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秦汉治国思想新考-罢黜百家与董仲舒举贤良对策时间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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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罢黜百家始于何年呢?董仲舒对策时间在何时呢?并附带谈公孙弘对策的时间又在何年呢?本文就此三个问题谈些意见。

    一、“罢黜百家”始于何时

    考汉武帝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中国古代学术思想政策演变中的一件大事。从此以后,中国封建时代一直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然而,罢黜百家与独尊儒术始于何时,学者中间还是有不同认识的,如有的学者说:

    “建元元年,丞相(卫)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可见罢黜百家,是卫绾建议,汉武帝批准的。”这段引文明确指出:“罢黜百家,是卫绾建议,汉武帝批准的。”作者认为,这一结论值得商榷,因为卫绾建议只是说“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其中“申、商、韩非”是法家、“苏秦、张仪”是纵横家,这主要是罢两家的建议。武帝批准的就是此建议。卫绾建议没有提罢“黄老术”,也没有提“罢黜百家”,所以说这是“罢黜百家”并不恰当。因此,“罢黜百家”不是建元元年冬十月对策时提出的。

    尊儒有一个过程,文帝时已置《诗》、《书》两家博士,景帝时又立《春秋》博士。景帝对齐诗博士辕固生很器重,又让诗博士申公弟子王臧当太子少傅,尊儒的倾向已经出现。

    根据《史记》的记载,“罢黜百家”最早明确提出是在建元六年六月田蚡当丞相之后,《史记》卷121《儒林列传》对此有明确记载:

    “及窦太后崩,武安侯田蚡为丞相,绌(黜)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而公孙弘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封以平津侯。天下之学士靡然乡风矣。”这一记载对于了解“罢黜百家”与“独尊儒术”最早出现于何时是很重要的。窦太后酷爱黄老术,是不许可“尊儒术”而罢百家的。窦婴、田蚡等人曾因尊儒术被窦太后罢官。据《汉书·武帝纪》载:窦太后是在建元六年五月去世的。同年六月田蚡为丞相。田一当丞相,就“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这样作的目的就是为了独尊儒术。并且,还把这一精神贯彻在元光元年五月举贤良对策会议上。《汉书·武帝纪》还载董仲舒也参加了这次会议,并在对策中提出:“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这一主张与田蚡“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的精神完全一致。所以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应是当时的丞相田蚡代表朝廷先提出的。而后董仲舒在对策中响应了这一精神。正如同建元元年冬十月举贤良对策会议提出罢法、纵横两家是丞相卫绾首先提出的一样,别人是不能取代的。

    据《汉书》等有关记载武帝一生只进行过三次举贤良对策会议。建元元年冬十月是第一次,没有提出“罢黜百家”。元光五年是第三次,也没有再提“罢黜百家”问题。只有元光元年五月第二次,提出了“罢黜百家”问题。而提出的人,首先是丞相田蚡,其次对策者董仲舒。这个事实可以说明董仲舒对策时间也在元光元年五月。

    这里还应说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实质究竟是什么?汉初以黄老思想为指导思想的同时,又让社会上学习其他各家的著作。文帝时选拔的人才不仅专学一家,也让其兼学它家。如贾谊不仅“能诵诗书”,也“颇通诸家之书”;晁错“学申商刑名之学”,太常又“遣错受尚书伏生所”。而且,两人均有博士称号。同样,武帝时虽然在举贤良对策时先罢两家,后又“罢黜百家”,只是规定要从儒家学派中选人才当官,并不是不让社会上学习其他各家的著作。而且,所选人才也是既学儒术,又兼学它家。如建元元年冬十月举贤良对策时,经武帝批准罢了法家与纵横两家,这次选拔了严助为中大夫,后又任命其为会嵇郡守。武帝曾写信对严助说“久不闻问,具以春秋对,莫以苏秦纵横对”。武帝在信中要求严助以《春秋》忠君精神来回答他的问题,而不要用苏秦纵横家的学说来回答。这也说明严助既学儒家的经典《春秋》,又可以学纵横家的书。同样,元光元年五月举贤良对策时选拔出的董仲舒则是位“少治春秋”而又学阴阳家学说的学者。人们常常把他的举贤良对策称之为天人三策,而他在天人关系的理论就来源于邹衍的阴阳家学说。元光五年对策选中的公孙弘,乃是位“学春秋杂说”、“习文法吏事缘饰以儒术”,又著《公孙子》“言刑名事”。因此,可以说他是位学儒、法两家的学者。在了解了上述情况后,就可以知道,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为了把儒术变成国家的指导思想,并把黄老术“无为而治”的思想从国家的指导思想罢黜出去,这就是其实质。这是国家政策变化前的指导思想的变化。此外,并不要求对策的学者不读其他各家的书。不仅让读各家的书,汉武帝时还掀起了一个搜求遗书的高潮,搜求的遗书积如丘山,可以读的书更多了,大大促进了当时思想与文化的发展。所以,决不能把罢黜百家理解为不让读各家的书。

