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生活在梦中-☆、Chapter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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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西和海伦回到小客厅的时候,男爵和乔治安娜正坐在桌前在玩一种双人牌戏——两个人一人手里拿一把牌,轮流放到桌上,如果遇到相同点数的就收起来,最后剩的纸牌多的人获胜。这是一种很简单的牌戏,通常是小孩子玩的。达西没想到男爵能够耐着性子陪乔治安娜玩这样简单的的游戏。

    此时,乔治安娜手中已经攒了一大把纸牌,而男爵则只有五六张了,因此看到达西和海伦回来,他大松一口气,“太好了,你们终于回来了,我已经输了三把了,马上这就第四把了。”

    果然,没一会儿,男爵就又输了,但是他爽朗的笑声让他看上去却像是赢的那个人,他盛赞道,“了不起!乔治安娜,知道吗,你是第一个能够在这个游戏上战胜我的人。”

    男爵的话让本就高兴的乔治安娜更加快乐,她从没有玩这么开心,因为从来没有人这么陪她玩过。但当她看到兄长的时候,她脸上的笑容又不自觉的收了收。达西作为兄长,比乔治安娜大了十二岁,而且由于性子庄重,更要保证作为哥哥的威严,达西在乔治安娜面前总是很严肃,更别说和她做游戏了,乔治安娜虽然爱他,但是更敬他,生怕他对自己失望。

    看到乔治安娜脸上的笑容变小了,男爵瞥了达西一眼。男爵一向觉得女孩子不能放荡但也决不能内向,最好是像海伦这样的文雅又不失活泼。考虑到自己的老友四年前就过世了,那时乔治安娜才十一岁,正是一个女孩子性格塑造最重要的时候,他觉得对于乔治安娜养成现在的个性,达西要负很大的责任。

    男爵充满魅力的向乔治安娜行了一个礼,但是过于一本正经的神色反而意外的有种喜剧效果。 他从怀中掏出一个长条形的盒子递给了乔治安娜,学着法国人的那种招人喜爱的腔调,“Ma chere mademoiselle ,c’est voter conquete (我亲爱的小姐,这是您的战利品)。”

    乔治安娜看着男爵的做派,忍不住抿嘴笑了起来,从来没有人这样和她开过玩笑。但她还是在看了眼兄长后,才收了下来。打开一看,乔治安娜忍不住惊讶的叫了一声。红色的丝绒底子上放着一支蘸水笔,笔管的上半部分镶满了细小的紫水晶,在吊灯的照耀下,散发着迷人的光辉。

    “这真是太漂亮了!谢谢您。”

    “本来是打算等你回学校前再送给你的,不过,”男爵潇洒的一耸肩, “既然你已经战胜了我,那么作为战败者,献上战利品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法则。”

    达西和海伦本来坐在沙发上看着男爵的表演,两人对于男爵对乔治安娜的逗趣乐见其成。两人都觉得既然他们注定就要结合,那么他们最爱的人也要相处的融洽,互相关爱,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感到真正的幸福。

    虽然达西知道,男爵对于乔治安娜的关爱很大程度上是源自于对他父亲友谊的延续,是一个长辈对子侄辈的关爱,而并非是因为认可自己即将成为海伦的丈夫。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这反而恰恰证明了,两家之间的关系渊源,他和海伦的结合也注定是天作之合。

    “对了海伦,你和达西过来看一下这个。”男爵转身又拿出几张印刷十分精良的纸张,对两个年轻人说道:“这是几个舞会的邀请函。主办人我都认识,这次实在是推拒不过了,你们俩这段时间参加了吧。”

    男爵虽然已经五十多岁,但早期的军事生活和健康的爱好,让他的身型保持的极为健硕,这让他像个健康的年轻人一样充满魅力,而他巨额的财富,更是让无数女人心动。所以自从来英国之后,虽然男爵一直深入简出,但各种舞会的邀请就从来都没有停过,而在得知男爵还有个女儿后,邀请更是如同雪花般飞来。这让男爵无比头痛,在这个社会里拒绝所有的邀请可不是什么好的选择。

    舞会几乎已经成为了这个国家社交的基石。每天都有无数的舞会在举办,每个镇子里都要有公共舞厅,伦敦更是无论早晚,都有或私人或公共的舞会举办。

    舞会对于这个社会是如此重要的一部分,以至于对于一个人的评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在舞会上的表现。如果一个年轻人能够遵守那些知名人士颁布的舞蹈礼仪,并且舞蹈跳得好,外加和善可亲一点,大家就会觉得举止优雅,品德良好,招人喜欢,是个再绅士不过的人了;若是他还能够再面容英俊,兜里有点钱,那么他便会是天底下所有少女的梦中情人,所有已婚妇女心中再好不过的女婿人选了。至于这个人私下的品德如何,则就没有人会关心啦。一个人,在舞会上任何一丁点的表现,都会变成对这个人的最终定义。

