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柜里的贼-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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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经过六七个小时的睡眠,又加上四颗阿司匹林和三杯咖啡,迷雾开始飘走。我抬眼看向吉莉安,她坐在一张躺椅上,膝上放着一只咖啡杯,努力保持着平衡。“抱歉。”我说,这已经不是头一回了。

    “没事的,伯尼。”

    “半夜三更闯到你家。脱掉衣服跳上你的床。什么事这么好笑?”

    “你把这说得像是强奸一样。你只是喝了太多的酒,再说了,你也需要找个地方休息。”

    “我可以上旅馆,如果我的脑袋还能想到那里的话。”

    “要找到愿意租个房间给你的旅馆可能不太容易。”

    我垂下眼皮:“我看起来一定糟糕透了。”

    “哦,的确不是你的最佳状态。对了,我清理了你的鞋子。”

    “天哪,又多了一件要向你道歉的事。怎么会有人想在城里养狗?”

    “免得小偷溜进他们的公寓。”

    “真是个好理由。”我又喝了些咖啡,拍拍前胸口袋想找香烟。几年前我戒烟了,但偶尔还是想找一包。积习难改。“对了,你……呃,你昨晚在哪儿睡的?”

    “椅子上。”

    “真是抱歉。”

    “行了,伯尼。”她微微一笑。对一个整晚睡在躺椅上的人来说,她可真算是精神抖擞。这时她套了一条牛仔裤,上身穿着粉蓝色毛衣,看上去很是美妙。我还穿着昨晚那套衣服,不过没戴领带,也没穿外套。她说:“你说你查到了克里斯特尔的一些事情。昨天晚上。”

    “哦。对。”

    “可你当时好像不记得内容。”

    “哦?”

    “嗯。也许是你太累了,无法思考。你现在想起来了吗?”

    我花了几分钟。我得先往后靠着坐好,闭上眼睛找找我的记忆,最终印象还是回来了。“三个男人。”我说,“大部分信息来源于一个叫弗兰奇的女人,显然她跟克里斯特尔是喝酒的好搭档。我遇到弗兰奇时她已经醉了,夜色越来越深,可她也没因此醒过来,不过我想她知道自己在讲什么。

    “她说,克里斯特尔不过就是喜欢享乐。她对人生要求不高,不过就是几杯黄汤几场欢笑,还有从古至今颠倒众生的真爱。”

    “外加价值一百万美元的珠宝。”

    “弗兰奇没提起珠宝。也许克里斯特尔在各家酒吧游走的时候不戴首饰。总之,我得到的印象是,克里斯特尔没有勾搭生人的习惯。她上酒吧主要是喝酒聊天。偶尔她会喝个半醉,晚上带个新认识的朋友回家,但她的原则是交往对象不超过三个男人。”

    “其中一个杀了她?”

    我耸耸肩。“这个假设挺合理。总之,她的生命里有三个男人。”我拿起当天的《每日新闻》,用手指点了点我们刚才读的报道。法医说的话我原本就知道,“她被杀当晚有人和她亲热过。如果不是凶手,便另有其人。而那时还不算太晚,她应该还没烂醉,所以不太可能拖个陌生人回家。”

    “难说,伯尼。照克雷格的说法,她人尽可夫,这位弗兰奇看来不是太清楚。”

    “呃,克雷格有偏见。因为他得付赡养费。”

    “也是。你知道那三个男人是谁吗?”

    我点点头:“麻烦就在这里。我盘问弗兰奇有点棘手,因为不能让她看出我对这事有兴趣,否则她就会追问原因。后来夜色越来越深,我也醉了,没有好好扮演完检察官的角色。再说我也不能确定弗兰奇对克里斯特尔的男朋友到底知道多少。我估计有两个已婚。”

    “现在谁不是呢?”

    “真的?我还以为大家都离婚了呢。不过克里斯特尔的三个男朋友中有两个已婚。”包括我在她的衣柜里奄奄一息时和她滚在一起的那个,那人还得赶回家见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女人。“他们其中一个是律师。弗兰奇提到他时,叫他法律猎犬,还叫他史努比。我想他的名字也许叫约翰尼。”

    “也许?”

