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 爱-第三节 段誉爱上黄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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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十八岁那年我高中毕业顺利考上了省理工大学,从此与杨斌邂逅了一段不解之缘,也让我明白,爱情不是童话,也不是小说,不要轻易放弃身边不经意而垂手可得的幸福。

    我和杨斌是在学校溜冰室认识的。那天,好友真真强行把我拉到溜冰室陪她玩,我无奈只得抱着我看了一半的《天龙八部》心不甘情不愿地坐在溜冰室的石椅上百无聊赖的看着溜冰室形形色色的男女。

    真真一到溜冰室就像个公主般在溜冰场上出尽风头,顺溜,倒溜,花样溜法……正在我目瞪口呆之际一个男生张开双手向我这边冲过来,我们同时“啊”地尖叫一声于是被摔成一团。我凶神恶煞地望着这个不速之客,他却在看到我手中捧着的书后笑了。

    “你笑什么笑,神经病!”我愤愤不平,哪有人撞了人不道歉还笑的。

    “你好,你也喜欢《天龙八部》啊?”

    “你管我,你这个人真不懂礼貌,撞了人还问东问西的。”

    他双手合并向我敬了一个礼,对我说:“对不起了,可爱的小姐。我叫杨斌,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瞪了他一眼就站了起来:“刘紫若。”谁知道他拉出了我的裙子,我狠狠地瞪着这个莫明其妙的杨斌,“你这无赖,到底想怎么样?”

    谁知道杨斌脸红了,不好意思地摸摸头对我说:“不好意思,我今天是第一次溜冰,所以经常摔倒,还不小心撞到你,可是我……我……如果没有人扶我的话我站不起来。”

    杨斌满脸通红地望着我,就在那一刻我笑了,拉起穿着溜冰鞋的手忙脚乱的他。

    我和杨斌就这样认识了,成了一对欢喜冤家。他常常找我出去玩,不过通常都是去一起侃金庸的小说。杨斌说,和我聊天是一种享受,因为我们兴趣和爱好是如此接近。

    按杨斌的话说,我们是不折不扣的铁哥们,彼此谁也离不开谁。反以,杨斌从来就没把我当成女孩子,即使我像所有的淑女一样留着一头飘逸的长发,喜欢穿白色的长裙。杨斌常常会发呆地望着我的侧面说:“紫若,其实你看起来真的很像一个淑女呢!”每次我都恶狠狠地瞪着他。

    (二)

    我喜欢金庸的小说,迷恋文字,但我绝不是一个柔弱得令人疼惜的女子。应该说,金庸的小说里王语嫣是最唯美的,美丽得令人心动。而杨斌最喜欢的金庸小说里的女子,正是王语嫣。

    我坐在图书馆外面的台阶上,望着蓝蓝的天空上飘着我白云,心神不定,深深地叹气。杨斌凑过来小小声地问我:“紫若,你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是哪种类型的?”

    我对他直翻白眼“还用问吗?当然是靖哥哥啦!他憨厚老实,对人诚恳,用情专一……唉,真是有说不完的优点啊!”随即我哼起那首时行的《我不是黄蓉》,我不是黄蓉,我不会武功,我只要靖哥哥,完美的爱情。我不黄蓉……

    杨斌笑笑说:“也是哦,如果不是郭靖那样的傻子,谁能忍受你这古怪刁钻的丫头啊!”

    我“哼”了一声:“你以为像你啊!十足段誉的性格,,没有男子汉气慨。你去配你的神仙姐姐吧!”

    我和杨斌不欢而散,其实到底为什么只有我心里最明白。我是有那么一点喜欢杨斌的,但我也知道,他喜欢的不是我这种类型的女孩子。是悲哀吧,又或是无奈,有时候人的感情真是很奇妙的东西。

    晚饭后我坐在宿舍和真真乱侃。楼下有男声拖了一把长嗓子在楼下卖力地叫着:“刘紫若,刘紫若……”。我心虚地说道:“谁这么不识抬举!不去!”真真跳到阳台上看,又回过头来朝我喊:“紫若,是上次在溜冰室认识的那个帅哥耶!”

