会天天阳光灿烂呢?如果不能,那就不急不躁,放下心来,与小病默然共处吧。就像在一辆短途的车厢里,与一个穿着邋遢者坐了邻座。

    有朋友,也是个林黛玉的身子,出门看病,途中发短信给我:“看窗外的风景,听音乐,想,如果这是一次旅行该多好。”我回她:“开心的和不开心的,都可以当成是旅途中的风景。时不时让心站在高处俯视,一切困难就小了。”

    是啊,十年修炼,我已经懂得俯视不顺、仰观寻常欢喜了。在这样的俯视和仰视中,内心变得强大又温柔。

    女人心,不仅是像珍贵金属的冶炼,需要不断提纯,还需要像防洪堤坝,不断加固。

    纯净了,坚固了,就自然生出了一份平常心。

    阳光大好的上午,去菜市场买菜,晒被子,看花开……浑然忘记自己还是一个写作者的身份。当愁雨连绵的天气,也不恼哪儿也去不了,会上床睡一个香香的长长的美容觉。爱人迟归的夜晚,就独个儿卧在灯下,看点书,或者冥想,再不像早年那样怒目相向。爱人陪伴在侧,就静静说些话,说说书本,说说日常。

    写作成为生活的一部分。不可缺的一部分。但是,对于节奏,不急。像风吹云开一般,随意,自然,轻盈。享受写作带来的充实,但是,不预备做文学圣坛上的祭品。

    朱天文写过一句话,叫:“庭院静好,岁月无惊。”

    我想,过日子,就要有底气地过下去,有力量地过下去,过到岁月无惊。

    载于《语文报》

    平静的,闲适的,往往是最有力量的,懂得生活的变数和规律,荣辱不惊。

    飞鸟的敬礼

    文/[澳]安妮·马尔 孙开元编译

    风可以吹起一大张白纸,却无法吹走一只蝴蝶,因为生命的力量在于不顺从。

    ——冯骥才

    我们全家人1955年从祖母在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市留下来的一座大房子搬了出来,搬进了父母在南澳洲诺阿伦加港买的一座新房子。说是新房子,其实是几年前建的,一直没人住,倒是住着不少爬虫、蜥蜴和蛇。

    搬进去的当天晚上,我和两个妹妹为了壮胆儿,住在了一间屋子里,妈妈还在我们的门外放了一盏灯。刚躺在床上,我实然看到墙上有个黑影,大叫起来:“蜘蛛!”我那年刚七岁,在我眼里,那个蜘蛛是个巨大的怪物。

    我的尖叫马上把爸爸吸引了过来,问我:“什么?”

    我指了指墙上的蜘蛛,爸爸耐心地对我笑了笑。“哦,就是它?”他伸出一只手,让蜘蛛爬到了他的手掌上。然后,他向我们解释,蜘蛛是个猎手,一般不会伤人,还会保护我们免受苍蝇和蚊子的伤害。说完,爸爸小心地把它拿出门外,放在了园子里。回来后,他又告诉我们,不是所有的蜘蛛都可以随便拿在手里,也有很多是有毒的,要是我们再发现屋子里有蜘蛛就叫他。那一天,是我们学习自然知识的开始。

    爸爸讲的自然知识让我一生受益匪浅,我从中知道了怎样照顾鸟儿或者其他动物,也遇到过很多受伤需要照顾的动物。1982年,我和丈夫柯林在墨累河岸边开了一家房车旅店,从那时起,孩子们经常会把附近需要照顾的鸟儿带进我们的办公室,有的是刚孵出的小鸟,还有一些是受伤的鸟儿。爸爸路过时有空就进来照看一下,每当看到一个“病号”恢复了健康,重新飞回到了野外,他就会高兴得像个孩子一样。

    2001年,丈夫身体不大好,我们就退了休,爸爸搬过来和我们同住。我们买了一座100年前建成的石头房子,经常会有大量的野生动物游荡在房子四周。一些生病、受伤的鸟儿会“落难”到我的院子,爸爸这下能在近处看看它们了。这些鸟儿康复之后,我们就不再把它们关在笼子里,让它们在阳台上重新练习飞翔。一天,一只珍稀的髻鸠钻进了农场里的一台葡萄采摘机,看到的人把它送到我这里时,它的状况已经很差了。爸爸不敢肯定它是否能活下来,但是我们一致决定尽一切可能救活它。爸爸用注射器给它喂食、每天给它洗澡,它的眼睛肿得睁不开,爸爸还要每天给它滴眼药水。一个星期后,它又能看东西了,但是它发现自己在笼子里时很烦躁。

    “把它放在鸟舍上面试试。”爸爸建议。它的翅膀伤还没好,飞不起来,但是在鸟舍上安静了下来。我们把草籽和水放在鸟舍上,这只髻鸠在上面待了两个星期,每天张望着四周。

    一天早上,又有几只髻鸠飞过来,落在了院子里的水箱上。爸爸喊我:“过来看看!”

