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斯想了想:“是啊,他明面上的职业是特效化妆师。照这么说,他娶詹教授为妻,也许并不是出于爱情,而只是因为……妻子是考古学家,家里摆放大量的专业书籍也不会引人怀疑了,他可以趁詹教授不注意悄悄地阅读,更可以通过詹教授获取大量的资料?”
“我没有办法去猜度他的内心,”路晗衣耸耸肩,“不过他们的夫妻感情比较淡漠,大概是事实吧。”
冯斯一摆手:“算了,不说这些了,还是先把事件的前因后果弄明白吧。录音笔到了姜辛明手里,袁川江的资料和守卫人世界的真相相互印证,他大概猜到了玄化道院和魔花的意义;碰巧在那段时间,詹莹也得到了哈德利教授的遗物的信息。姜辛明应该是想要得到哈德利教授的资料,让手里的信息更加完善,比如玄化道院的确切地址。所以他以出门拍电影为理由骗了詹莹,先一步来到中国。后来我还听到过詹莹和他打越洋电话,那或许是用了更改号码显示一类的技术手段,实际上他的人早就在中国了。不过我不太明白,他是怎么盯上我的。”
他用略带凶狠的眼光盯着路晗衣,路晗衣轻松地啜了一口饮料:“既然你已经猜到了,我当然不必瞒你了。没错,是我故意泄露了你的信息给他,他对你进行了周密的调查,并且想到了通过宁章闻家来监控你动向的办法。”
“你为什么要那么做?”冯斯捏紧了拳头。
“梁野应该已经告诉过你,玄化道院是守卫人历史上的一个未解之谜,也是一个不得触碰的禁忌,因为那种能让一整座道院离奇消失的力量太过骇人,一旦被人掌握,也许会带来不可预知的后果。”路晗衣说,“我倒并不是垂涎那种强大的力量,而是觉得,从这样的离奇失踪中,或许能挖掘出附脑的本质,从而找到魔王阴谋的真相。”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冯斯目光中的凶狠消失了,“其实你也和我一样,不喜欢糊里糊涂地活着。你是想要借姜辛明的手来利用我,去探寻魔王的真相。这才是你最大的目的。”
“是的,在这一点上,我和姜辛明不谋而合,”路晗衣说,“我们都认定,蕴藏在你体内的未知力量才是解开这一切的关键,必须要想方设法把你骗到玄化道院的消失现场。我们所没有预料到的是,王璐竟然也插手其中,而且下手比我更狠。”
“那天晚上出现的那些人,具体到底是什么身份?”冯斯问,“李济只告诉了我,绑架她的人其实是王璐安排的内应,一方面是把我引到摩天轮那里去,一方面也是让李济更加得到我的信任。但是那几个能催动蠹痕的人又是干什么的?那个替我打了掩护的摩天轮控制员呢?”
“那几个人,都是黑暗家族的成员,但是是王璐故意泄露消息给他们的。”路晗衣回答,“因为守卫人的禁忌,我们的人是不能靠近那里的,只有黑暗家族的成员无所顾忌。当然,那样做很冒险,因为单凭当时的李济的力量,是敌不过他们的,只是他们全副心神都放在了玄化道院上,才让魔虫钻了空子。至于那个被你胁迫却说谎替你掩盖的人么……是我的手下。他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生什么,只不过是得到了我的死命令,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不惜一切代价配合你的行动。看,我对你够好吧?”
路晗衣扮了个鬼脸。冯斯无奈地摇摇头:“我算是看出来了,你们这几大家族,一个个张口闭口禁忌禁忌,但又一个个曲线救国,连用的手段都差不多。”
“这就叫做相爱相杀吧。”路晗衣微笑着说。
“这样的话,那天夜里的事情总算是清楚了,不过我觉得,王璐并不是下手比你更狠,只是比你更早而已,”冯斯说,“根据我对你的了解,一旦有必要,你杀起人来只可能比王璐更狠。只不过这一次,王璐让你不必负担那么重的罪责罢了。”
“我不否认这一点。”路晗衣神色自如。
“所以事情倒是很清楚了,”冯斯一脸的郁闷,“我和姜米自以为拿到了什么了不起的秘密资料,其实一直是在被你和王璐牵着鼻子走,一步步把我们引到川东,再引到青城山。说起来我有个问题,当我在川东那个雨夜之后被带进局子里问话时,曾经告诉警察,李济是杨谨的母亲季华。但那其实只是李济编造的谎言,应该一戳就破才对,却没有引来任何麻烦。那是你在暗中帮忙吗?”
“警察局里保住李济的确是我干的,我的手下正好有人的蠹痕可以干扰人的精神,令人产生幻觉。”路晗衣说,“我倒是并不在乎李济,但李济的谎言一旦被戳穿,你们俩也会被警方重新怀疑,那就麻烦了。”
“但按照你的行事手段,为什么始终没有直接杀掉李济呢?”冯斯问。
“道理很简单,我当时出现在川东本来就是冒了大险,家族禁忌毕竟是禁忌,我就算违背禁忌,也只能偷偷摸摸的。”路晗衣说,“而李济不属于任何家族,只有她才能一直跟着你,保护你。你明白了吗?虽然你的确做成了很多事,帮了我的大忙,但离开旁人的保护,你终究……还是个废物。”
冯斯说不出话来。虽然他已经多次被人挖苦为废物,每一次听到对方这样说话,心里依然觉得有些刺痛。但很快地,他又想到点别的:“你刚才说,你的手下有人可以用蠹痕干扰人的精神。我在成都的时候,曾经被抓进派出所,然后半夜突然发生火灾,嫌犯们莫名其妙骚乱起来……”
“没错,那也是我的人干的,”路晗衣说,“我并不想做得那么明显,那样群体性的近乎癔症一样的癫狂,肯定会引人怀疑,但当时时间来不及了,只能铤而走险。不过后来我还是想办法把事件定性为有人在水中投入致幻药物,马虎算是解决了。”
冯斯无奈地鼓起腮帮,像气球放气一样呼出一口气:“这么说来,我还得感谢你了。那么,最后一个问题,那个还俗的道士何少衡,被杀的方式明显和王璐之前的几次下手不一样,是你的人干的吗?”