    “是啊。弗兰奇有两次提到他时都模仿爱德·麦克马洪说‘现在——是约翰尼上场!’

    所以我猜他叫这个名字。”

    “名叫约翰尼的已婚律师。”

    “没错。”

    “这下范围小多了。”

    “可不是嘛。第二个已婚男朋友容易查一些。这人是个画家,叫格拉堡。”

    “这是他的姓?”

    “可能吧。我想应该有个名字搭配。除非他太有艺术气质,标新立异地省略了名字。弗兰奇讲到格拉堡时挺模糊的。”

    “在我听来,她好像讲什么都挺模糊的。”

    “呃,没错。我估计她从来没见过格拉堡。至少我的印象如此。法律猎犬她倒是经常看到,因为克里斯特尔习惯和他一起在酒吧喝酒。弗兰奇好像觉得他挺逗的,不过我不知道她是笑他,还是和他一起笑。可我有个感觉,她知道的关于格拉堡的事都是从克里斯特尔那里听来的,而这加起来恐怕也没多少。”

    “第三个男人呢?”

    “这也容易。也许是因为他未婚,至少我觉得他没有结婚,他没什么要隐藏的。总之弗兰奇认识他。他名叫秃比,在蜘蛛酒吧当酒保。我昨晚也去过那里。”

    “那你碰到他了?”

    “没有。我们上那儿找他,可是他和劳埃德换了班。”

    “劳埃德是谁?”

    “昨晚在蜘蛛酒吧当酒保的家伙。我跟你说,他调酒还真有一套。秃比姓什么我不知道,不过真要说起来,弗兰奇和其他人姓什么我也不知道。我昨晚碰到的那些人没一个有姓氏的。但我觉得要找秃比应该不难——只要他没辞职。”

    “奇怪,他昨晚怎么没上班?”

    “这倒问住我了。也许当酒保的都经常跟别人换班吧。也许有个什么电视节目秃比不想错过,也许他连夜把蜘蛛酒吧T恤制服上克里斯特尔的血洗掉了。我开玩笑的,因为那上面根本没有血。”

    “你怎么知道的,伯尼?”

    聪明。“她被刺中的是心脏,”我说,“不会流太多血。”

    “哦。”

    “总之我们现在只有这些信息,”我把谈话内容转回正题,“法律猎犬,艺术家格拉堡,还有酒保秃比。我想我们目前得专心对付这三个人。”

    “怎么对付?”

    “唔,我们可以查他们的身份。就从这里开始。”

    “然后呢?”

    然后我就要查查珠宝在谁手上,但这话不能告诉吉莉安。她对我那个装满被窃两回的宝物的超级亮皮公文包毫无所知,她也不知道克里斯特尔送死时,B.G.罗登巴尔就在现场。

    “然后,”我说,“我们就会知道他们之中是否有人有理由杀死克里斯特尔,谁跟克雷格有关系,毕竟凶手应该不是因为附近五金行的标枪卖完了,就碰巧拿了把牙科手术刀去行凶。要是最终发现格拉堡有副克雷格帮他装上的牙套,或者——天哪,今天我真够笨的。你看到的是我的最糟状态,吉莉安。昨晚喝醉了,今天早上又宿醉。但我发誓我真的还有脑子,虽然不大,多年来却也发挥过不小的作用。”

    “你在说什么啊?”

    “你的档案。呃,事实上是克雷格的档案。秃比、格拉堡和法律猎犬。克雷格看过的病人全都留有记录,对吧?格拉堡要是找他看过病,那就容易了——除非弗兰奇弄错了他的姓氏。秃比嘛,我们得先查出他的本名,不然会难办些。但要查应该不难,然后你就可以看看他和克雷格有没有关系。至于律师约翰尼,呃,倒是个问题。我看你们的病人恐怕不会按职业分类吧?”

    她摇摇头:“表格上有公司地址栏,但自由职业者通常不会写明从事哪种行业。好,我知道该怎么办了。”

    “怎么办?”