    我们的髻鸠拍打着翅膀,准备做受伤后的第一次飞翔。接着,它展翅飞向了同伴们。那几只髻鸠好像很想念走失的伙伴,它们欢快地互相鸣叫了半天,然后一起飞走了。

    “现在皆大欢喜了。”爸爸微笑着说。

    爸爸87岁时,在他去世几个月前的一天,他正在走廊里站着,一只髻鸠从附近的一棵树上飞了过来,轻轻地落在了他的肩膀上,爸爸站着没动,让它安然地待了一会儿。这只髻鸠柔和地“咕咕”叫了几声,然后就飞回了树丛。

    爸爸说:“感谢上天,这是第一次有一只野鸟飞过来落在我的肩膀上。这是我多么大的荣耀。”

    这是爸爸有资格享受的荣耀。

    载于《青年博览》

    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首先是人与其他生物的和谐与尊敬。我们应当有这样的觉悟,当和自然融为一体,这个世界才最美。

    认真地老去

    文/张君燕

    现在未能享受的生命是无以享受的;而现在未能明智地度过的生命是难以过得明智的;因为过去的已过去,而无人得知未来。

    ——葛雷

    一日闲读法国作家杜拉斯的《情人》,不禁沉浸在书中描述的那段深沉而无望的爱情故事里,不由得唏嘘不已。得知这部小说是杜拉斯70岁时发表的作品时,我似乎看到一位头发已经花白,腰身不再挺拔,甚至有些老态龙钟的女人趴在桌子前认真写作的形象。是的,她容颜衰老,身材佝偻,往昔的风韵荡然无存,但那双明亮的眼睛却依旧锐利,似有两道闪电划破长空,脸上一道道的皱纹里也藏着对生活的无尽热爱和激情。

    杜拉斯曾经对最亲密的女友说:“真奇怪,你考虑年龄,我从来不想它,年龄不重要。”这就是杜拉斯的特别之处,所有女人都谈之色变的年龄,在杜拉斯眼里甚至都算不上什么。她的眼里只有生活本身,30年前和30年后对她来说毫无区别,该怎样过,还怎样过。她跟随着自己内心的感觉,谈一场又一场充满激情的恋爱,那份勇敢和执着丝毫不亚于自己对文字的热爱。当70多岁的杜拉斯带着27岁的男友到处抛头露面时,有记者提问:“这总是您最后一次爱情了吧?”“我怎么知道呢?”杜拉斯耸了耸肩膀,微笑着说,表情一如既往地笃定和认真。她认真地生活,认真地思考,即使容颜衰老却依旧满怀激情,在暮年依旧写下了一部部经典之作。正如她在《情人》里写的那样:“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简直是越老越有魅力呀!”

    “人间不会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带着烦恼和忧虑。人间也没有永远。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催,我们在人生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1997年,阿瑗去世。1998年岁末,钟书去世。我三人就此失散了。就这么轻易失散了。”杨绛先生在《我们仨》中无限伤感地写道,此时的她已经80多岁高龄,丈夫和女儿相继去世后,她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将钱钟书的作品整理出来,还把他所有的读书笔记发表,然后又开始着手写作女儿钱瑗未完成的书稿《我们仨》。

    杨绛先生过着一个普通老人的生活,她耳朵有些背,眼睛有些花,但每日的读书写作却是必不可少的事情。每有认识或不认识的朋友打电话过来,她总是温和地聊上几句,然后略带歉意地说自己的胳膊有些酸了,让人不好意思再打搅。杨绛先生除了看书,剩下的时间开始慢慢地整理自己的作品,她满足地说,做完他们的事情,心里才踏实,剩下我自己的事,已经不要紧了,即使此时走了,也可以放心了。杨绛先生真的老了,但她内心里并没有因此而惧怕,她依旧淡定从容,生活依旧有条不紊,每日里依旧认真地做着一件件事情。她知道,有一天她也会追随丈夫和女儿而去,但这并不妨碍她认真地生活,她在认真里一天天老去,她的生活因认真而变得更加充实和精彩。

    常红阿姨是我见过的最特别的一个女人。每天早晚都能看到她充满活力的身影,还有她热情爽朗的笑声。刚搬到这里时,人生地不熟,常红阿姨常常过来看我,问我需要什么帮助。她的热心让我很感动,心底在暗暗猜想,她为何会对我如此关照?后来,我发现常红阿姨对所有人都是如此,她整日风风火火,给很多需要的人带来帮助。剩余的时间,她便忙着晨练,做美容,练瑜伽,跳广场舞,日子过得充实而快乐,似乎没有一点烦恼和忧愁。

