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荒-第17章 什么叫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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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州中院,第一审判法庭。

    十时许,被告人蒋礼富等六人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正式开庭。

    被告人蒋礼富等六人均系无业,均与被害人郑某较为熟识。2005年初,蒋礼富的朋友,也就是本案第二被告人王得全与郑某发生纠纷,便邀请蒋礼富等人替他出口气。

    2月15日晚,郑某在双林路一家浴足房浴足,蒋礼富等人持械冲进去与郑某发生撕打,导致郑某失血性休克死亡。

    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接着就出示证据,包括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刀棍等物证、法医鉴定等等。

    经过法庭调查程序,再到被告人自行辩论结束,我对案情已然了解清楚,并且心中暗自认定有一个疑问可以作为辩护的重点或者突破口。

    本案中,被告人郑某当时在里屋,被告人蒋礼富独自一人冲进去,对着郑某的肩膀砍了一刀,然后就向外跑。郑某反应过来,抓起身边的小茶几追出来,并在外屋与蒋礼富等六人再次打斗。打斗过程中,郑某身中六刀,其中两刀是致命伤。

    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是证据确实、充分。也就是说各种证据形成证据链,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唯一的、确定的、排他的。

    我的疑问是:本案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那两处致命伤就是蒋礼富实施的,而六名被告人中除了蒋礼富拿刀外,还有两名被告人拿刀,另三名被告人则是拿棍。也就是说那两处致命刀伤只是有可能是蒋礼富实施的,并不能确定。如此,能认定蒋礼富的杀人行为吗?

    我心里这么想着,便迫切地想听听姚飞如何辩护。

    姚飞之前的表现已经非常出色,在质证、询问被告人等各个环节均一丝不苟,有章有法。因此,我对他在辩护阶段的表现更加充满期待。

    公诉人发表完第一轮指控意见后,作为第一被告人的辩护人,姚飞不慌不忙,沉声说道:“尊敬的审判长,根据庭审情况和本案的证据,辩护人提出如下辩护意见:第一,被告人最初目的仅是为了出口气,而蒋礼富实际实施的行为,也只是在受害人肩膀上砍了一刀,然后就转身跑向外屋;而肩上这一刀是不足以致命的。因此,从主观上讲,被告人不具有杀人的故意,本案罪名改为故意伤害罪较为适宜。”

    姚飞稍停,瞟了瞟书记员,继续说道:“第二,蒋礼富砍了受害人一刀后就向外屋跑了。请合议庭注意,在“跑了”这个时间点为止,其侵害行为就已经结束。那么至此,受害人仅仅是肩膀受到伤害,并没有且不会死亡。但是,由于受害人又主动追出去与被告人打斗,才导致其死亡这一最终结果的发生。从这一点上讲,受害人本身也具有一定过错”

    ……

    听完姚飞的辩护意见,我内心震惊而佩服,暗叹执业律师不愧是执业律师,我这实习律师与他的差距确实不是一点半点。我压根就没想过检察院指控的罪名还能有问题,受害人自已也能有过错?

    至于我自以为是重点或突破口的那点疑问,姚飞则几句话带过而已。

    不服不行啊。

    庭审结束后,我对姚飞说道:“姚律,您太厉害了,辩护得非常漂亮。”

    姚飞一笑,拍拍我肩膀说道:“来,给你说点事。”

    我随姚飞走进法院卫生间;他四下看看,然后掏出几张百元大钞,说道:“拿着,给你的。”

    我一怔,赶紧摇头。

    姚飞低声说道:“昨天吴秀美把钱交了,这五百元你拿着。咱们律师挣几个钱都不容易。”

    如果按克莱门凯所说,付给律师的费用不应据其在法庭上陈述时间的长短,而应据其辩护质量的优劣作为标准,那么姚飞今天的辩护应该远远不止三千块钱。

    但是,问题的关键却是吴秀美应不应该付出这三千块钱。

    我很纠结。

    姚飞笑了笑,大度地说道:“都是兄弟伙,别给我客气。”说罢便把钱往我裤兜一塞,离去。

    我在卫生间茫然了一会,得出的结论是事已至此,多想无益。

    出得卫生间,我看到姚飞正在给吴秀美交谈。

    姚飞瞟见我,便唤我过去,又接着对吴秀美说道:“你今天看到了嘛,检察院可是想置你老公于死地,整得好凶哦。不过你放心,我和法官沟通好了,判死缓保命应该没有问题。”