    我不理真真,搬着我的《天龙八部》认真的看着。谁知道被书中“段誉”这两个字刺痛了我的眼睛,索性蒙着被子睡起觉来。

    (三)

    趴在宿舍的阳台上向楼下张望,杨斌早已无影无踪。我直骂杨斌小气,为什么不多等一会,害我饿得要命却没有人请吃饭。

    我趿着双拖鞋,闷闷不乐地走到学校外面的桂林米粉店点了一份白椒鸡杂粉,一个人埋了头扑哧扑哧地吃粉条。

    我抬头,杨斌坐在对面微笑着看着我,我被他吓了一跳。狠狠地骂:“你是鬼啊,出现也不招呼一声。”

    杨斌抬起头笑了。笑过后才说:“下午我们球队和别的学校比赛,你来看吧。”我气鼓鼓地看着杨斌说:“切,不去!”

    杨斌不理我,埋下头来又淅沥哗啦地吃粉条,嘀咕着:“我请你喝雀巢咖啡,还有可比克薯片。”

    坐在足球的看台上,我很懊恼自己的贪吃,为了一瓶饮料和一包薯片就把自己当成地瓜被毒辣的太阳烤着。又有一些不明白,为什么杨斌非得用尽心思让我来这里受罪,莫非他要报复我让他在宿舍楼下空等一场?不过其实我心里并不介意他这样的报复,甚至有一丝窃喜。

    杨斌穿宽大白色10号球衣,和一群男生在足球场上左右奔突,矫健飒爽如一只麋鹿。杨斌用他的头顶进了一个球。他欣喜若狂,在场上跳将起来,叫我的名字,向我伸出“胜利”手势。我第一次发现他笑起来那么好看,让我觉得灿烂得耀眼。

    我傻傻地笑着,看着他来回奔跑的身影,有一种幸福的感觉。随即我又否认了自己的想法,因为我很怀疑那是因为我被太阳晒晕了头的一时错觉。

    (四)

    杨斌每天都叫我去陪他练球,我也乐得有人请吃饭,请喝饮料,包揽了我的零食。真真老是笑话我,说我动了凡心,要我请吃喜糖。我大声说没有,她恶狼一样的扑上来拿枕头打我,我哈哈大笑。

    我笑,其实我心虚,谁都不知道我是真的喜欢杨斌的,那么帅气的男生,会踢足球,会喜欢金庸的书,像“段誉”一样英俊多情……我自己都没发觉有眼泪滑下脸庞,那么段誉会喜欢黄蓉吗?虽然他每天叫我去看练球,请我吃东西,可是他身边围绕着多少女生暗恋他啊!

    我发信息给杨斌,说请他吃冰淇淋,他屁颠屁颠地跑过来。拉着我的手就朝学校外面冲,我的脸红了,从他手中抽出我的手。小小声地问他:“杨斌,你说,段誉会喜欢黄蓉吗?”

    杨斌莫明其妙地瞪着我:“白痴,段誉当然不会喜欢黄蓉啦,因为他们根本不是在同一个年代。”

    我鼻子一酸,有眼泪流下来,赶忙去擦。杨斌却抢先用他的袖子拭去了我的眼泪,严肃地对我说:“段誉不会喜欢黄蓉,但我却会喜欢上你,紫若,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我激动得泪流满面,倒向我多才多艺英俊小王子的怀抱,还带着满心的幸福。从那以后,理工大学的校园里便多了一对经常为了金庸的书而争得面红耳赤,为了看球赛或是去图书馆而讨价还价的恋人。

    彼岸花开了,等待你回来

    绯,鬼鬼在唐朝等你,在黯销等你,不做任何言语,静静等待,等待花开……

    千暮,只为你痴

    一

    “王,死魂灵……”玉煞术士,手持着精灵玉,微起唇,默默地开口。

    灵转抬起搭在禅杖上的手,眉间出现了难得一见的波动,“死魂灵的寄主,终于出现了吗?”,他微微转身,看着身畔的玉煞,一丝象征着至尊的银丝落入手中,灵转静静地着,“等了千年,终于出现了!”