    二、董仲舒《举贤良对策》时间考

    董仲舒的《举贤良对策》(《天人三策》)的时间在何时呢?《汉书·武帝纪》记载在武帝元光元年五月,《资治通鉴》卷十七改为武帝建元元年冬十月,后《文献通考》等书采纳了《通鉴》的意见。究竟何者正确呢?虽然从南宋以来有的学者不断否定《通鉴》的意见,然而有的又认为《通鉴》改的正确。改革开放后,施丁先生又一次著文否定《通鉴》的论断,3其后有的学者又著文认为对策时间在元朔五年,6形成了百家争鸣。

    虽然对董的对策时间出现了不同意见,但符合实际的意见只能有一种。本文就此问题,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论证:

    (一),《资治通鉴》卷17载董仲舒与严助都参加了建元元年的举贤良对策,对策后“天子……,以仲舒为江都相。会稽庄助(严助)亦以贤良对策,天子擢为中大夫。”实际情况是参加这一年对策的只有严助,董仲舒并没有参加。理由如下:

    1、据《汉书》卷64上《严助传》载:建元元年冬十月“郡举贤良,对策百余人,武帝善助对,由是独擢助为中大夫。”“建元三年,闽越举兵围东瓯,东瓯告急于汉。时武帝年未二十……。”武帝对严助说:“吾新即位,不欲出虎符发兵郡国。”“乃遣助以节发兵会稽,会稽守欲距法,不为发。助乃斩一司马,谕意指,遂发兵浮海救东瓯。未至,闽越引兵罢。”从上述记载可知,建元元年举贤良时,武帝看中了严助的对策,所以“独擢”他为中大夫。建元三年闽越举兵围东瓯,武帝派严助持节到会稽郡发兵救东瓯,说明对他很信任。“独擢”的含义是说参加这次对策的人没有人封官比他大,所以称“独擢”。而且建元年间除元年进行过举贤良对策外,其他年没进行过。所以,严助的被“独擢”恰恰说明董仲舒根本就没有参加这一年的举贤良对策。

    2、《严助传》又说:武帝对策后任严助为中大夫,“后得朱买臣、吾丘寿王、司马相如、主父偃、徐乐、严安、东方朔、枚皋、胶仓、终军、严葱奇等,并在左右。……其尤幸者,东方朔、枚皋、严助、吾丘寿王、司马相如。相如常称疾避事,朔、皋不根持论,上颇俳优畜之,唯助与寿王见任用,而助最先进。”这一记载说明,建元元年举贤良以后,武帝选择了十多人在自己左右,这些人中没有董仲舒。这些人中最受重用升官快的要数严助,所以说“助最先进”。董仲舒如果是在建元元年举贤良的,据《汉书·董仲舒传》载董仲舒在对策后,就当了江都相,当了郡守级的高官,这比严助的官大,那么当官“最先进”的就应是董仲舒了,而不是严助。然而这里根本就没有提董仲舒,这岂不恰好证明建元元年董仲舒根本就没有参加举贤良对策吗?所以,《通鉴》卷17的上述论断是不正确的。

    (二),《资治通鉴》更改董仲舒对策的年月时间是依据《汉书·董仲舒传》的这一段话作出的。这段话的原文如下:

    “自武帝初立。魏其、武安侯为相而隆儒矣。及仲舒对策,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通鉴》改董对策的时间根据就是这段话。据《通鉴》卷17所附考异原文如下:

    “按考异曰:……《仲舒传》曰:‘仲舒对册,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立学校之官,州县举茂才、孝廉,皆自仲舒发之。’‘今举孝廉在元光元年十一月,若对策在下五月,则不得云自仲舒发之(历法以冬十月为岁首,故十一月在五月之前),盖《武纪》误也。然仲舒对策,不知果在何时;元光元年以前,唯今年(建元元年)举贤良见于纪。’”所以《通鉴》就把董对策的时间由元光元年五月改为建元元年冬十月,把董对策的时间提前了六年七个月,恰恰是以《汉书·董仲舒传》中所提供的上述事实为根据的。然而,《仲舒传》提供的这些事实恰恰就是错误的。现在就此问题谈一些意见:

    1、《通鉴》认为如果按《仲舒传》所说“举孝廉在元光元年十一月”,对策在这年五月“则不得云自仲舒发之”。所以决定把董对策时间改在建元元年冬十月。事实为举孝廉是从汉初就出现的,恰恰不是董仲舒首先提出的。如孝惠四年正月举孝弟力田者复其身;高后元年二月初置孝弟力田二千石者一人;孝文十二年诏令奖励孝悌、力田、廉吏;孝景后二年举廉士,规定廉士“訾算四得官”。《汉书·武帝纪》载“元光元年冬十一月”举孝廉,是以国家法令下达的命令;比董元光元年五月对策早了六个月,与董根本没有关系。《通鉴》之所以改了董对策的年代,是因为《通鉴》轻信了《汉书·仲舒传》的错话。正是由于《通鉴》相信了《仲舒传》的这一失误,所以才改了对策的时间,最后搞得错上加错。

    2、《仲舒传》所说“州郡举茂才……皆自仲舒发之”也是其失误。据《史记·儒林列传》载元朔五年(前124)丞相公孙弘等人,兴太学,为博士置弟子,成绩好的“高弟可以为郎中者,……即有秀才异(茂才异)等,辄(即)以名闻”。这是汉代首次出现的“秀(茂)才异”的称号。汉武帝在元封五年首次在全国范围选拔“茂(秀)才异”,此前无。所以,董仲舒在举贤良对策时还没有“秀(茂)才异”这个名词,他怎么能有“举茂才”的建议呢?因此,《仲舒传》出现的这类错误是可笑而又无法令人理解的,是不能作为治史根据的。

    《仲舒传》为什么会犯这样的错误呢?简单地说,西汉后期社会上一部分人有对董仲舒的个人崇拜与迷信,上引《仲舒传》所说的话有的地方是捕风捉影地称赞董的功绩,把不是董干的事情也加在他的头上,如果认真察考,又与事实不符。问题就是这样出现的。

    (三)、武帝建元元年冬十月第一次举贤良对策时,《汉书·武帝纪》载丞相卫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这说明这次举贤良对策凡属于法、纵横两家学者皆罢,而不提罢百家。“奏可”,说明奏章是经过汉武帝批准的。当时只罢两家,不提罢黄老之术与罢百家是有原因的。窦太后酷爱黄老学,景帝时窦太后曾严厉惩罚对黄老学不尊重的诗博士辕固生,去与野猪搏斗。而且建元元年朝廷还要向窦太后奏事,如罢黄老在内的百家之言,窦太后肯定不答应。所以罢百家条件不成熟。因此,只罢两家是这次举贤良会议的一个重要精神。更值得注意的是,会议之后,积极尊儒的人都受到了惩处。这次会议过了八个月,建元元年六月丞相卫绾被罢官。《汉书·武帝纪》又载建元二年冬十月“御史大夫赵绾坐请毋奏事皇太后,及郎中令王臧皆下狱,自杀。”注引应劭曰:“太后素好黄老术,非薄五经,因欲绝奏事太后,太后怒,故杀之。”尊儒的丞相窦婴、太尉田蚡也被罢官。这说明建元元年前后窦太后能够左右朝廷大局。如果董参加了建元元年冬十月的举贤良对策,又是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人,那么当窦太后严惩尊儒的王臧、赵绾与免去“俱好儒术”的窦婴、田蚡的官时,4董仲舒也应受到严惩,为什么他却平安无事呢?这岂不正说明董没有参加这次对策会议吗?