    当我向常红阿姨说出自己的羡慕之情时,她又一次爽朗地笑了:“傻孩子,人怎么可能没有烦恼呢?可是我们只有更积极更认真地生活,才能将烦恼打败呀。”从常红阿姨的讲述中,我才得知,她患了一种罕见的疾病,在不久的将来,她会迅速地变老,肌肉一点点萎缩,骨骼一天天变形,直到缩成一团,直至生命消亡。我张大了嘴巴,从最初的疑惑到震惊再到不解,常红阿姨似乎看出了我的想法,她说:“是的,我的时间不多了,我会快速地变老,可即使这样,也不能成为我认真生活的阻碍呀。”常红阿姨灿烂的笑容以及淡定的眼神让我在瞬间释然了。

    突然想起三毛的那句话:“我来不及认真地年轻,待明白过来时,只能选择认真地老去。”其实,不管年轻时我们是否认真过,却一定要认真地老去。这种认真是对生活的热爱和珍惜,对逝去年华的追忆和缅怀,是一种淡定从容的姿态,是历经世事后的大彻大悟。认真地老去,不仅会让我们的日子更加芬芳,也会让我们的人生更加无悔。

    载于《语文报》

    认真生活是个什么概念呢?努力但不要过于发力,享受生活的一切恩赐,可是不要贪图和索取。

    我想敲敲邻居家的门

    文/秦若邻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之所以会出现交际的障碍,就是因为他们不懂得忘记一个重要的原则:让他人感到自己的重要。

    ——戴尔·卡耐基

    隔壁小刘夫妻俩和孩子权权在半年前搬家走了,因为小刘是独生女,父母孤单,想和女儿女婿一起住。于是父母卖掉了老房子,再加上卖掉了我隔壁的这套房子,换了一套一百六十多坪的大房子。

    我和小刘做了好几年邻居了,关系不错,经常烧了好吃的,站在门口一喊,虎头虎脑的权权就会跑过来。她一家子搬走后,我有点失落,后来还去过她的新居作客。

    小刘搬走后不久,就有人来装修了。装修好后不久,新的主人就住进来了。

    曾看过一个小小的脑筋急转弯题目,现代社会最远的距离是什么?答案是:从你家沙发到对门邻居家沙发的距离。当时看了这个答案一愣,继而琢磨,感觉非常耐人寻味。就像我与我的新邻居,门虽设而常关,声虽闻而不见。

    新邻居搬来好几个月了,我还没见着个正面,只知道是一对五十多岁的夫妻。经常下班回来,就听到隔壁传来电视机的声音。

    偶尔他们也会有朋友来做客吃饭,吃完饭临走时聚在楼道里,大家还七嘴八舌叽哩哇啦非常快地讲着上海话,然后一连串的“再会再会再会”,然后防盗门“呯”地关上,然后归于沉寂。

    我想他们在家里肯定也能听到我们家的动静,我下班从幼儿园接回芮芮,芮芮会奶声奶气地说,哎哟妈妈,快开门,累死我了,我要回家喝爽歪歪;然后说妈妈今天老师教我们跳舞了,是小燕子穿花衣;然后走廊声控灯如果灭了,芮芮会大声“啊嗒”喊一声将走廊灯唤亮。周末时,芮芮会大声嚷嚷,爸爸爸爸,我们去儿童乐园坐飞机去吧!

    这对夫妻好像不工作,也没有子女似的,成天关着门呆在家里,因为刚搬来,这里他们一个朋友也没有,我想他们应该是有些孤单的。

    我们两家的厨房侧窗是正对着的,中间大约隔了两米的距离,如果我们同时在洗碗,抬起头就可以看见对方,开了窗就可以讲话。但总有个风景画窗帘在对面遮挡着,窗帘上是几棵青翠的竹子,竹影纷纷。

    人说十年修得同船渡,我不知道要多少年才能修得对门做邻居,但是我发现,如今这种颇要缘份才能修来的对门充满了神秘的气息,让我充满了想象力。我想也许我明天就可以买张机票飞北京飞海南飞西藏飞新疆,可是我却不能抵达邻居家的沙发。

    一个周末,包了饺子,我对先生说,隔壁邻居搬来好久了,要不送盘饺子给他们,也算大家认识认识吧。先生踌躇了一会说,这好像不太好吧,平时又没有什么沟通,突然送盘饺子给人家,感觉有些那个。我想想也是,就罢了。

    我从前在一篇《心灵的分享》的文里说,其实门户紧闭的都市人是渴望心灵的沟通和交流的,但喧嚣都市的竞争与自我保护的潜意识,让人们的身心都裹上一层厚厚的防卫铠甲。熙来攘往的密集人流里,却弥散着孤独与无助。要想将这种孤独与无助驱逐出我们的心里,是没有什么可以倚靠的,只能靠我们自己学会人与人之间心灵的分享。

    我不知道何时能够没有顾虑地敲开邻居家的门,但愿就在不久的将来。自此以后,做了好吃的,我就可以开了门,站在门口喊邻居来尝尝了。

    载于《时文选粹》

    我们这是怎么了?以前住大杂院的时候,生活虽勉强凑合,但邻里之间好得就跟一家人似的。现在生活好了,交流方便了,住上大房子了,可是住了半年甚至更久,连邻居长什么样都没见过。是什么使我们如此隔阂?