    “死魂灵的寄主,会是灵转王永恒不变的威胁。”

    “威胁?是吗……”灵转的嘴角扯出一丝讽刺的笑,他苦苦守候了千年所等待的人,那个亚克斯国父预言的人,会是毁了他的人么……

    “把她带到我面前,玉煞!”威严的音调自玉煞的头顶响起,让他有些畏惧,只是心底是无奈的苦笑,灵转王是他玉煞用生命守护的王。

    “玉煞明白”。二

    亚克斯国父,是灵转王诞生之初的黯销国术师,他见证了灵转从一个小小的战士成为黯销国的王,他默默的守护着这个国,这个王。

    “王,斯魂灵的寄主会毁了你”亚克斯的一句话让灵转苦等了千年月着西窗,灵转看着黯销国千年不变的月色,坚毅的唇瓣扯不出一丝笑意。

    “王,死魂灵的寄主,千暮带来了。只是……”

    “只是什么?”

    “她,是个痴儿……”

    一抹艳红,自灵转的嘴角滑落,“痴儿,呵呵,痴儿……”他跌落在地,身躯再也无力支撑疲惫千年的心。

    “玉煞,你退下。”

    缓缓步下王座,灵转痴痴地望着苍白的千暮,千暮的眼底没有他,没有他……

    “暮儿,我等了你千年,也恋了你千年,千年之后,你的痴,为谁?”

    灵转恋了千年的千暮,不!应该是死魂灵,竟——痴了……

    月泪,坠入灵转的手心,满室的精灵火变得凄迷,“国父的一句话,我等了你千年,苦苦的等待里也恋了你千年,千暮——千年,只为你痴。”

    灵转轻抚千暮白皙的脸庞,眼底的哀伤流入千暮的身体,千暮的身体微微一颤,她倏地抬头,看向了灵转。似有灵犀般,灵转的目光对上了千暮的。他们相视一笑,灵转举起手中的禅杖“风之殇,破!”

    玉煞看着精灵球里渐渐被白光包裹的两个人,指尖泛白“宿命!”亚克斯轻叹着转身离开。

    三

    彼岸花开,生生相惜;奈何桥畔,双魂萦绕。

    终年冰雪围绕的黯销国,在一片寒冷中毅然。灵转王,已然不复。

    然而,自灵转王不在以后,黯销国便没有了王,一个无为而治的国家,开始了跟多的动乱……

    “国父,为何不向国民说明王的下落?”满头大汗的玉煞,刚刚处理好边境的暴动回到国都。

    “玉煞,这,不是你的职责!”亚克斯国父似乎有些愠怒。

    “可是……”玉煞还想说些什么

    “够了,下去!”亚克斯不耐烦的挥手,斥退了玉煞。他微微转身,身后的影子有些暗淡。门外的风,依旧寒冷地呼啸着,呜呜的风声……

    我问你:“为什么要离开?”,你说:“这里没有我存在的意义了心,在这里倦了”你说它是微唐朝而写,而它却被遗弃在角落,你的心也随之被遗落……绯,你可知道,在那个角落里一直躲藏着一个魔鬼,一直在默默注视它,一直在你的身后为你拾起遗落的心……

    你,依然带着失落和悲伤离开了唐朝,离开了黯销……

    魂灵逝,灵转亡,鬼鬼要去找那彼岸花,带回唐朝,守着它——等待花开——复活两颗心——两个魂,再续未完的爱……

    唐朝依旧继续着它的繁华,可繁华已经变了样,原有的清新自然已经浑浊不堪。“一星陨落,暗淡不了星空;一花凋零,荒芜不了春天”,唐朝少了你我,它不会改变什么……绯,你可知道,在鬼鬼的星空里,陪伴鬼鬼度过漫长黑夜的唯一一颗星——坠落了,鬼鬼的星空失去唯有的光亮;绯,你可知道,在鬼鬼的春天里,给鬼鬼带来一丝温暖的唯一一朵花——凋零了,鬼鬼的春天变得冰冷苍白;绯,你可知道,其实鬼鬼害怕黑暗,害怕冰冷,害怕漫长的等待……

    灵转等了魂灵千年,鬼鬼等不了千年,鬼鬼可以用有限地呼吸来等待,直到呼吸停止的瞬间……

    绯,这是鬼鬼在无眠的夜中为你写的

    命中注定心相牵

    灵转百世生,心等命相连

    千年寻红颜,魂灵何时现?