“不是。他的被杀也在我的计划之外。”路晗衣说,“我已经派人在查了,暂时没有结果。不过何少衡在临死前的搏斗中抓伤了这个凶手,指甲里留有凶手的血肉,应该迟早能找到这个人。”
冯斯喝下了最后一口冰咖啡。经过这一番对话,这一次惊险旅程中的绝大部分谜团总算是有了解释了。还有一些和他无关的问题他也想问,却又觉得问出口路晗衣也不会说。
“你好像在‘最后一个问题’之后,还有想问的?”路晗衣看出了他的欲言又止。
“啊,和我的经历没什么关系,只是之前范量宇曾经提过,在南方有一个废弃的医院也引起了各大家族的关注。我就是纯粹好奇想起了那件事,你不说也没事儿。”冯斯说。
“那倒没什么不能说的,其实和你这一次的四川之行,表面上看起来是两件不相干的事,内在却是联系在一起的。”路晗衣说,“某些黑暗家族得到了特殊的新技术,可以大大提升附脑的力量,所以在那里制造出了一些与众不同的怪物,比如我就见过一个能轻微抵抗蠹痕的,那可能代表着一个十分重要的进化方向。南方医院并不只是一个个例。这些年来,围绕着附脑,发生的事件越来越多,原本几十百把年才会遇上一次的魔仆与魔兽的骚动也发生得越来越频繁。我们怀疑,这是沉睡已久的魔王开始有所行动了,而他行动的关键,就在于附脑。所以弄清楚附脑和魔王的本质才显得那么迫切、那么重要,否则我们连魔王到底想要做什么都不知道,又怎么去对抗他呢?”
“是啊,这几天这个问题也一直在缠绕着我,怎么都想不出一个完美的解释。”冯斯敲着自己的头,显得很苦恼。
“你不妨告诉我,你是怎么想的。”路晗衣说。
冯斯用手指轻轻敲着咖啡杯:“如果只是为了占领地球什么的科幻电影里的大俗套,魔王几亿年前就能做到;如果只是为了培养奴仆,魔仆和妖兽的力量还不够大么?远比普通人类更好用,挖通喜马拉雅山恐怕都够了吧。所以,一定是人脑和附脑结合之后,能发挥什么极其特殊的功用,是魔仆和妖兽都无法完成的功用,这才导致了魔王们在对人类的态度上如此纠结,甚至产生致命的分歧。”
“在金字塔里的时候,我也曾经猜想过,是不是魔王是想要制造一种把全部生命精华都蕴含在附脑里、可以不断更换身体的生化怪物。从李济当时表现出的力量来看,这个想法似乎还有点靠谱,但魔仆完全否定了我的这个思路。他说,李济这样的进化绝不是成功,而是废品。所以我彻底糊涂了。如果能弄明白魔王到底想要的是什么,那也许我们就可以猜测出魔王的身份了。”
路晗衣难得地展露出一种严肃的神情:“是的,的确一时还找不到最合理的解释。但不管怎么样,你这一次的经历已经帮助我们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确定了魔王的阴谋和诱使人类移植附脑有关,下一步的行动就有方向了。”
“又是疯狂的人体试验么?”冯斯冷冷地问,“就像王璐那样,随便抓一个无辜的人来下手,把他们变成疯子?”
路晗衣没有回答,但也没有否认。
冯斯往椅背上一靠,闭上眼睛,只觉得深深的疲惫涌上心头:“这不是一个属于我的世界。我只想做普通人,但却只能跟着你们越陷越深。我多么希望有一天你们发现我不是什么狗屁的天选者,狗屁的催化剂,这一切都是误会,这样我还能脱身出来,做一个每天逃课、打篮球、赚钱的废柴大学生。”
“这些事情已经刻在你心里了,你能忘得掉么?”路晗衣说。
“你可以更改我的记忆嘛,就像你对姜辛明所做的那样。”冯斯悻悻地说。
“不,姜辛明的记忆并不是被迫消除的。事实上,是他主动求的我。”路晗衣说。
“他主动求你?为什么?”冯斯又是一惊。
路晗衣轻笑一声:“很好解释。姜辛明原本是期望着能完整地揭开这一系列事件的秘密,为他的父亲正名,当然也能让自己一举成名。但是经过了到中国后这一系列的事件,他意识到,这个黑暗事件的真相是绝对不容许他揭露的,一旦揭出来,不只是他,连带姜米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他和妻子虽然感情一般,但对这个并非自己亲生的女儿倒是真不错。”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算他真的打算不顾性命地揭露这一切,我们也有办法让他的揭露变成谎言、欺骗和笑话。他已经见识过我们的能量,很清楚这一点,也就是说,即便他想要努力挣扎,结果也毫无意义。考虑明白了这一层,他决定主动放弃。这样的话,至少他能继续他过去的安稳生活,以及拥有一颗平静的心。”