    温暖的路灯

    文/李代金

    一切使人团结的是善与美,一切使人分裂的是恶与丑。

    ——列夫·托尔斯泰

    小区很脏,很乱,说是小区,其实根本算不上小区,这里没有物管不说,就是门卫也没有,谁都可以进,谁都可以出。什么时候进,什么时候出,都行。更糟糕的是,楼道里连声控灯也没有。没有声控灯,白天还好,虽然黑,但还看得清梯步。可是一到了晚上就不行了,楼道里漆黑一片,一点也看不清梯步,只能摸索着一步一步地移。

    一步一步地移,也十分危险。许多人一不小心就摔倒在楼道里,接着就是哎哟的叫唤声,再接着就是骂娘声。年轻人摔倒了还好,爬起来拍拍屁股就走人。老人可就不同了,一时半会儿爬不起来,只得在楼道里坐着,等着,盼着,直到有人走过来,才叫人把他扶起来。有两位老人曾在夜里摔倒,被送到了医院,花了一大笔医药费。

    由于晚上上下楼不方便,许多老人晚上都不出门,就待在家里看看电视。然而,后来,即使是白天出门也容易摔倒了,因为楼道没人打扫,里面扔满了纸屑果皮。老人摔倒不说,年轻人和小孩也时常摔倒,摔倒了就大骂。再后来,许多人家都去别的小区买了房子,于是将这里的房子卖掉,没有卖掉的,也都租给了进城的农民工住。

    农民工来了,小区进进出出的人就更多了,也更乱了。老马和老伴也住进了这个小区,他们的儿子和儿媳进城来打工,他们的孙子也进城来读书,他们每天负责做饭和接送孙子。老马住进小区的第一感觉就是这里太脏了,太黑了。老马和老伴晚上都不出门,可是一早一晚儿子和儿媳得出去和回来,没声控灯,太黑了,太不方便了。

    这天,老马拿着扫把来到了顶楼,从顶楼一直往下清扫,扫到底楼,他吃了一惊,什么垃圾都有,腐烂的果皮,踩死的老鼠。老马将垃圾足足装了三大袋才装完。扔掉了这些垃圾,老马又去买了一个灯泡,把它安在了自己家门前的楼道里。只要一跺脚,灯就会亮起来,这下好了,楼道明亮了,晚上不怕看不到梯步了,不怕摔倒了。

    可老马并没有太高兴,楼道是明亮了,但只是他们这一层明亮了,下面还有两层,上面还有四层呢,它们到了晚上还是黑的。但老马管不了,老马只能管自己这一层。如果自己去人家门前安声控灯,不合适。老马希望他们能主动安个声控灯,他只能是希望。从前的主人都不肯安个声控灯,现在这里住的都是农民工,让他们安声控灯,更难。

    那天晚上,大家回来的时候,都发现了老马门前的声控灯。因为这盏声控灯,楼上的民工回家时走到这层楼都快了许多,都说有声控灯真好啊。于是第二天,四楼的民工在门前安了声控灯。第三天,五楼的民工在门前安了声控灯。第四天,六楼和七楼的民工也在门前安了声控灯。第五天,一楼和二楼的民工见上面安了声控灯,于是也安了声控灯。

    一时间,整个楼道都安上了声控灯。这下好了,早晚进进出出,脚步声一响,楼道里的声控灯就会依次亮起来,再也不用摸索,再也不用小心翼翼了,老人们再也不怕晚上上下楼了。而且,因为楼道里总是明亮的,再也没有人随意扔垃圾在楼道里了,楼道里变得干净起来。有人想扔垃圾,看到这么干净的楼道,也就不忍心扔垃圾了。

    后来,其他楼道先后都安了声控灯。据说,他们发现老马所在的楼道晚上亮着灯,听说都是自己安的,于是也在自己门前安上了声控灯。现在,小区所有的楼道都是明亮的,干净的。老马发现所有楼道在晚上都亮着灯,笑了。他只是在自己家门前安了一盏声控灯,却让所有楼道都变得明亮起来。因为他的那盏声控灯,传递了光明与温暖。

    载于《中学生》

    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事实上也是这样,靠一个人的自觉和奉献,是远远不够的。可是集体的力量,却是无穷的,一盏灯,点亮一家人;一片灯,就能点亮整个世界。