    虽然也有一些人指出舞会是再无聊、愚蠢不过的东西,但没有办法,它仍然是全社会的风尚,以及不得不遵守的规则。即使是威灵顿公爵也不得不一边告诫儿子“舞会是最可笑不过的事情,除了给社会带来愚蠢外别无其他”;一边又要求他每一个军官都要能跳舞,并且跳得好。

    男爵也一向认为舞会是最虚无不过的东西了,对于他的身心毫无益处。男爵虽然不愿意勉强自己,但是对这个社会的社交法则,他还是需要遵守的。因此,他偶尔会从无数的邀请函中挑出一两张实在却不过去的去参加。不过,现在好了,他不用再为此烦心了,有人可以替他代劳了。至于为他代劳的两人是否心甘情愿,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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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西对于舞会这种东西并不喜欢,只觉得这是庸俗人的趣味。达西自认不是个完美无缺的人,但是他总是希望自己能够尽量的去避免愚蠢和低俗。

    对于低俗和高尚的判断标准,达西认为理智、想象以及道德情感,所具有的价值是远高于单纯的感官,所以前者应当是他努力去追求达到的,而后者则应当是他竭力去避免的。

    当然,可能会有人不同意这种判断方式。达西认为,那是因为那个人所能理解的就只是后者,而高尚的人则能够将两者都想明白。这就像是为什么说聪明人远胜于傻瓜。因为聪明人能够理解傻瓜的想法,可是傻瓜却理解不了聪明人。如果傻瓜对此有不同的看法,那是因为他们只知道自己那方面的问题,而聪明人则对于两边都非常清楚。

    达西觉得自己比一些人更聪明一点的地方也正在于此,他知道如何避免低俗,而尽力去追求高尚。例如,他对于跳舞、纸牌、闲聊这种在低等社会里也很风行的,野蛮人都能做的事情,总是能避免就尽量避免。在日常消遣方面,他更乐于去做一些像是骑马、剑术、阅读,这些庸俗的人做不到或做不好的事情。当然,现在他还在培养对其它高级趣味的欣赏能力——例如音乐,因为他发现自己的爱人精通此道,并且总是在这上面花上大把的时间。

    正是因为这个缘故,达西在很多人的眼中很不讨喜,因为他尽力避免的那些他觉得低俗的东西,恰恰是别人觉得有乐趣的东西,所以他的拒绝便会让他们觉得他骄傲、爱挑剔、并且看不起人。

    达西知道海伦也不喜欢跳舞,但是不喜欢的原因却与自己不同。如果说他只是想通过理性的努力而对低俗的行为和乐趣保持距离的话,那么海伦则像是天生就不具备对低级乐趣的欣赏能力一样。她不喜欢跳舞和打牌,那只是因为她不觉得这有什么有趣。她热衷于音乐和绘画,也只是因为她觉得这有意思。并非她追求高尚,而是因为她天生就高尚。

    达西原本并不相信美的女神真实存在,因为他觉得一个人生来就具有低俗和高尚两面,人们所能做的就是通过理性的学习和认识,从而使自己向高尚的那一方面发展。但是当他阅读到海伦的日记时,他才发现,这世上尽然真的有完全高尚的人,这世界上一切庸俗、低下的乐趣都无法让她产生真正的快乐,真正能让她感到快乐的只有纯粹的美和高雅。

    对于海伦的这一点,达西羡慕非常,因为他知道自己太过于依赖理性,一旦他的理性受损,那么他所坚持的很有可能也会动摇。

    作者有话要说: 1、关于达西的性格

    在写这篇同人的时候,我把原著和95版看了好几遍。其中达西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卢卡斯爵士对他说“跳舞是每个上流社会的行为”的时候,达西回了一句“也是每个下流社会的行为,每个野蛮人都能跳舞。”;达西还说到了”对于跳舞我总是能避免就避免“。从这段对话,还有之前达西对于跳舞的不愿意都可以很明显的看出达西并不喜欢跳舞,更准确的说是瞧不上跳舞。

    那么基于这一点来分析,我认为达西是那种很不愿意做低俗事情的人。包括他在和伊莉莎白聊天的时候,他也有说他总是避免去做让自己会让别人嘲笑的事情。

    那么对于达西而言什么是高尚的,什么是低俗的

    到这儿的时候,我想到了约翰穆勒在《功利主义》里给快乐下的评判标准,理智、想象以及道德情感,所具有的快乐是远高于单纯的感官快乐的。后者是傻子都能够感受到的,而前者只有聪明人才能够明白。

    达西性格傲慢,个人认为是他觉得自己能够享受那些聪明人才能够明白的乐趣,所以他才会瞧不上别人。达西和伊莉莎吧聊天的时候也说了“我性格有毛病,但是和我脑子没关系。······别人的愚蠢,我偏偏忘不掉。”包括在95版电视剧中可以看到达西喜欢剑术、骑马(通过姿势来看,他要比宾利骑得好很多,还有阅读)。

    所以,我给达西的设定就是,他追求高级的乐趣,而鄙薄低级的趣味。

    都留言啊~我今天可是要加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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