“安稳的生活……一颗平静的心……”冯斯下意识地重复了一遍。他的目光越过路晗衣,穿过咖啡馆的玻璃窗,望向无限延伸的远处,目光中充满了迷茫。他的手握着已经空了的玻璃杯,因为用力而微微颤抖,简直让人怀疑他会把杯子生生捏碎。路晗衣一直静静地看着他,没有出声打扰。两人就像是两具凝固的雕像,被从充满常理的美好世界中生拉硬拽出来,沉默而倔强。
足足过了十分钟,冯斯才轻轻放下手里的杯子。他的手不再发抖,目光也不再迷茫,双眸里除了一种铁一样的坚定之外,还有一丝浓得化不开的深深的哀伤。而路晗衣的双眸,仿佛已经直接看透了他的内心。
“做好决定了吗?”路晗衣问他。
“未来会更加危险,对吗?”冯斯反问。
路晗衣很肯定地点点头:“混乱而血腥的时代已经来临了,所有的势力都会卷入其中,而魔王……随时可能觉醒。我不知道‘觉醒之日,万物俱灭’这句话会否应验,但我肯定,那绝对不会是什么好日子。简单地说,你别再奢望任何安稳的生活了,你已经踏上了一个天选者应该踏上的道路。”
“那我就明白了,”冯斯紧抿着嘴唇,额头上有深深的皱纹,“我决定了。不过,请再给我一点时间。”
“由你做主。”路晗衣说。
五、
姜米仍然在熟睡中。
柔和的灯光下,她的面部线条显得更加柔和而秀美,就像是一副静谧的油画。冯斯坐在病床边,抑制着呼吸,看着姜米尤带笑意的面容,满眼都是化不开的忧郁。
姜米翻了个身,缓缓睁开眼睛,冯斯连忙换出一副笑脸:“你还真能睡。”
“脑袋被人扎了个洞,还不让我多睡会儿?”姜米嘟囔着,轻轻从枕头上抬起头来,侧移了一下上半身,把身体慵懒地靠在冯斯身上,“还是这个肉枕头舒服。”
冯斯伸出手臂揽住她:“当心您那颗被人扎了个洞的脑袋。”
“其实还好,居然不怎么觉得疼,”姜米说,“不过,我被老妖婆控制的时候什么样?是不是很丑怪?”
“您这么貌美如花,怎么样都不会丑的。”
“这话我爱听!”
“我想申请到北京来做交换生。”姜米忽然说。
冯斯一呆:“为什么?”
姜米伸出手指,在冯斯的额头上弹了一下:“废话,当然是看着你这个笨蛋啊!你那么笨那么呆,没有我看着,跑丢了怎么办?”
“说得也是,”冯斯搔搔头皮,“那就过来吧。”
这次轮到姜米发呆了:“不是吧?你怎么答应得那么痛快?这完全不是你的风格啊。”
“不是我的风格?那我的风格应该是什么样?”冯斯反问。
“你嘛,按照你惯常的德性,难道不是应该马上皱起眉头,从身上掏出安全手册,翻到第二百五十页,然后大肆教育我‘哎呀留在中国好危险啊!哎呀魔仆好危险啊!哎呀守卫人好危险啊!哎呀我就是危险制造机啊!你应该回到安全的美帝,好好地去过你的生活,不要搅进这些危险里面来!’”姜米这一口气不带停顿地说下去,语气倒是模仿得活灵活现。
“你的贯口功底果然非同凡响,不到中国来专职当个相声艺术家太屈才了。”冯斯哈哈大笑起来,眼眶却不禁又湿润了。
“你说我刚才学得像不像?你是不是一贯都是这么思前想后得让人想揍你的样子?”姜米不依不饶。
冯斯叹了口气:“还真是我的风格,如假包换。”
“所以我才在奇怪啊,你居然没有说出你的专属台词,而是那么痛快地就同意了,难道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要不然就是你也被附脑入侵了?”姜米揪着冯斯的鼻子。
“我是天选者,附脑怕我。”冯斯一本正经地说。好容易等姜米松开手,他呼哧呼哧喘了口气,声音忽然放轻了:“其实只不过是因为,我想看到你高兴的样子。”
姜米一怔,冯斯接着说下去:“我想明白了,干嘛要憋得那么辛苦呢?人生不过短短几十年,就算真的早死,又能亏多少?怕这怕那的生活,过得真是没意思,不如我们一起冒险,就当是一块儿演电影了,多开心!”
姜米两眼放光:“这简直是太阳从南边出来了!我做梦也想不到这样的话会从你这个小老头嘴里说出来!”