    千暮出,魂灵现

    痴情泪,流心间

    苦守千年,只为一见

    弃黯销,为红颜

    国父无奈,心中难选……

    明月泪,夜容颜

    流星划过,泪落心间

    国君离,战争起

    玉煞苦言,国父愁面……

    万语千言,化作一丝红线,两心相牵

    绯,彼岸花开了,鬼鬼在唐朝等你回来……

    魔鬼寄语:寂静夏夜,魔鬼难眠……

    魔鬼贪恋红尘,好想做人,宁愿魂飞魄散,也要换得一世情缘……

    恋红尘

    魔鬼连红尘,万般苦做魂;灵转再见日,魂灵已现身黑暗魔鬼(id:2883)宝,╬绯(id:2011)唐朝论坛无聊夏夜为你点上一首周华健的《若不是因为你》缺陷的美唤醒了枫叶的浪漫〖月之伤〗

    当车轮辗过的那一瞬,她在闭上眼睛的那一刻,看到了满天飞舞的浆体染红了马路边上的白雪,像一朵朵盛开的玫瑰,强烈着高贵。这是她一辈子都忘记不了的颜色。殷红。她叫静,那年17岁。

    熙攘的街道,挺拔的梧桐,9月的空气中散发着桂花的香味。熟悉的教学楼,熟悉的教室,熟悉的课桌,却有一张张陌生的面孔。静终于明白物是人非这个词的真正含义。他们应该大一了吧,要不是当初的那场意外,自己也应该同他们一样吧。静这样想着,继续往前走,但不同的是,她的左胳膊多了一根拐杖。正是这根拐杖,让她这个花一样年纪的女子的心理和生活从此变了模样。

    谁都无法想象,这8个多月的时间静是如何扛过来的。在那期间,她恨过所有人。她恨自已的错觉不是真的;她恨睁开眼睛时看到的那干净的白色不是在天堂;她恨听到医生悄悄对妈妈说,这孩子的左腿可能要永远失去知觉了;她恨学校为什么要安排晚自习;她恨妈妈为什么没有让自己住校;她恨那天自己为什么没生病;她恨那位醉酒司机为什么没有再撞狠一点,就永远不会遭受这么大的痛苦。

    静变了,变得孤傲,变得冷漠,变得拒见任何人。她希望把这些当做自己的保护膜,谁都无法触碰——她的尊严。

    傍晚的太阳温柔地照在静冰冷的身上。她趴在桌子上,用手指轻轻地划着“折断了翅膀的女孩,永远不会再飞翔。”

    每天放学总是最后一个离开,她不愿跟那些正常的同学融为一体,自己是个另类,是个不键全的人。所以她把别人的关心都视作是一种变相侮辱。因此她没有朋友,这也令她无所谓,一个人挺好,不是吗?因为怕妈妈太辛苦,静坚决地反对了她的每天接送要求。她不愿让别人知道自己是个脆弱的人——她的骄傲。

    终于,浑浑噩噩的高三在浑浑噩噩中即将结束。妈妈由于工作的原因没能请下假,于是让静自己先回家,回头再来替她拿东西,静没有说话。其实东西并不多,自己也可以。当她用惯用的姿势趴在桌上乱划的时候,突然感觉自己眼前的光线暗了许多。她知道是他,便没有抬起头来。励,一个阳光般的男孩。

    她没有忘记,由于腿脚不便,教室在4楼,每天的上下学都是一次严峻的考验,是他的开始搀扶,到最后的索性直接背她上去。看到他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的样子,她心里不是没有感激,只是那场经历让她始终没缓过神来。“嗨,李沁静,该减肥了,越来越重了。”说完,自以为很幽默的笑得前仰后合。静只是默默地说声谢谢,然后转身回到座位。励总是微笑着耸耸肩。其实静并不胖,个子也不算高,顶多只有75斤左右。他只是想让她笑笑,有那么难吗?

