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荒-第10章 千万元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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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睁眼不知道,一睁眼吓一跳。

    我猛得看见一张肉乎乎的脸就在我面前不到一尺的地方忤着,嘴唇上的胡子茬都看得清清楚楚,脸上写满诧异。

    我没好气地推开任建,说道:“你长得吓人我不怪你,可大半夜出来吓人我就看不惯你。”

    任建没理会我,依然满脸诧异,问道:“你就这样坐了一个晚上?”

    听任建这么说,我才注意到窗子外面明晃晃的,原来天已大亮。虽然惊讶,但我暗暗审视了一下,发现身体并无异样,便放下心来。

    任建不依不饶,说道:“案子,你现在功力大涨啊。想当初大学里,虽然你也能坐,可最多半个小时你就歪过去睡得跟猪似的。现在不得了,直挺挺地坐个通霄,你想要哪样?”

    我感觉身心状态均很不错,便边穿衣服边给这贱人开玩笑,胡扯道:“老夫偶悟大道,已然脱胎换骨,非尔等凡夫俗子所能理解。”

    任建嘿嘿笑道:“那我祝你早点飞升成仙,顺道帮我把七仙女的QQ要回来。”

    …………

    根据昨天晚上我和任建所议,今天去崇州法院旁听。我们很清楚像上行所这样的末流小所是不会有人记得给我们讲解开庭的程序细节的;而我们的案源开拓计划已经开始实施,说不定哪天就有案子,到时可不能乱了阵脚。

    这就叫做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我和任建一路嬉笑,来到崇州法院已经十点,刚巧刑庭有个盗窃案子开庭,于是我们蹑手蹑脚地走进去,在旁听席坐下来仔细观摩。

    控辩双方各坐哪边、如何质证、如何询问被告人、如何发表辩护意见等等,我边看边在心里默默记着。这案子庭审持续了两个小时,让我大开眼界、受益匪浅;更觉得辩护席上那位律师的的确确还是有点神气。

    于是,一股同样身为律师的自豪感油然而生。

    下午又旁听了一个借款纠纷的民事案件,却又差点让我和任建三观全毁。原、被告双方都稳坐不语,而双方代理律师则是唇枪舌剑,火药味十足,后来竟然对骂起来。法官中途不得不制止了两次。

    最后,被告方代理律师抵挡不住,面红耳赤地向法官告状:法官,他还在骂老子!那个年轻的法官可能实在忍无可忍,便对双方律师口头警告,然后宣布择日再审,直接休庭走人。

    我和任建面面相觑。

    马基雅弗利说过,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律师不仅要用良好的举止维护自己的个人形象,还要维护律师这个职业的整体形象。皮毛焉存的道理,我们读书时就明白。可这两位大爷自己不要脸就罢了,还把我们同行的脸也丢尽。所以在回长运宾馆的路上,我和任建都有些闷闷不乐。

    任建低头说道:“案子,咱哥俩以后不会也成这路货吧?”

    我摇摇头,安慰道:“咱们现在刚出道,在开发案源方面花点心思是正常的。可是在法庭上,或者其他任何公共场合,咱们是有底线的,基本的职业素养绝不能丢。”

    任建点点头,正想说什么,却接到一个电话;他吞吞吐吐地说道:“……我是。嗯,嗯……您再想想其他办法吧。我是律师……嗯,再见。”

    我见任建神色古怪,不免对对方的身份有些疑惑。等他挂了电话,我赶紧问道:“谁的电话?”

    任建翻翻白眼,无奈地说道:“不知道啊。她家狗丢了,问我有没有办法。这不是撞见鬼吗!”

    我心中微动,立即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任建;而这贱人显然也发现我的异常,瞬间也露出难以置信的惊喜。

    似乎过了很久,我和任建击掌相庆,欢欣雀跃。虽然这个找狗的电话来得唐突而且毫无价值,但却反应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信息,那就是我们在《天河庭洲》的广告已经开始初见成效。

    对律师来说,特别是对于我和任建这样的实习律师来说,有电话打给我们就是好事,怕就怕一天到黑电话都不响。至于电话内容……慢慢来吧。

    事实证明我和任建的判断或者感觉是完全正确的,两个小时之内,我和他又先后各自接到一个电话。打给任建的是问他需不需要买保险;打给我的则是问我能不能疏通下水管道。

    虽然现在已能肯定这是广告效应,但因为电话内容实在有些离谱,所以我和任建都有些稳不住,于是赶紧四处里寻找《天河庭洲》,想要核实一下广告内容是否登记正确。

    一番忙碌后,任建终于在一个垃圾筒边上捡到一张完整的《天河庭洲》。我们在报纸上细细地搜索,最终在中缝那一堆专业开锁、管道疏通类的信息中找到了我们的广告,白纸黑字写着:免费法律咨询,何律师,任律师,电话……

    我和任建面面相觑,又肯定地点点头:只要信息没错便好!至于电话内容嘛,还是慢慢来吧。

    当天晚上11时许,我和任建正躺在床上讨论次日的开发方案,我电话再度响起。

    对方是一口纯正的崇州话,说道:“喂,你是火炉丝嘛?(你是何律师吗?)”