“老夫聊发少年狂嘛!”冯斯像玩猫一样挠着姜米的下巴,姜米咯咯笑着,似乎感觉很惬意。她把头枕在冯斯的手臂上,眼睛慢慢地闭上了。
“困了就早点睡吧。”冯斯温柔地说。
“可是我还想和你说会儿话……”姜米嘟嘟囔囔地说,语声里已经显得有些困倦。
“时间还长着呢,不着急这么一小会儿,”冯斯拍着她的背脊,“等你申请了交换生,我们就能成天在一起啦,我带你吃遍全北京的小吃。”
“光是北京不够,其他地方的我也要吃……”
“没问题。只要我们在一起,做什么都没问题,全听你的。”冯斯的声音略略有些哽咽。
“嗯,在一起就好。”姜米的声音越来越低,“我们俩,在一起……”
她终于睡着了,呼吸变得均匀平缓。冯斯小心翼翼地把她的头放回到枕头上,怔怔地盯着她熟睡的面庞看了许久,眼泪终于流了出来。他低下头,在姜米的脸上轻轻吻了一下。
“真想和你在一起啊,”冯斯低声说,“真的很想。真的。”
尾声、
校篮球联赛的半决赛已经进入到最紧张的时刻。最后一分钟,冯斯所在的系还落后四分,但现场的大部分观众都在为他们加油,因为他们是从十七分的分差生生追到只差四分的。
大反击的功臣是大二的学生冯斯。这个之前因为打人被禁赛多场的刺头,本场比赛禁赛期满重新复出,被换上场时球队已经落后了十七分。刚开始的时候,人们都对他报以嘘声,但他似乎完全不受嘘声的影响,以精准的中投接连得分,重新点燃了球队的士气。
气势一旦起来,这帮年轻人一个个都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起来,投篮的准星有了,换防补防的脚步有了,拼抢篮板的积极性有了,一阵穷追猛打之后,把比分迫近到了四分。
但比赛时间也只剩下了最后一分钟。对方控球。
对方虽然仍然领先四分,但显然阵脚已经有些慌乱。这一次进攻原本应当压时间,磨到24秒再出手,持球的小前锋却在进攻时间还剩十多秒的时候就仓促出手远投,球没有进,篮板被冯斯这边的中锋抢到。他们迅速发动快攻,得分后卫上篮被犯规,两罚一中。还差三分。
下一个回合,对方又犯了错误。原本应该抢攻一轮,这样能把最后一攻的机会握在自己手里,他们却选择了把进攻时间耗光。球还是没有进,冯斯这边的大前锋摘下篮板后立即喊了暂停。
比赛时间还剩最后十秒。
“大斌控好球,不要着急传球,十秒钟时间不少了;坦克,给冯斯作掩护。”队长布置着最后一攻的战术,“冯斯,溜底线,利用坦克的掩护挡住跟防你的人,到了右侧底角大斌就传球。雷浩往左边走,把大斌的传球路线清出来……”
这个战术的中心思想,就是给冯斯制造右侧底角三分的出手空间,这也是球队起死回生的唯一机会。这个三分投进,还有加时的机会,而以球队现在的士气和状态,进入加时就很可能赢球。
冯斯没有想到,自己刚刚入队不久,就得担负起这种绝杀的重任,不过他没有拒绝。队长是个有点儿迷信的家伙,而且日本热血日漫看得多,有点中毒的征兆,多半是觉得这是一个无比完美的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剧本。
您真是漫画看多了,冯斯心想,现实可不是日漫,开不了主角光环。
暂停时间到。观众们都屏住呼吸,等待着这最后十秒的命运宣判。战术跑得很成功,外号叫“坦克”的大前锋用他粗壮结实的身板挡住了防守冯斯的球员,而对方的大前锋虽然马上换防,但慢了一步,没能跟上冯斯的脚步。冯斯已经溜底线跑到了右侧底角,控卫也恰到好处地把球传到了他手里。
在观众们的欢呼与惊叫中,冯斯高高跳起,一个美如画的标准姿势出手,球在半空中划出一个完美的弧线,飞向篮筐。对方的大前锋和得分后卫状若疯虎地扑上来封盖,但还是差了那么一点。
出手后半秒钟,完场哨响。
然后。
唰。
干净的脆响,球进了。
观众们一个个快把自己的盲肠都喊出来了,队友们兴奋得不能自已,队长更是扑过来一把把他抱了起来。冯斯只能无奈地任由他抱起来,心里想着:大哥,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基?可不可以不要把日漫里的场面做足全套?
正当球场上的热度逼近沸点的时候,裁判却稳稳当当地做出了手势。一看到这个手势,队长像被雷劈了一样呆若木鸡,双臂一松,正被他甜蜜地抱起来的冯斯差点摔一个狗啃屎。
冯斯好容易站定了,一看裁判的手指,也呆住了。
“两分!”裁判宣布。也就是说,刚才冯斯那个球虽然进得漂亮,却不小心踩到了三分线,只能算两分。
而他们所落后的分数,是三分。
虽然投中了压哨球,他们最终还是以一分之差败北,无缘决赛。
队长的状态迅速由欣喜若狂切换到如丧考妣,带着几名球员围住裁判试图讨要说法。冯斯却并没有什么不爽快,相反,看着队长那张愤怒到变形的脸,他禁不住笑出了声。
生活毕竟不能等同于日漫,他想,这他妈才是真正的生活啊。大喜大悲,大起大落,没有主角光环护体,永远都不可逆料的生活。
他也懒得去掺和队友们注定不会有结果的抗争,脸上挂着懒散随意的笑容慢悠悠地离开了球场,走了没多远,有人递了一瓶运动饮料给他,他抬眼一看,是文潇岚。
“你的三分被吹成两分了哎,你都不去闹一闹?”文潇岚问。
冯斯咕嘟咕嘟喝了一口饮料:“懒得。这么点儿小事,我才没心思去争。”
“可是这难道不是你所向往的‘普通人的生活’的一部分么?”文潇岚说,“正因为经历了那么多生生死死的大事,你才更应该在意这些小事才对。”
“是啊,你说得有道理,但是……人就是这样的矛盾体吧。”冯斯随口回答。
“矛盾到你连爱情都不想去争取么?”文潇岚追问。
冯斯的笑容消失了。他停住脚步,把头扭向一边,不敢看文潇岚:“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你还提它干什么?”
“为什么不提?”文潇岚走到他身前,“姜米是那么好的一个女孩子,也真心喜欢你,你为什么要让守卫人扭曲她的记忆,让她从此完全不记得你的存在?你不觉得这样太残忍了吗?”