    播种希望

    文/瞿幼芳

    希望是坚韧的拐杖,忍耐是旅行袋,携带它们,人可以登上永恒之旅。

    ——罗素

    在我20岁的时候,正是一名疯狂的文学青年,痴迷于写作,每晚总在灯下写稿,然后第二天寄出去,本地的也好,外地的也好,捞到一张报纸的地址就往外投。我多么想有一天,能从报纸上看到自己的作品和名字,可事与愿违,总是泥牛入海。那时,我做了好几个梦,都梦见我发表文章了,梦中兴奋异常,醒来却惆怅无比。

    那时我的工作是景点讲解员,每天要接待不同的游客。一个炎热的夏天,我接待了一批作家团。这些作家来自全国各地,由省文联组织来景区采风。太好了,仰慕已久的大作家们来了,可以从作家们口中“偷拳头”,如果能传授给我快速写作发表的“九阴真经”,那就太美了,我偷偷地做着美梦。作家们兴致勃勃地听着我的介绍,赞叹着优美的风景,不时地合影留念。到了山上,不少作家又热又累,就坐在茶室里喝茶休息。

    一位五十多岁的作家兴致很高,意犹未尽,我就陪着他继续游赏山上的景点,他中等个子,戴着眼镜,儒雅斯文,看上去很有信赖感。他感谢我这么热的天还陪他走,我笑笑说这是工作,应该做的。我们一边走,一边聊,言谈中我流露对作家的仰慕,以及一年来投稿不中的迷茫、灰心。

    我问他:“我爱好文学,喜欢写文章,可是我投稿投了一年多,始终没有发表,可能我不是写作这块料,我的文学之路是否该继续走下去呢?”作家看我热得满头是汗,给我买了瓶水,缓缓地说:“万事开头难,既然你热爱文学,就不要放弃。只要坚持下去,每天动笔,熟能生巧,掌握了一定的套路,离发表之路就不远了。”

    接着,他神秘地说:“我向你透露一个投稿诀窍,你可以一口气连着向报刊投六七篇文章,瞄准了这家报纸,密集性地投。投得多了,编辑就会被你的写作热情所打动,总会用个一两篇。”

    他又给我讲了写作上的一些知识,让我很有启发,我们聊了很多,虽是初次见面,却非常投机。临走时,作家拿出一张名片,让我把自己认为满意的文章寄过去,给他看看。如果可以的话,可发表在他主编的文学期刊上。

    可是犹豫了一个月,我还没把文章寄过去,一来因为人家是名作家,工作很忙,不敢去打扰;二来怕人家只是客套话,客气一番,我就当真了,也许等我把文章寄过去,人家早忘了我是谁。三来怕我的文章太差,入不了作家的法眼,反被别人耻笑。

    过了些日子,我收到了他的一封信,问我为什么不把文章寄过来,随信还给我寄来了两本他的散文集。我很意外,没想到他还记得我这个无名小卒。捧着书,我深深地感动了,这真是我生命中的贵人啊!

    我的三篇散文,终于发表在那本杂志上,这是我梦寐以求的处女作啊!我激动地搂着那本杂志入眠。此后,这三篇文章仿佛是敲门砖似的,敲开了当地报纸的大门,陆陆续续地不时见报。如今,我已经在《新民晚报》《北京青年报》《打工知音》《知识窗》等报纸杂志发表五六百篇文章。

    那本杂志是1998年第三期的《航天文艺》,那位作家是中国作协会员张蓬云,辽宁沈阳人。

    三毛有一首歌,叫《梦田》,歌词这样说:“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亩田。用它来种什么?种桃种李种春风,开尽梨花春又来。”每个人心里的一亩田,每个人都用它来播种。有的人播种怨结,有的人播种仇恨,有的人播种恩情,有的人播种善意……而最后收获的就是曾经播下去的种子。

    想起往事,历历在目。当年张老师就是播种希望,给了我一个发表文章的机会,从此我的梦想就开始了发芽、生长。如今,我也要做一个张老师那样的人,尽自己的力量帮助、鼓励身边的人,给他们希望。

    载于《中学生》

    在这个谈梦想都显得奢侈的年代,一个人如果心存梦想并勇敢追梦该是有多大的勇气,每一个梦想都应该被鼓励和尊重。

    朋友与人生

    文/思想者

    真正的友谊是诚挚的和大胆的。

    ——席勒

    在我们的生命中,会有许多的缘,而朋友则是其中的一个。

    因为有缘,哪怕千里之外,我们也会相聚;因为无缘,哪怕近在咫尺,我们也不相识。很难想象,假若没有朋友相伴,人生之旅将会多么孤单!

    那么,有缘走在一起成为朋友的人会是谁呢?

