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那个患者出院了,出院后还特地打过电话给我,听得出她很感激我提示她要和“妹妹”沟通,现在“妹妹”和她在一起。我吓坏了,没敢问是不是共用一个身体那种“在一起”。跑去问朋友怎么办,他说没问题,算我误打误撞就用这种办法减缓患者情况了。
让我欣慰的是:到目前为止,她的情况都很稳定,没再出什么奇怪的事情。但是我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情况,没敢再问,不是逃,而是惭愧。
写下这一篇,作为一个警示,也是提醒自己:我能够做什么,我不能够做什么,不要自以为是。
这件事之后,我曾经刻意地去接触一些双胞胎。心灵感应那个问题,的确存在,即便两个人不在一起生活也是一样。具体为什么,用现有的科学还是暂时解释不清的。
也许只有双胞胎自己才能明白那种双子的共鸣到底是什么吧。
篇外篇(二):精神病科医师
为了避免误导和误解,我有责任写第二个篇外篇,向大家说明一下精神病科医师的工作。
我知道有一种说法:病情轻的找心理医生解决,病情重的找精神科医师解决。我可以很负责的告诉大家:那是错的。实际上很多精神病科医师需要心理医师的辅助,或者反过来。而且精神病科医师并不是这种简单的划分,实际上分若干种:有专门针对器官性精神病的医师;有专门针对障碍性精神病的医师;有专门针对躯体形式伴发的精神病科医师;还有针对染色体异常的精神病科医师;性方面精神病科医师;神经症性精神病科医师;心理精神病科医师等等。
精神病科医师的有些工作是交叉的,有些是独立一个领域的。目前我国(除台湾省)最匮乏的是性精神病科医师和染色体精神病科医师。性方面的问题,很多患者难以启齿或者干脆沉浸其中(例如性操纵或者性臣服);而缺少后者是由于我国遗传研究起步较晚。
而对一些比较特殊的精神病人,其实精神病科医师也不完全是抱着唯物的观点去看的。因为很多现象过于奇特。例如有个患者,喜欢画画,画出来的内容相当的复杂,没人看得懂。患者会很耐心地解释,解释完很多医师都惊了——包括他的主治医师和心理医生。他画的内容,每幅画的每一个独立的物体,都是以独立的视角去表现的。比方说这幅画里有花,有云,有树木,有行人,有一条河,一座桥。看花的角度是仰视的,看云却是俯视的,看树木是平视,看人是从花的角度去看,看河是紧贴着河面的视角,看桥又是从桥梁结构透视去看。如果你按照他说的去挨个对照,你会发现他画的很精准,但是为什么那么精准?因为他说他看到的就是那样的。他不用蹲在地上就能仰视一朵花,不用趴在木板上就能贴着河面角度看河。这一点,我不清楚是否有这个画派,也不知道有没有画家能做到。
再说回来,这种情况大家都没见过,也没有直接的危害性,就先放在一边。需要治疗的是什么?是这位多角度视觉患者的狂躁症。经过N次失败,最后会诊分析,还是得先治疗多角度视觉问题,因为患者看到的角度太复杂了,他自己有时候看不明白,所以会越来越急躁,会狂躁发作。可是一直到现在,也没多大进展。对于这种患者的情况,很多精神病科医师和心理医生都伴有敬畏的态度。套句很俗的话:太强大了。
但不是所有的精神病人都画画,不是所有的精神病人都能表达,那怎么办?要靠医师们自己长时间去观察、去接触。假如,你是一个商场营业员,你能保证每天都耐心地对待购物的客人吗?假如,你是一个空服人员,你能做到每次都耐心地对待乘客吗?而对于精神病患者,如果不是真正的耐心观察,潜心研究其问题所在,面对面聊一年也不会有什么帮助,因为需要进入的是一个人的心灵!
其实,从事这个职业是高风险的。如果精神病科医师的判断失误,很可能加重患者病情,会给自己——直接接触者带来危险。精神病人躁狂发作从而杀死医师的事情不算鲜见。再有就是长时间接触精神病人,对心理素质是非常严峻的考验,精神病科医师也是人,难免受影响,比如会有轻微偏执,甚至会轻生。我认识一个治疗障碍类型的精神病科医师,算是挺漂亮的一个女人,喜欢撕报纸,撕成一条一条的,大约铅笔那种宽度。聊天的时候,看电视的时候,就那么撕。家里介绍的几次相亲都因为这个失败了。
其实我的意思是说:精神病科医师真的不是那么好干的,不是懂点儿医学、心理学和哲学(外加量子物理)就可以解决问题的。说入这一行是献身真的不夸张,这绝对是个高风险的职业。加上部分不良医院虐待病患的报道,名誉上还会有负面的影响。我写这个不是为了给所有的精神病科医师正名,而是为了给那些敬业的精神病科医师正名。同时也为了告诉大家:这个领域,不是很多人想的那么新奇和有趣。
36.双面人
首先,这个病例不是我接触的。
其次,患者的发病成因不详。而且4年零3个月后,患者自愈,同样原因不详。到目前为止,再也没复发过。
最后,患者的病历、记录、相关录像我看过大部分而不是全部。
如果记忆无误的话,患者最初是在1995年一季末开始发病的。最初症状由患者老婆发现,情况比较特殊。
患者的工作、生活一切正常,某天患者家属发现患者在睡梦中表情极度狰狞,而且还在说着什么,但是属于无声状态。最初以为是患者在做噩梦,几天后发现依旧如此,患者被告知后自己也没太在意。大约一个月后,患者在家属陪同下到相关医院做面部神经检查。检查结果正常。
患者发病约1年后(1996年),家属提出离婚,离婚原因就是患者睡眠时的表情:狰狞。
患者发病约1年半后(1996年),离婚。患者转投精神病科检查并开始接受心理辅导与治疗。
患者发病2年后(1997年),接受住院治疗。
住院期间,无论是服药、电疗、放松疗法、麻醉治疗、辅导疗法、催眠疗法均无效,而且病情略有加重。
患者发病3年3个月后(1998年二季末),因无危害公众行为而转为出院休养治疗。病情在休养治疗期间有所减轻——但是给他治疗的数名医师经过反复确认后承认:病情减轻与服药完全无关。
1999年年中,患者彻底自愈,目前为止没有复发迹象。
以上是我按照病历记载推出来的时间表,而且看上去比较无趣。
下面是某位当年参与治疗该患者的医师口述:
我:“患者当时表情是怎么样的一种狰狞?”
医师:“等一会找到录像你看了就明白。我在这行这么久,不敢说什么怪病都见过,但是也算是见多识广了。但是,那个表情把我也吓着了。”
我:“嗯,一会我看看,不是患者本身的心理问题造成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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