“她既然已经不记得我了,就无所谓残忍了吧,”冯斯低声说,“她只是一个和父母一起到中国旅游的普通美国女孩,虽然母亲不幸遭遇事故身亡,但至少还有父亲相依为命。她会走出这段阴影,念完大学,毕业,找一份好工作,嫁给一个律师或者医生或者华尔街的金融男,平静地享受人生。她不会再和魔王与守卫人的世界产生任何交集,她的生命里也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叫冯斯的小混混,过去没有,未来也不会有,就是这样。”
“这样挺好。”他顿了顿,又补充说。
文潇岚摇摇头:“我当然明白你的用意是什么,可是你这样做……太委屈自己了。你是人,有感情的活生生的人,不是网游里抽出来的角色,你的神经也不是电子元件。总是这样下去,你会承受不住的。”
她犹豫了一下,又接着轻声说:“其实我也想过,不能让你这样下去,大不了我假装喜欢你,至少你身边还有人陪。可是我知道,你那么聪明,我再怎么假装也会被你一眼看穿,没用的。所以我才那么替你感到心疼,你好容易找到了一个真心爱你、你也真心爱她的人,但你还是选择了一个人孤独。”
“这大概就是天选者的宿命吧。”冯斯摇晃了一下手里的饮料瓶,咧嘴一笑,“放心好了,我这样的高富帅,还愁没有女孩子喜欢?我先回宿舍洗澡换衣服了,晚上别忘了去宁哥家,今晚小樱要做过桥米线。妈的,光是说一说老子都想流口水了……”
他踩着醉汉一般的步伐晃晃悠悠地走远了。文潇岚站在原地,右手紧紧捂着嘴,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两个人都没有留意到,在不远处的一个买饮料的小凉棚旁边,一个男人正站在那里,冷冷地看着冯斯。这个人穿着朴实的便装,没有人能看出来,他是一个警察。
他就是冯斯的老朋友,曾炜。
“哎呀,越来越不好办了呢,这臭小子……”曾炜看着冯斯的背影,眉头紧皱,“看来不动用点手段是不行的了。”
他要了一瓶矿泉水,一边喝着一边慢悠悠地向校门方向走去。当他抬手喝水的时候,可以看到他的手背上有几道已经结痂的伤疤。
那似乎是曾经被人严重抓伤后留下的痕迹。
与此同时。地球上的另外一个角落。
一个孤独的人,呆在一个孤独的所在,孤独地喝着酒。电脑屏幕上是一张雨夜的照片。照片上的年轻人刚刚从一部摩天轮上走下来,正要被警察铐上手铐。在雨夜晦暗的光线里,可以看到这个年轻人的手上流着鲜血,满脸都是深沉的失望和愤怒,倔强的目光中像是有火焰在燃烧。
“开始懂得人生的艰辛了,非常好,”喝酒的人轻声叹息,“人总是要成熟起来的。快点成长吧,成长起来,不要让我等太久。”
他关掉图片浏览器,又点开了一段视频。视频像是偷拍的,图像抖动得很厉害,不过清晰度还算不错。从视频上可以看到一对疑似父女的中年男人和年轻女孩,正准备过机场的检票口。那个女孩身材高挑,长得十分漂亮,站在人群中很是显眼。
镜头一转,拍到了不远处站立着的一个年轻人,这正是出现在刚才照片上的那个人。他仿佛眼睛都不眨一下,死死地盯着那个女孩,双手紧紧握成拳。
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眼神里的悲伤如黑色的荒草般蔓延。
“有责任感了,懂得舍弃了,这是成熟的标志,”喝酒的人轻轻摇晃着酒杯,酒杯里的红酒其色如血,“快点找到你的责任所在吧。你的觉醒之日,不远了,我的孙儿。”
在他的身后,一双恐怖的绿色巨眼和他一起瞪视着电脑上的画面,似乎也带着一点好奇。不久之后,这双眼睛又缓缓闭合,只剩下如山的庞大躯体在黑暗中蠕动。
(第二部完)
书名:觉醒日3
作者:唐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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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西藏凶画
当这一天中的第一个顾客走进店铺的时候,尼古拉并没有对他产生太大的兴趣。这个人形容枯槁,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羊毛外衫,鞋尖几乎要被磨平了,虱子正从他长裤上的破洞里钻出来。他手里扛着一个长方形的物体,长大约八十厘米,宽在半米左右,用厚厚的破布包裹着。
一看就是个来兜售家族收藏的画作的潦倒穷汉,尼古拉迅速做出了判断。1348年的那次黑死病大瘟疫,让巴黎的人口足足减少了一半,许多曾经富裕的家庭因此而破败。瘟疫结束后,尼古拉在毗邻圣雅克教堂的代书人大街上开了一家抄书店,同时也收售旧书。这些年里,不断有破落子弟来出售一些家族藏品,以换取微薄的口粮,而尼古拉的回答总是大同小异。
“先生,你如果是想要卖画的话,可能找错地方了,”尼古拉说,“我的店只收购书籍。您可以去……”
来人摇了摇头:“尼古拉先生,这幅画……也许整个巴黎只有你能看得懂。除了你,我想不到还有别人会对它感兴趣。”
“它对您可能意义非凡。”怪客补充说。
这个回答让尼古拉很是意外。他知道,自己的确是一个奇怪的人,喜欢研究神秘事物,喜欢搜罗珍稀的古籍,喜欢钻研古代文字和古代符咒,或许,还有一些隐藏于内心深处的狂热野心。但同时,他也是一个孤僻的人,身边几乎没有什么朋友,找遍这座城市只怕也找不到几个和他有过深入交谈的人。在大多数人眼中,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并不太招人喜欢的抄写员。
然而这个衣衫褴褛的怪客,却似乎对他相当了解。
尼古拉想了想:“好吧,让我先看看这幅画。”
对方小心翼翼地关上店门,然后一层一层解开了裹在外面的破布,当画的一角露出时,尼古拉注意到画框并不如她想象中古旧,看样子这幅画最多也就有二三十年的历史,不会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他不禁在心里叹了口气,开始盘算应该怎样把这个怪客打发走。
然而,当破布完全被扯掉,画幅上的图案露出来之后,尼古拉惊呆了。他的心跳骤然加速,死死地盯着这幅画,过了好久才开口说话:“我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奇怪的一幅画,从来没有见过。”
怪客看着他,并没有回应。尼古拉把画框小心地靠在桌上,仔细看着:“这幅画的确有点意思,我是说,我真的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恐怖、这么怪诞的画作。不过,技法远远谈不上好,只是业余水平,肯定和名家无关。出于猎奇的心态,我可以买下这幅画,但是价钱……”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骤然停止了,视线聚焦到了画面右下方的一处小小角落。他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呼吸变得急促,脑袋里仿佛有什么东西在轰鸣作响,让他简直有一种血管都要爆裂的感觉。
“我的上帝啊……”尼古拉喃喃自语着。
在这副被他评价为“恐怖、怪诞然而画技不佳”的油画的右下角,原本应当是作家签名的地方,并没有任何法文、英文、意大利文或其他的欧洲文字。那上面是一串奇特的文字,字型扭曲而怪异,即使找遍全欧洲的学者,恐怕也找不到任何人能够辨识它们,遑论解读。
尼古拉也无法解读它们的含义,然而,他却曾经见到过同样类似的古怪文字。事实上,这样的文字已经在他的心里整整缠绕了好几年,让他绞尽脑汁,食不甘味。他时常在睡梦里见到这些精灵一样的符号在他的眼前跳跃,挖苦他,嘲笑他。在几年前那次无比幸运的意外收获之后,尼古拉距离自己的梦想之国只差一道门了,而这些难以索解的文字,就是打开大门的钥匙。
“请你告诉我这幅画的来历。”尼古拉深吸了一口气,努力用镇定的口吻说。
“这幅画的作者,是波代诺内的僧侣奥多里克。”怪客说。
“波代诺内的僧侣……奥多里克?”尼古拉觉得这个名字听来有些耳熟。他回忆了一小会儿,忽然身子轻轻地抖了一抖:“是那个进入了东方神秘雪域的意大利人?”