    吴秀美泪眼婆娑,低下头说道:“快给叔叔说谢谢。”

    我这才发现吴秀美身后还有一个小女孩,三、四岁的样子,大大的眼睛,怯怯的眼神,咬着嘴唇,盯着姚飞却不开口。

    姚飞挥了挥手,表示并不在意这些小事,说道:“好了好了,过几天判下来我再给你打电话。”

    看着吴秀美母女离去的背影,姚飞忽然对我说道:“何律,你是不是觉得吴秀美很可怜?”

    我回答道:“这个,确实有点。”

    姚飞看着我,问道:“如果被害人是你的亲人呢?”

    我一怔,说不出话来

    姚飞笑了笑,说道:“与此相反,你觉得我很残忍?很可恶?”

    我又一怔,连忙说道:“姚律,我可没这样认为,你……你是一名非常优秀的律师。”

    姚飞收起笑容,吁了一口气,说道:“何律,你记住一句话。什么叫当事人?当他有事的时候才是人。这句话是我才入行的时候,我们所的老主任田立信给我说的。”

    我不是很明白。

    姚飞又笑了笑,说道:“算了,当初我也和你一样……现在去喝会茶?”

    …………

    本草茶楼古色古香,颇为高雅。而但凡与高雅沾上边的地方,消费水平总是更倾向于其中那个高字。

    我一边四下打量一边嘀咕道:“这贱人刚收了几个银子,消费档次就提到如此高度,百分百是个败家爷们。”

    因为昨天任建电话里说接了个案子,而且很快就要开庭,所以我拒绝了姚飞的邀请而赶到了崇州。只是我没想到这贱人约的地点不是长运宾馆,而是这个明显比锦泉茶楼更为高档的本草茶楼。

    任建在一个角落坐着,瞟见我后便站起身来,使劲地挥舞着双手。若非上午的刑事案件让我保持着冷静,此时我一定会回头看看,确认一下他的偶像周星驰是否就跟在我身后。

    既座。

    任建嘚瑟地笑着,同时伸出两根手指,说道:“嘿嘿嘿嘿,两个案子入账。”

    我满心纳闷,问道:“昨天不是说一个案子吗?怎么今天变成了两个?”

    任建晃着脑袋说道:“客官,且听小的慢慢道来。”

    原来,有个叫张素兰的女人因为发现老公沾花惹草就带着人去捉/奸,把她老公和二奶睡在床上的样子拍了照。结果这个叫叶眉的二奶反而认为张素兰私闯民宅,侵犯了她隐私权,便把张素兰告上法庭。

    张素兰通过《天河庭洲》找到任建,请他应诉,于是形成第一个案子。没想到是,张素兰回家后越想越生气,气到最后便坚决要起诉离婚,就打电话请任建一并代理。于是,便有了第二个案子。

    我喜不自禁,满怀期待地问道:“两个案子一共多少钱?”

    任建不再嘚瑟,抠着脑袋,有点悻悻然地说道:“两千三!”

    我默默地盘算了下,摇头道:“这没几个钱入帐啊。”

    任建点了点头,说道:“主要问题还是因为咱没律师证,拿给执业律师的实在太多。对了,秦明那里你是怎么想的?如果能把他这单拿下来,咱可就发了!”

    我啧道:“我也愁啊!主要还是难在方式方法上面。凭他和我目前这种关系,如果直接找他谈法律顾问,那确实太过于唐突和势利,而且效果肯定不会理想。”

    任建抿着嘴沉思了一会,突然说道:“我有个主意,你不说他有家茶楼吗?咱没事去喝喝茶,和他多打几次照面,多摆谈几次不就熟了?到时咱再找个话题过渡到法律顾问上去,这样显得比较自然,而且成功率也会提高。”

    我细细思量,深以为然,便又和任建商量了一下细节。

    如此如此,不可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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