    “我可以查阅档案,把所有看起来不像律师的约翰尼抽出来,再将剩下的跟电话簿律师栏里的一一比对。当然不是所有律师的电话都会登记。我看大部分都没有。你说这样查到底值不值得?”

    “听起来像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且工作量挺大。”

    “我知道。”

    “但总是有人会在大海里打捞,而且还真能捞出针来。要是你愿意花这时间——”

    “反正我也没有别的事做。这样我至少觉得自己能帮上忙。”

    “你窝藏逃犯,”我说,“你可做了这件事。”

    “你真觉得你是逃犯?你在你们公寓大厅认出了一个警察,但他又不一定是在等你。他有可能是在查其他哪个房客。”

    “比如赫施太太。也许他是去逮她的,因为她在电梯里抽烟。”

    “可是伯尼,他根本就不是我们之前看到过的警察啊。怎么会换成他去找你呢?如果是原先那两个,我还可以理解——我忘了他们叫什么名字。”

    “托德拉斯和奈斯旺德。托德拉斯是满脸阴笑的大块花岗岩,奈斯旺德是滑稽的黄鼠狼。”

    “呃,如果等你的是他们,那你的担心还有些道理。如果不是,你就别——外面是谁啊?”

    门铃又响起来了——真巧。

    我说:“昨晚我大约一点到的,差不多一个小时前离开了。我是小偷的事你完全不知道。我从没真正谈过我的职业,而且我们在一起也没多久。除了我,你还跟别人约会,只是你都瞒着我。”

    “伯尼,我——”

    “注意听。等一下你就可以应门了。他们在楼下,不会立刻破门而入。你是克雷格的女朋友——这点你或许应该主动说出来——可你想多玩玩、多看看,但克雷格和我都不知道你跟我们俩同时约会。现在去拿对讲机。纽约警察拖着他们的屁股爬过三段楼梯上来以前,我会有时间脱逃。”

    她走向墙壁,按铃启动对讲机。“喂?”她说,“哪位?”

    “警察。”

    她看着我。我点点头,她便按下按钮让他们进来。我走到门口开门,一步跨到走廊里。“就事论事,”我说,“你窝藏了逃犯,但你不知情,所以错不在你。而且也没人告诉过我,我已经是个逃犯。在职业的问题上,我没跟警察说实话,但那又有何不可?——毕竟我不希望你知道。我想我们俩都不会有事。我会再跟你联络,不是这儿就是诊所。别忘了查档案。”

    “伯尼——”

    “没时间了。”我说完向她传了个飞吻,便一溜烟跑了。

    在托德拉斯和奈斯旺德爬那三段楼梯时,我有充分的时间往上爬一段。我在最上面那级台阶上游荡,听着他们的脚步声走向吉莉安的门口。他们敲了门。门打开,他们走进去,然后门又关上了。我给他们一分钟安顿下来,然后便下了一段楼梯,站在门边竖着耳朵听。我听到人声,可是分辨不出内容。不过我听得出有两个人,而且刚才在楼梯上也听到了两对脚步声,这会儿我可不希望他们当中的一个忽然发神经把门拉开。我又走下三段楼梯,从口袋里掏出领带,发现它已经皱成一团,便又塞回原处。

    太阳好像亮得有点过分。我朝它眨眨眼,一时拿不定主意,然后有个声音说道:“这不是我的老朋友伯尼吗?”

    雷·基希曼——能用金钱买到的最好的警察——宽厚的背部靠着一辆蓝白相间的警察巡逻车挡泥板站在那里,宽大的脸上挂着懒洋洋的笑容,那是让人难以忍受的自满的微笑。

    我说:“哦,天哪,是雷啊。好久不见。”

    “可不是嘛,有几百年了吧?”他拉开副驾驶那边的门,朝座位点点头。“上车吧,”他说,“这么美丽的早晨咱们可得兜兜风。这种日子不应该待在室内——譬如牢房里。上车吧,伯尼。”

    我上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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