“是的,他就是第一个进入那片雪域的欧洲人,”怪客点点头,“那片神秘的高原之地,被人们称为西藏。奥多里克的这次开拓之旅为他赢得了广泛的声誉,但人们却并不知道,在他的内心深处,保留着一个与西藏有关的绝大的秘密。在他临死之前,隐隐晦晦地把这个秘密告诉了一位医生,那就是我的父亲……”
奥多里克是一个天主教圣方济各会修士,也是一位著名的旅行家,一生中踏足过很多地方,而其中最为有名的经历是他到过古老的东方之土——中国,甚至曾经在中国的都城大都居住过三年。在1328年这一年,他进入了西藏,是史上公认的第一位踏上西藏土地的西方人。在写给罗马教会的书信里,奥多里克对这片从无外人涉足的雪域高原做出了许多描述,比如:“拉萨的所有建筑都涂成了黑白两色,街道均用石板铺设。这里绝对禁止杀生,城外的人都居住于耗牛毛织成的帐篷中。”
“这个王国的时尚是这样的:妇女的头发梳成一百多根辫子。她们长着野猪一样尖长的牙齿。”
“他们国家的另一个风俗是:如果一个人的父亲去世了,那么这个人会说:‘我愿意保留我父亲的记忆。’因此,他把这一地区周围的祭司、僧人及乐师和所有的邻人亲属召集在一起。这些人高高兴兴地把尸体抬进村子。他们准备好一张大台子,祭司们在台子上把尸首的首级砍下来,递给死者的儿子。死者的儿子及其所有人齐声多次为死者祈祷。祭司将尸体切成碎块。他们得到一些碎块后,就返回了市内,他们边走边祈祷……在此之后,鹰及苍鹰从山顶飞下来,纷纷啄食人肉,然后腾空而起。这时,所有人齐声高呼:‘看哪,这个人是个圣人,神使降临把他带进了天国!’这种方式使死者的儿子感到得到了极大的荣誉。神使以这种令人称道的方式使其父亲超生,他目睹了这一切。为此,他取来其父的头颅,马上煮了吃掉,并且用头盖骨制成饮酒器皿。他及其家人总是虔诚地从头盖骨晚中汲取其父的记忆。他们的这种做法表达了对其父的最大尊崇。”
这些描述让欧洲人了解到了一个充满魔幻色彩的全新而未知的世界,奥多里克也赢得了巨大的声誉。但从西藏归来后,他的身体状况开始越来越差,从此再也没有四处游历。他越来越神经质,经常在午夜尖叫着从噩梦中醒来,然后一整个晚上不敢睡觉。僧院里的人们纷纷猜测,也许是因为他在西藏遇到了什么极度可怕的事物,把恐惧的种子植入了他的灵魂深处,不但摧毁了他的精神,也拖垮了他的肉体。
在生命中的最后一年里,奥多里克忽然开始痴迷于绘画。他年轻时曾经学过一段时间油画,但并不算精通,不过此刻僧侣们也无从分辨他的画技到底是优是劣,因为没有人能看到他到底画了些什么。他在作画的时候总是紧闭房门,不让其他人进入,休息时也始终用布把画架遮住。他几乎足不出户,寸步不离这个小小的房间,为他送饭的青年僧侣只要稍微靠近那幅画,他就会从浑浊的双目中放射出狼一样凶狠的目光。
唯一一个能接近他的人是法国医生贝尔纳,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来到僧院为奥多里克检查身体,尽管仍然不被允许触碰到那幅神秘的画作,奥多里克偶尔会和他进行一些交谈。年迈的修士在大多数情况下神智都很清醒,但有时候,他会忽然陷入一种近似谵妄的状态,嘴里说出一些奇怪的话。
“我所描述的西藏,都是谎言。”有一次奥多里克忽然说。
“您在说什么?”贝尔纳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我的确到了西藏,但根本没有去往拉萨,”奥多里克说,“我写给教会的信里所提到的西藏见闻,大部分都是道听途说,甚至有些完全是我自己瞎编的。”
贝尔纳很是吃惊,想要再深入询问,奥多里克却闭口缄默。过了些日子,奥多里克在经受了贝尔纳施治的放血疗法后,虚弱地躺在床上休息。突然间,他又说了一些奇怪的话。
“我没有到过拉萨,但我到过更加奇怪的地方。”奥多里克说。
“什么地方?”贝尔纳急忙问。
“西藏的秘密并不在拉萨那样的城市,而是在那些吃人的大雪山里,在那些连牦牛都难以生存的不毛之地中,”奥多里克的呼吸急促,“人间是没有秘密的。所有的真相,都藏在地狱里!藏在魔鬼统治的领域里!”
