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学校周五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声,申城高级中学的校门打开,一大批学生鱼贯而出。
一个落寞的身影坠在人群后面,不急不缓地晃着向校门走去。
他叫史小天,是一名高三的学生,开学已经一个星期了,他却丝毫没有感受到高三那应有的紧张学习氛围。
学习一向还不错的他并不会因为学习或者高考给自己太大的压力,他的学习和他走路一样,不急不缓……
看着那些匆匆忙忙向家里赶去的同学们,史小天心底生出一丝不由自主的羡慕。
他们的家里都有着爸爸妈妈在等他们回家吧!
一开门就可以大声的喊一句:“我回来啦!”。
然后入眼的是父亲关切的目光和母亲慈祥的笑容。
多么美好的画面!
突然,一个中年妇女的怒吼在路边的窗户中响起,那分贝几乎要将史小天的耳膜震穿。
“开学第一次考试就给我考不及格,看我不扒了你的皮!”
史小天被这声音吓了一跳,脑海中那温馨的画面被砸得稀碎。
好吧!好像也没有那么美好……
本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原则,史小天决定再帮他一把!
他坏笑着对着那窗户大喊了一声:“我考了全班第一名!”
喊完就幸灾乐祸地跑远了……
兄弟,我只能帮你这么多了,你自求多福吧!
身后果然传来了听到那位慈祥母亲的遵遵教导:“你看看别人家孩子,你再看看你,我今天非抽死你不可!”
那兄弟简直生无可恋!
你考全班第一跑我家窗口炫耀个什么玩意儿!鬼知道你到底考了第几!
也难怪史小天会羡慕别人,在他的记忆里,压根就没有父母的痕迹。
打记事起,他就一直住在一个伯伯家里。伯伯姓凌,史小天管他叫凌伯,两人并没有血缘关系。
据说凌伯是父母生前的好友,当年的一次船难,让史小天的父母丢掉了性命,凌伯正是被他们拼死救下来的。
看过泰坦尼克号的人应该都能体会到,那种人力不可违所带来的绝望感觉。
就连凌伯的爱人也在那次船难中葬身海底,留下他一人活在这世上,也不知道这算是幸运还是不幸。
挚友和爱人纷纷离他而去,那种心中的悲痛可想而知,所幸家中还有一个小女儿可以陪着他,让他的余生不至于太过孤独。
他在悲痛之余,心中对史小天的父母也满是愧疚,自己的孩子还有自己这个父亲,而史小天则成了正真的孤儿。
那次回来之后,他就把无依无靠的史小天接到了自己的家里,当儿子般养着。
那时候,史小天才三岁。
而凌伯的女儿,就成了史小天小时候唯一的玩伴,这姑娘从小就是个美人胚子,她叫凌兮,只比史小天小一岁,如今已经长得亭亭玉立。
虽说女大十八变,但怎么变也还是个美人,确实是胚子好!
可想到这个丫头,史小天就头疼,那么漂亮的姑娘,不都应该是温柔善良、贤良淑德的吗?
怎么到她这就不对了呢?史小天觉得,丧尽天良、无恶不作这种词都不足以用来形容她!
好吧,其实也没有那么夸张,如果是不认识的人第一次见到她,还是会觉得这个姑娘挺文静的,但那其实只是假象!
只有熟悉的人才知道这丫头到底有多暴力,尤其是史小天,几乎就是在她的摧残下长大的,那段“灰暗”的时光,真的是痛并快乐着!
当然啦,在面对外敌的时候他们肯定是站在同一战线的,毕竟也算是青梅竹马吧!
用凌兮的话来说就是:“我欺负他可以!其他人嘛,只能在旁边看着!”
喂!看着也很没面子得好不好?对此史小天表示很无奈,非要相爱相杀吗?
想到这里,史小天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腕,一个深褐色的疤痕在手腕上闪闪发光!!!
好吧,闪闪发光过分了。只是,这个疤痕确实很显眼!
至于这个疤痕的由来,也依旧和凌兮有关。
当年凌伯一个人照料这两个孩子可是非常辛苦的,平时除了上班还要兼职打临工,简直忙得不可开交。
实在是没时间时时刻刻陪着着他们,只能拜托周围的邻居帮忙照看。
好在两个孩子长得也讨人喜欢,大家也就乐意给搭把手,而家门口的那个广场就成了他们儿时的游玩根据地。
这个广场离家不远,附近也都是熟人,所以他们在那里玩也没人管他们。
那一年他七岁,凌兮六岁。
两个人在广场上玩着名叫跳房子的游戏,这游戏其实挺无聊的,但这两个看上去傻不拉唧的孩子却玩得乐此不疲。
……
“小天,我到天空了!你输啦!快把糖交出来!”
“不给!你赖皮!你是跑过去的!”
“输了不给糖,到底谁赖皮啊!坏小天……”小凌兮奶声奶气的叫着。
“可这游戏是要一格一格跳上去的啊”史小天很无奈。
“哼!赖皮赖皮!不跟你玩了!”凌兮堵着气转身就要走。
她刚转过身去,就看到一只全身脏兮兮的野狗出现在她的面前,与她四目相对……
只听一声响破天际的尖叫声,凌兮害怕的转身就跑!