    他很可能就是:当你内心苦闷需要找人倾诉,或是当你取得成绩需要找人和你一起分享喜悦的人;当你身体不适,或是生病住院的时候,来看望你的人;当你遇到麻烦,有事儿需要帮忙时,伸出援手的人;当你有了缺点,能够勇于当面指出并善意规劝的人;当你在人生路上跌倒之时,为你鼓劲,高喊“加油”的人。

    总之,朋友这一概念很宽泛的,但细思量,朋友又有真假、厚薄之分,并非泛泛所指,将所认识的人都视为朋友。有许多人常说自己有很多朋友,可真正深交的人找不出几个,危难之时难见一人。还有很多我们称为朋友的那些人,平时见面只打个招呼,并没有交过心,即便相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也只是认识而已,还不如和一个陌生人推心置腹地交谈十分钟更让人刻骨铭心。

    朋友之交也分两种情况。古人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所谓的朋友,常怀有较重的功利心,平日里和你称兄道弟,推杯换盏,黏在一起,一旦你势倒利穷,他们就会立刻疏远你,纷纷作鸟兽散,更有甚者,还会在关键时刻出卖你,这就是“小人之交”,有害无益,倘若你交上这样的朋友,不但“近墨者黑”,而且会惹祸上身,交友能不谨慎吗?“君子之交”却像清水一样没有“杂质”,这样的朋友既不会因显贵而亲近你,也不会因贫困而疏远你,他总是默默地关心和支持你,不热烈,也不张扬,但你有事的时候,雪中送炭的人可能就是他。

    朋友多了路好走。尤其是那些品行好、见识广、有侠气、存素心的益友,是善缘,值得我们用心去珍惜。人生路上,有朋友相伴,一起走过风雪,走向远方,去领略人生的风景。

    载于《哲思》

    这些年,一个人,风也过,雨也走……感谢那些不离不弃的好朋友,给予彼此支持和温暖,因为有这些人,我们从来不孤独。

    另外一课

    乔叶

    一个老年人的死亡,等于倾倒了一座博物馆。

    ——高尔基

    已经经历过两个亲人的死亡了。

    第一个人是我的外祖母,儿子的曾外祖母。年届八十的因患了不可根治的脑瘤而卧床良久,去世前夕,我带儿子去看她,她看着我们,吃力地笑。

    老婆婆(我们那里对曾外祖母的称呼),你怎么了?

    有病了。

    你想睡了?注意到了沉重的眼睑。

    点点头。

    等医生给你打完针,你就可以睡了。他说,一边用一只手拍打着的被子,仿佛是个,需要他哄着入睡。另一只手轻轻地摸着的脸,仿佛这样可以减轻的病痛。看着他娇嫩的小手在苍老的脸上滑过,宛如凄凉的土地上开出鲜艳花朵,我的泪水止不住涌了出来。一个处在生命的起点,一个濒临生命的终点,我从未见过对比如此强烈的生命图景。竭尽全力绽放的笑容和儿子纯净如雪的天真容颜,让我的心在震撼的同时也充满了辛酸。

    那时刚刚两岁,的葬礼我没有让他参加,一是因为葬礼上人多事杂,照顾不到他,另外潜意识也觉得,让这样幼小的去经历人生最长久的别离和最刻骨的悲伤,有些太残酷了。如果他不能明白这样的事,那么参加也没有意义。如果他能明白这样的事,那么我宁可不给他机会去明白,不让他在清水般的童年岁月里,罩上那朵浓密的乌云。

    然而有些事情终是无法逃避的。去年冬天,爸爸旧疾复发,突然离开我们。爸爸其实是公公,一直对我视如己出,所以在我心里也如同生父。他是一位非常好的老人,修养完备,忠厚智慧,仁爱善良,正直宽容。我爱人是他最小的,老人生前一直和我们住在一起。又是他最小的孙子,自然最多地享受了他的宠爱。

    看着儿子苹果一样熟睡的小脸,听着众人汹涌的哭声,我觉得无论如何也要让他陪着深爱他的爷爷走完阳光下的最后一程。

    第二天早上,起床,来到客厅,看见他爷爷躺在那里,奇怪地笑了:爷爷怎么躺在这里啊。

    我流着泪把他抱过来,不知道该对他说些什么。

    爷爷怎么了?我知道他必定会这么问我。

    爷爷累了。我说。

    他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以后的几天里,学会了磕头。每当灵桌前没人吊唁时,他就会在他爷爷的遗像前跪下,学着别人的样子鞠躬磕头,还认真地数着一二三四。我发现这种仪式对他来说,更像是一种游戏,因为一到吃饭时间他就会跑到爷爷身边喊他吃饭,还絮絮地说:菜有粉条,有海带,还有很多肉。也会常常问我:爷爷怎么还不醒啊,怎么这么能睡啊。

    下葬的那天,按照传统的规矩他的额上系着一条红丝带,打着幡,把他爷爷送到了墓地。回到家后,他问我:妈妈,为什么要把爷爷送到那里?爷爷不冷吗?爷爷一直不吃饭不饿吗?

    爷爷再也不会吃饭了。我说。我忽然决定把真相告诉他,因为这本来就是一个破绽百出的谎言。他再也不会醒了,我忍着泪说,他死了。

    什么是死?