    从上述事实看,在尊黄老还是尊儒术方面,窦太后曾起过重要的作用。所以,董仲舒参加举贤良对策会议应在窦太后去世之后,而不是在此之前。据史藉记载建元六年五月“太皇太后(窦太后)崩”,六月,被罢官“好儒术”的田蚡当了丞相。这时丞相田蚡才提出了“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才成为事实。

    (五),南宋学者王益之说:“仲舒曰:‘今临政而愿治七十余岁矣’。汉兴至建元之元,方六十七年,不应以为七十余岁矣,至元光之元,乃七十三年,故可云尔。”这一点是值得重视的。董仲舒在《举贤良对策》中说:“故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今临政而愿治七十余年矣,不如退而更化,更化则可善治。”这就是说从汉政权建立到董对策时已有“七十余岁”。汉朝是公元前206年建立的,如果董的对策在建元元年(前140),则从公元前206年到公元前140年为66年;如果董的对策在元光元年(前134),则从公元前206年到公元前134年为72年,恰为“七十余岁”。因此,董对策的确切年代就在元光元年。这应是没有问题的。

    从《通鉴》改了董举贤良对策的时间之后,从南宋始,不断有学者发表不同意见。其中有《容斋随笔》作者南宋洪迈、《汉书年纪》的作者南宋王益之、《汉书补注》的作者清朝人王先谦等学者。他们都从事实出发,指出董在对策中曾说过建元六年通西南夷之事,证明董对策的时间应在建元六年之后的元光元年,而决不会在建元六年之前。关于他们的意见施丁先生在《董仲舒天人三策作于元光元年辨》一文已作了很好的论述,2无须赘述。

    基于以上五点理由,所以说董仲舒对策时间应为元光元年。这是符合实际的。

    三、附公孙弘举贤良对策时间考

    公孙弘举贤良对策在何年?也是有分歧的。而这是由于《汉书》的记载失误所造成的。《汉书·武帝纪》载:

    “元光元年……五月诏贤良曰:‘朕闻昔在唐虞,画象而民不犯,日月所烛,莫不率俾。周之成康,刑错不用,……贤良明于古今王事之体,受策察问,咸以书对,著之于篇,朕亲览焉。’于是董仲舒、公孙弘等出焉。”如果人们看了这一记载,自然会以为董仲舒与公孙弘的对策时间都在元光元年五月,所以,后世的学者有的也认为公孙弘对策在这年是不足为怪的。然而《史记》卷112《平津侯列传》与《汉书》卷58《公孙弘传》所提供的事实都说明公孙弘对策的时间是在元光五年。

    史、汉两书关于平津侯公孙弘的记载,在年代与对策后的事迹都很详实,二者是相同的。二者差别是《汉书》有武帝策问与弘的对答内容,而《史记》无。今分别陈述如下:

    (一),关于对策年代问题:公孙弘第一次参加举贤良对策时间,《史记·平津侯列传》记载说:“建元元年,天子初即位,招贤良文学之士。是时弘年六十,征以贤良为博士。使匈奴,还报,不合上意,上怒,以为不能,弘乃病免归。”《汉书·公孙弘传》载:“武帝初即位,招贤良文学士,是时弘年六十,征以贤良为博士。使匈奴,还报,不合意,上怒,以为不能,弘乃移病免归。”这两段话在弘的对策年令、为博士、使匈奴后免归家,都完全相同。在对策时间上,《汉书》没有“建元元年”,只有“武帝初即位”一语;“初即位”的含义,一般指武帝即位的第一年,有时也指武帝即位的前几年,这样这一词就成了含义不确定的多义词。然而,《汉书·武帝纪》则载“元狩二年春三月戌寅,丞相弘薨。”《史记·平津侯列传》则载“元狩二年,弘病,竟以丞相终。”《汉书·武帝纪》又载公孙弘“年八十,终丞相位。”建元元年(前140),弘六十岁,到元狩二年(130),弘刚好八十岁。所以,弘第一次参加对策的时间恰恰在建元元年,应无疑问。