但是野狗又听不懂,这声音在它耳朵里仿佛是在挑衅它“你来追我呀!”……这能忍?
野狗二话不说就追了上去!
当然啦,它也说不了话,但依旧气势汹汹!
街坊邻里听到女孩的尖叫声都匆匆从屋里赶了出来,担心小女孩遇到什么意外,毕竟这年头人贩子也多,保不准今天就光顾自己家门口了。
而最着急的自然是离凌兮最近的史小天,孩子小归小,但保护妹妹的担当还是有的。
能力不足,态度来凑!他立马迈开步子就追了上去!
所以,当邻居们赶出门的时候就远远地看到这样一副诡异的画面:
一个可爱的小女孩疯狂的跑在最前面,绕着广场兜圈子,中间是一只一脸兴奋的野狗,而小男孩则一脸紧张的追在最后面……
眼看野狗就要追上凌兮,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史小天及时赶上了!
其实他也没想好,追上之后要怎么样才能救下妹妹,当时更是没有时间让他去思考应该怎么出手。
那些电视上看到过的中二打狗棒法他也不会啊,何况他手上压根也没有棒子。
鬼使神差的,史小天摸了一下野狗的屁股???
……
老虎屁股摸不得,狗屁股就随便摸了?你是看不起我们狗是吗?!
野狗反身一口直接咬在了史小天刚才摸了狗屁股的左手手腕上,鲜血顿时从狗嘴中往外溢出!
史小天疼得嗷嗷直叫,他想把手抽回来,可野狗根本就不松口,仿佛血的味道更加激发了它的凶性!
好在这时候大人们终于赶到了,几人合力将野狗按在地上!
一个强壮的中年大叔更是直接用双手将狗嘴掰开,将史小天救了下来,然后直接将史小天送往医院去处理伤口。
至于那个野狗后来怎么处理的他就不知道了!
(野狗表示,我也很绝望啊,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是他先动的手……真的……)
一路上,凌兮都在旁边哭,她大概是吓到了,毕竟从小到大她也没见过那么多血。
史小天也在哭,他是疼哭的,边哭边对着凌兮叫道“你哭什么哭,狗又没咬你!”
刚说完,凌兮的哭声停了下来,竟然真的不哭了!
史小天在旁边都看傻了,这么直接的吗?于是,史小天哭得更厉害了……
过了一会儿,凌兮在旁边怯怯地问道“小天,真的很疼吗?”
史小天边哭边回应着“当然疼啊!”
“那你干嘛要去摸它屁股?”
我特么?还不是为了救你吗?!
史小天闷闷不乐的想着~
“如果以后再遇到危险,你还会救我吗”
“会”
“如果会死呢?”
“我这么厉害,怎么可能死!”
他对凌兮人生中的第一个承诺就在他疼炸了的鬼哭狼嚎中完成了!
凌伯赶回来的时候,史小天已经处理完伤口被送回了家。
也没人去问凌伯要看病的医药费,大家知道他们家条件不好,能帮衬的就多帮衬着点吧!
再说人家把孩子交给咱们看管,这出了事多少也有点责任……
凌伯倒是丝毫没有责怪邻居们看管不当的意思,当天晚上还特意花钱去菜市场买了好多肉,做了拿手的红烧肉挨家挨户的送过去表示感谢。
回到家,凌伯对两个孩子说:“人生在世,都有难的时候,别人对我们有恩,就得记着,不能做没良心的人。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可能就是报不了那救命的恩情了吧”。
说完心疼的看看小天,从厨房端出了还剩下的一小碗红烧肉。
两个孩子似懂非懂,只知道肉好吃,久违的红烧肉!
所以这个疤一直留到现在,当时他还在小兮面前炫耀来着。
“你看!这是我保护你留下的纪念!”简直得瑟得不行!
但是到后来,凌兮的暴力属性就开始慢慢觉醒了,别说保护她了,有时候史小天被欺负了还得凌兮来给他出头!
这疤痕其实并不好看,现如今十八岁的史小天也知道注意形象了。
决定了,就今天!买块手表把疤痕盖住!掩藏我那曾经的辉煌!
……
他的零花钱并不多,都是平时不吃早饭省下来的,就这20块钱,也是他辛辛苦苦攒了好久的。
毕竟还在长身体的年纪,每天都不吃早饭是不可能的。
走进街边的礼品店,史小天大声喊道:“老板,我要买手表!”
老板笑呵呵的应着他:“手表都在那边柜子里,喜欢哪个自己看!”
选了好半天他才看中一个自己最喜欢的。
“老板,这个金属表带大表盘超炫酷的手表多少钱?”
“那个呀,有眼光!188,超炫酷!”
听到这个价钱,史小天有点傻眼……
“那这个呢?”
老板也看出来了,这孩子也不是那种有钱人家的小孩,不过做生意嘛,来者不拒~
“那个68!”
“这个呢?”
“80!”
史小天很绝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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