    我领他来到走廊里,给他看一朵开败的菊花,几丝菊花瓣零零落落地飘在地上。

    这几个花瓣落下来了,再也回不到花上了,这就是死。我说,人死了也是这样,再也不会说话,不会吃饭,不会走路,不会笑,不会哭,什么也不会,只能躺在地下睡觉。爱他、喜欢他的人都会感到难过,因为再也不能和他在一起生活了。

    那电视里的人怎么死了还能活过来?

    电视里是演戏,都是假的。我又给他讲蝴蝶蚂蚱燕子等小生命的自然历程。

    我要爷爷!他听着听着哭了起来,小朋友都有爷爷,他们的爷爷怎么不死?

    谁的爷爷都会死的,每一个人都会死,只是死的时间不一样。

    爸爸妈妈也会死吗?

    是的。

    我不要你们死!他的睫毛上挂着晶莹的泪珠,我要爸爸妈妈!

    爸爸妈妈现在不会死的,要等到像爷爷那样老才会死的。我们还要在一起过很长很长的日子。我摸着他黑油油的头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异样的柔情,所以,你要好好地爱爸爸妈妈,爸爸妈妈也要好好地爱你,好不好?

    这大约是我们之间最深刻的一次谈话了。儿子从此开始敏感于死,死成了一个让他特别警醒的词语。一次,他病了,却怎么也不肯吃药,我哄劝无效,叹道:你要把妈妈气死了。

    我不气死妈妈,我吃药。他马上说,然后端着水,拿起药片咽了下去。

    我的心一时五味杂陈,他似乎真的是有些明白死意味着什么了。他怕失去至爱的亲人,为此,他愿意放弃自己的任性,收敛自己的蛮横,为亲人的不死作出自己小小的牺牲和努力。对一个四岁的来说,这就是珍惜和把握吧。仅从这个意义上,让他经历这些死亡的场景也是有益处的,我想。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紫陌红尘的一分子,有意让他与悲哀隔绝,得到的不一定就是无忧的童年。既然生死这堂大课终有一天得上,让他早早地对生命的哲学有所感知也没有什么不好。当然,不能过分渲染死亡的可怕,无原则地用死来恫吓,给带来不必要的精神压力和心理负担。毕竟,死是属于生的必修课。让了解死并不是为了让他流出恐惧的泪水,而是为了让他展现出更充满生命意味的灿烂笑容。

    死亡的话题是朵乌云,如果落成适宜的雨水,也许会让童年的花开得更丰富、更圆润、更美,我想。

    载于《读者》

    死的境界二者必居其一:或者全空,死者毫无知觉;或是如世俗所云,灵魂由此界迁居彼界。死者若无知觉,如睡眠无梦,便是对活着的亲人最好的安慰了。

    别走进对方的死角

    文/李良旭

    自尊心是一个人灵魂中的伟大杠杆。

    ——别林斯基

    晚饭后,我和母亲拉起了家长。说着说着,说起了我的同学小黄。小黄这个人母亲很熟悉,以前我回家时,他经常和我一道,母亲还留他在我家吃过几次饭。

    说到小黄,母亲关切地问:“小黄怎么有很长时间没有到我们家来了?”

    我脸上露出一丝揶揄的神色,讪讪一笑道:“小黄谈了一个对象,那个女的不仅比他大七八岁,而且还带着一个小孩儿,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我多次好心地劝他,叫他不要迷失了自己,有那么多的好女孩儿他不喜欢,却偏偏爱上一个拖油瓶的,真不知他是中了哪门子邪了?每次劝他,小黄总是嗫嚅着,好像有什么不便说的隐私。劝多了,小黄好像还有点不高兴,对我有些疏远了。这人真有意思,怎么是这样一个人?真把别人的好心当成驴肝肺了。不行,下次我还要好好劝劝他,我要问清楚了,那女的究竟哪个地方值得他这么去爱。”

    母亲听了皱起了眉头,她的脸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只听到她说道:“你不应该走进对方的死角,每一个人内心里都有一个死角,你这样贸然走进别人的死角,是对别人尊严的一种亵渎和蔑视,当然会引起他的反感。他这样与你疏远一段距离,就是对你提出委婉的批评和告诫。其实,无论是多好的朋友,都不要走进对方的死角,那个死角,只能一个人细细咀嚼和品味,别人擅自进入,就是一种不恭和冒犯。”

    听母亲这么一说,我感到十分惊讶,我怎么没有想到这一点?我以为我和他是好朋友,就应该有什么说什么,没有什么好隐瞒的,没想到别人的内心里还有一个死角?