    弘第二次参加举贤良对策是在元光五年,《史记·平津侯列传》载:“元光五年,有诏征文学,淄川国复推上公孙弘。弘谢让(感谢与责难)国人曰:‘臣已尝西应命(臣已经西去应征过了),以不能罢归,愿更推选(希望推选别人去)。’国人固推选,弘至太常。太常令所征儒士各对策,百余人,弘第居下。策奏,天子擢弘对为第一。诏入见,状貌甚丽,拜为博士。”关于这次对策,《汉书·公孙弘传》的记载与《史记》相同。司马迁与汉武帝是同时人,在汉武帝身边作过太史令、中书令,对于后人看不到的有关武帝的材料他当时也能看到,所以他记载的有关公孙弘的材料是有权威性的。在此情况下,人们当然相信《史记》的记载。

    其二,元光五年(前130)公孙弘的第二次对策受到武帝的尝试,后迅速升官。据《汉书·公孙弘传》载:公孙弘在对策中强调用仁爱义礼的德治治国,并说“桀纣行恶,受天之伐;禹汤积德,以王天下。”后又上疏说:“臣闻周公旦治天下,期年而变,三年而化,五年而定。唯陛下之所志。”颇受武帝的注意,武帝问他:“弘称周公之治,弘之材能自视孰与周公?弘对曰:‘愚臣浅薄,安敢比材于周公!……夫虎豹马牛、禽兽之不可制者也,及其教驯服习之,至可牵持驾服,唯人之从’。……上异其言”等。

    《史记·平津侯列传》:元光五年弘对策后,被武帝擢为第一、拜博士,由于“是时通西南夷道,置郡,巴蜀民苦之,诏使弘视之。还奏事,盛毁西南夷无所用,上不听。”后天子考察了公孙弘,认为“其行敦厚,辩论有余,习文法吏事,而又缘饰以儒术,上大说(悦)之。二岁中,至左内史。”“元朔三年,……以弘为御史大夫。是时通西南夷,东置沧海,北筑朔方之郡。”弘提出“愿罢西南夷、沧海,而专奉朔方”,“上乃许之”,3即暂停置西南夷、沧海郡的设置,集中力量专门把朔方郡修筑好的建议,得到了武帝的同意。

    从上述事实可以看出:公孙弘在元光五年对策被选中后,才参于政治活动而迅速升官的。而在元光元年五月前就没有这类记载。这个事实证明他对策的时间就在元光五年。元朔五年,以公孙弘为丞相,封平津侯。据《史记·儒林列传》载:这年公孙弘与太常孔臧、博士平等为设学官(学之校舍)提出兴太学的建议,为博士置弟子五十人,复其身。另外郡国可以推荐一部分德才兼备的人来太常,也可“得受业如弟子”。一年测试一次,成绩合格者,可在中央或到地方当官吏。这是公孙弘在办教育方面作的重要贡献。此外,公孙弘还在搜求遗书的活动中作出过贡献。

    结语总之,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武帝一生举行过三次举贤良对策。一次在建元元年冬十月,选拔的是严助;第二次在元光元年五月,选拔的是董仲舒;第三次是在元光五年,选拔的是公孙弘。这三次对策,《汉书》都有记载。《通鉴》把董仲舒与严助的对策都说成是在建元元年,那么元光元年五月对策选拔的是谁呢?为什么没有人呢?

    对董仲舒对策时间所以会弄错,是由于两个原因造成的。一个是《通鉴》改了董对策的时间。另一个原因是西汉后期对董仲舒的个人崇拜造成的。具体表现是,把董没有干过的事也加在他的头上。上引《汉书·董仲舒传》就把董没有干过的事加在了他的头上,如把“举茂才异”、“举孝廉”等事加在他的头上就是如此。这就为后来《通鉴》改董对策的年代创造了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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