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明天我们是不是就发兵攻打内勒瓦奥啊?我可愿意做这先锋官去取乌尔纳姆的首级。”拉迪加斯特在酒宴上兴奋的说。
“哈哈,又没有人和你抢。你也不必这么着急吧?”义渠骇坐在他的身边,拍着他的后背大笑着说。应该说,他自打失去了父母就没有像现在这么尽兴过。
“那你们打算怎么去打内勒瓦奥啊?”泰兰喝得已经有些微醉,她身体轻微的摇晃着问,“你们若是有妙计,我就让你们去做这个先锋。哈哈。”
她这一问可把拉迪加斯特给难住了。拉迪加斯特平日只管跟着泰兰打仗,他可从来没有想过打仗还要什么计策。只要勇猛便可,何必需要那么多的头脑。他的心里暗暗的想。
“公主!我们进攻就怕乌尔纳姆缩在城内不肯出来啊!”巴尔塔听了泰兰的话,他低声的说。
“是啊!公主。乌尔纳姆在卡阿纳的时候,已经被我打怕了。他居然最后弃城而走。只怕这次,他不肯定迎战。”图赫塔苏听了巴尔塔的话也附和着说。
“所以,我才问你们有何高招,可以让乌尔纳姆不做这个缩头乌龟。”泰兰说着,她把手里的酒又倒了嘴里,看来,她今天晚上一定是喝多了。大厅内的众将听了都没有说话,他们都在思忖着计策,但是,一时又没有什么办法。
“殿下,如果您能够发一军袭取宾格尔城,那么,我想乌尔纳姆必然会率军回援。因为,宾格尔一丢。乌尔纳姆的军队在穆拉特河以北地区就没了支援。那么,他们迟早都是我们的瓮中之鳖。”托克索斯这时候站起了身,恭敬的说。
“呵呵,将军好计策。”泰兰一边夸赞一边说,“只是宾格尔在内勒瓦奥以南,而且,两城相距又不远。若是我军强攻宾格尔,虽然乌尔纳姆必会救援,但是,对我军的压力也很大啊。”
“殿下,这没什么。只要我们分兵两路,一路取宾格尔;另外一路埋伏在两城之间伏击乌尔纳姆,或是派一路同时攻击乌尔纳姆,那么,我想他必然无法派兵去救宾格尔。”托克索斯说到这里,他想了一下又继续说,“即便乌尔纳姆放弃内勒瓦奥,全力救援宾格尔。他的兵力也没有我们多。而且,如果那样,内勒瓦奥必然丢失。”
“将军说得好。”泰兰听了摇晃着站了起来,“那么,谁去宾格尔合适?”
“殿下,如果您信得过在下,我愿意带领300人的骑兵为先导,进兵宾格尔。”托克索斯回答。
“哦?300人?”泰兰有些疑惑的看着他。
“是的,殿下。我现在被俘时间不久。这消息不见得能够传回宾格尔。而且即便传回去,他们也不见得就会全信。”托克索斯认真的说,“而瓦尔托城在乌尔纳姆退守内勒瓦奥后,就只留有三个中队的骑兵。所以,我带300人去,宾格尔的守军必然不会太过怀疑。”
“你的意思是化妆成塞硫古的军队,骗进城去,然后,里应外合取他们的城池?”泰兰吃惊的看着他。
“是的,殿下。”托克索斯肯定的回答。
“计策是不错。”泰兰沉吟了一阵儿,她拿定了主意说,“好!那我就拨你300骑兵,让阿特纳做你的副将。你们两个一同去宾格尔吧!”
“是!殿下。那事不宜迟,我这就带兵动身。”托克索斯恭敬的对泰兰说。阿特纳听了泰兰的命令,也顺从的站到了托克索斯的身后。
“好吧!希望将军旗开得胜。”泰兰笑笑说,“我定当亲统大军做你的后援,你且去吧!”说完,泰兰就挥了挥手示意他们可以准备去了。
托克索斯和阿特纳两个,领了命,他们到军营里面挑选了300名骑兵,然后,就向着西南的方向而去。
“殿下,您不怕托克索斯会有反复?”莫比拉斯站到了泰兰的身前轻声的问,“阿特纳与托克索斯一向感情深厚,您刚刚为什么还要让他一同去?”
“怕!”泰兰看了他一眼,脸上露出微微的笑意,“我正是怕,所以,才让阿特纳随他一同去。”
“呵呵,殿下好雅量。”莫比拉斯看着泰兰的表情,仿佛突然明白了过来。不过,他随即还是有些不安的说,“只是,殿下,我看还是派其他的将领领兵接应托克索斯的好!”
“不用了。”泰兰笑了笑说,“宾格尔的兵士并不多。如果,托克索斯会有反复,那么,他们驻守城池,要比迎我进城安全的多。我想这个道理他懂。”
再说托克索斯和阿特纳两个带了300骑兵向西南方向走到半夜,他们来到了一处林草茂盛之地。“全体下马!”托克索斯大声的喊,“都给我到林子里面走两圈,然后,全体去那边的草地打滚!”这300名乔装成塞硫古兵士的骑兵顺从的按照他的要求操办去了。
“大人,我们这次是?”阿特纳有些疑惑不定的看着托克索斯。
“唉!”托克索斯看了他一眼,然后,低沉的说,“阿特纳,你觉得公主待我们怎样?”
“不错。”阿特纳了当的回答。
“那就是了!我们做武将的,过得都是刀口上讨生活的日子。既然,她待我们好,我们何必还要给安条克二世卖命。”托克索斯看了看天,幽幽的说,“这瓦尔托城的地界,古时候,也曾经是亚美尼亚的属地。就当我们是重回故国吧!”
“大人!既然您的决心以定,那小弟我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我今生已经抱定追随您的信念了。”阿特纳听完托克索斯的话,爽快的回答。
“呵呵,兄弟。”托克索斯听了他的话,感激的看着他,“人生难得几知己。我们将来跟随公主会有个好前程的。”
这时候,300名骑兵已经返回了他们两个的身边。托克索斯上前检查了一番他们的身上和战马的身上,不少都划出了血口。而他们现在身上穿着的塞硫古铠甲,也都已经破损不堪,“哈哈!很好!”
这时候,一头野鹿被这些人的动作惊醒,它远远的站了起来,惊恐的向这边望着。“箭!”托克索斯伸手跟身边的士兵要过了弓箭。他挽弓搭箭,一箭正好射穿了鹿的脖子。野鹿哼哼唧唧的摔倒在地,四肢拼命的踢蹬着,在那里做临死前的挣扎。
“上去!把鹿血取回来。”托克索斯指了指远处的鹿,“把它的血涂了身上、脸上,再装扮一下!”
这样,他们又折腾了大半个时辰。等他们再出发的时候,原本服装整齐,军纪焕发的一支队伍已经变的衣衫褴褛,盔歪甲斜,完全就是一支刚刚吃过败仗,疯狂逃命的败军形象。而托克索斯和阿特纳现在身上、脸上也满是血污,他们两个也都盔甲不齐的骑着马走在队伍的前面。
“大人!前面出现一座城镇。”随着一名骑兵手指的方向,一座大型的城镇果然出现在了那里。托克索斯又最终检视了一遍他的队伍,这完全是一支伤兵满营的武装。他满意大喊,“全体加速前进!目标宾格尔。都给我跑得邋遢点儿,不准给我带精气神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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