    母亲看着我不解的目光,用一种不容置疑的口气说道:“其实,我们母子之间也有一个死角,我的死角,你就是作为一个儿子也不能随便进入;你也有你的死角,你的死角,我作为母亲,我也不能擅自进入。这不仅是一种尊重,更是一种文明。”

    母亲的一番话,像一柄小锤,重重地敲打在我的心口上,我的心口感到隐隐地作疼。猛然间,生活中发生的一幕幕事情,像电影蒙太奇一样,在我眼前闪现。生活中,我常常自以为是,看到发生在别人身上有什么不可理喻的事,自己就像个大师,对人家“指点迷津”“说三道四”。殊不知,在自己自以为“世人皆醉,唯我独醒”中,却走进了对方的死角,触痛了别人内心最忌讳的敏感与柔软。

    别走进对方的死角,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与好感。死角,是易碎品,稍不注意,就将别人的死角踫碎,踫碎的死角,再也拼接不起来了。呵护别人的死角,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死角。

    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先生在他的《你若懂我,那该多好》一文中写道:“每个人都有一个死角,自己走不出来,别人也闯不进去。我把最深沉的秘密放在那里,你不懂我,我不怪你。”

    载于《北京青年》

    每个人都有一个死角,那是自己的领地,自己不想提,别人也不能碰。学会顾及别人的领地,是对别人的尊重。

    我的父亲在流汗

    文/王万龙

    父亲的德行是儿子最好的遗产。

    ——塞万提斯

    在我童年的记忆里,有那么一位不同寻常的男孩儿。他很少与我们玩乐,只顾着安静思考问题。老师曾悄悄告诉我们,他患有严重的自闭症。当然,我不清楚自闭症是种什么疾病,只是恍惚明白,那是一种不爱说话的毛病。

    不过,他的成绩一直很是优异,这点,不得不让我们心生叹服。每次考试过后,母亲总是会拿着惨白的成绩单,碎碎地指着他的名字唠叨:“这是谁家的孩子?真是懂事,老是考第一!”每每听到此话,我都忍不住暗自愤慨,到底谁才是她的孩子?

    由此,我与他结下了莫名的仇怨。我以为,这光是我一人的想法,后来在一次坏学生联盟中,我才发现,原来在这个小小的校园内,他竟无缘无故地结下了那么多仇家。

    我们盘算着,要好好报复他一下。当然,我们是很有计划性的。譬如,在行动之前,派人好好地打探了一下他家庭背景。万一,他的父亲或是母亲就在学校教书的话,我们便不敢轻举妄动了。排除这个可能的话,计划就可顺利进行。

    调查结果显示,不详。没有人知道他的父母是做什么的,位于何处,这给了我们一个很大的潜在的威胁。没有人愿意做带头羊。

    这个原本轰轰烈烈的报复计划,就这般悄无声息地无疾而终了。很多天后,老师布置了一项任务——上交最让你感动的一句话。

    很多人从书上抄了。我清楚地记得,我也抄了,用精美的钢笔,从《全国优秀作文选》上工工整整地抄了一大段。

    他没有抄,看得出来,他交的是张纸条。几乎每个同学都因他纸条上的内容疯狂发笑,他说,我的父亲在流汗。

    我站在讲台上,晃悠着他的纸条说,我们大家都来改一个吧,你改个我的父亲在小便!我改个我的父亲在要饭!哈哈,押韵又工整。最后,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一向性格温和,寡言少语的他,第一次发了火。

    教室里,鸦雀无声。他跨过走道,将已被众人扯碎的纸片拾拣起来,一言不发。我永远记得那个忧伤的神情,像一朵在春天凋零的山花。

    那段不知所云的话,竟然得了最高分!几乎所有人都愤怒了,为老师的不公而呐喊。他没有做任何解释,老师亦没有。

    很多个日夜后,我从一所三流大学毕业,因苦苦找不到工作,不得不跟随舅舅到工地上干苦力。汗流浃背的生活让我对童年的悠闲无比向往,我时刻在追忆年幼的时光。

    烈日下,搬着砖块,舅舅含泪说,小弟老是不吃早餐,给他的零花钱也舍不得用,舅妈每次洗衣服,都能从他的口袋里搜出叠放齐整的钱来。我问,干嘛不吃,这可不是一个好习惯啊!舅舅你得督促他,他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呢!

    岂料,他却哽咽了,说小弟说了,他挣钱不容易,花着心疼。顿时,在一旁搅拌砂浆的我,想起了多年前的那个仇家。那句,我的父亲在流汗。

    想想,当时调查不详的他的父亲,大概与我现在是同一职业吧?也只有这类职业,才能刻苦铭心地让小弟,让他早早懂得生活的艰辛。懂得在虚度时光之时,刻刻怀想那位正在天地间为你无怨无悔,默默流汗的老父亲。

    载于《格言》

    每一次颓废的时候,每一次准备放弃的时候,我们总能想起些什么,然后毅然站立起来,告诉自己再拼一次!父母一直在为你奋斗,你有什么理由不坚强?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