    她没有忘记,那些个飘雪的日子里。励每晚送她到家门口,特别是路过当初静出事的地方,他总是滔滔不绝地讲个没完。静都怀疑他是不是从所有的书里钻出来的,怎么话那么多。而此时她总是默默地听着,不说话。事实上,她也插不上话。很多次,她都想用沉默去拒绝他施舍给她的关心,她不想连累他,自己的缺陷那样明显。但励好像始终都没有心领神会。

    其实,静知道自己是自私的,看到励对着别的女生笑,会偷偷吃醋。看到他打篮球投中回头对自己做一个胜利的动作时,又觉得很温暖的幸福。

    只是他们都不说,其实他们都知道。

    “嗨,李沁静,那天你借我的书都还没还,你让开,我找找。”他总是在霸道中加了些温柔。只听他一边翻一边叹气。“唉,这女孩子家,课桌里怎么这么乱,真不怕以后嫁不出去。”“要你管!”“哟,小丫头还发起脾气来了哈?”静没有回答,眼睛看着窗外,脑袋里拼命地转着,我啥时候借他的书了?想不起来。只听一个响指。“ok!”转过头,只见他两个肩膀上各挎着一个大书包。那样子真简直可笑到了极点。“走,我带你回家。”那口气,真像是大人使唤小孩子,弄得静满脸通红,哭笑不得。

    静记得,已好久没有在他的背上过了。被他强制背上背下的日子好像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她现在可以尝试自己走路了。虽然还有些吃力。静也记得,励鼓励她进行康复训练时的倔强的脸和她跌倒时焦急的模样。只要有时间,他们从来没有停止过。一年的时间,有过汗水也有过泪水。不过,也有回报。医生说,像她这种情况,真是一个奇迹,以后能完全康复也说不定。这让妈妈高兴坏了。

    这次不同往常,一路上两人都沉默不语。静开始不习惯这种安静,有几次都试图想要打破沉默。却又不知如何开口。干脆继续埋头苦走。快到家门口的时候,励突然停下脚步,叫住一直向前的静。“嗨,笨蛋。你那分数能上跟我一样的大学不?”

    6月灼热的阳光肆虐着。他们就这样站着,一个在前,一个在后。原来,我们一直都在。

    寂寞的泪在他们之间是多余的,也是不值得的,骄阳在为他们拭去寂寞的泪。

    终于,曝晒在一旁的寂寞,被两颗火热的心给融化了。励用他的痴心换来了静的真心。

    那年的恨被那年的爱,侵蚀的一干二净。

    转身、微笑。“能,一定能。”

    那年的爱,随着那年的花儿一起到天涯。

    她的笑,那样美,那样甜。

    后记:

    静安静的像个孩子,就是在励出现以后开始明白,原来自己的态度就是飞翔的高度。曾经的那些遭遇都将变成生命里最美的风景线,而她跟励不平凡的爱情也将成为一生中最动人的惊叹号。

    赫励,一个从小失去父亲的孩子,无尽的磨难,不为人知的过去,使他懂得如何关心别人。所以,当他看到静的第一眼时,这个不起眼的小女生,一张干净的脸上嵌着一对如玻璃一般透明的眼睛。灵魂的美丽与身体的缺陷毫无关系。她需要照顾,也需要保护。

    幸福,一个令人敏感的词语。现实中的虚假几乎让我们忘却了它真的存在,是真情唤回了迷离的心,是真情带给了我们最纯,最真的感觉。它流露的是最美的誓言,渗透的是永恒执着的真爱。当它空降时,抓住瞬间。彼此拥有。就是这样简单。

    最后的最后,还是老土的说上一句,祝天下所有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什么我们总是不懂得珍惜眼前人?在未来预知的重逢里,我们以为总会重逢,总有缘再会,总以为有机会说一声对不起,却从没有想过每一次挥手道别都可能是诀别,每一声叹息,都可能是人间最后的一声叹息。

    离别与重逢,是人生不停上演的戏,习惯了,也就不再悲怆。

    爱情何尝不是贪婪与恐惧的平衡?愈想占有,愈容易失去。爱是尽量占有和尽量避免失去之间的平衡。

    失望,有时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所以才会失望,因为有爱,才会有期待,所以纵使失望,也是一种幸福,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

    不望着会令你流泪的东西,那是唯一可以不流泪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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