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意-第二百零六章、牛皮越吹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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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这里,我当然下意识地,点了点头。他们这些人哦,现在是牛皮越吹越大,本事越来越小。脾气越来越大,才气越来越小。酒量越来越大,饭量越来越小。胆量越来越大,度量越来越小。玩劲越来越大,干劲越来越小。年龄越来越大,越来越小。权力越来越大,威信越来越小。架子越来越大,人格越来越小了。

    只见他轻舒了口气,身子稍为靠近了我,用很神秘的口气说:“我们这一次去,就是要搞掂那个给我们项目的领导。有些事情,就只有麻烦你,向小姐亲自出面了。我相信,这件事,你应该知道,是怎么做的啦。我也相信,你一定能做好。”

    “我,行吗?”

    “行,我看你,当然行。”

    “你,这不是用美人计?”

    区总看着我,大笑了:“美人计?哈哈,向小姐,你的,了不起啊,有文化哟。还很懂我们中国的历史呢。”

    知道有个美人计,就算是懂得中国的历史了。学问,真的是好做得很。我连忙说:“那你看,我能行吗?区总。”

    “我说:你行,你就行。”

    “我……”

    “尽管放心。这事,只要你给我们做好了,以后的好处,很多。苟生啊,我看哦,你刚才,给人家向小姐的那个钱,要买的那些东西,品味嘛,一定要高一些,才好。我看,你那点钱,向小姐,可能还不够的,你……。”

    区总说到这里,看着苟志高,脖子昂着,慢慢地,拖出来了长腔。苟生听了,连连点头,赶快从口袋里,又取出一沓钱,放在茶几上,和刚才那一沓,差不多厚,也该有一万来块。

    看到苟生把钱拿出来了,就欠了欠身子:“小姐,现在已经很晚了。要买的东西,明天再去买。今天晚上,你就住这个房子。好好地休息休息,要是有什么事,就和苟生联系。对了,苟生,你给我们的小姐,先照个相。”

    苟生拿着一次成相的相机,摆出了好大的架势,给我照了相。我知道,这段时间,自己休息,营养都不够,那形象,肯定很差。不过,也没有办法。只有傻在那里,让他左照右照。

    见我照完了相,区国斌做出要走的样子,对我说:“对了,向小姐,你还得先买一个手机,我们好联络。”

    说完,就和苟生走了。

    我现在,虽然身上没有钱,是个世界上最穷的穷光蛋之一。要我去陪,那就好好地陪一陪吧。只要注意讲政策:不去偷,不去抢,坚决陪好公产这个档!讲原则:不投资、不贷款、全靠自身去展!讲纪律:不怕打、不怕捶,坚决不说陪过谁!

    见他们走进电梯间了。可我还是看也不看茶几上那两沓钱。查了一下房门的栓子,立马上下衣服一扯,往地上一丢,就痛痛快快地,跳进了洗手间的浴缸里了。

    大酒店就是大酒店,不像那小店子,洗澡的水,像黄狗拉尿,一丝丝,一线线。一下子冷得你颤,等会儿又热得你脱层皮。

    这里的龙头一拧,那热热的水,冒着浓浓的烟,哗啦啦的,就欢唱了起来。很久没在这样环境里,冲洗自己了。我认真地洗了起来。

    由于上午睡的好,晚上,也没有做什么事。主要呢,还是和他们谈完了话,之后的兴奋。我在洗手间里,精神抖擞地,一边洗一边想着。区总他们的公关任务,不过,就是陪陪谈事情的人,玩玩唱唱,或者最关键地说:就是上上床吧。

    想到这里,水中的我,又悲从我内心深处,升腾起来了。

    是啊,本来,做这种事,有违了我向阳花,这么久以来,做人的宗旨。不过,如今的我,已经落到这种地步,还提得起,什么宗旨啊。唯有到时候,随机应变。不让自己吃别人亏,那就成了。边洗边想着这些事,慢慢地,人就迷迷糊糊地,在浴缸里,睡了过去。

    不知在浴缸里呆了多久,墙上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听着铃声,看着电话。好半天,我也不敢接。铃声响了很久,我还是接了。是区总打来的。不知道这么晚了,他还有什么事要交代,该不会……

    “向小姐,是我,你睡了吧?”

    “睡了。区总,你有事吗?”

    “没事,你睡了,算了吧。”

    “有什么事,你说:我没事的。”

    “还没问,你姓的名呢。”

    “我姓向,叫向阿娟。”不想用向阳花的名字。要和以前的向阳花,永远地决裂了。我在跟苟志高说身份证时,就这样决定了。

    “好好,向阿娟,真的是一个好听的名字。一听就知道,就是我们东纽约长安人的名字。看起来,你的爸爸妈妈,应该是个大知识分子,大教授的啊。”

    “是的,区总,你的判断,很准确。”

    去他先人的,什么鸟知识分子。现在的社会上,知识分子吃香,谁都喜欢,来凑一个热闹。

    以前,香的是贫下中农,个个争当贫下中农;现在香的是出生世家,孔子孟子好多代孙子,都出来了。以后说不定,还会有第几代知识分子呢。其实,我妈,只是一个小学生。爸也不过是个他们叫的,工农兵学员。虽然在玉龙溪,混上了一个学校的校长。能算得上是知识分子?还是个大的?

    “是的,你们外地人,到我们东纽约长安,一个个,都是武林高手。”

    “区总,人家不是猛龙不过江嘛。”

    听声音,我都感觉到肉麻。不过,这麻,也是茶几上那钱,做的。有钱给我,要麻,就让他麻呗。

    “你说话的声音,很好听。想再问一问你,你唱歌,唱得怎么样?”

    妈的,三更半夜,打电话来,说的是声音,问的是唱歌。不过,又想到了客厅里茶几上的钱,我的声音,又甜起来了:“唱歌,当然没问题。”

    “那你最喜欢,听谁的歌?”

    最喜欢?谁的?我认真地想了一下,这得顺着人家的意思来,才行哟。当然就要说:他们广东香港台湾人的,张学友,刘德华,徐小凤,还有邓丽君。

    “对,我也最喜欢这几个。不过,还有一些老的格命歌曲,你喜欢吗?”

    老格命歌,什么老格命歌,那就太多了。想不到,我都不喜欢,他还在喜欢。只有含糊其辞地,喜欢,喜欢,都喜欢。

    “那你会唱,那个叫做什么《三个马车》的吗?”

    《三个马车》?应该是《三套马车》吧?我赶快说:“会唱。”

    “还有《卡秋莎》呢。”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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