“地狱……魔鬼?”贝尔纳只觉得一阵寒意从背脊上涌起,“您到底指的是什么?”
奥多里克已经昏睡过去,没有再说话。
此后的日子里,奥多里克又断断续续在这样神志迷糊的状态下吐露过一些不知是真是假的惊人之语。贝尔纳从这些只言片语里大致理出了一个轮廓:奥多里克的确曾经游历西藏,但却并不如他在信件里所描述的那样,曾经进入过这片高原的中心——拉萨。然而,相比起拉萨,他却到过另外一个更加凶险,更加令人难以捉摸的地方。按照他的说法,“是魔鬼的使者把我带到那里去的”。
至于在那个“魔鬼统治的领域”到底发生了什么,奥多里克却又不肯说了。但从老僧侣对他那幅画作如此看重来进行判断,贝尔纳有了一个隐隐约约的猜测:那幅画上的内容,也许就是旅行家在西藏的真正惊心动魄的遭遇,也许就是把他吓得不停陷入梦魇的那个恐怖的事物。
除此之外,奥多里克甚至还有一些渎神的言论,什么“上帝是不存在的”“上帝不可能创造一个由魔鬼来统治的世界”,听得贝尔纳一阵阵心里发寒,好在这些胡乱的呓语没有被其他僧侣听到。
几个月之后,奥多里克终于完成了那幅画。他自己做了画框,然后把整幅画包裹起来,依然不让旁人接近,而这幅油画仿佛也耗尽了他剩下的心血与精力,他的身体开始迅速衰弱下去,终于一病不起,贝尔纳想尽办法也没能挽救他的生命。
临终之际,在修士们念诵祷文的嗡嗡声中,奥多里克的眼睛一直圆睁着,目光仿佛要透过僧院的天花板,一直望到遥远的东方,望到那些摧毁他的灵魂与信仰的恐怖事物。当祷文念完后,他吃力地挪动着枯瘦如柴的右手,用尽全力抬起食指,指向贝尔纳。
贝尔纳会意,来到他的身畔,俯下身子,把耳朵凑到他嘴唇边。奥多里克的喉咙蠕动着,艰难地挤出几个字,声音细若蚊鸣:“画……给你……”
“我明白了,”贝尔纳点点头,“安息吧。”
奥多里克的嘴角带着奇怪的笑容,目光里的生命之火逐渐熄灭。贝尔纳转过身,带走了那幅画。
回到家里,他点燃壁炉,想要把这幅画直接扔进火堆里去,因为他忘不了奥多里克的眼神里那种直到死去都无法消逝的惊惧。贝尔纳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不想给自己的生活增添任何莫名的负担。那些万里之外的蛮荒之地,无论发生什么,都和他没有关系。
然而,仿佛是真的有魔鬼藏在暗处释放出诱惑的毒雾,在即将松手的一刹那,贝尔纳鬼使神差地犹豫了。他在原地足足站了有好几分钟,直到举着画框的双手酸痛难忍,这才狠狠一跺脚,把画框从壁炉旁撤回。他喘着粗气,把画放到桌上,似乎是怕自己反悔,用近乎粗暴的动作三两下扯掉了包在外面的布条,露出了藏在里面的油画。
然后他就一把捂住了自己的嘴,只感到难以名状的恐惧感像水银一样流遍全身。即便是作为一个医生,他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会看到这样可怕的画面。奥多里克没有说错,那根本是一幕完全不属于人间的场景。假如这幅画并非虚构,而是来自奥多里克的亲眼所见的话,那么,这真的是来自地狱的图景,是魔鬼才能创造出来的梦魇。
“上帝啊……”贝尔纳闭上眼睛,在胸前划着十字。
“我父亲后来回到了巴黎,他好几次想要毁掉这幅画,却最终没有下定决心。”怪客对尼古拉说,“他说,不管是上帝还是魔鬼借助奥多里克的手留下了这幅画,大概总归是命运的注定,他不愿意悖逆这样的命运。他临死前把这幅画交给了我,希望我能找到一个可以解读它的人,而我相信,你就是那个人。”
“希望如此,”尼古拉点点头,“这幅画我给你5个里弗尔。”
怪客离开后,尼古拉锁好店门,拉好窗帘,抱着这幅画走进了抄书店后面的一间上锁的密室。密室里有一张宽大的书桌,上面摆着鹅毛笔和一大堆散乱的纸张,纸张上描绘着许多常人难以理解的古怪符号。而在书桌的中央,有一本古旧的书籍,用黄铜做封面,上面是一些类似古希腊文的文字。而翻开书,可以看见里面的内容大多由拉丁文写就,还有许多奇特的图画。
这就是尼古拉三年前意外收购的一本改变了他毕生命运的书籍:《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三年来,他穷尽心力地钻研这本书,却始终无法破解其中的关窍。他就像是一个沙漠中饥渴的旅人,眼前出现了一口蓄着清凉甘泉的水井,手边却没有能把水桶放下去的绳子。
这根绳子,按照尼古拉的推断,就来自于夹杂在书页里的某种神秘文字。它们不属于欧洲已知的任何一种文字,也没有任何对照,完全没有破译的可能性。尼古拉所能做的,只是不断地搜罗各种古老的文献,希望能先弄明白它们到底是什么。遗憾的是,他至今一无所获。
而现在,这个追寻许久的谜题,似乎终于有了答案。那些无人能解的文字,有可能来自于遥远的东方,来自于那片被称为西藏的神秘高原!