    我说道:“我是,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对方说道:“哟喂,我做谋材生意的。姐儿勒,我一块朋友借我的欠,谢在赖起八给,我要打乖事嘛(我是做木材生意的。我一个朋友借了我的钱,现在不还,我要打官司)。”

    对方的话虽然听着费劲,但总比第一次来崇州时遇到的那个三轮车师父要平易近人一些,所以我连猜带蒙地还是辩出了大概意思,于是问道:“你朋友借你多少钱?”

    对方说道:“毛几个欠,千万元。(没几个钱,千万元。)”

    我脑子嗡的一声,身体触电似地弹起来,半跪在床上,又问道:“您说多少钱?”

    对方回答道:“千万元。”

    早听任建说过,崇州人属于典型的闷声发大财,很多看着不起眼的人在街边吃碗荞面,转身就上了停在路边的奔驰。以前我是打死不信,但这一刻我却确信无疑。千万元都还是“没几个钱”?简直就是土豪中的战斗机啊。

    只是一瞬间,我头脑里飞快地作出了分析:标的额超过千万就得按司法厅律师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2.5%的标准收取代理费,也就是说这案子的律师费是二十五万元!

    我只感觉自己心脏快要跳到嗓子眼,是以赶紧吞下一口唾沫给镇下去。我丝毫不会为自己的失态而羞涩,反而十分理解自己。

    毕竟,二十五万元的律师费在仁至义或许算不上什么,但对于上行所这种一年的业务量只有三百来万的小所,这就是一单大业务。而对于我和任建,那则是天文数字!

    我一边向任建作了个不要作声的手势,一边尽量克制着说话的音量,问道:“先生,您手里有借款的相关证据吗?”

    对方回答道:“有借条。”

    我又问道:“有银行转账凭证吗?”

    我之所以要重点问银行凭证,那是因为我实在太重视眼前这个巨大得让我有些眩晕的案子。

    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在民间借货中,大额借贷必须要辅以银行相关转汇凭证,才能确定借贷最终是否成立。这个比较容易理解,毕竟按照日常行为习惯,谁都不可能带着上千万的现金进行交付。就算真是现金交付,那也得有现金来源证明。仅凭借条,还不足以证明出借人已经把款项借出的客观事实。

    所以,像眼下这种千万元的大案,如果没有银行相关凭证作为辅证,就算你手里捏着借条,也不一定打得赢官司。

    对方语气显得很不屑,说道:“哟喂,千万元走啥叶行,都是先金(千万元走什么银行,都是现金)。

    我愣了一下,直觉告诉我这里面有些问题:就算是土豪中的战斗机,也不能说千万元就不用走银行吧?

    我决定再次确认一下,问道:“不好意思,请问您朋友是欠您一千万元吗?”

    对方似乎愣了一下,笑道:“哟喂,八是一切万,是千万元,千八九十的千(不是一千万,是七万元,七八九十的七)。”

    我脑子又是嗡的一下,不过刚才是从下往上嗡,而这次是自上而下嗡。

    我一屁股坐在床上,说道:“哦,那行……那明天约个时间面谈吧……”

    挂掉电话后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暗暗对自己说道:何安之同学,虽然从千万元的大案子狂跌到七万元的小案子是特别的残酷无情,但蚊子再小也是肉,你千万不要有什么挑肥拣瘦的资本主义享乐思想。再说,按收费标准来算,这案子也能收三千元律师费啊。

    任建应该没听清楚对方的说话内容,还一脸纳闷地问道:“多大的案子,把你吓得话都说不出来?”

    我头脑空白了几秒,然后无力地说道:“你说一句:七万元!”

    任建继续一脸纳闷,老老实实地说道:“七万元。”

    我吼道:“用崇州话说!”

    任建吓了一跳,赶紧说道:“千万元!”

    听到任建这样说,我心里反而感觉平衡,心道这充其量就是个语言误会嘛;就当是上苍见我日子过得不滋润,而特地给我送来一个玩笑吧。

    我把刚才情形讲与任建听,那贱人还未听完便笑得花枝乱颤、奇贱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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