尼古拉用一个简单的支架把油画支了起来,然后翻开《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的某一页,这一页上画着一个奇特的生物:就像是一只肉乎乎的椭圆型虫子,浑身布满令人恶心的皱褶。对于曾经偷偷潜入巴黎公墓解剖死尸的尼古拉而言,这只虫子的形态更接近另外一样东西。
那就是人类的大脑。
这幅插图上还有另外一点值得注意的,那就是虫子身边站着的一个人。如果这个人是正常人类的话,按比例来推测,这只大脑状的虫子,体型比一头公牛还要巨大。而就在这只巨大的虫子的头顶,描绘着一长串不属于欧洲世界的古老文字。这些文字,和那幅油画上的文字,如出一辙。
尼古拉握紧了拳头,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他把视线移到油画上,久久地凝望着这幅闻所未闻的诡异画作,禁不住自言自语:“你到底想说明什么?这真的是……地狱的图景么?”
幽暗的烛光把这幅画照得半明半暗,更加烘托了那阴森可怖的氛围。画上所描绘的场景,是一个高高的平台,透过它可以看到远处狰狞矗立的险峻雪峰,那样仿佛能刺破苍穹的山势绝不可能在欧洲出现。平台上,无数黑色的秃鹫和乌鸦低回盘旋,紧紧围绕着平台中央的一个事物飞舞着。
那是一个人,一个笔直站立着的男人,脸型带有显著的亚洲蒙古人种特色,头顶光秃,很像是奥多里克所形容过的西藏的佛教徒:喇嘛。但他的身体,却是……一副骨架,一副血肉都已经全部剥落的骨架,内脏正在顺着骨盆往下落。他的脚下是散落一地的肉块,白色的雪已经完全被鲜血染红。一些乌鸦和秃鹫已经落到了地上,贪婪地啄食着这些新鲜的人肉。嶙峋惨白的骨架和依然完整的头颅拼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极度怪异的的视觉冲击,任何人第一眼看到都会感觉不适。
虽然身体只剩下了森森白骨,但这个喇嘛的肢体动作还是被奥多里克画得十分生动。他的右手握着一把锋锐的弯刀,刀上染满了鲜血,左手握着一样东西——那是他自己的心脏!他把仍在滴血的心脏高高举向天空,一只丑陋的大乌鸦飞扑而下,身体还在半空中,长长的喙就已经啄向了这颗心脏。
从这个动作上来判断,这个喇嘛好像是自己用刀割掉了自己身上的肉,并且掏出内脏,向这些鸟儿进行献祭!
这很像是奥多里克描绘过的西藏天葬的场景,然而,老僧侣却从来没有说过,人可以活着进行天葬,人可以自己握着尖刀给自己实施天葬。即便不谈天葬,在几乎失去全部身体和全部血液之后,尤其是失去了包括心脏在内的内脏之后,一个人居然还能站立,还能支配残躯的动作,还能拥有意识,这实在是和人类所熟知的生理知识背道而驰。
而整个画面上最让人感到震颤的,是这个喇嘛的表情。身上的肉被割得干干净净,连肠子都在被乌鸦争抢,他的脸上却没有丝毫痛苦。与之相反的是,他的面庞上充满了一种让人难以置信的……幸福感。是的,幸福,近乎神圣的幸福。
尼古拉很难找到一种合适的词句来形容这样的幸福感。那绝不像是宗教式的圣人殉难,因为哪怕是信奉上帝的圣人们,在临死的那一刻,即便因为虔诚的信仰而并不感到畏惧,也难免会有一些悲壮的情怀出现在脸上。人终究不是神,面对死亡的时候,不可能没有任何的负面情绪。
可是这幅油画上的喇嘛,脸上真的只有极度的幸福和极度的喜悦。在飞溅的血肉中,在饥饿的不祥之鸟的包围中,在原始而蛮荒的高原空气中,喇嘛的脸上绽开灿烂的笑容,犹如盛开在白骨躯体之上的妖艳之花。他哪里像是在面对着死亡与痛苦,简直就像是在看着徐徐打开的天堂大门。
天堂。这个词汇让尼古拉猛然想到了一点什么。在贝尔纳医生的儿子的描述中,奥多里克在那些意识不清的时刻,曾经说过这样的话:“上帝不可能创造一个由魔鬼来统治的世界。”他不禁产生了这样可怕的想法:难道这个濒死的喇嘛真的见到了魔鬼统治的美妙世界,这才能迸发出那种绝对不容伪装的欣悦?
尼古拉在这幅不可思议的画作面前怔怔地站立了许久,神情渐渐舒缓了下来。魔鬼就魔鬼罢,他对自己说,我所追求的,也许原本就是魔鬼的事业。
尼古拉开始进行漫长的筹备。若干年后,他离开巴黎,进行了一次漫长的远行。关于这次远行,由于有一些零散的书信为证,人们都相信,尼古拉只是去了西班牙圣迪亚大教堂朝圣而已。但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当重新回到法国之后,他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他在历史里留下了属于自己的浓重的一笔,成为了一个不朽的传奇。
有很多人认为尼古拉压根不存在,有很多人认为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骗子,但同样的,还有很多人对他流传于世的晦涩难解的只言片语笃信无疑,耗尽自己的一生去追随他的脚步,追随《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的指引。然而,再没有第二个人能取得和他一样的伟大成就。
同样再也没有第二个人知道,在1360年的巴黎,在黑死病过后的萧条中,在那间阴暗的抄书店里所发生的一切。再没有第二个人知道那幅恐怖的画作,以及那幅画是用怎样的一种方式,改变了人类历史上唯一一个成功的炼金术士——尼古拉?勒梅的毕生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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